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教育机构的培训精选(九篇)

教育机构的培训

第1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关键词】教育机构;管理程序;创新;合作

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当前的教育培训机构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其朝着多样化发展。迫切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机构,以便更好的进行系统化的管理。来满足客户不同程度的需求,增强在同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为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时代的要求是把人作为发展的中心,而人的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或者一个引路人,而现在更多的是选择后者,参加教育培训不仅能够充实自己的文化生活,还能在集体学习的时候彼此交流。而当前的教育机构就是一个学习的平台。在这个过程中进行自我超越,在不断的学习中提升自己。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人才。

一、在对教育机构的管理程序的过程中,要树立品牌战略

社会的不断发展,作为其中的一员,读书不再是为了更好的就业,而是来丰富自身的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也更好的使得自身的能力得到一个好的发挥,因为每个人的思想知识都要与时俱进,跟紧时代的步伐,来更好的应对社会给予我们的考验。而当前的教育机构就要转变原先的管理策略,不再把营利作为第一个目标,应该在对自身不断发展和创造品牌战略的基础上来实现营利。应该把目光放的更加长远,不应该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只有在教育机构拥有品牌战略和好的教学模式的时候,才能吸引更多爱学习的人参与到其中去。因为教育机构和需要学习的人交流受到一定的限制,受培训者对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在这个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对所学的课程有什么改进的意见,缺少一个进行交流的平台,使得教育者对所传授的信息没有得到反馈,不能够很好的制定出适合受培训者的教学计划,受培训的人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不到提升,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教育机构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应该创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教育工作者不断加强对自身的塑造,管理程序上引进人才

教育工作者为的是更好的服务那些对知识渴望的人。所以作为教育者本身,也应该时刻加强对自身的塑造。更好的将所学的知识传授给需要它的人,在积极的动力中爱上这份工作,去体验这其中深刻的意义。人类是未知的事物都充满着向往。教育机构为那些爱学习的人提供了更多学习的机会,从而学习更多的知识来提高工作中的效率,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教育机构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立足且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对原先的管理上有改变,所以应该引进人才,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充分的培训,在加强他们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采取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这样可以充分的增加工作人员的危机感,就会时刻对自己的大脑进行充电。同时,在有惩罚机制也应有激励的机制,这样可以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以便管理人员对教育机构更好的操作,来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机构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当前有很多的教育培训机构,只注重自身机构的发展,而忽略了同行业的发展,有时候还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打击,没有做到很好的公平竞争。教育机构应该改变现在以营利为目标的这种运作模式,把眼光立足于长久,充分的发挥本机构的优势,借鉴其它机构成功的模式,更好的促进自身的发展。时代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更新,学习的人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长。所以教育机构也应该充分的利用这一点,利用这个机遇来促使自身的发展。首先,在教育机构与机构之间信息没有得到有效的交流,缺少合作,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合作,信息共享,这样不仅对文化市场有着更为透彻的了解,还可以了解最新的情况。在不定期的情况下开展交流活动,双方的人员进行讨论,可以是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也可以是生活中出现的,在这个交流的阶段肯定会加深对问题的理解,这样教育机构的管理者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也交流彼此运营中成功和不足的地方,可以很快的调整管理策略,制定出更适合机构发展的计划。

总之,教育机构应该把目标立足于长远的发展,不应该只注重当前的利益,应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教育机构相互之间要加强合作,在交流的过程中共同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氛围。要转变发展的模式,不再以“营利”为目的,更好的打造自身的品牌战略,给受培训的人提供全新的教学理念,更好的为社会输送人才。

参考文献:

[1]郑晓君,夏雅俐.教育培训市场:火爆VS注水[J].社会观察,2004(11)

第2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关键词】培训机构;教学模式;高校计算机教育

在现代化的网络计算机时代,各类计算机培训机构不断出现,大学学校要认识到这一现象的根本问题所在,加强在校大学生的计算机专业水平。社会上的很多人都根据职业的需要不断的学习,而大学的计算机专业更要理解国家和社会的需求,积极的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摈弃传统落后的教学观念,积极的学习社会培训机构的先进教学思维,运用到教育教学当中,把先进的教学模式用于课堂教学中,使学生能学习和掌握计算机的实践操作。教师通过教育改革,把一些计算机程序开发和硬件技术知识与学生展开探讨,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学习到更加专业化的计算机技术,步入社会后更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1大学计算机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1教学观念的落伍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当今社会,如果大学教育还是延续过去式的教学方法,很难吸引大学生学习的兴趣,教学观念的落后从而阻碍了大学生能力的发展,又何谈为国家、社会培养人才。大学学校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大学计算机系的教师要认识到这一点,积极的学习良好的授课方法,从而提高计算机教学的水准。大学计算机系的教师不能只对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软件使用展开教学,而应该以基础操作为基础,把更专业化的技能与学生多探讨,针对计算机的程序设计、编程操作等展开教学研究,把最新的技术化知识展开教学,使学生了解最尖端的实践操作技术,达到学生可以独立编写程序的能力。教师要用先进的思想来展开教学,运用良好的教学办法使学生最大化的接受新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让学生把所学的技术知识多应用,多实践。

1.2教师的教学方法过于老套

在大学计算机教学中,教师的教学课件更新速度慢,有的一用就是一年的时间,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资料内容也是呆板固化。学生的学习模式也是依赖于教师的灌输式教学,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思维能力也不活跃,课堂教学也是气氛低沉,学生听得是迷迷糊糊,这样的教学方法如何培养创造性能力的技能人才。

2从培训机构得到的教学启发,帮助大学教学更好的改革

大学教育教学要积极的学习培训机构好的教学模式,针对自我的不足,及时的调整,通过改革从而培养社会需求的技术人才。大学计算机教育教学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现状,计算机领域的快速发展,只有使学生掌握最先进的软件和编程技术,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在社会立足。

(1)大学期间的教育要以学生就业为目标,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特长来选择计算机专长的方向,让学生有个人的学习目标,更好的通过行动来实现理想。

(2)教师引导学生树立了学习目标之后,还要让学生思考自己的未来规划,计算机学习也分为几个类型,①如果不打算深入技术研究,可以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这个专业就是什么都学,但只学习其中的皮毛,不深入研究。②这种学习课程专业是软件开发主要运用于游戏开发和网络编程这些技术内容的学习。③还有是针对网络信息进行处理,网络安全和管理这方面的专业技术学习。④最后一种类型是硬件的学习,电子专业、电子技术开发研究,这个方面的学习会很难。教师帮助学生确立学习的核心内容,使学生可以有目的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

