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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污染源普查精选(九篇)

农业污染源普查

第1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全面掌握全县境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措施、治理现状和治理成本等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重要依据,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全县所有种植业污染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生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专指农用地膜)和秸秆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生猪、耕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有饲料、渔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养殖单元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三)普查内容。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用地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种植业:不同作物种植模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生产投入品,如有机肥、无机化肥、地膜的种类和作物秸秆等。

畜禽养殖业:包括生猪、耕牛、肉鸡、蛋鸡的饲养量以及粪便等。

水产养殖业:不同水产种类及其饲料、药物、肥料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县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数量等情况。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逐级开展普查培训,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产业类别开展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按抽样技术要求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组织填报调查表,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

3、总结阶段:建立全县农业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我县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水利局、环保局配合。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寇荣峰为组长的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农业局局长陈智慧和县水利局局长曹正中担任,成员由周京平、任怀远、封瑛、赵成海、王本军组成。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方案审定、组织发动、工作指导与协调、进度检查、经费筹措、总结表彰等工作。

2、种植业普查组: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组长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此次普查工作的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3、畜牧业普查组: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畜牧兽医总站组织实施,组长由县农业局副局长赵成海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畜牧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人员的培训和产排污系数测算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4、水产养殖业普查组: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组长由县水利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组成。主要负责水产养殖业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普查员的培训,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撰写等。

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专家组和技术咨询指导组。

技术专家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总站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审定、成果验收和普查技术指导等工作。技术咨询组由参加过培训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对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普查数据审核、抽样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为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普查获得的原始数据由县农业局统一收集并完成电脑录入工作。

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县农业、水利行政与技术部门除了自身要高度重视之外,还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备选普查员,逐级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普查人员。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总量消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质量保证。

县上普查机构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及各乡镇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优劣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二)宣传动员。

县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形成一个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氛围。

第2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湖北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是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畜禽养殖业第一次污染源省情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数量、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畜禽养殖企业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今后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和防治污染提供依据。

2007年12月我省开始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清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是污染源普查全程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污染源清查,摸清普查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界定普查填报对象,形成系统的普查对象名录资料,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与信息依据。清理查实普查对象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行业类别、规模,汇总、测算区域单元内的普查对象、行业类别、普查表格(详、简)数量。

(2)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分二个阶段:(1)、省普查办对市、县级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审核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市级普查机构对所辖县的乡级普查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2)、所有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普查阶段

(1)实地普查工作。实地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采取县、乡(镇)行政主管领导及技术人员+养殖场负责人(或专业户),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对象人员搭配形式;采取乡级普查员会同村级防疫员以村为单位,约定时间,通知养殖场(区、户)负责人,以会议形式,集中讲解、填报、核查的普查方法进行普查。据统计,全市共普查符合标准的普查对象305户。

(2)监测核查确保质量。

在入户调查工作过程中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人员对全市所有乡(镇、办)进行巡回指导检查,及时掌握我市普查工作进度,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自2008年2月下旬进入入户调查阶段以来,全市15名畜禽普查人员本着务实求真的态度,不怕辛苦,深入普查点调查,至5月25日全市16个乡(镇、办)的305个畜禽污染源普查点[其中规模养殖场9户,生猪养殖专业户237户,肉鸡养殖户31户,蛋鸡专业户6户,奶牛专业户5户,肉牛专业户17户,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和普查表填报工作。

三、数据核对

第3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9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9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明水城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市污水处理厂、*市垃圾处理厂。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市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9.9—2009.12):成立健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组织污染源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抽调普查指导员和聘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原则上从现从事环保、统计、农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抽调,普查员原则上从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干部、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或临时从社会上招聘。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1—20*.4):进行入户调查,组织排污单位填报普查表,20*年4月底前,完成审核、汇总、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3、总结阶段(20*.5—20*.12):建立*市污染源动态数据库,核实修订污染源普查数据。

4、数据阶段(2009.1—2009.7):普查数据,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财办、市畜牧局各抽调1名中层领导干部成立*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单位承担工作脱钩,实行单独考勤、考核,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工作落实,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广泛动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4、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录入、汇总工作,并按时向济南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普查报告;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1、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工业源普查工作。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录入、分析、汇总、上报和结果。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组织普查工作验收。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中心进行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3、市发改委和市经贸局协调企业做好工业源的普查配合工作;

