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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础知识全文(5篇)

建筑基础知识

第1篇:建筑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基础安全;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具有较高风险性的行业,其作业环境通常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与之相关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所以,如何实现安全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成为施工单位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就目前而言,建筑场地施工条件越来越复杂,对于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及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应切实贯彻科学化安全管理条例,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事故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现状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建筑方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构建较为完善的安全运行管理体系,导致后续相关工作无法安全有序进行。并且,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薄弱,无法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带来不良影响。管理人员权责划分界定不明,对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和流程没有充分了解,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故障问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此外,在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中,未能构建系统化的设备管理方案,经常会因为客观因素,如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1]。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1控制材料质量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而言,其原材料质量对于项目优劣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应注意原材料的种类、性能、数量,优化原材料使用规划,有效降低项目施工成本,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建设需求,对材料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针对不同施工设备材料的种类及质量要求,利用材料市场调研结果,从正规厂家选择其性价比较高的材料进行采购。加强信息化系统在施工材料控制方面的应用,注意材料指标的核准确认,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及劣质材料,要及时进行退还或举报处理,通过控制原材料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在原材料储存管理方面,要制定严格的材料储存管理条例,实现项目材料规范化管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时间跨度较长,所用材料经过长时间的储存后容易发生腐锈、缺损等情况,降低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单位要明确原材料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完善切实可行的材料资源分配使用模式,实现建筑工程材料的层次化管理。在项目投招标环节,应完善项目投招标的原材料管理,对其中涉及到的材料种类、规格等细则进行确定,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2]。

2.2强化技术管理

就施工单位而言,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时,要重视技术管理创新,强调新工艺的引进,在科技投入上加大力度。首先,可以通过物资激励的方式,调动专业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其在新型设备、技术、材料等方面的应用推广,实现在质量标准要求管理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其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保证安全技术研发基金的有效落实,加大对于新设备新技术的资金投入力度;再次,要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优化,强调信息化及自动化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现代科技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最后,在施工人员工作时,经常出现项目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建筑单位管理人员要加强这方面的重视程度,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到实际施工环境中,切实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2.3工程进度计划

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管控体系,保证项目施工的有序开展。施工单位应集合各环节负责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总体规划,配套完备的质量控制措施。进度安排应包含从合同签订到项目完工交付的所有阶段,保证进度计划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设计工程师和驻地工程师要深入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现场,将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进度计划进行比对,了解实际施工进度及其与计划进度安排的偏差情况。通过对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调查,从多个方向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条例,强化管理细则,有效提高施工进度管理质量。基于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施工地区的实地调查及情况了解,精准掌握当地气候及地质条件[3]。利用现代化的施工进度控制仿真系统,模拟建筑工程施工情况,通过对模拟情况的分析,找出进度管理与实际施工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施工管理质量。将进度控制管理工作精准化落实,规定好每个项目环节的施工时间,提高项目进度管控效果。针对其中较为关键的节点,根据合同中的工期要求,明确不同环节的施工开始与结束日期,并落实违约责任机制。

3完善基础安全施工措施

3.1培养安全意识

作为建筑工程的管理者,应该制订施工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引进、培养,强化团队建设,保证生产安全。利用提高薪资待遇的方式,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到建筑施工工作中来,为其制定好职业规划,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其涵盖了包括状态监测、器械实操以及故障预测等在内的多种安全问题,对从业人员水平要求较高。此外,要明确工程相关责任人,编制合理的安全管理计划,落实个人施工责任制度,建立安全施工体系。保证在出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能够找到有关负责人对事故负责,切实提高问题解决效率。施工单位还要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理论知识教导及实践技能培训,实现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做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合理化、制度化,利用生产安全监管条例进行约束,保证相关操作技术规范[4]。定期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座谈会,通过企业内部近期生产案例进行安全意识辅导,实现员工从“让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生产理念转变,增强其自身自律意识。座谈会应要求安全管理领导、技术人员、施工班长、基层工作人员等都参与其中,通过对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探讨,强化基层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对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促进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重视培训考核质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考核情况,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将技术素质水平与资金激励相连,提高员工的自主创新意识。

