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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精选(九篇)

农村医疗

第1篇:农村医疗范文

一、补偿对象

*县参加新农合人员。

二、补偿期限

期限为一年。时间自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筹资方式

全县参合农民每人每年3元,由县财政出资。

四、补偿办法

(一)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补偿起付线为6万元(先计算总费用中的不可报部分),参合农民在补偿期限内多次住院的,只减一次起付线。

(二)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补偿比例:在石家庄市域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补偿;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补偿。

(三)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范围:用药目录和收费价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执行;诊疗项目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执行。

(四)参合农民跨年度发生的一次性住院费用在一个补偿期限内进行补偿。

(五)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补偿封顶线:医疗总费用6-30万元(含)的,封顶线为10万元,30万元以上的封顶线为15万元。封顶线为参合农民在一个补偿期限内的累计补偿额。

五、经办机构

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补偿工作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承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大额医疗补偿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六、不予补偿的范围

(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偿的项目;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四)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七、受益人

参合住院患者生存时,受益人为本人;参合住院患者身故时,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八、大额医疗报告

参合农民在石家庄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达到50000元时,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际医疗费用达到40000元时,本人或家属应及时报告县合管中心对参合住院患者医疗消费信息进行核实,受理电话:*。

九、补偿申请

(一)参合住院患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由本人或法定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补偿金给付申请书。向*县合管中心申请补偿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诊断证明、住院票据及医疗费用明细等;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第2篇:农村医疗范文

**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加大投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省委、省政府已决定从20**年起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全国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年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求实效。具体工作可以简单概括为:围绕一个目标,完善四个机制,采取五项措施。

一、围绕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去年,省委提出用3至5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包括“看病难”问题。省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也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率,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最终目的,也是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目标。各地要围绕这一目标,制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用是否解决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为标准,检验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质量。通过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覆盖率。参合人数较少的地方,要争取提高覆盖率,让大多数农村群众都能享有医疗保障。

二、完善机制,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要有数量要求,更要有质量保证。各地在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四个机制:

一是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50元以上。要积极探索引导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有效筹资方式,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和财政扶持合作医疗制度化。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要达到实际费用的30%以上,封顶线达到6000元以上,并逐步达到1万元以上。要合理调整补偿方案,把当年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群众身上,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三是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以县为单位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封闭运行。要以基金管理为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要健全基金管理、补偿支付、检查监督等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四是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要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把农村基层卫生建设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把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纠正滥检查、滥用药、滥收费等不正当医疗行为。要加强药品配送网和药品监督网的建设。

三、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措施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责任心。

领导重视,部门主动,是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各市要向云浮市学习,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解决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包括覆盖率问题、资金筹集和财政扶持、报销补偿制度、基金管理和安全、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问题等,要关注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全过程。各市卫生局要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要求,对本市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包括:牵头实施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承担主要工作责任,向市委、人大、政府提出实施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督促县级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实现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目标,提高覆盖率和保障水平;督促市、县(区)两级财政资金足额预算和按时到位;监督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基本统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补偿制度,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监督市、县、镇、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公开的落实;负责纠正本市范围内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有效完成省布置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达到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合格标准。

2、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

从20**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要达到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元,市、县(区)财政扶持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15元。财政确有困难的市、县(区),20**年地方扶持资金不能低于每人10元的标准。各地要落实资金预算,市、县(区)扶持资金要在7月份前划入基金专户。地方财政增加部分应主要由市一级承担,财力困难的乡镇不再承担扶持任务。要把落实扶持资金作为检验各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标准。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提高后,各地要重新调整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农民治病的需要上。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政府的责任,是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从20**年起,接受省财政扶持的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实行县级统筹。乡镇一级负责做好宣传发动、资金筹集、登记造册、补偿支付、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要加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虚报、挪用、截留、套取、贪污合作医疗资金以及造假凭证、作假帐等行为。要认真落实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登记制度和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县级卫生局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负直接责任,地级市卫生局负监管责任。第二季度要全面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

4、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制度。

要特别注意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对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农户给予医疗救助。要把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衡量合作医疗工作绩效的标准。要将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主管部门要规范和完善县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制度,规定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的使用办法以及申请和批准程序。要与民政部门相协调,健全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问题。

5、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能力的建设。

要解决县、镇两级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和筹资标准提高后,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加强合作医疗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解决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成为当务之急。各地要按照省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尽快落实人员编制。县级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乡镇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要将各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按参加人数人均0.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县级最低不得低于5万元。各市、县(区)要加强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列入第一批信息化建设的县(市、区),要在上半年完成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解决和处理好有关问题

