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

第1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及职责

(一)2012年1月1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主管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接受我局的年度检查考核。

(二)我局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按要求上报市司法局进行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分所)考核等次的评定。

(三)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按照我局法律服务科(市律师协会联络组)2012年2月2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三、检查考核及自查的重点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四)内部管理情况;

(五)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六)履行义务的情况。

具体检查考核标准按《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4)中的“二、检查考核内容”执行。

四、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按《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4)中的“三、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执行;

五、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区司法局报送本所2011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查评分表;

(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纳税凭证(可以是税单,也可以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四)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指相关证书或者有关文件);

(五)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提交审计报告或能够证明已交纳有关基金的证明材料);

(六)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交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八)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九)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全所参加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执业证。

六、检查考核程序

(一)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检查考核内容”的规定,我局到所属律师事务所(分所)进行检查。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向我局报送本单位2011年度执业情况和对本所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情况报告及所需材料。

(三)我局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分所)2011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评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在市司法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市司法局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在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考核结果;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五)市司法局考核结果公告。

(六)指导和监督各律师事务所完成对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律师事务所(分所)报送的材料、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的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重新进行考核。

(七)律师事务所(分所)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考核。律师事务所(分所)暂缓考核的,其所属律师也暂缓考核。

七、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11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自查阶段,3月12日至3月20日为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26日为材料报送阶段。3月29日我局将材料上报市司法局

4月12日市司法局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告。

4月16日至4月20日在确定考核结果后,市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考核结果;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将所属律师执业证收齐盖章)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所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按照《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实施方案,按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认真执行。

(二)对于曾经被投诉、有违规纪录、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要求填报年度检查考核材料,报我局办理年度检查考核手续。年度检查考核材料须提交打印件,做到完整、清晰、准确,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补正;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报送的各种材料,均应附电子版。

(四)对被评定为“合格”的律师事务所,经检查考核发现该所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依据《评分标准》不满80分的,要限期整改。

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将上报市司法局,由市局根据其存在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对该所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省司法厅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因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区司法局将上报市司法局,由市局委托区司法局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予以考核,仍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由市局报省司法厅予以终止。

第2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聘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外聘律师作用,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避免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外聘律师是指公司通过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公司外聘律师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一年以上合同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处理特定法律事项的执业律师。

第二章 外聘律师的管理

第四条 外聘律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本公司外聘律师管理。

第五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制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二)向公司领导推荐拟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

(三)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的选聘和谈判。

(四)审核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

(五)指定专人负责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六)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按照公司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七)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报告公司领导。

(八)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中的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并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二)根据省公司授权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三)由法务负责人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四)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要求其积极完成委托事项并反馈工作进展,报告工作结果(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五)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向分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汇报。

第七条 省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实行备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将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情况,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所聘律师简历。

(二)服务方案。

(三)收费标准。

(四)成功案例。

(五)所获荣誉。

第三章 外聘律师的聘用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聘用,应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律师事务所信誉及实力、指派律师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收费标准,择优聘用。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优先聘用全国、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第九条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综合性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也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特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条 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团队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收费标准在同业具有明显优势。

(二)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

(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四)已在与本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担任法律顾问者,不得聘用作为法律顾问。

优先入选条件:

(一)近三年曾被评选为全国或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先入选。

(二)熟悉广电行业特点,并有较为丰富的为国有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者优先。

第十一条 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的外聘律师应承担如下工作:

(一)解答公司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为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供与公司运营和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类法律信息。

(四)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五)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六)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七)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八)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人。

(九)对于公司竞争对手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上的任何诋毁、贬低公司的传播行为,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必要时通过起诉等方式挽回损失。

(十)每半年应向公司专题汇报一次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汇报有关诉讼或重大委托事项的情况。

(十一)根据公司要求,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一次在公司办公处所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十二)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外聘法律顾问选定后,公司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执业证号。

(二) 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 聘期起止时间。

(四) 提供服务或方式。

(五) 收费标准、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六) 双方权利、义务。

(七)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期限和责任。

(八) 工作成果的接收和考核。

(九)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十)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一)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 法律顾问费用应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第十四条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的原则。

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合同期满或终止前,双方如有意续聘,应及时就续聘条件进行磋商,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连续性。法律顾问合同因期满或法律服务事项完成而终止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外聘律师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其保密责任不因法律顾问聘请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第十七条 公司外聘律师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向律师事务所反映并可依法解除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在法律顾问合同有效期内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对方企业的人。

(二) 在公司与其受聘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时, 对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人。

(四)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反聘请合同的行为。

第十八条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期满或专项法律事务完成后,应对外聘法律顾问所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务部,评价结果将作为次年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逐步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将工作业绩优良、执业敬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列入律师数据库。列入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聘。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排名及评价意见、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的业绩、经验和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及其对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考核记录等因素,综合考量,制作并随时更新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名单。

