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精选(九篇)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

第1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新企业税法下企业税务筹划方式

新税法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收入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销售方式结算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较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两种:①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当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时,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②委托代销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对于以先销售后付款为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可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

1、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②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2、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3、广告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按统一比例15%进行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不能无限制地任意扣除广告费用。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可以将超过扣除的部分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必再考虑多委托广告公司宣传而减少企业自己宣传的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选择宣传方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取得符合标准的广告费支出凭证,据实在税前列支。

4、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时,要严格区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企业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议费、差旅费等计入业务招待费。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因此,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时,一是要取得业务招待费的确实记录;二是要准确把握准予作为费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及与就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企业应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变化外,还应该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基础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在存在纳税调整项目时,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进行考虑利用公益性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正确计算扣除的基础,进而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金额。

6、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折旧方法上来考虑纳税筹划。折旧方法选择的筹划应立足于使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针对企业具体的盈利情况及其所处时期,选择不同的折旧方式,以充分发挥折旧费用抵税的作用。具体可分盈利企业、处于所得税税收优惠期的企业、亏损企业来区别对待。

7、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适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由于“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大小恰好与销货成本高低成反方向变动。由此可见,存货的计价方法与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有很大的关系,它的选择应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

(三)新企业所得税下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第十八条规定,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企业在进行亏损弥补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应当尽快将可弥补的亏损额在盈利年度弥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弹性,为了实现税前利润弥补即将过期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增大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尽管企业采取的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业以后年度产生新的亏损,但在法定弥补期限内弥补即将过期的待弥补亏损,就能避免税前弥补亏损额因过期而不能税前弥补的问题出现。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过渡期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新所得税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享受低税率的企业如果有新业务需要设立新公司的,可以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来做税务申报业务,或者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低税率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分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低税率优惠。由于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低税率企业在弥补亏损的设计上,尽量利用高税率年份的盈利余额弥补低税率年份的亏损以节税。

对原新设高新技术企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企业应加快新办企业投产进度,加紧实现盈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对于在过渡期内未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则当年将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积极开展税务筹划,是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条合法途径和最佳选择,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筹划可以减轻企业沉重的税负,节约大量资金,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为详细的税收策划,不仅仅是对企业有关涉税事宜的筹划,更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是由纳税筹划方案统一体现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和运作,都是贯穿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顺畅无阻的配合才能实现。

3、税务筹划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税务筹划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进税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动税收法制化的进程。

4、税务筹划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税收一方面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过程,同时也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运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投资方向、筹资途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产品结构、投资区域等方面,来实现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因此,纳税筹划实际上是顺应了国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个可行的税收筹划要考虑方方面面,具体的要注意以下事项: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进行了。

3、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某一税种少缴了,另一税种可能要多缴,因而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不仅要使企业整体税负最低,还要避免在税负降低的同时带来的由于销售与利润的下降超过节税收益。

4、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为或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如果纳税事实已经形成,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为定局以后,则不存在税收筹划的问题了。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另外,无论什么税种,在纳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职业判断。因此,在企业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2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运用;策略

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与个人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金额,确保个人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因此,对于纳税筹划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参与1935年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的议员曾说过:“对于自己的事业,任何人都有权利进行合理的安排,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少纳税,相关人员不能要求人们多交税。”法律界一致认同此议员的观点。纳税筹划是合理避税的一种说法,也被称为税收筹划,其规范化定义是:对理财及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该定义规定的纳税筹划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且采取的方法和行为要合理。其次,纳税筹划发生的时间是需要在投资理财和生产经营活动之前的,并且将使纳税人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作为纳税筹划的目标,利益最大化既含有赋税最轻的含义,也具有将企业的价值发充分发挥到最大化的意思。

二、纳税筹划的内容和特点

(一)纳税筹划的内容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嫁筹划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是纳税筹划所包含的重要内容。在不违法立法规定的基础上,纳税人合理利用减免税务以及税务起征点等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投资自己筹资等活动,最终实现了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标,这种行为就被称为节税筹划。如果纳税人不违反法律中的纳税条款,但是利用法律中的漏洞,通过非法、违反立法精神的手段从中获得利益的行为被称为避税筹划。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是有本质差别的,偷税漏税是纳税人明知其行为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仍然故意进行的行为,而纳税筹划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为了保证国家利益,相关单位只能不断完善与纳税筹划相关的税法中的各项条款,弥补漏洞。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义务与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的行为称为转嫁。纳税人如果为了达到减轻税收的目的而利用调整价格的手段将税务转嫁给他人,这种纳税方式称为转嫁筹划。与其他的纳税筹划方式相比,实现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申报正常、纳税人清楚纳税账目,且税款缴纳不存在问题的一种行为,其具有规范性的特征,虽然难以得到眼前利益,但可以促进个人与企业的发展。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重要特点,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合法性,企业为了实现更好的发展,其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范。所以,纳税筹划这种经营方法可以通过法律中的内容实现最大化的利益。其次,纳税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因为纳税筹划是需要在纳税事件发生之前进行的一种行为活动,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来对税收进行规划的一种方法。与此同时,目的性也是纳税筹划的特征之一,纳税筹划将减少税务金额支付作为其主要的目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企业的价值,这种明确的目标也保障了企业经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

三、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加纳税人的普法知识目前,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常出现纳税人忽略了纳税筹划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重要前提,很多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更多的注重自身的利益,如果不进行改善将会导致纳税人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增加纳税筹划的合理应用,不断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例如,针对纳税筹划策略的设置,纳税人可以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状况,详细的掌握纳税筹划的相关法律规范,确保避税和节税方法设置时的科学性。同时,纳税人为了达到避税和节税的目的需要查阅较多的纳税资料,纳税意识和对纳税普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将会不断提升。

