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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团章程精选(九篇)

大学社团章程

第1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会员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变更及解散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六章 机构及职责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社团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部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校内各学生社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校社团部接受共青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是指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为实现共同兴趣、爱好、意愿,依照本条例和社团章程,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各具特色的学术科技、文明道德、文化艺术、社会实践、个性发展、就业创业等活动。校级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和活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在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跃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变更及解散

第五条 成立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十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应是我校正式注册、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二)指定负责人,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

(三)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四)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

(五)学生社团名称规范,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社团名称混同,其全称须冠以“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或“福建商专人才基地”字样。

第六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学生社团: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二)妨碍学校秩序;

(三)有碍校园的治安管理;

(四)同乡会、同学会;

(五)不遵守校社团部章程;

(六)学生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七)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校社团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及学院意见;

(四)校级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系)的,应由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需要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社团部章程相违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社团名称;

(二)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罢免程序和职权范围;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九条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校社团部提交第七条所规定的材料,社团部予以审查;

(二)校社团部审查通过后,由校社团部部长、社团负责人报校团委审批;

(三)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方可成立;

(四)校社团部从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并报校团委,校团委自收到校社团部上报材料作出审批,未按时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五)申请成立校级社团,须报校社团部、校团委员

委备案。

第十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进行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到校社团部进行年度注册,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2.现有会员人数情况登记表;

3.上学年财务结算报告;

4.本社团章程;

(二)上交以上材料后,由部长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

(三)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直接对其进行注销。凡未经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校社团部将报校团委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社长任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开始学生社团社长换届,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社长向校社团部提交学年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校社团部通过后开始换届,换届程序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校社团部递交竞聘申请书以及学年工作计划。候选人产生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上届社长推荐;

2.会员推荐;

3.自荐;

(二)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经社团全体会员4/5以上成员到会投票产生新任社长;

(三)得票数最高者即为新任社长(或由社团部指任);

(四)由校团委和校社团部组织对新任社长的培训和考核;

(五)新任社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六)学生社团社长不得在其他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变更

(一)学生社团更改名称须向校社团部递交变更申请,并详细填写《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实行变更。

(二)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或主要负责人变更时学生社团须与校社团部联系,经校社团部审查合格方可正式上任,校社团部保留对社团负责人的免权。

(三)学生社团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视为原社团解散。

第十三条 社团解散

(一)解散条件:

1.学生社团自行申请对社团进行解散;

2.学生社团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校社团部将会对其进行解散;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2)利用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活动,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

3)学生社团出现重大财务漏洞,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

4)因社团问题,校社团部通知其停止活动予以整顿,但未见好转;

5)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6)每学期未在湘农学堂开过培训课;

7)每学期未开展过任何活动;

8)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

9)出现其他因予以解散的情况;

3.社员少于15名者,由校社团部综合考察后上报校团委予以解散。

(二)解散程序:

1.申请自行解散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申请自行解散,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校社团部提交解散申请报告;

2)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学生社团名称、主要负责人、指导老师、成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② 申请解散原因;

③ 学生社团财务处理意见;

④ 负责人签名(社长、副社长)。

3)校社团部初步审核学生社团解散申请报告后上报部长;

4)由校社团部常委会讨论是否接受学生社团解散,并将结果上交校团委;

5)被解散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干事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6)向全校解散公告。

2.校社团部解散学生社团

1)凡满足第十三条规定之一的学生社团;

2)校社团部对学生社团进行解散;

3)由校社团部干事起草解散意见,并经校社团部部长上报校团委;

4) 被解散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干事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5)向全校解散公告。

(三)学生社团解散后续工作:

1.学生社团自被解散之日起停止一切工作;

2. 财务由校社团部进行统一处理;

3. 出现重大违反法律或学校纪律情况,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社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校社团部及校团委考核;

(二)专科二年级以上(含大二);

(三)参加每年的学生社团培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曾受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 ;

(三)正在担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者(包括学生会其他部门);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者。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一)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

(二)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校社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四)享有向校社团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义务:

(一)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遵守《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部章程》及实施细则;

(三)遵守本社团章程,维护本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按时参加校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

(五)积极参加校社团部的各种活动,执行校社团部的各项决议;

(六)对社团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七)对本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状况负责。

第十八条 成为学生社团会员的条件:

(一)凡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学生社团。

(二)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

第十九条 招聘新会员:

(一)学生社团只能在校社团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聘新成员,不能擅自招聘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校社团部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

(二)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前须向校社团部上报拟招人数,经校社团部、社团负责人商讨后确定招收人数。 。

(三)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定的社团成员名单。

(四)招聘新成员所收的会员费需如实上报校社团部统一规范管理使用。

第二十条 会员(普通会员和管理层人员)以学生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社长为代表,享有校社团部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参与所在社团的各项活动,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职务;

(四)监督权,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会员利益的负责人向校社团部进行反映、投诉。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配合社团干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每学年交纳一次会员费,会费每人控制在20元以内,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

(三)遵守学校社团相关制度及社团章程,不得损害学校、社团及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员管理制度

(一)学生社团必须至少召开三次以上会员大会以及若干次其他活动;

(二)召开会员大会或举办活动时必须保证有4/5以上成员参加,校社团部将派人到场监督、考核;

(三)校社团部将根据各月会员大会以及活动到会的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

(四)学生社团的每位成员都具有监督本社团社长的权利,经1/2成员提议、2/3成员同意,可弹劾本社团不称职的社长。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 活动申报程序

(一)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上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场地申请表以及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申请表须由各学生社团部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报,经校社团部审批后,由校社团部成员审批,并经校社团部送至校团委审批盖章后活动方可进行。

(三)学生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校社团部报校团委审批;

(四)学生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报经校团委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五)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校社团部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场地须报校社团部审批后才能向学校各有关部门申请;

(七)社团常规活动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校社团部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版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须按期召开常务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以保证社团的组织纪律性。校社团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月评与年度评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海报、展板、喷绘等宣传样本须先经校社团部审批,待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后才可张贴在制定或许可的地点,且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社团所印发会员证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必须经社团部部长签字才有效。