(3)教师在课程安排上,要综合各知识点的联系性,使理论知识和技术实践能完美的融合,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4)调整课程的安排,以往的教学模式是重理论轻实践,在教学改革之后,课程的安排也要相应的调整,增加实践课的数量,使两者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发现理论操作知识,增加实践操作的真实应用需求,使学生学习的内容能更好的应用于今后的技术操作中,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技术水平。

(5)从表面外在认知让学生逐渐了解技术上的问题。传统的教学模式总是遵从先基础再应用,学生想要达到好的技术水平短时间内很难,这样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热情,不能督促学生持久的学习积极性,也不符合现代学生的心理要求。在教学策略方面,我们不防从外在表面对学生进行讲解,让学生了解整体的大概的结构内容,让学生先从外在认识它的作用,这样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趣味性。比如,以软件学习为例,教师可以先从设计软件的直观表面开始,理解软件开发的基本步骤,这样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学习的动力。

总之,大学计算机院校要认识到社会快速发展的危机感,认识到社会上培训机构火热的根本问题,提高自身的教学技术含量,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技术人才。借鉴培训机构优良的教学策略,结合自由自身的教学改革运用这些好方法,安排好各项专业技能的课程,使学生最大化的受益,从而让学生在在学习实践中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第3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二、基于公共管理视角的我国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社会责任现状

(一)市场准入点低引发的社会责任问题。目前,由于英语教育培训产业出现多元化的竞争格局,致使国内各类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大量涌入培训市场。既有本土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如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新动态英语学校,EF英孚英语培训学校,巨人教育集团等,还有国外注资兴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如华尔街英语等,也有众多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的外语学校或者作坊式的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如曼哈顿国际英语学习中心,瑞德彩虹英语培训中心和海德英语培训中心等,还有一些不正规的或者非法的英语教育培训机构进入培训市场,表明我国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较低,市场监管不严,导致英语教育培训市场鱼龙混杂,急需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机制。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很多培训机构的管理者对于英语教学的规律缺乏科学认识,虽然一些兼职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技能,但由于英语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商业性质使得他们在选择教材、安排课时、改进教学方法上无法遵循英语教育内在的本质和教学规律,容易形成浮躁的教学风气,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效果差强人意。一方面,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较低,另一方面,在广告宣传、师资、办学条件、硬件设备等方面缺乏严格的审核和检查。例如许多英语教育培训机构打出“全外教授课”“不用出国,感受纯正英语语言环境”等广告来吸引生源,而其中所谓的外教很多并没有取得其所在国的教育资格从业证书,有的外教甚至学历层次很低,专业素养难以保证;同时,一部分外教从事英语教育培训动机不纯,流动性大,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二)师资标准和资格认证缺乏引发的社会责任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培训市场来看,英语教育培训已形成最大规模的培训项目,主要有出国留学考试培训项目:托福,雅思,赛达等;有国内应试培训项目: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专业四、八级,中、高考英语等;有行业资格认证考试培训项目:剑桥国际商务英语等,然而,国内民营教育培训业缺乏行业标准化及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目前我国缺乏针对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要求,仅仅是按照商家即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者的要求来招聘教师。虽然在招聘信息中有注明各科任教老师应具备得相关行业资格要求,但是在实际招聘过程中,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在面对众多生源而师资缺乏时常常采取滥竽充数的办法。为了保证盈利,需要临时找人填缺来完成教学任务,甚至因此聘任的外教并不具备外籍教师聘任资格,因为相关部门也没有要求外籍教师必须持有《外国人专家证》并且接受相关培训,通过有关培训测试后才能任教。

(三)监管缺乏引发的社会责任问题。英语教育培训是一种经济行为,随着英语学习的人数与日俱增,培训费和资料费不断上涨。例如托福考试培训,最初一个教师教授一个班,人数为十几人,每人学费一千多元,一个培训班收入一万元左右,扣除教师授课费和管理费用,利润在合理范围之内。而如今在出国留学热的潮流背景下,参加托福考试培训的一个班达到几百人,培训收入至少几十万元。另有一些培训机构急功近利的心态非常严重,并常常以虚假的广告宣传吸引消费者,偷税漏税现象也时有发生,许多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纷纷采取暴利运营的模式,造成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现象。2009年10月,腾讯大楚网报道,湖北省武汉市的一些不正规,缺乏诚信的培训机构,经常面临与学员及学员家长的官司问题,这是因为在学员正式学习时,这些机构经常随意更换教师及随意减少课时来降低成本,最终使得消费者达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和目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缺乏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度,而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目前,我国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依靠自定的经营管理理念进行培训和教学管理,缺乏行业的规范和监督,消费者协会在维护培训机构消费者权利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同时,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只是在机构成立审批方面发挥作用,对成立之后的培训管理则是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虽然我国政府在2003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但是工商行政部门对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仅限于颁发营业执照和税收管理,这样就形成了我国政府部门对于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盲区。在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外部环境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众多培训机构根本无法做到良好的自律。例如:2009年10月,百年国际语言培训品牌灵格风教育培训集团在全国一些城市教学点出现“停课,捐款逃跑”等情况[7],导致国内英语教育培训机构遇到前所未有的培训信誉危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各级教育部门缺乏对于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三、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社会责任建设的公共管理对策

(一)提高市场准入点,加强政府监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中主管社会培训的部门多数隶属于教育主管部门,而工商行政部门也负责对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成立和审批。为了提高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师资,规范英语教育培训市场,我国教育部门应该针对市场需求,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教育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全面的质量监管体系,明确教育培训质量标准,规范教育培训实施流程,提高和完善对我国民营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过程中办学条件的限制标准,从各方面进行考察,提高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的总体办学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工商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应该联合执法,对民营英语培训机构的违法事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惩罚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英语培训机构中的各种失信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吊销其营业资格;对给英语培训机构及消费者造成严重影响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民营英语培训机构的良性健康发展。

第4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为此,本文以南京海外工商管理学院十多年来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所总结的一些思路与措施,与其他院校交流分享,取长补短,以期对我国的培训教育发展尽绵薄之力。

师资队伍的基本情况与特色

随着学院的快速发展,培训学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师资队伍的扩充已成为学院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环节,而兼职教授是本院教师队伍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他们对于学院的学科建设、学术水平的提高、教学、科研工作的促进以及补充高层次师资队伍力量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自2008年建院以来,学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共云集了国内重点高校及港、澳、台知名学府的400多名学术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兼职教授,他们用智慧和学识为学院提供了坚强的学术支撑。

学院长期以来采取“按需择优、用而不养”的聘用原则,这样可大大降低成本,满足不断变化的培训需求。兼职教授的聘请对象为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在某一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和研究能力的国内外知名人士。他们根据学院的课程需求和培训重点,采取定期授课和来访指导,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在十余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充分利用现有教师资源,区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进行“菜单式”培训需求分析,选择不同的培训师资,开发了多道培训业务的“招牌菜”、“特色菜”,师资选择与业务单位很“对味”。

