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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安全规则精选(九篇)

化学实验安全规则

第1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绿色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化学实验课程

1问题提出与绿色化学

“8•12”天津港码头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震惊全国,甚至世界。这种特别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至今压在人们的心底无法抹去。然而,近年来高校实验室(中心)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而且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财产甚至生命的重大损失。认真地梳理、调查、分析这些安全事故的原因,非常明显,主要起因:(1)不正确的安全观念和态度(侥幸、无所谓、不在乎);(2)缺乏知识及技术;(3)生理的不当不适应;(4)不适当的环境和设备引起的行为。总之,是人的责任安全意识不强或管理不善,都是人的因素。据确切统计,人为因素占98%[1]。因此,高校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防患未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绿色化学又称环境无害化学(EnvironmentallyBenignChemistry)、清洁化学(CleanChemistry)。即是用化学的技术和方法减少或消灭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和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2]。可以看出,绿色化学注重源头预防,提倡无毒、低毒原料和反应条件的应用,使资源和原料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实现环境的无害化和可持续化发展。基于绿色化学理念,在绿色化学视域下,尝试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创建绿色、环保、安全的化学实验室管理升级版,取得了良好效果。

2基于绿色化学理念的安全管理

2.1加强绿色化学教育

树立实验安全意识绿色化学教育主要是绿色化学思想、理念、“5R原则(不用危险品、减少用量、循环使用、回收再用、再生)”的教育。把绿色化学的思想和理念融入化学课程的教学大纲,贯穿到化学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理论教学的绪论课,在讲好化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发展、应用中,适当提及新兴学科绿色化学的研究对象、发展以及应用,让学生知道绿色化学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用处。尤其是在讲授化学科学技术对科学和社会历史贡献时,一定要提到,化学科学技术的另一面。即人类生态环境的化学污染和化学产品的安全危害。让学生一开始就有绿色化学的思想和理念,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始终具有绿色、环保、安全的意识和责任。课堂教学中,每一个定律、技术、方法和化学反应过程都可以融入绿色化学的思想和技术。化学实验课教学中,更是要让学生知道,怎样用绿色化学的技术和方法减少或消灭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和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如何使用无毒、无害的原料,在无毒、无害的条件下进行反应,以减少废物的排放;提高原子的利用率,力图使所有作为原料的原子都被产品所消纳,实现“零排放”;生产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社区安全以及人体健康的环境友好产品。教育以绿色化学为科学基础,使师生“知其所以然”,使其体会“何应为、何应不为”,将安全意识转化为安全习惯,实现安全意识固化和安全行为常态化。加强师生实验安全操作技能训练,从每个细节入手,从根源上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实验教室里有《化学实验规则》《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安全歌》以及“绿色、环保、安全”的红色标语,使用仪器设备、药品用品上有“绿色、环保、安全”的标签。处处是“绿色、环保、安全”的字样,事事是“绿色、环保、安全”的责任。营造了“绿色、环保、安全在我心中,绿色、环保、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这样,在化学教学的各个环节参透绿色化学的思想和理念,常念化学实验安全的“紧箍咒”,就能安全无忧;只有警钟长鸣,才能防患于未然。

2.2制订绿色管理制度

明确实验安全责任哲人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安全的保障和“笼子”。在绿色化学的视域下,首先对化学实验教学大纲分析研究,增加绿色、环保、安全的实验内容,去除毒性强、污染重、危害大的实验内容,用微型实验和替代实验的方法,保证化学实验内容的绿色安全化。对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的修改完善,在《化学实验规则》《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实验药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法规依据,包含绿色化学的理念和技术;有严格的实验操作规范和责任担当赔偿要求。尤其是,还全面制订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筑起化学实验绿色、环保、安全的“防火墙”,为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立下了不可逾越的规矩。高校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还有两项必须做好的工作。一是,化学实验“三废”的处理。高校化学实验的内容广,学时多,频次高,任务重。所以,“三废”物品量多危害大。为此,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废气、废液能收集净化的,收集净化后再处置,不能收集净化的,在确保流通的情况下排放。对废渣,特别是剧毒药品,实行个人责任处置制度。多数是封袋,贴上标签,注明废品名称和危害,安全处置。二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3]精神,化学实验室的危化品仓库,有懂技术、有知识、管理经验的专人管理。并实行,需要主管部门签字的《人员准入制度》,有管理人员负责的《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和《物品进出仓库登记制度》等。始终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处处扎牢安全管理这个“笼子”。

2.3遵循绿色化学理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3.1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绿色理念

绿色化学的理念可概括为“三性”:一是洁净性,致力于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污染;二是原子经济性,在获取新物质的转化过程中充分利用每个原子,实现“零排放”;三是安全性,尽可能不使用有毒或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反应条件尽可能温和或安全。该理念的目标并不是被动地去消除安全存在的隐患,而是要主动地从源头上去“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根本上转变思维方式,培育师生安全思想观念,提高其安全素质,构建完善安全技术体系,将实验室的危险降到最低程度。基于这一理念,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又负有新的工作责任。实验室的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药品的购置,实验技术和方法,从计划到实施都要遵循“三性”理念,重视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形成化学实验室绿色、环保、安全的管理系统模式。

2.3.2设施设备的安全绿色化

按照绿色、环保、安全的要求,学校投入较大资金对化学实验室的校舍、水、电、通风、实验台等进行合理设计和升级改造。选用原材料保证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给排水管径不小于规定数值,以确保给排水的通畅;照明电与动力电电闸分开,设计短路、过载、漏电等保护装置,确保一键断电,有效遏制事故的蔓延;通风、排气系统满足大型精密设备的特殊需要,便于有毒有害气体的散发;建立了消防预警设施,事故警报系统、呼救系统、逃生系统等。设施设备的绿色化,从源头上堵住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报警、呼救、逃生系统的设置,在事故发生时都会发挥最大效益,使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2.3.3实验技术方法的绿色化

从绿色、环保、安全的角度出发,优化实验教学的内容。采用“替代”原则,对于毒性、危险性较大、成功率较低的实验(如硝基苯和浓硫酸的制备),采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虚拟模拟实验;用调温式电炉替代酒精灯。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提倡“拒用”原则,淘汰毒性大、危险大、耗量大、污染严重且成功率低的实验,选用无污染或者少污染的实验,如氯化钠提纯、醋酸质量浓度的测定等。实施“减量”原则,精密计算,严格控制实验药品用量;积极推广微型实验,保证实验操作安全和“三废”污染的减少。贯彻“循环”原则,尽量选择反应产物可以连续利用的实验,让实验产物可以被其他的实验所用,节约成本,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绿色化学理念、技术为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效益。

3结束语

化学实验室虽小,但安全管理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只要领导重视,管理人员用心尽力,融入绿色化学理念,采用绿色化学技术,就能使安全管理升级。近几年,在绿色化学的视域下,加强绿色化学教育,制订绿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绿色化学实验技术水平,使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遏制了小事故频发的势头。基本形成了高效安全的管理模式,创建了绿色、环保、安全的化学实验课程体系。为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良好环境,也为高校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新途径。

作者:仲婧 朱晓慧 曹晓群 单位:泰山医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仲婧.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现状分析及防范措施[J].中国化工贸易,2015,7(3):148.

第2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高校 化学实验室 安全事故 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169-01

1 化学实验室常见的事故类型

1.1 违反操作规定导致的事故

在常见的化学实验室的事故类型中,因违规操作而酿成惨剧的事情屡屡发生。化学实验对于学生的操作有着一定的要求,如果学生没有严格的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那么就很容易引起事故。比如氢气是一种最存在安全隐患的气体,在试验过程中使用氢气时更要万分小心,当需要进行点燃氢气时必须要实现测验其纯度,如果纯度不符合标准就点燃,就很容易引起爆炸事故。同样的,在取化学药品或者试剂时,必须遵照专匙专用的原则,不能随意混合药品,否则很容易引致爆炸事故。

1.2 药品杂质导致的事故

众所周知,很多试验是通过不同药品或试剂之间的一种自然化学反应,因此,如果当化学药品的保存不得当,比如出现了相同外观的药品之间的混装,那么这些药品在混入其他的杂质后会出现化学反应,象在点燃甲烷气体时,就需要先将其中的空气排进,如果学生未排进空气就点燃就很容易爆炸。

1.3 药品过量导致的事故

在化学实验中,有很多反应剧烈的实验,在这些实验中,若因为操作不够仔细或者未把握好药品的量,过量加入试验药品的话就很有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比如在使用红磷制取氧气时,若药品过量,就极易导致着火与爆炸;而在使用小苏打与浓硫酸制取二氧化碳时,若药品过量,在发生反应时气体量过大,也容易出现腐蚀与爆炸。

1.4 实验室环境引起的事故

不可否认,在我国很多学校的化学实验室环境简陋并且通风条件不好,在很小的区域中存放着大量的仪器与药品,这样很容易导致有毒气体与可燃气体聚集,这样就能够引发参与试验的学生集体中毒或者火灾,甚至严重的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

2 降低化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率的措施

2.1 制定好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学是学生开展科研与化学实验活动的基本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方面必须要制定好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较多,包括危险品存放制度、仪器使用与维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等,只有将安全管理责任真正的落实到人才能够将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同时,学校方面要为化学实验室配备好专业技能水平扎实的管理人员,定期对他们开展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与职业素养,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教师与学生的人生安全。

2.2 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有关统计显示,很多化学实验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师生安全意识缺失,未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导致的。尽管每次进入实验室时,教师都会对学生进行千叮万嘱,但是很多学生都将心思放于马上要做的试验上,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表现的心不在焉。所以,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提升师生的实验水平,让他们严格的按照规章流程操作。基于这一因素,学校必须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让他们能够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2.3 好仪器管理工作

