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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

第1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镇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4年期间,每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镇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我镇今年规范化复评企业原则上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

(二)考评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贸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考评,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乡镇安监所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安监所将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镇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云龙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国土、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安监所、各行政村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农办牵头组织,各行政村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下应路政中队、姜山交管站、各行政村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姜山交管站牵头组织,横溪交警中队、各行政村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责任单位请于7月28日前报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鄞州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企业达标质量。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2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项行动”要求和夏季施工高峰期特点,结合本监管区域、本企业、本工地的实际,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和切实减少各类重大事件事故发生,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受控。

二、整治原则

(一)以查促管,以查促防原则。动员全行业力量,从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到市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巡查整改、督促严查。以拉网式、滚动型的强势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全面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差劣,从严从快原则。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差劣的工程、区域、企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通报,对顶风违规、屡整屡犯、重复事故、违章作业、建设程序违规等行为从严从快处理。

(三)整建结合,着眼长效原则。整治工作着手当前,着眼长远,把整治活动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整治一点,规范一片,整治一次,规范长远。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及相关各方。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轨道交通等地下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大型施工机械、特殊部位脚手架、工地消防安全,房屋拆除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

(二)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薄弱地区、事故多发企业、隐患多发环节和部位事故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重点查处建设手续不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工地和人员。

五、时间节点安排

第一阶段排摸自查阶段:各地区、各企业、各工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台防汛、有毒有害作业中毒、卫生防疫等季节施工特点,宣传、动员、部署,提高责任意识。组织排摸管理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确定查处治理内容和对象,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企业加强对所属工地、外省市沪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工地、监管部门加强对监督区域内工地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和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布置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

六、工作要求

建设工地:总包单位牵头,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每月20日前分别向工地所在监督站和所属企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或报表)。

施工企业:对所属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汇总、指导,确定下一阶段监控指导重点。每月25日前向上级单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或报表)。

监理单位:根据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对所在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外省市沪办建管处、企业大口:结合本系统施工企业的实际及发生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系统范围内差的企业,协同开展治理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监督机构:区县(专业)监督站结合本区域的施工及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区域范围内差的工地和差的企业,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治理。每周进行一次抽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整治讲评,通报和处理一批。每月25日前向总站上报整治查处情况,**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次组织10个检查组,重点督查事故多发的区域,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受到较多社会投诉、引起关注的企业(工地)以及整治开展不力的区域、企业和工地。

七、结果处理

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一)对在整治期间发现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的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全部上网公示;

第3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范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紧紧围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规划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总体部署,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程与人员防护措施到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

三、任务范围

今年在全市化工、建材、机械、医药、家具、制鞋六大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重点在上报确定的85户(见附表)企业中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市县、经开区确定的创建企业创建成功要达90%以上。

四、创建标准

依据《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六大行业重点是85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内容为: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公布、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5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参加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可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2月份)

各区市县、XX经开区要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考核标准,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2013年2月20日前,参加创建企业将《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审查。

2013年2月28日前,各区市县、XX经开区确定参加创建的企业名单,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确定参创企业-动员部署-企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2013年8月底前,各参加创建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所在地安监局。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

9月20日以前,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考核组,结合职业病危害治理验收工作,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总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的,可评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由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进行确认并颁发标志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依法评估;统一领导,分级实施;把评估工作同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工商贸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工商贸企业安全评估分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石向东任领导小组组长,俞靖锋、张鑫平、吕东任副组长,赵林源、俞冠明、梁铭钢、陈兰兰、王如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办。

评估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安监站要根据需要组成评估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企业的评估分级工作。评估组人员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每个评估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

三、评估范围、重点和内容

评估范围:机械制造业、酒类酿造业、纺织业、食品加工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木加工及竹、藤制品业、金属冶炼业、医药制造业、塑料橡胶制品业、城镇燃气生产供应业、等工商贸企业。

评估的重点要放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事故多发、隐患严重、重大危险源集中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评估的内容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进行,侧重从基础管理工作、基本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年抽查一次,评估情况要分类建档,并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四、评估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

评估总分为100分。通过评估,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级(≥80分)、“B”级(60分~79分)、“C”级(40分~59分)和“D”级(≤39分)四个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于安全条件达标、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安全评估为A级的企业,实行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其经验做法予以肯定和推广。政府将作为扶优扶强对象,相关部门将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镇安监站每二年检查指导一次。

(二)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并配备相应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人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安全评估为B级的企业,要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隐患,尽快达到A级标准。镇安监站每年度检查指导一次。

(三)对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隐患较多、安全评估为“C”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除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强力推动企业安全上等级。镇安监站每季检查指导一次。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安全评估确认为“D”级的企业,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企业整改,通过整顿,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上升安全生产等级。对拒不整顿或整顿后仍为“D”级的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给予经济处罚。

(五)对不配合镇安监站进行安全评估的企业,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逾期不改正,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

