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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精选(九篇)

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1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1-0075-02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腾飞,电子商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逐步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的商业贸易中,在开放的因特网环境下,买卖双方基于B/S应用方式进行的一种商贸活动,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活动其实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融合。因为有因特网的强大支持,信息流和物流实现起来比较容易,而资金流(即网上支付)因为对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实现起来比较复杂。所以在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正在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1 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双方(包括厂商、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等),通过发达的因特网,使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进行信息传输,然后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的转移。

电子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体现出了很多优点和特征:

①传统的支付方式采用纸质票据、纸质现金的流转来完成支付,电子支付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②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更加方便、快捷、高效,而且支付费用大大减小。

③由于电子支付方式具有传统支付方式不可比拟的轻便性,使得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外电子支付的工具,主要有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智能卡以及移动支付等。电子现金是最常电的一种电子货币,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小额的网上支付,是网上支付的重要工具。电子支票是指借鉴纸张支票的方式,以数字信息指令的形式将钱转到另一个账户,从而实现转移支付。电子信用卡是将信用卡信息存储在特定的计算机软件中(电子钱包),然后通过电子方式在网络上交换信用卡信息的电子货币形式。

除了上述的电子支付工具以外,常用的电子支付工具还有电子零钱、在线货币、数字货币、电子钱包、在线支票等。所有这些电子支付工具,其共同的特点是将现金数字化和电子化,有利于在网络中支付和结算。由于我国传统银行卡的使用比较普及,因此,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主要是依托银行卡进行的。

实现电子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

2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风险主要源自以下两点:一是银行网站本身的安全性风险。二是交易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风险。交易信息的传递包括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的传递和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

《2012年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镇用户网银比例为30.7%,已连续多年增长,同时报告显示,消费者不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安全问题。

2.1 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制约网上支付的相关立法问题主要包括:电子货币如何发行,谁来发行;如何认定网络银行的资格;如何监管网络银行的业务等。

近些年,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如:《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预付卡和电子现金的通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上仍然有很大的空白地带。首先,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协同性,在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很难找到相关的标准为用户提供帮助。其次,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典型的案例作为参考。一般情况下,在相对新兴的领域发生法律诉讼的时候,典型案例对诉讼的判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更显现出典型案例的重要性。第三,法律法规本身的缺陷。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例如《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未经消费者授权的电子资金交易发生时,银行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限制,助长了银行在其银行卡章程中规定的“霸王条款”。这种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最终会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2 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的风险问题

目前,有许多电子交易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完成。买方先提交订单,然后将交易费用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卖方看到买方已付费,就着手发货,等买方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货款付给卖方。这期间会出现大量资金的滞留,资金滞留期间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存在一个资金管理的问题,内部管理不善或是将资金用于投资都会对用户的资金安全造成隐患。

2.3 计算机病毒、黑客等网络安全带来的风险问题

有一些网络病毒通过猜测简单密码的方式对系统进行攻击,为了减少被病毒破译密码的可能性,用户在使用网上支付时,要尽量使用相对复杂的密码,以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另外,还有一些计算机黑客,为了窃取用户网上银行的密码,专门设计出各式各样的木马病毒,这些木马会监视用户的网络行踪,一旦发现用户登录个人银行,就会自动弹出伪造的网银登录窗口,骗取用户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为用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4 商业犯罪带来的风险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通道,但对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监管,这就容易导致信用卡套现、洗钱、贿赂、诈骗等不法活动。

3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措施和对策

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对电子支付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只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解决电子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电子商务长期的健康发展。

3.1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其本质也一种商品交易活动,所以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问题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加以保护,首先必须在法律上认可电子合同和数学签名,确保其有效性与合法性,才能保证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电子支付指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服务商和用户正式拥有了可参照的法规。但相关的法规还不够细化,相关的法律保障也不够成熟。为了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快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早日健全的电子支付的法律保障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首先要对就网络银行安全性相关问题进行立法,如存款保险问题、控制权的法律责任问题、通讯安全问题、保护措施和争端的适应条文等。其次要制定相关的标准,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一个明确的、规范的法律环境。包括电子货币的发行标准、电子支付业务结算标准、电子设备使用标准等的制定。最后,相关部门要密切的关注电子支付业务的最近发展动态,及时修改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3.2 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

首先,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牌照数量。不仅要审查支付机构的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硬性约束指标,更要着重审查其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等软性约束指标。其次,对于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防范监测机制和预警预报系统,适时进行监督管理。应在所有的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账户透支、现金存取和融资服务,而不仅仅在《互联网支付办法》中予以体现。定期分析检查第三方支付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经营、沉淀资金、信用担保等方面进行检查与监督,避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3 构建安全稳定的系统架构

作为电子支付服务的提供商,必须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的支付平台,确保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第一,在应用层上,为了提高系统的实用性和稳定性,要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发生单一的故障点和系统安全漏洞。第二,在物理层上,为了提高数据的安全性,要建立多个物理上互相隔开的区域,重要的数据库应保存在核心数据区,同时要使用高端防火墙来保护数据的安全。第三,在信息存储方面,要使用特定的加密算法对数据通信以及数据存储进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参考文献:

[1] 金桂兰,霍燕亭,孙秀平.电子交易与支付[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第2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摘要:电子支付以其方便快捷、省时省力,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现金流、提高交易透明度等优势成为金融交易的重要方式,但当前电子支付还存在诚信度不够高、交易安全性不够强以及实用性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应当提高电子支付立法的位阶,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在交易过程中增强税控监督,在立法过程中应平衡好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从而推动电子支付立法的进程。

