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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精选(九篇)

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

第1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论文摘要:金融发展差异、金融供给不足是形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因素,但迄止目前,中央政府对实施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来促进经济发展,还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一揽子方案,学术界和决策层甚至对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所持观点各异。所以,研究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经济发达国家也大都经历过地区经济由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实施的区域金融政策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经济发达国家实行金融政策区域化的情况

(一)建立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发达国家在建立金融组织体系时,都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特点,适时地构建和调整金融体系结构,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首先,建立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联邦储备制度,对全国金融业实施了分层次的管理。[1]在国家一级设有联邦储备委员会,相当于中央银行总行;而在地方则设有联邦储备银行,执行中央银行分行的职能。这种分权性中央银行制度决定了区域中央银行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以利于本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其次,设置专门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的设置一般都是适应特定区域开发而建立,目的是为欠发达地区开发提供专项服务。日本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是为开发边远地区——冲绳地区提供长期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兼办其它政策金融机构在冲绳的业务。这样的金融机构,经营中政策色彩重,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乃至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最后,区域金融组织的优化。美国的银行注册双轨制度创造了数目庞大的地方性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向联邦政府注册,成为国民银行。也可以向州政府注册,成为州立银行。不仅商业银行如此,其储蓄机构、信用社等也具有双轨的特征。

(二)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

首先,制定有差别的金融管理政策。由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调控是以各种间接控制为主,因此,这种差别性主要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美国的贴现率由各区域联邦储备银行根据本区域经济和金融状况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通过贴现率和贴现政策调整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这种有所区别的金融政策,对缩小地区差异、缓解民族矛盾、促进落后地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对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发展十分有利。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向欠发达地区。西欧、美国、日本等国都实行向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低息贷款政策,如西欧的“公司软贷款”,不仅利率低、期限长,而且可以享受规定期限的归还宽限期。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对在经济落后和萧条地区兴办企业的私营企业,通过经济开发署等机构为其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对固定资本提供的直接贷款可达该项资本总额的65%,流动资本可提供100%直接贷款。

(三)建立区域证券市场促进区域经济相对协调发展

美国自1792年5月17日建立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到20世纪90年代国内共有8家主要证券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分布在美国的主要经济区域,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对美国经济相对平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随着通讯设备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股票交易所的集中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今天看到美国创业板市场对新经济和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发挥着强心剂作用,并且创业板市场在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传播,但更应该透视到创业板市场是建立在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协调基础上的产物,具体讲是经历了“区域易所——集中易所——创业板交易与主板交易所并存”的发展阶段。

二、对中国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效果的回顾

本文以深圳特区为例,来回顾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的实施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效果。

我国在某些地区也实施了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但较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主要体现在深圳特区。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在深圳特区实施特区金融政策,赋予特区金融4个特权:一是信贷资金“切块”管理权。即资金方面,各专业银行深圳分行现有信贷资金和以后吸收的存款除中央国库款和向人民银行总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外,全部留给深圳特区,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接给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下达信贷规模,并由它统一调配使用,同时允许深圳市各银行向国内外拆借资金。二是利率调控权。在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可以参照全国的利率水平,结合深圳经济发展、资金供求与汇率变化等方面的情况,自行设立利率档次与利率水平。三是存款准备金率调节权。即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制定特区内各专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自,并允许在5%-10%的幅度内自定外资银行各项外币存款准备金率。四是机构准入审批权。在机构设置方面,下放部分金融机构审批权,并赋予了一系列机构监管的灵活政策。

特区金融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特区金融的全面发展。到1996年,特区就已构建了门类最齐全、服务网点最密集、从业人员比例最高的多种类、多功能、市场化与国际化的新型社会主义市场金融机构体系,办理种类齐全的金融业务,提供最新的金融工具,特区金融业成为深圳经济的支柱和第三产业的“龙头”。到1996年止,为深圳提供了占整个基建投资1/3以上的流动资金,累计发行股票筹资300多亿元,金融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1%,自身也形成了3500亿元的金融资产总规模。超常规的金融政策带来超常规的经济发展,金融对经济第一推动力得到了充分体现。[3]

政府在深圳特区采取的强有力的特殊金融政策,在深圳现代都市的建设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对建立区域化金融政策的基本构想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很好地发挥差异化金融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应从金融发展的制度层面和货币政策角度来构想区域化金融政策。

(一)培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

首先,确立统一金融法规下具有优先决策权的区域中央银行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区支行的组建,为实行区域金融政策提供了组织体系保证。在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政策之下适当下放区域金融决策权,使九大支行能够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总行只规定利率、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一般水平及浮动幅度,各区域内的具体水平确定浮动区间后下放给主要大区分行,使国家金融宏观政策具有宏观的严肃性,同时,各区分行在区域金融决策上具有一定伸缩性。

其次,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性融资的主要作用领域是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产业,其布局原则应该追求某种程度上的均衡布局,以保证每个地区的居民都有权利大体享受均质和等量的基础设施服务,而不论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是怎样的。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东部地区财力雄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则要落后许多。但我国还没有一家专门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金融机构。为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建立专营政策性开发业务的金融机构。

最后,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引导股份制、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对称,缺乏向中小企业发放信贷的动力。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对策之一是促进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鼓励股份制、外资银行等入住急需资金的地区,形成以国有金融机构为基础,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银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具体实施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实行有差别的区域金融管理政策。

(二)实行差异性的金融货币政策

首先,实施差异化货币政策。金融发展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为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须从货币政策层面解决各地区短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我国货币政策调控已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因此,我国差异化货币政策也必须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实行差别的再贷款政策,在再贷款的规模、期限和再贷款的利率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入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和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加剧了中西部地区的“资金瓶颈”,因此,引导信贷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回流成为必要,坚持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

(三)积极发展中西部地区资本市场

目前中国证券交易市场在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审批权在中国证监会,正如前述分析,中西部与东南部地区上市申请统一审核标准在管理制度上具有“公平性”,但在现实中不利于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应考虑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一家证券交易市场,在上市公司范围、上市审核标准和交易活动监管等方面有别于目前的证券监管规则。在中西部设立一家证券交易所不仅有利于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差距,而且有利于为中西部重大工程建设和各项配套工程筹集资金,也有利于国有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和发展新的股份制企业。

(四)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同步推进

中西部地区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离不开金融系统的综合功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改革需要经济所有制的调整,不发展非国有经济,仅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推动企图完成中西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能的事情。西部地区所有制的调整,需要非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的大力发展和引进,给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注入竞争因子,而这两类企业的资金匾乏的现状需要金融改革的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金融区域化政策,在统一的市场趋向和基本的政策框架下构建统筹、协调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成为必然的路径选择。其具体构建需要从培育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实施差别化金融管理政策、构建区域金融市场和制定区域金融立法等方面入手。

注释:

①李正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政策[J],金融研究,1998,(09):26-33.

②李成、李国平.区域金融:现实检讨与政策处方[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6.

③殷孟波、王建.从区域经济发展看区域金融的政策选择[J].西南金融,2001,(05):46-48.

参考文献:

[1]谈儒勇.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及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财经,2004,(12).

[2]施雪清.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研究[D].东南大学,2006,(07).

第2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金融地理;区域金融中心;南宁;发展措施

[作者简介]卢珍菊,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经济学硕士,广西金融研究中心中国-东盟金融研究所所长,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7-0005-04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建成,作为广西首府的南宁凭借地处中国-东盟前沿的地理优势以及经济、金融的基础优势,成为广西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城市选择。我们应从金融地理学的新兴视角出发,推进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工作,助力广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北部湾经济的腾飞。

一、金融地理学研究的主要视角

金融地理学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它是经济地理学科的一个子集,在研究金融问题上提供了全新视角和方法论。

(一)以地理位置优势为基础,研究信息中心的核心地位

金融地理学以地理位置为基础,以信息腹地的视角考察区域金融问题,重视区域性、信息流等地理环境的因素。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各地区之间由于自然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使货币与金融运行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金融地理将区域性等地理因素和区域金融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运用地理优势来确定金融中心的地位,特别强调信息的作用,认为信息流是金融中心发展的先决条件,其理论核心是:金融信息的产生与应用对形成区域金融中心体系至关重要,从而显现出在有比较优势的区域上,形成信息腹地的重要性。当今社会是一个强调资金流和信息全球化乃至国际化的现代社会,与国际其他金融中心和区域间的金融联系在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金融地理中的信息腹地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区域金融中心选择与建设。信息中心的建立,使地区间能够有效率地接收和运用外来信息,实现信息的集聚和快速传递。

(二)从空间相互作用角度出发,研究区域金融的空间布局

金融地理学从空间相互作用的视角出发,强调金融中心的扩散效应,研究区域金融的空间布局问题。在关注自然地理环境作用的同时,强调社会、文化等人文因素,强调事物发展的大环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待和分析问题。金融地理学认为,区域金融中心可以利用空间布局,空间的相互作用的因素形成多层次金融中心,发挥金融中心扩散效应,给金融合作带来更大的发展。

(三)以金融资源整合为目标,研究金融集聚

金融地理学将金融资源与地域条件相互作用形成的金融集聚纳入研究的视角,认为金融机构、金融资金等集聚度越强,金融资源的供给也就越多,这些指标在一定层面上可以反映出金融中心发展的水平。通过金融机构、金融资金、金融人才等金融资源的整合,打造出金融集聚区,发展金融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金融发展的硬环境。

(四)以非经济环境因素为视角。研究金融发展外部影响因素

金融地理学将非经济因素对金融发展的作用考虑在内,认为各地区由于区域差异性和独特性适应于不同的政策法规,形成不同的金融地理外部因素,进而影响金融中心的建设,在考虑金融问题时结合社会系统与经济系统综合考察,形成一个以金融系统为中心的包括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和金融系统在内的综合系统。在分析区域金融中心的发展的方面更显全面。

二、《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战略目标

2008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家批准实施,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创造了机遇。2009年南宁市委十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性。在这样的形式下,为构建区域金融中心而编制的《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2009年12月通过了审批。《规划》明确了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准确把握南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区域发展和国际合作的要求,提出了体系完整、措施到位的规划方案,对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提出了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如表1。

三、南宁金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广西(南宁)经济发展迅猛但经济总量低,制约了金融行业的发展

广西经济发展速度迅猛,GDP连续9年实现两位数增长,领先于大部分西部省市。2010年GDP总值达9502.3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4.2%。但从总量上看,相当于内蒙古GDP总值的81.78%,四川省GDP总值的56.23%。2010年广西人均GDP值为19568元,在全国排名第27位,处于落后地位。近几年来南宁市国民经济保持着较高增长速度,2009年南宁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524.71亿元,居广西14个城市首位,但经济总量在中国各城市GDP排名为第65位,处于相对落后地位。