专兼职教师的合理配置与选用,实现了优秀教学资源共享,促进了各校教学管理信息及经验、校园文化的有效整合,并形成了互帮互学,以老带新,以“兼”促“专”的良性的竞争。

师资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

1.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规范文本

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规范文本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好师资队伍的前提。规范性文本主要包括教师聘用标准、教师薪酬体系、聘用教师的职责与义务、教师聘用协议、教师考核标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师管理规定等。

其中必须要考虑到这几方面:

(1)合理进行培训师资定级。

要为培训师资定级管理,对不同等级的教师,采用不同的维护和聘请流程。这个等级不是仅以教师本身的职称来评定,还要考虑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例如有些教师虽然是副教授职称,但在培训经验与课堂效果方面并不比教授级的教师逊色,而有些教授级的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虽然很强,但在课堂讲授方面反映平平,过于学术性的语言枯燥且不生动,因此不受培训学员欢迎。这样的教师则应作为学术研究合作来考虑。

(2)有效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到现在为止,可以说很多民办学院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非常不完善,对教师的绩效评价往往存在着标准模糊、体系不健全,很难对所有教师做出一个系统、科学、公正的评价。按照“按需择优、用而不养”原则,要建立一支高质量、相对稳定的兼职教授队伍,必须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才能实现学院兼职教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学院目前采用的考评制度形式灵活多样:(1)采用问卷的形式向学员了解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态度。(2)听取班主任对兼职教师的意见。(3)教务处工作人员直接参加听课。

从目前培训行业教育的实际出发,教师绩效评价应以教学过程(不是简单教学结果)为重点、兼顾科研评价,逐步过渡到教学和科研并重的绩效评价体系。在评价主体的确定上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上需要更加科学,在评价主体上要兼顾学员、领导干部和同行专家学者对教师绩效的综合评价;在评价指标体系上力求考评项目全面、客观、明确,考评方法上简单实用,在充分激励的前提条件下,考评结果不宜采取权重指标(即不设上限,如:优秀只能10%),有效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另外,考评结果要及时、准确反馈给教师。

(3)灵活制定课酬费用标准。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奖励制度与福利政策,执行过程中一切按规章办事,不搞随意性。二是分配必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打破公办学校“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平均分配体制。授课教师的课酬应根据老师的职称、授课课时、课程内容、课堂效果等综合评定,以变通的方式加以调节,要高有高的道理,低有低的原因,不能太失公平。

除授课酬金之外,逢年过节对教师的慰问等,也是灵活处理师资关系的一个方面,做到待遇留人,情感留人,让教师感受到有组织、有依靠,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2.定期开展有意义的教师活动

(1)合作开发课程设计。

本着以“质量教学”为核心,学院对课程设置最为重视,培训单位的学习建议就是学院的研发课题,在多年办学的基础上,学院的课程建设凝聚了一批又一批教师们的汗水。针对合作过的单位,细化后续的学习需求,编制深层、微观课程,选用最适合岗位需要的培训课程,在教学大纲中纳入了教师们多年工作经验的实际案例,毫无保留的与学员们共同分享。邀请兼职教师辅助课程设计,以更专业的水平,争取更多的开发出可持续性的专题或行业培训课程。

(2)定期开展奖评活动。

学院依据培训工作中对师资情况的统计分析,利用教师节、春节晚会、院庆等时机,开展“教学评优活动”、“教学研讨活动”、“学术沙龙活动”等。比如一年中被邀请上课次数最多的教师,可以在评优活动中授予“最多课时奖”;被公认为上课最精彩的教师,可以评为“最受欢迎教师奖”、“年度优秀教师奖”等。这些评选活动,可以提前邀请很多学员们参加评选,在评比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因得到认可和回报而满足,学员因为良好教学氛围和组织工作而更加认同学院。有了师生的支持,学院的培训工作可以更好地开展。

(3)建立以人为本的情感投资策略。

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情感留人的用人原则。学院尊重教师、信任教师、关心教师,与教师交流感情,让他们有说话的机会。民办学院的独特性容易导致教师个人对学校及同事间的情感淡薄。因此学院的管理者对教师应该给与更多的关怀,在工作中多支持教师,在生活中多关心教师,遇到困难多帮助教师,努力做教师的贴心人,多开展生日送一份祝福,喜事送一份贺礼,有病送一份探望,丧事送一份安慰等活动。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要把学院和教师们通过感情这根纽带联成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使学校和教师之间达到感情相投,感情相通。

在教学合作中,改变“要讲义、管接送、发课酬”的旧模式,应从一个培训项目开始实施时,便让其参与其中,使其了解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培训对象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能有针对性的进行授课,提高培训质量。这也是以人为本,情感留人,增加教师对学院项目的认同感,对教师的尊重的一种体现。

优化师资队伍管理的路径思考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培训行业需求,需要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服务管理水平。众所周知,师资队伍建设无疑教学管理的重中之重,从怎样练好内功这个高度来说,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有选择的扩充兼职教师人员数量,直接关系着学院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关乎学院建设高端教育品牌目标的实现,关乎学院的未来发展。

1.多渠道收集新师资讯,更新优化教师队伍

为了构建一支国际化、特色、优质的培训师资队伍,不断更新教师团队,注入新鲜血液,就要对新师资源十分敏感,随时随地关注和收集师资动态,不受区域限制,开阔视野,放眼境内外、甚至国外。

要通过各种途径,以多种身份,博得信任,真诚交流,争取到新教师。在筛选的过程中,加强针对性和高效性,不仅依靠其他教师的推荐和网上检索,也可以和其他培训机构合作,做到教师资源共享。

2.使用教师数据库系统,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教师数据库系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需要,分别整理录入各教师信息,以便随时更新和查找各教师的信息资料。通过数据库系统,录入信息的过程更方便、信息范围更全面,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也便于查阅和统计。

第5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论文摘要:非学历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学历教育的有益补充,决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能否在激烈竞争的培训市场立足与发展的关键就是师资问题。在培训机构中,绝大部分的师资都来自于外聘教师,外聘教师是构成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师资的主体。在当下我国的培训机构中,对于外聘教师的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对培训机构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影响和障碍,加强和改善外聘教师的管理对于促进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论文关键词:非学历教育;外聘教师;管理

随着我国非学历教育的不断发展,非学历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非学历教育的概念与学历教育相对,是指除学历教育(指系统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外的所有形式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于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构建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师资力量关乎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非学历教育机构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师资竞争,离开优秀的外聘教师,非学历机构将很难立足和生存。外聘教师在非学历教育机构中是一个特殊的教育群体,发挥着重要而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是机构专职教师的有益补充,这部分教师通常教学经验较丰富,可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他们的加入可以使培训机构的师资结构更加合理。由于办学体制、办学经费等方面的限制,教学很难完全依靠专职教师,因此,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加强对外聘教师的有效管理是实现非学历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