关键词:电子支付;立法规制;解决;完善

又是一届两会时,围绕着国计民生的各种议题纷纷新鲜出炉,引得举国侧目。据报道,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表示,现有信息系统安全问题严重,尤其是电子支付诚信度不够高、交易安全性不够强,他建议,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法》,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专家意见,该提案对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对这个行业的规范,同时增强广大用户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心。在这里,我们可以感觉到,信息时代的来临对立法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进入比特时代,网络正在深刻而又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电子支付手段的出现正是这一影响在日常贸易领域的体现。电子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电子支付方面显得尤为突出,其被赋予了方便快捷、省时省力,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现金流、提高交易透明度等不可比拟的优势之后,几年前还被视为“鸡肋”的电子支付转眼变为投资新宠。但是,电子支付蓬勃发展的同时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正如徐龙代表所说的“电子支付规模大但不规范”,这也是他提出制定《电子支付法》的直接动因。当前在电子支付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是诚信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表示,诚信问题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障碍,事实上,这也是互联网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一系列矛盾的源头。寻根溯源,这与网络世界的特点有关。网络空间是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却客观存在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的感官被屏蔽,只能通过一些符号来了解对面的“他”。就电子支付而言,交易的双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连声音都听不到的,这种不能进行传统意义上互动的交易必然让人产生疑虑。就好像突然蒙住你的眼睛,然后让你走路一样,不管这条路你多么熟悉,心中总是无法完全释然的。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这是人自我保护的本能,我们总是习惯性的相信自己能够切实感觉到的人或事。

当今在某些电子交易领域出现“礼崩乐坏”“人心不古”的现象,诚信问题始终制约着电子支付的发展。因此,立法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建立惩罚制度,惩处一些诚信缺失行为,达到“杀一儆百”之效,使那些“不信之徒”变为“不法之徒”,减少电子支付中的不守信现象;另一方面就是通过法律的正面引导,使人们重新建立诚信信仰,从根源上切断“缺信”行为。目前,《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几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正是做这方面的尝试。与此同时,建立完备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第三方担保也是解决目前诚信薄弱的有效方法。如支付宝、安付通等网上支付平台就十分受用。

二是安全问题。伴随着诚信问题而来的就是安全问题,我们建议不仅要制定《电子支付法》,也应该制定一部《信息安全法》,这是基于现有信息系统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现状提出的。在电子商务支付领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交易安全源于技术安全体系未成型。Web、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和强认证技术确实为电子支付提供了一定的技术保障,但是这整个交易链条还是漏洞百出,消费者和厂家、商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在一个完整的安全渠道内交易。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漏洞,假冒商家骗取消费者钱财以及一些重要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损失。电子商务支付的安全只能依靠两部分力量来维护,一是技术性安全体系,二是事后安全体系,即法律体系,而且,事实证明事后安全体系的构建已经远远超出“技术体系”的范畴,是对技术体系的有力补充。

三是实用性问题。实用性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电子支付系统的兼容性问题。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你在某个网上商城选择好了商品,等到支付时你发现,该商城只支持支付宝或者只支持财付通,这就会让我们很尴尬。现实生活中只要有人民币我们就可以随时支付货款,不会存在货币不兼容的现象。所以,在实用性上电子支付系统要更加开放化、灵活化。各运营商相互之间或者在政府的协调下,要建立一个广泛合作的平台,各个支付系统之间要可以自由转换,这样才能真正达到自由贸易的目的。电子商务支付也才能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与传统支付手段分庭抗礼。

一部法律的出台总是在正反两种力量的交互推动下进行的的,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今天,我们之所以对《电子支付法》千呼万唤,就是因为一方面电子支付前景广阔,而且事实上也正逐渐成为我们日常交易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却也是问题多多,无法回避。在制定这部《电子支付法》的过程当中立法者还应当重点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电子商务支付的立法位阶问题。徐龙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诸如《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几部已有的法规存在立法层级不高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这就是立法位阶的问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商务肯定是要面向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所以,我们可以想象,《电子支付法》至少应该是一部高层级的全国通用的法律。但网络是一个世界性的平台,电子支付涉及的可能是跨国甚至跨域业务,而在法律地域性的限制下,《电子支付法》对国外业务的监管只能“望洋兴叹”,立法者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应该注意开放性、包容性和根本性的体现。同时要关注国际公约或者惯例中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办法,在新法中吸收一定的国际元素,为今后的接轨埋下伏笔。

二是电子商务支付的税务监督问题。电子支付和传统支付相比较,呈现出较多优势,但是有一点,传统支付对于税收监管来说是十分有利的,而电子支付在这一点上似乎相对薄弱。当我们和商家面对面交易的时候,国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发票、增值税发票等一系列凭证来进行税务监督,但是我们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却无法为相关部门提供全部的纳税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将对税收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新法应该对电子支付过程中的纳税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并且从技术上和法律上予以保证。

三是立法过程中利益主体平衡的问题。在交易中,消费者显然是弱势群体。而当今电子支付手段的推广却并没有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而是以商家利益为基点。无论是电子支付系统的技术特性还是推广方式都是以商家为中心,这对消费者是十分不利的。所以,新法应该平衡各方利益,从厂家、商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到消费者,在这个链条中,各方都应当作为平等主体通过合法与公平的途径来受益。

第3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上支付 技术基础 电子数据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B2C、B2B以及C2C模式都可以实现在线支付,突破了电子商务资金流的瓶颈。然而,在线支付同时也引发了支付安全问题,“身份”认证、电子文件认证和网络银行在线支付的法律问题以及税收、货币、金融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技术基础

电子数据交换是将商业事务处理数据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报文数据格式,通过电子方式在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传输。因此,企业间开展电子数据交换除了自身必须应用计算机系统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通信网络和数据标准。

(一)电子数据交换的环境

通信网络是实施电子数据交换不可缺少的工具。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企业内的数据交换主要在商用增值网上进行。增值网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业务有:私人业务、综合业务、不拒绝业务和验证业务。私人业务是指增值网保证信息只能由指定的接收者阅读,他人无法看到;综合业务是指如果没有人看信息,则信息从发送端到接收端的过程中不发生变化;不拒绝业务是指发送端不能拒发,接收端不能拒收,并通过旁听跟踪来实现;验证业务则保证信息从指定的发送端发送。通过增值网实施数据传输,安全可靠,传输效率高。企业间业务往来中的格式化数据都可通过增值网传输,包括采购进货单、退货单、发货单、报价单、托运单、对账单、单价单、缺货通知单、付款明细表等。另外,还可在海关申报、电子对账、电子转账、保险等事务处理中传输格式化单据。

