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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民间借贷精选(九篇)

小微企业民间借贷

第1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影子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1、影子银行的发展规模支持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近两年来,由于社会资金整体偏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不少影子银行业务应运而生。影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增长和高额回报吸引了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比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与此同时,由于银行资金受到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利率管制的影响,银行为了得到高资产收益,也倾向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从而获取高利润回报。影子银行业务在中国确实存在,对此各方已无异议,但对于其总体规模却没有统一的说法。根据中金公司研究部 2011 年 10 月的《中国民间借贷分析》研究报告,中国的影子银行贷款涵盖了委托贷款、民间借贷、信托贷款、信贷担保公司贷款、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典当行。其中,民间借贷余额在2011 年中期同比增长 38%至 3.8 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 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 7%。如果按这一比例推算,中国的银行贷款总规模约为54.3 万亿,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为 11.5 万亿,除民间借贷外,其他各类影子银行贷款的比例为:委托贷款 34%、信托贷款 15%、信贷担保公司贷款 11%、融资租赁公司 4%、小额贷款公司 3%、典当行 0%。可以看出,包括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在内的表外融资占据了影子银行贷款业务的一半,而这些都是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公司和个人提供了资金需求。

2、影子银行本身的业务发展支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在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参与信贷扩张和信用链延长各类金融业务的机构,不仅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包括大型集团、合伙企业在内的机构客户,还有不可忽视的民间融资机构。民间融资是不经过传统银行体系和正规资本市场的融资行为,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我国的民间融资是伴随着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融资,对于民间融资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了民间融资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用贷款、中介贷款、租赁融资、典当融资、企业内部集资、民间互助借贷等。

以温州为例,从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来看,既有长期用途,如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生活消费等,也有短期用途,如短期垫资、拆借周转、过桥贷款等,但总体是以生产、投资类为主。在社会资金总体趋紧的情况下,对于短期资金需求的增加拉长了社会资金拆借链条,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资金只是在转手环节空转,并没有真正进入实体经济。从温州 1100 亿元民间借贷资金的用途分析来看,其中 660 多亿元(60%)的资金直接进入了生产、投资领域,另外 440 亿元(40%)的资金在民间借贷市场空转。在进入生产和投资领域的资金中,380 多亿元(35%)用于一般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是由一般社会主体直接借出和小额贷款公司贷出;220 亿元(25%)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运作方式是一些人以融资中介的名义或由多家融资中介联手,在社会上筹集资金,投资外地的房地产项目,或一些个人在亲友中集资炒房;另外 60 亿元(5%)其他投资、投机及不明用途等。在民间借贷市场空转的 440 亿元资金中,一半是由一般社会主体借给民间中介的资金,约 220 亿元,另一半由民间中介借出,被用于还贷垫款、票据保证金垫款、验资垫款等短期周转。从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看,主要就是以影子银行的方式提供资金,其中受益者包括很多的小微企业。其中,30%的资金来自当地企业,20%来自当地居民,来自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地的资金各占 20%,另外 10%是银行信贷资金,主要通过个人贷款的渠道间接流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3、小微企业本身的发展需要影子银行提供金融支持

目前,由于我国金融环境的限制,小微企业不得不面对融资渠道单一狭窄的困境,融资难问题成了困扰小微企业并阻碍其发现的最大瓶颈。国家统计局的《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显示,我国在生产经营中融资非常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小微企业分别达 14%和 68%,资金不足分别为企业经营困难的第二大原因和企业停产的首要原因;北京民营科技事业家学会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关村发展研究中心《科技型公司企业融资情况调查》也表明,即便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聚集的北京中关村,也存在着融资难和融资不足的问题。根据对该地区 1012 家企业的调查,有 49.5%的企业认为资金是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该地区的 58%的民营科技企业存在资金不足困难,平均资金缺口达 1800 万元。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有 80%的企业认为:我国融资环境无变化或趋于恶化。

2011 年,作为中国触角最广的中介服务机构,阿里巴巴金融向 96800 家小微型企业提供了小额信贷(阿里巴巴希望未来三年能够服务 100 万家小微企业,占到中国企业数的 2.5%),并联合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开展了小微型企业生存状况的调研。通过对环渤海区域 99 家小微企业实地走访,并通过网络问卷对区域内 3476 家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形成《环渤海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认为 2011 年原材料成本上涨、员工工资上涨、国外订单减少对于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分别达 55%、53%、47%;从未有过借贷的小微企业占 32%、考临时赊账应对资金不足的占 22%、向亲戚朋友借款的占 46%;阿里巴巴集团对环渤海地区销售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调研显示,52%的公司净利润下滑;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金融负责人胡晓明认为,即使货币政策放宽,资金也流不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贷款永远是稀缺的。因此,一定要有机构来做小微企业贷款。

这充分表明在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和措施,但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小微企业在资金需求强烈的背景下,就非常需要影子银行的支持。(作者单位: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沈而默、何欣荣,2011:《“影子银行”行走在灰色地带》,《半月谈》2011年第 12 期

第2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4月26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成立当天,一笔区区5万元的贷款就成了新闻焦点。然而,第二天却有人爆料此笔贷款只是内部员工所贷。

准确些说,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制造了个假新闻来吸引公众眼球,殊不知这让他们在新闻媒体中的地位翻了个跟头。

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栽的这个跟头,正好说明了一个问题:正值“大旱”的民间借贷需要甘露,因此任何一次雷暴来袭,哪怕是不下雨都能给那些需要借贷的小微企业带来一丝希望。

但是,当下的民间借贷尚存两大难题。一是代表政府的金融机构在走向实质行动的道路上,总是因为抵押担保的问题而原地踏步。确切地说就是,那些需要借贷的小微企业如何吸引金融机构愿意贷款是个难题。代表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很难看上小微企业,相反,对于大额贷款倒是趋之若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的数据显示,过亿元担保机构2010年新增担保企业户数达13万户,占新增担保企业总户数的59%,新增担保业务额达7453亿元,占当年新增担保总额的76.09%,比2009年提高3.14个百分点。

非制造业企业拿什么做抵押,这又是另外一个难题。与此同时,就算是一些制造业企业,因为国有企业长期占据“天时地利”以至于让“民企不行”的思想在很多人中已经根深蒂固,一些高精尖技术就不能让民营企业来做的思想更是妨碍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度。

小微企业贷款的第二个难题就是贷款利息高。阿里巴巴集团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今年初的一份《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查报告》显示,(浙江)民间借贷利率较高的已达年息48%至60%。也就是说,今天借你100万,明年的今天就得还你至少148万,最多还160万。俗话说,创业难。小微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处于一个艰难时期,一旦效益不好借贷了就得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要想健康发展谈何容易。

第3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农村微型企业;农村金融;融资供求;不平衡性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2-0102-04

