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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精选(九篇)

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

第1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认真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有关工作

1、抓住“七一”90周年建党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有节奏、有步骤的开展活动。

2、是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职工;

3、是群众性纪念活动;

4、是创先争优成果展示。

通过这些活动掀起创先争优热潮,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优异的业绩向党的十八献礼。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承诺

结合中心工作和本职岗位,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深入推进公开承诺,把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落到实处。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按照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评议的要求,做好组织评诺,督促承诺兑现。自2012年1月起,要组织实施新一轮的公开承诺工作。

党组织要按照的要求,结合承担的职能和年度中心任务,重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按照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和职责任务,重点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在坚持做好日常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方法步骤:

1、公开承诺:

(1)党员提诺。在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

(2)组织审诺。基层党组织指导帮助党员确定好承诺事项,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

(3)会议定诺。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内容进行确定,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织的公开承诺书要报上级党组织存档备案,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要报基层党组织存档备案。

2、认真践诺:通过深入开展活动,认真践行承诺,力求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1)坚持“五亮”。坚持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对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完成时限、预期效果等内容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五比”。大力开展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活动,不断把兑现承诺的办法、途径具体化,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

(3)实现“五创”。围绕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承诺台账,扩大践诺实效。

3、组织评诺:坚持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评议,切实做好组织评诺。

(1)党员述。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每季度举行一次,每名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述职。

(2)支部讲。在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对公开承诺的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定期进行讲评。

(3)领导点。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一次点评。

(4)群众评。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评议会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工作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要对各项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点评。要对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对党支部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要对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点评。要对参加活动、认真践诺的情况进行点评。

(三)创新点评方式

注重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

1、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对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2、专题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就某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

3、个别点评。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4、现场点评。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5、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领导点评和整改落实的情况要作好记录,建立台账,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四、继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

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群众评议工作,是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公开承诺、展示先进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贯彻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举措。

(一)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方法步骤

群众评议工作,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2、召开党支部支会议,进行评议。在被评议支部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组织开展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评议的人员,一般应包括本单位干部和群众、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对党员的群众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3、通报情况,整改提高。将群众评议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五、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将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本单位、本支部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完成、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有关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

对党员,重点考核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的情况,将带头学习、履行义务、争创佳绩、服务群众、改进作风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和有关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

同时,将党组织带动工青妇组织、党员带动群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纳入有关考核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总结年度工作时,要对组织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述职时,要把组织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员进行年度考核时,本人要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所在党支部要对其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出评鉴意见,并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总结剖析、谈心交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从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情况进行点评。

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要重点评议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岗位争优秀的情况。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时,要对照创先争优的要求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党员之间要围绕立足岗位争优秀情况进行互评,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主要表现逐个进行点评,并邀请群众代表列席组织生活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督导评估和医德医风等职业道德考评的内容,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注重推动工作

紧紧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创先争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把创先争优聚焦在干事创业上,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对推动工作成效不好、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满意度低的党组织和党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

要把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督促抓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有关力量,做好相关工作。

(三)立足党建推动

深入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着眼于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着眼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建活动,真正让基层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四)以优质服务促进

通过承诺公示、挂牌上岗等方式,引导党员亮身份、亮形象,党组织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变化和好处。

