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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劳动活动总结精选(九篇)

义务劳动活动总结

第1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劳动也是人类社会和人本身进步的根本要求,热爱劳动不仅是社会主义思想所倡导的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关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范本大全,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 1

义务劳动心得人们常说,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没有劳动就没有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不论是什么劳动,都是光荣伟大的。这次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

经过这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使我们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小组为单位的劳动,启发了我们在义务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劳动的价值。

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仔细地打扫着,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都会心的笑了,都不因天气寒冷而退缩,是这些成果完全让我们忘记了劳累。这次劳动课,我和三个女生负责打扫教学区的清洁卫生,可谓人少任务重。我们统筹兼顾、各负其责、配合默契、互帮互助,逐渐缩短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劳动质量。

劳动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持之以恒,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劳动如此,学习如此,工作也如此只有认定目标,脚踏实地,才能“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我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发扬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正视一切挫折,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劳动培养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它使我认识到:课本知识是不够的,应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经风雨,见世面,丰富人生阅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劳动还培养了我们的责任心,使我们树立了要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人生观。它使我们认识到: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

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 2  

3月份开学的第一场大雪,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喜悦,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雪后的义务劳动,我们一家顶风冒雪,不畏严寒,挥舞着铁锹、扫帚,清除村里道路上积雪和结冰,在雪中工作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为我们的出行开辟出一条道路来,免除了同学在校园雪中行走的艰难。在这次扫雪中,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经过这次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义务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义务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我们的宠爱,使我们对劳动的概念了解肤浅。这次的集体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老师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这次组织的义务劳动让我们了解劳动的光荣和价值。

这次的义务劳动让我们明白了学会劳动的重要意义。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我们应该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辜负家长和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 3  

20_年11月,天津科技大学的第十五个教学周,财务管理专业卓越人才实验班的同学们迎来了第一次传统公益活动义务打扫公厕活动。十一月的风还有些刺骨,清晨的风更是如此,当一队又一队的学子踏着晨露走向为期一周劳动的地方,他们的脸上没有不满,没有懈怠,有的只是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的认真负责与对劳动的满腔热忱。带着这样的朝气,他们开始了属于他们的义务劳动。

首先,感谢学校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锻炼自我的实践机会,一周的时间转瞬即逝,回顾一周来的工作还是有很多感悟的。听老师在班委群说这个事情的时候,说实在话,大家都还是有些畏难情绪的,因为我们每个人在家里也基本上是接触不到这样的工作的。

这项传统活动在天津科技大学从1999年至今,已经持续开展了近二十年。期间获得了新闻联播,人民网等的报道,也获得了无数领导的高度肯定与好评。

“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如同恩格斯所说,数万科大学子在这项活动中体会到了劳动的意义,学会了理解他人的辛劳,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这是财管实验班同学们大学实践的第一课,相信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力求完美。

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 4  

在1月14日,我参加了一个王国栋妈妈组织的活动——去潍坊社会福利院参加义工活动,印象颇深,令我记忆犹新。伤感签名男生

潍坊社会福利院我来过一次,是小学老师组织的,但是我们看的不是老人,是一些婴幼儿,还有残疾智障的孩子。当时我才上五年级,我的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但这次我却是在上了初中之之后的,感受不一样,对在福利院的人想法也不一样了——我的想法由同情里还带着一丝嫌弃变成了同情还有为他们尽一份力。这次,我长大了,我想为社会做出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到了福利院之后,我穿上了印有“潍坊义工”四个字的鲜红_,那时,我的感觉就像我真是一个潍坊义工一样,情绪有一点激动,还有想立马为他们干活的冲动。

我们开始分组工作了,我和于小茜、刘晴宇分在了一个屋,屋里住着一个老爷爷。我们的工作是擦窗户、擦床头柜。床头柜还好说,擦窗户的时候就需要踩在老爷爷的床垫上,床“吱吱呀呀”的“叫”着,我就一向在抖——我害怕床突然坏了,还害怕踩着老爷爷的被。只好留意翼翼一丝不苟的擦着。擦外面窗户的时候,我就一只脚踏出去擦,亏的是在一楼,不用担心。

活动结束的时候,王国栋的妈妈发给我们一人一个“潍坊义工”的小本,接到了这个小本子之后,感到开心。干活的疲劳立马就消失了,原来,为别人奉献是一件这么完美的事情啊!我想起了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给’永远比‘拿’快乐。”

教师党员义务劳动工作总结汇报 5  

义工社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大家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每个人都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正因那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务必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用心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第2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百年争论源于两方面:抽象劳动、价值等概念的不可测度性;经典作家对劳动二重性原理只给出了界定,而未给出严密论证。上述问题导致了中国学术界关于商品价值源泉的重大分歧,也导致了劳动价值论与我国现行分配制度的抵格。归复经济学的实证性和马克思价值源泉的“社会关系说”,劳动创造的“价值”应定位在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两方面。在这一理论架构中,不仅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财富分配正相关,而且理论与现实的抵格也将得到消除。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创立以来的一百多年中,西方经济学界围绕价值源泉、价值转型(或价格理论)等理论,曾展开多轮激烈争论。尽管相关争论至今悬而未决,但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中处于非主流地位,上述问题逐步退出了经济学家的视野,对西方社会经济实践的影响更加微弱。在中国情况则完全不同。我国不仅有大量专门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而且作为执政党的主流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我国社会经济活动和我国的改革开放实践起着指导作用。因此,被西方学者搁置的有关劳动价值论的争议,在我国却成了关乎国家发展、民族生计的重大问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理论问题曾在我国学者间引起大量探讨与争论。时至今日,学者们的分歧不仅没有弥合,反而有扩大的趋势,且理论与实践抵悟问题久拖不决。这有可能导致两个不良后果:弱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推迟理论创新,延缓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因此,重新认识劳动价值论迫在眉睫。

本文在解析劳动价值论核心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分歧的基础上,探讨问题产生的真实原因,提出消解理论内部矛盾、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思路。

在马克思的表述中,劳动二重性与商品的“二因素性”逻辑十分清晰: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为何商品价值源泉与价值量的争论一直存在?

(一)关于价值源泉

根据劳动二重性原理,具体劳动转移(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在这里,抽象劳动被认为“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具体而言是“把价值看作只是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物化劳动”。

然而,上述“价值”定义面临两个问题:(1)科学技术(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中的“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2)第三产业(甚至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中的“活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根据劳动价值一元论,对这两个问题都将给出否定回答:物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其自身的价值只是转移到了新商品中;除了运输、保管,第三产业的活劳动不创造价值。面对科技在财富创造中的巨大作用,以及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日渐上升的现实,我国学者对这两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于价值源泉问题,一些学者已根据“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和科技在社会生产中的实际作用,反复“论证”过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的观点。也有学者坚持活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批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是混淆了使用价值(财富)的生产与价值创造、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这些不同概念。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还有大量学者参与讨论,因涉及的问题相同,故不一一列举。

理论分歧在扩大,而我们面临的严峻现实却是:要么承认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从而承认价值源泉的多元性;要么否认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从而质疑按要素分配的“正当性”甚至“合理性”。

价值源泉的探讨还延伸到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的争论之中。一些学者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应包括第三产业的活劳动(服务),但不应包括公共服务(如公务员的服务)的活劳动。类似的观点还有“总体工人”说。

然而,学者们扩大“生产性劳动”范围的尝试并不成功。原因是第三产业是一个包括劳务、金融、资讯、文教、科研、医疗、体育等众多领域的庞大产业,将其纳人“生产性劳动”的依据是什么?更进一步讲,如果第三产业的劳动服务创造价值,为什么公共服务(公务员、非政府组织成员的服务)的劳动就不创造价值?

综上所述,劳动价值论关于价值源泉的解释,不仅理论逻辑难以一致,更为关键的是理论与现实存在矛盾。

(二)关于价值且

对“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转型)的争论也是一个老话题。庞巴维克、萨缪尔森曾将其视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终结”,但这个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个别商品上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第一种含义的劳动)时间,由社会生产的“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决定;而社会总劳动(第二种含义的劳动)时间则是由社会总需求决定。马克思也曾指出:“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

然而,两种含义的劳动时间并存将遭遇理论逻辑的一致性问题。因为第一种含义的价值是活劳动的“物化”与“凝结”,而第二种含义的价值则取决于社会总需求。显然,由于衡量价值的标准不同,因此根据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得到的价值源泉、价值量就不一定相同。

早年国内学者曾提出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的观点。现在国内多数学者倾向于折中: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规定价值实现的“经济界限”,即“实现论”。

在笔者看来,无论价值“共同决定论”还是价值“实现论”,在逻辑上都是对劳动价值一元论的颠覆。

价值“共同决定论”等于承认了市场需求参与了商品价值的决定,这还是劳动价值一元论吗?而价值“实现论”既已承认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市场需求)为商品价值的实现设定了“经济界限”,并决定了哪些个别劳动有资格参与价值实现的加权平均,这个作用对于价值形成还只是“间接影响”吗?

马克思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表述清晰、透彻:“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但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马克思的“有决定意义”、“交换价值的前提”这些表述怎么能被解读为“间接影响”?

(三)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化”

近年来,有学者尝试用数学表达和推导来论证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但数学推导只能检验推理过程是否存在逻辑错误,并不能直接验证前提(或公理)本身是否成立。因此,用现在定义的土地、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替换“劳动”,同样能用这些数学模型推导出土地、资本也创造价值的结论。

其实,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价值”的含义具有二重性,即作为劳动耗费的“价值”和作为生产关系的“价值”。本节的分析将表明,作为生产关系的“价值”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保持了更高的逻辑一致性。所以,坚持这层含义的劳动价值论将使相关的理论分歧得到消解。

(一)作为劳动耗费的“价值”

劳动价值一元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物化”或“凝结”。该命题(前提)面临真实性的考验。笔者甚为疑惑,为何鲜见学术界对这方面问题的探讨?

