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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网络教育精选(九篇)

法律网络教育

第1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关键词:诚信教育;信用体系;法律问题

在当前高校进行的两课教育中,重点加强了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对诚信教育的认识不足和相配套的信用体系构建的缺失仍为困扰高校思想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在网络化时代的今天,如何开展诚信教育,重新界定其地位和作用以及构建相应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一、网络化时代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与挑战

(一)现状

从目前全世界的网络化背景来看,我国大学生俨然已经成为庞大网民中一支生力军。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大学生的上网率高达84%,并且随着高校逐步进行的电子校园,网络校园的虚拟校园建设,这一数字还有望攀升。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给大学生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利,越来越便捷的互联网,使得大学生对网络爱不释手,甚至有时成为一种绝对的依赖。网络架起一座联系社会和外部世界的桥梁,大学生们通过虚拟的网络拥有了比较宽广的视野。然而在虚拟网络这把双刃剑影响下,大部分学生似乎觉得现实也是虚拟的了。

其中一些大学生痴迷于网络世界,精神空虚、悲观厌世,甚至于混淆了网络与现实世界的差别,以致出现了涉网犯罪的极端行为。不仅表现在不讲网络诚信,例如干扰网络信息传播的胡乱灌水、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扩散小道消息,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行为;侵犯他人权益的网上恶搞、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情绪化和非理;危害网上交易安全的破坏电子交易规则,网络仿冒、网络钓鱼等欺诈行为;收货不付款,恶意订购商品,偷窃他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伪造电子函件、证件、信用卡,恶意复制侵害他人信息等行为。

(二)挑战

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冲击着现实的道德规范。快速传递的大量乃至泛滥的信息中混杂着许多不道德、反道德的内容,侵犯着人类的道德心理,抑制着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导致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水平下降。这些给我们本已存在的大学生诚信危机带来了更多新的挑战。为了找到解决这一难题的钥匙,我们必须了解网络化时代给大学生诚信教育带来的新问题是什么,这即为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1.网络的虚拟性与网络行为的匿名性致使有些大学生可以摘下社会面具,完全隐去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摒弃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做出一些平常不会做的 "出格"事情。上网的学生暂时摆脱了现实社会诸多人伦关系的束缚,极易放纵自己的行为,忘却社会责任,导致一些极不负责、违背诚信的行为。虚拟网络正是网络与其他事务最大的区别。网络的虚拟性给大学生带来另外一个世界, 但同时也使得大学生在其中迷失了自己。

2.网络信息资源丰富性是世人难以想象的,它包罗万象,为大学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资源库。但是,其库存的资源同样也是良荞不齐的,其中既有大学生所需要的知识、信息、资料等等,也有许多不利于大学生成长的东西,如暴力的、色情的网页和内容到处泛滥,其容量之大,内容之杂,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传媒。在网络技术条件下,正面、反面各种各样的报道都会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让人们去分析、判断。

3.互联网的出现不仅大大加快了人类信息传播速度,而且在传播方式上,能以文字、声音、图像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送信息,可以将世界最前沿的科研成果以最快的形式传送到人们面前。它同时还可以发传真、打电话、写留言,也能打可视电话及开电视电话会议。人们无论在世界各地,只要拥有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上网浏览信息,并且收发信函。因为长期滞于五光十色的数字化空间而造成网络沉溺,不能实现客观现实和虚拟现实间的角色转换,形成心理错位或行动失调从而将虚拟世界的不诚信带到了真实世界成为常事。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独特优势,对传统的高校德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网络的出现,使德育者原本具有的优势受到挑战,学生通过网络获得了大量的知识与信息,在最新信息的获得上甚至超过了教师。因此,传统的德育方式和教育者的权威受到质疑。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避免诚信进一步成为纯粹口号、昨日黄花,应对网络时代给大学生诚信教育带来的挑战,探索适应时展需要的诚信教育的方法,是当前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 网络化时代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法律属性与法律问题

(一)法律属性

1.法律诚信与道德诚信的紧密联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和依据首先是法律,有法谚云:“法律是最低要求的道德”。我们要明确诚信有道德的诚信和法律诚信两层含义,应当明确区分道德上的诚信与法律上的诚信。法律诚信与道德诚信具有密切的联系。从渊源上看,法律诚信源于道德诚信,是道德诚信的法律化。其次,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相互维系的关系:法律诚信必须有相应的道德诚信作为基础和依托,否则就会成为无根之木;而道德诚信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诚信作为保障,否则就会柔弱无力。

2.诚信已经上升为法律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合为一体,兼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诚信原则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从事交易活动中,要做到恪守诺言,讲求信用,诚实不欺,以信为本,在不损害他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而在我国立法上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诚信教育离不开法律教育的支持

内容宽泛的诚信道德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的指引与约束。因而在行为类型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诚信规范往往需要结合各种制度才能获得稳定的体现。法律的作用机制就可以弥补诚信道德规范的不足。虽然不能够推行诚信道德规范的全部伦理主张,但法律可以规定一个维系社会基本信用所必不可少的制度,为实现诚信提供最低的秩序保障。在实践中,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面对大学校园中诚信缺失问题日益突出,道德诚信的基础不断被削弱,重构大学生诚信,仅靠良心、本能等道德自律是不够的,必须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网络时代要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必须以良好的法律素质为基础,具有依法自律的法律知识的积淀、依法自律的法律要求和意志品质,以及善于自律的相应能力。然而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部分大学生缺乏网络行为的自律与他律,在网络世界中为所欲为,毫无顾忌。而这些不守规矩的行为在违背诚信道德的同时可能也违反了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网络化时代的大学生诚信教育,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些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

1.网络不诚信行为与民事违法

(1)用户隐私权侵权。如对发送垃圾邮件这种类似恶作剧的行为,许多大学生不以为然。而这一行为可以造成对方电子邮件的瘫痪,干扰对方正常的收发信件活动,另一方面也会给电子邮件服务商造成额外的负担,侵犯了多个主体的民事权利。其他行为如个人未经授权在网络上宣扬、公开或转让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间的隐私。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下,这一类侵权行为如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或以营利为目的,对他人肖像权进行了侵犯,可以适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同时也可以适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的:“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来追究信息者的民事责任。这些行为最主要的是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主要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交流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象,以及毁损的意见等。“侵犯了他人对于其个人隐私所享有的隐瞒、支配、维护以及利用权。”

(2)违约行为。如在淘宝、易趣等网络购物平台进行网络交易时出现的恶意订购、收货不付款等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网络交易从性质上看属于合同行为。由于网络交易合同无须纸张即可进行贸易活动,通常称之为“无纸贸易”。“无纸贸易”对确认要约与承诺的完成,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的确认,尤其是发生纠纷时如何举证都成为问题。有的大学生就认为这种交易不必当真,可以随意翻悔,从而给网络商家带来了许多损失。但是就目前法律规定来看,网络交易也属于合同交易,只是采用的是特殊的合同形式而已。我国《合同法》并不要求合同一概采取书面形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都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因此,网上缔结的合同也在《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之列。

目前我国对电子商务交易方面还没有很完善的立法,如果合同一方恶意否定合同的存在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网上的数字化文件记载的内容能否作为证明合同内容的充分证据,仍然是个疑问。但随着电子商务立法的跟进,这种道德诚信问题迟早会上升为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

(3)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有些大学生喜欢在网络公共聊天室、校园BBS或者其他公共网络平台各种信息,其中不乏有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一些所谓内幕信息等行为。这一方面是不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可能涉及到侵权等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

如风靡一时的人肉搜索、网络追杀令事件、发送木马病毒,截获电子邮件或者偷看他人电子邮件获得商业秘密等行为都属于违背了诚信道德的行为。其中利用“人肉搜索”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具有隐蔽性, 因此大学生也常参与其中,推波助澜,使得恶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甚至引发“网络暴力”,严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安宁权,恶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甚至造成当事人自杀、自残或者精神失常的严重后果。而发送木马病毒可以控制他人计算机,探测他人计算机上的一切信息,明显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计算机的所有权(部分侵犯)。

