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档案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档案管理办法

第1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习题部分

一、选择题: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1999年1月1日)。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以(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

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何时算起(从所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划、总结、法规、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5.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

6.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如何处理(由原单位保管)。

7.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的部门是(会计部门)。

8.凡是具备单独会计核算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这是会计档案特征中的(普遍性)。

9.会计档案的来源主要是(立档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

10.会计档案的排列方法中,形式会计年度保管期限排列法适用范围是(每年形成会计档案数量较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11.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按月组卷)。

12.会计账簿的组卷过程中,跨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需要何时立卷(归最后一年立卷)。

1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以下适当的做法是(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14.以会计核算组织机构为标准,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的方法是(会计机构分类法)。

二、判断题:

1.财务报告类会计档案具体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只能保存磁性介质的会计档案,不能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3.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拆封。()

4.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5.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6.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7.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得参与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8.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9.会计档案是各单位档案的重要种类之一,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0.会计档案因专业性较强,其档号的编制不应纳入单位档案的整个编号系统。()

11.会计凭证组卷时需要填写凭证封面,如单位名称、起止时间、凭证编号、起止号码、页数、经办人、会计主管及档号等。()

12.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管。()

13.会计账簿组卷时,订本式账簿中的空白页需要拆除。()

14.实际操作中,会计档案分类方法往往是采用复式结构分类法,即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分类方法结合使用。()

15.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单位负责人不需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需要签署意见

16.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是会计档案,固定资产卡片和辅助账簿不是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资料整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

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4、档案部门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会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上述分类和卷盒编号分类顺序存放。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防鼠。

6、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会计主管或企业领导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

2、调阅会计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本企业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2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科技档案 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4-0344-01

传统的科技档案管理办法仅局限于实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阅,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传统的档案管理办法已经无法适应信息时代对资料的迫切需求。科技档案的类别、内容、载体、信息不断增加,使科技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都提高,必须加强科技档案管理的创新工作,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自动管理,尝试科学的方法与传统管理办法相结合,综合管理科技档案信息。

1 如何做好科技档案创新管理

新形势下企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面对新的考验和新任务,必须改变原有的科技档案管理观念、管理模式、组织机构、管理方法、服务方式等,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才能从根本上做好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1.1 改变思想观念,解决科技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领导要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认识度,高度重视、支持和加强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将其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企业有关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员工绩效考核范围。档案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企业要将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充分考虑科技档案保管数量的增加和档案载体形态、技术手段的变化等因素,增加经费投入,配置先进的配套设施、档案管理软件、网络安全设备等,解决好科技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性问题。

1.2 创新组织机构,实现科技档案管理向技术型转变

在档案机构建设方面需要企业设置专门的综合档案室,配备配齐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要将科技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好。在档案人员队伍建设上,要大力引进档案、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管理人才;要加强档案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提升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使档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实现科技档案管理手段由手工型向技术型转变。

1.3 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信息管理

在管理体制上,企业科技档案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避免科技档案由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确保科技档案完整、准确和齐全。在管理机制上,要实行总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分管、档案部门和技术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真正抓好落实。在管理方式上,要做好科技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大力加强科技档案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对科技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提供利用服务,使科技档案管理模式由传统的档案实体保管,逐步转变为现代化的档案实体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管理。

1.4 创新管理办法,建立科技信息管理和提取中心

建立科技档案数字化、网络化信息管理中心。首先要正确选用企业档案管理软件,其体系结构、系统功能、适用网络结构、后台数据库、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数据接口、以及科技档案管理模块等要符合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其次要做好科技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录入、查询和维护工作,通过查找目录、原文传输及扫描等方式,实现科技档案案卷、文件目录检索和全文查询,逐步建成母子(分)公司等两级科技档案数字化、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和利用中心。

1.5 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主动的现代化的服务

通过局域网和因特网为本单位各部门提供科技档案查询服务,开展科技档案在线服务,可以跨越时空,突破地域限制,实现科技档案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充分保证科技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效预防和杜绝网上泄密、侵权或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科技档案, 促进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利用主动的、现代化的服务方式逐步取代被动的、手工式的档案查阅利用方式。

2 企业科技档案管理创新的意义

2.1 科技档案管理创新有助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科技社会的飞快发展促使企业的体质、机制和信息管理的方式都朝着信息化、集成化、电子化、智能化等趋势发展。企业依托资源优化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新的科技档案管理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掌握先机,实现利益最大化。

2.2 科技档案管理创新便于信息查阅和提取

科技档案管理就是为企业开发和运行提供信息资料服务,通过创新的服务体制和服务观念,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勇于开拓新思路、新方法,扩展全面领域的服务,结合信息化计算机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便于用户及时迅速的查阅信息。