开展电子数据交换的关键是标准化问题,包括数据格式标准化和报文标准。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都是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设计数据库结构,当需要发送电子数据交换文件时,需要通过软件提取数据库中的数据,并自动将其翻译成统一的标准格式才能传输和被对方接收。电子数据交换标准主要有以下四项:网络通信标准、处理标准、联系标准、报文标准。综观电子数据交换标准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行业标准阶段、国家标准阶段、国际标准阶段。

(二)SSL安全协议

安全套接层协议(Secure Socket Layer,简称SSL)是由网景(Netscape)公司推出的一种安全通信协议,它能够对信用卡和个人信息提供较强的保护,是对计算机之间整个会话进行加密的协议。在SSL协议中,采用了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两种加密方法,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数据的安全系数。协议的整个要领可以被总结为:一个为安装了安全套接层的客户和服务器提供事务安全保证的协议,它涉及所有TCP/IP应用程序。

(三)SET安全协议

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简称SET)是由Visa和Master Card 两大信用卡公司联合推出的规范。SET主要是为了解决用户、商家和银行之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交易而设计的,以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商户及持卡人的合法身份,以及可操作性。SET的核心技术主要有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安全证书等。SET协议比SSL协议复杂,因为前者不仅可以加密两个端点间的单个会话,它还可以加密和认定三方间的多个信息。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风险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风险从整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计算机网络风险和商务交易风险。

(一)计算机网络风险

计算机网络风险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风险、计算机网络系统风险、数据库风险等。其特征是针对计算机网络本身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实施网络安全增强方案,以保证计算机网络自身的安全性为目标。

另外,不论采用什么操作系统,在缺省安装的条件下都会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只有专门针对操作系统安全性进行相关的和严格的安全配置,才能达到一定的安全程度。网络软件的漏洞是进行网络攻击的首选目标。此时计算机网络风险主要有:未进行CGI程序代码审计、拒绝服务攻击、安全产品使用不当、缺少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务交易风险

商务交易风险是传统商务在互联网络上应用时产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保障电子商务过程的顺利进行,即实现电子商务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鉴别性、不可伪造性和不可抵赖性。电子商务的形式多样,涉及的安全问题各不相同,但其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交易的安全性。一般来说商务安全中普遍存在着以下几种安全隐患:窃取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的强化策略

在传统支付系统中,伪造现金、伪造签名、拒付支票等是商品交易中的风险。在电子支付系统中,由于知道私钥的任何人都能以买方的身份产生数字签名,连续购买行为之间的关系可以被跟踪出来,电子数字文档复制不影响原文档,所以,电子支付系统存在着与传统支付系统类似的风险,而且风险可能更大。

电子支付系统的基本安全需求可以总结为:买方与卖方都必须证明自己的支付身份;要求支付交易数据不可受到非授权的参与方的更改;确保在未经用户明确授权之前不能从该用户的账户或智能卡中提取任何现金;一项或多项支付交易数据的机密性。强化安全管理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眼:

(一)强化安全支付服务

首先,支付交易安全服务。支付交易安全服务涉及所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和所有的支付手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用户匿名性、地址不可跟踪性、买方匿名性、支付交易不可跟踪性、支付交易数据的机密性、支付交易消息的不可否认性、支付交易消息的新鲜性。其次,数字货币安全。数字货币安全服务主要与数字货币相关,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防止再度花费、防止数字货币伪造、防止货币被盗。再次,电子支票附加服务。电子支票附加服务基于以电子支票作为支付手段的支付系统的特定技术,其主要内容是支付授权转账(),即使某一授权的参与方可以将支付授权转移给他所选定的另一参与方。

上述三种数字货币安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冲突的,但在实施的同时可以达到风险与保护的平衡。例如,可以将这三种服务设置成仅当非法事件发生的时候才起作用(如有条件的匿名性)。

(二)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

首先,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服务管理、安全机制管理、安全审计管理、安全恢复管理等。其次,保密设备与密钥的安全管理。保密设备的使用,应与网络中保护对象的密级相一致。密码算法、密钥和保密协议是核心内容,同步技术和操作方式的选择也相当重要。保密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保密性能指标的管理,工作状态的管理,保密设备的类型、数量、分配和使用者的状况,以及密钥的管理等。再次,安全行政管理。安全行政管理的重点是: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立、安全人事管理、安全的责任与监督等。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电子数据的特征

电子商务不是以纸张作为记录的原始凭证,而是将数据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中的磁(光)性信息载体上。电子数据极大地改变了传统书面数据的生成方式和存在方式,由于其不同于书面数据的特征,也改变了法律对其证据效力的规定。电子数据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形性。电子数据实质上是计算机存储介质中的一组电子信息,具有无形的特点。第二,不稳定性。传统的书面数据一旦形成,其形态和内容不再发生变化,除非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第三,易改动性。传统书面数据一旦生成,具有不可改动性。如有改动也容易留下修改痕迹。第四,技术性。电子数据的生成、确认、传递、储存,以及为了保证它的可靠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验证性等,都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高技术之上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上述问题的存在也阻碍了会计无纸化的发展。如果电子数据的可靠性、机密性、完整性、可验证性得不到确定的保障,那么开展电子商务进行无纸化交易是不可能的。即使采取了现代化的网络通信手段,人们仍离不开纸质凭证。

(二)电子数据的数字签名技术

数字签名实际上是电子数据文件中一组用二进制数0、1表示的字符串。它是通过加密技术,在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经过加密、解密转换实现。基本原理是:报文发送方用散列算法从报文中生成一个固定长度的报文摘要(散列值),然后用私有密钥对报文摘要进行加密形成发送方数字签名并发送;接收方用同样的散列算法计算原报文的报文摘要,再用公用密钥对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两个报文摘要相同,就确认该报文由数字签名方发送。

数字签名可以实现以下功能:一是接收方能够核实发送方对报文签名的真实性;二是发送方事后无法抵赖对报文的签名;三是接收方无法伪造对报文的签名。也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条,才能保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可靠性。