化学实验室的仪器多种多样,包括易碎仪器、精密仪器、易损仪器几种类型,仪器的管理效果与教学和科研成果息息相关,因此,必须要做好仪器的管理工作,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2.3.1 易碎仪器的管理

在实验室中,易碎仪器主要为玻璃仪器,如果对部分易碎仪器管理不善,不仅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也会引起财力方面的浪费。因此,对于玻璃仪器,压根据其大小与用途进行分类。具体的讲,对于小件、轻便的仪器宜放置在橱柜上方;大件、笨重的仪器宜放置在橱柜下方,不能直立的玻璃棒、温度计等仪器应该储存在抽屉中;对于带塞仪器,应该将仪器与瓶塞放置在一起,防止混淆;对于磨口仪器,需要垫好纸片,避免粘连。

2.3.2 精密仪器的管理

由于精密仪器都属于贵重物品,因此,对于化学实验室内的精密仪器,应该将其与其他的药品分开存放,保证室内的清洁、干燥与通风,同时,精密仪器的存放还要遵循布局合理、使用便捷与定位存放的原则,在储存柜内设置好卡片,仪器的借用要实施登记制度。

2.4 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化学实验室中有大量的药品,若管理方式或者使用方式不当,那么就会增加事故的发生率,因此,一定好规范药品的管理工作。

根据药品的性质,化学药品包括酸、碱、盐、氧化物、单质等几种类型,在存放时,要依照不同种类药品的性质进行存在,禁止将酸性物质与碱性物质混合存放,禁止将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合存放;同时,有机与无机试剂也应该分类存放,禁止将其与强氧化剂存放在一起,防止爆炸事故的产生。

对于容易水解与潮解的物质要封口进行存放;对于砒霜等剧毒药品,要设置好专门的存放柜,建立好管理账户,实施双人负责制度;对于容易发生爆炸的药品应该将其放置在水泥橱中,并尽量减少易氧化、易爆、易燃、易挥发试剂的存放。

2.5 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对于化学实验室来说,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环节,那就是时刻注意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这有利于降低实验室中危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所以,除了要建立好完善的管理制度外,还要建立好清洁卫生制度,在学生做完试验之后,教师应该要求其将桌椅与实验仪器复位,在实验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实验产生的各种废液、废渣与废水,鼓励学生参与到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工作中,设置好完善的奖励制度,调动起学生参与实验室卫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 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高职学校的化学教学而言,化学实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具有一些危险性,化学实验事故在各个学校中都屡见不鲜,这不仅会危害学生与教师的人身安全,也会影响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为此,必须要加强对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制定好完善的管理制度,让学生严格的遵照相关的规范进行操作,规范各类药品的存放,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降低化学试验室事故的发生率,这对于高职院校开展化学相关专业的教学有积极地作用。

参考文献

[1] 夏雯.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的构建[J].统计与管理,2013(3).

第3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管理档案;策略分析

化工压力容器是指化学工业生产和试验装置中的承受压力的容器,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也有一部分不属于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按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非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仍然是很重要的。因此,化工压力容器的管理必须包括上述两个部分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把非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与化工企业的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结合起来,对化工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策略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一、强化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掌控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并且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国家相关化工压力容器专业法规,同时也关系到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定的贯彻执行和质量管理要求,与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各个方面。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是化工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保障。因此,化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由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经验人员管理。熟悉掌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是进行实际管理活动的基础,因此,使用单位应建立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管理控制程序,使人员的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强化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内容有深入的认识与掌握。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一些方面:1.强化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与本单位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3.切实做好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工作,切实保证参加压力容器的试车工作;4.对化工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检修,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并且及时修复和校正在压力容器压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与问题;5.对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做好使用记录,做好检验工作,并且对压力容器的改造与修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改进,做好压力容器的报废及时审查工作;6.必须对压力容器制定定期检验计划,并且保证计划的贯彻组织实施;7.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好化工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8.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修的执行情况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查改正;9.组织好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和报告、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事故的调查;10.加强压力容器操作、焊接和检验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与培训;11.建立系统的全面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二、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

化工压力容器大多是非标设备,它的规格型式各不相同,但其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验收都有统一的标准。对化工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要严格控制。制定化工压力容器设备购置安装控制程序,对因设计制造安装可能给化工压力容器埋下的安全隐患控制在很低的水平,是化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比如选择取得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设计,由取得相应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经取得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安装,由此来保证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指标。

三、健全完善容器安全操作规则,并且保证贯彻执行

在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压力容器安全操作制度不健全,缺乏健全完善的安全运行操作规则,有规则但缺乏个性(即针对性)是常见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健全完善容器安全操作规则,并且要保证规则的贯彻执行。制定完善的适合具体的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则,必须切实做好下下方面的工作:对压力容器的最高使用压力与使用的极限温度限制,并且严格根据这个极限限制约束容器使用温度;规范压力容器的操作方法,保证操作方法与策略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切实落实容器开始和停止的操作程序,做好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则,并且做好做好处理措施的制定;健全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的检查部位和检查项目,对于容器的项目与部位的正常要求制定相关的规则;防患于未然,对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与故障判断方法制定相应的科学的操作规则,并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压力容器停止运作后的检查和维护规则。安全的操作规则离不开操作人员的严格遵守,只有把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则切实贯彻执行,才能够有效的防止容器事故的发生,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四、紧抓化工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管理

加强化工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是保证安全重要的一环。一是要强化化工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二是要针对化工压力容器的个性,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三是要作好压力容器的运行记录。对特定的化工压力容器实施特定的操作,记录不同的参数及运行状态。

五、加强化工压力容器的日常检修,做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维护工作

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不仅需要很强的专业操作技能,同时压力容器价格昂贵,费用投入高,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压力容器的日常检修工作,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维护,尽最大可能的延长压力容器的使用周期和生命,尽最大限度的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化工压力容器的日常检修与安全维护主要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强化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和安全阀等等设施零件的日常养护与维修,定期的对安全阀和压力表等部件进行校正检验,保证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准确灵敏可靠地运行,能够有效的防止压力容器故障发生,延长使用寿命。第二,切实做好压力容器本身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压力容器的管道与容器本身是否存在滴、跑、冒、漏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如果出现这些情况表明容器运行出现了问题,必须切实采用有效措施进程及时处理,防止容器事故的发生。对于容器的化学性质进行监测,并且对于化工容器中的介质成分进行监测,检查二者是否发生化学反应,如果有必须及时的转移介质。对于会腐蚀压力容器的介质,必须进行容器的防腐处理,如在容器内壁喷镀或者涂上油漆,或者设置内衬等等,切实防止腐蚀容器现象发生。尽量保持压力容器的运行平稳,尽可能的减少压力容器的震动,以防止接管或支腿处发生疲劳裂纹。并且要及时对管道和容器内部积存的碳化物以及油污等进行清理,防止压力容器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六、完善压力容器管理数据与记录,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技术档案

做好化工压力容安全管理技术档案能够加强对容器使用规律与实际运作情况的了解与掌握,能够有效的防止压力容器管理的盲目性,能够有效的避免事故的发生,所以完善压力容器管理数据与记录,建立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势在必行。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需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做好化工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与数据的记录。压力容器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该容器的设计资料和相对应的制造和安装资料。化工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料包括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图、容器设计总图、低温容器或者是高中压容器受压元件应有的强度计算书以及按照应力设计容器的局部应力计算资料等等。而压力容器的制造资料主要包括:该容器的技术特性说明书、压力容器的出厂合格证明书、容器的质量证明书等方面的资料内容。其中压力容器的质量证明书又分为几个细则:压力容器的机械性能、该容器每一个零部件的化学成分、容器的焊接质量检查结果证明、无损探伤结果以及气密性实验和耐压实验等相关测验的结果,属于特种设备的还应有第三方的监督检验证书等。第二,切实做好压力容器的运行记录,包括对于压力容器的使用开始日期进行记录、对每次使用停止的时间科学的记录、压力及温度的波动范围进行检查记录、工作介质的性质以及间歇性操作的周期做好记录。第三,维修保养记录与使用过程中的检修记录。对于化工压力容器的日常养护与维修很重要,记录主要是对压力容器检查修理状况进行真实的记载,以便于对压力容器的缺陷和寿命的分析;第四,压力容器所配置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的配置及更换的记录,对压力容器来说,其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就相当于人的五官一样重要,是保证化工压力容器正常运行的必要,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直接关系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五,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记录,每次检查的日期、具体检查出的情况、内容与结果报告等到进行记录。

化工压力容器的档案应按台逐一建立,由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对压力容器进行跟踪管理。

七、结论

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化工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化工产业生产的安全生产问题,也就直接关系到整个化工企业的综合效益,因此加强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建立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控制程序,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管理方法运用到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中去,避免重复或多样的管理模式。从全方位加强化工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化工压力容器的管理水平,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化工压力容器的重大事故,达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

参考文献:

[1] 华艳春.压力容器的档案管理中如何实行现代化措施[J].中国科技博览. 2010.36

[2] 王玉飞;吉仁塔布;白竞平.压力容器在化工生产中的腐蚀与防护[J]. 化学工程与装备. 2009.10

第4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于化学实验室的责任书1

为了保证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下称实验中心)的人员在实验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实验中心的整体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实验中心与实验中心的技术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甲方:化学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乙方: 实验室(房间号: )

安全责任人(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与每一位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及时签订本责任书。

2、结合实验的性质,向乙方提供实验操作规则并进行操作指导,监督乙方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验室防护器具。

