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企业章程范文

企业章程精选(九篇)

企业章程

第1篇:企业章程范文

第一条 ____________企业集团是以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 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企业集团,简称:____________集团。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

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 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六条 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____________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____________投资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经贸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 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

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第三章 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集团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2篇:企业章程范文

(说明: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合伙人为.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分别载明每位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单位内部管理

第十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本单位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提请修改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本单位的财务和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

(五)退出合伙;

(六)查阅合伙人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七)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合伙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单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制定和修改章程;

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所长,副主任等),财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处分财产;

(十一)变更名称;

(十二)入伙或退伙;

第十三条经合伙人会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

第十五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

(二)检查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单位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入伙,退伙与除名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八条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十九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投入的开办资金,退伙时不能返还.

第二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三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更换合伙负责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的;

第三十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3篇:企业章程范文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条 投资方名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条 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 经营范围与规模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 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八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条 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____年内缴齐。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 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组织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指定。

第十七条 董事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第十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它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资会议。

第二十三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_________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它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前条所述之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五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若干经营管理部门,由董事核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向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议决,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

总经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的章程,执行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一系列制度,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各项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送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奖罚制度等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提出公司资金筹措,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基建规划等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监督控制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

5.按董事会通过的经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季、月生产开发和经营进度表组织实施,负责完成量事会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提出适合公司管理的结构设想,送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订立下设部门的职责条例,聘用部门经理,报董事会备案,并按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规定,决定该类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福利奖惩和提升。

7.负责向董事会提出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质询。

8.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统计报表。

9.负责做好其它应做的经营管理工作,全权处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正常业务,以公司的名义签发各种文件处理董事会委托的其它事宜。

10.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_______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讨论获准后,交接工作完结方可离任。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或有损本公司利益活动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经董事会考核认定不称职者董事会亦可对其予以撤换。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遵照独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_________市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第三十四条 公司采用分币种真实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同人民币换算以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局公布的汇价计算,合营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记账法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质出售,购入及库存情况。

3.公司资产及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交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5.公司在与其它经济组织合资或合作的公司中出资、收益、负债情况。

第三十六条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投资方、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有权随时查阅当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投资方有权聘请审计师查阅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按中国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开办费的摊销年限。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在_________市经中国政府批准的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四十条 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列》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所提取的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应在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的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确定。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上一年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储备基金转为扩大注册资本或参资其它经济组织需经董事会,讨论得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章 职工

第四十五条 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在遵守_________市有关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招聘职工,按_________市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公司有权对违反本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_________市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_________市现工资制度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公司的投资方若同意延长经营年限,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二条 公司一致认为终止经营符合最大效益时,可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

第五十五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五十六条 清算原则。

1.对公司的资产应根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2.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归属投资方或按经董事会讨论后一致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结束后,公司应按原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和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投资方法定代表同意和签字后,并报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正式生效。

投资方(盖章):_________

第4篇:企业章程范文

关键词:新建企业 业务流程 规章制度

对于新建立的企业来说,企业筹建初期建立的管理基础非常关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业务流程,如同四通八达的桥梁和道路,只有搭建起这些桥梁和道路,架起与企业战略相匹配的流程框架,才能使企业上下沟通畅通,准确真实的将信息传递到公司的每个区域。而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对流程设计思路、执行要求、奖惩措施的具体描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促使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1.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关系

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制度和流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当制度按照企业业务链条建立,内容具体到业务的各个步骤,以文字或者图表的形式将业务的前后逻辑和关系都描述清楚,就可以将其看作文字化的流程,如ISO9000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当流程以文件的形式呈现出来,并且作为管理要求在企业中强制推行,那同样也可称之为制度,如企业建立的审批流程等。因此,流程与制度的内涵没有区别,都是企业内形成文件的管理规则。

制度和流程又有着各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制度和流程产生的时机不同。任何一个企业只要诞生,自然就有了流程,只是这些流程很多时候没有被规范化。而制度则是在企业的管理者看到企业运行中出现问题,或预计到可能出现问题时建立的。

