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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知识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电子商务知识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电子商务知识

第1篇:电子商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跨境电子商务

1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1.1安全性低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提供网上销售和服务,而网络作为一个开放平台,产品信息呈现出公开化的特征,导致不少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直接剽窃或直接照搬他人创意,知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以淘宝为例,很多店铺照搬他人图片和宣传创意以期短时间内获取利益的现象随处可见。

1.2负面影响大

在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电商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可能会照搬其他企业的创意,其中,无论侵犯国内企业还是侵犯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企业层面都具有重大影响。由于侵犯国内产品的知识产权不会受到严厉处罚,导致大量创新产品受到打压,从事创新行业的工作人员遭受重大打击。当跨境电子商务走出国门,侵犯国外产品的知识产权时,企业不仅会受到严厉惩罚,还会损害国家声誉,严重影响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

1.3交易双方缺乏有效合作,交易主体信息难以核实

由于我国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在具体证据收集过程中难以确定主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知识产权盗窃的高发领域。特别是在国内主流的C2C模式下,由于无法核实商品的真实性,一些交易者会通过非法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2跨境电子商务产生知识产权问题的原因

2.1利益驱动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协助,但是现阶段很多企业缺乏社会责任,为了自身利益而侵犯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在目前的大环境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创造的利益越来越多,如果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便会降低犯罪成本,增加不法贩子铤而走险的概率。

2.2制度缺失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政府部门也倾向把更多的电子商务平台推向市场,但是由于该政策导致电子商务平台鱼龙混杂,反而更不容易管理。从具体的司法实践来看,关于如何保护跨境电子商务中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并不完善,由于监督部门没有具体可供借鉴的法律,导致很难有效遏制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此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双方交易主体存在差异,导致相关执法部门不利于开展监管工作,监管起来更加困难。

2.3网络技术落后

目前,虽然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导致知识产权侵权情况不断发生,很多企业也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此外,创新型企业大多依附网络而生,因此,政府部门在日后的规划中要注重建立网络安全平台。

3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的对策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并不理想,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我国从上而下进行整体改变,上到政府、下到各个企业和从事创新企业的人员都需要相互协调,共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

3.1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专门立法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开始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但是执行力度还是不够,也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保障。比如,在淘宝网上,很多卖家在宣传自己的商品时会剽窃其他买家的宣传照,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害者想维权也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针对该情况,我国政府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需要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市场情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法规。第二,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阶段,政府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监督部门。第三,立法机关在相关立法中,应对商品标准(产品生产地标准和中国国内标准)出现冲突的情况做出明确规定和指引,明确规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国外商品,只需要符合原产国的监管标准,不强制要求符合中国国内标准。如果立法机关认为全面放宽监管存在风险,也可以规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特定商品,既要符合原产国的监管标准,还要符合中国国内标准。其中,相关国家和商品清单可由主管机关另行制定。第五,在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跨境电商的特殊性,不要直接把针对国内商品的监管措施套用在跨境电商商品上。

3.2建立知识产权分享机制

按照目前社会大多数人的理解,个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私人的,但是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说,个人所拥有的也是社会的,并且个人所创造的财富也是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因此,就现阶段的情况来说,相关部门应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分享机制。当分享机制建立后,不仅可以有效把这些知识产权分享出去,为社会带来财富,还能调动电子商务创造者的积极性。同时,企业应采用合法手段获取相关知识产权,同样,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分享机制获取利益。此外,相关部门在建立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时应该注意,分享机制并不是获取他人的知识成果,不能夺走知识产权发明者的核心利益,也是该机制的核心所在。

3.3构建网络安全平台

技术创新对于电子商务平台十分关键,且网络平台也是电子商务平台的载体,网络安全对于电子商务企业长远发展十分重要,但是很多电子商务平台并不重视网络安全建设。同时,跨境电子商务是在境外与他人合作的商业,由于涉及境外方面,会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基于此,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应以政府为主导构建网络安全平台;各个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学习,同时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从而不仅能够提高我国企业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认识,还能加强与国外电子商务公司的交流。此外,还要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收入纳入外汇收入,从而方便政府管理。

