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农村消费维权精选(九篇)

农村消费维权

第1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深深感觉到农村工作很具体,农民群众评价村官的工作,不是听你说了什么,而是看你干了什么。“大学生村官”直接和群众打交道,要把群众冷暖和利益系心头,关心农民,体贴农民,哪里艰苦到哪里去,哪里群众有困难就奔向哪里。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我觉得农民消费投诉意识不强、投诉渠道不畅,农村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为解决这样的问题,“大学生村官”须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切实帮助群众在维权上发挥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大学生村官”文化素质和工作热情较高,接受新事物能力强,能较快投入到消费维权工作。因“大学生村官”频繁接触农村、农民事务,更加了解农村维权现状和需求,也能及时处理身边发生的消费纠纷,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大学生村官”引入消费维权队伍,对全区消费维权队伍水平的提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建议工商局、消协加强“大学生村官”网络队伍建设,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村官”维权服务队伍,以畅通农村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择优选聘,扩展维权网络。在全区各乡镇选聘综合素质较高“大学生村官”担任消费维权流动队队员,初步解决乡镇消费维权人员不足、农村消费维权不够到位、农民消费投诉不畅通等难题,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实现楚州农村维权全覆盖。

二是发挥优势,提高维权水平。“大学生村官”文化素质和工作热情较高,接受新事物能力强,能较快投入到消费维权工作。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具有先天的工作岗位优势:一方面,“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工作,可以充分利用进村入户的机会深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大学生村官”频繁接触农村、农民事务,更加了解农村维权现状和需求,也能及时处理身边发生的消费纠纷,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大学生村官”引入消费维权队伍,对全区消费维权队伍水平的提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维权能力。因未接受专业、系统学习,“大学生村官”消费维权能力相对较弱,为此,楚州区工商局、消协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在提高实战能力上进行培训指导,定期向“大学生村官”维权服务队员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发放维权知识读本,并让我们亲身参与消费维权的各项实践活动,使我们尽快掌握消费维权知识,我们将定期与辖区工商所人员联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培训和实战中提升我们的维权能力。

第2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一、引导责任分解,构建农村食品安全体系

各级政府要通过网络的延伸监管,把农村食品安全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确保“三个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和谐的市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要强化政府的领导意识,着力实施农村食品安全的“一把手”工程,切实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职责;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是农民的呼声,是百姓的需要,是群众的要求,不仅是工商部门职责所在,也是党委政府的职能定位。因此监管农村食品安全是工商部门与政府在管理目标上的结合点和同心圆。

二是建立监管网络,实现服务“零距离”。工商部门要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契机,以消费维权为主线,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的领导,整合县、乡、村三级党政组织、执法部门和消费维权组织的职能,将这三个方位的力量合成农村食品安全和农民消费维权一个平台,构成一体多能的综合服务体系,使之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站、农民投诉站、农村维权站三站合一形成合力。在村服务站建设上,工商部门要不断探索,在硬件上予以规范,在软件上进行指导、创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运作模式:各村应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做到服务于民不扰民:不加重村民的负担。每个村按一村一站设立网络,为避免因村支两委负责人经常外出开会、办事,村部无专人办公、无电话联系,村干部居住地大多不在消费集中处,各村服务站的工作室应设在该村个私协会员的经营场所,明确该会员为该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村支两委为该服务站负责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长期有人管,工商部门联络方便,村民投诉咨询直接。

工商机关通过网络的延伸作用,为农民提供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零距离”的优质高效服务,实现食品安全店店防,消费维权村村通。县政府要成立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村要成立服务站,形成覆盖全县的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监管网络。