一、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的供给渠道

目前,我国农村生产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供给的渠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企业内部自筹资金,即内源性融资,主要包括企业自身原始资本的积累和从亲朋好友处借款等,它是企业创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另一类是从企业外部贷款,即外源性融资,主要包括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正规金融是指法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种类型;非正规金融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当局有效监管范围之外,能提供的间接融资或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等直接融资,主要包括民间资本借贷、民间集资、合会、地下钱庄等。目前,由于农村微型企业内部自筹资金有限,因而需要较多的外部资金支持,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是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主渠道。

(一)正规金融机构

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从正规金融进行融资,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以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为辅。合作性金融主要包括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其中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时主要采用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非正规金融渠道

目前,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取的融资形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或企业融资(如民间资本借贷);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金融会(如合会);三是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其中,民间资本借贷是农村微型企业获取融资的主要形式。民间资本借贷一般呈现出分散且隐蔽、利率高低不一、借款形式不规范、管理难度大和风险较大的特点。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自筹资金有限,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可以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进行融资,而非正规金融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尽管以民间资本借贷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水平比正规金融高,有时甚至高得多,但由于其具有手续简便、一般不需要抵押担保、不需要设置贷款附加条件等特点,使得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非正规金融方式。

二、农村微型创业融资供给的调查分析

目前,在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的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容乐观。通过对40家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资金融资的调研发现,农村资金供给主要存在金融服务业务萎缩、资金大量流向城市、资金供给结构不合理、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诸多现实问题。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非常薄弱

目前,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是农业发展银行。它是在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农业发展银行只是将业务重点放在粮棉油的收购方面,而对农村微型企业的信贷资金数量非常少,且设置严格限制贷款条件。从我们实地调研的240家农村微型企业来看,没有一家获得过政策性金融的服务与支持。

(二)正规金融资金供给弱化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也随之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益驱动下,一方面提高贷款的准入门槛和增强贷款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撤消或合并县和县以下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纷纷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下降,农村资金不断外流,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

据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分行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在新洲区的“三农”业务发展中呈现“网点覆盖率低、工作人员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经营授权偏小、办贷流程太长、激励机制欠缺”六大障碍,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供给。从该行的营业网点统计数据来看,2003年以前网点覆盖率是100%,2004~2009年的营业网点分别为83、80、71、59、46和40个,营业网点覆盖率分别为86.46%、83.33%、73.96%、61.46%、47.92%和41.67%,呈逐年减少的趋势。

(三)农业保险不完善,难以满足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投保需求

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时,生产经营风险受自然因素影响大,需要农业保险为其提供保障服务。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规模小、数量少,供求结构失衡,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发展尚不完善,跟不上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损失严重,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农业保险机制又缺乏相应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这些使得商业保险机构望而却步,农业保险业务面临严重萎缩,甚至出现了原有开办的险种现已停办。从我们实地调研的240家农村微型企业来看,仅有28家企业获得农业保险投保资格,占调查总数的11.67%,其中有24家获得过农业保险赔付,占投保数比例的85.71%。因此,正是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农业保险机制发展不完善,使得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滞后,难以满足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投保的需求。

(四)农村金融环境欠佳影响信贷投放力度

农村金融环境欠佳主要表现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诚信体系不健全和农村企业社会信用意识淡薄等方面。农村金融环境是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根据我们的调查,由于信用宣传教育不到位,农村微型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不强。在接受调查的240家农村微型企业中,有52家企业“超期还贷”和36家企业“到期不主动还贷”的情况,占调查总数的36.67%;还有11家企业“超期无法还贷”的情况,占调查总数的4.58%。正是由于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到期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农村金融环境欠佳,增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进而影响了对农村微型企业申请贷款的审批程序,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

(五)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不平衡

正规金融供给,虽然增强了农村融资供给,但由于他们过于注重资金吸收而轻视资金发放,即提供存款汇兑的金融服务较多,而提供信贷等资金供给的金融服务缺乏,无法满足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资金需求。而非正规金融的资金供给由市场主体自发创造,能较好地满足农村微型企业融资的需求。从我们实地调研的240家农村微型企业来分析,农村微型企业创业1~2年和3~5年

两个不同的时期从民间资本借贷分别为32家和105家,分别占调查总数的13.33%和43.75%,高于从正规金融获得的融资。因此,由于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供给的不平衡,当正规金融对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不足时,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资金需求在很大程度上选择以非正规金融供给为主。

(六)非正规金融借贷存在风险

尽管非正规金融在解决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供给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由于其金融服务缺乏法律保护,加之金融服务过于单一,仅局限于资金的借贷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间金融的创新与发展。目前非正规金融的运营模式存在四大风险:第一,借贷风险大,容易产生债务纠纷;第二,借贷利率较高;第三,组织结构松散,影响效率;第四,尚未得到法律认可,并未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一定程度上会干扰货币政策。因此,由于非正规金融在资金借贷方面存在诸多风险,进而影响非正规金融对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有效资金供给。

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还存在信贷抵押担保机制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足等现象。

三、农村微型创业融资供求不平衡性分析

根据上述农村微型企业融资供给分析,结合问卷调查,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供求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歧视。这种信贷歧视究其深层次原因,即主要缺乏良好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此外,我国的微型创业融资供求不平衡性,还表现在受信息的不对称、民间资本融通不畅和微型企业自身障碍等因素影响。

(一)金融机构信贷歧视

目前,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供求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正规金融的信贷歧视。正规金融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了对融资企业的信贷审批和信用等级评定;正规金融为考虑信贷安全和信贷规模,将信贷资金投向规模大、风险低、收益高的企业或项目,以获取利润的最大化。目前,农村微型企业创业受正规金融的信贷歧视主要表现为审批、信用等级、企业规模和效益、风险收益、城乡区域等五个方面的歧视。

这些正规金融的信贷歧视,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支持缺乏良好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在发达国家则不同,他们对创业支持有正式的法律和相应的机构保障。例如,美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依据《小企业法》设立的小企业管理局,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公共创业投资的提供者,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推动商业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融资,且拥有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

对此,国内一部分学者提出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范围中剥离出来,作为单独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一部分学者呼吁政府在中小企业管理方面专门设立小企业管理机构,加强对微型企业创业的积极引导、政策支持和金融扶持;也有一部分学者提出在我国颁布并实施《小企业法》和《小企业促进法》,使微型企业在法律方面有合法存在的依据。

(二)信息的不对称解释

目前我国农村微型企业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占有融资需求信息优势,即农村微型企业要比金融机构掌握更多、更真实的企业内部信息,进而使得信贷机构通过各种有限渠道了解到的农村微型企业的信息则是不完全的。

