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地方税论文范文

地方税论文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地方税论文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地方税论文

第1篇:地方税论文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集团成员;分税制

一、制度背景及问题提出

2009年1月1日我国进行增值税转型,2011年11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此正式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的进程对企业的有限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当前减轻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已成为税收行政管理的重点。如比利时的一份联邦报告显示,在行政义务方面,增值税已成为比利时最耗时的税种,无独有偶,我国“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行政义务耗时也将会增加。鉴于此,2016年财税第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增值税集团纳税进行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另行规定。”但截至目前为止,针对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实施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国际上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最大优势就体现在现金流利益上,首先,集团合并纳税时,部分成员的未缴纳税款可用其他成员可抵扣进项税进行抵扣,减少现金流的成本;其次,增值税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特别是大型设备、资产在成员间转移时不涉及增值税,这减少了交易流程和时间成本,从而产生现金流利益;最后,无增值税抵扣权或者只有部分抵扣权的企业在加入增值税集团后,通过增值税集团的有效组织,实现与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从而减少企业增值税成本。我国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处在设计阶段,如何有效地减少增值税征税程序耗时和遵从成本过高的问题,以及实现简化增值税征税管理的流程,减轻企业集团的增值税纳税成本,增加现金流等,是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设计的重点。国际上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在设置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中存在差异,但对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际经验

(一)集团成员设置

在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中,都会在增值税集团成员中确定代表成员。增值税集团成立时必须由集团成员共同选定一名成员代表所有集团成员的利益,该成员即为代表成员,代表成员有且仅有一名。该代表成员负责向税务机关提交集团的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以及获取退税。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母公司为代表成员,但并不绝对。代表成员必须确保所有集团成员清晰明了自身责任,在增值税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求每位成员都负有税收遵从义务,每位成员的全部应税活动都视为整个增值税集团的应税活动。因此所有集团成员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销项税和取得的进项税也同样视为集团代表成员的销项税和进项税,这些进项税额将给整个增值税集团带来更多的进项税抵扣额,这显然能为集团带来现金流利益。这也说明若代表成员未按时汇总交纳税款,集团的其他成员对于未缴纳税款负有连带责任。假若增值税集团成员已退出,但其在加入期间出现的增值税集团未缴纳税款同样具有连带责任。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作为一种优惠政策,企业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是成正比的。因此,每个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都区分了代表成员和其他成员,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制定代表成员和其他成员的准入条件时存在差异,特别是针对企业加入增值税集团的限制和相关税务登记的设置存在明显的不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

(二)集团纳税登记

国际上对增值税集团纳税登记分为强制性集团纳税登记和选择性集团纳税登记。其中,强制性集团纳税登记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符合集团纳税条件的纳税人自动视为一个单独的纳税人,纳税人对于是否组建增值税纳税团体没有选择权。选择性集团纳税是指符合集团纳税条件的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组建纳税集团,单个纳税人有权选择是否加入已经组建的增值税集团。欧盟成员国大多都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他们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设计取决于欧共体法院对《增值税六号指令》的法律解释。但该法律解释仅对增值税集团纳税定义进行解释,并无具体的实施意见及办法。欧盟成员国根据自身国情对《增值税六号指令》法律解释进行理解,由此欧盟成员国制定的集团纳税制度存在差异性。如在增值税集团纳税登记方面,德国采用强制性集团纳税登记。在强制性集团纳税制度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一视同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避税行为,即使强制性集团纳税会对纳税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同为欧盟成员国的比利时,在增值税集团纳税登记方面,采用的是选择性和强制性并存的集团纳税登记。比利时的集团纳税登记是宽泛意义上的选择权,例如当增值税集团成立后,其中一名成员直接持有另一个企业超过50%的股份,被持股企业若不在该增值税集团内,则其必须加入该集团,并被称为强制性成员。除非被持股企业能证明在组织、经济或者其他方面与持股成员没有联系,则被持股企业可不加入该增值税集团。比利时的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使用不同的标准,同时在确定其控制标准时考虑了事实上的控制关系,并规定企业一旦加入增值税集团,三到四年内不允许退出。可见,比利时在集团纳税登记方面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相较于欧盟其他国家,比利时的集团纳税制度更具有灵活、平衡、稳定以及透明的特征,被喻为增值税集团纳税的基准制度。非欧盟成员国的澳大利亚采用选择性集团纳税登记。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选择加入或退出增值税集团。在选择性集团纳税制度下,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经营需求后决定是否加入增值税集团,当企业可从集团纳税中获得利益时才会行使其选择权,这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税务登记号设置

