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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整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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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整治

第1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ss333”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全省旅游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

根据民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民环督整改办发〔2020〕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编制旅游规划,排查旅游设施,整治外围生态环境,结合扁都口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现就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省市县文件收悉后,我局立即行动,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新精神、新要求来审视整改工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旅undefined业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交办问题分解表》,列出整改清单,认真归纳梳理,立即进行整改,切实把旅undefined业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二、启动编制旅游规划。认真贯彻落实undefined新时代生态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统筹景区、县城和镇村旅游资源,加强规划衔接融合,按照《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民乐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规划》《民乐县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A级旅游景区创建规划》,修编《民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在规划中重点加入对祁连山现有旅游资源科学、系统评估篇章。目前,各项规划正在启动编制中,力争12月底编制完成。

三、系统排查旅游设施。在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已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的基础上,更新石灰窑河道北侧、原一号停车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3块。对扁都口景区开放运营区域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处破损围栏、标识标牌进行维修加固,同时在封育区围栏处更新生态环境保护警示宣传标识8块。组成环卫人员,对景区实验区、外围保护地带破损的遮阴网、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修订完善《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长效监管责任书》、《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充实监管内容及巡查范围,增加巡查次数,建立巡护台账。同时,加强景区值班值守,确定专人定期不定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监督、巡查和管护,确保生态整治成果。

第2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关键词】 还原性谷胱甘肽;促肝细胞生长素;重症肝炎;治疗效果

DOI:10.14163/ki.11-5547/r.2015.03.117

重症肝炎是一种肝细胞大量受损所致肝脏疾病, 在短时间内, 重症肝炎患者的肝功能会出现急剧恶化, 引起凝血功能障碍以及肝性脑病的发生, 其病情严重, 预后较差, 并发症多, 对患者生命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而目前临床上对于该疾病仍然没有十分有效的治疗方法[1]。为了探讨还原性谷胱甘肽联合促肝细胞生长素对重症肝炎的临床治疗效果, 本文将本院2012年12月~2013年12月收治的100例重症肝炎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各50例, 其中对照组患者使用常规的保肝方法进行治疗, 而实验组患者则在保肝治疗基础上, 联合使用还原性谷胱甘肽和促肝细胞生长素进行治疗, 对比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现将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以本院2012年12月~2013年12月收治的100例重症肝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所有病例的诊断均符合重症肝炎的诊断标准。将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每组50例。实验组中男26例, 女24例, 患者年龄25~64岁, 平均年龄(45.2±4.5)岁。该组中乙型肝炎患者42例, 戊型肝炎患者5例, 乙型和戊型肝炎重叠患者2例, 病毒未标记患者1例;对照组中男25例, 女25例, 患者年龄24~65岁, 平均年龄(44.8±5.2)岁。该组中乙型肝炎患者40例, 戊型肝炎患者6例, 乙型和戊型肝炎重叠患者3例, 病毒未标记患者1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以及疾病类型等一般资料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使用常规的保肝方法进行治疗, 主要包括甘草酸制剂、复方丹参、新鲜血浆、支链氨基酸等, 而实验组患者则在保肝治疗基础上, 联合使用还原性谷胱甘肽和促肝细胞生长素进行治疗, 具体方法为:将160 mg的促肝细胞生长素和1800 mg的还原性谷胱甘肽一并加入到250 ml的10%的葡萄糖溶液中, 进行静脉滴注, 1次/d。两组患者在治疗1个月后, 对比观察其治疗效果。

1. 3 疗效评价标准[2] 显效: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得到明显改善或消失, 且PTA、肝功能以及胆固醇检测正常;有效:患者临床症状改善但体征未好转, 且相比较治疗前, 肝功能凝血时间异常指标下降至少一半;无效:患者治疗后未达到上述标准或病情更加严重。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显效35例, 有效12例, 总有效47例, 其治疗总有效率为94%, 而对照组患者治疗显效29例, 有效10例, 总有效39例, 其治疗总有效率为78%。实验组治疗效果明显好于对照组, 进一步通过χ2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上述两组间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结果详见表1。

