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采购部门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采购部门工作计划

第1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本文以提高设备采购环节的效率为出发点,以确保新购设备的质量为宗旨,以详细梳理采购环节中各部门的职责为切入点,按照上报设备采购计划、技术选型、实施招标或谈判采购、组织进厂验收的设备采购步骤,逐一探讨最优的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划分,挖掘目前设备采购环节中需要完善的各个方面,从而达到设备采购流程的整体优化。全文主体可简单概括为“梳理流程、分工合作、逐点完善、全局优化”。 一、设备采购计划 设备采购计划按照年限可划分为中长期设备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对于中长期设备规划的提出,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设备升级、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需求目标来进行,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基础上,由计划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由各生产单位、需求部门做初步需求计划编制,再由计划部门负责统一汇总、筛选、组织修订,并进行论证,然后由公司的主管经理或总工进行审批,最终形成公司中长期设备规划,同时作为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的编制依据。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的编制、审核、审批步骤与中长期设备规划的编制步骤基本相同,不同点在于年度购置计划在充分考虑长远计划的同时,要更加切合于眼前的生产实际和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设备技术选型 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设备的技术选型。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设备选型也应该随之完成。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和下达时间间隔较长,少则数月,多则几年,从而导致在上报购置计划时的设备选型,可能在实际计划下达时已经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是编制人员工作已经变动等原因而无从查找,需要在正式设备购置计划下达后,按照职责划分重新编制更加严谨细致的设备选型技术文件,即设备技术规格书。设备技术规格书的制定和完善,确保了将设备选型落实在纸面上,为下一步实施设备采购形成重要的依据。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需要各专业部门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按照编制原则不同、设备类别不同、技术含量不同,可将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具体划分为:1、“谁使用谁编制”原则:主要针对非安装小型设备,这部分设备技术相对成熟,选型相对容易;2、“技术把关”原则:主要针对安全环保类设备、专业设备、工程配套设备等,需要由专业部门编制或审核技术规格书,以确保设备选型更加科学、符合生产实际的需要。设备技术规格书编制完成后,需要由设备主管部门及领导、总工等进行审核、审批,最终确定设备技术规格书,采购部门再严格按照选型好的技术规格书组织实施采购。 三、实施设备采购 在设备购置计划下达、设备技术规格书编制完成后,设备采购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采购管理要求,选取招标或谈判采购。目前,集团公司的采购方式正在逐步发展成为集中采购方式,即所有的设备采购全部集中由物资装备处主管,由物资供销公司组织实施,不允许自购,需求单位的职责主要转变为上报购置计划、技术选型、建议较优供货商、参加评标、谈判议价等。集中采购的优势在于协调并优化了各子公司间的采购资源,相对控制了子公司自购所带来的不规范行为,加大了招标采购力度,节约了采购成本,同时优选供应商,能够获得良好的售后服务。目前,公司设备采购流程主要是:在设备采购计划下达后,设备采购部门依据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书,在ERP系统上报月度购置计划,由物资装备处审批后,实施自购或委托物资供销公司组织采购,物资供销公司接到物资装备处的采购计划后,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物资装备处、矿区生产运行部等人员共同参加招标或谈判采购。我们作为需求方,在参加招标谈判时,大型设备一般需要由熟悉设备技术参数的人员、设备管理和采购人员共同参加,小型设备主要由采购部门参加即可。 四、设备进厂验收 设备验收作为设备采购环节的最后一步,是进厂设备质量优劣的重要关口,是确保设备安装质量合格的关键步骤。组织缜密、多部门团结合作的设备验收工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整个采购环节的质量,利于使用单位得到所需要的设备。根据以往的经验,在实际工作中,会发生购进设备质量较差、同时价格相对较高的产品。分析原因主要是对设备采购监管力量薄弱,通常表现为采购与验收权力未分离、或是职责划分不清、或是设备管理者担负主管采购职责的同时还是设备验收主管者,均可能做出由于自身疏忽或是受供应商影响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渎职问题。所以,要使设备验收达到理想结果,核心问题就是要避免由采购部门独管或是主管验收,而是要由独立于采购部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或是使用部门直接负责或主管验收,以最终确定进厂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设备验收流程可归纳为:设备进厂或安装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并主管验收工作,设备使用单位、技术选型部门、安全环保部门、采购部门共同参加。综上,通过对设备采购流程重要环节进行梳理,逐一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划清各自工作权限,发挥各部门专业特长,优化协作程序,力求达到使设备采购各相关部门权责相符、目标一致、分工合作通畅的直接目标,最终达到采购设备质量优良、采购环节规范、采购工作科学高效、能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可靠、持续发展的圆满结局。

第2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物资采购;监督;控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053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01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为稳固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企业必须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监督与控制,降低企业的成本,为企业长久发展赢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但如今,企业在物资采购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针对此现象,企业要加强物资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1 现代企业物资采购监督的过程

