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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治理精选(九篇)

生态恢复治理

第1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关键词:煤矿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11-00-01

在长期的煤矿开采实践中,人们始终不承认煤炭资源及其环境本身的价值,更认识不到矿区生态环境是资源。其结果必然是大量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矿区生态环的急剧恶化和难以恢复治理,直至影响煤炭行业的自我发展和人类的自身生存。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是伴随着矿区的开发建设而来的,我国矿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一直沿用传统工业的轨迹,因此,导致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煤炭开采、加工、储运以及燃烧过程中都会产生环境问题。

一、煤矿矿区生态环境影响的特征

(一)潜在性

煤矿开采对生态环境的潜在性影响,又可以解释为煤矿开采对生态环境的隐蔽性影响,这种影响在煤炭开采时不出现,而是伴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而逐渐的暴漏,当煤炭开采活动开始时,以一定的方式作用于生态系统,对自然产生的非污染生态影响可能非常小,但当影响累积到一定量时,生态系统就会发生质的变化,从而对煤矿区的生态系产生非常大的破坏。

(二)多面性

多面性是指由于煤炭资源的开发一方面有利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可以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但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煤炭资源的开发活动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的影响和破坏,甚至造成不可逆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煤矿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分析

(一)采空区塌陷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煤炭过度开采使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土地资源严重破坏。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一是利用井工方法开采地下煤层,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地表裂缝、沉降塌陷,使得大范围的矿区土地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还会导致丘陵、山体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对交通线路、建筑物等均会造成危害;二是露天开采的矿井要大量的剥离表土层,破坏岩土原始结构和分布状况,危害植被,破坏矿区的地形地貌,使地表生态系统失去平衡,造成水土流失,使土地资源受损;三是煤矸石和其他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压占,严重污染了土壤。

(二)水污染

第一,会出现渗透污染,在矿山废水或者是地表污水会通过土壤或者是岩石层裂缝渗透到含水层,对地下水资源会造成污染,同时,还会渗透过防水墙, 给地表水体造成污染。第二,会出现渗流污染,在矿区,一般都会存在废弃矸石堆积的情况,一些含硫比较高的矸石山在空气中长期放置会不断进行氧化分解, 最终形成硫酸盐物质,在发生降雨情况后, 矸石堆中形成的废水会渗流到地表, 对地表水进行污染。最后,在采矿过程中会对地表植被带来破坏,出现表土剥离最终导致水土流失问题。在矿区出现降雨或雪融后水流,一般都会导致泥沙流失的情况,不仅仅会导致流道堵塞,还会导致农田污染。在矿区废水排放量非常大,而且持续时间也比较长,这样就导致污染的范围非常广,而且,在浓度方面极其不稳定,是矿区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会出现大量固体废弃物外排的现象,这些固体废弃物利用效率非常低,而且,在治理污染方面效果也非常差。矿石的开采量越大,废石和尾矿排放量也就会越大。在工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矿石的需求量在不断的增加, 但是,因为长时间的开采富矿日益减少,现在贫矿成为了主要的开采对象,这样就会导致更大量的固体废弃物。

三、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方法及措施

(一)通过绿化对矿区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植树造林、植草护坡、扩大植被是调节局部生态小环境的有效途径,绿化的场所包括生活区、生产区、塌陷地、矸石山等场所,通过设置小游园、绿地、公园、种植行道树等手段来改善人们工作、生活的场所,从而增加了绿化面积、净化了空气。

(二)采煤工艺的优化

完善煤矿开采技术,对采掘的厚度进行重新确定,减少排出的煤矸石量,以及有效地控制底板岩层的混入量,从而降低煤的洗矸量与含矸量,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垮落式管理顶板为半填充式或者填充式的管理顶板,借助煤矸石对遗弃的巷道与采空区进行填充,既够防止地表的下沉,又能够使堆放在地面的煤矸石面积减少,并且可以减轻煤矿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

(三)矿井水处理

在煤矿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往往是复合型矿井水,因此,矿井水处理难度很大。在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时,需根据矿区水质情况,对处理工艺进行必要的取舍,要综合考虑处理成本和处理效果。大部分矿井水中悬浮物含量都比较高,所以矿井水处理都必须要先处理悬浮物。

(四)矿区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1、加大煤层气的开发与利用;2、减少井下废气、粉尘和地面粉尘污染。如采用煤层注水、高压喷雾、声波雾化、巷道风流水幕净化、集尘风机等灭尘措施;向采空区灌浆、注N 2 、喷洒阻化剂、及时打密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综上所述,煤炭的开采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煤矿开采对矿区的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促进生产,造福人民的原则,有步骤地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参考文献:

[1]李剑锋.南屯煤矿矿井水的净化与应用[J].中国给水排水,2005,(09).

[2] 闫立峰,高勇.矿井水综合利用浅谈[J].内蒙古水利,2011,(02).

第2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摘要:煤炭资源开采利用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补偿制度的研究和推广,最大限度的减轻矿业活动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

关键词:煤矿开采;环境治理;生态恢复;研究

一、煤炭资源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水资源和地表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导致矿区范围内地表塌陷和地下水位变化。主要表现有:地表移动、产生地裂出现塌陷坑、土地自生的功能受到毁灭性破坏,造成永久积水和季节性积水,加速农田土壤盐渍化。随着煤炭工业迅猛发展,大量老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矿区生态破坏现象又不断发生。只有充分利用工程措施的控制性和速效性,同时发挥植物措施的长效性,辅以土地整治与复垦,发挥各项措施的综合防护效能,实现总体防治目标。

矿井生产、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要坚持少占地少破坏生态环境(尽量不占不破坏)的原则,施工过程中损毁的林木,要制定补偿措施。

2.煤炭开采掘进工作对井下有突水危险的地区,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地下含水层不受破坏,保证当地饮用水安全。

3.工程施工营地、料场占地及弃渣堆放临时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这些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时应进行绿化,恢复植被。

4.矿区废水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矿井水斜管沉淀池和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其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才能外排,并尽量进行综合利用。

5.工矿广场进行绿化美化

由于工矿广场既是煤矿开采基地,又是职工生产生活场所。因此,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既要具备保持水土功能,又要满足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在做好排水、边坡防护的前提下营造分割林带划分功能区,同时对厂区道路和空地进行绿化美化,使之成为生态矿区、园林矿区。

6.建议在办公楼前栽植观赏性较强的树木、花卉,并辅以绿地;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煤仓等产生粉尘、噪声大的生产系统四周,职工宿舍楼前,应以乔、灌林相配种植,以防尘降噪。

