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中医药发展意见精选(九篇)

中医药发展意见

第1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生活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特色医学科学,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以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积极推动继承与科学创新,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着力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医中药并重、突出中医特色,促进中医药事业协调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统一,利用现代科技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发展。

(三)主要目标。从年起,集中力量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城乡覆盖面,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全面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中医药继承创新工作,加快培养中医药人才,大力提高中医药创新能力;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进一步繁荣中医药文化;健全管理体制,形成以市级临床研究、教学和中西医结合基地为龙头,标准化县级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基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养生功能齐全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中医药强市战略目标。

二、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一)大力推进中医院标准化建设

1、充分发挥中医学院和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学科优势及辐射作用,以三原县中医院为基础组建市中医院,加快规划、选址、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五年内市中医院达到省内先进中医院标准,成为我市中医医疗技术指导和基层人才培养中心。

2、按照国家《中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发改、财政、卫生、食药监、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要以项目引导、专科支持等多种形式支持乾县、泾阳、彬县等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药区域副中心,在全市形成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中心,东有泾阳三原、西有彬县乾县,一体两翼、共同发展的中医院格局。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应有1名中医或兼会中西医的乡村医生。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优势,开展中医药诊疗技术挖掘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中医药培训及业务指导,实现县乡两级双向转诊。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新增中医医疗资源中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诊所。要扶持基层符合条件的中医师带徒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行中医师带徒从医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准入规范和标准。要对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

(一)实施“三名”战略,走名医带名科、名科促名院的中医特色发展之路

要培养一批名医,完善名老中医评选制度,开展市级名老中医评选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名老中医学术继承工作,优化继承人队伍结构。要建成一批市级中医名科,加快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步伐,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市级中医院建成3-5个特色优势专科,县级中医院建成1—2个特色优势专科。5年内,全市要建成部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5个、乡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5个。要创办一批名院,以创建示范中医医院工作为抓手,在抓好三原县中医院省级示范中医院建设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中医院开展示范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广泛认同、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知名中医院。

(二)加强中医药研究

1、以市中医院、县级中医院为基础,以重点学科建设和名老中医工作室为依托,搭建现代化的临床教学平台,开展临床教学路径和学科研究。

2、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加强中医药科研攻关,力争在常见多发病、地方病、重大疑难疾病等方面有新的研究突破。要加强与中药企业交流合作,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增强技术辐射能力,引领全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3、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训计划,总结并推广临床教学、师承培训经验,有效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实施市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在全市各中医院中选择3家,每所中医院选择2—3个优势病种,以提高诊疗水平为核心,建立相应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开展临床研究,着力推进优势学科、专科建设,促进全市医疗水平不断提升。

(三)强化中西医结合工作

要充分发挥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走中西医结合发展的路子,推进全市中西医结合经验交流和推广、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形成一批特色突出、区域优势明显的中西医结合专科名院。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促进全市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提高。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管理水平

1、卫生、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各级中医院诊疗、出入院、用药、临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合理用药。

2、卫生部门要促进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大重大疾病预防、亚健康干预、养生保健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扩大“治未病”试点范围,探索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模式。各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要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配备专业人员,逐步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完善机构准入和人员技能鉴定制度,规范中医药预防保健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在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鼓励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

3、食药监、科技部门要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强化对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应用特色中药制剂,院内制剂按有关规定在对口支援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4、卫生、人社部门要建立以中医药临床实践水平为核心,以德、能、绩、识为主要指标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体系,并作为中医药类职称晋升和各项评优的重要评价依据。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资格准入、职称评聘和相关保障制度,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待遇,将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启动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

5、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辖内中医管理机构建设,健全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强化中医药基层管理职责。巩固和加强中医药专业学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创建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全市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院均要建立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系统和医生工作站。

四、加快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传承

实施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建设项目,开展中医药古籍和民间医籍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全市中医药综合信息数据库和珍贵古籍名录,系统整理历代秦地医家医案,研究总结前人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建设名老中医工作室、研究室,系统研究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支持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整理研究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制定中药相关制药技术规范和标准,挖掘、整理、利用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

(二)促进中医药创新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力争建设省级重点中医药学科1个。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治疗标准和疗效评价研究,加快研制中医特色诊疗仪器、设备,加强中医药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的联合攻关,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研究力度,推进中医原创思维、中药方剂和针灸经络基础的研究。鼓励创制中药新药、开发院内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药炮制工艺,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在课题立项时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在申报数量、资助经费、成果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在中医药专业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评定、技术鉴定方面,实行专家同行评议制度。

(三)发展现代中药产业

1、积极保护开发中药资源,设立中草药资源保护区,建设市中草药种质资源库,建立资源监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工作,选育优质高产中药材新品系和新品种,开发优质中药材。

2、大力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建设,建立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创建知名中药品牌。

3、发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优势,出台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部级重点中药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中药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

