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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基本特征精选(九篇)

风险的基本特征

第1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风险管理环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65-01

引言

在国外,最早提出“风险社会”这一观点的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他在《风险社会》一书中,开门见山的指出,当今人类社会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对话》一文中,贝克提出“生态、金融、军事、、生化和信息等方面的各种风险,在我们当今世界里以一种压倒性的方式存在着”。由此可见,“风险社会”已引起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但是目前专门针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研究还很少,本文正是基于此,从土地征收的角度出发,考虑如何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管理,从而避免社会稳定风险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全文介绍了土地征收流程的阶段划分,分析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内涵及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最后引入实例对该模型加以论证。

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

1.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内涵。 社会稳定风险是指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以及社会性因素的原因,危及到大多数公民的利益,从而可能引起人民不满,引发,造成社会动荡,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健康发展构成威胁的潜在性因素。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即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在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权益造到侵犯而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造成失地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存得不到保障时,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而可能采取群体上访、与政府对抗、聚众游行等措施,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威胁社会和谐的潜在风险因素。

1.2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特点。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除了具备一般风险的特点之外,还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主要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快速扩散性。隐蔽性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难以发现、难以判断;复杂性指引发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快速扩散性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一旦爆发,短时间内会引发大量农民参与其中。

1.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分类。 社会风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风险是与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风险并列的;广义的社会风险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各类子系统。社会风险最大的危害是影响社会稳定,结合土地征收项目自身的特点,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可以把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可以分为四个子风险为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自然风险和其他风险。

2实证研究

3.1案例介绍。 陕西省西安市某区某批次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18.0601公顷,其中耕地1.6970公顷,果园14.9358公顷,其他农用地0.2581公顷,建设用地0.6320公顷,未利用地0.5372公顷。涉及村组1个,该村总人口976人,其中劳动力488人。征地前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务农,人均年收入5825元。

3.2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识别。 详细整理并分析从当地农民调查到的资料以及从当地国土局、局、街道办事处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邀请相关的土地征收工作人员、土地估价专家、村民代表等,运用头脑风暴法,进行风险识别,最终确定了该项目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子风险主要包括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其他风险。其中经济风险包括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较低、征地补偿资金未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未落实、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自然风险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项目建成后可能会污染当地水源;政策风险包括政府公告宣传不到位、征地行为不规范;其他风险包括异地安置导致农民生活不便、该村村组存在内部矛盾。

3.3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结论

本文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动态管理模型,对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定量化评价,客观的判别风险等级从而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或者避免该风险的发生。具体来说,本文主要研究了:

4.1对土地征收项目流程进行了阶段划分,定义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对其特点进行了简单阐述,并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分类,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动态管理模型。

4.2运用头脑风暴法对土地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识别,引入模糊综合评价法、熵权法、等风险图法,求取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的风险系数。

第2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内部评级法 风险划分 零售资产池 信用评分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6-030-04

新资本协议中影响最为显著的一项是内部评级法(The 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简称“IRB”)的推出。针对零售资产,新资本协议从内部评级法的设计、运作、风险量化、公司治理以及评级使用等方面提出了若干要求,本文集中围绕风险划分、风险量化和评级使用三方面的要求,讨论实施零售资产内部评级的理念、方法等核心技术问题。

一、内部评级法对零售风险暴露的基本要求

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前提是,满足新资本协议的最低要求,并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才可以根据自己对风险参数的估计决定特定风险暴露资本要求。对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合理的风险划分体系。银行首先须将全部零售资产划分到特定的“零售资产池(pool of retail exposures)”。风险划分的标准应具有合理性、一致性。风险划分的过程应能够有意义地区分风险,能够使“零售资产池”汇集足够多的同质(homogenous)贷款。风险划分的结果―“零售资产池”要具有稳定性,并避免集中性风险。

二是建立精确的风险量化体系。不同于公司风险暴露,零售的违约定义界定在账户层面,银行要有能力准确、一致地计量每个“零售资产池”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暴露(EAD)。

三是建立合理的评级应用体系。风险划分和风险量化以及对违约和损失的估计要在信贷审批、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和公司治理等领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每笔零售贷款,银行都必须将其划分到一个特定“零售资产池”中,这一风险划分过程须作为贷款审批的一个环节。

二、零售风险划分研究

风险划分,实质上是采用有风险区分意义的风险变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形成同质的“零售资产池”的过程。风险划分是零售内部评级实施的基础,风险划分的质量决定了风险量化的精确性和一致性。美国风险管理协会(RMA)的研究资料表明,实施零售内部评级法的国际银行,其零售信用风险量化模型均基于风险划分(Segmentation)这一概念,换句话说,这些模型成立的前提是,风险划分的结果―“零售资产池”中所有账户具有风险同质性,包括具有相似的违约概率及其他风险特征。风险划分的核心步骤包括风险变量的选择、风险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一)划分变量选择

1.划分变量的选择范围

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零售内部评级应包括所有关于借款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在风险划分过程中至少要分析以下风险变量。

(1)借款人风险特征,如借款人类别、人口统计特征(如年龄/职业、客户信用评分、地区等);

(2)交易风险特征,如产品、抵押品(如贷款抵质押价值比“LTV”)、成熟性(Seasoning)、担保/优先性、账龄等;

(3)贷款的不良行为,如逾期、非逾期等。

此外,根据资本计量的需求,还应考虑巴塞尔关于零售资产的分类、违约状况、地区等风险变量,对于跨国银行,还应考虑国家的因素。

2.划分变量的入选原则和技术

只有能有效进行风险区分的风险变量才可以成为风险划分的候选变量,这里,区分风险的能力包括区分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预期损失的能力,技术上可以采用信息值(VOI)的方法进行鉴别。

(二)风险划分原则

同质性原则。选用的风险变量能够有效、可靠地辨别不同“零售资产池”之间的风险,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一致。否则,既增加了模型维护和信用风险计量难度,又不利于评级结果的实际应用。

稳定性原则。良好的稳定性能够有效保证风险计量的准确性。风险划分结果能够保证对风险参数估计结果与长期实际吻合,具体可以通过返回检验或跨时间验证进行分析。

分散性原则。风险划分过程能够使“零售资产池”汇集足够多的同质贷款,能够准确、有意义地区分风险和进行风险量化,但单个资产池的数目和敞口不应过度集中。一些国际银行要求个人信贷类“零售资产池”的最低账户数目不低于1000;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曾将30%作为鉴别贷款池过于集中的阀值;美国监管指引中明确指出,集中性并不直接说明风险划分的缺陷,但如果风险划分结果出现了集中性,银行需要详细说明风险划分的标准,并证明“贷款池”中贷款风险的同质性,而且能够精确地估计该“贷款池”的风险参数。从银行内部管理看,风险划分的结果也不宜过多,否则既不便于风险管理,也不便于模型验证和维护。

(三)风险划分方法

从RMA的研究分析表明,各国银行实施风险划分的方法是多样的,具体取决于银行自身对数据积累的深度和长度,取决于风险量化的水平,取决于具体的产品风险类型。从模式上看,可分为三种。

模式一: 对于特定产品,主要依据借款人的风险特征进行风险划分,假定借款人的风险特征是损失参数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信用卡产品,银行可以根据申请、行为评分的分段(Bands),以及逾期行为等借款人风险特征进行风险划分。

模式二:对于特定产品,主要依据债项的风险特征进行风险划分,假定债项的风险特征是损失参数的重要因素。比如,对于个人住房抵押产品,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抵质押价值比的分段(Bands)、账龄等债项风险特征进行风险划分。

模式三:对于特定产品,主要依据预期的违约概率(PD)或违约损失率(LGD)或者预期损失程度(EL Rate)的分级进行风险划分。采用该风险划分方法的前提是,银行已经建有风险计量模型并能够计量出预期的违约概率或预期损失程度或违约损失率。

(四)风险划分案例

案例1零售风险划分层次

案例中,这些层次依次是:集团、业务单元、业务实体、新资本协议对零售资产的分类、客户类型、产品类型、具体每一个产品七个层面。其中,由于该银行在集团层面实施新资本协议,故第一层次为集团层面;由于该银行实行业务线划分,故业务单元(比如私人银行部)为第二层次;由于该银行一个业务线会在多个地区经营,故第三个层次为业务实体;第四层为“Basel II资产的分类”,是按照新资本协议零售资产分类要求划分的,满足资本计量的要求;第五层为“客户类型”,是对客户的划分,如高端客户、中端客户等;第六层为“产品分类”,是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产品;第七层为“具体每一个产品”,在该层,具体根据客户、产品等风险特征进一步实施风险划分,形成最终的“零售资产池”(pool)。

案例中“从上而下”的风险划分方法提示我们在风险划分的过程,既要考虑银行集团的公司治理架构,也要兼顾新资本协议的零售资产分类要求,以及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的风险特征。

风险划分原则方面,该银行要求:(1)每个“资产池”风险暴露的数量不得低于每类产品总数的5%,不得超过该产品总数的35%;(2)对于个人信贷产品,每个“资产池”风险暴露的数量不少于1000笔;对于中小企业信贷产品,每个“资产池”风险暴露的数量不少于500笔。(3)风险划分一经批准,则不允许。这些划分原则反映了对零售风险计量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值得借鉴。

案例2零售风险划分特征变量

本案例分析了在“具体每一个产品”层次下,根据风险特征变量的区分能力进行的风险划分。其中一般采用信息值技术,选择风险特征变量,一般采用递归划分方法(比如CHAID技术)实施风险划分。其中,信用评分,比如申请评分、行为评分或催收评分可以作为风险划分的一个特征变量。