第二十八条校级学生社团举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时,须报校社团部审查,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 活动内容和活动范围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改变。同时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发生,否则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校社团部社长负连带责任,同时校社团部将按情节轻重对该社团作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限期整顿或注销的处理决定。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各学生社团在未向校社团部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与商家联系开展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当月评优资格,并追究该社团社长的责任,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或撤消该社团社长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两次以上缺席校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或社团社长两次以上缺席本社团会员大会以及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三条 一个学期不召开例会的学生社团,撤消该社团社长的职务,对学生社团进行整顿,并向全校通报。

第三十四条 校社团部须协助校团委评选年度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并给予重点帮助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 校社团部须严格按照月评制度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并对违规违纪社团进行整顿。

第六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十六条 校社团部由部长、副部长、各干事及各校级学生社团社长组成,实行部长团负责制;部长团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三十七条 校社团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任期一年。

第三十八条 校社团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 部长团:部长团为校社团部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

(二)职责:

1.负责校社团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督查各社团办公室的规范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监督和管理各校级社团财务,包括会费、赞助金、奖金和固定资产。

3.: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发展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社团会员的交流与财务;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开展和评估,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参考。

4.社团的成立、换届、注册、整顿与注销,部长的培训,社团招聘新成员及社团会员管理以及对社团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全面负责校社团部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学生社团部活动资金筹集;负责对各社团公关工作的统一指导工作。

6.策划校社团部各项大型活动,审批、监督以及评比各校级社团活动。加强校社团部与各个社团以及校内外各部门的联系。

第2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第一条  学生社团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团体。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管理,由校团委进行指导,发扬民主 , 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各学生社团都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范围,并在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条  各学生社团之间一律平等,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协调。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销,必须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校团委同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或停止活动。

第六条 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年初要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一次。并做好社团的计划和总结工作。

第七条  学生社团需要更换名称时,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校团委同意,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以新的名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实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制度。日常事务管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持。

第二章 会员

第九条 凡经校团委批准,在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社团,自动成为社团联合会的会员。

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监督、讨论和批评本联合会的权利

(3)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4)其他的应由会员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社团联合会的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决议;

(2)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3)参加社团联合会全体会员会议;

(4)维护社团联合会团结、稳定。

(5)其他的应由会员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是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市**中学社团主要年度工作,作出年度工作安排 ,修改章程。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执行。

第四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三条 职责

1. 对各学生社团的申请进行审批,及时向校团委申报。

2. 负责每年度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 负责各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4. 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5. 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6. 负责组织召开社团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

联合会的组织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

第十五条 岗位职责

(一) 主席团

主席: 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负责召开社联各类会议;领导和监督各协会及主管副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审批社团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根据学生社团章程、管理条例及考核条例,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任免学生社团干部。社团联合会主席原则上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

副主席: 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负责对学生社团申请的审批、注册,严格对社团成员进行考核;对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进行审核、注册、备案;对各级学生社团申报进行大型活动检查评优工作;定期对社团工作、社团干部进行考核,并及时将考核情况向社团主席汇报;统一负责学生社团的各项管理工作以及各类组织、协调工作。

秘书处: 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文件的起草;管理各种社团文件档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实施对社团干部的培训;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协助主席团加强各协会之间的联系,发挥社团联合会与各协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 各学生社团

会长 (团长、部长): 主持协会全面工作,严格把握工作方向,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的策划,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理顺工作关系,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向协会会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协会章程,对会员进行监督和考评,代表协会参见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提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计划。

副会长 (副团长、副部长): 协助会长抓好全局工作,负责会员的技能培训,主抓内部日常事务及有关管理工作,会长不在时代行会长职权。

第五章 社团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

1.有正式学籍在校生5人以上,成立以后会员的总数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10人;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的均可申请成立社团组织。

2. 社团的名称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 学生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发展规划。

4. 发展成熟的社团要团支部。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

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需按以下程序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

1.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包括社团的名称、目的、组织机构、负责人、会员资格、会员权利、义务、活动开展,财务制度等内容,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2.由该社团发起人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社团申请表》,逐项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3.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查,上报校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社团申请表》一式三份,分送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自留一份。

4.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未批准的成立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说明意见。

第十八条 注册

1.由社团发起人拟定详细的申请报告,较社团联合会初审,符合条件后再经校团委审批成立。申请报告应包括社团名称、活动内容、范围、参加方式、负责人详细情况等。

2.各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之后2个星期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学期注册工作,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的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3.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不允许开展任何活动。

4.社团由内部组织建设的高度自设定机构建章立制选定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组织等组织行为一般自主决定,但应与联合会沟通。

5.社团联合会要对各社团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 变更撤换

1.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转换活动内容或合并,经批准并重新注册备案后方可执行。

2.社团可自愿撤销,但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取消注册。

第二十条 奖励、责任处理

1. 每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予以一定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

2. 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不配合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通报并责令改正。通报不作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取消注册、停止活动。属于个人问题的,追究个人责任。

3.对活动中违法违纪的集体或个人,要报校方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制度

1 .每学期初,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

2 .社团有相对独立活动权,如需要场地、器材可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帮助。

3 .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4 .对于跨校联合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活动、预计超过50人的均要经校团委同意方可进行。

5 .社团的每次活动均要有详细记录,学期末应将本学期的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情况报社团联合会存档。以上材料将作为社团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社团招新

第二十二条 为使社团永葆活力,为新同学提供展示和锻炼自我的空间,联合会原则上在每学年初统一开展社团招新工作。社团招新工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社团在开展招新工作之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

2 .社团的招新海报或材料应清楚明确,招聘会员应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第二十三条 学期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的社团,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 学生社团评优及方法

第二十四条 参评资格

凡在社团联合会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学生合法社团均有资格参加评优。

第二十五条 评选规则

1.社团具有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及指导人员。有明确的内部人事机构及章程。

2.能够及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的会议,积极响应学校及组织号召。

3.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能够按照计划进行工作及组织各项活动。

5.在校内外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

6.对学生的素质提高有较大的帮助。

第二十六条 评选方法及步骤

1.参选社团由相关组织提名或学生社团提出书面申请。

2.被提名和提出书面申请的社团经校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并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者便可以参加优秀社团的评选.