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外聘教师的显著特点

1.流动性

流动性,或者称之为不稳定性,是外聘教师区别于专职教师的最显著的特点。外聘教师与非学历教育机构之间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只存在临时的和短期合同关系,甚至存在一名教师可能是若干个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外聘教师的情况,而对于非学历教育机构来说,通常也没有较为完善的教师聘任制度和流程,经常出现临时需要、临时招聘的情况,这种现象也导致了外聘教师的流动性加强,很难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2.经济性

由于外聘教师属于非在编教师,很多外聘教师并没有与培训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只是凭口头协议进行工作,学校按照实际的教学时间支付报酬,薪水低于固定教师;另外,外聘教师基本不能平等地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因此,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会出于经济因素考虑,进行教师外聘,目的是利用其经济性,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高的产出。

3.边缘性

外聘教师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只需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即可,不必过多关注学校和学生发展,很少参加受聘学校的教育科研等活动,使其不能完全融入到所受聘学校的活动和文化中,在待遇、情感方面缺乏相应的主人翁意识和认同感,成为“没有组织的人”,处于教学和管理的边缘地位;而对于受聘学校来说,相当多的学校把外聘老师当成一种招牌,或者说是一种赚钱和宣传的工具,是一种短期的需要,而没有真正意识到外聘教师对受聘学校长远发展的作用,这种思维导致了受聘学校对待外聘教师的态度的波动性比较大,把外聘教师当作“外人”来看待,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这种把受聘教师边缘化的做法不利于学校本身的发展。

4.抗压性

外聘教师通常在自己本身的学校也担任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一些教师还要承担部分的管理任务,任务已经相当繁重,而他们既要完成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到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工作量大。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在非学历教育机构代课由于竞争激烈和待遇等因素的影响,其压力往往比在本校上课大的多。

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外聘教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不规范

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师聘用具有较强的自主性,缺乏一套科学的教师选聘机制,对于外聘教师的引进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通常非学历教育机构教师的招聘往往最看重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有相当强的号召力,对招生宣传有利,这与其盈利的目的和初衷有直接关系;其次才是有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经验,而操作流程往往就是通过试讲来完成,这种单一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往往是表面化的内容,因为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甚至是教学质量往往是连续性的,是要通过时间和学生的反馈来表现的,现在很少有机构会采用连续性的招聘措施,往往都是一次性的,因此在招聘的源头就出现了漏洞。

2.外聘教师的福利待遇低

目前,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外聘教师的相关权利和地位难以得到保障,教师队伍人心不稳。非学历教育机构采取民营企业的经营模式,把外聘教师当雇员。为节约办学成本,投资者回避教师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教师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因个体身体不能适应教学工作,休病假还要扣工资、在寒暑假工资骤减等等,这些苛刻的条件令教师心寒。因此,即使由于就业压力而进入辅导机构任教的老师也是“骑驴找马”,普遍存在人心浮动、队伍不稳的现象。教师队伍不稳定,多数民办教师以聘任和兼职教师为主,专职教师较少,师资队伍极不稳定。这必然会影响到外聘教师教学积极性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3.对外聘教师缺乏约束式管理

非学历教育机构大都是以外聘教师为主、专职教师为辅的师资构成,因此存在外聘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现象,很多外聘教师只是把培训机构看作是赚钱的场所和工具,根本没有把自己真正融入到其中。目前,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外聘教师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教学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结果都缺乏良好的监督和评价机制,难以达到预期教学效果。另外,由于外聘教师在他们自己的学校都有授课任务,因此当两者冲突的时候,教师往往都选择以本校的利益为重,这样可能会导致非学历教育机构课程安排的随意性,破坏教学秩序的稳定性,使学生不能迅速适应不同教师的教学风格,不利于学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

4.外聘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很多非学历教育机构由于规模问题,只从经济角度考虑,以节约成本为目的,对于教师的选拔并不是很严格。可以发现一些外聘教师的组成是以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为主,一方面,有些外聘教师甚至没有取得相关的教学资质,并没有接受正规的授课培训,其专业水平及教学能力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对于课程的设计缺乏整体性,教学过程缺乏热情和创造性,将教学过程简单化,不能做到因材施教,影响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学效果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非学历培训机构没有摆正外聘教师的位置,对于外聘教师存在着“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学校认为外聘教师只是临时性的,实行“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因此不将其纳入到师资培训计划中,一旦外聘教师的专业素养达不到要求时,便可进行处罚和解聘,这更不利于外聘教师的专业素养的提高,不利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长远发展。 转贴于  5.外聘教师缺乏自我归属感

非学历教育机构在对外聘教师的管理上,缺乏必要的关心和帮助,不能很好地将外聘教师与专职教师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从而挫伤了外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由于聘用性质,使得外聘教师没有充足的机会和学校的专职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很少参加除规定教学任务之外的其他活动,得不到充分的心理和情感上的关心,始终抱着一种打工者的心态。这导致外聘教师对于受聘学校缺乏主人翁意识和自我归属感,没有教学创新的热情,甚至对于教学工作敷衍了事,只注重课堂教学中的“教”,课堂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与自己无关,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人翁,这些都影响了教学质量。

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中外聘教师管理的对策分析

1.完善外聘教师聘任程序

聘任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外聘教师的质量,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建立完善的外聘教师聘任程序势在必行。首先要做到严把教师准入关:从源头上把握和提高受聘教师的基本素质,主要体现在受聘教师一定要具有相应的教师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还要具备教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其次,要扩大教师招聘的途径,应该采取名校名师与有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相结合、相搭配的教师招聘策略。很多非学历教育机构为了招揽生源,招聘一些名师作为招牌,而名师在非学历机构的授课时间往往都是很有限的,很难成为某一家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常任教师,因此应该以有潜力的中青年教师作为专职和外聘教师的主体,而把名师作为有益的补充,形成合理的师资结构。最后,应该以必要的合同作为双方的约束。很多非学历教育机构把外聘教师看作临时工,而部分外聘教师也对其工作的机构缺乏必要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有临时工的感觉,因此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建议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作,既能在合作权益上不受侵害,也能保障双方的利益,起到一种稳定器的作用。