(2)制度和流程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不同。流程一般是用图表表示,可直观的看到业务活动的各个步骤和环节。业务流程一般不会重复描述,流程和流程之间通过流程接口连接起来,形成企业的业务活动框架。但流程在描述上不能展示流程的设计思路、执行时的细节以及不按要求执行导致的后果等内容,制度恰恰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但由于制度一般是文字形式描述,不够直观,因此内容上有较多重叠,如果制定时缺少沟通,可能会出现冲突。

(3)涉及的范畴不同。制度更多的是针对局部问题而制定的规则,不存在上下游或层级关系,将企业分块的制度堆积起来将覆盖到企业管理与业务运作的每个角落。而流程针对的则是全局,上下级流程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同级流程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虽然流程具有全局性,但其注重的是关键业务的运转,并不要求覆盖到每个点。

综上所述,流程和制度都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基本要素,各自以其不同的方式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新企业如何做好业务流程及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

2.1流程建设和制度建设应统筹考虑,二者相互补充

对于新建企业来说,没有历史因素的制约,在设计管理体系时就应该将流程管理和制度管理统筹考虑,最好以流程为基础、以流程为线条制定制度。

首先,应明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包括长期和短期的目标,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行动的方向,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应该怎样设立环节和步骤就有了大致的轮廓。

其次,进行全面分析,针对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划分业务大类,如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在业务大类下再划分不同级次的业务流程,形成企业的流程框架,直到最末级,末级流程一般对应的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业务活动。一般来说,企业建立时都已基本确定了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在此基础上,针对已梳理好的末级流程,应明确每个流程的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这主要是针对流程跨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活动来说的。主管部门对流程的运作进行总体策划,制定流程的具体执行细节和步骤,涉及其它部门时,及时沟通,共同协商,确保流程步骤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然后,按照确定的流程制定相关制度。如采购这一业务大类,可以分为采购计划、供应商及招投标、采购合同、到货验收、出入库、库存盘点等具体流程,当这些流程的执行步骤确定后,展示给人们的是一种从端对端的有逻辑关系的活动过程,但这些活动为什么这么设计、不执行产生的后果和风险、应受到何种奖惩及监督的要求等就需要由配套的制度来体现了,这样制度和流程组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文件。

规章制度在建立时,还要重点考虑以下要素:1)该项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否明确;2)该项制度的表述对员工来说是否容易理解;3)该项制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4)该项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满足上述要素的制度就是切合实际,可贯彻的。

2.2流程和制度的建立要体现全面化、系统化、合理化的特点

流程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具有全面化、系统化、合理化的特点。全面化是指企业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有明确的工作程序,都要有标准可依,业务模式和实践经验应通过流程固化下来。这样即便人员发生变动,工作也有持续性。

系统化是指流程和制度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各自为政。给业务流程确定主管部门是比较好的办法,也就是企业里的每项具体业务都有部门牵头,在企业的整体运作中,每个部门都既要牵头策划好自己负责的工作,也要配合其它部门完成非本部门主管的工作,每个部门都有要求其它部门配合工作的权利,也有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的义务,这样可有效的促进部门间的横向沟通。

合理化是指流程和制度必须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生产预期以及企业文化等),围绕本企业的方针目标建立。新建企业由于没有管理基础,在建立管理制度时,经常会认为企业与企业之间有共性,同类企业的制度可以通用,就错误的把同类企业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打包”照搬到新企业来实施。借鉴和学习是可以的,但脱离本土的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如果不认真的结合本企业实际分析研究,制定的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遭遇重重障碍,要是不得不推倒后重新制定,朝令夕改,则会严重影响制度的严肃性,犯了的企业管理之大忌。