4结语

《电子商务法》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除此之外,政府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也是政府第3次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业内有关人士表示,在《电商法》启动后,假货、欺骗及掺假等不规范网销行为将无处遁形,海外代购也将走向正规化,对于优质商家及消费者双方都是好消息。商派负责人认为:“跨境电商是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但企业要想发展跨境电商就不得不面对非常复杂的交易流程,此时就需要制订一份完善的跨境电商解决方案。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电商发展势头强劲,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对外开放的新窗口,已经开始走向国际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孙黎博.大数据对O2O电子商务的应用意义研究[J].时代金融,2017(3).

[2]许峰.网络经济下电子商务新模式的探讨[J].经济论坛,2017(3).

[3]单喆煜.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需求及运作模式分析[J].价值工程,2016(9).

[4]张滨,刘小军,陶章.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现状及运作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5(1).

[5]韩旭.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刍议[J].知识经济,2015(19).

第2篇:电子商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中美贸易战;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一、中美贸易战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2018年3月,美国政府以“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1300余种进口商品加增25%的关税,涉及500亿美元的中国对美国出口产品。打响了中美贸易之战。在这次贸易战中,美国将矛头直指中国知识产权,污蔑中国窃取了美国知识产权,并就知识产权问题向世贸组织对中国提起诉讼。对此,我国政府做出了强力回应,表示中国从未盗用美国任何知识产权,美国的无端指责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已经违反了世贸规则。1.中美贸易战的成因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中美关系出现了历史性的关系转变,中美贸易额从1979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5836亿美元,增长了233倍。而贸易差额也在近些年出现了扩大,华尔街日报2018年1月报道,2017年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为2758亿美元,此前的中美贸易顺差纪录为2015年的2610亿美元。全方位探究中美贸易战的成因,可以看出,中美贸易战最深刻的背景主要源于中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2.知识产权争端近年来,随着贸易的增加,中美的贸易摩擦不断上升,2000年开始美国将矛头多次指向中国。2003年起开始强迫要求人民币大幅度升值。小布什和奥巴马政府多次针对中国进行贸易调查,也使得美国“301调查”由来已久。这不是美国第一次挑起知识产权争端,在以往的争端中最终都以中美双方谈判达成协议的方式解决。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正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还不够完善,才会给了美国可乘之机。

二、跨境知识产权的分析

近年来,我国跨境贸易高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商业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问题已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跨境电商网络虚拟化、交易远程化的特点让部分商家在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问题上产生了“搭便车”的侥幸心理。美国此次针对中国实施的是“特别301条款”调查也让跨境电商面临着新的合规挑战。在《2017年特别301报告》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把中国、印度等11个国家列入“优先观察国名单”并且把中国放在了最前面。同时,很多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个别企业利用我国部分企业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且,我国很多企业不了解欧美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更不愿意花费一定的成本去维护自身的利益,导致我国企业经常受到国外企业在知识产权层面的法律诉讼,被诉讼的企业经济受到很大损失;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外国企业制约中国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中的知识产权具体有如下几种类型:①产品的商标受到侵权。在没有经过商标持有人的许可情况下,侵权人销售已注册商标的相关商品,或者故意向侵权人提供非法加工、生产技术或者原材料供应等的侵权行为,非法获得更高的利润,对商标权人的权益造成重大侵害。②产品专利受到侵权。未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侵权人利用专利所有人的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结构专利、气味专利等专利项目,生产和销售侵犯专利的产品,非法牟利。③著作权侵权。未经过版权人许可,侵权人非法复制、利用、修改,或者进行传播版权人的相关著作和作品,并利用盗版的文字、音乐、动画及视频等进行非法宣传并且获得不正当利益。