3.2加大监督力度

对于建筑单位而言,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监督制度,能保证相关项目的安全施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从多个方向深化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质量。积极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标准化,根据安全生产条例的具体要求,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引进先进的器械设备,革新工艺研发工作,邀请行业内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工作指导,总结整改措施,完善基础安全施工科学化管理理念。器械设备安全标准化是施工单位安全运行的基础,要把握好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规范化安全管理体系,创建品牌产品,提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其本质意义就是对施工操作及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让单位战略规划能真正贯彻到每个生产环节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将规范性与安全性结合到一起[5]。

3.3其他管理措施

新形势下,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检修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一般来说,由于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自身的结构组建较为复杂,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应明确修理步骤,拒绝盲目检修,考虑到设备运行周期、实际运行情况、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订合理、科学的机械设备检修方案。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检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指导,通过规范化检修流程对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疏漏之处。此外,建筑方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运行保养维护系统,以及相应的预防性检修工作,保证建筑工作安全,切实提高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系数,完善基础安全施工措施[6]。

4结语

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是整个建筑行业工作中的重点项目,随着现代化技术设备的不断发展研发,其安全管理要求水平越来越高。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及基础安全施工技术,为施工单位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梁宏璞.基于安全需求的暖通工程管理维护策略——评《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施细则与质量管理资料(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20,16(5):190-191.

[2]赵文超,顾建军,杨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高处坠落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J].绿色环保建材,2020(5):201,204.

[3]卢珊,雷远德,李聪颖.我国震后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和震害调查工作机制现状研究与建议[J].城市住宅,2020,27(4):146-147,149.

[4]刘见向,陈增江,贾丙丽,等.某医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问题探讨[J].低温与特气,2020,38(2):45-47.

[5]高永波,王文峥,安文彬.智能化安防设备在生产管理及远程监管中的应用探索[J].粮食加工,2020,45(2):78-82.

第2篇:建筑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地基基础;施工技术;质量控制

引言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各类建筑比比皆是,其质量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作为担负起建筑荷载的部位,地基基础的质量水平对于建筑整体的质量情况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概述

地基基础地基是担负起建筑荷载并产生应力变形的地下土层,建筑物的强度和稳定性功能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所担负的荷载是在基础部位的作用下进行传送的。地基的沉降值应加以控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埋深不超过5米的浅基础,在地基条件理想时,采用施工简单的天然基础;当条件不理想时,相对复杂的人工基础则比较适宜,对此应该首先进行相应的地基处理。建筑物分布在世界各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土壤条件也往往各不相同。相对于天然地基的施工技术,人工地基需要增加地基处理工序,在人为干预条件下实现地基加固。地基基础作为重要的支撑和荷载承载部位,应特别重视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把控,确保基础具备可靠的稳定性,保障建筑物的负荷水平符合设计规划要求。

二、地基处理的施工技术

1、换土垫层与分层填土对地基进行处理。为应对土质松软等不理想的土壤条件,应采取必要的地基处理方法以提高地基承载力,避免基础的稳定性能遭到破坏。在对浅层软土进行替换时,必须选择强度高、稳定性好的材料来提高地基基础的承受能力。

2、碾压夯实技术对地基进行处理。采用碾压夯实技术对地基进行处理,其原理就是在施工时,利用强大的夯击力把松软的岩土夯实。此方法,一方面可以提高松软岩土的强度与承载力,另一方面可达到最大限度降低土体的压缩性,提高了地基基础承载力,避免了建筑物发生沉降。在施工中,有机械碾压法和振动夯实法这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3、排水法对地基进行处理。排水法是改变承载力和下降值的方法之一,在目前的施工技术中十分常见,其原理是利用预压荷载,促进土层水受挤压流出以降低软粘性土壤的含水量,从而实现土壤形态上的固结和性能上的提升。在地基基础处理中采用排水固结的方法分三步。第一步,利用沉管或水冲对预设袋装砂井内的塑料排芯板进行打孔;第二步,给塑料排芯板灌砂并预压;第三步,利用真空加压使土层里面的水分挤出,使土质迅速固结。此方法,对地基基础处理简单与方便,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4、化学法对地基进行处理。用化学试剂或者具有胶结性的物质与土壤混合,土壤颗粒在上述物质的作用下连接固化,使力学性能获得显著提升。常用的化学加固法有灌浆法、喷浆法与深层搅拌法。灌浆法是先注入使土壤凝固的浆液,再利用气压、液压或者电压的工作原理,使土质发生改变。灌浆法改变了土壤的防渗性和整体强度。喷浆法就是利用钻机在规定的地方进行钻孔,随着钻孔逐渐下降至规定深度,则在其顶部进行喷射器安装工作并预先确定喷射速度,随后就可以在高压脉冲泵的作用下完成土壤浆液喷射任务。在开挖基槽的过程中使用喷浆法可以避免出现水渗漏现象,同时确保相邻结构免于遭受施工损坏。深层搅拌法是指在搅拌机作用下,使得粘性土壤和固化剂之间能够混合均匀,使得土层由软变硬并使其水稳性能和受力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墙壁形状或柱体形状的形式加工,使其成为更方面性能更佳的复合地基。