(二)区域消费能力弱,抑制金融消费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6至2010年南宁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0938元上升至18032元,呈逐年上升态势。但是,由于受“量入为出”思想和消费习惯的影响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特别是近几年南宁市住房价格不断升高,助推了预防性储蓄的需要和行为,使得居民金融消费受到抑制。(图1)

(三)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行业竞争力不足

南宁已基本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支柱,以基金、期货、投资公司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具备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技术基础。2010年广西统计公告数据显示:2009年南宁市包括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48家;2010年南宁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021亿元,增长率为21%,贷款余额为4142亿元,增长率为20%,保费收入为57亿元,增长率为43%。这说明南宁金融机构业务初具规模并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但与其他省会城市相比,仍然存在着金融机构规模较小、机构数量偏少、行业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四)金融信息化发展水平不高

一方面,传统的金融信息系统偏重于柜面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难以满足客户多领域、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要;另一方面,缺乏对客户信息、管理信息的集成、挖掘和利用。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国

际支付结算等方面,还未能建立起强大的信息网络和支付结算平台,缺乏一个区域化的金融信息化网络中心。南宁各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的需要,相继建成了自己的联网系统,但各机构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此外,金融信息网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的网络也没有互联互通,不同经济部门、不同行业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五)缺乏高品质的金融专业人才

目前南宁金融人才队伍现状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对人才吸引力不足;引才载体、聚才平台缺乏,对人才的吸纳和承载能力较弱;人才结构分布不够合理,特别是领军人才严重匮乏等等,这些已成为制约南宁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瓶颈”。

四、基于金融地理学视角对《规划》的思考

(一)发挥自然地理环境优势,构建区域金融中心

南宁既是华南、西南、东盟经济圈交汇点,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等多区域合作交汇点的核心。在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这一重要的国家周边经济外交战略中,南宁承担了中国-东盟经济与金融的桥梁与交流合作平台的重任。优越的区位条件使南宁成为中国-东盟资源和商品过境、加工包装、展销和交易的重要集散地,成为国内特别是西南、华南地区最便捷、最理想的与东盟经济互动发展的城市。南宁发挥自身独特的地理环境优势,建立面向东盟、辐射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发挥扩散作用,促进区域间的金融合作

南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不仅要借助国内金融机构的力量,还要实施“请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实现区域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南宁为中心,依托广西,立足西南,服务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北部湾经济区。通过南宁区域金融中心为中国-东盟各国创造平等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发挥扩散作用,扩大合作的范围和深度,共同分享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商界智慧,促进各国的金融合作。

(三)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打造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洼地

金融管理决策正在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由信息技术构建的金融工具,实现金融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控制,提高金融管理决策效率;而且信息技术还使得复杂的金融产品交易成为可能。南宁在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必须借助信息化的力量,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努力把南宁建设成为中国-东盟的信息腹地和信息中心,打造中国一东盟金融信息洼地。

(四)整合金融资源,凸显金融集聚效应

一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集聚,带动整个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二是经济实体的有力支撑,培养一批具有实力的企业;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形成多方互动,发挥拉动效应。形成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的聚集,凸显金融集聚效应。实施“引金入邕”战略,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到南宁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推进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行业做大做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建设区域性货币结算中心、基金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创业投资中心等;积极推进南宁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构筑金融集聚平台,发展金融总部经济。通过创新金融经营、管理、服务的新模式,着力进行金融改革试验区、金融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全面提高南宁金融服务与金融竞争的能力。

第3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金融积聚;政策倾斜

根据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目前广西提出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设想,但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水平和金融业发展现状,单纯依靠自然渐进模式必定是漫长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倾斜、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积聚。

一、金融积聚动因分析

关于金融积聚的动因,金融聚集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从微观角度较好地解释了金融积聚的现象。

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74)认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体现在跨地区支付效率和金融资源跨地区配置效率的提高。Davis(1990)通过对金融服务业领域的调查发现,在大都市区域里,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产业都倾向形成集聚。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动,认为无论对信息是否敏感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产业积聚。

规模经济理论主要针对金融活动的外部经济解释金融聚集现象。韩国学者Pak(1989)认为跨国银行为了降低成本会采取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在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将银行服务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业务。当某一地区跨国银行的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银行中心便形成。我国学者潘英丽(2002)、冯德连、葛文静(2004)均认为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形成外部规模经济,例如,行业内银行之间的协作;金融机构之间共享基础设施;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邻近;信息沟通的快捷、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成本和风险降低等等。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内的金融机构地域集中现象风起云涌。例如,北京云集了国内所有的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上海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证券、保险和外汇交易市场及最大的住房抵押市场;深圳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迅速发展成为珠三角洲地区金融企业的集聚地。金融积聚以良好的经济基础为后盾,同时,通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区域金融政策倾斜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政策。国内外各类经济增长理论、金融约束论及国内学者对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为金融政策倾斜提供了理论支持。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所带来的资本的形成与产出能力给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推动作用。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框架应用到省区层面上,如陈莹(2002)、黄湘雄(2004)、曹廷求(2006)分别对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做了实证研究,都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

金融约束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化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约束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标,政府通过制定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和稳定的宏观政策等一整套区域金融政策为金融部门和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使得它们采取有社会效益的行为,弥补地区内发展不平衡及市场本身的缺陷,实现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表明,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指出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

三、促进金融积聚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建议

北部湾经济区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廊一圈等多层次发展区域的交汇处,区位优势和未来巨大的市场容量是吸引金融积聚的根本因素,也是金融政策倾斜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发展初期,如何通过金融政策倾斜加速金融机构聚集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一)金融机构设置倾斜

1、建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蒋升涌(2007)主持的课题“建立北部湾银行问题研究”中提出,参照徽商银行模式对广西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兼并重组,在其基础上组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部湾银行。作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应以支持环北部湾经济圈特别是北部湾三市社会发展与经济开发为主要目标,其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应是北部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此外,就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北部湾银行应重点吸收境外、东部资金,在成熟时,应将业务和分支机构延伸至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使之成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北部湾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尽可能多元化,多元化体现在行业、地域(包括境内外)、所有制成分(包括自然人)等方面,多元化的好处是分散风险、保障资本金的长效稳定,并且可以发挥地缘优势,为今后引资多元化奠定基础。资本金可以采取阶段性扩充办法,在建设初期可以考虑只吸收境内资金,后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针对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北部湾银行应该承担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责任,通过争取国家给予类似渤海银行的新业务试办权,例如开办股权抵押贷款,一方面避免与其他银行业务同质化,同时也为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机会,彼此形成合作关系,以利于资本聚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有差别地构建多层次、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托完整的金融产业链,

种类齐全的金融机构可以创造市场机会和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发展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企业或项目。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二)金融业务管理倾斜

1、根据区域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制定区域金融支持政策。根据规划,广西将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壮大食品、有色金属、汽车、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力等七大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海洋等产业。对资金投向广西上述产业的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在税收、财政补贴等予以优惠,同时,允许贷款利率适当浮动。

2、实行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政策。根据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原则,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比例、放宽利率浮动等措施促进资金及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聚集。对于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允许其以低于全国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例开展业务,这样有助于该区域的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吸纳来自全国的资金,促进资金向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产业流动。同时,可以将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试点区域,允许本地区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存贷利率,或者对本地区以外的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的贷款提供利差补贴及地方政府担保,以保障重点产业的资金来源。

3、增加政策性银行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资金投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层次,在金融政策及资金层面应尽早落实。因此在资金额度分配方面,跳出西部大开发的限制,从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多层次发展战略交汇点考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者增加原来的额度,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同时,对政策性银行贷放的专项资金所需的配套资金实行差异化待遇,例如,对来自北部湾经济区及广西本土金融机构的部分实行国家财政补贴利差及地方政府担保的双重优惠政策,带动商业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北部湾经济区。

四、金融政策倾斜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政策倾斜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色彩,对于金融产业基础薄弱的地区经济起步有着刺激作用。但是,政策倾斜往往以牺牲国家或地方财政为代价,并有可能导致该地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因此,金融政策倾斜应该考虑时效性,防止微观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并且,金融机构积聚、资本流动最终取决于市场因素。因此,金融倾斜政策应着眼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设施、为微观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造有利于金融产业积聚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金融机构云集、资金流动活跃的热土。

参考文献:

1、姜爱萍,武晓斐.金融企业集群:金融地域运动的新动向[J].西部金融,2008(6).

2、李成,郝俊香.金融中心发展的理论、总结与展望[J].上海金融,2006(11).

3、隋庶.金融倾斜与区域金融中心定位分析[J].新西部,2007(2).

4、左科华,实行倾斜性金融政策,促进西部开发[J].贵州商专学报,2001(9).

第4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天津 跨国银行地区总部 金融中心 金融地域系统 战略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区域金融地域系统。该系统是以金融产业为核心内容的复合系统,其空间结构表现为金融核心、金融腹地与金融网络体系三个要素的空间排列与组合,并具有“核心-边缘”式特征,三要素之间的空间结构关系形成于各种金融流的地域运动,金融流源于金融资源禀赋差异。促使该差异产生的外界推动力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跨国银行地区总部(以下简称为BRHQ),BRHQ可以通过溢出效应促进差异的产生,进而促进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

天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中央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正在大力发展金融业,也有可能向金融中心方向发展,而BRHQ的溢出效应对于天津的金融中心建设极为有益。然而从区域金融地域系统的角度来看,天津需要从战略方针与原则、战略目标与依据以及战略步骤与措施等方面进行一些战略性思考。

一、战略方针与原则

政府主导模式与自然形成模式是国际金融中心产生和发展的两种不同模式。从金融地域系统的角度来看,政府主导模式下的金融中心形成特征是:政府根据各地域金融资源禀赋的差异,依靠其力量,在较短时期内,通过政府的直接干预、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及适当的区域功能规划。形成金融地域运动,促使金融资源在中心城市集聚成金融产业,金融产业成长水平的地域差异最终导致不同类型城市的形成,其中处于金融级别最高的城市类型即为金融中心城市,它在整个金融地域系统中起着核心作用。自然形成模式与之刚好相反,是自然形成的,无需外界力量干预。

在我国,主要依靠政府力量来推动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而吸引BRFIQ就是政府实施的推动力量之一,那么在整个推动过程中,政府首先要确定战略指导方针和战略原则。

(一)战略方针

战略方针亦可称为战略指导思想,是确定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战略的基本准则和纲领性指导。就目前来看,应该将天津的金融中心建设纳入到国家战略之下,那么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指在国家发展战略框架之下,定位天津金融发展功能及其与周边城市相互协调,与港沪等各级核心城市联动发展,从而使得天津成为国家整体优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明晰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金融中心建设是一个国家战略层面的问题,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也应该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上来,因此天津应该明晰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协调与管理,在以国家利益为最终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规划,对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等做出详细规划,真正建立起通过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机制。