三、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增加,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同时也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1.国内跨境电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缺乏相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比,传统的外贸一般是以大型出口企业为主,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很强,能正确处理和应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很好的规避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很多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在产品生产、销售时常伴有侵权的行为,不尊重权利人的法律利益,部分或者全部抄袭具备相关知识产权的产品,这样也会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埋下隐患。此外,面对跨国侵权诉讼不积极应诉,也会出现败诉情况,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已构成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2.我国建设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体系落后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划时代的长足进步,但是,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也较其他发达国家具有很大差距。与国际知识产权立法标准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不仅仅是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的缺失,在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也非常被动。现有的知识产权立法,法律本身存在着管理杂乱,对象不清晰,部分规范之间相互矛盾,对于新问题、新事物存在法律空白。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可依,任意发展,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缺少了必要的知识产权博弈的能力。

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对策

1.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该深入到企业中,了解知识产权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使相关法律法规能跟上高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的需求,建立有利于跨境电商监管体系,建设好有利于自身健康发展的法律及监管体系,使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能净化国内跨境电商经营的市场环境。2.树立保护意识,做好市场的尽职调查要努力提升整个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先,不断培养和强化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的树立,增强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从而避免侵权行为的出现。在发生相关知识产权诉讼的同时,要深入了解目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企业在收到律师函或起诉状之后不应当置之不理,而是积极应对国际诉讼,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相关出口企业的商品进入欧美市场之前,针对公司的产品有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方面要做好尽职调查,避免产品外观、内部结构等方面的设计侵权,将产品侵权的风险降到最低。3.跨境电商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风险处置与防控能力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运营过程中,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首先,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完善各项保障和控制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其次,完善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并积极在目的国的知识产权部门进行注册和备案;再次,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应积极与权力所有人进行沟通,可考虑寻求诉讼中的调解,以避免自身商业利益的损失。

五、知识产权展望

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会在海南省博鳌开幕,在开幕会的演讲上特别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家将继续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演讲中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企业有要求,这表明,在今后的企业发展中,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成为重要课题。我国虽然在2013年3月1日实施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提供了新思路。事实上,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业并不注重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致遭遇了知识产权风险还不知道如何有效处理,最终损失惨重。此次中美贸易战中知识产权的博弈再次敲响了知识产权安全的警钟;我国将重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后对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必将更上一层楼,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企业必须要重视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走过场、装面子,只有如此企业才能谋取更长远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出口跨境电商才刚刚起步,中国外贸也进入了以“品牌”为核心的下半场,跨境电子商务正积极参与到国际化分工与协作,为推动和加强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广泛交流与全面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跨境企业要想有长远的发展,需要打造自己的商标品牌、研发自己的专利设计,更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定不会成为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绊脚石,只要我们从各个方面积极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定能够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良性、快速的长远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谌远知.跨境电商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6(01)

[2]苏凯.跨境电商视角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09)

第3篇:电子商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1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

1.1保障性低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业务集中于网络,在网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网络作为开放的自由平台,产品的所有信息均在平台进行展示,所以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快速获得经济利益,就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品,盗取别人的创意、包装或是产品,网络环境中知识产权保障性低。很多企业都以此在短时间内获取利益,节约开发成本。

1.2影响性大

国内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本国销售的商品,无论是对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侵权,还是对国外产品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侵权,都不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导致大量创新产品受到侵权行为的打压,很难得到持续的发展,严重遏制了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但是,当跨境电子商务走出国门,再通过出售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产品获取经济利益,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中国的企业受到国际组织的制裁,不仅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的伤害,而且也丧失了国家的名誉,严重影响了本国在国际上长久持续的发展。由于以往我国无论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较为落后,为了能够短期能推动经济的发展,不惜通过模仿或侵权等行为生产山寨产品。但是,从长远利益来看,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创新产品进行有力维护,对于侵权行为要严厉惩处,才能够形成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

1.3缺乏监管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各方交易主体之间没有有效性的接触与了解,这使得对交易主体信息的核实变得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成为盗取知识产权的高发区。监督管理体系比较落后,在具体证据收集过程中主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难以确定,尤其在C2C与B2C的交易模式下,相关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查实,一些不法交易者可能会利用虚假信息来获取知识产权。

1.4责任主体确认难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进出口贸易的主要类型之一,包括了众多环节,也涉及了较多部门,包括买卖双方企业、国家海关、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企业等等。当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无法确定唯一的责任主体,因为每一个环节都关乎知识产权的保护,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负有一定的责任。一旦出现侵权事件,就难以核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