1.1 对采购的事前监督

在企业进行物资采购之前,应根据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物资管理方式,并制订相应的采购计划和费用预算,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制订的采购计划进行监督,查看其是否合理。采购的事前监督一方面可以从操作人员的反馈行为入手,通过反馈信息来判断采购的事前计划是否科学。另一方面,监督部门也可以通过客户的投诉来对采购计划进行相应的监督,从而改善采购计划,使其能更好的促进企业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采购的事后监督

企业对采购的事后监督可通过跟踪来进行,保证企业在采购的过程中随时完善采购的内容和方法。同时在对采购进行事后监督前,还应全方位掌握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等,进而有效监督采购物资的质量。对采购的事后监督的方法有以下2种。第一,可以对采购的物品进行现场检测;第二,可以对物品的使用进行相应的调查。通过事后监督,可以保证企业采购工作的质量。

2 物资采购监督与控制过程中的几项重点工作

2.1 采购计划的监督

对于采购计划监督的实施,首先要求采购物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自己所需物品制订相应的采购计划,然后将采购计划交给采购部门审批。采购部门审批的过程就是对采购计划监督的过程,可以避免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虚报信息的行为。同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的内容,也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控制企业对采购环节的资金投入。通过对采购计划的有效监督,也可防止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虚报物品价格,谋取私利。

2.2 采购价格的监督

监督部门在采购部门进行采购之前要事先通过查阅网上资料了解采购市场的价格状况,并根据自己所了解的市场价格来判定采购部门是否虚报价格信息,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在保证价格合理的同时,监督部门还应注意监督物品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相关部门的要求。另外,要时刻观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为企业的采购提供良好的市场供给信息。

2.3 物资质量的监督

对物资质量的监督主要是相关部门在采购部门进行采购过程中,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进行相应的检测,然后将检测结果交给价格部门,价格部门根据质量的检测结果适当调整物品价格,保证物美价廉,避免出现用较高成本购买低劣物品的现象,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同时,通过对物资质量的监督,也可保证企业采购物品满足企业相关部门的需求,保证企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4 货款结算的监督

采购物品的监督人员在对货款进行结算之前,要检查购货发票,确保购货的价格与采购计划的价格相统一。同时,要核查购货发票,以便确定其合规性。对购货的相关内容进行一一核查后,才可以进行货款结算。

3 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监督与控制的措施

为保证企业物资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与控制。第一,由于企业物资采购涉及面较广,因此采购部门应注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例如,企业采购部门通过与质量部门的协作,确保采购的物品满足相关部门对物品的质量要求;第二,为避免采购部门为了个人利益而做出行贿等行为,企业应对物资的采购费用进行进一步的监督,从而限制采购部门对费用的支出,有效地避免采购人虚报采购费用的行为;第三,企业应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规范采购活动,有效提高采购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通过对采购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可有效提高物资采购的质量,实现对物资价格的科学控制。

主要参考文献

[1]师兆勇.关于制造企业物质采购成本控制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2,43(12):112-114.

第3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机构,下同)采购,会同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各采购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第4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物资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物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热点和难点所在。加强物资管理风险控制,对完善企业机制,降低企业成本,推进企业廉政建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计划风险与控制措施

物资需求计划是企业制定采购计划和实施物资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物资采购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涉及物资采购的全过程,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的主要控制目标是确保计划的合理与准确,避免需求不准确性和谎报、误报;集中采购招标计划制定所控制的目标就是为了形成规模效益,确保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1、物资计划风险

1)需求计划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在于计划不准确和谎报、误报计划。计划不准确,会直接导致采购的设备物资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生产施工要求,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供应短缺、工期延误、成本失控等风险。以东台沼气项目为例,整个工程所用各种钢管采购量不足20吨,由于物资需求计划制定的不准确,在工程完工时剩余了7吨,所幸的是钢管,而不是其它不常用的物品,但还是造成了资金浪费和物资积压;谎报、误报计划,则可以给掌握着一定的资源支配权的人以借机采购挪做它用、中饱私囊的机会,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2)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中的主要风险在于,对已达集中采购招标额度应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拆分,不按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导致物资采购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可能造成采购成本增加。

2、物资计划控制

1)需求计划控制。首先要严格依照工程图纸和生产施工实际情况,参考工程材料预算单价和数量编制需求计划,确保采购计划真实准确,做到数量精准、型号规格相符。采购计划制定部门对项目部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仔细审核,并及时与项目部物资需求计划编制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避免多报或少报。在综合考虑生产需要、资金状况、材料价格行情和供应商供货期后,再确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时机;其次是需求计划和采购必须经项目部生产技术、主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确认,以防止不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招标和谎报误报计划,借机采购挪做它用情况的发生。

2)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控制,首先必须明确采购权限,严格按照各级权限进行采购。采购计划必须向上一级物资主管部门提交,由上一级物资主管部门根据项目主合同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形成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对除采购权限允许范围内的物资需求经批准后自行采购外,将其它已达集中采购招标额度采购计划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畴,并按权限和程序开展采购策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或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集中招标采购申请。以避免对采购计划进行拆分,不按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现象。