第二十条 外聘律师不能胜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委托工作的,应及时要求外聘律师事务所更换律师。

外聘律师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严重失职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解除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合同直至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或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报告、备案,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之前已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可按原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聘用期满后,按本规定重新确定是否续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律师的业务的范围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第3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切实提升我局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总体要求,针对影响制约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使全体干警职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信念更加坚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让群众自始至终感受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实际效果和崭新变化,使整个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整改原则

同时考虑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坚持循序渐进、责任到人、措施可行、确保实效的原则。对于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于较易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实施,给予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限期解决。通过整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解决好阻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问题,解决好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努力营造“干事、创业、为民”良好氛围。初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机制、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机制、司法行政工作内部管理机制、司法行政队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影响制约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制订本方案。

三、整改内容

(一)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冲击,失业人口增加,居民特别是农民工收入下滑,将给我市的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因素的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研究制定《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施办法》,增强普法工作服务社会的针对性。加大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大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贴近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金融、食品安全、就业、教育、卫生等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研究制定《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坚持面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在《司法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八项优惠措施》基础上,实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三个倾斜”,即:向我市农民工流入的重点地区倾斜,向我市农民工从事的重点行业倾斜,向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行业倾斜。二是在开展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深化律师参与工作。发挥律师专业特长,维护上访人合法权益;配合部门依法处置问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缓解社会对立情绪,化解矛盾冲突;通过法律咨询、政策讲解,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反映诉求,减少缠访和越级访,避免重复访及由此引发的。三是在《公证机构为农民工服务六项承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和为“三农”服务工作。针对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制定的农村土地政策,就土地流转公证事项,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大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为我市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四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平台,充实信息员队伍,将排查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社区、村屯和家庭,对社会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以“调访一体化”工作为重点,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研究制定《监狱劳教‘人文化管理’实施意见》,着力提高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端正监狱劳教工作指导思想,创新教育改造内容、手段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监狱劳教工作“人文化管理”新思路,增强教育改造效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真正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放在教育人、改造人上。监狱前期试行的《服刑人员改造情况通知书》监狱系统适时推广。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系统咨询、宣泄与矫治一体化的综合性心理矫治工作体系,健全服刑、劳教人员心理咨询室,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针对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对照科学发展观存在差距和不足的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以建立“服务型、管理型、创新型、发展型”机关为目标,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和《文明忌语》。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展“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一带头”活动,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种表现”、“三个清理、两个纠正、两个落实”等规定,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2)深入开展“三支队伍”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形象。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精神大讨论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征集、总结和提炼能概括“三支队伍”职业精神的标志性短语并加以弘扬,树立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三支队伍”的时代精神和职业精神。

(3)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以机关节油、节水、节能等为重点,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出现浪费现象。组织开展以“节能环保”、“反对浪费”的系列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用严格的制度管理各项行政工作,全面降低单位行政成本。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法制化的政府采购、规范化的财政支出制度,降低行政成本。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作用,把预算外资金统一到预算控制之内,形成完整统一的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落实大事报告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和各项支出,以降低行政成本。

(二)近期能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针对领导班子思想观念方面存在思想不够解放、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实践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以理论建设为核心,提升领导班子理论业务素养。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理论集中学习与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自学相结合,突出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经济、文化、金融、科技、历史和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虚心向基层和群众学习,自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的决策水平。强化《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增强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

(3)以作风建设为根本,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的执行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原则,突出抓好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实践成果上来,落实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上来,落实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上来。

2.针对法律服务中存在的诚信意识淡化、社会公信力下降、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突出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1)加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星级信用律师所评定活动为载体,完善律师行业基本信用制度和信用机制,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强化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

(2)加强公证诚信建设,确保公证公信力。完善公证工作“六公开”、“三规范”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公证人员服务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公证规范化建设,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保证公证质量和信誉,树立公证行业讲服务、讲规范、讲信誉的良好形象。

(3)加强律师党建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党员律师流动登记制度,确保律师组织关系与执业手续同步运行,对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全部实行行业管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适时成立律师党委。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通过党建工作,带动律师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推动我市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3.针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1)以迁建东风监狱、改扩建黎明监狱为契机,切实做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分类科学、功能完善、投资结构合理、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抓紧与省、市发改委及市财政、土地、规划等部门沟通,落实年12月由主管市长组织召开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新建监狱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抓住国债投资司法所建房最后一年的契机,力争上半年完成全市司法所建房任务。按照省司法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抓好区、县(市)司法局和司法所办公经费的落实,推进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问题的解决,争取