2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问题的原因

2.1利益驱动

知识产权的繁荣的发展离不开整个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的共同作用,政府、贸易商、消费者等都为了各自的利益,无形中在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推波助澜。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进程的不断加快,其产生的价值不断飙升,在此背景下有了巨大的利益空间。知识产权的政策不完善,犯罪成本低,在巨大的利益趋势下,很多人都选择铤而走险。

2.2法律制定有缺陷

尽管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政府监管部门也希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能充分在市场环境中参与竞争,优胜劣汰,不愿过多干预,所以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监管还稍显薄弱。(1)法律法规制定落后,针对具体司法实践中关于在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中如何保护贸易方合法权益的具体办法还不完善,法律监督部门没有具体规定参照执行,造成执法困难,难以有效约束侵权者的不法行为。(2)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异地性导致监管职能单位处罚困难,异地管理不便,具体执行措施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这样说,目前的环境条件下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监管既存在技术上的缺陷,也存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上面的不足。

2.3网络技术不完善

跨境电子商务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基础,尽管互联网已经变得越来越安全,但是网络交易平台很多时候仍然是不稳定的,极易遭到网络黑客的攻击,这是知识产权侵权高发的原因所在,给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广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人员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影响企业日后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信心。所以,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网络交易安全技术的提高。我国目前的网络环境距离这一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尤今后需要更加积极地建设营造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环境。

3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体系的建议

从我国目前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来看,与发达国家有着巨大的差距,同时也远未达到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对其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形势中不容乐观,需要我国从立法、司法和政府职能等方面不断完善解决面临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个主体,政府要联合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

3.1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专项立法

我国虽然制定了几部关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都是由各部委颁布实施,律法级别较低,内容也仅限于对法律的解释,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是由不同的部门执行,才在多头规定和管理的现象,导致管理混乱,矛盾重重。而且,法规的覆盖面较小,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应然存在领域盲区。因此,我国需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整合,结合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制定系统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并形成完善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除此之外,要建立专门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对法律的推广和实施进行全程监管,更好的推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业务发展,反过来也提升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成立专业的执法机构,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业务进行全程干预,从根源上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对创新产品的研发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产品一旦进入流通环节,企业为了能够保障产品的创新新,维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应该时刻关注,并通过行业约定来制约其他企业的侵权行为,最终要侵权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即是服务者又是管理者。作为服务者,为买卖双方提供联络、结算、担保等服务,作为管理者,电子商务平台要对参与交易的双方进行严格审核,对商品流通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提示和举报,所以其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3.2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商业知识产权利益共享机制

知识产权虽然是为了保护发明人的个人利益,但是在互联网的平台下,全球的资源都属于共享的状态,发明人虽然拥有知识产权,但是也是以全社会资源为基础而得出的,所以知识产权不仅是发明人的,同样其成果也应该属于全社会共享。为了既能保护发明人个人利益,又能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通过建立新型的共享机制,寻找两者的平衡点,从而促进知识产权的研发和使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核准及支付机构结售汇市场准入制度。首先要规范境内电子商务主体,将他们的信息进行备案,只有获得进出口资格后才能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其次建立跨境支付业务准入机制,对运营规范、资金实力强、信用良好的支付机构发放准入资格证,进一步规范跨境交易服务市场。外汇监管机构还可以将一部分监管职能赋予支付机构,使他们承担部分监管责任,最终实现在多方监管下外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有效化。

3.3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技术创新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载体,其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的安全系数。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在国家相关技术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下,不断推进技术的革新和升级。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侵权行为的发生几率,即使出现侵权行为,也能够提供快速准确的取证服务。对境内电子商务贸易主体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跨境外汇收支业务做出硬性规定,将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的相关收支数据进行标识,方便外汇管理机构对这些数据的实时监测。外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数据的统计与检测,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远程监管制度,结合定期的现场检查,对相关情况的变化进行密切的注意,不断提升监管的力度。同时,科技水平的提升要紧密结合国家立法内容,通过立法的更新,提升对科技水平要求,相反科技水平的提高,也要求立法随之更新和发展。其次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网络化形式的犯罪,最有效地防范措施就是执法机关加大网络监控的执法力度,建立全国性质的跨境电子商务环境监控网络,用最新的尖端技术武装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同时需要配备专业人员、网络专家,既要懂前沿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又要懂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素质来应对现代化新型网络犯罪。要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各个管理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多方协调,共同来遏制知识产权犯罪的现象。

