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增值税改革范文

增值税改革精选(九篇)

增值税改革

第1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当前,全球的经济处于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我国的经济也不例外。国内宏观经济进入调整周期、经济转型压力凸现、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国内的出口和投资都面临着严峻挑战,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使得经济下滑的危险加大,微观经济体经营状况令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阻止经济增长速度大幅下滑。这些政策举措在救市的同时,也为我国基础制度改革创造了契机,为我国国民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

2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货物从生产到零售的各个环节,涉及的行业众多,是一种生产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转型,实际上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也就是应税产品生产耗用的全部外购消耗包括固定资产均可列入扣除项目范围。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技术革新,所以它在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得到了采用。

转型后的增值税会大幅度地刺激投资的扩张,进而引起投资需求增加。它允许企业为出口商品而购买的固定资产所负担的税金作为进项税抵扣,使出口产品成本下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对我国扩大出口贸易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转型后企业所缴增值税款变少,企业的资本积累变多,加速了企业的设备更新换代,企业采用更多的先进技术,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快速发展,从整体上调整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从管理角度分析,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使得非抵扣项目大大减少,操作过程更简便易行、规范,偷逃税款也较难进行,这样极大地降低了税收管理成本,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但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税低于理论增值税,因而从短期来看,它对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我们应该辨证的看待它的得失,从长远来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得大于失。

3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涵义

3.1增值税征收的对象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型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税负将会普遍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增值税税负不会因为转型改革而下降。因此,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税收负担,促进广大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交叉经营现象十分普遍,实际征收中要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非常的困难,转型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不再按行业区分为两档征收率,而是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下调。

3.2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将消除原来税制中重复征收的因素,使得企业投资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的税收负担大规模下降,极大地鼓励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生产力水平及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对于加大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顺利度过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都会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3这次转型改革,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仍旧没把纳税人购买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的进项税额包括在内。其主要是考虑到纳税人购买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到底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还是纳税人自身消费,从客观上很难划分清楚哪些用于生产经营,哪些用于纳税人自身消费,若将用于消费的抵扣进项税款,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税负不公。因此借鉴其它国家的通常做法,规定对于企业购进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扣减,但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载货汽车的进项税款允许扣除,这种从现实出发的考虑,充分的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改革原则。

3.4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一环连着一环,上一个环节减免的税款将自动在下一个环节补征上来,由于增值税本身的征收特点,使得它在实际操作中重复征税现象十分严重,鉴于此,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相继出台了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减、免、退税款,使特定行业纳税人得到特别的照顾,为特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新的增值税税制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就有必要将与生产型增值税相关的免、减、抵优惠政策加以整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的税制,修补好管理漏洞,尽可能地减少由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减少带给国家财政的影响。对于诸如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此类的政策,由于它们是在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背景下实施的优惠政策,应将它们马上停止执行。

3.5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由于纳入抵扣范围的还有矿山企业外购设备的进项税额,将会使矿山企业的整体税负有所下降。因此,为了完善税制、公平税负,鼓励企业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响应国家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4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

4.1不利于对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抑制一直以来,外延型扩大再生产是我国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主要形式。如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在艰难地启动。转型后的增值税不利于内涵扩大再生产,相反的对外延扩大再生产有着较强的推动作用。增值税转型形成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效应,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越快,固定资产投资越多,投资的膨胀就越会被消费型增值税刺激。增值税转型形成了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我们不能不对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膨胀造成抑制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影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

4.2固定资产存量问题难以解决统计表明,近些年来我国固定资产净增加值数量巨大,导致所含的税额更加大。这些数量庞大的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将会使新购进固定资产与以前的存量资产在抵扣问题上出现衔接不上的情况,还会使新办企业与老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不利于企业兼并等资产重组的进行。由于被兼并企业的存量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本来打算实施兼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选择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而放弃实施兼并。要不然,企业的关联企业可把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买下来,使企业原来不能抵扣的存量资产进项税款得以抵扣,导致存量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政策形同虚设。

4.3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压力较大自实施增值税以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但由于受现有的管理手段的限制,还不能从根源上杜绝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转型改革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管理机制,尽所能的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总之,增值税转型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但是为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对改革我们需要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制定严谨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容应对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带来的严峻挑战。

参考文献:

[1]孟劼.陕西日报.增值税转型及其影响探究.200.3.

