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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农村财务审计报告

第1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起让农民痛心的村官腐败案

2006年12月21日,被告人杨真刚、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利用担任麻河镇光华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村的武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7.5万余元占为己有,四被告人各分得赃款1.8万余元,另96元共同开销。2007年10月,四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土地征用面积、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麻河镇财政所下发给该村的武荆高速“三改”用地补偿款5万余元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杨真刚分得账款1.2万余元,被告人杨万发、杨树林、邱水发各分得赃款1.25万元。2008年7月21日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四人提起公诉。2009年8月8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真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万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杨树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邱水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问题症结:

村官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村官”虽小,一旦腐败蜕变,其危害性却很大。以本案为例,除却当事人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素质低等主观原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是近年来村官腐败案频发的重要症结。村级财务形同虚设,有的村书记、村长一肩挑,有的甚至兼任会计,完全没有制约,在此情况下,村干部要想截留私分、挪用公款、虚报冒领、滥发钱物以及公款消费等往往轻而易举。

预防对策:

湖北省郧西县从2009年以来,结合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探索完善了“六制”举措并在全县289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推广,从而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了村级财务运行。

招数一:实施财务支出“联审制”,监管农村财务运行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实行村级内部审批和第三方审核方可入账。村级内部审批主要是由经办人、经手人签署支出事由,村文书审查票据的规范及数量、款物的一致性,再由村书记、主任“双签”联审。外部审核是指村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小组和镇会计中心的审核。村级财务会计每月28日至31日到乡镇财政所报账一次,报账前由理财小组、纪检小组审核签字盖章,报账时由会计中心审核,加盖“同意入账”印戳,记账会计查实所有支出票据“六章”齐全后入账。

招数二:实施重大事项“报批制”,提高农村财务运行质量。为保证农村财务运行质量,防止村级在处置集体资产、实施购建性项目、大额资金支出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和财务混乱现象的发生,实行严格的报批制度。所有生产性支出和公益事业性支出,一律先由村“两委”拟定支出项目和建设事项及预算,经群众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实行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所监督实施。实行严格的报批程序,村级财产中5000元至1万元的资金支出,经村“两会一票”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方式实施;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同时应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联系点领导报批,审批后依规定程序实施;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还要同时报乡镇长审批,批准后按程序实施。

招数三:实施村级财务“审计制”,监督农村财务运行有序。为使审计监督到位,成立由乡镇纪委、财政所干部参与的审计小组,负责对乡镇村、社区的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对村、社区的重点建设、重大财务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对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进行任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管理混乱部位和重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审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做到“六审”:即审现金存款与账款是否相符;审各项收支是否符合规定;审财产物资与账物是否相符;审各项往来与债权债务是否落实;审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审相关财务制度是否坚持。审计结果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对需要公开的审计结果按规定张榜公布。

招数四:实施财务随机“兑库制”,严肃农村财务运行纪律。财政所对各村(社区)财务实行不定期兑库,督促村级按财经纪律要求及时处理账务,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及早发现村级财务中可能出现的账款不符问题,杜绝基层“三乱”、设立小金库、挪用资金等违纪行为发生。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严格代管,适度自理”的原则,村级库存备用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村级领取款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规定的收款票据,并实行领用登记制度,不得同时使用多种票据或“跳号”使用,“作废联”和“存根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坚持随机兑库,随机抽查,纠正偏差,严格控管。

第2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 审计模式; 整合

农村财务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村中国家、集体和农民三种利益的结合点。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混乱却象一个顽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还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活动的有效监督却是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整合现行审计模式,适时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监督。

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理论分析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而村“两委”是全体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集体资产的经营者,其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承担受托经济责任。这样,在村“两委”和全体村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对村集体财产的委托受托关系,为保证村“两委”正确履行其经营责任,并对全体村民负责,防止村“两委”上任后的“道德风险”产生,就有必要对村“两委”的受托经济责任进行监督。理论上讲,作为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者——全体村民是对村两委进行的村集体财产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天然主体,但是,这种监督却受到很多制约。首先,我国广大农村村民整体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进行集体财务监督的技术能力。WWw.133229.Com其次,单个农村村民对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份额较小,并且个体村民所拥有的村集体财产和其他村民的集体财产在形式上具有不可分割性,使理论上的村集体财产的“人人所有”,在实践中变成“人人没有”。这样,村民就缺乏对村两委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的实际动力。最后,由于村民自行监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权利保障,使那些有业务能力和监督动力的村民不敢监督。

村民参与村集体经济财务监督的另一种形式是村集体经济民主理财的方式。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重要财务事项,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从其设计来看对于村两委在村集体财务经营管理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但在实际运行中却由于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过程受到村两委控制、小组成员年龄结构老化并缺乏专业财务知识、小组成员好人主义等问题,使该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