1、关于门诊补偿问题。在住院率低以及群众互助共济意识低的地方,可以尝试门诊补偿或家庭帐户制度,或将大额门诊费用以及白内障手术、住院分娩等纳入补偿范围。前提是:必须以大病统筹为主,各级资金按规定标准到位;住院补助封顶线达到6000元以上;用于门诊补偿或家庭帐户资金控制在资金总量的15%之内;必须实行有效管理,防止资金流失。

2、各市逐步统一农村合作医疗方案。全国会议要求各省相对统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各地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先由各市统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补偿方案。各县(市、区)方案必须由市级审核同意。对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指导意见精神的做法,要向省主管部门作书面请示。

3、探索和实行分档补偿制度。云浮市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分档筹资、分档补偿的做法,有效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各市优先考虑实行分档补偿方案,提出意见,在下年度实施。

4、探索在医疗机构办理补偿支付。为缩减报销补偿环节的工作量,方便群众办理补偿,可探索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直接办理合作医疗补偿的做法。

第3篇:农村医疗范文

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必需逐步加以解决。最终的解决方法就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的自身能力及收入水平,改善其医疗条件,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广大农村患者。财政或民间资本无法更多投入之前,农村医疗就摆脱不了条件差,留不住好医生;没有好医生,患者不愿来看病;患者少,收入少,条件改善不了这个怪圈。财政或民间资本更多投入之后,医生好了条件好了剩下的就是只有等经济发展后反哺农业,让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切实得以提高,才干最终解决农村医疗卫生的困境。

一、当前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

当前乡镇卫生院发展状况不平衡。目前保管下来的卫生院与原先相比,乡村医疗资源总体概况:就所到调研地区看。基本上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些卫生院医疗队伍不断壮大,基本上由原来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每院10几人至20余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正在逐步空虚到这一队伍中。每个卫生院基本上设立了门诊、病房,美化了环境,增添了设备,如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并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保证了乡镇级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村级看,少量村庄至今仍然没有诊所及村医,就地区而言,目前尚有200个村庄没有诊所及村医,约占村总数的10%多数村庄均有一所一医(一个卫生所、一个村医)有的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的大村甚至有两所两医或者更多,这些诊所虽然设备简陋,但基本上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担负着村级医疗和防疫工作。乡村医疗队伍人员编制情况: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各拥有1020名人员,编制分为全民、集体、临时工。全民由大中专院校分配;集体人员由卫生系统招收而来;临时工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收。村卫生所基本上每村设12名村医,相当局部由原赤医担任。

有少量中级职称医疗骨干,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人员层次情况。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目前没有高级职称卫技人员。大部分是初级职称或者是无职称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中,大学本科或以上人员仅占3.6%大专学历的为18.8%中专毕业的占72.6%还有4.9%人员无学历。初级职称或中专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地方性卫校毕业生,有的甚至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而绝大部分村级老一辈卫生人员,由原赤医培训而成,并非科班出世,基本上无职称、无学历,新一辈村医虽然大部分是科班出世,但基本上仅限于初级职称或中专生,属初级卫生人员,其中不少还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因此,乡村医卫队伍素质仍然有待提高。

每个乡镇卫生院基本上配备有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设备,乡村医疗队伍医疗设施配置情况。目前。设有化验室、病房,能开展基本医疗业务。但这些设备普遍存在使用率较低、缺乏有关管理制度的现象,个别卫生院x光机无防护设施,还有个别卫生院因缺乏设备操作人员或缺乏业务用房,导致这些设备实际未投入使用,同时,由于很大部分乡镇医技人员对知识掌握较肤浅,因此,上述设备配置实际应用较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相当有限的而村一级卫生所,基本上设备配备简陋、不齐,绝大多数只能做简单的物理诊断。

由于其人员较多,乡村医疗建设方面经费情况。乡镇卫生院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及医疗收费收入。医疗收入有限,所以很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经费运转困难,有的甚至是负债运营,不能或根本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卫生事业,且员工年收入基本上在11.5万元之间,与县市级大医院相比差别很大,造成员工心理落差较大,影响了乡镇医疗事业的正常发展。而村一级卫生所,由于资金大部分是个人投入,自己精打细算,开支小,且收入与乡镇卫生院人员相比相对较高,整体医疗运转情况是比较良好的

导致卫生院中的优秀人才容易被上级医院选调走,乡村医疗队伍责任心情况。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中财政承担比例约为30%50%其余工资要靠医疗收费自给自足。由于现行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而水平低下、工作不积极、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却无法让其离开,这大大制约了卫生院医疗收费的提高,从而影响了整体工资收入水平,造成在相对较为偏远的乡镇卫生院中,多数人员存在人往高处走”思想,向往乡村、向往更好的地方,根本“无心恋战”反之,多数员工因为收入与县市级医院人员相比差别很大,造成员工心理不平衡,以至于不安心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随便,面对疾病时往往有力无心。而村一级卫生所,由于村医大部分是外乡外乡人士,经费是个人投资,认真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良好,与乡镇卫生院相比形成较为明显的反差,这无形中扩大了村一级卫生所的生存空间,但限于水平,村医面对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时,往往有心无力。

