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精选(九篇)

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第1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陕西;地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2-0027-03

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培养环节、课程体系的设计、配置与构建,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要素之一。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实施蓝图,是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化、具体化形式,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在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教学活动和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

2004年前后,陕西省9个地市相继将原来市属的部分中等专业学校升格组建为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地市高职院校已成为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这些地市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其人才培养先要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两个根本问题。由于这些院校升格时间较短,对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要素缺乏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因此,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需要,科学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成为陕西省地市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深入思考、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基本原则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教学目标与岗位要求相一致,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相一致,教学环境与生产现场相一致,教学组织与生产管理相一致,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体现培养目标的时代性、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学习方式的自主性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 高职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达到高等教育的基本规格要求,也要遵循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应用性、实践性,达到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应用能力的要求。

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坚持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把能力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实践教学以能力培养为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学生专业核心技能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岗位迁移能力。

坚持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既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训练,也要关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更要关注学生继续学习、终身发展的需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正确处理好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关系。既要兼顾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动态适应,及时调整,也要保持人才培养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稳中求变,推陈出新。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机制与流程

开放性和职业性是职业教育两个重要特征。学校和企业之间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共识和有效途径。只有企业真正融入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人才培养过程的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各专业主动吸纳行业企业全程参与,探索形成了“学院主导、系部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机制,形成了“更新理念市场调研(行业、企业、人才需求、职业岗位标准等)系部研讨方案设计专家论证(院系两级教指委、行业企业专家)方案修改再次论证完善方案方案定稿通过审核方案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流程。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应关注的几个关键点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指人才培养质的规定性,主要明确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决定性要素,侧重于解决人才培养的方向问题,是高职教育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把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中职教育区别开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从上述国家政策文本规定的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即政策目标来看,不同历史阶段,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不同的,具有动态变化特征。时至今日,关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究竟是培养技能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技术性人才,还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在理论界仍然存在较大争议。不同教育类型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其培养目标定位既要符合国家教育方针,也要体现各自教育类型的特点。笔者认为,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类型,其人才培养目标既要符合党的十提出的“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要求,也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的特点。从实践目标来说,陕西地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调研分析主要职业岗位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具有较强的职业针对性和定向性。因此,其人才培养规格与职业岗位密切相关。只有明确了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岗位,才能由此确定胜任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标准。在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过程中,各专业在对区域人才需求和毕业生跟踪调研的基础上,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充分了解各专业面向岗位(群)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任职资格要求,认真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科学设计人才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规格是指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标准,具体是指受教育者应达到的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规格主要解决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实质上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人才培养目标如果不能具体化为人才培养规格,就缺乏可操作性,无法落实到教学全过程。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人才培养规格。现代人才学研究已经证明,人才应具备知识和能力。知识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基础知识指人人都必须掌握的知识,专业知识则因为专业的不同而不同。能力则包括创造能力、竞争能力、表达能力等,所有这些能力又都是以知识为基础而存在、发展和完善的。既然人才是由知识和能力这两大要素构成,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知识和能力呢?这就涉及人才培养规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陕西地市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使命。这种类型的人才应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核心技能、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应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如表1所示。

优化重构课程结构体系 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的是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合理的课程设置和完善的课程体系。职业教育是“能力本位”课程,是一种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动态课程结构。按照什么样的纵向关系及横向关系排列组合各类课程,必然成为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问题。按照精简、整合、重组的课程设计要求,立足于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优化重构课程结构体系。各专业按照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的典型工作任务,按照“公共课适用、基础课够用、技能课实用、拓展课丰富”的要求,构建形成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任意选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体系。公共必修课主要包括思政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要求全院统一,旨在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必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必需、够用、实用为度,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发展需要开设,其中专业基础课要求大类一致。公共选修课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主要开设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社交礼仪、艺术欣赏、演讲与口才、应用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养生与健康等8门公共选修课,拓展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选修课由专业所在系部根据学生发展实际确定,拓宽学生的专业素养。

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性是职业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类型最鲜明的特点。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其教学过程必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为了增强实践教学效果,各专业按照职业技能主导的原则,围绕行业企业对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增加实践教学时数,提高实践教学比重,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系统设计实践教学项目,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训项目,增加综合性、仿真性、生产性实训项目,使学生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为此,我们单独设置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公共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其中,公共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心理教育、环境教育等项目,提高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内实训、单项实训、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项目,重点强化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

参考文献:

[1]董毅.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J].高教探索,2010(3).

[2]管晓刚,程金涛,闫卫平,等.注重研究性,突出实践性,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J].中国大学教学,2007(4).

[3]王明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定位的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2,23(13).

[4]王进鑫.适应知识经济挑战,变革高校人才培养规格[J].中国高教研究,2001(3).