二、物资集中招标采购风险与控制措施

物资集中采购所控制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杜绝所需物资未经审批擅自采购,确保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和商务要求的合理性,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确保开标、评标、定标符合招标文件和评标细则的要求,实现技术与商务的分离、决策与执行分离;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工程技术、商务和法律要求。

1、物资集中招标采购风险。未经审批擅自采购可能会产生重复采购或不必要采购,可能会造成资金、资源浪费;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采购的设备物资不符合工程需求、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开标、评标、定标不符合规定,技术与商务、决策与执行未分离,会导致招标的不公平、不公正;合同条款不符合要求,可能存在技术、安全、质量、商务和法律方面的风险。

2、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控制措施。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对设备物资集中采购进行分权审批,分权采购;由物资管理部门与专业技术部门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并报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实现技术与商务的分离、决策与执行分离,监察部门对设备物资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决策者只对采购权限、招标过程和具体采购过程进行整体符合性和有效性控制,不直接针对供应商实施具体采购活动,不对采购部门的具体采购活动进行干预;合同谈判时,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会议记录,对定稿的合同草案分权限报送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评审会签,合同谈判与合同草案公开、透明。

三、供应商选择风险与控制措施

供应商选择的控制目标,是为了能够公开、公平和公正地选取供应商,优化供应商选择机制。确保所使用的设备物资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防止不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设备物资的非预期使用。

1、供应商选择风险。供应商无有效执业资质证明,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国家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状况,可导致采购的设备物资不符合工程需求等风险。采购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状况以及各合格供方各自特点及经营优势的情况下,有意进行差别选择彼此共赢、利益互通的供应商或上级推荐供应商参与投标竞价,都可能形成不公正的中标结果。

2、供应商选择控制措施。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控制,首先是要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对供应商执业资质证明等各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供的设备物资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其次是加强合格供方管理,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其综合绩效评价。第三是要加深对市场的了解,扩大供应商选择范围,尽可能的多选择实力强、优势突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加大供应商之间的质量、价格竞争,对拟选供应商的实力与所能提供的产品性价比进行核查,以避免供应商的差别选取、不公平竞价和利益互通局势的形成,实现最佳资源配置的目标。

四、结束语

物资管理风险控制,离不开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科学先进的管理手段,但关键点仍在人的廉洁自律与品德修养和严格的监管。只有规范有资源支配权人的用人机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实行融入式和全过程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化,让设备物资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在阳光下操作,才能真正有效防范企业物资管理风险,促进企业物资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第5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权力分离 政府采购 风险防控

For five links powers are separated, the risk is effect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universities//LAN jun

Lan Jun(Leshan Normal University, Sichuan Leshan 614000)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have analyzed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in the equipment of universities i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nd point out the main risk points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 universities.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fi ve links from each other such as equipment procurement plan, procurement budget, procurement procedures, procurement project evalua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ork, and the various functional departments perform their duties independently, It effectively controls the risks, and has achieved positive results in practice.

Key words: Powers separated; Government procurement;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财政部于2015年7月对外公布的2014年政府采购规模已达17305亿元。各高校教学科研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规模也逐年增长。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规范高校设备采购行为,节约采购经费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高校采购的透明度及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也起到了很好效果,但是高校政府采购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风险,研究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运行模式

高校设备的政府采购是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预算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高校当年的政府采购设备、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各高校将设备采购任务交给采购机构进行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或依法自行实施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法自行实施采购或委托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分散采购。

二、 高校设备政府采购的风险点分析

政府采购高校设备过程多,程序比较复杂。从采购环节上看,其主要风险点在于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等五个方面。

(一)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

编制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总原则,要遵循计划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及可行性原则[1]。高校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一般是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如具体某个学院、某个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当年教学、科研需求进行编制,具体进行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设备数量、单价及总价的制订。主要存在的风险在于使用单位对市场现有设备状况把握不准,无法全面了解市场货物的高低及供货现状,导致编制的设备落后甚至淘汰产品。有的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由部分商家提供,没作详细的、全面的市场调研,导致技术参数带有倾向性和指向性,容易引起潜在供应商质疑。有的单位有时只在网上查询设备技术参数(如计算机、网络设备等),甚至把多个设备参数东拼西凑,把设备形成了一个“兼容机”。有的单位采购计划采用单一商家提供的参数或采用某一产品的参数,也有潜在腐败风险。

(二)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

设备采购的预算是采购工作的基础,如何确定一个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是甚为重要的工作。目前高校设备采购品种多,专业性很强,采购数量大,预算制定不准确会影响采购设备的质量和采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设备采购项目预算编制过于充足,会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甚至滋生腐败;另一方面设备采购预算过于紧张,也可能导致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低劣,采购多次流标、废标,造成采购周期增加,采购人力、物力的增加。因此合理进行设备采购的预算编制是一个采购项目成功的重要基础。

(三)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

对于每个设备(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过程,也是风险防控的重要部分。在采购过程中,如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按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做到采购信息保密,按规范化程序来确定供货商,坚决杜绝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在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如何按照《政府采购法》,坚持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如何克服采购周期长,效率较低的问题等等。