为规范管理增值税集团成员,国际上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国家采用两种形式进行税务登记号设置。一种是集团成员的增值税登记号在加入集团后被注销,而增值税集团作为一个纳税整体将被分配到一个新的登记号,供全体成员共同使用;另一种是除集团分配得到一个总登记号外,集团的每个成员分别再取得一个增值税子登记号,增值税子登记号根据总登记号设置,且每位成员子登记号都不相同。在德国,当一个增值税集团成立后,税务机关才会给集团分配一个总增值税登记号,同时给集团每位成员分配子增值税登记号。这些单独的增值税子登记号是为方便集团每个成员在各自进行日常经营活动中,用于开具发票、记录内部交易和登记采购清单。同为欧盟国家的比利时采用的制度与德国相同,也就是给每位成员配备一个子增值税登记号,用于成员的日常经营活动。但在增值税集团税务登记号的设置方面,澳大利亚采用的是一个增值税团体统一使用一个增值税登记号,无子登记号。集团中所有成员的增值税登记号在加入集团后将会被税务机关注销,所有成员共用一个登记号作为增值税登记号,不管该集团成员如何变动,登记号保持不变。若增值税集团解散,该集团的增值税纳税登记号将会被注销,成员各自重新申请税务登记的将会分配到新的增值税登记号。欧盟大多国家增值税登记号制度与澳大利亚相同。使用这种模式的国家,集团成员间的交易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在集团成员与集团外第三方交易时由该成员自行开具发票,且必须注明增值税集团的税务登记号。

三、我国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设计的启示

(一)行政简化,合理设置集团成员

我国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应设置本国居民企业为增值税集团成员,这能减少成员因账册、凭证及申报义务规定发生的费用和时间,有利于税务机关统一规范对增值税集团纳税成员进行管理和监控,降低征管成本。将代表成员及其他成员都设定为本国居民企业,符合国际竞争中大型企业在管理环节优化资源配置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能有效避免外国机构加入我国增值税集团而出现税收管辖权的问题。假若允许外国机构加入我国增值税集团,会存在国外机构同时加入两个不同国家增值税集团的情况,当发生成员跨境的内部交易时,交易所遵循的相关制度不同,易导致冲突的产生,这十分不利于我国对增值税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增值税集体成员应统一为本国居民企业,能避免外国机构加入我国增值税集团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增强企业竞争力,采用选择性和强制性并存的集团纳税登记

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是对企业的一种优惠政策,我国为有效实现该政策的激励作用,应采用选择性和强制性并存的集团纳税登记。主要表现为,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加入增值税集团实施集团纳税,但其子公司符合增值税集体加入条件时必须一并加入,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财政、经济、组织联系的具有共同控制实质的企业也必须加入,一旦加入不能随意退出该增值税集团。这一方面考虑到强制性集团纳税登记缺乏协商和灵活性,不符合市场变化规律;另一方面考虑到选择性集团纳税登记虽具有充足的灵活性,但易产生避税行为,不便于税务机关管理。因此,选择性和强制性并存的集团纳税登记制度,使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管理的同时,企业能最大程度享受到增值税优惠政策,提升竞争力。

(三)保障财政收入,规范增值税集团纳税登记

我国对地方税务采用分级管理制度,对此纳税登记方面建议采用集团分配一个总的增值税登记号并给每个成员一个增值税子登记号的管理办法。当增值税集团的各个成员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在拥有各自的子登记号后,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其中子登记号与总登记号存在联系,若代表成员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根据子登记号要求相关集团成员履行相关责任,有效保证财政收入,这是选择这种登记管理方法的主要原因。长远来看,采用总增值税登记号分配子登记号的形式,能有效简化增值税征税程序,节省政府和纳税人的大量时间和成本。

