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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及措施精选(九篇)

合理化建议及措施

第1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鼓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 征集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1.生产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2.生产流程、工作程序及安全技措的改进;

3.市场拓展及营销的项目和建议;

4.引进合作项目、融资和推荐新的投资项目的建议;

5.完善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任何点滴增收节支及节能降耗的建议;

7.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改进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员工也可随时向公司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征集表。工会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五条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其内容应包括:建议人姓名、部门、日期、建议方案或措施、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其他事项等。

第六条 工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及建议的评审、奖励及监督实施工作。

第八条 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议进行评议并送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对不予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

第九条 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部门)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条 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按其重要性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分为三档:

A档(一等奖):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B档(二等奖):较重要的、改良性的,目的明确,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

C档(三等奖):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

第十二条 评定为A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1000元;评定为B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500元;评定为C档的合理化建议,每项提案奖励200元。

第十三条 每年年终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奖并兑现奖励,其奖励资金由工会经费列支。

第十四条 公司将开展合理化建议情况作为对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合理化建议登记表》

第2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关键词:措施井;监测频次;效果评价;措施效果;失效机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E35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4-003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300

1 问题的提出

在进行措施井措施效果评价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井的测试资料都不完整或者测试不及时。这些问题都对措施效果的评价造成了极大阻碍,也造成用户对于措施井的测试资料利用率低,极其不利于油田的合理规划。因此找到准确的测试时机、制定合理的测试流程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2 措施井失效机理

水力压裂是油气井增产、水井增注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当地面高压泵组将高粘液体以大大超过地层吸收能力的排量注入井中,在井底附近憋起超过井壁附近地应力及岩石抗张强度的压力后,即在地层中形成裂缝。随着带有支撑剂的液体注入裂缝中,裂缝逐渐向前延伸,这样在地层中形成足够长度和一定宽度及高度的填砂裂缝,由于它具有很高的渗滤能力,使油气能够通畅流入井中,起到增产增注的作用。

酸化即在低于岩石破裂压力条件下使酸大体沿径向渗入地层,通过溶解孔隙空间内的胶结物、颗粒及其他堵塞物,扩大孔隙空间,消除由于地层污染引起的近井带地层渗透率降低,恢复或提高地层渗透率,从而获得增产效果。

然而在油、水井压裂措施后一段时间,随着油田的开发地层产生的裂缝会逐渐出现闭合现象,导致填砂裂缝的导流能力逐渐下降。而对于酸化措施来说,随着油田的生产还是会有堵塞物陆续填充被酸化后的空隙,也致使酸化过的空间导流能力降低。

由此可以看出,压裂和酸化两种工艺均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针对这一现象,为了追寻措施井措施见效的时长大小,找到合理的措施井监测频次,笔者对大量的措施井资料进行了细致的统计与分析,并最终得到了一些

结论。

3 实例分析

下文就以一口措施前后资料完整的井为例进行简要分析,来看一下在合理的监测频次下措施井措施效果的评价情况。

3.1 基本概况

喇5-PS2412井是喇嘛甸油田北西块二区聚驱的一口注入井,该井全井射孔井段为1006~1026.3m,层位GI2+3―PII7-9,属砂岩层,有效厚度10.6m,注入量55m?/d,油中深度为1016.15m,原始地层压力11.32MPa。其主要连通油井有喇5-PS2411井和喇5-PS2417井。

3.2 综合资料分析及措施效果评价

3.2.1 喇5-PS2412井措施前资料分析。首先是喇5-PS2412井的基础资料:喇5-PS2412井于2010年1月5日投产,投产初期日注入量35m?/d。2011年11月2日对该井进行了水井静压测试。

本次试井资料表现出压力导数曲线早期出现明显驼峰。该井的井储时间较长,过渡段之后中期没有出现径向流直线段。

本次测试资料说明:在本次测压范围内地层性质较不均匀,流体渗流能力较差。查阅该井的地质资料,井位图反映该井旁边无断层,但存在一条油水边界和两条油气边界。试井资料分析所得的解释成果表明,该井表皮系数为正值,说明该井井筒附近污染严重。在试井资料中充分显现出了该井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井井况,我们在2011年12月1日又对喇5-PS2412进行了同位素吸水剖面测试。由吸水剖面图可以看出,该井的主要吸水层为PII7-9层和GI2+3层,相对吸水量分别为93.08%和6.57%,可以看出该井的层间矛盾非常严重。

通过综合试井和测井资料分析可知:喇5-PS2412井急需治理。因此为了更好地达到注水和开发效果,满足增产增注,完善注采井网,结合动态地质资料,我们建议对喇5-PS2412井实施酸化解赌措施。

3.2.2 喇5-PS2412井措施后前资料分析。在喇5-PS2412井酸化后,我们于2012年7月5日对该井进行了一次水井静压测试。

通过两次试井数据对比来看,酸化后该井表皮系数由原来的1.982降低到现在的-2.097。可以看出,酸化措施对该井近井地带井况的改善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解释资料中可以看出该井的渗透率以及流动系数也均有相应的增大,该井的井况明显变好。通过试井资料可以直观地看到该次酸化措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评价酸化措施效果,了解该井治理状况,我们于2012年10月又对该井进行了同位素吸水剖面测试。

通过对比前后两次吸水剖面成果图,可以明显地看出,该井的两个主产层的吸水状况均得到极大的改善。PII7-9层相对吸水量由酸化前的93.08%降至酸化后的43.01%,GI2+3层的相对吸水量由酸化前的6.57%增加为酸化后的53.79%,两个主产层吸水均匀,层间矛盾得到了显著改善。

通过对于喇5-PS2412井的资料分析,可以看出措施前后及时对措施井进行检测是极其必要的。措施前后的测试资料为措施井的效果评价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依据。为用户准确评价措施效果、合理调整油水井措施、精准制定油水井治理方案,提供了一手资料。因此,如何合理优化措施井的检测频次,做到及时有效的测试,并将措施前后的测试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已经成为了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 统计规律及建议

为了找到合理的措施井监测频次,我对于2012年全年压裂油、水井和酸化的水井的措施见效时长进行了统计,并得到了一些规律。

通过统计,发现各油井压裂的见效时长呈正态分布,符合统计规律,主要集中在6~8个月,也就是说大部分油井压裂有效的时间集中在6~8个月,而见效时间极短或极长的井只是极少数。

因此,通过大量的统计数据分析,本文建议在油井压裂后6个月对其进行测试,将措施前后测试资料进行对比,最有利于措施的效果评价。

而对于水井来说,还可以得到与油井相类似的结论。水井压裂和酸化的见效时长也呈正态分布,同样与统计规律相符,并且水井压裂的见效时长主要集中在6~7个月,水井酸化的见效时长主要集中在6~8个月。

因此,通过大量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笔者也建议在水井压裂或酸化后6个月对其进行测试,再将措施前后的测试资料进行对比,这样的监测频次对于准确评价措施效果是最为合理的。

5 结论

(1)油、水井的压裂和酸化措施是存在有效时长的,并且就目前统计来看,其中大部分油、水井措施的有效期为半年;(2)合理优化措施井的监测频次既有利于及时了解井况、准确评价措施效果,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测试资料,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措施井测试资料的应用率;(3)建议在措施井实施措施前对其进行测试,并在其恢复正常生产后半年左右再次对其进行测试,将措施前后的测试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措施井来说,半年左右的监测频次最有利于措施井措施效果的

评价。

参考文献

[1] 卢德唐,郭冀义,孔祥言.一种分析不稳定试井早期数据的图版[J].油气井测试,1993,2(1).

[2] 姜礼尚,陈钟祥.试井分析理论基础[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85.

[3] 童.压力恢复曲线在油、气田开发中的应用

[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1982.

