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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精选(九篇)

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

第1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前言

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改善人们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担负着城市规划建设的重任,但是随着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一些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有效对策。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都在进行城市规划改造建设,以便能够为建设现代化城市奠定基础,但是有些地区盲目追求其规划成果,导致了一些弊端的出现。有些地区为了尽快完成规划指标,缩短规划时间,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措施进行所谓的“城市规划”:1.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先建房后修路、大量绿地被占用,建筑垃圾大量遗弃,严重污染了城市的生活环境;2.城市建设过程中扩展建筑规划面积,随意破坏历史建筑,影响地区风貌;3.城市建设中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等,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缺乏应有的调控管理,城乡规划体制分割脱节,城市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做的不够到位,以下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阐述其问题所在:

(一)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

城市规划缺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城市规划自身存在的缺陷。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城市规划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某些建设单位钻法律的空子,违章乱建、扩建各种类型的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范化发展。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双重领导,负责规划管理的部门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直接影响到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此外,各个行政部门不能充分协调配合,规划局在“规范审批权”的行使上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作保障,而只能按照政府的要求制定规划原则,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忽视对城市的整体经济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相对缺乏

许多城市的规范执法主体的管理职能易被忽视,城市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尚未形成,导致城市规划协调统一难以落实。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工作不到位,其实施工作也无法正常启动完成,加之城市规划管理经费投入不足,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工作比较麻烦。

(三)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公众监督

大部分城市的规划决策权集中在相关部门的领导者手上,这也就导致了其缺乏公众监督的作用,对城市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评价,缺乏客观性。仅仅是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的少数人决策,其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且其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一直都是由规划管理者单方面动作,可能会造成决策主体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公众监督。同时,也可能会使公众利益被群体利益替代,忽视城市规划管理在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某些领导者会利用职权对规划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

三、解决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划法律体系

运用法律手段,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政策,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规范制定许可自由裁量权,将城市的土地利用、管理等多项活动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中,保证城市协调发展。各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紧抓法制建设工作,规范有效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科学、合理地实施。此外,在规划实施工作中,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必须按照申请、审查、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等必要环节来进行审批规划,切实制止各种审批越权和的行为发生,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二)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合理的许可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能够保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遵循其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稳定、健康发展。其次,改革管理体制,可以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管理重要作用,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的随意性,从而切实制止各种不按法律规定进行审批的越职和的行为发生,严格有效地依据管理体制进行规划管理工作,能够为城市规划起到辅助作用,使其能够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更好地为城市化建设服务。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

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决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长期的管理工作,要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除了依照法律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是不够的,还要将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划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去抓好。实际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各种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有效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处理,减少由于违法规划带来的损失。在以前的规划管理实践中,很多地方缺乏基本的监督管理,内部监督大多形式化,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所以为了实现其监督,通过上级政府派出城市规划监察人员,依据法律规定以及规划制度,对负责人进行有效监督,这样有利于层级间的监督审查,也进一步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强化监督力度。最后,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规划决策机制

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区域管治,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由委员会成员共同决策或者参与规划事务,解决有些地区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避免单方面听取主要决策者的意见,可以吸取多方面的建议,客观地对城市规划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成员可以包括:专家、学者等,旨在对城市规划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协助地方政府及规划部门做好规划工作。

(五)提高规划管理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城市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效益的增长以及整个城市的发展起着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不仅需要有很好的管理才能,还要有一定的实操能力,将规划落到实处,进行有效实施,这就需要我们的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以及良好的道德水平,既能够协调、合理地规划好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同时又要自觉遵守监督管理制度,让公众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来,提供更多的意见或者建议,监督其工作内容,拓宽规划思路,从而更好地把握城市规划意图,为城市规划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土地合法利用及开发经营活动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必须依靠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手段才能建设出适应现代化经济需求的城市区域。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保护城市生态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客观的态度规划城市,以人性化的措施管理城市,营造一个生态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城市经济发展与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基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冯现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第2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年加快,城市的规划逐渐偏离了注重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转而趋向于科技和经济两个方向,城市中发展着的群体开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不能完全实现城市空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必须组织进行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才能做到对城市规划更好的监督和管理。

1 城市规划管理的功能、原则

城市规划管理最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的美好形象。为了实现一个城市的美好形象,近年来城市规划的一个新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城市规划管理的另外一个基本目的是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利益,保护良好的生态和物质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城市规划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遵循城市规划理论和各项基本原则。

2 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机构不统一

目前,全国各设市城市虽然都设置有规划管理机构,但由于归属部门不同,如有的属建委领导,有的与建委平行;有的设直属分局,有的设非直属分局,导致其行政级别、人员编制、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等差别很大。规划主管部门的名称更是五花八门,有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局、规划国土局、规划国土房产局、规划建设局等等,以致有些城市出现外商找不到规划主管部门的现象。之所以如此,关键是城市的规划、国土、建设三者难以协调所致,其中既有体制不顺的原因,也有利益界定不清的原因。