(四)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

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是由专家评审负责,专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在评审过程中也出现各种问题,如抽取专家不规范,不随机,专家抽取后的信息泄漏。专家数量与评标领域、地域分布不均;专家评审水平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评审公正性。一些专家权责不清,防反腐能力不强,个别专家甚至与投标商私下交流,导致违法行为时为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公信力。这是政府采购评审中的风险。

(五)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

高校设备采购工作是一项敏感性、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也十分重要。对采购监督的不到位或不完整,就可能影响采购程序或工作流程,也可能影响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因此加强对采购项目整个过程的监督是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

三、高校设备政府采购的风险防控对策

(一)政府采购风险防控的思路

防范各种采购风险,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高校要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采购机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内外部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每一环节都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确保每一环节权力都能受到制约,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二)坚持“五环节权力”相分离,高校各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防范各种采购风险,必须从各环节入手,适当控制每个环节的权力,让每个环节的管理部门都不可能决定采购结果,对每个一环节进行权力限制与分离是风险防控的重要策略。具体地讲,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由具体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预算的确定由高校主管单位(如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等)负责,设备采购程序的实施由高校采购部门负责,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由评审专家负责,设备采购项目的监督由上级或本高校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各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各尽其责,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和预防腐败。

科学编制设备采购计划。高校中编制设备采购计划都是各具体使用单位,如各教学学院、科研单位等。既要根据年度经费预算额度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又要根据教学、科研实际不贪多求全、盲目添置,同时要所采购设备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各具体单位在编制教学科研设备采购计划时,应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既要充分了解学校现有仪器设备的现状,比如设备的完好率、数量、性能;还要充分了解为下年教学、科研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因此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时,必须征求广大的专业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在技术、性能、数量和种类上的要求及相关意见,提高他们编制和实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减少盲目性和重复性,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减少浪费,使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更加符合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要求,保证编制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合法性。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可通过网上查询、设备展示会上进行技术咨询、兄弟院校咨询、有关专家咨询或多个供应商咨询,多渠道获取设备的技术参数、报价信息,从而制订合理、严谨、科学的采购计划。

各具体使用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后,在学校层面应成立设备技术参数论证委员会,对各使用所编制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倾向性、是否符合本校实际等进行校级层面的会诊,使设备采购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确定设备采购预算。各高校的设备经费主管单位一般为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财务处等,是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采购经费确定的部门。要严格源头管理,控制预算编制,把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每个部门和项目。要强化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的约束力,控制有关采购人临时追加采购预算。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实施概算、预算及决算控制,预决算及资金控制应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降低腐败风险。

高校中各具体使用单位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编制好设备采购计划,初步拟定了设备预算。设备经费主管单位如教务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财务处等应在使用单位编制预算基础上再进行市场论证调研,核实设备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校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主要由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实验设备处、科技处、部分专家等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对经费主管单位确定后经费预算进行再次论证,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设备采购预算。

规范操作,严格实施设备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代购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采购人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校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政府采购 法的规定。在采购征求意见、招标文件、采购开标过程中阳光务实、清正廉洁做好招标各项工作。 高校要加强各教学院和科研单位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视程度,解决政府采购改革在单位推行困难,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解决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抵御风险的意识不强、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要加强对供应商的宣传教育,解决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陪标等风险问题。 对政府采购每项权力、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规范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规章,这样就能防范和降低腐败风险。

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为了实现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公正性,加强评审专家评审公正,厘清专家权责关系,加强专家管理尤为重要。因此,要按照在《政府采购法》要求,完善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评审、处罚和退出机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建库及管理。对于建立入库的专家既要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要细化专家分类,确保评审需要;二是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违纪违规惩罚制度。必须一步明确专家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对违纪违规专家采取惩罚措施。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专家是否按程序评审,是否按规定回避,是否按纪律要求保密,是否有违纪违规及评审中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进一步规范专家行为。二要建立违法违纪专家“黑名单”制度,对于违法专家采取强制退出,终身不再聘为政府采购专家,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违纪专家要根据情况采取停止一定评审年限或限制评审;

三是建立评审专家评价机制,主要评价专家工作纪律、从业能力、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采购人、采购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评价渠道,从严执行评价制度。评价良好的专家,可以采取给予增加评审机会;

四是随机抽取机制。高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应由本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或审计部门到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并严格保密,防止专家信息泄漏;

五是加强专家执业能力培养。政府采购部门每年应至少一次对评标专家进行执业能力培训。作为专家本人应主动加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各项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执业能力与素养。技术类专家除加强政策学习及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增长外,还应了解法律、经济学、商业运营的基本知识;经济类、法律类专家除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外,也应主动加强一些技术类知识学习。评标专家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程序独立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制度。