(四)完善分税制,优化增值税收入分配

我国是采用分税制的国家,分税制主要是用于调节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关系。目前,我国在增值税的管理中所有行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为“五五”格局,也就是指中央分享增值税50%,另50%归地方。我国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会存在集团成员所处地区不同的情况,这时可借鉴我国跨区经营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办法,制定合理的增值税管理制度。例如代表成员统一申报纳税,其他成员网上登记留底备案,由地方政府对其他成员进行监督管理。在2016年12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明确将以2015年为基数实行中央对地方的增值税定额返还。我国通过中央税收返还方式均衡转移给地方,实现分税制的进一步完善,这更有利于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虽然我国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前期会对地方财政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随着我国分税制的完善,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有利于地方税制体系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确保地方税收收入的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引入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的目标应当致力于在实质重于形式的基础上,消除企业与关联实体之间的交易产生的行政与现金流成本,增强我国企业集团的国际竞争力,健全我国增值税法令,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水苗:《增值税集团纳税立法研究》中山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2]李志凤:《浅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用与研究》,《商情》2012年第34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章第七条。

[4]滕起堤:《谈如何适度降低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及税务管理成本———借鉴英国集团纳税政策》,《中国总会计师》2014年第10期。

[5]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

[6]梁季、汪娟娟:《欧盟的增值税集团纳税制度及其借鉴》,《财政科学》2017年第5期。

[7]游燕:《欧盟增值税制度发展及其启示》,《地方财政研究》2015年第4期。

[8]樊勇、袁荻雅:《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增值税制度》,《国际税收》2012年第3期。

[9]邱泰如:《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增值税制度》,《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第2篇:地方税论文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及来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纳税筹划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理财活动,但由于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实行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会大大影响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而所谓的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学会如何准确识别出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从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达到最优的筹划效果。纳税筹划主要来源与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性与纳税人自身经营的不确定性税收法规与纳税人自身的客观情况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依据,它们其中任意一个发生变化就会使筹划方案失去存在的基础,使方案由可行变为不可行。(二)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多样,有些内容甚至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同时税法对一些税收事项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是难免的。(三)纳税筹划方案不科学或者方案缺少灵活性企业内的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法规应具有前瞻性的认识,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如果筹划方案缺少预见性与弹性,落实的筹划方案就会缺少灵活性。那么就很容易造成筹划方案的失败,实现不了企业想要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目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人员以及高层对纳税筹划的意识不高,重视不足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纳税筹划认识程度不高,往往将纳税筹划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甚至具体到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节省多少个百分点,为企业创造多少百分点的利润。同时,我国企业对纳税的遵从度不高,有很多特殊企业不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盈利情况,只凭企业经营者个人意志决定纳税多少,从而忽视了企业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研究相比外国起步较晚,对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也认识相对较晚,因此对于系统描述风险管理流程还处于一个相对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研究也较少,导致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数量较少,使得对于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的研究不够深入。目前我国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对于风险管理的流程,以及各个流程对应的各个阶段,各个阶段对应的每项任务都有不同的见解,争议较大。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各不相同,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的办法,因此也无法制定出有效的应对策略。这一切都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时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三)纳税筹划和风险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待加强企业中具备专业的筹划知识和理论基础的纳税筹划的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普遍较少,而精通纳税筹划知识以及风险管理知识的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这种情况就导致了目前社会上的相关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而这种现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造成制约,阻碍其发展。(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在很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只顾及自身利益,极易出现做事拖拉,出事不想担责任等问题。从而导致无法与各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极易出现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管理的效果不佳等情况。(五)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当今社会上,大多数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实施的具体流程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过企业可以通过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规避掉这些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纳税筹划内部控制是指围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针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研发、投资、融资、分配、运营、财务、内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的纳税筹划事项,通过执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但现实是很多企业往往忽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三、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在国内推进纳税筹划的发展是有利于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所以在目前这种纳税筹划越来越被企业看中并且逐渐广泛实施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纳税意识,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并给予其政策上的支持。(一)提高风险控制意识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变化,外界的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变化,例如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在不断改变。为了顺应这种变化和把握这种变化趋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纳税筹划人员都应该时刻保持学习和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状态。最重要的是,对税收政策的持续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纳税筹划的风险进行预测。在纳税筹划的实时过程中密切关注税法、税收的相关政策的变动,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良好的解决这个风险,避免政策选择性和变化性风险。(二)加强税企之间的合作征税方与纳税方就是税务机关与企业,两者在许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税收方面的联系尤为紧密。为避免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发生,企业应在充分掌握地方税收征管的具体要求后,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开展企业税收筹划。在与当地的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时,加强双方关于具体税法或政策方面的交流。不仅使企业自身同时也会使税务行政机关对这些政策理解的更加透彻,在此基础上,还了解例如彼此的想法,降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的风险,并找出双方的差异风险。(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也要建立相对应的内部控制系统。通过税率、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有效的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不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还要根据政府的政策才能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最合理配置最根本的还是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内控系统,企业对潜在的纳税筹划管理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收集有效信息,通过内部控制系统规避风险。(四)提升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纳税筹划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素养,并能熟练运用这些专业知识,以此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在进行相关人力资源配置时,也应着重考察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以及风险管理的经验。同时企业应提高对纳税筹划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培养的重视,使其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能够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胜任纳税筹划的岗位要求。