第2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模式和形态,对各国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发展,也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建立电子商务全球性技术标准和贸易法规的重要性。电子商务在WTO第一次部长会议上(1996年)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从1998年起各成员同意暂不对电子传输的商品征收关税,第四次部长会议决定顺延,直到第五次部长会议进一步达成协议。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给国际贸易的多边规则和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政策影响,有关许多重要的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政策仍然有待WTO做出决定:到底是关贸总协定(GATT)还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应该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国际贸易,或者这个领域是否应该使用一套完全独立的规则?如果把电子商务定义成服务,到底应该归类于哪种模式?电子商务暂免税能否成为永久的规范?上述几个主要问题关系到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交易方式在WTO贸易框架下的地位。适用GATT还是GATS现在有6种不同的电子商务媒体:电话、传真、电视、电子支付和货币转帐系统、电子数据交换和互联网。但是互联网处于支配地位,在国际服务传输方面其它手段无法与之比拟。从国际贸易多边规则及国内经济政策方面,这样的媒介提出了与其它媒介不同的问题。在何种程度上国家可以规范互联网上的贸易,税收如何,以何种方式在相同产品方面对本国供应者以优惠,这些问题取决于WTO成员是否同意采用规则。WTO指出了这种可能性,原则上,互联网上数字产品的贸易将视为产品、服务或其它事务。什么样的产品特点将决定这种贸易是受GATT规则、GATS或者两者综合或其它新协议的影响?现在,对于在互联网上定货及支付,但交货仍是传统方式的产品视为货物贸易,运用GATT规则。当产品在互联网上交货时则产生归类问题,产品在互联网上交货时,是否可以以服务对待还是被视为货物贸易。一种极端的情况是,将所有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产品视为货物,应用GATT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对传输不征收关税,现在就是这样,等同于WTO成员承诺对互联网交易完全实行自由贸易。这是因为国民待遇是WTO的一般原则。在国民待遇原则下,成员方在国内税收上,将放弃对互联网进口的歧视。此外,不征收关税将使互联网进口关税为零。现在,没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建议。成员方在乌拉圭回合及以后所做的承诺,是建立在假定大多数的这些交易是服务,而不是产品贸易的基础上。另一种极端情况是,同时放弃GATT和GATS,采纳新的互联网贸易规则。但是没有人赞同这样的观点,为电子商务建立新的规则没有实际意义。互联网服务,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及电话线路传输流动早就受GATS及基本电讯协定的管理。所有经互联网的电子传输,在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上都有其对应物,所以GATT及GATS中亦均有必要的规章措施。实际上可以将GATS应用于所有的互联网贸易,或将GATT应用于有相对应实物的贸易,而将GATS应用于所有的其它电子贸易。为了平衡,将所有的电子传输定义为服务的意义将更大。问题是当电子传输跨越两国边界时,一般不存在相应的实物贸易,但是如通过电子传输的书或光盘等最终形成商品时,这样不能否认跨界传输没有实际的实物。在多数情况下,电子传输下的商品不能转变成实物贸易,例如,收货者可以将书存为数字形式,在屏幕上阅读,音乐在计算机上播放就属于这种情况。即使如此,这依然不能成为建议将所有的电子贸易归类为服务贸易的理由。从这一点上看,需要制定一个全面性的定义,其优势在于可以使产生争端的可能降到最低,这种争端可能产生于一些国家将某些传输定义为无形贸易,而有些国家归类于服务。在一种综合性的定义下,在关于互联网贸易的争端上,工作小组将不得不首先决定争端的目标是货物还是服务,来决定是否运用GATT或GATS规则来估价争端。采用全面性的定义将自动解决这一问题。全面性的定义要首先考虑关税,关税可以应用于以实物进口的产品,但对电子传输的产品则不能。只要电子传输的成本低于实物交付,关税对后者不构成问题。电子传输比实物交付的成本低得多,这种变化相当于一国的贸易条件的改善,进而改善福利。但是对于许多国家来说,尤其对发展中国家,这是不可能的。在这些国家,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计算机或不能接触互联网。如果电子商务归类于货物贸易,不征收关税是有意义的,但现状及美国建议将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则存在疑问。目前,对电子提供的外国服务关税唯一可行的改变办法是,对其征收相对于国内提供的相同服务较高的税收。只要一国尚未承诺对外国服务以国民待遇,则对外国提供的服务征以较高税收是可以的。现在对电子传输不征收关税以及美国建议持久下去,不能避免一国对进口服务征收的增值税,或税收水平高于国内提供的服务。只有成员方承诺给予进口服务以国民待遇后,才不会出现歧视待遇。但是这样的话,现行的不征收关税以及美国的建议不会产生其它影响。在这两种情况下,禁止征收关税都是没有意义的。在效率上,GATT和GATS不同在于,前者不允许使用配额,而后者则可以。如果成员方对电子贸易产品运用GATS规则,一国将限制通过互联网传输的CD的数量,如何限制现在不太清楚。但是假若这样做,贸易将转为以实物形式,这是一种次优的交付方式。如果这种方式变得可行,其结果将次于在GATT规则下的结果。模式1抑或模式2GATS是全球服务贸易规则,这些规则的目的是在透明及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展贸易。GATS纳入WTO几年来,其服务分类的规则不足以处理快速发展的电子交易的发展。在电子服务的归类上存在模糊地带,并且各成员在电子服务所做的市场准入承诺上也存在模糊之处,实际上很难确定这些市场准入承诺是针对电子服务的。GATS第一条的分析框架允许成员根据服务交付的4种方式来确定市场准入承诺。即:1、模式1(跨境消费);2、模式2(国外消费);3、模式3(商业存在);4、模式4(自然人的流动)。从GATS的分类角度,有必要决定这样的电子服务交付是跨国界的(模式1)或国外消费(模式2),或不在GATS现有分类中的其它模式。归类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对服务提供者保证何种程度的市场准入水平。因此,互联网不仅使模式1和模式2的区分越来越重要,同时也提出了电子服务是否在GATS框架内的问题。1998年5月25日,WTO建立了一个全面的工作计划来检查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贸易相关问题。似乎存在一个一致,GATS涵盖了可能是与新的电子商务相关。但未列入现有承诺计划中的电子服务。但是在哪种模式中包含电子服务则不那么一致。将通常的模式1和模式2运用于电子服务时存在困难,是因为电子服务更多的是跨国界交易,更像是国外消费式的交易。现行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说明,在许多服务类别中,大多数国家同意不对模式2限制(即在模式2中不作承诺),保留对模式1限制的权利(模式1中所列的非约束)。