2.3 科技档案管理创新可以为用户提供准确信息

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应用全新理念实现科技档案信息全方位多层次的高效管理,减少繁琐的程序,为企业开发和运行提供准确信息。

2.4 科技档案管理创新实现信息科学管理和保存

创新管理手段,改变原有的分类保存检索方式,实现科学分类和信息检索,更好的完成资源分类、保存和保密工作。

3 结论

创新企业科技档案管理办法,有助于切实整理好科技档案,方便用户使用,有利于挖掘企业生产潜力,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长远发展意义。

参考文献

[1] 宋慧英.浅谈科技档案管理创新.[J]机电兵船档案.2008.3.

第3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年

第4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为使学院科研工作稳步、快速、有序地发展,规范科研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科研信息和科研资源,进一步形成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建档的主要目的

(一)科研成果建档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产、学、研三结合的重要工作内容。对科研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教学科研整体水平、完善科研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分时段、分类别、系统收集我院教职员工科研成果,并进行统计分析,为学院及上级领导机关准确、有效地提供相关信息作好基础工作。

(三)对科研成果的全面收集、系统整理、归档保存、建立调档、提档、保密等管理条例,是有效、充分利用科研资源,实施科研成果转化的有力措施。

二、科研档案管理原则

(一)我院科研档案实施院、分院二级建档,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二)凡分院(部)建档的材料均需上报一份给科研处。科研处负责全院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分析。各分院(部)负责本分院(部)的科研成果建档管理工作。

(三)科研成果以保存原始材料为主,至少应有成果的复印件。

(四)应尽量分时间、分类别、分对象按照本单位的特点设立建档项目,做到完整不漏,分类清晰、简明易查。

(五)考虑到档案的变化情况,要实行静、动结合的档案管理模式,年内要动态地不断修改充实原有档案,年终都要综合整理核查一次后归档静态保存,任何修改都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六)科研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凡属保密的科研成果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方可调阅或借阅,原则上禁止外借。

三、科研档案归档范围

凡具有指导性、理论性、学术性、技术性、应用性、科普性、检索性的文、理、工、艺等领域的文章、论文、有学术价值的自编教材和实验报告、专利及教学科研成果的系统资料均属重点归档范围,具体作如下分类:

(一)科研文书档案

1.上级机关有关科研工作文件、通知。

2.本院(分院、部)科研管理条例、制度、办法。

3.本院(分院、部)科研工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

4.本院(分院、部)科研成果的统计分析资料。

5.科研项目的申请及批复。

6.科研成果的评审结果和获奖情况登记。

7.科研学术活动审批存单。

8.科研项目、学术活动、财务核算清单。

9.本校教职员工在各类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二)科研信息档案

1.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科研动态。

2.国内外高校管理及教育研究动态。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学科建设、产学研结合动态。

4.全国职业本科院校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动态。

(三)科研成果档案

1.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自编教材、实验指导教材和实验报告的原稿或印制品。

2.已出版的著、译作或主要部分的复印件。

3.国内外各类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文章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英文目录、正文、英文摘要、封底)。

4.在省级以上各类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5.获省级奖励多媒体课件。

6.各类相关科研的省市级以上的奖励证书奖品原件或复制品、照片

7.专利证书、编文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转让协定书复印件、成果利用或推广的使用资料。

四、归档要求和程序

(一)归档材料由个人或项目组负责人收集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最好提供原始资料。

(二)归档资料纸质要优良,字迹要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或A4)书写纸。

(三)归档材料必须一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按卷、册、袋、盒组成保管单元系列,并贴上封面标识,由有关人员撰写好归档序言或归档说明。

(四)一般成果归档一份,重要的使用频繁的归档两份。

(五)学院科研归档材料由科研处第一负责人审核后归档;分院(部)科研材料由分院(部)主任审核后归档。

(六)档案要妥善保管,防止泄密和遗失。

五、档案管理与交接

(一)档案不仅仅是为了保存,更重要的是为了利用,要充分发挥科研档案的应用功能,档案工作者应尽量满足、方便利用者的需要。

(二)档案主要为校内教师和职工服务,一般不对外。

(三)调档或借阅要经过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调档或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迅速退还,不得拖延。

(四)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泄密、遗失事实,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必要处理。

第5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科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学校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2、二级:基础部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用。

二、基础部本科基础课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1、应明确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主管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基础课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将本科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2、基础课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3、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三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4、各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将教学档案交给部本科教学秘书进行归档管理。教学档案的借阅要及时归还。