三是细化职责,拓展乡村干部为民服务的空间。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网络的落脚点在村级服务站,工商部门应根据监管实践,细化服务站的六项职权,即管辖权、监督权、调解权、调查权、解答权、建议权。明确服务站的六项职责,即宣传法律法规、传授知识。引导消费、指导经营、调解纠纷、接受举报。为帮助村支两委找准主作切入点,将服务站的日常工作条理化,设计为“受理、登记、核查、咨询、调解、传报”的工作流程。指导站点负责人当好“六员”,即食品安全的监督员、消费纠纷的调解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打假护农的协管员、执法部门的联络员、服务三农的信息员。六员作用的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由、过去的工商机关单打鼓独划船,变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后,乡镇干部工作面临着转型的需要,网络的延伸监管,把农村食品安全的维权哨卡设在农村前沿阵地,有效整合农村行政资源,为乡村干部增加为农民服务的新手段和新空间。

二、整合职能资源,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农村食品安全要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的延伸监管,全县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责任制。

一是突出重点,消除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是落实总理指示,彻底消除无证照生产、销售食品的行为,彻底消除“三无”食品,结合农村消费特点,工商部门应突出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上市农副产品、散装酒、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突出对分散在农村的小集贸市场、小超市、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摊贩等重点区域的五小经营户的管理,各村服务站应确立农村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即对农村居民在家中设宴酒10桌以上的进行登记,并检查食品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预警防范。

二是综合监管,形成合力。农村食品安全涉及部门多,政府应统一协调,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工商机关主要抓好“六查六看”,强化对市场准入行为和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六查六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等执法部门。农业执法大队、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围绕农村食品安全分段监管,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做到从职责上分,从目标上合。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网络植根于网格监管中。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为此,工商机关应落实“网格”责任监管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完善食品经营户口,县工商局要制定重要商品经营户统计分布图,全县食品经营户按照管辖区域由各工商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定位、定岗、定责的监管,将各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网络植根于工商网格责任监管中。为切实发挥工商机关延伸监管的作用,明确规范一线监管员的职责,通过“三查三看”,把好市场主体准人关;通过“六查六看”,把好商品质量关;通过“十查”,把好经营主体守法关。

三、强化社会监督,紧绷农村食品安全的主弦

一是引导自律,强化农村食品经营户的责任意识。在各村服务站的机构中,其成员为该村的所有经营户,将农村食品经营户纳为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的主体,实现农村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从堵到疏的质的飞跃,同时各工商所指导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规范有通讯卫星的制度、台账,各村服务站督促所辖区域内食品经营户建立和落实四项制度,即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商品质量销售责任制。并在服务站的消费维权宣传栏中公示经营者的义务,消委和个私协组织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守法文明经营户”的评选活动。通过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消除食品安全的隐患,减少消费纠纷。

二是引导自防,提高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工商部门要对各村服务站消费维权宣传知识栏进行统一设计,公示消费者投诉须知和消费者权利。一些农民消费者由于贪图便宜,对食品安全中的细菌含量超标、含铅、含汞、含防腐剂、含致癌物质等问题缺乏防范意识,因而在购买食品时不注重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标识,导致农村成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倾销市场。要针对农村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现状,在宣传栏中设立“六不”消费提示,告诫农民消费者“无证无照的店铺不进,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不买……”。通过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民消费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3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理念也日益理性和健康,消费者尤其是城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同时,随着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力度正在加大,这些都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可能。然而,在广大农村,由于诸多原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权益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在此,作为农村消费者维权一线的执法干部,笔者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及建立,以求共勉。

一、农村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广大的农村,由于消费者自身对消费知识的缺乏,经营主体的复杂性,职能部门的缺位和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原因,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1、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①消费需求低。相对城市而言,农村消费者的经济条件较差,因此,对消费的认识也较落后些。城市人消费是为了追求健康、舒适,讲究的是品味和内涵,而农村消费者的消费目的基本上还停留在满足温饱和生产需要上,对商品质量不作苛求,不管什么品牌和档次,能用就买,这就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

