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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论文精选(九篇)

音乐作品论文

第1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音乐欣赏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quot;觇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还说:"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动过贝多芬写这一作品(指Waldstein)钢琴奏鸣曲--引者注)的同样感觉,或是认为你也有这种情感,你才有权利说你欣赏他。"②音乐是一种善于抒情的艺术,音乐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感情内涵,只有当音乐欣赏者的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蕴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时候,才能称之为正确的音乐欣赏。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体验,首先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比如,我们在听到一首乐曲的时候,对这首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它或是快乐的,或是悲哀的,或是慷慨激昂的、、、、、、等等),凭借自己的感性经验,自然地产生出一种体验。这种伴随着音乐感知而自然产生的感情体验,就是我们所说的感性上的直接体验。

例如,我们听到这样一个音乐主题:

例3快速地

郑路、马洪业:《北京喜讯到边寨》

①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②同上书,第104页。

我们自然会从这个由弦乐器和木管乐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跃的音乐主题中,获得一种欢乐和喜悦的感情体验。

而当我们听到下面这个缓慢的、如泣如诉的音乐主题时,一种悲苦、凄凉的感情会不由自主地在我们的心头涌起:

例4

慢速地

《江河水》

当在钢琴上响起了下面这个在左手持续不断地上下滚动的音型衬托下,由右手奏出的号角般铿锵有力的音乐动机时:

例5

肖邦:《c小调练习曲》

音乐中所表达的那种激昂悲愤的感情波涛,会把我们深深地打动。

欣赏者从音乐中获得的这种感情体验,并不是由于标题或文字说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种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当然,欣赏者能够在自己的意识中,把从听觉感受到的音乐音响转化为感情的体验,是要以正确的音乐感知为前提的,而当欣赏者对某种音乐音响及其艺术风格不熟悉,不能正确地进行音乐感知的时候,那他就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感情体验。我在为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所做的课堂实验表明,学生们对于他们熟悉的音乐风格,尽管预先并不清楚听的是什么乐曲,但还是能够大体上正确地体验到乐曲的感情性质。例如,在对乐曲不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我为学生们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中第一乐章副部主题在展开部的变奏段落的录音,然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的回答分别是:

(1)回忆的、欲以挣脱某种纠缠。

(2)悲哀的、带有哭泣的主题音调。

(3)充满深沉的情绪。

(4)悲哀、哀怨。

(5)远方的倾诉。

五个学生的答案用语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感情体验在性质上却比较接近,而且与原作的感情内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这首乐曲中所抒发的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身在异乡所感到的孤寂与愁苦的感情,学生们感性的直觉也是能够有所体验的。

然而,学生们对具有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音响与艺术风格的乐曲,在感情体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我在课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之后,照例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却作出了各种不同的回答:1)叙述某种痛苦。

(2)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喜悦。

(5)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地体验乐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地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学著作中所说?quot;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①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相反,音乐中的感情内涵是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联系的。正如我国古典音乐论著《乐记》所说?quot;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

①:《实践论》,《选集》四卷本,第263页。

②见《乐记》中的《乐本篇》。

音乐表现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现感情的同时,却不能把感情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同样明确地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欣赏者在对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凭借感性进行体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理解因素,深入体验乐曲感情表现的内涵。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有些无标题音乐作品,并没有综合运用非音乐因素,但是却并不意味着这些音乐中的感情表现就没有它们的生活和思想基础。为了更深入地体验这类乐曲的感情内涵,欣赏者一方面要通过对音乐本身的反复倾听,凭借直感更准确、更细致地去体验乐曲的感情表现,另一方面也要从更广阔的方面,特别是从乐曲产生的社会环境、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艺术风格等各个方面去进行研究和了解,以求得对乐曲感情内涵的正确把握。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如果学生们通过理解认识的作用,了解到这部协奏曲是捷克作曲家德沃扎克晚年旅居美国时写的作品,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倾诉了他对远隔重洋的祖国和亲人的深切怀念,那么,学生们在欣赏过程中就会对这部作品的感情内涵获得更深刻的体验。又如,对贝多芬的《爱格蒙特》所写的十段配乐中的序曲,不了解这部戏剧的主人公爱格蒙特是十六世纪荷兰人民所崇敬的英雄,对他所领导的荷兰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和争取独立的斗争也毫无所知,那么也就很难体验到这部序曲中戏剧性的感情变化:痛苦的、激烈的反抗、悲壮的颂歌和胜利的狂欢。如果欣赏者能够充分发挥理解认时的作用,对这部戏剧的内容和人物形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那也必然会对乐曲的感情内涵有更深刻的体验,而这是单凭感性体验所不可能做到的。但是,对感情体验的这种进一步的要求,却并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能够作到的。对音乐家和音乐作品创作情况的了解也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有条件进行的。而且,有许多无标题的器乐作品,作者在创作他们时往往没有留下什么有关记述,作品本身也并没有表现什么深刻的社会内容,而只是某种情绪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难对乐曲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而只能凭借音响感知和对作者总的创作个性和风格的把握来体验乐曲的感情。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对于绝大多数音乐欣赏者来说。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更多地还是以感受性的直观形式进行的。象通常所说,欣赏者是处于一?quot;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理状态之中,更何况音乐中所表达的感情,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呢!这样判断一个欣赏者是否能够借助于某种概念把体验到的感情表达出来,而是要看要看欣赏者是否对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真正从内心里有所体验,欣赏者的感情是否能够在欣赏的过程中随着音乐的进行而起伏、变化,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可以说是对音乐中所表现的感受情有所体验了。当然,我们这样说也并不是否认理解认识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重要作用,而是要说明,这种理解认识只有融注于感受性的体验之中,才能真正有助于音乐欣赏。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这是欣赏者在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欣赏者的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欣赏者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欣赏者的主体活动,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音乐欣赏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希望大家能对我提出的问题感兴趣,能同我一起探讨。本篇论文的写作,我得到了郭星辰老师与郗力红老师的帮助,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主要参考文献:

[1]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104-107.

第2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贝多芬 人文精神 音乐形式

贝多芬音乐中所充溢的活力,博爱以及那种大无畏的斗争精神,无不令听者萌生出一种强烈的震撼之感。戏剧性、斗争性和悲剧性的一生塑造了他叛逆的性格,加上贝多芬天生的意志力,便构成了他特有的音乐语言。他的音乐鲜明的体现了人文精神和音乐形式的紧密联系,是特定时代和他独有个性的产物。在本文中,笔者试图通过对贝多芬作品中的突出特征进行剖析,以此来管窥其作品中人文精神与音乐形式的关系。

一、命运

像是生来便注定要与命运打交道,贝多芬成长的年代正值欧洲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期,对于人民生活的疾苦和命运的颠沛流离早已耳濡目染。德国波恩浓厚的音乐氛围孕育了年轻的贝多芬,而生活中粗暴的父亲和窘迫的家境也培养了他顽强的性格,同时也增强了他独立自主的意识。正是依靠这些,才使他在意识到自己逐渐失聪并写了哀感动人的“海利根斯塔特遗嘱”以后,依然能够振奋精神,战胜了命运提出的挑战,创作了《第二交响曲》这首欢快的乐曲,其中所洋溢的勃勃生机和热忱,以及宏伟、辉煌的配器都表现了他那种旺盛的生命力。《第五交响曲》可以说是他不甘屈服于命运的一部杰作,乐曲开始部分的四个音符几乎成了贝多芬的代名词,凝练简凑而又严峻凌厉,颇有概括贝多芬本人性格经历的含义。《第八交响曲》(悲怆)中饱含着对命运的愤恨抗争,表现出坚强不屈,斩钉截铁的意志和力量。而在《第二十三钢琴奏鸣曲》(热情中),作者又通过紧密的结构,将英雄和黑暗势力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激烈斗争贯穿乐曲的始终,虽以英雄的死亡而告终,但悲剧性的结尾却使听者更加振奋。

命运给贝多芬以巨大的痛苦,却也使贝多芬的人格在苦难中磨练的更加伟大,正是如此,贝多芬才得以把自己的魂灵维系在广袤的宇宙和永恒的道德印迹中,从而战胜了世俗,战胜了自我,战胜了命运。

二、革命

贝多芬的少年时代正处于德国启蒙运动高涨的时期,“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响彻大地,而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更是把思想界的启蒙运动推向了高潮。从19岁在波恩大学首次接受启蒙思想的洗礼,转到维也纳进一步感受到革命的力量,使贝多芬的启蒙思想日渐明晰,合唱作品《谁是自由人》直观的体现了这种观念对他的深刻影响。《第一交响曲》也是这段时期所产生的佳作,乐曲始终都贯穿在一种高昂的氛围中,体现了大革命对作曲家的感染。透过贝多芬的音乐,听者时常能感受到革命者的英雄气概,而这种感受的典型之作当属《第三交响曲》(英雄)。这部作品原是献给拿破仑的,但随着拿破仑称帝,逐渐背离法国大革命最初的理念时,这部作品的题词也随之改为“为纪念一位伟人而作”。这部作品按照英雄的斗争、牺牲和最后取得胜利的顺序发展,使全曲成为逻辑鲜明的整体。另一部与革命相关的作品是歌剧《费黛里奥》,它以女主人公营救丈夫出狱为情节而展开,表达了贝多芬一贯崇尚的资产阶级革命理想。《第九交响曲》(合唱)更是把这一革命理想发挥到了极致,贝多芬调动他一切的音乐语言赞美了他所憧憬向往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王国。全曲结构严谨且合乎逻辑,把“欢乐主题”作为整部作品思想发展的终结,尽情的加以颂扬。