三、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级别及类别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系领导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

2、各个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4、基础科学部发展规划、基础科学部规章制度。

5、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典型教案。

6、教学日历、试题、答案、试卷分析。

7、学校各个专业的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

8、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9、各种教学管理文件。

10、承担教研项目情况。

12、教学情况(附复印件)。

13、教学获奖情况(附复印件)、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情况。

14、调串课记录。

16、教师授课任务书。

17、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

18、学生评教、专家评教。

19、各门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分析、学生试卷、考场记录。

19、各种教学活动照片。

20、基础科学部师资队伍建设。

(二)教研室

1、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3、青年教师试讲材料。

4、历年考试试题。

5、历年考试试卷成绩分析。

6、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

7、教研室开出的各门课程试卷。

四、对归档材料的要求

1、学生试卷保存齐全,无丢失、破损。试卷批改规范、严格、公正、核分准确,无提分现象。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资料完备,填写规范正确。

2、学生实验报告保存完整,无丢失、破损。实验报告批改认真,给出评语、分数并签字。

3、有关文件要有公章,日期准确。

五、保存年限

1、试卷、课程设计及实验报告保存三年。

第6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0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签署第27号令,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并规定该《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的实施,为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法规性的根据。新《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而成,是对6号令的修改和完善。新办法对高校档案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职责、条件保障以及档案的利用与公布等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档案工作将进入一个新时期。

一、新《办法》的特色

1、明确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的主管是教育厅,接受档案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档案效益的滞后性决定档案工作不可能与教学、科研工作并驾齐驱,档案工作者一直被认为是高校工作的弱势群体。但现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以后,高校也介入经济工作,高校的基本建设、校史的编写、校庆都离不开档案工作,使领导逐步认识到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必须进入一把手工程,校长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3、适用范围广。它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及成人高等学校。

4、突出了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建设。赋予高校档案机构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两项任务。要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5、将档案分为十一大类,增设了学生类。将学生类单独设为一类,这是新办法的分类特点,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和重视民生档案的理念。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以人为本,在高校反映出来就是以学生为本。以前的档案管理是重物轻人,重事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而新办法提出了建立两个体系的要求:第一,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第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这两个体系的建立,是档案工作者思想创新,转变思路的具体体现。

6、高校应对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

7、突出了档案工作的学术性。以前档案工作的学术性要求不高,档案工作很辛苦,往往忽略了学术研究,档案工作总在低层次上徘徊。新办法对高校档案工作提出了学术要求,档案机构要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新《办法》的现实意义

1、新《办法》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应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并要求“对不符合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要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为高校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

2、新《办法》明确规定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这也是对档案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

3、赋予新时期高校档案机构新的权力、职责。明确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规定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我们档案专职人员应该以学习和宣传新《办法》为契机,正确理解、掌握新《办法》修订的背景、宗旨和主要内容,抓好新《办法》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关规章,进一步提高高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地向前发展,全面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学校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服务与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2008年8月20日

2、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1989年10月10日

第7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成人高校;档案管理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原《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的,共七章四十三条,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管理办法》,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定义、适用范围等方面有了新的论述,对高等学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充分体现国家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档案工作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为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新《管理办法》的几点变化

1.扩大适用范围,把成人高校纳入办法适用对象

21世纪的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除普通高校外,成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和民办学校也不断得到发展,而且日益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显然原《管理办法》中只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已经不能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要求。所以新《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有利于促进所有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

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特别把成人高等学校列出,这为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有利于规范成人高校的管理。根据新《管理办法》,成人高校可以重新修订本学校的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这为提升学校的管理能级、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和促进学校更加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明确了高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和学校领导的机制

新《管理办法》规范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确定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领导体制层次清晰、责任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档案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服务性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学校领导必须加以重视。新《管理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校长是高校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学校主要领导在高校档案工作中的责任,《管理办法》还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这些规定的推出有助于高校领导更新观念,增强档案意识,了解本校档案工作的现状,统筹全校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把档案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事情来抓。

3.规范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人员的职责

新《管理办法》重新划分了适应于学校档案工作的11类归档范围,这样可以使学校档案工作朝着规范化的目标发展,使学校档案的归档内容更加全面。新《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以评促进档案建设;“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强化学校各部门立卷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学校档案机构移交”,规定了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保证学校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和科研研究材料的完整、齐全。

