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精选(九篇)

刑事科学技术课程

第1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一、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新体系的构建

从创新型教学的要求出发,反思过去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的教学,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教学内容上,由于传统的专业教科书内容陈旧,严重脱离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学生学习专业不是为了训练自己的思维方法和观察、处理问题的能力,而是纯粹为了应付考试而不得不为之的演练过程。二是在教学方法上,由于传统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追求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导致课程内容越来越多,而教学时数却越来越少,这样教师为了完成教学内容,课堂上就只能一讲到底,学生没有思考问题的时间和空间,这样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也就变成了机械形式的理论灌输。三是在考核方式上,由于传统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教学是封闭的、教条式的,考核的方法也是教条知识记忆式考核,即期末一张试卷定成绩。这样极大地抹煞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针对这些问题,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改革:

(一)教学内容改革。我们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主要开展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修改教学大纲,确立新的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新的教学大纲剔除原有专业教学大纲中陈旧的知识,以及在过去刑事科学技术教学体系膨胀过程中所揉进的、与专业本身并无内在联系或本不属于本专业内容的知识,压缩专业课的讲授内容,引进科学发展的新知识和学科研究的一些前沿课题。在新的教育体系与教育内容中着重突出了对当前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及刑事犯罪的新手段、新方法和高智能犯罪的关注和面临的问题,强调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创新为中心主线,按照专业发展规律重组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新体系。二是构建“网络”知识结构体系。在确立新教学大纲的过程中,对每一章的知识体系进行了分解和重新排列组合,形成了“网络”知识体系。这种“网络”知识结构是互相融会贯通的。通过对每一章的深入研究首先找到贯穿这一章的基本原理作为知识“主干”,构成这一基本原理的概念和范畴则被看成是这一章的网状知识结构。

(二)教学方法改革。一是积极开展课堂讨论、实验,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根据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内容较为抽象这一特点,将理论讲授与课堂讨论、实验、模拟现场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理论的掌握情况,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和热情,另一方面又可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把专业原理课教学与教师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加强对教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高度工作责任感和富于创新进取的意识。三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了解、认识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了使学生学好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理解和掌握专业的主要理论与技能,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就需要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多次带学生到基层派出所、分局、社区实习和调查,并要求学生用所学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结合,并从中寻找薄弱环节和理论知识的空缺和不足,这样多次的往复,从而达到理论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目的。

(三)考核方式改革。专业原理课程教学特点,在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上进行了改革,把对学生的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改变了期末一张试卷定成绩的现状,将考核的成绩分成几个方面,教学过程中要完成课程考核成绩的60%,课程教学结束期末闭卷考核成绩只占总成绩的40%。

一是在考试内容上突出本课程的特点。通过调整学科知识体系与教学知识体系的关系,确定教学内容和章节的基本知识点和重点,形成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引进本学科的最新成果,与当代的科技发展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并把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二是在考试命题上,坚持科学性的原则,主观性命题和客观性命题形成相对合理的比例,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为基础,以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为重点,形成相对稳定的开放式的知识考核体系。三是在考核方法上,采用多种形式的考核,把整个教学过程与考核过程统一起来,把整体考核分解成4个有机部分:其一是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考核,其二是理解能力与研究能力的考核,其三是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掌握情况的考核,其四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二、在改革教学过程中创新教学体系

构建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新体系,不仅在实践中建立起一种全新的更加适应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育要求的教学新模式,而且也充分体现出了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科体系的创新,这种创新性主要体现在:

(一)在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科体系中实现了对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这个主题的创新。就学科的本质和特征来讲,它更加关注科技新的变化、新的发展,也正是这种不断的变化和发展的新技术,才能推动学科的不断更新、不断完善和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变化的。然而我们原有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体系中,忽视了这种客观存在的变化和发展,通过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改革所实现的这种适应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体系,能够使学生更加贴近社会现实,理解和掌握新的理论基础知识,并把这些理论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学科专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在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新体系中体现了专业学科理念的创新,即从专业理念上实现了由被动变主动的专业教学转变。传统的专业课程教学过程只注重理论的讲授和答疑,缺乏对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在受专业教育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种教学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学生的束缚作用。在专业教学新体系改革中,强调了把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的核心理念确立起来。

(三)在刑事科学技术教学新体系中实现了专业功能的创新,即实现了由专业理论讲授解析到实践操作巩固的一体化教学体系的转变。在以往的专业教学过程中,忽视了感对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巩固和提高,忽视了学生的实践功能、创新功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使专业教学成了某种职业的理论公式。从本质上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区别于其他一些证实科学和具体科学的一个基本特点和首要功能,就是它既要不断的分析、发现和超越本专业的理论,同时也要不断地在专业功能上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只有这样才能驾驭本专业学科的发展趋势。

第2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关键词:关键能力;刑事技术;公安院校;体改生

“体改生”是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体改生”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进入警察学院学习,学制两年。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报考时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其警察从地方院校中招录,送到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上岗,形成了成熟配套的教材、培训大纲和教学环节,其“人才培养”是与其本国国情、当地风俗、国家体制、法律等相适应的,而且比较成熟,但可供我国借鉴的却非常有限。因此,如何构建适应体改生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当前各地公安院校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公安院校“体改生”的特点

1.学员学历结构层次复杂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将原来高中起点的国民教育模式,调整为本、专科起点的公安专业教育模式,希望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2009年改革之后,我国公安院校招收的学员学历结构层次发生了明显变化,由原来单纯的从高考中招录高中毕业生即“普招生”,转变为“普招生”和从高校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中招录的“体改生”并重的复合生源。使得在校学员的学历起点、原专业不一致,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能照搬原来“普招生”的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

2.缺乏就业压力,个体性强

由于“体改生”是从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和退役士兵中招录,虽然有年龄限制,但一般是30岁以内均可报考。因此招录的“体改生”一般年龄比原来的“普招生”明显偏大,有的已成家生子,有的工作过一段时间,社会阅历比“普招生”明显丰富很多,因此心理也比较成熟。而且绝大部分原来大学是非公安专业,比较强调自我,习惯宽松的环境。而警察培养中强调纪律性,这部分学员刚开始一般抵触情绪较大,由于思想基本成型,因此在培养方案中要有针对性地培养警察意识,转变自由散漫的观念。再者,“体改生”入校时已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虽然规定必须培训合格才能就业。但在实践操作中,基本没有淘汰,因此学员没有就业压力,学风不浓。以上特征构成了“体改生”这一群体的特殊,也是在培训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二、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培养专业与就业岗位不对口

公安教育实际就是职业教育,尤其是“体改生”入校时已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除去实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一般是1年半左右,主要就是接受职前教育。为了能使原来从未接触过刑事技术专业的学员毕业后能快速适应工作需要,制定培养方案时,学员是按照招录时的刑事技术专业进行培训。但根据实际调研结果发现,绝大部分体改生毕业后不是从事刑事技术工作,而是从事其他岗位工作。而另一方面,由于体改生在校时间短,一般是1年到1年半的集中学习时间,刑事技术专业属于理学学科,专业涉及的学科门类多,如痕迹学、法医学、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图像技术等。因此,过去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侧重学生现场勘查和刑事技术专业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常规性、基础性公安业务知识的培养,从而导致学员毕业后一时难以适应其他岗位的工作。

2.侧重技能的培养,忽视研究能力培养

在以往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着重于刑事技术专业技能培养,培养目标主要侧重于“应用型”专业技能上,而对于学员职业迁移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则仅仅停留在文字表述上。由于缺乏理论知识作支持、缺乏创新能力,使得毕业的学员即使从事刑事技术岗位工作,也仅仅只能从事简单案件的勘察和简单的检验工作,遇到复杂问题,还是很茫然。而犯罪现场本来就是各不相同,这就要求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只会简单操作,还必须具备职业应变能力。