第5篇:企业章程范文

二、土地收储范围

本暂行规定适用的收储范围为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所辖区域。

三、土地收储补偿、补助方式

(一)土地收储货币补偿标准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按照收储时原批准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按照收储时划拨工业用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先依法征为国有,再按照划拨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扣除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征地税费后补偿给企业。

3、企业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企业因搬迁停产、停业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弥补因实施土地收储而搬迁的企业的损失,根据企业在被收储的土地上生产经营纳税情况,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

1、前三年生产经营平均年纳税金额(按税务机关税收票据计算,享受国家减、免、退税额计入纳税金额。下同)人民币10万元/亩(含,下同)以上的,按该项目用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平均价的30%补助,作为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前三年生产经营平均年纳税金额人民币5万元/亩以上,不足10万元/亩的,按该项目用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平均价的20%补助,作为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前三年生产经营平均年纳税金额人民币5万元/亩以下的,按该项目用地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平均价的15%补助,作为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4、若一企多地无法单独计算企业在被收储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产生的纳税额,则以企业总用地面积与纳税总额进行平均计算,享受相应比例的补助。

5、因企业自身原因(指非政府原因)停产一年以上,但停产前5年平均年缴纳税收达到5万元/亩的,可享受所在区域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平均价15%的补助资金。未建成投产的企业,不能享受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

6、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工业用地的企业,在以上相应的补助比例基础上上浮10%作为企业转产转型补助资金。

7、机器设备原则上由被收储企业自行处置,确实无法搬迁利用的,经委托评估后予以适当补偿。

(三)土地收储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补助。如属我市确定的五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高效益企业,符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的,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以同类用地性质的土地,实行异地等面积土地置换,并进行土地价差互补,不再享受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

四、土地收储程序

1、根据市政府决定,列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需要进行土地收储的项目,收储方案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经市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用地联席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权属核查。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对收储项目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合法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等进行调查和审核,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告。如收储项目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设有抵押权、担保权的,企业必须通过合法手续解除抵押权、担保权,或重新达成债务清偿协议。金融等相关部门对相关工作应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3、收储总成本报批。根据市用地联席会或市长办公会的收储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收储价格评估后,连同确实无法搬迁利用的机器设备补偿金额、企业搬迁费、过渡费、拆迁管理费等形成收储总成本方案,报市地价委员会研究确定。

4、签订合同。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储方案,与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应明确土地面积、搬迁补偿方法、补偿金额、交地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搬迁企业新厂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助金额。

5、权属变更。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原项目业主,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注消登记手续。

6、企业如符合异地土地置换条件的,由企业提出异地土地置换申请,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经市用地联席会或市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可在工业园区等面积安置,并实行土地价差互补。置换土地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后,报市地价委员会研究确定。

五、洛江区的万安街道区域生产性工业企业土地收储补偿、补助标准,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6篇:企业章程范文

然而,在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效率的跟踪调研中,笔者发现,因规章制度执行效率低下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较为巨大,且有递增趋势,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变得十分紧迫,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规章制度在执行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探寻了一种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实现了规章制度“可视化”管理,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以国有某企业为例,经过问卷、考试、数理统计、分析和比对等方法后,我们发现国有企业在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分类查找烦琐。因国有企业都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企业规章制度繁多,种类多样,涉及面广,如某国有企业规章制度近500件(套),涉及战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研究、财务会计、人力资源、党建及综合管理等单位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制度文字数80万以上,这么多信息量分类查找比较麻烦,要精确找出及使用规定条文耗时费力,即便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在文件柜中查找翻阅也是效率低下的。

信息量大难于掌握。规章制度制定出来,首先要进行制度内容宣贯和学习,充分掌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使员工尽快将制度的各项内容和工作流程熟悉和掌握,以便更好地指导员工参与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怎么让员工掌握,企业中进入单位久一些的员工,可能掌握规章制度会多一点,培训学习制度相对容易,但也很难对每一条规章制度都了解清楚,尤其是新入职的员工仅通过简单的培训,短期内很难掌握,不能很好地掌握制度的内容要求,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就大打折扣。