2.网络不诚信行为与刑事犯罪

例如截获电子邮件获得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些大学生利用专业知识编写恶性病毒泄愤,通过互联网传播病毒或者为了好玩而进入他人网站,涂改网站主页等行为,从表面看似乎是不理性的违背道德行为,而其实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未经授权进入他人系统收集获得资料或打扰他人安宁,未经授权截获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这类“侵权者”大多被称之为黑客(hacker)。黑客未经授权截获或复制他人正在传递的电子信息,虽然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实质上与传统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无本质区别,其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252条规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个人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黑客通过对一些网站的攻击,也可以获得大量的信息。对于这种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8条规定:用户“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如果其行为严重,触犯《刑法》285条、286条、287条规定,则构成犯罪。

诚信是一个具有普遍性和初始性的道德规范,它出现在全人类各民族的文化要求中,是最起码的基本的道德。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品质,事关重大。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对在全社会倡导“明礼诚信”的文明新风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并没有处理好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关系,没有向大学生充分宣传和阐释法律的道德意义和道德的法律属性。在思想道德领域抓好诚信意识教育的同时,必须在诚信意识教育内容框架中纳入相应的法律教育,将诚信作为法律领域的问题看待。要在对大学生重视诚信道德教育的同时,认识到其中的法律教育,并把它放在首位,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随着全社会对该问题的重视,相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一定会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2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网络 行为规范 法制 道德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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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和高校校园网的建设与日益完善,大学生已成为网络社会的主要群体之一。①由于大学生的文化层次及他们所掌握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水平都相对较高,决定了他们网络社会主力军的地位,主导着网络文化的潮流。

网络时代所构筑起的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但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特性,现实世界中的法律、道德规范在这一全新社会空间中几乎无法发生作用,而适应网络空间的新规则尚未有效建立,导致网民在思想上形成了网络是个“无规则、无道德空间”的错觉,他们网络行为规范意识淡薄、网络是非观念混乱,现实生活循规蹈矩的人一上网就处于肆无忌惮的“规则任意”状态,引发了大量网络失范行为。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在总体上高于其他网民群体,但其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形,文化修养、自律能力等综合素质还不高,因此其网络失范行为不仅不比其他群体少,而且失范行为的智能化程度更高,手段方法的技术性更强,违法犯罪的后果也更严重。

所谓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指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切违反道德和违法犯罪的非理性行为,行为程度和性质从网络失德到网络违法直至犯罪。如滥用信息技术制造传播信息垃圾和计算机病毒;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或制造社会混乱;利用网络进行欺诈、诈骗;浏览、下载、传播黄、赌、邪信息;窃取他人商业秘密或公开兜售、抄袭他人论文等智力成果,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非法侵入、攻击或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等。这些现象在大学生网民中的普遍程度令人吃惊。②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学生对上述行为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认知和价值判断。比如在制造电脑病毒,破坏他人电脑系统后还到处宣扬,以为荣耀;有的学生破译他人密码,侵入他人网络后还要留下“到此一游”的标记以炫耀自己的“才华”;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电脑“黑客”充满崇拜并渴望自己能成为“黑客”。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不少大学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大学生网民既可能是网络健康文化的主要创造力量,也可能是网络不良文化的制造者和受害者。

产生大学生行为网络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素质如是非辩别力还不强、自我控制和约束力较差等主观原因;也有各单位网络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而给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等客观原因。还有国家相关网络法律法规滞后、网络空间的许多行为无法可依等宏观原因等。但笔者认为,高校对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忽视是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得以发展、加剧的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我们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严重滞后于对大学生的网络技术知识教育,正是网络技术的普及与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二者之间的脱节使得这种网络空间“无规则、无道德”的认识长期得不到纠正。一些高校对新形势下网络环境中法制与思想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内容研究不够,实践不多。有的教师对网络空间十分陌生,根本无法知道学生在干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因此对大学生网民中出现各种问题无法作出快速机敏的反应,教育内容、方法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更谈不上前瞻性。可以说大学生上网一直缺乏有效的正确引导,这种教育的缺位,导致了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

因此,如何搞好大学生网络法制和和道德教育,规范大学生的上网行为,促进大学生健康发展,是新时期摆在高校德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高校应将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经常工作。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正面教育仍是主要方式。他们不仅在网络技术课程中结合了行为规范教育,还单独开设了网络道德教育课程,如美国许多大学就对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

但是,当前中国高等院校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无论是网络法律规范教育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都非常欠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教育中忽视网络文化和规则的教育。目前我国大学开设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课程中,极少涉及网络道德与规范问题。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忽视新技术带来的文化和规则变化,教育内容和方式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

二、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行为是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规范的调整,同时还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才能使之有利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道德与法律都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支柱,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也必须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入手。

(一)网络法制教育

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民主法制传统、人民法律修养较差的国家如何建设法治社会?邓小平关于加强法制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的思想可谓高屋建瓴。邓小平早在年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他的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法制教育在建立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网络法治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国自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批信息网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虽然仍存在着立法滞后、笼统含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但在信息网络领域并非无法可依。《电子签名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颁行,基本建立了我国的网络管理法体系。年修订的新《刑法》第条至第条还分别就侵入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和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对网络侵权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将制定的计算机犯罪、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另外,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署等部委也分别就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制定了相应规定。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等。

然而,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有.%的大学生对我国网络管理方面的法规不了解,另有.%的大学生听说过但不清楚细节。许多大学生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他们并不把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看作是一种犯罪,而仅是一种智力“游戏”或者技术上的挑战。一旦实施成功,犯罪者会得到自我满足,把自己看作“网络英雄”而以此为荣。其他同学也将他们视为“人才”,投以崇拜的目光。所以,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要实现法治,法制教育是最根本的。现实社会规范如此

    

,网络领域规范同样如此。

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目的,一是要培养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意识特别是增强网络空间的权利、义务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同时,也要注意学习有关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以杜绝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让学生认识到,人类社会的任何科技(包括网络技术)成果的运用都是有限制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法律。网络空间作为社会的重要领域,正在受到日益严密的法律调整,对网络世界的破坏就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要培养大学生网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网络法律规范是网上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要帮助学生明辨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主体的匿名隐形而导致的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等问题,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使学生掌握和正确运用基本的网络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道德作为启发人们内心觉悟的无形力量,是国家强制力无法代替的。网络空间中道德的规范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道德不但是网络立法的基础,也是网络法律规范实施的思想保障。良法推行于世,首先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自觉遵守,如果广大的网民和网络工作者都不遵守,再好的法律也只是徒增法治成本而已。如果在网络文化中有成熟的道德体系,在一致认同的规范和标准衡量下,一个群体或个人的网络行为会自觉地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将网络社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集成于新型的网上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则网络失范行为的数量和程度都会大大地降低。大量事实表明,法律虽然在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但一方面立法的速度赶不上网络发展的变化,许多领域无法及时得到法律调整,总有不少网络失范行为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另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的特点也使法律在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力度有限,存在着侦破难、取证难等客观困难。即使在号称“网络王国”的美国,计算机犯罪的破案率不到% ,能定罪的则不到%。故从道德层面上维护网络秩序是十分必要。

所以我们在进行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时,必须处理好网络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在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网德网风”教育,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培养、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发挥网络法制教育与伦理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中的作用。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文明最坚实的深层依托。

进行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首先要求思想教育工作者要走进网络,了解大学生上网情况,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认真分析,掌握基本规律,再结合传统道德规范要求,提炼和总结网络道德规范。积极倡导“爱国守法”、“诚信友善”、“文明自律”等网络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在网络空间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自律能力。使大学生们认识到,任何借助网络进行的恶意破坏行为都是非道德的或违法的,网络活动中应当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增强对网络毒素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不因为网络的隐蔽性而随心所欲,忘记了起码的行为规则。比如严守网络秩序,不抛信息垃圾,不传播黄色下流的图片,不利用网络搞恶作剧、放电子炸弹,网上聊天语言要文明等,共建干净、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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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法

(一)选择教育途径与方法的基本原则

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需要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考虑到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特点,在教育途径和方法的选择上,笔者认为应当遵循如下几个教育原则:

其一,网络化教育方式与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网络行为规范教育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逐步实现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网络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抛弃传统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作为另一种教育手段和途径。只有使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化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借助、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共同构成一个虚拟与现实、无形与有形、显性与隐性相互交融的立体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增强教育的实效。

其二,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大学生网民是信息化、网络化程度较高的特殊群体,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独立思维和自我教育能力。他们厌烦了内容陈旧、形式枯燥、盛气凌人式的道德说教,渴求与教育者进行平等双向交流与对话。教育者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努力创建一个能将培养目标内化为个体自觉意识的宽松和谐、自由有序的教育环境,利用网络技术消除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课堂化模式的弊端,帮助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但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均未完全定型,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必要的正面灌输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在灌输教育中也要注意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单一的由教师“单人独奏”为师生“合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其三,个性教育与共性教育相结合。互联网极大地张扬了大学生的个性,也为更好地开展个性教育提供了可能。网络时代的思想教育,就是要改变以往按统一的标准、内容、形式、方法进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教育模式,正视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在共性指导下寻找多样化的个人发展,达到共性与个性的和谐与完美。

其四,引导自律与实施他律相结合。一方面要大力倡导文明上网的伦理规范,通过教育引导上网者的自律。另一方面学校要依照国家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

(二)加强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网络行为规范的正面教育

高等学校要将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大学教育的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使网络行为规范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取得实效。

.调整高校法律与思品课的内容和结构,增加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

网络发展要求将网民行为规范教育纳入正规思想教育轨道。在高校,“两课”仍然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在新形势下要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对各种不良现象和诱惑的判断力、抵抗力和免疫力,用逐渐成熟的眼光看待社会,就必须将网络行为规范的教育纳入“两课”教育教学之中。要对现行的法律基础、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重组,收集、利用大学生网络失范的典型案例,将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合法性、道德性教育作为大学生法制与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教育课程中有机融入网络规范意识的教育。

第3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3-0376-02

网络世界是一个新的道德领域,虽然是虚拟的,但如同现实社会一样也需要道德规范。所谓网络道德,就是指涉及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道德要求和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道德关系。强化大学生在网络环境中的自律性,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临的又一重要课题,需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批判能力和信息选择能力,提高他们抵制有害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及网上自律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一、建立健全网络法律体系,创造良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环境

在网络化、数字化的今天,人们运用网络技术可以轻松地搜索、浏览和下载各种信息。一方面,网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崭新的教育手段,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网络技术以其容量大、速度快及超时空、超地域的特点,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和文化、信息渗透的主要工具,一些错误、庸俗、虚假的甚至反动的信息在网上流行传播,这对于思想单纯、缺乏政治敏锐性和社会经验的大学生群体的健康成长危害极大,加大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也对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法律体系,完善网络规章制度。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黄、毒等不良信息层出不穷,网络诈骗、网络犯罪居高不下,这些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国家、政府应高度重视网络管理工作,必须对网络信息的传播、使用及管理等立法定规,加大监控和管理力度。近年来,为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行为,我国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或公约,比如《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教育者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对于网络的复杂性与广泛性来说还不够,相关部门在处理一些网络案件或事件时,还常常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有的领域网络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因此,国家、政府的立法机关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快相关网络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应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建立健全完整的网络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网络管理条例和网络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以保证安全、稳定、健康、可控的网络运行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其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系统。网络的普及与发展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困难,为了保证网络的健康和安全,国家、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系统。一是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保障网络的健康有序运行。公安、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网站和网络文化产品的企业及制作者,要加强有关网络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办网,禁止、抵制、反对网络不法及不文明行为。二是加强校园网络的建设和监管,规范网络运行秩序。各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网络法律法规及网络管理职能部门的网络监控政策、规章制度等制订有关校园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管理中,融入到校园网络建设中,增强师生网上活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同时,实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在网上的不良信息,监控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网络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提高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网上监控能力。

再次,要随时掌握网络舆情,打击网络犯罪。网络管理除了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监督管理,规范网络秩序和环境外,国家和政府还要对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网络秩序以及网络犯罪出重拳,予以严重打击。公安、网络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网上监管队”,平时注意和加强网上监督,对网上不良信息、有害信息如垃圾信息、骚扰信息及病毒信息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予以删除。对于反动信息、网上诈骗、网上泄密等网络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必须立案侦查,予以严打。高校也应将任务层层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随时监控校园网络,掌握校园网络舆情,及时处理校园网络的突发事件。对于学生在网上暴露的各种思想认识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引导性信息,及时与学生进行网上网下的交流沟通,正面引导,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对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校园网络散步黄色信息、色情暴力以及进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予以坚决打击,以维护正常的校园网络秩序。通过采取以上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环境。

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自律性

第一,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意识和道德水平。网络时代赋予了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行为、伦理精神以及道德交往、人际关系等许多新的内涵,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和自由性等特点,改变了传统的人际交往空间,深刻改变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由此而造成了人们网络道德的缺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到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网络道德行为的养成,因此必须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水平。主要应加强理想信念、网络法制、网络意识、网络责任几方面的教育。当代大学生要担负起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任,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必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因此,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加强自身网络道德修养,明确网络责任,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宣传网络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的文明与纯净,进一步推动网络文明建设,提高网络道德水平。

第二,强化网络道德制度建设,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增强自律性。在网络世界里,每个人的行为规范主要是依靠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自律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强化大学生自律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网络道德制度建设,把网络特别是校园网络道德戒律制度化。学校应针对网络时代的特点和师生的实际,制定符合伦理道德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则,在宣传网络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伦理道德的规章制度,并要求师生严格遵守,自觉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对学生的网络违规行为,比如传播信息、网上攻击谩骂他人、窃取他人邮件等不良行为,学校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及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责罚,把对学生的伦理教育和制度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学生明确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职责,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网上自律能力,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第三,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和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道德素质,学校还必须与家庭紧密配合,随时沟通,共同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一方面,学校应开设专门的网络道德、网络伦理教育课程,向大学生灌输正确的道德观念,提高其对有害信息的自觉抵制能力。同时高校应将教育和管理、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用网络道德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则来规范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另一方面,高校应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通过邮件、QQ或短信等方式进行交流沟通,通报其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以及学校的有关校规校纪。特别是对网络成瘾和有不良上网行为的学生,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交流,与家长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或心理辅导,纠正学生的不良网络行为,提高其网络道德素质,增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参考文献:

[1]王松光.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分析与对策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上半月,2007,(10):23-25.

[2]凌石德.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继续教育研究,2011,(1):113-114.

[3]文竹,鲁宽民.打造支点 建立站点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有效性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6,(1):244-245.

[4]王昊.网络时代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初探[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190-191.

[5]卫晓晓,侯彦杰.试论网络时代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教育实践研究,2010,(36):263-264.

[6]庄新明.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挑战和对策[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8.

第4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1、影响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

不当网络舆论的出现在无形当中对当代大学生的三观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很多大学生利用网络渠道了解相关资讯。网络上传播的带有积极意义的言论对于大学生来说则是一种激励和帮助,但是若有一些较为偏激和反动意识的言论则会严重影响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大学是培养社会型人才的乐土,很多大学生在大学时期开始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不当网络舆论的危害应被尽快消除,这样才能够营造更好的大学学习环境。

2、侵犯他人权利

网络带有虚拟化的性质,因此很多人会以匿名的形式来散播谣言,这就给心存不轨的人提供了侵犯他人权利的机会。而这种行为和现象显然是违法了法律,若是不能够以法律的形式来加以制止的话,则会给他人或其他组织造成名誉、信誉、声誉上的危害。

3、危害民族团结

不法舆论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民族团结产生了危害,例如一些反社会人员会利用网络造谣生事对我国民族团结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消极的无政府主义、偏激的政治意识形态将会滋扰我国的民族团结与社会安定,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对网络舆论的规范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重要性

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确立,对于高校健康稳定的运行、大学生健康地成长、社会的稳定与团结等,都有着积极和重要的促进作用。加之我国对高校网络舆论的立法不足,更加可以看出我国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建设的必然性和迫切性。为了帮助高校建设一个和平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帮助大学生之间进行文化学术交流,更为重要的是要帮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加强对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建设尤为重要。