4.增加了“学生类”档案管理内容

高等学校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原《管理办法》片面强调了学校管理、教师和教学,而忽视了学生和学习。教育以学生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修订。在新《管理办法》中归档范围里增加了“学生类”档案的保管内容,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类档案要求从学生入校开始到学生毕业结束,档案中的记录要伴随学生在校学习的整个过程。把学生类档案正式写进档案管理办法中,把学生、学校和对社会有价值的档案并列起来,充分说明了学生管理档案在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性化管理。

5.从经费、文件的管理和档案利用等方面提出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数字校园的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势在必行,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新《管理办法》在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上明确规定:“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提出了高等学校档案包括“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突破了高校档案原来所涵盖的以纸质、录音带、录像带、实物等传统档案载体的局限,突出了电子或数字载体在新时代档案物理载体中的重要地位,这符合时展的要求。在档案的利用方面规定:“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6.从职务聘任、待遇补助等方面彰显对档案工作者的人文关怀

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这个规定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成人高等学校档案机构工作人员,因待遇低、工作累、地位低等原因造成了档案工作人员学历层次低、工作积极性差等不利于成人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局面,为成人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人才需要奠定了基础。

对长期接触有毒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这使得多年来高校档案界极力呼吁的对因为长期接触有毒害物质的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建立职业保障和依法取得补助得到了落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档案科学发展观以及对高校档案工作者的人文关怀。

二、新《管理办法》对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影响

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成人高校工作能级的提升和成人高校深入开展的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相比,成人高校的档案管理带有明显的滞后性。针对新《管理办法》提出的规定和新要求,加强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基本思路有以下几点。

1.改变档案管理模式,适应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浪潮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建设开始出现新的局面,使原有的档案门类、数量和内容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随着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档案工作重点应由以往收集、整理、保管为主转向以开发、利用和服务为主,提高档案的利用,扩大服务功能。成人高校的档案工作是成人教育的信息资源,只有重视开发利用,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才能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优势。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实现成人高校档案的科学化管理,关键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之能热爱档案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为其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更新档案专业知识,通过系统学习,使之在专业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在管理实践中能够具有进行信息收集、加工、存贮、传递的能力,能够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成人高校的发展和评估提供详实的材料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新形式下成人高校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的需要。

3.大力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不断探索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新途径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档案的形式和载体、档案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途径等发生了根本变化;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档案资料呈现出复杂、繁琐、量大的特点,这对高校档案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成人高校档案的管理,实现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针对网络和计算机的普遍使用,成人高校可以利用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门教育教务管理软件,从录取新生开始,将学生的姓名、性别、照片等基本信息录入数据库,将在读学生的学籍信息输入到互联网以便于检索,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科、专业、成绩档案等信息化管理。同时,成人高校要适应档案管理发展的趋势,对形成的重要文件建立纸质文本和电子档案双备份,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安全工作。

总之,成人高校的档案是衡量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信息来源与决策的依据。因此,作为成人教育档案工作者,要按照法制化的要求不断走上正规,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意识,加强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成人教育档案功能,为推动成人高等教育档案事业的发展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魏小寅.高校成人教育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6,(12):136-137.

第8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校档案管理工作 新局面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以教育部第27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充分认识到《办法》的实施,是新时期、新阶段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为高校档案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高校档案管理人员应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开创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办法》内容,充分认识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高等学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高校档案记载着学校的办学历史,全面反映了学校最基本的职能活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档案的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无时无刻不在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在教育部开展的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高校档案是最令评估专家信服的历史证据,如果没有档案做依据,就难以准确地阐明历史事件,难以科学地总结学校发展的历史和规律。只有依靠档案资料,专家才能对被评估单位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估。因此,学校档案是评价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窗口”,是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管理、教科研工作和教育督导评估必不可少的资料,是高校师生员工辛勤劳动的智慧和经验的结晶,是高校知识和信息资源的储备,它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着其他文献无法取代的重要凭证的作用,同时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参考、宣传和教育作用。另外,学校的各种庆典活动、校史的编写、规划的制定等都离不开档案材料。因此,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记载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发展轨迹、文化积淀、办学特色等内容。

二、深刻领会《办法》精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把高校档案工作领导的职责法制化、具体化,这将有助于为促进高校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做好档案工作,关键是领导重视和支持,只有领导有了很强的档案工作意识,才能从历史责任感的高度来加强档案工作建设,才能增加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才能提高档案工作的地位,才能把档案工作提到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也只有这样才会引起学校各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形成有学校领导分管、校办主任主管、专职档案员负责、兼职档案员配合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为高校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三、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学校档案管理机构