在这样的承诺水平下,电子服务的模式2归类意味着许多WTO成员将发现不会对电子服务加以市场准入的限制。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服务通过电子交付,成员将发现市场准入的承诺超出了原来承诺的范围。虽然一些人认为这样的市场准入扩展是一个好的进展,并且与在GATS第19条规定的自由化谈判一致,但是电子商务的自由化待遇将会出现问题,原因有两个:第一,这将改变各成员方在乌拉圭回合随后准入谈判中的承诺。这些承诺至少在理论上是一种优势互补的结果,即一方用在市场准入上的承诺以交换其它方利益。将电子服务纳入模式2中,相当于在不进一步谈判的情况下改变各成员方之间已经达成的交易。这似乎与GATS要求成功谈判的原则相悖,即“为了在互利的基础上提高所有参加者的利益,达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如果各成员将电子服务归类于模式2而做出新的市场准入承诺,这样的减让将带来一些成员方相似的承诺,这些成员方因为现有的承诺而不必提供新的市场准入,或这些成员方认为从电子商务的自由化中得到的利益不成比例。模式2的电子服务归类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在模式2下,国家不做出承诺,因为相信自己没有能力控制国外交付及消费服务的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规范的情况下,所有在模式2下做出承诺的成员方将在电子服务方面做出承诺,这一点是不明确的。所以将电子服务归类于模式2将导致GATS承诺的重新谈判。第二,如果将电子服务归类于模式1,服务方面电子贸易的潜在利益可能消失,因为这些服务可能被另一种模式所代替,在这种模式下,成员方比在模式2下所做的“非”承诺较少。在模式回下缺乏非承诺意味着WTO成员将有能力对电子服务设置障碍。因此,电子服务提供者发现不能进入市场,消费者得不到电子服务。在GATS对电子服务的归类问题上,不但要为电子服务留出发展的空间,而且不能改变现有的对GATS的承诺以及不修改GATS协议,这一两难问题是无法解决的。能否永久免税目前,WTO成员同意电子传输产品暂时免税,但有的国家建议使免税持久下去具有法律效力。WTO的决定有两个要素,第一是只包括电子传输;由电子手段定货,而通过正常渠道进口产品不包括在内。尽管所有类型的产品可以在电子网络上刊登广告和购买,但是电子交付的产品是有限的。只有最终产品是数字化的信息,方可以通过电子化,尤其是通过互联网传输。许多服务可以以这种方式提供。一些信息及娱乐产品,如书籍、软件、音像制品,体现了数字化信息的特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此类传送方式不征收关税,而对其它的则征收关税实际等同于优惠贸易协定。在这样的规定下,存在着正的贸易创造及负的贸易转移。当免税劣于征税,但这样做只是为了避税时,则产生贸易转移。尽管电子交付是最有效的交付手段,但在有些情况下则并非如此。例如,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从互联网上下载电影或音乐的成本很高,高于以实物形式得到的成本。进口国家贸易转移的福利成本相当于放弃关税收入,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最为关注的。但是现在难以预测出对现在免税的产品征税将得到的收入是多少,估计将实物贸易变成电子渠道导致的收入结果的变化将很小。第二是仅包括关税,没有提及其它方面的限制。如果同意将所有电子交付的产品看作是货物,则没有什么问题,在这方面GATT禁止其它的贸易限制措施。但是,大量的电子交付产品,实际的或潜在的,无疑是服务贸易,由GATS管辖。GATS协定允许国家来决定是否承诺市场准入,即不施加配额和国民待遇。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对电子商务可行的许多服务部门未做出承诺。在这些部门,决定给予免税待遇实际上也无效,因为各国仍然采用歧视性的内部税收,或更糟的是,可能使用配额。建议免税的原理在于,对于种类有限的电子传输的媒体产品,可保证以后的贸易不受限制,只要同意这样的产品应视为商品。建议的弱点是未考虑服务的贸易制度,服务主要是通过电子传输的产品。保证电子商务免税的最好途径是,在GATS下的市场准入(排除数量限制)及国民待遇(排除任何形式的歧视性税收)上谈判一个充分自由的承诺。这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现在距离这一目标有多远?实际上通过电子传输的服务才是主要关注之处,如商业,娱乐和金融服务。当分析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承诺时,集中于跨境供给(模式1),尽管与模型2也有关系。在分析对不同部门供给模型的承诺水平时,可以区分三个等级的自由化承诺;一是保证非限制性准入的充分承诺;二是部分承诺,即准入是有条件的,限制性的;三是针对相应模式的非限制性准入,即无承诺,对市场准入不做保证。面临的重要任务WTO面临着一个重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电子商务可以生存和发展的可预测的环境,并使这一新的国际贸易形式的发展不仅给所有国家的消费者带来利益,并且有利于各成员和世界经济的增长。WTO在电子商务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WTO的制度结构(GATT及GATS)以及各成员形成了挑战。WTO传统的原则,如非歧视、透明、中性及市场开放仍然有效,应该被应用于电子商务。如果在GATT、GATS、TRIPS和其它WTO协议中的自由化承诺得到遵守,就不需要新的规则。总体上看,WTO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WTO在处理电子商务问题时存在一定困难,WTO需要将电子商务融入现行的有关协议中,要求有关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整。目前,除延续电子商务暂时免税以外,近来WTO在电子商务方面没有什么起色,第四次部长会议宣言只是提到继续这方面的研究,具体工作要到第五次部长会议去解决。但是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全新全球电子框架,考虑到WTO是一个全球性的贸易制度框架,是规范电子商务问题的一个理想组织。如果WTO在解决电子商务问题上有所进展,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1)暂时免税应成为一个永久的正式协议。电子商务适用于GATT还是GATS,如果适用于GATS,属于哪种服务模式;(2)贸易自由化。GATT的信息技术协议需要向WTO成员及非成员开放,确定产品范围,取消分类术语和非关税壁垒;在GATS下:在通信服务贸易中,消除某些市场准入障碍、加强参考报告框架下的竞争政策;对于其他电子商务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贸易,在模式1和模式2内的更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引入对模式1和模式2的最小承诺,并且废除一些市场准入障碍;对电子商务内容服务的贸易,在模式1和模式2内的更多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引入对模式1和模式2的最低承诺,并且废除一些市场准入障碍;(3)对国内管制应采取行动,由于通过GATS模式1和模式2承诺的市场开放度的增加,有必要对GATS第六条(国内管制)和第七条(资格的承认)作一个补充协议,以使技术贸易障碍最小化。同时要注意两点,第一,电子商务应该在总理事会内解决,而不能在WTO内部分割开来。虽然不同理事会的工作也很重要,但是电子商务的综合性质要求总理事会统领。第二,私人部门的参与是区域贸易论坛讨论电子商务的特点。私人部门在制定全球电子商务标准上发挥了主导作用,它有助于解决对税收管理及隐私保护政策的制定问题。