第2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然而,由于研发机构通常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因购买设备而发生的进项税额无法从销项税额中得到抵扣。这可能会削弱投资者从事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中国当前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

优惠政策要点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政府从2009年10月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文件,为研发机构采购设备提供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减轻其增值税负担。

《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5 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0 月联合颁布了上述文件(以下简称“115号文”),对研发机构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税收,采购国产设备则全额退还增值税。但该文件仅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关税可同时免征)

外资研发中心(包括独立法人形式的外资研发中心和以外商投资企业内设研发部门或 者分公司形式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享受该免税政策。对 2009 年 9 月 30 日之前和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其须满足的条件各有不同:(见表)

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研发机构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等部门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等。

115号文中所指的设备为其附件中所列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上述免税和退税政策(以下简称“免/退税政策”)仅执行至2010年底。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9号)在115号文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1月《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9号),明确国内外资研发机构或中心采购国产设备,自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起(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同时规定了退税申请所需的文件和具体流程。

《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0年3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以下简称“93号文”),对115号文中列明的可享受免/退税政策外资研发中心需符合的条件,优惠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等作了进一步的澄清。

93号文明确了符合优惠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对其在2009年7月1日和93号文日之间已采购的符合条件的设备,可就已征税部分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或国税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设备后续监管

按照规定,已享受退还增值税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进行监管,监管期为5年。但监管期的起始日如何确定(退税日还是发票开具日)尚未在相关文件中得到具体说明。在监管期内,如果设备被出售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研发机构须按照设备的折余价值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研发机构不得将已办理退税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对于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的设备,海关也将进行为期5年的监管。在监管期内,如果该设备被处置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研发中心也须按照设备的折余价值补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93号文还规定,如果研发中心将享受优惠政策的设备擅自转让、销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该研发中心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1年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为3年内)不得享受免/退税优惠政策。

税务处理提示

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及运营成本,因此,如何加快抵扣和提高抵扣额一直是企业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115号文对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可享受增值税免/退税政策的规定,无疑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条加快进项税额回收的途径。但需注意的是,如前文所述,该增值税免/退税政策将于2010年底到期。因此,在剩余的几个月的时间内,相关企业应立即采取行动,审查和评估其内设的研发部门/分公司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可能性。符合资格的企业应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以便能在年内充分享受该优惠政策。

第3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货物从生产到零售的各个环节,涉及的行业众多,是一种生产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转型,实际上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也就是应税产品生产耗用的全部外购消耗包括固定资产均可列入扣除项目范围。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技术革新,所以它在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得到了采用。

转型后的增值税会大幅度地刺激投资的扩张,进而引起投资需求增加。它允许企业为出口商品而购买的固定资产所负担的税金作为进项税抵扣,使出口产品成本下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对我国扩大出口贸易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转型后企业所缴增值税款变少,企业的资本积累变多,加速了企业的设备更新换代,企业采用更多的先进技术,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快速发展,从整体上调整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从管理角度分析,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使得非抵扣项目大大减少,操作过程更简便易行、规范,偷逃税款也较难进行,这样极大地降低了税收管理成本,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但是,由于消费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税低于理论增值税,因而从短期来看,它对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我们应该辨证的看待它的得失,从长远来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得大于失。

2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当前,全球的经济处于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我国的经济也不例外。国内宏观经济进入调整周期、经济转型压力凸现、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国内的出口和投资都面临着严峻挑战,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使得经济下滑的危险加大,微观经济体经营状况令人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目标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阻止经济增长速度大幅下滑。这些政策举措在救市的同时,也为我国基础制度改革创造了契机,为我国国民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