3.由校社团联合会、社团代表、学生代表按评选规则给参加评选的社团打分。

4.经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最终评审,评出优秀学生社团。

5.对优秀学生社团给予表彰及奖励。

6.组织优秀社团向其他社团进行经验介绍。

第二十七条 评分标准

1.社团建设情况(章程、执委会等各方面内容)10分

2.社团活动情况(活动次数、参加人数、是否进行活动观摩等内容)20分

3.社团活动影响(同学、与会教师的观感、社会反响等内容)30分

4.社团获得的荣誉(刊登该社团的新闻媒体、获得的评价等内容)20分

5.社团活动展望(对日后社团发展方向、活动计划等方面内容)10分

6.日常工作情况(参加社团联合会会议、社团联合会精神传达等内容)10分

第九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办法

1.社团联合会经费由校团委划拨和通过其他正当渠道积累。

2.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账目由秘书处登记管理。

3.各部门使用资金,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团讨论通过方可支用。

第二十九条 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1.社团经费可由各社团自行筹备或申请支持等途径解决。

2 .不得开展以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

3 .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活动前,由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4 .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5 .对于会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各社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6.联合会秘书处将不定期对各社团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中止、废除应**市**中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行使。

第3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第一条 名称:**羽乒社

第二条 宗旨:发扬羽乒运动,强健身体素质,促进学生交流。

第三条 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活动主要在校内展开,以常规训练,播放比赛视频,组织比赛等多种形式进行社团活动。

第四条 学生团体类别:体育类社团

第二章 社团组织机构

第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正副社长及各部门部长联席会议。

第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

(一) 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二) 向社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 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 制定社团内部管理制度。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本社团社长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和监督,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部门工作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八条 本社团副社长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部门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九条 本社团秘书部职责:

(一)办理社团人员的入社、退社手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筹备社团联合会例会及各种社团会议,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和考勤情况。

(三)做好社团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社团的财务问题,主要是负责记录账目明细。

(五)对干部进行评比考核,负责监督各个部门的工作。

(六)学习裁判规则。

第十条 本社团策划部职责:

(一)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即安排,是一个社团活动的核心。

(二)主要负责想出比较新颖且可行的点子。

第十一条 本社团宣传部职责:

(一)宣传社团的活动内容,负责海报的设计、绘画及张贴。

(二)活动前后,利用新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及报道。

第十二条 本社团外联部职责:

(一)为社团拉赞助,以确保社团活动的可行性。

(二)负责社团的对内以及对外的通知。

(三)负责社团的外借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本社团技术部职责:

(一)社团活动时负责对社员的技术进行指导。

(二)积极主动学习羽毛球(乒乓球)技术。

(三)是社团对外联谊的主要骨干。

(四)是各项比赛裁判的优先人选。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权利:

(一) 凡是本社团社员可参与本社所举办的活动,接受相应的技术指导,使用社团的器械,对社团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 社员有参加各部门成员选举的权利。

(三) 社员拥有社团各项事务进展,财务状况等知情权。

第十五条 义务:

(一) 有遵守本社章程,维护本社荣誉的义务。

(二) 社员必须服从组织者管理,按时参与常规活动及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可无故缺席。有事务必请假,事假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说明原因,得到批准才可以请假。

(三) 遵守纪律以及爱惜维护社团活动的场地和活动器材。

第十六条 社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 填写申请表,纳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二) 由社团负责人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社员退出社团的程序:

(一)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批准,方可退出。

(二) 成员如有3次以上无故缺席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特殊情况除外。

(三) 如若社员转学或毕业,会籍将被终止。

第四章 社团活动内容

第十八条 社团活动:

(一)每周六、日社团常规训练活动。

(二)社团迎新生活动。以张贴欢迎标语的形式表达本社团对新

生的欢迎;选派志愿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迎新志愿活动;张

贴以泰州主要景点、购物场所等及其公交线路为内容的海

报,为新生在泰州的出行提供方便。

(三)羽毛球、乒乓球知识宣传展览。以海报的形式,主要为了

增进学生对羽毛球和乒乓球的了解。

(四)校内外外羽毛球、乒乓球比赛。

(五)社员交流会。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部门负责制:

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社长协调各部工作,如出现突发事件由各部门合力解决。

第二十条 财务管理及使用原则:

(一) 本社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由秘书部负责,对各笔

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一年。

(二)主要使用项目由各部负责人申请,管理机构共同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产生、罢免方式:

(一)本社团正副社长、各部门部长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每届

任期一年。

(二)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推选,正副社长共同商量最终决

定,每届任期一年。

(三)若相关负责人违背社团整体利益,经社团执行机构成员商

讨决定是否罢免。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对章程有勘定修改等权利,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社团章程如须修改,可由社长起草修改草案,交由社团执行机构成员共同商讨决定。

第七章 社团终止程序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社团执行机构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社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本社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由秘书部负责修订。

第4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关键词:学生社团;问题;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122-02

学生社团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高学生能力、增强学生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伴随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学生社团迅速成长,学生社团的现状与学生对社团的期望脱节,学生社团在高等教育中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一、高校学生社团几点突出性矛盾

1.社团数量激增,数量与质量矛盾突出。伴随高校扩展,学生数量迅速增加,学校学生社团的数量激增。本科院校有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个学生社团,这些社团规模不一,类别多样,社团内部的管理体系五花八门,制度规范参差不齐。这些问题给社团的管理造成了很大障碍,导致社团数量与质量矛盾突出。

2.活动繁杂,活动数量与质量矛盾突出。不少学生社团在建立之初,缺乏准确的定位,导致社团缺乏特色,活动定位不准。社团的活动应该是由社团的定位决定的,是突出社团特色的窗口。当前社团活动开展呈现“四多四少”现象,即娱乐活动多,学术活动少;活动名目多,内容含量少;校内活动多,校外活动少;参与人数多,收获人数少。有时候,学生认为社团举办的活动意义不大,更有少数人认为“枯燥无味,缺乏创意,浪费时间”。社团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社团成员对社团的归属感,低质量社团活动的大量开展,引发了学生社团活动数量与质量的矛盾,阻碍了学生社团的发展。