(三)通过一段时期能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针对法制宣传针对性不强、与群众需要贴近不够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总结推广通河县富强村建立集学习、咨询、调解为一体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的经验,逐步完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引导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二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法制歌曲”学唱及评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养。三是启动法治城市和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确定2个区、3个县、4~5个乡镇(社区)作为试点单位,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标准;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好“法治环境先进区县(市)”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创新法律宣传形式。继续办好“法治与民生”讲坛,与《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联系,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办法制宣传栏目。为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氛围做好基础工作。

2.针对法律服务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等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措施:

(1)以新办公楼搬迁为契机,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加强机关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提高行政效能;建立监狱、劳教系统应急指挥中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监管工作水平;建立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基层服务、司法鉴定投诉为一体的综合办事大厅,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搬新楼、展新貌、创新绩。

(2)以改善服务质量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常务理事会,成立律师协会刑事、民事、维权、纪律检查、文体、法律援助等各个专门委员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律师事务所注册资本金、执业规范、职业纪律的教育和监督。继续做好投诉律师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三是以加强律师诚信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为主题,以“争创星级律师事务所”、“争做优秀律师”、主动参与工作、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团”、“接待工作律师服务团”和“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

(3)以拓展服务领域和规范公证行为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公证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拓展登记、提存等“非证明”类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全面发挥公证制度的社会功能。积极介入政府公共事务管理和行政决策,通过办理现场监督、保全证据、合同等公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公证法》。大力做好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促进公证事业健康规范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公证员协会的作用,强化公证的“两结合”管理,不断提高公证管理工作水平。

(4)以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为落脚点,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一是以贯彻落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切入点,着重解决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重结论、轻程序等问题。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教育全市司法鉴定人依法科学鉴定,确保司法鉴定结论客观、准确,实现程序公正和技术公正,提高我市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对和违反程序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人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司法鉴定人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的作用。

3.针对监狱劳教系统“重惩罚、轻改造”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开展争创“个别教育能手”和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活动,组织一次转化好的顽固犯和改造积极分子巡回演讲活动。通过更新执法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构建依法、文明、科学、规范的刑罚执行新体系,体现党和政府对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人文关怀,保障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改造环境,消除反改造情绪,激发他们服从管理、接受教育的内驱力和积极性,变强制改造为自觉接受改造。同时,利用科学的心理识别方法和矫治技术,深化对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监狱劳教工作要在教育工作科学化、干警队伍专业化和对类、上访扰秩类服刑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4.针对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技能培训、教育、公益劳动三个基地建设;探索不同风险程度的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模式,积极拓展心理矫正工作的途径和办法,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要落实到家庭、社区和公共场所,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三是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良好效果,让全社会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针对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干部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采取两项措施:

一是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干警教育培训机制。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教育改造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及创新的能力和理论研究的能力。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奖励和考核,切实执行公务员队伍退出机制,提高公务员的科学行政能力、民主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努力探索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拓宽考核渠道、充实考核内容、改进考核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切实尊重民意,注重实绩,通过认真、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强专业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局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用人局面。

6.针对缺乏科学的干部绩效考评体系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市司法局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绩效考评办法》,探索实行局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干警的量化考核工作力度,使干部考核工作真正成为选拔任用、奖励和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完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突出监狱劳教和法律服务两个重点,初步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防体系建设。

(四)确有困难、需要争取政策和财政支持、多方协调,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其努力方向和工作思路是:

1.针对部分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缺乏有针对性地实施细则和有效的地方性规范,部门法、行业法的内部制衡机制滞后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针对《监狱法》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新《律师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三难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公证法》配套措施缺失,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到位,目前我市公证法律服务市场存在执业短期行为凸显、风险保障机制缺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当前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工作立法相对滞后、缺少法律支持,积极协调配合地方人大等有关部门,争取早日纳入地方立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下,健康、有序发展。

2.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争取符合实际的税收政策和资金、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彻底解决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老化、相关设备缺乏的问题。

3.针对历史遗留的狱所工人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与市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经委等部门沟通,通过监狱、劳教所工人提前退休,享受企业“并轨”政策等方式,解决历史遗留的工人问题。

4.针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高强度、高责任、高风险的工作性质,造成这支疲劳之师活力和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发展后劲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监狱科技防范水平,走科技强警之路。逐步完善监狱监管“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防范体系,将干警从传统的超时、超体力监管工作中解放出来,有效缓解干警生理、心理压力。把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带薪休假、例行体检、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我市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供基础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方案》中重大问题的解决与实施,监督检大事项推进和落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对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分步实施,积极解决,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第4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以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初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体系建设工作力度。