三、常见质量问题的成因和防范

基础质量直接影响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科学的技术规范、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可靠的验收程序,有利于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目标顺利实现。基础质量往往与建筑物的安全和功能密切相关,一般易出现位移和标高误差和防潮功能失效等现象。

1、轴线位移成因和防范:基础和墙的轴线不完全重合现象并使二者之间存在偏心压,这一现象普遍出现在内横墙的施工中,会导致建筑物的承载力的下降。

1.1轴线位移成因。大放脚砌筑过程中,因分寸难以把控导致偏差已然存在,在随后的直墙砌筑过程中就很难确保轴线重合。横墙端部的轴线把握应借助槽边和外横墙部位的控制桩实现,并利用排尺加以校对调整。施工次序多为先外墙后内墙。当纵墙基础的施工工序结束后,中线则位于基础的另一面,这就影响了横墙后续的施工工艺,特别是找中过程的顺利实施,很可能导致位移再次扩大。或者因人员或机械误碰槽边控制桩,使其位置随之变动,也可能引起轴线的不重合。

1.2防范措施。定位放线过程中,龙门板应该安放在外墙角部位并注意确保其免受施工损坏或施工位移。板下方应加中心桃,即先引桩至地面以下直至桩顶与地表面处于同一水平位置,然后在旁边再进行砼浇筑,通线工序前需完成桩校对工作。横墙施工可以依靠中心桩进行必要的轴线校对调整,桩置于地面以下直至桩顶与土地表面处于同一水平位置,桩间避免堆放施工材料以免影响后续校对工作。挖榴过程中需清理土层并上置砖块,为避免中心桩移动导致的轴线偏差,应在拉中线的同时再次校对各轴线间距。大放脚施工不严谨很容易导致偏差存在,因此应该于收分结束后再次进行校对调整,这样就会诞生另一条控制线,可以以此为依据完成基础剩余位置的砌筑。

2、基础标高偏差成因和防范:基础砌筑完成后,很可能发生基础顶部和室内地平标高不一致的情况,当二者高度差异明显时,室内地平以上部位的墙体标高就难以把握。

2.1误差成因。底部标高本身存在差异,导致在后续砌筑的中的标高不容易把握。大放脚相对其他部位要宽很多,通过皮数杆进行核对时不容易靠近后进行高度的细节校对调整。填芯砖的铺设过程中,铺灰面积不适宜或者层厚分布不均,使得这两道工序无法并行施工,砂浆施工明显偏快则需要间断性行进,随间断空隙的延长其施工复杂性也在逐渐增加,容易造成灰缝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第3篇:建筑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研发支出;改良对策;费用归集

目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条件是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相应的要求(3%~5%)。现有文件针对研发费用的具体归集没有明确的说明,相对于其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在哪些方面的费用可归入研究开发费用这一块更难界定。所谓研发支出,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1]。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大多数费用支出发生在开发阶段。在统计过程中,研发支出应当区分直接(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和非直接(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费用。为此,本文通过对照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的费用明细,结合企业现状和实际发生的费用类型,提出了建筑施工企业在研发支出归集方面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可行的解决方法并给出了具有实施性的操作细则。