3 讨论

在重症肝炎时, 肝脏组织发生程度不一的肝细胞坏死, 同时也可以观察到胆汁淤积以及细小胆管的增生, 使胆管上皮细胞和肝细胞的损伤进一步加重, 最终破坏肝细胞, 使肝细胞难以再进行修复和再生[3]。在体内, 肝脏是还原型谷胱甘肽合成和消耗的主要场所, 射线或其他有毒物质对肝脏的损害, 可诱导肝脏产生大量的氧自由基, 而还原型谷胱甘肽可以提供大量活性巯基, 或在酶催化作用下, 还原性谷胱甘肽可以直接结合自由基, 从而有利于肝细胞功能的保护和恢复。临床研究结果表明, 作为一种常用重症肝炎治疗药物, 促肝细胞生长素具有促进肝功能恢复的作用功能, 该药物联合还原性谷胱甘肽进行重症肝炎的治疗, 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4]。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 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4%, 而对照组患者治疗总有效率为78%, 实验组治疗效果明显好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说明原性谷胱甘肽联合促肝细胞生长素对重症肝炎患者治疗具有更好的疗效。对于重症肝炎患者的治疗, 对比于常规的保肝治疗, 而本研究中联合原性谷胱甘肽、促肝细胞生长素治疗, 有效缓解肝细胞坏死的速度, 促进健康肝细胞的分化, 恢复失调的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 清除炎症过程中产生的自由基, 使可逆性的重症肝炎坏死, 恢复原有的生理功能。

总之, 还原性谷胱甘肽联合促肝细胞生长素对重症肝炎患者治疗具有更好的疗效, 该方法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 李艺.促肝细胞生长素对中、重度慢性乙型肝炎及肝炎肝硬化患者血清IV 胶原的影响.中国实用医刊, 2009, 36(18):71.

[2] 鲁学武.促肝细胞生长素联合用药治疗慢性重型乙型肝炎52例疗效观察.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2, 14(2):52-53.

[3] 唐洪华.促肝细胞生长素联合甘利欣治疗慢性重型肝炎40例疗效观察.中国医学创新, 2011, 34(8):56-57.

第3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我县狠抓生态县建设、生态细胞创建、饮用水源保护及农村污染源整治,实现了生态创建保质提速、污染整治深化提高,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机构,领导重视政策有力。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生态县建设及创建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创建省级生态县攻坚工作方案》、《县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暂行办法》和《县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等政策措施,并及时召开生态环保创建工作会,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攻坚工作,全面推动生态环保建设。

(二)抓载体,生态创建保质提速。2013年,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中7项基本条件全面完成,35项指标中25项达到或优于省级生态县标准,规划中的75个项目已完成60个。一是抓整治,促减排,生态环境稳步好转。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年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项目17个,对全县17家污染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二是抓项目,促发展,生态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年内新增和恢复有效灌面1.28万亩、节水灌面1.28万亩、天保公益林5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8316万亩,营造小流域生态林1.3万亩,新增城镇公共绿地690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4160口,实现农村生活清洁用能10万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82.37万亩,回收残膜1510吨,主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59.8万亩。三是抓落实,保创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8个乡镇进入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阶段,5个乡镇编制完成省级生态乡镇环境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命名表彰了县级生态村87个、生态家园14789户、生态小区1个、绿色学校2所、绿色社区1个,建成市级生态村85个、生态小区1个、绿色学校1所、绿色社区1个。四是越溪河县级自然保护区、赵溪河省级风景名胜区、石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落实,植被恢复良好,无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