三、零售风险量化研究

内部评级法是建立在对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计量的基础上,基本理论就是“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Loss Probability Distribution Models )”。零售风险量化的模型和方法也服从该基本理论,正如新资本协议465段指出的,“基于预期长期损失率的估计推导出长期违约概率和以违约加权的平均损失率的方法是风险量化的方法之一”。

(一)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

从国际实践看,“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有三种:

1.EL-sigma方法

这一方法的前提假设是,对于某个特定的风险划分,其损失分布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

因此,根据银行积累的特定“零售资产池”的损失数据形成损失分布,并分析计算出该“资产池”在一定历史时间内损失率(loss rate)的均值和标准差,并假设真实的损失分布可以用这两个参数进行表示。在预测时,根据损失分布的特点,一般采用Beta分布模拟“资产池”的损失分布,Beta分布的两个参数(即alpha和beta)采用真实损失率的均值和标准差的函数。

显然,这种方法下模型的稳定性存有问题,申请审批、账户管理等制度以及特定资产池的同质性都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实际上,以历史数据预测未来的模型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在风险划分中强调“同质性”,要求每个“资产池”的数量要足够多,并保证在一定时间内稳定的原因。

2.AVC方法

AVC方法(Obligor Asset-Value-Correlation approaches)是默顿(Merton)模型的一种,该理论可以适用于单个资产,也适用于“风险划分”。这里假设一个借款人在其资产价值降至负债价值时发生违约,或者说是在其净资产变为负时违约,这里的资产价值,不仅考虑借款人的房产、金融资产,还包括其未来的工资收入。因此,在该模型下,着重考虑客户违约与客户资产价值之间的相关性,需要计量的参数是PD、LGD、AVC和EAD作为“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的输入变量。

3.LDC方法。

“LDC”方法(Loan-default-correlation methods)与AVC方法一样,也是默顿(Merton)模型的一种,但主要考虑贷款和违约之间的相关性,需要计量的参数是PD、LGD、LDC和EAD作为“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的输入变量。

(二)零售风险量化方法

基于“损失可能性分布模型”,零售风险量化的可能方法有:

1.PD的计量

方法一根据历史数据,基于“零售资产池”计算一年期违约概率,即“零售资产池”一年表现期中违约的账户数量除以观察期所有的账户数,但这一经验的违约概率是经常变化的。

方法二通过EL和LGD推导PD。首先要求银行计量特定资产池的预期损失率,并估计相同观察期的违约损失率,两者相除得到特定资产池的PD估计。其中LGD的估量方法包括“基于产品层面计量LGD”和“LGD预测模型”,具体见后文。

方法三 PD预测模型。在特定“资产池”内,这种模型把PD看作是众多账户级风险变量的函数,这些账户级风险变量包括预期状态、还款记录、余额或授信额度等,其结果是每个账户根据其风险特征变量,可直接计算得到其违约概率。目前,越来越多的银行期望转用该方法,因为该方法更容易进行在账户层面进行资本分配和管理,比如计量单笔账户的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

方法四根据信用迁移推导。这种方法下,银行观察并估计某个特定的“资产池”中贷款从正常转化为逾期30天的概率、逾期30天转化为逾期60天的概率以及逾期60天转化为逾期90天的概率,根据条件概率,推导出12个月内的违约概率。特别是,对于某些零售资产,采用的不是一年的时间跨度,而是采用该方法估计资产全生命周期的违约概率。

2.LGD的计量

方法一基于产品层面计量LGD。大多数银行认为LGD在产品层或子产品层是固定的,因此银行简单计算特定资产池中损失账户的历史平均损失率,即历史平均LGD。

方法二LGD预测模型。方法同PD预测模型,在特定“资产池”内,把LGD看作是众多账户级风险变量的函数。

方法三通过EL和PD推导LGD。方法同通过EL和LGD推导PD。这里要基于“资产池”进行计算,而这个资产池的层次远低于产品层。

3.EAD的计量

从内部评级和资本计量的角度出发,EAD都是基于“资产池”进行计量的,计量时间点为进行内部评级的更新时点。

其中,对于违约资产,即为真实的EAD。对于非违约资产,一般情况下(不考虑资产证券化),对于非循环贷款,EAD等于评级时点的贷款余额(outstanding balance);对于循环贷款,需考虑表外敞口,即比较违约时的敞口和一年前贷款余额的比较,并通过信用转换系数(CCF)将表外敞口转到表内,EAD等于评级时点的贷款余额与信用转换系数的乘积。

四、评级应用相关研究

按照新资本协议的基本要求,风险划分和风险量化以及对违约和损失的估计要在信贷审批、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等领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实践中,评级应用是国外银行业面临的一个普遍而重大的挑战。从理论上看,内部评级法通过“零售资产池”实现了对客户和债项的综合评价,较信用评分模型仅分析客户的好坏更为科学和全面。而且从实践趋势上,内部评级法更符合风险-收益管理的理念,更适合基于“零售资产池”的组合风险管理,比如基于池的贷款审批、账户管理、风险定价(RAROC)、经济资本管理等。

现实是,目前零售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使用信用评分模型,内部评级法使用得很少。据普华永道分析,目前世界上约97%的零售申请都是通过信用评分模型完成的,约70%的零售账户管理也是通过信用评分模型实施的。因此,多数银行延续信用评分模型用于申请审批,只是在实施新资本协议时,往往将信用评分的好坏定义校准为违约定义计量违约概率,内部评级及其应用不够深入。RMA最新研究表明,一些先进的银行已经开始尝试综合使用信用评分和内部评级,比如综合评分和RAROC的结果进行信贷审批等。需注意的是,采用信用评分模型进行风险管理的银行,在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时,需要获得监管当局认可。比如,英国监管当局(FSA)要求银行能够说明内部评级和信用评分之间满足下列要求,才认为使用信用评分模型能够满足新资本协议关于评级使用的基本要求:1)重要的风险变量同时用于内部评级法和信用评分;2)信用风险排序是一致的;3)内部评级法和信用评分能够相互校准(Calibration),能够将信用评分结果映射到违约概率上去。

五、启示与建议

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实施,不能简单理解为监管资本制度的国际接轨,或将其视之为一套基于数据和模型的风险度量方法,而应认识到它所代表的支持创新、鼓励风险管理发展、监管进步和披露完善的政策理念,更应看到其对商业银行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的指导意义,尤其在业务发展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风险管理尚处在发展初期的零售银行业。目前,我国许多银行基于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战略考虑,都在致力于零售银行业务开拓,急需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和内控流程的建设。新资本协议有关零售风险暴露分池和风险参数量化的技术,是对国际先进银行几十年风险管理发展和实践的总结,其计量方法及合规性要求反映了有效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框架。其范畴,就风险暴露而言,覆盖银行全球范围内零售业务某时点的实质风险;就业务流程而言,贯穿银行零售各条线的运营、管控、内审等各环节;就计量方法而言,基于历史数据的计量模型能实时、精细量化风险。我国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推行新资本协议,一方面将提高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将推动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方法凝结成企业文化,渗透到员工的日常决策和行为中。即使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积极借鉴新资本协议有关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体系的要求,也会在短期内有效提高管控水平。中国银行业在实施零售内部评级法的规划和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七方面的准备。

一是强化数据基础。内部评级法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大多数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建设中,数据清洗和数据整合工作投入的精力最大。为保证新资本协议的如期实施,商业银行要加快零售风险暴露的数据清洗和补录工作,建立符合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完整、严格、一致的数据标准和相应的数据处理平台,制定数据质量管理规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是加快零售风险划分体系和风险计量模型的开发。商业银行应根据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建立风险划分体系,其中要充分考虑公司治理结构,了解银行的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还要根据历史数据挖掘风险特征变量,并制定一致详尽的划分原则和标准,确保风险划分的风险区分性和稳定性。“零售资产池”的数量取决于数据的充足程度,但不宜过多而导致难以管理和维护。对已开发的风险计量模型应进行返回检验,并推广应用,提高模型预测能力和稳健性。

三是推进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流程重组。商业银行必须完善业务流程和组织体系,保证其符合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法的要求,确保内部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一致性。与此同时,根据内部评级体系要求推动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变革,区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其他循环额度授信产品分别制定内部评级制度,细化各类风险缓释工具的管理制度,实行基于内部评级基础上的授信审批制度,增加内部评级结果的压力测试制度,确保内部评级模型的数据信息维护制度的实施等。

四是加强IT系统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是实施新资本协议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的效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基于系统设计目的差异,银行的核心系统中业务处理往往按照授信产品来划分,而新协议内部评级法有关风险暴露的分类模式基本是按照交易对手划分的。这需要银行从各业务系统中抽取交易对手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授信产品信息和资产保全信息等,并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进行清洗和存储。业务处理系统、流程系统、内部评级系统之间的逻辑关系将面临重新规划和整合。围绕新资本协议实施,银行应尽快构建和完善信息系统规划实施方案,包括工程整体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以及主要功能分布、进度安排、投资估算、组织结构和实施策略与风险等内容。

五是提高文档化水平。新资本协议对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文档化提出了很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相应的文档,记录风险分类体系、风险计量模型的设计、操作细节以及过渡期临时处理方案、分步达标方案等。书面文件是监管当局检查商业银行满足最低要求情况的依据,良好的文档管理有助于银行不断完善内部评级体系,便利信用风险管理优化和升级。