(四)发展中医药文化事业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中医药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结合旅游开发和文化发展,打造我市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品牌。要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展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编制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数据库,确定一批市级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要加强中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播,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进中医药知识进教材、进课堂,提高对中医药文化的普遍认同,营造中医药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院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大中医人员在援外医疗队中的比重。

五、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强化中医药师承与继续教育。深入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执行国家师承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政策,扩大继承人选拔范围,培养一批基层优秀继承人,构建后备人才梯队,探索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无学历人员、西医人员通过师承和集中培训学习中医。建设一批中医药技能实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和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实行中医药继续教育规范化管理。

(二)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和农村免费培养定向人才计划,招聘20名中医执业医师,培养50名中医药定向生。为每个县中医院培养3-5名临床技术骨干,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培养1—2名临床技术实用人才,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鼓励各县乡医疗机构打破现有管理体制,以人事、同工同酬为核心,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招聘和储备中医药人才。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经过长期生活实践检验的特色医学科学。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成,更是关系到人民生活健康的德政,具有现实意义和发展潜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给予中医药事业应有的重视,将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挖掘,大力扶持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卫生局要编制我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财政、食药监、科技、人社等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形成整体合力,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卫生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和重点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2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1.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中医事业纳入整个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当中,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管理体系和市、乡镇、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2.高度重视农村中医工作,扶持农村中医事业,将农村中医事业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全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医科室和中医管理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中会西的执业医生。

3.增加财政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中医事业费要实行预算单列,并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其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同时,市财政、乡镇财政每年还应分别安排不少于0.2元/人、0.1元/人的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扶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的重点建设项目。

4.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中医药服务给付政策。在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时,把符合条件的具有中医医疗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为鼓励参保人员使用中药饮片治疗,计算中药饮片报销基数时上浮30%。

5.重视和关心市中医院建设,突出市中医院在全市中医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对中医院基本建设立项要优先安排,并享受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6.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扶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积极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开发,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步伐。

2.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市、乡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集中力量把中医院建成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的精品中医院,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和中药产业,鼓励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药生产企业做大做强,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

三、壮大人才队伍,推进科技进步

1.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人员的在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和具有中医专业知识技术的乡村医生。鼓励西医药人员学习中医,中医药人员学习西医,加强中西医结合的高、中级人才培养,支持中西医药人员共同研究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技术。

2.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引进博士、硕士、高级中医药人才,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引智效果突出,从市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中给予引进单位每名1--2万元的奖励。吸纳市外本科毕业生和中级职称的中医药人才,两年内由市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助。

3.推进中医科技进步。对列入省级、*市级的中医科技项目,市财政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对列入*市级的要优先资助项目补助经费。开展中医重点学科创建和专科专病建设,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进行研究开发,努力提高我市中医临床科研整体水平;对列入*市级以上的重点学科,市财政给予适当的配套补助,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良性发展

1.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中医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中医医疗、科研、教育机构行业准入和技术设备准入制度。

第3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据董明培局长介绍,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1”模式,将发展中医药摆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为该省深化医改的“刚性任务”。为保证这一任务的落实,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对包括中医药发展在内的医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与各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厅和各市卫生局每年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加强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医改目标任务的实现。“2010年,是安徽省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项重点任务(即5+1)的关键之年。”董明培局长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力指导下,我们认真落实中医药改革与发展任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在中医药运行机制改革、体系建设、特色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一定进展。我们非常愿意将这些经验与大家分享和探讨。”

七部门联合出台

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政策

2010年,对安徽省公立中医院来说,最振奋人心的事情莫过于《关于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出台。2010年2月,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随后,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7部门于2010年4月28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谈起安徽省专门出台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政策的初衷,董明培局长说,安徽省“5+1”模式的综合医改正在全面推进,我省作为唯一一个有两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省份,有责任、有义务在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方面作出有益的探索;同时,公立中医医院在中医医疗服务中起主导地位和作用,也是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作为重点领域予以重视和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有其特殊性,在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以西养中”的问题。公立中医医院相对于其他公立医院,存在基础薄弱,人才匮乏、设备简陋、发展滞后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必须强力推进,才能使公立中医医院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而不至于在改革中被“边缘化”。

在提出专门出台《实施意见》的设想后,上述七部门展开了一系列行动:立即组织调研组赴芜湖、马鞍山等市展开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起草文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寻求指导和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及时作出了重要批示。主动向省政府领导报告争取支持,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出台文件,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确保文件及有关政策顺利出台。

董明培局长介绍说,七部门《实施意见》主要出台了七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建立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二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实行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政策。三是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四是鼓励使用特色中药制剂。五是逐步推行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六是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七是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和巡查、预警制度。

七部门《实施意见》下发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同时被确定为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同步开展以建立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为重点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及时出台了关于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在资源整合、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发挥特色和优势等方面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马鞍山市物价、卫生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体现中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政策,新增中医服务项目2项、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7项。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中医药人才问题