(三)电子数据的法律承认

完善的技术是电子数据普及使用的基础。但电子数据要得到社会的认可,首先要取得法律上的承认,使其具有法律效力。由于电子商务没有国界,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需要考虑全球普遍性,建立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已受到各国的重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范本。我国于1999年3月通过了新的《合同法》,也第一次承认了电子商务合同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然而,完善法规应注意以下问题: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数据已不同于任何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形式。是取消书面形式的提法还是扩大书面形式的定义,是电子商务立法中面临的问题。根据功能等同法原理,把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视同书面形式,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做法。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涉及证据时都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具有独一无二的特征,会计上的原始凭证一般都要求是原件。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电子数据是记录在计算机内的一串字符,传送给接收方的也是一串字符,不可能具备独一无二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子数据不存在“原件”问题,因此,法律需要对此做出相应的规定。

第4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移动终端;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1-0081-01

引言

移动电子商务通过发达的无线互联网,在各类移动终端(如掌上电脑、个人数字助理以及手机等)的支持下,开展的一系列商务信息互换以及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着我国互联网等软硬件环境的不断完善,实现了我国信息化发展,是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我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带动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笔者针对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可以对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安全存在的问题

1.安全保障不够

移动电子商务虽然给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带来了较大的便利,但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保障问题就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安全保障不仅仅是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石,还是决定移动电子商务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传统电子商务的安全保护措施对移动电子商务不是很合适,而且移动电子商务自身也存在安全性问题,比如病毒检测。扫描等方面还处在问题。这些不利于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2.诚信缺失

诚信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非常重要,对电子商务发展更是如此。移动电子商务和传统的电子商务相比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可依赖性方面。用户在进行移动电商活动时自己的信息就泄露出去,如何电商企业缺乏诚信就会对用户造成巨大的伤害,企业如果把用户的这些信息泄露出去,不仅影响到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建设,而且影响到移动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这些都影响到移动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诚信缺失也导致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滞后。

3.支付手段安全障碍

目前,很多移动用户认为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安全是进行移动电子商务活动的最大障碍,纷纷表示担心自己的银行卡信息被盗。据互联网安全监测数据显示,我国近年来由于互联网安全问题造成高达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发生了较多的电子商务安全纠纷案件。从我国移动电子商务支付手段来看,由于移动用户规模较小和移动支付服务单一等原因,移动支付手段还存在安全保障缺陷。另外,从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完成移动电子商务活动是需要一定交易资金交付活动支撑的,即移动用户需要采取合适的移动支付手段完成资金的转移。但是,目前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还不完善,使得移动电子商务成为虚拟的,仅仅表现为一份电子合同,严重阻碍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实现。

二、完善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安全发展的对策

1.加强安全保障维护

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保障维护是需要安全机制以及安全技术相互结合的,在移动电子商务环境下是否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的移动电子商务不仅可以保障企业和用户的财产,还能为移动电子商务主体提供便利。不断加强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建设,不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而且要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完善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在移动电子商务运营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还需要采取安全技术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如以安全技术手段确保点对点、端对端的安全交易,开通无线互联网的密匙技术,以更好的确保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可靠。

2.加强诚信机制建设

不断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的诚信市场建设对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只有不断完善诚信机制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国外建立了完善的诚信交易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国外诚信机制的建设,强化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机制建设。另外,还可以采取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实名制管理,将移动通信终端、手机号以及身份证进行捆绑管理,实行一一对应的做法,对用户身份进行终端有效管理。总之,应尽可能的规范移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诚信机制,使得身份管理在交易中可行。

3.完善移动支付机制

从我国移动电子商务支付手段来看,由于移动用户规模较小和移动支付服务单一等原因,移动支付手段还存在安全保障缺陷。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移动支付机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从移动运营商的角度来考虑,可以强化各移动运营商之间的合作,消除移动支付的障碍,以较快的网络数据传输速度支撑较强的移动客户端功能。第二,为加大移动用户使用移动支付功能的力度,适当降低使用成本,降低各运营商的移动支付费用。第三,不断加强移动电子商务的管理,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运营商进行管理,规范交易流程,形成多样化的支付平台。

三、结语

在我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息技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公众所接受和使用。移动电子商务不断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促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总之,移动电子商务不仅提升了消费者的价值,也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益。本文结合目前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安全发展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进而针对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对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清.移动电子商务与中国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54)

[2] 刘晓军.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08.

[3] 旋奈德( Schneider,G.P.).电子商务――经济教材译丛[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4] 汪应洛.中国移动商务研究与应用的回顾与展望[J].信息系统学报,2008( 3) .

第5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电子支付 发展现状 解决策略

一、中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全新的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的广阔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互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分支。

我国的电子支付起步虽晚,但电子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非常迅速。2006年国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将达到5500万。随着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其他电子支付方式的发展,2006年所占比例为66%,预计2010年该比例将为30%。目前我国银行间已建立的支付系统有各商业银行的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全国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全国金卡中心的POS网络、各地的同城小额批量系统和实时支付系统,正在建设的有中国国家现代支付系统。

二、中国电子支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电子支付实质上是以数字化信息替代货币的流通和存储,从而完成交易支付的,因此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等,成为新的问题。

(一)政策风险

网上支付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相关政策的出台明显落后于市场的发展。而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政策成为企业进入的最大风险,也影响了投资基金的进入。在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已经开始实施。在网上支付的部分领域,相关政策还处于空白阶段。例如一些支付工具,买家先把钱压在第三方那里,买家拿到货满意后再由第三方转到卖家。针对性的政策指导,政策成为企业进入的最大风险,也影响了投资基金的进入。

(二)用户为安全担忧

网上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在一开始即受到各方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普通用户。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用户不选择网上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据iResearch2006年度电子支付报告书显示,66.1%的用户将交易不安全列为第一原因。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由于技术的缺陷,而是由于用户不规范使用引起的。而用户的规范操作、媒体的客观报道和正确引导必将很大程度上消除用户的安全顾虑和增加交易行为。