三、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局限性

我国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还存在着一些局限和不足,例如国家立法相对滞后,其主要体现在上位立法不足、下位立法庞杂。不仅如此,在法制宣传与教育上还有待提高,宣传力度的有限以及教育水平的低下严重制约了我国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建设和完善。由此可见,网络舆论法律规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加强对现实问题和不足的分析成为首要任务。

1、国家立法相对滞后

(1)上位立法不足。对于具有全局意识的信息网络综合立法,我国尚未进行确立和制定,这也使得我国呈现出上位立法不足、法律统率缺乏的现状。虽然我国有几部法律是涉及到高校网络舆论的,但是从内容和效用上来看,其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相关部门也制定了部分针对高校网络舆论的制度,但是也只是纸上谈兵毫无实践意义可言。

(2)下位立法庞杂。下位立法庞杂指的是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行政部门以及教育部门等,其都有涉及高校网络舆论规范,但是这些部门只会从自身管理和利益上出发,从而出台大量带有重复性和矛盾性的规章立法。这就导致下位立法出现庞杂的现象,也严重制约了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建设。

2、法制宣传与教育不足

(1)宣传力度有待提高。高校在开展网络舆论法制宣传工作上有待提高,这是因为高校只关注到学生的成绩状况,而忽视了对高校网络舆论的关注。良好和规范化的网络舆论环境可以为大学生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学习氛围,但是部分高校并没有意识到网络舆论环境营造的重要性。因此在法制教育的宣传上一直是止步不前,说明开展网络舆论法制宣传工作十分重要。

(2)教育水平有待提高。除了在宣传工作上部分高校还存在不足,同样在大学生法制教育水平上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很多高校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力度不大,尤其是在教育讲座、教育课程的开展上还有所欠缺,从根本上来看这是因为高校对网络舆论宣传和教育的意识不足。

四、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措施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高校网络舆论法律规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科学立法

国家应该针对网络舆论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只有从制度上进行约束才能够更好地营造健康和绿色的高校网络舆论环境。为此国家和政府应做好立法和执法工作,不断加强高校和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意识,从根本上杜绝高校不当网络舆论的出现和发生。

2、加强网络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网络法律宣传。我国应加强网络舆论法制宣传工作,尤其是要针对高校网络舆论展开相应的工作。其形式可以采取分发教育宣传传单,或者是安排校园讲座,让更多的高校意识到网络舆论法律建设的重要性,同样也能够起到约束大学生并且正确看待网络舆论。

(2)开展网络法律教育。面对日益严重的高校不当网络舆论问题,加强网络法律教育工作迫在眉睫。高校应积极开展网络法律的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学习和了解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内容。网络舆论法律规制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样在建设工作中加强教育和宣传也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3、强化网络技术控制,提升大学生的自律意识

(1)强化网络技术控制。高校工作和管理者应加强对高校网络平台的建设,良好和健康的网络平台不仅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学术和文化交流,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言论进行规范化。高校网络平台的建设要正确引导大学生,培养其一定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高校应加强对网络技术的控制,积极引进网络技术性人才。

(2)深化网络道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帮助高校大学生约束自身行为,网络道德教育的宗旨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网络道德教育要求学生能够具备足够的道德素养,既不做出利用网络危害他人或其他组织声誉的行为,也要正确看待网络舆论。

(3)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自律意识,即应当充分提高判断是非曲直的能力,在面对不当网络舆论时不能是人云亦云的趋势,而是以一个正确和积极的态度来看待这些问题。同时也要对自身加以约束,避免因为言论不当而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另外,法律的建设也可以起到他律的作用,合理地约束大学生网络舆论。

第5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网络资源;法律教学;中职

1.网络资源的利弊

随着网络信息及多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的传递及获取突破了时间及空间的限制,各种丰富多彩的信息通过网络得以快速流动,人们可通过网络方便快捷灵活并高效地扩宽自己的知识面,实现信息、视野及社交的扩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及人们网络参与度的提高,网络占据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类消费观念及各种社会思潮渗透到人们的人们日常思想行为中,加之网络无序、虚拟、隐蔽的特性和网上不良信息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特别是对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学习压力轻,行为偏差较多,认知力和自控力不强的中职学生,网络文化影响并冲击着中职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如不加以合理地引导,使网络让青少年更加健康成长服务,中职学生很容易被迅猛发展的网络文化所困,沉迷于各种网络游戏、网恋、各种不良网络信息等,导致学生出现网络成瘾、道德感弱化、思想混乱、责任感下降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其日后成长。

2.中职法律教学的意义

中职学生年龄段在15~18岁之间,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年龄段,他们的自我意识较强,但自控能力不足,情绪容易失控,且多数中职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成绩不佳,是经常被忽视的弱势群体,久而久之造就他们自卑抑郁的心理,容易表现出怪异、反抗等过激行为,诸如逃课、打架斗殴等,如不进行及时有效地引导,这些中职学生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据相关数据显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不良风气及网络资源的滥用而引发的中职学生犯罪呈上升增长的趋势,可见在中职学校开设法律教学课程,对树立学生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及其正义、公平、平等的意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和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进而深化中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及其职业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3.如何使网络资源服务于法律教学

目前计算机网络已走入校园,以其强大的信息容量,集图像、文字、声音、色彩、动画等多种信息于一体的生动形式,人机互动的交流模式给法律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能给予学生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感官刺激,吸引学生的注意,使学生更易于接受知识,具有其它教学手段不可比拟的优势。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将网络资源与法律学科的整合,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法制思维氛围,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给予学生广阔的思维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思维的积极性,并适当给予启发和引导,加强学生正面舆论宣传引导,提高法律意识,使学生通过主动参与、积极探索,获取法律知识。例如,开创法制宣传栏,要求学生轮流运用网络资源查询法律条文及相关案例,运用多媒体定期给学生播放法制专题节目,使学生受到法制教育的熏陶,在课堂上充分发挥法律教学功效,利用网络优势倡导优秀的文化价值取向,普及网络道德知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健全学生网络道德行为规范,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使学生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网络行为,有效地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积极寻找各种有利的网络资源,自觉浏览那些文化层次较高的网站,为自身的成长发展服务让学生明确网络真实价值所在,培养他们获取法律信息的能力,在法律资源共享中提升自我教育的能力。

其次,教师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课堂上创设丰富多彩的情景,模拟真实的法制情景,将书本上缺失的信息呈现给学生,使教材中难以用言语表述的内容及学生因缺少感性认识而难以领悟的地方进行深入浅出的处理,将复杂抽象的理论通过幻灯片等形式演示出来,使教学内容形象、生动、直观展示在学生面前,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使学生毛塞顿开,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丰富学生的学习资源,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积极探索,从而提高教与学的效率,改善教与学的效果。例如,通过网络资源搜集符合教学内容、贴近生活的视听、录像资料案例,并运用多媒体技术呈现案例,增加案例的生动性和实践性,引导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景,了解掌握案例中提示的有关事实、情况,积极思考,通过研究、分析,获得一些见解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寻求案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在讨论中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寻找各种合理的法律解决,吸引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款、法律知识的探究欲望,使学生快速掌握抽象的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案例的能力,达到诠释法律理论、加强法制教育的目的。

再次,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收集整理一些相关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判例,并作为教学资料在课前发给学生,让学生仔细阅读,认真分析判断,并在课前给学生提供广泛的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学生运用网络资源主动查找更多的相关判例,尽可能全面阅读和比较分析,准确理解相关法律判例的精神,在课堂上组织引导学生让学生经过一定思考后,阐述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辩论,对判例展开分析和讨论,由此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律观点和法律规范,使学生充分感受到获取法律知识的过程,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还可借助诸如各种教育网站、多媒体学习系统等网络平台,将自己的教学意图充分传递给学生,教师与学生可通过网络论坛等形式就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相互提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学生将自己的结论设计成“帖子”在网络论坛,学生可以不断地点击、发帖,并相互讨论,师生之间进行网络精神对话,以丰富法律教学的内容,甚至完成部分作业,达到师生、生生之间的有效互动。