首先,抽象劳动“物化”或“凝结”为商品的价值能否被观测④?如果将抽象劳动定义为人类劳动中脑力与体力的耗费,那么,根据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体验,或者通过选取某项生理指标(如热量代谢、脑电波、肌肉运动等)来测度,我们似乎也能验证生物学意义上抽象劳动的存在。然而,由于上述生理指标不具有经济上的可操作性,因而抽象劳动不可测度。

其次,价值量如何直接测度?在经验科学中,我们无法找到一个直接度量价值、价值量的指标,因而无法借助科学实验来观察认识商品如何“凝结”、“物化”抽象劳动。而在理论思辨中,劳动二重性原理只是一个命题表述,或者是假定,经典作家并未对命题的真实性做出严密论证。

最后,抽象劳动与价值的逻辑关系是否存在?如果经验上没有测度抽象劳动和价值的指标,理论上也未曾论证抽象劳动与商品价值间因果联系的真实性,我们怎么知道抽象劳动“创造”了价值? 或许正是因价值测度的困难,马克思选择了“劳动时间”作为价值的量度指标。然而,劳动时间并不能衡量人类脑力、体力劳动耗费情况。第一,劳动时间只是一个间接指标,它不能揭示人类劳动(脑力、体力劳动)的强度与程度以及其他生理反应。第二,一维的劳动时间长短并不能揭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的复杂性与变动性,更不能“映射”出无法测度的价值量的大小。

(二)作为生产关系的“价值”

在马克思学说的理论逻辑中,价值与其说是抽象劳动的“物化”与“凝结”,不如说是既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形成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

放弃无法测度的抽象劳动“物化”、“凝结”为价值这一假定,我们将看到马克思对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有从内涵上到形式的丰富阐释。

首先,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虽然个别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的加权因子,但商品的价值只能由社会必要劳动决定。根据社会劳动与资本家个别劳动比值的大小,生产效率分属高、中、低的企业,将分别获得超额利润、平均利润和负利润。

其次,社会需要决定价值。如前所述,根据马克思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市场供求状况不仅决定厂商价值能否实现,而且也决定哪些个别劳动能够参与价值形成(平均化)过程。供小于求,低技术条件的厂商的个别劳动不仅参与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加权平均,而且能获得利润;供求平衡,低技术条件的厂商的个别劳动都参与价值加权平均,但其个别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能实现;供大于求时,低技术条件厂商的劳动不参与价值加权平均,甚至连参与价值加权平均的、中等技术条件厂商的个别劳动创造的价值(视供大于求的程度)也将有一部分不能实现。

最后,社会生产关系决定价值。马克思将价值视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商品经济)的产物,因而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笔者曾提出:“作为‘社会关系’体现的价值,无非是商品生产者各自财产权利及财富分配方案的实施。因为,在非资本主义(包括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生产关系中,由于劳动力不是商品—尽管它仍然是人类社会获得财富的主要手段,劳动(仍然可以从理论上划分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却不创造价值!

放弃抽象劳动、价值等形而上范畴,回到马克思具体劳动、产品.(服务等)经验领域,更有助于我们准确认识生产要素(包括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并消除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

(一)劳动创造财富

马克思提出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财富),这是可以测度、可以验证的人类经常性生产活动,对此我们理当坚持。遵循这一逻辑,应将使用价值(财富)的外延从单纯的物质财富领域扩展至知识、文化等精神财富领域。

如将使用价值(财富)从狭隘的物质领域扩展到服务、精神产品领域,不仅消解了劳动价值论存在的逻辑不一致问题,而且提高了理论的解释力:

第一,第一、二产业的劳动参与物质产品的生产,创造财富;第三产业的商业、交通、金融、劳务,乃至教育、科研、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劳动都创造财富。

第二,一切社会劳动(包括公务员的劳动)都创造财富。当我们赞叹并接受柏拉图、孔子,牛顿、达尔文,孟德斯鸡、马克思,托尔斯泰、曹雪芹等先贤们留下的巨大精神财富的时候,难道我们能够否认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焦裕禄等人民公务员们的思想、精神对我们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巨大推动作用吗?其实,从社会需要来看,公务员的劳动(服务)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这些各种各样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仍然是社会发展、社会稳定必不可少的条件,其使用价值显而易见。

(二)精神财富的特殊性

虽然劳动产品充斥我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难以数计,但我们仍可将其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劳动产品是通过某种介质(如语言、文字、图形、软件程序等)物化(或对象化)的精神产品,如构思、设计、发明、创新、经验、“社会蓝图”等,属于知识产权或精神财富范畴,可称之为“软件”;第二类劳动产品是将第一类精神财富付诸生产、生活实践而得到的生产工具、生活条件等,属于物质财富范畴,可称之为“硬件”。.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产品的“硬件”(物化劳动、生活条件)部分,遵循“有形磨损”原则,其价值(成本)被逐步转移(严格说是“计提”)到生产成本或消费支出中。但除非遭遇“无形磨损”,“硬件”中包含的“软件”部分则可以被人们重复使用。这意味着人类的精神财富或“软件”可以被无限次重复使用。这正是精神财富区别于物质财富的特殊价值所在,也应该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真正的含义吧?

第3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关键术语:与劳动权相关之劳动、劳动者、劳动力 历史背景 基本含义 基本性质 劳动权保障

序言:

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依靠劳动谋生是人类的一项永恒的要求和必备的手段,但劳动并非自古是以权利而存在的。从“裸”绝对服从和低贱劳动到给予人文关怀和宪法肯定予以保护的“新装”之劳动权,从一种人维持生存和发展的生存行为发展至人类宪法性基本权利,证明了无产者对有产者的胜利。作为人类文明发展,人权进步之标志的劳动权,是劳资双方利益趋向平衡,和谐的历史斗争的产物,是人权事业推进的伟大硕果。在各位学者前辈启迪下和在罗老师耐心教导下,笔者终于执笔开始写作思考已久的本文。

一:劳动

对于“劳动”这个即熟悉而又似乎陌生的词语,其使用范围相当广泛。无论在经济学,社会学,还是管理学等领域都具有不同的含义。本文立足于法学领域,尤其身处劳动法领域,探讨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之劳动。马克思在分析劳动过程时曾对劳动含义做过精辟的揭示,即:“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消费),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地的活动”,“是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化的过程。”【1】据此即可认为,劳动是指劳动者基于生存和发展之需要,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客体或者劳动对象进而产生的有助于生存和发展之需要的脑力和体力的总支出之总和。笔者认为劳动应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劳动首先属于一种静态的资格状态,即劳动本身隐含劳动适宜条件或者资格:第二:劳动表现为以人的自然力为基础的动态创造过程。因此劳动属于静态资格和动态创造过程有机结合的脑力体力的总支出的客观外在实然状态。

劳动类型复杂多样,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样性。其包括自我劳动、雇佣劳动和公益劳动。自我劳动即通过运用劳动力供养自己的劳动,也即自养。雇佣劳动即通过运用劳动力向他人提供劳动,这里包括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属于有偿劳动。公益劳动即为公共利益有偿和无偿的提供劳动的形式。

劳动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谋生手段或者方式,从奴隶社会开始至近代资本主义制度开始的历史时间段里,劳动被一味的视为低贱且处于绝对服从的地位。随着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力量的历史较量,使得劳动逐渐成为人权的重要基本内容,日益被国际普遍关注且纷纷宪法化,使得由原本低贱,绝对服从的劳动与劳动权逐渐有机结合,进而改变了“劳动的悲惨命运”。我国宪法第42条明确将劳动既规定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又规定为公民的一项义务,对于劳动属于一项权利还是一项义务或者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各学者观点不一。各学者观点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2】:第一:劳动既是公民的法律权利,又是公民的法律义务。第二种:劳动是公民的法律权利或者道德权利,劳动义务在特定之时为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第三:劳动是公民的一种绝对的法律义务。笔者认为劳动既然能够和权利有

【1】: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01—210页。

【2】:李炳安《劳动权的立宪思考》,载《河北法学》2002年第6期。

机结合上升为人权之劳动权,那么其性质无可非议的依然属于一种权利。作为权利主体的公

民既可以作一定行为,也可以不作出一定的行为,甚至可以放弃权利本身。一个完整的权利应当全面具备这三种选择的可能性,只有这样的权利才属于充分和完全的。然而根据我国宪法对劳动地位或者性质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权利本身的要求。我们经常强调权利义务的统一,但是统一必须以同一法律关系为前提,因此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既赋予劳动权利又课以劳动义务不仅不能自圆其说而且造成逻辑上的错误。因此笔者认为劳动应属于一项权利,但若要强调义务,只能说是基于国家特定历史环境的限制,或者人类发展必然客观要求应有的“不言而喻”的生存和发展义务,更倾向于道德义务或者基于生存和发展不得不为之的义务,而非法律义务。由于劳动是与劳动者人身紧密结合的,因此具有强烈的人身性,作为法律义务在当劳动者不作为时或者不履行时,不能强制要求其履行义务,这不仅有违于人权保护理念而且有强迫劳动之嫌。笔者明知作为最高宪法对劳动的规定,但仍背其道而行,有否定宪法不为法之嫌,因为劳动属于一项义务,是由宪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否认法定义务意味着挑战宪法不为法,。笔者之所以认为劳动属于一项权利除了权利本身的要求之外更重要的是站在应然的角度来阐述的,这是人类共产主义社会的应然的内容。

二:劳动者

当谈及到劳动时不得不涉及到劳动者,即与劳动不可分割的人身载体——劳动者的问题。作为劳动立法核心保障的劳动者,对其解释由于身处领域不同而具有差异性。(1)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者因其基于人力资本研究雇佣关系为基础,因此在经济学领域的劳动者通常被称为雇员。其特征表现在:劳动者是劳动的所有者,劳动力被雇佣以及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2)在社会学领域劳动者被称为人类社会的创造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泛指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活动过程中,具有劳动能力,遵守劳动规则,占据劳动岗位,参与劳动关系的人。(3)在劳动法领域中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公民。