在贝多芬的音乐中,不论是对“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还是对正义的赞扬和伸张,以及对大革命由心而发的热情,无不表现出维护人类尊严的人生态度。

三、爱情

贝多芬音乐中大气磅礴的刚毅性格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绵绵之情也会令听者魂牵梦绕,但爱情对贝多芬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为他与世俗相隔甚远。“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不仅是贝多芬政治理想的支柱,也是他作为艺术家自信的出发点。尽管出身卑微,却仍对爱情抱有太大的幻想,为了与贵族小姐结合而甘于忍受爱情空白所带来的寂寞与痛苦,正是这样一种信念,使他的情感生活变得愈加艰难了。

贝多芬的一生,总是在爱慕着一两位女性,第一个当属出身高贵的朱莉塔吉采尔蒂。起初的两情相悦令贝多芬享受到了短暂的幸福,可出身贫寒的贝多芬与她门第上的差距好像自开始便注定了这是一段悲剧。《第十四钢琴奏鸣曲》(月光)中,我们不难听出贝多芬那种“幻想维持得不久,痛苦和悲愤已经多于爱情的心境”。乐曲由第一乐章冥想的柔情,到第二乐章瞬间的微笑,再到第三乐章中表现出的热情和坚毅,所用的音乐语言构成了一种沉痛的思想倾诉。与布鲁斯维克姐妹恋情的失败,使贝多芬苦苦追求与贵族小姐结合的理想再次受挫。爱情给贝多芬带来了痛苦,但同时也给他带来了短暂的甜蜜和创作的灵感,《第四交响曲》正是处于恋爱时的贝多芬才华横溢的体现,其主题正是赞美生命和爱情,该曲的旋律充满了生命和青春的气息。贝多芬晚年所作的《致远方的爱人》也是一部充满爱意的声乐套曲,它的创作引起了人们不尽的猜疑,虽然难以明朗终究为谁而作,但其细腻的格调表现了贝多芬的爱情观已变得相当理性。可以说,这部声乐套曲蕴含了贝多芬为爱情流过的血和泪,是他一生情感经历的缩影。

贝多芬的情感道路十分坎坷,但他却将对爱情的幻想融入到了创作中,使之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不朽乐章。

四、大自然

特雷泽·布鲁斯维克曾说过:“大自然是他唯一的知己!”熟悉贝多芬的人都知道,他对大自然怀有深刻的感情,大自然不仅是他的避难所,还是他获取力量和灵感的源泉。罗曼·罗兰说:“他只好在精神世界里重新塑造一个大自然,从而表达他对大自然的无限依恋”。的确,失聪以后的贝多芬对大自然的诠释是由心而发的,18世纪的大多数作曲家都习惯于在写作描绘性作品时尽可能用模拟的音响来表现外部世界,而贝多芬的音乐却是一种内心的反省,他向我们展示的是他在大自然面前的内心感受,而不是力求模仿大自然。这就是为什么贝多芬在《第六交响曲》(田园)中的第一小提琴声部写上这样的注解:情感的表现多于景色的描绘。这也是人们对于描写大自然的音乐的一种新的方向的起点。正是从贝多芬开始,人们才知道在音乐中“寓景于情”。在这部描写大自然的杰作中,作曲家通过在各乐章分别附加标题的手法来诠释他对大自然的感情,分别以“到达乡村时的愉快感觉”“溪边小景”“乡民欢乐的盛会”“暴风雨”为标题分为五个乐章来分别展开,勾画出了一幅生动的田园景色。作品的末乐章像是在感谢上苍,感谢大自然,并以安宁平和的颂歌作为结束,完满的表现了贝多芬对大自然的至深情感。

此外,贝多芬的《第十五钢琴奏鸣曲》同样被人们冠以田园的称号而广为流传,它同样在人们的想象中唤起了对和平的乡村、大自然景色的记忆。作曲家在这部作品中像是模仿大自然来与人类进行对话,展示了作者广阔的内心世界。罗曼·罗兰曾指出“这首奏鸣曲是所有奏鸣曲中较少激动的一首,是幸福的、阳光的。”是贝多芬“清澈的小河”之一。乐曲以轻快,开阔,透明的空气带来了稳健的力感,使优美陶醉的静穆式世界与苍劲有力的活动式世界得以巧妙的结合。

《第五交响曲》以与命运的抗争而闻名,但是贝多芬在这部作品中正是调集了他在大自然中捕获的灵感,用一种原始的力和大自然其余的部分接站之下,便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舒曼在评价这部作品的时候也曾经说到:“尽管你时常听到它,它对你始终有一股不变的威力,有如自然界的现象,虽然时时发生,总叫人充满恐惧与惊异。”贝多芬的密友申德勒也曾这样评价这部作品:“他抓住了大自然的精神。”

第3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通过音乐鉴赏理论的掌握能够获得基本的音乐艺术审美素质,并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对一般音乐作品进行相关的审美评价,音乐作品的鉴赏与审美探析是更深层次接触音乐艺术文化的方式,有利于激发广大音乐爱好者对于音乐艺术文化的热爱情感,从而进一步推广音乐艺术。

一、音乐鉴赏中的理性探析

音乐艺术的理性认知与审美有利于深化观众在音乐艺术欣赏过程中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从音乐艺术所涵盖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作品内在情感思想等对作品进行分析,且在理论知识上加入个人对于音乐艺术的理解才能实现对于音乐作品的正确鉴赏与评价。在对音乐作品从艺术文化角度进行鉴赏时,应就其音乐风格、音乐体裁等进行分析。面对不同类型音乐作品,其理性认知的内容也都不同,因此音乐鉴赏中的理性认知主要从两类音乐作品入手:

(一)针对声乐作品的音乐理性探析。声乐作品是由多种音乐创作元素融合的音乐艺术,其中音乐旋律及音乐歌词是其主要部分。在对该类作品进行鉴赏与评价时,不能将歌词与旋律互相独立,应在两者结合的状态下,根据鉴赏者个人的音乐理论知识分析,形成一定的音乐艺术审美感受。

(二)针对器乐作品的音乐理性探析。在对器乐作品进行理性认知与审美鉴赏时需要同时考虑到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创作者当时的情感以及创作目的等,相对声乐作品的鉴赏显得更加复杂深刻,音乐鉴赏课程主要围绕器乐作品的深入探析来开展,这对于欣赏者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个人的音乐思想情感要求都较高。

二、音乐鉴赏的审美探析

音乐作品的审美探析与一般的音乐评论不同,音乐评论更多考虑音乐理论逻辑在音乐作品创作过程中的思考,而音乐审美探析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因音乐情感上的感受。对音乐艺术作品的审美评价必须考虑多个艺术要素才能有效地提高个人的音乐艺术审美能力,首先,就音乐作品所表达出来的音乐艺术形式、情感等进行思考,就音乐欣赏过程中有关音乐作品个人的思想情感进行思考与深入理解,在自己的音乐感受中再建与创新音乐作品的艺术表达形式与内容;其次,在音乐感受基础上实现音乐艺术形式的再建与创新,对于音乐作品的艺术评价予以再次反馈。音乐艺术的审美鉴赏不是停留在对于某个音乐作品的单纯评价与结论,而是将对于音乐艺术的理论认知与鉴赏者个人的音乐情感、听觉感受等结合,并充分发挥个人的艺术想象能力,使得音乐作品对人的精神影响达到进一步的深入。

三、如何对音乐作品进行理性的鉴赏与正确的审美评价

(一)注重音乐艺术文化欣赏。对音乐艺术的鉴赏首先需要对基本音乐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其次对丰富的音乐作品风格与类型进行深入了解,将音乐艺术融入于社会文化背景,,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音乐艺术鉴赏。

(二)注重音乐作品背景文化的融入。对音乐作品的评价与鉴赏并不是单一的专注于音乐演奏技巧,音乐作品本身必须包含有大量的音乐艺术文化背景,能够表现出一定的音乐知识深度与广度。因此,音乐鉴赏过程中不能缺少对音乐背景文化的导入,对于丰富音乐鉴赏知识,提高音乐审美品味至关重要。

(三)对多地区音乐文化元素以及民族音乐作品的了解。世界音乐艺术文化发展历史悠久,并且形成了相当独立且富有地区特色的民族音乐文化系统,在各个民族地区都拥有十分丰富的音乐资源,应作为音乐理性探析与审美研究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音乐鉴赏的实际效用性。随着音乐与艺术文化的不断累积与深入,音乐艺术的审美与鉴赏应与现实素材相接轨,音乐鉴赏过程中应注意音乐资源与素材的拓展,除了关于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之外,也要通过大量的音乐作品鉴赏实践对实际音乐理性认知能力以及审美能力进行提高。

(五)强化关于音乐作品的鉴赏与探析交流。音乐鉴赏过程中应首先就某个音乐作品的风格流派、文化背景等内容进行探讨与分析,每一个鉴赏者都是一个单独的鉴赏个体,通过沟通与交流能够让每个个体充分发挥与贡献自己对于的音乐作品的理解,同时也在讨论过程中获取其他的人的音乐感受,这种方式能够很好地实现欣赏者对于音乐作品内涵的多角度思考。