(三)强治理,污染整治全面推进。一是投入300万元对全县5个城(集)镇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启动观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转移资金43万元,并自筹109.63万元建成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态示范工程,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限期治理。三是镇投入135万元完成村环境综合整治,、白花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并获得批复,乡集中连片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5月通过成效评估和省环保厅检查。四是县城垃圾处理厂运行正常,其余25个乡镇垃圾堆放场进一步规范。

(四)保民生,饮用水源监管到位。一是投入3007万元对全县15个乡镇实施了集中供水改造,切实解决5万余人的饮水问题。二是加大全县101座水库治理力度,实施了“清水工程”,严禁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三是积极倡导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大力推进植被恢复工程,提高水源地涵养能力。四是加大了水源地监测频率,严格水源地环境监管,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4.2%。

(五)提意识,有效拓宽环境宣教。认真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抓起,切实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一是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全面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征订发行《中国环境报》,制作led宣传标语在啤酒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二是组织全县34个单位7524人参加由省人大环资委和省环保厅联合举办的环保知识有奖竞赛,其中,县环保局获优秀组织奖,16名参赛者获个人奖。三是通过开展生态细胞创建,让环保知识进农村、学校、企业、社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生态环保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保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在乡镇设立了环保机构,但由于县域面积广,5个片区环保所20人承担26个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工作压力较大。二是环保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监督管理职能分散等问题。三是环保基础设施投入需进一步加大。随着城(集)镇化进程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滞后。

第4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整治对象:常、松等28家养殖场。

二、整治时限:年10月25日前全面关闭28家养殖场。

三、整治方式:资金补助和相结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水库一级保护区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环保局领导任组长,镇镇长、区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水务局、经贸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五、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水库一级保护区养殖场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补偿方案,组织对拒不搬迁的养殖场进行。

镇:配合区环保局对28家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下发搬迁通知书,负责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对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确认养殖户猪舍面积、养殖数量等,根据补助标准对各养殖户进行补助。

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做好猪舍面积丈量、评估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区农业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指导各养殖户发展生态农业。

区水务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区经贸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六、工作程序

1、摸底调查。8月30日前由区环保局和镇联合对28家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初步摸清各养殖户猪舍面积、养殖规模等数据。

2、制定补助标准。根据初步调查数据,28家养殖场猪舍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母猪30头,菜猪550多头。补助方案为:根据猪舍新旧、所用材料等情况,分别按每平方米50元和70元两档进行补助,养殖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奖励,初步测算需补助资金40万元。

3、下发关闭通知书。10月15日,由区环保局和镇联合下发关闭通知书,告知各养殖户关闭时限、补助标准及逾期不关闭的法律后果等事项,要求各养殖户在10月25日前自行关闭,将养殖的猪全部处理,猪舍拆除。

4、确认猪舍面积、养殖规模。区环保局、镇组织对各养殖户的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统计养殖数量并由养殖户签字确认,此项工作可与下发关闭通知书同时进行。

5、。10月25日后,区环保局牵头组织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水务局和经贸局执法人员,对拒不接受补助的养殖户进行。

第5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生态县建设作为事关××跨越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实施规划、发展生态经济、开展环境整治、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生态县建设氛围逐渐形成。今年年初,县党代会确定了“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县政府明确提出要在今年建成省级生态县。在前几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召开了生态县创建动员会、推进会、工作汇报会等,进行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以推进。同时,将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列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专门设立了1600万元生态县建设资金,并安排了卫生垃圾填埋场建设、农村垃圾清理和村庄绿化等专项经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认真做好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等各项创建工作。同时,以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环保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培训、举办专题宣讲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自然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积极实施城乡绿化工程。以海防林工程、迹地更新造林、产业造林为重点,大力开展对沿路、沿溪等通道两侧宜林地的绿化造林,今年已完成绿化造林1.5万亩;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全县共投入苗木资金600万元,种植各类树种近20万株,完成全县60%以上行政村的村庄绿化;实施永安溪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2500多亩滩地的造林任务;开展“三沿五区”坟场墓区治理,共植树2万多株;通过植树复绿,对6家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已增划省级生态公益林16万亩,总面积达到90万亩,全面实行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三是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小区4个,面积1.9万亩,目前正在创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四是开展生态乡镇和绿色系列创建工作。至年底,全县已建成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9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103个市级生态村和450个县级生态村、56个生态示范点。建成20家省市级绿色企业,28所省市级绿色学校,1个省级生态旅游区、1个省级绿化示范村、1个市级绿色社区。