劳动者作为一个法学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但并不一定参与劳动关系)的公民。其狭义仅指职工。职工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广义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经依法参与劳动关系(但并不一定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也即一般法律意义上上的职工。其狭义仅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已依法参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公民,也即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从劳动者的广狭义界定,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劳动者保护的法律基础不同因而出现不同性质的保护状态,因此这就把一般法律意义上的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参与同质工作而排除在特殊劳动法保护的“灰色地带”或者边缘。这显然是违背社会公平原则,有社会歧视之嫌。而且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由于复杂的社会社会环境以及劳动者自身的劣势在社会变革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断层现象”比比皆是,事实上除了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之外还有一大部分劳动者仍然处于劳动法的边缘。因此笔者认为劳动法应该扩大保护范围和对象。因劳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给予不同身份劳动者平等保护,不仅是人权发展的要求,而且是法律价值的应有之义。劳动法所倡导和发扬的保护社会弱势劳动者的法律精神和人权保护理念应该无条件的给予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彰显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实质平等进而保障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三:劳动力

联结劳动和劳动者的中介重要因素则为劳动力,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者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活动,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们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使用体力和脑力的总和。”【3】据此,劳动力可界定为人所具有的并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劳动力天然的以劳动者人身作为载体,天生与人身不可分离,其产生和形成具有阶段性或者时间性,储存具有短期性,再生产具有不可间断性,投入使用具有不可分割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22年版,第190页。

性,支出具有可重复性以及不可回收性等特点。

劳动力由于其与人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劳动力具有潜在形态(隐形或者内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之分。前者即隐含于人体内部,尚处于静态形式和无形状态的劳动力,也即内在尚待使用的劳动力。其创造使用价值的可能性尚未转化为现实性;后者则指表现于人体外部处于动态形式和行为联系的外在状态的劳动力,被使用的劳动力才可以外在形态存在并且已具有创造使用价值的现实性。潜在形态的劳动力是外在形态劳动力的基础,外在形态的劳动力是潜在劳动力的外化或者客观转化。因劳动力可作为买卖或者交易的客体,因此劳动力可作为无形商品或特殊商品,其使用价值体现在使用而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日益激烈竞争的人才市场归根结底就是劳动力的买卖或者交易市场,因劳动力具有可交易性的商品属性因可自由流通,那么用人单位雇用劳动者是雇佣劳动者本人还是雇用劳动力,究其实质用人单位使用的是与劳动者不可分割的劳动力,因此即可称为雇用劳动者也可称为雇用劳动力。

笔者本文开始直截了当的从劳动谈及到劳动者以及劳动力,基本目地在于澄清与劳动权相关的几个基本问题,同时也为劳动权的论述做一个前奏准备。

四:劳动权产生的历史背景

劳动,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有的。但劳动在很长时间内并不是以权利而存在。劳动权的产生经过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劳动与权利的结合则是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切法权现象只有理解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社会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把握其底蕴。”[4]

在原始社会,权利义务处于一种没有区别的状态,氏族部落自然地形成了原始共产制度。作为氏族成员的个人,在危险的生存环境中,无法脱离群体生活,离开群体就意味着死亡。他们认为,每个人应该而且必须参加集体的劳动、参加集体的分配和消费。同样的,只要不违反习惯和禁忌,氏族群体也不会抛弃任一成员,减少成员就意味着集体力量的削弱和生存能力的降低,这样就形成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双重依赖。氏族成员的劳动是一种内在意识的行为,隐含着朴素的习惯、道德、观念形态的劳动权利义务萌芽与意蕴。“由于缺乏适宜的生长环境,缺乏促进权利发育的阳光、水与土壤,这个萌芽不会发展为现代意义的劳动权。【5】

奴隶社会中,奴隶完全没有法律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是权利的客体,不能享有任何权利。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劳动是奴隶无条件履行的绝对义务,劳动的意义不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是为奴隶主生产尽可能多的劳动成果,从而社会不具备生成劳动权的任何条件,甚或连道德意义和习惯意义上的劳动权利都没有。

封建社会中,虽然少数自耕农拥有自己的土地,但大多数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部分的土地,为了生存只能在封建领主的庄园里劳动或租种地主的土地,他们与地主之间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只有有限制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并且由于封建社会实行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劳动权没有产生的社会根据和理由,整个社会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形成劳动力的大规模买卖和转让。虽然这时也出现劳动力出让的现象,但这种劳动力出让并不是现代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典型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意味着,这一时期不存在“劳动权”的问题。

  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新兴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封建贵族为了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生

产关系,公开使用国家暴力颁布了一系列血腥恐怖的“劳工法规”,赋予资产阶级以特权,用鞭打、烙印、酷刑等手段强迫公民劳动,繁重的劳动折磨着每一个劳动者,劳工权利毫无保障。

19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社会进入自由竞争阶段。由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居于支配地

[4]公丕祥:《权利现象的逻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8页。

【5】薛长礼:《劳动权论》,吉林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第105页。

第4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劳动;理论创新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当时面对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结台新的实际,深人认识和准确把握一系列相关问题。通过坚持继承与发展剖新,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

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深化对社会主义杜会劳动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可以简单概括为三点:一是价值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物不创造价值;二是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三是在相同的时间内,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的倍数。马克思用“劳动价值一元论”来代替当时风行的“价值多元论”,这是对劳动价值论的一场深刻的革命。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围绕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中心。组成了一个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深刻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定了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与延伸。也是人类智慧和认知能力的科学体现。历经一百多年的实践验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和基本观点至今仍然闶烁着真理的光辉,是我们必须坚持和继承的伟大思想成果。

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展劳动价值论,关键是要科学拓展“劳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依据马克思的解释。一般人类劳动耗费是指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基于这一质的规定性,劳动概念应当拓展马克思井的劳动。主要是指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这与当时物质生产是主体、非物质生产比重较低的经济结构、以及阶级对立十分尖锐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分工的日趋复杂,以及消费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劳动概念发生相应变化,“劳动”外延也应扩大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应当深化对劳动的认识。

我认为,物质生产的劳动和非物质生产的劳动,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和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总体上都属于“劳动”的范畴。进一步看,可从几方面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

(一)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迁,第三产业日趋重要,分布于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在社会总劳动力中所占比例日益提高。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发达国家都在6o%上,发展中国家均已超过农业(第一产业)和工业(第二产业)。与这种产业结构变动相适应。服务业的劳动。应该从总体上视为生产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于服务劳动剖造价值问题。马克思从一般意义上作了肯定的回答,明确指出服务是商品。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价值。服务的价值就是服务劳动创造的。但马克思叉具体区分了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和不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这就把创造价值的服务劳动的范围缩小了。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分工链条不断拉长,服务劳动范围越来越大。第三产业范围越来越广。包括了商业、金融、保险、信息、饮食、公共管理与服务等等;随着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部门产业化的发展,从事这些产业的服务劳动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二)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决定一个国家的实力。马克思高度重视科技劳动在价值形式中、尤其在决定价值置中的重要作用。由于科技水平及其在工艺上的应用,是决定生产力水平高低进而决定价值量大小的重要因素因此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社会价值总量会不断增加,科技发展是推动价值量不断增长的根本动因。科技、知识是人娄劳动的结果。劳动创造价值,用新知识和高科技武装起来的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20世纪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超过了前十几个世纪的总和。西方国家虎大而丰富的物质财富,都是由高度的科技水平铸造的。从科技发展实践看,科技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全社会范围内的科技劳动即物质生产领域之中和之外的科技劳动,包括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明创造、实验设计等,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种科技劳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相比,在相同时间内能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于科技基础——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不仅创造和形成价值,而且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劳动力,为创造更多的价值莫定基础和开辟新的道路,也应将其列人创造价值的劳动。

(三)管理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曾指出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具有二重性,因为它所管理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杜会劳动过程,具有生产劳动的性质,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值过程,具有剥削的性质,这种与剥削相结合的管理劳动是创造和形成价值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管理具有多层次性:一是微观的企业管理,我国企业经营管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二是行业管理和中升组织管理,行业管理劳动和中升服务组织者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宏观的国家管理、各级政府管理公共经济的管理劳动,也是社会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关系越复杂,分工越细,管理就越重要。管理劳动包括决策、控制、监督、承担风险所支付的体力和赫力。也是一种复杂劳动。创造价值的管理劳动的范围应扩大,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些方面的管理劳动是全社会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剖造价值的劳动。

(四)精神劳动生产也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社会发展方向。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优秀作品,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劳动生产的劳动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从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者。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目标,也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从事精神交明建设、包括民主政涪建设的劳动,都应看作是全社会的必要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劳动”相比,呈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一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都是社主义必不可缺少的社会必要劳动。二是物质生产劳动向着服务劳动领域太幅度扩展,第三产业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三是价值创造已由体力劳动为主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高新技术的应用、电赫和机器人的出现,开始替代人的脑力和体力。四是科技劳动者的劳动,对价值的创造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高科技武装的劳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量。五是管理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国家经济管理部门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六是精神劳动生产的精神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和使用,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劳动是社会必要劳动。只有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出发,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才能发展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

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应该澄清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的区别。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物质要素不创造价值;财富则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实际上,马克思早已肯定了各种生产要素在创造财富过程中的同等重要性。他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中,有时是把价值自造和财富创造混淆起来了,或者是把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等同起来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舟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不少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流动,职业身份经常变动,社台经济生活多样化的趋势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WTO带来的巨太变化,劳动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会更加明显,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发展,还会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把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正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坚持发展和应用。

之所以这样讲的理由是:一、既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又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拓展“劳动”概念的范围。新的社会阶层广大人员,他们所从事的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科教劳动、管理劳动等等,从事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他们通过诚实劳动,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它事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二、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大人员,他们的劳动、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也为创造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作出了贡献,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无论从价值创造还是从财富创造的角度讲。新的社会阶层的广太人员都应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正确认识新的社会阶层,关键在于正确认识私营企业主及其所从事的劳动。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丽发展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国私人企业已达180万户左右,注册资金达13万亿元上,就业职工达2千万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在工业总产值中占3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62%。私营企业主这个阶层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太多数人的剖业资本是合法正当的,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起步的,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总体上应视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但这种劳动又不同于一般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他们的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以自己的技术、业务、管理专长等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他们的劳动是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另一方面他们又其占有的生产资料获得企业利润,取得非劳动收入。财富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各要素所有者当然也要参与分配。过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允许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私营企业主的生产要素投入,总体上或者说太多数是劳动收入的积累;用积累的劳动收入去投入、取得非劳动收入,其中还包括风险投资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经济行为。何况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豫个人及家庭消费、回报社会以外,大部分还要投入扩太再生产,也是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企业主,不是剥削者,而是劳动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差异很太,情况比较复杂。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创业资本不合法、不正当,坑蒙拐骗、制假赈假、走私套汇偷税漏税,不择手段敛财。这些害群之马的经济行为,既容易误导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认识。又不属于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劳动价值论不适用非劳动领域,更不适用违法领域。