②商品识别能力差。正是由于农村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过于简单,他们便很少去关心商品的有关知识,在购买商品时不会象城里人那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信息,更不会去研究成份、性能、安全等等,对商品的真假优劣自然就难于判定了,这就大大增加了被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的可能性。

③权益意识不够。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是否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益以及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农村,消费者一方面因为对商品的识别能力有限,其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另一方面,他们对法律法规却了解甚少,根本不知道作为消费者到底具有那些权益,即便明知被坑骗了也不知如何来捍卫,甚至还意识不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进行自我保护。很多时候,他们把合法消费权益被侵害当作是中遇到了“倒霉事”,自认倒霉;也有少数人去找经营者理论,对方不买账便不了了之,最多在心里骂两句而已。受骗的照旧被骗,侵权的依旧侵权,“周俞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长此以往,双方便麻木了、习惯了。

以上消费者自身的原因,成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难以开展的一大障碍。

2、经营者复杂而不规范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大。巨大而低风险的农村市场,必然会吸引浩荡的经营者大军。这些经营者一般都是打一枪换一地的“游击队”,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往往难以保证质量,也不向消费者开据凭证。为了攒到农民的钱,他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使尽伎俩,什么祖传秘方、有奖销售、厂价直销等等,名目繁多,花样百出。而农村消费者对这些低价格的东西又颇为青睐,待出了问题,不但受害人无计可施,就连执法部门也是束手无策,因为当事人已逃之夭夭,无处可寻了。

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是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而现实的格局是政府不够重视,甚至是不管不问,职能部门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有的部门由于体制原因又没有设置基层机构(如质检、物价),这些无疑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带来了困难。作为群团组织的消费者协会,在基层也是人力缺乏、物力不保障,又没有足够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再者,作为被侵权当事人的消费者,由于缺乏维权意识,你自己都不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自然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落个清闲了事。

4、维权执法难度大

农村市场交易量最大的是农资,而这恰恰是最易出现消费纠纷的商品。这类商品大多是由一些大公司、大企业设点销售,或者由农技、农机等部门垄断,一旦出问题,责任就会被层层上推,有时还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使基层维权部门知难而退。

二、改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

鉴于上述原因,要在农村卓有成效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确实是挺困难的,但只要秉持着为服务帮农,维权护农的宗旨,开动脑筋,仍然可以把此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经过农村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实践和积极的思考,笔者觉得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措施来加以改进。

1、加强消费教育,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要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彻实保护,最根本的就是要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只有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增强其维权意识才能实现。可以用宣传栏、实物展示、专题讲座、3·15活动、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宣讲商品和消费的常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倡导健康消费、绿色消费和科学精神,铲除假冒伪劣商品赖以滋生的市场土壤;让消费者知道自己都有哪些权益,哪些情况属于侵权行为,以及通过怎样的渠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便能擦亮消费者的眼睛,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使消费侵权行为无处遁逃,同时也为职能部门的执法提供了线索,从而更大力度地打击侵权行为。

2、采取便民措施,服务消费者。在开展消费教育的同时,专门面向消费者,开设一系列便民服务,如提供法律援助、调解消费纠纷等,使农村消费者能很方便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构建分工明确、配置合理、联动统一、简洁高效的维权体系。任何一项工作要做好,都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是这样。因此,要尽快建立一种机制,把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力量集中起来,统一调度,形成合力。这种合力应该有至上而下、深入农村基层的严密组织为载体,能抵御种种外来干扰,享有独立自主的执法权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维权得以顺利高效地开展。我县12315网络维权模式就是一种成功的尝试,具有较高的实验价值。

第4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近年来,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由于打假维权工作在城市的力度和声势相对强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的“阵地”转向农村,使农村成为消费领域问题多发地,大量问题商品流入农村,农民消费面临四大难题。