第3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创建“亲民、为民、富民”乡镇好班子和党建“红旗单位”,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竭诚为群众提供服务,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形成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美好新农村。

二、承诺内容

总的要求是:根据乡镇、村党组织的职能、特点以及党员个人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开展承诺。

承诺的主要内容:

乡镇党委以创建“五好”党委为目标,致力打造“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重点围绕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稳定农村、集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承诺。

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围绕全村经济发展、扶贫帮困、公益事业、社会稳定等方面,把解决群众最急、最盼、最需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承诺。

党员(村落社区党支部、党小组)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把解决致富信息不灵、村容村貌不佳、建设规划不落实、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弱势邻里关爱不及时等问题,开展扶贫帮困、为民办实事作为重点进行承诺。有一技之长的党员主要侧重发挥自身优势带富群众;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侧重承诺与和谐农村建设、改善村风民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相关事项;外出流动党员侧重承诺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事项。

三、方法步骤

(一)定诺

1、党员承诺,由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党员个人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设岗定责、“三培两带”等活动,量力而行,提出承诺事项,设党小组的,由党小组集体审定,未设党小组的由支委会审定,然后党员个人签名定诺。每个党员承诺事项1-3项,参与承诺的党员人数要达到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总数的90%以上。

同时,设党小组或村落社区党支部的,也要进行承诺,先由党小组或村落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党员个人承诺事项,集体研究拟定承诺内容,由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审定。

2、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承诺,先由支部(总支)成员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支委会(总支会)集体研究拟定承诺事项,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分片召开党员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完善,报乡镇党委审核,审核主要看承诺事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是否符合实际和切实可行。

3、乡镇党委承诺,由党委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向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代表及其他群众代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召开党委会定诺。

(二)示诺。一是党员承诺公开宣布,采取党小组会、党支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召开承诺大会,党员在会上公开承诺。二是组织承诺书面下发,党委承诺以书面形式发至行政村党组织,行政村党组织承诺以书面形式发给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并在相应的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予以宣读。三是设置公开栏悬挂(张贴),乡镇党委、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要设置(或制作)可更换型承诺公开栏,将党组织以及相应党员的每一项承诺事项、内容、措施、兑现期限、监督电话上墙公开,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台帐,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建立行政村党组织、党员、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承诺台帐。

(三)践诺。党组织和党员定诺后,要对承诺事项作出履行承诺的计划,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做好履诺工作,一环扣一环抓紧落实。在履诺过程中遇到的需要上级组织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对发现的迫切需要解决且自身能够做到的事项,要及时承诺,及时履诺,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及时补充承诺台帐。

(四)评诺。乡镇党委每半年对各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承诺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小组、村落社区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相应对所辖党组织及党员进行一次评议;党组织每年逐级组织一次承诺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对承诺服务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党组织每年对各自承诺落实情况通报一次。未完成服务承诺内容、或履行服务承诺不力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本人说明情况。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把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三级联创”、“三项创建”、新农村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成立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服务承诺制度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2、建立监督机制。乡镇党委和党员干部履行承诺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服务承诺的实施情况作为检验乡镇“三项创建”等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成立承诺服务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和监督。要聘任党员监督员,在农村党员中挑选部分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定期对履诺情况进行监督。要聘请社会监督员,挑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要设立监督电话,受理情况反映。

第4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推行承诺制建设长效机制

以在支部、全体党员中推行承诺制作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承诺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此项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将推行承诺制延续到今后组织生活中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坚持工作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督查和指导支部和全体党员承诺制工作

按照先进性、量力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重点对承诺范围和承诺主要内容进行督查与指导。除两名流动党员在外务工原因,开展承诺有困难,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列入推行的范围,局支部和全局党员都必须进行公开承诺。党支部承诺主要是围绕“五个好”的总体要求,结合招商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如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保障措施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要在带头践行“七个意识”,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坚定不移地执行组织决议,转变作风,服务客商,解决客商在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正确识人、用人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承诺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为结对共建村居办实事、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承诺。强化督查与指导,充分认识推行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做到自愿承诺、自觉践诺、有诺必践、评践结合。

三、规定程序、注重实效,落实群众评价和对承诺制考评工作

支部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承诺制工作布置会议,按照规定承诺实施程序组织实施。以科学承诺、组织审核、全面公开、民主评议步骤落实。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支部、党员兑现诺言。会议要求每年召开承诺评议大会,公开支部承诺的落实情况,接受质询,对党员执行承诺情况进行通报和评议。评议时间定为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对承诺制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群众满意的党员作为评选先进重要依据,对承诺落实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具体情况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第5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完善招商局党支部、党员推行承诺制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活动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的实施方案》黟创组办〔2010〕8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集中力量,注重实效,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入手,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招商局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推行承诺制建设长效机制

以在支部、全体党员中推行承诺制作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承诺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此项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将推行承诺制延续到今后组织生活中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坚持工作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督查和指导支部和全体党员承诺制工作

按照先进性、量力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重点对承诺范围和承诺主要内容进行督查与指导。除两名流动党员在外务工原因,开展承诺有困难,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列入推行的范围,局支部和全局党员都必须进行公开承诺。党支部承诺主要是围绕“五个好”的总体要求,结合招商局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如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保障措施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要在带头践行“七个意识”,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坚定不移地执行组织决议,转变作风,服务客商,解决客商在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正确识人、用人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承诺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为结对共建村居办实事、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承诺。强化督查与指导,充分认识推行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做到自愿承诺、自觉践诺、有诺必践、评践结合。

三、规定程序、注重实效,落实群众评价和对承诺制考评工作

支部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承诺制工作布置会议,按照规定承诺实施程序组织实施。以科学承诺、组织审核、全面公开、民主评议步骤落实。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支部、党员兑现诺言。会议要求每年召开承诺评议大会,公开支部承诺的落实情况,接受质询,对党员执行承诺情况进行通报和评议。评议时间定为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对承诺制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群众满意的党员作为评选先进重要依据,对承诺落实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具体情况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第6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1.不断改善机关食堂服务。新食堂投入使用后,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方案,不断增加菜色品种,提高烹饪技术,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2、加快市机关大院二期改造工程的建设,努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在大院第一期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就餐难问题的基础上,机关大院改造第二期工程重点致力于改建停车场,努力增加停车位,进一步缓解停车难的矛盾。