第4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音乐作品概念的兴起与确立

    戈尔选择了与分析哲学相背的历史研究法,她认为音乐作品概念具有五个特征:(1)开放性特征。这意味着作品概念具有历史可变性,其内涵由实践中的不同用法决定。(2)作品概念与实践理想相关。所谓理想,即人们在实践中努力趋近的东西。如要求表演与乐谱完全相符是古典音乐演奏实践的理想,它反映了该实践中关于作品和表演之关系的看法;而在爵士乐表演中,即兴发挥才是理想。(3)作品是一种规范性概念(regulativeconcept)。即作品概念不是发号施令,而是人们行动中默认的信条。人们未必明确想到这一点,却不自觉地受它影响。如“在音乐厅‘郑重其事’演奏贝多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时,我们不会即兴发挥”。瑏莹(4)作品概念是投射性(projective)的。作为一种概念,它存在于人的头脑中,当被投射到某音乐产品中,人们便把它看成“仿佛”是一个独立于表演和乐谱的作品。(5)作品概念是逐渐兴起(emerged)的,从孕育到稳定并最终被公认。经过占全书四分之一有余的铺垫后,戈尔摆出了中心论点:“鉴于18世纪晚期的某些变化,思考、论述或创作音乐的人们,头一次得以将音乐创作活动理解为或看作是主要涉及谱写和演奏作品的活动。作品概念于此时赢得其规范性作用。”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作者考查了从古希腊至20世纪音乐史发展的方方面面,以揭示作品概念兴起前后西方音乐文化的不同特征。戈尔认为,18世纪末以前,西方人多从“外在于音乐”的角度看待音乐,而非视之为独立的艺术作品。(1)从观念层面看。古希腊人相信音乐是摹仿现实、净化灵魂或道德教化的手段;中世纪时候,音乐服务于宗教歌词的表现,过于丰富的音调使注意力偏离歌词,必须限制;文艺复兴时期,音乐是反映或影响品性的手段,人文主义者虽对音乐形式发展贡献不菲,却默认音乐借助歌词传达激情与道德,由此,器乐曲地位低下;17、18世纪中,教会影响依旧强大,如奥地利作曲家福克斯(JohannJosephFux)虽在对位法实践中卓有建树,却坚信应“从最伟大的上帝本身出发,着手工作”。瑐瑡(2)从实践层面看。16世纪的记谱法仅标记旋律和数字低音,由此,即兴演奏盛行,人们并不认为作品具有不变性并可长存;直到18世纪,作曲家仍未获得创作自由,音乐所有权属于教会、宫廷或出版社;普遍强调功能性的音乐美学观使作曲家不得不为应景而作,其作品可随意被引用、改变、中断,观众无需专注聆听;公开表演的大多是声乐曲,器乐曲地位较低,仅供娱乐和练习使用。以上种种迹象表明,18世纪末以前,作品概念并不明确。1800年前后,西方音乐文化出现了新动向:(1)从观念层面看。其一,音乐和生产型艺术(productiveart)这两个概念的融合。18世纪中叶前,音乐多指技艺娴熟的演奏,生产型艺术则指有形产品,如绘画、雕塑。当二者逐渐重叠时,音乐便获得了有形性。其二,“想象力”、“美”、“崇高”受到推崇,这不但促使美学诞生,也使艺术渐渐独立于科学和道德。其三,无功利美学和自律美学的兴起,使艺术品的美感价值区别于功用性,并彰显艺术结构本身。其四,浪漫主义推崇艺术揭示永恒真理的能力及对世俗世界的超越性。在这些新观念的合力下,音乐从宗教、伦理、世俗功用中解脱出来,最具纯粹性的器乐曲成为理想音乐的代表。(2)从实践层面看。作曲家逐渐摆脱教会、贵族势力,服从于音乐市场,并对作品所有权有了自觉,版权法应运而生;地位的提升促进了作曲家的“原创”观念,他们意欲精确记谱,要求演奏者不得篡改自己的成果,“忠实原作”的表演观念由此兴起,它甚至影响到听众,人们开始安静赏乐。以上事项说明作品概念已然确立起来,加之音乐厅的建造、音乐学院的成立、以“大人物”和“杰作”为线索的音乐史的编纂等,作品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评论与思考

    以上便是《博物馆》的主要内容,下面谈谈本人的几点看法。一、全书最为突出的特点莫过于戈尔始终在社会历史的视野中审视作品概念的兴起与变迁,由此,它不仅是一种观念,也体现在实践的诸方面。作品概念不仅与某时代居于主导地位的艺术观念、评价体系相关,还与作曲家的社会地位、表演观念、欣赏习俗相关,甚至与记谱法的演进、作品题献行为、作品编号行为、音乐出版行为、版权法的定立、音乐厅的建造、音乐史与传记的编纂等实践相关。从某种意义上看,《博物馆》向读者展示了一幅错综复杂的音乐社会史图景,作品概念既生成于其中,又与其他各种因素构成了福柯(MichelFoucault)所说的权力与被支配的关系。美国着名音乐史家理查?塔路斯金在《文本与行为:音乐与表演文集》中指出:“‘作品概念’,如莉迪亚?戈尔在其近期关于音乐博物馆文化哲学的着作中出色地指出,它不仅是我们的音乐态度,也是各种社会实践。它支配着古典音乐群体所有成员的行为,无论是作曲家、表演者,还是听众。比如,它在听众身上强加了严格的礼仪;对于表演者而言,它从根本上固化、扞卫着表演与创作角色之间的界线,这一界限先前并不明确且易于被跨越。由此,作品概念冲击着实质上无生气的音乐体制。”瑐瑢崇尚历史方法及对实践的关心,使戈尔无法同意分析哲学的思路。作为传统音乐本体论研究的代表,分析哲学常以思辨方法追问音乐作品的本质是什么,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是什么。此研究方式虽努力追求作品概念的清晰性与纯粹性,却割裂了概念与实践的联系,流于空洞。戈尔则另辟蹊径,把“是什么”(What)的发问方式转换成“何时”(When)、“何地”(Where)、“为什么”(Why)、“怎么样”(How)的方式,即追问作品概念在何时、何地兴起,其原因为何?不同时代的人们是怎样运用这一概念的?由此,在本体论研究中带入了历史与社会的维度,瑐琐作品概念与其文化土壤之间的因果联系得以呈现,形而上的思辨与形而下的经验现象得以联通。作为读者,不得不佩服戈尔整合各领域知识、发现材料间因果联系的能力。她曾说:“本体论论点应与其相关论题之历史和概念的复杂性相一致”,而自己的研究任务正在于“对本体论重新加以认识,使之与历史难分难解地联系在一起”,瑐瑶提出某种“文化实践的本体论”。瑐瑥以上思路显露出戈尔理论的反本质主义、经验主义倾向,对音乐美学研究是十分有启发的。虽然《博物馆》并未提及波兰音乐学家卓菲娅?丽萨对作品概念的看法,二者却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丽萨说:“音乐作品这个范畴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也就是说,它是音乐美学、音乐理论中的一个历史上相对的范畴。”瑐瑦二、《博物馆》以史带论,为音乐史学、美学提出了一些有趣或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1)西方音乐的博物馆式文化。博物馆本是陈设美术作品的场所,为什么戈尔要提出“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这种说法呢?一部美术作品往往呈现为物理实体,占据着一定的物理空间并可长存,但音乐作品却无影无形,无法被陈设,演奏过后立即消失。但西方人似乎不甘于此,他们在观念上不断赋予音乐以独立性,在实践中则发展出精确的记谱法并复制、出版乐谱,让作品严格地重复表演,还兴建音乐厅,要求听众专注赏乐,加之20世纪录音技术的发展,不仅乐谱可以复制,声音本身也得以复制。这一切努力,似乎皆在把音乐实体化,使之如同美术作品那样得以陈列。戈尔曾说,音乐厅成为保存并展示音乐的场所,她意欲以安德烈?马尔罗的说法“想象的博物馆”来指示某种“潜在的造型艺术”。瑐瑧在此,“潜在的造型艺术”正是在观念和实践中实体化了的音乐作品。至于“想象”二字,本文认为,一方面意味着“博物馆”仅是比喻意义上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戈尔所说的)作品概念的投射性特征。概念是人头脑中的精神性存在,人将其投射到外界事物之上,如把音乐产品看作音乐作品,把展示音乐的物理或精神空间看作“博物馆”。当人们总是如此这般地看待音乐,便会在实践中如此这般地塑造音乐。以上有关投射性的观点多少带有现象学哲学的色彩,如美国音乐美学家爱德华?李普曼(EdwardLippman)在评论《博物馆》时说:“这个投射性的存在明显是茵加登纯意向性对象的对应物。”瑐瑨(2)音乐作品概念产生于1800年前后还是16世纪初?戈尔提及一则史料,即1527年,德国音乐理论家里斯特纽士(NicolaiListenius)曾在其着作中提到“Opus”(作品)概念,即“在劳动之后留下某种opus,如同某人写下音乐或一首歌曲时,其目的是一件完整的、完成了的opus……当制作者死后,仍留下一件完整而绝对的opus”。瑐莹这则史料常被一些学者援引并用以说明作品概念早在16世纪初便出现。戈尔的主要辩护理由在于:首先,里斯特纽士的“opus”与18世纪末的作品概念确有关系,但在16世纪初,音乐实践的方方面面似乎并未显露出作品概念已然稳固。此时的作曲家无论拥护人文思潮还是服务于教会,都以歌词作为音乐创作的依据,外在于音乐的目的仍压倒音乐本身,声乐仍压倒器乐,音乐的自主性并未凸显。加之记谱法的局限,作曲家所有权意识和原创意识的淡薄,还未习俗化的表演与欣赏行为等,都不能满足戈尔所理解的音乐作品概念的条件。这一切的真正改变始于18世纪末,而在贝多芬时代,作品概念才真正成熟。笔者以为,戈尔与其反对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始终把作品概念与音乐实践联系在一起,正是实践的广泛变化折射出新概念的确立;后者则把作品概念出现的证明仅仅寄托于音乐思想史史料。当然,双方并没有根本的矛盾,我们或可将16世纪初的“opus”概念视为音乐作品概念的萌芽,把18世纪末视为作品概念的成熟期。正如戈尔所说,对一个概念本源的探寻和对其如何成为规范性概念的探讨是不同的。瑑瑠(3)对“概念帝国主义”的批判。戈尔指出,在今天,几乎任何一种音乐形式都被称之为作品,从帕莱斯特里纳、维瓦尔弟,到凯奇、斯托克豪森的音乐,从即兴表演的爵士乐、民间音乐,到流行音乐、电影配乐等,皆被称为作品。这种无限制的概念泛化正是概念帝国主义。正是出于概念的泛化,我们用18世纪末以来的作品概念看待巴赫的音乐,才会坚信他创作了音乐作品,但他本人则未必作如是观。概念的泛化进而引起了音乐评价标准和行为的泛化:“很多人因为深信古典音乐之伟大,便找出理由将天下所有类型的音乐,无论是哪一种,一概以基于作品的诠释加以描述。他们认为,任何音乐越接近于体现浪漫主义作品美学所确定的条件就越是高雅。”瑑瑡流行音乐因此成了幼稚感情的表达,爵士乐手也改穿燕尾服,进入音乐厅表演,并希求获得对严肃音乐家那样的尊重。以上观点是有启发的。作品概念本是西方文化土壤特有的产物,现在却被强加了不属于它的内涵,同理,当那些非西方音乐也被视为作品,以作品标准评价或改造时,它们也被强加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戈尔并非唯一持此观点的学者。卓菲娅?丽萨曾区分了“音乐作品”和“音乐产品”概念,认为作为西方音乐文化之产物的音乐作品是音乐产品的一部分,音乐产品却不一定是音乐作品,它还可能包括其他音乐现象,如民间音乐、即兴演奏的音乐、先锋派的拼构音乐等。瑑瑢值得思考的是,概念的理论纯洁性和相对不精确的现实使用之间的矛盾是否可能消除?批判概念帝国