(二)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的税收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有助于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提升纳税的科学合理性,让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纳税筹划需要设计多种方案,并以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依据选择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企业资金流动情况的影响,利用好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可以支配的现金,尽量减少企业现金流动,可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扩大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规模。

(三)有利于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国家税务方面的条款的完善和改进可以以税务筹划中纳税人的反馈为依据展开。纳税筹划以帮助纳税人减轻纳税负担为目的,通过利用税收法律中的漏洞来获利,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个人和企业的发展进程。针对国家税收中的优惠政策,纳税筹划也有一种相应的方案,这种方案的设定也是对国家税务政策的科学合理的反馈。因此,纳税筹划能够促进我国税务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和全面化的税收制度[3]。

四、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运用时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筹划决策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同时还需要相关人员详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因此,纳税筹划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然而,目前很多企业对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相关的人员配置不够,阻碍了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例如,很多企业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政策的研究不足,对纳税筹划的含义没有充足的了解,在试图节税的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领域并不重视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缺乏纳税筹划意识,纳税筹划工作难以在企业进行普及,影响了纳税筹划的应用效益。

(二)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纳税筹划工作在企业中的有效应用会受到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的影响。站在企业的整体角度上,企业的绝大部分的财务和经营互动都涉及纳税筹划工作,由于纳税筹划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纳税筹划工作需要从全局的角度开展。站在具体业务的角度来看,纳税筹划工作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为目的,是一种财务优化行为,可以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利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参与了纳税筹划环节的操作与实施过程,具有专业的财务理论和税收知识。然而我国很多企业缺乏培训和引进纳税筹划人才的机制和政策,影响了纳税筹划工作的运用水平。

(三)企业没有从全局角度把握纳税筹划工作我国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很少会考虑长时间的纳税效果,过度重视缴减税效益而忽视了相应的成本,长此以往将会导致企业的减税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考虑效益性和长期性的基本原则。例如,由于纳税筹划方案有成效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不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是应该从全局出发,避免发生错失最佳纳税筹划方案的现象[4]。

五、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策略

(一)工资薪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时,需要加强针对普通员工的税务筹划工作。企业应该以员工的收入为依据,明确税务扣除的准确比例与金额,合理辨别非缴税收入和应缴税收入,确保纳税筹划工作的合理性。纳税筹划的合理分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的缴纳: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减少企业员工的薪资水平,使员工薪资低于法律规定的应缴税标准,进而降低了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款的金额,还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为员工和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发放通信补贴的形式来进行纳税筹划。企业以报销或是现金的方式发放通信补贴,企业在这个过程中扣除相关标准费用后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征用,按照税前标准扣除公务费用。如此一来,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员工的个人缴纳费用,降低企业缴纳金额。与此同时,还可以利用福利代替现金的方式减少纳税的金额,从而有利于企业得到更多的利益。再比如,企业可以通过为员工发放旅游津贴、为员工提供住所以及为员工提供餐补的方式减少现金的发放,达到减少纳税金额的目的,而且也增加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工作可以争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减少费用支出。首先,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与家居场所普遍一致,因此可以通过在家庭收入中合理纳入经营所得的收入的方式,使经营利润在国家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以下,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其次,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适当减少计费项目。个体工商户的营业额达到一定值后计算其征缴费用,对于刚刚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了减少纳税金额增加的现象,可以适当减少上报收入。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由于一次性支付金额过大而带来的纳税负担,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物品支付分成多次,多次取得发票。

(三)采用优惠方式进行的纳税筹划我国根据宏观调控的需求,对某些行业和产业进行优惠政策扶持。我国的某些符合民族自治特点的企业可以相应的减免税收,以此来鼓励和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我国针对高新技术发展区域也提出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减免15%的税收,保障了这些企业的顺利发展。在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时,企业可以采用优惠的方式,将地点设置为优惠政策扶持力度较大的区域,或是在国家相关标准之下设置企业发展的条件,确定企业发展方向的策略,从而不断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确保企业能够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5]。

第3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一)纳税筹划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企业的整体负担中,以税收所占比重最高,且税负具有强制性、无偿性。且税负是企业的净现金流出,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额外的经济收益。所以,要想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增加现金流,降低资本成本,进行成功的税收筹划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纳税筹划有利于税法的不断健全与完善

由于纳税筹划是合法地运用税法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最优化安排,达到少纳税的目的。税务机关不能对企业加以处罚,只能从加强税法建设角度,不断从纳税人的筹划方案中发现税法的不足之处,堵塞漏洞。

(三)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进行税务筹划,是以现行税收法律为依据,在熟悉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差异进行税务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现代税收是依法制定出来的,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纳税筹划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由此可见,进行纳税筹划是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及原因分析

虽然在近几年的理论和实务中,纳税筹划之风有流行之势。但都是一些表面文章,并没有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企业中并没有专门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其所进行的纳税筹划不能称为实际意义上的纳税筹划,仅是在变相偷、逃税款,未能严格按税法规定进行,活用税法。

企业管理人员不重视纳税筹划,怠于进行纳税筹划。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人们对纳税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

不管是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税务机关,均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逃税。其实不然,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全面财务规划方案,它是从企业成立之初的组织方式选择到成立之后的供、产、销,人、财、物的最优化配置,是企业税务、会计和财务管理以及企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检验。所以说纳税筹划是一种高难度的企业管理活动,但我国企业往往忽视如何成功节税,而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方式去偷逃税款。

(二)纳税筹划方案缺乏综合性

人们在设计纳税筹划方案时,往往不能通盘考虑,而是单单盯住某一种或某几种税上,经常是增值税少交了,但企业所得税反而多交了。所以,设计纳税筹划方案始终要明确最终目的是获得最大利润,纳税筹划只是手段而已。