六是注重人才储备和培养。实施新资本协议技术难度高,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保证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开发建设、使用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多渠道招募专业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专业风险分析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各层次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增强业务人员对新资本协议的理解,提高内部风险管理体系的适用性。

七是以应用推动实施,实现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的协调发展。零售业务信用评分模型体系可以首先在贷款审批、账户管理等领域中发挥作用,逐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性。随着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内部评级法的全面实施和使用。开始可以综合信用评分和内部评级一起参照对比使用,内部评级体系逐步完善后可以全面量化单一账户和“零售资产池”的风险,并将这些风险量化结果用于信贷审批、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和公司治理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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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摘要]风险资本产生于资本、市场、企业等各自发展且彼此联系的历史进程中,体现出在这样的一系列联系中发育成长的实质。在高技术企业发展的整个历程中,风险资本家无论在控制权安排,还是融资结构选择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风险资本作为联系融资合约双方的纽带,无疑成为分析高技术企业融资机制的切入点。

[关键词]风险资本高技术创业企业融资机制

一、引言

风险资本又称“创业基金”,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风险资本通过购买股权、提供贷款或既购买股权又提供贷款的方式进入这些企业。风险资本是准备用于进行风险投资的资金。风险资本的来源因时因国而异,如个人和家庭资金,国外资金,保险公司资金、年金和大产业公司资金等,主要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以公司等组织形式设立,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在我国,通常所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属于创业基金。

与传统资本市场相比,高技术领域对投资者的素质要求更高,风险投资者的出现适应了这一要求。在企业发展初期,风险资本几乎成了除创业者自有资本之外惟一的资金来源。在这之后,虽然其他形式的资本(如债务资本)也逐渐介入高技术企业,但这些资本与传统资本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决定企业融资特性的主要还在于风险资本。可以说,在高技术企业发展的整个历程中,风险资本家无论在控制权安排,还是融资结构选择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风险资本作为联系融资合约双方的纽带,无疑成为分析高技术企业融资机制的切入点。

二、风险资本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1.风险资本的基本内涵

风险资本产生于资本、市场、企业等各自发展且彼此联系的历史进程中,体现出在这样的一系列联系中发育成长的实质。虽然风险资本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存在起伏波动,风险资本的边界仍然处于变化的弹性之中,但它在发育成长和向世界的扩展中以及各国风险资本的融合和趋同化趋势中,依然显示出其基本内涵和相对突出的基本特征。

对于风险资本的定义,欧美经济学家们曾给出过多种认定的边界,从不同角度显示了风险资本内涵的发展延伸和国家差异性。联系风险资本发展演化的历史进程和不同国家与地区扩展中的同质性,可以将风险资本定义为:风险资本是在资本、市场、商品经济、企业及其成长的各自发展演化和彼此互动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一种资本类型及一种投融资工具。它形成于非传统的资金来源并主要投资于处于初创或处于成长初期的高成长性、高风险性企业,它以相对较长期的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形式并以股权的高幅增值和最终出售来获取投资回报。这里对风险资本的定义,是一种所谓的“比较传统”的风险资本定义。

2.风险资本的基本特征

(1)风险资本的买方融资特征。风险资本作为一种投融资工具,在现实运作中总是表现为一个融资与投资相结合的过程,其中风险资本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融资。整个金融机构在市场中的融资可分为买方金融和卖方金融两大基本类型,各类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属于卖方金融,而专门运营风险资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和其他数量有限的金融机构则属于买方金融。买方金融的利润主要来自于资产买卖的差价,而风险资本的融资就属于买方金融。风险资本家购买的是资本,出售的则是自己的信誉、投资计划和对未来收益的预期。投资时,它们购买的是企业的股份,出售的是资本金;退出时,它们出售所持企业的股份,买入资金,外加丰厚的利润和良好的业绩,从而在资本撤出后进行下一轮的融资和投资。

(2)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的幼稚性和成长阶段的初始性。风险资本所投向的风险企业是其自身增值运动的始点,从这里开始风险资本的运作主体(风险投资公司等)和受资企业一起进入共同成长的历程口不过,风险资本不同于一般的资本,其差别主要表现在对象的特殊限定上:风险资本主要以创业企业为投资对象,它所投资的可能是一种新技术或新产品,也可能是一个刚创立的企业,总之,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创业企业,且是那些从企业成长角度看尚处于成长初始阶段的企业。在风险资本的实际运作中,虽然包含着对于其所投资企业的分期投资或者连续投资,也包含着风险资本在某些企业成长到一定时期时运用杠杆收购或管理收购的手段进行介入,但这并没有改变它在投资对象方面的基本特征。

(3)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是风险资本一个十分突出的基本特征。从风险资本的实际运作经验来看,风险资本在创造了许多成长神话的同时也导致了许多的败绩。风险资本的高风险性根源在于风险资本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复杂多变,来自于信息的不充分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多方面的其他非可控因素等,风险集中于风险资本运作的整个过程。

三、风险资本与高技术创业企业的融合

虽然,至今风险资本还未成为企业融资领域的主流,而且它并不必然地以高技术企业作为惟一的投资范围,甚至目前主导世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高技术企业群体中,有很多大企业也并未形成以风险资本背景的企业为主流的格局。但是,从以上对风险资本的认识可知,它从一开始就与高技术及高技术企业存在着密切联系,对高技术的青睐和高技术的商业化预期是导致风险资本诞生的重要动因之一,谈到风险资本就很自然地将它与高技术企业联系在一起。风险资本与高技术企业之间的融合,表现为风险资本与高技术企业的联姻和结合,进而表现为高技术企业通过融入风险资本实现成长和风险资本通过高技术企业的成长实现增值。

但风险资本与高技术企业的融合不是简单的结合,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的,即风险资本并不是能够与所有的高技术企业融合的。正像ARD公司与DEC公司的成功结合一样,风险资本与高技术企业的融合突出体现在风险资本与高技术创业企业的相互结合上,可以说,风险资本和高技术创业企业的结合乃是风险资本与高技术企业融合的直接的具体体现。

从要素资源这一价值创造的基础层次来看,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总是存在这样的事实:所有具体的价值创造过程,都共同地包含着不同要素资源的结合过程,也都共同地表现为价值创造需要将不同的要素资源结合在一起方可进行的条件性特征。由这一事实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于:为什么不同的要素资源需要结合在一起才能共同地进行价值创造?为什么不同的要素资源能够结合在一起而共同地进行价值创造?以上问题的答案在于以下缺口理论的假说中。

第4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人工免疫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网络攻击;风险检测

中图分类号:TP393.08

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网络安全威胁给网络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2011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了《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该报告调查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我国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达到2.17亿,比例为44.7%[1]。2012年9月,赛门铁克了《2012年诺顿网络犯罪报告》[2],据该报告估计,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球遭受过网络犯罪侵害的成人多达5.56亿,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00亿美元。计算机网络安全环境变幻无常,网络安全威胁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更是千变万化,依靠传统的特征检测、定性评估等技术难以满足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要求。

鉴于上述网络安全形势,如何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有效地检测已成为网络安全业界讨论的焦点和网络安全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大量研究人员正对该问题开展研究。冯登国等研究人员[3]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研究进展进行了研究,其研究成果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内外现状、评估体系模型、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国内外测评体系进行了分析及探讨。李涛等研究人员[4]提出了一种网络安全风险检测模型,该研究成果解决了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的实时定量计算问题。韦勇等研究人员[5]提出了基于信息融合的网络安全态势评估模型,高会生等研究人员[6]提出了基于D-S证据理论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模型。

1 系统理论基础

在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的具体实现中,需要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技术方法,而将人工免疫系统[7]引入到网络安全风险检测技术中便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方法。人工免疫系统借鉴生物免疫系统的仿生学原理,已成功地应用到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中[8],它具有分布式并行处理、自适应、自学习、自组织、鲁棒性和多样性等优良特性,其在解决网络安全领域的难点问题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9]。

为了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检测,本文借鉴人工免疫系统中免疫细胞识别有害抗原的机理,设计了一种基于人工免疫系统的多结点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系统,对网络攻击进行分布式地检测,并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测。本系统的实现,将为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系统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架构

本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它由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和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组成。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部署在网络主机中,它捕获网络数据包,将网络数据包转换为免疫格式的待检测数据,并根据人工免疫原理动态演化和生成网络攻击检测特征,同时,将攻击检测器与待检测数据进行匹配,并累计攻击检测器检测到网络攻击的次数,最后以此为基础数据计算主机的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部署在单独的服务器中,它获取各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中的主机安全风险,并综合网络攻击的危险性和网络资产的价值,计算网络安全风险。

图1 系统架构

本系统采用分布式机制将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部署在多个网络主机结点中,各个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独立运行,并与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进行通信,获取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的网络攻击危险值和网络资产价值,用以计算当前主机结点的安全风险。

2.2 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

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由数据捕获模块、数据转换模块、特征生成模块、攻击检测模块和主机安全风险检测模块构成,其设计方法和运行原理如下。

2.2.1 数据捕获模块

本模块将网卡工作模式设置为混杂模式,然后捕获通过本网卡的网络数据包,采用的数据捕获方法不影响网络的正常运行,只是收集当前主机结点发出和收到的网络数据。由于收到的网络数据量比较多,本模块只保留网络数据包的包头信息,并以队列的形式保存在内存中,这些数据交由数据转换模块进行处理,一旦数据转换模块处理完毕,就清除掉这些队列数据,以保证本系统的高效运行。

