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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全文(5篇)

法律教育

第1篇:法律教育范文

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和平稳运行的必要保障。纵观我国的传统法律教育模式,其已经很难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人们也越来越对高校法律教育的改革倾注了非常大的关注度。我国高校法律教育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分离

从属性上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中调整、约束人们行为以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从善与恶、好与坏的角度,通过人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律则是利用强制性来规范、确保人们行为的合规合法,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道德和法律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颇。道德强调的是自律,将被动的遵守变成主动约束。法律强调的是他律,其通过强制性和威慑性约束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和法律运用不同的约束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从本质上看,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我国传统教育中,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通常是被割裂开来,往往偏重于道德修养教育,因此很难使学生持续性地形成稳定的法律信仰,而这又会反过来对道德认识产生负面的作用,最终影响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法律学科课程和法律活动课程相分离

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特别看重学科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而忽视活动课程的作用,认为活动课程会扰乱在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与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不相符。因此,在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活动课程,有些甚至都没有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高校法律教育老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忽略对学生法律素质以及相关能力的有效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法律知识的,对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情景的分析涉及过少,师生间缺乏互动。但是归根结底,法律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教师只阐述某一具体规定,而未能让学生掌握和领会该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的话,一旦学生遇到真实情况的发生,如果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往往会束手无策、无法灵活应用,甚至造成学生自身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法律教学避重就轻,对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足

长久以来,因为我国古代法制的特点,程序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往往只知道实体而不知道程序,将程序法视作实体法的附属品,可有可无。受此影响,在我国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和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往往会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实体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例,占用了本该是学习程序法的时间,另外因为学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也未曾经历过相应的法律执行程序,因此学生对程序法的感知会更加的模糊。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教育的成效有所影响,使得学生难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而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的有效培养。

(四)法律教学偏向义务本位,权利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

从我国法治观的发展演化历程来看,我国的法治观还是侧重于“义务”的规定,强调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社会控制。在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律教育实践中,仍然还残存着义务本位思想的影子,具体表现在法律教育内容编排上,往往强调学生的守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用法能力、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培养。在以义务本位思想为指导的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学主体即老师是以预先设定学生是“恶”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其教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课堂的法律教育活动,使学生知道不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种教学活动几乎完全抹杀了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对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产生加大的负面作用,甚至会造成学生对法律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素质教育发展新取向

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展节奏,经济建设要有现代化的思想,相应地教育也应当有现代化的理念和策略,在人们思想观念向现代化不断转变的同时,社会的法治建设也要走向现代化。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情感价值观目标培养,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体验,使学生在遵守法律、守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内涵和法治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发展新趋势。高校法律教育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渐致力于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素质的全面培养

法律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想法、观点、心理反应等的总称。作为将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现阶段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在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后能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诉诸法律。学生已逐渐将法律知识、思维以及信念融入自己的主体范围之内,将被动转化为主动,进而养成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信仰,从而使得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逐渐致力于对法律刚性特征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性之间的调和

众所周知,法律是具备强制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就像俗语讲的“法律是完全没有感情的”,但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往往会出现差异和不适用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更高的要求。这同时也要求在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要致力于向学生讲解法律的刚性和实际社会情况的多变性之间的协调,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运用的灵活处理。

(三)致力于法律理论教育和学生实践的有效结合

单纯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养成是不足的,尤其是对学生正确运用法律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现代高校法律教育新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对法律理论知识加深体会和掌握,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的活跃度,对高校法律教学课堂学习进行巩固和补充,进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目标。

三、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策略

法律素质教育导向下的高校法律教育,最终是要依靠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得以实现,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增强,形成正确的法律体会、法律情感以及法律信仰,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从而达到高效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育人的目标。

(一)将法律情感教育逐步融入高校法律教育中

法律情感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法规所持有的情绪反馈以及形成的有关体验。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只有通过特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的内化,才能真正培养起来。一个学生是否具有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能够在充分理解法律知识的额基础上信任法律,进而在主体性作用下对法律加以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学生具备法律素质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在高校法律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明确法律情感教育的培养思路,尽量将法律情感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整个法律教学过程中去,才能真正地提高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科学、健康的发展模式。