2.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外聘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是稳定教学秩序和促进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从而提高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并且提升在同类学校中的竞争力。有些非学历培训机构认为外聘教师只是临时性,不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使得外聘教师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学校应该与外聘教师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等费用,减轻外聘教师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合法权益,从而建立起和谐的聘用关系。非学历培训机构要制定与专职教师管理办法不同的管理制度,实行对外聘教师管理的制度化,通过公开招聘、试讲等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核,最终择优录用。对于外聘教师的聘请、使用、考核以及外聘教师教学效果的督察检测等过程都应有一套详细完整的制度并且严格按制度执行,而且制度应该是过程性的,而不是一次性和终结性的。针对外聘教师建立起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考核机制,对外聘教师给予更合理的评价,有利于激发外聘教师的教学热情和责任心,使其形成一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动力。

3.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培养

外聘教师的专业素养对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树立“用人需育人”的观念,将外聘教师的培训纳入到学校整体师资队伍的建设之中。首先,在外聘教师上岗之前,应结合施教学科和学生的特点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使外聘教师对于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学生的年龄性格特征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将其运用到教学之中。其次,应创造机会,提供适当的培训补贴,积极鼓励外聘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外聘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再次,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应加强对外聘教师关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使用培训,为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非学历培训机构应从长远利益考虑,加强对外聘教师的培训,这不仅仅有利于外聘教师自身素养的提高,同时对于提高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整体师资水平意义重大。

4.建立外聘教师相应的激励机制

需要是人类活动的驱动力,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中,从高到低依次将人的需求划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从人的需要研究人的行为,抓住了问题的根本和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心理与行为的一般规律,指出了调动积极性的方向,主张从物质和精神方面满足职工的合理需要,达到激励目的。③在非学历教育机构中,外聘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需求包括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工作环境需求、知识储备需求以及民主权益需求,因此,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该正确地运用奖惩机制,对于外聘教师应该定期考核,赏罚分明,实行多劳多得,调动外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其教学科研能力。

物质激励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实行薪酬激励、提高福利待遇,改善外聘教师的生活质量是对外聘教师进行激励的最基本、最有效手段。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该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体系,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多劳多得。除去统一课酬外,对于能力强,教学质量高的外聘教师给予额外奖励,以激发其敬业精神;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扣发工资的方式激发其教学积极性。然而物质激励不是万能的,存在着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要使外聘教师保持长期的积极性,精神激励必不可少。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该和外聘教师签订正式合同,以稳定外聘教师的心理;营造宽松融洽的工作环境,对于外聘教师和专职教师一视同仁,创造机会让外聘教师能够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使其充分融入到受聘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形成归属感;要善于听取和采纳外聘教师的合理化意见,并给予赞赏性的评价,增强外聘教师和学校管理者、专职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感情,更好地融入到专职教师的主流文化之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对外聘教师进行激励时,要遵循适度原则,虽然激励强度越大,对于外聘教师的激励效果越佳,但是受有限性的制约,激励效果不可能无限制递增,因此,运用激励时应该把握好分寸。

第6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计算机专业;校企共建;合作办学

一、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普遍存在的办学困境

近年来,高职院校办学普遍遇到了困难,总体说来,就是招生难、就业难和发展难,而计算机专业,则是首当其冲。

(一)学校招生难

由于计划生育对人口的控制,我国的年度出生人口总体呈下降趋势,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的人口出生高峰为1989年的2396万人,随后逐年下降。反映到教育方面,高考报考人数在2008年达到了最高峰的1050万后逐年下降,2012年报考已降至915万。与此同时,由于普通高校在1998年后大规模扩招,普通高校的招生规模一直保持高位水平,招生总数逐年增加,到2012年,达到了历史新高686万,录取率为75%。加之社会认可原因,高职院校招生日趋困难,据有关统计,自2008年以来,多数高职院校招生陷入苦难,招生在人数和质量上连年下降。受此大环境影响,高职院校的计算机专业也难以独善其身。

(二)学生就业难

据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计算机专业人才虽然保持了较大的需求,但就业火热场面已不复存在,买方市场已经形成,社会需求越来越向名牌大学集中,据统计,计算机专业一次性就业率重点大学在90%以上,二本普通大学为60%—80%,而含高职院校和其他专科学校一般在50%左右,与高职院校就业率整体为90%所有极不相称。近10年来,高职院校的计算机专业就业水平不太理想。《2011中国教育蓝皮书》将高职院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列入了就业红牌警告专业。

(三)专业发展难

根据有关论文对100所骨干院校的1调查研究,发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来源中,财政投入占47.6%、为学费收入占41%、学校相关收益占9.5%,社会捐赠等占1.9%。同时,财政投入增长主要投向普通高等院校,学费收入由于招生困难而日趋减少,直接导致计算机专业建设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如电脑、机房等更新缓慢;同时,教师待遇得不到提高。

可以说,招生难、就业难和发展难相辅相成,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恶性循环”。

二、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办学困难的原因分析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存在的困境的原因,2010年9月,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指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面向市场的办学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笔者认为形成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发展“三难”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国家和社会对高职教育重视不够是外部原因。

近十年来,国家把教育资金的绝大部分投入普通高等教育,给予高职院校的不到10%,与其培养人数占到“半壁江山”的形势极不相符。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师资、实验实训条件、实习基地、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方面都存在困难。同时,受“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思想的影响,人们长期以来都对职业教育存有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低档次的教育。在国人心中,蓝领阶层还没有获得与其社会贡献相适应的地位,高职文凭社会认可度不高,导致家长不支持,学生不愿上。

(二)部分高职院校专业办学水平不高是关键原因。

在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主要有普通本科院校建立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校改制、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三种形式,这样的历史沿革,使部分高职院校没有把高职教育办学目标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办学特色不突出,办学水平不高。一是在办学思路不清,不能准确把握职业教育的性质,仍沿袭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和思路,将高职办成压缩的本科和放大的中专,办学心理浮躁。二是师资力量不足,“双师型”、“全科型”教师比例很低,且普遍存在理论和实际脱节的短板。三是实习实训条件简单,不少院校无论是机房面积,还是人均电脑数量等明显不够用。

(三)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教学资源饱和是重要原因

由于上世纪90年代,计算机专业社会需求量大、学生就业非常好,不少学校扩大或新增了计算机相关专业,造成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教学资源的饱和。近年来,高考报考人数连续年减少,同时,受多种思想的影响,多数考生在选择高考志愿时,即使复读也不愿上职业学校,导致了高职院校报考生源不足且报到率不高。为了招生,不少学校采取了降低录取分数等,致使学生入学成绩普遍偏低,且多数学生家庭贫困。加之学生处于青春期,思想情绪波动大,易被外界社会影响。生源不足已经成为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直接影响着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湖北职院与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办学的有益实践

所谓高职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共建教育模式,是指培训机构和学校共同负责培养学生,以既定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为主线,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学生。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和美斯坦福IT培训机构合作的共建专业,于2012年6月正式成立,经过近一年的培训和教学,笔者认为共建教学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尤其是对于实践性强、更新快的计算机专业。