董明培局长说,农村和城市社区无疑是中医药工作的基层和基础,也是最薄弱的地方。安徽省医改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1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目标。

就如何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的问题,董明培局长介绍说:“我们将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要求2010年达到80%,2011年100%达标;同时,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实施招募大专以上毕业生和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项目时,注重中医药人才的选聘,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开展基层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等创建活动,探索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

“应该说,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近年来招聘的执业医师和招募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中,中医药人员占三分之一左右;培训县级师资800多人,编印发放培训教材8万余册,全省105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卫生机构的25000多名中医药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实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全覆盖,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但是,董明培局长仍认为,巩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最为关键的还是人才问题,即如何使中医药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对此,我们也曾尝试了不少的办法,但效果不明显。”董明培局长强调,“必须从体制、机制上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来自于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受农村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启发,提出了‘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设想。”董明培局长接着说,“我们在出台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政策时,把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列入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并将这一设想变成现实。”

同时,安徽省卫生厅还及时出台了《关于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县中医院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统一业务管理),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统一招募,单独列编,规范培训,分别下派,定期考核,合理流动,力求从制度上解决中医药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的问题。

据董明培局长介绍,安徽省确定了泾县、怀远、南陵等3个试点县。各试点县均由政府主导开展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试点方案,安排了专项经费,开展了基线调查,调整、充实

了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任何改革政策和措施必须强化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建设,并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据董明培局长介绍,安徽省在深化改革中,把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建设作为医改任务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重点抓好了三各方面的建设。

一是抓好基地建设。安徽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连续两年列入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基地建设方案一次性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的审查和批复,基地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重点病种研究全面展开,基地大楼于7月份顺利开工,六大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并开展了与德国、韩国和京、津、沪等地区的外向交流与科技合作。同时,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总投资2个亿的10个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正在加紧筹备中。二是大力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即将联合出台《安徽省中医药“三名”工程实施方案》,计划5年内建设10所中医名院,100个中医名科,筛选推广100个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或临床路径,研制开发100个特色中药制剂,建设100个名老中医工作室,评选100个安徽省名中医,培养100名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三是开展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制定了安徽省示范中医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明确在中医特色评价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均达到优秀的基础上,重点将医院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中药药事管理、中医护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纳入示范中医医院考评指标,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真正在全省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们都有一个直接的感受,那就是到中医院看中医、吃中药的人越来越多了,体验针灸推拿、寻求养生保健方法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董明培局长高兴地说,每年的“三伏”天和数九寒天,前往中医院接受“冬病夏治”、“夏病冬治”的人络绎不绝。这说明,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已经得到了发挥,临床疗效得到了提高,中医药已经重新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这从有关的统计数据上也可以得到证实。据统计。全省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已经突破1000万人次,近年来年增长15%以上;床位使用率达88%,超过全省综合医院和全国中医医院平均水平;重点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人次、床位数和床位使用率逐年提高,专科专病对中医院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

抓住机遇,实现双赢

“我们在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力争实现中医药与医改的双。”董明培局长指出,这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我国医药卫生行业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对利益分配的一次重大调整。对中医药行业来说,既是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而不能坐失良机;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医改,而不能消极应付。同时,中医药既要借力医改,又要助力医改。借力医改,就是要充分利用现行医改政策,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助力医改,就是要服务、服从于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各个方面广泛参与,为实现医改目标任务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通过近两年来的建设,安徽省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完善。新增政府办中医医院2所,实现了每个市、县都有一所政府办中医医院的目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没置率由60%提高到现在的80%,今年将实现100%的目标;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加强了县级中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联系,扩展了县中医院的服务功能,延伸了服务领域和范围,巩固了基层中医药阵地。

在采访中谈及这些,董明培局长感叹:这几年中医药发展的环境是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无论是政策环境、舆论环境,还是社会环境,均比以前更加良好。“比如在我省出台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政策的过程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政府领导亲自作出批示。省有关部门从各自的职责范围主动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使我们出台的政策中有不少新的突破,这在以前是不敢想象的。”董明培局长接着说,去年安徽省有多个市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多个市卫生局新增设了中医药管理科,市财政设立或增加了中医药专项经费。最近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深化医改进展情况作了专题询问,并将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询问内容。《安徽日报》已经连续3年编辑出版“杏林”专版,并从开始的被动落实领导指示,变为现在的社长、总编亲自过问,主动提出如何办好专版的意见,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

第4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关键词:中医药;新医改;社区卫生服务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105-02

一、中医药医改六十年发展之路

从建国初期到后来各阶段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中医药的政策,国家相关政策从开始的“重视”、“肯定”到后来的“并举”演变为现在的“扶持”、“倾斜”。

建国初期,提出“重视中医,学习中医,对中医加以研究整理,并发扬光大”。此后,各地陆续建立了中医药院及相关的研究机构。这段时期,国家充分肯定了中医药的地位及作用,主张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得到了重视和发展[1]。在当时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中,一些公社出于成本的考虑,甚至还在自村的地上大规模种植中草药。