7.矸石场地的治理

对矸石场治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种:一是建拦渣坝,作用是拦蓄弃渣;二是留渗水盲沟,其作用是有效排除弃渣区域沟道渗水,防止拦渣坝坝体因沟道貌岸然长期渗水浸泡而损坏;三是修建排水沟,主要用于排除弃渣堆积面上的汇流洪水,四是对弃渣场封闭,作用是防止矸石自然。

二、沉陷区的治理

(一)矿山开采中应加强对靠近山区矿区山体滑坡的监测、监控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对土崖和坡度大于45度以上坡地,设置危险标志,在边缘修建排水沟,减少雨水对其的渗入,在重点保护区需修挡土墙等。

(二)煤矿塌陷区的种种问题,应采取一对一解决和修复。国内目前大多还停留在湿地利用、土壤复垦等技术层面,这种应对煤矿区的塌陷治理措施往往难以治本,必须从更大空间视角出发解决问题。

(三)矿区开采造成村庄搬迁,应从经济、社会、自然和谐的角度规划煤田内农村改造建设,使村庄迁移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一致,形成规模较大、公共设施齐全、人民生活更加安乐的村民聚居区。

(四)建立健全生态恢复补偿制度

1.建立预防性的生态补偿制度——煤炭资源开采生态风险基金制度

煤炭资源开采,会导致大面积生态破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煤炭开采者承担治理责任。但是,事实上,许多风险是无法预料的,目前,这种风险往往会转化为一种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的风险。为此,建议建立预防性生态补偿制度,其资金来源于开采者、地方财政收入或者专项资金等,使用主要是针对开采者在没有能力承担生态修复经费时用该基金来保证生态修复任务的完成 。

2.补救性生态补偿制度

(1)煤矿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项目可行性方案,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中确定哪些是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此,开采者应建立煤炭开采环境治理恢复补偿保证金,用于对污染和破坏的治理与恢复。此种制度属于补救性生态补偿制度,依据“谁开采,谁保护”的原则,保证金由开采者筹集,资金多少主要取决于生产规模大小、自然环境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条件。同时,资金要保证足额到位,专项使用于治理和恢复生态环境以及居民的补偿。建议此项基金应有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承担监管责任。

(2)煤矿环境损害行政补偿制度

煤炭开采对生态污染和破坏,会导致污染侵权损害有的因加害主体难以确定、或支付能力有限、已经破产、关闭等原因,致使受害人无法获得适当赔偿之事进有发生。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困难,受害人要取得胜诉十分不易,即使胜诉,有时也很难将赔偿真正落实到位,使受害者的损失得到有效补偿。为此,建立煤矿环境损害行政补偿制度。首先,要有矿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环境损害行政补偿金,资金来源于煤炭资源的开采者、政府财政收入或专项资金等。

(3)矿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借鉴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区际补偿的经验,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经济上正外部性和生态环境上的负外部性利益冲突协调原则,建立矿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开采出来的煤及其附属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虽说矿业城市是矿产品的制造者,但矿业城市并不能阻止其他工业城市消耗矿产品,并且制造矿产品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工业城市的消耗。

第3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xx年11月,为学习和借鉴草原生态恢复与“三化”草地治理以及发展畜牧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和四川省外专局联合组织的草地生态恢复和“三化”草地治理培训团一行14人,在南非比勒陀尼亚、约翰内斯堡、开普顿等地,就草地生态、人工种草、土壤肥料、牧草与饲料的生产和贮藏,放牧与农牧场管理、矿碴治理等内容进行了教学培训,对安格卢(anglo)矿业公司矿渣植被恢复区,比勒陀尼亚大学试验农牧场、开普顿家庭牧场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现报告如下:

1

南非基本概况

南非位于非洲的最南端,面积122.7万平方公里,人口4300多万人,西南部临大西洋,东南部临印度洋,最南端的好望角为两洋交汇处,地形地貌西部几乎是沙漠,中部和东部是草地和森林,多以平坦地貌为主,山丘较少见。海拔高度从沿海的几米上升到内陆的3000多米,气候特点则是从开普半岛的地中海式气候变化到夸祖鲁海岸的亚热带气候,但在东北部内陆则是草原气候。日照充足但变化较大,全年平均降雨量40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夏季,但时空分布差异较大。全国农耕地占10%左右,可灌溉地区占5%。干旱、半干旱地区占85%,湿润地区占15%。

南非的牧草生长受雨量条件的制约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畜牧业以草原畜牧业为主。分布大致是:东部主要是肉牛、奶牛、猪、家禽等优良品种及杂交种,是畜牧业最集中的地区;北部降雨少、温度高,只适宜饲养当地的品种;西南部几乎是沙漠,主要饲养美利奴细毛羊;南部沿海地带主要饲养良种奶牛和肉牛;西北部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种植业主要是玉米、高粱、向日葵、土豆和小麦,也种植蔬菜、葡萄等。南非以矿产闻名,金矿贮量占全世界的51%,钻石和宝石贮量相当丰富,居世界第3位。铀矿贮量居世界第一。交通发达,全国已形成较完整的交通运输网络,高速公路人均占有里程居世界第3位。从国民经济结构看,南非以矿产为主的重工业占国民经济的50%以上,畜牧业占30%左右,种植业、酿酒、旅游及其他产业约占20%。

2

草地生态恢复和“三化”草地治理的主要特点

通过培训和学习,感受到南非草地生态保护和“三化”草地治理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作法和经验可供我们借鉴。

2.1

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把草地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南非的自然条件并不算得天独厚,草地和森林资源不算丰富,缺水十分严重。但是,南非从城市到公路,从机关、工厂、学校、商店到私人住宅周围生态植被良好,青草、绿树、鲜花是他们的主旋律,形成了一个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由绿色植物覆盖的世界。长期以来,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环境立法和执法已实施多年,政府对农牧业生产的投资并不多,但不惜投巨资用于环境保护,大力提倡种草和植树,并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严格的规定。对采矿企业,在开矿之前必须要有恢复生态植被的规划,政府才发营业执照;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及时恢复生态植被,政府则立即吊销营业执照,关闭采矿企业。城市和公路建设注意保护原有植被,同时规划了足量的草坪建植和树木种植面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南非在干旱、半干旱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建立规模较大的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政府规定造纸厂必须先植树,只有一片山林成材后,才允许伐树用来造纸。从而形成先造后用、造用结合的良性循环。在南非种草和植树,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2.2