难题之一:农村消费者产品质量意识较为薄弱,维权意识差。大多农民喜欢购买低价产品,把价格作为是否购买商品的唯一条件。正是这种购物图便宜的心理,为不法商贩在农村市场推销质次价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__县农资市场的同类化肥就有40多种,谁也说不准那个产品质量好,农民往往是拣便宜的买。同型号、同用途的农业机械有10多种,价格相差2,000元左右,有的农民图便宜吃哑巴亏。另外,农民维权意识普遍较差,不知道索要票据,购买了劣质产品后,无法投诉。

难题之二:农民投诉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经调查,有75的农民对“消法”缺乏了解,也不懂得如何维权。购买了假劣产品后,绝大多数因为投诉不便,怕耽误农时,所以就自认倒霉。

难题之三:农村经营者素质不高,经营责任意识差,农民消费环境差。农村的商业经营业主大多是农民,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对法律和商品知识了解有限。大多数经营者诚信意识差,进货大多追求便宜、外观,只要获得高额利润,不管是不是正规厂家,不管质量好坏,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目前,农资市场放开后,普遍存在这个问题。

难题之四:消费维权力量薄弱。消费者保护组织在农村网络组织不够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受人力、交通、信息、经费等条件限制,对农民消费维权力不从心,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有力的监督。以__县为例,县“消协”只有3人编制,农村只在三个镇各设兼职员1名,其它地方缺位。这样的力量,很难适应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需要。

当前,一方面农村消费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亟待开发。另一方面,农民担心买不到货真假实的商品。消费安全已成为农村消费的突出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维权网络组织。建议国家和省市拿出必要的经费,建立农村“一会一站”网络,即农村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在行政村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可由村干部兼任,经过培训,承拉起为村民维权的任务,给予适当的服务补偿金。

第二,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树立起良好的消费观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民宣传消费知识,使农民学会在购买商品后把包装留一点,农药剩一点,化肥、种子包一点,购物凭证留一张。

第5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 问题 对策建议

当前,农村金融的业务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在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风险系数也在增加,金融产品结构由简单向复杂发展,出现大量的、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广大农村消费者识别产品风险的难度大大增加,因此,必须深入探索优化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努力营造公正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

一、当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法律有有待建立健全

目前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是十分完善,虽然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与金融消费的适用性不太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设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缺位。

(二)存在农村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的问题

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理念薄弱,绝大部分农民只了解知道点存款、贷款等传统的基本的银行业务,对银行现在的一些新业务及产品不大知道、不太了解,那就更谈不上在具体实践中使用了。还有就是农村金融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的交往中,存在与金融机构地位不均衡、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力量之差别,因而处于弱势地位。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宣传和交易风险评估,缺乏准确的判断,可能遭遇金融欺诈。再加上一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不足,不向消费者进行相关提示,甚至个别地方忽视在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有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等,由此造成消费中的矛盾。如投诉和争议较为集中的银行收费,农村消费者有时并不十分了解具体收费项目和数额,也不知道其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遇到纠纷往往不知如何解决,更谈不上维护权益。

(三)双方交易行为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如双方在交易中,一般都是金融机构用固定格式的保险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消费者确定法律关系,而农村金融消费者由于法律知识有限,甚至于完全不懂所说的意思,也无法判断其中是否含有不公平乃至欺诈条款,这样容易造成被侵权。

(四)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得到有效赔偿

损害赔偿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非因自身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向金融经营者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有这项权利最终得到了实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算真正的得到了保护。但是在实际交易中,由于一些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往往在遭遇侵权纠纷时,举证困难,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也都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但总体而言还存在诸多问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并不是太理想。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制定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

一是制定系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势在必行,同时在一般立法的基础上对农村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立法;二是必须进一步细化、量化金融机构的诚信、告知、提示、保密、信息披露等工作规定办法,经此规范指引其工作,防止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三是必须明确农村金融机构应承担的义务。金融管理部门要统一制定工作规划,金融机构主动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量化服务细则,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明确投诉处理时限,并以最快的时间告知投诉者;四是明细处罚规定。针对金融机构出现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审慎、严肃处理。