2.确定天津金融发展的功能定位

在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恰当的功能定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功能定位过程中,天津应该在了解自身金融资源禀赋状况的前提下,确定天津在区域、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资源禀赋差异,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规划不同的功能区域,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有意识的将BRHQ吸引到相应的功能区域之中,促使其不断聚集,最终通过BRHQ的聚集而形成的外溢效应促进天津金融中心的建设。

3.实现各级核心城市间的联动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各个地区发展极不平衡,金融资源禀赋及其流动性也存在不同层次,导致在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方面也会存在差异,因此可以采取“多核”联动发展的模式,这样才能互补互动,避免竞争到底线的惨状,而实现彼此获益的良性循环。

(二)战略原则

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时需要坚持以下战略原则,即“服务区域,融入全国,面向亚太,走向世界”。具体如下:

1.服务区域

天津可以通过吸引BRHQ来凝聚区域范围内的金融资源。首先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天津具有凝聚区域范围内金融资源的先决条件,因为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环渤海湾的中心,东临渤海,北依燕山;内陆腹地辽阔,辐射华北、东北、西北13个省市自治区,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

其次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天津具有凝聚区域范围内金融资源的后天条件,因为作为天津发展龙头的滨海新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已经成为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个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有利于促进我国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三北”地区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融入全国

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必须要走的重要一步就是融入全国。目前,我国是世界经溶增长的引擎之一,而天津是我国这个统一经济体之中的一部分,特别是中央自2006年开始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这就为天津通过吸引BRHQ凝聚金融资源提供了更大的机会,同时也决定了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必须要融入到我国的整体发展之中。

3.面向亚太

天津通过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会遇到来自于国内外主要城市的竞争,天津必须根据自身的优劣势,扬长避短,除去服务区域、融入全国之外,还应该以开阔的眼界面向亚太地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首先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天津对外面向东北亚,与亚太地区保持密切联系,才会具有通过BRHQ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向天津流动的可能性。

其次从盈利机会角度来看,天津作为我国国内新的经济增长极,巨大的盈利机会为通过BRHQ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奠定了基础。天津在金融市场成熟度与金融产品丰裕度与国内外主要城市还存在差距的前提下,国际资金来天津投资,是因为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的盈利机会,而国际资金来津势必会吸引BRHQ聚集而来。

4.走向世界

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因此天津必须在立足服务区

域、融入全国的前提下,以亚太地区为桥梁,走向世界,以更高的姿态更宽的视野更大的胸怀接纳世界,吸引世界更多的跨国银行来津设立BRHQ,以进一步促进金融中心的发展。

二、战略目标与依据

依据前文的战略方针与原则,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时应该坚持相应的战略目标;其制定依据是天津自身的条件、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

(一)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是指战略主体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关于发展全局的奋斗目标,是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应该是“以发展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为基础,大力吸引BRHQ,依靠BRHQ的外溢效应把天津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国际金融中心”。

1.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世界金融中心在成为金融中心之前,首先是通讯和管理中心,比如纽约在成为金融城市前是一个批发业城市;新加坡作为先前的货物集散地,被有意识地建成为国际海运航线的焦点;东京最初是一个军事前哨基地,它的兴起是由于位于日本最大的种植平原的中心;圣彼得堡的金融事务地位则源于其政治地位。借鉴上述世界金融中心的发展模式,依靠天津天然优越的地理位置,将天津建成北方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应该是首选目标,这个目标将为天津发展成北方的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可能性。

2.吸引BRHQ,依靠BRHQ外溢效应建成北方国际金融中心

新兴金融中心的三个基石是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其中银行业中心是成为一个真正的金融中心的基本和必要的阶段。BRHQ是跨国银行的次级管理中心,它往往追随其客户至各个专业化中心,之后它又通过本身的凝聚作用可以吸引分支机构形成银行业中心,与此同时BRHQ的外溢效应又对金融中心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天津在建设成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之后,可以通过吸引BRHQ并依靠其外溢效应向北方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方向迈进。

(二)战略依据

战略依据是指战略主体制定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战略的基本根据。

1.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

2006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其别指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该意见的出台为天津大力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而BRHQ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动力源之一,所以说该意见也为吸引BRHQ创造了一种隐性保障。

2.天津自身具备的条件

除中央政府给予天津相关政策支持之外,天津本身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天津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部分金融改革重点工程已相继投入运营,如作为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分别于2008年12月26日和2009年3月19日为两批企业举行了股权挂牌仪式等。

3.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目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几乎波及了世界的每个角落,但是相对来讲,我国相对稳定与安全,而天津又是我国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的区位,因此寻求避难的国际资金自然会流向我国,流向天津,国际资金的增加自然会吸引BRHQ的入驻。

三、战略步骤与措施

(一)战略步骤

战略步骤是指战略主体为实现其战略目标而需要进行的若干程序。

1.确定城市群体

确定城市群体是推动金融中心建设的第一步骤,目的是确定相关关联最为密切的城市网络,进而明确各个城市的具体功能、结构、定位与分工,以从中确定辐射程度最大的城市做为中心城市。所谓城市群体是区域空间上具有网络性特征的城市地域组织,包括一定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集合,其间的城市个体担负不同层次的职能,在空间上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形成强劲的内外集聚和扩散功能。一般情况下,城市群体的形成需要具有三个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城市、至少拥有一个特大城市作为城市群体所在区域的中心以及城市与城市必须发生内在联系。

2.确定城市群体金融等别结构

确定城市群体之后,根据中心城市以及城市网络中各个城市辐射程度的大小鉴别它们能否成为金融中心,能成为哪个层级的金融中心,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利用BRHQ的溢出效应来促进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这个过程即为确定城市群体的金融等别结构。城市群体金融等别结构又称为金融等别城市体系的空间结构,指的是金融产业的集聚或扩散效应所形成的各金融级别城市的空间组合、相互作用以及相互联系。

3.确定具体规划

根据各个城市的不同金融等别,按照最高等别金融城市――次等别金融城市――再次之等别金融城市的顺序,从宏观整体角度确定吸引BRHQ的具体规划。一般情况下,根据金融产业的发展情况以及金融职能特征从各个城市中选取一座城市作为最高等别金融城市,该城市为金融中心城市或者是最有可能成为金融中心的城市,它是BRHQ的首选地,也是具体规划的核心区位;选取2-3座次等别金融城市;选取若干再次之的等别金融城市,这就可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多个极点”的模式,并以一个中心向外扩散,两个基本点进行承接聚集,多个极点积极吸取壮大。

4.确定相关政策

以核心城市为中心制定相关政策,比如吸引BRHQ的优惠政策、核心城市与非核心城市之间协调政策以及土地占用政策等等。

(二)战略措施

战略措施是指战略主体为实现其战略目标而采取的具体处理办法。综合前文天津在各个影响因素方面的竞争力情况,本文认为应该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改善市场条件

BRHQ进行区位选择时,市场因素是其首先要考虑的四大因素之一,市场因素的重要性居于人的因素与基础设施因素之后,但是天津在此方面的国内外竞争力均较低,所以天津应该首先在市场条件方面进行改善,其中重点改善进入资本市场的便利及其建设。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BRI-IQ选址时需要考虑的重要性居于第二位的因素,就天津来讲,它在该方面的竞争力基本与国内主要城市处于同一水平,与国外部分金融中心城市相比,其竞争力居于中等水平。不过天津应该着手从法律环境、监管水平以及信用管理体系等这些“软性”设施方面加强建设。

3.完善金融环境

在金融因素中,天津的竞争力居于中等偏下水平。天津特别需要从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等方面进行改善,与此同时应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4.建造人才工程

人的因素是BRHQ选址时最为关注的一个因素,不过天津在这方面的竞争力相对国内外城市来讲都非常差,而BRHQ需求的是高层次人才,因此这是天津重点改进的因素。

5.降低国别风险

与国外金融中心相比,天津在国家风险方面处于中等风险水平,其竞争力居于中等水平。其中天津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以从制度上约束违约与毁约行为的产生,进而降低国别风险。

四、小结

从金融地域系统的角度来看,天津吸引BRHQ促进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战略性思考:战略方针是在国家发展战略框架之下,定位天津金融发展功能及其与周边城市相互协调,与港沪等各级核心城市联动发展;与此同时要坚持“服务区域,融入全国,面向亚太,走向世界”的战略原则。战略目标是“以发展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为基础,大力吸引BRHQ,依靠BRHQ的外溢效应把天津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国际金融中心”。

参考文献:

陈才:《区域经济地理学》,科学出版社。

段培君: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主要依据、现实内涵和实施途径,《战略与决策研究》,第22卷第3期。

瑞斯托・劳拉詹南著,孟晓晨等译:《金融地理学》,商务印书馆。

吴启焰:城市密集区空间结构特征及演变机制,《人文地理》,第1期。

第5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 金融资源 地区分布差异 协调发展

Analysis of Regional distribution difference of Financial Resource in China

Wu Zhao-xia

( Business School of Xiangtan University Hunan ProvinceHunan Xiangtan 411105)

Abstract: With the changes in the environment at home and abroad and developed regions growing economic strength, the regional imbalanc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lso increase.Imbalance in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 is the lack of coordin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ne of the main.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f financial resources in China there are obvious geographical differences.China's financial resources to promote equitable distribution among regions, the financial resources to fully play the role will be conducive to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

Keywords: Financial resources; Regional distribution difference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区域经济的不平衡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达地区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现象还有加大的趋势。协调我国各地区经济均衡发展己成为当前社会重要的目标。依照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之所以会呈现较大的差异,虽然有其社会、历史和自然原因,但金融差异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巨大作用也不可忽视。金融资源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特殊的战略性资源,其重要作用已为现代经济增长的实践所证明。金融资源地区分布的失衡必然会加剧区域经济的不协调发展。我国的金融资源地区分布同经济一样,存在相当明显的地域差别,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大部分的金融资源而中西部地区的金融资源相当的匮缺。因此深入研究我国金融资源地区分布差异的现状、原因,并以此提出协调金融资源的地区分布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金融资源在地区间合理分布,充分发挥金融资源的作用,实现我国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一、 我国金融资源分布的地区差异

(一)我国金融资源的总体状况

自改革开放和金融改革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各层次的金融资源得到了巨大的丰富和发展。接下来,我们分别从金融资源的不同层次来探讨我国金融资源的总体状况。

1.货币资本金融资源

在测量货币资本金融资源时,我们常用货币资本金融资源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来测量。据统计,自1990年到2009年的二十年间,我国存款余额从1990年的14012.6亿人民币上升到2009年的612006亿人民币,增长幅度高达43.68倍;贷款余额从1990年的17680.7亿人民币上升至2009年的425597亿人民币,是1990年的24.07倍。存贷余额之和从1990年的31693.3亿人民币升至2009年的1037603亿人民币,是1990年的32.73倍 。我们发现,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以存贷款余额计算的货币资本金融资源总量有了极大的增加。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