3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涵义

3.1增值税征收的对象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型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税负将会普遍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增值税税负不会因为转型改革而下降。因此,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税收负担,促进广大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交叉经营现象十分普遍,实际征收中要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非常的困难,转型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不再按行业区分为两档征收率,而是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下调。

3.2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将消除原来税制中重复征收的因素,使得企业投资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的税收负担大规模下降,极大地鼓励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生产力水平及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对于加大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顺利度过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都会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3.3这次转型改革,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仍旧没把纳税人购买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的进项税额包括在内。其主要是考虑到纳税人购买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到底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还是纳税人自身消费,从客观上很难划分清楚哪些用于生产经营,哪些用于纳税人自身消费,若将用于消费的抵扣进项税款,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税负不公。因此借鉴其它国家的通常做法,规定对于企业购进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扣减,但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载货汽车的进项税款允许扣除,这种从现实出发的考虑,充分的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改革原则。3.4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除,一环连着一环,上一个环节减免的税款将自动在下一个环节补征上来,由于增值税本身的征收特点,使得它在实际操作中重复征税现象十分严重,鉴于此,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相继出台了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减、免、退税款,使特定行业纳税人得到特别的照顾,为特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新的增值税税制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就有必要将与生产型增值税相关的免、减、抵优惠政策加以整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的税制,修补好管理漏洞,尽可能地减少由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减少带给国家财政的影响。对于诸如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此类的政策,由于它们是在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下,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背景下实施的优惠政策,应将它们马上停止执行。

3.5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由于纳入抵扣范围的还有矿山企业外购设备的进项税额,将会使矿山企业的整体税负有所下降。因此,为了完善税制、公平税负,鼓励企业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响应国家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4增值税转型改革存在的问题

4.1不利于对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抑制一直以来,外延型扩大再生产是我国实现扩大再生产的主要形式。如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在艰难地启动。转型后的增值税不利于内涵扩大再生产,相反的对外延扩大再生产有着较强的推动作用。增值税转型形成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效应,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越快,固定资产投资越多,投资的膨胀就越会被消费型增值税刺激。增值税转型形成了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我们不能不对消费型增值税刺激投资膨胀造成抑制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影响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

4.2固定资产存量问题难以解决统计表明,近些年来我国固定资产净增加值数量巨大,导致所含的税额更加大。这些数量庞大的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将会使新购进固定资产与以前的存量资产在抵扣问题上出现衔接不上的情况,还会使新办企业与老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不利于企业兼并等资产重组的进行。由于被兼并企业的存量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本来打算实施兼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选择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而放弃实施兼并。要不然,企业的关联企业可把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买下来,使企业原来不能抵扣的存量资产进项税款得以抵扣,导致存量固定资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政策形同虚设。

4.3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压力较大自实施增值税以来,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但由于受现有的管理手段的限制,还不能从根源上杜绝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转型改革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管理机制,尽所能的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总之,增值税转型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但是为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对改革我们需要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制定严谨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以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容应对金融危机过后的“后危机时代”带来的严峻挑战。参考文献:

[1]孟劼.陕西日报.增值税转型及其影响探究.200.3.

[2]王长勇.财经.增值税转型方案要点.2008.11.