(三)纳税筹划成本偏高

这应该是我国现阶段纳税筹划不被企业所广泛接受的一个最重要原因。企业是理性的经济人,收益不大于成本的事,所有企业都不会做的。由于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有效进行纳税筹划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时间效益以及零涉税风险,对纳税筹划技能有较高要求。在纳税筹划的整个过程中所耗费的大量财力、时间,会大大抵消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甚至得不偿失,从而使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积极性不高。

(四)税务机关的寻租导致纳税人不愿意纳税筹划

这是很多企业不愿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在各税种征管上存在漏洞。纳税人心存侥幸,即便有偷逃税款行为,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从而规避税法的处罚。但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进行,“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一税制改革思想的执行,这一非法节税空间正在被挤压,要求企业还是要合理、合法节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路径选择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在对收入总额的筹划之中,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分解收入;二是延迟收入确认时间。

由于现代企业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都是混业经营,以求得规模效益的最大化。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的同时还会提供售后服务、以及为控制成本而并购一些上游供应商,达到集成效应。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往往为了方便,将生产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合并在一起计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果企业既生产产品,又提供应税服务,当然这里指的是两个行为。企业分开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则关键看其应税行为是否涉及到减免税,不管是销售产品还是提供服务。

企业可以自行设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需要对节税的时间价值与采用现销方式下净现金流入进行比较。或许采用延迟纳税所节省的税负不能抵顶企业尽早收款进行投资所得的收益。因此,企业不能仅考虑税负,还是要从整体的投资收益来考虑筹划方案。

2、免税收入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看,主要涉及到股息和投资转让所得。股息和投资转让所得承担的所得税税负不同,前者根据投资双方的所得税税率差异补缴所得税,如果投资双方的税率相同,则股息不再补税;后者全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投资方转让股权时应避免将股息转化为投资转让所得。可采取的方法是投资方转让股权前,由被投资单位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进行分配。因为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免税。所以说,企业在进行投资转让时应尽量选择在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之后。扣除项目不变,转让收入越小,企业税负便越轻。企业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可以大大减轻税负,实现转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3、各项扣除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中的各项扣除应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其扣除项目主要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成本支出。企业的成本支出在很大程度上是销货成本。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影响着企业不同时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负规定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其所影响的还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前面已做阐述,在此不再赘言。

(2)费用。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中主要是企业的利息费用,也就是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问题。企业可以选择权益筹资和债务筹资方式。选择权益筹资,向股东分配股利是税后利润进行的分配,其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并且,股东分得的股息、红利还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可以达到45%的税负水平。而选择负债筹资,在严格控制财务风险的情形下,企业是可以得到利息抵税的好处的,也就是利息税盾的作用,降低了企业的资本成本。如此利用利息避税时,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发的反避税条款,即资本弱化管理。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企业在进行负债筹资,调整资本结构时,一定要注意反避税条款。

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有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我们可以测算出一个临界点,根据往年的销售水平和今年的经济环境可以应该有一个大概的测算,只要按这个临界点来做本年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就不会纳税调增。

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的广告费用过多的话,如可以另外单独设立一个独立的销售公司,将销售额做大,从而提高扣除标准。

4、捐赠支出的筹划

其他支出中要强调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社会遇到自然灾害,像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的玉树地震,很多企业都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捐赠。在捐赠的税收筹划时,要从以下两点入手:选择捐赠时机;选择捐赠形式。

(二)税收优惠的筹划

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

企业在项目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国家鼓励类的投资方向,享受税收优惠。此外,企业还可以选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雇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工资薪金加计100%扣除等方法,增大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负。

(三)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第4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税务筹划 企业利益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提供的多种纳税方案,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从而让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而企业税务筹划并不等同于非法的偷税漏税,这两者具有本质的差别。偷税漏税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国家的严肃惩处。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税务筹划,它是一种积极的纳税行为,是国家所提倡的。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企业纳税的数额,从而让企业为自身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国家也会因为企业发展而扩大了税收的基数,所以在长远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是有利于国家税收增长的。现在企业的各种纳税种类当中,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正确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也成了各个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企业纳税的种类很多,如营业税、生产税、印花税等等,而在这些税种当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企业所得税了,因为企业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远远不像所得税这样与企业的实际所得利益挂钩,只有在企业扣除了所得税之后,才是企业真正的收益。比如:企业的生产获益是100万,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30万的应缴税额,也就是说为企业增加了30万的收益,但是这一部分收益还是会被算到所得税的纳税基数里面。而如果直接筹划所得税数额,结余了30万,那么结余下来的30万资金,就不会再参与其他税款的征收,就是企业真正获得的节税收益了。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以合法为原则

我国是法治社会,不论企业运用什么样式的税务筹划,都必须要以合法为原则。企业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建设,税法中允许的可以尽量做得充分一点,但是不允许做的就坚决不能做,而法律规定应该要做到的尽量保证实施,法律规定不应该做的事情的就应该尽量的避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只有严格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才是国家允许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才有可能变成现实。

2、要坚持全局统筹的观念和原则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总体的财务管理目标。所以在税务筹划当中,企业的总体纳税额也要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不能狭隘地只为了减少某一种税种的纳税额而匆忙筹划,却在无形间增加了其他税额的数量,企业进行这样的税务筹划是达不到从根本上降低纳税总额的效果的。而且进行税务筹划还必须要有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预测性眼光,要为企业将来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如果为了节约眼前税款,而对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了额外的障碍,从而影响了企业长期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也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对企业具有巨大破坏力的行为。所以企业税务筹划要坚持统筹全局的原则,在筹划一种税种的过程中要横向兼顾其他税种,而且还要纵向兼顾企业的现状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也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