4、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6、市建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环卫局协助环保部门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7、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污染源的普查,组织制定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工作细则和技术规定等,组织农业源产排污系数测算,组织实施农业源普查并对相关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和审核等;

8、市畜牧局具体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源普查;

9、市水务局具体负责渔业污染源的普查;

10、市财办负责生活污染源的普查;

11、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12、市统计局配合环保局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工作;

13、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医疗单位名单,并配合做好医疗单位的普查和数据审核工作。

(四)培训

市环保局负责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安排,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参加济南市举办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根据济南市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六)宣传动员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省及济南市政府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市人民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污染源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市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污染源的数据采集、分析测试和质量控制工作,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4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普查总体情况

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是江苏省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掌握各类主要作业机械的数量、地区分布、农机排气污染物及排放量的有效手段。年8月以来,省农机局在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了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成立了1500多人的普查领导机构,发动并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1.5万多人,共投入普查经费1000多万元,普查登记200多万农机户,组织各级培训近400场次,培训人员4.5万多人次,发放普查统计表112万多份,收回111万份,回收率近99%,全面完成了普查的动员培训、调查填报、抽样核查、数据录入、汇总测算等各项工作。根据普查结果,年江苏省农业机械保有量(不包括省农垦、省监狱管理局所辖农场的农业机械):拖拉机149.94万台,变型拖拉机9.86万台,联合收割机7.59万台,水稻插秧机2.48万台,机动植保机械50.42万台。全省五大类主要农业机械排气污染物排放量:一氧化碳(co)14.70万吨,炭氢化合物(hc)5.16万吨,氮氧化合物(nox)8.05万吨,颗粒物(pm)2.43万吨。总的排放量为30.34万吨。回顾两年多来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全省农机系统克服缺乏经费保障和人员不足等困难,在各级环保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全国、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全国首次开展的省级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江苏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主要工作方法和成效

(一)建立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思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查机构。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年8月份省政府将农机排气污染源列入了本次全省污染源普查范围,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没有经验借鉴,没有先例可循,对全省农机管理部门是一次实战考验。省农机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普查工作,按照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办公室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年农机化工作考核目标。年11月,省农机局成立了以王勇副局长为组长的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领导工作组,抽调局机关相关处室与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化服务站共10名同志组成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同时明确了职责与分工,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省各地也相继成立了以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所为主体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专门机构,有专职、兼职人员近400人,逐步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网络,为全省顺利开展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2.制定普查方案,强化业务指导。普查方案和技术规定是普查的首要工作之一,也是必要条件。为此省农机局根据全省农机化实际情况,边制定边论证,针对性地编制了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定、工作计划以及普查表格设计、工作经费预算等相关资料,年11月份,省农机局与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苏农机管29号),为全省组织开展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提供了重要指导。同时指导各地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省各市、县相继编制了各级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计划,有的市、县(市、区)与当地环保部门以文件形式联合下发,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3.组织县级试点,积累普查经验。污染源普查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需要先行试点探路。为探索科学、高效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法,为全面普查打好基础,年10月份,省农机局在江都市开展了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本次试点历时一个多月,耗资10多万元,共投入普查工作人员400多名,普查涉及1.4万余户,统计各类农田作业机械13969台。江都市农机局也因精心组织和出色工作获得了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颁发的先进集体二等奖。试点工作探索了整个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程序,修改和完善了部分普查指标,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明确了工作思路。

4.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年初召开的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年1月中旬,省农机局在扬州市召开了各市分管局长、管理处长及各县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动员暨培训会议。会议对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省农机局王勇副局长作了全面的动员讲话。通过动员会议,全省农机系统充分认识到第一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关系到农机化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地进一步增强了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机遇,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把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会后,各地农机部门先后召开了动员会议,部署普查工作。