(三)电子支付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

目前很多消费者在使用网络银行时会出现一些基本的操作错误,比如有些消费者在网吧上网,使用网络银行卡后没有电击“退出”,如果下一个上网的人得到了密码,就很容易的可以使用同一张银行卡,还有的消费者设定的密码是自己的生日,缺乏基本的常识,导致了目前很多网络银行案件的发生。

(四)营销趋同

网络营销和电子支付犹如支撑电子商务的左右臂,网络营销利用因特网起到了传统营销的目的,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将商品展示给顾客,随着网民人数的激增,这种营销模式因其足不出户、方便快捷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电子支付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的关键环节,通过电子支付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完成一次电子商务过程。目前由于很多公司看到了电子支付的利润,因而纷纷进入这个行业,大大小小的网络营销公司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各商家没有进行详细的市场细分,是营销方式趋同,没有体现出差异性的特点,因此,阻碍了电子支付的发展。

(五)支付环境不完善

虽然现在一些银行已经开始进行在线支付、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但在信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仅靠银行是很难解决的。继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网上支付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电子商务金融认证(CA)中心也即将出笼,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也在加强研究和制订过程中。在网上交易之后的配送方面,大多是由邮局完成递送,环节多,速度慢。

三、电子支付改革对策

(一)加强与国际接轨

电子支付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势头不可阻挡。面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不能一味采取消极观望的防守态度,而应认真研究我国发展电子支付的对策,积极提出对我有利的“游戏规则”。我们应该从提高我国电子支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出发,尽早做好技术和立法方面的工作,利用国内已有的优势,与国际接轨,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注重电子支付的普及率。

(二)加强电子支付宣传

我国近几年的电子支付发展速度虽然比较快,但是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例如同样是客运车票,机票就实行了电子支付而火车票和汽车票却没有推行,当然其中有很多因素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推动电子商务在主观和客观上困难都很多,齐头并进不容易也不现实,所以我们在具体实施上应该分步骤进行。首先,在一些管理和经营的特点比较适合电子商务发挥长处的领域中宣传并推行电子商务,其次,对那些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应鼓励他们不失时机地发展各种方式的电子支付。

(三)支付模式的创新

在信息化社会中,产品可根据其有无实物形态分为“软”产品和“硬”产品。对于“软”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传输到消费者手中,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信息产品。但对于“硬”产品,却不能在线传输,其一般建有两大系统:物流系统作业流程布置。政府要为推动支付模式创新起到积极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与国家改革课题相联系的阶段性推动;构筑业务创新和信息化的良好联网体系。即通过调查政府业务,革新业务程序,撤销重叠职能,简化业务程序,从而实现信息化;引入责任成果管理制。事前提出事业实名制和成果指标,以联结事业成果和人事预算来防止重复投资;以电子政府事业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在电子政府事业上开发适用高新技术,积极推动电子政府产品的国外推广。

(四)完善支付环境

与电子支付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子支付的差距还相当明显。大多数业内人士都认为,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临近,以及外资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深入,中国电子支付还需要迈上一个新台阶。所谓“支付文化”包含三个主要的因素,支付工具的适用范围、不同支付工具中,支付人与被支付人的操作办法、以及不同的政策和法律监管机制。中国电子支付的发展有很强的动力因素,创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对挑战中国传统支付文化应该有很大的作用。

总之,我国目前在电子支付发展方面存在着政策风险、消费者为安全担忧、电子支付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营销趋同、电子支付环境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需要从加强与国际接轨、注重电子支付的普及率、加快电子支付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支付的全面应用的措施。以上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赖春萍.世界经济.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0.

[2]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3]马秋枫.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法律问题.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0.

[4]李琪.中国电子商务.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第6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电子银行,支付工具

引言

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已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以前的传统行业注重实地交易的模式有本质的区别,其中尤其突出的优势是简便快捷。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脑网络来完成商品交易、结算等一系列商业活动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消除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运作时间。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的参与,电子商务就会停留在网上信息搜索和协议草签的阶段,无法进入实质性的交易阶段,同样无法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

对传统公司来说,电子商务是新的发展工具和销售手段。因此,如何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提升利润价值、实现网上收付款功能就成为建设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首要问题。所谓的网上支付就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指的是客户、商家、网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利用电子现金、银行卡,电子支票等支付工具通过互联网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从而完成支付的整个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元素组成:Internet,客户,商家,开户银行,支付网关,银行网络,认证中心。其中后三者是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要通过在线网上电子银行介入才能实现网上支付。

目前我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已有多家,基本都有推出网上支付业务。但这些银行开展的服务基本上是电子银行业务中比较初级的内容,仅是传统业务在网上的延伸,如个人帐户查询,不同卡种或折种间的转帐,实现个人网上支付,代收公共费用等;同时很多银行也只在宣传、尝试之中。电子银行的被接受程度低,业务量少,

一、网上支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支付的安全问题。这是大家最关心,也是林国庆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系最敏感的问题。无论何种方式的网上支付最终都是落实到互联网技术上。在开放的互联网中,它们也完全有可能受到攻击。电子交易面临着各种威胁:非法访问,内部窃密。破坏交易的顺利进行,破坏系统的可行性等。虽然目前在技术方面已经提供了很多手段来保障,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系统,Internetk的商家很多,其中不乏鱼目混珠之辈,如何保证商家是真正的商家?消费者支付后信用卡的密码会不会被其他人盗用?黑客会不会进入银行主机系统,存进去的钱会不会丢掉?网上支付被扣的钱会不会比实际多?这些问题深深的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安全问题是很重要的问题,同时又是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在技术上,法律上、运用环境上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2 各家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我国目前的网络银行业务由各银行独立开发、推销,开发模式、业务范围及发展规模有较大差异,发展不均衡,如信用卡业务:各银行展开了激烈竞争,却不能达成内部一致协议以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这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既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使得整个金融结算系统不能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要求。

各银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起步阶段采用各自为政的方针,造成目前的技术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各银行都各自发行自己的银行卡,运用在不同的平台上,各银行卡不能跨行使用。安全技术同样也不一样。