三、树立新的财产观

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社会成员的个人财产也在逐渐增加。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而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差异,这种“差距现象”是必然而正常的。先富起来的部分人。个人财产较多,除个人消费外,也进行投资活动,转化为生产要素财富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十人投入的生产要素再参与财富的分配。“钱找钱”、“滚雪球”。以致部分社会成员拥有相当数量的个^财产,使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问题和贫富差距问题凸现出来。

面对这种新情况,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新的财产观。一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成员个人财产逐步增加,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我国全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个人财产都在增加。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社会成员富裕程度和财产多寡的差别是必然而正常现象。三是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怍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三看:看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在社会成员个人财产普遍逐步增加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地把有授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显然是不符台实际的。“三看”的论断。是从实际出发的、科学而完整的判断标准,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看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包括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等等。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不是抽象的。具体体现为看财产怎么得来的、怎样支配和使用的,获得财产的手段和方式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是否诚实劳动、台法经营,财产的使用和支配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回报社会,看他们的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以“三看”作为判断标准,而不以财产多少来判断人们的政治归属,这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运用。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创造财富、增加个人财产扫除了政治障碍,并为树立社会主义社会新的财产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确立新的分配观

对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问题,经济学家们理解不完全相同,观点各异。争论激烈,这与经济利益的分配密切相关,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用价值创造来判断价值分配是否合理,规范说明价值分配。在这些争论中。往往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等同起来了。实际上,价值创造与收入分配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价值如何分配,则是分配规律决定的。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新创造的价值分配,是由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或所有权结构决定的。只要存在所有权差别,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就要参与价值的分配,这是必然的。因为生产要素所有者所获得的收入,是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否则他的所有权就是空的,在经济上是不存在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有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激发所有者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是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动力。

第5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一、2019年工作整体情况

2019年以来,盐田区总工会在市总工会和盐田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维权维稳、服务职工,努力发挥好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维护核心,高标准加强工会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机关党的建设显著加强。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培育工会骨干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组织开展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企业、入班组活动,充分发挥车间班组的战斗堡垒作用。牢牢掌握工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线策划开展“与共和国同成长与新中国齐奋进”系列活动,在广大职工中凝聚起坚定不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的磅礴力量。

(二)凝聚力量,高质量发展工会基层力量。认真落实市总工会关于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的工作部署,推动形成全区集中力量抓组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区19家社区工联会顺利完成规范提升任务,新建并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楼宇、行业工联会,鹏湾、盐田社区工联会获评省总工会“三个一批”建设示范点,盐田港运工联会获评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做好基层工会新建和换届工作,指导海山、盐田、梅沙街道总工会和区直机关单位集中到期换届,累计指导新建或覆盖工会176家。

(三)构建和谐,高起点打造辖区劳动关系。积极推动盐田区部省共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盐田港区被人社部、全总、全国工商联三家联合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唯一获此荣誉的港区。持续开展“聚力计划”,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抓好职代会、企务公开“建制率”,盐田港运工联会作为唯一一家行业工联会在全省集体协商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安迅物流企务公开模式在全市推广。在全市首创“劳动仲裁工会学堂”,将“移动仲裁庭”和“公开仲裁庭”搬上工会普法课堂,以案说法引导职工合理维权、理性维权。完善与人力局的工作联动和与区法院的诉调对接,累计调解诉前劳动争议案件44宗,通过“律师驻点”“律师入企”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化解劳资隐患25宗。

(四)突出维护,高要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牵头盐田区防范抵御敌对势力向劳工领域渗透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好工会“四个第一人”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劳工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了中天元物流、新发富美等一批劳资隐患,有效代表和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禁毒等普法宣传活动5场、安全生产演练6场,参加职工2000多人次。加强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持续开展工会“春送保障、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帮扶活动,累计为6744名职工购买职工安康互助保障,投入200多万元开展安康保障、赠送清凉、金秋助学、节日慰问、大病帮扶、工伤探视等各类困难帮扶和送温暖活动。

(五)助力发展,高素质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多层次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累计投入100多万元开展职工考证、学历教育补贴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开展劳务工大课堂等普及教育活动50余场次,选送一批优秀职工参加企业班组长培训、国际化质量人才、职业核心能力等专项培训,累计教育职工逾万人次。组织开展盐田区“粤菜师傅”中式烹调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各类区域性、行业性劳动竞赛10余场次,涌现出一批各类技术工种的“领头羊”。持续推进黄金珠宝行业“名师带高徒”活动和劳模工作室创建,组织开展“劳模先进海上看盐田”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工人志愿者服务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学习最美、争当最优。

(六)着眼需求,高水平提供职工关爱服务。牵头落实全区关爱服务职工工作,开展“盐田区工会园区职工服务站建设调研”并形成专业调研报告,成功举办第四届工会关爱职工项目创意大赛,落地服务项目25项,服务职工7500人次。做好区域性普惠服务运行机制改革示范点建设,选取4个示范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实行错峰上班机制,累计为职工提供职业发展、亲情关爱、节日喜庆、心理咨询、健康服务等活动共计65场,参与职工人数3000多人。在108号停车场重建港运工联会司机志愿服务U站,并结合职工需求添置冲凉房等服务设施,全年围绕盐田港后方陆域整治开展送关爱、送健康、送法律、送培训等关爱活动35场。积极推广亲情关爱服务,在部分大型企业建设“爱心妈妈小屋”,组织开展关爱小候鸟、爱心暑期托管和各类主题亲子活动解决双职工后顾之忧,在盐田综合保税区沙头角片区打造工会大食堂,在企业间牵线搭桥开展单身职工交友活动,支持德邦物流工会等为员工开通接驳巴士解决出行难等问题,让不同群体职工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关爱。

二、2020年工作计划和重要举措

盐田区总工会2020年工作总体计划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确保新时代工会工作正确方向,坚持“维权维稳、服务职工”工作主线,在全面落实市总工会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努力推动以下几项重点举措:

(一)不断加强工会意识形态建设。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职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职工,用先进文化理念影响职工,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到车间、入班组,全面倡导志愿服务文化,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工会文化品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筑牢广大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二)持续夯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运用党工共建等建会长效机制,持续抓好五种类型企业以及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工会组建,全面推进社区和园区、街区、楼宇工联会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建设。坚持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星级职工之家”评选,改革创新基层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

(三)全面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以服务“双区驱动”为目标,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推进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晋级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三位一体”的盐田职工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名师带高徒”等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培养盐田制造、盐田创造急需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四)大力完善三方协商机制。推动建立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制度和实体化办事机构,探索建立三方机制介入制度。不断健全重点区域行业协商协调机制,在集装箱拖车运输行业推动行业三方机制建设,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建立由区政府、区总工会、保税区主管部门和海关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劳资沟通机制,指导关停并转企业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推动劳资双方协商做好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

(五)做实做强基层民主管理。深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劳资沟通会、劳资协商会、职工提合理化建议等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方式,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使者行动”,逐步建立起独具工会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传播体系。

(六)大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以服务职工和劳动关系类社会组织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工会联系支持引导工会相关社会组织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活动方式,立足工会组织职能定位,接长手臂、延伸触角、搭建平台、形成链条、扩大影响,实现职工群众、相关社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互联互通,推动盐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第6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通过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主要义务以及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法定程序和基本内容,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作用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了解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能结合实际畅谈自己的职业理想,并结合当前社会上一些人缺乏职业道德的现象谈谈劳动者怎样遵守职业道德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到图书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探究社会时政问题等活动,通过讨论、辩论、模拟教学和探究性学习等方法,突出教师的指导性、学生的参与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协作,从而培养学生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劳动者权利和义务这一节的学习,培养学生的责任心、事业心,团结协作的精神和争取集体荣誉的情感。懂得: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应该正确对待劳动着的权利和义务,要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精神,将来走向社会首先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端正对待劳动者的态度,每个劳动者不管从事哪个行业,都在为社会的进步做自己的贡献,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端正自己作为未来劳动者的态度,将来自己走向工作岗位,不管从事什麽职业,应该作“干一行,像一行”,自觉按照职业道德准则来规范自己在经济生活中的行为。

关于“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教学建议

一、关于“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教材分析:

本框题在第一节讲述国民经济的部门分类、部门结构以及三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的基础上,引申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劳动者的权利得到切实保证,义务切实得到履行,劳动者的全面素质得到提高,三大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才会飞速发展。本框题着重讲述投身于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等知识,其中提高职业技能以及遵守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本框题中的重点内容,也是第四课实现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是本框题的教学难点。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职工下岗问题是本框题的热点。解决了本框题的这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后两个框题的学习作好了铺垫。

本框题的逻辑结构是首先阐明了在我国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实现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的。这里提到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指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主人翁的权利与义务涉及政治、经济各个方面,但作为劳动者,其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教材列举了我国劳动者享有的八项基本权利和履行的五项基本义务。教师在解释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时可以和现在社会上出现的职工下岗现象联系在一起,分析企业职工下岗失去了工作是否意味着企业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属违法行为?在解释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时,主要讲解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这两点义务。在讲第一点义务时,要从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重要性及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的紧迫感两个角度分析。讲第二点义务要从什么是职业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及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三个角度进行。教师可以结合现在社会上一部分人缺乏诚信,造成了不良的后果,败坏了社会风气的事例,说明劳动者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然后教材分析了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才得到了真正的统一。由于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使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统一。我国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由法律规定并有法律保障的。这里所说的“保障”不能完全等同于保护,应该从两方面理解,即劳动者的权利要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劳动者的义务要受到法律制约。法律既有保护的作用又有制约的作用。

二、关于“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教法建议:

教材涉及的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八项,教师在授课时应给学生逐一分析。

第一项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讲解这点权利时可以给出两个材料,要求学生对它们进行分析。