四、结论

随着税收筹划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作用的不断加强,企业在享受税收筹划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筹划风险的存在。为了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措施和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企业必须对自身经营状况和所采取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全面考虑。同时,要不断提高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水平,尽量避免规划风险,使筹划方案能够顺利实施,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侯正军.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现代商业,2018(02):181-182.

[2]徐玉.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7(22):134-135.

第3篇:地方税论文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纳税筹划风险的含义及来源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纳税筹划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理财活动,但由于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实行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会大大影响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而所谓的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要学会如何准确识别出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从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达到最优的筹划效果。纳税筹划主要来源与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税收法规的变动性与纳税人自身经营的不确定性税收法规与纳税人自身的客观情况都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依据,它们其中任意一个发生变化就会使筹划方案失去存在的基础,使方案由可行变为不可行(二)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多样,有些内容甚至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同时税法对一些税收事项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因此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是难免的。(三)纳税筹划方案不科学或者方案缺少灵活性企业内的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法规应具有前瞻性的认识,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当前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如果筹划方案缺少预见性与弹性,落实的筹划方案就会缺少灵活性。那么就很容易造成筹划方案的失败,实现不了企业想要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二、目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人员以及高层对纳税筹划的意识不高,重视不足在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对纳税筹划认识程度不高,往往将纳税筹划与企业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甚至具体到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节省多少个百分点,为企业创造多少百分点的利润。同时,我国企业对纳税的遵从度不高,有很多特殊企业不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盈利情况,只凭企业经营者个人意志决定纳税多少,从而忽视了企业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管理研究相比外国起步较晚,对其对企业的重要性也认识相对较晚,因此对于系统描述风险管理流程还处于一个相对起步阶段。国内学者对于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研究也较少,导致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数量较少,使得对于我国的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的研究不够深入。目前我国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对于风险管理的流程,以及各个流程对应的各个阶段,各个阶段对应的每项任务都有不同的见解,争议较大。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各不相同,至今也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的办法,因此也无法制定出有效的应对策略。这一切都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时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三)纳税筹划和风险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有待加强企业中具备专业的筹划知识和理论基础的纳税筹划的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普遍较少,而精通纳税筹划知识以及风险管理知识的人才就更是凤毛麟角。这种情况就导致了目前社会上的相关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而这种现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造成制约,阻碍其发展。(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在当今社会经济环境下,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在很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只顾及自身利益,极易出现做事拖拉,出事不想担责任等问题。从而导致无法与各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沟通,极易出现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管理的效果不佳等情况。(五)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当今社会上,大多数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实施的具体流程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不过企业可以通过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来规避掉这些风险。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纳税筹划内部控制是指围绕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目标,针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研发、投资、融资、分配、运营、财务、内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及其重要业务流程的纳税筹划事项,通过执行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但现实是很多企业往往忽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三、改进纳税筹划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在国内推进纳税筹划的发展是有利于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所以在目前这种纳税筹划越来越被企业看中并且逐渐广泛实施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纳税意识,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并给予其政策上的支持。(一)提高风险控制意识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变化,外界的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变化,例如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在不断改变。