3、改善机关办公条件。通过实施机关大院改造、积极寻找房源、清理整合、调余补缺等办法,加强和改进对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在现有客观环境的局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想办法解决缺房、租房单位办公用房问题,尽可能缓解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紧张问题,减少“苦乐不均”现象。

4、提高安防工作水平。加强大院视频监控室的建设,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到监控岗位,充分利用先进的技防手段,增强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能力,努力实现安全保卫“零事故”的目标。

(二)积极稳妥地推行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1、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与人事、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及时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适应岗位需要的工勤人员。

2、积极推行机关大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将大院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消杀、灭四害等服务项目整体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社会化管理。

3、积极完善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努力做好车改后的配套服务工作,包括组建机关公务车队,为市直车改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租车服务。版权所有

二、一心为民,公开承诺服务措施

为确保公开承诺的服务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全局各科室、中心围绕机关作风建设“两巩固四创新”的主题,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制定服务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机关,取信于民。

(一)市机关大院水电维修服务承诺

承诺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水电维修班

承诺内容:

实行全天候服务,电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巡查大院3次,随坏随修,保障正常用电和安全用电;

受理停电故障,当即查明原因,属一般电线短路跳闸,半个工作日内修复;涉及电线、开关等设备维修的,

1个工作日内修复;不能按时修复的,作出说明,并请专业部门尽快修复;

电梯发生故障,受到报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供水,卫生间核电热水器的水龙头、抽水马桶漏水,2小时内修复。

(二)市机关大院卫生服务承诺

承诺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公务班

承诺内容:

工作日内对领导办公室、大楼公共场所和洗手间每天打扫两次,分别在早晨

8:30和下午2:00前完成,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整洁、地面无杂物;

一号楼和五号楼公共场所每日上、下午进行巡查保洁。

会务服务,工作人员在会前半小时完成会议准备工作,将茶水、音响、空调等各项服务工作准备就绪;会后及时清扫会议室,上午的会议不过下午

1:30,下午和晚上的会议不过夜。

(三)市机关大院房屋维修服务承诺

承诺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房屋维修班

承诺内容:

门窗修理,属零部件损坏,半个工作日内修复;属小型维修,2个工作日内修复(不含待料时间);发生门锁故障,随叫随修。

(四)市机关大院通信服务承诺

承诺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

承诺内容:

第7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推行承诺制建设长效机制

以在支部、全体党员中推行承诺制作为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推行承诺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提升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把此项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将推行承诺制延续到今后组织生活中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二、坚持工作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督查和指导支部和全体党员承诺制工作

按照先进性、量力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重点对承诺范围和承诺主要内容开展督查与指导“五个好”的总体规定,结合招商局的工作现实情况,对如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保障措施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要在带头践行“七个意识”,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坚定不移地执行组织决议,转变作风,服务客商,解决客商在生产、生活中现实问题,正确识人、用人等地方作出承诺。党员承诺要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和办法、为结对共建村居办实事、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等地方作出承诺。强化督查与指导,充分认识推行承诺制的重要意思,做到自愿承诺、自觉践诺、有诺必践、评践结合。

三、规定程序、注重实效,落实群众评价和对承诺制考评工作

支部召开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承诺制工作布置会议,按照规定承诺实施程序组织实施。以科学承诺、组织审核、全面公开、评议步骤落实。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法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支部、党员兑现诺言。会议规定每年召开承诺评议大会,公开支部承诺的落实情况,接受质询,对党员执行承诺情况开展通报和评议。评议时间定为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对评议结果开展公布。对承诺制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群众满意的党员作为评选先进重要依据,对承诺落实不好的要开展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具体情况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第8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1993年12月15日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①,将谈判从货物贸易拓展到服务贸易,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一种职业服务,开始出现在WTO法律框架中,被列入服务贸易法规体系。关于服务贸易的原则、规则及制度,主要体现在WTO乌拉圭回合作出的法律文本《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简称“最后文件”)附件IB《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te in Services,简称GATS)及其附件一②中,包括《关于本协定下提供服务的人流动的附件》。除此之外,最后文件中所列的附件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规定了争端解决的普通程序,《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某些争端处理程序的决定》规定了服务贸易争端的特别处理程序;另外与GATS有关的部长会议决定,如《关于自然人流动谈判的决定》、《关于专业人员服务的决定》等,也构成WTO专业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1997年5月29日和1998年12月14日,WTO服务贸易理事会专业服务组又了GATS框架下的两份文件,分别是《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或安排指南》和《关于会计服务业规章方面的守则》,按照规定,从2000年1月开始的新一轮谈判中,承诺专业服务的各成员方,继续就国内规章进行谈判。通过分阶段谈判,逐步开放本成员服务市场,以促进服务及服务提供者间的竞争,减少服务贸易及投资的歪曲。

GATS的运作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其正文为普遍适用的原则和义务;第二层次,附件是处理具体服务部门所适用的规则;第三层次,各国的具体承诺提供的市场准入机会;第四层次,关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清单。它有五项原则: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原则、家更多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其运作要受WTO的监督和管理。GATS任命了一个服务贸易理事会,其成员来自于签约国,以继续对未决事项进行协商,解决服务协议运行当中产生的。

在WTO框架下,双边和多边谈判是各成员逐步开放服务市场的根本途径。市场开放谈判主要围绕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进行,在GATS下的有关原则具有特殊的含义。