(一)在课程设置方面

知识更新快是计算机专业的重要特点,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紧贴社会需求,才能满足社会需要。与美斯坦福进行合作办学后,在课程设置上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进:首先,对社会进行详细的调研,了解掌握了企业对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培养方案、细分专业、确定骨干课程;其次,根据调研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教材设计,编写了一套自己的教材。教材以“项目案例+知识模块”为主线,进行“双核”内容组织,即每一章节的知识点都有案例开始,让学生在生活化、趣味化的氛围中进行有成就饭和满足感的学习。最后,为使学生所学始终与社会需求一致,培训机构和院校两年即对专业教材进行更新。

(二)在教学管理方面

一是串行安排课程。改变以往一个学期同时开始多门专业课程的做法,采取一个时期只安排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既便于学生集中精力系统学习并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又方便老师跟踪检查和针对性辅导。二是严格教师备课。关于备课方式,要求老师每周进行两次集体备课,并进行考勤;关于教案的编写,要求老师提前一周写好并报教务部门审核;关于多媒体教学,由培训机构提前统一制作,但任课老师必须结合各自特色进行完善。三是固化授课方式。即所有的课程讲授都采用“3W1H”的“案例驱动”授课方式,让学生在实战的氛围内学习。为督促老师按此方式授课,教务机构对进行不打招呼的检查并评分。四是加大上机实习。为帮助学生更好的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际本领,建立了实习机房,让学生进行充分的上机练习。五是采取教考分离。每门课程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同一专业的学生进行统考,由网上题库自动生成试题并阅卷,让同一专业的老师和学生在同一平台上进行比较。

(三)在师资管理方面

师资力量的配备和管理,是影响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在这个方面,我们进行了五项创新。一是实行认证上岗。对拟参加合作办学授课的老师,在进行基本的筛选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取得授课资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二是实行固定老师。除公共课外,每个班只配一名专业老师,负责一个班从入学到毕业的所有专业课程的教学。三是设立专职班主任。在专职教师之外,每个班配备一名专职班主任,负责学生的学习考勤、档案管理、思想辅导等日常工作。四是实行弹性工资。将老师工资分成基本课时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大大地激发了老师的主动能动性。五是推行退出机制。以民主测评和所教班级全体学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强制推定退出机制。对于连粗三次被测评为不到标、半年内累计三次不达标且所教班级学生考试通过率较低的老师,取消其带课资格。

四、高职院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办学应把握的问题

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共建专业得到了很多启发,从学生的反应和就业率来看,这种教学模式是一种趋势,也是我们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重新雄起的出路之一。

(一)要厘清共建办学三方的权责利关系

合作办学中,存在院校、培训机构和学生三方关系。对学生而言,其报考院校、在院校接受教育、由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希望在找工作时获得与其高于院校其它自设专业的学费相称的收益,否则就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因此,高职院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办学时,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选择好共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签前,要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信誉、实力和以往的办学效果进行充分考察。二要坚持好主体地位。办学过程中,要把握主动权,保持独立性,切不可以“院校只提供场所和老师”而降低对学生的责任,要积极参与课程设置、教学考评、课程考核等关键环节的把关,以确保每个学生学到真本领、取得真成绩。三要签订好三方合同。要把工作做在前、把可能的困难想在前,签订详细、合法的三方合,对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并以此促进共同努力。

(二)要以共建办学为契机夯实发展基础

通过共建办学,高职院校虽能暂时解决“三难”困境,但从长远看,高职院校不应满足于眼前的好处,应以共建办学为契机,充分借鉴培训机构办学特色,夯实院校本身专业长期发展基础:一是在专业办学方向上要坚持 “高等性”和“职业性”的统一,将办学目标定位为面向和服务产业发展,切不可盲目追求“高等性”而忽视“职业性”。二是在课程设置上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技术和技能培训。三是在设备设施配置上按照不少于每两人一台电脑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标准的完善机房配置,并主动联系企业,开展厂校合作和校外顶岗实习力度,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四是要在合作办学中,大力培养一支“双师型”、“全科型”的教师队伍,为专业长远发展储备最关键的力量。

(三)以培训为突破口廓清职业教育思路

根据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和职业教育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发现职业教育一般不低于同等普通教育的经济成本,并没有被其毕业生的高生产率和生产能力所补偿,即职业教育经济成本的回报率比普通教育低。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不够清晰,没有准确界定教育和培训的关系,违背了高职教育就是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职业培训加培养学生具有一定文化修养、责任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等教育这一基本内涵,导致职业培训没有做精,社会教育也没做好。而合作办学通过强化职业培训,增强学生的技能水平的方式,则为我们解决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办学“三难”提供了有益探索,因此,开展合作办学的院校应以此为突破口,廓清职业教育办学思路。

参考文献:

第7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一)社会教育培训需求相当旺盛社会教育培训面向各年龄段群体,尤以青少年需求最为旺盛。调查显示,福建省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情况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热度越高;越是教育教学质量高的优质学校,学生对社会教育培训的需求越强烈。二是在校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时间段主要是周末或者寒暑假,也有相当部分学生利用晚上参加学科晚自习辅导。三是在校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年龄段,小学人数最多,初中次之。

(二)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呈多元化发展态势从培训类型上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课程设置多层次、多门类,主要有语言类、文体类、文化补习类、兴趣特长类、考证过级类等,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从审批情况来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由教育部门审批,教育咨询类公司主要在工商部门审批,还有一部分技能类的培训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实力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市场目前进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形成了国际知名培训品牌、跨省连锁培训品牌、本土培训品牌“三足鼎立”态势。从规模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正规军”,即由教育部门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或培训学校;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教育咨询公司;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技能培训学校。二是“游击队”,即散见在社区的小机构、“小作坊式”的补课教室,这些小机构满足了部分家长就近补习的需求,但没有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很难监管。三是“个体户”,即部分教师在家中自办的补习班,或个体经营的托管机构,更难监管。

(三)多种因素催生社会教育培训市场火爆场景

1.家长对子女殷切期盼,望子成龙,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2.高考、中考的指挥棒没变,“一考定终身”的评价体系没变,导致众多学生投入社会教育培训中;

3.教育资源不均衡与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补充;

4.禁止学校集体补课为社会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5.就业竞争逐步前移为学业竞争,社会对课外辅导的需求日益强烈。