三、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关键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1.“关键能力”的内涵

“关键能力”由德国社会教育学家梅腾斯(Mertens)于1972年首次提出,是指与一定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作出判断选择的能力,是胜任人生中各种不可预见变化的能力。一般地,关键能力可以理解为跨专业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它们由于其普遍适用性而不易因科学技术进步而过时或淘汰。

现在在职业教育应培养“关键能力”这一观点已成为共识,但如何在各自的职业教育中去培养“关键能力”还是一个难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职业培训要以培养具备综合能力为主体,专业能力和关键能力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结构的合格人才。专业能力是学生胜任职业岗位的最基本需要,关键能力是学生今后职业发展、自身发展的需要,二者相辅相成,均衡发展,这才是理想的能力结构。

2.“关键能力”培养是刑事技术工作特殊性的需要

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公安工作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刑事技术是公安科技和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刑事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案件侦破率的重要保障。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更是日新月异,这就需要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不断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素质,即关键能力。原人才培养模式实际是忽视了学员“关键能力”的培养,只注重技能的培养,使得学员缺乏知识迁移的能力,遇到特殊的现场就无从下手。

3.“关键能力”培养是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群体特殊性的需要

虽然我国的公安教育历经60余年的发展,从最初单一的在职民警培训,发展到现在的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由中专学历教育层次发展到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形成了不同于地方普通院校的独特人才培养模式,为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大批合格警务专门人才。但这种国民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并不具有普适性,对普招生管用,对体改生却不完全奏效。刑事技术体改生由于存在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不对口的现象,学员入校时年龄偏大、思想成熟、缺乏就业压力,很多都已结婚甚至生子,家庭琐事较多。因此,如果还只是按照传统的教育、管理方式,学员往往觉得所学知识今后不会使用,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很不理想。

四、基于“关键能力”培养的刑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实施途径

1.培养目标的确立

改革以往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仅落实在“应用性”操作技能上的不足,应通过到实践部门调研,探索、建立适应警务化实战发展需要,适应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潮流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培养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警察意识强、专业能力强和警务技能强的“三强”合格刑事技术专门人才为导向,以培养具备开展刑事技术工作及侦查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体系的构建

在过去教育研究中没有专门针对刑事技术专业“关键能力”的研究,也没有现成刑事技术专业“关键能力”的内容。因此,我们必须要通过到刑事技术相关部门调研,分析、统计出刑事技术职业“关键能力”的内容,依据内容规划课程,构建课程体系。

关键能力的内容应具有超前性,由于知识创新速度的日益加快,培养的刑事技术专业技术员能力应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将确定的刑事技术专业的关键能力转化为具体的课程,使得在培养中具有可操作性。在课程设置上,构建以适应刑事技术工作需求为导向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的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妥善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训练的关系,大力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同时,在设计课程体系时,应考虑理论的可迁移性,使课程体系具有扩展知识水平或保障不同知识领域之间水平迁移的特点。使培养的学员不仅可以快速适应刑事技术工作,还能够根据所学的知识,跨专业地应用到其它岗位的工作。

3.教学评价体系的设计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的考核与“普招生”的考试一样,还是多采取卷面考试的形式。评价方式还是只要卷面考试及格,就认为学员该门技能掌握了。卷面考试对于操作性强的刑事技术专业来说,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学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更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某项专业技能的操作水平。这就导致了考试成绩与学员的综合能不一致的矛盾,常常导致成绩通过的,毕业后却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应设计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新的教学评价体系应该是利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可以是卷面考试、口试与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应该灵活多变。可以通过学员对模拟犯罪现场中相应技能的考核取得的成绩来进行的评价,这样不仅更加直观、有效地考核了学员对技能的掌握程度,还考核了学员对不同模拟犯罪现场的临场处置能力,也就是职业应变能力,更真实地反映了学员的综合能力。目前,我院已在刑事技术专业的部分专业课程中进行了考核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教学评价体系的整体改革,全面考核学员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目前针对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关键能力”培养模式的研究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就业专业与培训专业不符这一矛盾应如何解决这方面的探讨更是几乎没有。“关键能力”培养模式,可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矛盾。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培养出具备良好专业能力与关键能力的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仍处于摸索阶段和不断改进中,有待我们去摸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 刘天祥.培养学生关键能力,提升职业适应能力[J].职

业,2011,(26):31-33.

[2] 徐朔.“关键能力”培养理念在德国的起源和发展[J].

外国教育研究,2006,(6):66-69.

[3] 高宏,高翔.对我国职业教育中关键能力研究的思考

[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6):69-

73.

[4] 唐以志.关键能力与职业教育的教学策略[J].职业技术

教育,2000,(7):8-11.

[5] 吕景泉.德国职业教育中的“关键能力”培养[J].天津

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07,(3):3-5.

第3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关键词】专业能力 体改生 专业教学 改革

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后,各公安院校专业教学面临新的挑战。体改生不同于本科生或专科生,他们属于第二学历教育,严格来说应该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从生源到学制都有明显的差异。如刑事技术专业的体改生,绝大部分来自各地方高校,公安基础知识薄弱。要通过两年的专业教学,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刑事技术人员,必须打破原有的教学体制,深化专业教学改革,而构建专业能力资格平台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围绕这个平台开展专业教学改革,本人认为如下问题值得探讨。

一、明确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

体改生专业教学培养目标都是应用型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就是围绕培养目标展开,更好地实现培养目标。如刑事技术专业体改生,现场勘查能力、物证鉴定能力等都是其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为了更好地实现培养目标,必须以生源素质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为出发点、落脚点,以刑事技术专业素质培养为基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积极优化和整合教学资源,精心策划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倡导教学方法 和手段的创新,将警察意识、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有机融合,贯穿教学全过程。

二、细化专业教学改革的内容

明确体改生专业教学的目标后,要细化专业教学的内容,以确保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的实现。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体改生学制为2年,除去军训和毕业实习,教学时间不到3个学期。必须精选课程,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如刑事技术专业,必须围绕刑事技术专业能力,开设课程和设计课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技术专业能力的基础课程重点讲授,课时要予以保证。《现场勘查》《手印检验》《足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照相》《刑事化验》等课程作为刑事技术专业能力的核心课程,数量不需太多,关键是要讲深讲透,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务必熟练掌握,人人都要过关。犯罪现场的处置能力,是刑事技术人员的基本专业能力,各门核心课程都会涉及这一能力的培养。目前,各公安院校都把《现场勘查》课程设置在侦查系,这既不利于本门课程的教学改革,也不利于刑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推进,同时也与公安实战部门的工作现状不相符。在基层公安机关均由刑事技术人员勘查现场,而非侦查员勘查现场。作案现场及其物证的固定能力,由《刑事照相》课程来培养;现场痕迹物证的寻找、发现、提取、分析、检验、鉴定的能力,由其他各核心课程来培养。

(二)制定专业能力教学训练的详细计划

各门核心课程力求做到精讲多练,强调理论适度,动手为主,要制定各门课程详细的教学训练计划。明确各有关知识点和能力点,合理安排理论课和实验课的比例,一般要求核心课程实验课的比例不少于1/2,保证学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动手操作能力训练,并配备指导教师,每个教学班不超过40人,每次实验配两名指导教师。

(三)改革专业能力的考核体系

专业能力的考核评价不同于理论知识点的考核,动手能力是考核的关键。可根据实际案件或模拟案件的现场材料,考核学员的操作能力,从完成情况、分析依据、结论的准确率等方面进行打分,制定各门核心课程专业能力的考核标准,从而形成专业能力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合格,才能发专业资格证。专业能力考核题库,可与省、市公安机关共建,专业能力资格证要得到公安实战部门的认可。刑事技术专业课程的实验课时中留有实验考核的计划课时,专业能力的考核纳入实验考核中。为了保证实验考核的客观性,考查每个学员的真实水平,每个学员均从考核题库中随机抽体,当场完成。学员实验考核的成绩占该门课程的40%记入总分。