监督设备采购项目。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也应实行管采分离,科学配置采购权力,合理界定监督管理、集中采购和采购单位的职责分工。采购工作的实施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监督管理一般由高校或其上级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职能机构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一个采购项目从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预算的确定、采购过程的实施,招标文件的制订,开标的专家抽取和现场监督,合同签订、货物到货与验收等环节,监督部门都要积极参与,防止各种风险和腐败的发生。

在搞好监督检查、实施事后效益审计的同时,建立健全供应商行贿“ 黑名单 ” 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对受贿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环节权力”相分离实施在乐山师范学院实施多年来,逐渐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现在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边界做好设备采购中的各项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资金节约率明显提高。根据多年实践,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力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流程化、透明化,不断提高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水平,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第6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建设

[DOI]10.13939/ki.zgsc.2016.23.044

政府采购法是国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下实施的部级制度。它不仅包括对各种采购方式的界定和规范,也包括对整个采购过程核算、审核、分析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由于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广、资金大,特别是2014年,财政部对“财政资金”的概念做了重新的定义后,2015年1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政府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面也更广。因此,及时梳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和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1目前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2003年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由于认识不够充分,对操作流程也不熟悉,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低、偏差大、采购成本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采购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执行单位普遍存在因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够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不清晰导致的政府采购预算不全面、不细化,或计划与预算脱节、执行与预算有偏差、采购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因而,难以有效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存在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由于内控制度缺乏操作性,内控制度无法起到相应的作用,同时还可能对采购活动的实施产生阻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顺畅执行或存在较大风险。

(2)由于没有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细化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在采购执行过程中,由于责任难以划分多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3)由于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不健全,可能导致对政府采购政策性的理解不到位,采购活动计划性不强、行为不规范,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临时采购、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现象大量存在,给政府采购执行带来风险,难以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粗,或与实际脱离,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困难。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够严谨,采购带有主观随意性,执行偏差较大。

2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为切入口,加强对各关键点的控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综合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实施相应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文件记录控制、全面预算控制、实物保全控制、风险防范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可使政府采购活动得到进一步完善。

2.1建立职责明晰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职责明晰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明确采购执行过程中,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及职责,利于工作的开展,并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应首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采管分离、用购分离,管理与操作相分离的,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严格职责划分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采购、付款、验收三权分离;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互分离;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人相互分离。

业务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起点,应该本着超前谋划的思想,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实际业务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同时提供拟采购物资的详细配置标准、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和需求时间等基础资料,参与采购计划的执行及验收,并对该采购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价款的公允性负责。

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除了负责对各业务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汇总,根据各部门现有资产存量状况、使用效率、配置情况,对拟采购资产的配置、数量等相关数据进行评估、审核,出具采购意见,还要主持整个采购计划的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管理、编制并上报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报表,进口采购申报,参与验收、并将所有记录整理归档。

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执行部门,采购供应部门负责根据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采购意见,对拟采购物资的市场供应情况,以及市场行情进行调研,对于需要进口或需要执行特殊采购方式的物资应做出特别说明并附相关依据,执行采购并参与验收。

作为经费和预算的管理部门,财务预算部门负责编制初步项目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细化采购预算的要求,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付款条件、方式负责,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列明条款办理付款,并在合同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同时,定期向合同执行部门反馈预算、合同执行情况和金额等负有审查责任。

审计部门对整个政府采购行为的程序的合法性、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及内控的有效性负有监督职责。

2.2加强各关键点的授权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必须针对政府采购业务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较多、涉及金额较大、容易产生管理漏洞等特点,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对各关键点的控制,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设计出规范整个业务流程和每个关键控制点的规定、方法、措施,并规范内控的执行,严格监督,认真考核,使采购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2.2.1加强和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有效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和基础。政府采购预算须由财务预算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采购供应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编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双向结合。同时也使物资需求的业务部门从预算申报环节即参与到所需物资的采购过程,以保证“所购即所需”,使资金的使用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预期效果。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以及采购供应部门的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单位项目库规划,按照需求的紧迫程度,提出项目库调整建议及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经单位年度预算会审核通过后,即可由财务预算部门汇总并上报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申请资金安排。同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对确定需要报批的项目以及需要进口的物资及时组织报批,给采购的实施留有足够的时间。

预算的编报应特别注意切合实际,不能为了争取资金而盲目扩大预算,在预算执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的资金积压,或因赶进度而 “不得不”违规采购的情况发生,给预算执行带来困难和风险。

2.2.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及流程执行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预算一旦下达,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复及时向采购供应部门下达采购计划,并协同采购供应部门编制实施计划和控制依据,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执行采购。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跟踪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物资到达后,由业务部门、采购供应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验收,资产必须落实到具体使用、保管人,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作卡片和入账管理。

2.2.3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

作为执行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必须重视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签订之前的律师把关制和联合审签制,使用通用合同模板,既提高了合同编制和审核的效率,也减少了因合同条款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4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完善预警机制

建立政府采购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促进政府采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的全面提高。主要从采购是否必要,总额是否适度;采购方式是否适当,成本和效益之间的投入产出之比是否实现最大化等几方面对政府采购的效益评价。采购必须严格控制采购标准,配备能满足适当的物资、服务等,避免浪费;注重政府采购的成本分析,既重视其显性成本,又不忽视隐性成本。