4、认真听取乙方对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5、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实验中心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乙方的责任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学校、学院及实验中心制定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现场演练,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技巧,学会人身保护。明确本实验室周围的安全疏散出口、消火栓、走廊灭火器材位置以及实验室内的电源开关(各空气开关对应的插座)、消防砂箱和灭火编织物的位置。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预备室、电热室、药品室等严格管理,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实验中心。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更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4、协助实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维持实验教学秩序。学生实验结束后,须督促值日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让值日生离去。每日下班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或切断,检查易燃物品、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等是否安全,确认无误方能离开。

5、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均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锁、双帐按规定程序申请、采购,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6、要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指导思想。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警惕产生发生电火花或静电。严禁在烘箱、马弗炉等加热设备后面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烘箱、电炉、马弗炉、搅拌器、电加热器、冷却水等原则上不准工作过夜,确需过夜的须安排专人值班,并上报中心同意。

7、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加强劳动保护。不应在学生实验室和实验准备室中内吸烟、饮食,违反者将在中心内部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处理,因吸烟导致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具体人员的法律责任。技术人员应在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时,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遇有突发性事故要保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紧急处理。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若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及时向甲方以及甲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口头报告。如事态严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院实验教学中心。不论大小事故,凡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确保学生安全,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区政府、教委、卫生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以及方校长的办学理念:学校无小事、学校安全问题是其它工作的生命线、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定此责任书。

化学实验教师安全职责2

1、化学实验室及药品储藏室内必须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吸烟,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设备须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做到有备无患。

3、化学实验教师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定期检查易燃易爆药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充分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熟悉实验所需药品、试剂配置、材料、教具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各项实验所需材料应及时采集和购置,实验室各项试剂标签明确,及时更换陈旧失效试剂,布置好分组仪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5、参与实验课管理全过程。学生实验期间化学实验教师应知道学生实验,实验后督促学生做好器皿洗涤、仪器及工作面整理工作,督促学生做好卫生工作,清除废液,废物,做好设备,仪器检查。

6、管理实验室做好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做好仪器防火、防腐、防锈、防光、防盗工作,对本室仪器有正式帐册,出借、调拨、损坏、丢失、污损有据可查,能定期定点,帐物相符。

7、严格执行陪损制度。按照实验室陪损制度办法要求学生及教师在工作(教学)中因责任事故造成物品损坏的,应按规定比例赔偿,由实验室负责人签署赔偿意见,由各班收齐交德育处。

8、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验室药品分类存放,剧按章保管,预备室药品储存适量,保管室整齐有序,保管室及实验室灭火器完好,放置明显,每次实验后经检查水、电、门、窗、火后离开实验室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实验室宏观布置清洁、明亮、实用、安全。

9、自觉遵守纪律。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应事先做好实验预示、试做和备好实验课。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上课时间一律关闭手机。各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负责人保管,只准有关教师使用,不准交与学生或非实验人员。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10、化学实验教师如果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误,造成突发事件的发生,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责任时间为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此后因工作需要而新调入的的化学实验教师应于调入之日补签责任书,责任起始时间顺推。

学校(章)

校长(第一责任人)签字:

化学教师(突发事件的重要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化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3

为了使化学实验室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规操作后果自负。

3、学生进实验室学习或试验时,结合要做实验的教师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并监督、指导学生按照试验操作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如因教师无故离开或指导不当发生事故,由实验教师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于教育不当或违犯试验操作要求而发生化学药品烧伤学生、触电、中毒等学生身体伤害的安全事故。按照《马良中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要求上报。

4、对于在实验室存放的危险药品、有毒药品、贵重试验仪器、要按规定贴好标签存放好,不得让学生随意乱动。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5、试验员要定期检查实验楼、实验室的各项安全防范设备,发现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向主管校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6、试验员负责实验仪器、药品的借出和收回,借出要登记,收回要检查,做好记录。

7、严格执行《化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责任制度》,熟知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实验中教育学生要小心谨慎不要让试验药品或仪器灼伤、划伤、严禁学生私自乱接电源以免发生触电,化学试验时及时打开通风设备以免教师和学生发生中毒。发生事故后不要惊惶按照事态的发展及时处置或上报,事后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9、责任人违反以上规定,犯故意、过失、失职或渎职错误,造成学校、师生财产损失或师生伤害的,视情节轻重,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教师和学校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马良中学(盖章)

第5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甲方:化学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乙方: 实验室(房间号: )

安全责任人(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与每一位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及时签订本责任书。

2、结合实验的性质,向乙方提供实验操作规则并进行操作指导,监督乙方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验室防护器具。

4、认真听取乙方对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根据意见进行整改。

5、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实验中心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乙方的责任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学校、学院及实验中心制定的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消防现场演练,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技巧,学会人身保护。明确本实验室周围的安全疏散出口、消火栓、走廊灭火器材位置以及实验室内的电源开关(各空气开关对应的插座)、消防砂箱和灭火编织物的位置。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预备室、电热室、药品室等严格管理,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实验中心。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更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4、协助实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维持实验教学秩序。学生实验结束后,须督促值日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让值日生离去。每日下班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闭或切断,检查易燃物品、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等是否安全,确认无误方能离开。

5、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破损容器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均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剧毒化学品管理要坚持“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锁、双帐”;按规定程序申请、采购,并做好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

6、要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指导思想。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警惕产生发生电火花或静电。严禁在烘箱、马弗炉等加热设备后面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人修理,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烘箱、电炉、马弗炉、搅拌器、电加热器、冷却水等原则上不准工作过夜,确需过夜的须安排专人值班,并上报中心同意。

第6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高校实验室是培养大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场所,是高校教学必备的实践基地,在高校教育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功能。实验室根据用途可分为教学型实验室、科研型实验室和教学科研混用型实验室。本文主要分析教学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问题。教学型实验室主要用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课。自2000年国内高校开始扩招之后,因教学资源紧张,实验课通常是整班制上课。因此上课学生人数较多,学生的素质、理解能力和个性上的差异都较大,这导致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实验室安全问题也变得更加重要。

食品学院的教学实验室根据功能可分为食品加工类实验室、食品包装类实验室和食品检验类实验室。根据具体用途,食品加工类实验室又可细分为果蔬加工实验室、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实验室、粮油食品加工实验室、发酵实验室等;食品包装类实验室又可细分为包装材料加工实验室、包装设计实验室、包装工艺实验室、包装材料检测实验室等;食品检验类实验室又可细分为化学检测实验室、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生物技术检测实验室、食品感官评价实验室等。

由于实验室种类繁多,管理起来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本文主要从实验室的结构设计、实验功能区的划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等几方面来探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实验室的结构设计

由于在教学实验室上课的学生人数较多,实验楼的走廊要宽一些,走廊上不要放置仪器设备或其他杂物;实验楼要有一定数量的楼梯和电梯,而且楼梯和电梯要宽大;实验室最好有前后两个门,以便于发生紧急情况时人群的疏散。

实验室的室内面积应该大一些。如果没有大型的仪器设备,30―40人/班,实验室的面积应该不小于100平方米,中央台3―4排。实验台下的柜体要向内凹进一定尺寸,例如:30―40厘米,使学生坐着时有放腿的空间。相邻两排实验台的间距不小于1.5米,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不会相互碰撞造成意外伤害,也给指导教师留下巡视指导的空间。

实验开始之前,指导教师都会用板书或者多媒体,对实验方法、实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安全操作要点做详细的说明。因此,中央台上尽量不要安装试剂架,否则会遮挡坐在后排的学生的视线,影响讲解的效果。

实验过程中需要用到水或者要经常清洗实验仪器的实验室,可以在实验台的中间安装一排水槽,根据需要加几个水龙头,或者在实验台的两端安装几个水池,这样可以方便学生就近清洗实验仪器,避免拥挤,提高实验效率。

实验台上的电源最好有防水保护盖,可以避免实验过程中不小心将水溅到电源里引起的电源短路或其他危险。实验台靠近水池的地方尽量不要安装电源,即使安装,也要在水池边加装具有一定高度的挡水板,防止在洗东西的时候水溅到电源上。

食品加工实验室和食品包装实验室一般放有大型设备,食品检测实验室也有大型精密仪器。实验室结构设计时,要考虑在仪器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学生们的操作使用和观摩交流,以防拥挤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学生受伤。

二、实验功能区的划分

食品加工实验室可划分为原料储存区、清洗区、切分区、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等。化学检测实验室可划分为样品储存区、前处理(粉碎、取样)区、称量区、实验区、仪器检测区、污染物处理存放区等。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可划分为样品储存区、前处理(粉碎、取样)区、称量区、无菌接种区、实验区、仪器检测区、消毒灭菌区、污染物处理存放区等。实验功能区的正确划分和安排,可以使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有序进行实验,防止交叉污染,保障实验者的身体健康。

实验中,除了每组都有的实验用具,还会有一些公用的仪器设备,例如:冰箱、烤炉、膨化机、冰淇淋机、天平、离心机、高压灭菌锅、酶标仪、色谱分析仪等。实验室要根据实验的流程和仪器设备的特点划分出一定的功能区,使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能够有序进行实验,防止无序的走动引起碰撞,造成意外伤害的发生。还要避免因仪器设备摆放不合理,造成仪器的损坏,例如:冰箱与烤箱等加热设备放在一起,会造成影响冰箱散热、加速电源线老化等问题。天平、色谱分析仪等仪器需要恒温、洁净、无振动的空间,而离心机使用时振动较大,这些仪器都需要各自相对独立的空间。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的结构设计和实验功能区的划分都是从硬件方面来探讨实验室安全管理,而制度则是从软件方面来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使用。笔者所在学院从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化学品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通用实验室管理和特殊实验室管理等多方面制定了相关的安全制度。

其中,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实验守则、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指导教师岗位职责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气体钢瓶使用和保存管理规定、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等。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包括低值易耗物品使用管理规定、低值易耗品损坏赔偿办法等。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管理办法、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等。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实验中意外事故紧急救治办法等。通用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室门禁管理规定、安全和卫生管理条例等。特殊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工电子学实验室安全制度、生物检测室管理制度、化学检测室安全守则、微生物检测室安全守则、食品加工室使用注意事项等。

