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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纳税论文

企业固定资产纳税论文

一、固定资产取得的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由于不同的租赁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也不尽相同,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效果。在融资租赁方式下租入固定资产,可以为企业获得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部分应当计提折旧,分期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也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这样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缴纳。

二、固定资产使用的纳税筹划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折旧费是一项重要的扣除费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分为折旧方法和年限的筹划。

(一)折旧方法的筹划

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是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虽然采用任一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整个折旧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却不相同,使得每年应纳税所得可扣除项目金额存在差异。从递延纳税看,企业首先应选择加速折旧法,不仅可以降低设备投资风险,还可以加速企业资金循回,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加速折旧法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选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特点,而且还要考虑税率和物价走势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达到最佳节税效果。

(二)折旧年限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选择直接影响各期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而影响当期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盈利期内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使折旧额尽早抵扣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税负,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纳税筹划

从企业实际操作看,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主要有出售、捐赠、投资、抵债等方式,针对不同的处置方式,企业可以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或者制度),做好税收筹划。

(一)捐赠固定资产的对象选择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性捐赠,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作税前扣除。根据所得税法对企业特定项目的捐赠准予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可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对外捐赠,享受税收抵减,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二)固定资产投资入股的税务筹划

在企业对外投资中,企业以现有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具有盘活资产,节约货币资金等好处,成为企业投资活动中经常采用的投资方式。对于企业用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投资方式,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案。

作者:蔡海萍 单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