(三)生态经济发展初见成效。一是积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调整和优化工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了“一城四园”的格局,现代、永安两大工业集聚区初具规模。制订出台了医化、工艺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加强医化行业整合提升,医化企业从2004年的93家整合到目前的32家,年产值34亿元,进一步提升了行业竞争力。积极做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重视引进高科技项目,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二是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较快。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已形成杨梅、三黄鸡、高山蔬菜、优质米、淡水养殖等为主的种养殖业,建成各类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16万亩,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7万亩,77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杨梅种植面积达12万亩,年产量5万多吨,产值达4亿元。三是生态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杨梅观光体验、“农家乐”等生态旅游。已建成33个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杨梅节、油菜花节和向日葵观光引来四方游客,成为近几年来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新亮点。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一是抓好重点行业和区域整治。全面开展城南化工园区医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顺利通过了市级环境重点监管区“摘帽”,有效促进医化企业整合提高。开展了规模上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完成了全县249家规模上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去年开展了“三废银”行业整治,将全县341处冶炼点规范整合到15处,并已通过市级环境重点监管区“摘帽”验收。今年着手开展工艺品行业整治,目前完成第一批26家企业整治任务。二是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清洁保洁工作。全面开展“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建立了16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各村落实保洁人员,配备垃圾车、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集中清除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十百”工程,累计已完成示范村13个,整治村210个。三是实施城乡改水和水环境整治。加强县城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管网向周边延伸,目前,供水主干管达到170多公里,供水区域达到58平方公里,受益人口7万人。实施西部供水工程,基本建成横溪水厂,正在进行管网建设,力争解决西部乡镇的饮用水问题。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工程,三年来共完成了200多个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困和改善饮水条件人口12万多人,较好地缓解了农村群众饮水难问题。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关停了石牛大桥以上河段的29只采砂场;实施城乡水环境整治,近三年来完成河道整治95公里,特别是对盂溪、三桥溪进行整治保洁,改善了沿溪生态环境。

(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有所加强。一是加强环境监察巡查。在一些重点医化企业建设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对一些环境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染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定期巡查。二是加强环境执法。近年来,先后开展了“811”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治理、“飞行斩污”、安全隐患排查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奥运和世博会期间环境安全。特别是对非法冶炼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事件,加大执法力度,予以严厉查处,共依法处置44处非法冶炼点和70多处洋垃圾回收点。三是做好环境工作。认真处理环境投诉事件,落实处理措施,妥善处理了一些环境事件,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近三年来,共处理各类环境投诉件1166件,没有发生因环境违法事件引起的群体或群访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这几年虽然我县生态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地处灵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高,加上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有限,客观上造成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矛盾,省级生态县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一些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环境保护压力较重。

(一)生态县建设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生态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20多个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但少数成员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配合意识还不强,面上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城乡之间还未有效形成整体合力;生态环保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关政策精神未能得以及时贯彻落实;一些环境污染主体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保问题较为突出;广大群众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缺乏理性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受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影响,卫生意识较差。

(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一是永安溪生态不堪负重。石材加工、河道采制砂、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污水垃圾等严重污染河道水体,影响永安溪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各类毒鱼、炸鱼等违规捕鱼现象屡禁不止,渔业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占用防护林地及沿溪湿地,项目建设、修筑堤坝以及台风、病虫害、火灾等,使防护林和湿地资源明显减少。二是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医化行业污染面广量大,少数医化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仍然存在;工艺品企业多而分散,环境污染事件经常发生,群众投诉反映强烈;废金属回收、非法冶炼、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防不胜防。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畜禽生产总体上还处于粗放、落后的经营状态,部分污染物缺乏有效治理;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状况令人担忧。