[4] 刘能强.实用现代试井解释方法[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第3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效能,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优秀、高效、廉洁、勤政的部门形象,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四)坚持把强化服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实现服务效能大提速,服务质量大提高。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申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情况。

(二)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情况;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整改的反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三)勤政效能: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的意见》情况。

(五)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情况;有无、、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宣传阶段(5月底前)

1、动员部署。委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

2、选聘农委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

3、宣传发动。利用信息网络,“政民直通车”系统、农委政风行风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进行宣传发动和公开接受监督,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

1、征求意见。结合农委开展的“三走进、八个一”活动,各处室、总站要走访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服务对象、行评监督员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登记台帐,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

3、委评议小组成员及聘请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法,实施全方位的督查。

(三)评议整改阶段(7月初至12月份)。

1、反馈问题的整改上报。各处室对市评议办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所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情况上报市评议办。

2、委政风行风评议办将组织行风监督员对相关处室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测评评价阶段(12月至2012年2月)

1、委评议办总结。认真总结本年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写出专题报告。

2、接受市评议办组织的对我委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情况和委两个重点处室评议的全面测评。

五、评议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委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问题进行集中调度,确保全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争先进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掌握评议内容。各处室特别是市评议办确定的两个重点评议处室以及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照《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熟悉评议内容、程序、时间和要求,要实行“四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第4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五次会议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两项改革、建设三型工商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总体要求:通过评议活动,依法行政的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为推进基层规范化和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工商、信用工商、信息工商建设步伐,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整改内容

根据各方面征求到的53条意见和建议,经归类、梳理形成以下四个方面共28条内容:

(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在对集贸市场的管理方面要加强与卫生、城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相互配合,提高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专门划分一片区域给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经营,有效解决市区小商贩占道经营、乱摆卖的情况;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让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方面: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建设好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加大对有关工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宣传力度;希望在窗口办理广告登记审批的流程更快捷;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更多、更及时地向广大消费者消费警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等。

(三)服务态度、作风建设方面: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开通网上年检报送预审服务,方便企业年检。推广网上登记,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年检效率因相关宣传力度、受理人员少等原因,年检期间还出现排长队现象;接待消费者来访、接听咨询电话有时存在未能使用礼貌用语,解释工作还存在不够细心、热心、耐心的情况等。

(四)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做好行评资料的汇总,完善规章制度;重视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管理。及时更新湛江红盾维权信息网办事电话,变更以前电话为现电话;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行评办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行评办工作等。

三、整改措施

根据查找的问题,市局在各科室、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局的整改措施。

(一)针对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执法制度和内外监督制约体系。

1、关于在对集贸市场的管理方面要加强与卫生、城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相互配合,提高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发挥市场综合监管效应。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我局继续加强与市场物业管理、经贸、质监、农业、粮食、畜牧、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信息,增强合力,发挥市场综合监管效应;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向市政府为市场升级改造建言献策。与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草拟了《湛江市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与市质监等部门草拟了《湛江市农贸市场建设及服务管理体制规范》,对市区59个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设施技术标准、市场管理与服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呈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是以创卫和城乡清洁工程为契机,开展整治工作。市场周边的乱摆乱卖行为,牵涉部门较多,借助市政府城乡整洁工程奖惩和问责机制,主动走访赤坎、霞山等市场物业部门,走访赤坎区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共同拟定出整治市场脏乱差等热点问题的工作方案,拟在赤坎、霞山区创建两个样板市场,作为全市市场升级改造的示范,优化市场卫生环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关于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专门划分一片区域给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经营,有效解决市区小商贩占道经营、乱摆卖的情况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向政府部门建议在一些不妨碍交通和市容情况的路段开设夜市或假日临时市场,配合市城市执法局调研论证,制订方案;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临时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管,及时受理有关消费投诉,共同维护好湛江市市容市貌和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3、关于市场食品安全投诉时有发生,如农产品质量(含农产品投入品,即化肥、农药质量等)、猪牛肉灌水、短斤缺两等问题的投诉较多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推行市场食品电子台账,构建食品追根索源机制。组织人员对霞山、开发区、雷州市等工商部门使用的食品电子台帐软件进行升级,使其录入保存便利、检索快、统计分析更准确,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尤其是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开展打击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经常性开展食品抽检。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联合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蔬菜、水果)进行抽检。积极争取设立流动食品快速检测车;

三是落实市场开办者首要责任,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召开市场会议,部署市场食品安全和创建文明和诚信市场工作,耐心细致地引导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省局《关于加大市场开办者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省局《广东省20xx年度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评分标准》,找出差距,分析重点难点,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依法落实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流通领域批发源头上加大上市商品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来源;

四是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和督导督察工作。针对市场短斤缺两现象,督促各工商所严格要求市场开办单位设立复称台,为群众提供服务设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4、关于个别市场开办者没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制度,个别市场存在脏、乱、差问题。集贸市场限塑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市场开办者负责人会议,落实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结合创建诚信市场的契机,做好市场卫生管理;

三是部署市场食品安全和创建文明和诚信市场工作;

四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向市政府为市场升级改造建言献策。

五是加强源头的清查。特别是加强塑料批发商的巡查力度;

六是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消费者响应国家的号召,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积极推进环保工作;

七是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并健全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与经营者逐一签订执行限塑令的承诺书;

八是鼓励和引导由市场开办单位或场内经营者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合格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场合同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让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农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节日期间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并带动全面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三是通过严厉查办各类违法食品及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一步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经检科、经检支队;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关于监管领域还不够宽,对一些领域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大,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不能满足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农资等)行为,严厉清查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与配合,加大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努力拓宽监管领域,建立执法办案快速反应机制。如一旦发现案情,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进行查处,将违法经营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积极推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思维模式、手段方法、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四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使企业明确各项方针政策,了解经营过程中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合法经营秩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经检支队、相关职能科室;

责任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整改时限:8月11月,长期坚持

(二)针对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重点对行政处罚事项的对外公布,机关内部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情况的公开,拓宽行政服务渠道,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1、关于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建设好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加大对有关工商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宣传力度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硬软件建设。在工商所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在配置电子触摸屏和电子监控系统上,不断更新办事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上网上墙入屏,继续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在市局、各县(市)局、分局内外网专门设置网上政务公开栏目,在网上将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工商动态、工作决策、业务进展等向全系统和社会公开。

责任领导:陆颖;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陈康林;整改时限:9月份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结合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法制宣传的工作意见》,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市场主体法律法规免费大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免费培训十万经营户的送法上门、送法下乡活动;

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优势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安排开展20xx年公仆说法活动;

六是在红盾维权服务网页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构筑网上普法宣传教育平台;

七是与六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做好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9月份取得初步成效,长期坚持

2、关于希望在窗口办理广告登记审批的流程更快捷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重点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广告许可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是耐心向户外广告申请人解释提交材料的依据;

三是提前介入,耐心指导广告申请人填写表格和准备申请材料,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3、关于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更多、更及时地向广大消费者消费警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消费警示制度,消费警示由季度一发增改为两月一发,更多、更及时向广大消费者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防消费陷阱;

二是针对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及时组织调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较好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启动约谈问题企业机制,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消委会;

责任人:××;

整改时限:9月份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关于工商登记资料查询途径有待进一步丰富建议的整改措施:

在原有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争取省局支持,开通电话查询工商登记机读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份

5、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工商工作亮点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乡村。依托遍布100%社区和68%村委的红盾维权服务工作站,在市局、各县(市)局、分局、工商所、红盾维权服务站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栏,悬挂各类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政务公开上墙资料,印发各种宣传资料。设置工商宣传栏、上墙有关资料、印发资料,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全市城乡;

二是深入开展工商开放日活动。举办工商法律法规咨询、业务操作流程体验、工作成效图片展览等活动,零距离推介工商各项业务,让群众走进工商、了解工商、支持工商;

三是充分利用报纸专版、电视台专题等新闻媒体优势,广泛宣传工商工作;

四是通过个私协会向广大会员下发各类法律咨询、接受会员投诉等相关服务手册(特别是新出台的服务政策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个私协会;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针对服务态度、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关于加大上门服务力度,开通网上年检报送预审服务,方便企业年检。推广网上登记,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网上年检报送预审。通过网上预审明确告知企业需要提交的年检资料,使企业前来办理年检时既避免来回跑,又能快速通过年检;

二是加大预约上门年检力度。对一些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的市场主体采取提前预约上门年检。对银行、邮政、电信、保险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先集中其年检资料,加班审查,资料齐全通过年检后再通知其一次办妥,避免出现企业往返多次的现象;