2.3加强内控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有效监督

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保证。由财务、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的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应全程参与项目的立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信息的公告情况、招标评标情况、合同签订、货物验收、款项支付等各个重要环节。对采购活动是否有预算、是否按计划实施、实施是否有记录、有验收,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以及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监督检查。由资产、财务、审计通过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申报、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活动进行控制,将内部控制融入具体的采购活动。

2.4应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通过检查内部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资源是否得到合理利用以及采购目标是否实现,来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并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独立评价。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加以分析,找出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2.5加强对政府采购的风险评估和防范

依据政府采购法,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种采购方式下的采购程序,注重信息的来源、反馈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预算部门应及时掌握和反映政府采购物资的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及时发现风险并针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以提高采购效率;建立风险分析程序,完善政府采购风险管理技术。

2.6对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必要的绩效考核

为了充分调动各项目参与部门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控执行考评机制,把政府采购内控执行纳入对部门及员工的绩效考评,以此督促各项目参与部门及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保障项目预算的最终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能够正确引导、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优化操作流程,使政府采购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保证。同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实现采购成本最优化、采购过程透明化、采购结果合理化,是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促进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李志荣.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探讨[J].中国政府采购,2010(5).

第7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采购业务 内部控制 建议

一、购业加强采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壮大,采购业务作为企业日常运作的重要事项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我国由于采购环节出问题导致企业陷入危机的案子屡见不鲜。如:2012年4月15日,央视报道了某些企业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生产药用胶囊事件。胶囊厂采购工业明胶,制成药用胶囊,再流入制药厂,制成了各种胶囊药品,并流入市场。由此可见,分析企业采购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解决是十分必要的。它也是企业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利润、资源利用率、维系企业健康运作的有效办法。

二、企业采购的现存问题

(一) 采购计划控制不严格,出现资料紧缺或者过剩的情况。

采购计划,是属于生产计划中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年度计划与目标的一部分。通常,销售部门的计划是企业年度营业计划的起点,然后生产计划才随之确定。而生产计划则包括采购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及制造费用预算。由此可见,采购预算是采购部门为配合年度的销售预测或生产数量,对所需求的原料、物料、零件等的数量及成本做出的详细计划,以利整个企业目标的达成。

企业的经营始自购入物料后,经加工制成或经组合装配成为产品,再通过销售获取利润。其中如何获取足够数量的物料,即是采购计划的重点所在。因此,采购计划是为维持正常的产销活动,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应在任何时购入何种物料以及订购的数量是多少的估计作业。在企业实际运作中,往往会出现实际销售量与销售计划不服的情况,这就导致计划和实际脱离,企业不能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就会出现物料储存过多加压资金或资料缺乏影响生产的现象。

(二)供应商选择、评估、招标体制不完善。

大多数生产企业都设立了采购部门,主管采购业务并负责掌握供应商及供货信息等资料。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进行询价,从而确定采购计划及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付款。实质上,上级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质量检验仅限于对已发生的采购业务进行质量、数量、规格及价格等方面的一致性复核,而对采购前期工作如物料供应的市场调研、供应商的选择、供货谈判及订立合同等工作缺乏监督。

(三)企业采购业务信息不对称,导致采购业务缺乏监督。

大多数生产企业负责采购计划审批的上一级主管往往没有掌握足够的物料供求信息,只能在采购部门提供的资料上进行选择。有的企业虽然要求对多家物料供应商的条件进行比较,但由于从市场上挑选供应商及提供相应采购信息的控制权由采购部门自身拥有,所以无法保证良好的自我监督。由此造成物料采购监督者与物料采购实施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很难保证物料采购人员公平、客观地开展采购业务,从而致使材料成本失控。

三、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优化

针对以上制造企业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来加强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力度。

(一)加强采购计划控制。

滚动计划法是根据一定时期计划的执行情况,考虑企业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调整和修订出来的计划,并相应地将计划期顺延一个时期,把近期计划和长期计划结合起来的一种编制计划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把计划期内各阶段以及下一个时期的预先安排有机地衔接起来,而且定期调整补充,从而从方法上解决了各阶段计划的衔接和符合实际的问题。能够较好地解决了计划的相对稳定性和实际情况的多变性这一矛盾,使计划更好地发挥其指导生产实际的作用。采用滚动计划法,使企业的生产活动能够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把销密切结合起来,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预期的目标。

(二)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供应商管理是企业供应链上的一个基本环节,它建立在对企业的供方以及与供应相关信息完整有效的管理与运用的基础之上,对供应商的现状、历史,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进行全面的管理。

1.完善合格供货方的评估

首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资质评审,提供所需要收集的资质证明,建立统一的评审标准,并由多个部门参与对供应商进行集体评审,形成统一的评审报告,经过授权人书面审批并加入合格供方清单后,方能开展采购业务活动。

定期对现有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多个部门参与对供应商集体评审,并形成统一的评审报告,经过授权人书面审批后,方能继续开展采购业务活动。