二、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存在主要问题

省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与全国情况大体相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匀。目前。约有80%集中在乡村或经济较发达地区,广大乡镇尤其是偏远乡村的农民在当地得不到良好的医疗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有发生。贫困和偏远乡镇的医院院长普遍反映说:农村医疗缺药、缺设备,但最缺的人才、技术,医科大学毕业生一般不会选择到贫困或偏远的乡村来。据了解,省近年来开展了农村卫生三网规范化建设,设立了乡村医生的门坎,规定村医必须达到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但这基本上只是对新申请执业的村医,对有的老村医则按老办法延续。个别偏远县城,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村医达不到新门坎的要求。

人才短缺,难以承担农民医疗保证载体的重任。据永安市卫生部门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摸底调查,农村医疗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和人员素质都十分低下。据不完全统计,省乡镇卫生院中业务用房小于1000平方米约占30%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属危房的约占3%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学历构成以中专毕业为主,占72.6%大学本科以上人员仅占3.6%,2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设施装备落后。大专学历为18.8%还有4.9%人员无学历。相当局部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由于人员缺乏,经常轮流值班,不分科室,内、外、妇、儿全拿,全科医生。而说是全科医生,技术又都不精,职称也就难以晋升,因此,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很少有中高级职称的相当数量的村医就更是连职称的门坎都迈不进,因为,这些村医基本上是从各县卫生学校毕业,有的仅参与一期短训班就挂牌行医,许多村医更是子承父业,村里有些名气和地位,但医技水平只能居于中等或偏下。

由于经费来源渠道相对较为单一,经费方面的缺乏对乡镇医疗事业影响较大。目前。且数额不足,导致农村医疗经费很有限,特别是乡镇一级卫生院经费运转困难,有的甚至负债经营。因此,多数乡镇医院无力引进或留置人才,无力添置医疗设备,无力改善医院病房及员工住宿条件,无力安排更多的人员去参加学习、进修或者培训,无力提高员工收入水平,而所有这些因素,均会严重影响或阻碍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继续发展。

对于乡镇卫生从业人员,乡镇医务人员思想上存在不安心工作现象。目前。尤其是偏远乡镇的卫技人员来说,由于乡镇卫生院与县一级医院相比,医技上和经济上存在很大差距,医技上得不到很快提高,经济上收入又较低,且工作、社交、生活等条件均较为艰苦,所以大多数非本土的医卫人员存在不安心工作现象,千方百计想往城里调,为人民服务、为患者解忧的观念较为淡薄,具有得过且过的心理倾向与行为表现,导致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相对低下,影响了医患之间的关系,严重的还会导致患者对医生发生信任危机。

个别卫生院x光机无防护设施,5相当局部乡镇医院的医疗设备普遍存在使用率较低、缺乏有关管理制度的现象。如。无专业操作和检验人员,设备使用效果欠佳,还有个别卫生院因缺乏设备操作人员或缺乏业务用房,这些设备根本未投入使用,不只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抑制了自身的生存空间。

三、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

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包括县、乡、村三级,目前。这个网络的现状是县级力量较强;乡镇级比较薄弱,但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村级相对最弱,基本不能负重。据调查分析,政府对农村医疗事业的投入缺乏,发生这种现状的重要原因。具体原因表示为:

1城乡之间医卫人员生存环境差别巨大。据了解。不要说好的医生不愿来卫生院,就是卫生院现有的技术好一点的医生也是千方百计往外调。卫生院不但接受着人才流失的痛苦,还面临着与乡村个体诊所的竞争,有的个体诊所的执业医生就是卫生院工作几年,技术有了提高后,就职进来自立门户的农村医疗缺药、缺设备,但最缺的人才、技术,医科大学毕业生一般不会选择到贫困或偏远的乡镇来。可见,城乡之间医卫人员收入及生存环境差别巨大,农村医疗水平跟不上的最本质的原因。

2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差别巨大。目前。而且不少是从当年的赤脚医生转过来的年龄多在50岁上下,接班的年轻人基本留不住。这样的现状使农民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缺乏信任,加之现在交通比过去方便,有病到县级和市级医院并不难。因而乡镇卫生院门前冷落,难以为继,不少是负债经营,无法发挥合作医疗载体的作用。目前,不论是乡镇卫生院或是村卫生所,医技上与县一级医院有很大差距,很多医疗技术在农村还不能开始应用,使不应转院的往上一级医院转,这不仅大大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导致农民对乡村医院发生了一定的信任危机。