3、控制筹划成本的原则

税务筹划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在运作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要了解税务筹划活动需要的成本和可带来的收益,进而比较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收益大于成本支出的,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值得大力推行,但是如果支出成本还大于收益了,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不但起不到增加企业收益的目的,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应该予以放弃。

4、要遵循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

我国企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时间并不长,而成功的例子也不是非常多,所以对于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企业来说借鉴一些成功企业的筹划案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注意企业税务筹划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所以在借鉴成功案例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相信成功案例的效果,更加不能教条主义。而我国有关于税务筹划所运用到的法规政策也有时常有更新,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也需要根据法规的变化而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达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探讨

1、合理成立子公司、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数额

根据我国相关方面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而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来看,所得税纳税人是以公司法人为限定的。而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都要由总公司一力承担。总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单独履行纳税义务。所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形式,来降低所得税纳税数额,或者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但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选择,不是固定不变的,设立什么性质的子公司需要根据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税率水平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税率较低,那么设立子公司则可以享受当地低税率的好处。

现在市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而对于即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大型企业而言,设立子公司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是由于拓展市场的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而直接设立子公司就要作为独立法人履行纳税义务,总公司就无法将设立子公司所投入的成本拿来抵消销售盈利,不利于降低总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所以应当先设立分公司,让所有的纳税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这样可以将分公司设立的所有费用归结到总公司名下,用总公司的成本开支,抵消掉利润所得,以此降低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等到市场开拓完成进入稳定时期之后,再将分公司登记为子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新成立的子公司享受税法对新成立公司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能有效地整体降低小集团应纳所得税的纳税额度。良好地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目的。

2、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负税率

现在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创新,所以我国在成立的几个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都实行了企业所得税15%的规定。国家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亟待发展的地区如发展水平相对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也都实行了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建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从而享受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达到总体上降低纳税额度的效果。

3、对纳税基础的筹划

所谓纳税基础,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数额的衡量依据,所以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时候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放在尽量缩小纳税基础上面,这种缩小纳税基础的筹划方式就叫税基筹划。纳税人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来缩小税基数额,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效果。一般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收额度和纳税基础成正比关系。按照会计核算规定,属于进货中的合理损耗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属于销售中的合理损耗计入营业费用;属于盘点中的合理损耗计入管理费用。但是,不管计入哪个科目,都是加大了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

4、对企业所在地实行税率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所在地的税率。企业想要有效地降低纳税额度,就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对某些产业、项目和产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积极跟随国家的税收优惠调整产业结构,享受优惠政策,这种筹划方式就是税率筹划。所以在税基一定的情况下,有效地掌握税率筹划的方法能够降低企业纳税额度,企业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来达到降低纳税额度的目的。

(1)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

现在有些大型集团公司都在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在有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以非正常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均摊利润或者转移利润,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种转移定价的行为在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运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过对人力、物资、无形资产等的互惠均摊等途径实现。

(2)筹划低税率,降低纳税额度

为了国内经济都能够均衡快速的发展,我国政府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地区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税收政策来引导投资人的投资方向。在我国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当中,也规定了比如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纳税优惠政策,有的政策规定前几年免征所得税,从第几年到第几年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企业如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低税率项目发展生产,就能够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

(3)对应纳税额的筹划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度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负税压力或者接触纳税义务,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企业如果购置并使用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设备等,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而且如果地面额度不及设备投资10%的,还可以把剩余份额转移到下年度结算。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置办符合标准的机器设备,不但可以改善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还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税缴纳额度,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但要注意的是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四、结束语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多种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但是所构想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还是要根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审查而定。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高标准和最基本原则,所以不管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法,那么税务筹划不仅不能实行,连同企业也会被税务机关处以重罚,付出沉重代价。所以那种不顾实际情况,为了避税而避税的做法,只是一厢情愿而已,任何筹划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许为原则,否则结果肯定会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 李春妮: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12).

[2] 蒙强: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思考[J].会计之友,2008(34).

[3] 郭秀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23).

第5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关键词】 纳税筹划关键点 风险 可能性

一、纳税筹划的内涵和目的

1、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和纳税人在专家和有关税务人的指导下,以合法的节税为分析点,从维护企业和纳税人的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税法的优惠政策及相应的技巧来减少纳税支出。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纳税筹划必须是在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而调整自身某时段内的税基税率而给企业带来的方便。它是一种合法行为。纳税筹划工作如果不能考虑到筹划过程的严谨性和相关的筹划工作风险,那么很容易变成偷税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得企业得不偿失。所以,要把握纳税筹划的内涵,就必须把握它的几个关键点。首先,纳税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必须是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产生的一种企业为自身利益做出的努力。其次,纳税筹划的过程必须要审慎地考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状况和执行方式,确保筹划活动的顺利。最后,纳税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为了为企业节约成本,使得企业有更强的财务能力和竞争能力,然而实际的纳税筹划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就必须在考虑风险的前提下度量纳税的效益问题。

2、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有两个:纳税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赢得资金,强化企业的财务能力;纳税筹划可以增强企业合理运用相关政策来赢得自身发展的能力。首先,纳税筹划的出发点就是合理合法地利用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来调节纳税税基和纳税税率,以达到减少企业纳税支出的目的,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资金,也是企业盈利能力的一种体现,强化了企业的财务能力。其次,在企业合理利用相关政策的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能力的一种考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内企业面临着走出国门的发展要求,那么企业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为自身赢得利益的能力的加强,必然使得企业在国外的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所以,纳税筹划是对企业财务能力的一种考量的锻炼。