第2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高职教育“四重融合”专业建设模式是指,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上融合产学合作委员会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课程建设上实行“岗、课、证”融合;人才培养和企业用人需求融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上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核心指标,构建以学校、行业(企业)为核心,以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吸引社会参与的专业人才评价体系。本文以会计电算化专业为例对该模式进行探讨。 一、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一般要经过市场调查。“四重融合”专业建设模式要求经过市场、毕业生、新生三个调查,了解市场需求,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了解新生素质,然后把调查分析结果提交产学合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产学合作委员会提出本专业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能力要求,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课程设置要求和课程标准。在融合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后,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 二、建立“岗、课、证”融合的课程体系 根据岗位和岗位群工作过程进行工作任务分析,明确各工作过程中的典型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从而创建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实现职业岗位群工作任务与课程的融合。同时还应通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计入学分,与相关课程学分相通,实现课程学习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融合。 三、在顶岗实习组织安排上实行“四结合”、“五评价”制度 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用人需求上的“四结合”即:企业用人需求与专业教学安排相结合、企业实习岗位与专业课程设置相结合、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和专业技能项目实训教学相结合、顶岗实习与学生就业相结合。“五评价”即: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企业对学生整体素质的评价、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专业对实习基地的评价、学生对指导教师的评价。通过“四结合”、“五评价”,实现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用人需求的深度融合。 四、构建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吸收行业(企业)、社会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活动,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逐步形成以学校、行业(企业)为核心,以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吸引社会参与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总之,高等职业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生职业技能培养为重点,树立以需求满意度为主要标志的教育质量观,把专业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对行业(企业)发展的贡献程度、对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对岗位要求的对应程度作为衡量高职教育质量的主要指72标,通过“四重融合”,使学生获得从业资格、掌握立业技能、具备成业素质、具有就业创业能力,真正实现毕业生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

第3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修订

人才培养方案是指专业在其定位确定后,为实现这一定位而制定的实施计划的总称。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教育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课程改革的基础。近几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迅速,“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高职教育教学理念已在高职院校深入人心。虽然培养了大批的高职毕业生,但并不意味着真正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一方面市场需要懂得高新技术、操作能力强、能够快速适应岗位需求、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并有发展后劲的高技能人才;另一方面许多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没有准确的职业岗位定位,基本素质、职业素质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缺乏就业能力。因此,这就要求高职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认真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么培养?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充分满足企业的需求,这样才能获得自身的快速发展。为此,很有必要对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以求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建筑类人才,为建筑行业作贡献。

一、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当前,由于国内大搞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改造、房地产等项目,给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高职毕业生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根据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的信息显示,本专业的毕业生基本能找到工作,工资2000元左右。但学生普遍反映,工作初期很是茫然,到工作岗位后好像什么都不懂,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跟实际工作差别很大,以前所学的知识大多没用,有用的又没有学精,有些还根本没有接触过。建筑类用人单位反映,现在就业的高职毕业生基本素质、职业素质不尽人意,好像什么都不懂,必须从头开始培训,培养得差不多了,又好高骛远,一走了之,要想找个合适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高职毕业生真不容易,但工作确实需要人,不得不以次求之。

上述现象表明,我院根据现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求,为了培养出适应市场需要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高技能人才,抓住目前良好的就业形势,建设好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创造品牌专业,很有必要根据市场需求,对我院现有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二、人才培养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18项内容:⑴人才培养目标;⑵招生对象与学制;⑶人才培养规格;⑷毕业要求(毕业证获取要求,职业资格证要求);⑸人才培养模式;⑹面向岗位(群)、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⑺课程体系的构建与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⑻实践教学体系;⑼专业核心介绍;⑽各学期时间分配表及进程计划表;⑾各教学环节各类课程的教学进程计划表;⑿各教学环节各类课程教学总学时(分)比例统计表;⒀其他培养措施;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⒂专业教学队伍;⒃校内外实训基地;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⒅学校各级有关人员的签字。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学校制定并颁发《关于制(修)订各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原则意见》应包括的内容: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及相关说明;有关具体规定和要求(如课程编码要求,归属要求,精品课程,多媒体教学,网络课程,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材,考试考核,学分计算等);附表等。

2.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流程

(1)调研;

(2)分析调研材料;

(3)学习“原则意见”;

(4)专业带头人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6)专业带头人修改草案;

(7)再讨论再修改后形成讨论稿上交学校教务处;

(8)教务处组织专家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9)专业带头人根据《原则意见》再修改后定稿实施。

四、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

(1)适应社会需求的原则;

(2)以培养技术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的原则;

(3)适应学生智能特点的原则;

(4)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筛选课程内容的原则;

(5)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内容组织原则;

(6)基于工作过程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构建课程体系的原则。

2.调研

高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是培养面向建筑生产一线的技术与管理人才,我们通过对行业企业的走访与座谈,了解到建筑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要求是: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脚踏实地、安心在生产第一线工作;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善于观察总结,能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并在不断实践中积累自己的经验;在知识层面上,能识读施工图纸、能完成定位、放线等施工测量任务、能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建筑CAD软件完成工程项目资料数据整理、熟悉施工的全过程并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能做好质量、进度和一般的成本控制工作并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同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保持不断线联系,定期不定期地询问他们的工作情况,在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及时帮助出谋划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及时加以改进工作,便于更好地培养学生。

通过对行业、企业、学生考察和调研,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课程整合、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模式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数量不足,青年教师缺乏企业从业经验,师资队伍中缺乏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教师等问题需待逐步解决,“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需加大培养力度;现有的校内实训场地与实训设备还没有充分利用,还需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进行完善改进;同时,校企合作虽然已经开展,但深度不够,范围不大,需要进一步把建筑类企业先进技术与标准、工作内容、工作经验等引入教学过程。在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的同时,结合建筑行业的特性(季节性、建设周期长)还需进一步加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因此,结合当前建筑行业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及本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的差距,进一步构建符合高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建筑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3.优化课程体系结构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关键