第一个材料是我国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造成几千万人下岗。对于下岗问题,国家极为重视,采取了大量有效的措施。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岗职工70%实现了再就业,但还有30%没有工作。第二个材料以录像的形式出现。此录像摘自7月16日中央2台的经济、生活、服务节目。其主要内容是江西赣州虔诚大酒店的管理层与酒店内的100余名职工长期以来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两者相安无事。但近年,虔诚大酒店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对酒店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撤掉了酒店内的两个部门,节目中的主人公童先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下岗了,下岗后,失去了生活的来源。教师提问:上述两则材料中涉及的情况是否都侵犯了劳动者的第一项权利,为什么?通过讨论要使学生明确,国有企业下岗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另外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也是原因之一。对于下岗问题,党和政府极为重视,实施了再就业工程,国家确实是在采取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得以真正实现。所以材料一涉及的问题不属于侵犯劳动者的第一项权利。材料二涉及的虔诚大酒店的行为则属违法行为。详见录像。

第二项权利: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在讲此框题前让学生课前搞一个调查,即自己的爸爸妈妈经常有加班的现象吗?加班的原因是什么?用人单位支付加班的报酬吗?一般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各按什么比例支付报酬?课堂上通过对学生所做调查的分析,要让学生知道即使是加班,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要求学生把这一法律知识转告父母。

第三项权利:劳动者具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首先展示一份材料。材料的具体内容是:改革开放初期,深圳某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畅销,为了抓住这一商机获取更多的利益,工厂决定延长劳动时间赶制产品。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凡每天愿意工作16小时者工资翻番。在高工资的诱惑下,很多“外来妹”争先与厂家签定了合同。事后确实得到了厂家许诺的报酬。但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使一些人难于应付,其中一“外来妹”在半睡半醒中做工,不慎被机器弄成重伤。然后提问:这一责任应由谁负?最后,教师要把《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给学生讲清,使学生知道,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第四项权利: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教师可以结合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几件大的生产事故,讲解此项权利。近几年生产安全问题成为政府反复强调的重点问题,甚至把是否发生生产事故作为考察当地政府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使这样,生产事故还是接连不断。广西南丹矿井坍塌,黑龙江鸡西煤矿瓦斯爆炸……都历历在目。在调查清楚的生产事故中,绝大多数在事故发生前安全隐患就已昭然若揭。但一般职工都认为,安全问题是管理层处理的问题,与自己无关,所以,明明看到安全隐患也麻木不仁。教师要告诉学生,《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其他权利有: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此点放在本节第三框题详细讲解);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见第一项权利中涉及的虔诚大酒店的例子;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这里主要是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代表有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关于我国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教师主要讲解“提高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两个重要义务。

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在教法上有以下建议:

课前全班学生自愿分组,讨论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前两年电视台热播了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请结合张大民的生活态度谈谈他为什么经济生活窘迫?第二、调查你所认识的下岗人员的学历、接受过何种职业技能培训、不能实现再就业的主要原因?之后谈谈自己的感想。第三、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劳务贸易迅速发展,劳务输出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外向型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和创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虽然是一个劳动力大国,剩余劳动力非常多,但,为什么劳动力出口很有限?第四、你认为二十一世纪的劳动者应该具备那些基本素质?

课堂上由各组的代表对本组研究的问题提出看法。

最后,教师结合下面两个表格分析:二十一世纪,经济竞争异常激烈。竞争将从自然资源、资金、产品技术等有形资源的竞争转向知识、高科技、信息等无形资源的竞争,而具有创新能力和技能的人才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竞争优势,人力市场越来越多需要有更高知识和有更高技能的工作者,他们也将得到更高的工资。在美国高技能与低技能工作者之间的工资差距明显拉大,在欧洲其他国家,低技能工作者的就业情况则趋于恶化,这些情况反映了技术变化和知识经济兴起的严峻事实,有较高知识和较高技能的工作者更有价值,而技能较低的劳动者在就业和收入等方面将处于不利地位。*

关于“提高职业道德”的教法建议:

讲解这部分内容可以进行模拟教学。课前找好两个同性别同学作为某公司的求职者,要求两个人各模拟一份个人档案。其中要求A某的个人档案中学历、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比B某略有优势,但同时必须在其档案中标明有工作“不良”记录。课堂上把教室模拟成求职考场,在场的所有学生是代表公司一方的代表,待两位“求职者”陈述完自己的情况,并把个人档案用大屏幕展示给大家时,要求学生们评判应该录用谁,为什么?从而引出劳动者必须具备职业道德,作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关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教学上可以通过对“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有没有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劳动者,或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劳动者,为什么?”的讨论得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是统一的。权利的实现总要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无所谓权利。要培养学生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防止看问题的片面性

关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教学建议

一、关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教材分析:

本框题的分析仍以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为基础,主要分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建立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作用,其中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应坚持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是本框题的重点知识。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利而设立的,因此,与前两个框题一起共同说明了我国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是对前两个框题的进一步延伸。

本框题的逻辑结构是首先从五个角度分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第一、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政府。第二、实施方式是由国家立法加以保护的,使其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和制度。第三、对象是社会的全体成员。第四、主要功能是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安全生活网,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止社会动荡。第五、物质基础是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

然后,教材介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以结合现在的社会热点问题讲解,如中国社会的老龄化问题、企业职工的下岗问题、购买商品房的问题等等。

第三、分析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应坚持的原则。在讲解第二点原则:这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时,教师可以结合我国的国情讲解,比如以养老保险为例,已经进入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美元,而我国目前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才400美元。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形成了较大反差。所以,养老保险资金不可能完全由国家包下来,每个人都要交纳养老保险金。最后,教师可以结合现在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讲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关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教法建议:

在讲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时,通过设疑、提问的方法引出它的含义。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使社会负担加重。我国目前平均6个人负担一位老人,到2025年将减少到3个人负担1个老人。随着每个家庭负担的老年人口在增多,无疑增加了家庭负担,影响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出现了2000多万下岗职工,虽然实行了再就业工程,但至少还有600万下岗职工没有工作。我国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从此以后,不会再有单位福利性分房,市场上的住宅哪怕是经济适用房也得几十万元一套……老年人谁来养?下岗职工的生活怎么办?工薪阶层购买住房的资金从哪来……

教师提问:同学们对于社会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有没有解决的良策?有见识的同学可以谈谈其他国家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教师提出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从五个方面讲清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教师要把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一介绍给学生。

社会保险:针对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方面,课前,教师要求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某一方面或查阅相关资料或进行调查,以回答下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国情回答,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养老保险?(2)结合医疗改革前后你家医药箱的变化,谈谈医疗改革的必要性。(3)采访一名下岗职工,谈谈失业保险给他的生活解决了什么问题。课堂上,教师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把全班学生分成三个组即养老保险组、医疗保险组和失业保险组,然后请各组的代表发言,其他同学补充。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教师指出保险的资金来源、保险的范围及其它们的现状。

社会救济:播放一段录像,其主要内容是春节前夕,各级党、政领导到贫困户、贫困灾区慰问、送年货。教师指出,这就是一种社会救济,但是,这种方式具有临时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贫困灾区的生活问题。社会救济则把“过节送饺子”式的临时救济办法规范化、制度化了,使贫困人口得到定期定量的救助。现在,许多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其中北京从2002年7月10日起达到每月330元。全国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为152元,全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已经达到1930.8万人。

社会福利:教师课前要求学生回家了解:家里是否买房了?购买的房屋属于什么类型的房产,即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还是所在单位卖的房子?每平米大约多少钱?购置房产共花了多少钱?课堂上,教师把三种类型的房价各选一个进行对比,三种房价的差价很大,告诉学生这个差价就和社会福利有关。告诉学生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共福利;二是对国家职工的福利如住房补贴、食品价格补贴、其他补贴(如取暖、交通、探亲等);三是对孤、老、残、幼等社会困难成员的特殊福利。它是社会保障的最高保障。

最后,教材介绍了社会优抚的内容。

建立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首先,进行探究性学习,探究的题目是“社会保障程度越高越好吗?”(要求学生围绕社会保障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进行探究)。然后,教师可以以加拿大的社会保障为例进行分析。加拿大的社会保障程度很高,但近几年出现了“福利”病,即社会保障福利开支过大,结果导致政府财政背上沉重的负担,财政赤字连年大副增加。与此同时,一些有能力工作的人不愿工作,因为他们靠政府福利就可以过上优哉优哉的日子,因而严重影响了劳动效率的提高及生产的发展。所以,加拿大政府现在采取了严格限制待遇标准的提高、慎重建立保障项目等措施,并严格控制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数额和时限,以激励和强制失业者重新就业。由此可见,社会保障福利过高会影响社会生产。如果过低,则会影响劳动者的生活,损害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后,得出结论,社会保障制度即要有利于生产,又要有利于生活。

二是:以失业保险为例,请看下表:

*

自1990年起,我国的失业保险基金的总支出规模在不断扩大,光靠国家财政负担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还需要企业和个人负担一部分。失业保险中要求企业上缴的比例为工资总额的3%,职工个人交纳的比例为工资的1%。交纳失业保险金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一旦下岗,享受失业保险金又是下岗职工享有的权利。以此讲清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实现,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是本框题的重点,建议进行探究性学习,题目是“你认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国家、企业、个人有哪些好处?还有哪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完善之后又会有哪些益处?”具体要求: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任何一点内容进行分析。通过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使学生们认识到,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不够完善的地方,还需进一步改进,但现有的社会保障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实现效率的前提下,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教学建议

一、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教材分析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法》当中有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劳动合同还详细规定了本单位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本框题在上个框题的基础上,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合同体现出来的入手,主要讲述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原则、法定程序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由此可见,本框题是上个框题的延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本框题的重点,教师在授课时可以通过列举违背订立劳动合同原则的案例引出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是本框题的难点,与学生将来的就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讲解此部分内容时,可以把劳动合同制度和过去实行的固定工制度进行一个对比,在对比中总结出劳动合同制度的四点重要意义,从而使学生认识到实行劳动合同必要性。

二、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教法建议

教师授课时把劳动合同的含义及其内容放在一起讲解。可以出示一份劳动合同的样本,例如教师所在学校每年要求教师签订的教职工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样本,把这份劳动合同样本以大屏幕的形式展示给学生。在学生浏览后,教师提问:你认为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的双方只要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去做就可以了吗?在此基础上,教师把劳动合同的含义、内容以及劳动合同包括的两部分内容讲给学生。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本框题的重点,在教法上建议采用通过分析案例引出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守的原则的方法授课。