三、创新专业教学改革的方法

(一)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学理念

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认为。学生与发展是一种社会合作活动,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教”给某人的,学生在他们自己的头脑中构建自己的理解,教师扮演着“促进者”和“帮助者”的角色。在刑事技术专业教学中,教师不是简单的“传道、授业、解惑”,学员也从被动的“听课者”转变为“参与者”。因此,教师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在专业教学中主动营造一种以学员为主体的学习氛围,使学员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强调全体参与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必须发挥教师的主导性,注意有效地掌控教学各环节,灵活地驾驭课堂,形成有利于激发学员创造力的良好氛围。

(二)打破原有理论体系,进行专题教学

在体改生的刑事技术专业教学中,理论以够用为度,强调突出实训环节,加上各门专业课程计划课时大幅度减少。因此,在刑事技术专业教学中,要敢于打破原有的理论体系,以专业能力知识点设置若干教学专题,以专题形式开展教学。理论精讲,重点突出培养学员动手操作能力的内容。

(三)广泛开展演示教学法

刑事技术专业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强,有许多内容都是包含操作性的。如现场痕迹物证的显现、提取等,教师如果只是口头讲授,不作示范操作,学员缺乏直观的感性认识,教学效果难以突破瓶颈,无法达到最佳效果。演示教学法有两种形式。其一,是授课教师做课堂演示。要求教师自身基本功扎实,操作能力强,具备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耗材。其二,是视频演示法。对某些需借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实验演示的,可采用事先制作的教学视频,进行演示教学。演示教学法是刑事技术专业教学中最常采用的一种直观教学方法。

(四)精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用文字案例、图片案例、视频案例等方式说明理论知识点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对于加深学员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及规范实训中的具体操作有明显的作用,并能显著提高学生对专业课程的兴趣。运用案例教学法,既可在讲授理论知识点之前引入案例,也可在理论知识点讲授完成后,通过案例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点的理解。刑事技术专业课基本都是采用多媒体教学,丰富多彩的图文案例和视频案例通过课件展示,已成为一种常用的手段,成为一种强化实践性教学的常用形式。

在刑事技术专业课程的教学中,以上三种案例教学要有机结合,灵活使用。文字案例的优点在于来源广泛,更新迅速,缺点是不够直观形象。图片案例和视频案例的优点是形象、具体地反映案件情节,能够在较短时间拓展知识面;不足是与教学目的不完全相同,教师在使用前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剪辑,以突出教学重点。

(五)适时采用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法是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打破了“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教师设问,学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教师作总结。课堂讨论法不仅能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增强课堂互动效果,刺激学员积极思考问题,还可以锻炼学员的口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在刑事技术专业课程教学中,课堂教学法往往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课堂教学法还经常与案例教学法同步进行,在案例教学法中穿插课堂教学法。结合案例的讨论,既可在案例完全展示后就案件中的问题,设问、讨论,也可在案例展示过程中,随时设问、讨论。课堂讨论法是刑事技术专业课程教学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只要时机合适就可采用。

总之,围绕专业能力资格平台的构建,刑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之路还很漫长,但只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刑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就能见成效,这也为专业能力资格平台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第4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关键词:公安机关;痕迹技术

【分类号】:S277.7

Abstract: the trace technology is the public security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to find clues, cracked the case, to provide important technical key evidence. Traces of technical personnel by the 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to find and extract the relevant evidence, test cases and identification of important evidence, powerful improves the criminal case detection rate of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building a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with the important force.

Key words: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race technology

1.刑事技术痕迹专业的作用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重要力量,而及时准确的抓获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惩处是刑侦部门发挥打击作用的重要途径[1]。痕迹检验技术不仅可以提高犯罪现场物证的收集及提取,为刑侦部门侦破刑事案件提供重要的线索,为澄清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缩小侦察范围、锁定侦点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还在审判过程中为指证犯罪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打击犯罪,维持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痕迹技术发挥作用的方面

2.1脚印痕迹和手印痕迹

脚印痕迹和手印痕迹是犯罪现场最为常见的痕迹,也是能对案件起到关键作用的痕迹,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范围实施犯罪,手掌和手指通过接触物品而留下指纹痕迹,通过对这些手印的提取,可以迅速为案件提供侦查方向和线索。脚印则是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走动留下的脚印,脚印痕迹相对手印痕迹来讲不容易伪装,若犯罪嫌疑人有反侦察意识,在案发现场戴手套或用其他方式遮盖住手部,手印痕则很难被提取出来,但是脚印不一样,犯罪嫌疑人只要出现在案发现场就会留下脚印;脚印痕的出现率、提取率都很高,而且不管在现场逗留时间的多短,犯罪嫌疑人都会留下脚印。通过对提取的脚印进行数据分析,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的行走特点,推算出大概的身高、体重、体态等特征。

2.2工具痕

在重特大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过程中,一般会选择使用一些的工具,使用工具后就会对现场环境造成一定的物理改变,通过收集这些物理改变的信息,可以得到相关的线索和证据。近几年痕迹检验技术不断的发展提高,通过结合数字模拟技术可以实现模拟现场再现,再现中显现的特征可以通过观察和分析,从而得出重要的证据,这种方便、准确的技术不仅为分析案件经过得出重要的线索,还为后期举证提供了重要的材料。

2.3环境痕

犯罪嫌疑人除了利用工具,其他一些自主行为动作也会造成周围环境的改变,例如对现场物品进行拖拽,踢打、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拳打、脚踢等,都会留下相应的痕迹,通过对这些痕迹的提取观察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的实际行动顺序,从而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态,对分析案情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3.结语

近年来,刑事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上升,犯罪嫌疑人也更加的狡猾,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作案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为了有效的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的公正严明,就需要不断的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刑事技术中,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痕迹技术中,让痕迹技术向着标准化、微观化、自动化发展,这样才能为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线索和证据。在未来刑事技术痕迹检验会是侦破案件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之一,因此我们要充分对痕迹检验技术给予重视,不能停留在当前的技术水平,还要不断在侦破案件中多发现,多思考,发现痕迹检验技术的多种可能,并加以应用,把最新的科技成果运用到其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发展。

作者简介:

张殿军(1979-),男,新疆乌苏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

常成(1978-),男,新疆人,新疆阿勒泰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痕迹检验专业工作。

曹罡(1982-)男,陕西咸阳人,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工程师。

参考文献:

[1]钟新文;;论痕迹检验课程的教学改革[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06期

[2]周毅锦;痕迹检验学综合性实验的教学改革[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年01期

[3]季峻;;交通案件中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J];森林公安;2006年02期

[4]杨敏;牟丽;;痕迹检验视觉系统软件的研究与设计[J];广东公安科技;2006年04期

[5]张建强;曾庆龙;;基层痕迹检验工作现状与对策分析[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01期

[6]谢滨键;欧阳常青;;浅谈《痕迹检验》精品课程教学改革[J];中国科技信息;2010年07期

[7]吴丽娜;;论痕迹检验学的研究方法[J];知识经济;2011年12期

[8]谭铁君;刘申时;;痕迹检验技术教学模式及效果研究[J];辽宁警专学报;2011年03期

第5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关键词:公安特色;信息安全;学科建设

中国刑警学院信息安全专业是伴随着全社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普及和提高,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和挑战的形势下,于2002年2月26日申办成功的,成为继武汉大学后的第二批获批的信息安全专业,也是公安系统第一个具有信息安全专业的本科院校。2002年7月开始招收学生,目前该专业已招收六届本科生,2006年7月首批信息安全专业的本科生和二学位学生已经毕业,2007年7月第二届信息安全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也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就业率为100%。用人单位无论是网警还是刑警反馈的信息都表明,学生在工作岗位上,办案能力强,业务全面,上手快。