新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压缩了公共课所占的比重和课时,增大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比重和课时,构建以基本素质与能力课、职业素质与能力课两个组成部分。基本素质与能力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公共任选课;职业素质与能力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整个课程体系结构围绕学生的职业知识、素质、能力进行构建,使学生能学到更多更宽广的知识,使学生能掌握更多的专业基本技能与技巧。其重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公共必修课程。所开设的公共课程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执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考试课,共48学时,全部为理论教学,安排在第一个学期;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考试课,共96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56学时,另外以讲座的形式授课40学时,安排在第二个学期;体育与健康为考试课,共112学时,安排在第一、二、三和四共4个学期,按每学期14周,每周2课时计算,该课程原培养方案是安排为5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完成,每学期28学时,从这一变动看出增大了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为完成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强健体魄打好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为考试课52学时,理论和上机实训各占26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这门课课时有所压缩,原方案是64学时,要求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则可;大学英语为考试课在新的方案中由原4个学期的学习共240学时压缩为第一和第二学期完成共120学时,要求学生通过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形势与政策为考查课,这门课由原来的课程讲授改为讲座的形式完成;原方案普通话课程改为表达与交流课程,由原来的28课时增加到56课时,要求学生除了会说普通话以外,还要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写作表达能力。从新方案和旧方案的比较可见,公共课程的总课时压缩,但拓宽了知识范围,效果反而增大,为后面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和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打下基础。

(2)专业必修课程。建筑工程技术作为典型的工科专业,高等数学(考试课,96学时,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完成)、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原为建筑工程制图,进行了知识扩充,由考查课改为考试课,提高其学习要求,共88学时,分2个学期完成,第一学期60学时讲授基本识图与制图知识,第二学期28学时讲授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识图与制图),将原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3门课程合并为建筑力学一门课程(考试课,60学时,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建筑材料与检测(原为建筑材料,考试课,60学时,增大了材料检测内容的实践课时);工程测量(原为建筑工程测量,考试课所学内容进行扩充,64学时,安排在第二学期完成)、建筑CAD(为考查课,56学时,原来安排在第三学期改到第二学期完成,主要为完成工程测量课程数字化成图作基础);原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课程合并为建筑结构一门课程(为考试课,共108学时,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其他专业必修课变动不大。专业必修课调整后为学生后面专业限选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专业限选课程。针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学而不精的问题,新人才培养方案特设置了3个专业方向的限选课程,要求学生根据爱好选择一个专业方向来专攻。3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方向、建筑工程造价方向和工程监理方向。根据专业方向分别设置相应的限选课程,如,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方向设置有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建筑施工组织课程设计、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4门限选课程;建筑工程造价方向设置有工程造价软件应用、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和建筑施工组织3门课程;工程监理方向设置有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课程设计、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4门课程。同时还要求每位学生参加相应方向的毕业顶岗实习,让学生学有专攻,毕业后能“下得去、做得下”。

(4)专业任选课程。考虑到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任职历程,将来需要通过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才能获取做项目经理的资格,特设置了与建造师考试相关的还没有讲授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如建设工程经济(60学时,安排在第三学期)、工程建设监理概论(36学时,安排在第三学期)、钢结构(36学时,安排在第四学期)、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60学时,安排在第四学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6学时,安排在第四学期)等5门课程,这些课程全为考查课程,为以后参加建造师的考试打下一定的基础。

(5)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十分注重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为此新人才培养方案都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设置,一方面大部分课程都设置了相应的实践课学时,另一方面大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原来的“2.5+0.5”模式改为“2+0.5+0.5”模式,即由原来的两年半理论学习加半年毕业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为两年理论学习加半年单项综合能力实践再加半年毕业顶岗实习。这样就可以使得学生在毕业顶岗实习的过程中不至于一筹莫展,很容易进入顶岗实习角色,同时还可以在毕业顶岗实习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实习所接触到的工程完成毕业设计。

五、结束语

在深入调查咸宁市建筑行业企业人才市场需求和我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我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局限性和缺陷,本着服务于学生,着眼于学生,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满足社会市场需求为目标,特修订了合乎实际的新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利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就业面更为宽广,就业机会更多,使其在未来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赵昕.工作过程知识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开发[J].职业技术教育,2007,7

[2]姜大源.职业教育学研究新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第4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一 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职业性的本质属性,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教育。[2]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专业型硕士相对于学术硕士培养最大的特色是培养现在市场紧缺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实践技能培养是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3]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国务院学位办对各类法硕设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全日制非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全日制法本法硕――“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专业实践的基本功能天然地吻合。法律硕士教育在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职业教育特点,实践教学的内容要求高,时间长,而专业实践产生的原因之一,正是出于对传统学院式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而创新的结果,它是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典型。专业实习的实践性,吻合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教学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与掌握程度,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法学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4]其次,法律硕士生源背景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生在学习法律前已经获得了法学或法学之外的本科学位,而且在本科阶段已经进行过专业实习和见习,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积累了实习经验,他们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常识都大大提高,能动性和活动能力要比本科生更强。相比较于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生在开展专业实习方面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第三,具有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的高校一般都有较强的法学实力,普遍建立了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为开展法律硕士专业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专业实践平台建设与专业实践价值

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和要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两者都强调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结合,法律硕士教育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密切联系,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是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的重要途径,是第一课堂的有效延伸,建设好校内外实践基地,完善实践教学平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实践素养、提高他们实践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5]首先,校内实践平台是实践教学的基础。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学援助中心可以确保案例研习、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演练、法律援助开展具有模拟化场景和现实空间。其次,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践基地能够使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一个真实的环境状态,使得学生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培养初步的具有运用法律和知识的技能。第三,落实双师互聘举措,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机制。“卓越培养计划”提出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单位与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之间应紧密合作,密切配合,着力增强实践能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有机衔接,努力在提高法律硕士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使用效益方面迈上新台阶。体现在实践教学中就是要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实践基地能够为法律硕士提供获取直接的、第一手经验,演练解决社会问题所必要的技能的实战机会;为学生如何从经验中学习和如何获得技巧提供了理想平台。专业实习涵盖的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十分符合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有利于开展专业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决定了开展专业实践具有先天的优势条件,因此,专业实践具有课堂学习不可替代的作用。弥合法学院理论教育与实践间的差距,弥补课堂教学偏重理论讲授的不足。对学生所学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融会贯通,较好地体现理论教学与职业训练相结合,弥补法学教育存在的职业训练不足的缺陷。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产生促进作用。