二、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和原则

1、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税法本身的设计而给企业提供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不同地区的执法效果和实际执行方式的差异为企业赢得的纳税筹划的可能性;通货膨胀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为企业赢得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1)税法设计方面。税法设计方面的主要牵扯到几个问题:企业对纳税方式、纳税时点的选择性;企业对税基方面存在的自由选择性;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的优惠。首先,施工单位由于自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相关税法允许对成本的确定上采取实际成本或者计划成本的选择度量,而且税法规定了三种预缴方式,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预缴、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那么这就为企业调整自己的纳税方式和纳税时点提供了可能性,从而可以对一定时期内的纳税额度进行合理筹划减少。其次,对于承包工程来讲,安装设备的价值如果是由建筑单位来提供,那么是不计入施工单位的收入确认之中的,这就为企业减少自身纳税税基提供了可能性,类似于此的还有,对于工资的计量方面,可以选择含量工资来冲更多的成本,这些税法的相关规定的弹性,就为企业在税基方面的选择提供了可能性。再次,企业享受的免征额方面,例如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技术开发费用可以加扣50%的成本,企业可以选择注册在高新科技开发区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式,都为企业提供了降低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2)不同地区由于要考虑到自身发展的重点,处于引导各个不同经济模块的发展必要,对实际纳税的执行过层中,做了比较有弹性的规定。例如,城市为了引进高新技术的进入,必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许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而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必然存在相关的弹性,以高新企业的发展为重点,做便宜执行策略。

(3)通货膨胀自然导致材料价格的上涨,为企业带来了不利,但是通货膨胀却可以使得企业在价值的估量、成本核算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性。例如,含量工资的合理运用,库存成本的度量方法的选择,调整施工结果的考量而导致的成本和收入的改变等措施来实现纳税筹划。

2、施工企业税费的纳税筹划的原则

施工企业纳税筹划需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二是事前规划考量成本效益原则。首先,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只有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筹划活动才能够真正的为企业提供效益,一旦违背这一原则必然导致企业由纳税筹划转而成为偷税的违法行为,使得企业得不偿失。其次,事先规划考量成本效益问题。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是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情况,合理利用各方面的差异而提供的可能性,通过有条理的设计而为企业带来效益,那么必须是在缴纳税款前就已经事先设计好了,而非临时做一调整,另外,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核心是对获得收益的考量,必须计量其本身的风险而带来的成本,是经过成本效益分析后的一种实际所得。

三、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关键点

1、纳税方式和时间点的选择

纳税方式的选择和时间点的选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有利的所得税缴纳方式,合同承包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首先,我国所得税的缴纳是以年度为单位,分月或者分季度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时候进行结算。企业可以在预测未来年度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在经过相关单位的认可之后,选择不同的时间结算点,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的预缴额度。其次,在合同承包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施工企业可以和建筑单位进行协商,由建筑单位提供安装设备,施工企业只负责相关的实际操作,这样,施工单位的实际产值中就不会包括设备的价值,仅仅是相关材料的费用和施工过程的价值,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存货计量方式的选择方面。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照实际成本或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所以在材料价格下降的前提下,施工企业可以对存货进行先进先出的计量方式,这样在一定时间段内可以使得企业的当期期末存货成本降低,从而达到合理筹划纳税,减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对相关政策的合理运用

对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的营业税方面,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的规定,来合理减轻自身的税负。首先,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查账的方式,另一种是核定征收的方式。一般只有对有完整账本的企业才采用查账的方式计量征税,而对于没有完整账本的企业则采用以施工产值的0.2%到25的额度进行征收,多出的部分最终要落到企业身上,加重企业的税赋,所以企业应该尽量避免以第二种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在营业税方面,施工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如果施工企业不签署相关的施工合同,则是按照5%的“服务税”来缴纳相关税款,而且不用缴印花税,所以如果印花税和城市建设税等相关税率之总和小于5%,企业选择签署合同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赋。此外,企业在选择职工工资的计量中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可以运用含量工资计算的方法,来确认相关工资的费用额度,从而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赋。企业还可以选择申请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家对于高新技术开发费做出的可以加扣除50%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新增税款”来抵免部分纳税额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企业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进行分包合同的措施,从而达到每一个节点上的节税目的。

四、结论

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机会,还可以使得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减少成本的支出,实现自身实力的增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必须注意纳税筹划过程的整体性和严谨性,必须要考虑到纳税筹划的风险和相关问题。在对不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自己施工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详细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相关的时间节点的差异、法律政策提供的方便、施工过程成本和收入计量的弹性以及人的因素等,科学论证筹划活动的成本效益,以投资的眼光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能力,并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国强:浅谈如何做好境外公路施工企业的纳税[J].交通财会,2009(2).

[2] 张俊:浅谈施工企业纳税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09(24).

[3] 何淑敏:浅析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纳税及会计处理[J].经济论坛,2008(16).

[4] 祝铁耀:浅议纳税筹划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07(16).

[5] 刘勇: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J].改革与战略,2006(9).

[6] 王雪艳:施工企业的税务问题分析[J].现代商业,2010(35).

[7] 周立坤: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探讨[J].中国外资,2009(12).