目前我们的信息安全专业已经发展成以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为主干,以刑侦和法律为两翼的学科专业教育体系。形成了一个专业特色鲜明、教学计划科学合理、教学内容新颖实用、教学科研办案紧密结合,具有相当规模效应的特色专业。2007年被学院推荐为部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这样的结果得益于我们制定了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计划。

1特色的培养目标

专业建设之初,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上,我们也走过了一段弯路。我们把培养合格的网络警察作为培养目标,而教学计划主要是在武汉大学信息安全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参考普通高等院校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而制定的。经过大家的冷静思考我们认为,搞计算机专业我们和普通院校的计算机专业相比没有优势,做以密码学为核心课程的信息安全专业我们和地方院校信息安全专业相比也没有优势。网络警察出口面太窄,而且目前网络警察主要从地方高校引进计算机和法律专业人才,我们的毕业生从竞争角度也没有优势,这样不利于专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我们把培养目标定位在大刑侦平台上,培养掌握计算机犯罪侦查理论与技能,能熟练进行涉计算机案件的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的刑事警察。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中国刑警学院的专业优势,而且学生毕业分配出口广泛,到网警部门他们具有懂刑事办案、懂法律的优势,到刑警部门他们有计算机专业特色,懂涉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方法的优势。为所培养的学生受社会欢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教育理念上,我们占据了优势。有了一个科学的培养目标,才会有合理的教学计划。

2特色的教学计划

2004年,计算机犯罪侦查系对信息安全专业全面修订了教学计划。新计划以培养目标为指导,把“宽出口、实战型”作为教学质量控制的标准;把“点线面体”(主干课程是点、其前导后继构成线、主干课程线之间构成面、专业方向间构成体)作为讨论计划的过程控制,使新教学计划专家组的讨论意见空前的一致。这一教学计划也得到实战部门的好评,他们只听了教学计划就已经开始“订购”两年后的学生了。

该教学计划,把培养学生作为“大学生”、“警察”、“计算机专业人员”、“刑警”和“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人员”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模块进行设计。

“大学生”模块,这是教育部规定的所有大学工学本科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集合。主要包括: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概论、军事理论等课程。

“警察”模块,这是作为警察必须学习的课程。如,公安学概论、擒拿格斗、射击、犯罪心理学、犯罪情报学、公安应用写作、逻辑学等课程。

“计算机专业人员”模块,本着教学性大学培养应用性人才的这一目标,根据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类专业课程进行筛选和调整。如,适当减少原理性课程门数或学时,增加应用性强的课程的设置,特别要强调语言类课程的学习,因为在计算机犯罪案件现场勘查时,如果不知道所遇到的文件类型和基本含义,会极大影响案件侦查的成功,也会丢掉很多线索。在教学计划中,我们先后共开设了C语言程序设计、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可视化程序设计、ASP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java程序设计等多门语言课程。但在强调语言的同时,也不能放弃能代表计算机专业特点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培养学生的计算机专业功底。如,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等课程。

“刑警”模块,该模块是学生作为一名刑警应该掌握的基本原理和技能。我们把刑侦的专业主干课程均纳入了该模块。如,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证据学、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查缉战术、侦查措施、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治安案件查处等课程。

“计算机案件侦查和取证人员”模块,该模块主要是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人员所需要的知识。如,信息安全基础、网络安全技术与防范(含密码学)、计算机司法检验学、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计算机恶意代码原理与识别、常见操作系统分析、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信息卡技术与安全等课程。

该教学计划以计算机专业理论和法律应用为基础,以计算机犯罪侦查和电子物证检验技术为重点,以刑事案件办理为特色的实用型教学计划。培养即懂传统刑事案件的办理,又具有涉计算机案件办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3特色的课程建设思路

为把信息安全专业办出刑警学院特色,我们将信息安全专业的课程划分为独有课、特色课和共享课。

独有课就是我们学院有,其他院校没有或非常薄弱的,如“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计算机司法检验学”和“计算机恶意代码原理与识别”等课程;特色课就是其他院校有,我们学院有特点的课程;共享课就是计算机及法律相关的课程,各院校开设的内容基本类似。

对各类课程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思路。对共享课和特色课中的非特色部分,向重点大学靠拢,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派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青年教师到在这些课程方面全国领先的重点大学学习,听一轮课,从中学习和了解他们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理论教材、实验教材、实验设备、实验方式等内容;特色课中的特色在于我们比地方大学有与公安实战联系密切的优势,比其他公安院校有刑警学院在刑侦和刑技方面的优势。要把握好以公安需要、应用办案为教学出发点,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教学目标的总体方向;而独有课是我们专业的拳头,要加大力量,选精兵强将,以老中青结合的方式,划分成课程攻关小组,甚至不惜重金聘请专家来共同搞好。

由于信息安全专业是刚刚兴起的专业,一些教师还没有进入角色,新课多,专业性强,任务量大,因此,提出“以课程建设促学科发展,全体动员,学生参与,加快发展”的课程建设总体思路。

将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划分成课程小组,采取组长负责制,定时间、定任务、定目标。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到重点大学进修加强理论基础,学习教学模式;到公安实战部门锻炼和听专业系的课程,了解公安一线需要,并学习涉计算机案件的办案方法。遇到难点形成科研课题,与各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攻关。再将办案方法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这样就很好地实现了以课程建设促教学、科研和办案的发展,即实现了学科发展的目标。

由于教师数量少,工作任务重,有许多入门操作阶段的工作,以学生参与科研的模式,充分调动在校生特别是信息安全专业学生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已经在毕业论文和志愿者学生中进行了较成功的尝试)。在学生中成立“信息安全俱乐部”,教师为之提供理论和实战需要方面的指导,并提供适当的上机条件,让他们学会使用现有大量信息安全方面的软件,然后以讲座或交流的方式给全院师生讲解。这样不仅使教师摆脱了大量基础操作软件的调试,也极大地调动和提高了全体警院学生办理涉计算机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为保证教学质量,所有新开课程上课前,课程组要对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共同讨论,提出意见。在信息安全专业正式讲授前如果条件允许要在全院进行讲座或选修课,这样一轮教学过后专业教学就会较为成型。

4特色的实验室建设

根据我院信息安全专业以计算机犯罪侦查、电子物证检验和网络监察与监控为方向的特点,我们建成了全国高校第一个“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和全国公安院校第一个“网络攻防实验室”。

“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采用与公安实战无缝对接的思想,即公安实战单位用什么设备我们就学什么设备。这样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上手快的特点得以保障。这里不仅包括计算机取证专用机、还包括各种取证平台和取证软件。如图1所示。

“网络攻防实验室”重点解决在涉网案件中,网络痕迹的搜索以及网络监控、网络攻防技术演练等需要的实验室条件。该实验室不仅有核心交换机、路由器,还有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无线网络环境。单机上的主机与虚拟机、小组内的成员之间和小组间的攻防演练均可以实现。如图2所示。