在开放经济下,货币资本金融资源不仅仅来自国内,来自国外的资本也成为了货币资本金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的背景下,测算货币资本金融资源的时候,有必要将实际利用外资额考虑在内。从1990年起,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整体上呈稳步增长趋势,如图1所示。1990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仅100亿美元,截止2009年末,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额已经达到900亿美元,是1990年的9倍。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2.制度性金融资源

制度性金融资源作为金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从银行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到目前,我国从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独统我国银行金融业的状况发展到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并存的局面。截止2009年末,2009年,全国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从业人员均有增加,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18.9万个;从业人员287万人;资产总额274.1万亿元,同比增长27.3%。

同时,我国的非金融机构得到了飞速发展,自1979年10月以来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典当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相继成立。目前我国非金融机构的种类基本齐全。

同时,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得到了飞速发展,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系列信托投资企业;同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获准建立,随后又建立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并引进了外资保险机构等;城市信用社和和农村信用社也先后建立;自1987年第一家证券公司成立,证券公司在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获得了快速发展。同时,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典当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涌现,中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种类上已经比较齐全。

与此同时,我国也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货币市场,包括同业拆解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等等。二是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国形成了以债券和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的,包括证券交易所、交易中介和监管机构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到截至 2009 年年末,我国上市公司总数达 1718家。

3.金融商品资源

金融商品由最初基本空白发展到当前的包含存单、股票、债券、基金和信托凭证等多样化投资工具的格局,也得到了巨大的成绩。以股票融资为例,2009年我国A股融资(首次公开发行)总额达到2062亿元。

总的来看,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恢复,我国金融资源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形成了有完善的金融制度指导和制约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以及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包含巨大数量的可用货币计的金融资源及多样化的金融商品的金融资源体系。

(二)我国金融资源分布的地区差异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恢复,我国金融资源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形成了有完善的金融制度指导和制约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以及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包含巨大数量的可用货币计的金融资源及多样化的金融商品的金融资源体系。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就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言,我国金融资源的分布非常的不均匀,呈现出非常明显的地域差异。

(一)、货币资本金融资源差异

我们先对可用货币表示的金融资源进行比较。对货币资本金融资源的指标选择我们采取存贷余额。我们发现,无论是存、贷款数量还是存贷款的增长速度,东部地区 都远远胜于中西部地区。2009年年末,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35.6万亿元、9.0万亿元、10.3万亿元和4.3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4.8万亿元、5.9万亿元、7.2万亿元和2.9万亿元。

图一2005年―2009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根据2005-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测算

进一步的,我们考察各地区的实际利用外资额情况。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开放程度、投资环境、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各地区实际利用外资情况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据统计,我国2009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了900亿美元,但是,东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额达到了582.3亿美元,占全国的64.7%;而中、

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之和也刚刚300亿美元,仅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35.3%。

数据来源:根据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测算

(二)、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差异

从金融银行性机构的角度来分析,截止2009末,全国各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18.9万个,从业人员287万人,资产总额74.1万亿元。但是占全国GDP一半以上的东部地区也聚集了中国60%以上银行业金融资产,银行机构也主要集中在东部。据有关统计,东部地区占据了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的39%左右,中部地区大约为25%,西部地区为27%,东北地区9%。从结构上来看东部地区不仅拥有大量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而且还活跃着大量的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此外,东部地区聚集了中国四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部,外资银行的总部也基本上设立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极少,金融机构结构较为单一,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以甘肃为例,全省银行业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居于绝对垄断地位,全省尚无一家境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仅有兰州市商业银行一家,且规模偏小。

数据来源:根据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测算。

在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方面,同样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分布差异。从证券类金融机构来看,2009年末,总部设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的证券公司分别为56家、14家和19家,我国60%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总部集中在东部地区;从基金公司来看,我国93.7%的基金公司将总部设立在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相比,优势相当明显;从期货公司来看,东部、中部、西部期货公司分别为113家、32家、18家;另外,91.4%的保险公司将总部设立在东部地区,仅有8.6%的保险公司将总部设立在中西部地区。就保险分支机构数量来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差距间的差距相对较小,但东部地区仍具有一定优势。

数据来源:根据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测算

在金融市场方面,我国的同业拆解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等金融市场交易和结算中心无一不是在东部地区。两大证券交易所分别分布在上海和深圳。发达的金融市场又为东部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吸纳大量金融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的金融资源。

3.金融商品资源差异

我国各地区之间开发利用金融商品资源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股票和债券是最常见的金融商品资源,以2009年的数据进行统计,我国东部地区A股筹资额占全国A股筹资额的75.4%,中部地区占比仅为11.6%,西部地区为12.3%,东北地区为0.7%;H股筹资情况也大致和A股相似。从股票的开发主体上市公司角度来看,2009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内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1024家、276家、304家和113家,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也说明了金融商品资源地区间分布的差异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测算

通过上述对各个层次的金融资源比较分析可知,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区域之间金融资源分布的差距巨大。东部地区无论在哪个层次的金融资源上面都明显优于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

二、 我国金融资源分布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 地区经济发展差异

从金融资源的属性来看,金融资源是具有客观性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的金融资源的总量是与该国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环境等相关的[1]。具体的来讲,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决定了该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决定着该地区人民的收入水平、社会总的投资以及居民的储蓄量等等,而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金融资源丰裕程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的经济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东部地区远远的较中西部地区发达,东部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水平、社会总投资以及储蓄量都远远的比中西部地区高。因此,东部地区金融资源的丰裕程度相应的优于中西部地区。

此外,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不同的金融资源的“门槛效应”[2]。在研究经济增长如何影响金融发展时,格林伍德与约万诺维奇[3](1990)、格林伍德与史密斯[4](1997)在他们各自的模型中引入了固定的进入费或固定的交易成本,借以说明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随着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的增加而发展。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无力支付固定的进入费,或者即使有能力支付也因为交易量太小、每单位交易所负担的交易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从而没有能力去设立和利用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很多地区无法承担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设立和使用费用,因此也成为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金融资源存在显著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地区经济市场化水平差异

东部地区的经济改革较中西部地区早,而且从改革一开始就重视金融活动与运行的市场基础。东部地区无论是经济运行体系还是金融运行体系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中西部地区高,而且拥有相当程度的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创新意识相当高,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5]。从企业角度来看,其对拓宽融资渠道的要求非常强,不仅从银行等进行间接融资,并且在实践中开拓融资途径,积极从资本市场等进行融资,加上其自身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消化能力不断增强,对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使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资本积聚能力。而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改革较东部地区晚,而且不如东部地区彻底,政府手段代替市场的现象还时有常见,这导致金融机构的创新精神以及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意识不如东部地区,进而使对金融资源潜在的需求未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

(三) 二元经济与一元金融调控政策的矛盾

我国经济改革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我国的经济与金融资源都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显现出相当明显的二元状态。然而,由于金融改革的严重滞后,至今我国的金融政策法规及金融调控还是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采取“一刀切”形式。特别是由于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在中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更多的是以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运行为参照系[6]。这种不考虑地区差异的宏观金融调控政策往往对金融资源较少的中西部地区更为不利。比如由东部地区投资过热引起的国家统一的信贷收缩政策来讲,由于东部地区金融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资金规模总量基数大,所以对中央银行实行紧缩货币政策的“抗震”能力较强,受到的冲击较小。相反,西部地区对紧缩,所受的冲击较大。而实际上西部地区的经济并未过热,但是却要承受信贷调整的结果,这导致中西地区也不得紧缩投资规模,影响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影响金融资源,扩大了金融资源的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分布差异。2003年我国考虑到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过热问题而采取的信贷紧缩对东部地区的影响甚小,但是对中西部地区刚刚起步的经济却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打击。

(四)金融支持的地区差异

尽管国家在进行金融调控时采取一元政策,但是由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在总体上开始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为了促进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上很大程度上倾向东部地区。如国家对东部地区施行了相对宽松的存贷限制以支持当地的经济增长,经济的增长又促进了东部地区金融资源的增长。国家又把资金交易中心、外汇交易中心、黄金交易中心等设立在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为东部地区建了完善的金融体系提供了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的两大证券交易所和四大股份制银行的资金清算中心也均设立在东部地区,这一方面促进了东部地区的金融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又为东部地区吸收来自其他地区的货币金融资源提供的便利。此外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在江苏试点,全国金融综合改革在浙江温州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也首先在浙江开始,这些对东部地区的金融政策倾向给东部带来了制度创新的效应,增强金融创新的活力,降低了创新的成本。

(五)金融微观主体的效率原则

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非银行机构遵循效益原则,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在配置分支机构时大量积聚在东部地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中西部地区的效益比较低下,导致大量的商业银行不愿意进入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甚至退出中西部地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在1998年到2001年进行了机构改革,其改革的一大措施是退出中西部地区,有统计表明以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与2001年相比,东部地区各省平均机构数量由1463个减为1401个,减少了4.2%,而中部地区各省平均机构数量由1044个减为883个,减少了15.4%,西部地区各省平均由601个减为515个,减少了14.3%。 另外,从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趋利性更强的金融机构来看,由于中西部地区几乎无利可图,除了中西部地区的主要城市,很少有股份制或外资商业银行。而在东部地区,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甚至深入到了镇一级行政单位了。

另外,从金融资源中的货币、资本资源等的流动性、逐利性角度进行研究,货币资本等总是追求最大回报率,其总是由回报率低的地区流向回报率高的地区。由于发达地区市场化改革早,改革彻底,具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服务等,形成规模经济,拥有更好的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从而使发达地区的资本收益率高于欠发达地区,资本收益率的差异就导致了投资需求的差异。欠发达地区由于资本收益率低而使投资需求受到抑制,在发达地区在旺盛的投资需求拉动下,导致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资源向发达地区流动。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其实就存在着这种现象,考虑到目前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金融资源回报的差异性较大,金融资源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通过各种渠道从中西部转移到东部地区,这进一步加剧了东西部地区之间金融资源分布的差距。

三、政策建议

金融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如何因地制宜,缩小地区间金融资源差距,进而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实现我国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具有实际意义。从整体上来说,中西部等地区的金融资源相对劣势,因此主要从获得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丰富货币和资本资源,发展金融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等角度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1.国家宏观政策支持

对我国各地区金融资源和经济增长研究表明,区域差距的缩小在我国是一个渐进而又长期的过程,主要取决于中西部地区能否在质量和数量上取得较东部沿海地区更快更好的发展。为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还要强调政府的政策作用。

巴曙松[7](1999)认为由于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在中国经济中的举足轻重地位,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更多的是以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运行为参照系。但是这种“一刀切”的金融政策忽视了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会对中西部地区造成事实上的不利。中国的多次经济调控表明,采用无差别的金融政策,其结果往往导致西部经济“启动慢而刹车快”,加剧东部与中西部发展差距。