三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的目标、规划与方案

(一)专业实践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旨在按照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要求,结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任务,把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贯穿于法律人才分类培养、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等全过程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并在实践过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实践,使学生在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达到法律职业从业技能的要求,确保法律硕士在实践过程中切实增强实务能力:面对社会现象和案件,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二)实践规划、方案与具体内容

1 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实务融通,校内校外相结合。法律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为1年,远远长于本科生,有利于机动灵活地安排实践教学。由于实践教学内容的复合性,可考虑不严格划分法律文书、法律谈判训练与专业实习的过程,而是将不同阶段有机融入到整个实践过程中。同时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加强校内实践环节,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尝试引入“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即教师精选案例,分阶段将个案的相关材料全部发给学生。学生根据这些案件材料,去了解研究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类似案件的处理,确定案件的诉讼策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小组和课堂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辩论、教师的点评等活动的授课方式。其目的是让学生以职业律师的思维方式,对案件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综合性的分析与思考,从而加深学生对整个部门法理论和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运用。[6]

2 实习地点的选择与轮换。实习地点不固定,安排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或司法等实务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定期轮岗,帮助学生自觉实现角色转换,熟悉不同司法部门和不同法律工作部门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任职要求,提高法律硕士的职业素养。

3 校内外导师的具体安排。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加强与深化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的学业导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以法明案,以案释法,促进实践能力与理论水平共同提高。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放矢,指导和帮助学生发现和提炼学位论文素材。法律硕士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与提炼问题,采用案例深度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完成毕业论文。

4 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我们在安排法律硕士实践的具体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⑴顶岗上班。安排实践的法律硕士生必须按照各实践单位的要求准时上班下班,并遵守各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各单位指导教师的要求。主要让学生了解实务部门的工作状况、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⑵担任书记员或律师助理的部分工作。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工作,如整理案卷,归纳案件的争议点,归纳证据疑点,参加提审或者会见被告等。主要让学生亲力亲为,亲身体会办理案件的过程,而不再是办理案件的旁观者。⑶观摩开庭、旁听或参加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律师的案件讨论。在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多轮次观摩、旁听开庭,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随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或者随律师会见被告、会见当事人。实习过程中学生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接触和交流。让学生了解案件办理的真实过程,体会将学过的法律综合运用于实践的法律操作技能,并获得指导教师的宝贵经验。⑷记实习日记和交流。要求学生记实习日记,将实习的所见所闻所想写成书面日记。实习日记与最终的实习报告一起,作为评判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鼓励同学间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发表意见,畅谈实习的感受。在实习、交流、畅谈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实践活动的感受得到提升。⑸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各实习单位要给每位实习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包括态度、责任心、专业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价。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学生要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实习报告,对自己的实习进行总结。⑹实习成绩评判。由学校指派的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日记、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报告的综合评定,给出每位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⑺模拟法庭。在校内,以法律硕士为主体,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吸收广大本科生参与,由法律硕士加以具体安排和指导。⑻诊所教育和法律援助。具体由兼职从事律师的指导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围绕相关案件,采取提问、讨论、模拟、反馈等方式,在互动交流中,让学生自己获得事实和法律上的认识和判断。课堂外,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自主完成案件的任务,对案件的全过程负责。⑼法制宣传。组织法律硕士,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广大同学和社会群众的法律问题,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培养法律硕士热心公益、服务社会、以所学所知所能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法律硕士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

参考文献

[1]袁贵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R].人民日报,2014-

12-12.

[2]高鸿.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高层次应用

型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3]李祥,何月顺.基于校企结合的专业硕士职业实践技能

评估体系与平台构建研究[J].职教论坛,2014(29).

[4]董红,王有强.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

2013(23).

[5]王聪.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析――以实践

性教学环节为视角的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13(13).

第5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举措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性文件,集中了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和整体思路,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社会市场需求的变化、行业调研结果、专家论证意见等,及时修订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并认真落实是职业学校专业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分析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与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阐述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新旧对比、人才培养案实施过程中的新举措。

一、传统的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中主要问题

(一)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对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虽明确,但缺乏前瞻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强调理论的普遍性和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实践环节;第二,培养目标中虽体现了面向中小企业,但忽视了未来发展对高技能的需求。第三,培养目标中突出会计专业能力,但缺少人文素质的培养。现代职业教育不是仅仅给学生一技之长,要‘给知识,给文化,给技能’”。

(二)现有的课程体系与会计职业能力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会计电算化课堂教学在内容的组织上一般也是以会计法规、会计理论的讲授为主,以实务操作为辅;或者集中进行会计理论的讲解,等理论讲完后再集中进行会计的实践教学,会计理论与实践难以统一。我国近几年来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所使用的个别教材不能及时更新,校教学与会计工作岗位实务有待加强联系。

(三)会计电算化的教学模式有待创新

会计教学方法在现代化网络发达的今天,还不能够更好的利用数字化资源教学平台进行教学。因此,应创新教学模式,在会计电算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模式,借助于网络教学软件,充实模拟公司业务,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二、新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优势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以前目标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现在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会计综合职业能力、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及终身学习能力,在企业、非营利组织单位会计及财务软件维护一线工作的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人才,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