矿产企业以种草为主要途径,恢复矿渣生态植被

南非是矿产大国,如果管理不当,乱采滥挖会给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业公司十分注重生态环境、劳工健康、人身安全三方面工作,把恢复矿渣生态植被作为己任,实行一边开采一边进行植被恢复。根据矿渣上层回填土层的高度,种植不同的植物恢复矿渣植被。回填土层高度在60cm以上,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30~60cm种植一般农作物,低于30cm就种植牧草。矿产企业几乎用种植牧草来恢复矿渣植被。我们到安格卢(angio)煤矿公司实地学习,了解到该公司为提高矿渣草地植被恢复的科技含量,与比勒陀尼亚大学合作,解决矿渣草地植被恢复的技术问题。

2.3

发展人工种草,实行围栏轮牧休牧

南非大部分地区干旱缺水,成为发展草地畜牧业的最大制约因素。畜牧业主要靠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来解决牲畜的饲料来源。因此,家庭牧场都十分重视利用雨季开展人工种草,尤其是在东部和沿海畜牧业比较集中地区的奶牛场和肉牛肥育场,几乎靠人工种草发展畜牧业。种草面积视饲养规模而定,以栽培禾本科牧草为主或禾本科与豆科牧草混播,选择耐旱、产草量高、草质较优的品种,在牧草生长季节进行放牧利用;雨季结束后牧草因干旱缺水而干枯,其枯草的营养价值仍较高,也可在旱季(或冬季)放牧利用,但大多数牧场都在雨季刚结束时割草调制青干草。家庭农牧场在种植牧草的同时,一般都安排一定面积的土地种植玉米,作为枯草季节饲草料的主要来源。种植饲草料,实行机械化播种、收割和管理。人工种草,既发展了畜牧业,又恢复了草地植被。

与此同时,牧场主十分重视合理利用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大力推广草地钢丝围栏技术,实行划区轮牧。在当地的春季,牧场主利用雨水和光热条件相对较好的季节,实行休牧,让草地有休养之机,使草地得到可持续利用。

2.4

提高牲畜质量,实行草畜平衡

南非把减少牲畜数量、提高牲畜质量,既作为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的关健措施,又作为保护好草原的重要手段。除北部地区因温度高、降雨少,主要饲养当地的山羊品种外,其余地区都饲养良种畜和杂交种。肉牛品种主要是安格斯、夏洛来、海福特及其与本地牛的杂交种,奶牛品种以黑白花品种为主;南非是波尔山羊的原产地,山羊品种主要是波尔山羊;绵羊品种主要有饲养美利奴细毛羊和dorper肉用绵羊。国家十分重视家畜良种的培育和推广,设立了国家和民间的良种公牛精液中心,专门向全国各地的奶牛场、肉牛肥育场提供优良种畜精液。全国基本形成了国家的、民间的良种精液中心到生产场的良种繁育推广网络体系,牧场主通过限制牲畜数量、提高牲畜质量的措施来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并根据草地的生产能力来确定牲畜的饲养量,实行草畜平衡,既能避免破坏草原,有效保护草原,又能实现长久的经济效益,推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南非草原生态恢复与“三化”草地治理考察报告范文由查字典提供!

2.5

灭治草原蝗虫,治理虫害草地

南非蝗虫对草原的破坏十分严重,在蝗虫危害区域每平方公里有蝗虫4000~8000万只,3400只蝗虫一天的采食量相当于1只羊的采食量(1.5kg干草),全国蝗虫每天要损害6000t牧草。南非政府对治理草原蝗虫十分重视,建立了蝗虫预警制度,要求发现蝗虫必须立即上报,每年政府投资3000~5000万兰特专项用于灭治草原蝗虫。灭治方法主要是在草原专家的指导下,一般在蝗虫的产卵季节农牧民喷撒化学药剂灭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6

实行科学饲养管理,注重科研与生产结合

南非的草地畜牧业是以家庭牧场为基本生产单位,牧场主一般都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牧和生物技术科研、教学的专家、教授,大都有自己的农牧场,实行科学养殖,其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也较高。牧场主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实行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注重投入、产出和效益。

南非国家设立了农牧科学研究院,主要从事农牧高新技术研究;地方设立了农牧科研所或站,主要研究农(牧)场的实用技术;大专院校也设立了专门从事农牧科学研究的机构和实验基地,大多数从事基础研究。农牧科研单位的人员工资由政府提供,但科研经费由公司或农场主提供,公司或农牧场主根据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关健性技术难题,与有关科研所和大专院校签订协议,出资进行研究,其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出资者,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从而避免了科研与生产的脱节,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anglo矿业公司的矿渣植被恢复,就是该公司出资由比勒陀尼亚大学进行试验研究,在矿渣上种植牧草和农作物均获得成功,并在全国进行大面积推广。

3

几点建议

通过20多天在南非的培训和学习,很受启发。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进一步抓好“三化”草原治理,恢复草原生态植被

我省草原位于长江黄河上游和源头,草原面积3.13亿亩(合2087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3%。近30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草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到xx年,全省有沙化、鼠虫害、其它退化草原面积达16010万亩(合1067.33万公顷),并集中分布在川西北牧区,这是我省草原保护建设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借鉴南非恢复草地植被的经验,切实抓好我省“三化”草地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沙化草地治理的科学研究,推广沙化草地治理的实用技术,恢复沙化草地植被;继续采取生物、化学、物理、保护天敌等综合措施,治理草原鼠虫害;大力推广补播、除杂、施肥等草地改良技术,治理好一般退化草地。特别是在川西北牧区,因采金、挖矿毁坏草原植被的现象很突出。借鉴南非恢复矿渣草地植被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切实抓好矿产企业的草地植被恢复。

3.2

建立草畜平衡等三项草原保护制度,合理利用草原

一是以乡为单位划定基本草原保护范围,树立标志,并公告保护,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二是根据草地资源状况和草原承载量,合理确定牲畜发展数量,防止超载过牧,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并通过加强技术服务和市场引导,加快畜群周转,优化畜群结构,提高牧畜质量,使传统型的数量畜牧业向质量型的效益畜牧业转变。三是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实行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视其退化程度分别进行禁牧、休牧,建立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

3.3

加强草原基本建设,提高草地生产能力

草原建设,是抓好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和推进畜牧业发展的根本措施,是解决好我省草原所有问题的关健。多方筹集草原建设资金,加大草原基本建设的力度。重点抓好围栏改良草地、人工草地、饲草饲料基地、牲畜棚圈以及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草原生产力,缓解畜草矛盾,逐步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实行科学养畜,既发展畜牧业经济,又保护草原生态。