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要求,将工商行政管理的许可业务全部纳入窗口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一站式服务;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推进网上注册大厅建设,将注册大厅的一站式服务也变成网上的一站式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年检效率因相关宣传力度、受理人员少等原因,年检期间还出现排长队现象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实施网上年检报送预审。通过网上预审明确告知企业需要提交的年检资料,企业前来办理年检时既免予来回跑,又能快速通过年检;

二是提高年检通过速度。开设绿色通道。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免审的企业,以及从事一般贸易和多年来守法经营的企业,即到即办,兑现10分钟办妥的承诺;

三是使用POS收费机解决到银行缴费排长龙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3、关于接待消费者来访、接听咨询电话有时存在未能使用礼貌用语,解释工作还存在不够细心、热心、耐心的情况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和工作接访制度,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保持文明礼貌用语的使用习惯,对未能使用礼貌用语,解释工作不细心、欠缺热情耐心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当月绩效考核扣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消委会;

责任人:××;

整改时限:全年坚持

4、关于窗口在完善服务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实施 一个窗口许可 创新服务措施,新成立窗口办机构,设一个窗口办理所有工商许可类业务,全面推行一个窗口许可、一站式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在湛江日报上登出年检公告,告知需年检企业的范围、时限、方式等,让企业及时了解年检事项。通过电话和移动公司群发信息逐户向企业进一步告知及时参加年检注意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5、关于要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要抓好队伍管理及日常监管的细节工作,不要出现引起群众反应强烈的事情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推广网上登记注册大厅,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完善绿色通道、限时办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继续使用POS收费机解决到银行缴费排长龙问题。POS机已在今年3月起使用,办事群众缴交年检费用,企业只需手持一张银行卡便可刷卡缴纳年检费,既方便又快捷,改变了以往到银行排长龙缴纳年检费的局面,做到了为企业年检提供一条龙服务;

四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办结业务。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干部大培训,分期分批对全系统基层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六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抓班子带队伍,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对队伍作风的监督,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七是规范业务运作。市局机关建立起工作指引,规范业务工作运行,以规范行政行为实现行政行为规范。坚持柔性执法理念,加大行政指导的力度,着力化解执法风险。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教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关于少数办事人员素质、专业知识和服务态度有待提高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窗口工作人员的量化考核制度。评选窗口之星和登记业务能手,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吴那良;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责任人:陈式平、刘汉谋;整改时限:12月份,长期坚持

三是服务要三做到。企业来窗口咨询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热情细心、做到资料派发准确、做到讲解须知清楚。避免办事群众来回跑,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窗口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10月份,长期坚持

7、关于执行力方面,对局领导的决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并非都能认真落实,还存在有应付了事的现象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对执行力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执行意识,做到无条件执行。工作确定下达后,先干再说,让时间检验;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做到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用制度保障执行力,做到科学有效地管理;

四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度,确保上级部署安排工作得到及时认真落实;

五是全面推行量化绩效考核制度,对办事拖拉、执行力不强的干部,在当月绩效考核扣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教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8、关于理论学习方面,学习落实抓得不到位,流于形式。干部综合素质未能完全适应工商转型的要求,做学习型干部存在一定差距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每周半天学习制度,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

二是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组织培训和大练兵,倡导干部多读书看报,争做学习型干部,以适应工商转型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教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9、关于工作思路不够宽广,工作举措缺乏创造性。缺乏求大突破、大发展的气魄,缺乏争先进位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对工作创新的有关要求纳入对部门和干部的绩效考核中;

二是加强干部的学习交流,多组织干部到外单位参观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教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0、关于深入基层调研少,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还存在作风漂浮的现象。对基层业务对口部门的指导和调研工作有待加强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市局窗口办的成立有利于登记注册科和企业监督管理科深入到基层局指导工作和调查研究;

二是走访有关企业、市场、商场、农村、农场等单位,与广大群众和消费者进行交流,征求他们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以行风评议活动来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来检验行风评议活动的效果,从而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始终坚持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五个面向,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思想,积极、主动、热情、高效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责任人: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针对其他方面存在问题情况,公示存在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给予合理答复。

1、关于做好行评资料的汇总,完善规章制度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行评资料的汇总。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并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市局行评办收集整理评议资料上报市直行评办;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完善有关制度,使建立的体制机制符合工商服务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局近期制定下发的各项制度措施,以纠促防,建立权力运行环节的风险防范监控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重视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管理。及时更新湛江红盾维权信息网办事电话,变更以前电话为现电话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更新湛江红盾信息网办事电话。明确湛江红盾信息网管理和维护责任部门,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网站管理,及时了解电话变更情况,及时修改相关的数据;

二是重视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管理。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每天对网络相关网站进行搜索,及时发现舆情,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是及时更新登记注册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收集信息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重新设计触摸屏查询系统,调整相关栏目,便于管理和使用;

四是解决红盾信息网网速慢的问题。对网络进行升级,加大带宽,将互联网接入带宽由目前的8M升级到100M;加强网络管理,购置网络管理软件,实时监控网络动态,提高网络维护水平和能力;督促相关科室对相关栏目和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网站运行正常。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关于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行评办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行评办工作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主动与当地行评办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行评办工作;

二是及时将有关工作措施,工作信息向行评办报送。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9月底前

4、关于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联系,让特邀监督员多了解工商工作信息,方便开展监督 建议的整改措施:

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联系,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到 大走访、大座谈、开放日等活动和大的执法案件处理全过程中,不断地吸收和采纳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达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开展整改直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关于加强工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提高整体执法水平。特别是对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

二是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组织培训和大练兵,倡导干部争做学习型干部,以适应工商转型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教科、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关于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商标广告科多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 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举办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班,企业负责人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

二是商标广告科多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科;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关于要注意办公环境,抓好办公楼周边的环境卫生和办公室内部的整洁建议的整改措施:

一是专职卫生清洁员每天坚持两次对市局整栋大楼公共场所进行清洁,始终保持一个清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二是各科室坚持每周一次内务卫生大清洁;

三是市局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通报评比结果,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扎实整改。根据存在问题和职责的分工将整改方案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各科室要明确自身整改责任,认真做好整改并指导基层部门进行整改。

(二)针对问题,逐项整改。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恳态度,对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归纳整理。对个性问题,逐条逐件加以整改,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共性问题,制定得力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第5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一、参加对象

全系统各单位。

二、活动内容

(一)提升保障能力,为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一流服务。

1.制定保障方案。根据市政府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责任分解,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能和市政府明确的完成时限及要求,制定细化保障措施,做到具体化、责任化、节点化。

2.主动抓好落实。根据细化的保障措施,主动牵头,积极协调,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按照“只说怎么办、不说不好办”的要求,不推诿、不扯皮、不回避、不推卸,超前谋划,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狠抓落实。

3.创新服务举措。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一事一议”个性化特色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诺必践。建立健全挂钩联系、定期走访、跟踪服务等服务制度。

(二)提升行政效能,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1.深化政务公开。凡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全面对外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政务服务行为公开、透明、阳光。

2.提高审批效能。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理事项即办率。全面实现网上运行,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重大事项实行联合会办、联合勘查、联合验收。

3.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要求,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效快捷“立即办”;老大难问题,迎难而上“主动办”;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实际“上门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新思维“变通办”。

4.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受理、审核、作出决定等行为,严禁插手正常的市场经营,严禁纵容亲朋好友利用自己影响非法牟利,严禁向企业推销产品,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指定产品和服务,严禁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处罚权吃拿卡要。

(三)推行五项制度,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新水平。

1.推行五项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制和失责追究制,完善配套措施,提升绩效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2.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整治“庸、懒、散、贪、慢、推”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虚作为等行为,切实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

3.深化队伍建设。创新教育方法,拓宽教育渠道,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切实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修养。

4.推行干部下访。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切实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5.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任务面前不推诿、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回避,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动员会。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5月—6月)。

1.组织下访。全面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开展大走访活动,察民(企)情、听民(企)意、解民(企)忧,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破解发展难题。

2.内部排查。结合万人评议意见整改、“五项制度”落实、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开展内部排查,力求找出深层次的核心问题。

3.外部帮查。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帮助查找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中的存在问题。