(二)积极争取经费,确保全面普查

落实工作经费,是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省农机局根据省普查办要求,结合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实际,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省级普查经费预算,并按时上报省普查办。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省政府明确规定,此次普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为此省农机局年11月份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尽快与当地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的年度预算,并进一步完善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抓紧与当地普查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将年度的普查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并尽快落实年和2009年经费预算。12月份省农机局分两个组对全省13个市进行了一次普查准备情况调研,督促各地尽快落实经费。在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省财政先后拨付了共计200多万元的省级普查经费,确保了全省农机排污系数和排放量测算工作的按时完成。各地也积极编报普查经费预算,并积极与当地环保、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落实普查经费。据统计,全省13市共编报市级普查经费1200多万元,各市共落实普查经费800多万元,落实率为66%。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把农机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努力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农机局积极利用网络、简报等各种媒体加强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省农机局在江苏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了“农机污染源普查”专栏,及时全省农机污染源普查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编发了6期共计近1000份《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省普查办转发了省农机局普查信息12篇,较好地宣传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形成了社会了解普查、群众支持普查、普查对象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一是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深入宣传。全省动员会议结束后,各地农机部门领导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会议精神,宣传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国家污染源普查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普查工作的支持。在普查过程中,各地充分利用党政领导经常阅览的内部工作刊物和政府网站及时把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的进展、各地经验等信息传达给当地领导,让领导实时掌握普查情况。泰州市利用市级农业信息平台,将全市农机污染源普查的进展、各地经验及时反馈给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共计编发信息简报8期。二是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面向大众广泛宣传农机污染源普查工作。泰州市在市农业网站上开辟了农机污染源普查专栏,及时通报各市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也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等加强宣传,全市共播出农机污染源普查专题节目18次。连云港市农机局协助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拍摄制作了一期污染源普查广告宣传片,在连云港电视台三个频道黄金时间连续播放30多次,还在年除夕夜春节联欢晚会开始前插播了15秒的农机污染源普查宣传片,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宣传重点向基层农民群众倾斜。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主要面向广大农民群众,需要他们的理解与配合,因此,各地将宣传工作深入到乡镇社区之中,贴近基层群众,打好普查基础。各地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传、在乡村主要交通路口张贴农机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致广大农机户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农民机手广泛宣传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的有关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全省共张贴宣传标语84423条、宣传海报44073张,悬挂横幅22965条。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使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政策深入人心,也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普查工作,形成了“人人关心普查工作,人人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组织培训、提高普查能力

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市、县普查负责人、业务骨干、教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和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全面系统的培训是做好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前提,全省农机系统针对普查各阶段开展了系统的培训工作。

l.准备阶段重点加强普查技术指导培训。年1月中旬,省农机局在扬州召开的普查骨干培训会议,为各地培训了一批市、县师资骨干200多名。会议重点进行了普查方案、技术规定及表格填报等业务培训,同时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江都市就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会议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培训工作。一是选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尽快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且熟悉基层农机化工作的干部充实到普查工作机构。从社会上选聘切实掌握农机具保有量及作业情况的基层干部加入普查队伍。二是注重培训内容,按照分类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培训。三是确保培训质量。选拔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承担讲课任务。在培训上,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和方法,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轮训一遍。全省动员培训工作会议后,各地先后开展了普查员选聘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2.清查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员选聘和普查具体技术培训。在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培训重点做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具体普查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一是严把普查员选聘关。各地在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时,严格按照省、市设定的条件和标准,优先选拔高中以上学历、能工整清楚填写普查表、从事农机工作、责任心强、比较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选聘长期从事农机专业的人员为重点,切实把好普查人员入口质量关,确保普查工作中不会出现明显的技术失误。二是对普查员进行普查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各地结合清查工作特点重点对普查对象的区别、普查范围和年限及技术表格的填报等内容进行详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一些地方还自行印制了一些普查表格和各种农机的功率对照表,进行了清查和普查模拟演练。

3.全面普查阶段重视质量控制培训工作。普查质量是整个普查的生命,加强全面普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培训事关整个普查质量控制的大局。年4月低,省农机局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分析会议,组织开展了“普查质量控制员培训”,详细讲解了《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普查,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各地在省农机局培训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质量控制培训,强调“市、县、乡、村”四级审核、质量抽查、交叉审核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内容的培训。其中结合全面普查特点,重点加强了普查登记、数据录入、档案管理等方面如何加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普查员真正严把普查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要点。据统计,全省共有1.5万多名普查员经过考试培训,获得普查上岗资格。

4.做好数据录入阶段的培训。年6月中旬,省农机局又召开了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会议,要求各地重视普查质量核查,组织开展普查“回头看”,专家会审,对普查表格、数据录入及审核程序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把关。会后,各地积极选聘普查数据录入人员,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数据录入程序、软件使用、数据审核、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数据录入的培训,为全省普查数据按时录入上传至全省数据库提供了质量保障。据统计,全省共开展培训400多次,培训人员4.5万人次。培训合格率为100%。