时期,中医药政策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中医药事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有所倒退。

1985年,“根据《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中国传统医药的规定,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1991年,中国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确定为“中西医并重”。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等十部委颁布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采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中西药结合”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03年11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同年,中国政府颁布了第一部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意见》相继出台,《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及“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与作用”。2009年4月6日和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随后于5月7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该阶段的医改中,中医药事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得到政府一定的政策倾斜,医改方向被引导回归建国时期的“以防为主”、“面向农村”。2011年6月29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要求统筹做好公立中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这是第一次系统全面明确了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政策措施,对于指导当前及至未来的卫生改革发展、发挥中医药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2]

二、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优势

1.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节省经费。西方国家的经验说明了开展社区卫生是控制卫生费用、提高卫生服务效果的有效措施。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低,更应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发展社区服务。因此,推行中医简便技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区卫和服务就显得尤其重要。中医诊疗技术灵活简便,中药材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适合开展社区医疗活动,同时能帮助居民及国家减负,改善目前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状况。

2.中医“治未病”理念符合基层医疗服务的要求。早在《内经》中,中医学就提出了“治未病”的思想。传统中医提出的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相对应于社区卫生服务的以预防为主,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要求,中医传统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要求非常接近。

3.中医诊治的整体观符合基本卫生服务的目标,与基层全科医生的要求一致。起源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中医学把人体视为一个整体,强调辩证论治,与社区卫生服务要求以个体为单位的要求不谋而合。世界医学界目前正逐渐认识到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开始呼吁医学应回归人、回归社会,更多地强调医学的目的是以人为本。“医学不仅只是对疾病的治疗,而且更需要对病人的关怀和照料。”[3]这些恰好与中医学“整体观念”和“辩证施治”相吻合。相比之下,中医药更适合在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中医学特点符合预防为主的新医改导向及现代保健观念。中医学的保健特色可广泛用于社区保健、社区康复。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需求者—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者方便就近,有利于控制病情,减少复发。在社区居民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妇科病等方面有优势。

三、社区发展中医药服务面临的困境

1.中医服务经济效益差,被迫西化,失去原有的特色疗效。中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依照政府指导价,相比西医,中医药服务定价普遍偏低,主要依靠政府补贴。随着政府逐步减少对医院的财政补贴,医院纷纷采取“以药养医”政策。但中医从中得到补贴极少。许多地方的中医院也因此走上了“以西养中”这条路,引进设备,引进手术项目等比中医诊断治疗产生更大经济效益的服务,出现了“中医西化”现象,中医生缺少提供服务的动力。

2.政府—医生—患者对中医认识不够,制约中医进社区的推进。在历次医改政策中,政府缺乏对中医药的实际投入。中医学院及中医学生不受重视,自觉身价比西医生低一等,除广东等重视保健养生的地区,大部分省市无法形成系统化的中医治疗系统,患者无法享受中医“从养生到康复”的一系列特色服务,就医观念仍存在于有病就医,甚至大病和疑难杂症时才向中医求助,认为中药起效慢、携带不方便,忽略养生保健。

3.中医药社区服务项目不成体系,设备单一;受经费限制、中医项目经济效益低的影响,中医药许多有特色的服务项目均缺少社区卫生服务,所配置的设备也是非常单一的,通常只有最基本的汤剂。基层中医医院科室设置不健全,技术力量薄弱,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急救急诊功能不强。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机构收入分配体制下,中医生比西医生投入的时间成本高,收益低,年轻中医生难以沉下心积累经验,受中医形象思维的影响,他们也因为缺乏临床经验,无法胜任工作,中医人才青黄不接。

4.物价政策、医疗保险政策等相关政策未配套。在物价政策上,国家公布的多项中医服务项目价格偏低,处于亏本状态,中医各种适宜技术收费不能体现医生价值。中医学的特殊性又使得以药养医不足以支持中医发展,令中医各种适宜技术无动力开展,只局限于汤药。在医疗保险政策上,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对医疗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各地医保对中医药的支付方式缺少具体政策规定,许多体现中医特色的医疗服务如针灸、推拿等,医保基金都不予以支持。有些地方纳入医保项目的中医药项目很少,或者在补偿方面没有倾斜。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患者对中医药服务项目的选择,无形中降低了患者对中医服务的需求。

四、如何推进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

1.改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运行机制,财政补偿应补出中医特色。坚持中医办院方向,纠正“以西养中”的不正确导向,在人力资源配置、设备购买及诊疗方法等方面要体现中医院的特色。“中西医并重”,发展中西医结合优势,但并不代表以西养中。积极开展对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新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应增加中成药、中药制剂的比例,体现政策倾斜。并且在基本药物制度外,适当地允许中药药品加成销售。调整基本中医服务价格,合理收取适宜技术服务费,肯定中医药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操作费,体现尊重医生劳动价值。