第5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服饰造型;民族音乐教学改革;价值取向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11-0266-02

民族音乐作品的编创及演出是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民族音乐作品的实质是以民族民间音乐理论为基础,结合地方文化背景编创而成的表演艺术。表演者根据剧目的内容将所要表达的情感通过肢体语言、服饰造型等进行的外在呈现,也是创新教育艺术实践核心理念的组成部分。

民族音乐剧目中的舞美服饰是艺术实践教学中涉及到的重要教具,其选择、应用、研究不仅应从学理的视角进行民族音乐文化思想上的升华,更应结合民众娱乐语境以及认知心理规律进行实质性探索。因此,研究民族民间音乐剧目的服饰,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借助他山之石并结合传统戏剧服饰的造型方法和应用规律尤为重要。

一、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服饰语境分析

传统民族音乐包括民歌、民间舞蹈、曲艺、戏曲等类型,传统音乐作品的表演者和组织者主要是演艺团体和相关文化部门。以高校民间音乐教学研究体系来分析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服饰发展更符合艺术文化发展赓续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例如,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作品的编创演绎涉及到舞蹈的表演,而舞蹈被称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它能够生动地展现出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人文环境、民族服饰等历史变迁的轨迹[1]。高校民族民间音乐教学研究的历史脉络清晰,民族音乐作品的覆盖面广泛,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从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角度,对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进入普通高校素质教育课堂的方式方法进行思考和探索着实重要。以舞蹈服饰造型作为研究对象,可在完善传统民间音乐教学系统的历程中,更多还原服饰的历史造型风格。

高校音乐教学,尤其是地方性院校的音乐理论教学中融入地方民间音乐的实践表演,其演艺服饰具有大众共识同一性。

传统民族音乐的表演服饰从广义概念来讲集中了民歌、戏曲表演和舞蹈等多方面的服饰特点。表演服饰的造型观念对传统民族音乐演艺的内容、风格和民间艺术审美倾向具有积极的意义,传统的表演服饰在民间音乐作品表演中扮演了双重角色。

从高校音乐教学体系来看,地方性音乐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表演在整体音乐教学中所占比例很小,甚至为零。在音乐节目演出中只有传统民族音乐与音乐教学改革个别的作品影射了民族民间音乐传统音乐文化根底,其意义及指向性依然模糊,缺乏与传统音乐理论教学的紧密联系,无法展示集群性的民族民间音乐特征,也缺失对民间音乐的归类和对比,尚未能与现代高校音乐理论教学改革步调保持一致。但是从中可以分析出传统音乐作品所包含的时代艺术背景要求服饰造型的社会公众审美一致性。

二、当代民族音乐作品服饰的现状考察

当代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尤其是地方性院校的音乐理论教学,将理论与实践演出相结和,经过理论的分析、指导和分类,再结合音乐作品的编创及视觉形象的演出,使教学环节开展生动且深刻。

(一)精神文化内涵在实践教学中的体现

当代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编创演出,是高校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改革的深化体现,多在教室内或小型多功能报告厅中进行。演出中所需的服饰,既有物理的保暖效果,又着重起到在表演活动中衬托角色、烘染表演气氛、营造表演环境的重要作用。不论表演者还是欣赏者都能在此氛围中体会到地方音乐表演的特色。演出服饰是现代民族民间音乐学生表演状态的物化显现,充分模拟了地域文化的艺术特点。这是高校师生对民间群众审美特点和传统民间音乐、民间美术及习俗的精神内涵,通过教学实践过程中的舞台表演进行的艺术诠释。

因此,民族音乐服饰是地方民俗文化传播途径的重要媒介之一,也是音乐教学改革措施中突破了传统纯理论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二)当代民族民间音乐服饰是对传统服饰的延展

在民族音乐表演过程中,服装与表演者共同成为阐述表演内容的形象载体,通过说唱、舞蹈等演绎的形式揭示主题内容的同时,又具有形式美感的观赏价值。民族民间音乐表演的服饰的造型风格,在创意上与传统内容相匹配,它以是否准确的凸显表演的风格、表演的内容、演绎的情境为检验标准[2]。地域性的民间音乐作品涵盖了广泛的民族民间音乐题材和内容,在高校教学实践中编创的作品,其具体的服饰风格与当地表演沿用的服装有地域文化、审美以及重新解读的差异性。

民族民间音乐编创作品艺术表演的服装造型,以不同地域人们崇尚喜爱的民间音乐为基础,其审美功能从服装的装饰性来看,不论款式、纹饰、缀饰、色彩等都强调突出服装的整体协调性。基于传统服饰的色调和图案特征,将色彩的明度、纯度和色相大胆运用到服饰图案中,同时将简约与朴素、华丽与端庄的多重艺术风格完成服饰的造型,从而达到色彩与造型完美的结合,丰富了演出服饰的层次感,突出了整体服饰的亮点,也为舞台艺术表演的角色成功塑造了艺术性格。

所以,民族民间音乐教学的改革在尝试教学方法的突破外,还包含了对舞美的要求,服饰造型的改良,怎样既不失传统服饰艺术风格,又有现代审美倾向,这是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反复尝试才能获取经验的艺术实践过程。

(三)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编创中服饰的形式美

服饰在民族民间音乐编创作品表演中都有比较显著的标志,并且在演绎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安徽沿淮花鼓灯舞的服饰,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头上夸张的大绸花,可以使演员的整体形象和精神气质得以提升,这也是形式美的一种体现。服饰配饰的合理应用,可以在表演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使得演员含蓄内敛的情感得以间接传播,与演绎的情境相交融,形成服饰独特的形式美。

民间音乐编创作品中服饰的形式美在服饰的造型体系中通过统一的审美要求,相同意义不同的元素符号将其地域文化内涵内化到音乐作品中,外延于具体的音乐作品表演者所着的服饰中。因此,形式美是服饰与相关民族民间音乐作品审美相一致的体现,也是实践教学中活态的对传统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并且在支撑其地域传统审美造型的前提之下,承担着时代和高校音乐教育的责任。在民族音乐教学的改革实践中,能为教学拓宽思路,以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课程改革,丰富了21世纪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模式,同时,为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拓展提供了隐性思路。

三、民族音乐作品编创与服饰造型的互动关系

首先,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是在现代化的教育理念之下,传统民族音乐理论与地方传统音乐、民间音乐文化传承三者紧密结合的成果。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传统音乐技艺、文化内涵、传承人及相关服饰审美造型等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其次,民族音乐作品编创,是高校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将人文精神、民族情感在音乐作品中表达出来。在教学实践活动中,作品编创的成功与否与表演者的艺术技艺、对民间音乐文化理解的程度有关,同时与表演者服饰造型有密切关系。

再次,优美、恰当的服饰造型对于表演者演艺出角色的身份内涵或个性特征有重要作用。可以说,民族音乐作品编创与服饰造型相互掣肘,又互相助推,民间音乐编创的作品服饰传承着地方民族文化精神和民族审美心理。时代的发展对地方音乐服饰的造型观,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服饰的造型随时间的推移发生流变。由此可见服饰是民族民间音乐时代印记的折射,同时也是地域民族文化艺术的具象呈现,它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过程传达出时代文化语境下,地区民众的精神状态和审美情操。更体现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教学改革初期,勇于实践的高校音乐教师及学生所做的积极、主动的努力,有助于找出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

总之,从教学实践的视角分析,民间音乐作品是具体舞台形象化的艺术形式,根据地域文化的精神内涵,融合了角色性格特征、音乐、舞蹈、美学要求等多种元素。在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改革中合理运用这些有利因素,对提高教学质量,改变传统民间音乐教学的纯理论模式有助推作用。