[3]孙浩轩,孙乐.产权导刊.增值税转型改革意义何在.2009.2

第4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一、充分认识增值税转型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由于它可避免企业设备购置的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作用。一是有效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税收方式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有利于鼓励企业的投资行为,有效促进企业、产业加快技术转型升级步伐。允许购进固定资产中的所含税款扣除,解决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成本,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快技术转型升级步伐。三是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不仅可取得对企业普遍减税的效果,也能消除税负不公平,解决内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分别实行不同办法而导致的政策分歧。四是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和流向。实施消费型增值税,通过对企业投入的固定资产所含税金进行抵扣,将有助于刺激投资需求的增长,启动民间投资和消费,为我省企业扩大投资增加了资金来源,将会增加企业投资建设的总量,起到调整企业投资结构的作用,有利于调动企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发展,为企业扩大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提供动力,从而带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准确把握增值税转型对我省企业和行业的影响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这一税制的优越性不仅能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更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我省制造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发展。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不管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将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国产化,促进我省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二是增值税转型能够为企业节省开支,增加企业当期利润。根据当前增值税征管法规规定,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包括设备、工具、器具购置部分的投资。三是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技术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向内涵式方向转变。技术改造投资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进行改革、更新,以达到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促进技术升级,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省政府历来重视技术改造投资工作,黄华华省长指出:技术改造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要常抓不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可以刺激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投资达到改造更新和提高,以带动产业升级。四是生产型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基础产业的发展起到较大抑制作用,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负,明显地起到鼓励资本向资本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流动的作用。转型使税赋结构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促进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缓解原材料基础产业的瓶颈问题,加快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我省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一)提高认识,确保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是国务院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各级经贸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转变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各级经贸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程序、简化手续,尤其要进一步优化规范技术改造投资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缩短企业办理时限,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创造高效务实的投资环境。

第5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日前公布的《1~9月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显示,增值税占比25.5%,营业税排在第三,占比14.5%。

试点消息传出,业界无不拍手称快,这是为企业减负的明显信号。简单而言,我国工业和商业企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者不交叉。营业税以营业额乘以相应税率交税,服务企业流转环节复杂,例如物流业包含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每个环节都需要缴纳营业税,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增值税允许抵扣购进项目所含成本,能够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

营业税重复征收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的绊脚石,为避免重复交税,企业不致力于专业分工发展,而是形成“多而全”的体系,如仓储和运输若是两个公司法人,都需要交营业税,不利于专业细化分工。上海能够成为试点,并非随意之笔。上海服务业发达,有当地高官表示,上海服务业实现的财政收入已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7.1%,但服务业受制于营业税也最为显著。

此次,上海相关企业和行业将得到利好,目前,国内营业税税率从3%到20%不等,其中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尽管改革后的增值税税率最低为6%,由于征税基础额大大降低,上海市某政府人士认为税负将较大幅度下降,目前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税负水平在5%左右,如果能够实行增值税扩围试点,按照抵扣的增值税税制,大体上服务业整体税负水平可以降到3%。

而消息最引人注目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地方。我国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营业税全归地方税收,有观点将之与不久前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政策相连,解读为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或将重划增值税蛋糕,使陷入地方债危机的地方财政重新焕发活力。

不过,很多人认为此政策只是一种妥协之计,中央政府要为企业减负,同时为了缓和矛盾,仍将改征后的增值税归地方,其实就是变相降低了地方财政的收入,但不至于太惨,有数据显示,试点将使上海财政减少百亿元。

第6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 土地 改革

abstract: carries on the settlement take the property development project as the unit the land increment duty reform to be able to bring the land market the evolution, can make up local authority's land income, can change the real estate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business model, actually cannot increase the ordinary housing the market supply and the promotion ordinary home-buyer's benefit.

   key word: increment duty land reform

前言

   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降低房地产开发利润、抑制投资、稳定房价,1820年德国最早开征了土地增值税。之后,又有英、日等国相继开征,然而,它的成长发展历程并不向财产税与所得税那样一帆风顺,中间跌宕起伏,至今效果难以发挥。

我国自建国以来,对城市土地长期实行无偿的指令性划拔和无期限使用的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因素的不断扩大,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房地产开发的进程,原有的无偿使用国家土地的制度逐步向有偿使用的方向转化。