3.社团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社团现状与愿景矛盾突出。高校对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直接体现了对社团的重视程度,目前学校很多职能部门建立自己的学生社团,导致了学生社团存在多头领导的现象,学生社团管理不能统筹考虑,一些缺乏指导的学生社团显得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在学生社团监督方面,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体制和执行办法,导致学生社团良莠不齐。社团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了社团运行混乱,无法实现社团建立之初的愿景,形成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导致学生对社团满意度下降。

二、对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的几点思考

1.学校加大投入,把学生社团摆到在校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位置上。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社团是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认真分析学生社团当前存在的问题,把握现状,制定学生社团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社团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指明方向。加大对学生社团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促进社团快速、健康发展。在人力投入方面,加大对社团指导老师的投入,设立专门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学生社团各项常规事宜;在物力投入方面,加大对社团办公场地和活动场地的支持,支持社团组织开展本社团的特色活动;在财力投入方面,设立社团活动专项经费,加大对社团活动的资金支持,加大校内外社团指导教师的支持,促进社团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建立完善社团制度体系,保证社团运行有章可循。建立并完善社团管理联合会章程。章程为社团的管理奠定基础,明确社团的权利和义务,妥善定位社团与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厘清社团各项事宜处理原则和程序。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团管理制度,规范社团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制度重点要处理社团管理各项具体事宜和行动规范,要具有充分的可行性。要落实制度细节。弥补社团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促进社团规范性发展。在新形势下,要根据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不断调研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完善的问题反馈体系,更好适应与服务社团的发展,促进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3.建立健全对社团的培训体系,促进社团健康、快速发展。需建立三方面的培训体系,服务于社团的发展。第一,建立社团管理制度培训体系,社团管理机构需要让每一个社团明确学校对社团的管理体系和发展期望,该项培训针对社团发起人和社团负责人进行,在社团换届时组织实施;第二,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团干部培训体系,社团主要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决定了社团的发展,要在每年社团换届后,组织开展社团主要干部培训,培训内容应涉及领导力、时间管理、执行力、校史校情、社团发展现状及问题等方面,要能够对社团干部进行全方位培养,促进社团干部快速成长;第三,建立长效的学生社团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学生社团管理服务人员要非常了解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系,要十分了解学生社团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要了解教育引导的规律,对于学生社团的管理服务人员,学校需要严格考察并使之更加胜任此项工作。

4.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和质量,提升学生社团的影响力。社团的活动是社团的生命力,彰显社团的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成长。因此,提升学生社团活动的层次和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有三方面内容需要强化。学生的天职是学习,读书学习类活动应在学生社团中广泛开展,所有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都应有促进学生学习的因子;“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选拔和培养干部的重要理念,在学生社团中应普及德育教育,将德育融入社团对学生能力提升;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崇尚学术,应该大力鼓励学术型社团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学生自行组织开展学术性活动,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5.打造精品学生社团,探索学生社团自运行长效机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高校社团数量激增的今天,需要结合学校的特色和发展,打造学校精品学生社团。精品的学生社团应当有六项特征,一是有完善社团章程和制度,二是有明确的目标和愿景,三是有特色的社团活动,四是有浓郁的社团文化,五是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六是有杰出的社团成果。社团管理服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打造精品学生社团。在学生社团自运行长效机制方面,需要长期研究和探索。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学生社团的组织架构体系建设,二是学生社团章程及各项制度建设,三是社团管理机制建设,四是稳定的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五是社团内部晋升体系,六是社团监督和考核办法。

6.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效对接,为学生社团发展开辟新思路。第一课堂更注重是理论教学,第二课堂更关注实践活动,学生社团主要活跃在第二课堂上,把第一课堂的实践教学和生产实习与第二课堂中的学生社团结合,让学生社团承担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考核工作,既能有效减轻任课老师的工作,也能解决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动力不足的问题,在实践教学的组织过程中,学生社团能够形成固定的常规工作,这种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实践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促进学生社团的专业化,进而促进社团的快速发展。

第5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关键词: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管理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6C-0024-03

五年制高职也叫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是将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整体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统筹安排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即在教授学生技能的同时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社团作为学生学习和实践的第二阵地,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但是,学生社团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困难,有必要寻找合适的管理模式进行引导。

一、五年制高职社团的特点

学生社团是指基于参与者的共同意愿,为了满足个人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的,并按照一定章程开展集体活动的非盈利性、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学生自我塑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与其他学生社团相比较,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既具有学生社团的共性,也有区别于其他学生社团的特殊性。

(一)学生社团发展迅速,具有明显的多样性

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五年制高职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态势,不仅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也为以学生社团为主要载体的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了动力。

近些年来,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的发展既表现出量的快速扩张,也表现出质的持续提升。根据对江苏省20所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发展情况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学生社团平均数量达到16个,最多的学校社团达到30个,最少的也有9个,社团类型多种多样,有人文类、艺术类、技能类、体育类、服务类等。

社团类型

学校类型 人文类

社团 技能类

社团 艺术类

社团 服务类

社团 体育类

社团

量 所占比例 数

量 所占比例 数

量 所占比例 数

量 所占比例 数

量 所占比例

师范类 12 28% 6 14% 11 26% 7 16% 7 16%

艺术类 4 14% 6 21% 9 33% 3 11% 6 21%

综合类 32 16% 30 15% 70 35% 19 9% 50 25%

学生社团的蓬勃发展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且拓宽了学习渠道,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学生社团活动范围广,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的组建和加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组建什么社团,能否加入社团以及加入什么社团完全由学生自主选择。另外,社团成员不因年级、专业的差异而区别对待,任何人都有自愿加入的权利,社团的组织活动只要是在校方许可的范围之内,学校一般不进行干预。

在对20所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的调查中,大部分学生对加入社团表现出很大的兴趣,68%的学生参与过或者正在参与各种形式的社团组织。学生社团的活动在校方许可的范围内由社团自主决定,包括活动内容、形式、地点等。学生社团组织既可以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增强吸引力和号召力,将更多学生吸引到社团之中,也可以通过发挥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三)学生社团建设注重专业特色,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虽然群体庞大、数量众多、类型多样,但综观这些社团活动,具有明显的共性,即大多与专业学习相关。究其原因,可能与学校重视学生技能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职业学校由于有国家和省级的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能带来一定的荣誉,所以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专业社团的建设,尤其是与技能竞赛相关的社团相比较其他社团会得到学校更多的关注和指导。