3.4

依法加强草原管理,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完善草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州、县草原监理机构,加强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手段,加大草原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巩固草原保护与建设成果。做到依法管草、依法护草、依法治草,使我省草原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第4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关键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专项储备; 企业所得税; 专项资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由企业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提取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的,用于其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其中第十八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目前矿山企业基本都按照规定提取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收相关法律还尚未明确规定。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第二条规定,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即根据该文件规定,矿山企业应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借记成本费用科目,但对应科目记入哪个会计科目,该文件并没有详细规定。此外,关于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时发生相关支出的相关会计处理,该文件也未进行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2月16日对《关于辖区煤炭行业上市公司有关财务核算问题的请示函》的复函(会计部函〔2009〕第46号)第一条内容,按规定计提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用途属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部分应按照弃置费用核算,不属于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应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笔者认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相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其会计核算,可按照该规定,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对于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固定资产弃置支出的会计处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执行,还是一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未明确说明,目前仍存在一定的争议。

考虑到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还需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且已于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以产量、产能、销售收入等为基数提取的专项资金,笔者认为,生产经营中按相应标准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不管今后是用于固定资产弃置支出还是其他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执行比较合适。具体会计处理可以分以下七种情形:

1.按规定标准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借:制造费用

贷:专项储备

2.将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至保证金专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专户结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财务费用

4.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等

5.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后,经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取得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6.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等

限期治理通过验收后,取得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利息的会计处理同第5种情形。

7.终止经营或关闭并实行清算的矿山企业,在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并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取得结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实施细则时,规定企业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准予在税前扣除。比如《河南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办建〔2009〕162号)第十二条规定,河南省境内所有矿山开采企业(采矿权人),根据吨原矿石量提取标准,按月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计入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07〕41号)第九条规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计入煤炭开采企业生产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

目前大部分矿山企业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予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这将给这些矿山企业埋下一定的税务风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目前企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所依据的《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以及地方政府规定,均为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而非法律、行政法规,即目前企业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不能税前扣除。该条规定现在还形同于空中楼阁,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6号)规定,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笔者认为,企业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下发具体的扣除规定之前,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6号规定进行处理:一是企业自行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对实际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支出,据实在计征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案例:某矿山企业2012年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3 000万元,并全部缴存专户,当年实际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治理支出1 000万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已通过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并取得返还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假定该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5 000万元,年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余额为零,期末为2 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该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借:制造费用 3 000

贷:专项储备 3 000

2.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3.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借:专项储备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4.取得返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1 000

5.计提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1 750(7 000×25%)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 750

6.确认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2 000×25%)

贷:所得税费用 500

【参考文献】

第5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关键词]露采矿山 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

[中图分类号]TD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146-1

0前言

矿产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战略资源,我国90%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自资源开采。矿业和矿产资源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由于广东省矿产资源分布不均,中小型矿山开采技术落后、矿业权管理尚未完善,长期轻视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了目前省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对滞后和地质环境的日益恶化问题。现对广东省露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论述如下:

1露采矿山矿业开发中环境地质问题

根据广东省露采矿山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均衡破坏。其中分布广、影响大、最突出是地质灾害问题,其次为占有破坏资源。

首先,露采矿山在矿业活动中极大的改变了原始地形地貌,严重影响矿区的自然景观,同时还易形成各类地质灾害。广东省2005年以前,矿山占用和破坏各类土地13107.44公顷[2],土地占用和破坏严重。

其次,露采矿山矿业活动常引发各类地质灾害。数据显示[2],露采矿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32宗,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2万元。多发生于小型矿山,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主导,降雨及爆破等下诱发,其规模多为小型~中型。

再次,采矿活动中矿坑积水常采用强排方式排放,破坏了地表水、地下水均衡,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和周边区域水资源枯竭,沿海地区或可引发海水入侵。同时废矿、矸石和尾砂中大量有害物经侵蚀和淋滤渗出并排入水体可造成水体污染。

2露采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特征及主导因素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众多,表现形式多样,其主要特征有:

(1)矿山某类地质环境问题可以由不同的工程活动造成,并且具有多期性。如地质灾害,可由基础建设和各矿业主导,在外部因素下诱发。

(2)矿石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由于不同地质环境条件及开采矿产类型和开发方式的不同,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也明显不同。地质环境问题具复杂性特征。

(3)地质环境问题还具有相互关联性,通常一类地质环境问题是另外一类或多类地质环境问题的诱因。

(4)地质环境问题具“区内相似,区间相异”性。在不同的地质环境背景和自然地理条件下,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不同,在相同的地质环境背景和地理条件下,出现地质环境问题多相似且具有同生性。

3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需对露天开采矿山开展因地制宜的、生态景观和谐的恢复治理工作。

3.1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条件,土壤条件,与治污和周边景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理。土地整理应优先利用废石土,对矿坑可改变为尾矿库或蓄水池;对边坡做好分级工作,采用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平整方法进行植被恢复。

3.2排水、蓄水系统建设

矿山排水系统的建设直接影响矿山运营期的开采安全和矿山后期及闭坑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排水系统建设时应根据矿区的地形地貌条件、土壤植被条件以及水文气象条件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天然沟道,其规格应经过校核验算,能形成系统并与蓄水系统结合,实现水的综合利用。

3.3边坡防护及植被恢复

矿山基建和开采中形成的边坡常常是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的重点区,应根据坡体的地质、工程特征以及当地气象水文条件结合生态复绿进行坡面防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常用的坡面生态防护技术[2]有钢筋混凝土框架坡面防护、预应力锚索框架地梁坡面防护、混凝土预制空心砖坡面防护、浆砌石框架坡面防护。常用的坡面生态恢复技术[2]有生态植被毯坡面恢复技术、生态植被袋坡面恢复技术、坡面垂直绿化技术、生态灌浆坡面植被恢复技术、土工格室坡面植被恢复技术、三维网坡面植被恢复技术以及植生基材喷付植被恢复技术。

4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发展及问题

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起步的较晚,最早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直至本世纪初国家相继颁发了各项矿山地质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机构和资金上保障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做出了相关规划目标,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才初见成效。

广东省于本世纪初开始全方位对矿山开展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露采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4.1矿种多、分布散

广东省露天开采矿山种类多,空间分布凌乱,水源和土壤条件差异大,岩石,植被恢复困难,治理难度大。

4.2治理手段单一、效果不和谐

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的主要是治理防范地质灾害以及生态复绿,治理技术多为植被生态的恢复,人类活动迹象明显与周边景观的不协调。

4.3对矿山废石、矸石、尾矿及废水的无害化研究程度低,对如何减少地质环境的影响没有进行理论综合研究。

4.4缺少专业人员

露采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目前仅靠地质系统原有成员培训后取得相关资质后持证上岗,同时还缺乏相关的施工队伍,导致了恢复治理项目效果较差。

4.5法律法规不完善,环保教育相对滞后

对露采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相关规范、法规均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经常操作性差。此外,人们的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没有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意义,多数仍从既得利益角度看问题、办事情。

参考文献

[1]张进德、张作辰等.我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北京: 地质出版社, 2009.