第6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关键词:网上模拟法庭;法律教育;应用探讨

网络环境的大力发展使得课程也随着发生了优化,使课程能够很好的照顾到距离较远的人群学习法律知识,在现阶段可以说只要能够连接上网络线路就能够随时随地的进行法律知识的自学。并且法律知识的学习离不开实践活动的展开,而网络模拟法庭以其高超的真实度,以及教师对于庭审进程的精心设计使学员学员能够全面的掌握审判的每一个细节。网络模拟法庭模式的教学无疑拓宽教学的知识面,网络模拟法庭模式的教学也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与认可。

1 网络模拟法庭的特点

网络模拟法庭模式的教学也就是"数字化模拟法庭",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将网络信息化技术与数字化的模拟法庭相融合,是教育在新时代下的崭新发展趋势,也是法律教学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在网络模拟法庭的开展过程中展现出如下的几个特点:

1.1 实践性强

在推行网络模拟法庭的过程中能够根据课程需要、教学进度、课程安排、学员接受程度这些因素,进行全方位的考虑,以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教学方案。现在网络传输速度的飞速发展,也就更方便教师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学生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以便制定新的教学课程。另一方面,学生只要通过网络登陆到教学的网络平台就能够的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的网络模拟法庭课程,方便学生及时的找到各种相应的法律案例,进行汇总、总结,提升自己法律素养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1.2 网上模拟法庭超高的模仿性

网络模拟法庭充分的运用了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使教育网络平台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现在的网络模拟法庭能够高真实度的还原整个法庭的情况,从法庭的细节环境到席位安排,再到法庭审判进行的每一个环节都会让学员感受到庭审的肃穆氛围,使学员能够感觉身临其境一般,从而加强学员对知识的记忆程度。另外依托极其逼真的网络模拟法庭,能够让学员在学习的时候切换到不同诉讼人物的身份,从不同角度感受庭审程序的进行,增加了趣味性和多元性,改变了以往法律教育的单一性及枯燥性,促进了教师对于教学目的的实现。

2 W络模拟法庭的具体实施

网络模拟法庭力求依托现在网络科技的强大,将诉讼程序中每一环节细节成功的再现到学员面前,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教师能够从以下三个方面住着手实施:

2.1 选择合适的庭审材料

法律知识的法律教学覆盖面极广,每年收录的教学案例也数量巨大,怎么在数量庞大的案例库中选择合适的案例就是一个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教师在选择具体案例的时候要保证其具有代表性、严肃性。其次,还要根据学员自身的法律水平、学习兴趣点等等方面灵活的选择法律案例,力求以简单具体的案例让学员掌握关键的法律知识。

2.2 强化物质保障,建好实践基地

规范的实践场所,可以使模拟法庭活动活动更规范、更富严肃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崇敬感和法律职业感。不少地方采用一般教室作为模拟法庭的场所,大大影响了模拟法庭的效果。因此,应建立规范模拟法庭实验室,审判庭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桌椅应按照正式法庭的样式制作和摆放,配备法庭应有的一切标志如国徽、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法槌等,配置法官服、检察官服。

2.3 要做好网上模拟法庭的总结。这也是网上模拟法庭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从学生与教师两个角度进行。其中,学生要及时梳理在网上模拟法庭过程中的疑惑和解决方法,教师则要对学生的各种表现进行客观点评,使学生能够获得真正的法律实践能力。

3 法律教学中应用网上模拟法庭的措施

在远程法律教育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和规范网上模拟法庭的应用,才能更好地培育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为推动法律教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具体的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1 精心策划,确保学生积极参与网上模拟法庭。

精心策划是确保网上模拟法庭顺利实行的基础,现如今,人们对知识的渴求也使得远程教育的地域性越来越广泛,不同层次的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学习法律知识时,对于法律案件的选择和分析参差不齐。因此,对于网上模拟法庭的安排就需要精心策划,可以选取当前社会上的关注热点作为案件的切入点,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与参与热情。比如,最近在社会上沸沸扬扬的"蛇蝎保姆何带天案",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网上模拟法庭庭审素材,这个杀人保姆案作为一个极端案件,在社会公开审理后也引起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因此,可以将这个案件引入网上模拟法庭中,既能抓住学生的关注点,又能确保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理性分析,从而为网上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留下足够的空间,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教学的质量。

3.2 认真组织,教会学生庭审辨论技巧和诉讼方法

网上模拟法庭以培育学生的法律技能和综合素养为主,在远程法律教学的过程中,也应认真组织和规范网上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学会一定的辩论技巧和诉讼方法,对提升学生法律综合素养方面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具体的讲,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网上模拟法庭教学:一方面,学生在进行各种庭审角色扮演的过程中,能体会到法律职业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大大优化学生的法律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在网上模拟法庭中给学生创造一些自主学习的机会,在围绕庭审案件比较有争议的点上,让学生尽情的进行质疑、举证和辩论,既能培养他们的法律思辨思维,又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结束语

实现教育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对于网络技术的充分应用。在新时代下,法律教育可以依托真实度高、实践性强的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对法庭案例的网络再现,实现立体教学的同时能够最大范围的照顾到偏远地区的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渴望。从学生角度出发,学员能够从高真实度的模拟情景身临其境的学习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再借由网络模拟法庭的趣味性的从不同诉讼人员的视角学习相关知识。无论从教师角度来看,还是学生角度来看都能够极大的提升教学效果,从而未促进教育进程的推广。

参考文献

第7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行为是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规范的调整,同时还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才能使之有利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道德与法律都是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支柱,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也必须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入手。

(一)网络法制教育

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民主法制传统、人民法律修养较差的国家如何建设法治社会?邓小平关于加强法制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的思想可谓高屋建瓴。邓小平早在1986年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1]他的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法制教育在建立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网络法治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国自1987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批信息网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虽然仍存在着立法滞后、笼统含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但在信息网络领域并非无法可依。《电子签名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颁行,基本建立了我国的网络管理法体系。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第285条至第287条还分别就侵入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和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对网络侵权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将制定的计算机犯罪、网上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另外,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署等部委也分别就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制定了相应规定。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等。

然而,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有53.7%的大学生对我国网络管理方面的法规不了解,另有37.6%的大学生听说过但不清楚细节。[2]许多大学生对网络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他们并不把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看作是一种犯罪,而仅是一种智力“游戏”或者技术上的挑战。一旦实施成功,犯罪者会得到自我满足,把自己看作“网络英雄”而以此为荣。其他同学也将他们视为“人才”,投以崇拜的目光。所以,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要实现法治,法制教育是最根本的。现实社会规范如此,网络领域规范同样如此。

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目的,一是要培养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意识特别是增强网络空间的权利、义务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同时,也要注意学习有关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以杜绝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让学生认识到,人类社会的任何科技(包括网络技术)成果的运用都是有限制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法律。网络空间作为社会的重要领域,正在受到日益严密的法律调整,对网络世界的破坏就是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要培养大学生网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网络法律规范是网上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要帮助学生明辨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主体的匿名隐形而导致的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等问题,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使学生掌握和正确运用基本的网络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

道德作为启发人们内心觉悟的无形力量,是国家强制力无法代替的。网络空间中道德的规范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道德不但是网络立法的基础,也是网络法律规范实施的思想保障。良法推行于世,首先要依靠社会成员的普遍自觉遵守,如果广大的网民和网络工作者都不遵守,再好的法律也只是徒增法治成本而已。如果在网络文化中有成熟的道德体系,在一致认同的规范和标准衡量下,一个群体或个人的网络行为会自觉地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将网络社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集成于新型的网上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则网络失范行为的数量和程度都会大大地降低。大量事实表明,法律虽然在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但一方面立法的速度赶不上网络发展的变化,许多领域无法及时得到法律调整,总有不少网络失范行为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另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的特点也使法律在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力度有限,存在着侦破难、取证难等客观困难。即使在号称“网络王国”的美国,计算机犯罪的破案率不到10%,能定罪的则不到3%。故从道德层面上维护网络秩序是十分必要。

所以我们在进行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时,必须处理好网络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在进行网络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网德网风”教育,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培养、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同时发挥网络法制教育与伦理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中的作用。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文明最坚实的深层依托。

