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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的前景精选(九篇)

城乡规划的前景

第1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建设发展很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近年来,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在建设管理方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开发建设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和发展重点

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同志“*”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文化条件出发,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提高城乡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要坚持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用地结构和城市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注重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发展小城镇,首先要做好规划,要以现有布局为基础,重点发展县城和规模较大的建制镇,防止遍地开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条件和投资环境。

二、大力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布局和原则。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行政区划调整的城市,应当及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制度。各类重大项目的选址,都必须依据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因特殊情况,选址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必须经专门论证;如论证后认为确需按所选地址建设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中,一并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审定。要严格控制设立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城市规划区及其边缘带的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要发挥规划对资源,特别是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注意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8号)精神,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占地规模

各地区在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具体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坚决纠正贪大浮夸、盲目扩大城市占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不良倾向。特别要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超大广场和别墅等建设项目,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建设办公楼。各级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时,以及各级计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掌握尺度。凡拖欠公务员、教师、离退休人员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不得用财政资金新上脱离实际的各类楼堂馆所和不求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各项建设的用地必须控制在国家批准的用地标准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范围内。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重新修订。城市建设项目报计划部门审批前,必须首先由规划部门就项目选址提出审查意见;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没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商业银行不得提供建设资金贷款。

四、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各类规划制定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履行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职能。规划方案应通过媒体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规划审批前,必须组织论证。审批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调整的,必须先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就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调整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并报规划原审批机关备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界线,明确保护规则,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要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建设必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严禁随意拆建,不得破坏原有的风貌和环境,各项建设必须充分论证,并报历史文化名城审批机关备案。

风景名胜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国家资源,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在各级风景名胜区内应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建设保护性基础设施的,必须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专门的建设方案,组织论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审批。要正确处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破坏性开发建设等问题。

五、健全机构,加强培训,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规划管理机构,如确有必要,可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

要加强城乡规划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是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城市规划意识,依法行政。全国设市城市市长和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都应当分期、分批参加中组部、建设部和中国科协举办的市长研究班、专题班。未参加过培训的市长要优先安排。各省(区、市)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培训制度,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更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城乡规划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撤职以下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受到降级以上处分者和触犯刑律者,不得再从事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其中已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者,取消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对因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行政行为而给建设单位(业主)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建设单位、个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用地和项目建设,以及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规模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

要加强和完善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工作。

建设部要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会同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并向国务院报告。要抓紧建立全国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动态信息系统,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国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动态监测。

第2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城乡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调整和完善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此后,各地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城乡规划编制,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健全,城乡规划审批程序逐渐完善,城乡规划覆盖率迅速提高。然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却不理想,违反法定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一些城市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占地规模迅速扩张。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进行检查发现,近几年新增建设用地中有相当一部分用地突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乡建设呈现出无序蔓延的趋势。如:有的城市违反法定规划,擅自批准开工建设;有的城市违反法定程序,随意调整规划,违规越权审批;有的城市未经科学论证和履行程序,违规进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损害公共利益,影响长远发展。

(二)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重开发、轻保护,致使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为追求经济利益,拆真古迹、建假古董;有的历史文化名城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一些城市忽视风景名胜区保护,造成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迅速退化和消失。有的城市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乱搭乱建,严重破坏自然景观;有的城市将风景名胜区管理权、经营权出让给企业,进行超强度开发,致使景区环境恶化。

(四)一些城市变更规划、大拆大建,资源能源浪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中的资源能源浪费日益严重,因浪费造成的损失逐年上升。一些城市采取变更规划、拆建房屋的方式来盘活原有土地,城市房屋建筑寿命普遍较短,平均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拆除未满服役年限高层建筑的现象,加剧了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

上述问题反映出现行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缺乏层级的监督手段。在派驻督察员以前,各城市政府既是规划的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等同于依靠城市政府自觉遵守规划,约束力较弱,给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机制。城乡空间布局一旦定格就很难改变,必须科学规划并严格实施;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就很难复原,必须事先对破坏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但长期以来,上级对下级城市规划各个环节的监督以事后查处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相对较为薄弱,待问题曝光并调查处理时,往往已经造成较大损失。

为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避免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将会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进行规划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一种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监督机制。基于上述认识,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始了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探索。

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分析

(一)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机制。

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项新的监督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向下级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督察员长期驻在被督察城市,通过参加会议、调阅文件、现场踏勘等方式进行旁站式监督,可以实时掌握各地城乡规划执行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各项强制性指标的落实情况,是对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益补充。

二是督察员可以不受派驻地行政机构制约,独立、公正地提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建议和意见。因此,督察员制度是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力量,是防止规划主管部门被动违规的有力措施。

三是督察员都是规划领域的专家,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行为,还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推动地方规划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从制度设计方面来看,规划督察员制度将规划实施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了一种事前预防、事中制止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损失和浪费,是推进我国城乡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

20世纪初,西方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城市无序蔓延、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都有国家规划师或国家规划督察员对城市的规划进行技术把关,将事前的监督和事中的监督结合起来,有效保护古建筑、历史街区、风景名胜资源这些不可再生的脆弱资源。近年来,我国四川等省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我部从*年开展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目前已向34个城市派出了5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两年来,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运作良好,已经与地方现行规划管理体制顺利对接,实现了对城乡规划实施的严格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对地方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力推进。主要包括:

一是遏制违法违规苗头。督察员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自*年9月以来,城乡规划督察员约谈地方领导上百次,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几十份,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警示和提醒。督察员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经引起高度重视,许多问题开始被重新研究;多数违规行为被制止于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重大违规案件的发生。如:督察员发现并纠正了某建设项目设计超过部级风景区控制限高的问题,由此控制了另外多起超高建筑的建设,保护了风景名胜景观;督察员发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控制条件,占压用地红线外的山体和绿化带进行违规建设。督察员对此及时进行制止,避免了重大损失。督察员发现某建设项目设计严重突破沿江控高规定,一旦建成,将对沿江风光带等风景名胜资源造成较大损害,立即与分管市长协商暂停建设,促使该项目重新论证。

二是增强地方政府对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认识。通过督察员的努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普遍对执行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一定要自觉树立规划的权威,做到“动土必有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他们高度重视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主动约见督察员,虚心征求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提高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执行力。通过两年的实践,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认识到督察员制度能够进一步促进规划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些城市在督察员的帮助下,统一了市级规划管理权、收回了规划执法权,理顺了规划管理体制。一些城市虚心接受督察员的建议,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快编制规划管理条例;一些城市强化“四线”和规划强制性条款的严格实施,落实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

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符合我国现阶段快速城镇化的国情,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制止,对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从思想意识上进行提醒和警示,对规划主管部门从工作效能上进行提高和强化,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是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

第3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1 引言

乡村有景观吗? 乡村有园林吗? 乡村需要景观园林吗? 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 在大地景观开始深入人心的现代, 对于中国规划建筑界, 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众所周知, 乡村既是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细胞, 也是中国绝大部分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区。乡村园林以乡村景观为背景, 乡村景观在客观方面包括地理位置、地形、水、土、气候、动、植物、人工物等, 在主观方面包括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文化、生活习俗, 乡村园林正是在这种综合的景观中孕育、演变、发展、生成, 所以乡村园林与乡村景观密不可分, 故而, 乡村景观园林也就成为本文的论题。根据人类聚居环境学理论(刘滨谊1999) , 作为乡村人类聚居环境的基本背景, 乡村景观园林作为乡村规划的基础背景, 它对整个村落的布局、特色的塑造和生态环境的保育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它的面貌、格局、规划、建设决定着乡村环境的生死存亡。合理而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 表面看上去朴实无华, 然而在“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因材致用”、“持续发展” 的基本原则指导下, 其内在却是丰富多彩、形态各异、耐人寻味的, 其中, 不乏有许多优点而令今天的城市人神往。当今中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乡村景观园林在乡村人类聚居环境规划建设中的作用、地位日渐重要。对于迅速城市化的乡村地带, 乡村景观园林正处于十字路口, 迫切需要予以定位、定性、定向、定型, 而对于当今那些步入病态衰败的城镇, 理想的乡村景观园林无疑将成为“ 治病” “健身” 的一帖灵丹妙药。