(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双刃”作用近年来,在社会需求的强力拉动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学生为服务对象,推出名师一对一、晚自习作业辅导、学科课程辅导、艺术特长培养等培训班,满足了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了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同时,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高薪引进公立学校在职教师为领衔名师或兼职教师,招聘大学毕业生或公办学校退休教师为专职教师,解决了大批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据业内人士估计,仅福州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就超过5万人。但是,随着社会教育培训行业的迅猛发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第一,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提高学习成绩为主要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开展补课活动,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二,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各类预科班、衔接班、学科辅导班、一对一名师辅导班等,大搞提前授课、超前教育,影响孩子的发展后劲和持续竞争力,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第三,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以名师猜题、提高学生成绩、保证考上重点学校等为噱头开展招生宣传,助长了为应试而学习之风。第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不菲,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以福州市晚自习辅导为例,一般大班全学科辅导收费每科每小时为50元、小班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70元,一对一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200-500元不等。厦门、泉州等地收费更高。第五,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名师为噱头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广告迷惑学生家长。有的专家名师仅仅被聘为顾问,并不负责直接授课,有的只是举办过几次讲座或公开课而已,真正负责授课的教师往往只是普通的大学毕业生,甚至是一些在校大学生。

(五)政府部门积极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先后出台了有关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以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如福州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资金要求、教师资质及审批程序等做了统一规定。厦门市湖里区、海沧区、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以及蕉城区、邵武市等也制订了有关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文件。各地还通过年检、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厦门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组织街道、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年检,同时将年检结果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泉州市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坚持严格审查、依法审批,鲤城区、丰泽区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和民办学校收费检查。福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不定期公布无证办学培训机构名单,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抵制“黑培训”,远离教育欺诈———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避免黑机构损害整个培训行业声誉。

二、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政策定位模糊,管理部门职责不明2002年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民办学校后,才有权依法从事教育培训。《民办教育促进法》还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目前国家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也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由教育或劳动部门审批,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管理部门职责模糊不清。

(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多头,责权不一致难以监管到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涉及教育、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出现多头都难以监管,导致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乱象。主要有:

(1)无证办学培训机构难以取缔。受利益驱使,各种无证办学机构仍层出不穷。

(2)超范围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大量教育培训机构以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公司为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实际从事的却是课程辅导,超出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

(3)擅自设立教学点。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在申请办学许可证后,往往随意开设分支教学点,这些教学点的办学资质没有经过审批,在办学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很大隐患。

(4)师资水平不达标。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大量聘请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充当“名师”,这些培训教师往往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也没有什么教学经验,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5)乱收费。目前福建省物价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采取成本核算、物价报备、公示收费的收费制度。但受办学成本影响,一些培训机构随意调高收费标准,也没有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6)虚假广告,退费纠纷多。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并未经审批,往往打出名师授课、一对一教学等虚假广告,作出“保校、保线、保分,无效全额退款”的承诺,迷惑家长和学生,产生大量退费纠纷。

(7)转让频繁。一些中小型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频繁转让,不仅转让办学资格、办学场所,还连带转让学生,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政府部门工作衔接不够,影响了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近几年来,福建省教育、工商、民政、消防、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清理整顿无证办学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各部门间配合不够,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媒体刊登教育培训广告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无证办学机构的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培训机构教材审查把关不严,没有明确哪个部门负责审查,造成教材的实用性难以保证;对无证办学机构的非法所得查处执行主体不明确,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具体执行没收黑机构的非法所得;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协调不够,许多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到同级民政、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监管困难;收费投诉案件处理不尽如人意,工商部门对社会教育培训收费仅仅是登记备案,教育部门虽然负责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但对收费投诉案件无力查处,消费者一般只能通过有关合同提交司法机关审理。

三、对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一)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与发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优质教育的追求和全球竞争愈演愈烈,校外培训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放眼全球,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纷纷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引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从国内来看,浙江、安徽、济南、西安、宜昌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措施。校外培训是学校主流教育的一面镜子,它的兴起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校主流教育的反思。政府不应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过于排斥,而应理性细致地思考如何通过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单一化评价方式来抑制社会教育培训需求,规范社会教育培训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我们必须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既不应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而加以限制,也不应对席卷全球的校外培训风潮漠然视之,而应该采取积极的、理性的态度做好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非常重视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2012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北京市、江苏省、成都市等省市先后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各市县也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从总体上看,尚不够完善,特别是在省级层面,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针对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的职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出台各级政府部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教育、工商、民政、劳动、税务、消防等各部门职责,也可参照北京市、宁波市等地做法,对培训机构的资质由机关业务部门实施前置审批。

(三)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由政府牵头,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卫生以及教育、劳动、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全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行动。对现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无证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基本达标与不达标进行梳理,对经过扶持有望达标的机构,应引导其走上正轨办学渠道,对小规模的无证办学点,可采取与正规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等形式,在引导中促使其规范发展。各前置审批部门每年要对经批准举办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评估和督导,督促其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质量,年检评估结果给予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年检不合格的,由前置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由机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办学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补助。建立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行业信息交流、业务协作,引导制定高质量的行业标准,使教育培训行业走向良性有序的发展道路。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教育培训行业从业者、培训机构和培训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培训行业综合信息网站,及时公开行业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相关动态等,供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属地管理机制,由乡镇、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巡查,发现无证办学行为,由乡镇、社区予以取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教育、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城管、电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研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赋予有关部门执法权力,由政府明确交工商、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予以取缔,对非法所得明确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严禁举办小升初、初高中衔接培训班,搞超前教育。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扰乱公办学校教学秩序。严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广告或夸大宣传,凡在市(县、区)级以上媒体培训机构广告,必须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公司不得从事课程辅导,教育培训学校(中心)不得擅自设立分教学点等。

第8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关键词:教育培训;品牌信任;影响因素;构建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03-0162-02

随着高校继续教育发展转型战略的推进,高校的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清华、北大、浙大等开展教育培训较早的重点高校,近几年教育培训人次每年都超过十亿。与时同时,为了实现更有品质的可持续发展,许多高校开始重视教育培训品牌培育,希望通过品牌建设,增强学员对自己教育培训品牌的信任,带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内涵发展,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品牌战略的必要性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教育培训市场已达到相当规模,形成了多办学主体的市场格局,包括各类学校、咨询机构、培训公司、行业协会等,教育培训机构总数已超过十万家。因此,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必须实施品牌战略。

1.品牌战略是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自我修炼的有效途径。目前,许多高校的教育培训还处在粗放式发展阶段,教育培训机构的关注点只是在培训人数和培训产值上,对于教育培训机构的自身建设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实施品牌战略,就意味着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更加注重诚信、品牌形象以及专业化办学能力,以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来进行自我审视、持续改进并追求卓越。

2.品牌战略是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创建和维护品牌,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进行持续的创新,不仅要持续推动原有品牌的内涵、内容、特色和优势创新,留住老学员,还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开拓新市场,带动教育培训机构的持续发展。