二、现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模式及其缺陷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没有将农村集体经济纳入政府审计范围,当前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监督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模式是由上级主管部门设立的农经站(或经管站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监督。该种模式是依据1992年5月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设立的,是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最基本、最常见的模式。该模式下,乡镇经管站在完成日常经管工作的同时,每年要安排一些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任务,审计人员通常不设专职,而是由农经管部门的人员兼任,或者设立审计站,但与农经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种审计模式本质上是农经系统的内部审计,受上级农业经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农经站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对规范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村账乡管”或“村财乡管”财务核算模式下,农经站需要同时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指导工作,让农经站行使审计监督职责,使其事实上既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者又是监督者,违背了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其审计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就会大打折扣。在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发生利益冲突时,双重领导往往会使审计机构无所适从。

另一种模式是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模式。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有偿的受托审计,属于社会审计。人员配备比较稳定,独立性和层次都比较高。目前我国陕西、浙江和北京地区都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尝试,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但由于其农村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账目设置不健全造成社会审计成本过高,同时其在审计程序的使用、审计报告的出具上缺乏专门的执业准则进行指导,而按照现行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会由于审计报告的格式化使其承载的相关信息不能满足广大村民的要求,达不到审计的预期目的。

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的整合

2006年度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没有将村集体经济纳入国家审计的范畴,国家审计介入村集体经济审计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对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的模式只能采用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的方式。由于目前农经站审计模式存在缺乏较高层次的法律依据、独立性差、不能有效地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经营者间信息不对称、审计的结果处理与运用不尽如人意等问题,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规范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的程序,有必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当前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进行整合,建立以内部审计为主,社会审计为辅的一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体系。

(一)内部审计模式的改进

笔者认为,可以设立一种双重领导模式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审计所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来说:在乡(镇)政府内部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直接受乡(镇)政府的行政领导,专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对乡(镇)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统一拨付;业务上受上级政府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所人员的任免由上级政府审计机关负责。

与现有的村集体经济有农经站审计模式相比,村集体经济审计所的主要优势在于:一是具有专职性和较强的独立性。乡镇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只负责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不再承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改变了一身兼二职的尴尬状态,使审计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更强。二是在审计人员的任免上同乡镇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分离,减少了乡镇政府对审计工作的不正当干预和因乡镇政府调整变动对审计工作的影响,也切断了乡镇审计机构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非正常联系。三是上级政府审计机关统一选拔配备和考核审计人员,能够让真正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保证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队伍的稳定,保证审计方式、手段和方法的先进性。

当前可以纳入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审计领域主要有两块内容: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状况,对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的评价,加强和量化了对干部本人的监督,使离任干部走得清白,接任干部接得清楚。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村集体经济效益审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归全体村民所共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效益如何,经营管理上有没有漏洞,有没有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利润如何分配,这些都是村民所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最好是一年一次)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效益审计,有助于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因素,从而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村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二)社会审计的适时引进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审计执业环境的改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业务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注册会计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有人数众多、力量强大、独立性强、专业胜任能力高、适应性强等天然优势。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展开,农村市场化的逐步深化,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必将会使注册会计师审计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补充力量。

与其他审计模式相比,该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作为社会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其审计结论的公信度较高;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只是委托受托关系,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受审计准则的约束,其审计结果的公正性较强;三是注册会计师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能利用专业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执业过程规范,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结论,审计质量较高;四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其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四、审计模式整合的运行保障机制

(一)从外部立法环境来看

当前我国农村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因此,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的整合需要政府监管和相关法律保障。尽快出台相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明确定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的法律地位。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条例》,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和审计范围,以利于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

(二)制定村集体经济审计程序规范

在明确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为了保障整体审计质量,还需要尽快制定相关审计行为准则,包括相关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报告规范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范围、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审计报告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有章可循,切实规范审计行为。

(三)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人

理论上讲,所有者有权委托外部审计师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因此,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委托人应该是全体村民或村民理财小组,但是由于单个村民委托产生的“搭便车”问题,使其缺乏委托的动力,而村民理财小组在现实中由于内部人控制问题,委托最终受控于村两委,这些都将对审计的三角制衡关系产生影响,使社会审计达不到预期目的。考虑当前农村民主化的程度较低,笔者认为,当前能充当审计委托人的是乡镇政府或乡镇政府内部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在审计所的审计力量不足时,可以将一些审计业务委托给注册会计师以及事务所,这种委托模式一方面赋予了注册会计师一定的权利,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审计的权威性;同时,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这种委托方式还减轻了村民负担。

(四)强化审计执行效果

为保证审计的执行效果,应建立村集体经济审计问责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经营者的责任和风险意识,以强化其受托经济责任的执行效果,使责任追究制度化、法制化。为此,应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让群众有知情权;规范审计结果管理,做到传送及时、归档规范;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利用审计结果加强行政管理、宏观调控决策、强化处罚风险和处罚手段,发挥审计在干部监管上的“信号传递”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建萍,朱朝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研究[j].审计文摘,2007(12):30-3.