[2]赵方莹、孙保平等.矿山生态植被恢复技术.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

[3]金洪涛、贾伟光等.东北地区矿业开发态势与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综合研究.华南地质与矿产.2005.

第6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生态恢复;发展

Abstract: coal mining provides the guarantee for human energy supplies, after the mining subsidence also affect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is paper makes a preliminary discussion, subsidence new development train of thought to cultivate new growth point, developing the local economy, improve the level of living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Keywords: coal mining subsidenc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h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X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前言

煤炭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煤炭开采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地塌陷、荒废。严重影响了矿区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带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为快速的城镇化进程敲响了警钟。生态文明首次在十报告中提出,这充分证明了对于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成为当今的热点问题,采煤塌陷区作为资源型城市在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集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各种因素的矛盾共同体,其可持续利用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如何治理开发采煤塌陷区,修复其生态环境,产业转型,拓展新的发展思路成为煤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2.塌陷区生态恢复

2.1指导思想和目标

2.1.1指导思想

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的实施相衔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因地制宜,按照生态恢复程序进行塌陷区生态恢复。以恢复生态生产力为基础,以补充耕地为重点,以全面改善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形态为目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土地条件,优化生态环境,恢复土地资源生产力,重建生态一经济功能健全的生态系统,保障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1.2生态恢复目标

经过综合治理,全面改善稳沉区的土地条件,非稳沉区实现宜地宜用;培肥土壤,改善生境,恢复植被,保证生物群系正常演进,恢复生物多样性,促进食物链完整;根据基础资源条件,建立生态一经济模式,完善技术配套;改善景观,把部分塌陷区建成宜生产、宜居住、宜观光的环境优美区。近期建成适宜恢复和开发的生态格局。中期保证生态—经济功能走上稳定恢复,并取得显著效益。远期塌陷区治理总面积达到全区塌陷稳沉面积的8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恢复,效益优于塌陷前水平。

2.2生态恢复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统一规划,分片治理,分期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针对性、整体性、综合性生态恢复。在充分调查、评价塌陷区条件及特点的基础上,设计恢复方案,制定行动计划。

(1)改善环境,确保生态安全。开沟筑堤,防止洪涝侵袭,沿河坝堤修建排灌站,做到雨季能排。

(2)实施土方工程,整治塌陷土地。挖低填高,控制稳定沉陷区的水面水位;建立坡地、浅水湿地和深水区整体格局;平整土地,建成农田、园地和林地。

(3)恢复植被,培肥土壤。浅水湿地栽藕和其他湿生植物;深水放养水生植物;耕地和园林地,建立农作制度,种植适生农作物。

(4)搞好水利、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工程配套。

(5)搞好技术配套,确保恢复进程。

2.3生态恢复措施

2.3.1工程措施

塌陷区生态恢复首先要采用工程改善土地条件,包括:

①整治土地。对能恢复为农田的地块,按标准耕地的要求进行平整,按照有利于种植、机械作业、水土保持和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划定作业单元。

②整修水利。根据田块布局和田间渠系规范要求,考虑复垦后种植制度、灌溉水源和排水容泄区的地形条件,结合整修恢复塌陷区原有水利设施,完善水利工程。

③整修道路。根据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和塌陷区实际情况,按照等级标准设计路网布局,充分利用塌陷区已有道路,采取新修与复旧结合,全面改善恢复区道路。

④建设防护林网。按农田防护、生境优化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的统一要求,兼顾农田、道路、水渠、水体绿化,设计林网、林被斑块和廊道,建成结构、功能和景观协调的绿化体系。

⑤治理塌陷湿地。根据塌陷深浅和开发需要,设定水体和低湿地功能,根据功能定位,整治成自然恢复区、种养经营区和观光游憩区。

⑥村庄拆迁。结合移民并村,对塌陷被毁村庄进行拆迁,对拆迁后的土地进行整治,纳入统一恢复规划进行复垦。

2.3.2构建生态经济模式

根据塌陷区的类型和土地条件,在生态恢复整体框架控制下,设计构建不同的生态经济模式。借鉴外地经验,可供选择的生态经济模式有:恢复耕地,发展粮、菜种植和畜禽养殖;恢复林草地,以林草复合种植为基础,发展养殖和加工生产;恢复湿地,种植湿生植物和相应发展加工业;恢复水面,发展水产或水禽养殖;利用农、林、水组合景观,发展观光游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恢复模式,同时组织技术配套,沿着一定方向进行培育和经营管理。

2.3.3植被和生物多样性恢复

为了恢复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重建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在土地条件改善的基础上,恢复植被,重建初级生产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食物链网。①确定农田格局和种植制度,优化作物结构;②按设计方案植树造林,恢复稳定性植被,特别要注意加密林被斑块和廊道,提高覆盖度;③以加强保护,自然恢复为主,结合人工栽植,恢复湿地植被;④优化生境和严格保护相结合,恢复动物种群;⑤制定生态恢复区生物保护条例,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恢复的干扰。

2.3.4培育土地资源潜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根据恢复区的土地利用方向,采取相应措施培肥土壤,增强土地资源生产潜力。改善耕作和保护植被覆盖,严防土壤侵蚀;增施有机肥和保护植物残体自然归还;坚持生态恢复方向,不随意转换土地利用。建立适宜的生态恢复模式,加强技术调控,改善管理,注意开发利用与资源潜力维护相结合,利用要服从恢复,加快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3.产业创新思路

3.1大力发展第一产业

城郊农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业城郊农业处于城市农业的初级阶段,其主要功能在于满足城市居民对农副产品的基本生活需求。都市农业处于城市农业的高级阶段,在农业内部产业结构上更加突出农业的休闲功能、文化功能和经济功能。要发展都市农业就要对原来城郊农业副食品生产基地功能进行提升和拓展,而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农业是在都市农业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现在,泥河镇的农业基本上还是完全农村农业。因此,近期发展的城郊农业,远期发展的都市农业,主要是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业。从市场需求来讲,资源型城镇环境质量差,对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农业的需求很大。结合现在所处的区域位置特点,选择新时期农业的发展方向将主要是为大城市生活服务,以后应大力发展城郊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农业,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对农副产品、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