第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企业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就要求在企业税收筹划时,要根据企业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和前提条件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企业税收筹划是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

1.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企业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它与避税、偷税有本质上的差别。避税是钻法律的空子,是与道德规范相违背的;偷税是既违背道德又违反税收法律,是政府严加惩处的行为;而企业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是纳税人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选择,既不违法也符合道德规范,是税收政策加以引导和鼓励的。

2.企业税收筹划的前瞻性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种指导性、科学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其目的是减少纳税支出,使其意义达到最大化。纳税人在各种经营活动发生之前,事先对各种方案的税负作出预测,根据测算结果确定经营行为的选择、决策。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企业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经营、投资、筹资等经营活动的方式、数量作事先安排和筹划,它有别于纳税义务发生后采取各种办法少缴税的偷税行为。

3.企业税收筹划的时效性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各种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复杂,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作为调节纳税人税收缴纳的税收法律,也在不断调整变化和完善中。这就要求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立足现实,准确把握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企业税收筹划方案,以获取有利的筹划时机和更大的经济利益。

4.企业税收筹划的综合性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的全盘工作,在对某税种进行筹划时,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与低,不能一味为追求某一税种税负最轻而不择手段。这样的话,经过企业税收筹划,虽然某个税种税负下降了,但其他税种可能负担更重了;可能前期税负减轻了,但后期税负更重了。所以,企业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时应把握全局,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长期税负最轻,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的现象。

5.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性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以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收法律也越来越复杂,单靠纳税人自身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在这个大背景下,作为专业的税务、税务咨询机构应运而生。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咨询公司

等纷纷开办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业务,说明企业税收筹划越来越呈现专业化的特点。

三、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的企业税收筹划

1.筹资决策中的企业税收筹划

筹资环节的纳税因素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而且还会影响到筹资成本,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在资本结构的构成中,利用留存收益和发行新股筹资,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的统一,存在着双重征税问题,所以税负最重;通过举债筹资,作为成本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所得税,但是这类方式风险较大。按照税法规定,通过发行股票、留用利润自我累积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股息支付不能作为企业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负债。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企业筹资方式不同,会影响到作为税基的净利润,进而影响税负水平。因此,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其节税的效果越明显。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负债比例获得更多的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当然,负债比率并非越高越好,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会加大。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反而达不到节税目的。企业在确定筹资成本时,应将企业税收筹划运用于企业的筹资活动,以确定真正的最佳资本结构。

2.投资决策中的企业税收筹划

(1)投资行业的选择

国家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对某些行业存在相关的税收倾斜,这些税收倾斜政策构成了行业优惠,使得企业对投资行业的企业税收筹划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要进行投资行业的企业税收筹划,就必须了解各行业的税收待遇并对其进行比较。一般来说,国家给予生产性的行业以较多的税收优惠,如对于以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物品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内资企业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进行出口业务的企业,实行“免、抵、退”等税收优惠。对于某些非生产性的行业,国家也给予了相应的税收支持,如对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除执行15%税率外,还享受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的优惠;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的企业实行减免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2)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我国税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扩大财政收入,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实行了不同的征税办法,这种征税办法的差别也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空间。2008年1月1日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如分公司,则需汇总计入总公司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总、分公司盈亏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情况下,具有抵税作用,汇总纳税比分开纳税更能节省税金,但分支机构若是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不能汇总计算纳税,所交企业所得税将会更多。这意味着总分支机构要合并纳税,而母子公司则是分别纳税。子公司由于是独立的法人主体,独立地承担纳税义务,因此,可以享受到公司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公司由于不能被视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很难享受到公司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共计损益,从而在发生亏损时部分地抵减总公司的纳税义务。对于那些初创时期较长、受外界影响较大、短期无法盈利的行业,应考虑设置分公司,这样可以把公司扩张的成本或是发生的亏损用于抵减总公司的利润,从而减轻税负;而对于那些盈利迅速的行业,则考虑设置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法中的优惠待遇,在优惠期内的盈利无须纳税。

(3)投资方式的选择

企业的投资方式不同,享受到的税收待遇也就不一样。在投资方式中,选择设备和无形资产投资要优于货币资金投资方式。因为设备投资折旧费可在税前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可列支管理费在税前扣除,从而缩小税基。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还可以考虑是分期投资或是一次性投资的企业税收筹划。采用分期投资方式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而且未到位的资金可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途径来融通解决,其利息支出可以部分地准许在税前扣除,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新晨

3.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企业税收筹划

在会计核算方面,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企业税收筹划主要是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合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通过合理增加有效成本费用减少利润来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规定,这对内资企业是一个较大的利好,但企业一定要注意合理性,注意同行的工资水平。否则,税务机关对不合理支出可进行纳税调整。其次,新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因此,企业纳税筹划一定要注意交易事项必须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并能提供证据证明。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扣除放宽的相关规定、对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企业都应引起注意,以准确合理地计算应纳税额。

4.利润分配决策中的企业税收筹划

第7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财务管理税自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t104-4914(2010)11-147-02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涵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法人、自然人)以及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之下,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实现目标的事先谋划和对策。

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人在财务管理中所形成的符合立法意图而减轻税负的行为。纳税筹划不同于逃税和避税,其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其后果是对纳税人有利,而对国家也无害。所以,它是法制社会下纳税人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减少税收支出的一种最佳选择。

(二)纳税筹划的作用

1.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纳税筹划和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客观的一致性和同步性,这种关系体现在:

纳税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想适应的,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账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技术基础。

2.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费用,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从而影响纳税人财务利益。纳税筹划可使企业不缴不泼缴的税款,有利于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3.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利润是企业经枯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纳税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要按照税法要求记账、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进行纳税申报,从而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

4.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负,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5.从长远和整体看,纳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了企业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企业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从整体和发展上看,国家的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有机结合。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企业筹划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务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的运用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渠道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企业自我积累、企业之间拆借、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和股票、商业信用和租赁等形式。