(五)认真组织清查、摸清普查家底

清查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的基础,清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普查的成败,是普查第一阶段的关键战役。各地根据实际,制定了清查方案,组织人员,分片负责,深入镇村田头和农户家中,陆续组织开展了以拖拉机等五类主要农机为对象的清查工作。

1.清查对象

清查对象为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五类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对象

2.清查方法

各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分片负责,深入镇村田头和农户家中,进行摸底调查,逐台审核,确定普查对象数量。各地依据农机管理部门掌握的农机管理台帐,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分别组织选聘的普查员深入各镇(园、区)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农机站),依据准备阶段所获取的基本信息对辖区内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和服务公司等入户走访清查,核对清查对象的基础信息,重新核对登记,符合普查对象要求的再确认为普查对象。

3.清查结果

全省从1月20日左右开始入户清查,2月上旬基本结束,通过清查,全省确定的普查对象共2202886个,其中拖拉机1499385台,变拖98595台,联合收割机75937台,插秧机24811台,机动植保机504158台。

(六)狠抓措施落实、开展全面普查

1.印发普查表

全省根据清查结果开始印制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登记表格,由各县(市、区)负责分片发放到各个普查员手中,由普查员进村入户普查登记,待普查员登记核查后再进行表格的回收。据统计,全省本次普查共发放普查登记表112万多份,收回111万份,回收率近99%,其中因普查登记填写不清楚重新填写的约2万份,登记草表1万多份,全省未出现未能完成登记的情况。

2.入户登记普查

针对全省农业机械面广量大、分散在千家万户、普查统计难度大的特点,为确保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的全面、客观、准确,全省各地采取了加强入户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是各级农机部门要求各村普查员除按照管理台帐和牌证管理对象进行统计外,还要对新清查出来的对象,上门入户,调查核实,逐台登记,确保不重不漏;二是市、县农机部门要求各乡镇普查指导员发挥熟悉农机管理业务知识的特长,深入村组农户,现场指导村普查员开展工作,提高普查质量和效率;三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从办公室、管理处、农机监理所等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抽调专人,成立普查工作督查小组,分片包干,挂钩联系各乡镇普查工作,指导普查统计工作,检查统计质量,督促普查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基层农户情况复杂,有些农户白天家中经常无人,是本次普查的重点和难点,普查员只能利用晚上或电话预约上门普查。五是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在普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统一解答,使普查员都能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审核人员定期对普查表格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录入

(1)数据录入时间:省农机局自主开发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信息系统于年4月底启用,全省的普查数据录入时间为年5月1日至7月5日;

(2)数据录入人员选聘与培训

数据录入员选聘分别由各地农机普查办公室负责,选择电脑操作熟练的专业数据录入技术人员共600多人,经过普查表格填报、录入系统操作等培训合格后上岗。

(3)数据录入制度与管理

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要求数据录入员做到以下4点:

①录入员向普查表管理人员领取经过人工审核已填报好的普查表格,做好交接与保管工作。

②数据处理确认。确认录入的数据是最新、最准确的。

③录入员在录入过程中要保证录入资料安全,每录入完成一个单位应在该单位普查资料封面做好初、复录标记并填写日期和录入人姓名等信息。

④录入结束后,录入员应尽快归还普查表格。普查表管理员在回收资料时,除检查资料完整性外,还必须逐一检查各表格录入完成情况。检查全部资料是否已注明“录入日期”、“录入人员姓名”等信息;查对表格领取数量与数据处理软件统计的录入数量是否相符。

数据录入复核要求:

①对普查数据的录入复核要保证达到100%的复核率。

②同一数据的录入和复核不能为同一人。

③复核结束后,要及时对原录数据错误进行修改。

(4)数据上报

各地在审核录入数据完毕后,由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按技术要求及时进行网上数据上传,全省共分两次数据上报。年7月8日完成第一次数据上报,数据主要包括普查五类农机具的基本信息。年10月24日,全省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主要是各地根据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核算的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4.创造性地开展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研究工作