学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办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设立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的具体条件,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学校档案管理机构,才能促进学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学校。随着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我国正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高等教育的发展由注重数量增长转向提高质量、注重内涵建设,高校档案的传统管理模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时也迎接着新的发展机遇。为使高校档案工作与高等教育同步发展,高校在档案机构建设、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规章制度是档案工作实现管理现代化的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是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的有力措施和可靠保障。高校应修订适应本校办学水平的档案管理制度,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档案责任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高校档案工作不断向前迈进。档案的权威性在于其真实可靠性,真实是档案的生命,也是档案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档案管理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照章办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档案的质量。

四、广开思路,拓展学校档案资源渠道

《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了高等学校档案门类有党群类、行政类、学生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出版物类、外事类和财会类十一大类。为适应知识经济和电子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保证高校档案工作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办法》指出,高等学校“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这一规定对于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全面和完整收集,对于加大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方便学校和社会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此可见,《办法》对档案资源建设更加重视。档案资源建设是档案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档案工作“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根本保证。档案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对档案和档案信息的利用来实现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丰富的档案馆藏和档案信息,是很难满足各种档案利用需求的。因此,高校档案部门首先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努力健全上述各种档案门类,并进行科学、有序、安全的管理。由于形成各类档案的数量各异,还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各类档案的归档范围,把学校不同时期形成的、能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各类档案收集齐全,把记录学校历史的档案和反映学校办学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奖状、奖品档案,以及专家教授、知名校友的业绩档案等收集归档。

五、适应新形势需要,推进学校档案信息化管理

《办法》在对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二是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在档案管理活动中档案信息化建设应全面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提供利用,并实现“三化”:一是档案信息数字化;二是档案信息接收、传递、存储和提供利用一体化;三是档案信息网络化。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著录与标引、编目、检索、统计自动化替代所有手工抄写工作,实现档案的自动化处理和网上查询。通过构建网上档案服务平台,把已有的档案目录数字化,建成目录查询系统,为更多的用户提供服务。把部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档案信息,建成各类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通过网络为广大师生服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师生检索和查询资料,有利于查到、查全有关资料,从而更好地提高学校档案的服务水平。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档案管理质量

随着档案管理自动化、网络化的发展,档案管理工作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技术又精通档案业务的高层次信息技术人员,为此,《办法》明确规定,档案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业务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现代化管理技能,档案馆领导应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同时要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这一规定突出了人才兴档、人才强馆的理念。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一支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把人员入口关,真正将政治素质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要求的专业人才选配到档案岗位上来;要为档案工作人员尽可能多地创造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支持他们进修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尽快掌握档案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技能;要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待遇,关心他们的生活,努力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对专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同等待遇。档案工作连续性强,许多工作特别是基础业务和规章制度建设,需要档案人员较长时间的学习和积累经验,只有稳定档案干部队伍,才能逐步完善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干部的频繁调动,无疑将影响到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必须抓紧做好档案干部的稳定工作,从维护档案工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加强档案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者的关怀,也进一步激励档案工作者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参考文献:

[1]韩秋黎.谈修订后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J].中国档案,2008,(12):31-32.

第9篇:档案管理办法范文

20xx年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全文最新版一、总则

1.为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基建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xx]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总局管理的全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基建项目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以及其它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

4.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总局档案馆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总局档案馆负责接收和管理由总局直接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形成的基建项目档案;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接收辖区内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档案机构移交,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保存复制件或复本;总局所属京外事业单位负责接收管理由其负责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

5.基建项目的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6.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单位要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建立与基建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及库房、设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7.基建项目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

8.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于任务结束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设计基础材料和设计文件。

9.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范围内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文件材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监理文件,基建项目实体完成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统一归档。

10.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

四、基建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

1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12.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13.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三种,其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存在(使用)年限。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

五、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4.基建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主管单位应当通知有关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基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15.总局档案馆参加总局投资管理的总局及所属在京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其他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参加本单位负责接收的基建项目档案验收。

16.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应成立以基建项目主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项目档案验收组,并以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7.项目档案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

⑴项目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⑵监理单位汇报项目档案质量的审核情况;

⑶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⑷项目档案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综合评价;

⑸项目档案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18.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时,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19.项目档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⑴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工作程序及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指导情况;管理项目档案的部门、人员及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情况及必备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情况。

⑵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包括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项目档案的整理、移交是否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xx)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

⑶项目档案的安全检查包括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及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情况;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是否符合标准;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等情况。

20.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2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22.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建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基建项目档案的移交

23.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目等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汇总整理。

24.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25.基建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26.建设单位应将移交的基建项目档案按要求排列顺序号并编制两份案卷移交目录,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交接双方当面清点,清点无误由接收人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

七、附则

27.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