4.制定措施。针对走访、内部排查、外部帮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订整改措施。

5.打造品牌。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工作内容,创出有特色、有亮点的服务品牌。

第三阶段:接受督查(5月—10月)。

1.接受明查实访。认真接受市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市民巡访员、媒体记者对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一评五制”等情况的明查实访,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行、在状态”。

2.问责处理。对违反“一评五制”要求和未能按序时进度的单位,以及存在“庸、懒、散、贪、慢、推”和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0月—11月)。

1.解决问题。按照“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的原则,对落实工作任务、整改存在问题的效果进行总结回顾,进一步梳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2.整改反馈。向社会各界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并了解群众满意度。

3.建章立制。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构建纠、评、建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4.申报品牌。总结服务举措,申报优质服务品牌。

第五阶段:总结上报(11月—12月)。

市局暨各单位总结上报主题活动及专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总结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整改效果、构建长效机制,以及落实“一评五制”、推进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开展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工作作为积极履职、促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深入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开展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主题活动和接受评议工作中来。要通过国土资源网、编印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情况、宣传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本系统本单位优化环境、提升效能、服务发展的做法和效果,增进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整改,积极作为。

要坚持查、纠、评、建相统一,将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保障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有效推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于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第6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UN/CEFACT)在本世纪初公布了33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指南”和35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定义为使国际贸易和运输相关各方在单一登记点递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和单证的一项措施。如果为电子报文,则只需一次性地提交各项数据。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正式名称是“国际贸易数据系统”(ITDS)。通过对国际贸易信息的集约化和自动化处理,达到国际贸易数据共享和大大提高国际贸易效率和效益的目的。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旨在使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流更为畅通和简化,以实用的表达方式使涉及跨境贸易的各方都能更多地从中获益。单一窗口通常由某一主导机构集中管理,使相应政府部门或机构能够根据各自用途接收或存取相关资料。33号建议书还建议各国政府的官方机构应当通过单一窗口协调对其各自的监管行为,并应考虑提供相应关税及税费的支付设施。 

 

一、国际贸易便利化与标准化概念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UN/CEFACT)致力于从发达的、发展中的和转型的经济体产品及相关服务有效交流的国际贸易企业和相关行政机构能力的改善。主要焦点在于通过对国际贸易流程、手续及信息流的简化和协调达到国家和国际的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并以此促进全球贸易的增长。其核心是建立全世界范围的方便、快捷、高效国际贸易信息高速公路。从1981年UN/CEFACT第1号建议书“联合国贸易单证样式”(United Nations Layout Key for Trade Documents)到2010年第35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Estabfishing a legal framework for intemafional trade Single Window)为止,UN/CEFACT共了33个建议书。 

为了保持本国经济在国际上竞争力,有关国家应当简化和缩减手续、程序、单证,以及相关各方均可接受的其他相关的协商机制。许多国家和国际行业组织都已经提出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信息流和物流的改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国际公约、标准、建议和指南。 

国际贸易便利化与标准化 

贸易便利化的目标——为贸易商、相关公共机构和政府机构而促成尽可能简化和高效的国际贸易流程和手续。贸易便利化本身不应当只是一个补救措施,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战略计划,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一个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涵盖全部国际贸易事务,包括国际贸易运输问题。 

UN/CEFACT33个建议书: 

UN/GEFAGT建议书以及对应的我国国家标准 

 

二、建立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全世界的使用日益增多,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引进这样一项措施。不仅先进的欧美国家, 

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甚至非洲的毛里求斯都建立了本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它为各国政府和贸易界双方都带来了可观的效益。 

企业和政府都会因单一窗口的实施获益非浅。对于政府而言,可以促成更好的风险管理、提高安全水准、并随着贸易商遵纪守法情况的改善而增加收益。商界的效益来自对法规解读和运用的透明性和可以预测性,对人力和财力资源更为妥善的调配,使之在生产力和竞争力方面获益可观。 

新加坡的企业通过新加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12分钟就可以办理整套手续,瑞典的企业通过瑞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手续的回应时间只有1分半钟,效率得到很大提高。 

根据UN/CEFACT提供的数据,国际贸易便利化措施每年可为世界贸易节省一万亿美元。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公司经常都要按照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的监管规定编制大量资料和单证并提交给政府主管机关。这些资料和单证往往都必须经由不同的机构进行提交,每一个都有各自专门的(人工或自动)系统和书面格式。这些名目繁多的要求加上其相应的合算成本,对政府和企业都可能构成一系列负担,并且还可能成为国家国际贸易发展的一系列障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贸易相关的资料和/或单证籍此只需一次性地在单一登记处提交即可。这就可以提高资料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流更为畅通和简化,并能导致相关数据在政府不同部门各个系统间的进一步协调和共享,涉及跨境贸易的各方都会从中获取可观的利益。这一措施的使用会导致官方监管效率和效能的提高,因而改善了资源的利用,使政府和国际贸易商的成本会有所降低。 

在政府机构针对进口、出口和转口交易的必要信息规定中使用数据和报文的国际标准对于国际贸易将会有重大效益。这将确保各项政府申报要求中的数据通用性,并将使各国政府都能互相交换和共享信息,从而进一步简化国际贸易和运输手续。另一个好处就是标准数据集所能提供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主导机构 

建立和运行单一窗口的主导机构各国都有所不同,主要根据各国的法律、政治和组织方面的情况而定。主导机构必须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政府机构,具有必不可少的战略眼光、高屋建瓴的大局观、法定管辖权、政治背景、财务和人力资源、以及与其他关键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对于中国的国情,商务部就是主导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发和实施最适合的政府主管机构(德国经济部、日本通产省、新加坡贸发局、美国部际委员会)。根据以往我国成立国家贸易程序简化委员会的经验,建议恢复中国国际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吸收外经贸企业协会等公共机构以及进出口企业和国际贸易运输业代表参加,有利于我国国际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协调并提高效率。 

我国国际贸易的现状怎么样? 

我国90年代成立了国家贸易程序简化委员会,加上“金关工程”的推动,有过一段国际贸易便利化的轰轰烈烈启动发展期。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在加入WTO以后十年的高速发展,对外贸易总额增长了近5倍(2010年5千多亿美元,2010年近3万亿美元)。 

目前我国的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国际贸易整体效率低、效益差。我个人认为:我国国际贸易在政府管理方面与发达国家滞后10年,主要是现代管理理念滞后和措施落后。严重影响了我国进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 

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我国当务之急。我国要实现从国际贸易大国到国际贸易强国的战略转变,必须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国际标准是国际现代科学技术的结晶。脱离国际标准而空谈我国国际贸易自主创新和增加核心竞争力,只能是贻误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最佳时机。 

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大大提高我国国际贸易的效率和效益,促进我国进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国应该也有能力在2015年前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8年前将这一措施扩展到主要贸易伙伴国家与自由贸易区。 

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主要用户是30万家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运输企业以及国际贸易相关公共机构和政府机构。系统容量在每年3千万份国际贸易合同(韩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0年实际工作情况:1万1千家企业、2百万份国际贸易合同)。 

我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用户界面应该是友好和方便的。不论对政府机构、还是企业都应该是免费和方便使用。该项系统投入产出效益很高,政府每年投入几十亿,可以在我国国际贸易中节省几千亿元。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环境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引进通常首先就要求进行一项可行性研究并需要分析确定其可能的范围、需求的层次和性质、数据及其他信息要求、法律问题、实施选择(包括可能进行的分阶段实施)、试行的可能性和性质、不同方案下的实施成本、所需的其他资源(人力、技术等)、潜在的利益和风险、时间范围、实施及管理对策。 

 

三、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措施成功实施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政治意愿以及商界的全力支持和参与。还必须制订基本的法律框架,包括引进保密法规,订立信息交换的保密与安全规定。 

35号建议书:“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 

建立单一窗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除了其他措施以外,还要求对已经制订的管辖国际贸易相关信息流的惯常做法有一个全面的审核。这就需要改变和澄清数据交换流程以及与此相关的现行法规。因此,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形成法定的许可条件,对于要建立这样一项全国性措施和/或寻求与其他单一窗口进行信息交换的国家和经济体而言,就被认为是一项主要的艰巨任务。 