1987年,我国对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做出重大改革,在深圳、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试点,改过去的指令性计划拨无偿使用为有偿出让、转让制度,这对强化城市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效益,保证城市有规划地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之后出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土地供给计划性不强,成片批租的量过大、价格低;各地盲目设立开发区圈地,大量耕地被占用,开发利用率低;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炒风过盛直接影响了其作用效果。

为了增强对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的宏观调控,抑制土地炒买炒卖,保障国家的土地权益,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这是我国开征的第一个对土地增值额或土地收益额征收的税种,深圳市原本是最早实施对土地增值额征税的城市,后来为了鼓励、推动房地产行业发展,对这一税种长期采取了政策性减免的做法。深圳市出于抑制过高房价,特别是高档住宅上涨存在着暴利的可能和缓解普通商品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但是市场供给不足的矛盾,于2005年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目的是通过对高利润的项目增加税率,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发展商多开发普通住房。但恢复征收一年以来,收效甚微。北京地税局继二手房开征土地增值税后,从今年1月1日起,对新房中的普通住宅征收1%的土地增值税。此前,普通住宅列在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范围内。

今年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具体而言,土地增值税将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同时,该《通知》也从具体的操作角度,提出了相对清晰的清算条件。这意味着自后搁置了13年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从“预征”缴纳现状正式进入清算状态。此利空消息一,股市大受刺激,17日房地产板块大幅下挫,并带动大盘跳水。理论分析家的分析再一次刺激了普通老百姓紧绷的神经,于是大家欢呼越雀、奔走相告,大有救命稻草降临到每个人的头上,光明即将来临之势。

乐观的观点认为:新《通知》要求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在这种规则下,开发商的税收筹划将无用武之地。而此前国内各地区对于土地增值税部分基本上要求房地产企业按照预(销)售商品房收入1%-2%的比例进行预征,部分地区尚未开始预征,这与通知所强调的30%-60%的累进税率,不可同日而语。在土地大幅度升值、利润高企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无疑会给大量开发商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是房地产商的成本将急剧上升,越是以低价获取大量土地的房地产商其囤积与开发成本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不敢贸然提高房屋售价,因为提价势必造成增值额的上升,它到一定程度会触发更高一级税率的适用。

理论上我们可以认为:土地的供给是缺乏弹性的,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下人们对土地的需求量随着地租的升高而递减,事实上,由于级差地租的存在,这一规律在沉疴日久的房地产市场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而城市房地产赖以存在的土地也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水涨船高的的势头。众所周知,对房价可能会有拉动作用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增值为税基,土地的增值往往在漫长的持有过程中发生,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一般是土地使用者、持有者或经营者。在征收过程中,各国和地区均发现投机者会运用各种手段分散和转移土地增值。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并不对土地保有过程征税,而是对土地开发阶段的增值征税,也就是说对利润直接征税,这一过程基本是2~3年。而从理论上讲,正常房价涨幅下,土地增值可能微乎其微。而房价的涨跌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与住宅开发成本没有必然联系。在目前总体需求大于供给的条件下,任何税收都会存在负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房价可能会有拉动作用,但也不能避免房地产商一定不转嫁给消费者。目前土地增值税的一级税率为30%,如果开发商的利润大幅度减少,房地产开发投资可能也会受到较大影响,投资少供给就少,可能会进一步抬高房价。恰恰是由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了土地价格与开发、配套设施等成本,反而给开发商提供了抬高成本的足够动力。北京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颜光茂以北京为例预测,由于目前北京地价水平已处于高位,而地价推高房价的趋势已经很明显,如果更严格地征收土地增值税,高达30%的税负必将向消费链条的末端消费者身上转嫁,推高房价不可避免。

宏观角度来看,土地增值税作为地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有力补偿。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建立公共财政有利,以税收方式获得的财政收入将纳入预算内,而不会像以往一样土地收入在预算外或者制度外流转,导致中央政府完全无法掌控。此举也可能使房产商的囤地之风有所收敛,甚至有学者认为会终结囤地暴利,但我们不能避免地方政府在征税时继续通过或明或暗的优惠政策对有关系的房地产商网开一面,导致征收成本将上升。