[2] 王宝庆.新农村审计监督模式的研究——以浙江农村为例[j].会计之友,2006(7):31-32.

[3] 刘罡.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模式的探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4(3):28-31.

[4] 孟祥霞,李成艾.乡镇审计创新模式研究[j].农业经济,2006(7):77-78.

[5] 刘长水.农村集体财产产权双重委托——关系及其效率分析[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0(3):15—17.

[6] 关国华,农村需要注册会计师[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8):18.

[7] 常茂松.关于注册会计师参与农村审计的思考[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9):45—47.

第3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根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农村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审计对象。审计监督对象范围主要为乡(含街道,下同)、村(含农村社区,下同)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

三、审计内容。

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重要经济责任指标是否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增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达标等内容。

2、集体资产管理经营情况。主要审计集体资产管理经营台帐是否建立,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并执行到位,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效果如何等内容。

3、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收入是否按时到帐,支出项目是否合规,支出标准是否合理和专项资金收支等内容。

4、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帐户设置、票据领发、收入管理、费用开支、工程建设、借贷用途、印鉴保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动议、程序和效果情况等内容。

5、干部报酬补贴情况。主要审计干部个人工资、奖金、专项补贴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现象。

6、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主要审计集体资产发包和处置情况、被征地农民安置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组利益的界定处置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等。

7、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审计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四、审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由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乡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

五、审计职权。

1、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或提供财务预决算报告、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2、审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账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档案,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4、对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

5、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账册资料等临时措施。

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违反纪律泄露秘密的,按人员管理权限转由主管部门处理。

六、审计程序。各乡农村经营管理站每年年初应结合实际编制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制订审计方案。年中根据序时要求,按发放审计通知、实施具体审计、作出审计结论或决定、出具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和正式公示等程序实施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结论或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上级农村集体经济内审机构提出复审。复审期间不影响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可视情直接抽审或指定审计项目,交办审计任务。

第4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村级组织换届和农民案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如票据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及时纠正和查处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的现实需要。

随着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各级财政对农投入的日益增加,特别是开展“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以来,通过村集体筹措、县乡(镇)配套奖励等办法,村级集体筹集了大量建设资金,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推进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明确职责,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合力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审计制度建设、农村审计人员培训、农村审计业务指导,牵头农业重点项目专项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指导,协助开展审计培训、审查审计业务。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审计专项工作经费。

住建、国土、交通、水利、县招投标中心等部门(单位)对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账务核查等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部门负责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乡镇(开发区)、街道办:负责本辖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编制本辖区审计工作计划。

三、规范审计,有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一)审计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县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规定》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等。

(二)审计内容:

1.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中国美丽乡村”等建设项目的财务情况;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民主决策执行情况;

4.资产、负债、损益、分配情况;专项资金和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各种支农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情况;

5.提留、统筹费等的管理、使用情况;

6.承包金、租金等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收入、存储、管理、使用情况;

7.财务公开情况;

8.债权、债务的形成、化解和管理情况;

9.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10.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方式: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由乡镇组织,也可采用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审计。

(四)审计要求:

1.村级集体财务原则上三年一轮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执行实时审计:“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重大基建项目竣工,村级主要领导届中(终)离任,矛盾突出等。

2.审计前要编制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要求全面、客观、公正,相关文字材料要规范;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要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计结果应向被审计单位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

3.审计事项完毕后,乡镇要及时将审计报告报送县农业局。县农业局会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对审计工作及审计结果进行审查、复核后,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办理。

4.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建议书提出的整改或处理意见要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四、加强领导,充分运用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成果

一要加强领导。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有序进行。

二要强化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要把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第5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采取什么审计形式?

村财务由农经部门内审监督,审计部门开展村级审计一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根据资金的性质和有关法规,我局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探索。

1.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延伸审计村级财务。国家和地方的财政专项资金是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2010年,我局先后安排了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和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等专项资金审计。审计时都延伸审计到村级财务,重点查看村级对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或发放(征收)是否安全、合规或到位。

2.政府批转年度审计计划委托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审计机关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行为,符合《审计法》规定。2010年,我局根据政府领导的要求,拟定了5个村村级财务审计列入年度计划,提交政府通过,并以政府文件批转,从法律上确定了审计地位。

二、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确定什么审计对象?

目前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审计力量有限,而村级组织在大县多则几百个,在小县也少则有几十个,审计不可能全面铺开,必须有所选择。

1.选择社会上有反映的。无论是专项资金延伸审计还是财务审计,可选择有社会反映的。特别是涉及退耕还林、土地征用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反映或是平常生活中听到,或是农民举报,或是领导告之,作为确定审计对象或查处线索的重要依据。如我局选定的审计对象中,就有个别是有反映的。审计也因此取到了社会效益。

2.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这些村通常集体资产多、实力强、经济活动频繁,村财务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因此较大,通常也容易取得审计效益。如我局审计的一个村,其集体资产达5700余万元,通过审计确实发现了该村一些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3.选择涉及资金量大的。2010年安排的5个村基本上都属城郊村或城中村。这些村几年来都有大量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其中个别村还争取了专项资金用于村龙头企业发展,涉及的资金量大,财务管理很容易出现问题。

三、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如何把握审计重点?