2.2.2 数据转换模块

本模块从数据捕获模块构建的网络包头队列中获取包头信息,并从这些包头信息中提取出源/目的IP地址、端口号、数据包大小等关键信息,构建网络数据特征。为了采用人工免疫系统原理检测网络数据是否为网络攻击,将网络数据特征转换为免疫数据格式,具体转换方法为将网络包头关键信息转换为二进制字符串,并将其格式化为固定长度的字符串,最后将其形成免疫网络数据队列。

2.2.3 特征生成模块

本模块负责演化和生成检测网络攻击的免疫检测特征。在系统初始化阶段,本模块随机生成免疫检测特征,以增加免疫检测特征的多样性,从而发现更多的网络攻击。免疫检测特征与免疫网络数据队列中的数据进行匹配,采用人工免疫机理,对发现异常的免疫检测特征进行优化升级,达到生成能实际应用到检测网络攻击的免疫检测特征,本文将这些有效的免疫检测特征称为攻击检测器。

2.2.4 攻击检测模块

本模块采用特征生成模块生成的攻击检测器,检测免疫网络数据是否为网络攻击。采用优化的遍历算法,从免疫网络数据队列摘取所有的免疫网络数据,并利用所有的攻击检测器与其进行比较,一旦攻击检测器与免疫网络数据匹配,则判定该免疫网络数据对应的网络数据包为网络攻击,同时累加攻击检测器检测到网络攻击的次数。

2.2.5 主机安全风险检测模块

本模块计算当前主机因遭受到网络攻击而面临的安全风险,它遍历所有的攻击检测器,如果攻击检测器检测到网络攻击的次数大于0,则从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中下载当前网络攻击的危险值和该主机的资产价值,将这三个数值进行相乘,形成当前网络攻击造成的安全风险值,最后计算所有网络攻击造成的安全风险值之和,形成当前主机造成的安全风险。

2.3 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

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由主机安全风险获取模块、网络安全风险检测模块、网络攻击危险值数据库和网络资产价值数据库构成,其设计方法和运行原理如下。

2.3.1 主机安全风险获取模块

为了检测网络面临的整体安全风险,需要以所有的主机安全风险作为支撑,本模块与所有主机结点中的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进行通信,获取这些主机面临的安全风险值,并将其保存在主机安全风险队列中,为下一步的网络安全风险检测做好基础数据准备。

2.3.2 网络安全风险检测模块

本模块遍历主机安全风险队列,并从该队列中摘取所有的主机安全风险值。同时,从网络资产价值数据库中读取所有主机的资产价值,然后计算所有主机结点在所有网络资产中的资产权重,并将该权重与对应的主机安全风险值相乘,得到主机安全风险对整体网络安全风险的影响值,最后累加这些影响值作为整体网络面临的安全风险值。

3 结束语

本文设计了一种基于人工免疫原理的多结点网络安全风险检测系统,该系统采用分布式机制,在多个主机结点中部署主机安全风险检测子系统,并采用免疫细胞识别有害抗原的机制,动态生成能识别网络攻击的攻击检测器,针对网络攻击的实际检测情况计算主机面临的安全风险,并对所有结点的安全风险进行综合,以判定整体网络面临的安全风险,该系统的设计方法为网络安全风险检测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DB/OL].http:///dtygg/dtgg/201107/W020110719521725234632.pdf.

[2]Symantec.2012 NORTON CYBERCRIME REPORT[DB/OL].http:///now/en/pu/images/Promotions/2012/cybercrimeReport/2012_Norton_Cybercrime_Report_Master_FINAL_050912.pdf.

[3]冯登国,张阳,张玉清.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综述[J].通信学报,2004(07):10-18.

[4]李涛.基于免疫的网络安全风险检测[J].中国科学E辑(信息科学),2005(08):798-816.

[5]韦勇,连一峰,冯登国.基于信息融合的网络安全态势评估模型[J].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09(03):353-362.

[6]高会生,朱静.基于D-S证据理论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模型[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8(06):157-159.

[7]莫宏伟,左兴权.人工免疫系统[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8]李涛.计算机免疫学[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9]Dasgupta D.An immunity-based technique to characterize intrusions in computer networks[J].IEEE Transactions on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2002(03):281-291.

第5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征地制度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工业反哺农业与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研究”(05&ZD032)的阶段性成果。本文亦受宁波市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基地资助。

作者简介:申其辉(1966-),男,江西南康人,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和媒介经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3-0106-04 收稿日期:2007-01-20

制度性因素是“三农”问题最深层的诱因。转型时期农民的贫困主要是制度性贫困。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制度变迁的博弈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从核心制度的绩效来看,征地制度掠夺了农民两万多亿元的资产,已经成为农民资产流失的最大渠道,它对农民的掠夺已经超过了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剪刀差”。地方政府道德风险造成征地制度生态环境恶化,引起社会动荡,危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如何防范和减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使“三农”制度变迁有利于农民,是当前的重大课题。

转型时期的市场经济存在各种各样的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但这些部属于低层次的市场交易类道德风险,其危害也多数是局部的。而真正危害既深又广的道德风险是制度变迁中地方政府的问题,它比食业管理中的道德风险的危害要大得多。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在“三农”制度变迁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不仅要剖析征地制度本身存在的局限,还要分析“三农”制度的生态环境,并要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理论研究才能得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即是对这种研究思路的一个尝试。文章在系统地述评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理论的基础上,试图从更深层次来分析征地制度的重大缺陷,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有关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文献回顾

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两个核心问题是因事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因事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也译作败德行为)。现代经济学意义的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督的不完全,人所付出的努力小于他从委托人那里所得到的报酬。道德风险问题最早起源于保险行业,现在已经广泛地延伸到现实社会中,凡是涉及到契约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由于研究道德风险的文献众多,根据本文的主题,以下集中综述有关政府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

1.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定义

本文所说的地方政府道德风险主要指一种经济行为。地方政府产生道德风险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缺乏通常意义上的道德,而是指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委托关系。“当委托人赋予某个人一定的权利,那么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思拉恩・埃格特森,1996)。”转型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经常不一致,它们之间存在部分利益冲突,也有组织的效用函数和风险态度等的差异(Hirshleifer J.and John G.Riley,1992)。由于信息不对称,中央很难掌握地方政府的实际行为。地方政府采取中央所无法观测和临督的隐藏性行动,为自己利益最大化而非为中央和农民的利益最大化而采取行动,导致了“三农”制度变迁中“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中央如果想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关键问题是如何获得更多的关于地方政府的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激励与约束地方政府。

2.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表现

地方政府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偷懒行为,如不全力以赴,或称为努力不足,即所付出的努力不足以匹配所获得的报酬;二是机会主义,即地方政府作出的决策足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充分考虑到中央政府及农民的利益。例如过度投资;采取守成策略,使自己处于牢固地位;牟取私利,自我交易增加自己的收益(J.Tirde,2001)等。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因为地方政府既具有双向的功能,又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在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中具有信息优势。因此,地方政府必然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使“三农”制度变迁的路径朝着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偏离甚至违背中央的意图和农民的利益。

3.影响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因素

影响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因素主要有诚实履约的正常收益、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和查处的概率、贴现因子、道德风险行为的额外收益以及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后的次优收益(罗慧等,2005)。以下从信息优势和自由裁量权两个角度来具体分析。(1)地方政府拥有信息优势。作为主要决策者的中央政府与作为主要执行者的地方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拥有辖区内更多的信息。地方政府更接近信息源,中央政府所需的信息大多数是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如中央政府的统计、审计、财政和新闻媒介等部门所需的信息大部分来自地方政府。处于信息源地位的地方政府便能够控制信息的流量和真实程度。在“三农”制度变迁中,地方政府与中央、农民相比,拥有更多的关于制度变迁绩效的信息,中央无法及时和准确地了解“三农”制度实施的真实结果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努力程度不足造成的,还是由于地方政府所不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2)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转型时期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增加。我国行政领域存在多级的关系,随着行政授权层次增加,授权的模糊性也不断增加,基层政府很难知道确切授权者。在“三农”制度变迁中,中央政府有时只规定原则性政策,而由地方政府负责制订各种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实际上控制了许多“三农”资源,能够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很显然,自由裁量权也是道德风险的重要诱因。

4.主流经济学中的政府道德风险研究

从斯蒂格利茨等经济学家构建了信息经济学之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核心概念成了政策讨论的主要内容。在有关政府道德风险的文献中,应该特别关注斯蒂格利茨的研究成果。荣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证明了他的理论贡献,担任克林顿总统的首席经济顾问,使他深入了解政府的实际运作机制,理论与实务在他这里得到了较好的结合。斯蒂格利茨考察了政府行为问题,详细论述了竞争和非竞争环境下的道德风险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斯蒂格利茨与阿诺特已经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下的随意性进行了讨论。《递增风险:定义》(1970)对风险的传统定义进行了总结,并提出