因此,要切实的根据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给出相应的金融宏观调控,促进中西部地区的金融资源和经济的增长。如实施有差别的利率政策,在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基准利率和浮动上下限的基础上,中西部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地域特点实施适合自身的利率,制定利率浮动的具体界限;实施适合中西部地区实际情况的存款准备金率,中西部地区的存款准备金率可以低于东部地区,从而平衡因货币乘数不同而导致的金融资源的供应量的差异;在制定具体的金融发展目标等方面也应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美国曾实施过会员银行法定准备金率,不但根据银行规模大小,而且根据银行所处的三类地区分别制定。如1935年纽约、芝加哥、圣路易斯的国民银行都属于“中央储备城市银行”,活期准备金率为26%;其他16个城市的国民银行为“储备城市银行”,准备金率最高为20%;其余不发达地区如阿肯色州、俄克拉荷马州、得克萨斯州国民银行为“乡村银行”,准备金限额为14%。80年代初法国政府为推动老工业区“再工业化”计划和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也有类似的做法。借鉴美国和法国的做法,我国可以考虑对中西部实行与东部地区有差别的金融政策,从而增加中西部可利用的金融资源,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

2.大力丰富中西部地区的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

同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来源渠道窄、数量少,人均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只有东部地区的1/3。因此,发展中西部金融资源,首先必须大力丰富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从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的构成来看,最主要的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是金融机构的存贷款,这占据了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的80%以上。由于金融资源的客观性,无法实现金融资源的跨经济、社会背景的增长。但是,金融资源同时具有流动性,特别在金融工具和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的今天,金融资源的跨地区流动是相当普遍的。所以如何让东部地区以及外国资本到中西部地区进行投资,让发达地区的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往中西部地区流动是丰富中西部地区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的重要手段。这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全方面的支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由于我国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另外加上中西部各地区政府的支持等,中西部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

另外,在丰富中西部地区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的时候要考虑多渠道丰富货币资本性金融资源。例如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票据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等等,鼓励本地企业多元渠道融资,向资本市场发展。

3.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

在金融系统中,金融机构作为整个系统中的“微循环”不仅遍布于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网络之中,还支持了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微观主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明显不如东部地区,比如江苏省平均每县有107个银行机构,而青海平均每县只有14个银行机构,差距达8倍。而且由于中西部地区整体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不如东部地区,金融机构不愿意进入中西部地区。

发展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主要是大力发展本地中小商业性金融机构,对现有的城市和农村合作社等进行重组改建,吸收地方民间资本,成立中西部区域性的发展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和一些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性金融组织。此外,中西部地区政府应该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业务,进一步丰富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

4.构建市场原则主导金融体系

作为金融资源的一部分,金融体系对经济的作用也是相当的明显的。完善有效率的金融体系,对经济会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而缺乏效率的金融体系,不仅对经济的作用不积极,在有些情况甚至会出现负效应,比如经济学家研究的“金融抑制”现象等。因此,本文建议用市场机制规范发展金融机构,建立并完善各区域尤其是西部地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大力促进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提高金融效率。另外,要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推动中西部地区金融深化。同时各地区应积极推进更多的金融创新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度身定做金融工具和产品,使金融业运作与地方经济更加紧密的结合。在对金融资源的配置中,要消除行政和计划的干涉,以市场的原则进行配置,切实提高金融资源的开发效率。此外,在中西部地区应大力发展和健全金融机构中介体系,完善担保、抵押、评估和保险等中介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当前中西部地区经济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银行贷款难与企业难贷款的矛盾,促成经济金融的有效对接。

5、加强区域内金融合作

区域金融合作不仅可以打通经济区域内的各类金融市场,而且还可以在经济区域内建立金融信息共享系统,能够大大的提升金融资源使用效率。我国东部地区金融比较发达,而且拥有上海和深圳两大金融中心,有条件而且有能力加强区域间的金融合作。考虑我国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现实,东部地区应充分发挥上海和深圳的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在各地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指导下,在金融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管下,形成资金流通最畅、资金使用效率最高、金融机构合作最广的区域性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的形成,既是加强东部地区的金融合作的强大动力,又是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上海、深圳作为金融中心的集聚与辐射功能,使上海和深圳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信贷市场、保险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等功能不断向区域内的其他城市扩散,推动东部沿区域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融通资金,并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金融市场子市场的作用,加速区域内资金流动,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最大限度地优化区域内金融资源的配置。

6、稳步发展涉外金融,进一步完善非实体性金融资源

东部地区金融机构可以适当的和境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适当的引进境外投资者。大型的外资跨国金融机构拥有先进的管理经验,遍布全球的强大的服务体系。因此,我们和其合作,可以学习其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快金融业的创新,开拓思路。当然,我们也要加强外资金融机构对资本市场的并购管理,以确保我国金融安全。其次,逐步开放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限制。其实在东部地区,很多外资金融机构已经在当地开设了营业性机构,比如在上海,花旗银行、梵高银行等已经经营多年了。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可以加强金融行业的竞争,激发中资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力,并且在竞争中增强自身对管理、业务、风险等的操作水平,这对金融环境和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很有好处的,对东部地区更加有效的开发金融资源也是非常有用的[8]。

参考文献:

[1] 白钦先.论以金融资源学说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J].广东商学院学报报,2003(5):5-10.

[2] 雷达,赵勇.门槛效应、资本账户开放与经济增长[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7):25-33.

[3] Greenwood, Jeremy and Jovanovic, Bruce. Financial Development, Growth,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J]. Polit. Econ. 1990 (5):1076- 1107.

[4] Greenwood, Jeremy and Smith, Bruce. Financial Markets in Develop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Markets [J]. Econ. Dynamics and Control, 1997(1):145.

[5] 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6] 于则.我国货币政策的区域效应分析[J].管理世界,2006(2):18-22.

[7] 巴曙松.宏观金融调控工具效率问题研究[J].金融与市场,1999(6):30-33.

[8]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研究处课题组.金融资源区域配置的失衡性探析-四川与东部部分省市金融增长的比较分析[J].金融研究,2004(9):134-144.

第6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区域金融创新;金融理论;金融体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蓬勃发展。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汇率、利率变动频繁,国际银行业竞争加剧,再加上科学技术特别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金融业务已经不能满足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户融资的要求,从而推动着金融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一系列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起源于本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至80年代形成高潮,进入90年代如火如荼。

一、国外理论研究现状

为了从理论上阐述区域金融创新,西方经济学家陆续提出不少不同的见解,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论流派,形成了色彩缤纷的当代区域金融创新理论流派。

在20世纪60年代-90年代,欧美国家有大量的学者研究了区域金融问题,根据SheilaC.DOW、CarlosJ.Rodriguez-Fuentes(1997)的研究,西方关于区域金融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货币经济学展开的,研究的主要内容有:货币政策的区域效应(货币主义模型和凯恩斯主义模型)、公开市场操作的区域影响、区域货币乘数、区域金融市场(区域利率差异、区域信贷市场),此外,一体化金融市场内部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影响(LuigiGuiso、PaolaSapienza和LuigiZingales(2002)、Jayaratne和Strahan(1996)也是西方区域金融研究的重要方面。

西尔柏(W.L.Silber)从供给角度来探索金融创新。西尔柏研究金融创新是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公司创新最积极这个表象开始的,由此归纳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西尔柏从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和工具创新分析框架中推出的金融创新理论对于从供给角度研究金融创新时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

凯恩(E.J.Kane)提出了“规避”的金融创新理论。所谓“规避”,就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规避创新”,则是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管理行为。它意味着,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产生了金融创新行为。

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的金融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为“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这个命题报考两层含义:(1)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实际意义。(2)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

威廉·L·斯尔帕(William.L.Silber),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他在1983年5月发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一文,在文中他详细阐述了金融创新的原因,并用直线程序模型加以说明。斯尔帕认为:创新活动是经济推动力的产物,在金融部门中,不定期的观察结果表明大多数金融成果都源于经济刺激。金融创新是微观经济的框架,它是约束诱导、技术的进步和立法的结果。

二、国内理论研究现状

对中国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中国的金融学者们做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研究。

张军洲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分析》(1995)中提出了区域金融的概念内涵:区域金融理论是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发展空间结构变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区域金融是指一个国家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在外延上表现为具有不同形态、不同层次、和金融活动相对集中的若干金融区域。他对区域金融概念的内涵要素进行了如下界定:一是空间差异要素。二是金融结构与发展水平要素。三是吸收与辐射功能差异要素。四是环境差异要素。这些要素的差异形成了区域金融概念的丰富内涵。

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主要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类型出发,讨论了区域经济发展引起的资金流动的原因、途径、趋势、效果,以及资金流动引起的经济效果的实证分析;指出随着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资金流动管制有了很大的放松,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提出了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

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对体制转轨中的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他们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他们在方法论上有所突破,他们认为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金融结构构成了区域金融研究的主题,也是区域经济学发展的核心。他们强调了中央、地方与企业三方的利益冲突,蕴涵了博弈论的思想。他们的研究较为全面。

刘仁武博士在《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2002)中通过区域金融结构和进入发展理论框架,运用实证的方法讨论了区域金融的均衡、区域金融调控、区域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刘仁武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概念进行了创新,提出了金融结构健全和金融发展可持续的理论框架。

支大林博士在《中国区域金融研究》(2002)中对区域金融的重要概念和范畴进行了理论界定,认为区域金融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结构与运行在空间上的分布状态;提出区域金融成长的概念;指出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从质和量两方面对区域金融成长的规定性进行了分析和概括。

三、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研究的展望

区域金融创新理论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全球一体化的金融中心创造出连续24小时连续运转的金融市场。作为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血液循环作用的金融市场,其蓬勃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金融创新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区域金融创新理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因此区域金融理论还将面临更多挑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Shaw,E.,FinancialDeepeninginEconomicDevelopment,Oxford:OxfordUniv.Press,1973

[2]Austin,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BeiJing:ChinaRenminUniv.Press,2001 

[3]杨星.金融创新.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4]徐进前.金融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5]张军洲.中国区域金融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6]唐旭.金融理论前沿课题.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7]殷得生,肖顺喜.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学林出版社,2000

第7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我国对民间金融进行法律规制具有其深厚的合理性基础。法律、法制、法治均有其价值取向,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也应有其价值取向,它决定了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界限,是处理好国家干预与民间金融自由的关系基础,为国家干预民间金融领域划定合理的限度。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最终价值取向是采取适当的法律规制措施实现民间金融的自由与民主,主要反映在既相互联系又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一是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目标效果;二是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指导思想。

一、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目标效果

公卡力干预民间金融领域,运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应确立科学合理的目标和所追求的预期效果,这也是考察民间金融法律规制是否得当的基本标准。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目标效果应包括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方面,并实现三方面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一,经济效果。从整个金融体系角度来看,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应有利于促进良性运行的民间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金融效率,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和市场化利率机制的形成,使得金融体系整体上得以高效运转,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从民间金融角度来看,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应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调节民间资金融通、活跃市场经济的功能,有利于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经济发展中正规金融不可替代的其他作用,尤其是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和生产生活的特殊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民间金融效率,使得民间金融体系得以高效运转。