在学术界, 德国、荷兰、奥地利、美国、日本、韩国等工业先进国家早已关注乡村景观园林这一领域, 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与规划实践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2 乡村景观园林的含义

“乡村景观园林” (Rural Landscape and Garden) 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对其研究的范围和研究的对象, 目前还尚无完整而确切的定义。单单从字面上看, 它由“ 乡村” 和“景观园林” 两个概念组成。这里用“ 乡村” 而没用“农村” 一词, 主要因为农村是与农业产业联系在一起的, 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 如今在农村, 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 有一部分并不一定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事活动, 因此, 用“农村” 来界定范围具有一定的难度域概念, 泛指城市和原始无人聚居地带以外的一切地域, 特指城市(包括市和镇) 建成区以外的地区, 是一个空间的地域系统。“ 景观园林” 的定义可以分解为“ 景观” 和“园林” 两个方面。对于“景观”, 从景观规划设计学科角度, 笔者曾有阐述: 扼要地讲, 景观包含着地球表面自然的、人工的人类聚居环境, 并且与社会、文化、习俗、人类精神、审美密不可分(刘滨谊1990 , 1996 , 1999) 。对于“园林”, 张家骥先生在《中国造园论》一书中汇总了许多专家学者对“ 园林” 的理解和定义(张家骥1991) , 并在此基础上对“园林” 下了定义: “ 园林是以自然山水为主题思想, 以花木、水石、建筑等为物质为表现手段, 在有限的空间里, 创造出视觉无尽的, 具有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 因此, 广义的乡村景观园林是非城市化地区人类聚居环境, 其以大自然真山、真水等自然材料而形成的具有审美价值、高度自然精神境界的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乡村景观园林的界定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 过去许多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目前已成为城市园林, 它们不在笔者所研究的范围内。

3 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目标

乡村景观园林存在着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 传统乡村景观园林伴随着农耕文明而出现, 随着工业文明及当今后工业文明的进化, 乡村景观园林同样也在走向现代。其演变的根本动力是乡村人们生活的演变, 乡村景观园林始终与广大乡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然而, 它的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一直未引起学术界和规划设计界的关注重视。

从历史的演变着眼, 就乡村景观园林与中国古典园林的关系而论, 乡村园林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的地位也不容低估。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以为中国传统园林起源于古代帝王的苑囿, 这是极为片面的。根据不断的考古发掘和对古代诗歌的深入研究, 人们发现, 其实全世界最早的园林应该是原始聚落中及周边的园圃和树木绿化等实用性的园林化的土地, 它也是中国园林最早的雏形, 并对后来发展起来的恬淡素静的文人村居园林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就是明清之际的文人园, 也不断从乡村园林中得到启发, 从中汲取营养(刘天华1994) 。因此,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 乡村园林在中国园林发展历程中, 起着基础和源泉的作用, 尤其是乡村园林为江南文人园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素材、丰富发展了中国古代园林文化, 这是确定无疑的。

从现代人类聚居环境建设入手,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增长的进程中, 村镇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截止1998 年底, 全国有建制镇17015 个(不含县城关镇), 集镇29118 个, 村庄3557700 个, 随着撤乡建镇和拆村并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建制镇比上一年增加480 个, 集镇减少1206 个, 村庄减少101635 个(1998 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 。这种乡村城市化不是意味着把乡村变为城市, 而是在于节约用地和提高乡村居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因此, 随着乡村城市化的不断进行, 乡村居民的居住方式、居住文化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 许多传统的聚居村落也将随之消失。乡村城市化使乡村景观园林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 一方面, 一些有研究价值的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已经或将要遭到扼杀的命运; 另一方面, 乡村城市化已经或将要产生出新型的乡村景观园林。新一代的乡村景观园林应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如何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乡土文化, 创造出具有乡村特色而非城市发展模式拷贝的现代乡村景观园林, 以改变当今新建村落的平庸无味、千村一色的状况, 这是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基本目标。

4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动态

国外许多工业先进国家在这一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如德国、荷兰、奥地利以及美国和日本在乡村景观(Rural Landscape) 、乡村地区的规划与建设方面都有非常成熟的经验。但由于现有的资料和技术手段有限, 对当前国外在乡村景观园林领域的研究成果没有更详尽的资料, 但仅此还是可以看出, 国外非常注重对乡村景观的系统研究。

在国内, 有关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和发展, 尤其是对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几乎都是一片空白。长期以来, 人们更多地是关注中国传统园林的研究。尽管如此, 仍然存在与之相关的研究, 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4.1 传统地方性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结合农村园林的实例对江河流域的农村园林的产生原因及其特色分别进行了阐述(舒楠1997 , 陈志华1999) 。此外还有对徽州古典园林有较为详细的研究( 程极悦1987 , 肖国清1988 , 殷永达1993 , 张浪1996) , 这些文章对乡村园林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例。

4.2 传统乡土建筑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彭一刚院士的《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一书(彭一刚1994) 为代表, 该书的视点不只停留在乡土建筑上, 而是切入到传统村落的研究, 对村镇的景观进行了分类和分析, 其中包含了构成乡村景观园林的一些要素。此外, 陈志华教授等人编写的《浙江省新叶村乡土建筑》和北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主持的《诸葛村乡土建筑》两套乡土建筑丛书的有关章节也阐述了乡土文化和乡村景观的关系(陈志华1998) 。

4.3 历史文化传统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古村落: 和谐的人聚空间》两本书为例(刘沛林1995 , 1997) , 作者从风水的角度阐述了风水思想与风景、园林、建筑及城市设计的关系, 在风水对园林规划的启示”一节中, 着重论述了乡村园林的一种类型—水口园林。在中国古村落的景观建构中, 分别就村落“八景、“十景、水口园林、村落点景建筑等进行了阐述。

从上述的研究成果来看, 虽然有一些与乡村景观园林有关的研究成果, 但不成系统、很不完善。乡村景观园林尚未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课题来研究, 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需要进行大量的基础调查、分析论证。

4.4 空间格局演变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从人类聚居环境学的角度, 选取从古至今的村落实例, 分析乡村景观的构成元素, 对空间化、时间化等可以量化的元素予以量化, 分析其演变发展(刘滨谊, 毛巧丽1998) 。

4.5 现代人类聚居环境与乡村景观园林研究

以《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一书为例( 刘滨谊1999) , 以生态意识、大地景观等现代思想为世界观, 以“设计结合自然、现代宏观区域景观规划等理论方法为导向, 书中重点分析阐述了欧、美等国现代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与实践。

5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内容

虽然乡村景观园林只是乡村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它却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的各方面。乡村景观园林所要研究的内容非常丰富, 包括历史、地理、建筑、民俗、社会结构、景观、环境、艺术等等。综合上述分析, 笔者提出了下列乡村景观园林的主要研究内容:

5.1 乡村景观园林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

5.2 乡村园林在中国传统园林中的地位和作用。

5.3 乡村城市化和现代化对乡村景观园林所造成的影响冲击。

5.4 乡村景观园林与社会形态的内在关系。

5.5 乡村景观园林与乡村经济的内在关系。

5.6 乡村景观园林与乡土文化的内在关系。

5.7 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

5.8 乡村景观园林的空间格局特点。

5.9 乡村景观园林的艺术处理。

5.10 乡村景观园林的未来发展模式。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重点不在于保护传统的乡村园林, 而在于寻求乡村景观园林规划建设的规律和特点, 尝试地探索未来乡村景观园林的发展模式, 以便能切实有效地指导今后乡村规划中的乡村景观园林规划设计, 创造出超越城市的自然而和谐的乡村人类聚居环境。