3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财政转移支出差别巨大。由于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严重缺乏。收入相对低;条件差,收入低,留不住好医生;没有好医生,患者不愿来这里看病;患者少,收入少,医院条件改善不了农村医疗条件太差,农民在当地得不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一旦有个大病就得远离家乡到大城市,费用开支呈几何倍数增加,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加剧了农民负担,反过来又压缩了乡镇卫生院的生存空间。如此这般,形成一条恶性循环链。总之,以政府目前的财政投入比例或扶持力度,肯定会出现上述这样的基础设施状况和人才结构,使得乡镇卫生院处于基本维持状态,缺少资金、设备、人员,医生的治疗技术水平无法进一步提高,有的卫生院只能应付一般的病,难、重症就可能诊断不出来,甚至误诊误治,导致农民对其发生信任危机。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是由于相当数量的农民收入不高,自身保健、防护意识不强,因此对不是特急的病,一般不会单独为看病跑一趟,一般都是等到乡镇圩日时赶圩、看病一起办,有的时候小病就耽成了大病,小钱不花,变成要花大钱。如此恶性循环,成了乡镇卫生院解脱不了困境。

四、改进我省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或建议

要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设备条件,回良玉在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演讲中提出:今年要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因此,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各地必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民盟课题调研组针对上述农村普遍存在医疗卫生队伍人员数量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整体业务素质偏低等实际现状和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

1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把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作为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基础条件,认真落实培训专项经费,切实抓好现有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修,不时提高他医疗技术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对急救、污染病、妇幼重点进行培训,逐步建立起农村卫生人才的长效培训机制。要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技术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程,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如,可逐步由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启动乡村医生大学生深造计划,从现在开始在全省乡村医务人员中每年招收一定比例学员接受高等医学教育,五年内计划培养1000人或者更多,以提高其知识与业务水平;又如,要切实推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建议实施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从现在起就陆续从三级综合医院抽调相当比例的优秀医务人员到农村去,通过人力、技术、管理等多种支援形式,施行一年期满后对支援人员进行调整、轮换的方法,将乡村卫生资源引向农村,以逐步改变农村卫生工作的单薄现状。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农村罕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为农村居民就近提供质优、价廉、便利的医疗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而且有利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最终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促进城乡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和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卫生部门要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三年内,逐步形成乡村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医院制度。

2多渠道提高农村医卫人员收入水平。同时,要提供财政支出、乡村补助、各界赞助等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农村医卫人员收入水平,合理解决乡村医生的报酬问题,尽量缩小与县市大医院医生之间的差异,为乡村基层院所留人、招人、用人发明根本性条件。

3大力筹措资金。改善农村医卫人员工作及患者就医的硬环境。国家、省、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来完成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的装备任务。依照卫生部要求的房屋、设备和人员进行配套建设,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设备配置规范必需达到34件,逐步满足农村居民的防保和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并将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的财政预算,使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的拨付制度化,保证卫生院继续健康发展。要调整农村中心卫生院布局,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改造单薄卫生院,巩固完善农村医疗保健网络。要落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力争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提高农民生病到院率,进而提高乡镇医院的医疗收入乃至员工收入。

4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多形式多渠道选拔录用人才,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发展注入活力之源。为此,要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按编制配足卫生院、卫生所工作人员。要从全局的角度优化整合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合理布局和使用人才,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为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必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严把准入关。要切实推行并落实乡村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需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工作一年的制度,从制度上协助和带动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

5加快改革步伐。尝试多种市场化经营方式,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目前,可在有条件的地区尝试走医院诊所之间合并、公私资本合作经营、城乡医院联营共建等道路。如,针对人口很少的山区乡村,施行对部分小所、村所进行合并的方法,扩大村卫所。这样既可增大村卫生所人员、资金,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又如,为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公平、公开、有序竞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要一视同仁,发明公平、开放、有序、合理的竞争环境,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引导民间投资成为增加农村医疗投入的活水之源。

6加强管理。提高技术,努力扩大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空间。为此,要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取缔不合准入规范的卫生机构和无证非法行医,加强农村卫生院(所)规章制度管理,将医德教育纳入农村医卫人员年度考核之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从制度上、思想上要求他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要提升农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群众既少花钱又能看病。要严格执行药价规范,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必需要有乡镇卫生所服务改善和人才培养相配套,否则难以支撑下去。所以今后应着重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理论及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卫生资源,发展乡镇及社区卫生事业,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才干适应今后卫生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