四、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机制

第7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 转基因动物; 科研试验; 安全管理; 管理监督; 法制监管

The Legal System in Safety Supervison about Animal Transgenic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Liu XuxiaLiu Yuanbo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0, China)

Abstract: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are more and more widely applied with fewer obstacles due to the decrease in cost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nd the increase in success rate. This situation on the one hand makes it easier for the production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on the other hand makes it harder for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ince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y has risks in itself and the malicious abuse of it is likely to pose increasing security threats to the human society,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research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Along with the risks, there are broad application prospects of transgenic animals in areas such as new animal variety breeding, biopharmacy, disease research, organ transplant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ndscape ornamental, and gene function research, which mirrors that this technology has great potential values to promote social development. Once the research is to be put into production, the successful regulation of it largely ensures th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conduct safety control on transgenic researches at its experimental stage. As required by the public,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should focus on guaranteeing the safety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the safety assessment should follow at least three criteria: firstly, the maturity, stability and precision of transgenic techniques; secondl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imal populations, which determine the diversity of security risks; thirdly, the purposes and methods of application, which may give rise to different safety problems. The three criteria suggest that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is not a problem that can be easily solved by one or two conclusions, but rather a longlasting issue faced by the society. Again, a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the experimental stage is the crux of the matter, a wellestablished system of laws is needed to regulate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relevant research with both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However,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concerning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seems to be inadequate to fulfill its mission, given som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al problems. To be specific,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not clearcut enough; the standards for hierarchical management are not strict enough; safety assessment is not brought into full play; there is a lack of cooperation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supervision subjects; and there lacks guideline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ese existing problems,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safety control, to adjust the scope of objects for regulation, to overall plan and put on record the inspecting and detecting techniques, and to regulate the system of register and trace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advances and applications of transgenic animal technologies coupled with the tree criteria for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assessment, summarizes and puts forth some tendencies of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afety control of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namely the clarification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the adjustment of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cope, the optimization of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the construction of a coordinat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enhancement of legal certainty. The innovation of this paper lies in three aspects: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a crossdisciplinary (animal science and law science) study of transgenic animal safety related law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animal gene transfer technologies; what is more, it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and a scientific conclusion of the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of Chinas current legal system on transgenic animal research; last but not least, it objectively puts forward a set of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centered supervisory and regulatory principles, discusses the logical relations among ″deeper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principle,″ ″hierarchical and classified supervision principle″ and ″individual case assessment and regulation principle,″ and explicitly denies the applicability of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in China in 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social demand, and safety problems.

Key words: transgenic animals;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st; safety managemen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legal supervision

首例转基因动物的出现早于首例转基因植物,但转基因植物产业进程却超过转基因动物,成为国内外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首例转基因动物为1981年的美国转基因鼠,首例转基因植物为1984年的美国转基因烟草。。转基因动物的产业进程相对缓慢,但国内外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在国家科研基金的支持下,我国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取得了日益显著的成果,为转基因技术领先于世界以及商业化奠定了基础。同时,由于动物基因精深复杂,转基因动物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巨大的潜在风险。其利弊关键在于科研试验阶段能否有效防控风险。科学而严谨的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法制监管可以将不确定性和风险降至最低,保障研究试验的科学合理性,防止“基因污染”现象和其他不正当试验对社会和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然而,目前监管法制与技术发展相比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安全监管的应然需要。因此,需要根据技术发展适时调整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安全监管法规,或者根据社会需要的法律趋势升级立法,在立法中做专门规定。

一、 动物转基因的科研试验现状

动物转基因技术是转基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显著的特性和灵活多样的技术路径,在优化育种、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等多个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仍面临理论积累薄弱、技术支撑体系有待完善、转入基因不能按意志整合、安全性不确定等问题[13]。

(一) 动物转基因技术

动物转基因技术是将目的基因导入动物体内,目的基因随机整合或定点整合(打靶)在染色体基因组上并得到表达和遗传的生物技术[2]2170。目的基因的载体或者表达方式包括,慢病毒、腺和腺相关病毒及人工改造的假性病毒等组成的病毒载体[4],质粒载体和人工染色体等组成的非病毒载体,含驱动目的基因表达启动子的表达型载体[5],阻抑原有基因相关序列表达的沉默型表达载体。其中,非病毒载体人工染色体可以克服其他载体的缺点,提高携带目的基因能力及传递频率,将成为重要的转基因载体[6]。运用这些载体或表达方式的技术方法纷繁复杂,常见的包括显微原核注射法、逆转录病毒感染法、载体法、体细胞核移植法、胚胎干细胞介导法、卵母细胞载体法,但这些方法普遍存在时间长、效率低、随机性大、费用昂贵等缺点[2,7]。随着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慢病毒载体导入法、原始生殖细胞法(primordial germ cells, PGCs)、精原干细胞法(spermatogonial stem cells,SSCs)、基因综合打靶技术、RNA干扰(RNA interference, RNAi)、胞浆内单注射法、诱导多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iPS cells)转基因技术等新的高效转基因技术迅速发展[12,7]。这些技术具有克服物种限制、操作相对简便、受体细胞不受生长周期限制[8]、删除超长片段序列、避免基因敲除导致胚胎致死[9]、实现大量制备、精确整合等各自突出的特点。动物转基因技术途径越来越多,但受到的障碍越来越少,成本和技术要求越来越低,成功率越来越高,转基因动物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被应用,与此同时,由技术发展引起的转基因生物风险和威胁却越来越大。

(二) 转基因动物应用

应用角度的转基因动物应该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即采用基因工程技术,对动物细胞进行整合,目的基因得到正常表达的动物才是转基因动物。随着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转基因动物种类不断增加,突破了原有的动物育种作用范畴。动物转基因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在优化育种、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在优化育种方面,动物转基因技术在抗病(抗病毒、抗菌、抗寄生虫)、改良经济性状(肉质、瘦肉率、脂肪含量、奶品质、产毛)和生产性状(生长速度、繁殖力)方面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10],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各种优化率在10%-40%不等[11]78。生物工程制药有多个途径,而将转基因动物作为生物反应器是一个重要而先进的方式,现已有 100 多种外源蛋白质在不同的动物、不同的器官中生产出来[7],典型的反应器有乳腺生物反应器、血液生物反应器、膀胱生物反应器、家禽生物反应器,其中乳腺生物反应器具有蛋白质提取过程简单、成本低、受病菌污染可能性小的优越性。通过转基因动物生产的药物广泛地包括干扰素(用于肿瘤和其他病毒病治疗)、生长激素(促进伤口愈合及畜禽生长发育)、红细胞生成素(缩短红细胞成熟期,调节骨髓中造血细胞含量)、白细胞介素(用于癌症治疗)、集落刺激因子(用于治疗肿瘤病人化疗后白细胞下降)等[12],具有不耗能、无环境污染、药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生产周期短的优势[13]。疾病研究的转基因动物应用主要是通过适当的转基因动物模型模拟人类的遗传性疾病,通过对疾病的研究攻关为人类做贡献。器官移植技术在医学上已经基本成熟,但是可移植器官数量和超急排斥反应(hyperacute rejection,HAR)问题阻碍着器官移植技术的应用和继续发展,定向研究的转基因动物恰好能够通过补体调节蛋白因子基因解决器官不足和移植后的排斥反应问题。此外,通过改变动物的生长性状可以培育更加环保的人类需求量大的动物以及一些更具有观赏性的动物。转基因动物应用的广泛性和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日益发展的动物转基因技术的推动下,其安全性问题已是法律监管的核心。

(三) 转基因动物的安全

转基因动物安全性取决于动物转基因技术、动物种群特性及应用目的与方式,它广泛地影响着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因此,安全监管角度上的转基因动物是广义的,应该适用于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饲料喂养,或使用过转基因疫苗和激素的动物[14]。转基因动物安全与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需要考虑转基因技术的成熟、稳定和精准程度。然而,当前的技术仍然存在目的基因、载体、基因操作过程、基因副作用等安全性和非预期效应,以及新表达物质的毒性和致敏性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与不可控性问题。其次,动物的种群特性决定了安全风险的多样性。动物转基因技术的载体是高级生命,种群特征明显,可能存在的风险差异性很大,试验与应用均需要个性化的安全管理。而且,因为高级生物存在人类看不见的复杂联系,尽管动物管理起来比微生物更容易,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却更多,尤其是有性繁殖带来的目的基因遗传、漂移、突变是目前人类难以预见和控制的。最后,转基因动物应用的不同目的与方式存在不同的安全问题,需要区别管理。生物育种存在共生动物引起的基因漂移风险,器官移植增加人畜共患病的危险,生物反应器制药提纯存在细菌和病毒污染风险,药物针剂使用存在明显的毒副作用等等,这都要求针对不同风险区别对待。因此,转基因动物安全问题的个别化特性决定了转基因动物的安全问题不能被一个或几个安全性结论所覆盖与解决。尽管不断有证明转基因动物安全的试验研究结论发表[15],但尚不足以否定转基因动物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仍然需要以法制监管为基础,不断完善转基因动物安全体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才能使转基因动物发挥最大优势。

综上可见,我国的动物转基因技术进步的同时,技术难度下降,风险上升,转基因动物应用则随着技术的发展日渐广泛地影响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技术本身和应用却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和不确定性,需要法律法规对其科研试验的管理与监督进行高效科学的规制。