1建筑施工企业研发支出活动现状

1.1研发支出预算不合理

研发支出预算是指企业围绕立项的研发项目,根据立项课题的研究内容,将课题开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预先制定计划并列入预算明细表中所对应的各类费用科目的一种预算文件。研发支出预算的正确编制是保障企业研发资金合理配置的前提,可有效规划和合理利用项目资源,保障研发项目顺利有效的实施。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是项目技术人员较随意地根据项目情况编写预算表,大多忽略预算员和财务人员在编制过程中的重要性,导致出现研发费用发生归集不及时、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偏差较大等情况。

1.2研发支出与工程成本难界定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周期长,建造项目不重复,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研发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科研项目一般依托于实际工程,在生产经营的同时开展研发活动,因此研发经费和生产成本的区分都要依靠项目总工程师,在每笔费用进账前都需项目总工判别是否属于研发支出。但在实际生产中,对于每笔支出是否属于研发支出,项目总工程师很难都作出准确判定。

1.3“研发支出”科目归集不准确

建筑施工企业有别于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过程与一般的生产经营企业完全不同,项目上的人员对于“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的明细科目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在财务进账时,项目总工程师不能完全准确地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归入对应的明细科目中。从而造成会计事务所在审计时,不能依照财务账面数据直接审核,需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重新分类归集,导致会计核算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

1.4相关部门配合不密切

“研发支出”的正确归集,不仅仅是依靠技术部门的努力就可以完成的。在项目上研发经费的归集,往往会碰到一系列的问题:财务部门不能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实时入账,在入账之前询问项目总工程师是否列入研发支出;材料专管员不能将研发活动发生的材料费清单、设备租赁清单等及时给项目总工程师确认;劳资员是否将研发人员与非研发人员分列计劳务费;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会造成研发支出入账不及时,从而让原本属于研发支出的经费错过入账时间,不能再作为研发经费列入。

2建筑施工企业研发支出改良对策及注意事项

2.1完善研发支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研发支出预算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对应的政策制度,完善研发项目立项过程中的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可行性方案和课题任务中的预算表编制研发项目的预算,对项目研发过程中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进行明确规定。对于大额费用的支出,须列出相应的明细内容或者清单,并交由设计部门论证该项预算的合理性,将预算做到有理有据。同时,企业应该将研发支出的预算做到全面预算中去,使预算科目的明细与“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的明细科目完全一致,并由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定期对科研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避免研发支出实际发生额与预算发生较大偏差。

2.2加强研发支出会记核算,确保研发费用合理归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三级科目。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对研发项目进行专门管理和单独核算。对于专门用于研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单独归集和核算;对于不能明确区分是用于研发项目支出还是生产经营成本的,应按照相应的管理标准,做好合理的分摊并分别入账。对于研发支出中的人工费,项目总工程师应明确项目上的研发人员名单并交由项目劳资,正确归集研发人员与非研发人员的薪酬和其他费用,确保研发费用的专款专用。

2.3对照“研发支出”辅助明细账设置会计明细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发支出”辅助账中的明细科目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并对相应的明细科目作注解。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老师对与该项工作相关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上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在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编制对应的操作细则,方便项目上的人员学习。2.4健全研发支出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内控的时候,应加大研发支出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对研发支出进行实时监管。制定专门的研发支出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核算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在日常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对研发支出进行实时监管,及时纠偏。

3研发支出费用的统计操作细则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研究开发项目基本为自主研发项目,较少涉及委托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项目。根据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六大类。

3.1人员人工费

人员人工费分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人工费、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和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人工费。在统计时,研发人员工资单应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和非研发人员两类分别制表,每个研发项目都需填写一张研发人员一览表,明确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属性。同时,每个研发项目还需做好工资薪金明细表,五险一金明细表和补充公积金明细表。以工资薪金明细表为例,明细表上标注研发人员姓名、岗位、技术职称和每个月实发数(按工资单上实发数填写)和整年实发数合计,同时提供工资发放单作为依据;五险一金明细表和补充公积金明细表的实发数统计为公司上缴数+个人上缴数的总和。需注意的是,如果有另行发放的奖金,应参照工资明细表做出奖金明细表。如果研发人员中包含总经理、生产经理,则工资薪金、奖金及五险一金等都按照50%统计。外聘研发人员包括退聘人员、临时聘请人员和长期聘任人员。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按照劳务合同签订额计入人员人工费,同时提供签订合同的复印件作为依据。