(二)职业(岗位)面向明确

1.主要就业岗位:中小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单位财务会计岗位:出纳、记账、主管会计、资金管理、车间核算等;中小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及财务分析岗位;中小企业单位内部审计岗位;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助理工作人员岗位。

2.其他就业岗位:中小企业收银、仓库保管、物流管理、经济信息收集、财经文秘、统计、工商管理、财务软件维护等岗位。

(三)课程体系创新符合新的职业教育理念

会计电算化专业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课程衔接体系,按照系统培养、全面培养、终身教育的理念,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基础文化和体育、艺术课程,加强新技术教育和技能训练,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重视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的培养,形成了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课程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

(四)教学模式改革适应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观

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结合不同专业课程特点,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基于会计工作过程、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展现代化网络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实践操作能力。形成完整的包括“认知实习任务驱动项目落实模块整合全程实训企业顶岗”六步骤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学实施过程,形成独具特色的专业课程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进行专业文化建设,教室、实训中心布置具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指导学生阅读会计方面的报刊、书籍,浏览会计专业网站,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有关信息,了解真假会计信息的识别方法,聘请行业专家为学生举办专题讲座,聘请优秀毕业生作专题报告,传授工作中的业务处理技巧,聘请审计人员和经济案件的办案人员对典型经济案例进行剖析,达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三、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中的新举措

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建立面向市场、采用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为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技术进步需要,已建立完备的专业课程体系。在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同时,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显著提高。

(一)突出三个标识:明确三个层面的专业课程体系

1.以职业入门资格为基础(从业资格),以专业岗位职业能力为指向(技能型),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格为标志(高职)定位培养规格;既有低端定位标识(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又有高端定位标识(专业方向课程)。

2.适当扩大低端标识的教学课时;以简化为原则,在整合高端标识课程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课程教学课时。

3.完善三个课程模块:构建模块功能化的课程体系

(1)低定位课程体系:以会计从业资格为基础、提高专业知识为指向的专业平台课程模块系统;

(2)专业技能训练课程体系:以提升会计电算化专业技能为指向专业实训项目课程模块系统;

(3)高端定位课程模块体系:以提升会计电算化专业发展能力为指向的专业方向课课程模块系统和专业选修课程体系。

(二)从业资格证的融通问题,已经形成亮点

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双证书”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我们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学生毕业初期,主要从事出纳、记账、仓储管理等岗位的比例在90%左右,一般在两年以后逐步转向核算、采购、成本、销售、总账或更高层次的专业岗位(审计、财务总监)等,结合目前的市场需求,我们已把培养目标定位为熟悉会计法规、掌握一定会计理论基础和信息技术基础,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电算化处理能力,持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其他相关职业资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我校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考试过关率达到96%,已经形成亮点。

(三)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教学平台的建设

随着经济、科学、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特别是Internet与校园网的接轨,使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的改革纷纷进入了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阶段,根据2014年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我校“4.5+0.5”的培养模式,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运用要求很高,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数字化资源教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培养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服务社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已建成数字化教学资源有:厦门网中网实训平台、用友会计软件、金蝶会计软件、虚拟会计电算化实习平台、降龙990会计核算软件、用友ERP沙盘实训等,目前正在和凤凰传媒合作开发《财务管理实务》、《会计电算化实务》二门课程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坚持“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以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过硬为标准,培养引进专业带头人,带领完成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发展;以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为核心,培养专业骨干教师;以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课程教学水平为核心,培养双师型教师;为加强实践教学力量,积极聘请有经验的行家里手、企业专家为本专业的兼职教师,从而打造出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实践技能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

(五)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接受相应的动手和实践课程,并根据培养目标同步深化文化、技术和技能学习与训练,逐步实现就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与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联合培养。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合作实现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及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实现校企共赢。

总之,在产业技术不断革新、新兴产业竞相发展的今天,职业技术教育变得尤为重要。会计电算化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管理为基础、以就业为根本的理念,紧扣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特点,坚持开明、开门、开放办学,积极加强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会计电算化专业培养模式,同步提升学校的专业技术教育和素质教育水平,为社会输送更多精强能干、微机操作能力强、知识更新快、技术过硬、德能兼备的优秀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焦建平.五年制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原则.新余学院学报,2014,06.

[2]张秀兰.多样化教学——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选择[A]\\中国会计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

[3]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4]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会计电算化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

[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第6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计划 高校 实务部门 合作

一、学生缺乏实践能力是高校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底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今后我国法学高等教育今后的教育指导与发展方向。两部委下发这一《意见》的原因显而易见,法律专业作为一个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也获得了很大发展,目前我国共有623所高校开设法学类本科专业,本科在校生数29万多人。“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累计培养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36万多人。[1]可谓规模庞大,也为推进国家法治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法律专业毕业生并未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具体体现为法治理念教育不够深入,各高校对学生的培养模式单一,本科阶段教育缺乏特色,同质化严重,学生侧重于法条的记忆和背诵,但处理问题和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为此,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

要完成这一任务,除了在校内强调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训练外,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建立高校与司法机关关于法律专业学生的实习与训练体制,是当务之急。

二、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存在的问题

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是提高法律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当前适用法律的实务部门众多,如拥有执法权的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都可以作为学生的实习基础。这些实务机构中,政府部门按管理领域进行执法,所运用的法律相对单一;而律师事务所和法院、检察院是较为理想的法律专业实训部门。其中律师事务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和性质的案件,但缺点是律师办理案件大多是单个人进行,由于涉及律师本人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律师带学生从事法律实务实践的意愿不强。