二、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管方面发挥作用的法规规范主要是“一条例、五办法”,即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以下简称《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及质检总局《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指南》、《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价导则》等一般性规范文件,其内容的性质与作用仅是对相关规章的补充,而其自身本应隶属于相关规章,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典型规范。。这些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尤其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而能够指向动物转基因技术科研试验并起规范作用的仅有《条例》与《办法》。

(一) 法律规范初具梗概

农业转基因生物包含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见《条例》第3条及《办法》第7章“附则”第5条。,因此,转基因动物适用于《条例》与《办法》中关于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一般性规定,当然,也有分别针对转基因动物及科研试验的特殊规定。《条例》第2章对研究与试验做了专门的一般性安全规定,《办法》则规定了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并用附录Ⅱ专门规定了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这些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规定为动物转基因技术科研试验安全监管与相关研究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及法理基础。

依据相关规定,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动物研究、试验活动必须依照一般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科研试验单位应该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由它负责单位研究与试验安全的自主管理工作。全国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实质评价,农业部设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程序工作。安全评价要求从生物学特性、生态环境、病原体影响、遗传变异、序列资料、表达效果等多方面,评价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相关的受体动物、基因操作、转基因动物和产品,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并将危险程度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科研试验的实验室研究(Ⅲ、Ⅳ等级)、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四个阶段均需依次申请评价《条例》第13条规定:中间试验,是指在控制系统内或者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规模试验;环境释放,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所进行的中规模的试验;生产性试验,是指在生产和应用前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验。。经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下一试验阶段或者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见《条例》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下,《办法》规定了相对具体稳定的安全管理措施,风险等级要求不同的科研试验采取不同的安全控制措施和紧急预防措施,并特别通过附录Ⅳ对实验室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中的措施做了专门规定。

尽管已有可适用的法律,且相关法律关系的要素存在并相对明确,但随着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发展,转基因动物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总数增多,安全风险增加,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焦点,对安全监管的法律也提出了挑战和新的要求,而目前安全管理法规自身的不足亦愈加明显地暴露出来,可能难以应对并良好地完成规制任务。

(二) 法律法规面临挑战

无论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现实需求的角度,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法律都面临着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是技术发展要求制度趋时更新应对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由法律语言的不确定性和立法时代背景等因素导致的现存需要解决的问题。

1.技术发展提出的要求

首先,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需要明确。由于语言存在模糊性,对于要求确定性并能够被有效实施的法律来讲,需要克服的第一难题即法律语言的模糊。因此通常的法律规范中,立法者会本着高度性、基础性、普遍性、特色性等基本要求为规范确立原则,并以此作为所有法律规则确定的本源,以及应对语言模糊或新情况的适用准则。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管理与监督作为规范的一块重要内容,存在着法律规范语言模糊的共性问题,也存在着自身诸多的特色问题。因此,需要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背景下确定一般性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针对动物转基因的特性确定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原则,以应对不断发展的转基因技术。

其次,监管对象的范围需要调整。转基因动物技术发展迅速,研究范围越来越广,已经超出品种改良等单纯的农业应用领域,生物反应器制药和器官移植等方面的科研试验比重越来越大。然而,相对于转基因动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安全监管法制建设却明显滞后,仍主要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的初步体系。其监管的主要对象是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对农业领域以外的应用研究没有涉及,对安全监督的规定也非常有限,因此监管的范围过于狭窄。其他方面的研究与试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只能参照《条例》和《办法》进行规范,缺乏针对性,不利于对动物转基因研究试验进行有效监管。故而,需要调整监管范围,规制尽可能多的风险。

再次,监督检测技术需要统筹备案。《条例》和《办法》侧重于科研试验单位的自我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对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安全评价的检测技术标准未明确规定。动物转基因技术不断地推陈出新,转基因途径越来越多,分类越来越不明确,迫切需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监督,明确安全评鉴的检测技术标准。然而,正因为转基因技术途径日益复杂化,监督主体和评价机构难以有效监督与评价。技术发展带来的监督需求与技术发展带来的监督难度形成一对基本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在未来的安全监管规范中对安全管理的监督系统化,明确能够检测转入基因的基本技术标准,要求超出基本标准范围的科研试验单位提供可检测技术。由监管主体对报备的技术进行统筹分类规范管理,通过检测技术管理将所有潜在风险掌握在可监测范围。

最后,登记追溯管理需要制度规范。现有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并未规定对转入基因、转基因动物及其产品进行追溯管理,而追溯管理在国内外很多领域的安全管理中已经广泛应用。对一种具有较大潜在风险又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影响广泛的技术的安全管理,应该符合社会制度运行一般规律的基本趋势,建立科学有效的登记追溯管理制度,以便及时获取对管理进行监督所需的信息。目前对转基因动物登记追溯管理的研究已经存在,并且与网络时代的特征相结合,趋向信息共享与公开,为安全管理的监督、应急预案启动、责任追究、信息对称及公众参与奠定了基础。然而,追溯管理融入科研试验研究安全管理需要由法律制度予以确认,并落实成为一种规范。

2.已有法规中的不足

第一,存在诸多模糊性规定。受法律语言与立法时代背景中动物转基因认知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条例》与《办法》关于科研试验的规定中存在着诸多模糊性规定。例如,安全等级划分中Ⅱ、Ⅲ、Ⅳ级所述的低度、中度、高度危险,即使结合有关安全等级的规定仍然非常抽象,具有极大的模糊性;农业部可以委托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进行技术检测,但检测能力的要求和标准却并不明确,专职人员资质如何确定,检测设备和手段参照的标准有无统一标准和最低要求,相应的检测机构该具备怎样的安全控制措施,等等均不清楚;确定安全等级的规定中存在很多“一定”、“一般”、“更严格”、“严重降低”等充满不确定性的语言,又无细化的补充性规定;各环节的试验年限按世代间隔周期确定,却未明确世代数标准;安全证书审批中要求单位提出区域监控方案,虽涉及多种控制措施,却并未规定控制措施的相应要求。这些模糊规则的存在既使得监管主体适用法律困难,相关标准和操作程序变成隐性规定,又使得科研试验单位在安全管理中面对隐性规定无所适从,公众对相关规定不能高效关注,妨碍管理监督类信息对称。

第二,监管主体间缺乏协调规范。现有法律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研究单位的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科研试验的安全评价和管理工作。各个管理评价主体和监督主体相对确定,但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却并未在法律规范中明确区分,主体责任中重管理轻监督;若试验单位未申报而进行试验,则什么部门负责对此进行安全监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随机区分与应对既易成为隐性规定,也易成为监管疏漏的法律缝隙。虽然建立了部级联席会议,但由于农业部在监管体系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其他部门的影响力有限,缺乏对农业部进行平衡与监督的力量。因此,在安全监管中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农业部单方决断,基于自身利益考量的监督管理措施有可能缺乏科学合理性。

第三,安全评价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安全评价本身是服务于安全管理和决断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能否继续进行的,但因为现有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的一些疏漏,安全评价并未充分发挥作用。《条例》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转入下一阶段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法》规定申报前应该取得所在省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但却没有规定知会或获批于县级主管部门,使得县级主管部门对动物转基因试验具体情况难以知情,相应监管也即难以到位;申报后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入下一试验阶段或颁发安全证书,但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安全等级如何变化,法律规范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法律规定无法通过安全控制措施完全避免其危险的安全等级为Ⅳ,但未明确等级Ⅳ是否合格,能否继续试验或者获取安全证书。因此,安全评价仅是一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安全管理措施,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对相应的审批却没有实质性影响。

第四,分级管理标准需要细致化、严谨化。分级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但目前的规定和实施情况存在许多不足。首先,四个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并不明确,缺少客观判断标准,容易因参与者差异得出不同的评价结论;其次,分级管理的安全评价因素中未涉及针对转基因应用目的个性安全问题的预先分析,对基因操作安全性评价中转基因技术特性的危险考察未涉及关键资料见《办法》附录Ⅱ“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第1章第2节第5点和第6点。,安全评价难以反映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真实危险程度,不能为安全等级划分提供全面而准确的参考依据;最后,尽管区分了安全等级,但Ⅱ、Ⅲ、Ⅳ等级在一些安全控制措施上并未有效区分,实际上造成了分级管理的无效用状态。例如Ⅱ、Ⅲ等级都采取生物隔离措施,Ⅱ等级要求试验地选在转基因生物不会与有关生物杂交的地理区域,Ⅲ等级要求防止有关生物与试验区内的转基因生物杂交、转化等,而实际上这两项规定所要实现的生物安全状态是一致的,没有根本区别。而等级Ⅳ的安全控制措施则规定“除严格执行安全等级Ⅲ的控制措施外,对其试验条件和设施以及试验材料的处理应有更严格的要求”见《办法》附录Ⅳ“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安全控制措施”第2章第3节和第4节。,但具体严格到什么标准,更加严格的标准应该由谁制定,审批应该按什么标准进行,均未提及。更为矛盾的是等级Ⅲ控制措施中的修辞已是最高要求,造成等级Ⅳ的控制措施与等级Ⅲ没有区别,分类没有特别的意义。因此,分级管理还需要更加科学严谨的标准。