第4篇:农村医疗范文

为提高全县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11个部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3号)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指导方案的通知》(渝农合办〔**〕6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齐抓共管,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切实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共同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大事和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县民心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建立健全管理和工作机构,共同为建立农民健康保障制度扎实工作。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大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管理中心于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管理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事务工作。各街镇乡、村民委员会也应建立相应组织体系。

二、明确目标,讲求方法

按照国家和市里要求,结合县情实际,我县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任务是:加强体制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工作力度,于2007年3月1日在全县24个街镇乡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全县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达到53.8万,占农村人口70%以上,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县农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

为实现以上目标,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好“五个坚持”,注重方法,减少阻力,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进。“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财政支持、卫生服务、农民受益;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坚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坚持公开透明的管理和办事制度,重点做好基金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便民利民,让农民得到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多渠道、多形式向农民讲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措施,讲清农民应当获得的权益和遵守的义务,以及可以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范围、标准等,充分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互助共济性质,增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动员其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大足做贡献。

四、科学实施,合理补偿

按照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不断完善、稳步发展的原则,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化建设,简化和规范补偿程序,方便农民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及以下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后,由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初审并垫付按规定报销的医药费用部分,然后由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并支付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垫付的资金,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运转,在审核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医药费用账目时,如发现有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规定的超额超范围的情况,超额超范围部分费用按分担机制合理分担。参合农民经转诊到县以上医院就医的,先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出院后持有关票据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五、积极筹资,按期启动

全县新型农村医疗筹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街镇乡要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分片包村,层层落实责任的办法筹集资金,确保2月17日前农民筹资到位,以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启动。

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元。

基金管理: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在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每半年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建立机制,加大监督

按照管理与监督分开的原则,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主任,政协分管副主席任副主任,由纪检、监察、审计、人大、政协专委会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合农民代表为成员,负责检查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收好、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将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参合农民、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违者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定期开展基金专项审计,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七、健全体系,提高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工作应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二者互为依托,共同发展。加强农村社会化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整合资源,统一规划,优化布局,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方便农民及时就近就医。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按照方便、经济、质优的原则,合理选择符合准入条件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合同制管理,明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有效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服务效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不遵守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必要时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5篇:农村医疗范文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合作医疗;农村公共预防保健工作

目前,农民增收困难伴随着一系列负面影响,尤其是医疗保障方面显得更加突出,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甚至因病而陷入绝境的现象。本文拟以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兴衰、原因及政策性建议三个方面谈一自己的看法以期对目前现状的改善有些帮助。

1、农村合作医疗的兴衰

建国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农村逐步建立了三级(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卫生服务网络,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另外,从5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农村开展了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同筹资,为农村居民提供疾病治疗和预防的一种社区型医疗保障制度。合作医疗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相互配合,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问题。中国人口的预期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71岁,①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为占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不可没。

然而,从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随着集体经济的削弱,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生了大幅度的滑坡,到1996年,全国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由1976年的90%锐减到5%左右。②绝大部分农民失去了医疗保障,退回到家庭保障。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村级卫生所、室或不复存在,或者转化为私人诊所。

2、合作医疗衰退的原因

合作医疗大幅度滑坡以及恢复起来相当困难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弱化。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社、生产队)不仅仅是经济组织,它们还拥有各项政治、社会、文化权力,直接掌握和控制农村的各项资源的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的强大控制力量是组织,推动和资金支持合作医疗发展的十分重要的条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经营自越来越大,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资源分配上的权力大大弱化。组织能力的弱化和只拥有十分有限的资源,挨家挨户收费又比较困难,使得集体经济组织难以一如既往地组织和支持合作医疗。

(2)、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和管理者——基层干部缺乏信任感,导致他们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一部分基层干部及其家属侵占公共利益,多拿药、拿好药,带头欠费,而一般农民享受不到同样的待遇,有些农民因此认为合作医疗就是“群众交钱,干部吃药”、“群众吃草药,干部吃好药”,从而丧失了对制度公平的信心。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中干部与群众的不平等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民不愿意参加。

(3)、传统的合作医疗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而传统的低交费、低待遇水平的合作医疗已经不能满足客观要求。医疗服务价格的迅速上涨也进一步加剧了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当农民发生大病时,为数不多的合作医疗基金只能提供很低比例的补偿,农民们觉得,合作医疗不能解决大病的医疗费用问题,而小病完全可以自己支付,而且看病的自由度也大一些。