(三)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城市污水处理厂急需扩容;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进展艰难,今年完成建设任务难度很大;污水收集管网、排污设施建设急待加快,集镇和农村环保设施利用效率不高;城区供水管道老化,大多数集镇没有自来水设施,饮用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涉污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落后,处理工艺落后。

(四)生态环境支持保障能力较为薄弱。一是资金保障压力较大。生态县建设资金需求大,特别是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资金缺少,农村保洁经费难以长期保障。二是生态环保执法保障不够有力。生态县建设力量不足,人员缺少,环境保护执法条件较差,设施设备落后,难以适应生态环保形势发展要求。

三、几点建议

生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生态建设是贯彻“生态立县”战略、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载体。今年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紧密合作,主动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卫生观念,引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创建生态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一要继续实施永安溪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石材开采及加工行业整治,切实治理废水废料污染。跟进采砂后续管理,加强制砂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鱼行为,研究设立禁渔期、划定禁渔区等方法,切实保护永安溪渔业资源。组织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永安溪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加强永安溪两岸景观林建设,实施林相改造,增强生态功能,改善景观效果。二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经济。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发展生态农业;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导向,积极推进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循环型的生态工业;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并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三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811”环境整治新三年行动,重点开展医化行业的污染治理,抓好工艺行业的污染整治,限制废金属回收业的无序发展,加强“三废银”冶炼整治的后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察、督查和巡查,努力遏制环境污染。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减少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优化养殖业布局,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切实解决种、养业的污染问题。要继续重视研究秦州养殖场的处置问题。

第6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以来,我区围绕打造生态中心城区目标,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环保设施加快建设,工业污染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九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顺利完成,辖区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应该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有限的环境容量与加快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十二五”总量减排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个考核指标,新上项目只能从“十二五”减排项目进行总量调剂使用。随着跨越发展进程的加快,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规模扩张的矛盾更为凸显。二是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待持续加强。九江流域两侧畜禽养殖出现禁养回潮、治理设施不到位、超标排放或直排等现象,、内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三是工业污染治理还不到位。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全面落实,环评率及验收率总体偏低,有些工业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等问题。四是生态区建设步伐较慢。目前全区只有石洲村通过省级生态村验收,朝阳镇正在争创省级生态镇,与市政府提出的生态城市创建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创建任务相当艰巨。

根据“十二五”环保规划,到2015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去年削减1.5%以上,工业污染全面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有效治理,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创模26项考核指标全面完成,特别是今年康师傅饮品、啤酒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开工建设,还需要一定的环境容量作支撑。这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环保与民生的关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快经济发展中重视抓好环保工作,努力为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最大的环境支撑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着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环保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百姓健康和福祉。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盯紧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扎扎实实做好环保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生态聚集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发展,惠及百姓民生。重点推进四大工程:

一要全面推进总量减排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必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全面落实减排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好。突出抓好三个减排:(1)结构减排。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的制革、电镀等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关停、搬迁、改造一批重污染企业,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同时,注重引进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新兴产业,不上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2)工程减排。加快完成江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大力推进辖区截污管网和清污分流改造,新建道路、新建小区、新上项目污水处理管网必须一步到位、同步建设,实现开发区工业污水和新建住宅小区生活污水纳入东区污水厂处理,提高污水处理率。(3)管理减排。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加快构建农业污染源减排体系,加大对环保设施特别是大吨位锅炉脱硫脱硝设备运行的监管,真正发挥效用,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要全面推进九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的要求,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确保辖区水流域功能稳定达标。(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最近一段时间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有所反弹,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流域两侧禁养区的巡查力度,做到禁养区内养殖场一个不留;大力整治禁养区外养殖污染,对排放设施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坚决予以搬迁、关闭,防止养殖污染出现反弹。(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肃查处糖厂、北引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章建设,杜绝乱排乱倒行为。(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查处流域内非法采砂活动,规范河砂堆放,加强流域两侧生态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同时,强化、内河整治,水利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企业和群众向河道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丢废物的行为,保证水清河畅。