了新的定义方法,成为论述风险问题的经典文献。《递增风险:经济影响》(1971)进一步对递增风险的经济影响及其具体应用进行了论述。此外,他还有与阿诺特合著的《对道德风险的基本分析》(1988)、《道德风险与非市场制度》(1991)等文献。斯蒂格利茨和Weiss(1992)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信息不对称广泛存在,可能同时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均衡可以是完全混同也可以是部分混同。他在《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中把信息不对称理论应用于分析政府行为。他认为,当存在道德风险时,无差异曲线和机会集合不具有通常的凸性。风险中性的地方政府官员会根据所能获得的长期效用来选择是否从事道德风险活动。分权与集权理论等当代财政学理论为研究地方政府道德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也提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观点。例如,有关分税制与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研究。分税制改革的弊端使得基层政府背负着越来越沉重的政策性负担,这是导致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财权与事权的分配不合理降低了中央查处地方政府道德风险问题的可能性。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手段,地方政府实际上具有很大的财政自(刘尚希,2004)。在既无风险分担机制,又没有健全的监控手段的条件下,势必会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导致恶化全国财政风险状况。

二、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对征地制度的影响

我国的征地制度已有系统的法律基础和政策基础。一般认为,征地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发点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目前征地补偿问题主要是具体制度安排和操作环节存在缺陷。我们以征地制度的内容和特征为切入点,来分析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对征地制度的影响。征地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是:(1)征地的运作模式:征地一补偿一批租;(2)征地目的和范围。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依法征用土地;(3)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根据产值数倍法,法定的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0倍;(4)征地补偿金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一般是先发到集体经济组织中,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农户中;(5)征地安置。目前征地制度及行为有五个显著特征:行政性垄断和强制性;征地和用地的随意性及弹性都很大;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高;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要方式;普遍实行低标准的补偿。

1.征地制度的缺陷

征地中最核心的问题是补偿标准太低。农民在征地博弈中资产流失严重,其自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在分析征地制度的缺陷中,有两个方面值得深入研究,一是征地制度的法律缺陷;二是对“产值倍数法”补偿标准的检讨。目前征地的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除了最主要的补偿标准过低外,还包括征地范围已远远突破“公共利益”的界限;征地程序存在着农地转用审批和征地审批等行政审批程序违法操作、对失地农民的公开性和参与性严重欠缺;征地后跟踪检查程序缺失,并由此导致土地征收权失控;征地补偿范围过窄;分配制度不完善,分配比例不合理;安置方式单一;解决征地纠纷的机制不健全;缺失行政法律救济的有效途径等。《土地管理法》是征地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制度。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其两个配套法规,对征地制度进行了重要改革。政府继续拥有独家征地权,农地转为非农业用地首先必须通过政府征收,使之完成从农地集体所有制向国有制的转变。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得到r进一步强化。虽然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确认了保护农户的农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原则,界定了农户土地转让权,但并没有确认和保护农地用于非农业用途时的承包经营权。在上述征地制度的缺陷中,最受质疑的是补偿标准过低,即对“产值倍数法”补偿标准的检讨。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具有计划经济时代特征;没有考虑到土地的级差地租;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基本逻辑存在谬误;对被征土地本身的补偿标准并不能体现土地的全部价值,残留地与相邻土地损害赔偿常被忽视;没有重视农地的正外部性。

2.征地制度的危害

我国在解决征地补偿问题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征地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仍令人堪忧,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制度造成了许多危害。(1)它是当今社会动荡的主要根源。违法占用土地问题占部门接待量的70%以上,征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民最多的领域,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2)它是农民资产流失最严重的渠道,对农民的损害大于“剪刀差”。因征地标准过低对于失地农民所造成的损害,不仅在金额上大于工农产品“剪刀差”,而且征地制度掠夺农民财富的效率也超过了“剪刀差”。20多年来,农民因土地被征至少蒙受了20000亿元的损失,远远超过了农民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被剥削的6000亿~8000亿元的水平(王海明,2003)。(3)征地补偿费远低于失地农民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现行保障性的安置补偿存在的问题很多。从实际情况看,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不足以使失地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4)影响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造成耕地大量流失,严重威胁粮食安全。由于征地补偿标准由各级地方政府制定,没有真实地反映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较低的征地费用为降低出让金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一些用地单位低价格拿到用地权之后,却长期征而不用,致使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3.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破坏了征地制度的生态环境

“劣币”制度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寻租,而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又助长了“劣币”制度横行,因此陷入了恶性循环的困境。“劣币”制度不断地自我强化,严重破坏了“三农”制度的生态环境,影响其他制度(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信用社等)的演变。这样,好的制度不仅要变坏,而且要“坏”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在“三农”制度体系中生存。征地制度很不合理,但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因为有适合它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生态环境。征地制度是“三农”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制度,通过对它的分析,说明了一个严峻的事实:“三农”制度的生态环境存在严重缺陷。某种制度本身有多少缺陷,并不是它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某种“三农”制度是否对农民有利,并不是它能否在“三农”中得到延续和完善的决定性因素。地方政府作为制度的主要执行者存在的道德风险极易形成畸形的偏好,它偏好“劣币”制度,导致“三农”制度中“劣币”制度不断驱逐“良币”制度。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使制度变迁的路径发生了偏离。诺思(1991)认为,“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劣币”制度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不仅导致“三农”制度体系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三农”制度的整体含金量下降,而且破坏了“三农”制度的生态环境,导致“三农”制度体系中的优良者不能生存,妨碍“三农”制度结构的良性发展。在修改制度或新建制度过程中,好的制度不得不向“劣币”制度效仿,使制度的含金量越来越低,乡村陷入大面积贫困之中。这种以牺牲农

民利益为代价的制度变迁方式,使农民的贫困出现了制度性的代际传递。还有,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使改革的过程中形成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力求巩固既得利益。目前的制度生态环境非但不能完善“三农”制度,反而会影响制度供给者的素质。

4.地方政府的利益偏好主导征地制度变迁的方向和进程

行为经济学认为,利益主体的偏好对其经济决策起着决定作用。地方政府已经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它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偏好来影响制度变迁。补偿制度的变迁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转型时期我国的个人利益、组织利益、政府利益、社会利益构成了一个结构整体。从理论上来说,政府不应该滥用行政权来偏袒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的福利,从而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但在实务中,政府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利益,尤其是在现行的分权制的行政治理结构中,地方政府已经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它会理性地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三农”制度。在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各级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对行使法定的垄断性征地权具有强烈的偏好。法律性缺陷严重的征地制度安排激励了政府利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性征地的冲动。尽管中央政府为保证实现征地政策目标可以采取选择性激励制度,但由于征地政策执行合约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地方政府会因此理性地利用政策漏洞谋取自身的利益,对征地政策作出符合本地政府利益偏好的变迁。强势的征地主体之间的合谋,虹吸了弱势农民的利益。政府部门在非公共利益目的范围内征地,实际上充当了经营性项目开发商的合谋者。一些地方政府以征地和贩地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通过混合交易模式的上地资源运作,以地发财,利用不断增大的“土地价格剪刀差”来掠夺更多的征地租金。这种现象不仅在经济落后地区存在,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也存在。目前地方政府主导的征地制度变迁偏离了农民利益最大化的政治理念,但仍还是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这说明,政治理念与法律实践存在较大距离。农地产权的保障程度太低,不足以支持农民与实力强大的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利益博弈。近10年的实践表明,每次征地都注定了农民从一开始就是博弈的弱者。征地补偿标准由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来规定,农民在法律上失去了讨价还价的博弈机会。

三、治理地方政府道德风险,优化征地制度

地方政府在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一定行政区域内合法垄断着强制力的制度安排。因此,解决农民的制度性贫困,必须从地方政府人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三农”问题都是中国最基本的问题。因“三农”问题而引起的矛盾是当今社会动荡的主要因素,它还有扩大化的可能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城市化和工业化已是政府发展战略的既定偏好,征地现象会长期存在。征地制度仍然像一根巨大的吸血管,吞吸着身体虚弱的农民血液。因此,必须尽快找到防范地方政府道德风险、优化征地制度的对策,营造适合“良币”制度生存的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1.多级委托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征地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多级委托契约,这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全国人民、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地级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之间存在着一个多级委托链条。由于信息不对称,各级别的人都存在道德风险。中央政府在主导征地制度变迁时,必须考虑这种特殊性,即我国政府体制是基于等级结构的多级委托关系,存在双向道德风险。从多级委托的理论看,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根源在于行政权力的委托机制的缺陷,使得道德风险行为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规制激励理论认为,防范地方政府道德风险的关键在于能否设计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地方政府行为符合中央和农民的利益。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利益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各种原因,征地制度变迁中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对它的激励与约束也就成为焦点问题。中央在构建多级委托下的激励机制时,着重点应是让征地制度的主要消费者(农民)享有更多的权力,同时壮大农民尤其是农民工的博弈能力。

2.给予征地制度的主要消费者(农民)更多的权力

目前对地方政府道德风险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中国农民处于散沙化状态,对地方政府缺乏约束力;而中央政府也缺乏有效的手段监督和惩罚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橡皮图章”的人大式权力制衡更是极其有限。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在不断扩大,机会主义行为就右能不断地损害农民的利益。因此,要在体制内的权力系统之外寻求监督者,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直接的监督、平等的监督和声誉都对防范道德风险起着重要作用。农民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属于直接监督。农民参与监督地方政府有很多比较优势。农民作为乡村利益的最密切相关者,更有动力和能力去监督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

各种征地制度是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征地制度的主要消费者是农民。福利经济学认为,政府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基本职能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豪斯曼(Jerry.A.Haus-man,2002)认为,消费者利益应该是政府政策的目标。市场化改革是中央政府的偏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效用函数目标应该是在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前提下追求政府效用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总是对的。在征地制度变迁中,中央政府的职能是保护农民的利益。地方政府会设法使征地制度的变迁符合自己的利益偏好。长期以来,征地制度是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执行的,而不论农民是否愿意接受和消费。如果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权力,就有利于约束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