1.债务性筹资的纳税筹划。债务性筹资通常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发行债券、向社会公众或企业内部职工借款等。戒款筹资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支付的利息。对企业来讲,借款筹资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即企业归还利息后,利润有所减少,所得税税负将有所下降。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因此,利用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减轻税负、合理避税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主要是利息和筹资费用,它可计入税前成本费用加以扣除或摊销,能起到抵税作用。这里财务杠杆在债务性筹资中起很大的作用。假设企业负债经营,债务利息不变,这时当利润增大。则每一份利润所负担的利息就会相对减少,从而使投资者收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这种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即为负债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它的好处是节税和激励企业加强管理。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种分析是基于纯粹的理论意义,并未考虑其他制约条件,尤其是忽略了风险因素及风险成本的追加等。因为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的风险成本必然相应增加,一旦负债的成本水平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则负债融资将呈现负的杠杆效应,即权益资本收益率随着负债额度、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要通过负债实现节税效果,必须建立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之下。

2,权益性筹资的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来说,权益性筹资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发行股票得以实现。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普通股成本一般按照“股利增长模型法”计算。发行股票的筹资费用较高,在计算资本成本时要考虑筹资费用。

假设:某公司普通股月前市价为56元,估计年增长率为12%。本年发放股利为2元。若公司发行新股票,发行金额10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股票市价的10%,则新发行股票的成本为16.4%。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发行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资金占用费即普通股股利必须在所得税税后分配。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可获得节税收益2.5(100×10%×25%)万元。由上例可以看出,股票筹资的筹资成本与税收没有直接关系,企业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非常有限。但通过发行股票筹得的资金不需要偿还,可被企业长期占用,也就是权益性资金具有长期稳定性、安全性的特点,且无固定的股息负担。因此,企业在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应对筹资成本、财务风险和经营利润综合考虑,并要善于将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结合使用,选择最佳结合点。

假设:某股份制企业共有普通股400万股,每股10元,没有负债。由于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准备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商定三个筹资方案。

方案一: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10元),共6000万元

方案二:发行股票300万股,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为8%

方案三;发行债券6000万元,该公司预计下一年度的资金盈利率:盈利率10%、14%、18%,概率30%、40%、30%,企业预计盈利率:10%×30%+14%×40%+18%×30%=14%,预期盈利=10000万元×14%=1400万元

方案一: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5%=350万元,税后利润:1400-350=1050万元,每股净利=1050万元/1000万股=1,05元,股

方案二:利息支出=3000×8%=24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240)×25%=287,5万元。税后利润=1400-240-287.5=872.5万元,

每股净利=872.5万元/700万股=1,25元,股

方案三:利息支出=6000×8%=48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400-480)×25%=230万元,税后利润=(1400-480-230)万元=690万元,每股净利=690万元/400万股=1.73元/股

由此可见,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企业的每股净利将随之增加,股东能充分享有负债融资带来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随着借贷筹资额的增加,每股净利的标准差也随之增加,即企业经营风险随着增加,而且这里还没有考虑筹资数额的增加可能带来筹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因此,企业在筹资时不能仅从税收上考虑,而应着眼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不断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努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租赁性筹资的纳税筹划。租赁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这两种租赁方式都能达到通过租金的平稳支付而减少企业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就经营性租赁来说,承租人可获得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而承受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税负。

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同属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使这两个分主体分别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公开地将资产从一个企业向另一个企业转移,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最终实现在集团内部转移利润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实现在集团内部转移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这就是典型的租赁避税效应。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可以及时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且能够避免资产所有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1.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现行税法对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也就是说,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享受的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是不一致的,公司制企业的营业利润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若将税后利润采用“分红”形式再分配时,投资者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则不作为公司看待,其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而课征各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从“节税”角度看,合伙制企业比公司制企业更为有利,可以少纳所得税。面对公司税负重于合伙企业税负的情况,投资者作出不设立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决策,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筹划,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当然,投资者要组建什么样企业形式,并不能只考虑税收问题(因为税收问题只是一个部分),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按照规定,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分公司亏损或母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设立子公司均应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不能得到合并纳税的好处。一般来说,初创期企业亏损的可能性较大,从纳税角度看,此时设立分公司比较有利;而当生产走向正轨,对投资地环境已经熟悉,产品也打开销路,可以赚钱盈利时,则应考虑组建子公司,以保证享受投资地利润仅缴纳低子母公司所在地的税款及子公司在其他税收规定享有的优惠。

3.注册地点的选择。我国对设立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向这些地区投资,不仅可以少交或不交税,而且完全符合国家政策。

4.投资对象的选择。税法对企业的投资收益也有影响,同样是投资收益。但如果由于是投资于不同的对象取得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如税法规定,投资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可以免税,而其他投资,如股票投资的收入却要交税。

5.投资方向的选择。中国现在给予的税收优惠主要在调节产业结构上,明显优惠于生产性企业的开发。对生产性企业,又尤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企业兴办技术或知识密集型项目及投资于基础设施。

6.投资行业的选择。国家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在税收立法时,有意识地作出规定,如在新技术开发区设立高新企业,除执行15%税率外,还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因此,企业进行投资时必须精心筹划。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销货成本的高低,关系到企业当期利润的高低。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以较高的价格计算当期销货成本,可以相对降低当期利润,从而减少当期的应交所得税。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其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虽然折旧总额与平均折旧法相同。但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

4.企业收益分配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利润取得的控制。考虑到税收起征点,企业有必要对处于优惠临界点处的利润加以控制,以达到节税目的。另外,国家为鼓励在一些特定地区或行业创办新企业,一般规定新建企业在获利初期享有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广告费用等方式推迟获利年度,从而获取更大的节税利益。

三、纳税筹划应注意的事项

(一)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纳税筹划要有足够的、正确的认识

纳税筹划活动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各个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协同。因此,管理决策层了解纳税筹划对其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意义,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协调,是纳税筹划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

(二)纳税筹划要遵守不触犯税法的前提

税法不仅是处理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且是税收征纳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法律准绳。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若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则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很正常的。然而,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如果有几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选择承担低税负的决策,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三)实施纳税筹划要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动