在第35号建议书背景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被定义成为设法解决单一窗口运行所需国内及跨境贸易数据交换相关法律问题所可能采取的一套措施。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往往需要对现行法规进行修改,例如,其中包括有关单证的电子化提交,电子签署(包括数字化签署),用户及报文验证,数据共享,数据的保存、销毀及归档,以及电子证据。但也有可能无需进行重大的法规修订就可建立单一窗口。在任何情况下,现行管辖贸易相关信息流的法规对单一窗口措施的业务和运行模式的选择都会有影响。因此,适时对有关贸易数据交换的现有及潜在法律障碍进行分析是建立和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首要步骤。这样的一项分析应当将单一窗口赖以存在的更为广泛的国际贸易背景都加以考虑。框架的概念指的是设法解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措施有关法律问题的一个范围和系统化方法。 

所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最基本的要求都是贸易数据信息交换的透明和安全。完备的法律制度,是能够进行数据的收集、存取和分发并且明确具有保密性、抗干扰性及可靠性的机制,使之能够形成一种稳固的基础去运行这项措施,并在各参与方之间建立一种信任关系。 

国际标准的运用是单一窗口实施和运行过程必要和关键的组成部分。给予所配置的服务以可扩展性并确保国际供应链上各参与方之间交易更为简单。由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设计针对企业到政府(B2G)和政府到政府(G2G)的关联,就应当注意到其运行具有现行企业到企业(B2B)、B2G和G2G关系解决方案可以联网共用的现实。 

联合国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中心认为需要有一个完备的法律框架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运行,建议各国政府和从事国际贸易及货物运输各方应当: 

 

 

(a)着手进行一项研究(包括电子商务法律基准和“差异分析”的研究),以确定一套可能需要采取的适当措施,设法解决单一窗口运行所需国内及跨境贸易数据交换相关的法律问题; 

(b)使用UN/CEFAC十一览表及其指南,确保法律框架中包含有关国内及跨境贸易数据交换最常见的法律问题; 

(c)修订现行法律、规章、政令等,如有必要,设法解决已经确定的法律问题和差异; 

(d)在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法定环境的整个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国家标准、国际法律文书、以及软件文件。 

另一个关键要素是数据收集的法定授权。机构是否被授权去收集和(或)查询数据、法定授权(法律、规章、行政命令、管理程序)的司法管辖或起源。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措施的运行要快捷、高效,而首先是要合法,这就必须遵循所有相关的国家法规和本国作为缔约方的国际协议。因为各个国家、以及在区域和次区域层面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的管辖规则都各不相同,取决于该措施的实际范围和功能,建立一个符合要求的法律框架的任务,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措施有效运行,充分满足政府规定和贸易界的业务需求。 

 

四、国际贸易数据简化与标准化 

 

UN/CEFAC了2010年公布了34号建议书:国际贸易数据简化与标准化。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必须建立在国际贸易数据简化与标准化的基础上,既建立在国际贸易公约、标准、建议和指南基础上。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和其他已经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国家的成功经验。 

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为遵照国家和国际贸易法规,都要求公司向政府呈递大量的数据和单证。他们还必须与供应商、客户、辅助、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贸易中介交换信息。针对这些处理所需的数据元定义通常在各个政府机构之间或商业组织之间很少或没有协调。结果,涉及贸易和运输的公司就必须受制于各种不同的数据规定、单证和专用表格,需要重复呈递类似或相同的信息。 

在国际贸易中,非标准的数据和单证的使用,即国家专用的和/或机构专用的数据,在成本和准确性方面的效率极为低下。这在基于书面体系的情况下也是事实,要求贸易商提供多种和多余的表格。 

第7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是搞好工程质量、强化建筑结构、降低工程成本及其优化控制的学科,它融合了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不但可以为施工单位节省资金,而且也为提高施工效益,强化工程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做出贡献。如下就七个方面来介绍现场管理中的一些方法措施。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涉及生产人员人身安全的目标管理,应给予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安全生产,同时也应符合国家安全管理的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指的是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人身安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预防为主指的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最重要手段和实施安全控制的基本思想,采取正确的措施和系统的方法进行安全控制,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近年,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生产实践表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专职机构,加强安全部门的领导,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这是搞好安全生产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其主,人人有其责”。每个施工项目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并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按专业、岗位、区域等包干负责。施工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只有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以后才可以开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进厂、进车间和进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确保证书有效。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察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应确保安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随着项目的推进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建设单位、发包方通过自身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发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内部各部门、工程各参与方、各环节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以确保项目各项做种得意实现。具体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和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1、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确定合同责任制,责任制是以部分、单位、岗位为提制定,规定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强调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制定合同管理章程,合同管理章程是以各种活动、行为为主体,明确规定人们行为和活动不得逾越的规范和准则,具体应主要建立以下制度和程序: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合同管理办法、分包项目招标规程和操作办法、合同评审办法、合同文档管理办法、合同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结算管理办法、合同纠纷管理办法、合同计量管理办法、项目索赔管理办法等。

2、进行项目合同分析:合同合法性分析、合同完备性分析、合同公平性分析、合同整体性分析和合同类型的选择、合同条款的选用分析、合同间的协调分析

、合同应变性分析、合同文字唯一性和准确性的分析等。

合同订立中的管理:

1、合同的缔约谈判:合同谈判指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前的进行认真仔细的会谈和商讨,将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具体化或做某些增补与删改,对计价和所有合同条款进行法律认证,最终订立一份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过程。过程包括谈判准备、缔约谈判、缔约谈判中解决的主要问题、缔约过失责任等。

2、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双方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包括要约(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诺(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即为承诺)、合同的生效与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凡违反合同订立原则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等。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1、合同履行的具体形式: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当事人按照约定的内容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前面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合同义务,从而使该合同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得以全部实现,当事人的经济目标的得以达到的整个行为过程,包括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合同不履行。

2、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为了有效确保合同履行,应建立适宜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包括将项目管理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责任、过程、资源、惯例和程序等方面形成完整的管理系统,以降低和减少合同实施过程的风险程度。合同履行保证体系应围绕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核心目标,有效实现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落实责任制,过程监督,合同诊断,工程索赔,纠纷处理等活动,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和层次。

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管理:

1、合同争议与纠纷产生的原因:合同本身存在缺陷的原因、不可预见原因、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人为原因。

2、合同争议与纠纷的处理方法: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信息管理

由于施工管理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各部门和单位需要交互的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的交流与传递频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对信息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施工管理中,目前采取的还是传统的信息管理方法。信息从它的产生、整理、加工、传递到检索和利用都是基于纸介质进行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信息都在以一种较为缓慢的速度在流动。这往往影响到获取工程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各种信息化技术引入项目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市场上有着各种各样关于进度、合同、材料、预结算、工程资料等的项目管理软件。通过这些软件将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变成一个端口,利用inter网将各端口相互连接并汇总到一个终端(项目经理)。即有信息的互通又有集中的管理使项目运行的每一环节符合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四、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建设阶段的工作顺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协调及信息反馈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以周密、合理的进度计划为指导,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分析、调整与控制。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动用时间目标的实现。为了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施工,需要制定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即定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将要进行活动所做的事先安排。也就是说,控制是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定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即定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将要进行活动所做的事先安排。也就是说,控制是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发现偏离,就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投资控制是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的前提,而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是矛盾的统一体。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进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对比,找到二者的效比最大值,使二者均处于最优状态。

五、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是指确立和实现质量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包括采取的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pdca循环是“计划(plan)—执行(do)—检查

check)—总结(action)”工作循环的简称。它是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c)在方法上的重大变革。它将过去事后检验把关为主的质量管理转变为预防为主和改进为主的质量管理;把过去分散管理方式转变为系统、全面综合治理的方式;把过去管结果转变为管因素的科学管理方法。它是提高产品(工程)质量的一种科学方法。pdca循环的运转包括八个步骤:

1、分析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工期、质量、投资、索赔等)。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尽可能用数据加以说明。所用工具可用排列图、控制图等。

2、分析产生问题的各种影响因素,并对各个因素进行分析。所用工具常用因果图(亦称鱼刺图)。可从人(man)、机具(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环境(environment)即4m1e等五方面入手进行分析。

3、找出影响目标控制的主要因素。这可用排列图、相关图等工具。

4、针对主要因素,制定活动计划和措施。在施工技术方案中要体现订什么计划(what)、达到的目标(必要性,why)、在哪里实施这一措施或计划(where)、由哪个单位、谁来施工(who)、何时开始、何时完成(when)以及如何实施(how)等具体内容,亦即5w1h.