第一点原则和第二点原则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二点原则是第一点原则的延伸和结果。所以,两点原则可以用一个案例来讲解。首先用大屏幕展示案例,某小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惨淡经营,想尝试转产,又囊肿羞涩。万般无奈当中,企业决定从本单位的职工中筹集资金。遭到一部分职工反对后,企业决定停止现行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把必须交纳5000元现金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学生浏览完案例后,教师提问:企业的这种做法对不对?为什么?最后,教师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引出平等自愿原则和协商一致原则。

第三点原则是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展示的案例如下:赵某,男35岁,是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1992年该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赵某每年向单位上缴承包年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教师提问:如果摆在你面前的是这样一份劳动合同,你会签订吗?为什么?最后教师讲解,赵某开的是“面的”车,一次发生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出租汽车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用,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待遇问题。劳动行政部门认为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因此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生死合同”是无效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支付职工的一切有关伤残待遇费用。通过这一案例引出第三点原则。

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可以采用模拟教学。找三个学生模拟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一个学生做旁白,另外两个学生构成劳动合同的双方,一个代表用人一方,另一个代表求职者。两个人经过一番有问有答的谈论后,以口头的形式互相承诺,算是订立了劳动合同。教师提问:可以以这样的方式鉴定劳动合同吗?在学生回答后,教师讲清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意义,可以把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进行对比,从而总结出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首先,进行课堂讨论。讨论的内容是:过去是国家包分配,我们的前辈们对于国家分配的工作,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做,不管是否适合自己,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一辈子。他们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为国家默默奉献着。现在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年轻人对待就业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喜欢的工作不干、没意思的工作不干、干惯了的工作不干……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喜欢的、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宁愿在家暂时待业,直到找到合适的工作为止。讨论的题目是:你更欣赏那种就业观?

然后,教师把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进行比较,总结出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固定工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

用人单位真正行使录用职工的自。

劳动者在就业上无任何压力。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选择通过竞争实现

就业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经济责任不发生直接关系。

劳动者劳动岗位的延续,也须通过竞争实现。

在学生浏览此表后,教师提问:你认为实行劳动合同制有什么意义?通过第一点的对比,可以看到劳动合同制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人尽其才。通过第二点的对比,劳动合同制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第三点的对比,劳动合同制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另外,劳动合同制还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证。

最后,教师要对劳动合同制度下年轻人的择业态度进行一分为二的评价。

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教学设计示例

重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和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播放一段录像:此录像的来源:2002年7月16日中央2台的为您服务节目。

此录像的主要内容:江西赣州虔诚大酒店的管理层与酒店内的100余名职工长期以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两者相安无事。但近年,虔诚大酒店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对酒店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撤掉了酒店内的两个部门,公童先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下岗了,下岗后,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提问:节目中的主人公童先生当初怎样做就能防止今天的不利局面?

在学生回答后,教师指出:童先生如果当初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年限,童先生就不会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辞退童先生,就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对童先生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度呢?这节课,我们就一起学习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

劳动合同制度(题目)

讲授新课

教师用大屏幕出示一份劳动合同的样本

提问:根据这份劳动合同的样本,同学们总结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并延伸出什么是劳动合同制度?(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分析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板书)

1、劳动合同(板书)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板书)

提问:根据大屏幕展示的劳动合同的样本,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结合大屏幕上的样本,给学生指出哪些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哪些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最后总结)

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内容就是大屏幕中展示的全部内容,它包括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双方协商后达成的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事项的条款。第二部分内容是按法律、法规执行的条件。这些已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必再写进劳动合同,但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坚决执行。这些条件对于调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有强制性。

2、劳动合同制度(板书)

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板书)

劳动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

同学们在了解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后,还应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下面请同学们分析几个案例,指出案例中的做法错在哪里?应该怎么办?

教师用大屏幕展示案例:

案例一:某小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惨淡经营,想尝试转产,又囊中羞涩,万般无奈当中,企业决定从本单位的职工中筹集资金。遭到一部分职工反对后,企业决定停止现行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把必须交纳5000元现金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案例二:赵某,男35岁,是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1992年该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赵某每年向单位上缴承包年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赵某开的是“面的”车,一次发生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出租汽车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用,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待遇问题。

提问:某小型企业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如果摆在你面前的是一份象司机赵某那样的劳动合同,你会签订吗?为什么?

(在学生回答后,教师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引出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板书)

根据案例一:

在订立劳动合同是要遵守平等自愿原则和协商一致原则。(板书)

案例一涉及的劳动合同不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而是采用了强加于人的手段,所以此劳动合同无效。企业职工可以以擅自撕毁劳动合同及违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的名义状告该企业。

根据案例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守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板书)

在案例二中,劳动行政部门认为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因此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生死合同”是无效的。该出租汽车公司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支付给司机赵某一切有关伤残待遇的费用。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是顶了劳动合同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

同学们通过学习了解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那么,以什么样的形式签订的劳动合同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作用呢?下面请看一段表演:

找三个学生模拟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一个学生做旁白,另外两个学生构成劳动合同的双方,一个代表用人一方,另一个代表求职者。两个人经过一番有问有答的谈论后,以口头的形式互相承诺,算是订立了劳动合同。

教师提问:可以以这样的方式鉴定劳动合同吗?

(在学生回答后,教师讲解)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板书)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书,然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鉴定。如果以口头的形式约定,在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就失去了充足的凭证。

我们在实行劳动合同以前都是国家包分配,我们的前辈们对于国家分配的工作,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做,不管是否适合自己,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一辈子。他们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为国家默默奉献着。现在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年轻人对待就业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喜欢的工作不干、没意思的工作不干、干惯了的工作不干…他们认为只有自己喜欢的、能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宁愿在家暂时待业,直到找到合适的工作为止。

提问:你更欣赏那种就业观?(在学生各抒己见后,教师把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进行比较,总结出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固定工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

用人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

用人单位真正行使录用职工的自

劳动者在就业上无任何压力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选择通过竞争实现

就业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经济责任不发生直接关系

劳动者劳动岗位的延续,也须通过竞争实现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意义(板书)

在学生浏览此表后,教师提问:通过三点的对比你认为实行劳动合同制有什麽意义?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总结)

通过第一点的对比,可以看到劳动合同制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人尽其才。

通过第二点的对比,劳动合同制可以增强劳动者的竞争意识、促进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

通过第三点的对比,劳动合同制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另外,劳动合同制还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证。

所以,在上面的讨论题中,我们的前辈那种服从大局,埋头苦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但过去的用人制度是必须推倒的,它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由于不强调竞争意识,压抑了劳动者学知识、学技术的积极性。劳动者在这种外无压力、内无动力的情况下必然造成素质不高。因此,必须提倡和推广劳动合同制度。

教学手段:播放录像、学生表演小品、分析案例等手段

设计思想:

本节课以一段有关劳动合同的录像为起点,导入了所要讲授的内容。这种方法使学生首先在直觉上认识到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与学生将来的就业又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可以引起学生对后面教学内容的足够重视。在讲授新课的教学中,通过一份真实的劳动合同的样本,总结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的含义;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出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学生表演的小品,了解了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通过对固定工制和合同工制的对比总结出实行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上述这些教学方式能够牢牢的吸引学生,使学生在看、听、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掌握本节课所要讲授的内容,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性和自主性。

板书设计

劳动合同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含义

1、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制度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第7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一、活动意义

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内涵十分丰富、意蕴十分深刻,是一面永不退色、永放光芒的旗帜。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进一步转变工会干部的思想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服务职工群众,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提升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树立文明新风、匡正道德失范,矫正诚信缺失,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建设和谐富裕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进步,以职工文明素质养成引领社会风尚,以真情服务职工赢得职工信赖,以维护职工利益改善生活质量,着力做好工会服务职工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广大职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广大职工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提升广大职工的幸福感、家园感、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建设和谐富裕文明中的主力军作用,让文明之风吹遍大地,让道德力量温暖凝聚人心,让社会充满和谐氛围,让党群干群、业主员工、社区邻里关系彰显人文关怀,使全市广大职工感受到城市是文明的,企业是和谐的、社会是稳定的,生活工作在是舒心的。

三、活动内容

1、结合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领社会风尚。通过举办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郭明义、蒋国珍等劳模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勇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身边的好人征文、纪实摄影典型事迹宣传报道”等活动,引导职工树立通过劳动推进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

2、结合为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当好员工”活动。重点是:争当岗位技术能手、建功立业标兵、职业道德模范、节能减排先进,积极参与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技术创新、发明创造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为保企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减排污优环境建功立业,立足每一个岗位,做好每一件产品,节约每一批原料,减少每一次排放,堵住每一处滴漏。

3、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广大企业中深入开展“双爱双评”活动。重点是依靠职工办企业,尊重和关爱职工,尊重职工民利,关心职工生活条件,身心健康,改善劳动环境,做好劳动保护,重视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不拖欠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职工文化活动,宣传雷锋精神和好人好事,把雷锋精神转化为先进企业文化,形成员工爱企业、企业爱员工的良好氛围,调动员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让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让企业温暖像家、职工爱企如家。

4、结合做好困难帮扶工作,把学雷锋行动融入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之中。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职工服务中心(站)作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引导工会干部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学雷锋活动促进工会服务中心(站)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做大互助保障,建立一支劳动保护监督员队伍,把群众安全监督网络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个劳动现场。要把职工当亲人,走进门拉家常,帮一把解危难,问一声暖人心,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5、结合转变工会干部作风,把学雷锋行动融入到组织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之中。各级工会要按照市总的部署,制定具体的长效活动方案。市总干部挂点行业工会和重点企业,县区工会干部挂点乡镇工会和非公企业,行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挂点车间、班组。扎根基层、访遍企业、走进家门、服务职工,重点了解掌握、协调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工会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活动期间要下到各挂点单位(班组),与50名以上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深入挂点单位(班组)的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实施要求

1、在求先进、求特色、求效果上下功夫。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把学雷锋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上,体现在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上,体现在实现企业职工互利共赢上,体现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上,体现在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价值引领上,体现在职工文明素质的提升上。