3.2适当发展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的发展要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结合起来,在有条件接收部分旧城区转移来的产业类型的基础上,近期将大力支持发展一些建材等工业类型,积极引导发展无污染的、技术含量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工业园区,新兴工业一律进入工业园区,实现工业入园。同时,还要考虑下岗职工的问题,在环境条件可以情况下,要发展一些能够解决就业问题的工业。

3.3发展第三产业

结合为矿区职工生活服务配套,配合相应的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形成以文化教育、居住休闲、商业贸易、会议度假旅游等产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要扶持当地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以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先导作用,引导本镇范围内的居住休闲区开发建设,建成有特色的高尚住居群落,形成良性发展的商贸—居住区。

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在塌陷地整治过程中,有意识地利用当地人文条件和自然条件,建设有市场前景、有基础条件支撑的旅游项目,结合原有的旅游资源,纳入整个“大旅游”系统。按照生态旅游的定性和特点,结合本地区的条件,生态旅游应尽力体现三大“基地”的功能:(1)生态农、渔业生产基地;(2)生态景观观光、旅游度假基地;(3)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在产品开发上,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兴建水上公园。通过兴建游乐设施,建立水上公园,不仅能改善煤矿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而且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具有良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

(2)开展农家乐旅游。农家乐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生态旅游模式,在塌陷区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开展以观光、体验农业为主体的生态旅游,展示无公害蔬菜园、水产养殖园、畜牧养殖园、经济果林园,不仅能使游客了解塌陷区整个生态农业系统,而且通过参与农业活动,体验农家生产和生活,从而进一步了解生态修复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

(3)发展工业旅游。工业旅游是现代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是以工业企业以及工业历史遗迹等为载体,游客通过对工业景观、工业流程、劳动场面等内容进行参观、学习和劳动,以此满足游客的求知、猎奇和购物等旅游需求的专项旅游活动。随着部分矿井煤炭资源的严重枯竭,一些矿井陆续关闭,矿井关闭后,井下的设施保存完好,可作为旅游景点来开发,开展探险旅游。采煤工艺先进、采煤过程神秘,对旅游者有一定的吸引力。建设煤矿科技博物馆,建立煤炭生产流程模型和模拟工作区、煤矿矿床形成的演化史、煤矿资源发现研究史等,逼真地展示神秘的地下采矿过程,体现煤文化,建立采煤塌陷地生态工业园,利用生产流程参观游览,让人民了解循环经济,也是值得开发的工业旅游项目。

4.结束语

如何让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既有资源丰富时的辉煌,也能在资源枯竭时成功转型,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本文仅以此做为一个探讨,为更多的专业人士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苏光全,何书金,郭焕成. 矿区废弃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地理科学进展,1998年04期.

[2] 岑慧贤,王树功.生态恢复与重建.环境科学进展,1996年06期.

[3] 聂振龙,张光辉,李金河.采矿塌陷作用对地表生态环境的影响——以神木大柳塔矿区为研究.勘察科学技术,1998年04期.

[4] 陆建华,周锦华.开滦矿区开采塌陷特征分析及综合防治对策.矿山测量,2000年01期.

[5] 韦朝阳,张立城,何书金,赵桂久.我国煤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综合整治对策.地理学报,1997年04期.

[6] 常秋玲,康鸳鸯.河南采煤塌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浅析.中国矿业,2006年11期.

第7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关键词:河流 保护 生态 恢复

西方国家在经历了一百多年对于河流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工程建设以后,从凹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把重点从开发利用转向了对河流的保护,河流生态恢复建设正处于方兴未艾的形势中。

一、河流保护行动的发展阶段

1.河流水质恢复

所谓水质恢复,是以污水处理为重点,主要以水质的化学指标达标为目标的河流保护行动。

由于西方国家在二次大战后工业急剧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河流,造成河流污染严重。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国家把河流治理的重点放在污水处理和河流水质保护上。为恢复河流水质,政府投入了巨额资金。通过加强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和控制排放,推行清洁生产。著名的工程案例是美国俄亥俄河、英国泰晤士河等的水质恢复工程。河流水质恢复的努力一直持续至今。

2.山区溪流和小型河流的生态恢复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河流保护的重点从认识上发生了重大转变,河流的管理从以改善水质为重点,拓展到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这是一种战略性的转变。

西方国家这个阶段的河流生态恢复活动主要集中在小型溪流,恢复目标多为单个物种恢复。典型的案例是阿尔卑斯山区相关国家,诸如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开展的“近自然河流治理’32程,20多年取得了斐然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国家制定的河川治理方案,注重发挥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注重河流在三维空间内植物分布、动物迁徙和生态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的作用;注重河流作为生态景观和基因库的作用。河川的生态工程在德国称为“河川生态自然工程”,日本称为“近自然工事”或“多自然型建设工法”,美国称为“自然河道设计技术”。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同一时期,一些国家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对河流生态恢复工程开展了一些科学示范工程研究,较为著名的有英国的戈尔河(Gole)和思凯姆河(Skeme)等科学示范工程。

3.以单个物种恢复为标志的大型河流生态恢复工程

大型河流生态恢复工程大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具有典型性的项目是莱茵河的“鲑鱼-2000计划”和美国密苏里河的自然化工程。从恢复目标来看,大体是按照“自然化”的思路进行规划设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欧盟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在河流及流域的生态恢复上,《生命计划和框架计划Ⅳ.V》已经通过,其目的是增进人类活动对于生物多样性冲击的认识,恢复生物多样性的功能。从1993年开始,欧盟生命计划开始在丹麦和英国的主要河流上实施,主要是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4.流域尺度的整体生态恢复