(二)将个性教育逐步融入高校基础法律教育中

高校素质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人,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个人潜能的挖掘。个性发展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是内在统一的,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强调对学生个性以及潜能的挖掘、发展,摒弃了传统教育中的平均主义,根除了教学内容单一、教学形式固定、教学方法老旧等弊病。素质教育理念引导下的高校法律教育,就是要充分重视个性教育的思维的融入,根据学生具体的情况,因材施教,善于利用不同学生对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不同兴趣和特长,从而真正有效地提高学生整体的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三)不断丰富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方式

第2篇:法律教育范文

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学生为实践主体,以法律援助为手段,采用角色模拟、案件等实践中学习的方式,不仅能促进学生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和应用,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培养学生法律知识之外的如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等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普通的课堂讲授模式中,尽管教师也会通过讲解、解剖案例的形式去展开教学,但是,这种为了解释法律原理或法条含义而去精心选取的教学案例,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的案件剪裁后而得来的,往往是为了说明问题而说明问题。在通常的教学过程中,法律被分为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课程分科来学习,学生由此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条块分割的,难以获得综合认识,欠缺对案件的综合分析能力。

诊所式教育中学生面对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或案件,对这些问题或案件的分析和解决既需要法律知识,又需要案件所涉领域的相关知识和逻辑判断能力;对所需法律知识而言,既需要实体法的知识,又需要诉讼法的知识,而且可能既需要民法的知识,又需要刑法、行政法等知识。在面对或处理现实问题以及案件的过程中,考验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的是学生的综合能力。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有助于培养未来“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有其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它涵盖了如何处理矛盾冲突和严守保密准则,如何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培养律师技能和职业热情等广泛的问题,可以说,这些问题伴随案件的始终。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学生是以“准律师”的身份为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在此过程中,学生接触的是现实生活中正在发生着的案件,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学生对法律职业的真实感受,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责任心和公益服务意识,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职业感。

诊所式法律教育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该方法的初衷是将这种介入式的法律学习方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环节整体植入传统教学过程当中,使法学教育不仅传授法律知识,同时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现行法学教育模式注入新的活力。通过法律诊所这一媒介,将现实生活中正在发生着的法律纠纷作为学习情境,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实践平台,同时使学生将所学知识服务社会,希望实现学生、司法实务部门、社会的“三赢”。实践证明,诊所式法律教育有效弥补了我国传统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等弊端和不足。但是,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实践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案源不足的问题。由于法律援助当事人、司法行政机关等对学生办案质量的担忧,特别是由于学生人数的众多,案源总是相对稀缺的一个资源,很难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实际接触到案件。诊所式教育与现行教育体制和模式的协调是另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从一个高中阶段的懵懂少年到成长为一个具有基本法律常识、能够处理一定法律问题的“准律师”,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这也就是说,法律诊所的参与者至少须是大学三年级及以上才可行。但是出于就业的压力,相当部分的大三学生或是准备司法考试,或是准备考研,因此对法律诊所的参与热情并不如预期的那样高。另外,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准律师”们难以介入;相对于铁打营盘中这些流水的兵而言,民事诉讼过程是比较漫长的,难免会出现在学生毕业前仍未结案这种情况,学校及教师对学生毕业后案件的处理与指导较难把握。

第3篇:法律教育范文

(一)法律图书馆

法律图书馆的质量成为衡量一所大学法学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法学院法律教育的素质水平,美国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法学院认证标准》,对法学院的运作模式一一进行规定并明确标准,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对图书馆的认证评估标准。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就是必须具有法律图书馆,并且是在法学院内建立的独立于大学总图书馆之外的专业型图书馆,由此可见法学院图书馆在法律教育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它也是维持美国法律职业人才高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体系。在美国,还设有“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对美国各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明确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和验收。

(二)三大法律行业管理组织

为维护美国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其中,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法学院协会和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是美国三大民间性行业管理组织,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美国律师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负责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并对办法学院的开办严格把关;美国法学院协会是美国法学教育规模和影响最大、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术团体,全美200所法学院中,有176所为其团体会员,超过1万余名法学教师是其个人会员,每年一度的法学院协会年会是全美最大的法学教育学术盛会。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则负责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规定各种专业标准并定期进行评比、验收。