所谓市场准入,是一种需要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才承担的义务。GATS第16条一开始就规定:任何成员对于来自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都必须给予不低于其他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列明的待遇。关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包括:第一,每一成员应当按照其提交的承诺表所指明的有关服务部门开放期限、限制和条件为另一成员提供市场准入待遇。第二,每一成员在其承担市场准入义务的服务部门中,除非在承诺表中有特别规定,不应采取或继续以下6种市场准入的措施,即:对服务者数量的限制;对服务交易和资产总值的限制;对服务业务总数和服务产出总量的限制;对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可以雇佣人数的限制;限制或要求通过特定类型的法律实体或者合营形式提供服务;对外国资本的参与比例限制或对外国资本投入总额的限制。

所谓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定中,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公民、法人在本国境内从事民商事活动权利方面与本国公民。法人同等的待遇。但是WTO成员在GATT下的国民待遇与GATS下的国民待遇作为一项普遍义务和原则有所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成员在各自减让表中就具体服务部门所承诺的义务。GATS中的国民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间在平等竞争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同时,应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以符合不同发展水平成员的需要。国民待遇原则是WTO的基石,是WTO成员实现平等贸易的重要保证,也是避免贸易歧视与摩擦的重要基础。

按GATS第16条的规定,凡是经过谈判达成协议,同意开放的部门必须列入“承诺表”中,而且还须列明开放的期限、条件和限制,也就是成员方谈判承担义务时可在承诺表中列出不按照国民待遇的安排,包括有关服务提供者的条件、标准或许可等。这些期限、条件和限制一旦列入“承诺表”即为合法,否则即为不合法。此外,GATS还规定了例外条款,也就是GATS也允许对非歧视性原则有一定的背离,如安全例外、一般例外等,可以作为谈判的开价条件,确定减让表的水平。

因此,国民待遇义务也是在上述“承诺表”的基础上确定的。GATS强调“国民待遇”,就是要求东道主成员将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一视同仁”。一般而言,在提出“承诺表”时,应尽量列入有关开放的期限、条件和限制。这一问题应受到重视还有另一个原因,按照GATS第21条的规定,缔约方要修改或取消一项义务,必须在承担义务实施3年以后,而且还有可能要向所有“受影响方”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进行赔偿。尽管GATS第19条规定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开放市场方面适当的灵活性,但并不是说可以随意修改。因此在开放问题上,制定一个长远、周全的计划是必要的。

另外,为了使发展中国家成员更多地参与,GATS规定了一些例外条款和一些保障措施。所谓“一般例外”(第14条)、“安全例外”(第14条附则)是出于保护公共道德、防治欺诈行为或从国家安全出发的措施,“紧急保障措施”(第10条)指承诺达成后发生了未可预见的变化时使用,“垄断及专营服务提供者”(第8条)可以用来控制外国服务提供者垄断国内服务的情况;“补贴”,允许发展中国家可以有一定的灵活度。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会计相关专业服务规则的主要内容

GATS的主要内容包括:(1)定义了4种服务贸易方式,即:跨境服务(cross-border supply)指外国服务者到本国提供服务,无需机构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指本国(地区)消费者或企业到他国(地区)寻求服务,因为它不要求服务消费国(地区)允许服务提供者进入境内,属于简单的服务贸易形式,涉及问题较少;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外国(地区)机构或个人在本国(地区)设立专业机构,这种方式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指外国(或地区)专业人士以个人身份到本国(地区)执行专业服务。(2)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所有服务,除非有一次性的豁免。(3)国民待遇原则在作出特定承诺的区域生效。(4)国家法令应具有透明度,并设立咨询机构。(5)国内法令应客观合理。(6)相互承认资格。(7)一般不应限制国际支付和转移。(8)单个国家特定的承诺要通过协商进行,并具有约束力。(9)未来的谈判将逐步深化到自由化进程。

GATS适用于所有的服务业,但其中的两章对会计职业影响较大:

一是GATS第六章关于国内法令。规定:(1)政府应合理、客观、公正地运用影响服务业和职业界的法令,以免其成为贸易障碍。(2)资格规定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证要求不应当成为服务贸易的不必要的障碍。应当分部分制定出更多的规定和规则,以保证这种基于客观、透明的标准,不会比保证服务质量所需的规定更繁琐,并且对于许可证规定来说,其本身不会成为服务提供上的限制。在决定对这些原则的遵行情况时,应当考虑国际标准。(3)所有的国家必须具有完整的程序,以证实来自于另一个国家并寻求在其管辖区内执业权利的职业人员的资格。

二是GATS第七章关于资格登记和许可证。规定:(1)各成员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式,包括通过非双边认定、双边互惠协议或国际协调,来认可外国(或地区)资格和许可证。(2)一个国家(或地区)没有义务必须加入这些协议。但是,如果它决定加入,就必须持续、客观、公正地将其所选择的方式运用到所有寻求职业认定的其他国家(或地区)。(3)鼓励各成员与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建立和采用共同的国际资格和业务标准。

GATS要求每个成员建立一套程序以提供对外国资格的认定。而且,这一程序必须透明,对所有请求资格的人要公平。下列事项应予强调:(1)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职业组织的联系,以评定不同的准则。(2)相对于本地的要求,评定外国(或地区)的制度、课程和学位计划的程序。在获取资格前的教育不完全依赖于大学体系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3)对外国体系的评价,包括考试内容和程序。(4)对执业经验要求的评价,以及监督和控制执业经验的方式。(5)建立一个机构复核委员会,以上述程序的结果并、执行促进外国职业资格认定的计划。这一机构应参照国际标准(如IFAC的IEG9),推荐特别的考试和其他计划以便申请者证明其胜任当地特殊的执业能力要求。