河流生态系统是由生物系统、广义水文系统和人工设施系统等3个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生物系统包括河流系统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广义水文系统包括从发源地直到河口的上中下游地带,流域中由河流串联起来的湖泊、湿地、水塘、沼泽和洪泛区,以及作为整体存在的地下水与地表水系统。水文系统又与生物系统交织在一起,形成水域生态系统。而人类活动和工程设施作为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形成对水域生态系统的正负影响。因此,河流生态恢复不能只限于某些河段的恢复或者河道本身的恢复,而是要着眼于生态景观尺度的整体恢复。以流域为尺度的整体生态恢复,是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命题。美国已经按照这种思路进行了部分河流恢复规划,未来20年美国将恢复60万km的河流或溪流。已经开展的大型河流按流域整体生态恢复工程的实例有上密西西比河、伊利诺伊河和凯斯密河。转贴于 二、河流保护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1.河流保护工作的重点从单纯改善水质到恢复河流生态系统,这是河流管理中一次认识的飞跃通过研究和实践认识到,河流与周围的动物、植物及微生物组成了生机盎然的河流生态系统,河流是河流廊道生态系统的动脉。治河,不应孤立地处理河道里的水体,而要综合恢复整个河流的生态系统,促进其健康和具有可持续性。具备健全功能的生态系统,也包括了河流自我净化功能。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西方国家的学者进行了一些研究,指出水利工程的负面影响,一是改变了河流地貌学特征,二是改变了河流水文学特征。两者的作用都是使河流生境单调化,导致生物群落多样性的降低。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河流生态恢复”的概念。所谓“恢复”是创造条件使河流生态系统尽可能回到未受干扰的状态,至少达到一种接近自然的状态。这样就把河流水质恢复的内涵扩大为河流生态恢复,把河流管理的范围从河道及其两岸的物理边界扩大到河流走廊生态系统的生态尺度边界。河流管理者关注的对象不再是仅仅具有水文特性和水力学特性的河流,而是还具备生命特性的河流生态系统。这是一种认识的飞跃。

2.河流生态恢复的任务一是水文条件的改善,二是河流地貌学特征的改善,目的是改善河流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标志是生物群落多样性的提高,与水质改善为单一目标相比更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其生态效益更高

水文条件的改善包括: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持最小生态需水量;通过污水处理,控制污水排放以及提倡清洁生产改善河流水质;水库的调度除了满足社会需求外,尽可能接近自然河流的脉冲式的水文周期等。河流地貌学特征的改善包括:尽可能恢复河流的纵向连续性和横向连通性,尽可能保持河流纵向和横向形态的多样性,防止河床材料的硬质化。

近几年来,我国河流管理工作开始重视通过适度向生态脆弱地区调水,改善湿地、河流的生态条件,已经收到明显效果,但是在改善河流地貌学特征方面尚未引起重视。在全国范围内防洪和渠道工程中仍然大量采用混凝土或浆砌块石材料作为衬砌或防护材料。河流整治工程中自然河流仍然被渠道化,裁弯取直工程屡见不鲜。不少地方结合城市河流整治更多注重园林景观的建设,沿河建设不少亭台楼阁,然而忽视了生态景观的建设。更多的现象是人们把河流生态建设简单理解为沿河种草植树的绿化工作,而不是河流走廊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全面恢复和改善。

从学科发展角度看,传统的水利工程学是以建设工程设施、改造河流和控制水流为手段,达到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学科的基础是水文学和工程力学等。传统的水利工程忽略了河流处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之中这一基本事实,孤立地处理水资源中的水量、水质、水能等水文系统中的问题,忽略了河流生态系统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这些生命系统中的问题。其结果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经济社会利益的同时造成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胁迫。对此反思的结论应该是:水利工程不仅能满足经济社会需求,还应该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需求。传统的水利工程学需要吸收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改善水利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方法,发展“生态水利工程学”,形成新的交叉学科分支。

3.我国河流保护工作总体处子水质改善阶段,河流水质恶化趋势未能有效遏制,全面进入河流生态恢复建设尚待时曰,但是,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河流生态恢复的经验用手我国的水利建设,而不必再走西方国家的弯路

我国河流保护工作总体处于第一阶段即河流水质恢复阶段,在治污方面还要走很长的路。河流生态恢复工作应该是在治污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开展的。实际上,利用河流生态系统的自净功能,是对于达到排放标准的水质的进一步加强。自净功能对于严重污染水体是无能为力的。所以,河流生态恢复一般是在治污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开展的,河流保护的各个阶段难以跨越。但是,结合我国的情况,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生态恢复方面的经验,不再走弯路。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已建工程,需要加强生态监测,进行生态系统演进的预测与评估。同时,加强水库库区的生态建设以及改善水库调度方式,加强被干扰河流的栖息地建设,目的是对于河流生态系统进行补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水资源水能开发基本完成,而我国正处在水利水电建设的高潮时期,新建工程要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程规划设计理念和技术,主动研究和兼顾河流生态系统健康需求。这包括开展新建工程的生态系统变化的整体评估,加强工程立项的科学性。在工程规划和设计方面,积极吸收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改进传统方法,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兼顾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比如避免或减少渠道化设计,增加河流的连通性。如果我们的规划设计仍然固守传统方法,继续搞河流直线化工程,继续搞裁弯取直工程,继续建设硬质岸坡,几年后一旦认识到这是对生态系统的胁迫,再进行改造,重新废除直线的人工运河,拆除混凝土护坡和衬砌,代之以可以长草、鱼类可以产卵的新型护坡等,其造价将是原来造价的若干倍。

4.需要研究对手受损生态系统补偿的政策,修订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开展科学研究和工程示范

河流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的服务功能历来认为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是可以免费获得的。这些服务功能没有明显的市场价值,往往得不到保护。有的西方学者认为,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应该使其价值定量化。比如由于河流上游滥伐森林发展木材加工业获得了利润,造成的后果是下游洪水泛滥,由谁来支付下游水灾的费用呢?应该靠财政手段通过税收让伐木公司和木材加工公司补偿下游水灾的经济损失。如上述水利工程对于河流生态系统造成胁迫,导致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下降,是否应该研究相应的法规政策,通过财政手段收取补偿的费用,用于河流生态建设。

第8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方法:将在我院治疗的100名急性脑梗塞病人随机分成两组即对照组(仅采用脑梗塞治疗),试验组(脑梗塞治疗加上康复护理治疗),严格观察和记录两组病人的恢复情况,并通过记录的数据作出比较分析。

结果:试验组病人的肢体功能恢复情况明显好于对照组,且两组病人的肌肉萎缩程度差异明显,两组实验满足严格的对照关系。

结论:康复护理能够帮助急性脑梗塞病人更好的恢复其肢体功能,并且能够减少治疗的副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因此在对急性脑梗塞病人的治疗上应该重视对他们的康复护理治疗。

关键词:急性脑梗塞病人肢体功能康复护理恢复情况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1-0278-01