由于公司机关搬迁、重组等客观原因,公司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都没有踏上工作进度,特别是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由于机构变化,原来所做的流程图、流程描述等工作都要推倒重来。股份公司内控项目组要求必须于月日前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并正式运行,公司要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完成其它兄弟企业一年半时间完成的工作量。炼油板块要求我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必须于月份完成,并将于四季度对我公司进行检查和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公司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体系建立实施工作的领导,充实体系建立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倒排时间,全力开展体系建立实施工作。

⒈召开一次贯标工作会议(月),各分公司一把手、主管领导和贯标工作人员参加,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统一思想。

⒉修订贯标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严格检查,认真兑现,确保各项贯标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⒊健全组织机构,充实贯标工作工作人员。体系建立工作任务繁重,目前综合管理与法律事务处工作人员还不能满足贯标工作需要,到月份文件编写时,更需要大量的文件审核人员,为此,在处室基本上,再临时抽调至名贯标工作人员,以加强贯标工作力量。

(二)、深化培训,加强现场指导。

从去年贯标工作开展情况看,全方位培训和深入现场指导是体系建立实施阶段性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的保证。为此,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培训和现场指导:

⒈贯标骨干的培训。在体系试运行后、符合性审核前,进行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培养一批懂标准、会审核的骨干,为公司内部审核和体系运行维护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对部分骨干进行重点培养,组织参加外部审核员取证培训。在内控体系测试前,贯标工作人员与审计人员一起,进行内控测试培训,确保内控测试质量。

⒉公司领导和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培训。主要有内控体系知识、文件和流程图编写培训、程序文件和各类作业指导文件培训,以保证文件编写质量和实施力度。

⒊员工培训。主要是管理体系意识培训、因素识别评价培训和编制完成后的操作规程、应急计划的培训。主要由各基层单位组织完成,两级体系办采取抽查、考试等形式进行跟踪检查。

(三)、做好体系设计和职能分配工作,编制体系文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⒈按照体系建立初始化工作形成的资料,认真分析公司管理现状,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的体系设计方案。

⒉统筹兼顾,进行体系文件化工作,在公司原有管理制度基础上,整合完善。文件、流程图、流程说明、文档一次完成,确保公司的文件系统满足公司管理实际,又同时满足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

⒊以体系文件为基础,构建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相应和标准化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四)、狠抓体系运行,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规范体系运作。

体系建立是基础,规范运作是关键。在体系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内控体系跟单位作业测试和管理体系符合性审核,及时发现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并开展一次管理评审,系统总结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体系正式运行后,要建立定期审核的制度,落实考核,确保一次通过炼油板板的检查验收和股份公司内控项目验收。

二、继续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法律保障体系,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预防,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初步工作安排:

(一)、理顺法律事务管理的各种工作关系和流程,修订、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使法律事务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风险源分析和防范控制工作,逐步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⒈公司现有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纠纷案件管理实施细则、股权管理实施细则等几个法律业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制定之后一直没有进行过评估和修订,操作性不强,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快速发展的现实,急待修改和完善。

⒉此外,还需要补充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工商登记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

⒊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明确合同管理、纠纷案件处理、授权管理、工商登记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几个主要工作流程。此项工作跟公司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同步推进。

⒋以股份公司大力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为契机,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风险源分析和防范控制工作,逐步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目前已经形成股份公司法律风险源分析框架,各地区公司应在框架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完成时间:根据股份公司的整体安排进度进行。

(二)、以全面推行股份公司标准化合同文本为契机,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继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做好合同审查、会签、统计、分析等日常性工作。

⒈拟推行的个标准合同文本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批)、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机电设备)、买卖合同(建材类)、销售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油品买卖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资产转让合同(第二批)、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委托律师服务合同、律师服务保密函(第三批)、成品油配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汽车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油库资产租赁合同、油品保管合同(第四批)。此项工作计划在月日以前完成。

⒉保证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合同管理人员要按照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的要求于每月的日以前把上个月的合同情况以标准表格形式完成每月数据的及时上传。

⒊规范采购类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招投标程序并严格执行,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⒋做好合同管理的达标升级工作。公司及各分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与本省区的工商部门联系,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创建活动,既要重视创建过程,也要重视创建结果,促进合同管理工作达标升级,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⒌进一步完善合同检查考核工作。今年,公司将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细化考核标准,突出考核制度落实、职责履行、合同质量、合同管理系统运行等方面内容。

(三)、继续加强纠纷案件处理力度,提高胜诉率和执行效率,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合同全程监督体系,保证合同的全程监控。

⒈继续加大现有纠纷案件的督办力度。要抓紧处理现有的加油站、应收货款、数质量以及劳动纠纷案件,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起诉和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尤其对那些发生时间长、涉及标的大、潜在隐患多的纠纷案件,要抓紧处理,争取尽快结案。