GATS通过制定上述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外国或与国际合作的服务提供者、事务所和职业人士按照政府法令与其所在国家的同行或竞争者享受同等的权利;消除来自其他国家人士市场准入和执业的歧视性壁垒,尤其是在资格承认方面的壁垒;向所有服务提供者公开政府资格确认方面的规定,从而消除各国包括会计服务在内的服务业对国际贸易和外国投资监管的障碍。

虽然GATS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加以约束,即受影响的外国(地区)服务提供者可以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复议,但并没有解决各成员国内法规对外国(地区)服务提供者构成贸易壁垒的问题,要真正取消这些贸易壁垒,仍然任重道远。

尽管如此,解除壁垒还是有途径的,一是制定成员国内法规应遵循的原则;二是基于非歧视原则下的相互承认。

为此,1994年,根据WTO《部长对专业服务的决定》③,建立专业服务工作小组,推动会计职业服务的发展。专业服务工作小组把完善会计职业多边约束机制作为优先考虑的议题,在会计职业服务领域采取措施,使有关资格要求和程序、技术准则和颁发执照要求不致成为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工作组的工作集中于:(1)制定与市场准入有关的多边纪律,以保证国内法规要求:(A)则依据客观和透明的标准,如提供服务的能力;(B)不得存在比为保证服务质量所必须的限度更难的负担,从而便利会计服务的有效自由化。(2)国际标准的适用。

三、专业服务谈判及其减让表

服务贸易理事会认为,实现相互承认的最普遍的做法是通过双边谈判协定。根据乌拉圭回合决议,“下一轮服务业的谈判”从2000年初开始。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就颁发执照要求和程序、技术准则和资格要求等达成一致意见,以推动服务贸易。专业服务开放谈判承诺表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可能附加的承诺三部分。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开放程度被归为三类:(1)没有限制(None)。表明该成员对任何以该方式提供服务的境外服务提供者,承诺不采取任何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限制。(2)有限制。须列明具体的限制的和性质。(3)不做承诺(Unbound)。与None相对应,意味着该成员不承担任何义务。上述三种承诺方式,都代表了一种约束承诺,即减让表中有关服务在以确定的方式提供时,一成员所获得的待遇将不低于减让表中列明的承诺。

减让表分为两个层次:水平承诺和部门承诺。所谓“水平承诺”(Horizontal commitments),是相对于“部门承诺”(Sector-specific Commitment)而言的,是指其中列明的内容适用于减让表中所列的所有服务部门和分部门。部门承诺中列明对各具体部门或分部门所作的承诺。在判断承诺水平时,一般而言,90%以上的具体承诺必须将减让表中的“水平承诺”和“部门承诺”结合起来,才能确定是否存在限制。减让表中未列明的部门和分部门,则未作任何承诺。对外国服务者来说,最为开放的体制就是在减让表中,无论是市场准入还是国民待遇,对服务提供四种方式,都列明“没有限制”。

关于GATS“减让表”有关会计相关专业服务,每份国别减让表都准确列明了一成员作出的承诺,依此,对来自其他成员的具体服务,不得采取比减让表更为严格的限制。减让表所遵循的部门分类是以《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为基础的,它确定了12个基本服务部门,其中会计、审计、簿记服务、税务服务在第一类“商务服务“下的“专业服务”中,另外,“管理咨询服务”和“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被列在第12类“其他商务服务”项下。

就短期而言,保护客户,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职业胜任能力和公正性以实现法定目标是非常必要的,但不应成为对服务贸易的限制。从长期来讲,家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将在全球会计市场提供服务。

四、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对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建议

为促进GATS提出的保证来自于一个国家的、希望在另一个国家里提供会计服务的人能够享受其所在国同行相同的待遇;资格认定的要求不一定构成服务贸易的不合理障碍;有关条款将分部分地建立起来,以确保许可证的要求基于客观、透明的标准,并且不会带来超出于保证服务质量要求之外的负担,IFAC提出了一些建议。认为,由于各国在和标准、执业经历、专业、监管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别,使多方的资格相互认定存在很大困难,而双方谈判可使涉及的国家关注和解决与其有关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一套基本标准和关键性内容。在1997年5月29日,WTO服务贸易理事会通过了《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或安排指南》,服务贸易理事会认为,IFAC对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意见有很强的权威性,构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的框架。

考虑到在各国之间实现会计职业资格承认的难度和可操作性,GATS要求:1、所有的国家具备适当而充足的程序,以便证实来自于他国的、希望在其管辖范围内请求提供服务权利的职业人员的资格。这一要求不仅涉及会计职业组织,也针对于许可证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2、资格认定的条件不超出保证服务质量所需的程度,并且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套用以比较职业资格,并能对每个申请者都公正地运用这套方法。

对此,IFAC建议,评价程序应当建立在职业资格的关键构成部分之上,可分为三个方面:教育与准入标准(知识结构);考试和职业胜任能力的测试;经验和与执业有关的经验。IFAC对考试、教育及经验提出的建议是:

(1)不应当单独考虑教育标准④,而应当在资格认可的经历要求和申请者参加的职业考试的整体中被考虑。其一,应当比较知识结构中的学科内容和技能⑤;其二,需要对各自的教育计划和内容做仔细的审核,以便保证申请者能广泛地、精深地具备上述知识以便在预期的标准下履行其职责;其三,如果认为某些重要的科目对各国执业实践存在非常重大区别(包括广度和深度),应当予以辨明。

(2)申请职业资格认可的人应当证明其已经通过了职业能力的考试。这种考试必须评价必备的知识和在实务中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首先,对职业考试的客观评价是认可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成员组织不仅应当确信申请者所经受的评定确实能够测试其知识结构和运用能力,而且关于建立、维护和评价的政策和程序足以保证测评的公正性,并应达成定期复核教育和资格认定评价程序的协议,以保证认定条件的持续运用。其次,由职业团体或其他考试机构负责的职业考试在内容、难度、范围和量上也有差别,但其基本目的应在于保证充分评价申请者在相关领域达到了可以执业的能力。