6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方法

国内有关中国造园理论的论着很多, 在此基础上采用文献资料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 文献资料是了解乡村景观园林形态构成的一个重要途径, 它包括地方史书、地方志、家谱等, 这些文献资料对村落的选址、布局、发展等都有详细的记载。目前乡村景观园林需要大量的基础性研究, 这就必须建立在大量实证的基础上, 然后从社会、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来进行分析、比较, 找出规律。由于传统乡村景观园林大多遵循自然法则, 随着村落的布局而形成, 很少受到来自外界人为规范的约束。因此, 选择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实地调查和测绘, 并结合对当地居民的问卷调查, 了解他们在居住方式和价值观上的变化, 以及他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 受到来自村镇规划标准和农村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 因此, 还需要认真领会政策、法规的精神。通过对乡村景观园林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 通过实证对传统的乡村景观园林和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乡村景观园林进行分析、比较, 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内容和形式的演变; 总结归纳乡村景观园林的基本类型; 分析乡村景观园林的构园特色; 找出乡村景观园林成园艺术的规律和特点。乡村景观园林研究不是单一学科所能解决的, 它在景观建筑学、生态学、地理学、城市规划、建筑学的基础上进行多学科、多角度交叉综合研究。乡村景观园林的研究方法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 还有待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7 乡村景观园林研究的意义

乡村景观园林有别于城市景观园林, 城市景观园林是通过人工再现自然, 而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运用自然, 更为朴素地保留着更多的自然真迹, 从艺术追求而论, 如果说, 城市景观园林是“虽由人作, 宛自天开”, 那么, 乡村景观园林则是虽由天作, 宛自人开”, 各自的艺术倾向不同, 并无艺术的高下之分。但是, 倘若从自然美的角度来看, 乡村景观园林远比城市园林自然优美。“师法自然”只有从乡村景观园林中才能获取第一手的灵感源泉, 而目前国内的景观园林规划设计界在这一领域几乎还处于一片空白, 因此, 对于乡村园林的研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7.1 建立乡村景观园林的观念意识

乡村园林虽然早就出现, 但是由于人们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 对乡村园林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 以致于长期以来没有人对它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 通过建立乡村园林的概念, 使人们对乡村园林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从而激发更多的人从事乡村园林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以填补国内在乡村研究领域的空白。

7.2 发掘保护传统乡村景观园林环境

中国现存的皇家园林和私家园林大多为明清时遗留下来的, 而乡村园林由于长期以来受外界干扰少, 因此, 有的乡村园林还保留着宋元时期的风格, 这对中国传统园林是一个很好的补充。713 创造现代中国乡村景观园林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 探讨乡村居民对园林的需求, 以及乡村园林对大地景观环境和改善生态的重大作用。乡村园林不仅具有朴素的自然美, 而且它和人们的平凡生活保持着最为直接和紧密的联系, 因此,通过对乡村园林的研究, 根据乡村的功能要求、景观要求和经济条件, 创造出优美的乡村园林艺术形象, 这对于我国未来乡村规划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① 刘滨谊, 风景景观工程体系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0

② 刘滨谊等译, 图解人类景观—— 环境塑造史论1 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6

③ 刘滨谊, 现代景观规划设计. 东南大学出版社, 1999

④ 张小林, 乡村概念辨析. 地理学报, 1998 , [ 6 ] : 365~ 370

⑤ 张家骥, 中国造园论.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1

⑥ 刘天华, 中国古典园林之美— 画镜文心. 生活1 读书1 新知三联书店, 1994

⑦ 农村与景观. 台湾大学农学院农村规划与发展中心编译, 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8

⑧ 舒楠, 楠溪江流域乡土文化与农村园林. 建筑师, 1997 [ 78 ]

⑨ 程极悦, 徽商和水口园林——徽州古典园林初探, 建筑学报1 1987 [ 10 ]

⑩ 肖国清, 论徽州古典园林艺术1 中国园林, 1988 [ 2 ] . 张浪等, 徽州古典园林的研究1 中国园林, 1996 [ 6 ]

ω 彭一刚, 传统村镇聚落景观分析1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ξ陈志华等, 浙江省新叶村乡土建筑1 台湾省建筑师公会

第4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绿地系统;

1前言

自2002年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下简称《纲要》和《标准》)以来,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逐步规范与完善,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纲要》和《标准》在面对我国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鉴于此,在坚持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细化的编制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实践,尝试在《城乡规划法》权限下,通过增加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层次来统筹中心城区与绿地建设,以期达到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目的。

2 绿地系统内涵及规划目标导向

由于历史原因,绿化、绿地、城市绿地的含义演化及对含义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及界定存在分化,《标准》的条文解释中称“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2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规划实践、我国的城市规划与建设实践及发达国家城市化结果来看,城市一般是由未来一定时期内或更远,城市化空间扩展的城市建设区(包括现状城市建成区、规划的城市建设区、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城市建设区)、经调整控制的乡村建设区、基本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保存与保护区、基础设施廊道及区域性公共设施控制区、基本农田区以及可能存在的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或遗产保存区等区域组成。

因此,我国城市绿地系统内涵可理解为上述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乡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起到美化城乡作用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应针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中空间管制划定的“四区”绿地进行深化与细化、并进行统一布局和安排。其主要目的应是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构建支撑乡村区域与中心城区的绿地体系框架与结构、弥补中心城区内城市绿地系统在生态与游憩功能上的不足,并引导城市范围内绿地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城乡绿地一体化的实现。

规划目标导向不明确是导致我国城乡规划“虚化”的根本原因,在绿地系统规划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表现明显。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目标导向应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沟通中心城区绿地和市域绿地,弥补了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市域绿地系统跨度过大的缺陷,在两者之间起到了过渡、联系的作用。

2)深化与细化对城市规划区“四区”绿地的管控,保障城市规划区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

3)有效保护与管控城市规划区内对未来城市结构布局起到关键性引导作用的生态保障区与敏感区绿地,防止城市连片发展,避免城市无序蔓延。

4)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串联各类郊野公园与各种游憩廊道,综合开展各类郊野游憩活动,弥补中心城区的不足。

基于以上的思路,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应作为一个独立规划,需将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整体纳入,从结构与城乡互动层面进行总体布局。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在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重点针对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内的绿地进行布局,不再探讨《标准》中“其他绿地”类型的布局与控制问题,可克服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虚高、重复统计、乱统计的现象。对上述问题的客观理解有助于增强绿地系统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有助于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符合我国城市化特征。

3 城市绿地分类分析

《标准》实施以来,其分类的科学性与指导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区城市绿地的发展。但因城市不断扩大及《标准》中“其他绿地”缺乏明确的细化分类,导致在规划实践中对城市绿地的分类有共识也有分歧,而具体反映在对城市范围内与规划建成区之间的绿地类型划分的归属上。这一认识问题,除不利于开展分层规划与管理外,更重要的是《标准》中的分类很难反映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与发展对绿地的需要,也很难面对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因城市用地无序扩展、人口大规模集聚以及因城市化带动的农业土地整理等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式对区域与城市造成的生态环境危机与挑战,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要求也难以协调。

为此,绿地系统规划中对城市绿地分类进行了探讨,从统筹发展城乡绿地、一体化构建城乡生态与游憩支撑空间出发,城市自然与人工空间特征,以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四区”的管制要求,将城市绿地类型按功能划分为5大类18中类(表1),并依此进行了绿地分类分级空间管控规划,其5大类含义分别为:

1)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典型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和培育地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

2)乡村旅游与游憩类绿地:该类型是指乡村地区以提供观光游览、娱乐健身、休养疗养、旅游度假、郊游探险等户外游憩活动为其主要功能的地区。

3)人居生态保障类绿地:该类型是指能够控制与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保障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的生态保护与培育区,起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等作用的自然与人工林地与林带。

4)园林生产类绿地:该类型主要指位于城乡建设用地之外,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供给苗木、花草、种子等的各种独立苗圃等(不合基本农田区苗圃及临时苗圃)。

5)城乡建设用地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城市、镇及乡村建设用地内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各类绿地类型,其含义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前4类保持一致,相关要求按国家规范执行。

表1六安市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绿地类型划分一览表

从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满足了国家分“条块”管理的行政需要,深化与细化了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要达到的目标与“四区”管制内容,可作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的参考。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方法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的经典方法就是对绿地现状指标、规模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绿地发展的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围绕绿地分类中的各类绿地进行布局,确定各类绿地指标等。但是城市规划区与城市建成区有别,其问题较复杂,规划目标导向也不同。从上述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及规划目标导向的理解来看,其绿地系统布局关键是要采取合理的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拟定可操作的规划布局对策与手段。