村级财务审计既简单又复杂。应从简单中看到重要问题,从复杂中找到关键问题。我局在制定工作方案时确定了三个审计重点方向。

1.涉及土地。如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等。这些年一些农村特别是城郊地区,因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扩张,有大量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在审计时,我们重点关注了有无非法买卖土地、有无私下开发出售、有无截留征地款、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等问题。

2.涉及资产。如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基建投资、下属公司经营等。城郊村特别是城中村通常有一定甚至较多的集体资产,有的还有自己的公司,我局要求查深查透。如在对某村审计时发现,该村在处置某资产时未挂账,形成账外资金,且拍卖公司从应付拍卖款中直接支付某个人款项。通过审计,依法收缴了违纪款40万元,追回集体损失58万元。

3.涉及财务。由于乡镇农经部门对村级内审监督长期存在空白点,村级普遍存在重大经济事项民主程序缺失、忽视财务规范管理、财务收支随意、挥霍浪费等问题。如:某村在处置集体资产时,未经村民大会通过;某村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到村小组一级没有发放明细;某村开具大额水果和购物卡发票,用于走访关系户等等,都成为审计发现问题的疑点。

四、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应该解决哪些问题?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探索,目的是通过重点审计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在村一级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

1.坚持审计机关重点审计与乡镇农经内审监督相结合。审计机关的重点审计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毕竟力量有限、覆盖面窄,替代不了日常审计,应更多地抓好乡镇农经部门的内审监督。当前,乡镇农经部门的内审机制已严重缺失,有的地方已多年没有进行内审,“村财乡”存在漏洞。应该通过重点审计,推动乡镇农经内审机制的全面建立。

2.坚持审计查处处罚与促进财务规范相结合。审计查处或处罚涉及的只是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从审计情况看,村干部素质不高,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差,村会计财务水平低,加之长年没有进行内审,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其客观因素。通过审计,重要的是促进村级财务的全面规范,特别是规范建账,民主理财。

第6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一、农村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

村集体财务实行年度、月份预、决算审批制度。年初,村两委根据上年现金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增减变动因素,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本年度收支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在1月15日前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审批方可实施。年末,根据实际现金收支情况,做出收支决算,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每月的3号前,各村委要依据年度收支预算确定的资金用途和数额,做出本月份的收支预算,经村理财小组同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审批后实施。在每月的财务审接时,做出本月份的现金收支决算,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

各村必须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超出预算的开支,必须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工作区、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赤字”预算。帐务处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当月发生的业务必须当月入帐,因特殊情况月内不能结算的收支事项,由经手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审议通过后,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并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登记簿,限期结算。审议未通过的,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负担。对应报告事项隐瞒不报的,一律不予结算。每月或年终要将预算和实际收支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坚决杜绝出现新的债务。

二、收入的管理

村集体各项经济收入要全部、及时纳入帐内核算,实行按月审接。严禁跨月份报审,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镇审接人员要逐村设置“收入台帐”,严格监控各项收入的来源、收款时间及金额,收取款项时要使用镇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村集体组织不再设会计员和出纳员,设报账员1人,由村文书兼任。村集体组织有收入项目需开具收据时,由报账员提前联系该村财务审接人员,由财务审接人员到村负责开具收据,由财务审接人员与村报账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一并将现金带回经管中心代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转移支付收入。村转移支付由镇政府统一管理,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设立专用帐户进行核算,主要用于当年农村干部工资和管理费开支。

2、专业发包的果园、“四荒田”、机动田、边角零星土地、渔塘、房屋租赁、农业机械、机井承包及集体工副业项目发包收入。属于村集体经济收入,要逐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建立收入台帐,根据合同规定应交纳的承包费,要及时、足额收取入帐。

3、产品物资销售收入。产品物资的出售,必须经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同意,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后实施。

4、资产销售收入。

镇政府成立资产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村集体出售固定资产、出售树木等,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由村两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②将两委初步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③村民代表同意后,填制“固定资产购建处置审批表”,报工作区领导签字同意,镇政府资产评估领导小组评估批准后,由镇政府资产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投标。投标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楼后会议室。

未按以上程序操作的,对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主任实行“诫勉”处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诫勉”期间只发50%的岗位补贴,同时年终工作被评定为“不称职”档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取消绩效补贴,其他三职干部各发全年50%工资。

5、“一事一议”资金的收取。根据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各村严禁在政策外向农民收取任何款项,确需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必须按程序收取“一事一议”资金。