进行大学生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首先要求思想教育工作者要走进网络,了解大学生上网情况,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认真分析,掌握基本规律,再结合传统道德规范要求,提炼和总结网络道德规范。积极倡导“爱国守法”、“诚信友善”、“文明自律”等网络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在网络空间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自律能力。使大学生们认识到,任何借助网络进行的恶意破坏行为都是非道德的或违法的,网络活动中应当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以道德理性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增强对网络毒素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不因为网络的隐蔽性而随心所欲,忘记了起码的行为规则。比如严守网络秩序,不抛信息垃圾,不传播黄色下流的图片,不利用网络搞恶作剧、放电子炸弹,网上聊天语言要文明等,共建干净、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三、开展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法

(一)选择教育途径与方法的基本原则

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需要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考虑到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特点,在教育途径和方法的选择上,笔者认为应当遵循如下几个教育原则:

其一,网络化教育方式与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网络行为规范教育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逐步实现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网络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抛弃传统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作为另一种教育手段和途径。只有使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化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借助、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共同构成一个虚拟与现实、无形与有形、显性与隐性相互交融的立体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增强教育的实效。

其二,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大学生网民是信息化、网络化程度较高的特殊群体,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独立思维和自我教育能力。他们厌烦了内容陈旧、形式枯燥、盛气凌人式的道德说教,渴求与教育者进行平等双向交流与对话。教育者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努力创建一个能将培养目标内化为个体自觉意识的宽松和谐、自由有序的教育环境,利用网络技术消除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课堂化模式的弊端,帮助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但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均未完全定型,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必要的正面灌输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在灌输教育中也要注意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单一的由教师“单人独奏”为师生“合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其三,个性教育与共性教育相结合。互联网极大地张扬了大学生的个性,也为更好地开展个性教育提供了可能。网络时代的思想教育,就是要改变以往按统一的标准、内容、形式、方法进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教育模式,正视大学生的个性差异,在共性指导下寻找多样化的个人发展,达到共性与个性的和谐与完美。

其四,引导自律与实施他律相结合。一方面要大力倡导文明上网的伦理规范,通过教育引导上网者的自律。另一方面学校要依照国家关于网络管理的法律,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网络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规范管理。

(二)加强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网络行为规范的正面教育

高等学校要将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大学教育的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使网络行为规范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取得实效。

1.调整高校法律与思品课的内容和结构,增加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

网络发展要求将网民行为规范教育纳入正规思想教育轨道。在高校,“两课”仍然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在新形势下要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对各种不良现象和诱惑的判断力、抵抗力和免疫力,用逐渐成熟的眼光看待社会,就必须将网络行为规范的教育纳入“两课”教育教学之中。要对现行的法律基础、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重组,收集、利用大学生网络失范的典型案例,将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合法性、道德性教育作为大学生法制与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2.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教育课程中有机融入网络规范意识的教育。

计算机及网络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它给全人类提供了一个极其便利的交际工具。如果说计算机网络原理类课程是教学生如何制造或维修这个“工具”,那么电脑和网络应用类课程则是教学生如何使用这个“工具”的技术方法,但目前还没有教学生如何正确使用这个“工具”的规则的课程内容。这就像只教人如何使用枪枝却不管其何时何地因何事把枪对准谁一样,如果不从人文的角度阐释、普及计算机网络文化,网络这个人类的工具终将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高校应当在《计算机基础》《计算机应用》等相关技术课程教学大纲中提出进行相关规范教育的教学要求,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多种形式,如增设网络行为规范专章,或在技术教学通过相关案例进行网络法制、道德教育。这种融入专业技术课程中的法制与思想教育往往还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开设相关网络行为规范的系列教育课程供大学生选修。

目前,《网络伦理学》、《网络文化学》之类的课程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高等院校的必修课。我国高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开设《网络法》、《网络伦理》、《网络文化》之类的课程,一方面满足不同兴趣同学的学习需要,另一方面对网络行为规范教育进行深化和强化。

(三)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教育手段网络化

因特网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极其便利的交际工具,也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对大学生进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利用网上内容丰富、生动直观、交流互动、时空无限、联系便捷等特点,准确及时地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开辟高校法制与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空间。

首先要从硬件上和技术上搞好校园网建设,吸引更多学生在校内上网。校园网是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出口,高校应当将校园网建设当作一个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之所以选择校外网吧上网,除了其个人原因之外,校内上网终端供不应求、网速慢或限制多等是主要的原因。这给相关教育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学校要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搞好校园网的建设,把校园网普及到学生宿舍和教师家庭,真正建设起一个和现实相对应的虚拟校园。在提供良好技术服务的同时,组建专门的网上监督机构,注意技术把关,屏蔽过滤一些不健康的信息。

同时,作为学校形象窗口和知识传播与思想教育的网上阵地,高校网站建设是一个高品位的文化系统工程,绝不仅仅是网络技术人员挂上几个网页而已。学校要认真组织人力物力,调动起专家学者、编辑人员、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乃至全体师生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搞好高校网站的特色化建设,让学生喜爱自己的网上校园,赢得广大青年学生的认同和积极参与,以降低大学生接触不良网站的概率。

第三,建设和推广思教名牌和特色网站或个人主页。网络世界的竞争以注意力竞争为其显著特点。高校要发挥名师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鼓励思想教育工作者建设并推广自己的法制与思想教育的网站,力争建设几个学生喜爱的思教品牌网站。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网络流行文化中,很少见到思想教育工作者的身影响,相反,“木子美”、“流氓燕”、“芙蓉姐姐”却各领,吸引着大学生的眼球。今天,我们高兴地看到已有少数思想教育工作者开始走进网络,建立自己的个人网站或主页,用正面声音引导大学生。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的施索华老师就是其中之一。作为学生在交大BBS上推选的“最喜欢的五位老师”之一,她在网上开设了以自己的个人主页,一边接待处理学生的来信、咨询和求助,一边张贴“古代二十四孝”、大学生交往礼仪等小知识小故事,深受学生欢迎。

当然,建设一个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大学生喜闻乐见、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融资料性、交互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点击率高的思教网站,不是一个教师的力量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广大思教工作者在实践中共同努力,共同探索。例如网站中需要有大量的优秀的课程教学软件去充实,而把有关教育内容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成寓教于乐的电子软件,吸引学生主动使用,就是高校思想教育网络化的一项艰巨任务。这不仅需要教师的积极投入,也需要学校有统一的扶持政策来鼓励高校师生自主开发这方面的软件。

第四,网站建设中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复旦大学的思教工作者充分利用网页、BBS、聊天室、交互式界面、联网点播直播等各种网络技术手段,形成支撑网上正面教育的全方位体系。并在组织学生参与建设和维护学生宿舍局域网、建设网上舆论支持力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形成了较好的网上正面教育氛围。[3]各校还可以组织大学生参与维护网上的道德行为规范,进行网上“环保”、“扫毒”、“扫黄”等工作,通过大学生的积极参与,使大学生接受并能自觉维护网上法制观念与道德观念,提高判别能力和防护能力。

(四)教育管理相结合,实现校园网络道德规范制度化

思想教育必须与适当的管理措施相结合才能收到好的效果。高校应当在法律规定和一般性道德倡导之外,制订更明确具体的道德准则来规范和约束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把对学生的伦理劝戒和制度约束有机结合起,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在这方面国内外高校都有了许多有益的尝试。③通过制定、完善并执行如《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行为规范》、《大学生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制度化道德规范,将网络伦理道德指标纳入大学生德育考核体系。既有利于明确用户职责和权利,也有利于查证和追究用户责任,对减少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是非常有益的。

同时,对于已经发现的网络失范行为,要认真进行处理网络违规行为本来就难于发现,如果发现了不处理,或由于无处理依据,也将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加深网络行为失范“无所谓”的错误思想。所以对于大学生中已发生的较严重的越轨行为,不能将其视学生私人事情,应当及时地做出处理,以在学生中形成震慑力。

总之,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涉及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技术的改革和创新,需要从多角度加以研究解决。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适应网络时代的新要求,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网络教育意识,掌握网络教育技术,提高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规范意识和能力,使之成为尚德守法的网上健康力量。