2、在贴近职工、引导职工参与上下功夫。运用征文、演讲、墙报、板报、座谈会、报告会、培训班、文艺活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社区厂区和工业园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媒体营造宣传声势。要善于在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中发现和挖掘学雷锋典型,扩大典型影响力,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来,让所有职工动起来,让文明春风吹起来,让道德的暖流漫开来。

3、在转变作风、真情服务职工上下功夫。各级工会干部在学雷锋活动上,要做到“四进”: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家门;“三知”:知职工情、知职工忧、知职工愿;“五个在一线”:职工思想状况在一线掌握、工会维权帮扶在一线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一线推进、职工文体生活在一线保障、创先争优活动在一线开展。

第8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关键词:成本;费用;概念;关系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5日

一、会计界有关成本概念研究现状

长久以来,会计界从未间断过对成本概念的研究,相关的成果与结论也一直在不断地更新变化中,不同国家、不同组织、不同学者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其中有很多的共性,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一)国外有关成本概念研究现状。1951年美国会计学会(AAA)成本的概念,其认为成本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付出的价值牺牲,而这种价值牺牲必须是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的。这个概念强调三点:第一,成本是一种价值牺牲;第二,这种牺牲是可以用货币来计量的;第三,这种价值牺牲之所以发生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这个目的可以是一件事情的完成,一个愿望的实现等,所以这个成本的概念是相当宽泛的。

1957年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也界定了成本的概念,其认为成本可以是取得一项财富或者劳务所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可以是支付现金或发行股票或转让其他资产甚至是发生负债,但这个代价仍然必须可以以货币来计量。这个概念的表述有些复杂,但认真分析不难发现,这里的成本是一种支出,其目的还是为了取得财富或劳务等。所以,这个概念与上述美国会计学会关于成本的概念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一个说是价值牺牲,一个说是各项支出,但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都强调成本是一种付出,而这种付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埃尔登・享德里克森认为成本是一种支出,而这种支出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某项财产或某种服务而支付的现金或转让的其他资产。英国会计实务公报(SSAP)则认为成本也是一种支出,而这种支出是为了使产品或劳务达到某种状态。这里的成本虽然也指出了成本是一种支出,但其目的仅仅局限于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显然它的内涵窄了很多,特指产品的成本或劳务的成本。

(二)国内有关成本概念研究现状。我国会计理论界通过长久的学习与借鉴,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的必要劳动价值,而这种必要劳动价值也必须可以用货币计量。其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商品价值的描述,即W=c+v+m。其中,c指的是在物化劳动过程中的消耗,v指的是在活劳动过程中的消耗,代表的是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人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这些价值构成了产品的成本将来是需要在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这个概念中成本的实质是产品成本,它强调成本的补偿性。

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认为成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它强调成本是为生产某种产品、提供某种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并强调这种耗费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它同样指出成本是一种耗费,具体是指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发生的各种耗费,所以这里的成本特指的是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并且同样需要得到补偿。与上一个概念相比稍稍宽泛一些,但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这个概念指出了成本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这也是后面我们谈到的关于成本和费用的一个根本性的区别。

二、会计界有关费用概念研究现状

会计理论界对于费用的研究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甚至要早于对成本的研究。关于什么是费用,其有着什么样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外的学者专家们也是各抒己见,形成了以下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国外有关费用概念研究现状。国际会计准则(IAS)认为费用会导致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这是因为费用的发生有三种表现形式:要么使得资产减少、要么使得负债增加、要么兼而有之,但终究都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过这种减少不包括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等经济活动。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有的属于日常活动,即主要的业务活动;有的属于非日常活动,即偶发性的事项。很显然,这里的费用既包括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经营管理费用,也包括企业在非日常活动当中发生的各种损失。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费用是指某一会计主体在其连续的、主要的业务活动中,因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劳务的提供或其他活动的进行而使得资产的减少或债务的承担(或两者兼有)。这个概念强调了会计主体在持续的、主要的业务活动,故此处的费用仅指各项经营管理费用,它们是日常活动发生的,而不能包括各项损失,因为它们是在非日常活动当中发生的。

(二)国内有关费用概念研究现状。1993年,我国开始了会计制度改革,为与国际接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明确指出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这个概念的内容涵盖面较广,其内容不但包含了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费用即产品成本还包含了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期间费用。

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前面费用的概念做了调整,它认为费用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流出,但仅限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的。显然,这个概念将费用的范围缩小,只包括企业日常活动的各项经营管理费用即期间费用。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不仅详细指出了什么是费用,还明确了费用的确认条件。新准则同样认为费用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但其强调费用必须是发生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会减少所有者权益,可它又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没有关系。通过费用的概念及其确认条件不难看出新准则不仅使费用的内涵得到了扩大,而且还进一步使得费用的表述更加全面,更加严谨,明确费用不包括损失及利润分配支出。

三、成本与费用概念分析

(一)成本概念分析。由上述研究现状可知,会计界对于成本的概念的研究其实是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的。我国理论界及英国会计实务公报(SSAP)给出成本的概念仅仅局限于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这应该是狭义的。所谓狭义的成本仅指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付出代价的量度,即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美国会计协会(AAA)和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及埃尔登・享德里克森讨论的成本不再局限于产品或劳务的成本,而扩大至一项资产或一种财富,这应该是广义的。广义的成本是指企业为获得某项资产或某项劳务而付出代价的量度,不仅仅包括产品成本和劳务成本,还包括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投资的成本等。

实际上,不管国外、国内,不管会计理论研究、会计实务操作,成本的概念已经无数次的被用到,当然是不再仅指产品或劳务的成本。在2006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曾300多次提到“成本”这个词,几乎所有的资产项目都被涵盖在内。可见相对狭义的成本概念,笔者认为广义的成本概念更加可取。

(二)广义成本概念的特征。通过上述的分析,不难总结广义成本概念的特征主要有:

1、成本是企业各种资源转换或转化的量度。所谓资源转换是指除指企业之间资源的流动,可以理解为资源在企业内外部之间的流动,如购买生产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购买专利形成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购买股票形成的投资成本等。转化是指不同资源在企业内部之间的流动与变化,如领用原材料生产产品,原材料首先转化为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完工后入库,产品的生产成本又随之转化为库存商品的成本等。

2、成本是等价的资源转换或转化。不管是企业内外部资源流动发生的成本,还是企业内部资源变化发生的成本,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论资源转换还是资源转化都具有等额性,即在转换或转化的过程中不会产生收益。例如,在探讨投资总成本时,如果1,000股的普通股,每股市价是16元,但该市价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每股2元的现金股利时,其投资总成本是多少呢?或许有人会说是16,000元,与此同时还包含了2,000元的收益。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观点也无可厚非,但《企业会计准则》绝对不会允许这么做!因为这不满足成本等价转换或转化的要求。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必须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的原因。所以上例中14,000元才是初始投资成本,另外的2,000元只能列为应收股利。

3、成本难以独立存在。特定的资产、劳务或其他对象是成本赖以存在的根本,如果前者不存在后者便无从谈起。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前者犹如“皮”,后者犹如“毛”,没有资产等特定对象,成本将无处容身,也正是这个原因决定了成本无法成为会计中的一个独立要素。

4、成本的发生不会减少所有者权益,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因为成本只是企业资源转换或转化的量度,只不过是资源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外一种形态,金额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当然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另外,成本的发生并没有引起资源的纯耗费,企业的总资源也不会发生变化,当然不可能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

(三)费用概念的分析。由上述研究现状可知,会计界有关费用概念的研究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其中,我国2006年的新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费用概念的界定是狭义的,仅包括日常活动发生的、与投资者分配利润无关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不包括损失;而国际会计准则(IAS)对费用概念的界定是广义的,损失也包括其中。

综上可以看出,损失就成为了区别狭义费用和广义费用的关键所在。从概念来看,费用与收入是相对应的,而损失与利得是相对应的,如果费用的概念包括损失,首先会造成费用和损失的会计概念部分重叠,其次还会打破费用与收入之间、损失与利得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最后也不利于企业进行内部的管理。所以,笔者认为狭义的费用概念更加可取。

(四)狭义费用概念的特征。通过上述的分析,不难总结狭义费用概念的特征主要有:

1、费用的发生肯定会减少企业的资源。企业资源的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减少的资产或耗费的资源,所以费用的发生本质上应该是资源的流出。资源的流出后续会产生两种结果:要么是在一种资源流出的同时又再流入另一种资源且产生毛利,如当库存商品出售,库存商品这种资源就会流出企业,与此同时企业会实现收入,增加现金或应收项目;要么是资源的纯流出,即只有资源流出,没有资源流入,如销售机构日常的各种消耗引起资源的流出。

2、费用的发生最后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费用的发生有两种表现形式:要么资产减少,负债不变;要么资产不变,负债增加,其最终都会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3、费用的发生是企业的主动行为。虽然费用的发生会使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但这也是获得收入的必经渠道。正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这里“所得”就是收入,而“所失”正是费用。所以费用是企业积极主动和预期的经营行为,而损失却有别于此。

四、成本与费用关系

虽然成本和费用都是企业发生的各种经济资源的耗费,但由上述可以看出它们却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但两者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呢?鉴于上述有关成本和费用概念及其特征的分析,总结如下:

(一)成本与费用的区别。首先,成本不是费用。成本虽然也是一种耗费,是对象化的耗费,但它并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这是因为经济资源在耗费之后又会形成新的经济资源,其表现形式为从一种资产转化为另外一种资产,如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燃料动力、人工等都会转入产品的成本。而费用一定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一定会有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所以本文一开始提到的“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这一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其次,费用不是成本,也不可能转化为成本。由上述可知费用是指某一会计期间不能对象化的经济资源的耗费,它会直接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这是它与成本的本质区别。费用在发生之后,直接与当期的收入配比计入当期损益,成为利润表中计算利润的抵减项,不可能再转化为成本。