2.2影响规划部门正当行使“规划审批权”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区规划局受区政府和市规划局的双重领导。一般地,区规划局在“人、财、物”上均由区政府管理,只是在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在领导负责制下,区规划局的行政权力受到区政府的制约明显大于市规划局。我国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层次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可能偏向于某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利益,这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从而造成政策失灵。当前,我国城市市区政府之间的协调并不充分,区规划局在“规划审批权”的行使上必然会因区政府的要求而放弃从全市整体利益出发的规划原则,即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到区规划局正当行使“规划审批权”。尽管在权力监督机制上,备案制度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存在着及时性的问题而造成监督乏力。而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在“人、财、物”上均由县政府管理,而业务上相对独立(市规划局主要其指导作用),这样县规划局的行政权力受到县政府的制约就更大了。

2.3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公众监督

在我国,许多时候的城市规划决策,往往是只有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在书记、市(县)长、四套班子及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闭门造车式的决策。规划师和公众只是决策的执行人和贯彻人。地方政府和部门规划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规划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编制单位的直接上级和规划的决策方,使得规划编制和实施自始至终在规划管理者的单方动作之中。这种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规划领域的决策呈现封闭型、政治家型的特点,缺乏公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决策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被某些群体、个体利益所替代,最终使城市偏离良性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政府官员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过度干预,从而影响城市规划的正常实施。

3 城市规划管理的解决措施

3.1 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详细体系

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两者的总体规划,使两者合一,尽快实现“一张规划图、城乡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各省市的建设要求统筹编制好总体规划目标和可操作计划,建立起市、县、镇一条线的总体规划。具体可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六大类。全面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单元化管理,严格按照统筹规划确定城乡边界,避免出现边界重复或不重合情况的发生。

3.2 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

首先,由政府开办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对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贯彻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使之在城市规划等决策和处理违法建设问题时能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其次,采取多种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规划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自身的利益受到不法开发商侵犯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用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

3.3 完善规划法规

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3.4 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3.5 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4 总结

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的同时,当前城市规划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我国正处于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矛盾性。虽然现在城市规划管理还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只要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对城市规划的制度和方法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努力完善和创新,就有可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第3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开发新区;交通管理;交通安全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部级新区、城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城市开发新区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城市面积扩张的主力军。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做出了突出贡献,而开发新区道路建设快,配套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交通问题日益显现。

一、开发新区交通管理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施工区域与允许通行区域混合,相互干扰严重。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开发区会面临工地与开放区域同时存在的局面。开发区新建道路等级高、路面宽、路况好,但部分道路未通过综合验收即通车,一部分企业单位进驻后,社会车辆随即通行,前往开放区域不得不穿行施工区域。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平面交叉路口信号灯控制率不高,交通标志、隔离设施设置率不高,缺少道路照明设施。交叉口渠化不规范,未对车辆、行人采取合理分离、导流等形式进行组织。道路建设等级高,往往注重车辆通行而未考虑行人,致使道路宽、车速快,过街设施缺乏,行人通行不方便、不安全。道路里程快速增长与安全设施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致使交通事故频发,赔偿纠纷多,社会影响严重。

(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执法力量凸现不足。

一些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摩托车、工程车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违规变道、逆行、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附近居民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较为突出。特殊路段出现交通拥堵,违法停车现象突出,开发区建设快、面积广,交通管理警力投入跟不上开发区发展的步伐。

二、开发新区交通管理问题分析

(一)未落实“三同时”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2012年7月22日颁布实施)规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与,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未通过综合验收即通车的道路,往往伴随着交通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设施设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二)道路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不统一。

部分开发区管理单位享受管理道路的权利,却往往出现对道路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道路未通过综合验收移交市政部门统一管理之前,不需要履行道路施工、开口等审批手续就可以施工。因此,部分开发区管理单位并不想交出道路管理权。但是,当道路缺少监管的情况下,往往道路改扩建、开口随意性大,道路及管理设施维护不及时,设置管理不规范,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管理单位又希望尽快移交道路管理,以摆脱道路安全责任。

(三)道路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开发新区集居区以农转非人口为主,出行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欠缺,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还建房、公租房、场镇等居民集城市规划•FORUM聚区的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少数驾驶员法制观念不强,无视交通法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开车随心所欲,不计后果;部分行人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对交通违法行为不以为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图快图方便,以致人车争道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交通事故。

三、开发新区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

对于已通车未验收道路限期按规定完善手续,对于在建或新建道路严格落实道路“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程监理,对照设计标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监督措施,使同步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力争达到道路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即可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

(二)加强在建道路的监管。

开发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采用围挡、道闸、提示标志等措施明确划分施工区域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道路的界限,严禁社会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确保安全。对没有将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在建道路,开发区管理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尽快完善设计,督促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加快进度,使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尽快跟上道路建设主体工程进度,同时完成投入使用。

(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事故预防机制。

不论道路是否移交,开发区都应明确道路责任主体,明晰工作职责,落实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工作例会、督查检查、公文办理、信息通报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开展日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四)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当地政府应重视对开发区交通管理发展所需警力投入,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已通车道路管控力度,优化路面管理措施,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日常巡逻查工作,严查严纠各类违法行为,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的作用,继续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方式,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消除驾驶人的侥幸心理。三是对重点干线道路、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点段以及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要认真分析原因,因情施策,保畅通,压事故,保安全。