⒉加强对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把案件处理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对已发生的每一起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法律建议,及时传递到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⒊加强合同履行的监控。对以前签订正在履行的合同加强监控,加强对案件源、风险源和当年新发生案件的分析,寻求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实现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控制转变。

(四)、继续做好或配合做好股权管理、法律授权管理、工商法律事务管理、商标使用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外聘律师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拓宽法律工作的领域。

⒈从完善制度和工作程序入手,抓好基础工作和日常性工作。

⒉配合公司网络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做好云南地区新开加油站的工商登记工作。

(五)、做好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⒈利用公司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多媒体等形式,开设普法专栏。设立“案例说法”、“最新法律法规”、“销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在线法律援助”等栏目,使公司的广大员工可以在平时就可以看到和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甚至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找到相应的法律援助,将普法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之中。

⒉提高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要利用合适的时间,邀请法律工作专家,就依法治企和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部门法规,对各级领导进行法治教育。

⒊邀请有关专家就“防盗抢、防欺骗”以及“防职务犯罪”等防范刑事犯罪知识举办讲座,提高广大一线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⒋以普法竞赛的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普法竞赛工作可以在年中布置,四季度以测试题的形式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在宪法宣传日以前结束。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人员的整体素质。

⒈要保持法律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调整法律工作人员之前,需征得西南公司主管领导和综合管理与法律事务处同意。

⒉法律人员要不断学习法律、管理、营销知识,争取取得国家认可的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要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和相关业务流程。

⒊要进一步加强各分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以体系内审为切入点,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形成绩效考核体系基本框架。

初步工作安排:

第5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省厅党委提出的“班子齐努力,队伍树形象,工作上台阶”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加强学习、主动教育上下工夫;在完善制度、全程监督中求实效,从而使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中形成了一个心齐、风正、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____年,市局机关被省司法厅、司法部先后授予全省、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____年、____年市局在市委、市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综合考核中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近两年,市局领导班子在市委考察考核中被评定为好班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五抓五建”:

一、抓教育,建自律机制

加强学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局党组坚持把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把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增强教育的实际效果。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开展教育。坚持中心学习小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局务会和周二、四学习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实施纲要》以及“三个条例”。通过不同层次的学习,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多做事、做好事;二是利用专题活动集中教育。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厅、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机关集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风纪,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以及现在正在开展的以《》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律师公证队伍中开展了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树形象活动。通过集中教育活动,不断加深了对“三个代表”自重要思想的理解,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用自己吃苦、务实和廉洁的作风塑造“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新形象。三是联系实际创新教育。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紧扣推进司法公正和执法为民工作宗旨,局党组根据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教育纳入到局机关党员干部“三考一评”岗位目标责任制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学习中做到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对照检查结合起来,深挖思想根源,寻找自身差距,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打牢了抵御司法腐败的思想防线。去年以来局机关共召开局党组会__次,党组民主生活会_次,支部党员大会__次,干部职工会__次,支委会_次,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辅导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法律法规培训__场,先进性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交流和个人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交流发言__人(次)。通过持之以恒的组织实施三个方面的教育措施,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改革开放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党组一班人能够从日常工作中做起,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车辆接送,班子各成员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带头执行“五个不许”、“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为干部职工带了好头。

二、抓制度,建保障机制

用制度管人,从外部约束干部的行为,是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工作中坚持把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围绕管住、管好“权、钱、物、人”,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走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一是端正思想认识,切实解决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是“穷单位”、“清水衙门”和强调廉政防腐是小题大做的模糊认识。二是制定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表》,按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人、督办、协调等项目进行分解,落实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局机关__名科级以上干部建起了廉政档案,做到了管理有内容,考核有依据。三是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政治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和纪检员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提高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意识,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协作,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合力。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把管人与管事、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四是从健全制度入手,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报告、监督检查、廉政档案“五项制度”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出台了《市司法局议事规则》等__项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制定了指导性、操作性强的_万余字、__个类型的党务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局党组坚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到“三要三不要”(要政令畅通,不要我行我素;要团结,不要勾结;要干事的,不要推天混日的)和“三不准”(不准在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不准在开会和集体学习时接手机打电话;不准在酗酒后串岗高声喧哗)的纪律要求,帮助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不干事,不作为,散、乱、混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的观念,下决心诊治“机关病”,对于机关规范化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抓监督,建防范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此,我局从规范民主生活程序入手,切实解决好领导班子内部存在的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班子内部监督,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作用。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局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强化民主监督意识,把班子成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置于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帮助,努力提高领导成员的廉洁从政水平。二是加强干部的任用监督。对新提拔使用的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全面推行平等、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两次竞争上岗,局机关先后有_名年龄轻、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脱颖而出,走上了科级干部岗位,调动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三是加强司法行政审计监督。坚持每年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组配合,对下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切实加强了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民主监督。聘请_名离退休老干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机关的重大工作进行监督。结合本局实际,全面推行了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把职工关心的干部使用、职称晋升、人事劳资、后备干部推荐、财务开支、律师、公证收费等热点问题作为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并建成了司法行政网站,把能够公开的内容都在网站上进行公开,置于机关干部职工经常性的监督之中,增加透明度。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住宅楼的建设中,从分配方案、施工图纸等涉及工程开支和集资款的管理都让住户参与讨论,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五是加强_监督。把受理_作为了解民情民意、保持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的大事来抓。制定了市司法局领导_接待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归口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该自查的组织力量及时调查,该转查的转有关科室查处,并及时反馈情况。近几年。虽然我局_量不大,但我们对每件_问题都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和核实,真正做到了_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四、抓行风,建服务机制