第二,法律效果。从总体效果的角度来说,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规制民间金融,应能解决我国民间金融领域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为各种引导和干预民间金融发展的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提供法律_支持,确保民间金融体系在安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规范、有序地运行,保障民间金融在国家干预之下沿着健康、合法的轨道实现进一步发展,切实有效地实现民间金融自由、正义与秩序。从具体效果的角度来说,一是通过适度调整我国初级形态的民间金融,最大限度上满足其自由发展的需要,保护公民最基本的金融自由和合法权益,使个体形态的民间金融活动得到适当的调整;二是有重点地规范和发展中间形态的民间金融,有限度地实现其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维持部分中间形态民间金融的传统性和民间性,引导和促进部分中间形态的民间金融朝着更高形态的民间金融规范发展,使得组织形态的民间金融活动得到适当的规范;三是重点规范和促进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发展,通过金融制度改革和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措施,将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纳入常规的金融监管视野,引导其朝正规金融方向发展,使得机构形态的民间金融活动得到全面有效的规制;四是全面规制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将部分有改造可能的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改造为正常形态的民间金融,保障正常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保护投融资需求主体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金融组织和机构,严厉打击民间非法金融活动。

第三,社会效果。通过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使我国社会中的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金融得到阳光化和合法化改造,使社会中处于不规范运作状态的民间金融得以规范化运作,为民间游资创造更多有利可图的投资渠道,为融资需求主体开拓更多高效、成本更低的融资渠道,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需求主体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与金融市场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之间的矛盾,以及民间资本持有主体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与市场投资渠道狭窄无法满足其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有效地解决民间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民间金融危机产生的可能性,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指导思想

早在1964年,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转发邓子恢》并指出:“对于民间正常借贷和高利贷必须划清界限,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分别放高利贷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加以处理。取缔办法,应当根据劳动人民从宽,旧剥削分子从严;小量从宽,大量从严;偶放从宽,贯放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情节轻微从宽,情节恶劣从严;自动退息从宽;拒不退息从严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不同对象,区别处理。”这充分说明当时中共中央在规制民间借贷和高利贷问题上具有类型化思维和区别规制思想,意识到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规制应该区别情况、区别轻重、有所侧重,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事实证明,这种思维方式和指导思想能够正确指导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法律规制。

市场经济环境下,私法追求和保护意思自治,原则上“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为了正确指导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行为,处理好公权力干预与民间金融自由之间的关系,如期实现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目标效果,我国必须树立科学的规制指导思想。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应在坚持《中共中央转发邓子恢》中所蕴含的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全面考虑民间金融在法律效力、开展形式、发展程度和法律性质等方面的差异,有区别有重点地合理规制民间金融。因此,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规制应以区别规制原则、重点规制原则和比例规制原则为基本原则,以期实现对民间金融最低程度、最经济、最合理的干预。

(一)区别规制原则

1.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区别规制

根据民间金融合法性状况的不同,可将民间金融区分为正常(合法)形态的民间金融和异常(非法)形态的民间金融。换句话说,民间金融包括法律上的民间金融和事实上的非法民间金融。根据民间金融开展形式的不同,民间金融可被区分为个体形态、组织形态和机构形态的民间金融。根据民间金融发展形态的不同,民间金融可被区分为简单(初级)形态、中间(成长)形态和专业(高级)形态的民间金融。事实和理论上都存在不同形态的民间金融,它要求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必须坚持区别规制原则,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进行区别规制,而不能无视不同存在形态的民间金融之间的区别而同等对待,国家应根据不同存在形态的民间金融在法律效力、组织机构形态、发展形态上的区别和特征采取不同的规制措施。例如,对于正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应区别其组织形态和发展形态,主要采取规范和促进发展的态度和措施,通过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市场化程度,实施有利率最高限制的利率市场化;对地下金融实施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为其转化为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创造条件;而对于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应区别其可改造性,将能够实施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的引导改造为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采取严厉取缔和打击态度。对于个体形态的民间金融主要采取放任发展的态度,但是对个体从事的商事经营性的民间金融予以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修订《贷款通则》或者制定放债人条例,允许个人放贷人等个体形态的民间金融的存在,对其实施登记管理和监督;对于组织形态的民间金融主要采取部分调整和监管的态度,大力推动民间金融组织朝着具有互助融资功能的农村专业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更加专业规范的村镇银行、农村(城市)信用合作社、典当公司等可民营的正规金融方向发展,为实现这种发展创造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对于机构形态的民间金融应采取全面规制和监管的态度,推动其朝着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发展,确立监管机构及其权责,纳入常规的金融监管视野等。

2.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法律性质区别规制

民间金融有不同的法律效力、不同的开展形式、不同的发展程度,因而民间金融有不同的存在形态,但这主要是从外在表现形式上对民间金融作出的类型化区分。而从民间金融的内在经济、法律性质的视角,民间金融还可被区分为民事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民事互助、营利双重性质的民间金融,商事经营性质的民间金融以及非法性质的民间金融四类。既然事实上存在不同性质的民间金融,我们就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其作出性质上的类型化分析,从而更好地指导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实践。民间金融法律性质上的差异性要求我国必须根据民间金融在性质上的差异作出有区别的规制,在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上坚持区别规制原则,不可等同视之。例如,对于合法性质的民间金融和非法性质的民间金融,采取的法律规制措施自然有一部分必须是截然相反的,但是对它们实施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以及引导其向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发展思路又是相同的;由于民事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对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大,而且几乎都是正面的作用,可以放任不管;对于民事互助、营利双重性质的民间金融,我国应采取部分调整和规范引导的态度,毕竟其具有互助性质而不具有经营性,对经济、金融的冲击不大,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需要法律介入加以调整和规范,并引导其向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发展,以求从根本上满足民间投融资需求,促进民间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商事经营性质的民间金融,由于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影响,目前存在大量的不规范和监管“真空”现象,容易诱发民间金融危机和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规范和金融监管的重点对象,需要立法、行政和司法全方位地采取规制措施促进其在规范和合法的轨道上发展。

(二)重点规制原则

1.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重点规制

重点规制原则也是区别规制原则的深化,区别规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有重点的规制奠定基础。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还要求我国应在坚持区别规制原则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规制民间金融。从法律效力上看,应重点规制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从组织机构形态上看,应重点规制机构形态的民间金融;从发展形态上看,应重点规制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重点规制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将其改造成为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的可民营的正规金融,重点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民间金融活动,尤其是非法集资类民间金融活动、高利贷、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重点规制机构形态的民间金融,健全相关立法,加强对其设立、运营、市场退出等全方位的金融监管,明确监管机构及其权责,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推动其改造成为可民营的正规金融,成为正规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重点规制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对专业形态的地下金融进行阳光化、合法化和规范化改造,使其在法律框架下规范运作,对专业形态的民间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和引导,为其改造成为可民营的正规金融提供政策路径和法律支持,防范其因发生资金链断裂、巨额坏账和呆账、集资诈骗等风险诱发民间金融危机,发挥其对民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重要作用。而对于其他形态的民间金融,包括简单形态和中间形态的民间金融、个体形态和组织形态的民间金融等,则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适当地分别采取监管、规范、引导、适度调整甚至放任发展的态度,将国家的金融管制与个人和组织的金融自治、自律结合起来,最终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形成行为合法、管理规范、种类丰富的民间金融体系。

2.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法律性质重点规制

民间金融法律性质上的差异性也要求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应在坚持区别规制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坚持重点规制原则。民间金融不同的法律性质决定了我国应采取不同的规制方法,重点规制民间金融的主要问题和主要方面,抓住问题的本质进行有区别有重点的规制。从合法性区分的角度来看,打击和规制的重点应放在非法性质的民间金融上,尤其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地下金融活动,法律决不姑息,一是要健全《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相关实体性法律规范,消除立法上的漏洞和空白,完善相关的法律责任规定;二是要做好法律规范上的衔接,消除立法上的适用不能;三是要强化金融监管,防范民间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促进和规范的重点则应放在合法的具有营利性质的民间金融上,因为具有营利性质的民间金融对市场融资影响较大,活动范围和规模比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大得多,更容易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也相对较大。从民事和商业性质区分的角度来看,应重点规范和促进商业经营性质的民间金融的发展,而对于民事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则主要采取保护和放任的态度,对于民事互助、营利双重性质的民间金融则主要采取适当调整、规范、引导发展和改造的态度,从而做到抓关键、抓重点,推动民间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和民间金融体系的形成。

(三)比例规制原则

1.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比例规制

比例原则是西方多国《行政法》中重要的基本原则,德国行政法学鼻祖奥托?麦耶(Qtto Mayer)曾将比例原则喻为行政法中的“皇冠原则”。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而进行。德国学者的“三阶理论”(也称三项“构成原则”)将比例原则分为三个具体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法益相称性原则(狭义比例原则)。比例原则不仅是《行政法》基本原则,对其他的部门法也同样适用。在我国民间金融具有不同存在形态和法律性质的现实情况下,应当将比例原则运用到我国综合规制民间金融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在坚持区别规制原则和重点规制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坚持比例规制原则,以期更加适当、有效、合理地规制民间金融。民间金融的比例规制原则是指民间金融的规制不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应根据民间金融的不同存在形态、不同法律性质选择最恰当的规制手段,以期最有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例如,对于异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应根据其违法或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将其改造为可民营的正规金融可能性进行比例规制,而对于正常形态的民间金融,应根据其活动的开展形式和规模,根据其发展形态和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进行比例规制。在比例规制原则下,国家对民间金融的规制应选择最恰当的规制手段,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具有适当性、必要性和权益相称性,以最有利于民间金融的发展为准。具体地说,民间金融自由发展与国家管制相协调,既要有法律规范,也要有意思自治;重视自律的作用,而法律和监管也不可或缺;国家不能对民间金融管制的过严、过死或过宽,不留任何自治和自由发展得空间,也不能放得太开、过度放纵致其无序发展。在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中,只有坚持了比例规制原则,民间金融市场才会持续活跃、繁荣,民间金融才会在市场规律、供求关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取得进一步发展。

第8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摘要]城乡产业转移是促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和一体化发展,实现城市区域的整体布局建设以及郊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主要途径。而金融结构、效率与深化程度在城乡产业转移程度的作用问题也引起学者和实际部门的关注。本文以北京城市功能核心区中的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中的朝阳区、城市发展新区中的通州区及生态涵养发展区中的密云区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的数据,对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探讨了金融发展对城乡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并据此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城乡产业转移;金融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16-0074-04

1引言

城乡产业转移是城市某些产业向乡村转移的现象或过程,由于城乡经济、技术、要素禀赋的不同,导致产业从高梯度的城市向低梯度的乡村转移。因此,城乡产业转移是促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与一体化发展,进而实现城市区域的整体布局建设以及郊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主要途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乡产业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因素以及领域不断扩展,作为现代产业典型代表的金融业对于城乡产业转移的影响也逐渐显现,而其中金融结构、金融效率以及金融深化程度对城乡产业转移程度的作用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与相关部门的关注。