为了顺应这种变化和把握这种变化趋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纳税筹划人员都应该时刻保持学习和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状态。最重要的是,对税收政策的持续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并对纳税筹划的风险进行预测。在纳税筹划的实时过程中密切关注税法、税收的相关政策的变动,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良好的解决这个风险,避免政策选择性和变化性风险。(二)加强税企之间的合作征税方与纳税方就是税务机关与企业,两者在许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税收方面的联系尤为紧密。为避免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发生,企业应在充分掌握地方税收征管的具体要求后,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开展企业税收筹划。在与当地的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时,加强双方关于具体税法或政策方面的交流。不仅使企业自身同时也会使税务行政机关对这些政策理解的更加透彻,在此基础上,还了解例如彼此的想法,降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的风险,并找出双方的差异风险。(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也要建立相对应的内部控制系统。通过税率、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有效的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不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还要根据政府的政策才能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最合理配置最根本的还是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内控系统,企业对潜在的纳税筹划管理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收集有效信息,通过内部控制系统规避风险。(四)提升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纳税筹划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素养,并能熟练运用这些专业知识,以此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在进行相关人力资源配置时,也应着重考察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素养以及风险管理的经验。同时企业应提高对纳税筹划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培养的重视,使其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能够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胜任纳税筹划的岗位要求。

四、结论

随着税收筹划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作用的不断加强,企业在享受税收筹划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筹划风险的存在。为了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措施和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企业必须对自身经营状况和所采取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全面考虑。同时,要不断提高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水平,尽量避免规划风险,使筹划方案能够顺利实施,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侯正军.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现代商业,2018(02):181-182.

[2]徐玉.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7(22):134-135.

第4篇:地方税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1引言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民生有着巨大且直接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指的是国有企业正确使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协调与税收相关的业务来节税。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面临巨大的纳税筹划风险。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对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类型和成因

2.1政策法律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错综复杂。不仅有全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等,而且赋予了地方税务部门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通常具有跨地区经营的性质,税收法律法规比较复杂的情况,为这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政策与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某国有企业还属于跨国企业,那么还会涉及国外的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更加难以处理。另外,由于我国实行分开管理的税收模式,与税务有关的部门包括税务、海关等,在实际的税收执行过程中,几个部门可能会重叠,责任划分不明确。同时,有的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充分,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由裁量权理解不一致等问题,也使得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着较高的执法风险。

2.2经营操作风险

虽然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也很容易诱使国有企业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进行一些不合规范的经营操作,由此产生风险。首先,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经营风险。为符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有时必须人为地改变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范围和地点。这些行动必将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产生长期影响,一旦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再有效,国有企业通过纳税筹划获得的政策激励措施可能会无法补偿由于生产经营变化而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机会成本。从这一角度来说,国有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时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则风险很高,进而影响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其次,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操作上的风险。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不熟悉税收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导致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被税务机关归类为逃税行为。有的人员并非不熟悉法律法规,而是突破了职业道德的底线,人为故意逃税。这些问题必然使得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面临更高的由具体操作带来的风险。

3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风险管理的措施

在了解国有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的基础上,就要进行针对性的解决。具体来看,可以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切入点。