4结语

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成员。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也因日益重要的地位而受到重视,外部环境的优势让在线外贸得以把握时机飞速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传知识产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企业的成长,因此,如若要更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问题,从多个角度予以规整,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谌远知.跨境电商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背景[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6,(1):91-96.

第4篇:电子商务知识范文

所谓“流动性整合”,即信息、知识与传统商业流程之间的充分协调。企业电子商务的瓶颈正是在于对“流动性整合”的忽视,真正电子商务的实现必须突破这个瓶颈,建立和共享企业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员工之间的知识链,完成知识链与商业流程的“流动性整合”,否则企业电子商务只能局限于浅层次的应用。知识管理系统采用信息技术和人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管理联接于客户、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知识链,实现知识链与物流系统的融合,完成企业的“流动性整合”,用知识指导决策付诸行动,再将行动转化为利润[2]。知识经济浪潮正席卷全球,对电子商务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企业内部信息资源浩如烟海,不知如何下手;信息孤岛林立,员工各自为战;决策过程缓慢错失良机;不能在最短的时间找到适当的人响应客户需求;专家神龙见首不见尾难以寻找;员工离职造成关键业务巨大损失……传统的信息技术无法应对这些难题,知识管理才是解决之道。

面对电子商务对知识管理的诉求,借鉴知名IT企业在知识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得失,是探讨电子商务中知识管理策略的捷径。

IBM前任CEO郭士纳以“大象也能跳舞”作为其畅销回忆录的主题,郭士纳作为一个技术“门外汉”,受命于危难,却缔造了IT史上最大的神话,短期内让步履蹒跚的IBM重新翩翩起舞,并成功地将IBM从制造商改造为一家以电子商务和服务为主的技术集成商。IBM能翩然起舞的动力中,知识管理的作用不可或缺。IBM的知识管理系统被称为E-Workplace(电子工作环境),在IBM的“协作”环境里,项目经理可随时掌握销售人员的最新动态以及项目进程;如果员工有什么问题,只需提交一个“需求”文档,系统就自动将需求发送到该流程中的应答人员,这就是“需求分析”模块。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IBM的“专家网络”,直接向适当专家提问,把隐性知识挖掘出来整合到知识管理体系中去[3]。在日常培训方面,IBM设计了E-Learning,直接推动式知识整合,系统对员工的角色、职务以及经历进行评估后将相应的课程提交给员工,并能自动跟踪员工学习进度。被美国《时代》周刊誉为“电子商务巨子”的郭士纳认为:电子商务的高级阶段就是“电子商务随需应变”。这意味着不可思议的响应速度,企业与供应商、合作伙伴之间天衣无缝的整合以及先于竞争对手建立灵活高效的运营模式,并能够伴随客户需求做出相应调整。为此,IBM的知识管理从改变员工的沟通方式开始,建立一些整合的个性化工作区,最终企业进入随需应变的高级阶段,基于Web的协作环境大功告成,可以连接任何应用程序以及外部环境。至此,知识管理已经上升到推动创新和组织转变的战略高度。

