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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发展探究

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发展探究

摘要:随着金融深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面临外部形势复杂多变和内部变革需求强烈交织的局面,地区金融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简单的修修补补已难以满足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再次面临关键改革关口。通过深入分析农商银行认识误区,提出全面推动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在地市层面的合并、融合与提升,成立地市级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路径,从而增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与规模,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现代化,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地方优势的发挥,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机构改革;创新;路径

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1-4]。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在资本规模、金融科技、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全国性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相比,都处于相对的劣势,面临的发展形势较为严峻。如何通过机构改革,适应形势发展,突破竞争瓶颈,成为农村商业银行下一步必然的选择。机构改革主要路径有4条,即分设、合并、撤销、职能调整。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服务当地”的职能不会改变,分设、撤销和职能调整显然不会成为改革的选项。深入探讨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路径,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1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外部环境

1.1区域发展战略发生深刻变化

纵向看,“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引领不同层级区域加强合作,产业转移、要素流动明显增强。横向看,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创新示范区、大城市群等区域战略加速,空间结构优化,资源调配效率提升,发展动力增强。随着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的新格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这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各区域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带来了行业、企业、个人等经济金融信息数据的大爆发。农商行面对的已不是封闭的县域竞争环境,而是大开放的市场竞争格局。

1.2金融风险形势发生深刻变化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外溢性加大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叠加。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5]。虽然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属地管理,但相关的公司治理、人权、事权等关系并未理顺,应对风险难免产生推诿、扯皮现象。另一方面,金融业务创新日益复杂,金融监管部门对农村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单家农村商业银行不得不形成“小而全”的发展格局,无形中提高了单家农村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成本。

1.3金融服务模式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冲击加大,客户行为模式和支付方式发生巨大改变,以大数据应用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技术正在逐步改变着我国金融业的格局[6]。互联网金融通过间接或直接的方式影响着金融“存、贷、汇”三大基本业务,金融业正面临一波前所未有的跨界型、创新型竞争对手,市场格局、金融产品、服务流程都被重新更迭,给农村商业银行传统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传统服务模式带来巨大挑战[7]。二是同业竞争态势发生深刻变化。当前,大型银行发挥资金成本和系统优势,开启全方位竞争格局,在普惠小微领域,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优质客户直接竞争,压缩了法人机构转型发展的空间。

2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内部面临的问题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现有83家农村商业银行,16个地市平均每个地市有5家。

2.1省联社作用逐渐消退

安徽省信用联社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在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新的形势下,这一作用已在逐步消退,急需进行改革,重新构建其作用机制。就省联社而言,其作用逐渐消退,具体表现为:一是省联社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这一主要作用机制已不复存在。成立省联社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推动农信社产权制度的改革,但现在安徽省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基本结束。二是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安徽省政府要为农村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责任事实上已逐步消除。三是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治理得到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与法人治理矛盾日益突出。突出表现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和任命在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范围内调配。四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及金融技术的发展,由省联社搭建的各类业务平台已不再具有优势[8]。由于要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农商行,以及对内协调、沟通和决策需要有一个较长过程,决定了省联社建设的平台和系统不一定是最先进的。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更直接影响了业务发展[9]。

2.2单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缺乏核心竞争力

就各家县域农商行而言,其目前存在着多重不足或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2.2.1风险管理技术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受限于人力、物力及规模效应,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较多采用静态定性化分析模式,对内外部经济和行业信息收集不完整,与客户经营和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差[10]。难以对各类风险作出预见性的分析判断。目前还是依靠事后监督检查,手段相对滞后,缺少科技手段支撑。2.2.2金融创新步伐难以适应客户需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信贷需求出现以下新特征:对贷款利率定价更为敏感、可抵押担保能力进一步弱化、资金期限或还款周期拉长等,意味着一直以来作为创新业务存在的信用贷款、线上贷款、优惠利率贷款、无还本续贷、供应链贷款、动产质押贷款等,将逐步成为主流产品和模式,对农村商业银行传统风险管理、定价管理、流动性管理、科技水平都提出新的挑战。2.2.3农村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压力日益凸显。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后,农村商业银行存款成本高的劣势凸显,利差收窄,加之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客户下沉,对农村商业银行原有客户形成分流,直接挤压其利润空间。开发新业务、新科技,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增加了单个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小而全”的经营机制难以维系。农村商业银行付出的监管成本也不断提高,如上交省联社管理费用、存款保险费用等。2.2.4发展路径不明确使农村商业银行战略发展面临瓶颈。我国于2003年开始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进行改革,在全国普遍设立省级联社来承担行业管理、业务指导、风险控制等职能。但关于省联社的组织与功能定位、发展模式等方面始终存在争议。省联社的政策导向、战略定位和发展模式始终没有进一步明确,农村商业银行管理面临很多法律问题。如产权关系与责权对等、公司治理结构与组织职能、省联社与县市农村商业银行规模扩张矛盾等[11]。省联社自身性质定位存在的模糊与改革空间,又对基层农村商业银行实施接近行政化的管理,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面临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