为研究金融发展对于城乡产业转移进程的推动作用,本文以产业转移成熟度相对较高的北京为例,选取2001—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的绩效指标与金融结构、效率与深化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具体分析了北京城市功能核心区中的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中的朝阳区、城市发展新区中的通州区及生态涵养发展区中的密云区的金融发展对城乡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并据此对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中的金融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及密云区的选择是基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进程加快,产业转移的区域不断外扩。产业逐步由城市中心移出,呈现出波浪式的转移趋势,具体表现为产业由城市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转移,城市功能拓展区向城市发展新区转移,城市发展新区向生态涵养发展区转移。因此从四大功能区当中分别选取代表区域进行分析,能够较好地描述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的整个进程。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了本文选题的相关背景及意义;第二部分则对研究金融发展与城乡产业转移之间相关性的国内外文献进行了简单的回顾与评述;第三部分包括研究方法的选择、数据说明以及实证分析所得到的相关结论;第四部分则是对北京城乡产业转移过程中的金融发展的相关建议。

2文献回顾与评述 []

国外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转移之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goldsmith(1969)[zw(]goldsmith.r.w.金融机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zw)]发表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发展》一文标志着金融发展理论的创立。mikinnon与shaw(1993)又各自独立提出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指出金融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关性,正式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发展理论。到20世纪90年代,金融发展理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helmann、murdock、stiglitz(1997)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认为经济的发展受到金融发展的制约,金融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先决条件。levine(1997)[zw(]levine.ross.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views and agenda[j].jou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97(6):688-726.[zw)]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对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式、途径以及机制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

国内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转移之间相关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金融发展水平对于转移产业吸引力的角度入手的。顾海峰(2010)[zw(]顾海峰.金融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机理性建构研究[j].上海金融,2010(5):18-22.[zw)]通过对于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机理性架构的构建,分析得到金融发展与产业转移的内在关系。杨琳等(2002)[zw(]杨琳,李建伟.金融结构转变与实体经济结构升级[j].财贸经济,2003(2-3):9-13,11-14.[zw)]指出金融发展有利于地区性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加大对于外来优势产业的吸引力,加速区际间的产业转移。张三峰(2009)[zw(]张三峰,杨德才.产业转移背景下的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研究——基于我国中部地区的分析[j].经济管理,2009(8):27-32.[zw)]认为,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产业必然不断向那些提供良好的产业生存环境与良好的基础设施的区域进行转移,因此产业承接地的相关“软资源”成为拉动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李建伟等(2007)[zw(]李建伟.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对金融市场角色的分析[j].当代财经,2007(1):27-30.[zw)]也同样指出,产业转移通过产业关联效应与技术外溢性拉动产业承接地的经济发展,而发达的金融系统则对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加速作用。范方志(2003)[zw(]范方志,张立军.中国区域金融结构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研究[j].金融研究,2003(11):36-47.[zw)]则从反面说明了金融发展对于产业转移的拉动作用。他针对我国实际,从东、中、西三个地区层面研究金融结构转变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指出中西部地区金融结构转换速度不快,妨碍了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降低了对于东部地区优势产业的吸引,阻碍了区域间产业的转移,而产业发展的滞后,又导致金融业发展缓慢和当地经济的落后。

研究发现,国外的文献主要是集中于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发展的理论框架研究,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转移的研究较少。而相比之下,国内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转移的相关性研究的成果较多,但是却几乎没有从金融视角对城乡产业转移进行研究的文献。因此,本文试图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金融支持的视角,以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为对象,对二者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

3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与区域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

3.1方法与指标的选择

本文借鉴周元(2010)[zw(]周元.广东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研究[j].特区经济,2010(6):29-30.[zw)]、李红河(2010)[zw(]李红河.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金融发展关系——以重庆为例[j].重庆社会科学,2010(2):45-48.[zw)]、邓光亚与唐天伟(2010)[zw(]唐天伟,邓光亚.中部崛起中的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版),2010(2):21-2

3.[zw)]等人的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研究,选取了产业结构调整绩效指标来描述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同时结合金融发展方面的三项指标,共同分析金融发展对于产业转移的推动作用,为推进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可供选择的政策建议。

本文所涉及的指标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与金融发展两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包括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结构升级,因而本文选择产业结构优化率isr(即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产值之和与当地gdp之间的比率)和产业结构升级率isu(第三产业产值与第二产业产值的比率)来衡量产业结构的调整状况[zw(]邓光亚,唐天伟.中部区域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研究——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j].经济经纬,2010(5):17-21.[zw)]。

在金融发展方面的指标内容则包括金融结构、金融效率与金融深化三个方面,因此本文分别从三个角度对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进行衡量:①金融结构指标fs(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总贷款)用来衡量金融发展中金融结构的变化;②金融深化指标fd(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gdp),用以反映金融深化的程度,总量上衡量金融发展的状况;③金融效率指标fe(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用以反映金融系统配置资本的效率⑨。

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北京市区域统计年鉴》(2001—2010),获得2001—2010年10年的北京市全市、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及密云区的相关数据,结合上述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就得到了2001年至2010年间五个区域的相关指标,为进一步的实证分析提供了有效数据[zw(]本文实证分析使用的数据和得到的相应指标数据限于篇幅,不予列出,感兴趣的读者可直接向作者索要。[zw)]。

3.2数据分析

在产业结构优化率与升级率两方面,北京市全市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区域间的差异仍然较大,地处城市功能核心区的西城区与地处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朝阳区无论是在产业结构优化率方面还是在产业结构升级率方面都处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高于北京市的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之下,地处城市发展新区的通州区与地处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密云区则稍显落后,略低于北京市全市的平均水平。

在金融结构指标方面,五个区域的整体趋势较为一致,都处在一个上升通道之中,其中由于西城区的金融业发展较早,金融结构指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密云区则相对落后,金融结构水平要略低于北京市平均水平。在金融深化指标方面,五个区域之间的差异就相对明显,北京市整体水平与朝阳区都相对较高,而西城区、通州区与密云区则仅为平均水平的33%左右,其中西城区在2003年之前与全市平均水平以及朝阳区水平较为接近,2003年则急剧下降,并自此以后一直处在一个较低水平。相比之下,金融效率指标的水平,除西城区一直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外,其他四个地区的水平则比较相近。只是在2005年之前有所差异,而在2005年之后,四个地区的差距逐步缩小,开始趋同,并最终分布在0.3~0.5。

本文考虑到数据的波动性等问题,为使数据波动相对平稳,因而对所有的指标均采取自然对数形式加以研究。

在进行进一步的协整分析之前,需对数据进行平稳性分析,本文选择使用adf检验。

由检验结果可知,所有变量的直接序列均不稳定,但其一阶差分均平稳,因此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即为i(1)的,符合协整分析的条件,变量间可能存在长期协整关系。然后以产业结构优化率isr及产业结构升级率isu为因变量,金融结构fs、金融深化fd以及金融效率fe作为自变量,对上述五地区进行回归分析[zw(]本文具体的实证分析过程限于篇幅,不予列出,感兴趣的读者可直接向作者索要。[zw)]。

经过实证分析,得到北京市全市、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密云区五地区,产业结构优化率isr、产业结构升级率isu、金融结构指标fs、金融深化指标fd、金融效率指标fe之间的关系。

在金融结构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方面,金融结构指标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即中长期贷款占贷款总比例越高,产业结构变化越明显。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相比对于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金融结构方面的变化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更为明显。北京市全市、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密云区五个地区,金融结构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率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3444、0.2164、1.0727、0.0382、0.3679,而五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率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117、0.0011、0.0032、0.1199、0.0225,其数值均低于前者。

在金融深化程度的影响方面,金融深化指标则表现为与产业结构变动负相关,即每单位产出所需的贷款量越小的地区,其产业结构变化越明显。与前面分析的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的作用方式较为类似,金融深化指标对于产业结构优化率与产业结构升级率的绝对影响率,仍然表现为对后者的影响大于对前者的影响,其中对于北京市全市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041、-0.0981,对西城区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003、-2.2352,对朝阳区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072、-0.1024,对通州区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319、-0.5587,对密云区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107、-0.1338。因此,金融深化对于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主要集中于产业结构升级方面。

在金融效率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上,情形则略有不同,金融效率指标表现出不同地区正负相关错的情形,但总体上仍呈现出负相关性,即贷款比例占存款比例越低的地区,其产业转移越明显。其中,通州区与密云区的金融效率指标对于产业结构优化率的影响为正相关,分别为0.0722与0.0576,对产业结构升级率的影响则为负,分别为-0.7282与-1.3799。北京市全市、西城区及朝阳区的金融效率指标的影响系数的表现较为一致,金融效率指标对于产业结构的变动影响均为负相关。同时,从绝对数值上看,金融效率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系数较大,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系数较小。

3.3结论

第一,金融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对区域产业转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金融结构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速度不断加快,产业转移的速度也进一步得到提升。由于转移产业在移入产业承接地区之初,其发展状态处于一个上升态势,与之前的状态相比较为不稳定,因此,对于稳定资金流的需求较大;相比其他资金流来源,中长期贷款的还款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其成为稳定资金流的重要来源。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全市中长期贷款总额占全市贷款总额比重为76.5%,西城区、朝阳区、通州区则分别为91.7%、 77.2%、78.5%,分别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14.8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与2个百分点,而密云区则仅为72.9%,落后全市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而同期北京市全市、西城区、朝阳区与通州区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均在96%以上,其中西城区与朝阳区的占比更是高达99%,而密云区仅为88.4%。因此,金融结构优化程

度越高,金融结构中的中长期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例越高,则金融支持对产业转移的推动作用越大,加速作用越明显。

第二,金融深化中的单位货币产出比对区域产业转移的影响。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资本流转速度不断加快,每单位货币所带来的产出不断提高,较少的货币即能完成以前需要大量货币进行流转才能完成的生产,同样的融资总量就能为融资企业带来更多的产出。因此,在相同的产业结构水平下,更高的单位货币产出比往往能够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速度,促进产业转移。由于北京市全市、西城区以及朝阳区的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比较相近,因此三者的每单位货币产出比的可比性较强。截至2010年年底,北京市全市每单位货币比为0.177,西城区与朝阳区则分别为0.544与0.181,高于北京市平均水平,而同期西城区与朝阳区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分别为89.2%与88.7%,北京市全市则为75.5%,分别低于西城区与朝阳区13.7个百分点与13.2个百分点。因此,每单位贷款所带来的产出越大的地区,其相关的高端服务业发展速度越快,产业结构调整越迅速,产业转移的趋势越明显。