(二)积极搭建金融消费者诉讼处理平台,努力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一是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要积极、主动、大胆承担起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认真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耐心细致做好咨询事项答疑工作,及时按照规范要求受理、转办和答复金融消费投诉,督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和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促进公平合理消费环境的逐步形成,保证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二是通过各种政策的实施,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金融消费环境,做到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同时保护,不顾此失彼,力争达到金融管理经营者利益与金融消费者利益趋于一致;三是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体系还需要金融机构与工商、司法、教育、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民间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多个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合力推动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

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首要的工作之一是必须深入农村开展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使农村消费者了解自身的权利,了解自己有那些权利、如何较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基本常识。一是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农户等地,进行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提升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权益保护意识;二是积极探索借助新媒介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形式,使广大金融消费者熟悉银行理财产品,做到自我理财,自担风险;三是金融机构特别要向办理业务的客户尤其是农村居民耐心、全面介绍金融业务和相关知识,增强和提高消费者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信心和积极性,进而提升自身形象和声誉;四是在宣传内容上,采用贴近农村日常生活方式的语言形式,简单易懂、通俗明白,结合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用事实说话,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金融知识。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第6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上半年,在区局、市消协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年主题活动,不断深化消费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加大食品行业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X?XX”活动形式多样,影响面大

       (一)充分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监督员作用,消费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向维权最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针对西部山区涉农投诉反映出的问题,X月上旬,我们会同工商、农业部门、宁溪、上郑、富山、屿头等乡镇消费维权监督站,在宁溪召开了有农资经营者、农户代表、消费维权监督员共XX多人参加的“X?XX护农”座谈会,区农技专家向经营户、农户代表进行农资知识培训、消协分会认真剖析了辖区近二年涉农消费投诉案例,并讲解了《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工商部门传达了当前各级政府护农有关文件精神,当地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消协组织多方配合为山区农资经营户、农户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农资经营户还在会上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二)以工商、消协主线,会同各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点X个,提供咨询和服务XXX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当场受理投诉XX件,涉及金额X.X万元。

       (三)以广播、报纸、电视等为载体,举办专题、专刊,宣传年主题。一是在台州商报举办特刊,公布黄岩区XXXX年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等内容。二是在广播电台举办X?XX会长答记者问,全面介绍年主题涵义、确定年主题依据,以及围绕年主题消协将要开展的工作。三是制作消费维权电视专题片在黄岩电视台播出,宣传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宣传农村放心示范店建设,宣传消费维权志愿者先进事迹。四是编印XXXX年主题宣传口号XX条,制作年主题宣传横幅XX余条,在城区主街道及乡镇、农村悬挂,并在移动网络发送年主题短信X万余条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

       (四)“健康?维权”消费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学校。我们在海棠、县前、山亭等社区刊出了年主题宣传专栏XX个版面,着重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消费教育。在澄江中心校消费教育基地,消协分会同志带领学生到超市、商场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现场指导学生掌握商品包装标识有关知识和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X月XX日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作了报道。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消费指导体系建设

       消费教育是消费维权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主要全面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区消协紧紧围绕年主题,点面结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尤其是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因地制宜,把消费教育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学校、延伸到农村。止目前,全区建立消费教育基地XX个,其中学校X个,社区X个,农村X个,老年大学X个。消费教育基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培训学员XXX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X万余份,编印《消费手册》X万余册,举办征文比赛X次,刊出宣传专栏XX余期,消费教育影响广泛,成效较为显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各级领导的好评(具体见附后材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参与检查,消费警示,加强消费指导