21世纪初,国内真正在实施知识管理的企业寥若晨星,中国惠普分公司是国内知识管理领域的先行者。2001年,惠普的高建华被任命为中国第一个首席知识官,开创了一条新模式的知识管理之路。高建华认为知识管理的推动过程应先有文化,再有内容,后有系统[4]。“知识管理的本质是一个管理问题,IT只是工具。如果没有实质内容,系统不就是个摆设吗?”因此中国惠普选择的知识管理模式一开始并不涉及大笔预算,而是从IT以外的制度着手。中国惠普给每个员工配备了“科研记录本”;每种新产品最后都会形成一本产品定义,记录产品的来龙去脉;沿袭中国传统的“师傅带徒弟”进行隐性知识的传递;一切从理顺流程开始,举行流程规范大赛;成立70多个读书会;设立惠普商学院……。不可否认,中国惠普的知识管理在高建华的领导下一度风生水起,开拓了知识管理的新思维,然而,就在中国惠普和康柏合并期间,惠普的知识管理没有等到信息系统的固化就被提前搁置了。深圳蓝凌的邓文彪博士表示:在知识管理的实践中,惠普总部和中国公司的最大差别,就在于是否将所有的知识管理都紧密结合在具体业务中。邓文彪认为中国惠普的知识管理过多地从愿望,而不是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凭热情和领导要求开展,而未成为员工自觉自愿的工作行为。邓文彪还对高建华的三段论提出了质疑,坦言没有及时导入IT系统使对已取得的知识管理成果的固化丧失了时机[5]。高建华的箴言“知识管理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仍需留待后人去评说。。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不难发现:电子商务中知识管理的对策可分为IT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和柔性化管理(人文氛围)两大方面,由此我们可以得到知识管理的基本战略:系统与人文。“系统战略”将企业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知识管理活动主要以系统化、文字化的资料、档案为主导,企业只要将获得或创新的知识加以系统化的编码贮存在数据库中。一般而言,这种战略多出现于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成熟期”,企业需要依赖于大规模生产来创造最大的效益。“人文战略”主要针对隐性知识的管理,强调企业知识的社会属性。人文战略认为人是知识管理持续改进的关键,在社会关系占主要地位的软环境中,IT往往被看作是管理工具而不是成功的本质因素。若企业内存在着大量难以言喻或只能通过个人心智模式认知的知识,就可采取人文战略。

中国惠普的知识管理虽已偃旗息鼓,但不可一概以成败论英雄,事实上中国惠普提出的“一切以理顺流程开始”作为知识管理实践的起点并没有错。知识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要为企业创造价值,而创造价值的过程是业务流程,这个价值包括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只有看到效益,大家才愿意去做。知识管理的实践无论是遵循系统战略抑或人文战略,都应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一般电子商务企业的价值流动是由资金流、信息流、物流3部分组成,而知识流的价值是通过价值流为顾客提供服务的。先前提到知识与传统业务流程之间的“流动性整合”正是电子商务的瓶颈所在,这就要求树立基于知识流的企业流程再造(BPR)的理念[6]。企业知识链分为两类,即业务知识链和技术知识链。业务知识链指的是企业与外部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的以具体业务为核心的知识链,包括仓储、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知识;技术知识链指的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技术文挡、经验总结等知识。企业资源经营是以“融合”为方向进行资源整合[7]。应该指出,尽管中国惠普重视业务流程,甚至专门举办流程规范大赛,但并没有真正做到每一项知识管理举措都与业务紧密结合。反观惠普总部的CONNEX专家网络则满足了研发的实际需求,新的研发者在思考和设计中,大量地需要与专家(包括已退休的专家)进行请教和交流,以获取专家头脑中的隐性经验知识以帮助自己。所以CONNEX才得以重视,并成功发挥其应用。由此可见,知识管理就应该做到“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与中国惠普不同的是,惠普总部并没有专设的CKO,惠普总部的知识管理最初由职能部门发起,如效果最为显著的“培训师交易站”,是由惠普教育组织的基层员工BruceKarney建立,为的是解决教育者知识共享的途径问题。可见惠普总部的知识管理是“自下而上”推进,是基层员工出于具体业务需要及兴趣爱好,自发开创并且自觉推动的[8]。“自下而上”相较于高层领导“向上而下”地推进知识管理,优越性毋庸多言,但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管理模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深深地印刻在国人思想意识之中。中国惠普采用的知识管理实施方式,适合中国国情。这就不可避免地要谈到企业文化的建设问题。几乎所有知识管理的理论家和实践家都认为:“知识管理为何如此难?难就难在文化。”“培育一个知识导向型文化是知识管理最重要的关键成功要素。”