3 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电子商务需要银行的参与,但仅靠银行一家机构的运行还是永远不够的。未来电商务活动中使用新一代电子货币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的金额将不断增加。但我国目前在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电子现金其实与现实货币没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法律地位―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垒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但随着电子现金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电子现金的发展优势是不可阻挡的。关键是要在法律方面进行调整。而我国现在电子支票的应用也极为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国《票据法》的制约,电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使银行望而却步。

4 行业监管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迄今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已经数年了。电子商务立法却还不完备,在目前的网上支付相关法律中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有关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立法还没有建立,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保障,致使在交易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无法可依。目前E-BANK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式的,是与客户在事先说明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签定合同,出现问题则通过仲裁解决。由于缺乏相关法律,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认定,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是现在难以解决的。另外,新《合同法》中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应,但没有解决数字签名问题,这些问题无形中都增加了银行与客户网上进行交易的麻烦和风险。

5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网上支付不等于现金支付,需要建立在信用基础上,是个人和商家之间,商家和银行之间,或商家和商家之间。我国现阶段信用体系根本没有建立起来,银行担心企业拖欠,轻易不放贷款;银行也怕个人拖欠,所以申请信用卡手续复杂,条件繁多。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未达到任何行为都有记录可查的情况,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或个人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影响了我国网上支付的发展,也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6 信用卡使用不普遍。几乎所有的网上支付方式,最后一步都是由银行根据用户提供的或注册的信用卡信息划拨账款,如果信用卡不普及,那么所谓网上支付就成了无源之永,无本之木。目前,大部分人使用的是借记卡,据新加坡的调研NNAsian Banker透露,中国现有的约10亿张银行卡中,信用卡的比例只有少的可怜的百分之一,而且还由大部分尚未激活,或者已经激活却尚未使用。如果信用卡被盗用,消费者承担了几乎全部的责任,而如果相同情况发生在美国,持卡人最多只需承担50美元的损失,其余由银行和商店赔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信用卡的积极性自然不高。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分析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模式中,使用“信任的第三方”比较常见和普及,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公共可信任的中介。它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商家和消费者对信誉和安全的要求,它的出现和发展说明该方式满足市

场发展的必然需求。现以该模式为样本,简要分析其原理。

第三方支付一般的运行模式为: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第三方在收到代为保管的款项后,通知卖家贷款到账,要求卖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商品并确认后。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将其款项转划至卖家账户上。这一交易完成过程的实质是一种提供结算信用担保的中介服务方式。以B2c交易为例,其支付交易流程如下:

1)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选购商品,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

2)消费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交易中介,用借记卡或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设定发货期限。

3)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消费者的货款到账,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4)商家收到消费者已付款的通知按订单发货,并在网站上做相应记录,消费者可在网站上查看所购买商品的状态,如果商家没有发货,则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顾客交易失败,并询问将货款划回其账户还是暂存在支付平台。

5)消费者收到货物并确认满意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对商品不满意,或认为与商家承诺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拒付货款并将货物退回商家。

6)消费者满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交易完成;顾客对货物不满,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商家收到退货后,将该商品货款划回消费者账户或暂存在第三方账户中。

三、解决电子裔务网上支付问趣的对策

1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

银行应从传统的主要经营资产负债业务的观念中摆脱出来,注重中间业务的经营,并遵循统一的标准。中央银行应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电子商务体系完善起来了,网上支付也会随之正规化,而随着两者的相继完善与发展,其存在的制约因素也会日益减少,网上支付业务也就会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2 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支付工具

在发展电子商务中,要积极开展对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网上支付工具的研究,推动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手续的简单化。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推动网上支付工具的应用,同时也要总结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支付标准和规范。目前进行网上支付的工具还有很大限制,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卡的特殊情况,信用卡的普及不是很高,很多银行采用储蓄卡来代替信用卡。如果必须用信用卡才能进行网上支付,那将会给广大网民带来新的麻烦,手中大把的银行卡不能用,还要经过复杂的程序申请新的信用卡,这导致网民网购的积极性降低。因此,如果能使网民利用现有的工具完成网上支付,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支付问题,从而扩大网上购买行为。

3 制订统一的标准

制订统一的标准主要包括制定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读卡机、统一的安全技术等,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导致了银行间网络化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这势必给我国银行卡统―发展及利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带来困难。我国商业银行通过Internet提供网上支付还处在初级阶段,其覆盖面小,还远远不能适应网上支付的要求。据CCID调查显示,通过网上在线支付的仅占国内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17%左右。目前国内银行大多还只是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支票、电话转账及信用证业务。网上主动支付业务能力有限,这远远不能满足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网上支付流程。虽然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做相应努力与调整,但短期内很难突破这种局面。很显然,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的信息建设工作,另―方面要尽快完善网上交易的相关安垒规范,只有真正地实现了在线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的优势才会显现出来。

4 加强网上支付数字安全认证工作

首先要把与认证相关的法律完善起来,不严格的认证审批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欺骗行为及其后果等一系列问题的责任划分,必须在法律上有所规定。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尽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加快制订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推动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5 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现在我国几大商业银行都有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但他们不仅业务种类少,而且服务范围有限,而网民地理分布比较分散,这样相当大的一部分网民都被拒绝在网上支付范围外。因此银行应该有预见性的看到前景,从而早日在垒国大部分城市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并尽可能多的发展业务的种类,这样才能满足现阶段及未来的网上支付发展需要。

同时,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在速度方面,手续方面以及前面所提到的安全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除此之外网上银行业务还应增强在查询,信息检索等方面的服务,金方位的提高网上银行业务的质量。

6 加大宣传力度。安垒问题除了在技术上解决外,很重要的还要解决消费者的接受问题。如何说服广大网民接受这种新的支付方式,这是一个较为漫长而持续的过程。但是我们应尽力加强网上支付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消费者介入,争取早日实现尽可能多的网上购物及网上支付行为。