行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的对外形象,也关系到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质量。局党组近年来认真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入手,认真清理检查,层层抓落实,使纠风治乱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公务员的行风建设。在全系统施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制定了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三大制度体系,清理规范性文件__件,废止了_件。二是加强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建设。去年,我们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建设年活动,每年都坚持对律师和公证员进行一次案卷质量评查和再教育活动。与此同时,各律师事务所还建立和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制度、律师不良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律师评价制度、信用警示和信用奖惩制度、律师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市县(区)公证处进一步规范了审查、调查、审批、出证和归档等办证程序,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完善了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建立起了公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逐步形成了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确保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办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从根本上遏制了违法违纪行为。多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中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五、抓作风,建创优机制

第6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我们xx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自2002年11月调整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创新,创优、创佳、创效”为目标,坚持以团结拼搏,奋勇争先为动力,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使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上了一个新阶。去年来,我们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南京市司法局荣记了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县级机关党委表彰为先进党总支。在2003年全县的机关作风评议中,司法局也有往年的35位进到13位。回顾我们一年多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和感受: 一、把振奋精神作为振兴全局的“局魂”抓实 我们新班子调整后,把振奋精神作为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越位争先的突破口和“局魂”来抓。为此,我们制定了三个方面的考核激励编制:一是制定了《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主要围绕*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制度管理、工作创新等四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制定了四项内容的加分项目,各科工作突出,受到部、省、市、县表彰的分别予以加分,同时,制定了五项内容的扣分项目。个人年终考核低于14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公务员。二是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根据考核细则,年终同样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所统一进行考核验收。三是制定了《镇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各司法所的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等细化量化成100项考核内容,年终由局考核小组统一对各司法所进行考核评比。由于全局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成了一种无形的力量,极大了振奋了全系统人员争先创优的精神,激励每个同志在自身的岗位上为司法行政工作多作贡献。大家以争先进为荣耀,以落后为可耻,个个你追我干,人人争先创优。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团结一致,奋勇拼搏,特别是广大党员更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去年来,我们除了局和局党总支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外,还有7个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被上级评为先进,有11名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被评为“十佳政法干警”、“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先进和获得荣耀称号,还有2人在市局荣立了个人三等功。 二、把创新进取作为部门工作特色的“生命”锻造 一个部门的工作创新与否,关系到一个部门工作“生命”的旺盛。是因循守旧、按部就班,还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体现两种完全不同的姿态和精神。近年来,我们局一班人始终把创新进取作为全局的工作“生命”来锻造,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为使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我们坚持更新工作理念,树立跳出司法行政工作抓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理念。为此,我们在全县做了三篇大文章。一是在全县做了大调解的文章。县成立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委员会,各镇建立了大调解中心,各调解中心充分了第一道防线作用。从而,较好地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二是做了大普法的文章。充分发挥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作用,使全县公务员、中小学生、企业职工和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今年,我们结合普法教育的实际,进行了大量投入,编印发放了《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100例》等书,两本书的编印发放,促进了全县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也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了“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三是做了大援助的文章。为使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为社

第7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璐璐情深”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夯实信用基础工作,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按照《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等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每年定期组织年检审查,对上述机构进行核验,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通过成都市律师综合信息系统,如实将相关信息进行录入,便于上级部门及时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积极协助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通知律师事务所及时更换证照及代码,目前全区129家律师事务所均完成证照及代码更换工作。

推进“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法律顾问、法治审核等相关工作。目前,处理投诉律所、律师案件44件。

二、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支撑营商环境优化

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指导全区执法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多维拓展信用场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积极示范应用信用信息,2020年,我局在合法性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时,凡涉及失信等负面评价企业的,不予通过合法性审查,不予与其签订合同。