3.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在研发支出费用中占比最大。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其中,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发生。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一般通过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检测合同计入,由项目总工程师确定与研发相关的检测合同,按照不含税的价格计入研发支出费用。

3.2.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自行施工还是分包工程,工程所用材料均由集团公司采购,按材料使用部位所在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材料分开开列领料单,至少每月开列一次。项目材料专管员将签署完成的领料单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在领料单上明确与课题相关的所用材料的数量和金额,同时做好材料明细表,将凭证号、领料单、材料名称、数量、单价(含税/不含税)、使用部位都分列清楚,并需提供材料采购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的材料运输费(如海上电缆运输)也计入材料费;如果工程所用的材料由分包自行采购,则该项材料费统计在分包工程验工计价中,不可重复统计。集团公司采购的燃料的操作办法与材料相同,分包采购的燃料统计在分包工程验工计价中。支付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动力费用的项目主办岗位人员将单据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在单据上明确与课题相关的试验段所用动力费用的金额,在确认动力费用金额时,需明确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设备的功率、使用时间等计算依据。

3.2.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该项内容是指与课题相关的除材料、设备之外的研发活动,包括属于流动资产的专用设备和周转材料等的加工、研发活动相关设施的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技术服务、施工监测等。对于专业分包合同,项目总工程师应先确定列入研发支出的专业分包合同类型。对应工作内容,明确每月的验工计价中可列入研发支出的工作量;同时做好研发支出投入工作量月统计表,将财务凭证号、工作内容、工作量、单价(不含税)及成本金额等分清,需提供分包单位合同,其内容、统计表单价与合同报价清单列示的内容、单价一致。对于周转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总工应明确哪些可列入研发支出,并按不含税的价格计入研发支出。

3.2.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对于设备、仪器的运行维护、检验、维修等费用,首先由项目总工程师明确哪些仪器和设备是与研发活动相关的。项目设备专管员每月将维修清单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在租赁清单上明确与课题相关的研发活动的设备维修数量及金额。同时复印设备、仪器检修之类的合同。对于仪器、设备的改造和调整,在项目总工程师确定与研发活动相关的仪器和设备后,再根据项目设备专管员每月提供的维修清单和运输车辆记录表,明确进入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维修数量和金额,以及设备、仪器运输数量和金额。同时复印设备、仪器的加工承揽合同。

3.2.4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首先,项目总工程师应明确项目上哪些仪器和设备是用于研发活动的。归属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的设备,项目设备专管员每月将工程公司下发的租赁费结算单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明确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设备、仪器数量及金额,同时提供租赁费支付银行水单和发票。外租赁的设备,项目设备专管员每月将与租赁单位签署的设备租赁清单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工程师明确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设备、仪器数量及金额,同时复印设备、仪器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费支付银行水单和发票。

3.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统计时,应先由项目总工程师确定项目上哪些仪器是用于研发活动的。项目设备专管员每月将工程公司下发的折旧清单交项目工程师,由项目总工明确与研发活动相关的仪器数量及金额,同时提供记账凭证和折旧清单。清单上明确仪器种类、折旧年限、本月计提折旧等内容。需注意的是,电脑等低值易耗的电子设备可按一次折旧计入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

3.4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明确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软件后,根据软件使用的年限和总额,计算出每年的软件摊销费用,计入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同时提供软件购买合同和记账凭证、发票。新产品设计费等分为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发生此大项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费等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研发人员培训费,补充公积金、养老金。

4结语

本文针对建筑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归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改良对策并给出了具有实施性的操作细则。这些改良对策和操作细则能有效指导建筑施工类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同时也能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等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第4篇:建筑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环保

0引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我国建筑业增加值为7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为838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国有控股企业为2585亿元,增长145%[1]。建筑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建筑产业发展也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一般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2],多为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产生于建筑物施工、使用维护以及拆除等多个环节,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地震等)和人为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也会突然产生巨大数量的建筑垃圾[3]。目前世界年产建筑垃圾160亿t,我国年产建筑垃圾约24亿t[4],而我国大多数建筑垃圾都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进行堆埋,如何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使其能再次使用目前是建筑垃圾处置的主要研究方向。