第五,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有待科学规范。现有法律采用以科研试验单位为法律规制对象的法律逻辑,赋予试验单位权利,要求其履行义务,试验申报审批程序实行单位自行评价、自行技术审查,Ⅰ、Ⅱ等级实验研究实行“自我批准”,科研试验通过审批以后实行自我安全管理,表明单位自律是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一个法律现状见《办法》第17条和第20条。。而《条例》明确规定的相应监督管理主体,《办法》未以其为规范对象,未赋予其科研试验中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也未规定其应尽的监管任务,甚至在监督管理与安全监控中,它们也只是接受相应报告的被动对象。监管主体存在,职责明确,却仅侧重被监管主体自律,这是法律体系内在矛盾的体现;应急管理在规范中则显得过于简单,《条例》规定主管部门有采取应急措施的职责,《办法》却没有规定应急措施的具体内容,更没有应急预案制度,《办法》附录Ⅳ要求对扩散区追踪监测直至不存在危险,然而对存在什么危险、如何证明、谁来监督、有无最少期限均未做规定;尽管实验室、试验及操作安全控制措施规范相对完备,但仍有许多值得斟酌推敲的规定。例如,一些规定中用“消毒”一词,却要求达到防止转基因生物残存、逃逸与扩散的作用。要求基因操作时着工作服,但对于工作服材质、样式、有什么特殊性要求、在实验室试验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等具体及一般性要求均未提及。操作间及材料转移均要求有一定的设备,但是在操作规范中却未明确设备、器皿在科研试验中何时必须使用及发挥什么作用。因此,在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安全控制措施等方面还有待于进行更多的体系化的科学规范。

综上所述,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法律规范初具梗概,但规则中存在很多不足,又面临着技术发展提出的许多新要求,法律应如何调整来应对国内外社会趋势和各个阶层的压力,化解生物风险和社会风险,成为社会焦点―安全争论―解决途径的主题。

三、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进展趋势

基于对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现实需要,根据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体系未来的发展趋势,结合动物转基因技术发展和转基因动物应用中的安全风险,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一) 确定监管原则

原则作为贯穿于未来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规范的基本准则,必须具有高度性与切实性,既有普遍指导性,又需密切与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相关联。按照这一基本要求,结合国内外实践与国际公约促进的国际趋势,本文认为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的基本原则应该包括:(1)“审慎预防原则”。强调事前风险防范优位于任何补救措施,“凡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或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地方,不能把缺乏充分的科学肯定性作为推迟采取防止环境退化的费用低廉的措施的理由”(《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面,审慎预防原则在《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及许多国家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获得广泛接受,成为各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中的首要原则。(2)“科学深入原则”。以科学严谨的态度,采用科学原理支撑的技术方法,逐个环节进行危险程度的安全评价,不断积累数据和经验,继而层层递进相互关联地进行整体性安全分析,并以此进行安全管理及监督。科学深入是审慎预防原则下推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良好进行的重要原则。(3)“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分级监管指对转基因动物科研试验进行安全等级划分,并对不同级别采取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措施。虽然《办法》实行分级评价,但并没有规定明确、详细的监管措施。分类监管指根据转基因动物科研试验的不同技术与不同应用领域采取不同要求的监管措施。基于转基因动物生物反应器制药和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研究试验的自身特性,亟须建立与此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分类监管原则可以使不同研究应用领域的监管措施有的放矢,更具有针对性,使动物转基因研究试验的监管制度更加科学合理。(4)“个案评价管理原则”。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中的受体动物和基因来源、载体、操作、功能及技术目的各不相同,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评价与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监管的基本作用。同时,因为“实质等同原则”对转基因食品各种主要营养成分、主要抗营养物质、毒性物质及过敏性成分等物质的种类与含量进行分析测定,若结果与同类传统食品无差异,则认为两者具有实质等同性,不存在安全性问题;若无实质等同性,需逐条进行安全性评价。与“审慎预防原则”在逻辑上存在不可相容的矛盾,且与其他原则逻辑脉络不同,不符合国际趋势和公众态度,可能遭遇贸易措施,妨碍相关产业的国内外市场布局,故而应该在我国监管原则中予以排除。

(二) 调整监管范围

尽管目前农业领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在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其他领域的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也正不断凸现出来[16]245。因此,完善我国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需要将生物制药、疾病研究、器官移植、环境保护、景物观赏、基因功能研究等多方面农业用途之外的应用领域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依据不同用途调整对实验室研究与试验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当然这种调整需要立法准备,而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是系统繁杂的工作,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立法活动中必须高度重视与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监管制度体系的衔接与协调,秉持并发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立法的基本理念与原则。因此,需要制定动物转基因的相关法规,或以现有农业法规和规章为基础,顺应国情需要和国际趋势,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扩展到一切应用领域,完善并强化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基本规范。

(三) 优化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评价是对动物转基因实验室研究与试验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与预测,量化危险性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作为安全控制措施和审批应用的基本依据。动物属于高级生命体,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暗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其安全评价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在已有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并有所突破。目前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标准模糊,需要针对技术特性,包含但不限于从目的基因、基因载体的安全性,转基因插入序列、位点、序列拷贝数,插入基因副作用、非预期效应、新表达物质的毒敏性,获取动物的健康状况、营养成分、转基因成分暴露水平,以及对人体健康、自然生态环境、野生物种不良影响等多个方面制定更加具体的客观性划分标准,减少主观描述性用语。同时,根据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领域实行标准化分类评价,并鼓励科研试验单位提供高于标准的个性化安全评价方案,反映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的真实危险程度,为安全等级划分提供全面而准确的参考依据。当然,安全评价管理更需要程序上的完善,在风险防范、试验和安全许可证审批上切实发挥作用,通过法律的制定与修改,明确细化安全评价结论的影响,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制度的功能,与协调监管体系相结合,以实现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在科学安全的基础上稳步进行。

(四) 协调监管体系

随着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的范围调整,需要相应地调整或建立主体确定、职责明确并衔接良好配套的监管体系。该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但不限于监管主体、监督检查制度、登记追溯制度、安全控制措施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

在监管主体体系建设上,可以向美国学习,通过规范性文件如《生物技术协调管理框架》(Coordinated Framework for Regulation of Biotechnology,1986)。将所有可能的监管部门进行梳理,明确职责及履行职责的条件和阶段,规范监管主体职责衔接中的工作行为,使联合工作行之有效的同时,为制定并实施超越目前仅重视技术研究和安全监管的全面的国家转基因发展战略布局奠定主体框架基础。改变农业部门绝对主导的局面,优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分类对待、主次有序、有机协调、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的基本模式。“分类对待”即根据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的不同应用领域来实现差异化监管;“主次有序”即根据不同研究领域,将主要监管权责赋予与之最相关的部门,而其他部门取得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职权;“有机协调”指主要监管部门与其他参与部门有效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不同监管部门共同监管的合力作用;“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指按照转基因生物的不同安全等级,进行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划分。这一松中有紧的模式既能避免权力过于分散,又能防止权力高度集中,是保证动物转基因安全监管科学高效的基础之一。

建立实体内容与监管主体相一致又具有程序性内容的监督检查制度,需要解决过度侧重科研试验单位自律与轻视主体监督职责履行的矛盾,既要将科研试验单位作为义务主体履行其安全管理义务,也要将监督主体作为义务主体履行其监督检查的义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在各科研试验单位进行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各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实地管辖原则,即只要科研试验在本辖区进行或可能对辖区产生影响,科研试验就需要经过省级部门批准、县级政府接受,并知会可能受影响的其他辖区管理部门。监督规范中必须明确监督检查的基础条件、程序及检查的技术、设备、措施等基本标准。省级管理部门对单位提供的监督检测技术进行实质性验证并建立数据库,由中央管理部门进行全国统筹,利用网络技术实时更新,并开放给各级行业监督部门使用,但各监督部门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使用技术,做好监督记录和技术使用登记,以确保合理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安全。

欧盟通过法规指令确立了转基因食品及饲料的可追溯制度,要求投放市场的转基因产品或者转基因生物必须满足可追溯的条件,为其他采用过程监管原则的国家提供了安全监管与公众参与的立法经验。虽然可追溯制度更多用于产品安全管理,但在科研试验阶段针对可追溯性进行专门技术操作,能够在产品上市时更有效地落实可追溯制度。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对动物转基因可追溯技术予以确认,成为科研试验单位在转基因开发研究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技术性义务之一。中国实行过程监管,更加需要从宽泛的角度在科研试验阶段为可追溯制度确立基础,对转基因动物、转基因动物产品以及转基因成分饲料喂养的动物等与转基因技术相关的应用范围的可追溯性操作在科研试验阶段进行翔实规定,而非一句带过见《条例》第17条,《办法》第8条及附录Ⅱ“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第4章第7节。。需要由统一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动物转基因技术与目的基因进行登记建档,敦促科研试验单位履行可追溯性技术任务,并将相应的转基因动物纳入溯源数据库,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公开。

《办法》附录Ⅳ采用基本标准和操作程序相结合的分级管理安全控制措施为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形成、更新和完善确定了良好的体例,但作为未来法律分级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该更加科学具体,细化安全级别划分与安全控制措施的比例关系,重新厘定基本概念,提出不同安全等级的物理、化学、生物、规模等控制措施的最低要求等。然而,随着监管范围的调整,依据分类监管的基本原则,针对动物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动物应用,分类建立并更新安全控制措施才是完善动物转基因安全控制措施制度的核心内容。分类管理的安全控制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应用领域危险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有区别地设置安全控制措施,提高安全控制措施的效用性,增强安全管理风险预防的效果,也使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更有效地贴近技术本身,结论和预警具有更强的可靠性。

动物转基因技术多种风险以及高等生命种群的不确定性因素等特点决定了动物转基因技术的危害具有潜在性、突发性和不可逆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由于试验具有不可预测性,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更大,更容易引起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未来的安全监管法律中的应急管理必须是一个活的机制,科研试验单位和监管主体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能够对转基因动物安全风险预警的应急预案,以防止损害发生及扩大。科研单位应向监管主体进行预案备案,接受监督检查。同时,明确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的基本标准和法定操作程序,规定违反标准和操作程序的肇事单位与监管主体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危害和损失的救济预案,以督促和保障应急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 规范法律语言,增强法律确定性