       一是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百姓生命健康的经营行为,对损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企业和产品坚决予以取缔查处。X月X日配合工商在市场蔬菜检测中,发现白菜咸菜有二氧化硫残留,根据这一线索,进行排查,掌握了白菜咸菜的储存地,经检测,冷库内的腌制商品均有二氧化硫残留,当场封存了白菜咸菜等腌制品XX吨。X月X、X日,配合工商部门紧急行动,在全区各主要超市、副食品市场全力“缉查”苏丹红一号,发现部分超市经销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当场查扣XX瓶“坛坛乡”牌风味辣椒萝卜和XX瓶“坛坛乡”牌剁辣椒。X月XX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中国消费报》等新闻媒体曝光了台州一些企业生产销售“毒奶瓶”事件后,区消协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被曝光生产“毒奶瓶”的黄岩××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全区XXX多家日用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超经营范围从事塑料杯制造加工的企业XX多家。二是及时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在查到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警示,要求消费者如有选购涉及问题的产品,须立即停用,并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在“毒奶瓶”事件曝光后,区消协在第一时间把查处的情况向媒体公布,并提示消费者对其产品进行召回。针对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消协及时在新闻媒体了“购买食品八看八注意”消费提示。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与有关行业协会合作,倡导诚信经营,共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需要经营者参与,需要行业自律。为此,上半年我们一是推出省消信单位黄岩百货有限公司加强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建设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的成功做法,在电视上宣传,并在消协召开的“消信单位”表彰会上介绍。二是与质监部门、食品行业协会配合,推出X家食品企业在全区发出诚信经营共建健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议,X月XX日,X家企业在城区新世纪广场组织了倡议活动,倡议书在媒体上刊登。三是与企业互动,关注老年、残疾弱势群体生命。X?XX期间,区消协组织省消信单位台州供水大厦到农村敬老院访贫问苦,给老人送去保暖棉被,并由特级厨师给老年烹制了一餐美味佳肴。此外,为保证农村消费者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农资商品,我们与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组织全区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承诺书,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农资企业严格自律。

       五、全面完成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X月下旬,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消费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至目前,全区XXX个行政村,已建立监督点XXX个,聘任监督员XXX个。监督员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农村监督

员工作指导。最近,区消协会同工商、移动公司开通黄岩“放心消费信息网”,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农村放心示范商店可以通过短信反馈消费有关信息(发送到XXXXXXXXX),也可拨打免费电话XXXXXX反映。农村监督网络建设在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上作用日益显现。如我区高桥街道消费维权监督站今年年初,成功调解了一起水泥质量不合格消费投诉,为五户农村建房户挽回经济损失X.XX万元。该监督站经常深入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商店和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上半年查获过期食品XX公斤,过期农资商品XX瓶。

       六、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提高争议调解力度

       今年截止X月XX日,区消共受理消费投诉XXX件,调处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在调处案件中,我们继续抓好热点、难点投诉。上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质量投诉,为病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成功调解了一起鞭炮炸伤眼睛致残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此外,还成功地调解了一批商品房质量投诉。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消协组织的合作,维护消费者权益。X月XX日,我区一消费者食用常州某企业生产的西洋参滋补液引起腹泻,我们当即与常州消协取得联系,在常州消协帮助下,厂方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给予消费者XXX元的经济补偿。X月中旬,上海一消费者在开启我区某企业生产的饮料时,不慎手被划破,接到投诉,我们立即与投诉人所在地的上海松江消委取得联系,经过两地消协组织的调解,生产厂者赔偿给消费者经济损失XXX元。

         

第7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激活农村经济

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是推进农业发展、搞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经。据统计,截至20__年,临沧市有农村经纪人110户,执业人数136人,年业务量3326万元,与中央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差距甚远。因此,要按照在“培育中发展,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一是要充分履行行政指导职能,通过加强有关经纪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农民明确经纪人的法律定位和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对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经纪人大户,帮助其完善经纪人网络和营销模式,支持组建经纪公司和各类专业协会,引导向合作型、专业化经营模式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二是要充分履行行政许可职能,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只要基本要件具备,工商部门就应受理,颁发经纪人营业执照,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结合临沧实际,要重点培育和发展茶叶、核桃、水果、蔬菜、畜牧经纪人,依托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和超市为当地优势农副产品广辟销售渠道。三是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教育和监督农村经纪人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树立爱农帮农意识,防止骗农坑农害农事件发生,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信誉,严厉查处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着力实施农产品商标、合同帮扶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