参考文献

[1]刘立峰,我国城市新区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观察,2012年3期

[2]陶希东,国外新城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城市问题,2005年5期

[3]黄胜利,宁越敏,国外新城建设及启示,现代城市研究,2003年4期

第4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投资环境;解决对策

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脚步骤然加快。随着国家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对城市建设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考虑的问题之多,面临情况之复杂,前所未有。充分认清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工作的管控职能,制订科学可行、切合实际的城市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规划管理部门与相关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

1 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城市的一切建设活动都要围绕城市规划来执行。城市规划是城市实现科学发展的理论保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能够有效保证城市土地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最大程度减轻城市发展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能够从宏观角度,对城市经济发展进行布局,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上述一切目标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通过规范科学的规划管理来实现。

1.1 引导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是投资的“指挥棒”和方向标。经由招商政策、规划编制和规划信息的管理,对投资的种类、规模和布局予以规范引导。政府出台并实施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之作为对城市自然资源实行优惠配置的总纲。规划内容包括城市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安排。同时,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的开发方式也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进行了详细说明与要求。以上这些,都起到了引导经济投资方向的巨大作用。

1.2 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实现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对规划编制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对政府与投资者之间、各级政府之间及各投资者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利益关系。此外,规划管理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还体现在有效控制投资开发的速度和规模上。

1.3 规范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通过编制管理和审批管理来实现对经济发展的规范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资行为会因为投资者对利润的盲目追求发生混乱乃至失败。因此,一个规范的市场行为准则对于经济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它能够有效保障市场秩序,给予投资者安全感,是持续投资的基础。

1.4 保障作用

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而这一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规划的审批管理和规划的监察管理来实现。当投资人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后,其在相应地块上的合法权益就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因他人在该地块上进行违法建设损害投资人利益,可以通过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5 服务作用

城市的规划管理还具有服务工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规划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形象息息相关,成为城市建设软环境的重要组成。实践证明,高水平的城市规划管理服务对经济投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 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规划管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城市规划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限制了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速度。

2.1 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缺乏规范的法律约束保障

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对投资影响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国家在规划工作的宏观方面的意见十分明确,但在具体执行与管理上,还缺乏细致的规定。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约束,使得投资项目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投资风险。同时也为行败提供了滋生空间。

2.2 传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的负面影响

传统的城市规划,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体现的是仅仅是政府意志,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对城市布局与发展的安排与管理,并没有涉及到其他社会方面。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规划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政府投资行为,民间投资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角。政府正在逐步转型为引导和服务职能。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正面临着改革的阵痛。传统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已经不适用于当前城市发展,甚至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妨碍,亟待改变。

3 城市规划管理主要问题的对策分析

城市规划是个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统筹全局。现阶段规划管理体制由于各地区“各司其责”,都从当地利益出发编制本地发展规划。各地区之间往往因利益分歧而使得国家的意志在城市发展规划层面得不到有效贯彻。投资混乱、投资过度、重复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实施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管理法律实施细则正当其时。

3.1 树立城市规划的资源意识

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合理利用资源的手段,其本身也是资源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规划能够直接产业经济效益。目前国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转让两种途径。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投资者首先考虑的,往往也是最受重视的因素就是土地价格。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周边地块发展情况等。而城市发展规划往往会预示着相关地块未来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占据的角色和地位,也就是间接决定了地块的价值。

3.2 城市规划中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管理

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一切资源和生产要素都要按照价值规律精细配置。城市建设发展也要符合这条规律。虽然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行都是政府职能,但城市规划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实现原定的经济与社会目标,市场规律的影响直观重要。政府在编制和制定规划的时候,一定认识到市场机制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性,要充分考虑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编制能够协调、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积极调动、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实现整体发展目标的城市规划来。

3.3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要确保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首先就要明确对政府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既要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积极协调作用,又不能造成权力的过度和滥用,要避免行政权力对城市经济建设的损害。要推进城市规划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城市规划相关行政和技术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

3.4 提高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核心。城市规划的前期信息收集、规划编制和执行都是由规划单位工作人员完成。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直接决定了城市规划的编制水平,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规划的实行效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保障城市规划充分发挥应有效果的重要措施。

4 结束语

我国城市发展正在迈上新的台阶。城市规划管理业也将迎来巨大变革。要充分发挥城市的规划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保障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法律保障体系,细化执行细则,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和实行效果,为打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工作,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事业的繁荣发展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第5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园林;建设管理;生态环境