3.1树立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首先,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必须完成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明确了解国有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模式下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从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角度去看待纳税筹划,树立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观念,建立起现代化的纳税筹划管理观念;其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纳税筹划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税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建立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以及相应的工作准则,把合法合规作为此类部门工作的指导精神;最后,要依照国家所颁布的各种指导性文件,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来完善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严格执行相应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的现有组织结构也要符合纳税筹划的要求,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纳税筹划中的监管漏洞,有效建立起相应风险的预警机制,为纳税筹划工作提供系统保证。

3.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各项工作设施

纳税筹划工作是通过具体的工作人员去完成的,所以国有企业应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国有企业可以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工资水平,并积极招募能够为企业服务的优秀外部人才,在待遇上提供保障,使得这些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相应工作上,不会因为待遇等方面的情况而出现不应有的懈怠情况,进而造成风险。其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现有纳税筹划人员的教育培训。财务部门作为涉及此类工作的主要部门,所有人员都应定期接受培训,学习有关纳税筹划的理论知识,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企业或外部的专家传授实践经验,及时更新纳税筹划人员的知识体系。同时,国有企业还要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激励他们诚实坦诚地行事,摒弃滥用职权的不良行为。要让其认识到,纳税筹划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进行的,但绝不能为了取得个人良好的工作业绩而毫无底线,反而为企业和自身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最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有企业应为负责纳税筹划的部门和人员及时更新工作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通过培训等途径加强工作人员对这些硬件及软件系统的了解,提高他们在纳税筹划方面的质量和效率。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使负责纳税筹划的人员有能力去自主成长,自行开展对相关软件应用技术的研究。

3.3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加强内部交流与监督

首先,国有企业内部负责纳税筹划的部门及具体人员都要密切注意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充分了解纳税筹划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时刻保持对这些风险的高度关注,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质含义和内在要求要一直有深刻的了解。这样才能增加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充分性和防止出现纳税筹划在合法合规方面的某些不当行为,避免对国有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其次,国有企业需要完善内部和外部关于纳税筹划的信息交流平台,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各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并从各个部门收集税收信息,为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便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纳税统筹。再次,国有企业必须与政府的税收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及时向政府税收部门提供反馈和税务信息,并从税务部门获取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充足且及时的信息交流共享来降低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最后,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纳税筹划的日常监督,加强对生产经营内外部环境的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纳税筹划风险。

3.4积极推动会计信息化系统优化升级,提升效率水平

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对于国有企业来讲,为规避其纳税筹划风险因素,需对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优化与升级提供良性助力,对其系统中的漏洞及时做好修复工作,并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会计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以确保该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良好运行,不仅可以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可以为管理者的科学、正确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从而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水平与效率的有效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结语

总之,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国有企业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都可能对国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合理的纳税筹划不应因此而被放弃,国有企业要通过理念与方法等各方面的不断完善,提高纳税筹划的有效性,同时,做好相应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积极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与技术水平,从而为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改革与完善贡献一份力量。只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才能使得纳税筹划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宗磊.国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J].商讯,2019(31):135-136.

【2】信芬芬.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措施[J].纳税,2019,13(26):41-42.

【3】张少华.国有企业税务筹划与风险防范[J].全国流通经济,2019(20):43-45.

【4】陈泓.国有企业纳税筹划分析[J].商讯,2020(35):108-109.

【5】严丽梅.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措施[J].财会学习,2020(16):174-175.

【6】陈威.国企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J].知识经济,2020(13):28+30.

第5篇:地方税论文范文

关键词:所得税加计扣除涉税风险成长性企业资格认定门槛

引言

近年来,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激励我国各类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科技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的资金压力,促进了企业研发升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了企业研发投入的风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不可否认的是,国家抑或是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对企业研发产生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与偏颇之处,亟待通过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加以改进。

一、税收优惠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

(一)缓解企业研发的短期资金压力

企业用钱的地方很多,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都用在研发上,而研发又是一个烧钱的所在。如此情况下,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顺应了企业进一步扩大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现实要求,从而解决了企业科技研发资金不足的隐患,无疑对企业走出研发投入不足困境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以甘肃省为例,2020年该省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企业多达1668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25.6亿元,减免税额6.4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2020年全年汇算清缴的比例超过70%,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压力,解决了企业在形势严峻的经济态势下研发投入的顾虑,增加了企业研发创新的底气,对企业走出研发投入不足困境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