三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工程。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1)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是全省四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之一,市政府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要按照全市的部署,加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电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2)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对食品、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分期分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今年重点完成富华光学、中农高塔等6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3)加快环保审批验收。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蓝田开发区40多家委托验收的企业,及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同时,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环保审批速度。

四要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工程。以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和动力,全面加快生态区建设步伐。(1)加大生态村、镇创建力度。按照国家生态市考核指标要求,力争每年创建1-2个省级以上生态镇、8-1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今年重点完成朝阳镇省级生态镇、石洲村国家级生态村和9个省级生态村创建验收。创建过程中需要农业、水利、建设、林业、统计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各部门要大力支持、认真落实。(2)加快城乡绿化造林。采取规模化、立体化、公园化的造林绿化模式,大力开展创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开发区活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3)着力提升大气质量。加大城市噪声、油烟、扬尘、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内河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4)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实施朝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验收。扎实做好郭坑镇连片整治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列入明年连片整治补助项目。

三、强化责任,完善机制,推动环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环保目标任务能不能完成,关键要看各级各部门工作力度大不大、措施实不实。要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一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本地本部门环保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更加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将环保监管职责纳入各镇政府和各部门政绩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环保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而是各级各部门的事,是全社会的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立足岗位职责,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合力推动环保各项任务的落实。环保部门要加强环保目标运行管理,牵头协调,严格执法,切实肩负起保护环境的神圣责任。发改、经贸、外经等部门要把好项目审批关,坚持污染严重的招商项目不引,未经环评的建设项目不上。建设、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要围绕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第7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打造中国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坚持治理与转型相结合,坚持“治旧”与“控新”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整治内容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开采的矿山环境进行全方位整治。

(一)开采区。推行矿产资源集约合理化利用,宕面规范、整洁;矿区采剥合理,边开采边复绿,矿区复绿面积不少于全部开采剥离面积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开采方式环保化的要求,钻孔要有吸尘装置,做到钻孔作业无尘化;开采道路清晰合理;闭坑矿区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落实复绿方案和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全复垦复绿。

(二)加工区。采取综合降尘措施,加大对粉尘的治理力度;加工机组一律安装喷淋、布袋等防尘装置。加强污水治理,建设和改造三级废水沉淀池,建设水循环利用系统,添置泥沙分离器,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生活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生活垃圾,消灭白色污染,落实保洁措施,确保矿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运输道路。按照道路运输无尘化的要求,对矿区运输道路全程硬化,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到常清扫、常洒水。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矿运车辆驶离矿区加盖篷布,对轮胎进行冲洗。

(五)固废处置。推行尾矿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时清淤,尾矿及淤泥的堆放有专门场所,堆放规范,并采取回填、复绿、防尘等措施。

(六)企业管理。落实业主环境保护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环保的副经理(矿长)和职能科室,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环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管理。

三、整治计划

全县矿山企业环境专项整治的时间为一年,即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分为组织动员、方案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我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的文件,并召开全县矿山环境专项整治会议。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工作要求,制订矿山企业环境整治推进工作计划方案并落实整治工作人员。各矿山企业根据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有关乡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全县所有矿山企业根据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实抓好方案实施。各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明确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主体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按照“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规范一家”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年终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矿山奖励政策。对达不到矿山环境整治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环境专项整治结束后,实行年度复查制度,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四、奖励办法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一)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县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乡镇要与矿山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结果列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前置条件。凡矿山企业环境整治考核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申报省、市、县级绿色矿山。