园林管理在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有效改善城市建设环境,提高居民生存居住质量的重要内容。现阶段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城市园林绿化也越来越重视。虽然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迅速,但是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城市园林绿化中的植物生态群落过于单调,种类单一,管理维护经费紧缺,管理职能不够完善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才匮乏等问题相对较为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提升城市整体生态品质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第一,城市园林绿化是改善城市内部人居环境的主要途径。城市内部人口密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条件,当前最有效的手段还是加强园林绿地建设,以园林绿地为城市居住群体提供休闲、娱乐、锻炼的场所,在城市中为居民提供可以亲近的自然环境。第二,城市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不仅可以通过园林绿化等在城市内部构建绿色空间,而且园林绿化对于各类烟尘粉土还有着较强的阻挡和吸附能力,对空气有着较强的过滤和吸附功能,对于改善城市居住生态环境非常重要。第三,城市园林绿化是丰富城市人文景观的重要内容。城市园林绿化除了生态功能以外,还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功能,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能够在城市内部营造更加和谐的环境氛围,体现出别具一格的城市文化特色。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第一,城市园林管理体制有待优化。随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职能也不断拓展,原有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特别是园林绿化管理中,有些职能需要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林业部门等多部门的共同配合参与,但是目前城市园林部门的综合协调管理职能相对较为弱化,与部门联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第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综合考虑不合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主要目的是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与人居环境之间的协调一致,但是目前有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有的盲目地进行填河、填湖或者不合理地开挖,没有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对原有的生态环境和水系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非常不利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第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不够合理。目前,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地方的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相对较为突出。有的园林绿化管理在设计过程中的植物配置不够合理,有的绿地规划不够合理,还有的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在后期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加强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问题较多。

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改进提升对策分析

第一,进一步优化城市园林管理机构的职能。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应该结合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首先在职能定位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该将主要的精力放在园林规划的制订上,侧重于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市场的引导,将管理重点放在绿地建设、生态景观营造以及树木资产等管理方面。在城市园林管理方式上,应该注重园林绿化市场的培育、园林绿地建设的质量控制、园林建设招投标管理以及园林绿化项目行业监理等方面。同时,城市园林管理部门还应该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有力支持,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协调管理,以确保各部门能够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提供协助。此外,在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应该注重园林绿化养护机制创新,将绿地养护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养护投入,统一实施园林养护作业,提高养护综合效率,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改革,实现绿地养护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第二,强化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资金和人才支持保障。在资金方面,由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无论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还是项目施工以及维护管理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园林绿化管理的高成本投入的特点,首先应该尽可能地争取国家财政以及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以保障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其次,应该针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的参与,调动各方面来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筹措更多的资金,特别是对于一些能够产生较好经济效益的园林生态建设项目,更应该争取多方面资金的支持。在人才的支持保障方面,应该根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积极培养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人才、规划设计专业人才,特别是能够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以新的园林绿化理念、方法,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第三,进一步优化城市园林绿化格局。对城市园林绿化格局进行优化,关键是应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划。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林业、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按照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制订科学、系统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在具体局部的规划设计细化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城市内部不同区位对于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功能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合理地设计好森林、园林等不同的城市景观。同时,应该按照不同园林绿化服务属性的不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城市道路绿地、公园景观、湿地、城市水系设计等之间的紧密结合,确保形成良好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网络。此外,还应该注重不同景观植物之间的合理搭配,尽可能地形成多样性的园林绿化景观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提升城市内部人居环境水平。第四,实现更加市场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应该更加积极地以市场化运作的观念开展管理。特别是应该注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产业配套,尽可能地推进产业上游苗木优势资源聚集和布局优化,可以通过打造各具特色的苗圃基地、苗木市场和地域品牌等方式,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规模效应。比如,可以积极向产业上游延伸,发展苗木培育、销售专业合作社等,实现园林绿化的外部社会资源集约。也可以利用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鼓励苗圃种植和乡村旅游、城郊旅游、景观绿地建设相结合,提高城市园林的经济效益收入。总之,就是以更加市场化的手段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全面地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养水平。

4结论

在城市园林管理方面,应该积极转变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园林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强化城市园林建设的资金和人才保障,提高园林规划设计和管养水平,努力建设节约型园林,确保城市园林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何文芳.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探讨[J].绿色科技,2012(1):58-60.

[2]何向东.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与养护管理之浅见[J].现代物业,2012(4):121-122.

[3]白云祥.鄂尔多斯城市园林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园艺,2012(24).

第6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地下管线;现状;对策

Abstract: urban underground pipelin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is to play an important guarantee of urban functions, to ensure the health of the socio-economic and urban constructio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At present, China's urban underground pipeline management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bu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and standard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regional international city, there is a gap in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pipe Gallery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difficulties.

Keywords: underground pipeline;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79.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目前,世界上比较先进的做法是采用地下综合管线廊道的模式。地下管线综合廊道(日语称谓为“共同沟”,英文名称为“Utility Tunnel”)就是指将两种以上的城市管线集中设置于同一人工空间中,所形成的一种现代化、集约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共同沟,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城市地下管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地下管线管理体制不完善