一是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在促进贸易、提高声誉、拓宽市场、引导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商标知识宣传,强化农产品商标注册指导,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二是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提高地方特色农业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三是扎实推进订单农业,认真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使农产品生产契约化、产业化。四是认真履行合同行政调解职能,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

三、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高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一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建立农资商品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实行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三是定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检测,积极推行种子经营留样备查公告制度,及时市场监管预警,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四是严厉打击制作、虚假农资广告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对农资广告环节的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放心农药。

四、落实相关惠农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实惠

一是减免有关费用。对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纳入备案登记管理。二是加强对农村个私经济的引导和扶持。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村乡土人才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研发推广。三是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方式。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权限从县(区)工商局全面下放给基层工商所(分局)行使,除需要前置许可审批外,让农民就近当天就可以领到营业执照,同时,实行上门验照,全心全意为农民着想,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

五、积极支持农村市场建设,增强交易服务功能

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我市农村市场建设滞后,广大农村有市无场的情况比较突出。当前,要紧紧抓住国家正在实施

的“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首先在市场硬件建设上加大力度,切实解决有交易场所的问题,增强农村市场交易服务功能;其次,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指导职能优势,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到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村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支持农资协会、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并为其提供办理相关证照的便利,活跃繁荣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第8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一、建立完善与环保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

政府是最大的环保组织。环保部门与工商部门及其他部门在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过程中,应当吸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中的不足,建立部门间监管协作机制,可由地方政府负责,由环保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对环境安全进行监管。基于此,工商部门可在以下六个环节与环保部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

(一)环保市场主体资格准入退出协调机制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生产企业、饮食服务业、娱乐业、零售业等市场主体实行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基本上已经贯彻实施,但有待加强,特别是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目前的问题是,对由于污染原因必须中止生产经营和清除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环保部门与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协调机制。《循环经济促进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实施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环境保护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应当协调制定行政规章,对如何“中止、清除”污染企业作出详细规定,以便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环保巡查协调机制

节能排污、防治污染是企业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实行经常性环保督察。是环保部门督察的重点,工商部门也负有巡查监管责任。环保部门要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优势,工商部门要运用经济户口的信息优势,开展信息交流,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制订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三)环保执法协调机制

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主要是环保部门。对此,工商部门要有新思维,创新执法理念。一是正确认识环境执法是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环,将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纳入“四个统一”的内容:二是支持环境执法上升到政府层面,纵向联合,强化环境执法效果:三是依照工商法律法规,加大工商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对污染企业的广告、环境污染的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企业,两个部门要各施所长,破解环境执法难题,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四)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运作协调机制

2008年8月,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始运作,是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浙江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黑龙江二氧化硫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等也相继成立。企业环境权益进入市场,是两个部门实施管理所面临的新课题,应予以高度关注。在目前环境评价模式下,环评机构兼具公益性和盈利性,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乱作为行为。应尽快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市场引导的协调机制。

(五)受理环境行政申诉、环境举报协调机制

随着公民的环境意识增强,环境行政申诉、举报也日益增多。从部分地区反映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申诉举报来看,60%是由于建设项目引起的,30%多是生产经营造成的,真正属于环境权益与消费者权益兼有的仅占2~5%。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之后,公民对环境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主张将会更多,节能排污、绿色消费、垃圾处理、废弃品和包装物回收等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环境问题的行政申诉,需要工商与环保共同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哪些环境权益含消费者权益的行政申诉,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哪些归环保部门处理,并建立长效协调机制予以及时化解此类矛盾。