(二)成本与费用的联系。成本与费用有着本质的区别,二者是并存的概念,不存在谁包括谁、谁大谁小的问题。但随着收入的实现,成本最终会转化为费用。

成本最终会转化为费用,但属于间接转化为费用,它必须变为资产,随后再通过资产的耗费或者伴随产品销售、劳务实现的过程才能转化为费用,例如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就必须先购置设备,购置该设备支付的对价,形成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如果该设备用来生产产品,则要通过计提折旧方式将固定资产的成本计入各期产品的生产成本;如果设备是用来经营管理,则同样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的成本计入对应的管理费用中。总之,成本就是成本,费用也只能是费用,成本可以通过“资产化”转化为费用,但费用却不可能转化为成本。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便可以回答本文开始提出的问题,所谓逻辑上的矛盾其实是因为“成本是对象化的费用”这一被广泛认可的结论是错误的!“收入-费用=利润”这一会计恒等式中的费用是狭义的,在利润表中收入减去费用得到的是营业利润,再加上利得减去损失便得到了利润总额。成本的概念应该界定为广义的,费用的概念仍按照新准则界定为狭义的。成本与费用的关系也很简单,成本是成本,费用是费用,成本只能单向转化为费用,而费用永远都不可能转化为成本。

主要参考文献:

[1]焦跃华.成本会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乐艳芬.成本会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第9篇:义务劳动活动总结范文

公正与正义具有时代的概念,应当有一个时代的衡量标准。横向的比例比较最能说明公正与正义的程度。本文通过横向比例对比分析,认为造成劳动者阶层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国民收入的分配不公正。劳动者阶级在一次分配中工资所占比例过低;在财政支出的二次分配中,国家对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比例过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甚至低于落后国家而逼近世界倒数第一。这与我国的经济总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总额高居世界第一形成鲜明的对比。非是财力不能,而是愿不愿意把资金投向与劳动者阶级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极低的工资收入、高昂的大学学费、高昂的医疗费、高昂的房价、极低的生活保障,劳动者阶级就只能挣扎在贫困线上。解决劳动者阶级的贫困状况,唯一的出路是劳动者阶级有效的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政治集团,进行非暴力的阶级斗争,参与一、二次分配的决定过程。这是劳动者阶级获得经济解放的唯一途径。

关键词:一次分配

二次分配

劳动者阶级

一、劳动者的工资在一次分配中所占比例过低

中国社会目前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又分为三个子阶层: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劳动者阶层目前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在四个阶层中属弱势群体。⑴劳动者阶层沦落为弱势群体,表现在对政治权力、经济资源的拥有和对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微乎其微。

中国的收入分配出现严重问题,贫富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已达0.47,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警戒线为0.40),⑵在工资、教育、医疗、住房、下岗、就业、劳动保障等重大社会问题上,劳动者的利益被严重剥夺,社会出现严重的不公正。

公正与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价值准则,是人类社会应当追求的最高目标,劳动者阶级当然有权利追求这一最高目标。公正与正义,包括机会公正与结果公正两个方面的内容,本文讨论结果公正。劳动者阶级为什么如此贫困?主要原因之一是分配不公正,具体表现在对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上。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初次分配主要解决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正的主要指标是分配比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正。目前我国总工资占GDP的比例为15%左右,资本主义国家为50—60%之间,⑶如美国,国民总产值的70%是劳动报酬。而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目前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局面。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为15.3%,1996年为13%,2000年下降到12%,2004年为12%,2005年下降到11%,⑷同时,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持续扩大。

瑞典的劳动所得(工资加雇主为其支付的相当工资总额约40%的社会保险金)与资方所得(利润加折旧费)相比,在二次大战战后初期为1比1,六十年代为2比1,七十年代为3比1,八十年代为2比1,有些年头甚至达到4比1。⑸中国的这一比例恰恰相反,2004年为0.65比1,⑹远远低于瑞典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的比例水平。劳动者的工资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如此之低,工资低就再所难免了。

二、二次分配中国家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比例过低

2003年,中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一国的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也是该国公共产品需求快速扩张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现代化是以公共服务为基础。中国正步入公共产品需求的大扩张时期,人们由对满足温饱需求已开始转为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性公共服务的需求,但目前这些公共产品的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很明显,资本家、中产阶级对社会公共产品的依赖程度很小,而劳动者阶级对此依赖程度很高。如大学学费,年学费为2千元或者是1万元,对资本家、中产阶级无所谓,但对劳动者阶级而言,2千元,有可能上得起,1万元,上不起甚至是家破人亡,近几年时有报道因出不起高昂的大学学费而自杀的事件。比较不同国家对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能够让我们清晰的看清这一问题。

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12%。在发达国家中,社会保障的支出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

1996—1997财政年度,在英国中央财政支出总额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32%,卫生及社区服务支出约占17%,教育支出约占12%;⑺2004,我国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出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5%,美国为75%;近年来,我国每年在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数第一,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国比我国低之外,绝大部分国家都是高于我们。⑻马来西亚,1999年养老退休8.2%,社会保障13.3%,社会服务34.5%⑼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合计为56%。

地方财政支出也是如此,如对浙江与部分西方国家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比较,在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支出中,教育卫生保健支出大都占到1/3以上。浙江教育支出和卫生保健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8.13%和5.48%,合计为23.61%,美国为53.3%;德国州级财政为30.7%;教育支出英国为29.2%。浙江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4%,其比重分别比美国、德国州级财政低13.5和13.7个百分点,比英国地方财政低9.2个百分点。⑽

横向的比例比较最能说明问题,也最能说明这方面我国的公正与正义的程度,公正与正义具有时代的概念,应当有一个时代的衡量标准。大学学费、医疗费用的高昂,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国家的财政支出中,教育、医疗的投入比例过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甚至低于落后国家而逼近世界倒数第一。这与我国的经济总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外汇储备总额高居世界第一形成鲜明的对比。非是财力不能,而是愿不愿意把资金投向与劳动者阶级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劳动者阶级在一次分配中工资过低;在财政支出的二次分配中,国家对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过低,导致高昂的大学学费、高昂的医疗费、极低的生活保障,劳动者阶级就只能挣扎在贫困线上。

与此相反的是,2004,我国用于行政公务支出的比例为37.6%,美国为12.5%;我国用于经济建设支出的比例为11.6%,美国为5.0%。⑾我国的行政支出占的比例为什么如此之高?经济建设都干了些什么?在地方,以浙江为例,浙江行政管理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6.3%,分别比美国、德国州级财政高13.1和10.2个百分点,比英国地方财政高10.8个百分点;经济建设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4.6%,比美国州级财政高出23.1个百分点,比德国州级财政高16.8个百分点,比英国地方财政高7.1个百分点。⑿尤其现在,在一片“国退民进”的呼声中,难道国家一方面要投资与企业,一方面低价出售国有企业?国家把本来应当用于社会福利的资金投向企业,难道就是为了准备低价出售企业?

三、劳动者阶级组织起来,是获得经济解放的唯一途径

在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中,利益受损的是劳动者阶级;在二次分配中,利益受损的仍然是劳动者阶层。为什么利益受损的总是劳动者阶级?原因很简单,劳动者阶级只是名义上的国家主人,而实际上早已沦落为弱势群体。劳动者阶级除了拥有能够出卖的劳动力外,没有其他任何稀缺资源,而劳动力本身作为商品在目前处于过剩状态。劳动者唯一拥有的资源是人数众多,占人口的80%左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80%的人的意志应当占据意识形态的主流,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应当由大多数人说了算,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劳动者阶级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况,使人口众多这一资源不能转化为有效的政治资源。

在一次分配中,即在工资数额的确定过程中,瑞典社民党在支持工人组织起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同时,还支持总工会与雇主协会进行谈判,并于1938年达成了通过谈判解决工资和劳动条件问题的协议。在社民党的支持下,议会于1972年通过了《股份公司和经济组织中职工代表权法案》,使雇有25人以上的企业理事会中都有职工代表。之后又通过《就业保护法》和《劳动环境法》,对企业主解雇职工的权力进行了重要限制,并加强了工会在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等问题上的发言权。1976年通过的《劳动生活中的共决权法案》又规定了企业一切重要决策事先都要听取工会意见,从而进一步限制了资产阶级的权力。⒀

美国著名杂志《时代》周刊最近做了一个报道,有两个清洁工。一个清洁工叫克雷格·琼斯在辛辛那提工作,职务是清除垃圾,这在清洁工中也是最脏最累的活儿。他每晚工作4个小时,一周工作5天,时薪6.5美元,一个月500多美元。他租最便宜的房子,每月租金215美元,再扣除电话费和水电费,剩下的钱够吃饭就不错了。另一个清洁工在匹兹堡,名叫罗比·格瑞。她负责一个会议中心的卫生,工作环境干净得多,每周工作40个小时,一小时12.52美元,年收入26000美元。同时,她享受健康保险、三周的年假和三天的个人假期。罗比和她收入类似的丈夫,不仅买了房子,还把两个女儿都送进了大学。两个清洁工的命运为什么如此不同呢?因为克雷格背后没有工会,而罗比则是工会会员。在匹兹堡,强大的清洁工工会集体和雇主讨价还价,要求“生存工资”。⒁

决定工资水平这样的集体性项目,只能通过集体谈判来解决。而中国目前基层工会的现状是有名无实甚至无名,不可能有效的代表工人的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谈判。基层工会组织的缺失,使全国性的组织只能是一摆设,无涓涓溪流,大河只能是一干枯的河床而已,毫无实质性的意义。

解决劳动者阶级的贫困状况,唯一的出路是劳动者阶级以行业工会、农会等方式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政治集团,参与一、二次分配的决定过程。国际歌里说的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和皇帝,一切靠自己。当今中国,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四个阶层并存共生已成事实,全体劳动者团结起来,进行非暴力的阶级斗争,是获得经济解放的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1.李全兴 《综述如何认识我国的基尼系数》网络《学说连线》 2006年7月19日:

2.康新贵,《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劳动者阶层分析》

网络 《学说连线》 2005年12月18日;

3.陈伯君,《劳动力成为商品后政府的责任是什么?》,网络,《学说连线》,2006年5月7日;

4邓聿文,《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初次分配》,网络,《人民网》,200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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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齐志宏,《多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的国际比较分析》,,06年3月24;

8.11.中国经济周刊,《专家建议:每年3000亿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人民网》2006年8月7日;

9.《马来西亚财政制度——财政支出结构与发展趋势》,《中华税网》,200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