(三)数据库

以数据库在美国高校法学院的使用为例,体现了美国法学教育的“个性”。法律数据库在我国为各高校提供服务是学校作为单独个体,对应一个的IP地址,同时在线在使用数据库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而在美国高校,法律数据库则是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展开,即只要是法学院学生,每人都有一个登陆ID,每个学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数据库,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设置。westlaw法律数据库为美国各法学院提供的服务模式比较新颖,有针对普通学生用户的主登陆通道,此外,根据使用人群的不同特点,又将主通道分为五类,法学院新生、转校生、在读生、教师、应届毕业生。对于最后一类用户,是westlaw专门为优秀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想充电的人而设的“绿色通道”。这类人离开学校后仍可继续使用westlaw法律数据库进行继续教育,而后其研究成果往往又由出版商收录到westlaw法律数据库中。此外,引进的法律数据库并非全部是专业数据库,以便学生对各领域各学科全方位涉猎,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面。

二、美国法律教育的软件优势

(一)严格把关,价值观引导

法律素质培养问题关乎国家法治发展,社会稳定,因此进入法学院所设定的门槛也相应较高。在招收法学院学生阶段,美国高校就开始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进行严格把关,任何一名申请学生被录取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因此,美国律师协会称法学院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此外,美国律师协会对作为一名合格律师应有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对法学院学生做出了指导和建议,具体规定总结如下:⑴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⑵争取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⑷纯洁律师队伍,促进国家法律事业发展。这四点职业观念精确、务实,目的统一于服务大众和回馈社会。

(二)目标明确,人才储备

第4篇:法律教育范文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法学教育;改革;浅谈

一、起源与发展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一种法学教育方式,由美国学者弗兰克率先提出,创立的过程充满了艰难险阻,最终于耶鲁大学法学院确立,并在实际教学中证明了自己的价值。随后,在各方支持下传播发展,并随着实践过程不断改进自身,从美洲到欧洲、从西方到东方,从曾经的单方面发展到真实的当事人诊所、模拟诊所各种发展同时存在,为法学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因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一定的缺陷,故在2000年时被引入中国,以吸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照搬经验固不可取,必须对诊所式法律教育进行本土化,但其中存在着重重的困难。

二、教学模式的特点

(一)教学目的注重启发性

该教育模式具有启发性的特点,关键在于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更加快速地掌握法律专业技能或从事法律工作。为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该模式更注重于如何让学生参与解决问题的这一环节,更多地避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局外人的状态,激发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并受到启发,满足快速提高学习法律职业技能的要求,以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

(二)教学交流注重互动性

主要教育方式分为两种: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在课堂中也并不是仅限授课这一环节,更多地让学生参与角色模拟,用模拟案例的方式来进行,案例模拟结束后,再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思考、反省,更有各项辩论和活动进行知识掌握及知识的加深。此方法改变了传统的老师单方向输出的教育模式,更多的方式是师生的双向交流,并给予了学生主动参与演练的机会。在其中,学生能够学到实践中的内容,例如对事件的调查能力、对事件的分析能力,与各方面人物的交流技巧,咨询、谈判、诉讼的技巧等,这些都是法律从事者必将掌握的能力,这样的互动性提高了学习者的成长速度。

(三)教学过程注重实践性

实践是诊所法律教育的关键和最重要的特点,该模式的核心就是让学生更多依靠经验来进行学习,故实践是最关键的一环。课外教育中,导师会安排学生在一个真实或相对真实的法律环境,熟悉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流程、工作所需的技能,激发学习者主动学习的欲望,而实践性为主的教育方式就相较于传统单一的知识讲授模式专业性更强,给了学生实践学习的机会,为学生对现实运行过程、理论与实践的衔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对我国法学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教育的实施对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能增强我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加快我国和平稳定的和谐社会的形成。法制教育是一个关键点,祖国未来的青年一代将是法治社会的中坚力量。相对于传统的知识讲授,诊所法律教育能够快速地提高学习者的法律能力,扩散传播法律的思想意识,加快诊所法律教育这种先进的教育模式,改革我国法学教育体系,解决诊所法律教育在本土化中的困难,对我国法治教育有着积极意义。