省农机局围绕农机排放技术参数测算研究的目标,成立了以王勇副局长为总负责人的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课题组,课题组下设农机排放系数测算、农机年平均工作时间测算、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课题协调等5个分课题组。3月初,课题组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研究课题布置会议,明确了各分课题组工作分工,对各个分课题组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5月底,课题组在扬州市召开了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研究课题分析会议,要求各课题组加快课题研究进度,注重研究质量和方法。来自农机系统的科研院校、农机管理、监理、鉴定、推广以及行业协会等近30个机构的100余名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历时近一年,成功测算出了全省200多项农机排放技术参数和30多万吨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按农机化年报统计的总动力数据测算了年全省农机排气污染物的年排放量约为40多万吨,全国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约800多万吨。

5.全面普查阶段成果

在全省农机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普查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

据统计,全省全面普查阶段共走访入户200多万农户,普查登记拖拉机等五类农机220多万台,核算出全省五类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30多万吨,并将所有数据统一按照省普查办公室要求上报。

(七)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普查质量

全省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普查质量。

1.制度保证

为确保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质量管理必须贯穿普查方案设计、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污染源清查、普查表格填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的全过程。省农机局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和《江苏省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要求,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暂行)》。该细则为全省农机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和考核验收提供了依据。另外,省农机局还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之质量管理技术规定》以资料汇编的方式印发给各地农机部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质量控制制度。此外,省农机局还建立了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研究课题管理制度,确保课题研究科学、规范、高效。普查研究课题的申报、研究、检查、验收等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统一制定项目任务书和课题验收办法等。建立了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对各自课题研究内容、资金使用、人员聘用、研究结果真实性负责,较好地保证了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之质量管理技术规定》,建立了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有的市还制订了《农机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度》、《农机污染源普查员岗位责任制》、《农机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员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劳务补贴、奖惩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2.明确分工

本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全省明确工作分工:各市、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等五类农机分类保有量的普查统计工作,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的测算和全省排放量的计算。各地农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采用网络的管理模式,有分有合,逐级负责。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省辖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相关业务科站(监理所、推广站)牵头负责并具体指导辖区内的普查工作;各县(市、区)直接管理乡镇普查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员、数据录入人员的聘用、培训、业务指导、数据录入等管理工作;各乡镇农机站(农推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开展。

3.严格审核

(1)五级审核

①普查对象单位内部审核

对于拥有五类普查农机具的农机户(服务组织和公司)等实施内部审核制度。即农机具拥有者对表格填报内容进行自检,包括村组、机主姓名、购机时间和机具额定功率及数量等内容自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②普查员审核

普查员审核内容主要有:普查表必须填报项目是否填报齐全;台帐与票据是否相符;普查表格填报栏目是否准确。

③普查指导员审核

普查指导员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

④普查机构会审

由县级以上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重点数据进行会审,对照各地农机管理台账和年度农机化统计数据,重点审核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并查明存在差异的原因。

⑤抽查审核

省、市、县三级农机管理部门按一定比例组织对辖区内随机抽样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各项基础数据的来源、依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逻辑关系、数据的有效性、质量管理等。

(2)专家审核

由各地农机管理部门把普查员集中起来,由普查指导员牵头,技术人员参加表格审核,发现错误,如果是笔误,由普查员即时更改,如果不能确认,由普查员带回去与普查对象重新对接确认后再更改。在普查期间,省、市普查办还专门对普查工作进行抽样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对全市普查工作的一些共性问题,都一一作了纠正。省农机局专门组织农机管理、科研、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对全省农机排放技术参数进行集中会审,最终确定了全省的农机排放技术参数。

4.全省核查、抽查及整改情况

为了解各地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质量和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任务,年4月中旬,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苏州、无锡、常州进行了普查质量抽检。检查组一行详细听取了相关市、县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每市实地抽查了1个乡镇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情况,按照《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对表格各项填报指标进行了严格检查,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农机污染源普查在普查表格填报总体质量较高,但部分地区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信息不全。有的表格缺联系电话、普查对象未签字等。(2)表格不整洁。有的有表格涂改超过三次,表面不清洁。(3)小数点位数保留不规范。各地均按照上级普查机构要求对所有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八)汇总普查成果,科学开发利用