3.农民工力量的壮大是新希望

第6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在修订征求意见稿中,IASB和FASB根据原征求意见稿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重新审议讨论,并其中针对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以下五个方面征询意见:(1)其他综合收益(OCI)的使用;(2)要求主体持有基准项目并规定与基准项目回报挂钩的合同;(3)保险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列报;(4)解锁合同服务边际;(5)生效日及过渡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观点是“根据合同类型,保险合同按各种不同比例将财务要素和服务要素融合在一起”。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对要素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组合的当前评估对保险合同进行计量,并假设主体会在到期时向保单持有人给付和赔付来履行负债义务。本文主要从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拆、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等方面,简要介绍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主要框架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

修订征求意见稿将适用于主体签发的所有保险合同(包括再保险合同)、持有的所有再保险合同以及主体签发的含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前提是签发该合同的主体也签发保险合同)。这与原征求意见稿基本保持一致。针对以提供服务为主的固定收费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将不适用保险合同准则:(1)合同定价不是基于对单个客户的风险评估;(2)合同是通过提供服务以补偿客户;(3)合同转移的保险风险主要由与交易对手使用服务引发。另外,按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财务担保合同暂时保持现行IFRS 4和IFRS 9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保险合同的分拆

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合同嵌入衍生工具是否分拆按照是否“紧密相关”的原则进行。保险合同如果存在“显著”的投资组成部分,应将其分拆出来并按照相关的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考虑到是否分拆保险合同中非保险性质的产品和服务组成部分时,修订征求意见稿按与收入准则项目中识别单独履行义务一致的原则。在各组成部分之间确定现金流的归属时,应将投资组成部分和嵌入衍生工具视作单独的合同,再按收入准则项目关于交易价格在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的原则,将现金流量分配至各保险组成部分和非保险性质的产品或服务部分。此外,现金流出也应当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配至各组成部分。

三、保险合同的确认

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对保险合同的确认进行了修订,会计处理更为明确和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应当在以下两者较早时将其签发的合同确认为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日;保单持有人首次付款的到期支付日。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考虑合同亏损问题,如果保险合同发生亏损,则保险合同将归属于保险合同组合变成亏损性的那一天。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发生亏损,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主体受合同条款约束后,履约合同现金流和保障期前的现金流之和大于零的话,则这个保险合同是亏损的;现金流超出零的部分应作为支出立刻在损益中反映。根据修订征求意见稿,主体不应当将合同边界之外的保费相关的任何金额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这些金额属于未来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计量

保险合同的计量是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关键所在。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以下合同外主体应当对所有的保险合同采用统一的计量模型:(1)主体持有基准项目并规定向保单持有人支付款项与基准项目汇报挂钩的保险合同;(2)未到期的保险合同。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以下两者之和计量保险合同:履约现金流金额;合同服务边际(征求意见稿初稿称为“剩余边际”)。与原征求意见稿一致,修订征求意见稿采用“要素法”(也可称为“模块法”)计量模型,但是对相关的细节内容进行了修订。保险合同计量的四个要素:未来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风险调整和合同服务边际。修订征求意见稿允许采用“保费分配法”模型,前提是其计量结果能合理地接近于“要素法”模型下的计量结果或者保险期间小于或等于一年。

1.未来现金流量。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合同组合的现金流量的估计应当包括履行该组保险合同所有直接相关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主体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基于主体自身情况,以无偏差的方式,整体考虑与主体履行保险合同而产生的所有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相关的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反映当前情况且是显性的;它的范围仅包括组合中的每一个合同的边界范围以内产生的现金流。当主体可以要求保单持有人支付保费或者有实质性的义务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障和其他服务时,则相关的现金流量处于合同边界以内。与原征求意见稿一致,主体对现金流量的估计与计量日当前情况保持一致。

2.货币时间价值。保险合同的特点之一就是期限比较长,因此,主体应当使用能反映保险合同负债特征的折现率来调整未来现金流量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从而计算履约现金流。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折现率应当与以下工具的可观察当前市场价格一致,该工具的现金流特征反映了保险合同负债的现金流量特征(比如时间、货币种类和流动性方面);剔除与保险合同负债无关的,但影响所有可观察价格的所有因素。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折现率的估计应该与其他用于计量保险合同的估计一致,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

针对非分红保险合同折现率的确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种方法。一种是无风险利率加流动性调整的思路,可被称为“自下而上”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原征求意见稿中就已经提及。另一种方法是修订征求意见稿新提出的思路,可称为“自上而下”的方法,是指以某个参照资产组合或实际资产组合的收益率曲线为起点,经过必要的调整后达到只反映保险合同负债现金流特征的一个适当的折现率。资产组合收益率曲线必须基于当前市场信息。如果收益率曲线部分区域没有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那么就参照公允价值准则的相关指引,尤其是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

3.风险调整。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在计算履约现金流时,应对其使用的预期现金流折现值运用一个风险调整。风险调整的目标是主体应承担履约现金流不确定性风险而获得的补偿,因此原征求意见稿目标中的“理性的主体为了不再承担风险而愿意支付的金额”和“最大金额的概念”被取消。风险调整应当反映所有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风险,不应当反映与保险合同无关的风险,例如主体持有的资产的投资风险、资产负债不配比风险以及与未来交易相关的操作风险等。关于计量风险调整的方法,原征求意见稿只允许主体采用置信区间法(ConfidenceLevel)、尾部条件期望(Conditional TailExpectation)和资本成本法(Cost ofCapital)三种方法,以避免允许多种方法所带来的实务多样化、降低计量相关性等问题;修订征求意见稿不再限定风险调整的计算方法,原征求意见稿中三种方法仍作为示例予以保留。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不再对计量单元做出具体规定。

4.合同服务边际(Contractual servicemargin)。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与未来服务相关的现金流变动应对合同服务边际的财务状况表金额的调整,而不是原征求意见稿所提议的计入当期损益。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不为负的情况下,主体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的履约现金流金额和保险保障期前的现金流之和来计算合同服务边际。在后续计量时,主体应当将未来现金流量的任何变动计入损益,该变动不会导致合同服务边际的调整;并且应当按最能反映根据合同所提供服务按照系统方法的剩余转让,在承保期内将剩余合同服务边际计入损益。

五、要求主体持有基准项目并规定与基准项目回报挂钩的合同

由于有些保险合同约定了支付给投保人的款项与要求主体持有的基准项目的回报相挂钩(如分红、利润共享以及投资连结合同)。针对这类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应将合同现金流分解为会直接随基准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以及非随基准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直接随基准项目回报而变动的现金流所对应的负债,在列示和计量时,均采用映射基准项目账面价值的方法(称为“镜像法”)。其他现金流,如固定付款、期权和担保,则根据要素法计量。

六、对未到期保险合同负债的简化计量

修订征求意见稿建议,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主体可以采用“保费分配法”简化计量未到期保险合同负债:(1)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结果能够合理近视于采用“要素法”计量的结果;(2)保险期间为一年或更短的保险合同。根据“保费分配法”,主体在初始确认时,未到期保险合同的负债可能包括:初始确认时收取的费用;获取保单成本相关的支付;承保前现金流量;亏损性合同的额外负债。在后续计量时,未到期保险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包括:期初账面价值;会计期间收到的保费;已履行义务而收到的保险合同收入;确认的亏损合同负债;亏损合同估计变更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调整的影响。另外,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具有重大融资成份的合同,在计量其扣除赔款前负债时应予以折现和计息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

七、持有的再保险合同

修订征求意见稿指出,判断再保险合同是否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时,可以站在再保险分出人的立场进行判断。如果保险合同的分出部分所对应的所有保险风险实质上已转由再保险人承担,则可以认定分出人已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持有再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支付保费并在支付原保险合同产生的合理索赔时获得补偿,而不是收取保费且向保单持有人支付合理索赔。因此,要求按“要素法”予以修订以反映再保险合同的特点。

八、保险合同的列报

为了回应对于业务信息量的要求,力求使收入列示与其他行业看齐;修订征求意见稿放弃了原征求意见稿提议的“汇总边际法”列报综合收益表,并决定采用“已赚保费法”列示综合收益表。根据这种新的列报方式,主体在综合收益表上应当列示:初始确认保险合同的损失(如有);风险调整的变动;反映期间内服务转移的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化;不影响合同服务边际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变动;实际现金流量与前期对现金流量估计的差异;亏损合同的账面价值的变动;所持有再保险合同的签发者信用状况发生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折现率来确定保险合同负债的利息费用;其他没有在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损失或利得。

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列报处理引入了其他综合收益(OCI)。原征求意见稿要求将因折现率变动所产生的所有影响计入损益。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不依赖于标的资产回报的现金流,采用当前市场利率进行折现与采用初始确认时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之间的差异计OCI。对保险公司而言,对OCI的使用将减少一部分损益的波动性。但是,当资产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时,将增加波动性。

九、保险合同的披露

制定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目的在于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在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所涉范围内的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等信息。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主体应当披露以下项目的定性和定量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金额;针对保险合同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判断的变化;源于保险合同的风险的性质和程度。披露的内容与原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十、过渡