笔者所在的江苏广播电视学校有播音与主持专业、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含摄影摄像方向)、动漫制作专业等专业,而与专业相联系的社团有演讲社团、动漫社团、摄影社团、微电影社团等。技能比赛项目中动画片制作和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都与我校的专业相关,而动漫社团和微电影社团成员正是参加技能大赛的主要成员。

二、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比高等院校,五年制高职学校的生源是初中毕业生,不仅年龄较小,学习能力较弱,而且在校的五年期间,心理和生理都处于发展转型阶段,虽然可塑性较强,但因为自主判断力和自我约束力较弱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建设,不仅处于探索阶段,而且处于学校管理的边缘地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基于以上原因,当前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管理仍面临一系列问题。

(一)学生社团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五年制高职对于学生社团的管理过于松散,社团的成立、社团成员的选拔以及社团活动的组织等都由社团完成,没有形成具体而有效的社团章程。有的学校虽然在形式上制定了一些规定,但是由于执行不到位或者没有被社团成员所掌握而成为一纸空文。

在对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进行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领导在被问及是否有社团管理章程时,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是当被问及章程内容时,即使一些指导老师也是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相关章程的存在。在对学生的调查中,只有30%的学生知道有社团章程,将近70%的学生认为没有或者不知道章程。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失效等问题造成了学生社团运作的不规范和无序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团的持续发展。

学生社团的管理机构一般是学校团委,但是有些学校,团委的工作比较烦琐,社团管理只是团委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对于社团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被动应付。

(二)学生社团存在结构不均衡现象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江苏省五年制高职社团在结构上普遍存在不均衡现象。

一是社团类型构成不均衡。五年制高职社团类型虽然多样化,但是艺术类社团约占1/3,明显高于技术实践类,即使在非艺术类学校也存在这样的情况。此外,体育类社团所占比例较大,约占1/4。文体类社团占据五年制高职社团的半壁江山。与此对照,参加体现人文素养的社团除了师范类院校所占比例较高,其余的所占比例较低,甚至有个别学校没有学生参加人文类社团。

二是社团成员构成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低年级学生参与度较高,高年级学生参与度不足。在调查中发现,学生对社团参与的积极性整体较高,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在学生社团的成员中,一二年级学生占了80%以上,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在校时间的增加,有许多参与过社团的学生在升入三四年级之后陆续退出了社团。

(三)学生社团缺乏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

通过对江苏省20所五年制高职关于“学生社团是否应该有考评和奖励机制”的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被调查的社团指导老师普遍持肯定态度,并且强调应该强化和突出这一机制在学生社团管理中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一机制大多名存实亡,52.6%的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对社团有任何奖励或者学校仅仅给予一点象征性补贴。

学生社团考评激励机制得到社团成员的普遍认同。然而,大多数学校的社团管理机构都没有建立起对于社团成员的考核评价体系,部分学校即使制定了相关机制也没有落到实处。通过对社团的调查发现,43%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考评奖励。

(四)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参与度不足

通过对江苏省20所五年制高职社团指导老师的调查发现,大约85%的学生社团配备了指导老师,但是指导老师在社团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并不明显,有的只是象征性地参与社团的工作。比如,关于社团活动的设计和组织问题,由学生自己设计组织的活动占40%,由教师和学生共同设计组织的活动占27.9%,由教师主导设计组织的活动只有32.1%。而在社团组织活动过程之中,89.4%的学生社团依靠自己的力量,指导教师很少参与。在“对指导教师的满意度”调查中发现,有27%的学生对指导老师不满意,原因在于部分社团指导老师专业技能缺乏、不会指导、指导时间少、态度不认真等。

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指导老师在学生社团中的参与度不足,在工作中没有起到应有的方向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监督作用。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的原因是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高,很多社团的指导老师由班主任或专业老师兼任,他们有教学任务,平时工作量较大,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指导社团活动。同时学校缺乏考评激励机制,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大多是义务性的,学校在这方面并没有鼓励政策,也会导致老师的积极性不高。

三、五年制高职社团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五年制高职的发展,学生社团在学生培养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得到重视。2010年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和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修订)》等文件都明确提出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的要求。如何有效地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是目前许多五年制高职需要探索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推动社团有序发展

加强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不仅事关学生全面发展,也事关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因此,领导层面要高度重视并进行“顶层设计”。这需要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以制度推动学生社团有序发展。结合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从社团的成立到社团活动的组织开展以及对社团成员的激励约束等,都要制定详细而又可行的制度,使学生社团建设有章可循,才能保障社团的有序发展。同时,要求每个社团制定具有自己社团特点的章程,让社团成员明确权利和义务。

(二)实现统一管理与分众管理相结合,推动社团良性发展

五年制高职可以参考、借鉴高校的一些成功经验,既坚持在学校层面上有统一的社团管理制度,又要结合学校特点和专业特色,实行以分层和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根据不同层次的社团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对校级社团和班级社团实行分层次管理。另一方面,按照不同类别的社团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比如,志愿服务类社团和艺术类社团在活动的性质、方式、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对其活动的管理就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从而使社团管理具有针对性、灵活性。

(三)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社团健康发展

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激发社团相关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对社团管理工作的认同和肯定。

有效的评价奖励会维持学生的参与热情,因为行为获得认可,自然产生一定的成就感,从而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学校要制定让每个社团和社团成员都能自觉接受的考核制度,对社团以及社团成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做到奖惩结合。每学期开展优秀社团以及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并对表现优秀的社团在经费以及社团活动的审批、场地的使用方面给予优先。同时,对表现优秀的社团成员在评优、操行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加分。

在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与激励的同时,也要建立起对指导教师的激励制度。比如,为社团指导老师颁发证书,指导社团活动计入工作量,表现优秀的指导教师在评定职称以及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指导教师发挥对社团的指导作用。

(四)注重指导教师队伍培养,推动社团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尤其是一些专业性社团普遍存在社团活动档次不高、活动形式僵化、活动内容单一等问题,这既有学生素质方面的原因,也与社团指导教师的能力有关。对此,学校要注重指导教师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要选聘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擅长做学生教育工作、有管理组织能力以及与社团活动有相关背景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以社团教师素质的提升带动学生社团活动层次的提升。同时,社团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社团进行定期、定向的指导,参与到学生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评估过程之中。