3、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医疗的衰退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消亡或市场化,导致农民医疗费用的急速攀升,大大越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从1990年至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86.31增至2210.34,增长了3.2倍;而同期每人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增长了6.2倍、5.1倍,③医疗费用的增长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在农村最贫困的农户(占4%)中,有一半属于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2)、政府投入不足。1998年政府投入的卫生费用为587.2元,其中用于农村的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④政府投入不足不仅导致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和服务提供不足,由此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而且也限制了公共预防保健机构的能力。因为投入不足,使卫生防疫站、保健站等机构把主要精力用于门诊,住院等有偿服务的开展,预防保健服务有所削弱。一些传染病(如肝炎)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一些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等)又死灰复燃。

4、发展农村医疗保障的建议

新世纪,政府应该通过加大投入,合理规划,提供帮助等多方面措施,切切实实把医疗卫生的重点重新放回到农村。

(1)、真正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2)、加强农村公共预防保健工作。公共预防保健具有投入低、效益高的优点。必须改变目前基层政府忽视预防保健的现状,要明确公共预防保健是政府的职能,政府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财力、人力投入。尤其是在一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等方面,预防保健尤其重要。

(3)、继续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第一、地方政府,基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基层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政府的适当(根据财政支付能力)资金支持能够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产生很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第二、强化管理,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监督。一方面要杜绝基金的被挪用,另一方面要维护基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出现干部与群众之间在交纳费用、享受待遇等方面的不平等。第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价格,合理确定补偿(报销)比例,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第四、目前许多国有上市企业减持国有股,所得部分资金应用于合作医疗基金,因为过去靠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使国企,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才得以很快发展起来,在这过程中,农民是作了很大牺牲的。

(4)、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形式。80年代以来,在合作医疗迅速衰退的同时,部分农村地区也出现了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1998年,除合作医疗外,享受其它形式的医疗保障农村人口占6.06%,约500万人。实践证明,农村医疗保障不必坚持“一种模式”,而应多种模式并存,毕竟中国地理广阔,各地农村情况大不一样。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确定适合本地农民需要的医疗保障形式。力求切合当地实际情况,也要符合农民的承受能力,并使农民得到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如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郊农村,可以将农村的医疗保障纳入城市医疗保险体系,取消城乡之间的界限,这样可以拓宽医疗保障基金的来源,扩大医疗保障的覆盖面,降低运营的费用。对于经济在中等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可以对原来的合作医疗进行改进,提高统筹层次,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有条件地区甚至可以将合作医疗转变为合作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既可以是保大病(住院、动手术等),也可以是保小病(看门诊)又保大病;而对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目前首要的工作是加强政府的医疗社会救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人生病,不仅花光家中所有积蓄,甚至拖垮全家的现象出现。当然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事例。另外,值得提请关注的是我国医疗保险往往只涉及城镇,而占绝大比例的农村不是有意无意的被忽视,就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认为所有理由都不能成为借口,毕竟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人权之一。如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启动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管理体制问题,实际上的多头管理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费用问题,确定“以收定支”的原则,用完个人帐户结余后超支自负;住院设置“起付钱”和“封顶钱”,超出“封顶钱”部分用各种医疗保险补充办法支持,从而使个人经济负担加重了,最大的问题是覆盖面问题,《决定》仅仅以城镇职工为覆盖对象,而非城镇职工,尤其是广大农村根本就没有被考虑,这是不应该的。毕竟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构建一个基金筹集多渠道、满足需求多层次、保障对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农民承受了太多,希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能在他们生病,尤其是生大病时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而不是因无钱而被人民医院扫地出门,绝望无助的眼神。这,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①中国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870页

②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4期48—53页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初探张勇/刘雪斌

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3期47—52页

第6篇:农村医疗范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一、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内容和特点

“农村合作医疗”本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而实施的一种措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即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资金,集体与政府也可投入一部分,共同形成专项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缴费和财政支付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完善补助资金的划拨办法,尽可能简化程序,易于操作。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逐步实现财政直接支付。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3、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要把好三个关口和抓好四个环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的内容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调整的真实性、合法性;征收、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征收医疗基金项目、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费缴纳义务人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支付医疗金;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营运是否安全,增值是否合规、有效;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所以,基于上述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审计要找准审计的主线和切入口,就是以资金运动作为主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追溯到哪里。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要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资金流入关口。审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流入是否合规,资金是否按照预算和规定来源渠道及时到位。

二是资金流出关口。主要审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拨付是否有预算,有无预算外拨付;是否按项目进度、按预算进行拨款,有无因拨款不及时影响项目进度或因提前拨款形成资金闲置、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有无挤占挪用的问题;资金拨付渠道是否流畅,有无资金中途渗漏,造成个人私分、贪污等恶意侵吞问题。

三是资金结余或缺口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如有结余或缺口都要查明原因,原因可能有:高估冒算项目成本、费用,置换项目,不实施或不完全实施预算项目等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资金结余;资金损失浪费,挤占挪用,超预算实施项目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资金缺口。