随着现代艺术教育的完善和发展,民族民间音乐教育科学逐渐形成跨学科的通识教育领域,覆盖了地域文化视野下的民间音乐、民间美术等专业知识结构。面对历史文化的变迁,如何在民族民间音乐实践教学中,有效的运用服饰的审美造型理论和具体的技术研究,对于创新民族民间音乐教学体系的改革有着积极的意义。现代音乐教育的意义不仅仅单纯地注重培养的结果,更加关注高校音乐专业学生体验、感受民族音乐的过程。民族民间音乐的课程改革,既让学生学习了地域特色的理论知识,又有创造性的实践教学活动,扩展了课程概念的同时,开发了课程活动领域,使民族民间音乐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操作融合一处,既锻炼了学生舞台实践能力,又扩大了民族民间音乐的影响,同时也为服饰的造型设计提供了发展空间。而服饰造型作为实践课程中涉及的与艺术相关的知识点,其具体研究的内容和过程以及涉及的美学思想,对民族民间音乐理论拓展与实践创新有开拓思维的启发,更有效推动了教学实践演示的形象开展。本文从传统民族音乐作品服饰的历时性出发,结合具体实践教学中服饰的造型,用民间音乐所需的造型特征的视角审视民族民间音乐教学改革的意义,以此反思服饰造型在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和问题。

参考文献:

第6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跨界一词已然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音乐艺术发展历程中极为鲜明的特征之一。从音乐创作的角度来看,虽然构成音乐旋律的基本要素,如音调、节奏和调式等都具备强烈的民族性,然而创作技法只是音乐表现的载体,更为重要的则是音乐内容的表达。世界上现存的一切可以呈现作曲家乐思的手段皆可利用。在这一层面上,中国与西方音乐不存在明确的界度,这就为中国跨界音乐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

站在中国音乐创作的角度来看,那些能够产生一定影响的跨界音乐作品,无一不是在与世界接轨的现代创作技法的构筑之下,将其主要艺术材料和创作风格同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息息相通,与中国传统音调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换言之,当代优秀跨界音乐所表现的核心是西方现代节律之下的中国民族韵致,民族性与时代性兼顾。

一、 民族性和时代性是当代中国跨界音乐创作的着力点

当代中国跨界音乐具有显著的民族性

所谓民族性,指的是特定文化的地域性、独特性和阶段性,但同时又表现为一种局限性。音乐的民族性即是一个民族的民族特性在音乐中的体现,具备一定民族性的音乐作品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经济条件制约下的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和思想意识,代表音乐在民族精神领域里的认识和积累。各民族的不同音乐文化是世界多元音乐文化资源中的一元物种,具有自己独特的地位、作用与价值,依赖于其生存的土壤并在一定时期内具备继续发展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多数中国新音乐作曲家具有国际化的音乐视野,完全具备娴熟运用世界通用音乐语言的能力,今天的音乐领域已呈现出世界音乐大一统的局面。若能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深入挖掘中国独特的传统音乐和民间艺术宝库并探得其精髓,便有可能创作出富有生命活力的新音乐作品。近20年来,中国涌现出一批引人注目的新音乐作曲家和独具民族魅力、同时又有国际化元素的跨界音乐作品,其闪光的源泉就在于此。

当代中国的跨界音乐将丰富生动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材料、艺术形态和独特韵味与西方现代节奏、曲式、编配等手法相结合,出神入化地将富有现代气息的音乐创作元素融入对自我本体的感悟与把握,衍生再创,向世界呈现出更易于理解和接纳的中国民族传统音乐类型。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当代的跨界音乐是具备浓厚的民族性的,并在弘扬中国音乐作品的民族性方面做出巨大的贡献。

究其根源在于,作曲家的创作活动是不可能与其与生俱来的母语文化完全断绝联系的。东方抑或西方,无论选择何种技法,都将与作曲家自我成长环境息息相通。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自有其独特而珍贵的艺术传统,感染力非常强大,无时无刻不在以各种途径滋养和教化着属于中国的新艺术创造者。中国当代的跨界音乐作品所展现出的风格样式已从不同的程度上透露出与创作者母语文化共生的民族属性的影响。

跨界音乐创作需要彰显时代特性

音乐具有反映时代特点的能力。音乐可以反映不同社会、时代的不同精神面貌。当代新音乐作品应当反映当今社会人们欣赏情趣和富有时代个性的特征。诚然,母语文化因素具备强大的衍生能力,时时刻刻浸染着文化缔造者,但绝不能取代文化缔造者的个人创造与时代精神。传统文化之下的民族音乐风格属性需要作曲家富于时代个性的烘衬才会呈现崭新的色彩。

在当代音乐创作领域,作曲家的艺术个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和强调,现代音乐的发展依赖于作曲家个人风格的发展。所谓艺术个性,来源于作曲家的遗传、性格、习惯、环境、经历、修养、志趣、悟性等,而其所处的时代亦是一个重要因素。作曲家个性和气质的展现,伴随着艺术创造的全过程,成为隶属于这些作曲家甚至是一个时代的徽征。丰富多彩的中国当代跨界音乐,正是每一位如斯富有个性的作曲家艺术创造的共同结晶。

民族性与时代性统一于当代中国跨界音乐创作中

人类文化的发展从来就是一个不断融合与跨界的过程。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来看,其民族性也来自于对各民族文化的兼收并蓄。自秦汉以来的两千多年中,我国各民族不断与世界各国、各民族人民进行广泛的文化交流,创造了包括音乐文化在内的光辉而灿烂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群;少数民族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劳动中逐渐形成了其特有的民族文化,包括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音乐文化,并与汉族音乐完全融合,成为今天中华民族传统音乐宝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文化的时代印记皆属于音乐文化的民族性范畴。

由此可见,在历史的长河中,音乐的跨界现象一直存在,反映隶属于特定阶段的时代性,代表了音乐作品的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统一。而在当今世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多元文化格局中,如若中国作曲家能在宏观体现一个古老的东方民族文化的自我传统根基的同时,以吸纳百川的宽广胸怀进行富有时代精神的再创造,将在世界音乐领域之中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文化群体。这种群体共生的民族属性与作曲家生动的艺术个性相复合,造就了中国当代音乐作品的文化品位。因此,中国当代的跨界音乐不可片面强调民族性抑或个性,更适合以“多元复合”来界定。

总之,这些中国新音乐创作领域中多元且富于个性的作曲家群体天然即充满民族性,他们的音乐作品成为新时代背景下所应追求的中国民族音乐。强调中国传统民族风格不与对个性的包容相矛盾,反而可以造就一个容纳中国文化实质的现代音乐体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未来与国际音乐相抗衡的音乐潮流之一。

二、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跨界音乐创作中的地位亟待提高

从近年来喷涌而出的中国新音乐作品来看,当代中国跨界音乐的创作已经形成一个潮流,发展前景亦非常乐观。这些新音乐作品将中国传统民间音调以一种强势的姿态拉回到群众面前,并赋予它们崭新的生命力和时代精神。

跨界音乐创作的核心就在于中国传统音乐元素与西方现代创作技术的结合。不过,在现阶段中国跨界音乐作品的创作中,所谓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往往仅充当了丰富音乐材料的角色,而作为完整的音乐作品,更为根本的结构框架及调式体系等元素则仍旧建构在西方音乐创作技法理论之上。这一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首先,由于中国社会历史的特殊性,在百年之前,西方文化以其革命性和先进性成为国人心目中能够挽救国家命运的良方而被引入,这其中便包括音乐艺术。这种特殊的文化传入方式,使中国原有文化在人民心中被低估,被认为是落后而保守的。而这种主观上的低估是非常严重的,原本既已落后的中国音乐文化在客观上更加落后,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导致今天中国音乐创作技法理论的不足甚至缺失。当代中国作曲家在属于自己的音乐文化中找不到所需的创作理论支撑时,自然会将目光转向音乐理论系统健全的西方。

其次,当代中国作曲家一直以来接受的音乐理念和创作技法都以西洋作曲理论为主,在创作过程中无法完全摆脱西方音乐理论的影响。大多数作曲家发现,只有在有意对西方音乐理论和技术进行中国化改造和润色时,才会真正去关注中国本土的文化。这实际上是国人对自我认知、自我感受和表达的一种忽略。

最后,与当代中国作曲家对待跨界音乐创作的态度有关。作曲家创作的跨界音乐作品一般有两种,有些是出于作曲家自身对民间音调的真挚热爱,而另一种则是为了追求音乐作品的销量而故意套用跨界风格,迎合听众追求新鲜的欣赏趣味。这种态度归根结底是浮躁的,不能使中国跨界音乐走上真正发展之路。目前中国音乐文化最迫切的需求是完善自己的音乐理论体系,在各方面均能够与西方平行发展。否则,在经过表面浮华的繁荣发展之后,中国新音乐文化可能会走向歧途,最终还要依靠西方作曲理论为指导。

综上所述,中国当代作曲家的创作应着眼于中国音乐文化的自觉建立,只有真正做到尊重中国本土文化,中国的新音乐才能在未来得到充分的发展。音乐只有流派之分,而无贵贱之别,中国的音乐理论系统完全可以与西方平起平坐。在全世界范围的跨界音乐创作领域,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再仅仅是音乐风格上的点缀,而成为从乐思、音乐结构等深刻层次上影响全世界新音乐创作的重要因素。