从目前来看,最适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务是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行使国家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其中又以公诉部门工作最为繁忙,除了公诉部门,其他各个处室也承担大量检察工作,法律专业学生的实习可以帮助检察院工作人员完成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减轻检察官的部分工作压力。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关口,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而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法院进行实习,可以了解一个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所有环节,通过实习可以熟悉案件流程和法官适用法律的基本思路,因此对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适用与实践能力尤其重要。

正因为上述原因,多数高校也在法院、检察院建立了实习基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但高校与司法机关合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改进,需要建立新的合作模式。

首先,法律专业学生还没有在司法机关形成固定的实习时间。到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的学生大多数时候都集中在毕业实习阶段,而且具有很强的时段性。按规定,司法考试时间是每年的九月份,而参加考试的一般是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司法考试之前很少有三年级的学生进行实习,多数是完成司法考试后进入毕业实习,而此时的法院和检察院往往人满为患,实习的学生在办公室有时连坐的地方都没有,也有部分学生在大学四年级寒假的时候进行实习,甚至有的学生根本没有参加实习,而找某个单位盖章应付毕业实习的要求。

其次,法律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的实习模式有待改进。目前法律学生在司法机关多参加办公室事务的工作,如打字、复印、整理档案文件、日常接待等工作,真正参与案件办理的并不多。在基层司法机关因案多人少及案件性质的原因,部分学生还能参与案件办理,但到了中级法院或市一级的检察院,由于案件性质和保密的需要,法官或检察官往往不愿意让实习的学生接触案件的处理。因为这些原因,实习的学生往往感觉实习的收获不大。

再次,高校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多数体现在学生到司法机关实习,但司法机关到高校对法律专业学生的指导还做得不够,交流的单向性明显。虽然部分高校也聘请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导师指导学生,但由于本身工作繁忙,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很难抽出时间对学生进行实务指导。

最后,高校教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合作领域过于狭窄。因为缺乏协调机制,高校教师能够到司法机关挂职锻炼的人数还较少,而且由于司法机关案件质量与责任制的原因,即便高校教师在司法机关挂职,多数情况下也不从事真正的检察或审判工作,对案件流程与法律适用并不完全清楚。

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模式下高校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合培养机制,而且这种机制不仅局限在国家层面,地方政府也应建立本级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一)多层次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向流动的重要性

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支持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从国家层面实施高校与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选派100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时间为一至二年,这些教师通过作为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法律实务工作,获得实际法律工作经验,这对于法律理论知识丰富,而适用经验较少的教师具有重要意义,其在工作获得的感知可以更好地,更准确地将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选派1000名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到高校任教一至二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这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部门专家可以为学生传授实然状态下的法律运行与适用,其丰富的案件经验将会使学生受益匪浅。

以往高校教师也有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的机会,但这种机会均等更多地是由组织部门选派,挂职人数较少,而实务部门到高校任教的专家更少。现由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牵头实施“双千计划”使高校与实务部门实现双向流动,最终受益的是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列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才适用“双千计划”,并未惠及数量更多的其他地方高校,为了使其他地方高校法学院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各省级地方也应依照“双千计划”建立地方的法律实务部门和高校教师双向流动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来自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14个省、市、区的部分中基层法院,接收过数量不等的法学院校教授、业务骨干挂职副院长、院长助理、庭长助理。28个省市区的法院,有不同数量的法官被有关法学院校聘为兼职教师或研究生导师。[2]

(二)制定高校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双向交流程序

目前,高校与法院、检察院之间并没有任何合作的规定或条例,二者之间的合作完全是可有可无,可配合也可以不配合的,由于没有规范性义务的约束,不同司法机关对高校学生实习甚至旁听所持态度完全不同。目前高校教师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人员交流主要依靠组织部门或政法委进行协调,组织部门和政法委也缺乏必要的长期计划进行协调,因此需要制定高校与司法机关之间双向交流的规范和程序。

在2011年,当时的最高院院长王胜俊便提出,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政法院校的人才和业务交流,充实审判力量,提高司法水平。[3]根据《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全国今后的10年内将选派1000名法学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每名专家的挂职时间为一至两年。最高法院为了实施这一计划,所下发的《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中提出,经组织部门同意,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选派2至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该指导意见虽然由最高法院下发,但如何执行由各地法院自行决定,更重要的是,这是由法院单独下发的,没有组织部门的配合,该意见仍然无法顺利实施。检察院系统也还没有类似的指导意见,因此解决高校与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最好的办法是在国家层面的中央政法委、中组部、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共同制定并发下高校与司法部门人员双向交流的程序与内容规范,确定各方工作职责与义务,以便交流得以顺利进行。

(三)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育培养基地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计划提出要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支持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重点建设100个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其中20个左右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这是政法委与教育部在国家层面的基地,需要专家委员会对各高校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再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通过推动实践基地的建设与优化,法律专业的学生在这些实践基地实习过程中,通过担任法官和检察官或者律师助理,在这些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指导下,接触案件材料,参与讨论、协助起草判决书、书或其他法律文书、接触商务谈判、以不同的角色参与庭审过程,从而熟悉法律实务的各种流程,不断的实践操作将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理论,锻炼其法律职业技能。