尽管语言模糊性是法规的天然缺陷,但并不意味给法律规制带来的不确定性不可控制,因此,需要在承认法律语言不确定性无法彻底消除的认识下,尽可能通过经验和手段规范法律语言,增强法律的确定性,用法律语言的严谨性无限趋近地化解转基因技术认识的时代限制在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中的体现及其引起的不足。需要通过语言学规范法律语言运用,合理利用语境分析模糊的法律语言以确定含义,增强法律语言本身的确定性。至于无法从语言学层面消除的不确定性,则是因为语言不确定导致的适用不确定,需要借助法律实践加以矫正。要用严格的法律文件审查筛查出未生效法律规范中的隐性规定并加以修正,用及时的司法解释明晰适用中不明确的“一般”、“适当”、“严重”等模糊词汇所体现的标准,当然,如果因为法律不确定性在试验审批、公众参与等方面引起可能的新型行政诉讼或公益诉讼,应该开放这一救济通道,将法律规定的不确定转化为司法的确定。

动物转基因技术及其科研试验方兴未艾,且从社会发展、国际竞争等多重角度考虑,国家难以拒绝且需要继续支持基础技术研究,不断积累科技实力。因此,完善动物转基因科研试验安全监管法律将是国家基于技术风险与收益综合考虑的必然决策,也是完善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管理法律的重要内容,更是预防意外和不正当试验的必要法律门槛,从而使人们能够容忍或接受日益趋新且不断拓展应用范围的转基因技术走进商业领域。

[参考文献]

[1] 孙振红、苗向阳、朱瑞良: 《动物转基因新技术研究进展》,《遗传》2010年第6期,第539547页。[Sun Zhenhong, Miao Xiangyang & Zhu Ruiliang, ″New Advances in Animal Transgenic Technology,″ Hereditas, No.6(2010), pp.539547.]

[2] 陈青、曹文广: 《动物转基因新技术研究进展》,《中国农业科学》2011年第10期,第21682175页。[Chen Qing & Cao Wenguang, ″Progress in Research of Animal Transgenic Technology,″ Scientia Agricultura Sinica, No.10(2011), pp.21682175.]

[3] 许建香、李宁: 《转基因动物生物安全研究与评价》,《生物工程学报》2012年第3期,第267281页。[Xu Jianxiang & Li Ning, ″Biosafety Assessment of Genetically Engineered Animals: A Review,″ Chinese Journal of Biotechnology, No.3(2012), pp.267281.]

[4] D.Bouard, N.AlazardDany & F.L.Cosset, ″Viral Vectors: From Virology to Transgene Expression,″ British Journal of Pharmacology, Vol.157, No.2(2009), pp.153165.

[5] F.RecillasTarga, ″Multiple Strategies for Gene Transfer, Expression, Knockdown, and Chromatin Influence in Mammalian Cell Lines and Transgenic Animals,″ Molecular Biotechnology, Vol.34, No.3(2006), pp.337354.

[6] 王洪梅、武建铭、刘晓等: 《转基因动物制作技术及其基因载体研究进展》,《家畜生态学报》2011年第3期,第69页。[Wang Hongmei,Wu Jianming & Liu Xiao et al., ″Research Progress of Transgenic Animal Preparation Techniques and Gene Vector,″ Journal of Domestic Animal Ecology, No.3(2011), pp.69.]

[7] 左珂菁、苗向阳、谢青梅等: 《转基因动物技术的研究进展及应用》,《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0年第3期,第560566页。[Zuo Kejing, Miao Xiangyang & Xie Qingmei et al.,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Transgenic Technology in Animals,″ Progress in Modern Biomedicine, No.3(2010), pp.560566.]

[8] A.Herpin, P.Fischer & D.Liedtke et al., ″Sequential SDF 1a and Binduced Mobility Guides Medaka PGC Migration,″ Developmental Biology, Vol.320, No.2(2008), pp.319327.

[9] O.Singer & M.Verma, ″Applications of Lentiviral Vectors for ShRNA Delivery and Transgenesis,″ Current Gene Therapy, Vol.8, No.6(2008), pp.483488.

[10] 余大为、朱化彬、杜卫华: 《家畜转基因育种研究进展》,《遗传》2011年第5期,第459468页。[Yu Dawei, Zhu Huabin & Du Weihua, ″Advances of Transgenic Breeding in Livestock,″ Hereditas, No.5(2011), pp.459468.]

[11] 周丹、安玲、马艳娇等: 《转基因动物的研究进展及其在畜牧业上的应用》,《现代畜牧兽医》2010年第7期,第7580页。[Zhou Dan, An Ling & Ma Yanjiao et al., ″The Research Progress of Transgenic Animals and Their Application in Animal Husbandry,″ Moder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No.7(2010), pp.7580.]

[12] 郭俊清、徐进、李建正: 《基因工程药物研究概况》,《畜牧与饲料科学》2011年第7期,第9495页。[Guo Junqing, Xu Jin & Li Jianzheng, ″Research Survey of Genetic Engineering Drugs,″ Animal Husbandry and Feed Science, No.7(2011), pp.9495.]

[13] 邱志芳、章孝荣、陶勇: 《转基因动物在生物制药工业中的应用》,《生物技术通讯》2005年第2期,第213216页。[Qiu Zhifang, Zhang Xiaorong & Tao Yong, ″The Application of Transgenic Animals in Biopharmaceutical,″ Letters in Biotechnology, No.2(2005), pp.213216.]

[14] M.Bonneau & B.Laarveld, ″Biotechnology in Animal Nutrition, Physiology and Health,″ Livestock Production Science, Vol.59, No.2(1999), pp.223241.

第8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药学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素养、培养

生物医药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被列为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然而我国的生物医药产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赶超欧美发达国家水平的关键在于培养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人才[1]。药学创新型人才不仅应具备高度的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应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具备开拓进取和敢于冒险的精神,较强的交流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领导能力,能胜任跨学科的合作,从而开发出能够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产品[2]。众所周知,药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当前我国药学人才的培养仍以传授知识和学历教育为主,药学实验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药学实验是药学学科发挥其培养药学创新型人才、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职能的重要途径,也是高等药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药学实验的开展不仅可以加深对理论课程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研兴趣,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更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而药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关键在于实验素养的培养。药学实验素养的培养是当下药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传统药学教育的必要补充。然而,当前国内高校对学生实验素养的培养尚缺乏系统的指导文件,也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所谓实验素养是指对实验过程和科学研究方法的领悟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养成等[3]。加强药学学生实验素养的培养应从实验安全意识和规范行为、环保意识的培养、良好实验习惯及实验态度的养成、团队精神的培养等方面着手。

1安全意识和实验室规范行为的培养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实验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对维持高校乃至社会稳定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我国在1998年~2008年间共发生学校火灾事故8666起,造成60人死亡、1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答达3364万元[4]。针对高校实验室事故原因的分析发现,引发事故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缺陷等,其中90%以上实验室安全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规范操作或对危险因素的认识不足、防护不当/缺失造成的[5-6]。虽然各高校相继为新生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但是有针对性的药学实验安全教育和实验规范行为培训并不普及,且形式单一,因此,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药学实验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势在必行。事实上,已有多位学者针对高校实验室安全问题,就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7-9]。归纳起来,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1安全教育与规范化操作培训

通过课堂教学、网络视频、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药学实验安全教育和规范化培训。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以制度化、强制化的形式将实验安全教育和规范化操作培训作为学生进入实验室前的必须完成的培养环节,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通过才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①化学品/生物制品的安全标识有哪些?各代表什么含义?哪些物质有害或危险?有何种危害?②实验室经常涉及的危险情况(如火警、爆炸、泄漏、吸入或驶入化学品、皮肤/眼睛接触化学品、机械伤害、电力伤害、中毒、剧烈化学反应等)有哪些?发生危险如何应对(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等)?不规范操作有哪些?什么是规范操作?③如何正确使用和查阅化学品的MSDS特性资料(包括毒理学、生态学、废弃处置方法等);④国家关于化学品/生物制品正确、规范使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⑤定期开展消防撤离演练,消防技能培训(灭火器的分类及使用)以及急救技能的培训。通过上述安全教育和规范化培训,使学生从思想上意识到实验安全的重要性;同时针对各个实验室的具体实验及仪器设备使用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实现标准化操作,从而使学生养成规范化操作的实验习惯,能够正确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状况,提高自我保护、保护他人的能力。

1.2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守则和安全巡视制度

药学实验室应建立完善、详细的安全守则,包括实验室基本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使用守则,试剂、仪器的管理守则及使用注意事项、安全保护制度等方面。此外,从实验室、系院、学校等各个层级设立实验安全巡视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巡视、监督和排查,从而防患于未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实验室内部应设立安全负责人、建立安全值日制度,由值日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和排查,并在离开实验室前对实验室的水、电、气、设备、加热实验、溶剂、试剂、实验室门窗等进行逐一检查,强化一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1.3创建良好的安全实验环境

一个整洁有序、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作风严谨的实验环境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使在其中学习工作的师生心情愉悦,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有利于发挥学生的潜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建安全实验环境,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包括水、电、气的安全使用规范,强致癌、剧毒、易制毒、放射性试剂/样品的专柜储存及安全领用制度,氧化性、刺激性、致敏性、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危险试剂的分类储存、安全标识及安全使用制度,日常垃圾、化学废物、生物废料以及放射性样品残存物等分类管理与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并严格相关制度贯彻执行。安全条件的标准化是指保证实验室房屋及水、电、气等管线设施规范、完善,实验室设备及各种附件完好,实验室现场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卫生整洁,实验区域与生活区域隔离分开,实验室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眼镜、灭火器、灭火毯、安全撤离指示灯等)与报警装置(如烟雾报警器)齐全可靠,安全事故抢救设施(如洗眼器、紧急淋浴、急救箱等)齐全、性能良好。