地下管线管理涉及诸多职能部门及管线单位,使得日益复杂的地下管线管理工作需要有一个综合性的统筹、协调与管理机构,以便形成管理的合力。但从目前的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来说,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为:一是管理上条块分割。规划与管理条块分割,建设与管理上条块分割,在总体上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分工、统一管理。二是管理职能上相互交叉,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管理弱化等。存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情况。有关职能部门、管线产权单位、管线建设单位、勘测单位的权利、责任、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以至相关管理部门在地下管线的管理上不能协调一致,地下管线信息资源难以进行整合和有效利用。三是整体协调上建设与管理脱节。建设和管理缺乏强有力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多从本位出发,各行其是,使建设和管理缺乏系统性、统一性、一致性。由于管线设施的权属主体管理混乱,管线“打架”现象时有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地下管线铺设施工中经常出现挖断管线,造成停水、停气和通讯中断事故,影响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地下管线的投资不同步,重复开挖多,集中反映了对管线的投资主体缺乏建设的统一协调,“拉链马路”现象时有发生。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维护、改建缺乏统一的协调,往往各行其是,对城市管网的安全运行、节能、环保、防灾、反恐等埋下了巨大隐患。四是地下管线档案移交机制未形成,导致了地下管线资料不全,现状不清。

2、地下管线管理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地下管线管理法,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现阶段只有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政策规定,并且尚不完善,这就造成城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地下管线管理方面的职责不明,没有建立地下管线有效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部于2005年颁布实施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对建立管线工程档案的审批管理制度做出明确规定,试图将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但是管线工程档案审批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不可避免要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众多相关部门的配合,而部门规章只是“档案”管理办法,不是“工程”管理条例,仅靠该办法难以对各部门形成有效的约束,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管理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3、管线专项规划滞后,指导作用不强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各种管线专项规划未同步进行,没有作或者不完整。目前只有燃气、排水、电力等少数几个管线专项规划,使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停留在初步阶段,实际指导作用不强,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管线综合工作。

4、建设无序,随意变更规划

地下管线不按规划建设,随意变更规划,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管线种类多,且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地下空间拥挤,特别是道路或管线改造地段,各种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甚至还有不同管线上下重叠现象存在。给后期管线运行、维护带来极大的麻烦,也很容易出安全事故。施工挖断管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给国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次序。

5、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后期管理难度大

目前所有管线建设均未能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和竣工测量制度。开工前不进行定线,覆土前不进行竣工测量,也未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造成地下管线敷设质量良莠不齐,竣工资料形同虚设,资料缺失或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还可能产生误导,给后期管理增加难度。

6、管理手段低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未形成

目前地下管线信息大多采取以纸介质存储,以人工管理为主的模式。管线现状不清,管线资料不全、不准确、不现势,地下管线管理的现状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和管理飞速发展的需要,查明地下管线现状,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管线竣工资料,建立地下管线信息资料收集、更新、分发、服务统一管理的机制势在必行。

二、地下管线综合治理的对策措施

1、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综合协调机制

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体制要以“综合研究、综合决策、综合协调”为基本定位,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原则,全面加强地下管线的综合治理工作。一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城管、规划、建设等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为地下管线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氛围,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政策、引导规则上, 明确相关的权利、责任、义务。二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构,规范地下管线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设计规划审查,理顺与建设工程审图中心、消防部门、市政公用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分工,明确各部门对管线的审查内容、审查阶段,既不重复审图也不遗漏审图内容。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和竣工测量制度,加强管线建设的批后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定线,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加强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新建管线工程的竣工情况,竣工验收时要提供准确和翔实的竣工资料。加强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充发挥城建档案馆的作用。三要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完善机构设置,健全机制。借助城市管理委员会平台,统筹协调市政管廊建设与各部门的关系,建立以沟通为主渠道的协调、联络制度,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市政管廊的建设力度。

2、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要破解制约地下管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针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全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使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情况,加快立法进程。根据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或制订一些管理规定。二要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坚持完善的市场机制与有效的宏观调控相结合,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现状、条件及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用足用活国家、自治区层面及市已制定的关于地下管线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定完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推进市政管廊建设。

3、加强统筹规划,严格管理,实现“三统一”

为有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应科学、合理、有效的开发地下空间资源,有效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实现一次投资、持续利用、一次动土、不复开挖、减少浪费的目的,达到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目标。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完善管线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并依照专项规划要求,开展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工作。管线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管线在施工过程中且在覆土之前要进行现场检查,如果没有按规划实施,则必须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改。二要严格市政管廊特许经营权,全面推进市政管廊的建设工作。凡城市新建、拓宽改造道路,新建生活小区,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实施市政管廊。三要建立“统一领导”管理模式。结合市政管廊建设的深入,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地下管线管理与维护权统一划归一个机构,统一领导,纵向分权到底,横向分工到边,克服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弊端,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多元领导为统一领导,使得地下管线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4、综合治理的实施步骤

(1)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查实现状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前提是必须要具备完整、准确、系统的城市地下管线资料,从而才能彻底改变过去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混乱无序、制约城市建设及带来重大隐患的滞后状态。进一步扩大对城市地下管线的普查幅度和范围,建立管线资料的地理信息维护系统。科学、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现状信息是地下管线赖以安全、高效运营的保证,也是城市综合管线专项规划、各专业管线专项规划科学规划的前提。建议由建委和规划局牵头,各管线权属单位参与,专门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办公室。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在市政府和地下管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管线普查办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协调。地下管线普查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由各管线权属单位按照自身的普查管线长度承担经费,同时获取对权属管线普查成果的使用权。