检查监督易出现疏漏。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企业要做好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管业务部门对制定的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有一定的麻烦,首先检查人员要对规章制度内容非常了解,明白要检查哪些内容,如果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疏漏,督促效果就会减弱;另一方面,诸多的管理条文,哪些执行到位,哪些没有执行到位,很难迅速知晓并做出管理决策。

提升规章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创新采用一种新办法――制作规章制度流程卡,提升规章制度管理的可视化,进而从根本上提升规章制度的执行效率。根据运行正常有效的规章制度,结合企业本身实际,制订出涉及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方面的业务流程,明确流程管理责任,并用Microsoft Visio软件统一表达出来,浓缩在名片大小的卡片上。

这里所说的流程是从企业战略出发,从满足客户需求出发,从业务出发,进行流程规划与建设,具体做法与过程如下:

明确流程 明晰权责。首先,确定业务流程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其次,引导组织业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符合单位实际,并现行有效;再次,组织各梳理规章制度中的关键流程,遵照原则是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指引项目要求,选出涉及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方面的业务流程,制订流程计划并由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确保流程计划覆盖单位重要方面;接下来,再由各部门按照流程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按照Visio的统一格式编写流程图,经过部门和单位二级评审和审定,以此确保业务流程图符合单位实际且科学合理;最后,从方便携带和使用的角度出发,我们将完成的业务流程图缩印在只有名片大小的流程图卡中,用可以拆卸的铆钉连接在一起。这样做的好处是易于员工拆卸下来单独使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企业会根据未来发展形势的变化而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的业务流程,方便我们及时更新业务流程卡,保持业务流程卡的流程信息与企业规章制度要求一致。

完成的业务流程卡

图表直观 方便使用。我们选取流程中《对外学术交流管理流程图》,员工通过查阅流程图,可以获得以下信息:熟悉和了解该业务流程的整个处理过程;该业务涉及主管部门(科技委)、保密部、财务部及所级领导;该业务流程包括征文布置、论文审查、论文复审等的五个阶段;流程进行过程中所形成一些中间见证材料等。

清晰明了 提升效率。业务流程卡的编制和使用,对国有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流程卡上的流程信息是简单以图表的方式展示了关键的业务流程,无论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都很容易明白该业务是哪个部门归口管理,整个工作流程需要怎么做,审核审批需要找哪些部门和单位领导,这要比查阅规章制度要更方便快捷,也能尽快掌握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大大提升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查阅流程中关键流程,较为容易地确定流程中关键控制点,对参与该业务工作的各个部门进行监控,对未按照流程要求的人员依照制度处罚依据进行处罚,进而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

实行规章制度可视化的效果

通过制作业务流程卡,使得企业规章制度中的关键内容跃然纸上,实现了管理的可视化效果。目前,我们将业务流程卡发放给每一位管理人员,通过查阅业务流程卡,员工可以在实际工作中用更短的时间查询到需要的业务流程,高效掌握单位的重要业务程序。

实行规章制度可视化的后续建议

从严格意义上说,没有一项制度是完美的,业务流程卡虽然经过两年的时间编写和审定,但也不是很完善的,业务流程要根据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客观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今后我们在制订新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梳理出关键的业务流程,充实到企业的业务流程卡当中,完善这本流程卡。通过梳理业务流程,运行业务流程,不断发现业务流程中的不足,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使之运行更顺畅、更有效,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正确的指导作用。

第7篇:企业章程范文

关键词:企业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制约

企业民主管理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在企业的贯彻,由广大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以主人翁的身份运用审议、监督、维护和协调等职能参加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内部“法律”,而制定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管理是建立在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基础上的行政命令,其直接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它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企业民主管理是建立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应有之义,是企业管理的根本标志。