所以,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幕并不会出现人们预期的那样出现鱼和熊掌兼得的局面,按照以往的房地产行业逻辑,由于土地增值税抬高了开发商的经营成本,因此他们会选择多报抵减成本项目减少征税额、扩大奢侈住房建筑比例获取超额利润回报等方式抵消新政策的不利影响。只要有需求,房地产商就没必要改变目前的赢利模式。土地增值税能带来土地市场的嬗变,能弥补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房地产的经营模式,却不能增加普通住房的市场供应量与提升普通购房者的利益。《通知》中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办公楼、商铺的出售率一直不如住宅,原因就在于商业地产往往采用出租或自营的方式。把物业转化为自有经营资产,已经成为开发商的一种选择,并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土地增值税清算,可能加剧这种趋势。土地增值税清算,可能促使更多的开发商采用酒店公寓、青年公寓、白领公寓等经营模式来避税,传统住宅项目投资的比例可能会有所减少。

第7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采用的销售形式越来越灵活,诸如混合销售、兼营等特殊经营行为已相当普遍,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往往无法正确划分销售额和营业额,反而可能利用税法的漏洞逃税避税,这就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2营业税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纳税企业改革之前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收负担,在改革之后,原来营业税纳税企业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企业,因此只承担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双重征税的问题不存在了,企业的税负减轻了。此外2009年我国推行了增值税改革,把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这一变化的重要之处在于企业购进的用于增值税生产活动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由原来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变成现在可以抵扣。这样一来,原来营业税纳税企业所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以直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一措施的实施对原营业税企业来说税负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另外,对于原来的增值税企业来说,经常从原来的营业税企业购进货物或劳务,但由于对方是营业税纳税企业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发票,因此,这些货物的进项税无法抵扣,造成这些企业负担比较重,而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后,增值税实现了全产业链的抵扣,消除了重复征税,其减税效果也将非常大。

3营业税改革中面临的问题

营业税的改革虽然是大势所趋,能促进我国税制趋向公平与合理。但营业税改革涉及面广、牵涉行业甚多,必然会引起诸多争议,也会面临诸多困难。

3.1各行业之间税负差异的平衡我国现行营业税按行业不同设置了三档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税率是3%,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是5%,娱乐业税率是20%(除台球保龄球以外)。当这些行业改征增值税后,若按照当前两档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增值率差异性较大,如餐饮、美发美容、咨询等服务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较少,税负会增加,易造成行业间新的税负不均继而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如果设置多档差别税率不符合现代增值税单一低税率的中性原则,会造成新的价格扭曲。此外,我国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改征增值税若保留这些税收优惠明显有违增值税中性减少经济扭曲的征税原则,取消这些税收优惠,短期内会增加相关行业的税收负担,引起新的税负不平衡,行业税负的均衡成为营业税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2财政管理体制如何调整根据我国目前的分税制体制,营业税是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增值税是共享税,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是75∶25,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如果将现行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在我国目前地方财力已经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势必造成冲击,这恐怕是营业税改革最为棘手的问题。如果不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改革将难以成功。如果调整财政管理体制的话,是通过改变增值税的分成比例调整,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调整,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

3.3试点地区和行业的推进力度问题上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后,下一步考虑逐步将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其他生活业等三个行业纳入时间表,有望在半年后启动“营改增”试点。北京已经获批试点,深圳、江苏、天津、重庆等地也已经提出参与增值税改革试点方案。如何扩大试点的地区和行业,最终要把增值税全覆盖营业税,从而取消营业税,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4解决的对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时展的必然趋势,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企业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4.1合法减轻税负对税负加重的行业,首先,要积极应对,不要有抱怨情绪。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复核现有的运营活动并以此来确认哪些活动和流程会受到影响,采取措施使企业获得最大收益;加强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正确处理会计业务。其次,积极争取相关财政扶持。密切关注财税部门的相关政策动态,及时核对企业自身信息,完成相应的申请工作,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最后,咨询税务专家,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纳税筹划。