1.普查数据汇总实行省、市、县三级审核把关。各地分级开展汇总审核,县级数据汇总审核主要是对汇总数据进行逻辑性、客观性检查,对有问题的汇总结果,先自查原因,做好记录,及时校正,或根据市级普查办公室提供的复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查,整改后重新汇总上报。年10月初,省农机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37号),要求做好普查数据的再次审核、汇总和评估上报工作。省农机局将研究测算出的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技术参数发给各市,并提供了具体的排放量计算方法,要求各地准确核算农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并经县(市、区)、市逐级确认后上报省农机局。全省各市、县于年11月底完成最后一次复核并完成了数据的审核确认和终报工作。

2.成果开发利用

今年上半年,在完成技术分析报告后,将组织有关单位对这次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研究、规划,并制订适合我省具体实际的开发利用方案,有力推进成果应用,促进全省农机化建设。

(九)强化资料管理,力求档案完整

各地高度重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了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和制度,对现阶段的普查文件、表册、资料、音像、实物等方面的材料,做到了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省农机局将普查资料按“收发文件、普查简报、课题研究资料、资料汇编、表格数据”五部分加以保管,便于今后查阅。

三、初步结论和主要成果

1.普查主要成果

本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国内首次提出了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模型。在国内首次系统地对在用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开展研究工作,提出了农业机械排气污染物年排放量的计算模型,通过测定污染物排放值、平均作业消耗功率和作业时间三参数,计算农业机械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经实践证明该计算模型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系国内首创。

(2)创造性地建立了系统的实用的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值现场简易测量方法,提出了主要农业机械污染物排放系数。通过台架排放试验和现场试验测量相结合的方法,第一次系统地对在用农业机械排气污染物的排放值进行了研究测试。应用专利技术,改造并设计出了五气分析仪等现场采样测量装置,提出了三空载转速工况现场试验测量方法,建立了台架试验与现场试验数据处理方法,系国内首创。

(3)比较完善地建立了完整的田间复杂工况下功率消耗和负荷系数测试方法,测算出了主要农业机械负荷系数。第一次创新性地提出了一套测试农业机械在田间复杂工况下一定作业时间内平均功率消耗和平均负荷系数的方法。该方法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测得发动机负荷特性和田间使用试验实测农业机械的小时平均耗油量并进行比对分析,得出农业机械作业消耗功率,计算出农业机械平均工作负荷系数,填补了在用农业机械作业消耗功率及负荷系数测算方法的空白。

(4)首次对省级区域内农业机械作业时间进行研究,提出了主要农业机械年作业时间小时数。首次系统地开展农业机械年平均作业时间研究。通过抽样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统计分析与抽样核实相补充、地域性研究和典型验证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形成了一套实用的测算主要农业机械作业时间的研究模型和方法,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实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

(5)开发了首个农业机械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信息系统。开发了全国第一个农业机械排气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层次、分权限的管理模式,具有普查数据录入、查询、统计、分析、计算等功能,并经相关部门验证表明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保密性、易操作性,填补了农业机械污染源普查软件开发应用的空白。

(6)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业机械信息数据库。本次普查通过入户登记等形式,比较完整的摸清了全省农业机械保有量及排放情况,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业机械信息数据库,能够使政府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主要农业机械数量和地区分布、主要排气污染物和排放量、农业机械排放技术水平,正确判断农业机械使用污染状况,有效地实施农业机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为我省和全国制定农业机械节能减排政策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和推广选型等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能推动农业机械科研推广部门、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推进农业机械产品技术升级,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低耗、高效、节能、低污染农业机械产品提供了技术参考。

2.存在不足

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各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全省农机系统的积极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本次普查工作任务,但是普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经费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部分市、县普查经费没有落实到位,这些地方的农机管理部门不得不垫支经费开展普查,经费紧张给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多个部门,据部分地区反映,个别地方的环保、农机、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农机普查时间紧、工作量大。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需要首创测算200多项排放系数,还要对全省面广量大、分布在千家万户的农机具进行登记普查,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非常大。5月份,全省即将进入了“三夏”大忙季节,绝大多数农机具都要外出作业,压缩了对普查工作时间,造成了一定困难。

3.建议

针对本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将农机排气污染源纳入下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成功开展了本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充分说明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普查结果显示农业机械排放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建议国家将农业机械纳入下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农业机械为主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源普查。