2.政府应提高对中医药基层服务建设的重视。在公共卫生服务中推广中医药,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项目和服务模式。在社区推广各种适宜技术:针灸、推拿、膏药、洗浴、敷贴、熏蒸、导引、药物、穴位注射、刮痧、按摩等,促进适宜技术的创新,改进有病再治的观念,促进民众预防为主。实施初期通过试点推广,免费中医体质辨识,免费中医健康处方等,使“治未病”具体化,更具操作性。加强对中医各种适宜技术的宣传,推广中医防病治病的理念。

3.组建完善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提高基层医生素质。政府应大力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进行政策宣传,组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留住中医人才。开设预防保健科室,由专科诊室向全科诊室发展,健全中医服务网络。引进先进技术及人才,中西互补,取长补短。采取措施激励人员到基层从事中医药服务,培养中医药人员。通过满意的待遇和较好的职业前景吸引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通过国家资助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发展在职师承教育。设计针对中医药人员的考评体系。

4.医保政策应向社区中医药倾斜,医保报销应鼓励中医药服务。政府应从财政补偿、医保补偿、医疗服务补偿三方面,结合中医特色,有针对性地补贴中医药服务。

医保支付政策应体现中医各种技术的价值,将更多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提高中医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新农合中的报销比例及范围。如甘肃省的医保政策:城镇医保中对中医医院报销起付线降低一档次,报销比例提高 10%;在新农合中对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中医院诊疗费用相比综合医院费用低廉,足以支持高一档次的报销比例,内蒙古的实践中,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倾斜反而给新农合节省了大量的补偿资金。

参考文献:

[1] 为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的题词[J].山东医药,1978,(12).

第5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近期,国务院医改办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業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業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業内人士说,该《意见》与即将的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对国内药品流通行業产生巨大影响。

医药流通承担着引导或组织制造業研发生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并将药品及时配送到城乡医疗或零售药品终端,保证百姓用药的可获得性和流通药品质量安全的重任。其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制造業的发展,影响百姓健康和社会健康发展。

据悉,《意见》力图解决目前医药流通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从政策等各方面给予药品流通企業间的并购予以支持,清除并购的政策障碍。

目前,国药集团、上药集团等药品批发三大集团销售规模占全行業比重已近1/3,前10强占比达46%,前百强占比达73%。但是,自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颁发后,全国13000多家药品批发企業的格局并没有改变,企業数量并未减少。“全国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批发企業,这些企業所赚的钱来自药品加价。目前,药价虚高的关键在于流通环节,要降低药品价格,就要减少流通环节和减少流通企業数量。”業内人士说,《意见》有望突破并购中出现的种种壁垒,力促流通企業并购,这将对药品流通行業带来巨大影响。“丝毫不夸张地说,医药流通大变革时代来临了。”

据了解,药品批发企業真正做药品批发業务的并不多,不少都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業务。尽管商务部去年m台的药品流通行業“十二五”规划鼓励并购、“十二五”期间要打造千亿和百亿的药品批发集团,但药品批发企業在并购的实际操作中仍然很难。

南京医药副总裁张轩说,“企業做大做强靠资本和实力,除了三大集团有优势外,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業想去并购非常难。”九州通一高管说,“并购交易成本太高了。”

除了资金受限外,政策还带来很大阻力。广州医药副总裁罗会怡说,一些省市的政策规定,只有在县级成立医药公司,才能具备在该县的基本药物配送权限。有些企業在内部并购重组中,已将一省原有的10多家子公司整合为5家,可为了争得基本药物配送资格,不得不重新拆分、参与竞标。“无形中又回到了过去,增加企業成本。”業内人士说。

并购中政策的问题同样出现在药品连锁零售企業中。“由于收购以后,原有门店的医保定点资格需要注销,由收购方重新申报门店的医保定点资格。能否顺利重新取得该资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有的地方设置了总数限制、要求重新开業2年以上等条件,大大增加了并购风险。”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说,证照办理也存在很大问题。在并购过渡过程当中,所有的经营证照都需要重新办理,而职能部门办理证照需要7~30天的时间,这意味着在此期间,药店必须停業等待新的证照,经济损失很大。

二是规范医院药品的流通程序,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问题。

“除了通过并购减少药品流通企業外,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的现状必须改变。如果不能除去这部分利润,企業的并购也失去了意义。”業内人士透露,药价虚高的流通环节还应包括医院中的“流通”——向医生支付30%左右的药品提成费用。据了解,《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業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三是充分保护基本药物配送企業的利润,保障药品质量。

業内人士说,县乡等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消费量很小、地方偏远,因此基层基本药物配送成本很高,利润较低,药品批发企業只能放弃这块市场。“大中批发企業不做这事,县乡基本药物质量没法保障。”《意见》将对承担基本药物配送任务的企業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第6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关键词】 医院中药制剂; 面临困难;建议办法