(2)逐步完善各种地下管线工程专项规划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各综合管线的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结合管线普查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线规划,加强对各管线专项规划的协调。各管线专项规划和综合管线规划经论证审批后,作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方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工程建设。提前做好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为各类管线预留管位;为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对于强、弱电等可共沟建设的管线按共沟规划并同步建设。

(3)结合旧城改造,全面实施弱电管廊建设

由于弱电管廊投资少,实施难度相对不大,按照“综合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在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或道路改扩建施工全面实施弱电管廊,进一步加大市政管廊的建设力度,减少道路反复挖掘的问题。

(4)以新区建设为切入点,推进综合管廊的建设试点工作

考虑城市中各管线单位原已建成了各自的管网系统,如果要修建 综合管沟替代直埋,特别是在老城区,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先期做更加详细的规划和安排协调。相比之下,在新区进行综合管沟的建设相对比较容易操作。结合新区建设或道路施工,采用“示范建设,典型推广”的原则进行市政综合管廊的试点工作,全力推进市政管廊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突破现有格局,为后续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5、建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根据城市化发展对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的需求,以及城市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趋势,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从而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服务。它不仅能够更好地管理各种管线信息,及时对各专业管线数据进行更新、维护,保证管线数据的准确性,而且能共建共享,为管理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准确、实时的管线信息,为城市的防灾、抢险等提供决策服务,为城市的规划建设提供完善的管线资料,为保证城市地下生命线的安全运转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三、结束语

城市建设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各城市终将建立起各自城市的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系统涉及很多的知识领域。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建设现代化城市,必须要对地下管线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市政管廊的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第7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字: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策

1 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园林养护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并且管理范围涉及面积一般比较广泛,因此园林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其长期性的工作,并且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也更高。园林养护的管理工作除了包括常规的日常管理,还需对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杀虫等工作,且冬天对于一些特殊的树木还要对其进行保养,同时园林卫生一般也需要专业人员管理。从管理工作中也不难看出,园林养护中的重点并不是保护设施,而更注重后期的保养。经过后期的养护,园林才能发挥其在城市中的景观价值,并为更多的市民提供其观赏价值。

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度不足

城市园林绿化不仅是为了优化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但是其后期养护也更加重要。只有长期地养护园林,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并为市民提供长期的观赏价值。而对于我国园林养护管理而言,不论是市民还是政府都没有重视后期的养护工作,导致我国很多绿化地带都受到损坏,而绿化带一旦受到破环,政府第一反应都是重新进行种植,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增加了绿化成本。

2.2 不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

通过实际考察小区绿化管理,发现我国小区在绿化管理上往往是由物业代替,为了降低物业成本,并没有聘请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导致在后期管理时,小区园林遭到严重破坏,或者成活率过低。而我国对于相关的管理制度也并制定相关的制度,所以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及时发现一些破环绿化的行为也不能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同时小区还面临着严重乱占绿地面积的情况,一些小区设置将绿化改成菜园。而管理内容的不明确性,导致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积极主动地进行管理,同时管理办法也过于单一,导致我国绿化养护管理严重缺乏。除此之外,我国养护人员的技术也过于单一,并且多数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养,管理树木时,一方面在修剪上受到知识的限制,不能进行有效的修剪,同时在修剪过程中,缺失足够的创新性,降低了树木的观赏价值;同时由于专业技术的缺失,对于一些出现问题的树木不能及时地救助,导致树木最终的成活率过低,增加了绿化的成本。

3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策

3.1 提高园林绿化管理的重视度

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或公益广告,提高人民对园林绿化的保护意识。首先,提高人民对园林自我保护的意识,认识到园林对城市环境的重要性,可以更积极地保护园林,并监督一些破环绿化的行为。更科学地规划园林设计,充分发挥园林在城市中的观赏价值,并在种植过程中,需要注意常绿与绿叶的搭配,保证园林的成活率。园林绿化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环境,同时还可以提高城市价值,因此对于一些破坏园林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必要的惩罚,且在固定的时间也可以让相关人员抽查园林,并合理地监督。

3.2 制定管理制度

管理过程中,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内容,并细化管理办法,让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制度可循。同时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处罚权限,严格处罚一些违法占用园林的行为。而在管理制定中,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在其管理不善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在管理过程中如果造成重大损坏,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在园林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更主动地监督,提高园林的价值。

4 结语

对于城市园林而言,其后期养护管理的规范性,不仅可以保证园林绿化的价值,也可以为城市树立更好的形象,本文阐述了其重要性以及养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问题提供了相关的措施,希望在后期养护管理中,可以提供有效的建议,让园林绿化发挥其真正的欣赏价值。

参考文献

1 蔡力伟.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园艺与种苗,2014(1)

2 龚芳.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3(7)

第8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创新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期,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7.5%,预计到“十二五”末这一比例将超过51%。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的指导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着规划、计划与建设三者脱节的问题,规划与政府部门的计划缺乏协调;项目的建设在计划资金的安排上难以落实;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常常与已有的规划存在着矛盾。因此,探讨城市规划的问题及其管理创新,对于促进我国城市健康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区划调整与城市规划协调