(2)足额落实经费,确保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顺利开展。本次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的对象面广量大,且分布在千家万户,需要普查员进村入户登记普查,工作量非常大,建议下次开展普查时,由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普查工作量核算普查工作经费,各级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帮助协调力争足额落实经费,而且在车辆、电脑设备配置上扶持,以确保全国的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3)农机、环保、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建议下次污染源普查时,各级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牵头,积极协调参与普查的各业务部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第5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普查意义和工作目标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县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本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为:

1、全面掌握全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2、建立全县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3、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4、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月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的范围是:(1)有色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厂、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这类企业数量多,且大部分规模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少、企业填报能力差。对这类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2、农业源

普查对象包括第一产业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污染源普查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牛、鸡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展开调查。

渔业污染源普查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场)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化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状况。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它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用水量、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利用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含使用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与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辖区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县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清查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确定清查企业名单,构建数据库;组织普查试点,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审核验收等。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报金华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半年,配合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抽查、审核和校验等工作。

(1)年月下旬--月上旬,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普查单位进行调查和检查,关注各乡镇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和农业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表格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

(2)年月中旬-月中旬,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并进行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工作。

(3)年月下旬--月中旬,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乡镇(社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4)年月下旬--月底,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并报金华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年月--月,配合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抽查、审核和校验等工作。

3、总结阶段(.--.):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与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对污染源普查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成立由副县长卢关荣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亚琳、县环保局局长施岩忠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磐安县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培训;

4、对各乡镇(社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普查结果。

各乡镇政府(居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建立污染源普查办事机构(普查站),确定普查员,认真负责地做好本乡镇(社区)、本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部门分工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县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明确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和工业源、生活源的普查,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具体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等媒体,进行污染源普查的社会宣传和动员;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

县农业局负责牵头农业源的普查;

县统计局参与全县污染源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和有关具体政策的制定,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审核和普查结果的分析、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县公安局配合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县建设局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县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的普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放射性伴生矿基本信息,配合县环保局做好放射性污染普查工作;

县林业局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的污染普查工作;

县水务局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中的渔业污染普查工作;

县供销社配合县农业局做好农业源的污染普查工作;

县卫生局配合做好医疗卫生系统污染源的普查;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县供电局配合提供普查所需的用电企业信息,协助完成清查、普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和金磐开发区、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培训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企业负责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做到所有从事普查工作的人员都经过普查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同时,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还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专题培训。

(五)质量保证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普查机构应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全县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全县污染源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数据库建立,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等。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全县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6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普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

(二)普查内容:1.全部工业污染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等;2.农业污染源(主要指规模化养殖场和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3.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指生活污水、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包括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二、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工作分为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20**年第四季度至20**年底,为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实施细则,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以及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二时段:2008年1—12月,为全区污染源普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核实有关数据,建设数据库,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调查登记工作。

第三时段:2009年,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审定汇总并形成报告,迎接市上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涪陵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会同区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廖华昌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涉及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

四、职责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依据市上制定的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及技术规范,组织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负责工业污染源、医疗废物普查。

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普查。

区畜牧局牵头负责规模化养殖污染普查。

区市政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普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

区工商分局负责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提供等事项。

区统计局协助区环保局组织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数据库及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等工作。

区榨菜办牵头负责榨菜行业污染普查。

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协调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7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省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县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县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及部门分工

(一)基本原则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负责拟订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

(三)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新闻会相关工作。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部门提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名单,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普查,参与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协调环保部门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卫生部门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配合做好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统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水产部门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普查任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

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

县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及时报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

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县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小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我县国控和省、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要建立相应的监测管理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上一级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

县普查办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县普查办负责对全县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县普查办要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

县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我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地区,县普查办要责令该地区重新调查。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

县普查办要制订污染源普查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上一级普查办申请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9月底前)。

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方案(*年10月底前)

县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我县的普查工作方案,并在*年10月底前报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年12月底前)

县普查办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我县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年9月开始)

县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2月底前)

卫生、税务、统计、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0月底前向县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县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底前)

县普查办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员。县普查办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对我县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县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4月)

县普查办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我县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县污染源数据库(*年4月-5月)

县普查办要依时完成本地区的普查验收工作,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

4、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年5月-7月)

县普查办要在*年5月底前汇总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8月-*年12月)

县普查办组织对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市普查办对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验收。

六、普查数据管理

第8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在2008年5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9篇:农业污染源普查范文

今天的会议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在年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年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