2、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应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搞好审前调查。通过审前调查摸清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金的基本情况,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制订好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出审计实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向有关部门下达审前自查通知,了解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情况。四是进行审前培训,提高认识,统一审计方式方法。实践证明,开展审前调查和被审计单位自查及进行审前培训,是贯彻突出重点、节约成本、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好做法。

按照资金的流程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是审计人员的主要方法之一,此方法适应于医疗资金或单一资金的追踪检查,通过资金流转的各个环节检查是否存在资金流转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行为,直到资金最终的合法、有效、效率和效果使用。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经常会发现因资金流转过程中的资金“渗漏”或“蒸发”的现象,使医疗资金的使用达不到预期目的或专用目的,损害了资金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追踪资金流向审计法在审计实践中具有明显的审计效果,资金流转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审计人员的可控制范围之内,其缺点是耗费时间、精力,也扩大了国家审计成本支出。在具体的审计业务中审计人员往往采取抽样的方式确定样本,完成样本审计的流程过程以期获取舞弊存在的证据,从而决定是否放弃或扩大审计样本。审计路径:确定源头资金总量确定资金流转环节审查流转环节资金的安全存在性计算资金流转的时间性审查资金流转末端的完整性测试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第7篇:农村医疗范文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统筹城乡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为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群众基本保障和健康水平作出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农民因病反贫的一项惠及农民群众的大好事。

自开始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经过两年多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初步实现了党委政府得民心、医疗机构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新农合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二是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参合率逐年提高;三是农民群众就诊率逐步上升;四是农民群众受益程度提高.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已有50%人的参合农民从新农合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而避免了部分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如南溪镇南阳5组村民王华云报销18700多元,吉仙2组村民李术高报销16800多元,拱桥8组村民张居付报销13400多元,金银3组村民陶洪金报销10800多元等。五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逐步规范。新农合制度实施两年多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逐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医疗安全得到保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业务收入逐步增长。六是病人就诊流向趋于合理。通过新农合政策的引导,有40%的参合病人留在当地卫生院就诊,基本实现了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疑难重病尽量不出县”的目标,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分析新农合试点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面临困难和问题,如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的期望值过高,现有的医疗服务和补偿水平还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加强和完善;方案制度欠完善而严重影响新农合顺利开展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是各村发展不平衡。有的村缺乏做深入过细的宣传工作,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还不高,即使参加,也没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而增大基金风险;有的村参合农民基础资料收集不齐、不准,《合医证》填写错乱;有的村弄虚作假,随意更改、加添《合医证》参合人数和人员(纠错必须向乡镇合管办申报,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极少数村的《合医证》至今还在村干部或乡村医生手中而没发给参合农民,农民生病就医才给证。

二是宣传不到位,存在夸大宣传,不负责任,导致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知晓率不高,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够。有的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合作医疗政策一知半解,在理解上出现偏差。参合农民患病就诊对住院怎样获得补偿、补偿范围、报账程序、补偿标准、门诊怎样报销等不清楚;有的宣传工作出现误差,夸大其辞,认为“只要参加合作医疗,什么都能报”“只要生了病,国家全报销”等片面理解,在新农合试点运行中,由于宣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效果不明显。有的从事新农合工作的经办人员、医务人员不熟悉政策,答复问题出现政策偏差;有的不负责任答复问题,存在随意性。导致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缺乏信任,导致农民对合作医疗期望值过高而产生抱怨情绪。

三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条件差,基本医疗设备缺乏,服务提供能力低,人员待遇未落实,导致业务骨干要单干,留守人员无业务,聘用人员无保障,参合农民不信任(有怨气)。定点医疗机构难予维持,乡村一体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难予实现。很难达到“方便农民及时就近就医”和“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人才匮乏,难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技术服务。部分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不能主动为就诊病人提供合作医疗方面的服务。

五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及医疗服务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乱计费和重复收费、同药不同价,套取新农合基金等。

三、改进措施

(一)加强事前指导,严格动态管理。督促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内部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根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督促全镇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把新农合政策、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新农合服务项目及价格、参合农民补偿项目等全部公开上墙。同时,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补偿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增加新农合的透明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确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事中监管,规范诊疗行为。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要落实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查房制,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重点检查定点医院诊疗行为的真实性、合理性,达到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目的。

(三)加强事后审核,确保补偿合理。定期对全镇出院参合病人的补偿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督促整改落实,保证参合农民公平、公正受益。新晨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树立正确就医观。加大宣传力度,准确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让农民群众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是利民、惠民的政策,引导参合农民树立正确就医观念,避免投机取巧的套取医疗补偿金现象的发生。有针对性的强化宣传,做到时间上经常化,方式上多样化,特别是做好典型个例的讲解,发挥其在宣传中的示范带动效应。