(五)充分发挥骨干成员作用,推动社团可持续发展

调查发现,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由于某个成员个人能力强,在社团活动中积极性高,社团就会发展良好的现象。如果这个社团成员因故离开社团,由于没有后备的骨干成员,社团活动会慢慢减少,甚至解散。所以,培养学生社团骨干成员,充分发挥骨干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于推动社团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学校在学生社团发展的过程中,对社团负责人考察时既要综合考虑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业务能力,还要看他是否具有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另外,学校也要对学生加强培训,注意选拔优秀社团成员进行重点培养,让社团骨干成员呈阶梯状发展态势,从而不断地为社团发展输送新鲜血液,保持学生社团的持续活力和影响力。

总之,对于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的建设需要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待,需要学校在各个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努力打造符合高职学生特点的社团文化,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打造坚实的平台。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立项课题五年制高职学生社团建设的实践研究――以江苏广播电视学校为例(项目编号:XHDY2015038)。

第6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高校学生社团是以高校的专业性、学术性为背景依托,由部分具有共同的生活理念、业余爱好、专业兴趣、学术观点或其他方面共同追求的在校大学生,按照一定的程序自愿、自发组织成立的群众性团体,并通过开展各项有益的社团活动,实现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学生社团活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制度建设不健全、资源分配不合理、文化传承不够、活动流于形式等弊端。因此,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是高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应探讨的课题。

1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的原则

(1)正确引导原则。目前大学生参与社团的热情高涨,社团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阵地。因此,要将思想政治工作引进社团,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及时掌握社团活动的方向,引导学生在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认识、组织管理、活动内容、专业技术等方面给与全面的指导和引导。

(2)自主活动原则。社团是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团体,从社团的筹建,内部机构的设置,领导人的产生到活动方案的设计以及活动经费的筹措等,都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充分发挥学生的才智,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活动,让学生在自主性的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但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要在把握价值取向和活动性质不偏离正确轨道的前提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使之形成独立的人格。

(3)统筹管理原则。目前每个学校少则数十个,多则上百个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丰富多彩,参与的学生众多。据抽样调查,约有60%以上的学生曾经参加过一个或几个学生社团,每个社团每学年开展的活动数量可观。在这种情况下全校社团活动应该做到由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等职能部门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避免活动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以致学校资源的浪费,也避免活动过于频繁、重复而导致学生不堪重负。

2 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的方法

2.1 建立规范的审批制度

作为管理者来说,高校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社团的成立和开展活动等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一般情况下,校团委和院系团委是各级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构。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上述登记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章程草案、指导教师等基本情况。登记管理机构自收到成立社团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构批准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召开全体大会,通过章程,产生内部机构,选举负责人,并以公告或者其他经登记管理机构认可的方式宣布成立。对于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的学校不予批准,事后经复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撤销。

2.2 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无成方圆,任何一个群体组织的存在,没有一定的规章,即使凭借一时的热情来维系,最终也会因缺乏行动的依据及行为的约束而分崩离析。因此,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可分为学校对学生社团的外部监管和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两方面。一方面,学校管理部门通过开展社团年度备案、规范活动审批细则、制定社团考核办法等措施来实现对学生社团规范化监管的目标。另一方面,学生社团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功能。比如,制定符合大学生实际的规章条例,明确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开展活动的基本原则,以促进社团的规范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地发展,同时也能保障社团发展的延续性,避免因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变动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影响。

2.3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要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要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此外要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譬如在学校层面举办每年一度的“五四红旗社团评比”、“学校十佳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在社团内部推出“社团每月之星”、“社团积极分子”等评选,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形成量化的激励体制。这样有助于树立典型,激发学生开展活动的积极性。

2.4 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

当前随着高校完全学分制的逐步实施,班级的概念日益淡化,社团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阵地。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不仅有利于把握正确的价值导向,也有助于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学校团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指导老师在日常管理中可采取“以团建带党建”的工作思路,在社团中广泛建立团支部,按照团中央关于“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的要求,将共青团活动和社团活动有机结合其来开展。同时在学生社团内开展党建工作,通过团支部组织调动社团内的学生党员,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符合标准,条件成熟的社团可建立基层党支部,带动学生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2.5 推进社团活动课程化管理

第7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关键词:学生社团;自主管理;管理模式

学生社团是学生在学校中根据各自不同的兴趣爱好和个人特长等,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后自愿组建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一般都有自己的活动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来组织各类社团活动,这些活动都是以不违背学校规则为前提的。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于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人才有着较大的需求。高中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除了要利用课堂时间用心学习课本知识之外,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学生社团中去锻炼自身的综合能力。通过社团自主管理让高中生学会将课本中学到的知识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将高中生培养为有文化、有能力、道德水平较高的新青年。

一高中生社团自主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根据新课标的要求,我国的许多高中都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教学目标,除了改进教学方法来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课本知识之外,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各类社团活动中去锻炼自身的实践能力。目前许多高中都有数量不等的学生社团,社团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分为不同的种类。社团实行自主管理模式,每个社团中都有各自的章程和社员活动准则,社团中的社长一般由学校学生会中的干部来担任,并且学校中也有专业的教师负责学生社团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等。但是高中生社团在中国的高中校园中发展时间还不是很长,高中生社团自主管理模式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自主管理模式中存在着弊端

当前高中生社团管理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校安排教师专门进行统一的管理,另一种是由学生自主管理。由于第一种管理模式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难以得到保障,不能起到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所以为了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办事能力,多数的高中生社团是采用学生自主管理模式。这种学生自主管理模式中社团中的全部工作都交由学生自己去安排和管理,这样固然能够更好的锻炼学生的自主动手能力,但是在实际的社团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还存在着很多弊端。第一,学生社团的入团审查等没有专门的管理流程,入团门槛较低,社团中的学生学习成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在社团运行管理中常常会出现社团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情况,这影响着社团的整体发展。第二,高中生社团中没有专门的社团成员管理规定,社团成员随时可以自由的选择退出社团,这会造成社团成员队伍的不稳定,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团成员之间的团结,造成社团整体凝聚力水平较低。第三,高中生社团中的干部一般都是学校学生会中的管理者,这些干部由于学习原因和升学原因等调动比较频繁,不同干部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活动等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会影响到社团活动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导致高中生社团中难以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团文化,影响社团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社团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