5、按既定计划实施。

6、根据计划的要求,检查实施的结果,看是否达到预期控制的目标要求。

7、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必要时,召开有参建各方代表参加的现场协调会。总结经验、巩固成绩,协调改进措施的落实。

8、提出这一循环尚未解决的问题,转入下一轮pdca循环。

六、投资(成本)管理

在施工阶段,应充分运用企业自身优势尽量提高经济效益,以取得最大利润。施工阶段资金需求投入量、资金筹措、资金分配等方面应有计划、有措施地协调运作,努力达到合理稳妥地控制投资。项目部相关部门应充分了解工程单价或总价的构成,掌握施工中的资金流动。施工过程的资金运动不是资金简单地循环和周转。在施工过程中,资金不仅发生价值形态的变化,而且发生价值量的变化。从成品资金的形态最后转变为货币形态—最终结算和支付。在流动资金形态转变中分离出利润,给工程带来生产能力,通过工程运行获取收益。主要控制措施制定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施工项目成本的控制,不仅是专业成本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责任。要按照自己的业务分工负责,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就是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特别要把成本的控制放在首位。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责任,不同于工作责任,工作责任完成不等于成本责任完成。如:单方面强调质量,忽视了成本;单方面做到供货及时,但忽视昂贵的价格等。因此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应考虑成本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对施工队实行分包成本控制: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建立特定劳务合同关系,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并确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而施工队成本的控制,则由施工队自身管理,项目部不应该过多干预。  七、组织与协调

组织协调是指在一个工作系统内,通过信息交换、会议沟通、函件往来、感情联络和研究讨论等方式,消除系统内机构运行产生的矛盾、问题和障碍,确保系统内各个组织机构能够正常运行的手段。利用会议进行协调。工程例会是进行协调的重要方法,参加会议的各方对工作的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除例会之外,专题会议也是协调的方法之一。会议协调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的与会人员职务应适当。要求与会人员既要了解现场实际,又能够现场决策。职务太高不了解现场情况,职务太低不能决策,因此,职务要适中。

2、与会人员应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在会前应向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书面的报告,除了列明前一阶段的进度和下一阶段的计划外,要特别列明下一阶段需要协调的事项等内容。

3、监理单位不宜唱独角戏,相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简要汇报。让每一家能一口气谈完所有问题,中途不要被打断。而后,监理单位、业主和各承包商就需要

协调的事项逐项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总监理工程师应控制好讨论进程,讨论应简明,议不及事的题外话和高谈阔论应予以干预。

4、要将所有的决议写成会议纪要,供执行和检查。

5、提高决议的执行力度,及时纠正不执行会议决议的行为和单位,并提出批评。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分析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己的长处,采取科学的方法提高施工管理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会很危险,也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在进行项目的管理时应用系统的观点、系统的方法进行管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要结合各项目的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经验,才能保质保安全地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戚安邦.《项目管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2] 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邱苑华.《现代项目管理导论》.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第8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内容提要: 当前,日本已构建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中心,以《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电力事业者利用新能源等的特别措施法》、《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积累了诸多丰富经验。我国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制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借鉴日本的成功立法经验,尽快构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12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再一次向世人昭示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为应对这场重大挑战,国际社会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缔结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相关公约和议定书,从法律上对气候系统的保护进行了回应。为落实《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义务,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以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形式,明确国家相关部门职责,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为避免全球气候变暖危害人类做出了重要贡献。如英国于2008年通过的《气候变化法案》明确规定,到2050年国内二氧化碳排放量须削减60%;国家须制定减少碳排放量的5年预算,分阶段的实现其减排义务。美国自2007年以来,在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已提出了《气候责任和创新法案》、《全球变暖污染控制法案》、《气候责任和创新法》、《减缓全球变化法案》、《安全气候法案》、《低碳经济法案》、《美国气候安全法案》等一系列国家议案,昭示着美国正在迈向气候变化的联邦立法。[1]日本也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作为发展中国家,尽管我国并不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所确定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国家,但是,我国在发展进程中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我国把法律法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不仅是发展中国家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国家,而且还积极制定与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构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2]当然,我们应该看到,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立法相比,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中,尚存在如下主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国尚缺乏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亟待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明确规定了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制建设”的任务,因此,研究起草有关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科学建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成为当务之急。二是,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制约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的实施。我国虽已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注释1: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发〔2007〕18号)。)但因“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22个职能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职责不清,不利于国家温室效应气体减排工作的展开。因此,通过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明确设置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专门机构,确定其职责也成为必要。三是,我国确定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是一项政策性规定(注释2:2009年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 -45%。),为保障该行动目标得到落实,还须由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及公民个人的具体职责、义务,因此,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

之所以选择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作为研究与借鉴对象,是因为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立法方面,其成绩最为显著。一是,日本制定了世界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通过该法,日本为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提供了蓝本。长期以来,日本作为亚洲环境立法发达国家,其应对气候变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依然有重要借鉴意义。二是,日本已构建了较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早在1993年的《环境基本法》中,就以地球环境保全为基本理念,将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纳入环境法体系,并构建了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实施令》、《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电力事业者利用新能源等的特别措施法》、《新能源利用促进特别措施法》等法律为内容的日本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既为日本实现低碳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世界各国构建低碳社会提供了立法榜样。日本的这种立法体系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所初步搭建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相比较而言,日本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而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尚存在缺乏专门法律,以及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等缺陷。因此,对国内法学界尚未系统而全面对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问题展开考察的重要立法领域进行研究,探究其对我国立法的有益借鉴经验及启示,则尤为重要。

二、日本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建构

日本观测点的长期观测结果表明,日本气温最近100年间约上升1. 1℃。在不能完全实现削减全球温室效应气体的情况下,至21世纪末,日本平均气温将上升2~4℃。气候变化将给日本带来巨大灾害。一方面,日本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洪水、土砂灾害、橡胶林生存地丧失、砂滨丧失、西日本的高潮损害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将达到每年17兆日元。[3]另一方面,由于日本是世界上单位面积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日本46%的人口、47%的工业产值、77%的商业销售额均集中于沿海地带,因此,受气候变化影响,海平面上升将导致日本经济、国土等损失。[4]面对全球气候变暖所带来的巨大灾害,日本政府十分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在立法方面主要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以构建较为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一)通过《环境基本法》将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纳入环境法体系

日本1993年《环境基本法》以地球环境保全为基本理念,将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纳入环境法体系。根据该法第15条关于政府制定环境保全基本计划的规定,日本于1994年制定的《环境基本计划》就将有关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置于重要地位,并明确规定了应在国际协作下,以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人为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危害,减缓气候变化”目标为宗旨,并考虑“增强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确保粮食生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当然,这一时期的日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对策尚停留于依托有关省厅的各种措施,而真正采取法律措施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则始于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前后。

(二)制定世界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

作为日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第一步对策,是1998年10月9日通过的《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旨在防止全球气候变暖的法律,显示了日本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姿态。在内容安排上,共包括总则、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本部、抑制温室效果其他排出的政策、保全森林等的吸收作用、分配数量账户等、杂则、罚则等8章共50条。该法具有如下显著特色:

第一,立法目的明确。其立法目的是:“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将对地球全体的环境产生深刻影响,在对气候圈保持着不致达到危险的人为干涉的情况下,促使大气中的温室效应气体的浓度予以安定,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鉴于所有人均自主且积极地参与这一课题将至关重要,因此,关于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在制定达成京都议定书目标计划措施的同时,通过制定有关促进抑制社会经济活动及其他活动所排出的温室效果的措施等,实现推进全球气候变暖对策之目的,在确保现在及未来之国民的健康与文化的生活的同时,为人类的福祉做出贡献”。