二、问题的提出

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和高校校园网的建设与日益完善,大学生已成为网络社会的主要群体之一。①由于大学生的文化层次及他们所掌握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水平都相对较高,决定了他们网络社会主力军的地位,主导着网络文化的潮流。

网络时代所构筑起的新的社会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但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特性,现实世界中的法律、道德规范在这一全新社会空间中几乎无法发生作用,而适应网络空间的新规则尚未有效建立,导致网民在思想上形成了网络是个“无规则、无道德空间”的错觉,他们网络行为规范意识淡薄、网络是非观念混乱,现实生活循规蹈矩的人一上网就处于肆无忌惮的“规则任意”状态,引发了大量网络失范行为。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在总体上高于其他网民群体,但其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形,文化修养、自律能力等综合素质还不高,因此其网络失范行为不仅不比其他群体少,而且失范行为的智能化程度更高,手段方法的技术性更强,违法犯罪的后果也更严重。

所谓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指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切违反道德和违法犯罪的非理,行为程度和性质从网络失德到网络违法直至犯罪。如滥用信息技术制造传播信息垃圾和计算机病毒;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或制造社会混乱;利用网络进行欺诈、诈骗;浏览、下载、传播黄、赌、邪信息;窃取他人商业秘密或公开兜售、抄袭他人论文等智力成果,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非法侵入、攻击或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等。这些现象在大学生网民中的普遍程度令人吃惊。②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学生对上述行为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认知和价值判断。比如在制造电脑病毒,破坏他人电脑系统后还到处宣扬,以为荣耀;有的学生破译他人密码,侵入他人网络后还要留下“到此一游”的标记以炫耀自己的“才华”;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电脑“黑客”充满崇拜并渴望自己能成为“黑客”。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不少大学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大学生网民既可能是网络健康文化的主要创造力量,也可能是网络不良文化的制造者和受害者。

产生大学生行为网络失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素质如是非辩别力还不强、自我控制和约束力较差等主观原因;也有各单位网络安全防护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而给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等客观原因。还有国家相关网络法律法规滞后、网络空间的许多行为无法可依等宏观原因等。但笔者认为,高校对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忽视是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得以发展、加剧的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我们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严重滞后于对大学生的网络技术知识教育,正是网络技术的普及与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二者之间的脱节使得这种网络空间“无规则、无道德”的认识长期得不到纠正。一些高校对新形势下网络环境中法制与思想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内容研究不够,实践不多。有的教师对网络空间十分陌生,根本无法知道学生在干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因此对大学生网民中出现各种问题无法作出快速机敏的反应,教育内容、方法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更谈不上前瞻性。可以说大学生上网一直缺乏有效的正确引导,这种教育的缺位,导致了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

因此,如何搞好大学生网络法制和和道德教育,规范大学生的上网行为,促进大学生健康发展,是新时期摆在高校德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高校应将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经常工作。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正面教育仍是主要方式。他们不仅在网络技术课程中结合了行为规范教育,还单独开设了网络道德教育课程,如美国许多大学就对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

但是,当前中国高等院校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无论是网络法律规范教育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都非常欠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教育中忽视网络文化和规则的教育。目前我国大学开设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课程中,极少涉及网络道德与规范问题。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忽视新技术带来的文化和规则变化,教育内容和方式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

[Abstract]:thecatholicityoftheuniversitystudentWrongdoingandillegalbehaviorrequestuniversitydeveloptheuniversitystudentnetworkeducationofthelawandthemorals.Thisarticleproposedmustimplementfourprinciplesintheuniversitystudentnetworkbehaviorstandardseducation,Hasdiscusseddevelopmenteducationseveralwaysandthemethod.

Keyword:Universitystudentnetworkbehaviorstandardslegalsystemmoraleducation

注释

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年1月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至2004年12月31日止,中国内地网民已达9400万,其中学生所占比例最大,达3045万,占到了32.4%。从年龄结构看学生中又以大学生为主,因为18岁以下的网民只占16.4%,而18-24岁的网民达35.3%,远远高于其它年龄段的网民而占据绝对优势,其次是25-30岁的有17.7%。而另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在校大学生平均上网率达到92%,其中每周上网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的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②1999年初,北京联合大学对五所高校的学生使用因特网“是否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12.5%的人承认曾经“获取他人的邮件”,有98%的人曾经“查阅黄色图片或文字”,有86%的人曾经非法“获得机密或他人的信息”,还有54%的人“曾经不健康的信息”。

③例如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中,指出了六类不道德的网络行为;美国华盛顿布鲁克林计算机伦理协会更是制定了十条戒律。中国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学生网管会也制订了自己的行为规范;中国科大也先后制定并实行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行为规范》、《BBS用户身份认证办法》等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163

[2]王栾生,李方,大学生上网情况调查报告[J],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3]王宏舡,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复旦教育,2001(4)

第8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针对网络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就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所涉及的模式、方法和手段、内容、环境、教育对象和教师队伍等要素的变革和发展进行分析探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如何面对网络发展所带来的挑战,需要作全面深人的研究。本文主要针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新情况,就模式、方法和手段、内容、环境、对象和教师队伍等要素的发展进行分析探讨。

一、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封闭走向开放

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是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样式。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确定以宏扬主旋律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通过灌输为主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实现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在这种模式中,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相对稳定的,学校、家庭和社会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和条件下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是相对稳定的,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和强制性。而在网络领域,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开放性、多样性特点,教育模式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稳定性将被突破,思想政治教育不再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模式,而是一种更加开放的多元化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封闭式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网络时代这种新的开放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具有突出的优点。它适应了网络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开展形式多样、且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的教育活动。

二、及时变革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手段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基本途径就是利用网络技术克服和消除网络世界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即做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虚”“实’结合。这里的“虚”是指网络虚拟领域,“实”是指现实社会。无论人类生活和生存方式是“虚”还是“实”,人首先是现实社会的存在体,这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所在。没有良好的现实思想政治教育,就不可能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本文认为,网络领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主要在于建设并充分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将引导学生自教自律和加强法治相结合。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设并充分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要建设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首先是必须使阵地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由于网络本身的特点,如果不能很好地克服这一问题.就无法吸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就要求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在思想政治理论上进行宣传和教育,还必须紧密联系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如在网站开通学生资讯服务、就业指导、勤工助学、心理健康指导等方面的信息,充分运用网络功能,为学生的成才成长服务,这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增强吸引力的关键;其次是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交互式特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传统的课堂教育拓展到网络中。公布教育者电子信箱或网络传呼号码等网上联系方式,方便学生沟通。由能力强、知识面广、理论水平高的老师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学生通过网络进行交流、讨论,深人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是要加强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明显的区别在于,学生在网上接受信息和教育是完全主动的,不受任何外界强制力的约束,对网上内容什么时候点击或是点击什么内容,全凭自己的意愿决定。因此,加强管理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生命力的基本保障。对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管理不仅要注意教育内容的丰富多彩、生动形象和很强的教育意义,还要注意教育信息的更新速度,从而增强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及亲和力。

(二)引导学生自教自律与加强法治相结合。“自教自律机制是一个受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目标和要求,通过自我学习、自我修养、自我反省、自我总结、自我批评、自我改造等方式,主动接受先进思想、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以及自觉纠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的过程。”川与现实社会生活相比较,网络领域更加注重以慎独为特征的自教自律,网络领域更趋于一个自律型社会。“在以虚拟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社会中,由于以网络为中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间接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难于感受到直面道德舆论的监督,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了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重要保障。”引导学生自教自律教育是解决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基本原则。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该强调,遵守法律是道德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我们要把重要的道德规范,尽量纳人到我们的法律之中,融人到我们的管理制度中,融人到群众的各种守则、公约中等等。”火们常常有一种误解,认为网络的天性就是自由,是极端,民主化,的,因此,对加强网络的社会调控非常敏感,常常会产生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之所以成其为社会,就在于它是秩序化的。失去秩序的社会,社会就会被瓦解。”高校网络领域的思想政治教育离不开法治工作的密切跟进、有效实施。