4.2做好两税之间的分成比例由于增值税是共享税,营业税是地方税,均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营业税改革必须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合。在目前地方财力已经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改革应该以不减少地方财力为前提,这样才能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但是如果改革与财政管理体制的整体调整同步进行,将增加改革的难度,延缓改革进程。因此,将改革后的增值税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地方或者调整增值税的共享比例是比较可行的。根据目前增值税、营业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可以调整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并适当向地方倾斜,调整后的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应为5∶5左右。

第8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生产型消费税消费型增值税 

        1增值税转型简述

        1.1转型背景

        美国次贷危机的恶性影响正在向实体经济渗透,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还难以预估。在这种较严峻的形势下, 2008年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1.2增值税改革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2增值税转型的积极影响

        增值税转型,短期可为企业减负、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长期可以刺激投资,提振内需,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配合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下面就增值税改革产生的积极影响加以阐述。

        2.1为增值税立法创造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制定的。这次增值税改革我国可以借此机会加速进行增值税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进而提高法治程度。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实际上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扩大征收范围,此次条例修订完成了转型改革的任务,可以说是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可见,这次增值税改革为其立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2避免重复征税

        “增值税转型”,从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其核心内容就是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从销项税中给予抵扣。因此,企业在计入固定资产时候只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增值税,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负,增大了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2.3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投资

        在全国两会上,以增值税转型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2009年工作部署时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采取减税、退税或抵免税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强微观经济活力。”

        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均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又要多缴税款。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转向成本少、税负低、回收期短的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向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结果必然加剧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失衡,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2.4加速经济结构转型,促进产业升级

        增值税转型使税赋结构在不同行业和企业间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促进基础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缓解原材料基础产业的瓶颈问题,加快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刺激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以带动经济的产业升级加速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转型,既可化解企业流动性资金紧张,又能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还有助于加速经济结构转型,促进产业升级。

        2.5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平等参与国际竞争 

        目前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中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更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平等地参与国际竞争,主动融入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中去。

        3增值税转型的消极影响

        3.1财政收入减收效应

        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直接的影响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一般来说,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企业生产发展,而生产型增值税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为有利。针对我国税收制度与现状而言,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转型将直接减少财政收入。

        3.2增值税转型增大就业压力

        生产型增值税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占比重比较大,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因而税负重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从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优势消失。因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在同样的生产水平下,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而不是雇佣工人,这就必然造成资本流向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进而造成劳动岗位的减少,失业人员的增加。尽管从长远角度看,就业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但是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短期内出现的就业压力大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4对实施消费型增值税的思考

        4.1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消费型增值税已经实施了半年之久,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1)要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保证中央具有足够的宏观调控能力(2)真正做到投资增长效应,即从投资需求看,应顾及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需求的“激活力度”,真正促进企业技术升级。

        4.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1)可适当扩大地方税权。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政府享有75%,地方政府享有25%,借增值税转型之机,可以考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重新确定一个更为合理的财力分配办法,适当提高地方对增值税的分成比例,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

        (2)强化计算机征管。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21世纪,计算机征管可以大大提离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创造条件,加强计算机联网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查。税务部门应该继续重视和加强计算机的征管和稽核,进一步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早日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

        5结束语

        实行与国际统一的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应对国际竞争的有利条件,对我国依法治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稳步进行增值税税制改革,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相信我国增值税改革会有一个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明天!

参考文献:

[1]史正保.税法原理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60-90.