4.1 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

文章充分参考日本《绿地基本计画》中以绿地基本功能入手的分析评价法后,在城市规划区实践中,尝试并应用“绿地功能效应评价法”来进行单因素、综合因素叠加分析与评价绿地及效应(图1),依据评价结果进行空间上的总体布局,以期使有限的绿地资源发挥综合与最大功能。从绿地基本功能出发,对绿地进行分析评价,有助于使规划布局立足于绿地实际功能,避免了设计师依赖个人感性认识进行分析评价的现象,也避免了评价结果与规划内容脱节,增强了规划布局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4.2 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分析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采取的绿地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如景观资源保护、绿道建构等)后,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优保: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四廊建:重点保护与建构“蓝、山、紫、游”4类生态与游憩廊道。

4)五区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5)网状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6)绿产化:在强调严格保护并不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系统为代价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绿色生态工程”,活用与绿色利用生态与景观资源区,构建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的绿色旅游服务体系及绿色产业链体系。

从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满足了国家分“条块”管理的行政需要,深化与细化了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要达到的目标与“四区”管制内容,可作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的参考。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方法分析

长期以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的经典方法就是对绿地现状指标、规模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绿地发展的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围绕绿地分类中的各类绿地进行布局,确定各类绿地指标等。但是城市规划区与城市建成区有别,其问题较复杂,规划目标导向也不同。从上述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及规划目标导向的理解来看,其绿地系统布局关键是要采取合理的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拟定可操作的规划布局对策与手段。

4.1 规划分析与评价方法

文章充分参考日本《绿地基本计画》中以绿地基本功能入手的分析评价法后,在城市规划区实践中,尝试并应用“绿地功能效应评价法”来进行单因素、综合因素叠加分析与评价绿地及效应(图1),依据评价结果进行空间上的总体布局,以期使有限的绿地资源发挥综合与最大功能。从绿地基本功能出发,对绿地进行分析评价,有助于使规划布局立足于绿地实际功能,避免了设计师依赖个人感性认识进行分析评价的现象,也避免了评价结果与规划内容脱节,增强了规划布局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4.2 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分析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采取的绿地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如景观资源保护、绿道建构等)后,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优保: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四廊建:重点保护与建构“蓝、山、紫、游”4类生态与游憩廊道。

4)五区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5)网状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第5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分类;布局方法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自2002年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来,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逐步规范与完善。在坚持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细化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实践,尝试在《城乡规划法》权限下,通过增加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层次来统筹中心城区与绿地建设,以期达到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目的。

一、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内涵及规划目标导向

我国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内涵可理解为城市规划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乡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起到美化城乡作用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其主要目的应是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构建支撑乡村区域与中心城区的绿地体系框架与结构、弥补中心城区内城市绿地系统在生态与游憩功能上的不足,并引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地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城乡绿地一体化的实现。

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目标导向应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沟通中心城区绿地和市域绿地,弥补了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市域绿地系统跨度过大的缺陷,在两者之间起到了过渡、联系的作用[1]。

2)深化与细化对城市规划区绿地的管控,保障城市规划区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

3)有效保护与管控城市规划区内对未来城市结构布局起到关键性引导作用的生态保障区与敏感区绿地,防止城市连片发展,避免城市无序蔓延。

基于以上的思路,我们认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应作为一个独立规划,需将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整体纳入,从结构与城乡互动层面进行总体布局。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在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重点针对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内的绿地进行布局,从而有助于增强绿地系统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探讨

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的科学性与指导性有利于适应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与发展对绿地的需要,有利于积极应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因城市用地无序扩展、人口大规模集聚以及因城市化带动的农业土地流转等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式对城市区域造成的生态环境危机与挑战。笔者在河南省南阳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进行了探讨,结合南阳市城市规划区自然与人工空间特征,以及南阳市总体规划的管制要求,将南阳市城市规划区绿地类型按功能划分为5大类18中类,并依此进行了绿地分类分级空间管制规划,其5大类含义分别为:

1)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典型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和培育地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此类属于禁建区。

2)乡村旅游与游憩类绿地:该类型是指乡村地区以提供观光游览、娱乐健身、休养疗养、旅游度假、郊游探险等户外游憩活动为其主要功能的地区。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3)人居生态保障类绿地:该类型是指能够控制与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保障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的生态保护与培育区,起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等作用的自然与人工林地与林带。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4)园林生产类绿地:该类型主要指位于城乡建设用地之外,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供给苗木、花草、种子等的各种独立苗圃等(不含基本农田区苗圃及临时苗圃)。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5)城乡建设用地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城市、镇及乡村建设用地内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各类绿地类型,其含义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前4类保持一致,相关要求按国家规范执行。此类属于适建区与已建区。

从南阳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深化与细化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目标。

三、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南阳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个“优先保护”: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个“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五区连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4、网状结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5、绿色产业化:在强调严格保护并不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系统为代价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绿色生态工程”,活用与绿色利用生态与景观资源区,构建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的绿色旅游服务体系及绿色产业链体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3.

第6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关键词:城市边缘区;生态景观; 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TU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城市边缘区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发生变化的过渡地带,它位于连片的城市建成区与纯农业腹地之间,几乎是完全的非农住宅、非农用地、非农产业的土地利用转换地区,又被称为城乡边缘带和城乡结合部。城市边缘区处于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中,具备城市和农村双重属性,因此其发展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协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二、城市边缘区景观特征

1、景观类型的复杂性

城市景观一般以人工景观为主,自然景观一般以生态景观为主,而城市边缘区景观不同于这两种景观,它融合了自然景观、半自然景观以及人工景观,是一种复合型景观,包括有河流、草地、森林等自然景,又有农田、果园等半自然景观以及民居、道路等人工景观,因此它具有丰富的景观类型。这种复杂性表现为斑块类型的复杂程度以及景观要素的丰富度。

2、景观功能的多样性

以往城市边缘区景观功能较为单一,通常只具备农业生产的功能。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城市边缘区景观在城市空间的渗透作用下,渐渐的不但具有城市景观的休闲和文化等功能,同时具备乡村景观的生产和生态等功能。因此,科学的边缘区景观的建设应当兼具城市景观和乡村景观的双重功能。

3、景观格局的动态性

由于城市边缘区发展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集约化农业的转变时期,边缘区景观处于城市景观向乡村景观变化的过渡地带,因此城市的发展给其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土地利用类型的不断转变以及生态景观斑块的不断变化,导致景观格局的稳定性较低。城市边缘区景观是变化最快、复杂程度最高的景观地带之一,景观格局一直处在动态变化的过程中。

三、城市边缘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原则

1、生态优先性原则

城市边缘区很多区域的自然景观和生态过程被不断向其空间蔓延的人类活动破坏和阻碍,导致城市与城市边缘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针对这个严峻的问题,城市边缘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必须本着生态优先原则,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维护自然生态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尽可能有效地保护自然景观资源,维系自然生态过程和功能,这是进行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和实现景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景观整体性原则

景观的整体性强调的是城市边缘区景观系统内各个景观要素之间的连续性、各个景观空间的协调性,以及城市边缘区整个区域内景观的整合。因此在边缘区景观规划设计设计时,要将各个景观单元视为有机联系的单元,从整体角度出发进行景观要素的设计,寻找各个单元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体系。这样城市边缘区景观才能如同具有一定结构的有机生命体,应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在达到景观的整体改善,建立起和谐的景观系统,实现可持续性、整体性、有机性与和谐性的统一。

3、地域特色性原则

不同的城市边缘区在不同的地理、历史、文化背景等条件下,逐渐形成了各具文化风格的特点和类型。因此,城市边缘区景观规划设计设计要本着地方性原则,在尊重地域文化的基础上,寻求多元化的发展。地域性原则要求在边缘区景观规划设计中尊重场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地方的特色,利用地方性的建材和植物,这样不仅有利于城市边缘区环境景观的保护、地域方特色的凸显,而且就地取材能节约成本,降低开支,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能够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结合生态要求保持区域特有的地域风格。