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说:全国100家公开示范法院都将允许法律专业学生自由申请实习。法院面向法律教育研究机构公开,这是促进司法公开的一次契机。[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态,列入公开示范法院的这些单位对方便学生实习并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大有帮助,在此需要思考的是,除了这100家法院外,因为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局面,全国的其他法院也可以,更需要为法律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和锻炼机会。

事实上,全国高校众多,能够进入100个人才教育培养基础的高校多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得到照顾的部分地方院校,对于为数众多而无法进入100个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地方高校,无疑失去了国家层面的政策与财政支持。但实践教育基础又是必要的,所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相应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但这需要地方教育部门与地方政法委相互协调才能使地方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按国家层面的政策模式共建实践教育基地,获得必要的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

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较早的是江苏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2年11月4日与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六所高校在南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启动“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江苏高院制订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向13家“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授牌,还确定了高校教师和法官双向交流的名单。[5]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对于提高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极其重要,相信也是法学院校之间的一次洗牌,被列入计划的高校无疑获得了一张通向与司法机关固定合作的强大通行证与财政支持,而师资与学生质量相对较差的地方高校更不应自行排除在培养计划之外,各地政府应按国家层面的模式应加强对这些地方院校的支持,否则国家资源将集中于少数的部属高校,将无法促进落后地区的法制建设。通过各个层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所建立的实习基础、双向交流机制,高校教师、学生、司法机关和其他实务部门都将获得共同进步的机会。

参考文献:

[1]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结合点..

[2]袁定波,郭文清.最高法详解双向交流指导意见出台缘由.法制日报,2012-8-14,(第005版).

[3]郭少峰.三名高校法学专家挂职最高法不脱离原教学岗.新京报,2012-12-30.

第7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中职学校就业指导创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8-0181-02

一 中国目前中等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的就业指导教育正稳步发展,但在通过市场调节教育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要求方面,学校教育工作滞后于现实的需要。职业院校对创业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当前中国职业院校工作的重点依旧在于教学环节,把知识教育作为职业院校工作的重点。职业院校对职业中专生进行创业教育的脚步相对滞后,职业中专生无法全面、深入地接受有关创业能力的培养和教育,造成学生的创业意识比较淡薄,创业能力缺乏。长期以来,不少学生把人生成功的目标定为收入高、工作清闲,这些思想的存在与跨世纪人才成长的客观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二 中职技工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原则

1.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就业指导

提高职业中专生就业指导人员的业务素质,结合专业教育的全程进行就业指导,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都要承担职业中专生就业指导的工作。各职业院校在充分发挥其对职业中专生就业指导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意加强与其他职业院校以及社会机构(劳动中介组织、职业中介组织和人才中心)等之间的联系。例如,建立职业中专生社会实习基地,开展社会实践课。学校、社会的各种机构系统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进行指导,形成系统的就业指导网络,提供更全面有效的就业指导。

2.将创业教育与实验体验相结合

将创业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在各学科中渗透创业教育,就是在各学科教学中传授好各学科知识的同时,积极进行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进行创业案例分析,模拟创业。进行创业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运用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创业教育时,亦可采用典型的、有特色的创业案例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分组讨论,主动参与到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中,学习创业的经验和方法,创造机会,在实践中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一,把实习作为培养意识和创业能力的第一实践基地。实习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业教育深化的重要阶段。实习带队教师要抓住实习这个大好时机,鼓励学生“寻找机会,别错过机会,让才能充分展示出来”,使学生萌生创业意识,涌动创业激情,确立创业目标。

第二,营造校园创业环境,是使学校的各种活动成为创业教育的有效载体,校园文化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直接环境,对学生素质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学校要引导各类社团组织注意围绕创业教育这一主题来开展活动,如市场营销活动、科技作品竞赛、自我形象设计活动、创业设计大赛等,积极支持和指导学生共同营造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校园创业氛围,通过活动的开展,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丰富体验、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培养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形成综合的知识结构和综合性的能力。

第三,创造机会,让学生体验创业的苦与乐。学校可以争取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利用暑假和寒假组织学生尝试“当老板”。比如,香港多个机构合办了“学校创意营运体验计划”,选出15对来自不同学校的学生,让他们接受有关创业及营运技巧培训后,于7~8月中旬期间,连续4~6个周末在维多利亚公园摆放摊位,售卖自制成品及年轻人用品,一尝创业的滋味。该计划还安排了来自商界和其他界别的导师,在过程中为学生提供意见,加深学生对工作实践的了解和认识,并提高营运技能。通过这样的实习创业机会,可以让学生体验创业的苦与乐,可以使更多的学生脱颖而出,加入到创业者的行列。各个学校也可效仿此途径,组织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创业体验。

第四,加强职业中专生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养的对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文化是一种氛围,创业文化是一种充满着专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精神的氛围,一种良好的创业文化可以使创业的职业中专生能有更加宽松的环境,更加自由地支配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极大地激发职业中专生的创业精神与创业欲望。

三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促进中职技校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工作

为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中职技校要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的规格标准,改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使学校育人与企业需求“零距离”接轨。

1.转变职业教育人才观,注重非智力人才培养

现代企业更加重视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良好职业道德。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加剧的形势下,只有讲究诚信的企业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因而,也只有有诚信、有责任感的员工才会受企业欢迎。海尔在创业初期砸碎近百部有质量问题的冰箱的行动,向社会展示了海尔视质量为生命、用户为上帝的企业理念,海尔的诚信铸就了海尔的辉煌。研究表明在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因素中,智力因素只占20%,非智力因素如个性特征、思想品德、意志品格、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往往对一个人的成功起着决定性作用。