四、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信用信意识

充分发挥“法治金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守信用信等相关文章、信息。结合“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信用信。

第8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一、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努力谋划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

20*年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前进发展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重心下沉,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全面推升”的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年工作要点和30项重点工作要求,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一定成效。换届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总体要求,新一届领导班子力求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研究确定了“和衷共济谋发展,和谐团结树形象”的工作主题,组织开展了“成绩面前找差距,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向未来找差距”大讨论,制定了以法制宣传为着重点,以法律服务为着力点,以法律保障为着眼点的总体思路。同时,从服务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着眼,从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入手,加强调查研究,完成了加强司法所建设、加快律师业发展、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四个专题调研,配合市政协开展全市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专题调研,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供调研成果。召开全市律师公证业务研讨会,组织优秀论文和案例评选,研讨加快全市律师公证业发展措施,切实提高全系统调查研究水平,努力用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力履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

(一)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牵头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贾东明作《物权法》讲座。精心组织12.4法制宣传周活动。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全市组建县级以上普法讲师团9个,181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00个,配备法制副校长400名;开设各类法制学校620所,其中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127所,法律志愿者队伍人数超过4500人;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2152场次,开辟媒体法制栏目16个,开通市县区普法网及各类法制类网站网页59个,播放法制类新闻和节目650期。积极配合全市创业创新大实践大讨论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创业创新“六个一百”法律宣传服务系列活动,即法制宣传百场讲座服务基层、百家千户企业法律需求调查、百名律师结对百村法律服务、外来务工者百场法律咨询、百件重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创新创业百题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法律知识通俗解答》一书,市委书记孙文友同志亲自作序,市政协主席王金根同志题词。在市普法网公布市普法讲师团讲师名单、主讲内容和联系方式,广泛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辅导讲座。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4场,1.2万名/次领导干部听取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54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9万人;为全市341家大中型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建立职工法律学校365家,组织律师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520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6.8万人次;向全市各类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调查需求表4386份,调查企业2041家,走访企业727家,举办企业法律需求恳谈会36场;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6场,咨询民工人数1493人。利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被列入20*年*法治建设办实事项目的有利契机,制订下发《*市民主法治村星级考核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分解》,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民主法治村星级考核机制,并对各县区2006年申报的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组织进行考核验收。指导吴兴区八里店镇章家埭村争创“全国民主法治建设示范村”。全市有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949个,其中四星级“民主法治村”150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达标率为85.6%,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147个,其中四星级“民主法治社区”27个,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79.5%。成功举办沈家本法律文化与法治*建设座谈会,有序推进沈家本纪念馆筹建和《沈家本全集》整体出版工作,加快全国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二)法律服务不断优化。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8465件,同比增长0.7%(其中民事案件4975件,刑事案件1199件,行政案件109件,经济案件1422件,非诉讼案件760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法律顾问1567家,同比增长2.88%;业务收费5447.32万元,同比增长25.86%。全市4家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11948件(其中国内经济事项公证4353件,国内民事公证4293件,涉外公证3302件),同比增长25%,业务收费总数564.9179万元,同比增长22%,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全省率先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定下发《律师工作服务创新创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指导意见》。组织律师广泛参与全市“六个一百”法律服务宣传系列活动,与249个行政村签订结对协议。继续推行市(县)领导下访律师随访和律师参与值班制度。全市律师共有52人次参与市(县)值班,接待群众个人38批55人次,群体性19批98人次,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考点组织工作,全市实际参考439人,90位考生成绩超过360分的合格分数线,合格率为20.5%,同比增长9%,创历史新高。首次采用无线电监测技术防范和查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考场不正当行为,实现将国家司法考试举办为本地区“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专业类考试之一的工作目标。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序展开,登记审批了全市首家司法鉴定机构,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申报工作进入网上初审阶段,填补了我市专门性司法鉴定机构的空白。

(三)法律保障不断强化。监狱劳教场所持续稳定。组织市人大代表首次专题视察监狱劳教工作,召开*区域监狱劳教工作协作会,健全完善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监狱、市劳教所共组织大清监(所)26次,“两个安全”大检查10次,特别是对两会、国庆、十七大等重要敏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确保全年“零逃跑、零死亡”目标实现。*监狱全面退出高风险作业,整体迁建工程进展顺利。市劳教所持续保持8年10个月安全无事故,顺利通过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和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验收。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动态早预测、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苗头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集中调处、“三排查一登记”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调委会的职能作用,全面摸排和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依法调处。全市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96.3%;大力排查疑难重大纠纷,无因调处不当导致新的重大纠纷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指派人民调解、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精干力量现场设点,参与中心城区改造。与中院联合下发《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安置874人,重新犯罪率为2.23%。组织全市各级基层帮教组织开展对2004—2006年归正人员基本情况的全面排摸调查和核实登记统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监外执行五类罪犯脱管监控排摸等工作。召开全市安置帮教现场经验交流会,对列入“平安*”建设中严控重新犯罪率和加快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提出明确任务和量化考核要求。德清县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已经建立或认证至少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实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全市“12348”来电来访总数7481件/次,同比增长56%;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58件,同比增长31%。发放宣传资料2000册,发送宣传短信1万余条,举办法制讲座3次,法律咨询5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完善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0个(其中乡镇街道工作站70个,社团、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工作人员225名,联络员1474名。全市乡镇街道的建站率和村委社区的设点率均达到100%,基本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核心,工作站为纽带,联络点成员为补充的三级工作网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认真总结长兴县试点经验,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自查,全面部署在全市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准备工作。