6、村集体接受捐赠的款项也要纳入帐内核算。

三、支出的管理

村集体的各项支出,实行预算审批制度。各村要根据实存现金数额合理进行预算开支,填制好《农村集体项目开支预算审批表》,开支项目必须由两委研究、村民代表或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列支。

所有开支单据一律采取“三笔”会签制度,即: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主任、副书记或村文书、经办人签字后,并经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后,加盖民主理财章,经镇审接人员审计后,方可入账。

1、生产性开支:对于村集体进行的农机具购置、维修、农电线路架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修道路及其它生产性项目的支出,要根据所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的款额,量力而行,不得出现超额支出形成新的负债。

2、非生产性开支:

①取消招待费开支。全镇村级取消招待费开支项目,但因招商引资发生的招待费用,实行特事特批,报工作区审核签字后,按理财程序据实报销。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出现招待费开支。

②取消租车费开支。但因集体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所发生的租车费,实行特事特批。村干部到镇政府办事、开会,一律不准租车。

③电话费的开支。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主任每月补助电话费60元,在年底工资中一次性列支。

④农村干部工资。农村四职干部的工资,按照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农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分阶段工资和年终工资两部分计发。其他两委成员实行误工补贴,误工补贴人数严格控制在2‰范围内,误工补贴额上限为支部书记工资的40%,年终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批后发放。

⑤养老金及退休金。严格按平组字号文件规定执行。凡达到养老金办理标准的,在每年年底发放农村干部工资时,由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后,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批准,随同工资一起发放。村支部书记不再发放养老金(包括在工资中)。

⑥差旅费开支。农村四职干部因公外出,两天以内的,支部书记要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主任要经镇长批准;其他干部要经工作区区长批准。在出差期间,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市以内的,除报销公交车票外,每人每天补贴10元(镇内的一律不得列支补贴);市以外的。除报销公交车票外,每人每天食宿费补贴40元。严禁用公款报销游览名胜古迹的门票和其它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任何纪念品。

报销差旅费时,由当事人在财务审接时,向参加财务审接人员说明出差事由,并由两委其他干部在报销凭证反面签字认可。

⑦农村集体办公用品的开支。全面实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实行办公用品集中采购、集中管理、统一供应,压缩办公经费开支。凡是私自购置的办公用品,实行谁采购谁负担。

⑧报刊费的开支。党报党刊由党委、政府按上级规定统一订阅,其他报刊的订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否则,谁订阅谁负担。

⑨农村不准出现集资、捐助款。凡出现的一律不予审接,由责任人自行负担。任何单位、部门、站所到农村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到镇政府备案,依法收取

四、规范“财务公开”程序

1、村报账员(村文书)在每月财务审接结束后,要对审议通过的收支单据,根据发生时间先后顺序,逐笔逐项用村大喇叭进行广播,增加村财务收支的透明度。

2、每月财务审接结束后,财务审接人员要逐村对收支单据逐笔逐项抄写“财务收支公布榜”,并加盖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章,并在下月7、8日两天时间,亲自张贴到村公开栏内,公开时限不少于15天。

3、村干部要对张贴到公开栏内的财务公开榜进行监督和保护,每月23日前发现被撕毁的,要及时跟镇财务审接人员联系,由镇财务审接人员再行张贴。

五、现金存款的管理

1、严格实行帐款分管制度。按照农村财务“双代管”的规定,村集体收取的款项必须在当日内上交经管中心专户储存,然后实行预决算开支。

2、对库存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为500元。

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和长期拖延收入不报的,一经查出,在年底扣除相同数额的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分别给予四职干部工资总额20%的罚款,罚款交镇财政。

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发现借支挪用集体资金的,除限期追回款项外,给予责任人挪用额20%的经济处罚,罚款交镇财政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财会人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对帐实不符,查找不出原因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纳员因工作失误收取的假币,由自己负担。

4、村集体按预算支回现金,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的项目进行列支,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在当月财务审接时,将开支单据审接入帐。

对支回的资金挪作他用的,分别给予四职干部支回资金额10%的罚款,罚款交镇财政。

六、经济往来的管理

村集体要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往来登记簿,及时做好债权回收和债务偿还工作,发生的所有往来业务要及时纳入帐内核算。

七、经济责任审计

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包括:农村干部届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由经管统计审计中心负责,各村必须服从和支持审计工作,届中审计每年每村进行一次,离任审计根据干部的变动随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进行公示。

八、财务审接程序

1、组织审接人员。每月23—30日为村级财务收支审接日,各村按照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指定的审接日,由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村主任)负责组织和主持,不得随意更改时间。对在指定的时间内无故没有组织理财的,对支部书记实行责任制考核,并在阶段工资中给予兑现。对每月组织及时,财务管理规范的村,年终给予奖励。

2、审议收支单据。财务审接时,镇财务审接人员到村后方可进行,由村财务人员逐笔收支单据向理财人员进行说明,对理财小组成员有异议的单据,由经手人作出解释。理财小组未通过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责任人退还款项。