(二)刺激企业研发的技术进步与创新

由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更是提高到100%,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了资金的保证;使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有了动力;使企业在研发及成果转化为产品商品上投入不足、转化率极低、技术结构落后的局面得以改观;使企业迈开了积极开展战略创新的铿锵步伐,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刺激作用不言而喻。(三)助力企业研发投入规避税务风险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合法纳税的企业也有风险,关键是能否把涉税风险降至最低或者说将至可控范围内。技术创新的高成本与高风险,使得许多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上瞻前顾后、没有胆量逾越雷池一步。可喜的是,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税务管理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少税收的方式分担企业的部分研发成本,使企业研发投入风险大幅度降低。国家税收部门还免费充当企业的税收专家顾问,既“顾”企业发展的难处,又“问”企业发展的需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有目的性地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隐忧,“一对一”的政策服务、大数据的对比分析、“点对点”的风险示警、风险疑点的明确提示,切中企业研发投入风险点,有力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应对税务风险的能力。税收优惠制度助力企业规避研发投入风险的积极意义由此可见一斑。

二、税收优惠制度不尽完美之表现

税收优惠对各类企业进行创新和研发的重要意义不容置疑,但是税收优惠制度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税收优惠政策未普照所有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但税收优惠政策的阳光并未普照所有企业,而是集中于有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使得企业与企业间出现了同为企业却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同样的研发投入却缴纳着不一样的税费,极不利于企业的共同发展与壮大。一是成长性企业和非成长性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差别过大。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率较低,而非成长性企业则要缴纳比成长性企业更多的所得税,显然不尽公平。二是高新技术企业与准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准高新技术企业深度研发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到准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三是一些亏损或新成立的企业,按理说更应该在研发上享受税收优惠,但事实上这些企业能享受的到的税收优惠少之又少,极不利于这些企业的成长。

(二)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交叉

国家和地方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激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促企业技术研发更上一层楼。但由于两者之间存在管理制度上的差异,直接导致不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不平等。有些企业既可以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又可以享受到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双重的税收优惠使得这些企业迈出了加大研发投入的坚实步伐。而不能同时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税收优惠的一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受挫,加大研发投入的步伐比同时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税收优惠的企业慢了许多。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税收政策的矛盾与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优惠政策调节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高新技术企业减少的原因在申报门槛抬高

国家税务局等部委于2008年后出台的,较之前更为严格的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不仅门槛抬高而且规定严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是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大专以上职工人数要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三是60%以上产品(服务)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范畴;四是软性指标必须量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的抬高把许多企业堵在了门外,导致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减少,对我国企业研发整体上台阶、上水平极为不利。

(四)无形资产抵扣税额受限

企业购买无形资产花费不菲,但高额的无形资产支出却存在很大部分抵扣税额受限,加重了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的经济负担,也限制了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应的发挥。另外,税收优惠政策也没有激励高新技术人员的优惠办法,高新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下重大成就奖、获得科技进步奖也无法规避个人所得税。无形资产抵扣税额受限,无疑也会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来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指向欠妥

我国税收优惠只指向企业这一层次,既未延伸到企业具体的科研项目,也没有优惠到企业的开发环节。企业只要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高新企业,其总体收入就成为优惠基础,就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而暂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的企业,抑或是小型微型企业均无这样的福分,总体收入中很大部分无法抵扣税款。这种笼统的有些甚至是“不接地气”的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相悖,淡漠了企业对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的兴致,也弱化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使税收政策的效率大打折扣。.