这两个特色实验室的建成为专业课教学、为科研和办案提供了物质保证。

5特色的教学科研办案模式

第6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及其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整体水平在全国较为先进,其中刑事法律学科更是地位突出,具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含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法律史三个博士学位点和三个硕士学位点,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尤其是刑法学科长期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是迄今唯一的刑法领域部级重点学科点。以上述刑事法律学科和学位点为基础,建立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该中心以精干的知名中青年学者组成领导班子,并聘请著名法学家担任顾问。中心主任赵秉志教授为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荣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首届“全国十名杰出青年法学家”等称号,1997年和1999年分别被人事部、教育部评定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心执行主任卢建平教授,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法国法学博士,国际刑法学协会负责亚洲事务的副秘书长。中心副主任有四位:何家弘教授,知名中青年刑事侦查和物证技术学者,美国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甄贞副教授,在职博士,知名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者;郑定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知名中青年法律史学者;黄京平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中心顾问高铭暄教授,我国刑法领域第一位博士生导师,曾自始至终参与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草工作,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等重要领导职务,是我国刑法学界领导人、学科带头人和蜚声中外的著名刑法学家。中心还聘请了中央政法机关几位专家型领导同志担任顾问。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0人,包括资深刑法学家王作富教授和曾为博士后的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谢望原教授等;校内兼职研究人员15人,包括资深刑事诉讼法学家程荣斌教授以及知名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者陈卫东教授等;校外(含国外)兼职研究人员15人,其中国内兼职研究人员为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的中青年业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院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中青年学者,国外兼职研究人员均为国际上的著名法学家(如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巴西奥尼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戴尔玛斯教授、日本早稻田大学前任校长西原春夫教授、德国马普研究院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阿。艾赛尔教授等)。为引导全国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完善,中心建立了刑事法学学术委员会,由中心和其他院校、中央政法机关的9为著名专家学者组成,高铭暄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赵秉志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中心以实力最为雄厚的刑法学科为龙头,涵盖古今中外刑事法律学科,下设四个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1)第一研究室以中国刑法(含中国区际刑法)为研究方向,主任黄京平教授。(2)第二研究室以刑事诉讼法暨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为研究方向,主任何家弘教授、副主任甄贞副教授。(3)第三研究室以刑事法律史为研究方向,主任郑定教授。(4)国际刑法研究所以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为研究方向,所长高铭暄教授、副所长赵秉志教授。中心在研究机构、研究力量、研究内容诸方面贯彻了优势互补,其主要表现有二:(1)相关学科有机结合。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的设置,涵盖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刑事法律史等刑事法律学科群中的基本和主要领域,体现了基础与应用、实体与程序、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开拓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保证研究的综合性和应用性。(2)研究队伍合理组合。建立了老中青相结合并以中青年为重心的合理梯队,形成了校内专职、兼职研究人员与校外(国外)兼职研究人员的合理结合。

作为刑事法律科学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在本学科领域的整体研究水平应在全国居于显著的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为达此目标和地位,在教育部和中国人民大学的领导与支持下,中心在借鉴以往研究机构之研究体制的基础上,将大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摈弃过去的以院(系)和教研室为管理主体的科研管理体制,真正确立全新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主任责任制、人员流动制、项目合同制、全面开放制等责任与竞争机制,从而形成理论创新机制和自我发展完善的能力,为中心的科研和学术活动提供充满活力和动力的开放、科学、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中心要以学术研究为重心,专职、兼职研究人员均需与课题相联系,实行“带课题和经费进中心,完成课题后出中心”的制度;中心接受来自国内外的与刑事法律相关的课题进入中心研究的申请,并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和优惠的科研条件;中心将注意与法律实务部门和国外、境外进行合作研究,努力服务于我国刑事法治实践,并力争站在当代学科的前沿;中心要大力培养学术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高级专门人才,举办短期培训,努力建成本学科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基地;中心计划通过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派出和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向社会开放的现代化图书资料中心,以及多种形式的参与实践和服务社会,努力成为本学科领域的重点学术交流中心与咨询服务中心;中心要争取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全国刑事法学界的协同参与下,以其重要的学术地位、高水准的学术成果和丰富的学术活动,起到引导、促进刑事法学学科发展完善的作用。

该中心被批准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近十个月以来,注重学术研究,注意学术交流,学术活动丰富,学术成效显著:(1)中心的两个重大科研项目《当代新型犯罪比较研究》(10个子课题,赵秉志教授主持)、《刑事审判与证据制度研究》(2个子课题,何家弘教授、甄贞副教授主持)均已启动,并进展顺利。(2)中心主要系列著作项目“刑事法律科学文库”已有《新中国刑法学五十年》(3卷本,高铭暄、赵秉志主编)、《重点疑难犯罪司法实务研究》(7本,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8本,赵秉志主编)、《刑法相邻相近罪名界定与运用》(上、下册,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实用》(赵秉志主编,黄京平等副主编)、《刑事司法实务疑难问题研究》(11本,赵秉志主编)等6种计32本书籍已先后问世或正在出版过程中;中心校内研究人员还有16种其他刑事法著作、译著出版。(3)由中心下属的国际刑法研究所于2000年8月10日至15日在贵阳市成功地举办了“当代国际刑法问题学术讨论会”,计有来自全国各地的34个单位的66位代表出席,会议研讨了当代国际刑法的诸多重要课题,这是我国首次以国际刑法为专门议题的学术会议,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刑法学界的重视,影响较大且意义深远;高铭暄教授、卢建平教授赴巴黎参加了国际刑法学协会理事会,在我国政府和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与支持下,代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成功地申办2004年第17届国际刑法学大会在北京召开;卢建平教授赴新加坡参加了“世界化与国家”国际研讨会,并就中国刑法的国际化努力作了专题报告;中心研究人员还参加了多次国内有关学术会议。(4)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何家弘教授、黄京平教授、谢望原教授等多次应邀为有关部门、地方作学术报告并获得好评。(5)中心在下属的国际刑法研究所继续编辑出版以大分量的深入理论研究为特点的《刑法论丛》(法律出版社出版,已出版4卷)的基础上,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以刑事法实务问题研究为特点的《审判实务研究论丛。刑事法卷》专刊(季刊,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6)中心已与法国、加拿大、德国、日本和我国澳门地区就跨国犯罪、金融犯罪、环境犯罪、过失犯罪、内地与澳门刑法比较等课题进行学术合作研究并得到了一定的支持;中心参与与美国福特基金会合作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并已取得成绩;中心接待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南联盟等国的专家学者并举行了座谈会或学术报告会。

二、新世纪中国刑事法学研究之前瞻

新中国刑事法学研究在其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尤其是在我国改革开放20年以来,紧密结合社会的发展和刑事法治的实践及其进步需要,努力开拓进取,成果丰硕,成就骄人。展望21世纪,我们完全有理由对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而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如研究方法不够丰富、科学;注释方法尚占据过重的地位,致使刑事法学研究尚未完全形成自己独立的理论品格;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未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对当代世界先进刑事法学的比较研究不够,尚未完全走出简单移植、生搬硬套的理论研究误区;学科之间尤其是刑事法学各学科之间的交叉整合研究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可以预言,21世纪的中国刑事法学将在挑战中前行。把握发展契机,迎接挑战,努力创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刑事法学研究的辉煌,是新世纪赋予中国刑事法学学者的历史使命,也是作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责任所在。针对中国刑事法学研究的现状及其不足,我们认为,21世纪的中国刑事法学研究应当着重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以实现中国刑事法治的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化:

(一)转换理论观念

首先要转换刑事法的理论观念,重视刑事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以实现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的有机结合。刑事法观念是人们对刑事法律的性质与功能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看法、心态和价值取向的总称。在法律文化结构体系中,刑事法观念居于深层的或潜隐的地位,它不一定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永远保持一致,但却控制和影响着居于表层结构的刑事立法的规范设计和刑事司法的具体操作功效。