(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入户、拨付、使用、审计等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探索新农合运行机制,不断从就诊流程、补偿方法,操作规程、住院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一整套简便易行、适合我镇特点的运行机制,竭力为参合农民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大力创新监管模式,力争做到补偿操作简便、诊疗规范有序、监管及时到位。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定点医院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各项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规避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县合管办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的网上监管,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化管理这个平台,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各定点医院也要做好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全县新农合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规范运行。

(六)明确职责、加强自律。各定点医疗机构明确服务宗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廉价、优质、便民、高效的医疗服务职责,真正实现党委政府得民心,医疗事业得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

第8篇:农村医疗范文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对此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但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由于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农村内的“工分制”瓦解,赤脚医生无法通过从事医疗活动来换取工分进而获得粮食等其他生活资料,赤脚医生便完全丧失了外出行医的动力。

另外,由于合作社的瓦解无法再为村内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来源,导致村内的公共卫生机构无法继续支撑而瓦解。从赤脚医生和村内卫生所这两方面来看,自从合作社体制瓦解以后,农村内的公共医疗机制基本上呈现真空的状态。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和目标

第9篇:农村医疗范文

医保缺乏带来重大疾病隐患

记者从一些农村县级医院了解到,许多农民的重大疾病是由于对一些“小毛病”不重视积累而成,使得一些重大疾病在初期难于被发现,而且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病期严重。一位主任医生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农村一些偶发性疾病成为普遍的常见病,比如肺癌、肝癌、食道癌等疾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死亡率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他说,这些疾病只要早发现、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而这些疾病的早期症状都是易发现易检查的,而往往他们都把它当作小毛病忽视了,因为基本的医疗都难以保障,根本不可能想到要做检查。

一项问卷结果显示,许多农民在遇到生病时,最多只会到村医那去买药,还有一些农民认为自己能扛过去,不用花钱去治,几乎没有人会到乡镇卫生院或县里去看这些“小病”。“有些得慢性病的,只要稍控制住病情,就不吃药了”。

另外,记者了解到,“见效快”且价格合理的药,在许多农民眼里就是好药,毒副作用不在他们考虑之列。一些药品制造商和销售商利用这一特点,常常把一些毒副作用强而短期疗效比较明显的、在城市已经禁止出售的、甚至是一些库存积压过期的药品销往农村市场,给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农村医院格局亟需打破

在浙江一家村医疗所,一小瓶1.9元钱的万花油卖到了12元,过是因为人口两三千的村子只有一个村医疗所。记者了解到,在许多县只有一家综合性医院,许多县医院处于完全垄断的地位,其服务和价格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不是万不得已是不敢踏进县级和县级以上医院的大门的,他们感慨道:“贵得可怕!动不动上千、上万,谁看得起啊?”“住不起,不是要命的毛病,谁会去花那些钱?”。

有关专家指出,长期以来的计划体制医疗管理制度造成了国营农村医院格局的一家垄断,难以与当下要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应,这些国营医院的人员负担重、运行成本高、效率低下,应尽早在严格医疗标准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营医院进入农村医疗市场。

推行医疗合作

各部门政策存在矛盾

中央政府虽然决定“恢复和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但是,对于资金来源,各职能部门的观点不一,其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例如,民政部规定,为了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向农民收取一定费用。然而,在农业部等五部委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中,“合作医疗”项目被视为“交费”项目,列为农民负担不允许征收。这一政策与中央政府支持发展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致使许多地方放弃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公共政策解决公共问题,但是,这些政策,尤其是各个部门出台的政策都服务于不同的政策目标,例如民政部的规定是为了重建合作医疗的目标,而农业部的政策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这两种目标都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中选择的目标,因而发生政策措施的冲突与矛盾。

资金投入仍是瓶颈

据了解,目前,农村的医保政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张“举办合作医疗,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农民积极参加。要因地制宜确定合作方式、筹资标准、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其实,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严重不足。

有关专家指出,作为政策行动者的农民无法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缺少各级政府相应的财力支持,而社会政策又不能离开经济资源而获得有效执行,因此,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向农村中的广大农民筹集。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目前各地筹措合作医疗基金都采取个人交纳、村集体投入和政府补助的形式,个人交纳占据很高的比例。因此,合作医疗能否开展就和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集体经济的强弱有着直接的联系,也与个人交纳基金的高低有着一定关系。但是,根据卫生部等部门1997年对2960户农民的调查,有近1/3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并不是非常愿意出资建立合作医疗制度。这种行为同样建立在农民的个人理性之上,建立在他们对该项制度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