4、城乡协调性原则

城市边缘区是城市的一部分,因此整个城市的景观空间形态以及景观规划设计发展,都受到城市边缘区的人工景观建设以及自然景观开发的影响。城市边缘区的生态景观不仅可以改善边缘区的生态环境、同时也为城市提供更好的生态屏障。因此,城市边缘区生态景观的规划设计要着重考虑它对边缘区空间、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影响,并与城市的景观形态形成有机的生长趋势,协调城乡发展,形成整体景观。

四、城市边缘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方法

1、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市边缘区景观作为城市整体环境一部分,无论是其人工环境的建设还是自然环境的开发,都影响着整个城市的景观空间形态。城市边缘景观规划设计建设要着重考虑它对区域空间、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影响,并与原有的景观形态形成有机的生长趋势。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城市与乡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城市在不断的发展,但城市与边缘区的乡村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的扩大。实现边缘区与城市之间优势互补,相互带动,可以有效的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

2、优化城市边缘区的土地规划分区

城市边缘区用地被城市的扩张侵占,使耕地面积急速减少,应该积极发展多功能化、高度集约化的城郊型新农业、现代都市农业和观光农业。城市边缘区的土地利用类型的规划分区应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以景观生态学理论为依据,在给边缘区土地类型规划设计大的结构框架的同时,使用科学的规划分区方法来调控各种类型的土地之间的转化,合理搭配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景观用地、生态用地等等类型的比例,创建和谐的景观生态空间结构。

3、创建城市边缘区和谐的生态空间

城市边缘区是连接城市和乡村之间信息、能量和物质交流的通道,然而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这些通道支离破碎,于是产生了许多独立的斑块,阻碍了能量和物质的流通,致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因此,开展景观生态斑块、廊道以及网络的建设,能够实现物质和能量的交流。这就要求在对城市边缘区生态景观进行规划设计时,要以景观生态学理论为依据,科学地规划景观的空间格局,使生态基质、生态斑块、生态廊道等景观要素的以适当的数量合理的分布在生态景观系统中,并建立起有机联系,从而使信息、能量和物质能流通,构建有效的景观生态空间。

4、发展城市边缘区生态旅游

边缘区具有丰富的景观资源,在合理的开发利用的前提下,营造完整的特色的生态景观,开发观光型、民俗型和休闲型的生态旅游,规划各类休闲娱乐场所,比如自然风光生态公园、观光采摘果园、农家乐休闲中心等,为城市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在满足景观功能的同时,也能发挥其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生态作用。挖掘边缘区景观资源,融合生态理念,营造生态景观,打造生态旅游,使其在内容上体现出不同于城市的文化特色,在风格上显现出鲜明的地域特点,从而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

五、结语

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和的乡村过渡地带,也是城市不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冲突的区域。对城市边缘区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的研究,不仅能够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景观,还能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促进城乡景观的整体性发展。不断完善城市边缘区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理论,还需要来自各界学者的共同努力,并结合不同学科进行反复的论证、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 殷青.城市边缘区景观空间的格局与发展[M].南京林业大学.2012

[2] 王菁.城市边缘区农田景观设计研究[M].合肥工业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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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恒;谷延霞.浅析城市边缘区的生态景观规划[J].山西建筑.2010

[5] 王菁.城市边缘区乡村景观生态构建的思考[J].山西建筑.2008

[6] 房志腾,李兵营.村落发展的历史启发及现实思考[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08

第7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城市设计整合机制;前瞻性设计

1 问题的提出

据报道,今年年初,《城乡规划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相对于现行的城市规划法,虽然只是字面上把“城市”改为“城乡”,但实质上却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可见我们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随着发展的需求,我们的规划系统正在不断地补充与完善,逐步向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所迈进,同时也越来越具有严谨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城市边缘地带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状态,在建筑及规划界,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将这一区域作为一项具有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的迫切性。

现存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处理往往是两种方法,一是把城乡结合部列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作为一种对于城市的被动式辅规划,所以往往是除了道路、市政管线有规划认可之外,并无其它设计内容;二是大而化之,作为大的区域规划中农村或城镇体系规划的一部分。这两种方法显然是缺乏针对性的,无法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同时也缺乏发展性,城市进一步扩张,这样的规划处理显然会对城市未来的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国学者在借鉴了国外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后,也形成了一些关于城乡结合部的专业理论,比如城乡一体化理论,再比如有研究者提出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在《明日的花园城市》(GardenCities of Tomorrow)一书中提出的“Garden Cities”,对于城乡结合部就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了一种以此为基础的新城乡结构形态,为解决城乡结合部的矛盾提出了一种新构想。譬如此类,不一而足。但现实中所谓的“城乡结合部”依然存在混乱、肮脏、无序的状况。北京的南郊和北郊、上海市莘庄以西、南京市西郊和东郊,天津的西北郊都是典型的例子,这些区域如不及早地规划,就会对未来的城市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说实质上这些地带只能说是市区与乡的“接壤带”,绝对还称不上城乡“结合部”。这与很多相关理论依然无法在实践中得到实施,甚至有些理论还没得到应用便已不适用于现今的现实背景有关。

2 解决思路

何为城乡结合部,笔者收集了一些对于城乡结合部所作的学术定义:

(1)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市市区、城市郊区与乡村的结合部位,这一地区成为在城市市区与郊区农村之间的相互交融渗透、城市化过程最为剧烈的特殊的地域实体。

(2)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市郊区、发达的乡镇及交通干线两翼。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的不断外延性扩张促使传统的城乡分隔的二元化格局逐渐向城乡一体化发展。

(3)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市近郊范围内、城市建成区以外受城市物质建设活动与非物质要素影响的乡村地区,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是指集镇规模以下的中心村、行政村、自然村等。

(4)城乡结合部是指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用地混杂地区,以及规划确定为农业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包含之中的地区。

(5)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市市区与乡交界处的一段地方。市区与乡之间的界限只是一条线而已,城市在发展,市区的建成区就会扩大,市区沿界线一带也会建设起来;而在乡的那一边也要发展,会依托市区的一边开发建设。这样,沿着边线一带就形成了城市型的建设。

通过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城乡结合部的一些基本特点:

(1)模糊性: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区域,但其范围无法简单地确定,且不具有统一的形态。同时又具有空间范畴的特点,其设计具有区域规划的特点,但又不等同于区域规划。

(2)复合性:城乡结合部并不是一个行政界限,也不是城市与乡村的简单叠加,而是因城市与乡村的内在有机联系而形成的。所以在设计中要做到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的协调一致。

(3)复杂性:城乡结合部的设计会涉及到更多其它领域,如城市文化、乡村文化、城市经济、乡村经济、以及资源、基础设施等等。从表面上看城乡结合部的独立性在不断提高,事实上与其它外在因素的联系反而更加紧密。

(4)动态性:城乡结合部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所以设计不当就会产生滞后的不良后果。

可见,正是因为城乡结合部的模糊性、复合性、复杂性、动态性等特点,使其在设计上必须有别与其他的地区或者区域。所以我们在规划设计中不但要解决现有的问题,而且应该作科学地预测,系统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演变和发展前景,以一种先行的手段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促进城乡结合部的健康发展。

我们知道,城市设计机制理论是运用于城市设计的一项专业理论,同济大学卢济威老师的《城市设计机制与创作实践》一书中介绍,实践中的城市设计工作过程一般分三个阶段:①背景研究,理解作为设计重要依据的城市规划,对设计范围及周边进行现状调查、分析,特别要寻找基地的环境资源;②确定城市设计目标,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行为、自然生态、技术条件和视觉艺术理论等建立城市形态:③依据经过论证确定的城市形态发展模式,制定设计准则(或称导则),以指导下一层次的工程设计,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和市政、交通设计。可见其特点是可以整合各种要素,设计手法具有前瞻性,我们不妨开拓一种新的思路,对其进行借鉴,将其前瞻性的特点运用到城乡结合部区域的设计。

2.1 背景研究

2.1.1 交通要素:因为城乡结合部的特殊位置,往往是车流量很大,很多地区标识不清,故易造成交通组织较混乱的问题。

2.1.2 配套系统要素:在现有的城乡结合部,政府及开发商通常是以集中建造住宅区为主,这种做法使得城乡结合部功能单一。小区挨着小区,缺少配套商业零售和餐饮娱乐设施的设置,正因为商业氛围明显不足、设施不全,使得城乡结合部仿佛就是一个巨型的小区,从而进一步造成了恶性循环。简单地说就是没有街道生活,住宅都成为了孤岛,没有办公、没有商业,对于城乡结合部未来的发展极其不利。