脑梗塞是在中老年人群中比较普遍的一种脑部疾病,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脑部供血器官功能异常而导致脑部血液供应不足,引起脑部缺氧而引发的一种疾病,以致死率,致残率高等特点成为了医学上的一个难题。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对急性脑梗塞患者的治疗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可否定我国大部分医院在治疗此类疾病时,往往只重视对患者的抢救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患者整个治疗期的康复治疗,没有过多的关注病人肢体功能的恢复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患者肢体残疾的概率。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院在2011年3月6日到2012年3月6日这段时间对在我院进行治疗的100名急性脑梗塞患者进行了康复护理的比较治疗,通过对照的方法证明了康复护理的有效性,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6日到2012年3月6日这段期间的100名急性脑梗塞患者,并将他们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和实验组,并保证每组的50名患者中有35名男性,15名女性,且每组最大年龄85岁,最小年龄为68岁,总体平均年龄为81岁左右,另外要保证100名脑梗塞患者都是在发病之后一天内住院治疗的。治疗之前100名患者中有2名患者处于意识模糊状态,22名患者处于嗜睡状态,76名患者保持清醒。

1.2方法。对对照组的50名患者仍然采取以往的治疗形式,只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常规治疗,不要过多的对患者进行康复护理治疗,而对试验组的50名患者,从住院伊始就对其进行康复护理治疗,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要先积极控制其病情后,再对其进行康复护理治疗。康复护理要采取被动和主动两种形式,开始要由护士帮助病人按摩,并搀扶病人活动,接着待病人的情况有些好转后,就采取病人主动运动的形式。在一段时间后,观察两组病人的恢复情况并作出比较分析。

2讨论

在对病人进行康复护理时要注意一下几点:

2.1注意对患者肢置的摆放。具体的肢体摆放包括平卧,健卧侧位,患侧卧位等几种,要注意轮换摆放病人的肢体,使肢体各部位有充分的运动,同时要每两小时左右帮助患者翻身变换肢体姿势,防止产生褥疮,另外可以依靠改变床头床尾高度来帮助患者运动。当患者处于平卧的时候,可以用软枕头或软被褥帮助支撑患者的头部,腰部,膝部,踝部等关节。除此之外还需注意两点,首先就是要保证患者的肩关节处于外展状态,前臂要伸直并外旋。这有助于患者肢体的恢复,并防止肌肉痉挛。其次要使患者侧髋关节置于内收状态,膝关节也要处于伸展状态,脚踝要处于90度的状态,并且要使患者勾脚背,保证其脚背垂直于床面。

2.2注意观察病人的心理状态。病人的心理状态会直接影响其恢复程度,当患者精神心理状态良好时,其神经兴奋度最高,调节效果也达到最好,因此观察病人的心理状态,帮助病人解决心理问题也是康复护理的关键过程,这不但可以增加病人的信心同时还可以提高治疗成功率。当病人病情不稳定时,病人的情绪和心理容易发生变化,这时医生和护士应该想办法稳定患者情绪,为以后的恢复治疗以及肢体训练奠定基础。

3结论

康复护理治疗能够提高急性脑梗塞患者肢体运动能力和日常生活功能的恢复程度,提高治疗成功率,提升急性脑梗赛患者治疗之后的生活质量。通过本次调查可以有力的证明康复护理是对急性脑梗塞患者进行治疗是时不可缺少的一步,应该在临床上推广应用以提高对急性脑梗塞病人的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胡荣东.超早期康复意识的建立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的影响[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4,24(2):118-119

[2]崔欣,吴谓虹,欧阳荔莎.脑卒中并存假性球麻痹病人康复训练效果观察[J].护理学杂志,2004,19(3):73-74

第9篇:生态恢复治理范文

1.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新进展

1.1制定标准规范矿山环境保护行为

目前,关于矿山环境规范管理的一些内容已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的标准化工作当中。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工作要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和《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为规范矿山环境保护行为和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5年9月7日,国土资源部与环保总局、科技部还联合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探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2005年8月18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新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企业要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的方式,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同时,《通知》还要求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制定相应的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以确保采矿权人能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责任。

2006年2月1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目标的具体措施。

1.3专门立法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长期以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缺乏专门的立法,只是散见于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之中,缺乏独立、统一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对其加以规范10。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适用于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走上法制化的道路。2009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制度、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注重成效,确保中央财政支持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效果。

2.有关矿山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思考

随着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公布实施,我国矿山环境保护立法取得可喜进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并加以完善。

2.1《矿产资源法》中未明确矿山环境保护制度

作为矿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应当在《矿产资源法》中予以明确。但现行《矿产资源法》对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定不够系统和完整,存在内容缺位的问题=《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二条只是原则性地体现了矿山环境保护的精神,没有具体规定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方式,矿山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制度在矿法中没有明确表示出来,无法为关于矿山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提供法律上的有效依据。

2.2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在法律层面的规定分散

我国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内容散见于不同的法律中,《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等多部法律中对矿山环境保护都有规定。分散的规定导致实践中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并且矿山环境保护由多个部门管理,存在多个执法主体,职责交叉,容易造成彼此间推诿扯皮,法律责任不清,对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的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0,不利于矿山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落实。

2009年5月1日起生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系统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划、恢复治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是第一部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必将有助于保护矿山环境和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但其仅仅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等级较低,无法有效解决现实中日益严峻的矿山环境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该《规定》只在国土资源系统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而矿山环境保护要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关系,部门规章难以作出有效的规定;另一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章。这造成了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实际上低于地方性法规,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部门规章作用的发挥。

2.3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有待完善

(1) 各省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名称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2006年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管理办法建立了保证金制度0,但保证金制度的具体名称各省表述不一,安徽省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内蒙古自治区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四川、云南等省表述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辽宁、甘肃等省表述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河北、福建等省表述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重庆、江西等省表述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除具体名称外,各省保证金制度的适用范围也不尽相同,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侧重于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则适用的范围更广,但多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实践中难以真正执行。

(2) 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不尽合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其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目前各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不尽合理,有些省份是按照采矿许可证登记的面积收取,有的省份是依据建设规模收取,也有的省份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少量保证金。从实际的运行情况来看,最终收取的保证金有时无法满足保护矿山环境的实际需要。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并且在缴存标准上缺乏统一的规定,进而导致执行力不强,可操作性欠缺。

3.对策建议

(1) 修改相关法律明确对矿山环境的保护。首先,鉴于《矿产资源法》对矿山环境保护方面规定的缺失,修改《矿产资源法》时应当考虑加入这方面的内容,明确矿山环境保护的管理分工、治理恢复方案和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为相关下位法的制定提供上位法依据;其次,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建议明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并增强有关矿山环境保护条款的可操作性和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