3、审议未结算事项,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

4、盘点现金。审议收支单据结束后,由镇审接人员当场清点现金。

5、填制“月份财务审接表”,一式三份,加盖理财小组章。

6、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审接结束后,在下月的8号前,由镇财务审接人员负责,逐笔收支单据进行记实性公开,公开榜上盖有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章和镇监督电话。

九、对财务审接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农村开支违反本规定,审接人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的,在单位内部写出检讨,在文书会议上通报批评。

2、农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现,直至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损失额20%处罚,罚款归村集体。

3、因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报党委研究,调离工作岗位。

4、工作,后经发现的,给予同等数额的经济处罚。

5、审接期间不准在村吃喝,造成影响的,自己承担全部吃喝费用,在文书会上通报批评。

6、生产性开支明显失常,没有提出异议的,给予开支总额10%的处罚。

7、违反财务档案管理规定,私自给予查阅或毁损原始凭证的,在文书会上通报批评,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组织领导

第7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第8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 报告单制度 集中决策制

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民关心的焦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实践"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体现。新形势下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认真分析查找农村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制定相对应的完善补救措施,在规范村级合同管理,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实行财务民主决策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规范农村合同管理,加强对村庄收入来源的监督

管好村庄合同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控制村庄收入来源的关键。应定期对村庄的所有经济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效地控制村庄的收入来源,规范村庄合同,消除不规范合同留下的隐患,确保村庄重要收入的实现,为将来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清理规范

为确保合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成立由法律顾问及农业、渔业、招商、管区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村庄合同审查工作小组,具体指导业务的开展。首先组织各村庄对所有合同进行清查,村庄清查结束确定无遗漏后上报,由合同审查工作小组进行复查,在复查中,本着尊重历史和客观现实的原则,结合当时签约条件及当前形势的变化,对所登记的经济合同内容逐项核查,分类认定,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民主程序的经济合同给予确认,继续履行;对虽然符合实际情况,但内容不规范、不完善,履行中易出现纠纷的经济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使其合法、规范;对已履行民主程序并形成发包事实,但缺乏书面合同的情况,进行补签合同;对未履行必要民主程序,甚至存在“暗箱”操作,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在关经济合同,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释说明,予以解除。复查结束后其村庄规范合同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村“两委”会盖章,统一复印后,全部返还给村庄。

(二)归档备案

由村庄合同审查工作小组将规范的合同统一建立村庄合同数据库,对每个村庄的合同名称、合同类别、承包租赁位置、承包租赁价格、承包租赁方、合同起止时间详细记录在案,同时,以村庄为单位归档,对每个村庄经审查规范的合同复印后建立档案,一村一档,由村庄支部书记、村主任、管区书记在档案上签字,专人负责。

(三)建章立制

为巩固合同清查的成果,应制定《关于对出让合同及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签订的有关规定》的文件,规定对招商引资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签订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荒山、滩涂、海域等各类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合同,归口管理。

规定对清理后,单位、村庄拟引进的所有项目都要及时上报,实行一口对外,项目确定后,村庄负责做好合同草签前的准备工作,招商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起草,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把关。

(四)监督落实

在合同清理规范过程中,对于漏报、瞒报和错报的,给予严厉处分;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村庄经济合同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私自签订合同或有其他问题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村庄负责人的责任。

二、把好“三关”,严控财务收支

严控财务收支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把收款收据使用收支关,财务收支手续关,开支审批关,层层控制财务收支,解决村庄财务管理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的现象,杜绝坐收坐支、借支挪用的发生。

(一)把住收款收据使用关

在对统一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从严控制,应规定村庄每次只领取一本收款收据,每月月初和月中分两次对村庄收款收据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看收入是否入账,使用是否规范;村统一建立健全收款收据领用和管理使用登记薄,加强对村庄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对丢失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条第8款规定对有关人员予以罚款。

(二)把住财务收支手续关

严格实行村庄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对村庄财务开支单据必须完善手续,做到“三字一章”,即经办人签字并写明事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分别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理后加盖专章方可报销;同时严格控制村庄对外举债及向外借款,在没有履行民主程序和开支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举债、向外借款等视同财务支出,已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对因公务用款应随用随支,并在业务结束后五日内结清,无故拖延视为挪用处理,任何个人不得借支挪用村集体资金;对村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各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500元,严禁白条顶库,严禁私设账户和公款私存。

(三)把住开支审批关

实行财务开支审批限额制度。村庄的一切开支,应实行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审批和限额审批制度,严禁审批人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应规定现金支出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同)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现金支出在500―2000元以内的,必须经两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支出;2000―5000元以内的,须经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报管区同意签字后,方可支出;5000―10000元以内的,必须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者签字表明意见并存档,同时写出开支申请报告,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10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研究,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者签字表明意见存档,并写出开支申请报告,各村庄对于开支的项目,要根据审批限额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对于2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必须填报《村集体开支审批表》。