一、企业民主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

企业具有专业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双重职能,从而构成了科学的企业管理。专业管理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和生产技术上的自然规律,由企业行政领导及其职能机构负责的企业各种管理工作,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基本要素,是企业管理的主体,也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必不可少的手段和职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企业自的不断扩大,广大员工也同企业的领导者一样,承担着企业兴衰成败的结果,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心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更加强烈地要求参与企业的管理,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和关心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享有发言权。企业民主管理主要职能是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此,它不是直接地实施管理或者代替专业管理,而是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管理,这种管理可以使企业的科学管理或专业管理获得强大的群众基础,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生动局面,使企业展示出旺盛的生机和蓬勃的活力。

二、企业民主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

1.企业民主管理是配合管理者进行的管理,这种管理是必要的,是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一是保证第一管理者在进行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为管理工作提供方案等。二是能克服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主观主义等错误倾向。三是维护第一管理者的生产管理权威,贯彻企业的行政命令。四是参与讨论和审议企业的重大决策,促进企业领导的管理目标与劳动者的主动性紧密地结合起来。

2.企业民主管理使企业决策科学化得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由于市场变化多端,使得企业经营决策更加复杂,更具有风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只靠第一管理者的能力做出科学的决策是很困难的,实行民主管理,可以弥补这一不足。企业管理者就生产经营的一些重大问题,发动每个职工行动起来,注意收集和分析有关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方案。企业管理者可以从中掌握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使决策技能相互补充,从而做出科学性的决策。

3.企业民主管理能够有力的支持和有效地监督企业的重大决策。如对职工的奖惩、福利待遇、企业的重大决策等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利于改变管理者“个人说了算”的工作作风,亦可以防止某些人,搞不正之风,从而保护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4.企业民主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职工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实践中,一方面,为了企业的发展而自觉地参与管理;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参与,而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从而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三、民主程序对企业规章制度有效性的制约

作为内部“法律”的企业规章制度,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用工过程,是企业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等权利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企业的管理将会陷入困境。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企业理所当然有权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企业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能否得到法律认可,能否达到企业预期的目的,是企业需注意的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出来后并不必然生效,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包括内容违法、制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应当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切忌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方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防止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或者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如何具体操作上述“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使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并达到企业预期的目的,这是个系统工程(涉及人事、绩效、考核、法务等部门),建议企业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后再做决定,将规章制度给自身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四、规范和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代会制度。随着企业自的不断扩大,职代会的职权也应相应增大。职代会要拥有重大决策的协商共决权、经营管理人员监督认可权、重大活动评估认可权。有了这三权,职代会才能对经营管理人员实行有效的制约。随着企业自主经营的日益增多,职代会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内容也越来越多。职代会除采取正式会议审议外,还要采取一事一议职代会、民主共决会、联席会议、平等协商会等方式,真正使职代会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成为协调企业各方面关系和利益的稳压器。在召开职代会时我们要严把“五关”。一是选举关,充分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二是培训关,切实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三是制度关,把职代会向规范化发展。四是落实关,确保职代会发挥作用。五是监督关,发挥民主监督刚性制约权力。

第8篇:企业章程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推动企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企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之中,全面促进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市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民主权利和劳动报酬权益,履行劳动义务,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市企事业单位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建立劳动规章制度。

2011年内全市所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企业都要对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梳理一遍,该废止的应及时废止,该完善的应及时完善,该补充的应及时增补;其他非公企业也要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力争年内有85%的企业达到评估要求。

    三、基本原则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现有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从内容、程序上进行逐条梳理,重点要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是法律原则。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人性化原则。要以维护职工的体面劳动和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出发点,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需要具有针对性,要维护职工的尊重需求和进取精神为出发点强化激励,突出褒奖。

三是规范化原则。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要规范,条款要明确、具体、合理、有可操作性;要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考虑制度与制度间的配套性。

    四、方法步骤

评估考核工作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查、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公开公示的方法进行自我评估;各县区、各系统、产业企务公开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单位进行评估考核;市领导小组对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抽查。