我国传统的刑事法观念认为,刑事法律是执行阶级职能、镇压阶级敌人反抗、惩罚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工具。由此决定,我国刑事法律的确立和变更,曾主要取决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刑事法律的适用,随政治形势而变迁;刑事法学的研究,以符合立法和政治需要为原则,这种实用主义的刑事法观念,不仅阻碍了刑事法学理论的更新和发展,而且也使刑事立法缺乏长远预见。因而转换刑事法观念,确立与时展和社会变迁相适应的现代刑事法观念,就成为21世纪中国刑事法律变革和中国刑事法学发展的必要前提。

对此,我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刑事法的价值观念应当从过去对社会利益、公共秩序的单纯强调转变为社会保护与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并重。刑事法律规范不仅是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而且也是司法者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权的裁判规范,是国家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就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刑事法观念转变的重点应当放在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方面,并在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予以体现,这也是当今刑事法律发展的世界性潮流与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强调新世纪的中国刑事法律应当以人为本,注重人权保障机能,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动态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法律的功能,但这绝不是对人权保障的片面强调和对刑事法律的社会保护机能的完全否定。西方国家的经验已经表明,无视刑事法律对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的保护,过分强调个人权利的保障,不仅有损于良好的社会秩序,无助于刑法对个人权利的有效保护,反而会从根本上动摇刑事法律的社会正义基础,最终扼杀刑事法律的生机与活力。

(二)调整研究方向

调整刑事法学的研究方向,坚持注释刑事法学研究与理论刑事法学研究的并行不悖,实现刑事法学研究应用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实为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我国以往的刑事法学研究,基本上唯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马首是瞻,过分偏重注释法律,而没有形成独立的学术品格。应当说,应用性是刑事法学的生命,是刑事法学得以发展和繁荣的源泉,离开应用性(实践性),刑事法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刑事法学的应用性决定刑事法学需要进行注释性研究,不仅要分析现行刑事法律本身的规范内容和逻辑结构,而且还要描述刑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和运行效果,阐释立法精神,为刑事司法服务。

但是,刑事法律的运用与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对刑事法学运行规律的科学揭示,仅仅依靠注释性研究是远远不够的。刑事法学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应用性,关键还在于其科学性。而要维护刑事法学的科学性,就必须进行刑事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运用刑事法学的理论和相关学科的知识来揭示刑事法治的内在客观规律,有意识地引导现行刑事法律的科学运作。综观近现代世界各国刑事法治发展、变革的历史,刑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均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以往的刑事法学虽对基础理论有所研究,但获突破性进展不多,这也是导致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不能高瞻远瞩、形成高屋建瓴之势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因而今后刑事法学基础理论应当成为研究的重点之一,以有效地提升刑事法学的科学性,加速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当然,注重刑事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并不是要完全抛弃注释刑事法学的研究。新世纪中国刑事法学研究的方向,应当是注释研究与理论研究的并重,这是由刑事法律和刑事法学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传统的中国刑事法学研究过分偏重注释性研究,所以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应当在兼顾注释性研究的同时,适当偏重理论性的研究,以使二者渐趋平衡,实现刑事法学科学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统一。

(三)改革研究方法

人类科学研究的历史证明,认识方法的变革必然导致科学本身的变革,理论的创新往往源于方法论的创新。

针对以往刑事法学研究仅注重定性研究而忽视定量研究、研究方法比较贫乏等问题,我国新世纪的刑事法学研究在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基础上,还应当着力改进研究方法:贯彻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有机结合;针对不同的课题和问题,注意思辨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正确选择与合理结合;繁荣、优化比较研究,不仅要注意对外部世界刑事法律、刑事法学的介述和规范层面的研究,而且也要注意对之进行经济、文化、政治等深层次的研究;从刑事法治的整体运行状况出发,根据某些问题的关联性质,注意结合刑事法学的有关学科进行研究;提倡学科的交叉整合,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注意借鉴、引进其他社会科学、现代自然科学的某些研究方法,等等。

(四)拓宽研究视野

以往我国的刑事法学研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较注重国内法的研究,而在外向型研究方面则相对比较薄弱,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刑事法治与当代世界先进刑事法治的衔接。因而拓宽刑事法学研究视野,加强中国区际刑事法的研究,努力开拓外国刑事法、比较刑事法暨国际刑事法的研究,应当成为新世纪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亟需加强的领域。

1.加强区际刑事法研究

1997年7月1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1999年12月20日澳门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中国从而彻底结束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随着将来的最终解决,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将在我国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区际刑事法律冲突的不可避免以及解决这一冲突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因而区际刑事法的研究将成为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一个重点领域。为此,需要大力加强各法域的学术交流,广泛开展学术研究合作,以促进各法域刑事法律的完善,建立富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机制,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跨地区犯罪,确保一国两制方针的实现。

2.繁荣外国刑事法暨比较刑事法的研究

德国著名诗人歌德曾有名言:“不知别国语言者,对自己的语言便也一无所知。”德国著名比较法学者H.克茨据此指出:“我以为,在法律上也可借用歌德的这句箴言。这意味着,即使一位法律家,也只有具备有关外国法律制度的知识,方能正确地理解本国的法律。”我国刑事法学界过去由于“夜郎自大”思想和“以阶级斗争为纲”观念的影响,没有很好地吸收、借鉴外国刑事法律和刑事法学的有益经验。近年来,我国刑事法学界开始注意这个问题,但所依据的资料以来源于间接渠道居多,而且很不系统。不仅如此,我国刑事法学的比较研究大多限于欧陆几个代表性国家的刑事法理论,对英美刑事法的研究则相对显为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比较刑事法学研究的发展和我国刑事法学对外国刑事法学先进理论的借鉴。因而全面地开拓和加强对外国刑事法和比较刑事法的研究,对我国刑事法理论的发展乃至对于刑事司法实务的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新晨

3.重视国际刑事法研究

进入21世纪,国际范围的交往将变得更为频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法律国际化的进程也正在进一步加快。这种社会发展趋势,为国际犯罪的增长在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可以预言,21世纪的国际犯罪将会更加猖獗,其对整个国际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将日益加重。这样,国际犯罪的惩治与防范、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法的中国化以及中国刑事法的国际化等问题,都将成为我国刑事法学研究亟待加强的领域。尽管联合国已经成立了旨在审理战争犯罪等严重国际犯罪的国际刑事法庭,但在诸如战争罪、侵略罪、危害人类罪、灭绝种族罪的认定与处罚、国家刑事责任的承担、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等国际刑事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学者并没有达成共识,国际刑事法研究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入和提高,我国刑事法学界也应当在这些崭新的领域有所贡献。

第7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内容摘要: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在短短4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被称为“警界哈佛”,在建校之初是以警察科学为特色,仅为纽约警察局培养数百名学员的规模,目前已经发展为一个在校学员达12000余本科生,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数百名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多学科并存的综合大学,为司法界提供有国际战略眼光的高级人才。学员来自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在纽约教育界激烈的竞争中崭露头角,其独特办学特色和一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同行借鉴。

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是一所在法庭科学、刑事司法及相关领域享有较好口碑的美国高校,被国际司法界公认为国际司法教育和研究的引领者fz7。学院成立于1964年,主要为地方、州、联邦培养执法者,原名为警察科学学院。( cops )。从拥有100名新警学员开始,经过40多年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超过12000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名研究生,数百名博士生办学规模的大学。学员来自世界的一百多个国家,在美国司法律师界,警界,法庭科学界不乏声名显赫的毕业生,如我们所熟悉的李昌红博士。这些优秀的毕业生也从侧面折射出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优异的教育理念,并让世人对其教学质量有了直观的了解。

    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的宗旨是:致力于培养学生具有批判性思维、观察能力,与人的有效沟通能力,教会学员由自由研究引发的道德判断方法;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并在获得和评估信息时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操作先进系统的能力;让学生在了解不同文化、社会历史背景下,具有能融合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的各方政治力量的能力。