1.4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会同学校保卫部门等及时处理,并在师生中通报,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环保意识的培养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共识,逐渐渗透到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从药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角度说,倡导环保理念,不仅契合国家政策法规,同时也是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的必然要求,对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也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而言,药学实验兼具化学实验和生物医学实验的特点,实验过程中不仅需要用到化学试剂/溶剂,还涉及生化样品/试剂,因此在药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过程中,有毒、“三致”化学及生物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处置变得尤为重要,其关键在于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减轻环境压力,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倡导节约理念,节水、节电、节气等,试剂/溶剂倡导循环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②正确、规范处理“三废”:强氧化性、强酸性、强碱性、强致癌性化学品贴好明显的标签,分类存放、安全处理;放射性、传染性、致敏性生物样品/试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单独存放和处理;③化学实验微型化,倡导绿色化学的理念,从而缩短反应时间,节省反应所需溶剂和试剂,减小环境污染;④改进实验方案设计,尽量避免使用有毒、“三致”化学试剂/溶剂或生物样品/试剂;同时提高实验效率,多采用连续性、高效的实验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单元操作和中间环节,将绿色环保的理念贯穿到实验全过程中,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

3良好实验习惯的培养

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不仅可以减少仪器和试剂的损耗,节省时间,减少和杜绝实验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学生顺利、高效完成实验任务的基本保证,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科学工作者的必备条件,还可提高实验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10-12]。良好的实验习惯完全可以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训练养成。

3.1督促学生做好良好的实验规划

在实验设计阶段,督促学生尽可能做好文献调研工作,设计详尽的、可行性强的实验方案,仔细讨论实验方案,对实验原理、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在实验开展前,督促学生充分了解各反应试剂的理化性质及MSDS特性资料,能够预判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提前做好防范。

3.2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际习惯

进入实验室前,督促学生穿实验服、佩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实验区域与生活办公区域隔离,食物和饮料严禁带入实验区,严禁在实验区域饮食。实验过程中,督促学生养成整洁卫生的实验习惯,不仅讲究个人卫生,同时保持实验台面的整洁和清爽,从而保证学生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中开展实验和研究工作。此外,还应强调实验用仪器和玻璃仪器的清洁,这往往是决定实验成败的关键因素。

3.3正确规范操作仪器和使用试剂

用完仪器后及时关闭,并定期对仪器进行适当的清理和维护;取用完试剂后,及时将其归位。

3.4及时记录实验现象和实验结果

及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明确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以便在此基础上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此外,还应督促学生定期总结实验结果,对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进行反思,从而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良好实验态度的培养

执着坚韧、严谨认真、实事求是的实验态度对于科学工作者而言至关重要[10]。这要求学生从实验前期准备到后期数据分析的全过程中,戒骄戒躁,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地推进实验,以实验事实为基础,以严谨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实验结果,从中得出恰当的结论。事实上,药学实验经常会出现实验失败或实验结果与预期的结果不符,这种情况下,需要学生能够仍然保持耐心,坚持不懈,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态度,进一步通过文献调研,分析实验失败的可能原因,并提出科学假设,再通过合理的实验设计和实验方案证明之,最终一步步接近事物的真相,做出重要的科学发现。具体而言,培养学生良好实验态度的关键在于激发学生好奇心和对科学研究的兴趣,这完全可以通过合适的引导和科学的管理来实现。

5团队精神的培养

团队精神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独木难成林”,单凭个人的力量很难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必须依赖团队的力量。在学科交叉、跨学科合作攻关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强调团队合作,因此对学生团队精神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药学实验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往往需要一个小团队共同完成,是培养学生团队精神的理想方式[13]。具体而言,可以探索性、开放性实验课题或大奖赛的形式,首先选定和培养一个团队负责人,让其组建一个小组,通过制定可行的研究目标,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并自主完成选题、文献调研、实验方案构思与设计、实验的实施、结果分析等过程,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沟通协作、互利共赢的团队精神。

6总结

第9篇:化学实验安全规则范文

关键词:护理实验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

高校实验室是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活动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全面实施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验技能、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必要场所[1]。实验室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而且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近年来,高校频繁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给国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国家财产蒙受损失,对整个高校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是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

1 加强护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护理实验室是医学院校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护理实验室在软硬件方面得到质的提升。同时,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改工作的深入,护理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工作力度加大,实验项目越来越多,实验形式越来越丰富,开设了开放性、设计性、综合性等多样化实验。护理实验室除正常实践教学外,全天候对师生开放,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激增且流动性大,实验设备使用频繁,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从而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认真剖析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规范、合理、高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创建一个安全的教学和科研实验环境,对学校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2 实验室的安全隐患

2.1 安全意识淡薄,实验操作不规范

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可知,60%以上的实验室事故是管理者或操作者缺乏安全意识引起的[3,4]。例如: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由于缺乏安全意识而操作不规范,甚至违反规程操作;实验结束后没有及时关闭仪器设备、水、电等。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有的是因为学生和教师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有的则是虽然明知存在安全隐患,却因为存在侥幸心理,甚至根本不在乎造成的。高校中重教学科研、轻安全环保的思想依然存在,师生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实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另外,学生不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使其难以真正落实。

2.2 压力容器的安全隐患

护理实验室涉及的压力设备以压力容器为主,包括氧气钢瓶、空气压缩机、储气罐、高压灭菌锅等。为实验方便,管理人员将氧气钢瓶随意放置在实验室内,没有妥善固定,没有醒目的标志,搬运和使用不规范。护理实验室压力容器缺少安全设施和专人监管,防爆系统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规章制度,或制度建立后落实不到位,给使用与管理留下安全隐患[3]。压力容器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

2.3 火灾的安全隐患

在护理实验项目中,特别是在中医护理操作中,使用明火是常规操作之一,如拔火罐、艾炙、温针灸等操作项目,同时,护理实验室病床多,被服类易燃物品多,如床单、被套、床帘隔、手术衣、隔离衣、各类包布和治疗巾等,如果操作不当极易引起火灾。

2.4 医疗锐器物的安全隐患

护理实验室大量使用注射器,输液器,手术刀、剪,安瓿,玻璃棒以及温度计等,使用不当易造成扎伤、割伤、刺伤等外伤。学生在练习操作时容易发生医疗锐器外伤事故,损伤后引发感染的风险较高。

2.5 实验废弃物的安全隐患

由于实验室教学和科研任务繁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越来越多,如一次性输液器、针筒,医用纱布,消毒棉签、棉球,各类引流袋等。这些医疗垃圾如果得不到有效管理,随意倾倒排放,将给校区及周边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3 护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完善及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转的有力保障,也使管理者和执行者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5]。实验室在学院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学生操作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使用和存放制度,实验室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办法,实验室使用明火管理办法,特种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办法,“三废”处理规定等。有了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即奠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3.2 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日常检查和节假日重点排查相结合,安全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的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册,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每个实验室都配备安全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各个楼层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个实验室都安装门禁管理系统,教师和学生凭校园卡出入,杜绝了实验物品的丢失,保证了实验室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设施的完好。

3.3 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

实验室的安全意识,是实验人员必须具备的心理意识。学校按照“全员、全程、全面”教育的思想,组织师生参加专业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预案演练、急救知识培训与操作等活动。实验室安全员定期对实验教师、学生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事故的“四防”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所有实验教师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掌握意外事故的现场处理方法。实验中心主任每学期主讲两次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结合安全教育片观看实际案例,让教师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将安全知识贯穿在整个实验教学中。在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是新生始业教育的重要环节,考试合格的学生才能进入学校实验室进行学习和参加科研活动。学校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交流与探讨,不断学习国内外高校及同行业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管理经验[6]。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技能,让“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

3.4 严格规范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规范是实验成功及安全的重要保证。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将避免人身伤害的理念渗透到实验的每个环节。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拔火罐操作中,学生应学会正确使用95%的酒精燃烧和灭火的方法,操作时应避开床帘隔和被服类易燃物品。(2)使用注射器时指尖不能触及针头,操作完毕不要回套针帽,禁止用手分离污染的针头和注射器。在配置药液时,为防止掰安瓿划破手指,可包裹纱布或使用创可贴。(3)传递各种锐器时应使用容器传递,针头、刀片、缝合针用后立即放入坚固、耐刺、防渗漏的容器内,并立即盖好盖子,贴上标签。(4)接触各种与血液、体液有关的操作时应戴手套。在实验教学中,规范各项操作程序,纠正学生在操作练习中的不良习惯和行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5 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

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学校在每学期初和学期末请专业人员检修、维护压力容器,确保其安全正常后才可使用。在运行期间经常巡回检查,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每个实验室分别直立放置1个氧气钢瓶,统一采取固定架稳妥固定,远离热源,避免阳光暴晒和防止强烈振动,瓶体有明显的“易燃”“易爆”“满”“空”和“四防”标识,防止引起火灾、爆炸或倾倒等事故发生,并建立常规记录档案。

3.6 加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实验结束后,将废弃物按类别放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每个容器上有明显标识,如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确保容器完好无损,杜绝盖子破损等一切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将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室内特定区域,且做好相应的记录。定期集中回收实验室废弃物,交由学校指定的职能部门统一处理,切实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医疗垃圾带来的安全隐患。

3.7 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起到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降低损失,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作用。学校应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一系列应急预案,将应急工作规范化,定期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能力。

4 结束语

安全无小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强化责任目标,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安全教育,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财产和高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高校校园环境[7]。

参考文献

[1] 金海萍,阮俊,冯建跃.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方式和内容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3):185-187.

[2] 李五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概论[M].杭州:浙江摄影出版社,2006.

[3] 程世红,马旭炅,白德成.高校实验室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29(4):216-218.

[4] 王文芳,肖建东.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策略研究[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12(3):91-93.

[5] 张明,穆建平,范卓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2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