第7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作为金融经济的主体承载者,金融机构在金融经济风险防范方面的水平也就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金融稳定性水平。就当前我国的金融经济稳定性水平以及风险防范能力来看,实在不容乐观。尽管我国的金融机构根据当前市场发展态势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下国外资本对于中国经济的冲击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性防范,但是从效果上来看,依然收效甚微。尽管前期的风险防范水平整体较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水平确实在稳步提升。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有关金融经济中市场的开放性元素以及有关自动性的元素在金融市场风险中的应用,我国的金融经济风险管理水平也逐渐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金融经济的风险与防范水平,必须根据当前我国金融经济的风险特征以及风险形势进行深入剖析。

一、金融经济风险特征以及风险形式分析

(一)金融经济风险防范中的特征分析

对于金融经济的方法防范工作,最为基础的一点就是要搞清楚金融经济的风险有哪些,又分别具有怎样的特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对此,笔者根据自身的金融工作经验具体整理如下。

其一,金融经济风险社会性特征。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必然阶段,金融经济风险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就风险的大小、规模以及严重程度等,还是可以通过一些防范措施而得到有效控制的,而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就是金融经济风险的社会性特征。所谓社会性特征,就是指在社会发展中,由于金融机构与其他的行业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由于其在资本方面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链等方面可以说是把控着经济的命脉,而从根基上来看,绝大多数的资金却是来自于借款或者说是贷款,那么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其社会性的特征。由于金融经济机构掌握着社会的要害,对于各种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承担着各种民间借贷以及民事之间的资金往来,一旦金融机构遭遇风险,毫不客气地说,就是社会遭遇到了风险。所以说,金融经济对于社会轻易造成冲击,自身利益受伤害就会反作用于社会,这就是金融经济的社会性特征。

其二,金融经济的风险周期性特征。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金融经济风险是无法完全避免和根除的,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市场经济体制,再加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简单来讲,当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整体社会的金融经济事态良好、企业有钱赚、人们有钱花时,金融风险出现几率就很小。如果国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结果就是人们都不舍得花钱、企业运营亏损面临破产,那么金融经济的风险就会越来越大。对于宽松与紧缩,无论是政府行为还是市场的自我调节行为,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经济金融风险到来时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信号,通过分析类似的信号,我们就可以得知如何去面对经济金融风险。这也是金融经济风险的周期性特征最为重要的一个作用。

其三,金融经济风险的可控性特征。金融经济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代表风险发生时就无法控制。由于金融风险发生前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征兆,包括投资环节、经济矛盾、社会经济整体运营状况等等,在通过对这些各种风险因素进行了解与把控并及时做出处理和规划,往往可以降低金融风险带来的各项损失,如果调解得当完全避免损失也是有可能的。由于金融的经济风险具有一定的扩张性,也就是说,如果前期控制不好,后期的影响会传播得十分迅速,如果体现到了诚信危机层面上,往往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以至于动摇国家的金融经济走势也不是危言耸听,而可以是要成为事实。

(二)金融经济风险形式分析

从金融经济风险的出现方式、形式上,我们可以看出,金融经济风险具有多变性以及多样性的特征。从金融会计风险到人员风险以及核算风险等等,不一而足。由于金融会计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监管失准造成的内部问题,所以一般来说只会造成操作上的风险或者造成一定的利润水平降低,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面。但是一旦发生金融核算风险和人员风险,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波及整个社会金融经济市场,其影响是无法控制的。

尽管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金融管理市场也在搞管理创新,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所谓金融管理创新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风险。由于金融经济管理工作不是普通的企?I管理,其影响面十分宽广,任何一个行业决策都有可能会对整个社会发展阶段进行重新洗牌,有可能会造成企业的大规模发展,也有可能会造成一部分企业倒闭关门。除此之外,尽管金融经济管理可以通过后续的调控手段进行市场调控,从而降低创新管理带来的风险,但是有些活动在当前的资本市场下往往会调控难度非常大,比如汇率风险以及金融市场不稳定等等,都是创新管理带来的风险问题。

尽管如此,进行创新性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不进行创新,金融市场早晚会出现与市场经济不匹配的现象,也一样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说,如何搞好创新,避免风险超过可控制的范围,才是金融经济风险防范工作者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

二、金融经济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防范的主要措施

(一)金融经济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活动中出现意外不可控因素的几率,几率越大,不可控制性就越强。金融经济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具有多方面因素影响的,不但包括当前金融机构内部重组、资产过分单一化因素,还包含着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构成和占股比例问题、受到经济结构不合理化的影响与冲击问题。

此外,行政干预也是当前出现金融经济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由于行政干预也是迫于市场的压力,所以一般我们会把行政因素归咎于市场因素。由于行政干预影响下一些企业会出现各种经济问题,而金融行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征就会在这个时候暴露出来。尽管金融机构在自身的建设上往往也存在问题,但是由于行政干预发生的金融经济风险也不在少数。总体来说,为了预防金融经济风险,从金融机构内部寻找原因,提高抵抗力,才是当前最为行之有效的一种金融经济风险防范手段。

(二)金融经济风险防范的措施探究

对于金融经济的风险防范工作,不要把所用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必须要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理论分析,并且要注意防范的多样化原则。首先,就要从金融机构的内部体制改革入手。由于许多金融机构内部体制过分陈旧、人员工作不思进取、缺乏基本的防范意识,在风险到来时往往没有形成一定的预见性,对于风险事件没有基本的判断能力和处理经验,这都直接导致了风险的扩大。所以说,金融机构内部体制改革也是当前较为有效的一种风险防范方式。除此之外,通过重视信贷规模,提高居民储蓄的稳定性,也是重要的风险防范手段之一。在信贷过程中增加居民的储蓄稳定性,一方面是要通过政府以及国家政策的调节,另一方面还是要金融机构内部进行商业调控,平衡金融经济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储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强化金融管理手段,加强内部监督。金融机构往往会与大量金钱打交道,一部分从业人员财迷心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是常有的事情。为了解决类似情况,还是要加强金融经济的内部风险防范控制,提高监督的强度与力度。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内部开设培训课程,强化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以及工作责任意识,做到责任到人;对于工作过程中越权行为以及擅离职守的行为都要进行严厉的查处,绝不姑息。从法律意识层面以及技术修养层面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的基本能力,提高其服务水平。

为加强金融经济风险防范,应完善审计部门的设立以及权责制度。由于金融经济风险本身就是审计活动下出现的一种突发事件,所以审计部门对于金融经济风险的出现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审计部门还是要根据当前的市场形势,逐步完善审计工作的各项细节计划,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逐步在审计部门内部建立健全?嘣鹬贫龋?调控好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对于擅离职守或者中饱私囊的行为绝不姑息,坚决处理。

第8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 GARCH模型; 置信区间; 极值VaR; 条件风险价值; 条件风险管理

引 言

作为金融市场风险度量的主流模型,VaR风险计量技术已成为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标准。VaR(Value at risk)即风险值或在险价值,含义为“处在风险中的价值”,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下,在一定置信水平下,某项资产在未来特定的一段时间(持有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由于VaR方法能以一个风险值表示各类风险并给出风险发生概率,因此成为当前风险管理界最广为应用的方法。基于风险极值理论的VaR建模研究,为构建更为精确的VaR点估计方法提供了新思路。国外发展迅速的极值VaR(超出VaR的损失的期望值)理论,在点估计研究方面的优势已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是对极值VaR置信区间的估计很少涉及。

实际的资产收益分布具有尖峰厚尾特征,在正态分布条件下的极值VaR估计将导致极值VaR测度产生低估风险。GARCH模型(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Generalized Autoregressive Conditional Heteroskedasticity

model)可以有效地描述金融时间序列尖峰厚尾的特性,追踪收益率的动态方差,而且GARCH模型描述了股票收益率序列的自相关性,具有反映市场时变的特点,能较好地描述金融市场的动态性和复杂性。

在风险管理中,对风险进行区间估计能给出风险的波动范围。PWM方法通过对样本数据的特定加工,准确捕捉样本数据特征,并通过权函数降低异常点的权重,缓解异常点对样本整体的影响,从而使区间估计获得好的稳健性,且在相同的置信水平下置信区间长度比经典方法更短,真值覆盖率更高。

第9篇:风险的基本特征范文

从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流程、保险担保制度、行业咨询服务等四方面概括了国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特征;从政策体系构建、试点示范推动、行业交流平台搭建、保险担保市场培育等四方面总结了国内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特点;在分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基本特征与风险管理实施困境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风险管理;实践经验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与节能减排目标的内在要求,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经国内外实践证明的有效市场运作模式。EPC模式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入了市场机制,同时也为其项目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合理实施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起步较晚,在风险管理实践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国内外一般工程项目在风险管理领域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EPC模式的特殊性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与一般工程项目特征的差异使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能完全套用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模式。因此,探索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自身特性的风险管理模式成为必然。基于此,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经验,结合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基本特征分析,探索适合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风险管理模式,以期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效率,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事业健康发展。

1国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特征

伴随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大规模战后重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逐步被重视并得到快速发展。经过60多年的探索,国外发达国家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化流程、保险与担保制度、行业咨询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点。