    学院的任务是:构建一个学术氛围,促进和鼓励教师与学生们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司法相关领域的研究;在日益拓宽的研究领域和同一研究领域中的多元化价值取向,反映出学院站在全球化的战略高度,不断革新教育实践,顺应时代对特殊领域人才的需求变化,履行学院对社会教育责任的承诺。

学院为学员提供的艺术、科学和人文学科通识教育课程,培养学生在毕业后具有敏锐的思维和较高的专业水准,能应对各种犯罪、司法实践和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各种挑战的能力,实现学员维护社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的承诺,激励学生和教师以为公众服务去实现个人的最高价值。

    总结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的教育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大的师资力量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奠定了基础,与服务客户的合作,为学生提供了难得的实习机会,为学员今后的顺利就业提供了工作平台,增强了学院在激烈的教育竞争中的吸引力。

    在美国,一所高校的吸引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在于它的学术资源及良好的学术环境。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里有提供教育服务专业领域内的权威人士,如mike wallace and john matteson为普利策奖获得者仁。在这里你能见到很多在法庭科学、法律、反恐,帮派暴力犯罪,人类学,刑事学,历史、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心理学和社会学学界的著名的学者,学院拥有与19个专题研究中心(如反恐中心)和研究所。良好的学术环境和优越的基础设施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在不同领域内的资深专业人员被学院聘为指导教师,学生们可以在学习中得到最好的学习指导;学院与司法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学生可以申请并可获得去知名的公司、组织、机构等相关部门内进行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的实习机会;优秀的师资与最好的实习环境,为保证教育质量提供了坚实基础和优越环境。

(二)严谨的科研氛围,科学合理的通识教育课程结构,使学生们能轻松面对未来的工作环境的任何挑战

    美国的警察学历教育强调的是通识教育,在课程的设置中以司法本科为例,基础能力课,人文课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与刑事司法相关的种族问题占总课程的67%左右,共同必修课占22%,主修方向课程占10%,让学生充分体会到刑事司法是跨学科性质,并对犯罪问题和刑事司法体系问题有了全面的了解。

    严谨的学术氛围培养学生尊重知识的意识。以研究生教育为例,学生在选中一门课程与任务教师联系后,教师通过邮件发给他一些参考书目,在考试之前,这些书要读完,才有可能通过考试。在这一学习过程中,有效地锻炼了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没有人为了完成作业而去抄袭,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了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论文是通过自己的研究和实验得到的原创作品,因此,实验室和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

    自由的学术环境中使学生在课堂中能轻松随时提问,阐述自己的观点,学生不会轻易服从某个权威观点,并会以自己的科学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教师们具有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答案的责任,这种教学模式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在课堂中,教师应回答学生的所有提问,这些问题涉及这一专业的各个领域,教师有义务给学生满意的答复,这对教师业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及对知识综合应用水平都是一个考验,但是教师不会以一个权威者自居,总是乐于与学生分享新的观点并会对学生的观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引导学生进行深人的研究。

    (三)学院注重实验室、图书馆的建设,以满足教学实践为目标,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观察能力的培养

    充裕的教学资源和硬件设施为培养一流的人才提供了物质保障。学院内行政办公室简单而朴素,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设备良好的实验室,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一般是从早到晚,在这一期间,学生可以自己选做实验的时间段。实验室是学院内最为繁忙的地方,完成教师布置的论文或撰写自己的论文要通过实验完成,教师不会告诉学生具体该怎么去操作实验,学生们会从教科书或教师提供的学习参考资料中所列的书目的书中获得相应的信息。实验室内有外聘来自服务各大实验室的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遇到难题,请教他们,找出研究的方法和解决途径。独立的在实验室操作的研究经历,培养出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观察能力、操作先进系统的能力,能在从业后接受所遇到的挑战。

    学院的图书馆内资料丰富,在各种类别的资料中,研究者可以找到最新最全的专业资料,能满足研究者的需要。学院图书馆是开放时间最长的部门之一,在假期也会开放,方便学生使用图书馆,凭借互联网,学生在任何地方都可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学院图书资料,方便了学生的学习及教师的研究。

    (四)管理人员少而精,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了学院高效的运作

    信息化的办公节省了很多人力,学院的管理人员不多,在学院内见到的大部分是教师。每个教师和学生都有一个信箱,学院的一切通知、新闻都会及时发在相关人员的信箱内。所有的工作都是提前安排好的,管理工作井井有条,各人各司其职。学院信息公开,要想知道学院在这一学期内某一天要发生什么事,可以到学院的日历上看到详细的安排,所有的学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都是有预见性的,他们可以制定好未来一年的工作计划日程安排表,可以把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放在科研中去。

    学院公共服务完善、后勤保障有力,所有的服务电话都公布在学校的网站上,接到电话后后勤人员会即时出现,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都很高。学院有充足的上网电脑供学生免费使用,而且使用正常,几乎见不到放在公共免费使用的电脑因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使用者也不会担心病毒的侵扰;如果要使用公共复印机或打字机,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充值,采用自助式方式,输人使用者的密码就可以使用,既方便学生也节省了人力。图书馆和实验室除了少数的管理人员外,一些职位提供给学生供职。

    (五)长期稳定的合作单位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较好的实习基地,保障了学生学习的质量

    以纽约市警察局犯罪实验室为例,纽约市警察局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好的现代警察局之一,条件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先进的仪器设备为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纽约市警察局犯罪实验室内设有手印检验、微量物证检验、纤维毛发检验、火灾物证检验、违禁药品、足迹检验、文件检验、工具痕迹及枪弹及痕迹检验等多项检验服务,是美国最大的犯罪实验室之一,拥有一流的设备和工作人员,学生们在实习过程中获益匪浅。提出申请实习的学生在要在这里修满400个学时,在各种实验室之间轮流学习,并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六)学院注重的学生教育质量,不盲目追求毕业生数量

    美国高等教育是宽进严出,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学生都了解学分不好拿,尤其是法庭科学专业的学生,要想毕业就要付出努力。学院不会为了提高毕业率而放松标准。从毕业生的从业成绩来看,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文凭的“含金量”也是一个验证,在司法界,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毕业生,业绩骄人的不在少数,毕业生在业界不俗表现就是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教育质量的最好说明。

    (七)学院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不断调整教育实践,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

    约翰金刑事司法学院成立20世纪60年代,正值西方警察现代化运动,即第三次警务现代化,主要是指警察的交通工具,警用通讯,信息系统和警用装备现代化等方面的警务现代时期。学院以警察教育为主,培训以实用性为主,强调警察执法规范化,以实用为教育目的。随后70年代警察第四次警务革命的兴起,即欧美社区警务改革时期,警察现代化技术与警察哲学的理性结合,增加警察的服务职能的理念,影响了学院的教育理念,教学实践有了一些改变,学院更注重警察的学历教育。在学院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拓宽了教育对象的范围,增加了与司法相关的教育科目。

第8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我叫xxx,现年xx岁,大专文化,中共赏。1974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刑警支队工作至今。1976年开始从事刑事技术工作,1988年任技术中队副中队长,1996年任原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在工作中,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一资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情报资料先进工作者。

由于我长期从事刑事技术工作,因此,我竞争的岗位是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就刑事技术工作而言,当今社会已进入了信息化、知识、高科技化时代。如何我市的刑事技术工作跟上时代步伐,使之成为科教强警中的重要一环,使我市的刑事技术工作能更-地为侦查破案和诉讼服务,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针对当前的特点,在今后一段时间要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是大力加强全市刑事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层次、多种内容的教育与培训,增强刑事技术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更新知识和观念,开拓视野,提高物证检验水平,掌握物证检验的新技术、新方法。