第三,金融效率中的贷款占存款比例对区域产业转移的影响。现代产业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促使融资渠道的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更加丰富,传统的银行贷款已经不再是产业转移过程中唯一的融资方式,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作用日渐凸显。相比传统的银行贷款,股票与债券等现代融资手段具有高效、自由、灵活等特点,而这些特点恰好与新兴产业的发展相契合,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加速了区域产业的升级速度。2001年至2010年10年间,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以及通州区贷款占存款平均比例分别为59.7%、25.6%、47.6%、49.9%,密云区则为62.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而该10年间,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以及通州区第三产业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4%、28%、27%、22%,远高于同期密云区的13%。因此,融资渠道较为丰富、贷款占存款比重相对较低的地区,其新兴产业发展往往较快,有利于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产业转移的步伐。

4政策建议

北京市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是以北京市全面发展为目标的,金融在实现产业转移带动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可以给予有效的支持,而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又称为金融业发展可持续性与有效性的保证。相比以西城区为代表的城市功能核心区以及以朝阳区为代表的城市功能拓展区,以通州区、密云区为代表的地处城市发展新区与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区域则显得资本相对匮乏,金融发展相对滞后,而产业转移带来的产业发展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产业转移进程相对缓慢。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北京市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未能实现互动式的发展。因此,本文针对北京市城乡产业转移与金融发展互动协作过程中的问题,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4.1优化金融结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产业转移移入地区应加强对于转移产业的金融支持,对于转移产业给予充分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贷款结构中中长期贷款的比例,减小产业转移过程中企业面临的中长期资金压力。其中以密云区为代表的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金融业起步较晚,相比中心城区其金融业发展较为落后,直接融资渠道较窄,更加依赖银行融资,因此更应加大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减小由于融资渠道单一带来的融资压力,保证移入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应加强自身的风险监控,对融资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的筛选,在保证中长期贷款发放量的同时,保证银行业自身的资金安全。

第9篇:金融和金融学的区别范文

在调查方法上,根据西南大学学生分布的特点,本次调研综合采用了分层抽样、分组抽样、随机抽样等抽样方法。涉及文史类、理工类、商科类专业的同学,共发放2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94份,问卷有效率为97%。调查问卷采用客观题单选和多选的方式提问,主要包括大学生基本情况、生活费的来源及去向、金融投资现状、可能的影响因素等多方面的内容,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大学生的金融投资行为。

二、结果与分析

1、大学生金融投资基本情况(1)样本总体情况。在参与调查的194人中,只有41人(21.13%)投资了金融产品,而有153人(78.87%)没有进行相应的投资。(2)未投资金融产品原因。统计数据显示,对金融产品不了解是西大学生未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占比约63.33%。其次是资金不足,34%的人认为资金不足是其未进行投资的原因,有超过59.79%的西大学生目前可支配存款余额低于3000元。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对于他们是否进行投资的影响并不大,仅分别有9.33%、12%的学生选择此项。另外,在未进行投资的学生中,55.33%的学生有投资的意愿,可以发现大学生有很强的金融投资意愿,但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未能采取实际行动。(3)投资原因。在投资金融产品的大学生当中有超过52.08%的人属于接触过金融产品的宣传,想自己进行一些尝试的,也不乏拥有部分专业知识的大学生(27%),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赚钱,但真正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巧的人最少,只有约4.17%,还有6.25%由于其他原因的,例如闲钱随意投资,看中其高收益,同时,仍有10.41%的大学生并无明确目的来投资金融产品,只是跟风行动。(4)投资品种类。参与基金投资的人数最多,占投资金融产品人数的73.17%,且基金的投资中,投资货币基金的人数占比最大为75.61%,反映出货币基金在大学生中普及程度较高。投资股票的人数占投资有投资金融产品的比重也较大为24.39%,仍然有一部分大学生热衷于高风险投资。由于大学生的保险意识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门槛相对较高,投资保险、银行理财产品人数较少。投资外汇的仅一人,无人参与债券投资。

2、大学生金融投资情况影响因素分析(1)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Logistic模型是经济学中被广泛用于研究行为主体的选择过程的一类计量经济模型。许多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会导致一种行为结果的产生,而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是一种分析个体决策行为并广泛应用于影响因素分析的理想模型。logistic回归属于概率型非线性回归,假设在自变量的作用下,某社会现象的发生概率为P(0≤P≤1),发生概率与不发生概率之比为P/(1-P),则logistic回归模型为。(2)被解释变量:投资(1)/未投资(0)(3)假设:大学生是否进行金融投资取决于年级、地区、专业、性别、户籍类型、家庭理财情况、收入主要来源。以上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大学生的金融投资行为。(4)根据以上假设设定自变量①年级。2011级与研一的大学生参与金融投资的比例最高,分别为28.03%和23.08%,2010级的参与率为20.59%,2012级的参与率较之降低为16.36%,而2013级参与度最低,仅为6.67%。随着年级提高,知识积累,对金融知识了解加深;一部分大学生开始有独立收入,对理财需求提高,开始尝试金融投资的人也更多。②专业。文科和工科专业的大学生中参与金融投资的比例相当,分别为16.67%和12.09%,而商科专业的大学生的参与率高达44.12%,远远超过文科和工科专业。③地区。来自东部地区的大学生金融投资参与率最高,为28.57%,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大学生的参与率最低,仅14.56%。东中部地区经济较西部发达,金融投资氛围更浓,投资意愿更强,参与度更高。④性别。女性样本中金融投资参与率16.95%,而男性的参与率为26.32%,远高于女性。⑤可支配存款余额。可支配存款余额3000元以下的样本大学生金融投资参与率最低,仅为10.34%,随着可支配存款余额增多金融投资参与率也随之提高,当可支配存款余额达到8000以上,样本大学生的投资参与率达到75%。可支配存款余额越多意味着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越多,投资理财的需求更大。⑥家庭理财状况。家庭成员无金融投资经历的大学生金融投资参与率10.22%,远低于家庭成员有金融投资经历的45.61%。家庭成员进行过金融投资的大学生对投资知识的了解多于相似条件下家庭成员未进行过金融投资的大学生,其投资动机更强。家庭成员的示范效应也会提高大学生的金融投资率。⑦收入主要来源。收入主要来源于亲人提供和奖、助学金的样本金融投资参与率最低,分别为15.63%和18.80%,勤工俭学的参与率为较高的30.77%,而来源于其他渠道的远远超过了其他方式,达66.67%,其中可能包括投资收入、课外收入等等。⑧月支出。月支出<600,其金融投资参与率为0最低,随着月支出提高金融投资参与率也随之提高,当月支出>2000时,所有样本都参与了金融投资。⑨月网购支出。金融投资参与率基本上满足与与网购支出同向变动,月支出小于100时为16.87%,500元到800元为100%,而当超过800时,参与率降到50%。由于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与网上购物支付账户的连接,网购提高了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的关注,成为大学生进行金融投资的助推器。变量处理:将年级、地区、专业、性别、户籍类型、家庭理财情况、收入主要来源设为哑变量,其中年级、地区、专业、收入主要来源为多分类无序变量,因此引入需要亚元变量,见表4,变量可支配存款余额、月支出、月网购支出为多分类有序变量,可将其直接引入模型,无需引入亚元变量。(5)自变量相关性分析。通过变量的自相关性矩阵可以看出(图略),仅家庭成员投资理财情况与户籍所在地(农村/城市)之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大于0.4,其他均小于0.4,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6)回归模型模型解释:P表示进行金融投资概率,p/(1-p)表示大学生进行金融投资与未进行金融投资的概率之比。二元logistic的系数说明的是,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某一自变量以单位的变化对某一类别相对参照类的对数发生比的影响,为误差项。用stata计算可得到如下计算结果。(7)回归结果①将所有解释变量加入回归模型回归结果分析:模型进行似然比检验的卡方值为75.79,Prob>chi2=0.0000,在95%的置信水平下回归模型显著。

在95%的置信水平下,自变量专业、性别、家庭理财情况、月支出对个人投资金融产品情况有显著影响,而年级、省份、地区、资金主要来源、月网购支出对投资金融产品情况无显著影响。②逐步回归(后退法)逐步去除不显著变量后的回归结果:结果分析:模型的卡方值为67.93,Prob>chi2=0.0000,在95%的置信水平下回归模型显著。在95%的置信水平下,自变量中,年级(研一)、专业、性别、家庭理财情况、可支配存款余额、月支出对个人投资金融产品情况有显著影响,作用方向与假设吻合。研一的被调查者投资金融产品发生比约为2013级的6倍(=6.04)。由于研一大学生知识储备较本科大学生更多,有投资经验的学生相比2013级更多,因此投资金融产品的比例更大。文科类、工科类大学生投资金融产品的发生比分别为商科类大学生的27%和22%,商科大学生投资理财的专业知识比其他专业的大学生更丰富,投资技能更强,投资意愿和投资观念也更强,因此金融投资发生比远高于工科和文科生。女性金融投资发生比为男性的32%(=0.32)。样本中有19%的男性属于风险爱好者,而女性中仅4%属于风险爱好者,男性的风险偏好程度远高于女性,而金融投资尤其是股票外汇投资风险大,大学生中更愿意冒风险的男性也更愿意参与金融投资。家庭成员未投资过金融产品的大学生投资金融产品的发生比远小于家庭成员投资过金融产品的大学生的投资发生比,仅为其0.175倍。月支出、可支配存款余额均与金融投资比例正相关。可支配余额的发生比为1.843,可支配存款余额每提高一个等级,投资率将变为原来的1.843倍;月支出发生比为2.515,月支出提高一个等级将使投资率增加1.5倍,说明月支出对大学生是否进行金融投资作用程度远大于可支配余额。

除研一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与2013级相比,投资金融产品的比例并没有显著提高,本科阶段的是基础知识学习阶段,大学生对金融市场的了解并没有显著差异,而研究生学习的知识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来说都有明显提高,因此,金融投资比例在本科阶段并没有明显差异,而研究生的投资比例远大于刚进校的大一学生。大学生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对是否参与金融投资也没有显著影响,另外,来自东部和中部的大学生与来自西部地区大学生相比其投资比例并没有显著提高。其原因可能是大学生主要以学校作为认识金融投资的渠道,接受同样的教育,投资信息也主要通过学校宣传、校园模拟投资活动以及同学间的交流投资经验等方式获得,与生源地并无太大关系。收入主要来源于勤工俭学、奖助学金和其他的大学生与收入主要来源于亲人提供的大学生相比其投资参与率也并没有显著提高。由于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和奖助学金所得收入甚微,其他收入不稳定,因此,这些独立、额外收入并不会显著提高大学生的金融投资参与率。最后,网购支出也并没有对大学生金融投资参与率产生假设中的显著正相关关系。随着科技进步,通过互联网进行转账更加方便、快捷、安全,互联网转账的普及使得那些即使是较少进行网上消费的大学生也愿意使用通过快捷安全的互联网转账技术购买金融产品。虽然各种互联网理财宝兴起于网上消费支付业务,但其已经以极快的速度在大学生普及开来。

三、小结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