这种信息不对称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贷款前的信息不对称。即农村微型企业申请贷款时,对申请贷款的资金用于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的策划和预算,使得其对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预期回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要比商业信贷机构清楚得多。另一方面是获取贷款后的信息不对称。即农村微型企业在贷款后的选择行为信息非对称。农村微型企业片面追求预期收益最大化,受利益的驱使会使其获得信贷资金后,可能改变取得贷款资金用途的承诺而去从事更高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贷款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易造成道德风险。

(三)民间资本借贷渠道不畅通

由于民间资本借贷手续简单,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且在借款规模、借款期限、借款用途等方面有较大的灵活性,符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使得民间资本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微型企业在创业阶段的资金短缺,既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又能提高社会资金利用效率。

目前,导致民间资本借贷渠道不畅通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利率偏高容易引发债务纠纷。由于民间资本借贷的利率偏高,使得农村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增加,当企业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容易引发债务纠纷,进而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2 借贷风险控制复杂。由于民间资本借贷控制风险的能力主要以地缘、亲缘约束为主,绝大多数民间资本借贷在放款前利用地缘、血缘等亲近关系对贷款人及其资金用途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而对贷中和贷后缺乏持续动态跟踪,更难有效监督,进而导致民间资本借贷风险难以控制。

3 民间资本借贷容易发生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未出台,对民间资本借贷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致使民间资本借贷机构的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等行为的性质难以明确区别,致使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将民间资本借贷资金投入违法活动或从事违规投资活动有可乘之机,致使民间资本的借贷资金存在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

4 盲目性贷款融资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由于民间资本借贷是一种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信用行为,使得国家宏观调控部门(主要是指央行)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其具体动态,影响国家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状态的准确判断,难以制定正确的经济金融政策。

5 资金借贷运作不规范,且缺乏系统法律保护。民间资本借贷的贷款运作不规范且缺乏系统法律保护,随着国家收缩信贷的宏观调控变化。目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相关法规对其约束,但关于民间资本借贷相关的法制建设依旧落后,民间资本借贷大都徘徊在“合法”与“非法”之间。加上运作不规范,容易发生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导致部分民间资本借贷机构受利益驱动,从商业银行、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低息获得贷款,转手高息放贷,谋取不义之财。这些都对正规金融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冲击。

(四)微型企业自身障碍

农村微型企业的自身障碍也是导致其创业融资难的原因。我国农村微型企业的自身障碍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1 资本积累相对偏少,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偏差。我国的农村微型企业绝大多数是家族企业,且在创业时期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有资本积累,即以家庭储蓄资金积累为主。由于农村微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原始资本积累相对偏少,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偏差,因而导致其对外获取融资困难。

2 企业资金需求渠道单一,对外部的资金需求动力不够。我国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企业创业时主要以

自身的资金积累进行投入,只有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资金短缺时,才借助亲朋好友的资金支持来解决资金缺口,企业不积极主动地寻求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资金不足。因此,农村微型企业创业时,资金需求渠道单一,对外部资金的需求动力不够,只有当企业的资金缺口较大时,才寻求不同的融资渠道获取所需资金。

3 企业承担的融资成本有限。由于农村微型企业的规模小,生产经营能力非常有限,生产经营风险较大,企业获利能力偏低,企业所能承担的外部融资成本非常有限。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主要是企业获取贷款资金的利率水平;而隐性成本是企业获取贷款时所发生的相关成本,如贷款审批的时间长短、贷款所需资产的抵押担保要求、取得贷款的资金用途监管力度等。如果企业从外部获取资金所需的利率水平与企业获利水平接近时,企业将减少贷款的金额,甚至放弃外部融资。

4 信用意识淡薄,资信水平偏低。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信用缺失问题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我国大部分农村微型企业获取贷款后,信用意识淡薄,企业经常擅自变更贷款资金的用途或随意地不按贷款合同的要求使用资金,资信程度差,从而极大地制约了企业还本付息的能力。因此,农村微型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足够重视,拖欠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导致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5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和担保人。我国农村微型企业的资金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生产设备投入相对不足,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或宅基地,属于“边界纠纷”的土地产权,加之土地、厂房所有权证不全,不符合抵押贷款条件,不能作为抵押资产。而我国正规金融为控制信贷风险,主要采取抵押、质押和担保的贷款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加之农村微型企业实力微弱,资信度偏低,很难争取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合作组织或个人出面为其担保或相互联保。因此,由于农村微型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和担保人,致使其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四、主要结论

(一)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渠道以内源性融资为主

农村微型企业创业的内源性融资是企业将其自身积累的资金和从亲朋好友处筹集的借款转化为投资的过程,是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的过程。由于内源性融资自主性强、融资成本低(一般为零),是风险最小的融资方式,因此是农村生产型微型企业创业时所采用的主要融资方式。但由于企业自有资本积累有限,不能适应其较大规模融资的需要。

(二)农村微型企业创业外源性融资以非正规金融融资为主

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具有申请贷款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需要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企业信用评估以及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特点,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贷款手续简便、抵押担保要求较低等优势,尽管非正规金融融资利率水平比较高,但隐性融资成本偏低,因而成为农村生产型微型企业获取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

(三)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融资主要障碍归责信贷歧视

由于正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监管与防范措施,健全了信贷的审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贷资产零风险制度,出于对信贷安全性的考虑,通常将信贷资金投向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和发展前景好的行业,存在“贷大不贷小”的经营思想,不愿为规模小、效益低和发展不稳定的农村微型企业提供“零售服务”,致使其很难获得正规金融的信贷支持。

(四)财政金融支持政府有较大作为空间

由于我国农村微型企业规模小、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很难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政府一方面应放松金融领域对农村市场的准入限制,通过实施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贴息和补贴、城乡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支农再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等优惠方式,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应加大财政支持,新增政府财政涉农专项扶持项目,给予农民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为农村微型企业提供部分低利息使用的政府专项拨款,通过对农村微型企业提供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等。

注释:

①李中华、姜柏林《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严重制约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对全国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组织情况的调查》,栽于《中国金融》2008年第4期第70至71页。

②姜海军、惠晓峰《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信贷配给均衡模型研究》,载于《金融研究》2008年第9期第134至142页。

③叶国全《对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以江西龙南县为例》,载于《企业经济》2008年第10期第180至182页。

④韩俊《中国农村金融现状调查及其政策建议》,载于《农业经济导刊》2007年第5期第119至129页。

第4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民间借贷;阳光化;登记制度

JEL分类号:K23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6-0108-03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历史性、合理性和必然性。

作为一种传统的借贷方式,中国的民间借贷长期活跃于城乡之间,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据中金公司《中国民间借贷分析》估算,2011年中期我国民间借贷余额达到3.8万亿元,同比增长38%,约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的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银行信贷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为中小企业或个人提供了资金融通。但同时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利率高企、运行不规范、监管真空等多重因素影响,民间借贷经营风险逐步积聚,借贷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一、民间借贷的普遍存在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