三、不断丰富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还必须在继续加强大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基础上突出网络道德、网络法规及综合性人文学科知识的内容。

(一)突出网络道德、网络法规知识教育。毛泽东同志说:“不论做什么事情,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情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只有对网络道德、网络法规有深刻的认识,学生才能培养起良好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可以说,培养和提高学生对网络道德、网络法规,既是改革和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起点,又是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其它环节的基础和前提。

(二)融合综合性人文学科知识教育。韩国学者赵永植认为,现在的教育过分偏重知识教育和分化教育,使受教育者失去了全方位的见地和目的意识,他们虽然知识丰富,但都是支离破碎的,无能组合到一起,不能组合成完整的机器,而是一切不能动的零件堆积。人类社会的教育应加强人本身的教育,使其不亚于学科教育,甚至还要更重视这些才行。“离开人文精神的辅佐和道德精神的参与,网络技术就有走向邪路的危险。居高不下的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的信息污染、令人胆战心惊的电脑黑客及道德滑坡、亲情隐退造成的人与人的欺诈和防范等已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如果没有较好的人文知识的教育,我们的大学就只能培养“匠人”,甚至是危险的“匠人”,而培养不出“会说话的芦苇”。

四、优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指的是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一切外部因素的总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以及网吧和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快速发展,在开拓 知识新领域的同时,含有色情、暴力、、愚昧迷信的有害信息乘隙传播。及时优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的重要性日益突显。‘火类的责任是要在.网络世界.的新舞台上,清扫各种思想垃圾,清除各种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因素,以技术与知识的创新促进网络人文精神,以网络道德与网络法的建设保障网络人文精神,从一个境界走向一个更高的境界:要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和信息占领网络思想阵地,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教育热点,增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影响力。

当然,“为了形成一种开放的网络文化氛围,应在虚拟和真实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首先,应该消除虚拟生活的神秘性,鼓励网际探索。其次,应该加强虚拟生活与真实生活的联系。此外,还应在一定程度内容忍网络空间的无序性和网络文化的消极性。”过激的干扰和过度的控制都不利于网络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建构网络伦理时,既要防止忽视虚拟社会的特质,把现实社会的某些规范强加给虚拟社会,影响网络持续健康发展的教条主义作法;也要防止借口虚拟社会的特殊性,任由虚拟社会中某些不良风气蔓延,影响现实社会伦理的现象。”重要的是要加大各新闻媒体尤其是掌握大量文化信息资源的单位的网站建设的力度,形成主流的宣传群体,以期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氛围。

五、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新变化,关心他们的成才成长

网络具有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交互方式灵活和获取成本低廉等特点,对于大学生来说,这一技术有利于他们拓宽知识面,缩短与现实社会的距离,培养个性,提高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但是,大学生沉溺网络,长期作单调的人与机的沟通,这必然造成大学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机会减少.进而造成人际关系的淡漠。长此以往,个别学生甚至会把自己的思想感情部分或全部寄托于网络世界,产生焦虑、苦闷、压抑、自卑、孤独等思想情绪。沉溺网络成为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诱发因素,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身心健康。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我们所培养和教育的对象从小就己经开始涉足网络世界,在那里他们己经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种观念的影响,如果我们依然采用传统的思路和方法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就很难确保我们培养出的人才的社会主义方向,势必会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认真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变化的新特点,适时改变教育方法,调整相应的教育内容,关心他们的成才成长,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尤其重要。然而,“尽管我们今天大力提倡,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但在实际上我们的教育正面临着只见科研,少见学术;只见教学,少见学生的窘境。由于指挥棒和制度安排的缘故,我们的教师越来越关注的是自己的科研,由于急功近利的驱使,许多科研成果的学术含量较低,甚至经不起时间的考核”,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第9篇:法律网络教育范文

关键词: 高职生 网络行为 自律教育

网络文化改变了高校学生的生活方式,导致一些学生价值观念偏移、道德观念的淡化,对高校的思政教育提出了挑战。高校学生虽然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但是在网络环境下,隐藏在网络空间的不良信息不断冲击着他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尺度,面对这些强有力的冲击,他们往往会失去控制力,主动或者是效仿做一些不应该做的事。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客体,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工作应转移到引导大学生查找和利用正确有益的网上信息,主动参与网络文化的建设,即引导学生形成正确、规范的网络行为。高校思政教育必须教会学生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培养学生的批判能力和道德选择能力,使学生学会正确观察和分析,以正确的态度与行为对待大量流通的信息,在网络行为中形成道德自律。只有道德自律,才能够规范个体的网络行为。根据对高职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实证调查研究,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自律教育、主动性人格培养、时间管理能力等途径提高高职生的网络行为素质,规范其网络失范行为。

一、道德主体自律是基础

自律是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在道德教育中,“自律”是指人们依靠理性、信念和道德自觉自愿地发挥主体的意识、智慧、潜能的能动活动过程。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能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调整,而不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真正称之为有道德的人。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意味着道德价值的根据在于自身而不在人之外。自律教育是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批评和自我调整行为的教育活动。加强自律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网络行为的主要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加强自律教育。

1.充分重视自律教育。学校应转变教学观念与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到自律教育的重要性,加强自律教育,将自律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与管理当中。

2.提高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水平。网民的道德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网上的道德行为,从网络行为调查结果看,许多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还是非常薄弱的,不认为言论露骨、过激等行为是不道德的人还是不在少数的,甚至不少学生认为网络黑客等行为是英雄行为,这些都是缺乏道德、法律意识的表现。我们在理论教学与实践引导当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

3.锻炼学生的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或责任中克服内心障碍和外部困难的能力和毅力。在网络这个监管相对较少的环境当中,常常是学生内心具有道德意识,也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但是,往往由于自身意志力薄弱,抵抗不住形形的诱惑而迷失自己,违背自身原则。因此,我们应注重通过学生意志力的培养来加强学生的自律教育。实践内容可以是社会考察、社会公益事业,也可以由学校搭建一个公益平台,在这个公益平台上由学生参与组织公益活动。

4.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遵守网络协议履行网络职责。自我教育能力是由独立分析能力、自我评价和自我改正能力、自我控制和自我监督能力所构成。学生带电脑到学校时,就要求其签署《计算机使用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网络信息管理的规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使用计算机做违反网络文明的事,如若违反,愿意将计算机带回家或交由老师代为保管。强化签署协议的过程,使学生能与自我进行约定,实现自我管理。在此基础上,可以组建学生校园网络劝导队,对同学进行监督,在自律管理的同时配合他律监督。从学生间的相互教育转化成自我教育,从而达到自我分析、自我认识,最终达到自我监督、自我控制,使学生将网络道德要求转化成自身的道德需要,从而影响网络行为,实现他律转化成道德自律。

二、主动改变寻求是提升

具备主动性的个体不受周围环境力量左右并能影响环境变化,较少受到环境的约束,会主动改变环境;能识别有利机会,并采取一系列主动行为,直到带来有意义的改变;会采取行动来影响周围的世界。面对网络这把双刃剑,不仅要控制个体言行,更应该利用网络进行有意思的活动。对于高职院生更需要学会自主利用网络进行主动学习。

1.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尊重、理解、宽容、鼓励是良好师生关系的主题。尊重学生的人格,每个人都有被尊重的需要,学生在认为自身得到尊重的情况下,才会主动与教师进行交流;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们,让学生感受到关心与爱护。研究表明,教育者的温暖理解能促进受教育者主动性的培养;宽容,人无完人,每个个体都自己的个性特性,学生仍处于成长、学习的阶段,对于其思想和行为的不成熟表现教师应报以宽容的态度,并给予指导帮助。赞美与鼓励,高职生存在一个共性,都迫切希望能得到老师的赞扬与鼓励。

2.选择教学方法。某些课程可以增加采用实践讨论为主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实践谈论当中不断尝试,探求新知,在探求新知的情况下获得自我成功体验,从而培养个体主动性。当然,由于高等教育知识量多的特性,不是所有课程都适合实践教学,但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的实践环节,不要流于形式、一味追求创新,应将每一个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与培养目标落到实处,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切实获得主观体验。

三、科学管理规划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