第二,明确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事业者、国民应对温室气体的基本职责。关于国家的基本职责,该法第3条规定,国家在为掌握大气温室效应气体浓度变化状况及相关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状况而进行观测与监测的同时,综合且有计划地制定并实施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国家在推进旨在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的措施的同时,对于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相关措施,应谋求该措施达成目的之调和,以顺利执行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国家就其自身事务及事业,在采取措施强化削减温室效应气体排出量及吸收作用保全的同时,应支援地方公共团体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以及为促进事业者、国民或者由其组织的民间团体开展有关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的活动,应该努力采取技术建议及其他措施。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的职责,该法第4条规定,地方公共团体应配合区域之自然的社会的条件,推动有关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的措施。地方公共团体在对其自身事务及事业采取措施削减温室效应气体排出,保全吸收作用及有关强化措施的同时,为促进该区域的事业者或者居民开展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相关活动,应努力提供前款所定措施的相关信息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关于事业者的职责,该法第5条规定,事业者就其相关的事业活动,应在努力采取措施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的同时,必须协助实施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所作出的有关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措施。关于国民的职责,该法第6条规定,国民,就其日常生活,在努力采取措施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的同时,必须协助实施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实施的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等措施。

第三,设置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本部,落实政府机构职责。该法第3章第11条明确规定,为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在内阁设置“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本部”,具体管理的事务包括:其一,制定京都议定书目标实现计划方案,以及推进实施该方案;其二,综合调整有关推进实施长期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此外,根据该法第12条至第19条的规定,在组织机构上,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本部设立推进本部长、副本部长及本部部员。本部长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全面负责本部事务及指挥监督;副本部长由内阁官房长官、环境大臣及经济产业大臣担任,职责是协助本部长工作;本部部员由其他国务大臣担任。此外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若干名干事担任具体工作。除法律已经确定的事项外,有关推进中的措施由政府的政令规定。

第四,规定了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出的基本措施。一是,实行温室效应气体算定、报告、公布制度。即一定数量以上的温室效应气体排出者负有算定温室气体排出量并向国家报告义务,国家对所报告的数据集中计算并予以公布的制度。根据该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伴随着事业活动而在相当程度上排出较多温室效应气体、并由政令规定的排出者(称为“特定排出者”),每年度必须由各事业所分别就温室气体的排出量向事业所管大臣进行报告。事业所管大臣,将报告事项及集中计算的结果向环境大臣及经济产业大臣予以通知,与此同时,要适当保护特定排出者的权利利益,国家对所报告的数据集中计算并公布。环境大臣及经济产业大臣,在采用文档记录事业所管大臣等通知的报告事项等的同时,集中计算、公布该记录内容,以便任何人均能够请求公开该记录文档。为增加对公布、公开的资料的理解,特定事业者可以提供排出量增减状况相关的资料及其他资料。二是设立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活动推进员。即根据地域全球气候变暖的现状,都道府县知事等有权挑选并委任旨在通过开展启发普及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加快促进防止全球气候变暖活动的热心与有识之士为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活动推进员的制度(第23条)。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活动推进员主要向居民进行启发普及全球气候变暖对策,进行有关咨询、提供信息等活动。三是,设立国家、都道府县等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活动推进中心。为积极推进有关启发普及与广泛宣传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有效开展座谈、培训推进员、对日常生活排放温室效应气体的调查研究、提供日常生活使用产品排放温室效应气体信息的提供等活动,该法明确规定了设立国家、都道府县等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活动推进中心的制度。

第五,构建了保全森林等吸收作用制度。该法第28条规定,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所规定的温室效应气体的吸收量相关的目标,以1964年《森林·林业基本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的森林、林业基本计划以及其他完善及保全森林或者保全绿地、绿化推进计划为基础,应保全及强化森林对温室效应气体的吸收作用。

第六,实行分配数量账户簿制度。该法第29条规定,环境大臣及经济产业大臣,以《京都议定书》第7条第4款为基础,根据计算分配数量的方式的有关国际性决定,制定分配数量账户簿,开设可以进行取得、保有及移转算定分配数量的账户。

(三)明确环境省“抑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管理职责

日本《环境省设置法》(1999年通过,2001年1月6日施行)第2章明确规定了环境省的任务及所管理事务。其中,第4条第22款明确规定,从环境保全观点出发,环境省的职责之一便是制定抑制温室气体排放事务及事宜相关的标准、指示、方针、计划以及其他与此类似政策;并制定抑制温室气体排放事务及事业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其他类似规制。为实施《环境省设置法》与《环境省组织令》,日本制定了《环境省组织规则》(2001年1月6日),其第3章明确规定在环境省设置地球环境局,地球环境局由总务课、环境保全对策课、全球气候变暖対策课组成,负责推进实施政府有关防止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保护等地球环境保全的政策。此外,还负责与环境省对口的国际机构、外国政府等进行协商和协调,向发展中地区提供环保合作。

(四)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

除《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之外,日本还制定、修订了相关配套立法,初步形成了日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的法律体系。

首先,为有效推动《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的施行,日本于1999年制定的《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实施细则》,具体就温室效应气体总排出量相关的温室效应气体的排出量算定方法、温室效应气体算定排出量的报告、分配数量账户簿等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次,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中心,日本制定、修订了相关配套法律:

一是,修订了《能源利用合理化法》,强化节能与能源效率。该法又称《节约能源法》,是日本能源的核心法律,在体系结构上包括总则、基本方针等、工厂的相关措施等、运输相关的措施、建筑物相关的措施、机械器具相关的措施、杂则、罚则和附则等8章,共99个条文。该法明确了“从综合推进工厂、运输、建筑物以及机械器具等行业合理使用能源的思想出发,经济产业大臣制定有关能源合理化使用的基本方针”的同时,强化了企业计划性和自主性的能源管理,规范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用能管理关系和节能行为。该法分别对工厂、运输、建筑物、机械器具等相关行业合理使用能源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法通过严格规定能源标准,提高了建筑、汽车、家电、电子等产品的节能标准,不达标产品禁止上市。同时,该法对国家应在财政上、金融上以及税制上采取相关措施,以推进普及能源合理化使用。通过教育、广告活动等加强国民对能源合理化使用的理解的同时,对国民的参与等义务进行了规定,并对地方公共团体关于通过教育、宣传活动增进地方居民对能源合理化使用的理解等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一般消费者关于提供相关促进合理化使用能源信息的义务等。该法的施行,一方面使工厂、事业场所的能源使用得到了彻底合理化,另一方面强化了有关与全球气候变暖相关联、并由政令规定的汽车、家电产品等11个种类产品的燃料费标准、节能标准等目标值,使相关企业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前提下,有效实现了经济总量的大幅增加。目前日本节能法已从原来的生产领域延伸到运输部门和生活领域。

二是,制定《氟利昂回收破坏法》,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该法将氟利昂类冷媒CFC(氟氯烷烃)、HFCs(氢氟碳化物)、HCFC(含氢氯氟烃)纳入其法定义务范围,以减少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抑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从而降低温室效应。该法在明确事业者、制造业者、地方公共团体、国民与国家各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对第一种类特定产品产生的氟利昂的回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从事第一类氟利昂回收业、第二种特定产品交付业以及第二种氟利昂回收业的从业者,必须获得都道府县知事的登记;从事特定产品氟利昂类破坏事业的从业者必须获得经济产业大臣及环境大臣的许可;在回收、搬运、破坏过程中,必须遵守主管省令规定的标准。对于违反交付、领回义务者,给予指导、建议、劝告、命令;对于违反规定标准者,由传告改为命令。[5]由于该法以排放高浓度温室效应气体的氟利昂类的3种物质的回收、破坏为目的,对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制定了新能源发电法,促进新能源利用。为保障与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能源稳定和适当供给,完善电力事业者利用新能源的必要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日本于2002年制定了《电力事业者利用新能源等的特别措施法》。该法第4条明确规定,“电力事业者应当在每年的6月1日前,按照经济产业省令的规定,将该年度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一年期间预计利用的新能源电力的基准利用量和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其他事项向经济产业大臣备案”,并且,“电力事业者应当在每年度按照经济产业省令的规定,利用超过基准利用量的新能源电力”(第5条)。电力事业者和接受了第9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人,应当按照经济产业省令的规定,置备账簿,记载其利用和生产新能源的电量和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其他事项,并予以保存(第11条)。对于违反第8条规定,当电力事业者所利用的新能源电力的数量未达到基准利用量,经济产业大臣认为该电力事业者未达到基准利用量没有正当理由并给予劝告、命令后,依然不履行法定义务者,本法规定了“处以1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的处罚措施,以保障法律措施得到正常实施。