评估办公室对评估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生变化,可随时申请晋级评估,评估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评估等级档案。

五、时间安排

(一)4月15日前,要完成宣传发动、组织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将需要评估的企业名单分别登记汇总和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县安监局。企业同时开展自评。

(二)5月15日前,评估小组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在此期间,县安监局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抽查或督查。

(三)5月20日前评估小组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在5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资料报镇政府和县安监局。

六、评估工作的要求

第5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摸清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地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发电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不含中央发电企业及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所属电厂)。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灰渣库安全评价和许可情况;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七)防范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从8月6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

(二)阶段划分:

1、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至11日)

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对辖区内地方发电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执法监察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指导企业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保障,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8月11日前,将《全市地方发电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联系表》(见附件2)和《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夏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监察支队联系人:田军,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2日至17日)

地方发电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并向当地安监部门书面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24日)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项执法监察组织,在调查摸底和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整改要求。同时按照省安监局要求,认真填写《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各县(市、区)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工作总结和《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于8月22日前分别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并将《对地方发电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的原件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4、验收讲评阶段(8月25日9月5日)

市安监局现场检查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对这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进行总结讲评。做好迎接省安监局督查准备。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目标。各县(市、区)要以此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加强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要通过执法监察,教育企业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6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工作目标

集中利用三个月的时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岗位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监局郭平局长任组长,团区委潘振强书记、区总工会高文静副主席、区安监局林贤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局、各镇街、工业园区安办、工会、团委的相关人员任成员的企业岗位达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要求各企业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

结合区企业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召开开展企业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工作实施阶段(9月-10月)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岗位达标工作的开展。并以此入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

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本辖区范围的企业开展本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宣传。各主管部门要提高对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企业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二是要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导企业尤其是重点行业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标准认真开展岗位达标活动,确保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7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陈炎生首先对各地扎实推进“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表示充分的肯定,他说这么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两项工作是最符合安全生产科学发展的要求,是保安全促生产的最有效抓手,要持续抓下去。两项工作在全省铺开都已近一年,这次会议着重对这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商讨如何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的方法。

泉州市作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发起者,许多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泉州市安监局局长王金荣提出从七个方面来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那就是“统筹规划、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广泛宣传、组织救援、严查事故、加大投入”共28个字,陈炎生对此非常重视,他肯定了泉州市第一阶段的工作,特别是责令停产整顿817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无望的企业735家,取缔无证无照10494家,整顿的决心大力度也很大,号召各地市都要学习借鉴泉州的经验。南平市安监局长李建平用“一二三四五”精辟地概述了明年的工作,即夯实基层这一个基础,强化“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抓住长效机制、能力建设、预防为主三个关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重大经济政策等四个重点,采取综合监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五项措施,陈炎生饶有兴趣地听了李建平的讲解。

从各设区市安监局长的汇报来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的实情不同,对这两项工作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也各不相同,所以进展情况也不平衡。福州市安监局长程爱国和厦门市安监局长柯继安都反映所在地央属和省属的企业比较多,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与计划存在一定的距离。泉州市安监局长王金荣提到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评标准偏松,导致自评为B级的企业占了大多数。漳州市安监局长吴敏重点谈及安监队伍的建设问题,他说安监队伍太新,有些工作人员来自政府其他部门,有的从部队转业,原来没有从事过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造成管安全的人却对危化和非煤矿山安全知之甚少,尤其在县一级的安监部门这个矛盾更加凸显,由此他发出呼吁加强对基层安监队伍的培训力度。莆田市安监局长张志宏认为乡镇层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还有欠缺,乡镇安监站人少工作繁重,加上这两项工作后,可能存在走过场的情况。南平市安监局长李建平也赞同乡镇街道初评人员素质跟不上的观点,并谈及省里制定的12项重点行业评定标准无法全面覆盖所有行业的问题。宁德的陈常年局长表示应急救援中心的人员到位了,但是因为经费问题硬件设施建设跟不上。三明的李寿发局长首先对综治和绩效考评的做法表示赞同,但是对进一步提高考评方法的科学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龙岩市安监局长谢海波说龙岩市组织安监局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到安全生产管理较好的企业跟班学习,提高这些人员安全生产监管的理论水平,为安监队伍的自身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省安监局领导对各地安监局认清形势、没有回避问题的态度表示赞赏。针对这些问题,陈炎生强调事在人为,希望各设区市安监局长要有韧性,要锲而不舍、迎难而上,加强组织协调,对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足、硬件建设缓慢等问题,各设区市的安监局长要积极去推动和争取。

第8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1.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

2.落实省委、省政府“企业服务年”各项要求,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实行隐患首查不罚制度,监督企业将资金用在隐患治理上;组织专家开展下基层安全生产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努力推动企业生产、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3.推进“科技兴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科技实验支撑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安全技术改造力度,采用先进、适用、成熟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科技水平,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和能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要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加强职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新项目安全生产高标准投产。