3.品牌战略是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占领竞争制高点的有力武器。品牌是无形资产,高校教育培训机构一旦拥有了自己强势的教育培训品牌后,就会形成强大的品牌壁垒,提高准入门槛,通过与学员建立良好的品牌信任,积极维护原有的市场份额,享受品牌溢价,同时通过强势品牌竞争力,扩大竞争优势,有效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二、影响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品牌信任的因素

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实施品牌战略,不仅要采取有效途径来创建和维护品牌,还要树立学员对自己品牌的信心,形成品牌信任,提高品牌的忠诚度和参与学习行为。通过综合以往研究和从事高校教育培训实际经验,笔者认为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主要会受到高校特征、品牌特征、学员特征以及品牌―学员互动特征四个因素的影响。

1.高校特征因素。学员对高校的感知会转移到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感知,对高校的信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投射到对其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高校的声誉、学术地位、人才培养质量等都会影响学员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高校声誉好、学术地位高的学校更值得学员对其教育培训机构产生信赖,培养出卓越人才的高校也会增加学员对其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

2.品牌特征因素。品牌特征因素包括品牌声誉、履约能力、品牌竞争力、品牌心理效应。品牌声誉不仅反映品牌的专业能力,也会反映他人的信任特征,良好的品牌声誉会使学员快速建立起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信任。研究表明,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履约能力与品牌信任呈正相关,有能力履行承诺是学员产生信任的前提。品牌竞争力是教育培训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强势品牌竞争力强,具有高知晓度和忠诚度,更容易获得学员的认可和信任。品牌心理效应指在学员认知中,教育培训机构所代表的个性、情感、品味等综合文化因素的总和,能满足学员情感需求和社会认可的品牌更能获得学员的信任。

3.学员特征因素。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也受到学员特征的影响,包括品牌喜好、品牌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个性需求等。学员选择教育培训机构会受到心中既有的品味和偏好的影响,品牌的独特偏好会影响他对教育培训机构品牌的信任,学员具有的品牌经验会影响其判断品牌的可靠性及可信赖性,不同风险偏好的学员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也会有所不同,风险偏好程度高的学员更容易产生品牌信任。另外,学员的不同个性需求差异也会影响品牌信任,学员更容易对能满足自己情感、交往需求的教育培训品牌产生信任。

4.品牌―学员互动关系特征因素。学员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除了静态的高校、品牌、学员特征因素外,还会受到品牌―学员互动特征因素的影响,包括品牌体验、学员满意、培训后的持续服务等。品牌体验可以实现品牌对学员的体验性价值,给学员留下品牌印象,愉悦的体验会使学员加深对品牌的正面印象,提升品牌信任。满意度是对学员满足情况的反馈,它是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自身及其性能的评价,学员满意程度越高,则学员会更信赖该教育培训机构,大量研究表明,学员对品牌的信任度会随着满意度的提高而增加。培训结束后,教育培训机构对学员的跟踪和增值服务,以及由此建立的品牌与学员之间的良好“人际”关系也会增加学员的品牌信任。

三、高校教育培训品牌信任的构建策略

学员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信任受到高校特征、品牌特征、学员特征以及品牌―学员互动关系特征影响,因此,作为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应该着眼于这四个方面来构建教育培训品牌信任,增强学员的忠诚度和品牌选择行为。

1.诚心营销,树立良好的品牌声誉。高校教育培训机构构建品牌信任,必须长期坚持诚信营销。在招生营销时,不夸大其词,不许兑现不了的承诺,以事实和履约能力为依据进行适度宣传和推广。为谋取短期利益而进行虚假宣传来误导学员,会使学员对已有的品牌信任感知受到冲击,在这种情况下学员的感知风险增加,消费后悔增强,必将会给高校教育培训品牌形象和声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2.精准定位,实施差异化定向服务。学员特征因素会影响品牌信任,因此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面向受训学员群体,开展差异化服务。明确市场细分,做好目标客户群体的定位,高校教育培训机构据此开发个性化的教育培训项目,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服务。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摒弃模板化的单一式培训,针对特定客户,在课程设计、师资配备、教学方式、实践基地、学员参与、增值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差异化的安排。

3.修炼内功,提升品牌竞争力。品牌竞争力包含了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在资源、能力、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是高校教育培训机构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也是增强客户品牌信任的因素。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从打造先进的硬件设备、优质的师资队伍、高效运作的管理模式、完善的质量监控和评价、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来提升品牌竞争力。另外,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重视教育培训品牌文化引领和传播,高端论坛、专家推介、公益活动、媒体正面宣传、良好口碑传播等都是获取学员信任的重要砝码。

4.真诚以待,形成良好的品牌关系管理。品牌关系是指高校教育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持续联结的强度和发展能力,它的形成是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持续互动的过程。首先学员获得足够的信息充分了解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其次学员通过参加项目,对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获取品牌正面形象,并建立起友谊关系,最后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赢得学员的信任,形成对品牌的忠诚,学员和品牌之间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高质量的品牌关系会降低学员的风险感知,推动品牌信任的建立。

5.超值服务,提供独特的品牌体验。品牌体验对品牌信任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培训学员和委托单位确定体验价值,分别从产品功能、服务流程和关系建设三个环节来实现体验价值。从培训项目功能上,要对接委托方和学员的实际需求,能解决受训方的实际问题;从服务流程上,要从吃、住、教与学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体现专业化的办学能力和水平;从关系建设上,要与学员培养感情,建立友谊关系,培训结束后,对委托单位进行追踪回访委托,提供后续服务,包括举办各类校友活动,不定期邀请学员参加各类活动,主动提供培训动态信息等。

6.预案应对,开展品牌信任危机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训市场竞争激烈,客户群体和需求复杂多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可能会面临品牌信任危机。危机处理是否得当,会影响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品牌形象和声誉,甚至会导致高校教育培训机构的成败,因此,高校教育培训机构要树立危机意识,制定应对预案,加强危机预防和管理。危机发生后,要把学员利益放在首位,以真诚、善意的态度,赢得学员的理解,努力把危机转为契机,展现积极品牌形象,重塑品牌信任。

参考文献:

[1]张,刘洁.培训机构的品牌战略[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6):30-32.

[2]袁登华.品牌信任研究脉络与展望[J].心理科学,2007,(30):434-437.

[3]陈延.基于生命周期理念的教育培训品牌维护与发展[J].宁波大学学报,2013,(35):102-105.

[4]汪月琴.职教师资教育培训品牌建设路径研究[J].继续教育,2014,(2):31-32.

[5]唐小飞.消费者品牌信任瓦解与重塑对策研究[J].预测,2010,(6):6-12.

[6]倪万玉.消费者品牌信任因素研究[D].江南大学,2010.

第9篇:教育机构的培训范文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