医院中药制剂是医院根据本单位需要及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长期以来,医院中药制剂在满足临床需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但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规,提高了医院制剂的门槛和审批难度,使大量以“简便效廉”为特点的中药制剂达不到生产的规模与条件,只得停产,严重影响了医院中药制剂的发展,随后虽然在《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中提出要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发展,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规定做适当的微调,并没有放松对中药制剂生产的监管,如何支持发展医院中药制剂,仍需我们做进一步的探讨。

1 发展医院中药制剂的重要意义

1.1 传统中药制剂的宝贵经验需要继承 历代中医药学家和当代名老中医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中药制剂方面的经验技术需要传承,这些堪称“国粹”“瑰宝”的珍品决不能弃之不用,只能够将其发扬广大,造福于人民。

1.2 医院很多中药制剂制作工艺简单、不需大型设备,生产出来的药品价格低廉,深受老百姓欢迎。

1.3 医院中药制剂是开发新药的摇篮 院内制剂来自于临床,服务于临床,因而也更具有观察临床疗效,进行临床验证,以及临床实验的条件,从而成为新药研发的重要前沿基地。

1.4 医院中药制剂能够突出专科病治疗上的特色优势 每家医院都有自己的传统制剂,这些传统制剂都是多年积累经验的总结,因其独特的疗效而经久不衰。开展专科专病专药,不仅能增加医院综合实力,还可在本市、本省乃至全国增加医院的知名度,给医院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

2 目前发展医院中药制剂面临的困难

2.1 政策门槛过高,审批难度大 目前审批研发一个院内中药制剂几乎与审批一个西药新药的过程相同,研制周期太长,开发难度颇大。

2.2 投入成本高,产生效益小 按《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标准,要达到规定的规模条件,医院在硬件投入成本很大,一般规模的医院难以负担。

2.3 销售范围窄,难以进入医保目录 一方面按国家规定院内中药制剂只能在本院使用,不能对外销售;另一方面,医院中药制剂不能纳入医保目录,只能属于自费项目,限制了中药制剂的销量。

2.4 质量控制难以过关,不良反应较多 由于医院中药制剂毕竟不同于大型药企,生产设备、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对一些质量要求较高的剂型如中药注射剂,很难保证其安全性与稳定性,易产生药物不良反应。

3 支持发展医院中药制剂的建议

3.1 政策制订上要考虑到中药制剂的特殊性,可以对院内中药制剂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中药传统的膏、丸、丹、散和一些设备工艺完善质量易于达标的片剂、胶囊剂、合剂等剂型可以采用比较宽松的审批、注册手续和验收标准;对于质量要求严格,易于发生不良反应的剂型如中药针剂,可以沿用西药标准,严加监管。

3.2 加强不同医院中药制剂同行的交流合作 对于临床需要量大,生产条件要求较高的品种,可以集中条件较好的医院制剂室生产,进行委托加工,既节省资源,保证质量,又通过交流了解了医药行业市场的最新信息,为医院发展新制剂提供了依据。

3.3 要发挥中药治疗的特色 开发针对单个患者中药制剂服务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中规定,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制成的制品,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味对于专人使用的中长期制剂是合法的,应加重视和推广[3]。

3.4 医院中药制剂要转变观念 从生产供应型向技术开发型发展,适时进行药方筛查,疗效验证的工作,配合临床进行新品种、新剂型的研发,改变医院中药制剂工作重点的单一性,促进其向纵深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王凤霞,林岳寿,李冀湘.发展院内制剂保持中医特色.北京中医药,2009,(6).

第7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医药

王国强说:“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总书记,总理也曾多次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年初,国务院还专门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19个部委局领导为成员的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宏观指导政策制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这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成果。”

据介绍,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的投入,保护,扶持和发展民族医药学。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都将中医药民族医药列为重要内容,中央财政对民族医药的投入也大幅度增加。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扶持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民族医药工作力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

民族医药深受民族地区人民欢迎

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疗效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截止2006年底,全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共196所,床位7856张,总诊疗人次为464万人次,出院人数12万余人。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民族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中医医院的1/2,综合医院的1/3。在民族地区,大多数中医药、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设立了民族医科+涵盖了18种民族医。民族地区绝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都能够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王国强指出,各民族医药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和实践,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一些疑难重症治疗上有其独特的理论和诊疗技术,在一些病种上形成了极具特色的诊疗方法,比如藏医的心脑血管专科、外治专科、藏医药浴专科、蒙医的五疗专科、骨科、维医的白癫风专病、蒙医的五疗,主要有针刺、灸法、放血、浸浴、敷疗、涂抹推拿等方面,都有比较好的疗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十五”、“十一五”期间两次开展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把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的民族医专科《专病》遴选出来,加以扶持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些民族医专科(专病)已经成为当地患者诊疗某些疾病的首选。