高中学生由于年龄原因其各方面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都处于一个发展成长的时期,在社团自主管理工作中难免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会出现一些小的失误等,这时候就需要学校为其安排专业的指导老师对其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但是在实际的社团管理工作中,许多学校中都不具备这个方面的专业人才,而且即便有专业教师的指导也难以将其真正的作用有效的发挥出来。没有专人指导高中学生社团的自主管理水平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

(三)社团活动的外部条件不足

高中生的学习任务和课下作业等较多,繁重的学习负担导致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时间较少,而且多数的学校中都没有专门的给学生社团准备的活动场所。这些都给高中学生社团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良影响,导致社团成员之间难以更好的交流,社团活动方式和规模等收到限制,这些都严重影响着高中生社团的发展和提高。许多高中学生社团的活动都局限于在学校中组织一些展览、学生交流会等,而且由于外部条件限制一些社团中必备的活动物品都无处存放,这严重影响到了社团在学生中的形象和影响力,会阻碍学生社团的发展。

二高中生社团自主管理的科学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进行,传统的教育观念正在逐渐发生改变。许多学校中都在逐渐转变教学理念和改进教学方式,一切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主,重视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社团活动中的主体性,让学生们通过自主管理社团来实现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高中生社团自主管理模式的运行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和完善的制度保障才能够保证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第一,学生社团的负责人联合学生会干部、专业指导老师等共同制定出学生社团的组织和活动章程等,为高中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提供制度保障,这样才能提升高中学生社团自主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第二,高中学生社团自主管理中要坚持宏观控制和微观放开相结合的原则,在社团中坚持由点到面的滚动式管理方式。自主管理模式并不是完全让学生随意进行管理,教师和学校专业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指导,这样有利于实现科学管理,促进高中学生社团的发展。例如,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内容、形式、主题等都要经过学校专业教师的审核后才能够进行,并且教师要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予以简单的指导,这些都是我国新课程改革中全新的教育理念的要求,对于提高学生社团自主管理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自主管理做的较好的学生社团,可以将这些社团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等做成板报在学校的公示栏中进行展示,给其他学生社团一些借鉴和指导,提高高中学生社团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高中生社团自主管理模式

(一)自我管理

高中学生社团中一般会按照不同的职能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内容是有着很大不同的,所以社团中除了有各项活动的总章程之外,不同的部门中也应该制定各自活动的分章程,这样才能让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和特长等选择加入社团中合适的部门,同时也为不同部门社团成员提供活动的依据。这些制度和章程的制定使得高中学生社团的自主管理有据可循,这对于提高社团工作的科学性和保持社团的稳定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自主活动

高中学生社团中的成员在不违反社团总章程和部门分章程的前提下可以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各种类型的社团活动,例如开展征文比赛、组织运动会等。在学生社团自主活动中,这些活动从组织策划到实际的参与都是全部由社团中的学生自主进行的,在这个自主参与的过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都会得到有效的提升,而且在自主活动中学生也能够总结成败得失,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自主评价

高中社团自主管理模式中还包括自主设计内部评价机制,这样能够让社团中的成员通过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增强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每个社团成员都应建立各自的社团年度成长测评记录,主要将社团成员参与各项社团活动的频率和质量都记录下来,这样既能够测试社团成员的工作能力,也能够对社团成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较好的评价。高中社团自主评价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第一,对学生的评价。在每个学期结束之前社团中按照内部评价机制的要求对社团中各个成员的社团活动表现和参与度等进行评价,根据评选结果选出优秀的社团成员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还可以将社团成员的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指标之一,这样能够激发学生参与到社团活动中的热情。第二,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尽管高中学生社团的自主管理模式下社团中的各项工作主要都是学生自主进行的,但是教师的专业指导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指导教师也应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对那些在社团管理中负责的老师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表扬,这样才能提高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活动的重视程度,有利于高中学生社团活动科学的进行。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于高中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高中生除了加强课本知识的学习来掌握足够的理论知识之外,还应该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的社团活动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高中学生社团是锻炼学生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的重要方式,在各种社团活动中学生们能够感受成功的喜悦,也能够为实现自身价值而感到开心。而且学生社团中的自主管理模式也能够锻炼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自我评价标准等,对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佃亮.浅谈普通高中社团管理策略[J].科学中国人,2015(20).

[2]张昕.对中学社团管理实践模式的心理学解读[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4(08).

[3]朱珍.初中学生机器人社团管理策略之管见[J].长三角(教育),2013(01).

第8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你们好,感谢抽空阅读此优秀社团申请书。

创建于1985年的雨丝文学社,已走过了24年的历程,其办社宗旨是培养写作兴趣,提高写作素养,广交文学朋友,繁荣校园文学,积极配合学校推动校园文明建设。24年来,她经历了一批又一批校园的精心润泽,创办了品牌刊物《雨丝文学》,举办过专题讲座及文学沙龙,并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征文大赛等品牌性活动。有着优良传统和辉煌历史的雨丝文学社本着激发全校师生的写作热情的原则,认真指导文学爱好者进行文学创作,积极为会员提供发展舞台,为会员写作水平和文学欣赏水平的提高做了很大的贡献,成为校园中拥有广大会员及良好声誉的知名协会。

雨丝文学社2019年度举办的大型特色活动有:1、拟定、修改和完善协会简介及章程;2、9月23日出版第7期(总106期)报纸;3、9月23至25日招新;4、10月11日晚举行新、老会员见面会;5、10月16日举行“金蔷薇小说大奖赛”颁奖活动;6、10月24日举行会员作品交流座谈会;7、11月16日青原山采风;8、11月29日与“学生之家”、“大通社”举办联谊活动;9、12月1日出版第8期(总107期)报纸;10、12月6至10日举办“金蔷薇小说大奖赛”售书活动;11、期末总结大会及各例行会议。

第9篇:大学社团章程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感恩尽孝”、“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亲情、乡情、友情”的情感纽带,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凝聚热心公益、关心贵定发展的青年学生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加入以“弘扬中华文明,反哺故土亲人”为理念的“春晖行动”中,力所能及的为贵定县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成立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