无论如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支付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子银行的建设既是大势所趋,又是刻不容缓。同时,网上支付在电子商务应用的各个领域中都是核心环节,网上支付的完善将会对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及深入发展奠定基础,而电子商务也对网上支付提出更高要求。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中资金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决定了电子商务的成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现阶段虽然已经出现并运用了第三方支付模式,但要在我国实现电子商务的网上安全支付,仍然存在金融网络安全技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相对的,电子商务也有很大的优势等着我们去挖掘利用。当今电子商务时代,网上支付必将成为主流。

参考文献:

[1]叶燕,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问题研究;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03期,63-65页

[2]李二亮,刘云强:浅议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2005(9)

[3]高祥,周林;802.lx协议及其在宽带接入中的应用;重庆邮电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年01期

[4]曾金全;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建设探讨,邮电设计技术;2004#04期;40-44

第7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诚信C2C电子商务支付宝信用体系

近年来,C2C电子商务在我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诚信问题成了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各种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在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建立我国C2C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为C2C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信用环境,对推动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一、C2C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网络交易双方不实际接触,在货物和货款交付上就出现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空隙带来了网络欺诈的可能。解决货款交付时间差目前采用的方法是第三方担保、支付,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是eBay易趣的“安付通”和淘宝网的“支付宝”,二者在费用收取、监管方式、结算时间等技术层面有着很多细节问题上的不同,但其基本的思想是一样的,都是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完成资金结算。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在网上是匿名的,由第三方就充当信誉证人即保护了个人隐私,又能实现公平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家为网络商务的安全性头痛的时候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一种针对网上交易推出的安全付款服务,“支付宝”可在买家确认收货前,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因为收货后卖家才能拿到钱,所以不存在买家货款被骗的情况;而对卖家而言,交易资金实时划拨,点点鼠标就能完成交易。目前,“支付宝”已经同工、建、招、农几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资金安全和网络支付问题。通过约束买卖双方的经营行为,从而建立起诚信经营环境。

采用了第三方支付和信誉担保方式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络欺诈和交易投诉仍然不断,其存在的问题诸如:独立于网络之外的物流活动的诚信风险依然存在;影响电子商务活动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支付宝”业务防止网络商业欺诈起到的作用仍然停留在“防君子不防小人”层面上的;买卖双方对标的商品的描述认知的差异和卖方寄售低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C2C网站自身的诚信问题可能导致电子商务流水线的雪崩。二、提高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对策

电子商务,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电子商务。要解决安全问题,就必须全面系统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用机制,兼顾平等、公正和效率,简要谈以下两点。

1.信息流、资金流、商流一体化

由于“支付宝”等第三方信用支付手段的采用,C2C在信息流和资金流上的一体化已基本形成,但商流问题却成了C2C电子商务的瓶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C2C网站设法切入物流,构造物流联盟。这里所谓物流联盟,是指电子商务网站以及邮政、快递等物流企业组成的物流产业链(SCM),电子商务网站在其中扮演产业链的催生及带动者,对目前物流资源进行合理而高效的整合与利用。当然,让C2C来切入物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精神C2C,如果把这一块工作做好了,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获取超额利润,挑战传统商业将只是时间问题。

2.第四方监管

实际上,尽管支付宝公司与工、建、农,招等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其协议内容只是停留在企业经营层面上的“托管”而非“监管”。这些银行对“支付宝”账户上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并没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导致支付宝公司本身“类银行”的相关业务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这给使用“支付宝”的资金安全留下财务隐患。因此,这就需要建立起对其的严格监管,即政府条件下的第四方监管,在操作实务上,可否参照银行系统的存款准备金方式值得探讨。

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对于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声誉和资源。网络交易诚信安全建设未有穷时,但前途光明,这便足以为这个潜力无限的新生行业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参考文献:

[1]杨坚争:电子商务营销案例子,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2]吕延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3

[3]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第8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 诚信 C2C电子商务 支付宝 信用体系

近年来,C2C电子商务在我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但诚信问题成了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各种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在C2C电子商务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建立我国C2C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为C2C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一个较为宽松的信用环境,对推动我国C2C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很现实的意义。

一、 C2C诚信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网络交易双方不实际接触,在货物和货款交付上就出现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空隙带来了网络欺诈的可能。解决货款交付时间差目前采用的方法是第三方担保、支付,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是eBay易趣的“安付通”和淘宝网的“支付宝”,二者在费用收取、监管方式、结算时间等技术层面有着很多细节问题上的不同,但其基本的思想是一样的,都是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完成资金结算。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双方在网上是匿名的,由第三方就充当信誉证人即保护了个人隐私,又能实现公平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商家为网络商务的安全性头痛的时候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一种针对网上交易推出的安全付款服务,“支付宝”可在买家确认收货前,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因为收货后卖家才能拿到钱,所以不存在买家货款被骗的情况;而对卖家而言,交易资金实时划拨,点点鼠标就能完成交易。目前,“支付宝”已经同工、建、招、农几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资金安全和网络支付问题。通过约束买卖双方的经营行为,从而建立起诚信经营环境。

采用了第三方支付和信誉担保方式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络欺诈和交易投诉仍然不断,其存在的问题诸如:独立于网络之外的物流活动的诚信风险依然存在;影响电子商务活动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支付宝”业务防止网络商业欺诈起到的作用仍然停留在“防君子不防小人”层面上的;买卖双方对标的商品的描述认知的差异和卖方寄售低劣产品“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C2C网站自身的诚信问题可能导致电子商务流水线的雪崩。

二、提高C2C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对策

电子商务,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电子商务。要解决安全问题,就必须全面系统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用机制,兼顾平等、公正和效率,简要谈以下两点。

1.信息流、资金流、商流一体化

由于“支付宝”等第三方信用支付手段的采用,C2C在信息流和资金流上的一体化已基本形成,但商流问题却成了C2C电子商务的瓶颈。解决这一问题,需要C2C网站设法切入物流,构造物流联盟。这里所谓物流联盟,是指电子商务网站以及邮政、快递等物流企业组成的物流产业链(SCM),电子商务网站在其中扮演产业链的催生及带动者,对目前物流资源进行合理而高效的整合与利用。当然,让C2C来切入物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精神C2C,如果把这一块工作做好了,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获取超额利润,挑战传统商业将只是时间问题。