2.1.3 空间形态及景观要素:城乡结合部空间往往缺乏一定的比例和尺度,地面过大没有空间的封闭感,景观粗糙缺乏细节。同时建筑之间在功能到交通都缺乏联系,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

2.2 设计目标

正如1953年英国F・吉伯德在《市镇设

计》(Town Design)一书中所说的:“设计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它物体之间的关系。”我们不能用以往的那种过度性、临时性的观点来对待它,其城市规划及设计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创造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地区,使其建筑空间、功能和人的活动与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融为一体。同时城乡结合部又有其特殊性复杂性的一面,我们不能以普通城市空间的设计要求来做,必须要更多地联系建筑以外的因素,如社会、经济、政治等等,从而达到整合的目的。

2.3 设计准则

对于城乡结合部的设计个人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重点方面:

2.3.1 交通问题:关于交通的设计,单纯只有规划范围的界定、现状调查及研究、区域环境分析等内容作参照是不够的。因为现有关于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设计,往往只是关注目前的交通需求,而忽视这样的设计将完全不适用于进一步发展,现在的城乡结合部就是未来城市的一部分,如果不以可持续的眼光来设计,将是极大的浪费。

2.3.2 如何进一步提升商业服务功能及商业氛围: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分析经济产业的发展与布局、人口和劳动力的发展与布局、现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基础设施的布局等内容,真正做到各个要素的合理一体化。毕竟商业氛围的营造将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活力与发展前景。

2.3.3 对于空间形态及景观的改善,在众多的设计内容(要素)中,应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2.3.3.1 天际线设计:天际线是城市面貌的体现,对于城乡结合部的天际线设计,我们在实践中不能完全按照城市中的做法,从而缺乏针对性。比如如果我们不对城乡结合部的建筑高度做一个限制,认为在城市边缘地带建高层乃至超高层建筑对城市不会有太大影响,那就会严重影响城乡结合部的天际线景观,即使不从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上来考虑,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建造我们也应该慎之又慎,应该对每一幢可能改变天际线的建筑都应仔细研究它与整体的关系。因为一旦缺乏控制,无论是从城市向外还是郊区向内,给人的感觉都会是一个“围城”,高高的城市边缘天际线将造就一个压抑的城市。

2.3.3.2 轴线设计:我们知道,在城市中使用轴线可以使多个空间相互发生关系,将主要景观联系在一起,是景观设计的一般方法。同时一些公共建筑,在造型、位置和高度上设为视线焦点,在轴线上成为空间序列的高潮。作为城乡结合部,其空间之于城市中心较为简单,所以城乡结合部的轴线设计的重点并不是在于景观的导向,而应该是交通的导向性作用。

2.3.3.3 边界设计:城乡结合部可以视为一个城市的入口,通俗点说就是“门面”,也就是我们专业所说的边界。设计中应以原有的环境景观为基准,即保护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因为城乡结合部独特的地理位置,其绿化景观设计应该是整个设计中的一大重点。打造边界休闲观光带,不但可以作为城市休闲游乐区,对于其后续发展也可以做一个非常好的铺垫。有了好的环境,我们就可以全面整合商业功能,让这一区域易于接近,提高其边界形象作用。

2.3.3.4 细节设计:“细节决定成败”,或许有些夸张,但一个出色的区域环境不单是由设计优秀的公园和建筑组成的,而应该是宏观至整体微观至细部的。因为每一个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到整体形象。上文已阐述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入口的重要性,所以优秀的细节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认为其所处的不是中心位置而忽视细节的设计。以构成景观的基本要素之一的标志为例,标志是城市中令人产生印象的突出景观,是形成城市图象的重要因素,有助于使一个区获得统一的效果,一个好的标志既是突出的,也是协调环境的因素。所以城乡结合部的标志性建筑或景观不仅可以提升城市的可识别度,同时也体现了城市细腻的一面。

2.3.3.5 结合点设计:在各个要素的整合过程中,要素之间的结合点设计极为重要。结合点设计必须是三维的,结合点的选定可能是二层步行系统与建筑的结合点,也可能是地铁站枢纽综合体、自然景观与公共活动广场的结合点、作为地下与地上空间联系的下沉广场等。诚如《城市设计机制与创作实践》中所说的:“要素应该是开放的、互相联系的,要素互相渗透已成为现代城市形态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城乡结合部一旦具有完备的结合点设计,在今后的发展中,就可以以此为依托,对于未来城市的拓展打下很好的基础。

第8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论文摘要:以我国现阶段城乡发展的突出特点为背景,分析了传统的区域、城市规划重经济轻生态、重城市轻乡村的情况,以及“自然优先”的“反规划”方法在现阶段实施的客观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从“中立”的视角,提出了城市规划和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相融合的理念和方法,并指出其具体的融合点为空间管治规划.

目前,我国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发展压力和对土地的需求更加强烈.如何做到一方面保护乡村景观、生态空间,另一方面仍然服务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是新时期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所面临的挑战.

1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概念及其研究意义

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是在生态理念指导下将生态规划相关理论、方法运用到城市规划中,在生态目标导向下对现有空间规划理论、技术方法等进行改进与更新[y.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理论就是针对生态环境的现实问题和生态建设的迫切性,侧重从生态(尤其是自然生态)的角度来探索作用于空间规划的理论cz7.本文所指的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是生态规划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通过应用生态思维和生态学理论,对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人类发展与自然环境协同共进的物质空间规划,是一种落实城乡空间规划的生态学途径.

虽然引进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的生态规划理论和方法很多,但是由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动摇(在某种意义上,导致生态规划往往处于一种尴尬的“弱势”地位);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像欧美国家那样留出大片的绿地作为纯粹的自然景观;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又使得生态空间时常受到蚕食和冲击.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根据我国新时期发展的特点,不断探索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我国城乡空间发展的主要特点及其对生态规划要求

2. 1现阶段我国的城乡空间发展的突出特点

2.1.1城市化快速发展,乡村景观快速向城市景观演替

目前,我国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自然乡村景观不断向城市建设景观演替,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成为土地利用性质和生态系统变化最剧烈的地区一方面,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生态规划不能对此简单的“打压”;另一方面,无限制的发展又给乡村景观、生态空间带来强烈的冲击.

2. 1. 2继续支持小城镇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小城镇发展极快,小城镇已成为推动具有我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一支重要力量.但这么多年的小城镇建设也带来诸多问题,如资源浪费、小城镇污染等问题逐渐显现.遍地开花式的小城镇布局,使得人工建设斑块更加分散化,自然生境破碎化,进一步加大了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的落实难度.

2.1.3高等级公路发展迅速

近几十年,我国高速公路(高等级路网)迅猛发展,山脉被无情地切割、河流被任意地截断,破坏了景观的连续性,人为切断了野生动植物的流通路线,将自然生态区变为一个个越来越小的孤岛,最终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同时,发达的交通网络也使得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触角伸向地球各个角落,人类对自然的干扰程度空前加大.

这些发展特征使得生态问题从以前人们认知的城市或乡村个体的局部问题拓展到涵盖整个城乡系统的地区问题.此时,不是一个城市进行生态规划与建设就能够为人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的,二流的 区域环境孕育不出一流的城市环境,生态规划与建设必须统筹城市、乡村和生态空间协同共进.