2.转变传统教学模式,以综合专业能力构筑学生的就业本领,主动适应现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随着多种经济形式快速发展,用工需求呈现多样化、层次化。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尝试办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探索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和企业共同教育、管理和培训学生的人才培养方式,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增强竞争力,重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通过第二课堂锻炼学生各种能力,增强学生交际沟通能力,以适应现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3.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8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职 职业能力 人才培养方案

中图分类号:G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b)-0-01

我国高职教育在近十多年时间内完成了规模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内涵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新的热点问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制订直接涉及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中最核心的一项工作―专业建设,同时它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制订,既是高职院校所有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总纲”,也是专业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性工作和能否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根本保证。目前高职院校设计和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认真分析区域产业背景、行业格局、企业需求和自身条件,专业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带有随意性和盲目性,与社会接轨不密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没有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课程体系大多数还是本科的“压缩饼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段式的教学仍相当普遍;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满足不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效益乃至其生存发展。那么如何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构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1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应遵循的总体原则

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 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德育优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优化课程体系的原则;突出实践性教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原则及多证结合原则。

2 基于人才需求分析,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是人才培养工作首先要明确的要素。培养目标是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确定课程设置的前提,准确的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给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提供可靠的依据。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时,必须进行专业人才需求的调研与分析,通过对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进行国内(广泛)和所在区域(重点)的产业政策、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和人才供求状况的调研与分析及企业岗位需求和工作任务分析,明确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方向性;了解专业发展的前景与空间;确定专业职业岗位(群)面向(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素质、知识、能力结构(专业培养规格)。

3 基于工作岗位(群)及其任务、工作过程分析,构建以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中心环节,在构建课程体系时,首先通过对行业、企业调研,对其岗位(群)及其任务、工作过程进行分解,确定专业核心课程以支撑专业核心能力,以此为依据构建以职业基础能力培养、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职业综合能力培养、职业发展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基本技能训练、专业专项技能训练、专业综合技能训练、专业发展能力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以实践教学体系为中心,构建培养和拓展学生素质和能力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3.1 职业素质模块

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形势与政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这类课程要服务于专业,根据专业需求进行系统设计,着眼于学生基本素质的提高。主要在1~3学期完成,所占学时不应超过1/3。将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规划、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贯穿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始终,将素质教育融入到培养学生的各个教学环节中,尽最大可能将职业素质培养拓展到第二课堂、寒暑假及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约束中,使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道德养成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的能力完成和职业道德意识养成相互交融,实现课程的实际效果。

3.2 职业技术模块

职业技术模块包括职业能力基础模块和职业能力技术模块。是为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开设的职业技术基础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这类课程的设置应根据专业对应工作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来确定课程门类,依据职业成长的逻辑规律排列课程序列。为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要依据专业主要工作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核心能力要求确定3~5门专业核心课程。职业技术模块是课程体系的核心,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环节,要摒弃职业技术模快只是培养学生仅仅掌握专业技术的思想,在设计此模块是既要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又要注重学生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

3.3 职业拓展模块

职业拓展模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拓展学生的视野,完善学生能力和素质结构,关注每个学生潜能的开发、个性的发展,发挥课程的实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拓展课程包括专业拓展课及素质拓展课两种,其中,专业拓展课程旨在使学生更多地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应用,同时使专业知识得以进一步深入、扩展和完善,从而增强学生综合应变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素质拓展课程旨在发挥学生个体潜能、兴趣和爱好,在课程设计理念中加强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渗透。

4 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保障体系

建立与人才培养方案配套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一支具有共同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理念,专业与公共基础教学相互协调,能够围绕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课程内容互补、互动的师资队伍,并构建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通过校企合作、专兼结合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相应教学运行保障机制,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总之,构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行业、企业调研是基础,人才培养目标准确定位是依据,课程体系设计是关键,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及制度建设是保障。

参考文献

[1] 北京电子技术学院.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第9篇: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范文

[关键词]创新教育 ERP 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模式 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于云波(1969- ),女,山东烟台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教学管理。(江苏 无锡 214024)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3-0115-02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中提出: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必须将创新教育目标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中,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

一、转变观念、正确定位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先导

近十年来,围绕高职院校是否要开展创新教育、如何开展创新教育,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即使部分学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晰、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成效并不明显。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

作为一种类型,高职教育的特点在于强化实践能力。面对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众多企业正从劳动密集型转向知识密集型,具有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知识型员工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因此,高职院校应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系统化设计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从高职学生的特点和人的全面发展看,高职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高职学生的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理论知识学习的兴趣不浓,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尚显不足,而且,他们常常被看作是高考的失败者,对自己的智力和能力缺乏信心,还要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但从教学实践看,高职学生更倾向于实践动手,更迫切需要证明自己、展示自己。因此,高职院校开展创新教育,将有助于发挥学生特长、解决学生的厌学情绪、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促进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针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应将创新教育定位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促进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将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有机结合,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培养学生的成就感,树立自信心,并促进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培育他们的比较优势。

二、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是实施创新教育的核心

如何有效实施创新教育,核心在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培养过程和方法的总体设计,是教学资源配置、教学组织实施的基本教学文件,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加强创新教育,必须将创新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创新教育取得实效。

1.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教育不能脱离开专业教育,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适应学生工作岗位的需求。因此,要加强对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调研,及时掌握社会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依据,与行业企业的专家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特别要注意的是如何有效实施对行业企业的调研,一般要结合学校和专业的特点合理选择样本;对企业的调研要广泛听取企业高层管理者、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及其所在岗位(部门)领导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听取科研院所、普通高校专家的意见,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符合技术发展和教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