三、实行报告单制度 ,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

村庄招待费历来是村民议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针对村庄的招待费结算不及时,有的甚至跨年度结算,还有的在上下任交接时形成“包袱账”,再加上村庄上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责任不清,公私不清,使村庄招待费失去控制,应实行报告单制度,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

规定村庄招待费开支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庄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招待费开支情况填写好报告单上报,对逾期不报的,不予认可。报告单上要详细写明招待时间、饭店名称、招待单位、金额、事由等内容,其填写内容要详细完整,数额准确真实,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长要签字并加盖理财小组公章,该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存档备查,一份村庄入账,村庄招待费入账时,招待费单据前面应附报告单,且单据数额与报告单数额必须一致。

同时抓好监督落实,对隐瞒不报、转嫁报销或私设小金库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村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突出民主,实行集中决策制

民主代表民意。民主理财和民主决策是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上始终突出民主这一主线,坚持以广大群众满意为宗旨,特别在对村庄的一些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上,引入列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中决策制。

(一)对村庄较大项目的发包或投资实行严格的民主程序和有效监督

在项目实施前充分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并进村入户做好广大村民的思想工作,使村民同意签字率达100%,同时引入科学决策观和监督制约措施,实行公开招标机制、投资可行性机制、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等,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村庄的土地征占用补偿金进行有效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土地被征占用的补偿金及集体资产的租赁费收入大量增加,针对这一问题,应统一将村庄的土地征占用及补偿金纳入专户管理,及时将补偿金发还给农民,消除可能因土地征占用补偿金问题而引发的村民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实行列席会议制度。规定干部必须列席村庄的有关会议

村庄对外发包、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由管区负责人直接列席会议,加大政策指导和监督力度。

(四)留档备案

要求干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完善村庄会议记录,村庄在因村级土地发包、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召开会议时,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全体与会人员逐一签字,并将会议记录复印归档备案。

五、搞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如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的形式进行张榜公布。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农村工作的难点。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势在必行。农村财务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件大事。财务管理的好与坏,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参考文献:

第9篇:农村财务审计报告范文

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XX市集体资产管理条例》、《XX县关于加强集体资产变现收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农民是城镇化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同时,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是拓宽集体资金使用投向,缓解集体资产变现收益管理使用上的矛盾,确保首都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为此,针对我区实际,从农村群众的当前与长远利益出发,制订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区农村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充分体现广大农民群众“生(存)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要求的基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意见所涉及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主要构成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

2、以村为单位进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试点,凡集体经济相对发达,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村均可参加。

3、经批准列入试点的村,按照本意见中规定的必要程序、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三、试点工作的原则

1、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

加入农村社会保障是村民自主的经济行为,因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应尊重农民意愿,村极是否参保、参保种类、集体出资额等重大事项应按照村民自治章程,严格遵循民主程序决定。

2、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

考虑到全区村集体实力相对不足的实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主要用于保障基本生存水平,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民普遍受益。

3、个人为主、集体扶助、政府引导的原则

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遵循个人为主、集体扶助、政府适当引导的原则,鼓励农民个人积极出资参保。村集体对个人投资参保的(一次性缴费及逐年缴费均可),可以采取不同方式予以鼓励。有大宗资产变现收入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出资为村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集体用大宗资产变现收入为村民入保的,投保费用应优先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以确保村民稳定受益。

4、建保受益范围依从法权确定的原则

村集体用于社会保障建设的资金,其受益范围应以资金来源、集体资产所有及经营的权属规定等为依据,严格遵循民主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乡人民政府核准。

四、试点工作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XX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管站、区民政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全面工作。

区经管站负责试点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审计监督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是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各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三项基本社会保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包括审核、发放个人社会保障有关证件,详细记录缴费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等数据和事项,审核、计发养老保险金、最低社会保障金,报销有关大病统筹医药费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协助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工作程序与要求

1、拟加入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村,应向所在镇乡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一式四份,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试点村制定建立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

①集体资金的来源、构成、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投保前后村集体的债权、债务、净资产和资金结存数额等情况的说明;

②享受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人员范围、先后次序及建保标准;

③基本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名称及性质。

(2)申请试点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的情况。

2、申请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会同区经管站、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审批建议,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试点后,试点村所在镇乡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全程参与村级试点工作,加强本镇乡试点的指导与协调;试点村要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试点意见》及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村内试点工作。

4、试点的报批及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试点村、镇乡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报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后再行处理。

5、试点村建立务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后,应及时提供全部说明材料,由区经管站及相应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出具相关意见,镇乡政府进行总结整理,形成总体

工作报告,上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三)财务管理与监督

试点村应按照《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镇乡经管统计科、区经管站等管理部门的监督。

镇乡经管统计科每半年对试点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审计要有区经管站指派专人参加,出具的审计报告经镇乡人民政府及区经管站审核后,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五、试点村建立各项社会保障,执行《XX市XX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办法》、《XX市XX区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3)、《XX市XX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待定)。