规划的重要意义在于其预见性与前瞻性,但是当今技术革命周期日渐缩短,经济的快速发展牵动城市发展的速度超乎人们的想象,加之近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进行行政区划的调整,撤市(县)建区,撤地建市,撤镇建街道,不少城市的规划因行政管辖界限而受到影响。人们不时发现原有的规划已过时,它需要不断地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政策、新的问题。

2.城市规划管理中保护与发展的争论

强拆旧城是中国城市的败笔,我们现在的困境是如何在保护和发展中求得妥协的空间,如何使城市在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并充分加以利用。这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和挑战。

3.城市规划信息不全及传导不畅导致的损失

在我国,目前许多城市规划仍设置了密级,这是计划经济历史遗留的产物,我们知道,世界各国的城市规划都是公开透明的。人们如想了解城市的规划,便可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查阅调用。而现在有些地方,居民四处打听拆迁的信息,有些居民因信息不灵,刚刚装修完新房,没几天就拆迁了,这种无谓的投资对家庭和社会都是一种损失,在有些地方甚至形成政府与群众对立的严重局面。所以城市规划要公开,要避免信息的不流通,这种公开应体现在城市规划管理的全过程,即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应用与实施、修改、监督等多个方面。

4.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繁杂

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繁杂,使漫长的前期规划工作变成了部门间互相推搡的游戏。城市规划审批之所以复杂,本意是加强工程审批的严密性,使工程建设更加合理化。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权力分立的体制造成了国土局只管土地出让,计委只管立项审批,规委只负责知两证一书”,建委只管发放施工许可证,四部门互不通气,这样既浪费了宝贵的建设时间,又无法全面对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全面负责。

5.城市规划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程序上,往往是一个部门承担全程的规划管理职能,如果缺乏一定的监督制度,必然会导致权责失衡的现象。作为行政主体,城市的规划部门是国家行政权的执掌者,如果未能充分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管理权力,就会造成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脱节。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逐层分解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在纵向和时间两个维度都有所革新,但是,由于各类规划在两个维度中的定位和关系尚未理清,使相关规划的编和实施容易出现逻辑上的混乱。

首先,目前规划局限于纵向层级的深化。这种规划实施机制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实施时序难以衔接,总体规划的目标要通过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等逐层分解,姑且不论有多少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规模是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规模来进行逐层分解,单从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所消耗的时间上看,当这此规划在上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完成新一轮的编制与审批时,它们的依据(即城市总体规划)往往又该修编了。

其次,在时间维度上的控制力不足,使得宏观层次规划的目标经过逐层细化后对详细规划的指导性不足,各详细规划分头分步实施的结果往往会使总体目标失控。二是这种规划实施机制主要着眼于规划体系内部层次的优化和技术细节的完善,而在政府实际运作过程中,规划实施更需要其它部门相关配套政策和实际行动加以推进,也正是意识到这点,近年来宏观层次规划往往在文本中增加一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这种做法虽有积极意义,但仍停留在技术完善层面,并未将规划控制要求很好地融入到政府操作体系中。

2.与政府现行操作体系脱节的原因

在现行城市政府的操作体系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居于主导地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实施机制侧重于时序安排,将五年规划目标与要求在年度上进行分解,并通过人大审批的形式来确定年度计划的法定地位,其实施绩效也要定期向人大汇报,由此来强化其实施机制。在此现行架构中,城市规划只是落实国民经济五年规划及其年度计划的技术工具,其本身尚未成为政府计划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说,城市规划与政府现行操作体系的脱节是影响规划实施以及制约规划龙头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上文所述,城市规划的现行实施机制主要依赖于规划内容在纵向各层次的分解,这是当前城市规划实施的一条主要路径,这条路径与政府现行运作体系处于两个不同的维度,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的衔接点。

三、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创的新对策

针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必要的探讨和变革,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第9篇: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道路 ;交通管理;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一、城市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车多路少,矛盾突出

近年来,虽然在城市道路建设上引起了各部门高度的重视,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城市道路面积不足的情况。并且随着最近扩张的城市道路建设,使得城市以往的中心区域正向着郊区进行扩展。同时中心区域的人口密度高,容易产生过大的交通流量,使城市的道路负荷严重,导致了交通拥堵的发生。而且各种流动摊商,夜间集贸和道路边的停车场都占用了城市的道路,给紧张的空间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1.2道路的交叉口通行能力弱

由于城市道路的交叉路口车流量大,往往会造成交通不畅,而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决定了整条道路的通行能力。城市有限的城市道路空间和增长过快的机动车数量成为了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通常情况下一个交叉路口,分别由两个左转道和直行道构成,右转的车辆还会占据一个车道。同时右转会受到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影响,甚至还会受到人行道上的行人影响。另外在交叉口无论哪个方向需要通行,都要排队等候信号灯的指令,等待的时间或短或长。在每一个信号周期里,任何一个方向过往的车辆都等候通行的指令,当车辆排队时间大于绿灯时间,便会造成交通拥堵。

1.3公交网络的不合理

从根本上说,车辆增长速度过快导致了城市交通道路的拥堵。为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考虑大力发展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而依照目前的形式,虽然公交的线路多,而公共交通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公交线路的设置上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的地方,既缺少高效运输能力的公交主干线,又开通了许多低质量的线路,使得重复路线系数高的特点,同时还会使公交换乘出现关联性不好的情况。另外在公交车辆的选择上,也没有很好的满足现代乘客的需求,还不能在运行时间准点,运输服务质量和公交票制等方面有一个提升。