(一)城乡经济差距的日益扩大是民间借贷广泛存在的基础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但在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又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速度差异巨大。城乡经济差距巨大,表现在金融资源的拥有上十分典型。大中城市金融机构齐全,金融服务品种众多,企业和个人相对的金融需求满足率就较高。而在人口占大多数的广大农村地区,除了县城还有历史遗留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县以下几乎就是农村信用社一家。这种金融机构设置上的畸轻畸重,金融资源几乎被城市所垄断的现状,虽然有其深刻的经济结构因素,但掩盖不了的事实就是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服务品种的缺失。因此,在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广泛存在,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

(二)现行的融资体制是民间借贷滋生和繁衍的土壤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微小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中小微企业融资只能依靠民间借贷市场”(见2012.2.8《金融时报》)。尽管这些数据有待验证,但“三农”经济融资难、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造成这一难题的原因有很多,从金融方面看,主要有三方面因素。

首先,银行机构格局与企业格局倒置。我国银行机构的绝对主力军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机构遍布全国各地,服务对象上至规模庞大的央企、下至县城里微型的民企。当信贷政策一紧,首先确保的对象必定是大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时,往往处于边缘化状态。相对于每一地方的成千上万家中小微企业,与其功能定位相对应的专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是缺失的。大中小微企业的数量格局与大中小型银行机构的数量格局呈倒置关系。

其次,企业资金的使用周期与银行贷款的期限不配套。当企业根据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一般银行不会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给予贷款的期限,而是根据自身的资金流转、规模松紧的情况予以安排。企业贷款得到了,但资金期限得不到满足的情况大量存在。

再次,由于“三农”经济、中小微企业存在规模小、风险大、有效抵押物和担保不足的现实,导致申请的贷款很大程度上不能得到全额的满足,更多的是局部或部分的满足。

基于上述的三个因素,民间借贷凭借其方便、快捷、灵活、广泛的优势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的中小微企业中以用于贷款周转、补充贷款不足、临时调剂等形式大量存在。

(三)部分地区充足的民间资金是民间借贷兴起的潜在动力

近年来,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富余资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相对狭窄的投资渠道、较低的银行存款利率、金融理财投资知识的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等一系列因素,造就了一些偏好风险,渴望得到高回报,流动资金富余的部分居民和企业通过实施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行为,谋取较高的利益回报。

二、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一)大量资金“脱媒”,不利于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

一是大量民间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从事借贷活动,使信贷总量隐性放大,干扰央行对信贷规模和资金总量的监控;二是民间融资活动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鉴于其所具有的“民间”性质和分散、盲目等特点。可能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运行的准确判断,从而造成决策偏差;三是由于地方性产业政策与国家全局性产业政策难以做到“无缝”对接,部分民间资金容易流向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和领域,有悖于结构调整的初衷,从而削弱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

作为一种自发的金融行为,民间借贷不受任何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约束,经营活动相对比较随意,民间借贷利率是由借贷双方自行商定。且一般是在资金需求相对迫切,正规金融机构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所以其利率水平往往要比正规金融机构高出不少。据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监测表明,目前舟山民间借贷平均年利率在20%以上,客观上促使民间借贷融资方大大增加财务成本,加大经营风险。

第5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民间借贷;成因分析;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正在从资本穷国变为资本大国,民间借贷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纵观民间借贷发展史,既有过高峰,也经历过低谷。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呈活跃势头;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监管加强,民间借贷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现阶段,民间借贷又逐渐复苏,呈现不断上升势头,尤其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较为发达,民间借贷已有了不容忽视的规模和影响。

一、民间借贷的成因分析

1.缺乏正式金融支持是民间借贷产生的根本原因

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绝大多数小企业、微小企业因其自身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及社会担保体系发展滞后等原因,很难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很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收缩县域金融业务,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满足,致使资金链断裂,甚至面临破产,而民间借贷恰恰解决了小微企业的燃眉之急。

2.手续简便、方式灵活是民间借贷繁荣的重要原因

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资金需求具有季节性和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或不能及时满足,或因风险难以控制望而却步,而民间借贷的主体多为亲友或关系紧密的客户,一般遵循“不熟不借“的规则,借贷手续相对简便,方式更为灵活,这正好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空白。

3.低利率和窄渠道是民间借贷兴起的潜在动力

近年来,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普遍资金富余,但现有银行存款利率较低,且其他投资渠道狭窄,导致居民闲散资金处于负利率状态。为寻求资金保值增值,一部分资金开始转向民间借贷。

二、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监管,影响社会安定。民间借贷通常具有较高的利息收入,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而这种“非法集资”既缺乏金融监管,又贫于法律保护,因此汇集了较高的风险系数。同时,民间借贷容易引发资金恶性循环。当资金借入者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时,易形成“借新还旧”现象,影响其他机构对企业的判定,从而作出错误决策,破坏经济市场运行环境,影响社会安定。

2.期限较短,不利长期发展。民间借贷立足借贷双方的个人关系,一般只用于弥补短期资金缺口,对长期的市场变化缺乏预测,且利率偏高,绝大多数企业难以长期负担。同时,当民间借贷演化成为纯粹的资金炒作时,不仅会打击实体经济,造成产业“空心化”,还会带来资金的热钱化和资产的泡沫化,不适应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资金分散,难于宏观调控。民间借贷资金分散,行为隐秘,数据不一,即使作为权威机构的人民银行也只能抽样调查,不能准确掌握借贷规模、区域分布、流动特点等要素。且民间融资活动未纳入政府统计范畴,容易导致部分资金流入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企业,弱化了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有悖于结构调整的初衷。同时,民间借贷的利率由双方自行商定,与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价格相差甚大,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

三、民间借贷的发展对策

1.加快法律法规建设

一方面,应构筑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应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应正视民间借贷的存在性。民间借贷长期以来受到歧视,近年来虽有缓解,但仍然存在,借贷双方行为规范、债权债务关系的界定、口头协议纠纷、高息机制行为、高额利润等都需要从法律角度去保护它、约束它,承认其存在性,促使其正常、合法运作。

2.加强科学监督管理

民间借贷主管部门要建立科学监测体系,跟踪民间借贷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方便决策参考。应积极搭建一个透明、快捷、诚信、高效、安全的民间借贷网络信息平台,引导借款人和放款人参与到平台中来,交流供求信息,达成资金交易。同时,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民间借贷。一方面,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给予保护,逐步将其纳入正规化的监管范围,使其在促进小微企业多元化、多渠道融资需求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等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立即惩治,将犯罪扼杀在摇篮里。