2. 2生态规划必须同时满足经济和生态两方面的需要

2. 2. 1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十一五”规划建议中仍然要贯彻此精神(3].我国 城市化、工业化才处于中期阶段的前期,在今后相当 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仍然是各级政府的要务,限 制经济发展的生态规划是不合时宜的,也是难以落 实的. 2. 2. 2保护特珠生态资源、优化生态空间

目前,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的控制角色逐渐淡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驱动力量更加强大,此时生态规划必须能够强有力地保护区域内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并应用生态学基本原理优化生态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3传统区域、城市规划在生态方面的缺陷

受工业化时期经济建设压倒一切的思想影响过多,我国传统规划体制主要是针对城市的,或者是以城市为核心而展开的,并且主要以中心地理论、区位论、增长极等区域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而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型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这种以发展为重的规划方案在地方政府还是具有一定执行力度的.然而,也正是这种偏重发展的规划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生态规划在空间的落实情况往往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情况是,生态规划被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牵着鼻子走,为了总体规划内容的完整性,所做的生态专项规划也只是“有名无实”的附属品.甚至很多规划中,总体的城镇建设扩张、产业布局方案已经形成定论,要生态规划从生态环境容量等方面来为总方案提供支撑.另一种情况是,生态规划傲然坚持自己的原则,与区域、城市总体规划脱节,虽然应用一些生态学的知识和原理进行区域、城市生态空间优化,但是由于其对发展的限制,勾画的完美图景根本得不到实现.

4自然生态优先的“反规划”方法在现阶段过于理想化

所谓的“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它是一种景观规划途径,本质上讲是一种通过优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控制,来进行城市空间规划的方法,是应对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在市场经济下城市无序扩张的一种物质空间规划川.

由于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建设用地对乡村景观、农业用地和生态空间均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加之传统的区域、城市规划对此力不从心,致使大范围的生态破坏和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正成为威胁我国特别是城市生态安全的主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以俞孔坚为代表的景观生态规划学者积极引进欧美国家区域、城市规划的生态思维,倡导“反规划”、“生态优先”的理念和方法,试图提高自然生态、乡村景观的地位,唤起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充分尊重.

“反规划”将对传统的基于发展计划的规划在方法论上指出一条根本性的改革出路,它从建设规划方法论转向不建设规划方法论;对规划师来说,从主要进行有计划的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转向优先制定不建设规划;从被动的因开发建设需要而进行的被动的规划,走向主动的为土地和城市整体的安全和健康而进行的规划[4j

可以看出,“反(逆)规划”类似于空间管制,主要是针对生态战略资源的强制性保护进行控制,这种偏重于生态保护的初衷会使得实践中出现管制与发展的矛盾.其结果要么是给发展戴上“紧箍咒”,要么是“生态优先”根本无从落实.

另外,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潜力最大化,不是建设空间和非建设空间谁先被规划的问题,而是两者有没有很好的协调和统一的问题.传统的先规划城市建设区域可以因为发展的需要把范围扩大化;同样“反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也可以因为发展的压力,把非建设空间缩小化规划建设空间与非建设空间的次序,只是问题的表面现象,其实质是目前在我国发展仍然是主流,生态规划又与城市规划相脱节,因此缺乏实际效力,致使美好的生态规划图景终成空.

5与空间管治相结合—城乡空间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融合的出路

不管是一味重视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传统城市规划还是“自然优先”的“反规划”都是一种极端,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仍然是“发展”,只是其发展方式是节约的、高效的、可持续的).在这方面,马世骏、王如松提出的“社会一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s],是对可持续发展的深人诊释,只是由于其规划目标体系太过庞杂,从学科体系、资料收集、规划人员出发的知识结构等都远远超出了“生态规划”所能达到的境地,以至于在城乡空间难以落实.

但是,如果精深的生态专项规划和广博的区域、城市总体规划融合为相互反馈和协商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各自都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些(生态规划的时候不要一味保护,给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建设发展规划,考虑生态的需求),那么操作起来就会容易得多.城市规划和生态规划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已有学者探索和研究[[n.笔者通过对规划的实践总结,结合理论的可能性,认为空间管治是城乡空间规划与总体规划的重要结合点,解决空间管治(其实质是总体规划在空间布局的意志体现)和城乡空间生态规划各自为政的病疾,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协调.

5. 1规划原则

5.1.1整体性原则

从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的整体要求出发,统筹城乡空间生态保护区体系,融城郊绿化、田野景观、生态用地于一体,构筑大地园林景观.芒福德特别强调区域整体自然环境保护对城市生存的重要性,指出“在区域范围内保持一个绿化环境,对城市文化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旦这个环境被破坏、被掠夺、被消灭,那么城市也随之而衰退,两者的关系是共存共亡的”[61.

5. 1. 2重要的生态资源首要保护原则

虽然这种方法提倡生态优化发展在空间管治的框架下进行,给经济建设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但是对于区域内具有不可替代意义的生态战略点(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还是要强制性保护的.

5.1.3保护与发展协调原则

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关系”,特别是发展初期};.从我国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来看,生态规划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应用生态学和经济学的知识找到两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既不能像《增长的极限》中悲观地主张“必须停止人口和经济增长(零增长)”;也不能像《没有极限的增长》中过度乐观,认为经济增长、技术进步会使环境污染得到遏制[s].因此,城乡空间生态规划除了使生态空间得到保障,还应该给经济建设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

5.1.4景观生态学原则

在总的空间管治框架下,充分利用景观生态学原理,优化城乡空间自然斑块、廊道、网络、基质等景观生态要素的空间格局;尽可能通过廊道的规划与建设将相邻保护区连接起来,在穿越生态敏感区域的高速公路上建设动物通道,防止生境破碎化,维护整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5. 2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的方法—经济敏感性和生态敏感性盛加分析

生态敏感性是指在不损失或不降低环境质量情况下,生态因子对外界压力或变化的适应能力一般选用对区域开发建设、生态系统影响较大的植被、水 系、坡度、高程、农田等自然生态因子作为生态敏感 性分析的主要影响因子,并按重要性程度划分等级, 赋予分值,进行叠加,得出综合的自然生态敏感区划.生态敏感性越高的地区越需要保护,不适合经济开发建设.

经济敏感性的实质是对投人产出的分析,主要是指在相同的经济投资、资源占用的条件下,预期带来的经济增长,经济敏感性愈强的地区开发的潜力愈大.经济敏感性分析的指标一般可以选择经济实力基础、产业基础、城镇建设基础、交通区位条件等因子,分级赋值,进行叠加分析.

根据生态敏感分区和经济敏感分区(发展潜力分区)协调生态保护空间和城镇建设、产业空间的协调,结合一般的生态目标(生态总量平衡、重要生态资源得到保护、建设空间隔离带等)进行总体空间管治规划.在空间管治的框架下,再根据景观生态学原理,对区域生态景观格局进行优化.

5. 3生态规划与空间管治相融合的编制步骤

这种融合不是把生态规划与城市规划简单地归拢在一起,眉毛胡子一把抓,仍然是分工明确的工作组,只是他们对各专项的分析、评价、方案是要相互反馈和循环前进的.

5. 3. 1生态调查

生态调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翔实的资料是全面掌握区域内重要生态资源、生态敏感性分析、生态演替过程分析等工作的关键,其重要性勿庸置疑.但是,由于我国近几十年一直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在实际规划中,经济发展资料往往比较充裕,而自然生态资料显得匾乏和不成系统.因此,生态调查往往需要反复的补充调查(调查目的逐渐明晰,需要的资料逐渐具体化),需要书面资料搜集、政府工作人员座谈、当地高校相关研究所座谈、当地居民调查等多种途径.

5. 3. 2生态分析与评价

主要对区域内生态演替过程分析、重要生态资源识别、生态敏感性分析等,以了解和认识环境资源的生态潜力和制约.该过程为区域重要生态资源强行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空间管治提供参考、也是最终的城乡空间生态优化发展的重要依据.

5. 3. 3经济分析

主要是经济敏感性分析,以便确定哪些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最大、投资回报率较高,不仅能使经济 发展相对集中(避免遍地开花式的、高投人、高消耗、 低回报的随意建设与开发),又能使经济集中在效率 制高点.如前面所述,经济分析如同生态敏感分析一 样选取一定的指标,在空间上进行叠加分析,得到区 域经济敏感分区图,为空间管治规划提供直接依据.

5. 3. 4空间管治区划

主要是结合生态敏感分区与经济敏感分区,作出城乡空间总体管治分区.其中在生态分析与评价步骤中确认的重要生态资源,在这里要首先强制性作为生态保护空间.

5. 3. 5生态规划

在空间管治的框架之下(注意,这并不意味着生态简单的服从于发展,空间管治本身已经充分结合了区域内重要的生态资源以及生态敏感分区),应用景观生态学、恢复生态学等原理对城乡生态优化发展做较为系统的规划设想.