结 语

当代中国音乐领域涌现出大量优秀的跨界音乐作品,它们将音乐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相统一,融合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调与西方先进作曲技法,创造出耳目一新的音乐风格,开拓了新一代音乐创作之路。跨界音乐的出现在振兴中国传统音乐元素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信息化时代,将渐渐远离群众视线的传统音乐作品拉回到人们面前,使这些老作品的价值重新被定义。不过,与西方完善的音乐理论系统相比,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跨界音乐的创作中,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仍旧只是点缀,无法触及音乐结构和创作技法等更深入的层面。

由此可见,当代中国新音乐创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自身文化的关注,以中国本土音乐特质为核心来进行发掘和探索,同时强化个体思维的独立性和个性化表达方式,超越具体作品本身,将中国传统文化本体与时代精神的契合作为创作的根本着力点。总之,在当前信息全球化背景下,音乐艺术也应打破原有无谓的界限,让不同音乐风格更广泛地融合与跨界。毕竟,艺术创作最吸引人的特质正是其开放性和不可预见性,为当代中国跨界音乐的创作打开大门,指引方向。

* 本文系绵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中国跨界音乐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课题编号:MB2010018)的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

2. 修海林、李吉提:《中国音乐的历史与审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王静:《跨界――当代艺术的跨领域实践者及其思考》,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

第7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乐感:培养;弹奏技巧

乐感是指人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与理解能力。通常表现为人在音乐欣赏或音乐表现时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受能力。前者的表现是隐性的,潜在于人的内心活动;而后者则将这种内心活动付诸音响传达出来。而钢琴演奏中的乐感是指对钢琴音乐作品内在涵义的深刻表现能力。人们常讲要用“内心歌唱”,要“有表情地”弹奏,亦即此意,就是指演奏要有乐感。它是音乐表演艺术(演唱,演奏)的灵魂,更是钢琴演奏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决定青年钢琴家成为艺术家的关键。乐感的状况对于钢琴表演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l乐感需要天赋,更需要培养

在音乐欣赏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真切地感受到音乐的美,便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同样,在音乐表现中,一个人若难以或不能贴切地传达音乐的美,我们也会认为他的乐感不好,因而乐感这一概念的涵义应当包括对音乐的感受与理解两方面。

在钢琴演奏中,演奏家面对现成的曲词作品要追思音乐原旨,发掘其中真谛,也要结合自己的理解感受,用手指在琴上将之表现出来,将带有自己鲜明个性色彩的对生活的感受、愿望化为音乐叙述以示他人,进行由知而感的创造。可以这么说,支配着手指的是对乐曲的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弹奏者的乐感状况。

对于乐感的来源,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乐感是先天性的,父母给的,有人则认为乐感是后天性的,经过学习得来的。前一种观点可以由此而决定一个人可否从事音乐艺术表演事业;后一种观点是任何人都可通过勤学苦练而获得演奏艺术所必备的乐感条件。以上两种观点,中外古今无数事实证明,无论先天论还是后天论都是片面的。应该承认,人的大脑器官对于音乐的感知反应是有差别的。听到同一音乐片段,有人能浮想联翩,有人却充耳不闻;有人可手舞足蹈,有人却无动于衷。显然对于非音乐的耳朵,再动听的音乐也是没有价值的。然而,玉不琢不成器。对于音乐具有良好的乐感,只是具备了从事钢琴表演艺术的某一方面的先天条件。钢琴演奏所需要的乐感,是需要经过一定专业训练的,是需要通过演奏技巧来表达的,达到一定专业程度的、具有艺术价值的乐感。这种有别于自然状态的乐感需要一定的天赋,但更需要有目的的培养。

2乐感的培养

(1)首先要注重文化知识与中外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文化与艺术方面的修养。文化修养与对外部事物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直接有关。文化修养不足的演奏者,在表达作品意境、诠释作品内涵的程度必然受到一定局限。音乐作品与文学作品有着相同之处,在产生背景、社会功效、创作与欣赏均需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许多钢琴音乐作品与文学作品有关甚至是直接受文学作品启迪而创作的。古今中外优秀的钢琴音乐作品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奇、人类文明与智慧的精华。各个流派、各个时代、各种类型的钢琴音乐往往特色各具、意境迥然,对它们的感受的理解离不开一定的社会背景、文化氛围。这是文艺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创作原则的具体反映,也是钢琴演奏家借以阐释作品、揭示内涵的基本依据。纵观古今中外享誉乐坛的钢琴演奏大师,无不自幼受到文化艺术方面的严格教育与浓郁熏陶,无不具有深厚而扎实文学艺术修养。钢琴演奏这棵大树只有深深植根于艺术与文化的肥沃土壤,方可枝叶茂盛,果实累累。

(2)其次要注重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音乐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宏观把握、微观分析钢琴音乐作品的能力。钢琴是和声与复调类的乐器,钢琴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乐队作品的浓缩。如同指挥家指挥乐队(无论管弦乐队还是民族乐队)需要音乐理论这一基础知识一样,钢琴家驾驭钢琴同样离不开音乐基本理论。否则,便无法通晓钢琴作品的和声配置、复调形式、织体特点、曲式结构,便无法做到胸有成竹,不仅直接影响对具体作品的感受、理解与表达,而且还会影响钢琴演奏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外古今音乐史上,不少钢琴家同时身兼作曲家或指挥家的例子举不胜举;即使专职演奏家或教师,对诸多部钢琴作品了如指掌亦比比皆是。这其中的奥妙当然并非他们超人一等,而是对音乐理论的熟练掌握与运用密切相关。

(3)要注重对于一切优秀音乐作品,包括中外钢琴音乐、交响音乐、民族民间音乐的欣赏,特别要注重对于优秀钢琴演奏家的演奏的欣赏,以便博采众长、融会贯通,逐步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演奏风格。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运用听觉器官大量欣赏,可以直接有效地吸取艺术精华、培养良好的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的能力、领略作品的韵味与内涵、洞悉作品的情绪与意境。欣赏优秀的钢琴音乐,可以深入地体味作品处理方面的细微差异;欣赏中外管弦乐与民族管弦乐,可以有益于发挥钢琴演奏和声与复调的独特作用;欣赏民族民间音乐,可以更准确地表现中国钢琴音乐的东方神韵。而当今高度发达的现代科技、传播媒介,则为音乐作品的传播普及开辟了多种途径。录音录相、广播电视、舞台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使音乐欣赏成为举手之劳。

一切有志于钢琴演奏者,应该利用可能的传播工具,自由遨游音乐的海洋,不断扩大艺术视野,努力深化音乐的造诣,对培养钢琴演奏所必备的良好乐感是有必要的。

3乐感的理解与表达

一个钢琴弹奏者有了良好的乐感,并不一定都成为优秀的钢琴家。在具体的演奏实践中,还必须在良好乐感的基础上,注意对具体作品的正确理解和精妙表达。乐感的理解和表达涉及许多方面,但有二点是必须注意的。

一是要认识到乐感理解是因人而异的,它受不同时代、环境、个人遭遇的影响,又被不同个性、兴趣、愿望所左右。19世纪是古典音乐大师辈出的年代,但众多大师的风格几乎没有什么雷同。因此,在借鉴他人乐感理解的基础上,须有自己的独特的、散发着个人魅力的乐感理解。只有这样,你的乐感才是你自己的,你的乐感表达才是有创造性的。二是要注意将乐感的理解和表达与娴熟的演奏技术有机结合起来。

第8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音乐欣赏;音乐审美;接受美学;音乐分析;解构主义;音乐技术

音乐是一种依靠听觉来感知的时间艺术,古今中外的理论对音乐创作、表演关注的同时,也对“音乐欣赏”的理论诠释所重视,有人还将这一诠释视为“三度性创造的艺术”[1],以此来和创作、表演的一、二度创造艺术相提并论。中国远古的“高山流水觅知音”、西方音乐中阿门达对贝多芬《f大调弦乐四重奏》中“情人离别”的感受等故事,都说明欣赏是音乐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钱仁康先生认为音乐欣赏是作曲家和演奏家寻觅知音的重要组成环节,它要在4个方面下功夫:沟通音乐信息、发挥主观能动的审美作用、判断音乐作品的艺术价值、接受感心动耳和荡气回肠的艺术享受,把音乐欣赏引导纳入寻求音乐美感的快意中[2]。李宝杰主编的《音乐鉴赏》(下文简称《李鉴》)就具有钱先生所言及的探索,它是在理论探索之中应时代之需进行的学科理论建构。

一、继承传统 推动学科

撰写“音乐欣赏”类书籍的传统不仅在国外盛行,在中国也自古有之。中国古代文人在品乐中留下了精彩文献,老庄的“大音希声”、孔子的“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嵇康的“声无哀乐论”等赏乐格言已为世人所熟知。进入20世纪后,随着西方专业音乐理论的传入,中国的“音乐欣赏”领域进入新的境界,黄自的《音乐的欣赏》(1929)等系列著述的诞生就是早期的代表[3]。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音乐欣赏领域更是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上海文艺出版社组编的《音乐欣赏手册》(1981)内容丰富、文笔活泼、实事求是、编排新颖[4],钱仁康的《音乐欣赏讲话》(1982,1991年又出续编)注重知识理论与技术分析相结合、内容形式与辩证关系自然地结合、知识介绍与审美认识、艺术想象启发相结合[5],孙继南的《中外名曲欣赏》(1985)通过通俗的笔调、深入浅出的介绍,喜闻乐见地评介了古今中外不同历史时期和艺术流派音乐名家的声乐、器乐作品(见赵?h序言),杨民望的“世界名曲欣赏”系列(1991)等,将中国在“音乐欣赏”领域的探索逐步引向纵深。