1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现状

目前国内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11再生骨料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将废弃建筑垃圾经过裂解、清洗、破碎、筛分、分级后,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形成的骨料称为再生骨料。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加工再生骨料是一种很有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途径,见图1[5,6]。12再生砖以废弃混凝土、砂浆、砖瓦等建筑垃圾破碎,分为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加水泥与水置于强制式搅拌机均匀拌和后压制成型[7,8]。

13再生混凝土

马昆林等[9]采用城市砖混结构拆除建筑垃圾加工制成的再生粗骨料,用不同配合比设计方法制备砖混再生粗骨料混凝土。结果表明,相比较天然骨料和废弃混凝土制备的再生骨料,砖混再生骨料空隙率大,吸水率大,压碎指标高可以满足中低强度等级泵送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张肖明等[10]制备不同建筑垃圾再生微粉取代率的泡沫混凝土,研究表明,随着再生微粉取代率的增加,泡沫混凝土流动度减小;掺加再生微粉会明显降低泡沫混凝土抗压强度。

14再生预拌砂浆

陶李尧等[11]、隋志成等[12]研究了再生砂浆的特点、工作性能、力学强度及耐久性等。

15再生小型预制构件

建筑垃圾生产再生小型预制构件,其主要工艺为将废混凝土、废烧结砖等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加入胶凝剂或固化剂和水充分混合搅拌均匀,在一定的压力下压制成型,经过自然养护后就可以应用在建筑工程中,具体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综上,建筑垃圾再生处理利用主要可分为人工初步筛分→多重破碎→轻物质分选系统→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复选再加工→相应产品的配套加工(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的环节。目前业内破碎以及后期的加工应用相当成熟,基本沿用矿山设备体系。建筑垃圾再生处理整个生产工艺核心环节在于初期分选系统以及后期建筑再生骨料的分选再加工以提高骨料的内在价值。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分选系统越完善,精细相应再生品价值就越高,部分产品甚至比天然材料具有更优良性能。

2我国部分城市关于建筑垃圾处置政策法规

我国有关建筑垃圾再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这些法律法规均主要要求建筑设计、施工等要节约资源并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资源,鼓励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国各省市也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规定。

21西安市

西安市在建筑垃圾源头治理、拆迁运输、消纳、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与规定,表1为2015年后西安市颁布的关于建筑垃圾部分政策法规[13]。22郑州市郑州市为了夯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基础,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近年来也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通知[14],见表2。

23北京市

2011年,北京市出台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等制度,开启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模式。2020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正式施行,主要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15]。

24上海市

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其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城市建筑垃圾进行管理[16]。

3我国建筑垃圾处置存在问题与再生利用展望

31建筑垃圾处置目前存在的问题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建筑垃圾发生源分布在空间上具有离散特性,在时间产生上具有不确定等。这就使得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必要管理手段,管理过程以申报、核准和抽检为主,造成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堆放过程无法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建筑垃圾堆放和建筑垃圾预申报信息难以审核等。2)开发商、建筑商不愿负担建筑垃圾处理费用。一些施工单位为尽快清理建筑垃圾、方便施工,在支付给运输车辆一定运费后,对垃圾去向不管不问。运输方在利益驱动下,为减少远距离运输成本,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导致乱堆乱弃和偷弃现象严重。3)实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执行手段,出现问题后主管部门一罚了事。4)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公众接受程度低,有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成本较高难以推广。

32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展望

第5篇:建筑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建筑垃圾;协同治理;处置对策

1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遍地开花,但随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年均产量超20亿t,约为生活垃圾的10倍,在城市固体废弃物总量中约占40%[1]。长期以来,建筑垃圾产量大、难消化,其处置问题成为现代城市治理的一大难点。建筑垃圾是指构筑物(所有类型的建筑物及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修建、扩建和拆毁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2],主要由混凝土块、碎石块、废砂浆、渣土、砖瓦碎块、沥青块等组成。我国传统的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以简易填埋和露天堆放为主,粗放的处理方式不仅浪费自然资源,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阻碍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强建筑垃圾治理,2018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上海、南宁等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探索工作。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积累了一定的创新治理经验。有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约为35%~40%[3],远低于日本(97%)、欧盟(90%)、美国(70%)等发达国家和地区[4]。党的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建筑垃圾作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废弃物,其产生及处置涉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生产建设、社会管理等诸多领域。因此,实现建筑垃圾处置的协同治理,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协同治理系统,是解决建筑垃圾处置难题的有效对策。本文通过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现状进行分析,运用协同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探讨解决建筑垃圾处置困境的协同治理路径。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现状