纳税人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对于税法修正的趋势或内容,必须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纳税筹划方案作出调整,使自己的纳税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四)纳税筹划应从整体角度和长远战略考虑

1.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应该用全面的眼光,正确衡量税负水平。

(1)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有的方案可能会使某些税种的税负减轻,但从总体上来说。可能会因为影响其他税种的税负变化而实际上使整体税负增加,因而不具有实际的可行性。

(2)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税收和非税收因素,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有的筹划方案可以节省不少税款。但是却增加了很多非税支出,如企业注册费用、机构设置费、运费、政府规费等,这种方案的实际成本就应该将税收与非税收支出结合起来考虑。

(3)纳税筹划方案应该着眼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税收负担的最小化。只要某个方案能够在相对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促进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我们就没有理由不采纳它。

第8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收入;费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215-02

1纳税筹划的内涵

1.1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缓或减轻本身税负,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1.2纳税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与减轻税负的其他形式如逃税、欠税及避税比较,税收筹划至少应具有以下“三性”,首先是合法性,就是只能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进行;其次是筹划性,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计划安排税收筹划方案,一般情况下,筹划性表现为预期性。因为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这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最后是目的性,是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早期的税收筹划被界定为,纳税人通过安排他(她)的经营活动使纳税最小化的能力。

2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税法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目前单行法地位平行、排列松散,征税对象界定不清晰,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这一缺陷严重影响了税法的整体效力。

2.2税法建设滞后

近几年我国税法立法层次有所改观,但整体层次仍然不高。反而因对税法的不断补充和调整,造成征纳双方就某一具体概念或问题形成争议。再者,征管程序存在漏洞,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依然偏轻。另外,税法与会计法在制度衔接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2.3涉税人员水平不高

税收筹划是一门高技术含量的活动,如果税收筹划人员水平不佳,筹划方案失败,不仅达不到企业合理节税的目标,还要浪费筹划成本。税务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专业的税务筹划师、税务精算师等专业队伍,企业税务筹划多为财务人员兼办,涉税人员水平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距离。

3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3.1税基式税收筹划

3.1.1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1)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2)尽量投资免税收入

可以考虑购买免税的国债或进行直接投资。新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1.2对企业资本结构决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决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就是资金成本,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获得成本各不相同。如股票的筹资成本为发放的股息和红利,债券和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为利息。税法规定:股息支付不得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后的收益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在计算应税所得中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在筹资时,要充分考虑利息的抵税作用和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资本结构。

3.1.3对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开展税收筹划,必须考虑企业所处的税制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期末存货的计价的高低,对当期的利润影响很大。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期末成本,从而得出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数额。我国税法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企业获得较轻的税收负担。在实行比例税率条件下,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使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即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基数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数额的目的。相反,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才能提高企业本期的销货成本,相对减少企业当期收益,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

3.1.4对企业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从而扩大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成为新税筹划的重点。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1)对费用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

利息费用作为财务费用的扣除项,在计算所得税时应税前扣除。企业进行借贷时,要根据税法规定考虑向金融机构借款还是非金融机构借款。新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2)对租赁费用的税收筹划。

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因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扣除金额和时间有所区别:属于经营性租赁的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应计入资产成本提取折旧,分期扣除。

3.1.5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组成部分,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固定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3.2税率式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有四档:基准税率25%和三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0%、15%和20%,因此,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在进行该税种的税收筹划时,就存在着税收筹划的空间。新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用于10%的优惠税率。国家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以满足优惠税率的标准。

新法规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本企业所得税法,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其他形式的企业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投资者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应在企业成立之初,综合考虑企业发展规模和自身风险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减少总体税负。

4完善与改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建议

纳税筹划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的成功将会为企业带来节税的好处,反之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纳税人在做好纳税筹划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4.1规范财务行为,合法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从征税的角度对会计核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越齐全,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成本越低、税赋越轻。只有按照会计的规定设置账簿并进行正确的核算,找出税法和会计之间的差异,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才是长远之计。

4.2加快税收筹划人才的培训

税收筹划是一个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国家税法及会计法规,而且要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此外,税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实际业务操作水平。因此筹划人员要时时刻刻关注国家有关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变化,通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可以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实质,提高风险意识,只有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内容,才能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规避纳税筹划风险,为企业增加效益。

4.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寻求技术支持

现在各地方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除了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法和实施细则外,还遵守地方政府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在纳税筹划时我们很难将所有的相关规定都能理解透彻,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要主动地与主管税收机关联系,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使我们的纳税筹划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保持一致,以便于我们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得到他们的认可。同时要保持友好关系,要使我们的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小,争取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纳税筹划在当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树立纳税筹划意识,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节税方法,尽可能的全面分析影响纳税筹划目标实现的因素,从实际出发,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制定筹划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事前安排,把税收风险降到最低,真正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为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梁叶芍.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五种方法[J].CommercialAccounting,2010,(2).

[2]荀琳娜.浅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1).

第9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范文

[论文摘要]纳税筹划是以企业合理纳税为前提,统筹规划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是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同时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1 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

1.1 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 目前纳税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时,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 纳税筹划方案

2.1 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 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 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

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 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 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 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 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3.2 筹资方式的筹划设计方案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按《税法》规定,债务利息可从所得税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税后支付。两者的差异导致了负债和权益资本对企业税收成本和企业价值的不同影响。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企业适度采取负债筹资比权益性筹资优越得多,企业负债增加,纳税支出减少,每股收益增大,企业价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产能力筹集资金上可以采取向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券、企业间相互融资等进行筹资。股份制煤炭企业还可以采取尽量减少权益性资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但要注意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