二是有计划地逐少更我市刑事技术二、三级点的技术装备。我市刑事技术二、三级点大多建于八十年代中期,经过十多年的超强度运转,大部分技术装备已老化和损坏,这种现状已严重制约了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更新技术装备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

三是逐年在我市建设一个或几个高科技项目,以拓宽我们物证检验领域和范围。去年市局投资60多万元在我市成功建设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及其网络系统,系统建成仅一年时间,就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多起,运用“一网两制”技术建成的指纹异地远程查询项目,还获得了1998年我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按照我市刑事技术工作发展三年规划,我们将在1999年着手建设法医“pcr”检验项目,为性犯罪和其它相关犯罪提供检案服务。

四是大力加强全市刑事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通过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管理,提高刑事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攻坚克难能力,力争在我市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刑事技术队伍。

五是有计划地开展一些科研项目,在全市刑事技术人员中努力营造一个热爱科学、钻研业务的良-氛围。近几年,我市刑事技术已有两个科研项目先后获得了盛市科技进步奖。以后,我们将有计划地组织一些科研课题,提供各专业研究。

就自己在班子中的作用而言,作为副职,我要做到:

第一:要全力支持、配合、协助一把手的工作,当-一把手的参谋和助手,注重自身形象,维护班子团结。

第二,尽心尽力抓-自已的分管工作。

第三,努力协调-和其它副职的关系,在工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

第9篇:刑事科学技术课程范文

【关键词】公安院校 刑事科学技术 实验教学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2-0035-02

刑事科学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如何改革实验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实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一 公安院校刑事科学技术实验课改革的必要性

1.实验教学的体系尚不完整

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居多,综合性、创新型、设计性的实验较少,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如痕迹课的实验教学,通常是讲完一个章节后,指导教师先演示一番实验过程,再由学生比照着进行,以验证痕迹比对的理论。这种实验教学看似顺理成章,但却忽略了实验教学的完整体系。在实际办案中,一起案件的侦破,必须经过三个过程:(1)亲临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样本;(2)案情分析,收集嫌疑样本;(3)比对现场样本和嫌疑样本,进行同一认定。可见,单一的实验教学法在实践操作中缺乏两个环节,不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体系。

2.实验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实用性

由于教学理念的落后,实验教学的内容与学生实际和公安工作的需求相差甚远,缺乏针对性与实战性。如现场照相实验课,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仍然保留着照相机的基本结构与功能、冲洗印像的原理和现场照相的分类与基本方法等内容,而现实中数码技术的应用和现场取证方法的改进,使教学内容的选取显然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

3.教学模式需进一步优化

陈旧的实验教学模式,束缚了学生思维发展和创造力的培养,也导致了自主学习的兴趣下降。如“手印鉴定”实验的“一检一样”教学模式,就是发给学生一份案件材料和一份供比对的样本,在教师的指导下,寻找二者的种类特征和个别特征,分析、比较其符合点和差异点,进行综合评断并得出同一认定结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案情错综复杂,涉及的嫌疑对象往往很多,不可能提供固定的嫌疑人,也无“一检一样”的鉴定模式。另外,现场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和嫌疑人接触客体方式的不确定,造成手印样本的个别特征产生“变异”。而“一检一样”的实验教学模式,却要求学生本人在事先准备好的客体上按取自己满意的手印,而后挑选特征清晰、稳定的样本进行比对,这种“新的理论,用旧的实验方式验证”的教学模式显然缺乏科学性。

4.实验的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实验设备的更新不足和新技术推广的滞后,导致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一直徘徊在低水平状态,难以适应公安工作的发展需要。如“文件检验鉴定”实验,不少公安院校仍采用“纸质画表比对法”。学生在实验中还是对照纸质的案例材料,手工绘制特征比对表,用彩色笔标记各种特征。而在实际工作中,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已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对笔迹、印章印文、票据的传统检验鉴定手段已不能满足实践的要求,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提供了一种更加方便、准确的方法,但尚未被系统地用于实验教学中,实验教学与公安实践严重脱节。

二 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的创新

1.完善实验教学体系

以公安教育改革为核心,紧密结合公安科技的发展动态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刑技教学内容,改革实验项目,删除或合并验证性实验项目,适当增设综合性或设计性的实验项目,不断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如痕迹实验,依据的都是“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理论,检验方法都是种类特征和个别特征比对,而后进行综合评断。对此可做适当合并,增加一些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具体操作如下:模拟刑事案件现场,布设各类痕迹物证,结合现场勘验的要求,从痕迹的发现、显现、提取,到分析、检验、鉴定等全过程进行综合训练实验。学生在创设的场景中仿佛身临其境,在“真枪实弹”的演练中品尝着受阻的焦虑和成功的喜悦,既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锻炼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突出实验教学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以培养适应公安工作的高素质刑事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特点,合理编排实验教学方案,设定各层次的实验比例,增强实验教学的针对性;同时,增开一些实战需要的和具有创新性的实验项目,选择实用、前沿性的实验内容,引进新技术与新方法,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如在“痕迹检验”实验教学中,增设指纹活体采集及指纹比对检索实验,让学生自己采集指纹建立指纹库,并通过指纹自动识别技术,将提取到的指纹在指纹库中检索出来,以提高学生的办案能力。

3.优化实验教学模式

第一,科学实施开放式实验教学。尽管许多公安院校都在提倡开放式实验教学,但效果却达不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就是缺乏对开放式实验教学的科学认识:(1)参加该实验的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所以不宜在低年级的实验课中开展;(2)对基础性、综合性实验教学实行开放式教学,不但增加管理的难度和各种资源的投入,而且教学效果和质量也难以保证。对此应采取“分层、连续、递进” 的方法,科学筹划,确保效果。

第二,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验。同一实验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或技术线路加以实现,应鼓励学生对实验方法和技术进行改革创新,使学生的思维不再局限于某种固定模式,以拓展其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的思维空间。如“平面灰尘足迹提取”实验,常采用静电吸附器吸附法,在实验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大胆思考,根据静电吸附的原理,创设新的提取方法,经过反复观察和实验,找出了“平绒布板按压法”。

第三,与司法鉴定中心联构。公安院校开设的司法鉴定中心,许多业务与刑事科学技术实验课内容相联系,通过与司法鉴定中心联构成立综合实验(鉴定)室,既为鉴定中心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又可为开放式实验教学提供条件,达到双方互赢的目的。

第四,尝试“校局合作”的模式。借助公安院校的自身优势,参照“校企合作”模式,尝试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校局合作”。随着公安机关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迫切需要在设备更新、技术支撑、人员保障等方面寻求合作,公安院校应把握机遇,利用高端设备、先进技术和尖端人才等优势与其合作。这样,既能改善学科面窄、交叉不够以及资源不足等问题,又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安机关资源优势,强化实践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拓宽实验室功能,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五,推行模块化合成训练实验模式。可将实验教学内容划分为若干个模块,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需要,灵活选择或组合相应的模块,而后进行合成训练。如“刑事现场勘查”实验课,可将实验内容划分为以下模块:现场先期处置、现场勘验、现场访问、现场物证发现与提取、现场照相、现场绘图、现场笔录等;而后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组合;并设计典型案例,模拟实战场景,根据刑事现场的勘查程序进行模拟合成训练,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技能。要求精心选择、优化设计每个训练项目,并根据难易程度合理分配训练时间,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第六,参与实战的训练实验模式。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手,挑选优秀的学生并将其组织起来成立实习小组,积极参与当地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或紧急勤务处置,并聘任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官和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当遇有重大、复杂案件时,可抽调学生随时参与;既为公安机关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和警力保障,又能使学生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办案实践中进行检验。该模式的运用,充分彰显了公安院校与当地公安机关联手进行整体作战的理念,达到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互补的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