4.推进“法制保安”,加快*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制定出台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并着力加强安全教育,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产生的思想根源。

5.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力争在全省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6.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要求,结合调结构、促转型,着力抓好煤矿、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商场、学校、歌舞厅等重点场所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关闭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治理整顿成果,促进我省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要制定完善重点领域安全发展规划,有序引导企业整合重组,提高重点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7.开展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求企业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服务。

8.开展“十个一”活动。组织动员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查一起事故隐患、纠正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当一天安全员、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忆一次事故教训、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的书籍、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9.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10.开展“反三违”和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

11.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以安全理念凝聚人心,落实安全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通过创建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打造本质型安全企业。

四、活动步骤

“企业服务年”活动要统一规划、总体推进、分段实施。

第一阶段(1月-3月):宣传发动。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并于3月底前印发实施。要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4月-11月):全面实施。要按照“企业服务年”活动内容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2月):总结考评。各地要认真总结“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将开展好“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专门成立“企业服务年”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创新内容,增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企业服务年”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要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第9篇:企业安监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夯实安全基础,落实责任为手段,以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转变监管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全面确保食品质量总体水平有新的提高,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按辖区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质监部门负责源头把关,各职能部门和政府协管员齐抓共管。本着抓实、抓细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对《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8大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整顿和规范。通过整顿和规范,扶持一批名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建立监管机制,使食品生产企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食品生产加工行为逐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区域监管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一)县成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承担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和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廖曜中为组长,县政府调研员王士环为副组长,县政府副调研员、财政局局长蒋云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龙顺才、检察院检察长左才轩、公安局局长张荣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铁生、工商局局长罗云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雷建国、卫生局局长肖桂军、农业局局长王元新、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赵伟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赵伟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质监局副局长朱朝晖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确定伍长青、李亚平、黄永成、陈志敏、肖高林、佘劲涛、蒋宏君、陈瑞芳为专职监督员,各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为本乡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村报账员为本村食品质量安全联络员。

(二)定人定责。局长赵伟民对全县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副局长朱朝晖负责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食安股长伍长青负责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8名专职监督员按划定的区域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三)定区域、定企业。全县26个乡镇划分8个监管责任区域,由8名专职监督员分别负责监管。

(四)落实监督员、协管员、联络员、检验员责任。

专职监督员:负责对监管责任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普查建档、巡查回访、监管执法、强制检验、质量投诉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政府协管员:负责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质量信息收集,每月定期访问,协助质监部门做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当地食品生产企业变化情况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村级联络员:负责本村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做好食品企业普查建档和抽样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企业检验员:认真执行食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原材料和产品进行检验把关,检验结果做到科学、准确、真实,协助企业质量负责人做好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通过进村、入生产企业、入加工户,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包含小作坊)逐一调查摸底,将企业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情况纳入企业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存档。

(二)建立“四图”。

企业变化动态图及食品行业分布图,用图表的形式标出企业的名称、产品种类、分布地点,并每月更新一次。

监管责任落实图,分为局内各部门监管责任图和食品专职监管员区域监管责任落实图。

食品质量安全警示图,按照产品的风险程度,企业质量抽查和巡查情况,对容易出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分类标明。

(三)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动员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力量,在县内营造一个大家都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所有食品企业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动态分类监管。针对食品的不同风险程度和生产企业对食品质量的控制能力,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不同的检验检查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保持出厂食品持续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中不合格的,采取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责令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三个不放过”: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不放过,质量教训未吸取的不放过。

(五)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的监管。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风险高的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积极引导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小企业与县质检机构签订委检协议,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质量承诺书,在质量安全承诺书中承诺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辅助剂台账,对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定期报质监部门备案。对不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或不按要求记录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

(七)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加快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改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发放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销售的依法予以打击。

(八)突击重点,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力度。在近期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击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处理措施。

(九)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大扶优扶强的力度。加大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力度,扶优治劣,引导消费。建立优秀企业名单,将A类企业、连续三年强制检验均合格的企业和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列入其中,争取有关部门从项目、资金、创企业品牌等方面重点扶持。同时,在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十一)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县质检所重点建设常规的理化试验室和普通的微生物实验室,同时,引进和培养食品卫生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提升检验机构的综合能力,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

(十二)落实报告制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写出食品质量报告,向县政府汇报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形势、指出问题、提出措施。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从现在起至9月底,整个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大体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信息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规范动员大会,督促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层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县质监局与县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签订质量承诺书。

(三)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服务阶段。由县质监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检验专业知识。按照划分的监管责任区域,专职监督员对责任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指导和服务,着重帮助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使其能自觉主动地提高食品生产、检验控制水平。帮助食品生产企业从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所需服务。

(四)落实措施,加强监管阶段。认真落实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及假冒伪劣行为,严格履行“三个不放过”,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同时积极引导、帮助、扶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