3.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从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困难的角度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金融服务方面的不足。应构建多层次的信贷融资体系,为大、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做服务模式,逐步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增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从而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取代不正规的民间借贷。同时,金融机构对于符合贷款要求的小微企业,应简化放贷手续,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微企业合理信贷需求。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间借贷的双刃性,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其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 建议

一、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除了在高新区的小微企业能获得较多的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外,普遍小微企业存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量少、融资困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内部融资不足。目前,大多数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靠自身的积累,内部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受到利润率和积累期限的限制,其融资的能力相当有限。根据统计,我国私营企业资本金来源的26%是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的资金,其中小微企业这一比例更高。

(2)通过金融机构融资难。小微企业实力薄弱、经营效益较差、负债率又较高,而且企业财务不规范、分布散乱、数量多,很难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所以,往往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特别是如果国家收紧银根,小微企业首当其冲被挤对。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信贷资源不足。一方面,去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央行对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控制实行按月调控,银行总体信贷规模受限,可供小微企业使用的信贷额度更是紧张。另一方面,受法定存款准备金提高影响,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压力倍增,受存贷比限制,贷款额度更是捉襟见肘。此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历多年高速发展,普遍受资本金约束,风险资产不足,这导致难以支持小微企业。

(2)经营风险较大,资金需求“短、频、急”。由于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实物资产较少、技术水平不高,其发展极易受到经营环境的影明,抗风险能力较弱,影响小微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和信贷融资。此外,小微企业贷款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需求较急、频率较高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较少,融资的复杂性使其融资成本较高,管理成本较高。

(3)抵押物缺乏。小微企业通常规模小、资产少,特别是大量分布在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小企业,几乎很难找到较为不易贬值的抵押物,这使银行很难控制信用风险,在资本充足率监管加强、银行希望贷款能够有更多风险缓释手段的情况下,问题就会变得更加严重。据调查,80%以上的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或没有抵押物。

(4)道德风险问题突出。银行及其他投资者与小微企业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贷风险较高。大多数小微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不高,内部的监督制衡机制不够完善,财务制度也不够规范,搬迁相对容易,这使得银行在尽职调查时很难获得充分有效的信息。使得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无从正确地判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同时,银行为加强风险管理,降低贷款风险容忍度,推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这种趋利避害的信贷管理机制,迫使贷款发放人会放弃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噤若寒蝉。

(5)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相对大企业,小微企业生命周期较短,小企业的破产率更高,风险更大。研究结果显示,一般小企业创办5年内的死亡率高达30%至50%。据调查统计,四川小微企业生命周期2年左右,而全国平均在3年以上。因此,很多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不敢大胆投放贷款。

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现阶段,制约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要瓶颈仍然是融资难问题,但要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必须统筹兼顾小微企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而且要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从经济社会全局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经济融资难问题。

(1)增强企业自身素质,改善企业自身融资条件。为了进一步适应环境需要,小微企业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素质。要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改变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要加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文化素质与业务能力、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特别是要逐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透明。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谨慎经营,坚持稳步健康发展方针,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生产效益,并且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科技创新,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此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企业自身素质、改善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

(2)制定相关的财政政策,积极扶持小微企业。目前,财政对中小企业的各种补贴资金大都拨付给经营效益较好的规模企业,却把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排除在外。所以,目前应该制定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财政专项补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从而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对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在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税率,适当减少或减免小微企业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以此促进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3)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市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强化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与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同时,在法律上应该明确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正确区分正常民间借贷与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在法律上保护正常民间借贷;同时,要正确引导民间借贷机构比如典当行、中介公司转化为小额贷款公司和财务公司,从而使民间借贷专业化和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和负担,使其融资行为规范化。

(4)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直接融资能够降低资金成本,所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支持其上市,发展直接融资,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正规渠道。目前,我国直接融资还相对滞后、占比较小,而小微企业的占比几乎为零。对于那些高科技的小微企业,应积极鼓励其上市直接融资,从而突破资金瓶颈,扭转小微企业融资难局面。

第7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民间资本;民间金融;小微企业

一、小微企业划分及其地位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通知》中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以工业为例,其中大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至40000人,营业收入大于40000万元;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至1000人,营业收入2000至40000万元;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至300人,营业收入300至2000万元;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小于20人,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

与2003年元国家经贸委等部位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对比,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上限(2000万元)和中小型企业的营业收入上限(40000万元)相差20倍。过去笼统的分类方法显然忽视了小微企业的特殊性,对企业类型的细化大大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这为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政策能够更加有效地惠及小微企业创造了条件。

目前,小微企业已经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2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1年小微企业数量已达264262家,在全国企业数量中的占比高达81.16%;众多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仅2011年就吸收了2989.5万人就业,占全国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30.61%;与此同时,小微企业也已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2011年我国小微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已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34.75%、34.18%和21.44%。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由中小企业提供。2010年底,国际高新技术企业中中小微企业的占比高达82.6%。①根据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数据公报,全国开展R&D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微型企业为23953家,占比65.8%。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

二、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2011年,世界经济复苏的道路艰难曲折。自年初以来,由于最终需求低于预期,经济景气指数明显走弱,再加上持续攀升的通胀压力和货币紧缩的政策,小微企业“钱荒”融资难问题再度成为热点。外需疲软、内需不足,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小微企业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最终都会反映到企业资金需求的增加上,使得企业维持原有的生产和经营也需要更多的资金。因此,小微企业比以往更加的“缺钱”。

据银监会测算,我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微企业仅为20%。分析2011年各家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可知,全国各主要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比例与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严重不符。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给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在贷款总量中的比重较高的工商银行,这一数值也仅为12.32%;农业银行小微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为10.22%;交通银行小微贷款在全部贷款中占比仅为5.86%。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南京银行比例最高,为27.98%。在从银行贷款艰难甚至贷不到款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就此陷入僵局。

三、小微企业利用民间融资的新兴形式分析

自“中共十五大”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合法地位后,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并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强。中小微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融资困难。在紧缩性信贷政策约束以及欧债危机导致外部需求下降的背景下,正规金融愈加满足不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通过郭斌、刘曼路(2001)对温州中小微企业的调查数据分析,企业融资的来源主要由自有资金、亲友参股、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组成,但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结构中,民间借贷所发发挥作用已经超过了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民间金融通常是与官方金融相对应的,是民间资本参与金融领域的活动。在我国,民间金融最早发源于农村,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民间金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其在我国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却极其尴尬,“高风险”、“高利贷”、“非法融资”等帽子一直压制着民间金融的发展,长期以来大部分一直以“灰色民间金融模式”②发展。