(三)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凡当年环境整治考核验收达标并且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的矿山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三年内享受奖励政策,如年度复查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停止奖励。奖励的额度按企业当年实际上缴排污费扣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后的60%进行返回,并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8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县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彻底整治环境污染存在问题,有效遏制石油煤炭生产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开展油区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活动,恢复井场植被,建设井场围墙、边沟、排洪渠道、三池一槽,加强原油运输管理,防止原油跑、冒、滴、漏。积极推进清洁文明矿井建设,控制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粉尘、扬尘污染,治理煤矸石堆放造成的二次污染,合理处置生产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矿区植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备的应急设备,加强环境保护应急演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石油煤炭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蔺治斌任组长,副县长刘佑彪、马彦东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业局、石油协调办、桥北林业局、张家湾镇、直罗镇、牛武镇等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郭相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经过一年的努力,大力建设清洁文明井场和清洁文明矿井,综合整治石油煤炭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使石油煤炭企业环境保护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一)宣传动员阶段。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召开培训会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动员石油煤炭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环保意识,投入到环境整治工作之中,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矿分别召开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清洁文明井场和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达到整治标准。县环保局每月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并常年轮流蹲守指导,要求县石油、煤炭企业一定要夯实责任,明确专人,认真排查各种影响环境的隐患,加大投入,限期整改。

(三)自查自纠阶段。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对照省市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逐场逐井认真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环保局要对整改的问题对照方案逐一核实,确保达到整改目标。(四)申报验收阶段。由县石油煤炭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全面检查验收,认真评估,对达到清洁文明标准的井场和煤矿给予挂牌明示,达不到清洁文明标准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环保局要积极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以及环境污染对群众身心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环保和污染治理活动之中,有力推动污染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直罗采油厂和各煤炭企业要在企业附近主要路段设立治理污染和环保宣传牌,在各井场刷写和张贴整治污染和环境保护固定标语,使广大干部职工把污染治理工作时刻放在心上、落实在工作中。

(二)夯实工作责任。石油和煤炭企业一定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好本次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全程指导清洁文明井场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参与本次整治活动,确保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第9篇:生态环保整治范文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县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每年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四)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污染防治目标

(一)2015年与年相比,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减少9.5%(其中工业加生活9.1%、农业10.9%),氨氮减少13.3%(其中工业加生活14.0%、农业10.9%),二氧化硫保持不变,氮氧化物减少7.5%。其中:2013年各项减排比例要达到2015年减排目标比例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农业局、统计局。

(二)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每年全部规范处理;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卫生局、经贸局。

(三)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2公里;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稳定在80%以上;加强垃圾处置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所有污泥按规范处理处置。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四)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所有在路行驶的机动车每年均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环保局。

(五)全面推进清洁生产,2015年前按规定完成省、市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

、生态保护目标

(一)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和规划工作,并对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每年一次以上;省、市政府确定的流域整治年度重点项目完成率超过9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2013年建成省级生态县,2014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县;2014年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2015年辖区内5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的要求。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局。

(三)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四种环保养殖模式(猪—沼—果(草、林、菜)、达标排放、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和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其中主要推广猪—沼—果(草、林、菜)、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模式;完成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深度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畜禽污染治理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县域内禁建、禁养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整治,以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回潮。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任务。2015年前,所有乡镇均成立承担环保职责的机构或确定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企业责任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情况纳入矿山年检指标。2015年前,所有开采矿山能严格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六)2012年,完成积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环境监管能力目标

(一)按要求完成依法行政工作,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环境违法信息。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环保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中央、省级项目的配套资金按承诺落实;每年县政府的环保投入(按“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核算)不低于上年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全面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2012年前,县环保局应有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按规定完成年度环境应急工作任务;2015年前,达到《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2012年前,本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中部地区相应标准;2015年前,按照国家东部地区标准,全面完成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六)按全省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任务;2015年前,县环境监测站达到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加快推进城市供排水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专业化管理机构,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县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