2.供应商的选择与招标中的控制点

明确规定招标与非招标采购的判断标准,对于达到标准但未采用招标形式的情况,必须书面说明不能招标的原因,并经过授权人书面审批后,方能执行采购业务。

明确招标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资质要求与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招标评审小组人员由总经理确认。特殊情况下,需外聘评委时,外聘评委必须经过适当审批。

明确招投标采购的评标流程,评标结果经评标小组所有评委签字确认,采控办签署中标通知书后,采购部门方可签署采购合同。

(三)实现基础信息高度共享,加强彼此监督。

企业可以要求所有的采购单据都要及时在计算机中进行维护,使得业务的可追溯性增强。并可随时查询任何时候与任何供应商发生的采购业务,并可以查出该笔业务进行的状态,包括库存接收的数量、采购退货的数量、发票数量等;减少了业务操作中的人为因素。另外,由专人定期按照设定的指标对供应商的状态进行分析,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分析、数量分析等,并从中总结规律制定相应的供应商管理策略,如设定相应的配额和询价优先级等,使各个部门的信息高度共享,加强了彼此之间的监督。

参考文献:

第8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一)采购物资的分类

本制度所指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包括主要原料、公用工程、辅助原料等。

B类,包括设备、油、备品备件、工器具等。

C类,包括化学三剂、分析仪器及试剂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采购治理另文规定。

(二)与采购物资治理相关联的二级单位的分类

1、需求使用单位

2、主管部门

3、采购部门

(三)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2、紧急物资需求计划

(四)采购的方式分类

1、招标采购

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

3、即时询价采购

(五)采购部门和计划部门的划分

1、A类、B类物资的计划部门分别为生产部、设备部,采购部门为供给部。

2、C类物资的计划部门是生产部,采购部门为供给部。

(六)采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1、预付部分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二、职责

(一)公司供给领导小组负责

1、审议批准《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审议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事项。

(二)总经理负责

1、采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物资采购审批表》的批准。

3、采购付款的批准。

(三)生产副经理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的批准。

2、公司首次更新或首次采用的生产各类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的确定、批准,及其《采购物资推荐厂家审批表》的批准。

(四)经营副经理负责

1、《物资采购审批表》的审核。

2、长期物资供给厂家的选定。

3、物资招标工作的组织。

(五)总会计师负责

采购付款的审核。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

采购合同的审查。

(七)供给部负责

1、负责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负责采购A、B、C类采购物资。

(八)生产部、设备部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审核。

2、A、B、C类采购物资的入库检验或验证。

(九)各二级单位负责

1、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

2、参加物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采购工作相关事宜。

二、程序

(一)物资需求计划及发放程序

1、需求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治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于确实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及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计划》。

2、《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管部门的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采购部门。

3、供给部根据所需物资的库存情况出库发放物资。

(1)库存数量充足的,先行部分发放或随时发放。

(2)库存数量不足的,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后发放。

(3)库存数量充足但发放后库存数量不符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规定的库存基准量的,先行全部或部分发放后执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供给部根据按照《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或《物资紧急需求(采购)计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情况,确定应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采取的采购方式,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供给部部长审查,经营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三)物资采购实施程序

1、物资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审批表》,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给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非凡情况外,必须精选三家以上的供给商进行询价。

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

3、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给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给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批后再进行采购。

4、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四)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工作程序

1、采购物资到厂后,市场营销科提请采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市场营销科采购人员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五)采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1、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2、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三、规定与标准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要求说明,非凡是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日期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非凡要求。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也要及时把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估计单价和金额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给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给工作。

2、供给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价制度》,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给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公司主要采购物资必须保证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道”的备选供货商。

3、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供货商、供货价格有疑义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在召开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由会议做出决定。

4、凡采购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5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由招标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5、若厂商报价的采购物资规格与《物资采购审批表》所列的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列出资料在《物资采购审批表》上,经主管审核后,物资需求使用单位或物资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6、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物资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类物资主管部门要对所有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和检验验证方式方法进行规范和明确。

4、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需求单位使用情况由营销科办理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科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物资主管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物资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物资需求(采购)计划》或《紧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治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都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给工作。

(6)售后服务

对于采购物资,供给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

第9篇:采购部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基层央行;采购管理;对策

2015年,人民银行总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银办发〔2015〕9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人民银行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总行采购项目范围,提高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增加了零星采购模式,赋予了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央行”)更多的采购自。随着人民银行采购自的进一步下放,基层央行采购管理情况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基层央行采购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人民银行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三种模式并存的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实行零星采购。总体来看,三种模式并存的采购方式既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实时满足基层央行履职过程中的临时性、紧急性采购需求。对部分分支机构采购数据统计发现,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成为基层央行日常采购的重要模式。然而,基层央行一直以来采购总量小,管理经验少,加之高素质人才基本专注业务工作,采购工作易被忽视,造成基层央行采购管理不善,影响其资金使用效率和日常履职。从实际工作来看,基层央行采购管理主要存在分散和零星采购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绩效有待提高等三方面问题。