2011年,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缓慢前行的背景下仍然保持了高速增长,但国内的高通胀和股市楼市持续低迷使大量民间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央行紧缩的信贷政策使众多中小微企业寻求银行贷款外的融资渠道。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1年推出“国九条”。同年6月,中国银监会出台“银十条”等鼓励和促进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更灵活的融资渠道,突破了合会、农村资金互助社、企业家俱乐部等传统民间金融活动形式,在短期内迅猛发展。新兴的民间资本借助开办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等参与民间金融。愈加丰富的融资渠道使得民间金融的商业化程度和资金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更加多样化。下面本文对小微企业利用新兴民间金融形式融资的情况作一简单分析。

1.信托公司

近年来,在紧缩性信贷政策和民间借贷危机爆发的背景下,信托逐渐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截止2011年底,我国信托业总资产为48114.38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58.25%,在近年来民营企业非银行融资渠道需求增加,大量民间资本寻求新投入点这种影响行业整体规模的积极因素推动下,信托业投向工商企业的额度大幅增加,总金额达1906亿元,金额占比为23.45%。③为解决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灵活有效的方式。但中小企业信托产品风险高,为降低中小企业信托产品的融资成本,这些产品大多由政府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所以由信托公司融资的方式依然有赖于政府的现象仍未改变。同时,2011年集合信托资金中投入工商企业的资金有1906亿元,而投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只占1.61%,信托行业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还有很微小,有极大地潜力发掘。④

2.小额贷款公司

自2008年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机构数量迅猛增加,诸多民间资本进驻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截止2011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同比增加1668家,增幅为63.81%;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3318.66亿元,同比增加1537.73亿元,增幅86.34%;贷款余额3914.74亿元,同比增加1939.69亿元,增幅达98.21%。⑤

2011年政府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限制等方面问题,同时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瓶颈,创新小额贷款公司筹资渠道,用资产证券化解决筹资问题是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新动力。但其行业问题依旧存在,由于税负高、征信缺失等问题使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成本居高不下,又因民间资本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规模小、长期从事高风险活动易导致其抗风险能力差,有时,一笔呆账坏账就能导致公司现金流链破裂,长期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3.典当公司

2011年,由于企业在典当行融资快捷和银根紧缩的大环境客观上促进了包括典当行业在内的准金融机构的发展,国务院公布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促进典当行业持久健康发展。在典当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弊病也就随之暴露,民营典当行一般规模小,管理人员素质低,有企业产权不明、违规经营等问题,由于无法对典当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资金或抵押物的丢失,扰乱行业发展,同时也威胁了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

四、加强民间资本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金融对策

1.发展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的“民间合会”

“合会”(ROSCA),意为“轮转储蓄与信贷协会”。它是协会内部成员的一种共同储蓄活动,也是成员之间的一种轮番提供信贷的活动。因此,这是一种成员之间的民间借贷,是成员之间的资金互助,同时涉及了储蓄服务和信贷服务。合会可按会员获得会钱的决定方式分为,轮会、摇会和标会。目前大多数合会采取标会的形式,按照会员愿支付的最高利息竞标,价高者得到会钱。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是标会的主要集中地,同时也是近年来“倒会”高发地区,根据东方财富网等网站的新闻报道统计数据,2011―2011年来媒体报道“倒会”潜逃事件15桩,在地域上高度集中于浙江福建一带,其中12件发于福建省,3件发于浙江省。“倒会”事件集中于浙江福建这些中下企业重镇,有效的反映了“标会”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显示了这一民间资本借贷活动的高风险性。为了降低风险,可以使信用担保机构与民间合会合作,由信用担保机构充当“会首”的角色,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从事资金融通活动。

2.推广一般性企业家俱乐部形式

企业家俱乐部在大多是一种“精英俱乐部”,旨在为会员搭建交流的平台,帮助企业打通商业活动,并参与其投融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间资本的发展。俱乐部在为期会员提供金融服务时,一般是为会员做财产管理。有些会员有良好的投资目标但却资金不足,有些会员有大量盈余资金却没有合适的投资目标,这是俱乐部就能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有效的解决投融资问题。但企业家俱乐部的辐射范围小,资源信息仅供“圈内人”共享,缺少社会性。我们可以借鉴企业家俱乐部的组织形式,由各地商会建立一个基数更大,效率较高的组织,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自2008年开始,小额贷款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由于2011年货币政策持续紧缩,市场投融资需求大,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小额贷款行业,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规模数量屡创新高。大量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但从数据来看,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全行业贷款余额3914.74亿元与主要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相比相差甚远,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成长性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政府可以在税收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政策偏向”,使其在市场上更加有竞争力。小额贷款公司自身方面要提高人才素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创造出“更新、更快、更有效率”的金融工具,提高“软实力”。

4.大力发展P2P信贷网络平台

P2P(Peer to Peer)信贷网络平台是信贷服务中介基于线上金融服务为民间个人与个人的信贷交易提供有关双方信息的查询、验证、传递服务以及交易的整体风险状况和利率水平信息,帮助交易双方实现交易并减少风险,这种平台既满足了受资人的资金需求又为出资人的闲散资金提供了升值的机会,有利于发展个人信用,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是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活动的一种创新。P2P信贷网络平台一般不从事资金的吸收和发放,只提供信息服务,所以就消除了资金的托管风险,比民间直接借贷更加安全有效。

可通过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共享机制,提高金融体系中的信用记录在中央银行、其他存款性公司和其他金融新公司之间使用及利用效率等手段大力发展P2P信贷网络平台,使P2P信贷网络平台提供的信息更加精准和有效。

注释:

①摘自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演讲稿。

②灰色金融模式:当前我国法律部分禁止,但未完全禁止,同时违法与非法之间存在界限模糊的民间借贷行为。

③④数据来自中国信托协会网站。

⑤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调查表》、《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调查表》。

参考文献:

[1]成洪艳.经融危机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J].中国检验检疫,2011(1).

[2]黄文妍.后危机时期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出路[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12).

[3]姬会英.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特区经济,2011(2).

[4]郭斌,刘曼路.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对温州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11).

[5]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资本市场与中国企业家成长:现状与未来、问题与建议[R].2011(8).