3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发展存在的认识误区

目前,关于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发展存在着认识上的多重误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3.1农村商业银行只能在县域经营

有观点认为,中央在2020年1月印发的《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中强调:“深化农信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由此,认为坚持县农村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削弱、取消县农村商业银行法人地位的体制改革方案既不符合中央精神,得不到县党政的支持,也代表不了县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员工的期望[12]。这个观点值得商榷。中央提出的是“深化农信社”改革,这个观点一方面混淆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概念,两者在产权制度、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监管标准、服务理念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别,曲解中央原文,完全忽视了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果。认为“农村商业银行只能在县域发展”的观点,堵死了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上行空间,也完全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原则。另一方面,从县党政部门的角度,随着干部交流力度的加大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的实施,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发挥更大作用”应该是更加期待的,更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有利于当地税收的增加。从县农村商业银行角度看,应分为两个层次的看法,即高管层和员工层。随着规模效应的发挥,“公开、公平、公正”的改革制度的深入,有能力的高管有更大的舞台,员工有更高的收入,从而形成多赢局面。

3.2农村商业银行改革不能让经营好的兼并经营差的

这种观点主要是对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及现代公司治理认识不到位。借助先进经验,带动后进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之所在,可以整合资源,聚焦力量,合力攻坚,实现抱团发展。如果不能以先进带动后进,则推广优秀的经营模式、先进典型将毫无意义。多数农村商业银行的大股东都是政府出资或有政府背景的企业、机构;多数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在技术层面基本比较完善,但在实质层面,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行政色彩比较浓厚。使得同一地市下辖的农村商业银行天然有合并、提升的基础。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尤其是信息时代的到来,“熟人社会”逐步向“法制社会”“信用社会”过渡,优秀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全可复制、可推广,高管层个人的影响因素作用虽然有,但对于业务高度同质化的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小。

4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发展路径

4.1改革路径

以安徽省的情况为例,农商行改革路径可分3步走:第一步,转变省信用联社职能。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省信用联社的主要职能定位为帮助县域农商行开展地市层面合并、融合改革。第二步,在省信用联社及各方参与、指导下,整合县域农商行,将地市辖内县域多家农村商业银行合并成为1家,并进行融合提升,对原有的“三会一层”及相关机构进行整合。一方面树立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安徽模式”,另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现存的高风险农商行问题。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在地市级层面的合并融合提升,主要面临股权变更、资产评估、股权处置、不良资产核销等问题,实际是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再一次启动。前期,建议省政府组建改革领导小组,选择一个地市作为试点市,从县区农村商业银行选择一家作为主发起行,先通过股权安排开展整合工作,并以股权为纽带逐步实现人员、机构、业务的融合,形成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第三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改革。省信用联社将完成历史使命,金融科技部分剥离成立金融科技服务公司,省联社机构撤销。

4.2改革关键点

从改革开放的经验来看,农村商业银行合并、融合、提升的关键点是主要解决“钱从何处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关于“钱从何处来”的问题。安徽省信用联社职能转变后,每年农村商业银行上交省联社的部分费用可以节约,此外,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减免存款保险保费、税费并加大再贷款力度等予以政策支持。关于“人往何处去”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商业银行高管层面的去留问题,能够做到高管都是银行业的人才,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向金融机构输入大量人才,完全可以形成人才回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样需要充实懂金融、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也可以此为契机得到发展,使公司治理制度得到实质性的完善。此外,部分省联社人员也将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中找到自己的定位。

5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合并成立市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效果

5.1增加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与规模

多家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在地市层面的融合,可以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商业银行资金少、规模小的劣势。资金少、规模小是制约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也是当前农村商业银行自身难以改变的环境约束条件。通过整合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发挥地区农村商业银行差异化竞争优势,提升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及法人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5.2推进农商行公司治理的现代化

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在市级层面合并,实质是再一次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市场化的股权结构改造,建立起有效运作、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三会一层”合理机制,从根本上实现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架构转型,促进银行股权的市场化、多元化、相对分散化,从而切实实现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优化再造。

5.3有效化解高风险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成立地市级联合农村商业银行,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如果成立省级联合农商行,一旦出现问题,容易造成金融风险的传染、扩散。分地区成立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可以有效避免风险的扩散、蔓延,并降低风险的危害性。另一方面,金融风险管理的源头和重点在经营高管层。通过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的合并,对个别高风险农村商业银行进行处置和革新,应当是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

5.4更好地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地方优势

地域优势实质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核心优势,地方政府真正成为农村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第一责任人后,地市成立的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借助地方政府的扶持,充分发挥其体制和政策优势、地域优势。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扁平组织结构,提高决策的效率,减少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从而进一步降低营运成本。

作者:汪强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