同时,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目前,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民族医药方向教育,在校生约7万人,藏医、蒙医均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教育。目前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药重点学科4个,部分省市也确立了一批省级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已经出版教材藏医25门、蒙医10门、维医26门、傣医6门、壮医12门,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得到重视,近十年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共有55人次民族医药指导老师培养了76名继承人,开展了乡村医生民族医中专学历教育和乡镇卫生院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人才培养。

目前藏,蒙、维、傣四种民族医已经开展了医师资格考试,全国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5418人。

民族医药整理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王国强介绍说,已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对19个民族的83种医药文献进行了发掘整理,其中羌、侗、毛难等少数民族的医药文献发掘整理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组织了(中华本草)藏、蒙、维、傣4种民族药卷的编纂,收录藏药396种、蒙药422种、维药423种、傣药400种、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中国瑶医学》、《中国壮药志》等100多部民族医药著作。

目前,县级以上民族医药科研机构35所,涵盖12种民族医药,科研人员近1500人,部分高校和企业成立了民族医药研究机构,一批相关学科的科研人员加入了民族医药研究队伍,近十年来,全国民族医药的科研成果近300项。学术交流日益扩大,全国性藏、蒙、维、苗、土家、瑶、侗、彝、畲等民族医药学术会议相继召开,民族医药在国际上也引起关注。藏医药、蒙医药、维医药、朝医药及傣医药等国际学术会议先后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近万人次,有来自美国、英国、俄罗斯、泰国、蒙古、日本等几十个国家的100余名专家学者。民族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得到重视。目前,全国民族药企业158家,品种906个,涵盖77种民族药,形成了金河药业等一批知名的民族药生产企业,药材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了重视,在药材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一些濒危动植物药用资源的保护。

同时,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首先,各民族医药目前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些民族医药具有完整的理论学术体系,有些有部分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些有民间经验和验方,医学资料处在整理阶段,有些尚待发掘整理,各民族医药都面临着加快推进理论与学术进步,适应新时期群众需求的紧迫任务。

其次,民族医药发展不平衡,基础薄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人才缺乏的现象比较普遍,科学研究起步晚。有些民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健全。但缺乏竞争力,仍需加强基础建设,有些只有医疗机构或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等方面面临很大困难,有些尚无机构,缺少载体,难以有效地开展发掘整理等工作。

最后,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疾病预防诊断和救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进步和事业的发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各民族群众保健防病治病选择日趋多元化,民族医药原有的优势领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意义重大

王国强指出,民族医药源于自然,对常见病,多发性和一些疑难重病治疗上有独特理论和诊疗技术、疗效确切、费用相对低廉,这些特点和优势,为民族医药自我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日益增多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和难以解决的新的医学问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日趋多元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有利于探索和实践包括现代医药和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都得到充分发展广泛应用、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相互汇聚、共同提高、服务人民、造福人类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道路。同时,民族医药源于民族地区人民的智慧,直接为各民族群众的健康服务,深受各民族群众的欢迎,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的大局。

王国强认为,《指导意见》提出了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针对各民族医药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指导意见》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不搞一刀切,对于具有完整理论学术体系的,以加强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于有部分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以规范升华实践经验,研究推广特色诊疗技术,整理和逐渐完善基础理论为重点,对于有民间经验和验方,医学资料处在整理阶段的,以整理和规范民间经验和验方为重点,尚待发掘整理的,要努力发掘。《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也就是到2015年、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和民族药企业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民族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重大疾病能力得到增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完善符合民族医药特点的执业准入制度:民族医药继承与创新取得新进展,学术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族医药资源和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初步建立民族医药标准,民族药产业进一步扩大,民族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

继续加强民族医药各项建设

王国强指出,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其根本目的是为各民族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日趋多元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与否,关键要看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与否,各族人民群众是否享受到了安全、有效、实惠的民族医药服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状况,切实加大投入,改善就医条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群众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民族医科(室)、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医药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为了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医医院发展的有效模式,进一步提高民族医的诊疗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重点民族医医院和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项目的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民族医医院和民族医专科。

在过去整理研究民族医药文献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一批民族医药文献的注释、出版工作,并将其中的重要著作汉译出版。对历史上无通行文字的民族医药深入发掘整理,继续将口传心授的医药资料编著成书,保存保护下来。加强对民族医药发展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支持,重点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及临床治疗方案整理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常见病与多发病民族医药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疗效评价标准的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了加大对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的扶持力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科技部国家民委还共同开展了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工作。

加强现有民族医药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民族地区举办高等民族医药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民族医药学院,民族医药系,或设立相应的专业专业方向,鼓励有条件的民族医药积极开展专业研究生教育,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的医学专业教育加人民族医药内容,继续扶持建设藏医,蒙医、维药、傣医等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加强其学科内涵建设和研究,逐步完善民族医药教材。继续做好全国老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民族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造就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加强农村、社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民族医药人员参加民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城市社区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鼓励在职的中医药西医药人员积极学习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