(六)税收优惠制度没有对中小微

企业的科技创新和研发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一直以来,我国税收优惠制度尚未涵盖中小微企业,这是由于:一是大多数小型或微型企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无法享受低税率和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激励小型或微型企业人才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到位,科技人才无法享受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待遇,难以调动科技人才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现行税收优惠制度激励小型微型企业风险性创业投资的力度偏小,且小型微型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导致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的热情锐减。四是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不到位,做不到及时跟踪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导致小型微型企业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兴趣减弱。

三、完善税收优惠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明显提高,规模很大并正在扮演研发经费投入主体角色。但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并没有因此而提高了自己的创新能力。大家知道,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不仅技术创新的产出还处于较低水平和研发活动的质量不高,而且也未真正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地位。因此,我国对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在现有基础上深入调研、兴利除弊,使税收优惠政策真正符合我国国情。

(一)税收优惠政策亟待扩大覆盖面

要完善既有税收优惠政策,并出台新的税收优惠办法,逐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使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包括新建企业和亏损企业在内的更多企业,使新建企业和亏损企业也能雨露均沾税收优惠。要学习和借鉴域外成功的税收优惠制度,博采众长、洋为中用,加快我国税收制度国际化的步伐。德国企业研发投入的固定资产支出享受特殊折旧制度,法国企业研发软件支出可抵扣当年税款,韩国企业技术和人才开发费用可抵扣法人税和所得税等均可奉行拿来主义,为我所用。建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不及全部收入60%的企业,按所占比例享受所得税优惠;建议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但生产加工高新产品(服务)的准高新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二)税收优惠外延向企业研发多个环节扩展

企业研发投入的多个环节急需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税收优惠如能延伸到科技成果转让、高新技术输出、高新产品出口等方面,对缓解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势必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建议对企业研发发生的无形资产费用抵扣一定的税额,并考虑企业研发不同阶段所涉及税种不同问题,根据企业研发不同阶段情况确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标准与优惠办法。建议完善税项扣除、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制度,对间接研发费用给与税收优惠;建议按企业投资额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技术开发基金,使企业得以降低开发技术风险。

(三)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税务网站及纳税服务热线等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和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使涉税企业对抵扣税费范围、抵扣税费条件、抵扣税费计算方法、抵扣税费办理程序和抵扣税费所需资料等一目了然,提高税收优惠制度的透明度;要积极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培训,使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优惠制度胸中有数;要适时回复企业关于税收优惠制度的咨询,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准确掌握运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要做企业研发投入的良师益友,为企业研发投入出谋划策,为企业合理避税指点迷津,为企业决策研发投入解除风险顾虑,进而使税收优惠制度在企业落地生根。

(四)企业决策研发投入要为合理避税创造必要条件

企业决策技术研发投入时要主动寻找合理避税的有效途径,为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创造必要条件。一是要及时准确上报抵税、免税申报材料,如实填报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项目。二是要在上报抵税、免税申报材料时积极复核企业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情况、积极复核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情况,积极复核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情况,积极复核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做到准确无误;企业经营业务发生变化或企业合并或重组时,要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如实报告,确保企业持续享受税收优惠。三是要在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预缴15%的所得税,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按规定补缴税款。四是企业在异地搬迁过程中,要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履行相关手续。完成整体迁移的,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努力使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四、结语

聚创新之能,乘开放之势,走共富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用创新激发企业的活力。”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齐心协力,做好做足税收优惠制度对企业研发投入促进作用的这篇文章。为企业税收优惠制度对缓解企业研发的资金压力,刺激企业研发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帮助企业规避研发投入风险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存在不同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各异,地方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交叉且时有冲突,企业申报高新企业资格难度加大,研发无形资产难以抵扣税额,产业优惠政策容易泛滥等美中不足现象,亟待引起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亟待拓宽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亟待全面协调优惠环节优化政策资源配置;亟待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亟待激励企业享受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作为,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优惠制度的政策效应。

参考文献:

[1]李颜岐(导师:魏陆).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政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0-06-30.

[2]宋清,杨雪.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与企业创新绩效[J].中国科技论坛,2021(05):05.

[3]伍红,郑家兴,王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厂商特征与企业创新投入———基于高端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税务研究,2019(11):01.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