1.4城市交通管理人员的素质及管理技术

目前的情况是,城市的交通管理执法者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对交通管理中的执法存在执法不当、不规范的行为,这对城市交通执法和管理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同时,在岗位设置问题上,城市市城市交通执法者有一部分是属于公益性的岗位性质,虽然对这些社会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了系统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但是由于这些人员的文化背景及管理知识等诸多方面的水平有很大的差异,容易造成违规的情况。针对管理技术的问题,智能化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但就目前的情况而一言,还存在多个执法环节不规范,人力化操作较多的情况,这给管理工作中造成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容易引起管理效能低,执法发生纠纷的情况。

二、解决城市交通管理的对策

2.1确实遵循城市交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就需要城市中的各个方面和谐。交通的需求不仅要给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还要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利用问题,满足城市发展的长期需要,不可以只满足眼前的发展需要,而不顾及未来的发展能力。所以城市交通管理应该向着可持续性的道路发展,保证各方面的利益,把各个方面的利益相互结合并协调发展。其中涉及到经济方面、社会因素以及生态环境三个部分,它们三者相互联系又会相互制约。

2.2.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保证公交优先

目前的现代城市的生活和工作中,出行人流量密集,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时期,以往的公共交通系统已经跟不上现代交通的需求,这就要求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快速公交系统(BRT)。快速公交系统是现代化的公共交通技术与智能化的管理相互结合的一种方式,具有投资成本低,服务水平高的特点。

从城市交通长期的发展考虑,鼓励居民选择公交方式出行,转变非机动车出行方式为主的局面。要正确引导自行车交通的转移,就必须让公众满意公共交通工具,要使乘客体会到舒适感和快捷性,这样才能引导大部分人出行时选择公共交通系统。同时还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把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2.3建立和健全公共参与机制

建立和健全公共参与机制是解决当前城市交通管理问题的保证。同时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虑和完善:

(一)引入学者代表,积极听取意见,制定有效的对策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城市交通发展的规划,提倡公众参与听证会,完善和改进方案的过程。主要是在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的制定阶段,首先政府部门应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并制定城市发展的草案。然后把规划初期的方案发送到每户家庭,主要是以报纸后面增页的方式,或者通过邮寄到住址,让民众了解规划的草案,再进行意见的收集,并根据采纳的意见对规划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最后规划部门才会把修改好的方案向市人大上报。

(二)多种手段结合缓解交通压力

城市交通管理者可以通过对十字交叉路口的信号灯进行改进,安装智能化设备,通过设备带有的测算系统改变传统信号灯不能及时变更的局面。在城市道路的管理中安装多个电子眼和监控设备等,有效降低城市交通管理的运营成本,努力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通过智能化管理提高路网的整体交通疏解能力。通过对未来需求量的估计建立合理长效的科学管理体系,从技术手段方面有效解决理论和实践需要相联系的问题。就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来说,城市交通管理者应该加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税费加以调整,进一步规划和调整交通流量。同时对购买私家车的居民增加汽车的购买税,并且把丰富税费的种类和提高相应的税费额度,从一定程度上对私家车购买率进行控制。并通过对路段的科学化管理,解决高峰期路段拥堵的问题。

(三)建立适合发展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

城市交通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合理的运行体制。未来的交通规划必修和该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步调相一致,还必须对目前的现实状况加以考虑。要制定合理的交通管理的规划方案,交通需求是应该考虑的首要问题。比如在城市交通规划中大力提倡绿色出行。还应该对城市交通道路网络进行“微循环”系统的建立。规划城市密集地区的交通道路建设,合理分配各种公共交通资源,对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进行分流,并在二环路以外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四)借鉴先进经验,解决城市交通管理的突出矛盾

通过学习和总结城市交通管理的先进经验,对目前出现的突出矛盾进行梳理,在清楚的认识到引起城市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使城市交通和资源协调发展。还可以借鉴北京对交通拥堵采取的措施,该措施是单双号限行,该项举措较好的在特殊时段缓解了城市的交通拥堵。把城市轨道系统和快速公交系统相互联系,对交通运输量有一个大的提升。政府应积极鼓励居民出行时采取私家车共乘方式。对于城市中心区域内难停车的问题,对停车位进行价格调控,以不同价位的收费等方式对停车需求进行控制。

结束语

城市的交通管理是连接各个方面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包括了三种交通对象人、车和路,以及城市环境等方面,并且城市交通管理也会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作为一名城市交通管理者,应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刻苦钻研,深入探索分析,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在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法上进一步有所创新。不断完善城市的公共基础交通设施,改善和提高居民的交通出行环境,大力提升国民的交通意识和整体素质,将会为城市品牌效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参考文献:

[2]顾民:《城市公共交通在铁路客运枢纽内的布局和衔接研究》,城市道路与防 洪[J], 2012年第9期.

[3]孙静:《试析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研究导刊[[J]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