四是,制定了促进新能源利用法,促进企业对新能源的利用。“为确保安定稳妥地供应内外社会经济环境的能源,在促进公民努力利用新能源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以顺利推进新能源的利用,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以及人民生活安定作出贡献”之目的,日本于1997年4月18制定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大力发展风力、太阳能、地热、垃圾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此后,该法于1999年、2001年、2002年、2009年等先后进行了修订。该法明确了其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促进企业对新能源的利用等进行了规定。为贯彻实施《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1997年6月20日又制定了《促进新能源利用特别措施法施行令》,并于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经过多次修订,具体规定了新能源利用的内容、中小企业者的范围。

五是,制定能源基本法,确定国家合作方针。日本于2002年6月14日制定并施行了《能源政策基本法》。该法明确规定了立法目的、基本制定思想、具体措施、市场机制的利用、国家义务、地方公共团体义务、事业者的义务、国民的义务、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事业者和国民的相关协助、法制措施等、政府的报告义务、能源基本计划、国际合作的推进和能源相关知识的普及等内容。为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温室效应气体产生,该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为有助能源于稳定世界能源供需,防止伴随能源利用而产生的地球温室化等,国家应努力改善为推进与国际能源机构及环境保护机构的合作而进行的研究人员之间的国际交流,参加国际研究开发活动、国际共同行动的提案、两国间和多国间能源开发合作及其他国际合作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为日本参与温室效应气体减排的国际合作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实行税制改革,探讨实施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

作为日本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削减温室效应气体6%的减排目标的手段之一,日本政府正在大力推进税收改革,探讨征收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又称“环境税”),拟在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进口、开采及精炼环节等方面课税,除征收煤和汽油等矿物燃料的税额外,居民也需要缴纳环境税,并将这些税款用于执行《京都协议书》的有关事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日本环境省自2004年11月5日公布《环境税具体方案》以来,每年均公布该年度环境省相关税制改革方案。2009年公布的《2010年度税制改革要求,征收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的具体法案》,将原油、石油产品、气体状碳化氢(天然气、LPG等)、煤为对象,对输入者、提取者进行阶段性课税(灵活运用石油煤炭的纳税制度)。关于汽油,在前述基础上,对汽油制造者等进行阶段性课税(灵活运用挥发油税的纳税制度)。[6]报道说,一旦2010年开征环境税,其税收预计可达2万亿日元。这些收入将优先用于开发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以及推广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7]鉴于开征环境税不仅将增加产业界的成本,煤油、电费的涨价也将影响国民生活,首相鸠山由纪夫对2010年4月起开征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的预定计划持谨慎态度。因此,日本政府于2009年12月14日做出决定,放弃从2010年4月起对煤炭、煤油、汽油等所有石化燃料开征全球变暖对策税,将在对该制度设定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力争2011年度以后开征。[8]

(六)探讨制定《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

时至今日,日本确立了到2020年将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时25%的水平(中期目标);到2050年,将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1990年时80%的水平(长期目标)。因此,为明确相关政策的地位、基本方向,日本已着手制定《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并将《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草案》提交于2010年1月18日至6月16日期间召开第174回国会审议。该草案包括总则、中长期目标、气候变化对策基本计划、基本措施、完善推进气候变化对策目的的体制等5章共52条。[9]

三、日本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经过多年的努力,日本已构建较为完备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为日本政府有效推进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供了法律保障。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方面积累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完善与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具有如下重要启示:

其一,科学定位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规范地位,及早完善环境法体系。就传统的环境法体系而言,并无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对策的相关法律规范。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的展开,世界各国开始注重通过国内立法以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对策的实施。日本非常注重加强国内立法,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事业者及国民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职责,并在1993年《环境基本法》中明确规定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相关法律制度纳入环境法体系,不仅为日本制定有关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还有利于从整体上完善其环境法体系。有鉴于此,我国在探讨制定全球气候变暖法律制度时,也应该明确将有关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法律制度纳入环境法体系,以便从整体上理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法律规范与其他环境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为完善我国环境法体系奠定基础。

其二,科学设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机构,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从日本完善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法律制度的经验来看,日本通过1999年的《环境省设置法》、2000年的《环境省组织令》、2001年的《环境省组织规则》等,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方面的职责、权限,从立法上确立各政府机构的职责,避免部门之间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方面因职责、权限不清所带来的低效率问题。

与此相对,为切实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我国于2007年6月由国务院决定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戴秉国任副组长,由22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统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审议国际合作和谈判对案,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作为“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22各职能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职责并不明确,不利于国家温室效应气体减排工作的展开。另一方面,“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决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等,并没有涉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工作。而有关应对全球变暖,节能减排的终极目标实际上是保全地球环境,有关规制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属于环境法体系,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立法、管理工作。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应从立法上明确规定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方面的主导地位,主管全国相关温室效应气体减排的政策、法规制定、管理工作。

其三,加强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的制定,尽快完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从日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立法动态来看,一旦日本通过正在审议的《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草案》,则日本将形成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基本法》、《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为中心,以《全球气候变暖对策推进法实施令》、《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内容的完善的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法律体系。

就我国而言,如前所述,我国已制订了一系列与温室气体减排有关的法律规范。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电力法》、《森林法》等。这些法律的贯彻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保护环境,控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均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法律规范都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的相关配套法规,而从实质上而言,我国尚未制定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专门法律,不利于从整体上规范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者、公民个人等在应对温室效应气体方面的职责,也不利于国家从整体上明确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政策、方针与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因此,为保证国家减排目标等积极应对措施的真正落实,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以明确国家、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等相关责任,明确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主管机构及其职责,构建有利于推进温室效应气体减排工作的具体制度。

总之,笔者认为,我国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借鉴国际社会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的经验,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法律,并以现有相关配套立法为内容,构建完善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

注释:

[1]邓梁春.美国气候变化相关立法进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环境,2008,(2).

[2]温家宝.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N].人民日报,2009-12-19(2).

[3][日]文部科学省,等.日本气候变动及其影响[EB/OL]. http:// nies. go. jp/escience/ondanka/ondanka03/lib/f_03. htm,l 2010-01-06.

[4][日]国立环境研究所.温室化的新证据和可预料的严重影响[M].日本环境省印发,2001:10.

[5][日]大塚直.环境法[M].日本东京:有斐阁,2002:123-170.

[6][日]环境省.税制的绿色化[DB/OL]http:// env. go. jp/policy/tax/kento. htm,l 2009-11-02.

[7]钱铮.日探讨征环境税可行性[DB/OL].新华每日电讯,2009-10-31. http://news. xin-huane.t com/mrdx/2009 - 10/31/content _12364925. htm,2009-11-02.

第9篇:合理化建议及措施范文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对产废单位的监督管理,拓宽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

1、针对2005年开展的固废、危废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固废、危废的产生数量、种类及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措施: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对产废大户实行变更申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企业主动申报与监督管理相统一。

2、对产废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网上申请联单制度,从日常监督和转移联单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产废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重点产危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产废单位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计划。

3、在继续确保医疗废物100%处置率的前提下,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联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以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为重点,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措施:加强对产废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的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严格转移联单制度。

4、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

措施:帮助企业拓宽固废利用渠道,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信息交换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对小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现场监督,实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控制处置企业数量,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处置企业合理竞争,长远发展。同时,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实行园区化统一集中管理。对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2、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加大查处力度。

措施:对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行限期处置和强制处置相结合,对本市能够处置的就地处置,无法处置的转移到外地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口废物初审工。

措施:对办理许可证、进口废物的单位实行现场踏查,深入企业了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1、在06年初,积极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的建成,积极引入固体废物利用新技术。

二、 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措施: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放射性管理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条例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新增放射源的建档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放射源编码和数据库,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

(三)、加强在用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用源单位每季度报一次安全管理现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放射源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废弃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废弃放射源施行强制收贮。

(五)、加强电磁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源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提高固废、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工作

认真听取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完成答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访、举报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