2.第四方监管

第9篇:电子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范文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3G网络;移动支付

2007年6月6日,国家信产部有关部门指出,国产3G标准TD将发放,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内的10大城市铺设基站超1.3万,这也标志着移动电子商务将正式全面走进人们的生活。

移动电子商务不同于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不仅能提供因特网上的直接购物,还是一种全新的销售与促销渠道。它全面支持移动因特网业务,可实现电信、信息、媒体和娱乐服务的电子支付。不仅如此,移动电子商务不同于日前的销售方式,它能完全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和喜好定制,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这些服务。设备的选择以及提供服务与信息的方式完全由用户自己控制。

移动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也是当前新型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打破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调整和改革旧电子商务的结构和内容,构建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1 移动电子商务的概述

1.1 移动电子商务

移动移动电子商务(M-Commerce)是由电子商务 (E-Commerce)的概念衍生出来的。基于对我国移动商务的应用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来说,可以将移动商务定义为通过连接公共和专用网络,使用移动终端来实现各种活动,包括经营、管理、交易、娱乐等。概括地说,移动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DA)和掌上电脑等手持移动终端进行的商务活动。与传统通过电脑(台式PC、笔记本电脑)平台开展的电子商务相比,拥有更为广泛的用户基础,因此具有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相对于传统的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增加了移动性和终端的多样性,无线系统允许用户访问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任何地方的服务,通过对话交谈和文本文件直接沟通。由于移动电子电话手持设备的广泛使用。使其将比个人计算机具有更广泛的用户基础。移动电子商务具有移动性、个性化和方便性等特点。

1.2 移动电子商务提供的服务

因特网、移动通信技术和其它技术的完善组合创造了移动电子商务,但真正推动市场发展的却是多样的服务。目前,移动电子商务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1)银行业务。移动电子商务使用户能随时随地在网上安全地进行个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因特网银行体系。用户可以使用其移动终端核查账目、支付账单、进行转账以及接收付款通知等。

(2)交易。移动电子商务具有即时性,因此非常适合股票交易等应用。移动设备可用于接收实时财务新闻和信息,也可确认订单并安全地在线管理股票交易。

(3)订票。通过因特网预订机票、车票或入场券已经发展成为一项主要业务,其规模还在继续扩大。移动电子商务使用户能在票价优惠或航班取消时立即得到通知,还可随时支付票款或在旅行途中临时更改航班或车次。借助移动设备,用户可以浏览电影剪辑、阅读评论,然后订购邻近电影院的电影票。

(4)购物。借助移动电子商务,用户能够通过移动通信设备进行网上购物,如订购鲜花、礼物、食品或快餐等。传统购物也可通过移动电子商务得到改进,例如用户可以使用无线电子钱包等具有安全支付功能的移动设备,在商店里或自动售货机上购物。

(5)娱乐。移动电子商务将带来一系列娱乐服务。用户不仅可以利用移动设备收听音乐,还可以订购、下载特定的曲目,而且可以在网上与朋友们玩交互式游戏,还可以参加快速、安全的等活动。

(6)无线医疗。这种服务是在时间紧迫的情形下,向专业医务人员提供关键的医疗信息。医疗产业十分适合移动电子商务的开展。在紧急情况下,救护车可以作为治疗的场所,而借助无线技术,救护车可以在行驶中同医疗中心和病人家属建立快速、实时的数据交换,这对每一秒钟都很宝贵的紧急情况来说至关重要。无线医疗使病人、医生、保险公司都可以获益,也会愿意为这项服务付费。

(7)移动应用服务。一些行业需要经常派遣工程师或工人到现场作业。在这些行业中,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MASP)将有开展业务的巨大空间。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结合定位服务技术、短消息服务、无线应用协议(WAP)技术以及呼叫中心技术,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过去,现场工作人员在完成一项任务后,需要回到总部等待下一项任务。现在,现场工作人员直接用他们的手持通信设备接受工作任务,并根据所在的位置、交通的状况以及任务的紧急程度,自动安排各项工作,使用户得到更加满意的服务。

2 移动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2.1 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安全性是影响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移动电子商务虽然诞生于电子商务,但是其通过移动终端上网的特性决定了它存在和普通电子商务不同的安全性。在探讨移动安全的特性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移动终端本身的安全性。只有当移动电子商务赖以依存的移动终端安全了,才可能进一步谈其它的移动安全问题。如今用于上网的移动终端主要有手提电脑、手机、PDA等等,保障这些设备本身的安全以及在使用这些设备时遵循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是移动电子商务安全保障的一个前提。当设备安全的前提得以保证后,我们就需要保证移动电子商务在应用中的安全。

(2)完善的支付模式是影响移动电子商务的首要因素。这里所讲到的支付模式实际上就是针对手机支付方式,消费者只要拥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理财或交易,这就是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但是。由于手机支付本身存在瓶颈在加上诸多因素的影响,手机支付模式并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所以手机支付将会继续困扰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国整个电子商务产业已经发展到了比较务实的、赢利的阶段,但是涉及到在实施和操作的层面,还遇到支付、信用认证等实际问题。电子商务对其他行业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影响最大的是流通业,流通业面临着提高效率的问题而配套设施的建设需要长期过程;由此可见,影响手机支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电信业和金融业的融合问题、以运营商为主的代收货款模式问题以及诚信问题等。

当然移动电子商务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移动电子商务人才匮乏;移动通信的技术限制;移动业务经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等。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2.2 移动电子商务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针对移动的特性,可通过VPN来解决移动上网中的安全问题。VPN——虚拟专用网就是在公用的Internet网络上通过隧道协议建立起安全的私有网络。它可以满足以下三个安全的需要:①认证,确认信息源;②信息保密性,传输的信息是加密的;③数据完整性,确认数据没有被篡改。只有当我们达到了这三点要求,才有可能保证移动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

(2)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模式问题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