1)建筑垃圾产出持续增长。目前,我国各大城市正值快速发展更新之际,伴随着城市日新月异而来的建筑垃圾产量也在高速增长。在增速方面,从2006年到2014年,我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呈指数型增长。在建筑垃圾总量方面,有数据显示,我国建筑垃圾年产出量约为15亿t~25亿t。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未来十年我国建筑垃圾产量将持续攀升。2026年我国建筑垃圾将突破40亿t,2030年将达到73亿t[5]。2)建筑垃圾处置现状。面对庞大的产量,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却不容乐观。当前,我国建筑垃圾主要采用回填标高、围海造地、堆山造景和回收利用等处置方式,简单填埋仍是当下建筑垃圾处置最主要的方式。自2018年全国35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以来,政府及企业通过多方探索实践,推进了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我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建筑垃圾减量及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政策促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构成了我国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政策推动下,部分城市开始规划或兴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布局。此外,在政府的扶持下,有关建筑垃圾处理的专利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有数据指出,2018年以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足10%,近几年,部分试点城市在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35%~40%。但相较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70%~97%,仍存在明显差距。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置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a.处置能力不足。我国仅有部分城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为40%左右,60%以上的建筑垃圾主要依靠填埋。这对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均产生不良影响,处置能力与处置率亟待提升。b.处置过程薄弱。当前,首先,我国各级政府对建筑物的管控力度较弱,建筑物的平均寿命不到40a[6],而欧洲建筑物的平均寿命可达到80a以上。大量的“短命建筑”产生了海量建筑垃圾。其次,我国建筑垃圾缺乏源头分类管理,目前仍以混合收集为主,增大了无害化、资源化的难度。最后,我国现阶段的处置消纳技术落后,再生产品推广应用较少,消纳场及设施建设滞后,直接导致了建筑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的发展。c.处置效果不明显,我国建筑垃圾处置距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尚未显现。尤其是在建筑垃圾治理政策、处置技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过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可提升空间。

3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根源分析

1)协同治理理念尚未形成,多元主体尚未形成共同目标。建筑垃圾的处置是复杂的系统性事务,涉及到资源利用与消耗、生产建设、社会管理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公众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制定科学、完善、有效的治理规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达到治理目标。建筑垃圾治理主体间合作目标一致,方能使得各主体积极互动,协同合作有效整合多方资源,促进建筑垃圾协同治理的良性发展。然而由于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主体在相对独立、封闭的体系下运行,在价值追求、组织文化、治理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形成彼此认同的价值目标。当前我国建筑垃圾治理过程中,利益相关者认为政府和企业是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治理效果影响不大,导致协同治理理念未能深入各主体,协同治理体系未能建立。2)治理规则体系不健全,无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筑垃圾治理是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利益相关者众多,需要在法律、行政管理及技术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完善、有效的治理规则,以明确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协调参与主体间的关系,实现治理目标。建筑垃圾协同治理规则体系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和标准等。首先,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置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支持,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虽有少数法律文件在处置原则和大方向上做了规定,但缺乏强制性规定对资源开采和建筑垃圾的产出进行限制,社会约束力较弱。其次,我国在国家层面,缺乏一部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专门的法律法规,而有部分内部涉及的法律法规虽然对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末端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中涉及到的内容有了明确规定,但较笼统、分散,针对性不强,且多为鼓励性与倡导性的规定,我国尚有许多城市未对建筑垃圾治理编制专项规划,对减量化相关指标,资源化利用方式及相关指标也没有明确规定。治理规体系不完善,给我国建筑垃圾处置带来了巨大的困难。3)主体间协同联动不足,协同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建筑垃圾的处置涉及多头管理,而各大城市现行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大部分未对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做出明确定位,组织协调机制缺失,制约多元主体及主体内部协同联动缺乏协同联动机制。此外,政府部门与部门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缺少信息共享平台,造成建筑垃圾治理主体间不能及时进行资源信息交互与沟通,甚至可能存在信息壁垒,使得建筑垃圾协同治理陷入困境。

4基于协同治理理论的建筑垃圾处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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