课题项目:本文受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黑龙江省利用民间资本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121201);2011年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1A001);2012年黑龙江社科基金项目(12C026)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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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一、关于小微企业自身

(一)小微企业定义

在我国,小微企业一般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手工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这几种经济形态。主要特点有企业所有权明确,提供的商品种类少,经营规模小,创造的经济总量少,雇佣的工人数量少等等。我国通常把企业规模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具体的划分标准在我国2011年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里面有详细规定,大部分小微型企业的营业收入都在500万元以下,一些具体的行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就能够被称之为小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

小微企业一般它的生产经营的规模都不大;单个小微企业创造的经济数量也不大;在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很多,各行各业基本都有;国内的小微企业一般都不涉及对外出口业务,主要的客户和服务对象是我国国民。根据以上的特点可以看出,比起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我们接触最多的经济形态。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十分庞大,已经达到5000万家,大多数人口就业都在小微企业中解决,同时小微企业也贡献了国内将近63%的所得税。小微企业广泛的扎根于各个行业,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中,小微企业都占了相当部分的生产值,可以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小微企业自身来说,小微企业也有生产效率低,服务范围窄,抗风险能力低,竞争激烈等特点,这些都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先天的弱项。

(三)小微企业存在的积极意义

1.在国民经济中的积极意义

在我国,小微企业的存在对于完善我国经济制度、活跃市场经济、增加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减少失业人数,增加就业方面意义重大。小微企业由于数量多,所以能够吸纳相当数量的国民进行就业,通过充分就业,能够有效的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

2.在打破垄断方面的积极意义

现阶段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市场来分配资源。大量的小微企业存在于各个行业里面,有益于活跃我国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让我国经济保持繁荣稳定。小微企业能够打破和遏制大型企业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领域的控制,避免市场和资源过分集中,给大企业操控行业和市场的机会。

3.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意义

由于小微企业一般都是直面市场,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十分敏感,因此能够很好地通过把握市场动向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制造新产品。与之相比,由于大企业经营活动的周期长、惯性大,对于市场变动以及产品的更新往往比较谨慎,持观望状态,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的创新活力往往比不上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由于注册资本低、成本低、人员少、竞争压力大,所以愿意去创新去改变,换言之也就是追逐市场而动,灵活性比较高,在创新方面的活力也比较大。据了解,我国66%的发明专利掌握在小微企业的手上,同时还有74%的生产技术创新以及82%的新产品。这个数据很好的表明了我国微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二、我国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

(一)融资的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过高

银行借出每一笔资金的时候,都会考虑资金借出的风险以及资金能够达到的收益。从风险这个方面来说,抗风险能力低的小微型企业,显然在银行的眼里是不太可靠的借贷者,因此,银行在借出款项的同时也会提高相应的条件,大多数小微型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时候都会抵押资产,或者让更有资格的人来担当担保人,这样,小微型企业就要支出抵押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支付给担保人的担保费用。此外,很多大型企业都受到了国家政策的照顾,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借到钱,而小微型企业并不能够享受到。由此可见,小微型企业融资的费用是非常高的。

(二)小微型企业的资金供应不足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小微企业用于生产发展中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在近年来已经达到了九千亿人民币,而据了解,这些企业能够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数量只有一千亿不到。虽然近几年国家放宽政策帮助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但是小微型企业融资现状依然令人堪忧。

(三)融资的方式较少

企业融资一般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如果看内源融资这个方面,由于小微型企业资本累积不够,利润分配不合理,税额压力大等等原因,导致内源融资通常达不到小微企业需要的效果和数额。而外源融资的话,由于银行要控制和预估风险,通常对于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都非常的谨慎。而融资租赁债券票据贴现这几种融资方式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都没有发展成熟,因此也没有办法给予小微型企业更多的资金满足。

三、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小微企业自身的原因

1.经营模式方面

小微企业往往自身资金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经营不稳定、产品数量单一、没有深度加工等不足。这些原因的存在,让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不是特别的高,导致融资困难。

2.内部管理方面

小微型企业通常是家族式的管理,在雇佣工人,以及资金筹集、利润分配方面通常做不到科学合理的管理,只从个人利益出发,往往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前途,这使融资自然变得很困难。同时小微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往往拿不出合格的报表和财务资料,导致在银行方面信用等级偏低。

3.企业信用方面

小微企业规模小、经营不稳定、流动性大,易受上游企业影响,因此小微企业在偿还贷款方面没有很好的信用保障。同时,由于一些小微企业不注重自身的信用,导致借款机构出现坏账损失,因此导致融资困难出现了恶性循环。

(二)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银行忽视小微企业

银行的目的是盈利,因此银行借贷有偏好大城市,偏好大型企业,偏好重点行业的倾向,而小微型企业往往都集中于小城市,自身规模又小,涉足的都是附加值比较低的产业,因此往往得不到银行的重视。而且小微型企业贷款风险高、收益低,也促使银行不把资金借贷给小微型企业。

2.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缺失

因为我国小微型企业几乎涉及了所有的行业,遍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且经营的规模差异大,因此银行也无法很好的针对小微型企业设计专门的信贷产品,只能够照顾到小微型企业中的一些行业和规模的企业来进行放贷。目前使用最多的贷款方式就是抵押贷款,银行通过抵押企业不动产来放贷,确保降低银行放贷的风险。

3.融资机构发展不完善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和银行一样,更倾向于大型的企业,集中于主板企业,而创业板目前发展状况并不理想。而在很多地方民间借贷并不被认可,减少了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最后小微型企业只好转向银行寻求资金借贷,但是银行借贷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只能够满足小部分的企业融资需求。

(三)政策方面的原因

1.缺乏完整的政策体系

我国一向重视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的发展,对这些企业政府往往会在税收、市场、出口、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而对于个体经济以及私营经济的小微型企业,国家有一些补助和扶持,但是很不全面,支持力度不够。

2.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的落后

我国对于扶持中小企业这一方面,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但是实际上由于法制建设的缺失,很多的东西并没有落到实处。比如说对于小微型企业系统的信用评估还很混乱,没有权威的信用评估导致银行不敢发放贷款。除此之外,我国关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没有完全重视起来,资本市场发展很不全面,导致微小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四、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具体对策

(一)企业需要作出的调整

1.转变自身经营模式

小微型企业要改变自身的经营模式,转变原来粗放式经营管理的模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目光要放长远,及时的规避市场上的风险,制定完善有效的发展计划,要能够保证持续经营,增加放贷机构对企业的信任。

2.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恪守诚信,遵守市场信用规则,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这样才能够实现借贷的良性循环。

3.规范内部财务管理

在融资过程当中,企业的会计报表等会计信息是企业能够顺利获得资金的重要保障,而不规范、不准确的财务报表和会计信息肯定会让银行在评估给微小型企业贷款风险的时候,增加风险预估。而且不规范的财务管理也会危害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二)融资机构需要做出的调整

1.大力发展小型银行

融资机构应该转变服务思路,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社等小规模融资服务机构,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不仅能够降低分散融资机构的风险,同时也能够提高贷款发放效率。2.完善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机构应该科学合理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做出等级评价,对于一些信用等级评级较低的企业,融资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它们的还款效率。

(三)政府方面需要做出的调整

1.管理民间借贷

国家应该出台法律法规,规范民间借贷的行为,把民间闲置的资本引领到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上面去。同时应该建立民间借贷的监管机构,让民间借贷合法合理,这样就会保障融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同时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

2.制定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性政策

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家不应该只是鼓励银行去发放贷款,同时也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从财务制度上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最重要的是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来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要长期对这个难题保持关注。