第9篇:增值税改革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税改;小规模纳税人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2-0065-02

1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影响

1.1 整体税负降低

(1)在增值税改革前,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4%,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在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区分商业企业或工业企业,统一调整为3%。长期的执行发现原税率是偏高的,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偏重,偷逃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在此次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工业企业下降了50%,商业企业下降了25%,可以看到国家为小规模纳税人减负的意图相当明显,有助于小规模纳税人度过目前的经济困难期。

(2)税改后,大部分地区调升了增值税起征点。现行增值税起征点规定,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在税改前,起征点的具体金额存在地区差异,全国大部分地区起征点设在下限,税改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将增值税起征点设在上限。

1.2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下降,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符转为一般纳税人

税改后,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据统计,税改前小规模纳税人占增值税纳税人的比例,广东省为92%,浙江省为83.6%。全国约为80%-90%。小规模纳税人的比例偏高,不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国家这次下降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使一部分销售额较大、经营较规范的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这些企业可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运营。

1.3 税改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1.3.1减少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费)依据,教育税附加征收率固定为5%,而城建税在县、镇税率为5%,在市区为7%,在其他区域为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的下降比例与增值税的下降比例相同,工业企业下降了50%,商业企业下降了25%,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减少,使企业的净利润上升。

1.3.2 增加当期营业收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品销售一般以含税价格计价,假定税改后商品含税价格不变,由于征收率的下降,企业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其营业收入增长率可以算得,商业企业为(1+4%)÷(1+3%)-1=0.97%,工业企业为(1+6%)÷(1+3%)-1=2.91%。由于此次税改的各项调整,除第一点所述会减少当期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不会直接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因此营业收入的增长,会相应增加当期的营业利润,并最终增加企业当期的净利润。

1.3.3 增加企业当期企业所得税,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在增值税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所下降,因而企业的利润总额增加,由于每个企业的费用、税金不相同,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无法计算,但利润总额增长必然使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这会部分地冲减企业的净利润,但总体来说,由于利润总额增长了,增值税税改会增加企业当期的净利润。

2 税改对一般纳税人影响与对小规模纳税人影响的比较

2.1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较

要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涉及到税负无差别点的计算。所谓税负无差别点,指在某一增值率(增值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下,一般纳税人与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在无差别点之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高,在无差别点之上,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

在增值税改前,工业企业小规模纳人增值税征收率为6%,商业企业为4%,设税负无差别点的增值率为N,增值税率为17%。根据“税负无差异”原理列出方程如下: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假设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7%-销售额×17%×(1-增值率)=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税负无差别点等式: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或增值率=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将税改前的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6%和商业企业4%,分别代入无差别点等式,可得税改前的无差别点增值率分别为工业企业35.3%、商业企业23.5%。

在税改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可计得税改后的无差别点增值率为17.6%。

根据增值税无差别点的定义,在增值率高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更低,在增值率低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更高,但在实际情况下,国际上公认的增值率为20%左右,一般而言,在税改前,在大多数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一般纳税人高,在从无差别点的变化看,无差别点在增值税税改后下降为17.6%,无差别点的下降说明税改后,原来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不平衡的情况有所减缓甚至逆转。

2.2 新购固定资产对一般纳税人影响与小规模纳税人影响的差异

税改后,允许一般纳税人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假设所购设备执行基本税率17%,适用所得税率为25%,那么可以直接推算出相对小规模纳税人,考虑所得税抵减因素后,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成本较小规模纳税人的节约为:17%÷(1+17%)×(1-25%)=11.66%。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资金小、实力弱,多数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设备技术含量不高,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小、更新要比一般纳人企业缓慢,因而购置固定资产设备进项不可抵扣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较小。

3 综述

从以上的分析比较可知,在增值税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有了较为明显的下降,表现在税率下降、起征点提高,而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下降使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也说明国家有意识地加强对小规模企业的管理,引导其走向规范化。对比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改影响,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设备投入量一般而言较小、更新速度较慢,相比较下税负无差别点的下降的影响更显著。因此相比一般纳税人,此次税改国家给予了小规模纳税人更多的支持和实惠,从而改变了以往税负不平衡的状况。小规模纳税人有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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