1.1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风险管理有序开展设立政策法规来保障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有效实施是英、日、美等国家的共同特征。英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层次分明,分别设有法律层、行政法规层、规范标准层和操作指南层4个层级,利用逐层细化、各有侧重的条款规定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具体实施提供法治保障[1]。日本注重风险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备性,其在1999年颁布的《住宅质量保证法》中对住宅项目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实施流程、责任划分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在风险管理责任划分方面,该法案不仅指出了项目风险管理参与主体及各主体应当承担的风险责任,而且还精细到各主体所承担风险责任的具体时间,避免了因主体责任划分不明确而导致的其他问题。美国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方面强调联邦与各州政府的协调配合,联邦政府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实施标准。而50个州则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体的实施要求,联邦与地方政府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1.2规范的标准化流程指导风险管理具体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得益于有效的运作流程,发达国家在风险管理规范中对其操作流程进行了标准化规定,为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技术指导。英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流程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特征,在其1996年制定的《风险管理第三部分:技术系统风险分析指南》中对风险管理的实施流程进行了标准界定,将风险管理过程按顺序划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与风险监督4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将各阶段整合于风险管理框架当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动态循环。德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规范关注对风险管理流程的精细化界定,具体体现在对项目风险划分的不断细化,风险管理流程的逻辑化及风险评价机制的严谨化等方面。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合作制定的《风险管理标准》将风险管理流程划分为风险管理目标与环境的定义、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等4个阶段,强调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性,并要求覆盖于项目管理全过程[2]。

1.3完善的保险担保制度强化主体风险管理意识工程保险与担保是实现项目风险转移的有效途径。国外利用完善的工程保险担保制度强制要求各类工程参与保险与担保,强化了主体风险管理意识。美、英、日等国的工程保险与担保制度具有多重强制的特征。例如美国在推行工程保险与担保方面实行政府、银行、市场的“三重强制”保障制度,即政府通过立法强制承包商购买保险和信用担保,银行通过设置贷款门槛要求承包商参保,而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购买相应保险的承包商将会在竟标过程中被淘汰。英国和日本分别设立了信托基金担保及同业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通过立法、行业限制等多重途径强制要求承发包双方参与信用担保[3]。此外,美、日、英等国在工程保险与担保方面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如美国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双重监管制度,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拥有各自独立的立法权和监管机构。而日本实行由大藏省银行局控制的集中单一式监管体系等,政府合理的监管体制是强制性保险与担保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

1.4高效的行业咨询服务推动风险管理健康发展第一,发达国家分类齐全、层次分明的行业协会为项目风险管理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美国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层次分明,设有信息服务协会、专业服务协会、教育培训协会三类二级协会,每一类二级协会下面又设立了更专业的服务委员会,不同层级协会通过相互配合共同为风险管理提供经验交流、技术开发与人员培训等服务。为了推动风险管理的健康发展,日本于20世纪80年代分别设立了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土木工程风险管理协会。全国性风险管理协会提供人员培训、标准设立等服务。地方性风险管理协会承担技术咨询、市场调研等任务。全国性与地区性协会分工明确,并定期举办风险管理学术与业务交流活动,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发展发挥了有效的助推作用。第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专业的风险评估、保险咨询等技术支持,借助于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有利于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效率。英国拥有庞大的保险中介市场,现有3200多家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其数量是英国所有保险公司的4倍,主要提供保险事务的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风险价值评估等业务。美国的保险中介市场形成了以保险人为主体,包括保险经纪人、公估人和保险直销等四种模式的多层次、多类别的保险中介服务体系,负责解决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并为工程项目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与监控服务。

2国内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现状

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借鉴国外经验,在政策体系构建、试点示范推动、行业交流平台搭建、保险与担保市场培育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实践探索。

2.1构建多层次政策体系,保障风险管理有效实施随着我国对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关注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政策体系,保障风险管理有效实施。(1)横向视角。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大型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并拟定了不同类别项目的风险管理操作规范。例如,2000年原建设部组织有关人员收集翻译国外资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在我国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研究报告》。原铁道部先后于2007年和2010年印发了《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路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方法》,对各地方铁路部门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分别对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目标、工作流程、风险因素及控制原则等做出了详细规定。(2)纵向视角。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政策与操作指南,如四川省建设厅2009年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强制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模糊性语句。上海市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指南》,提出“主动控制、主动管理”的风险管理思想[4]。多层次的政策规范体系不仅体现了我国各级政府对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更为各地区项目风险管理提供了针对性的指导。

2.2推行试点示范工程,探索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我国在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风险管理成功经验的同时,分别通过设立风险管理试点城市与示范工程来推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模式创新。一方面,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大连、兰州等不同区位、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或省份列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试点地区,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经过不断的努力探索,在以上这些城市中逐渐涌现出了如“上海模式”“福建模式”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创新模式。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在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上海地铁、广州地铁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的成功实践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模式创新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价值。其中由天津大学主持的“三峡工程风险研究”课题系统地分析了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价与控制策略,是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中的成功典范[5]。事实证明,风险管理试点示范工程的设立,不仅是有效吸收发达国家风险管理成功经验的重要手段,更是催生我国工程风险管理模式创新的重要驱动。

2.3搭建行业交流平台,促进风险管理与国际接轨促进行业交流是推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发展的有效动力,我国各类建筑业协会积极与国外相关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活动,为风险管理搭建了国际化的交流平台。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于2009年经由民政部批准成立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风险与保险研究会。该研究会主要负责开展各类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术科研咨询活动,加强与国外相关科学技术团队的联系与协作,推广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的相关技术,促进行业共同发展等工作。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于2009年成立,该委员会定期与美、日、英、法等国家的专业学术组织开展国际性的学术与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归纳、总结、借鉴国外水电工程风险管理的经验,为我国水电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业协会等重要组织在其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及与国外其他行业协会开展的项目管理学术交流活动中也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作为重要议题,为风险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平台。

2.4培育工程保险与担保市场,推动风险管理市场化发展利用工程保险与担保措施转移项目风险是国际通用做法,我国各级政府重视工程保险与担保市场的培育工作,为项目风险管理引入了市场机制[6]。1999年原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在我国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以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之后在2004年原建设部颁发的《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意见》和2005年原建设部与保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均为工程保险与担保市场的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在国家大力推动保险与担保市场发展的背景下,各省、自治区分别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工程保险与担保市场发展的政策。例如广东省建设厅明确提出自2005年起,所有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必须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上海市建委提出“共投体-共担体”的工程保险新模式等。据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5~2014年,我国建筑市场工程保险保费从21.24亿增长至82.74亿元,工程保险与担保市场的积极发展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基于以上总结,分别对国内外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实践特征进行了对比分析,见表1。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特征与风险管理实施困境

3.1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基本特征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与一般工程项目既存在一定的共性,又具有其各自的独特差异。共性体现在二者均具有项目的共同属性,具有相似的项目组织结构,类似的项目管理流程。而差异性则具体表现为两个层面:第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与传统新建建筑不同,其目的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利用先进的节能改造技术对该建筑进行改造,以期在保证原有建筑质量的前提下降低能源消耗,提高居住舒适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这一特殊属性明显区别于一般工程项目,但复杂的施工技术同时也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风险,以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更难以识别管理。第二,由于建筑节能改造的正外部性特征,传统的节能改造均以政府为主导,而EPC模式的引入使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从传统的政府主导向市场化发展过渡,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同时也提高了既有建筑节能节能改造的实施效率,可以说EPC模式的引入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高效的内部驱动。然而,EPC模式的内涵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需要为业主提供包括设计、施工、融资、节能量检测等一系列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在与业主的合作中承担了项目绝大多数风险[7],而一味地将项目中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中一方的做法却严重影响着项目整体绩效[8]。因此,合理的风险共担对EPC模式的顺利开展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整体绩效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3.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实施困境基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基本特征,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实施存在以下三点困境:第一,节能改造项目施工程序复杂,项目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及主体的利益诉求的多样性均是项目风险的源头,众多不确定风险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控制给项目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第二,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为组织间风险的合理分配设置了诸多障碍,如何科学界定主体风险责任,保证风险与利益的对等是提高项目整体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第三,对于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组织结构主层次上的主体———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来说,由于双方在合作中的地位不对称,业主通常占据主动地位,业主在节能改造过程中的信息隐藏以及用能行为的不规范为节能服务公司带来了更多的主体行为风险,增加了项目风险管理的难度。综上,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其项目风险管理的诸多实施困境,在考虑项目特性与风险管理实施特殊性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更具有重要意义。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实施关键

借鉴国内外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经验及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基本特征与风险管理实施困境,可得到如下启示:

4.1科学界定主体风险责任,为风险管理奠定实施基础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组织结构复杂、风险配置不均衡,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大量风险,这种风险分配方式必然会影响项目管理效率与整体效益的提升。故利用强制性、更加精细化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文本明确界定主体风险承担责任,是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的基础。

4.2推行保险与担保制度,为风险管理引入市场手段利用市场化的保险或担保措施转移项目风险是当前国内外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与一般工程项目相比,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风险种类更为复杂,仅靠项目各参与方有限的风险管理措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故推行保险担保制度可以为既改项目的风险转移提供有效路径。

4.3优化项目风险管理流程,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是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组织结构层次复杂、风险因素众多,设计一套囊括所有主体与风险因素的风险管理流程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5结语

我国既有建筑存量大、能耗高,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应用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发展平台与驱动力,同时也内在地规定了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风险管理的迫切性。总结国内外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实践特征可以发现,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市场手段为驱动、风险管理流程优化为主导的风险管理措施均为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效率的有效手段。借鉴一般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成功经验,结合EPC模式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基本特征与风险管理实施困境分析,分别从科学界定主体风险责任、推行保险与担保制度、优化项目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EPC项目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路径,以期达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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