六、本意见自起执行,解释权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XX市XX区关于农村

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意见

(试行)

为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稳定和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XX市集体资产管理条例》、《XX县关于加强集体资产变现收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农民是城镇化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同时,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是拓宽集体资金使用投向,缓解集体资产变现收益管理使用上的矛盾,确保首都农村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为此,针对我区实际,从农村群众的当前与长远利益出发,制订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区农村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充分体现广大农民群众“生(存)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要求的基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本意见所涉及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构成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

2、以村为单位进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试点,凡集体经济相对发达,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村均可参加。

3、经批准列入试点的村,按照本意见中规定的必要程序、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三、试点工作的原则

1、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

加入农村社会保障是村民自主的经济行为,因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应尊重农民意愿,村极是否参保、参保种类、集体出资额等重大事项应按照村民自治章程,严格遵循民主程序决定。

2、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

考虑到全区村集体实力相对不足的实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主要用于保障基本生存水平,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民普遍受益。

3、个人为主、集体扶助、政府引导的原则

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遵循个人为主、集体扶助、政府适当引导的原则,鼓励农民个人积极出资参保。

村集体对个人投资参保的(一次性缴费及逐年缴费均可),可以采取不同方式予以鼓励。有大宗资产变现收入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出资为村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集体用大宗资产变现收入为村民入保的,投保费用应优先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以确保村民稳定受益。

4、建保受益范围依从法权确定的原则

村集体用于社会保障建设的资金,其受益范围应以资金来源、集体资产所有及经营的权属规定等为依据,严格遵循民主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乡人民政府核准。

四、试点工作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XX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管站、区民政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全面工作。

区经管站负责试点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审计监督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是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管理机构,负责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各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三项基本社会保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包括审核、发放个人社会保障有关证件,详细记录缴费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等数据和事项,审核、计发养老保险金、最低社会保障金,报销有关大病统筹医药费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协助解决试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工作程序与要求

1、拟加入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的村,应向所在镇乡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一式四份,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试点村制定建立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

①集体资金的来源、构成、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投保前后村集体的债权、债务、净资产和资金结存数额等情况的说明;

②享受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的人员范围、先后次序及建保标准;

③基本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名称及性质。

(2)申请试点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的情况。

2、申请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会同区经管站、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审批建议,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试点后,试点村所在镇乡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全程参与村级试点工作,加强本镇乡试点的指导与协调;试点村要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试点意见》及实施细则,稳步推进村内试点工作。

4、试点的报批及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试点村、镇乡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及时报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后再行处理。

5、试点村建立务基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后,应及时提供全部说明材料,由区经管站及相应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出具相关意见,镇乡政府进行总结整理,形成总体工作报告,上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三)财务管理与监督

试点村应按照《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镇乡经管统计科、区经管站等管理部门的监督。

镇乡经管统计科每半年对试点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审计要有区经管站指派专人参加,出具的审计报告经镇乡人民政府及区经管站审核后,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五、试点村建立各项社会保障,执行《XX市XX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实施办法》、《XX市XX区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3)、《XX市XX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待定)。

六、本意见自起执行,解释权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试点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资产变现收益增加的资本金试点用于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由于现行农村财务会计制度未对此作出明确的具体规定,为规范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此项资金的监管,在征求市主管部门意见后,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关于帐务处理

1、为确保村集体资产变现收益增加的资本金在使用投向中得到有效监管,在村级财务核算中,对有集体资产变现收益的村增设两个二级科目,即:“资本公积-土地变现收益”和“资本公积-企业转制变现收益”。集体土地变现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土地变现收益”;企业资产转制变现收益计入“资本公积-企业转制变现收益”。在

进行生产性投资的过程中,在相关成本、费用中按一定比例计提社会保障资金,作为村集体用于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资金。

2、提取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时,借记“资本公积-土地变现收益”、“资本公积-企业转制变现收益”、“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3、缴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时,在会计核算中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4、为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在“应付福利费”一级科目下,设置“社会保障费”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关于财务管理和监督

(一)用公积金为村民建设社会保障体系,要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由村合作社管委会制定集体资产变现收益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用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方案;

2、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3、村管委会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以文字形式上报镇乡人民政府、区经管站共同审核备案;

4、建立资产变现资金使用投向报告制度。建保试点村要按季度以书面形式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本村用集体资产变现资金为村民建保的投入情况。

(二)镇(乡)经管统计科要对建保试点村进行台账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建保种类、集体缴费出资额、来源、缴费方式以及占集体资产变现资金的比例等,对集体资产变现资金的使用进行动态监管。

(三)镇(乡)经管统计科每半年对试点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1、建保资金的来源、金额及缴费方式;

2、入保受益对象、顺序、预期受益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3、村集体帐务处理是否规范。

审计工作中区经管站要指定专人参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情况经镇(乡)人民政府及区经管站审核后,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