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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自然辩证法论文

生态保护自然辩证法论文

摘要: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生态红线的提出是以系统把握人与自然、经济之间发展的普遍联系关系为基础,是应用底线思维和适度原则。严守生态红线是对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对立统一的科学把握。

关键词:生态红线;唯物辩证观;辩证法阐释

1提出生态红线是辩证的联系观的集中体现

全球化使得生态危机不再是国家或地区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脚步,资源与环境问题也随之而来:生态脆弱、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中国寻求发展不得不首先克服的障碍。在人类正视并开始反思生态危机的当下,生态文明开始逐步取代落后的工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为特殊国情下我国的必然选择。生态红线正是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提出。人类早已认同“人与自然之间存在联系”的观点,但在对相互关系的认识上具有阶段性特点。与文明形态的四个阶段相对应,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也经历了四个阶段:原始文明时期,一方面,人的生存依赖自然的给予,另一方面,人尚无法在自然中把握自己的命运,因此人对自然的态度表现为绝对的依赖与服从,其主体性无法充分体现。农业文明时期,人为了更好的生存与繁衍,已经开始走向自然的对立面。自然在这一时期遭到过度开发,土地的生命支撑能力大大降低,植被遭到大量破坏、表土状况不断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部分民族和地区文明在这一时期消亡。到了工业文明时期,“征服自然”的口号越喊越响,人将自然工具化,对其展开无情的掠夺。在“自然无限,资源无价”的错误认识下,自然环境的再生产能力已不能平衡工业化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物质生活逐渐丰富是以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环境受到威胁为代价的,生态危机在全球范围内爆发。“文明人跨过地球表面,在他们的足迹所过之处留下一片荒漠”[2],上述落后的文明必将被更先进的文明所取代。生态文明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不再延续过去的“主-客二分”的基本观点,即不再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分离和对立的。“人—社会—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世界是由其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人、社会、自然在一切层面(存在、价值、意识)都是主体,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上要求系统思维的运用。生态红线的提出既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系统性认识,又是在对辩证联系观的深刻理解基础上的实践。

2划定生态红线是对辩证的发展观的具体应用

生态环境具有自然生产力,这种自然力为自然物质生产提供了动力。与社会物质生产相同,自然物质生产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在地球进行基本生态过程的运动中,创造出许多有价值的商品,如自然地质运动作用形成的矿物能源、土地生态系统等。自然资源的公共性特点使得工业文明时期的人们为满足自身利益对其疯狂掠夺,并逐渐形成了如下畸形观点:其一,自然资源的数量无限;其二,利用自然不必付出代价。“资源无限”观点存在一个显著问题,即地球是一个闭合的有容量的复合生态系统。因此,任何意义上来说,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那么自然资源的开发的规模问题就不可能再回避。生态危机的出现表明了目前的开发规模已经或多或少地超过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产能力。同时,以“地球是闭合的有容量的”为前提,“利用自然不必付出代价”这一观点值得商榷。工业文明经济发展方式的弊端已日渐凸显,线性经济思维“生产—消费—废弃”的最终结果就是大量废弃的产生。生态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决定了容纳废弃物的有限性,为此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以解决废弃物污染问题,其处理成本越来越高。除了不得不付出的经济代价之外,社会发展、人的生存也在不同程度为此付出着相应的代价。此外,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和动态对生产力内部诸要素及其总体产生影响。首先,自然生产力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自然资源的数量和配置、自然环境的优劣程度是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向的决定性因素。一旦自然环境被破坏到无法持续供给社会再生产必须的资源时,整个社会再生产就会崩溃。其次,自然环境的质量对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各因素的影响。就劳动对象而言,优良的自然环境能够保证其数量及质量,从而使得劳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自然环境的质量下降,毫无疑问生产力总体水平也会随之下降。生态环境变化的临界点是什么?人对自然的开发的底线在哪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控制在何种程度内是无害的?生态红线的划定是对该疑问的解答。生态红线划定原则包含了对生态安全、生态承载力、生态完整性及生态功能等多方面的重要考量,并与评价指标体系充分结合。生态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3],生态红线是自然环境的最低保障,保证不触碰生态红线就是保证人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在生态红线内适度发展生产力,就是在对自然资源再生产规律把握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控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自然本身的和谐以及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因此,生态红线的划定既体现了底线思维又是对适度原则的遵循,是辩证的发展观的具体应用。

3严守生态红线是辩证的矛盾观的有力践行

“人类追求发展的需求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是一对永恒的矛盾”[4],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一个永恒的问题。在人与自然的过程中,人进行的一切劳动生产活动都以不同形式的影响作用于自然,改变着自然本身的发展形态。这一影响如果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范围,自然就会以自己的形式向人类施加报复,人与自然将不得不成为矛盾双方,处于斗争状态。以往的发展方式在经济增长模式的选择上缺乏生态观念,因而在经济行为中也存在着仅按供求关系分析经济发展和指导决策的错误,触碰自然环境底线的情况屡有发生,其不可持续性不言而明。坚守生态红线是运用矛盾分析法对目前经济和环境状况进行分析后作的科学把握,是协调经济与环境、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行动指南。对生态红线的坚守体现出“生态优先”的价值取向,所谓生态优先实际上就是要求经济发展要遵循自然规律。按规律办事,作为存在主体双方的人和自然才能够保证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生态危机的阴霾才能尽早散去。“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5],坚守生态红线是在意识到发展经济过程中存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这对矛盾后作出的价值选择。为追求短期利益去触碰生态的高压线,毫无疑问是杀鸡取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守住生态底线才能保证经济发展的生命力。在对立统一中把握矛盾是辩证法的内在要求,坚守生态红线在看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斗争性的同时,认识到二者具有同一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科学论断充分说明,只要转变思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就不是对立的。另外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第一要务,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基础上,用发展解决生态、在发展中保护生态才是处理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正确思路。

参考文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美]弗•卡特,汤姆•戴尔.表土与人类文明[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

[3]中共中央宣传部.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作者:张凯黎 单位:昆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