1.分散和零星采购组织管理不到位。一直以来,基层央行都比较重视集中采购管理,均成立了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和内部约束机制,从组织和制度上强化集中采购管理。然而,针对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大部分基层央行都未专门管理和规范,有些在相关制度文件中规定参照集中采购进行管理,但实际工作大多未执行。

2.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基层行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集中采购,先采购后立项、采购合同未经审核或要素不全、未履行验收手续、未按合同条款付款或未留足保证金、无采购相关档案资料等程序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现,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和资金风险。

3.采购管理绩效还有提升空间。目前,基层央行采购管理工作仍然不够到位,特别是地市及以下分支机构,采购管理绩效有待提高。一是经济性方面,主要表现为资金节约率不高。二是大部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都能起到节约资金的作用,但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资金节约率不高,经济性不够。

二、原因分析

1.制度建设不完善。作为管理依据,制度是基层央行加强采购组织管理的重要保证。特别是2015年《通知》下发以来,零星采购成为与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并行的采购模式之一,但各级行基本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因此,基层央行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基本处于无制度可依的状态,造成其组织管理不到位。

2.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于基层央行来说,集中采购制度和程序已较为健全,但是大部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仍时有发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制度执行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央行部分采购人员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认为集中采购就是单纯的买东西,仍按过去的老做法、老习惯办事;有的认为现行制度规定的采购程序较繁复,有些采购没有必要完全按程序进行;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按程序或某些环节不按程序采购也不会有问题或风险,不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忽略集中采购应履行的各项程序,造成集中采购程序不规范。

3.采购计划不科学。采购计划是基层央行根据日常履职需要编制的年度采购计划,是其有序、有效采购的基本前提。目前,部分基层央行采购绩效不达标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制定的采购计划不科学。一是需求部门计划意识不强。有些需求部门无需求时完全不关心采购计划制定相关工作,有需求时不分轻重缓急盲目提交采购需求,对本部门采购需求预测能力不足。二是计划编制部门未切实履行前期调查和审核职责。有的计划编制部门未进行前期市场调研,未充分了解相关物资或服务的市场行情,导致采购计划与市场脱节;对于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计划编制部门未按规定严格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导致采购计划缺乏可操作性。三是计划编制部门与需求部门沟通不充分。大部分基层央行都是由编制部门根据往年的数据和经验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极少与需求部门进行沟通或沟通不充分,导致采购计划与实际需求脱节,影响其采购绩效。

4.采购队伍不专业。自2004年人民银行系统实施集中采购工作以来,基层央行已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但是人员队伍配备却一直滞后,尤其地市及以下分支机构。一是采购管理岗位一般由会计财务部门人员兼任,采购相关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边干边学,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二是采购评审人员从本级行具有中级职称的各业务部门人员中选定,大多未参加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评审知识。三是基层央行高素质人才基本都在业务部门,采购管理及评审人员多为兼职,经常出现临时变动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相关建议

1.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采购工作程序。一是按照“内部控制优先”原则,加强采购制度建设,及时制定或更新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制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制定采购标准,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分散采购和零星采购有章可循。二是采购管理者和执行者要根据各类采购范围、标准和要求,准确选择采购模式和方式,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采购项目的立项、组织、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付款结算等程序落实到位,提高基层央行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

2.搭建信息平台,优化采购计划管理。一方面,依托政府和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采购信息化平台,建立完善的产品信息、市场行情、供应商资讯、项目招投标等对外信息渠道,扩大采购信息收集与途径,提高采购透明度,使广大供应商平等获取采购信息,参与竞争,防止暗箱操作;另一方面,搭建采购实时监测平台,加强与各需求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采购需求、项目完成进度、产品运行状况、采购后续跟踪等信息数据库,为制定采购计划提供基础数据,提高基层央行采购计划的科学性。

3.合理配置资源,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一是合理分配现有机构和人员,尽量设置专门采购管理机构和专职采购管理人员,优化采购人员结构,确保采购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加大培训辅导力度,提高采购人员素质。针对采购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采购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及时更新采购管理理念和标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针对采购执行人员,适时地开展采购程序、要求培训,纠正其错误认识和做法,提高制度执行意识,规范采购操作流程;针对采购评审人员,有计划地开展采购评审标准、要求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构建评价体系,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建议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合规性与效益性相结合”为原则,从上至下建立采购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基层央行采购项目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绩效考评促进基层央行采购工作规范化、阳光化。同时,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于优秀的采购项目,采取增加信用评分等方式给予适当激励;对于绩效评价不高的项目,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警示;对于存在不良采购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坚决依法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另外,主管和监督部门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加强督查与指导,杜绝基层央行采购管理上的盲区、监督上的真空。

参考文献:

[1]牛锐.对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预算管理的思考[J].《西部金融》,2010(9).

[2]唐昌月.加强对分散采购监督管理 提高采购效率[J].《中国政府采购》,2005(12).

[3]李伟.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政府采购》, 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