(3)会计职业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还必须能够在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IFAC建议,在获得执业认可之前,申请人应当至少具备相关领域两年的经认可或经监督的执业经验。为此,首先,会员组织或其他有资格认定权的机构应当评价各自对执业经验的要求,并确定如何应对所出现的差别⑥。其次,任何评价应当考虑到申请者获得执业经验的范围。

IFAC认为,在资格认定时除了考虑教育、考试和职业经验这些基本要素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几个重要的因素:

一是会计和审计准则的不同可能会带来资格认定上的问题。这些准则是适应、、和环境而制定的。有广泛技术标准的国家可能不愿意授权给另一个来自于在技术标准方面有着众多差异的国家的执业人员,尤其是从事于受限定的业务。如果申请者能证明其对所在国的准则具有充分的知识和理解,这一困难便可以得到解决。

二是各国的道德惯例有所不同。当一个职业会计师在某一国家获得资格认可时,通常就要接受该国家道德的约束。但是证明是否具有宗主国道德惯例方面的知识,应是对这些会计人员的合理预期。

三是要胜任自己的工作,还需要具备能够运用宗主国的一般商业语言进行写作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四是对后续职业教育的要求正在成为一种职业界具有执业权利的普遍条件。应当强调对这一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对于后续职业教育是自愿性的国家的申请许可人,具有后续教育强制要求的团体,可以要求其满足更多的条件。但是,所作出的任何安排应当合理,并为促进申请者在合理的期限内达到必须的要求而设计。

另外,《服务贸易总协定》关系到职业资格的相互认定,它与职业组织之间的会员资格互惠无关。这一点对于那些许可证和许可证管理机构与职业会计组织相分离的国家尤为重要。IFAC认为,资格相互认可的精神可以延伸到会员资格,应当鼓励所有的职业会计团体建立会员资格的分类或其他程序,以便被认可的外国职业人员也能成为该会计团体的一分子。使得到执业资格许可的会员,通过获得技术出版物、与当地的职业会计师进行联系以及获得对道德惯例和其他问题的知识等,来保持并加强其在宗主国的执业能力。

IFAC建议运用上述原则实现评价程序得到了服务贸易理事会的推荐,这些原则可以帮助正在谈判相互资格认可的国家,作出有关基础教育要求方面的平等程度的决策。因为只有两个团体在基础教育要求方面充分平等,谈判才能继续,一旦实现了双边协定,就可能拉动其他双边协定,最终实现更为广泛的多边协定。

注释:

①1994年4月15日,参加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124个成员国和欧共体一致通过《马拉喀什宣言》,宣布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签署和通过相关部长决定后,即开始了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向《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过渡。这份宣言,标志着WTO的正式建立。

②《服务贸易总协定》共有8个附件,其中《关于本协定下提供服务的人流动的附件》适用于会计职业服务。它规定“各成员可就根据本协定提供服务额所有类别的自然人流动所适用的具体承诺进行谈判。应允许具体承诺涵盖的自然人依具体承诺的条件提供服务”。

③部长会议决定《关于专业服务的决定》提出设立专业服务工作组,就为保证在专业领域内与有关资格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的措施不致构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必须的纪律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和建议。为此制定了以下三个阶段的日程:第一,GATS第六章所展望的规则应当被制定出来以确保国内资格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会计许可证规定没有构成对贸易的障碍;第二,通过与有关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鼓励运用与资格和会计执业相关的国际准则;第三,根据GATS第七章,鼓励通过制定适当的资格认定协议的指南,进行跨国资格认定。

④,职业会计师的教育背景以及教育本身的质量有相当大的国际差别,如许多国家要求具备会计本历,而在另一些国家任何正式的教育和执业背景都可以被接受。

第9篇: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争创蒙东“五项之最”地区这一主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办公室全体党员在争创“五好机关”、争当“五好党员”和“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实践中,争当先锋、建功立业,努力实现理论学习、解放思想、服务发展、转变作风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支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无违法违纪问题,机关文化氛围浓厚。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服务对象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基本原则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用是否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圆满完成任务来检验活动成效。二要搞好结合、精心组织。要根据2010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和工作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的系列争创活动成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吸引力。三要选树典型、营造氛围。要注重发现和总结身边典型的人和事,用生动事例教育党员干部,努力营造“争当先进光荣、不思进取可耻”的浓厚氛围。四要立足本职、注重实效。要从本职工作和群众需要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做起,通过开展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看到变化、增强信心、提高素质。

四、具体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学赶先进、创优服务、争当先锋”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在“比、学、赶、超”中争当先锋。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标准、落实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要继续当好核心机关的表率;要结合办公室的中心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一)要把开展的“党员目标承诺”和“岗位目标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领导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本职工作,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鼓励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利用工作之余走进社区、企业、困难家庭,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兑现承诺。

(二)要以建设“三型”机关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创建活动。要把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作为文明机关建设的着力点,围绕服务理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主题,继续深化办公室的“优质服务”文化内涵,用“优质服务”理念凝聚人、激励人,推动全体干部职工锐意创新、奋力创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机关各项文化活动,树立市委办公室良好形象。

(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继续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正确认识责任、热心服务群众。要以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重点,继续深化“优化服务提效能”活动,树立务实、高效、清廉的机关形象。

(四)根据机关支部班子调整实际,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参加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二是自觉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水平;三是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创先争优机制,继续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程序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6月1日)。在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机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二)公开承诺内容(6月初)。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通报等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