第5篇:电子商务知识范文

关键词:创业教育;电子商务;实践教学;策略

我国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快,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更是给电子商务的普及提供了条件,社会各行各业都缺乏大量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同时电子商务也成为了创业领域的首选。对于高校大学生而言,他们正处于朝气蓬勃、敢拼敢闯的时期,在这时候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教育,丰富其创业知识和创业实践技能,非常有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同时也能有效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达到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目的。由此可见,在高校电子商务教学中,基于创业教育对学生展开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对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并将二者进行充分的融合,积极响应国家推行创业教育的号召,使学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1基于创业教育的高校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内容

1.1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高校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体系中首要的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基础,也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丰富创业知识的首要环节。电子商务实验教学是基于课程教学内容来开展的,需要学校根据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相关课程的设置,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来进行。这就需要学校配备专门的电子商务实验室,学生在进行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后,可以利用实验室电子商务模拟软件进行模拟的商务、交易和支付活动;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利用相关软件进行电子商务相关的模拟创业活动,将电子商务知识灵活的应用其中,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此外,教师还可以在课程教学中布置开放性作业,让学生分组进行电子商务公司或网站的策划,并制定创业计划书,以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实践能力。

1.2实习实训

电子商务实践教学中一个强化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环节就是组织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实习实训,通过实习实训可以为学生创设实际的电子商务工作环境,帮助学生强化对电子商务创业的认知,同时也为创业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高校电子商务实习实训主要包括校内实习和校外实训两部分。校内实习主要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实践活动或创业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在实习过程中教师发挥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其主要目的帮助学生掌握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等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奠定理论基础。校外实训主要是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训基地,让学生在真正的电子商务实战环境中进行实践学习,从而提高学生的电子商务实践能力。

1.3创业竞赛

创业竞赛是锻炼大学生电子商务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创业竞赛包括学校为了提高电子商务课程相关的学生实践能力而定期组织的校内电子商务模拟创业大赛,以及校外商业组织的全省或全国性的电子商务创业竞赛。通过鼓励学生参加创业竞赛,可以达到“以赛促练”的目的,真正帮助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强化实践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创业质量。

2基于创业教育加强高校电子商务实践教学要注意的问题

2.1深化校企合作

为了提高高校电子商务课程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高校有必要强化校企合作。校内实习基地虽然可以为学生提供电子商务实验所需的环境和设施,但是由于规模较小,难以提升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兴趣,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很好的展示自我的平台,提供创业实践水平。比如有条件的高校可以与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的合作,为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创业提供一个专业的平台,同时学校也要加大对学生的扶持力度,利用校园网建立C2C大学生网上创业实践平台,为锻炼学生的网络营销能力、电子商务网站策划能力等提供支持,加深学生的创业体验,从而更加积极的投身到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当中去。

2.2通过创业项目实践提升大学生的电子商务知识应用能力

为了真正提高高校电子商务课程教学的有效性,教师有必要组织学生开展基于电子商务创业项目的实践教学,在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素质能力的同时,还能提高对电子商务课程知识的应用能力。在组织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实践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将课程教学内容科学的融入到实践项目的各个相关环节当中,帮助学生在电子商务创业实践的过程中掌握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和技能,在创业项目实践过程中一旦遇到问题,教师要鼓励学生独立自主的去发现问题的所在,并通过自身已有的知识和能力解决问题,同时还能引导学生有目的的去学习和掌握电子商务相关的知识,从而达到提升电子商务课程教学有效性的目的,还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创业实践能力和电子商务知识应用能力。

2.3完善课程考核和创业评价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电子商务课程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包括对学生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对电子商务创业的认知和把握、以及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实践的效果等,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从多方面考核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在评价主体的方面,除了教师评价之外,还要增加创业小组成员互评、社会评价、网友评价等,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其次,在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可以对大学生创业成果、协作能力、知识应用能力、营销策划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价考核,使考核评价结果更具说服性。

参考文献:

[1]高凯.基于创业教育的高校校园电子商务实践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

[2]陈媛媛.创业教育导向下电子商务专业项目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设计[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5,01:2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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