近年来,“音乐欣赏”类的著述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如:《中国民族音乐欣赏》(江明???ⅰ妒澜缑???d指南》(杨雁堤)、《中外名曲欣赏》(邹燕凌)、《中外名曲50首欣赏》(张鸿玮)、《中外音乐名作欣赏》(张志军)、《中外名曲欣赏指南》(宋申)、《中外名曲100首欣赏》(杨惠芬)、《中外名曲赏析》(王盛昌)、《中外音乐名作欣赏》(冯步岭)、《音乐名作赏析》(张文元)、《中外经典音乐欣赏》(周世斌)、《音乐名家名曲•中国篇》(王安国)、《中外音乐名作选析:1. 2.3》(王少华)、《中外音乐名作赏析》(朱之谦)、《中西名曲欣赏》(关伯基)、《声乐作品欣赏》(武兰平)、《世界名曲赏析》(李虻)、《音乐欣赏》(张旭)、《中外名曲赏析》(茅原)、《外国音乐欣赏丛书》(人民音乐出版社编)、《中国音乐欣赏丛书》(湖南文艺出版社编)、《交响音乐名作鉴赏》(胡企平)……另外,以辞典形式对中外音乐作品进行鉴赏评介的还有缪天瑞的《音乐百科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罗传开的《外国名曲欣赏辞典》(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罗忠?的《现代音乐欣赏辞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林逸聪的《音乐圣经》(三卷本,华夏出版社1999、2000)等,著述虽然繁多但良莠不齐,比如:有人对《现代音乐欣赏辞典》所做贡献的高度赞扬[6],而有人认为《音乐圣经》是“快餐时代的低劣出版物”[7],《中国民族音乐欣赏》是“一本谬误百出放胆抄袭的教材”[8]。而在期刊的研究文章方面,据笔者统计,从新中国建立后至今的见诸于刊物的“音乐欣赏”类的论文就有6千余篇,是所有音乐研究中最为兴盛的领域。这些论文有涉及到具体作品欣赏的,有以音乐欣赏课程教学的角度予以解析的,等等。

这些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一方面表明“作品欣赏”在音乐传播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必将促使人们去深思“音乐欣赏”应具有学科化建构的意识。否则,欣赏类著作的撰写必将停留在重复的层面上,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大众对音乐文化传播的渴望与需求。《李鉴》的出版可说是应时代之需进行的较好学理探索的成果之一,它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规划教材,集合了音乐院校和综合院校“音乐欣赏”的一线授课教师,把编者们多年来对该领域教学的有益经验进行整合,编写中表现出“教材”所需要的普适性、进阶性的特点从而展现出较强的个性特色。它按照课堂教学的规律来分类不同专题,每个专题又“有史有论”、“有个案有线索”。它以音乐体裁的专题史发展为形式,将散性的个案鉴赏整合为可供学科化教学实施的艺术专题。书中内容既有宏观历史线索的勾勒,又有微观作品的音乐内涵解读,尤其注意了选修课的广宏涵盖面和对象的特殊性,其施教对象并非只考虑到音乐专业学生,文科诸专业甚至工科院校也是其涵容的对象。这些教材化的建构特点是李宝杰、冯立斌、齐宜婷、唐继凯、夏艳洲、王青等编者深入认识“音乐欣赏”既往学术成果,整合优化其精要,是在新时期的学科化发展理念下所做出的探索。这一探索既有教学讲解中的历史性价值评判,又有学科视野下的进阶性、整体性、艺术性,还依据学科发展特点注重了学术规范的要求。这一探索把音乐技能培养与情感心理引导相结合,在音乐耳朵感染中接受文化、历史与生命律动的音韵美。它以既往“音乐欣赏”领域的研究成果为研究对象,以学科教学实践所需要的规律进行整合、优化,从其论述线索中可以看出它对“音乐欣赏”学科建构的推动性贡献。

二、观念新颖 构思精巧

拓展阅读视野和促进音乐文化发展是《李鉴》在编写观念上给读者的印象之一,而以音乐体裁为艺术单元、以历史纵横向的音乐学理比较是其构思上给人的特色之处。其构思的精巧在于不同于以往个案解读,而是以专题历史沿革为导引的论述线索,这就涵盖了学术极为丰富的信息,还以“延伸”阅读的补充方式扩展其正文之外的内容,使个案解读的鉴赏中增添了宏观的学科涵容广博。而这些观念和构思又是为其欣赏的专业课程化教学服务的,它不同于以“单曲介绍”为形式的、辞典式的“音乐欣赏”著述。

从观念上看,《李鉴》从影响爱乐者审美情趣的深层机理出发,进行音乐欣赏表现方式的挖掘,对音乐历史文化语境下的古今中外经典作品进行了技术性的解读。它体现了音乐欣赏在走出用文学化、美术化方式理解音乐的误区上的实践[9],注重音乐作品的技术信息解构,注重对象的艺术品格剖析,尤其以爱乐者的知识建构为技术解析对象,以雅俗共赏的叙事方式展开其逻辑层次。

《李鉴》既有整体编写的统一性控制,亦有个案性格化的叙事展开。这种控制与展开都是编写团队深入理解既往音乐欣赏领域的优点而作出的学科化建构。如“管弦乐”部分,编写者将其分为以序曲、组曲等形式的“管弦乐”和以多曲哲理联缀的“交响乐”,这一区分既有传统的习惯又有学理的技术细分,体现出明确的整体与个体关系。在欣赏导引部分,编者以交响乐历史发展为宏观线索梳理,给读者建构起观念上的初步印象,从词意、乐意、乐史的层面为读者建立起了交响乐这一体裁的学理知识,这为后续的“名曲”技术层面的解读铺垫了基础。在《艾格蒙特序曲》个案的技术解读中,编写者以歌剧的戏剧结构为基础而将音乐结构的发展置于主题思想的层次剖析之中。这种个案的叙事在宏观的知识导引下逐步引申展开,将贝多芬作品有的“英雄性”乐意及其思想逐层渲染。这种编写观念和构思是着眼于学科教学的实际,立足于学生乐思的接受实践过程,由此彰显出《李鉴》编写的特色。

三、体例独特 结构清晰

体例的创新是《李鉴》给笔者的第一印象,其体例以“艺术歌曲”、“器乐独奏”、“歌剧”、“室内乐”、“管弦乐”等体裁为结构单元,以中外音乐经典作品为个案内容为叙述逻辑,将各体裁的历史和技术特点娓娓道来。而每一部分又细分为多节,分述不同内容的代表作。这样的论述方式除了给人以体例独特而有别于以往的“音乐欣赏”,还在结构上以层层递进的展开给人以线索清晰之感,而章节式的体例有助于教学过程的具体实施,延伸的推荐曲目又有了“课外作业”的意味。每章的“欣赏导引”除了给人以体裁专题史的知识铺垫外,还给教学过程的导入注进了理性逻辑。

以国民音乐素质的培养、音乐审美接受的理论与实践的层面看,《李鉴》从每部作品的作者、背景、戏剧结构等方面来层层推进,将普通音乐课程新标准、艺术课程实施规律予以“音乐欣赏”化的贯彻。这一强调音乐审美来推行新时期乐教核心的方式,使《李鉴》的体例具有了宏观学科视野下的具体课案实践的探索意味,这与音乐欣赏的学科发展背景是相合的,体现出欣赏的目的、内容、过程乃至逻辑这些新时期对音乐欣赏学科发展提出的新要求[10]。

如《李鉴》中的“艺术歌曲”,它以艺术歌曲的历史发展为“欣赏导引”,以“德奥”、“意大利”、“法国”、“俄罗斯”、“中国”等国别为结构单元,对艺术歌曲的经典作品进行了鉴赏。编者以艺术歌曲发生发展为出发点,以历史进程中的不同国家各领的艺术歌曲鉴赏为突破口,将作品进行技术解析,并结合歌词意蕴对其抒情性特质进行了阐释。

如果从教学的角度看,《李鉴》中的艺术歌曲叙论结合、层层展开、灵活多变地将教学过程所需要的知识与技术呈现出来。这种体例和结构有助于教学过程中的实施步骤推进,也符合不同教学单元的个性展开。其思路之清晰、叙事之独特是《李鉴》最突出的特色之一。

四、阐释精到 引领乐品

音乐欣赏是一种在娱乐基础上的深刻社会素质建构的有效艺术形式,它不仅是一项审美实践活动,还是一项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它既是音乐实践的最终目的,又是推动时代音乐发展的力量[11]。一部优秀的“音乐欣赏”论著就是社会审美引导的美丽风景。要达到引领思想风尚的艺术效果,光依靠作品的视听还无法达到准确表意的目的,其中精到的欣赏理论阐释是必不可少的。

《李鉴》的阐释精到首先表现在每章的标题上,如:“乘着歌声的翅膀”——抒情歌曲、“魔鬼的颤音”——器乐独奏、“今夜无人入睡”——歌剧精粹、“如歌的行板”——室内乐等。这些标题多以各体裁的经典作品为指代,使标题的指向性意图明了,直达乐意,文风活泼,加强了“娱乐性”阅读的情趣。

阐释的语言风格也是《李鉴》阐释美学的表现形态之一。如:对江文也的《台湾舞曲》 的论述,编者引论到:

20世纪早期是中国音乐与世界音乐发生碰撞的特殊阶段,由于多变的局势动荡,致使一些较早踏上现代音乐之路,在那个时代华人音乐家阵营中并不多见的,本该成长为世界级的作曲家,或者说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世界影响的作曲家,却过早地断送了艺术生命,留下了永久的遗憾。这就是本节所要介绍的台湾籍作曲家江文也的艺术道路及其惊世之作交响诗《台湾舞曲》(《李鉴》第191页)。