第二条 社团名称:贵定县春晖公益联盟(英文名称 :Chunhui Union Of Duiding)。

第三条 社团宗旨: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响应“十八大“的号召以“亲情、乡情、友情”为感情纽带,以“志愿、公益、互动”为原则,以“尽孝、感恩、反哺”为宗旨,借助“血缘、地缘、业缘”,架起情系家乡及贫困山区的爱心人士和在外游子、在校青年学生尽孝亲人、回报家乡、回馈社会的桥梁,为家乡和贫困山区的发展实施精神性扶持和物质性援助,实现东西部及城乡之间的良性活动,唤起人们对伦理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行为准则的重新认识,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共圆“中国梦”。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服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2、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反哺故土、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引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

3、倡导“尽孝、感恩、反哺”的春晖行动理念,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4、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引导青年学生服务团体有序的在贵定县开展活动,参与本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人生目标。

5、积极宣扬贵定人“知恩、友爱、互助”的良好品质,号召贵定县的在外游子关心家乡的发展,团结一切关心和支持贵定县发展的县内外人士,共同努力促进家乡的发展。

第五条 本联盟遵循国家有关于此类团体的规章制度,合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心公益,对春晖行动具有高度认同感;

2、贵定籍在读大学生以及由其组建或负责的校内外学生公益团体;

3、贵定县企业人士、教师、青年及其他关心家乡发展的爱心人士;

4、关心贵定县发展的省内外爱心人士、青年学生以及学生公益团体;

5、承认本社团章程;

6、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1、春晖公益联盟通过纳新招纳会员,入社人或团体提出入会申请;

2、社团通过对提出申请团体或个人进行审核;

3、审批注册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届期为二年,届期满后,社团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终止;

2、会员严重违纪,根据章程规定,召开常务委员会决定除名的,收回会员证,会员资格停止;

3、定期召开联盟全体大会,主席向会员介绍社团活动以及工作报告。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等事项的知情权;

2、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3、参与联盟活动与接受培训的权利;

4、对本联盟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联盟良好形象;

2、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3、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4、积极投入本联盟的建设工作,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5、弘扬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6、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联盟权力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凡被除名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常务委员会。联盟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执行总干事、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盟执行机构;

3、审议联盟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联盟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联盟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联盟的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第十六条 组织结构:

1、本联盟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执行总干事一名;

2、本联盟设立秘书团支部、组织组、宣传组、外联组、信息联络组职能部门,团支部社书记一名,副书记二名,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根据联盟发展情况,适量扩招。

第十七条 各组权力与职责:

1、团支部:

(1)负责联盟的监查工作及纪检工作;

(2)负责联盟与贵定县县内企业人士,爱心人士及贵定籍在外企业、政府等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筹资为家乡建设项目;

(3)负责到贵定县参与活动的各学生团体的协调工作;

(4)其他一切应由团支部负责的工作。

2、秘书组织组:

(1)统筹处理联盟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有关档案、材料的起草、整理和保存;

(3)负责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总结的撰写;

(4)负责会场的申请和清理,会议的通知、安排和记录;

(5)负责联盟的财务管理;

(6)协助主席、副主席协调各组的工作;

(7)负责社团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

(8)负责各个部门、各项目组及活动团队任务分配;

(9)协调各个组开展活动;

(10)其他应当由秘书组织部负责的工作。

3、宣传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宣传工作和与县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工作,塑造联盟良好形象,提高联盟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

(2)负责联盟活动的前期动员与后期宣传,主要包括:海报、宣传板、横幅、新闻稿等。负责联盟视频、照片的拍摄、整理、处理、存档;

(3)负责联盟人人网公共主页、微博等宣传阵地的运行;

(4)负责社团各类宣传资料的撰写与发放;

(5)其他应当由宣传组负责的工作。

4、外联组:

(1)全面负责联盟的对外联络工作;

(2)增进与其他学校社团及组织间的交流;

(3)接待联盟来访者;

(4)负责各项活动的联系工作和筹集活动经费;

(5)其他应当由外联组负责的工作。

5、信息联络组:

(1)负责与贵州省各级团委、各级春晖行动联络处的联络工作;

(2)加强与其他高校“春晖社”的联系和交流;

(3)负责与春晖行动有关的信息调研;

(4)负责联盟所建立的微公益平台、网站等网络服务工作;

(5)其他应由信息联络部负责的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本章程;

2、热心联盟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4、未受过的处分。

第十九条 本联盟主席、副主席任期二年。卸职主席经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名审议批准后,可担任荣誉会长,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会员大会;常务委员会例会每年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两次;

2、检查职能部门执行决议的情况;

3、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代表本联盟出席的活动;

5、其他应当由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主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其他应当由副主席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总执行干事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其他应由执行总干事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联盟的团支部事务,代表主席出席活动;

2、主持联盟团支部的对外联系工作和联盟内部的监查工作;

3、其他应由团支部书记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联盟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执行本章程;

2、在本联盟所负责领域内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坚持工作;

3、热爱贵定并关心贵定的发展;

3、未受过处分。

第二十五条 各组组长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工作,有权召开本组例行会议,各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负责人的产生:

1、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经民主推选、自我推荐成为下届主席、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候选人,考察其工作能力、对联盟贡献、个人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指导单位、常务委员会及民主推荐委员等各方意见确定。

2、各组租长及副组长:原则上由联盟换届大会统一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个别更换可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各负责人的罢免

1、罢免正副主席、总执行干事、团支部书记必须经2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交书面意见至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同意则罢免决议通过。

2、罢免各组负责人必须由10名以上会员提交书面意见至主席,经主席审核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

3、若主席、副主席及各组负责人的决议及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常务委员会其他成员讨论决定后,可直接进行罢免。

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1、上级组织拨款;

2、接受捐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网上公开,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在秘书组织组中选任财务专员,负责经费的申请和管理,负责联盟的财务预算、决算,负责监督各个组、各项活动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行财务公开。财务专员至少两名,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理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建议,由指导单位、联盟常务委员会或20名以上本联盟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在全体会员大会上通知,并于7日内报指导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联盟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有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联盟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终止决议须经联盟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并进行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在指导单位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查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经指导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指导单位的监督下,按照社团财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