第8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一、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起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激励机制和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并督导各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按照《意见》和我市医改的任务要求,依据《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完成9所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和中药,完善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功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推广20种“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完成1114名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任务,使所有的市级医院、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第七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建设1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1个养生保健基地和18个养生保健指导门诊,使市级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都能开展养生保健指导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多元化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二、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着力打造品牌学科,培养引进优秀人才,促进中医学术繁荣

推进中医事业四名工程,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将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中医“名院”;重点加强市“国医堂”示范门诊、市特色专科建设,成为特色优势突出的“名科”;重点扶持优势学科的中医优势病种研究、特色中药制剂研究、中医特色新设备研究和适宜于基层推广应用的临床研究项目,制定重点突出的年度中医科研计划,加强成果推广,提高科研工作对提升中医临床水平的贡献率。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中医人才的培养引进,做好市级优秀中医人才和中医骨干培养对象的集训培养和考核;借助有利政策,力争引进1名市级以上名中医;鼓励各单位采取聘请“市特聘中医药名家”的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来院工作,带教指导;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做好镇(街道)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取得中医学历的乡村医生免费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尽快过渡为执业(助理)医师。

积极参加中医药优秀论文、优秀病案和优秀护理文书评选交流活动;做好包括“四大经典”在内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严格证书管理,推出品牌项目,创造浓厚的中医药学术氛围。

三、加强中医内涵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

结合“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创建人民满意公立医院活动,实施中医药特色优质服务促进工程。依据《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和《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做好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专科)医院的中医医疗质量日常监测考评和信誉等级评价工作,建立预警和警示制度,建立起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向社会全市中医医疗质量信息,公布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开展中医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提供中药代煎、代炮制加工、传统单剂小锅煎药服务、小包装中药饮片服务和中医护理特色服务项目,推出一批知名中药制剂(名药)和示范中药房,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开展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第9篇:中医药发展意见范文

在过去的6年里,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广泛而又深入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国内外各个阶层人士的意见。这部13000余字的文件包含了哪些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重大创新?这些创新有何意义?记者为此采访了权威人士和相关专家。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

《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对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胡祖才说,这为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认为,这一制度强调保障基本、加强基层、扎实基础,既体现了初级阶段的国情,又体现了卫生工作追求“社会公平”的重要原则,很有针对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不但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固有特点,也是绝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其他人口大国的通行普遍做法。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认为,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必然覆盖全民、公平享有,而且制度一旦确立,就是长期稳定的。

缓解顽疾

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国家还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葛延风表示,建立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目的在于实现医药费用的合理分担,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最核心的措施。

他说,“如果人人都有医疗保障,个人付费比例大幅度降低或者不付,就没有人会喊‘贵’。”同时,医保覆盖全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明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首次确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从今年开始,国家“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同时,国家将免费给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等服务。

李玲认为,“均等化”意味着每个人,不论性别、年龄、种族、职业、收入水平等,都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刘新明说,中国面临双重疾病负担,一是传统传染病,如肝炎、肺结核,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同时慢性病威胁越来越大,慢性病治疗占卫生总资源80%。如不进行早期干预,慢性病的疾病负担将难以想像。

以基本药物制度 遏制虚商药价

针对《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定,葛延风说,国外很多国家都建有基本药物制度,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

李玲说,以前我国有医保药物目录,没提出过基本药物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基本”是动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内涵也会有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312种西药可以治疗80%以上的疾病。我国正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估计将有数百种,其中包括中药。

我国有6000多家制药企业,美国也就10多家。我国药厂低水平竞争问题严重,生产、流通不规范,是造成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保药物将实行统一招标、配送,将规范药品流通。

增设药事服务费 推行医药分开

《意见》指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药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其向患者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与销售药品的金额不直接挂钩。

胡祖才认为,这将从体制机制上切断医院收支与药品销售的联系,规范用药行为,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说,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而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使其真正反映医疗服务成本,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管办分开 转换政府职能

《意见》提出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

胡祖才认为,上述改革将明确医院所有者和监管者的责权,解决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既办医院又管医院的问题,有利于多元化办医和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他说,根据国际经验和国内近年的探索,管办分开有多种具体实现形式,主要有在卫生部门内或外设立专门监管公立医院的机构,从行政职能上分开。也有“社会办医,政府管医”,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等。

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表示,国内很多行业没有实行管办分开,如铁路、教育。从政府转变职能来看,政府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多点执业改革破冰

《意见》提出“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这意味着我国医师制度的重大变革,有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表示,我国医疗人才管理是封闭式的,医师为医院所有,人才流动受制约。医师多点执业一方面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而且自身价值也得到社会认可,另一方面也使得基层群众能就近得到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师多点执业对医院的发展来说可能会有一些影响。多点执业目前主要是外出做手术,如果术前术后配合不好,将难以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他认为,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一定要有试点,稳妥地进行,不能冒进,否则会加大改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