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大讨论大实践和十七大精神学习两大活动。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制定《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六好班子”创建活动的意见》,努力树立领导班子“六种形象”。出台《司法局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规范权力行使。建立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顺利完成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市劳教所党总支改建党委。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塑造政治坚定、干净干事、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领导集体。

第9篇:公司律师考核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 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 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 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

2. 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转岗员工、外聘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三条 培训原则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二章 培训前期准备

第四条 整理新员工入职资料

培训实施前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负责收集并整理新员工入职资料(详见附件一),统计参训人员名单,为培训场地的选择,设备选用,资料提供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做准备。

第五条 培训方案的制定

人力培训专员制定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方案大纲,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及修改,形成培训方案(详见附件二),人力资源部部长将培训方案呈交给公司领导主管审批,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培训通知的制定与发放

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拟定培训通知(详见附件三),并经权限领导审批后,利用公司内部通用信息交流平台(email或OA系统)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发放培训通知,以便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在培训前的1~2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专员还需要再发放一份培训提醒通知,提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第三章 实施培训

第七条 确定培训讲师

公司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担任,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人力资源部专员通过外聘方式联系确定培训讲师 。

第八条 确定培训教材

公司规定,培训教材及培训讲义由培训讲师拟定,并于培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将培训讲义及教材提交给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打印、装订,提前发放给参训员工。

第九条 场地确认

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联系确认培训场地。培训在公司内部进行的,人力资源部专员需向公司相关部门提交培训场地使用申请单及培训场地使用登记表(详见附件四),登记确认。

第十条

人力资源培训专员在培训开始前1~2个工作日告知员工培训的地点及时间,以便员工准时参加培训。

第十一条 场地布置

公司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在培训开始前布置好培训场地,将相关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确进行。场地设施设备检查确认登记表(详见附件五)

第十二条 入职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培训专员负责学员的考勤,并在培训开始时提前半个小时准备好培训考勤签到表(详见附件六)

第十三条 物品资料发放

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培训方案发放培训所需物品及资料,并登记存档。《物品资料发放清单》及《物品资料发放登记表》(详见附件七)

第四章 入职培训的考核

第十四条培训考核

1. 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

2. 学员考核

人力资源专员根据领导审批实施的方案,对学员进行考核,并组织学员填写员工培训报告书(详见附件八)及学员培训调查反馈表(详见附件九),并由人力资源专员统一收齐并整理归档。

3. 培训师考核

人力资源部专员根据学员培训调查反馈表及部门反馈对培训师进行考核并填写培训师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十)。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记录每位新员工的表现,以此作为培训考核依据之一。

5. 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培训考勤记签到表及员工培训过程表现的记录情况、员工培训报告书、培训考核测试、学员调查反馈表核算出员工的考核成绩,并填写员工培训考核表。员工培训各项考核项目比重分配表(详见附件十一)。

第五章 入职培训效果评估、反馈及资料存档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及反馈工作。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专员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培训各项考核项目评估表(详见附件十二)并将学员培训评估结果反馈给学员。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人力资源部根据领导审批实施的培训方案及考核结果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员工培训档案》(详见附件十三)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应继续对员工进行跟踪效果评估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 入职培训纪律

第十九条 公司入职培训考勤规定

1. 人力资源部根据前期收集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10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 人力资源部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

3. 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 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

5.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累计5次的,视为严重违纪处理并予以辞退。

6. 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力资源部,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二十条 课堂纪律

1. 培训老师应按时到课堂授课,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培训老师应在课堂前重申课堂纪律。

2. 培训前学员需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模式,培训过程中禁止接听电话,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短信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须接听电话的,应举手申请到培训课室外接听。

3. 培训课程中,严禁大声喧哗,或窃窃私语讨论,如有问题可举手提出。

4. 培训课程中严禁随意走动,有紧急需要的需征得培训老师的同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以上各项工作均需根据领导审批实施的培训方案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