这段引论以简略的笔墨将《台湾舞曲》的创作背景及成就精要地呈现出来,其后,论述以“追随世界音乐潮流,追求奇特的形式结构,探求新的音响”为作品技术阐释中心,将这一创作阶段中的江文也的曲作特色呈现开来。阐释中,编者以结构内容的逐层表达为逻辑层次,如在乐曲的开始处所鉴赏的内容,它解析出《台湾舞曲》的“有意打乱旋律节奏的轻重关系”的特色,并就此延展出乐曲整体性的节奏形态特质;又以回旋曲几个插部的节奏和旋律形态特征,来说明乐曲中所运用的印象派手法的娴熟,表达了作曲家深情款款的故土情怀、对民间音乐的主动发展以及对管弦乐创作的技术和思想。这种以技术解读为中心,以作品特色和思想的呈现为延展,以结构层次的挖掘为逻辑线索,《李鉴》的阐释可谓精到。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看,艺术接受的本身也是一种创造,也是一种带有主观能动性和批判精神的再创造活动。[12]而音乐欣赏是要在音乐形式内容的解读中寻求的思想的启迪和升华,把音乐作品描绘的意境与欣赏者的情感触动相对应[13],遵循创造美和接受美的规律是音乐欣赏阐释的基本准则,只有精到的乐意阐释才会触动品评音乐的美感境界。《李鉴》的阐释中注意了乐意内涵的直观性表达,如在贝多芬第九交响乐《合唱》的阐释中,《李鉴》从音乐主题的造型分析入手,结合启蒙主义的思想背景,将席勒的诗意和贝多芬的乐意进行了对照直至解读,展示出作品中“欢乐”的思想主旨,使听乐者感受到作品中崇高、雄伟、博大和恢宏的乐境,从而感染聆听者的思想,在忘我的审美体验中获得精神的提升(《李鉴》第200页)。从这些阐释可以看出《李鉴》中的鉴乐思想,其主旨和终极目的是为接受对象精神境界的提升创造了条件,文中立意可见一斑。

《李鉴》其它方面的特点还有很多,如:谱例遴选适当、文笔流畅活泼、论述由浅入深、图文并茂等。这些特点都将使其“音乐欣赏”的诠释具有学科化、学术化、艺术化和可读性特色,必将使读者更能从中感受音乐欣赏的理论价值和艺术美育贡献。

当然,作为初尝音乐欣赏新形式的学科化实践,《李鉴》也并非完美无瑕。比如:从总体上看,它在细致展示音乐作品创作过程的同时,导致其背景知识部分的展开过于繁琐,这一“喧宾夺主”的“展开”影响了所要进行的技术解读等主体部分的展开;从局部来看,编者将拉赫玛尼诺夫的《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门德尔松的《c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等作为室内乐的体裁,这显然不适合编者对室内乐体裁的界定;而局部比例失衡也限制了某些体裁解读的正常展开,如对音乐剧部分的阐释,《李鉴》只用了《演艺船》之“老人河”、《猫》之“回忆”、《音乐之声》之“孤独的牧羊人”三曲具有片面性无法全面展现处于“朝阳产业”发展态势中的音乐剧艺术的音乐风采。这些欠缺如能在将来的修订中予以调整和完善,可能会使《李鉴》走进更多的教学课堂,并为更多的赏乐者所喜欢。

参考文献:

[1]赵?h.中外音乐欣赏-序[c].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5:1.

[2]钱仁康.中国音乐欣赏丛书-总序[c].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1:2-3.

[3]冯长春.黄自音乐美学思想的基本观点及其本质探微[j].中国音乐学,2000(3).

[4]晓耿. 简评《音乐欣赏手册》[j]. 人民音乐, 1982,(11).

[5]沈念慈.寓深于浅 博约相照——简评钱仁康的《音乐欣赏讲话》[j].人民音乐,1985(8).

[6]王震亚.世界现代音乐的投影——《现代音乐欣赏辞典》简介[j].中国音乐学,1998 (1). 汪申申.全方位了解现代音乐的良师益友——评《现代音乐欣赏辞典》[j].人民音乐,1998 (2).

[7]刘诗嵘.误人子弟的“圣经”[j].人民音乐,1996(6).

[8]刘国杰.一本谬误百出放胆抄袭的教材——评《中国民族音乐欣赏》[j].中国音乐,1992 (4).

[9]周海宏.走出用文学化、美术化方式理解音乐的误区——对普及严肃音乐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分析[j].人民音乐,2001 (3).

第9篇:音乐作品论文范文

关键词:音乐听赏;音乐教学法;德国音乐教育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2)02-

德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在20世纪上半叶以唱歌教学为主,直至60年代以学校教学大纲改革为契机,德国音乐教育界对学校音乐教育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此后关于学校音乐教学的各种观念与方法层出不穷,而一段时间内各路观点的一个共同之处就在于:“听赏”被提升为音乐课程中的中心范畴,正如德国音乐教育学者格鲁恩(W. Gruhn)的观察:“听赏,亦即听赏的审美功能和交际功能成了当时音乐教育思维的中心”(Gruhn 22003: 340)。事实上,如何聆听以及如何理解音乐作品,一直是音乐教育者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作为对当代德国音乐教育观念与教学模式的研究之一,整理了当代德国音乐教育界各种有关音乐听赏教学的理论,选择介绍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设计,希望能对中国音乐教育中的音乐听赏教学起到“他山之石”的功效。

一、有关音乐听赏的理论

怎样听赏音乐在19世纪的德国已成为一个学术问题。由金经言翻译、德国音乐学家贝塞勒著于1959年的《近代音乐听赏问题》一文,介绍了15至19世纪音乐听赏的特点以及近代音乐听赏研究领域的代表人物及其观点,例如德国音乐学家里曼(H. Riemann)于1873年完成的博士论文《论音乐的听赏》等(贝塞勒1959)。20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学校教育改革以及音乐教育学学术研究的蓬勃发展,德国产生了一些有关音乐听赏的不同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阿多诺(T. W. Adorno)的“结构性聆听”概念与阿尔特(M. Alt)的“聆听层次”理论

1954年,阿多诺(T. W. Adorno)发表《反音乐教育学之音乐教育论纲》(Adorno 1954),批评常年控的审美教育和音乐教育,提醒人们对音乐艺术本身进行分析和思考。他将“艺术作品”解释为“过程”而不是“存在”,因此艺术作品是一个多元的感受和理解的过程,聆听艺术作品应该成为音乐教育的中心内容。为此,他提出了“结构性聆听”(strukturelle H?ren)的概念,强调作品分析应是音乐课教学的主要内容。这里的作品分析不是抽象的理论讲解,而是听者时刻参与并需要通过自己的演奏加深对音乐的感受,例如学生应学习音乐元素是如何通过一定的关系组成一个整体作品,每一元素在整体中的结构功能是什么等,这样不仅促进音乐想象力的发展,也能提高学生区分不同事物的能力。阿多诺“不是将音乐看作是一种教育目的和教育任务的工具,而是要寻找艺术作品的真实性,通过接受和分析艺术作品而获得审美体验”(杨燕宜1998: 5)。他的某些观点虽然后来被人们认为过于偏激,但他提醒人们对长期以来以唱歌为中心的音乐教育进行反思,强调聆听与分析作品,为当代德国音乐教育的改革奠定了基石。

在阿多诺的理论基础上,1968年音乐教育家阿尔特出版其代表著作《音乐教学学》(Alt 1968),提出了“以艺术作品定向”的音乐教育观念,认为学校音乐教育的内容应以对音乐艺术作品的阐释作为音乐课的重点,由此而建立了一种“聆听音乐”的分层理论,成为“战后第一个全面的音乐教学论”(Jank 2005: 46)。阿尔特将音乐理解为三个层次,即听觉刺激、客观物质和内容表现,并借鉴了哲学家哈特曼(N. Hartmann)关于艺术作品分层的理论,将音乐的艺术作品细分为三个层面:“物质层面”属于“前景”,即听觉的音响刺激,可以通过“被动地听”来经历音乐的表面形式,抑或有移情或同感;“结构层面”属于“中景”,要“主动地结构性地听”以理解音乐的客观要素,通过表现分析和可能产生的感情共鸣来理性地领会音乐;“象征层面”属于“背景”,即音乐的内容表现,需要“有目的地听”,将音乐艺术作品理解成“精神文献”,整体性地理解音乐传递的音乐之外的意义。简单地说,阿尔特将音乐艺术作品理解为由浅入深的三个层次,即听觉刺激、客观物质要素和内容表现,这个过程就是聆听音乐的完整过程,音乐中可学和可教的部分作为聆听音乐的前提,由此“解释音乐”成为主要教学内容和教学法的中心问题。他还将不同类型的音乐规划进一个“价值金字塔”中:底层是流行歌曲和爵士音乐,中间是不同种类的功能性音乐和与文字关联的音乐,上层是无目的的即自律的艺术音乐;这三种不同类型的音乐应该具有不同的听赏方式:处于金字塔底层的“舞蹈-手势性音乐”用“感官体验地听”、中层的“表达性音乐”要“赋有灵魂地听”、上层的“形式音乐”要“审美地听”。

阿尔特的听赏层次理论以理解经典的纯音乐作品为最高,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认知能力,但课堂教学实践常常由教师主导,表现出典型的分析与理论的过度泛滥,抑制了学生艺术创造力的发展和审美体验。学生本身并没有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也有着渐渐失去学生参与积极性的危险。

(二)维努斯(D. Venus)“与音乐打交道的方式”中的听赏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