3.改善信用体系

政府可以建立多层次的担保体系,替银行分散借贷风险,使银行没有后顾之忧,促进银行的放贷积极性,从而来达到促进融资的目的。

4.建立银行借贷风险补偿体系

政府一方面要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也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分担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风险,让银行和金融机构能够放心的发放贷款,这样才能够扩宽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提高融资额度,减少融资缺口。

第9篇: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范文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融资难 原因 对策

1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1.1融资渠道窄

小微企业的创业和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靠自筹,内源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外源融资方面,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目前,我国70%以上小微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自筹,通过银行获得所需资金的不到20%。银行普遍存在对大中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挣贷”和对小微企业“惜贷”的现象。我国8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在证券市场上,已经推出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是小微企业融资的良好机会,但高门槛、高成本成为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障碍。因此,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

1.2融资成本高

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一是贷款利息,包括基本利息和浮动部分,浮动幅度一般在20%以上;二是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一般占融资成本的20%;三是担保费用,一般年费率在3%;四是风险保证金利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放款时,以预留利息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小微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由于融资成本高,我国小微企业经担保后的银行贷款实际利率接近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平均也在20%以上。

1.3融资风险大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使民间融资市场得以客观地存在,小微企业对民间融资市场的依赖性日益增强,民间融资已经成为正规金融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但民间融资市场因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具有很高的风险。同时,在“资金饥渴”的助推下,民间借贷利率呈现高利贷化发展趋势,利率风险较大。小微企业本身经营利润就很低,由于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环境差、融资成本高、又参与高利贷的借贷,所以,既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与压力,又聚集着一定的融资风险。高利贷隐含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小微企业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胁、甚至破产倒闭。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因为无法偿还高利贷,造成资金链断裂,而“厂破人逃”。

2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2.1企业方面的原因

(1)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落后。小微企业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十分突出。由于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再加上小微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从而使信贷部门放贷风险过高。在财务管理上,小微企业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内外两套账等现象。银行对企业信息缺乏足够了解,无法掌握真实经营信息、财务状况等情况,不敢贸然放贷。

(2)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缺乏。大部分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仅有有限且价格低廉的房产和机器设备。由于银行对企业固定资产抵押的偏好,一般不愿接受小微企业的流动资产抵押。小微企业缺乏可以作为抵押的不动产,银行不贷款,小额贷款公司也不敢贸然放贷,民营担保公司更是不敢担保,以致不少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3)小微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些小微企业缺乏信用观念,财务制度不完善,缺乏完整的信用记录,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够,频频出现拖欠贷款的现象,甚至出现坏账或逃废债,信用状况较差。小微企业贷款偿还违约率高,导致它的倒闭率也比较高。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和收益性,小微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影响到银行的安全和收益,导致银行不愿意放贷。

2.2银行方面的原因

(1)银行存在“惜贷”、“惧贷”的现象。由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具有“短、小、频、快”的特点,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发放业务笔数多、分布散、金额小,导致银行过高的管理成本和贷款营运成本。据统计,银行对小微企业的管理成本约为大中型企业的五倍左右,这直接降低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能动性。近年来,银行加强了风险管理,不同程度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较大,银行宁愿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债券,也不愿对小微企业放贷,造成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严重不足。

(2)银行贷款门槛高、程序繁琐。银行业经营机制不够合理,为小微企业设置了较高的信贷门槛。由于实行信贷规模管理,在信贷规模趋紧情况下,各银行一般采取保大压小做法,对小微企业设置较高的门槛,上收了贷款审批权限,决策链过长,手续繁琐,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审批时间长,难以适应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短、频率高、用款急的需求。

(3)银行缺少适应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产品。银行信贷产品创新不够,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抵押保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但银行普遍接受的抵押品仅限于土地、房产以及少量的通用型原材料和机器设备,抵押品种类别过于单一。而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又能让小微企业在现有条件下贷得出款的业务品种十分缺乏,很难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

2.3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原因

(1)小微企业缺乏政策资金扶持。政府更加重视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导致金融信贷也向大、中型企业倾斜。小微企业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在成长初期迫切需要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但目前明显缺乏有力的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2)社会信用环境欠佳。目前,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不健全、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征信信息无法共享,银行很难获取企业的真实信息。再加上缺乏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政府部门对打击逃废债行为存在执行不力现象,银行胜诉债权案件执行难问题普遍存在。这些必然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放贷,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3)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目前,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还不够,担保基金的数量和种类难以适应和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缺乏有效管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对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3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3.1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努力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良好社会环境

(1)建立和完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体系。政府要处理好银行市场化经营与政府政策性扶持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扩大小微企业信贷的扶持政策,出台具体奖惩措施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激励投资者的创业热情。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财税支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涉企收费。要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对于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上的损失,由基金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并确定具体补偿标准。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小微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扩大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信用信息的采集面,明晰企业纳税、还贷、履约记录,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同时要积极搭建银企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约束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处机制等,不断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3)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要求,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调查与分析,强化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与管理,防止民间借贷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有效抑制民间借贷高利暴利倾向。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传销等违法行为,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正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与风险。

(4)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政府要制定关于鼓励小微企业担保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担保公司考核、激励、风险补偿等机制,充分发挥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效能。要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创办担保公司,增加担保公司数量,壮大担保公司规模。要规范小微企业信用担保程序,不断提升担保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有力、有效担保。

(5)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参与直接融资。目前,新三板市场由于准入门槛低,成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有效渠道。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参与直接融资的力度,做细做实服务,真正做到重视到位、规划到位、指导到位、帮扶到位、政策到位,加快小微企业上市步伐。

3.2银行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1)加大支持力度。银行要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把小微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 满足其合理的信贷要求,发挥好融资的主渠道作用。要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相应确定信贷扶持重点、融资比例和融资方式。要规范银行的收费行为,严禁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2)简化审批程序。小微企业经营的灵活性程度高,对市场反应灵敏,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强,创新灵感非常活跃,对融资需求时效性要求较高。因此,银行必须在传统的审贷流程基础上,缩减不必要的环节和过程,对小微企业可以采用差别化的授权机制,对符合一定金额和业务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授信,快速审贷,提高效率。

(3)创新信贷产品。银行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变过去单一的房地产抵押或保证方式贷款模式,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要开设商标、成品、应收贷款、股权、土地、房产抵押等信贷业务,做优设备抵押、企业连锁担保贷款,评足企业土地、房产价格,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3.3小微企业要发挥主观作用,不断提高自身融资能力

(1)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小微企I要走创新发展之路,着力满足消费者需求和市场变化,强化技术进步与创新意识,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努力打造企业品牌及产品名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要完善企业制度,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化,强化自身管理能力,以此赢得银行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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