(六)环保科技监测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既是政府监管职能,又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环保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工商部门应当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对该产业链的各环节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加强指导、服务、监管和执法。环保部门拥有高科技环境监测手段,专业技术性强,在保障公民环境权益和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工商部门应当与环保部门合作,建立高科技监测的协调合作机制。

二、进一步增强社会团体合力

(一)中国消费者协会应当吸纳环保部门为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26日成立以来,未将环保部门列入委员单位。20多年后的今天,国家法制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民用建筑的节能,生活废弃物的排污,室内与汽车的装饰,接受服务的环境质量,市场的“限塑令”,汽车的“限行令”,夏日的“限温令”,消费品的“限包装”等等,公民的环境权益已渗入消费领域,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在消费者协会发挥重要作用。

(二)中国消费者协会应当吸纳环保协会、环保志愿者协会为消协理事

中国消费者协会应立足职责,从提倡绿色消费抓起,引导绿色生产。提倡绿色消费,既包括食品安全,也包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中国环保协会及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宣传绿色消费。传播环保理念,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维护社会与公民的环境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具有广阔发展空间。两个社团在各地都有广泛的基层联络点、监测点、维权点等群众网络系统。通过协会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认真研究公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提出有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引导、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并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时提供社会信息和可靠情况。

(三)站在历史新起点,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

在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工商部门与环保部门,消费者协会与环保协会,消保维权与环保维权,应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1、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维权,促进发展”理念,构筑消费者权益教育和责任教育的咨询服务体系。2、推进消费维权与环境维权的“权益共生理论”建设。3、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分解和整合。平行与共生关系。4、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密切合作,发挥更大的整体优势,协同作战,合作维权。5、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环保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社会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6、设立“消

费者双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实践上试点,理论上探索。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消费者协会要适应国家的战略调整,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创新消费新模式方面顺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行业情况通报、消费维权协作、12315进企业”等多种制度。形成“大消协”格局。达到“共维权”效果。

三、创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环保维权新机制

副总理指出:“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关系到农民环境权益保护,关系到食品安全,关系到城乡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工商部门与环保部门应创新机制,协调同步,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状况,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米袋子”、“水缸子”安全,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禁止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

工商与环保部门为维护农村环境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1、规范招商引资,制止污染企业下乡。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市场准入,已经开业的予以关停并转。2、防治农村工业污染。对工艺落后、有污染的小作坊、小食品加工业和畜禽养殖污染,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工商、环保、农业部门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认真落实各项惠农、助农、扶农政策措施。3、建立环境安全、农产品污染举报体系。工商、环保部门对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企业。对危害农产品食用安全的行为,要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

(二)发展农村环保事业

1、工商、环保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从事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和利用资源有益的行业,鼓励农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农药、化肥空包装回收,沼气利用等各种有利于环保的经营活动。

2、农村工商所、环保基层单位做环境保护的传播者、环境权益的宣传员。保障农民环境知情权,参与生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

3、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应当得到保护。要转变只将农药、化肥、种子、农机、种畜禽作为农民消费者权益的狭隘认识,应将水源、土地、森林、草原、饲养生物作为农民环境权益与消费者权益的“共生权益”,与环保部门制定协调机制,共同维护。

4、切实重视土壤、化肥、水源、农药生产资源投入的节约,教育农民核算资源成本、环境伤害成本,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与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结合起来,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任务。

第9篇:农村消费维权范文

xx市消委会会长xx

各位嘉宾,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中消协确定了“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确定“健康·维权”的年主题,目的就是要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自觉参与“健康·维权”的各项活动,保障生存最基本的权力,促使包括广大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过去的一年里,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消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受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社会监督和服务职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2004年,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xxx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xxx件,调处xx件,调处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特别是农村维权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维权网络进乡村、进农户、进田间地头,解决了农民投诉难的问题,使维权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是全党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市消委会将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推进消委组织进乡村,健全农村维权网络,拓展农村维权参与层面,重点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