1、自查阶段(5月—6月)。一方面要摸清规章制度底数,另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现有规章制度开展五看五查。即:一看规章制度内容是否合法,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制度及条款;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查找是否存在制度及条款缺失;三看规章制度制订程序是否履行集体协商、职代会审议、厂务公开等规范程序,查找是否在民主程序上违法;四看规章制度是否能起到调动保障职工享有法定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科学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效能,查找是否存在制度、条款可操作性不强问题;五看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力执行,查找是否存在有章不循、无章可依现象。

2、征求意见阶段(7月—8月)。各企事业单位在自查基础上,针对规章制度合法性、合理性、履行民主程序、可操作性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3、修订完善阶段(9月-10月上旬)。在上述两个阶段基础上,各企事业单位要对需要修改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或定立新的相关劳动规章制度,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充分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4、公开、公示阶段(10月下旬)。各企事业单位要将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协商确定的规章制度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开、公示。

5、评估考核阶段(11月)。各县区领导小组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的情况及评估考核登记表报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市直属企业直接向市领导小组申报,由市领导小组组织互查和抽查。

    五、有关要求

1、各级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企事业规章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把评估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做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认真做好本级的申报推荐和评估工作,助推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企事业单位劳资互利和谐。

2、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开展企事业劳动规章制度评估活动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发现、总结、树立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3、各级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结合新形势,研究新举措,深化企事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化效果。

 

 

 

 

第9篇:企业章程范文

第二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授权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企业(以下统称“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和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的基本要求:

(一)应当符合《公司法》、《监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省属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章程,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二)省属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列事项;省属企业中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所列事项。

(三)原则上按照本办法附件《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和《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以下统称“章程范本”)作为起草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的样本,在不违反《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依照企业实际情况就具体事项作其他规定。

(四)省属企业凡涉及《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或第八十二条各项内容发生变化和省国资委要求修改时,应当及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第四条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审批、审核、备案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有独资公司由省国资委授权董事会制订本公司章程,非国有独资公司由股东(大)会制定本公司章程。

(二)省国资委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章程按照下列审批程序进行:

1、公司章程草案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筹建中的公司由公司筹建组)起草并报省国资委初审,由企业改革与发展处(以下简称“企改处”)征求委内相关职能处室意见,相关职能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章程范本对送审的公司章程草案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由企改处根据相关职能处室审查意见研究提出初审意见,经省国资委领导审定后,与相关国有独资公司进行沟通;

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根据省国资委的初审意见,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国有独资公司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国资委上报公司章程的请示(附待批公司章程原件八份和电子版文档),由省国资委发文批复。其中涉及与章程范本有重大变动的,由企改处将公司章程提交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三)省属企业中非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公司章程按照下列审核程序进行:

1、非国有独资公司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后,在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前,由省国资委派出的产权代表将公司章程草案提交省国资委审核;

2、由企改处征求委内相关职能处室意见,相关职能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章程范本对送审的公司章程草案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由企改处根据相关职能处室审查意见研究提出初审意见,经省国资委领导审定后(涉及与章程范本有重大变动的,提交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形成省国资委审核意见,告知产权代表;

4、产权代表按审核意见与非国有独资公司进行沟通,并在股东(大)会上表决;

5、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由省国资委派出的产权代表将生效的公司章程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五条省国资委对公司章程主要审核下列内容:

(一)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监管条例》的规定,是否载明属于出资人审议批准职权范围的事项,以及属于产权代表与出资人签定的《业绩考核责任书》规定应事先得到同意的事项等。

(二)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三)出资人或股东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的表述。

(四)公司的宗旨是否符合出资人审定的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

(五)股东(大)会(或国有资产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结构的完整性、定位准确性及相互间权属界限划分的合法合规性。

(六)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会议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是否科学与健全。

(七)法律赋予公司章程自由规定的内容是否清晰界定。

(八)依法应当由省国资委审核批准或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