5.3.6融入区域、城市规划

从前面可以看出,生态规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其灵魂已经融人了区域、城市规划,与经济、建设空间是相互反馈和协调的,在最后把规划成果(也是表现形式)融人总体规划中,完善总体规划成果的内容,便于城市管理者执行(图1).

5. 4城乡空间生态规划落实的政策引领

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对生态规划实施的保障体制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有必要创新现有的规划实施体系,针对性地建立生态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使生态规划实效得以保障[2].本文所提倡的以空间管治为结合点,与城市规划相融合的城乡空间生态规划方法,亦需要有相应的政策作为支撑,引领全区域不同行政主体、产业与生态、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

5. 4. 1政绩考核差别化

传统的政绩考核强调“gdp至上”,如果继续如此,势必会造成各个层次的行政主体都在大搞工业,形成遍地开花式的污染;从全区域城乡空间高度划定的生态保护用地也会受到冲击.因此,要实行差别化的政绩考核制度,不同功能定位的行政单元其经济指标、社会指标和生态环境指标有所不同.

5.4.2生态环境准入门槛差别化

根据不同空间主体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意向,通过规定性政策限制和税收差别引导两种方式,实行差别化的生态准人门槛.

5.4.3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

因生态保护用地、农业空间可以优化周边建设空间环境从而使其增值,但现行价格体系下绿化、农业本身的经济收益相对低下.所以,需要对生态、农业和各类建设空间采取差别化管理,如采用税收、财政、直接补贴等手段,使建设空间收益的一部分反哺绿化、农业等.

第9篇:城乡规划的前景范文

关键词:乡村景观;旅游;鄱阳湖流域

中图分类号:F59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131-02

江西省面积的97%属于鄱阳湖流域。鄱阳湖流域农业发达,被称为“鱼米之乡”。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农耕文化底蕴深厚,逐步形成了在歌谣、节令、习俗、耕技等方面独具地方特色的古村镇。距今为止江西省有乐安县牛田镇流坑村、浮梁县瑶里镇、青原区文陂乡陂村、婺源县沱川乡理坑村、江湾镇汪口村、思口镇延村、龙南县关西镇关西村等2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镇。流域内独具特色的乡村景观具有较大的旅游发展潜力。乡村旅游已成为鄱阳湖流域经济开发和旅游研究的热点[1]。笔者试图对鄱阳湖流域乡村旅游景观进行规划设计,实现乡村旅游景观的生产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的完美统一,让农业发展方式与区域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相协调,维护鄱阳湖“一湖清水”[2]。

一、研究区乡村景观旅游规划的意义

(一)保护文化遗产,丰富旅游资源

鄱阳湖流域历史文化积淀深厚、丰富多彩,农耕文化与良风美俗交相辉映;茶文化、稻作文化、鱼俗文化、候鸟文化、陶瓷文化、药文化、酒文化、禅宗文化、傩舞文化、庐陵文化、客家文化异彩纷呈[2]。对乡村景观进行旅游规划,开发中国最美乡村游、梅窖三僚“风水文化第一村”、 “中国客家围屋第一县”等乡村旅游,对保护文化遗产,丰富旅游资源具有重要意义[2]。

(二)保护环境,提高旅游资源的品位

由于工业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城市环境质量日益下滑,因此,城市居民对乡村优美环境的向往油然而生。乡村旅游吸引城市居民的亮点及乡村旅游的卖点都是优美的环境,因此,对乡村景观进行旅游规划,通过旅游业的科学管理促使当地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保护环境,提高旅游资源的品位。如都昌古塘村、安义古村群、进贤文港、西湖李家、汪山土库、婺源理坑、永修吴城、浮梁瑶里、新余昌坊、龙虎山上清、金溪竹桥、广昌驿前、龙南关西、贵溪樟坪、井冈山菖蒲、乐安流坑、铜鼓大等乡村环境无一不让行人和游客交口称赞[3]。

(三)振兴乡村经济,促进社会和谐

乡村旅游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功能大、辐射能力强、倍增效能高等优势。因此发展乡村旅游,一方面能拉动居民消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能增加乡村居民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调整和优化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让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4],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二、研究区乡村景观规划设计的困境

(一)开发与保护相矛盾

乡村旅游的开发过程中,经营者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惜牺牲资源与环境、破坏文化遗产,导致旅游开发与保护相矛盾。如,婺源鸳鸯湖由于水上旅游项目的开发带来的快艇的影响和游客的进入,干扰了来湖栖息越冬的鸳鸯,冬季来婺源栖息的鸳鸯由开发旅游前每年大约4 000对锐减至每年2 000多对[5]。为了经济效益,乡村旅游景区商业气息过重、旅游商品泛滥,严重破坏乡村特质性景观,淡化了乡土文化特色。如婺源不少乡村不少居民为了经营旅社、饭店和小买卖,拆旧房建新房,导致古建筑的破坏和文化遗产的丢失。

(二)缺乏景观资源特质性的认知与保护,导致景观同质化

乡村景观是乡村与其所处的自然、文化、社会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系统与格局[4],不同的乡村文化不同、特征不同。研究区乡村景观规划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往往因为眼前利益,头脑发热,照抄照搬他人挣钱的项目,缺乏景观资源特质性的认知与保护,导致景观同质化。

(三)景观类型单一,景点分散

研究区乡村旅游景观类型单一,主要有,一是古村落景观,如安义古村群与2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镇是研究区乡村旅游主要景观;二是农家乐和采摘园景观,如采梨、采橘、采莲、摘草莓等与品农家菜、吃农家饭、体验农家生活。研究区乡村旅游景观不仅类型单一,而且景点分散;不仅研究区2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镇分布在全省各地,而且中国最美乡村婺源东线、北线、西线各景区景点也很松散,通达度不高。

三、研究区乡村旅游乡村景观规划设计

(一)生产型乡村景观规划设计

鄱阳湖流域是中国水稻生产主区,在鄱阳湖沿岸鄱阳、余干、万年等乡村构建稻、鱼、鸭共栖农田景观;在郊区或城市周边的乡村构建轮作农田景观、间混套作农田景观;在丘陵地区建立“丘上林草建好塘,河谷滩地果渔粮”立体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模式,如婺源篁岭丘底河谷滩地形成稻-鱼和藕-鱼特色水域区,丘上小于5°的缓坡地带种植特种水果、瓜类及蔬菜,丘上5~25°的陡坡种植桃、梨、桔、橙,大于25°的丘顶形成水保林木区,布局上突出春季赏花、夏季品果、秋冬民俗体验的景观特色[2];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去构建“粮(饲)―猪(牛)―沼―稻(果、棉、茶、油、菜)”农田景观[6]。

(二)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

鄱阳湖流域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依托历史文化名村为龙头的古村名镇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依托陶瓷文化的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依托客家文化的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依托道教文化的的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以婺源为龙头的中国最美乡村建筑景观规划设计。

(三)综合性乡村景观旅游规划设计

综合性乡村景观旅游规划包括自然景观、生产景观、文化景观、体验景观的规划。在规划过程中要保护景观的动态性特征、景观的复合性特征及乡村景观资源的整合,并依据乡村旅游的特点、鄱阳湖流域自然景观、资源环境及目标市场与系统内部空间结构相互作用的关系,按坡度、等高线从低到高进行水域和湿地渔俗文化体验与候鸟观光区的景观规划设计,平原农耕文化体验区的景观规划设计,丘陵、盆地特色种养休闲农业旅游区的景观规划设计和山地景观旅游垂直开发规划设计(包括山底温泉度假享乐景观构建、山腰认知观赏与休闲疗养景观构建、山顶草甸体验休闲景观构建)[2]。

参考文献:

[1] 大江网.江西部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1个数量列全国第4位[EB/OL].http://.cn/o/2013-02-26/175926365729.shtml,

2013-02-26.

[2] 金姝兰,姚宁萍,潘华华.鄱阳湖流域农业旅游垂直开发模式研究[J].浙江农业学报,2012,24(5):931-935.

[3] 张香凤,杨光灶,金姝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城乡旅游互动模式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32):312-316.

[4] 王娜,鲁峰.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探讨[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6):7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