(一)教育方法多样性的要求

一方面,在我国的教育方法中,单一长时间的知识教授会让学生精神疲惫,难免出现分神等情况,且学生记笔记的时间较多,课堂中领悟知识效率低下,单纯靠书本上的文字难以使学生理解。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用多样的教育方式成了提高教育效率的必然要求。而在另一方面,我国对法律人才的教育通常使用的是案例教学法,此方法下的司法考试的内容和题目具有虚拟性,突出了对知识的应用,且与教学目的为培养法律相关人才的目的相背离。通过这种应试方式培养的法律人才,其实践的能力、对于法律工作流程及观察谈判能力都受到了限制,因此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是发展教育方式多样性的必然要求。

(二)重要途径

我国当代法学教育与社会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主要是应用型人才方面。目前的培养体系达不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法律人才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因此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模式是取得教育成果、扩展途径的必然要求。

四、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学界质疑

对于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推行是否符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有部分学者提出了一些质疑:(1)我国的法律思维问题。我国法律思维更多以“理性主义”占据主导地位,思维方式具有演绎性,更倾向大陆法系传统,而诊所法律教育更多倾向于“经验主义”的教育方式,思维方式、理念的不尽相同导致了学者质疑此教育方式在我国的推行适应性。(2)法律体制的不同。我国法律部门的人员产生方式和多数西方国家不同,由政府进行应试产生,从事职业律师并不是多数学生的选择,西方国家法律职业生涯则以律师为起点,这种体制上的不同导致了该法律教育方式在我国的可行性受到了影响。(3)学生阅历问题。我国法学教育起点为本科,刚经历过高考的学生不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实践诊所法律教育的过程中能力情况不被信任。而西方国家法学教育是从本科后开始,学生的社会能力不同,该法律教育的成功性就有待商榷,甚至有打击学生心理的风险。

(二)成本资金问题

资金短缺成为多数高校发展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要问题。法律诊所课程的基础设施需要的资金量较大,适用实践的办公场所的相关配备设施也较多,还需要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以保证课程的正常有序进行。分组进行课程教育是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传统课堂教授不同,学生人数必须进行限制,通常导师只能指导几个学生,每个学生都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大大增加了导师的工作量负担,因此导师的薪酬水平也高于一般导师的水平;在外实践的过程中,意外开支也较大,加剧了财政负担。通常诊所法律教育依赖高校的财政开支,并需求社会律师事务所的资金支持,但外界的资金支持还是较为困难,不能满足课程开支的需要。资金的短缺造成了课程持续开展的困难,时断时续的课程导致效果并没有达到期望水平。

(三)师资问题

问题的来源在于师资的数量有限,且导师工作繁重。我国的诊断法律教育由于导师都由法学院老师担任,导师数量并不多,而每一位导师的指导人数有限,与学生众多的情况不相匹配,通常一位导师不仅需要在课程中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平常还有大量的校内工作及自身职业生涯的规划,如职称评比、考评等带来的工作压力。相较国外来说,多数国家的导师都是从社会聘请的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在职律师,且平常并不需要兼顾学校或律师所的工作,只需管理学生的课程,压力较我国的课程导师来说较小,能更专注于处理课程事务,并且有专门的评价体系来对其进行评价。这些原因导致了师资问题阻碍了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推进。法律作为一门实践要求较高的学科,无法脱离具体的实践过程,传统的课堂教授、案例分析的课堂模式亟待做出改革。诊所法学教育是一种具有推广价值的方式,可以实现培养业务能力较强、有职业道德的法律工作者的目标,但在我国本土化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去克服解决,以达到培养教育的目标,法律教育改革仍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邵艳刚.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中国西部,2017(12).

[2]何新容.美国诊所法律教育及其借鉴[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1):140-143.

[3]贵静.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困境与应对[J].现代商贸工业,2016,37(32):160-161.

第5篇:法律教育范文

【摘要】在依法治国环境下,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关乎大学生的成长与未来发展,更关乎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与良性运转。然而,通观近年来我国高校法律教育现状可以发现,时下我国高校在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的法律教育上存在教材编排失衡化、教材内容空洞化、师资配备单一化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文章从高校法律教育演进过程中审视,探究契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法律教育改革路向。

【关键词】高校;法律教育;改革路向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后备军,是实现“中国梦”的新生代力量,不管将来他们要投身于哪种工作领域,遵纪守法都是其基本素养。我国《宪法》明确了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通过高校系统的教育来实现,但是,当前高校在大学生法律教育上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主要课程,且通常在一个学期完成,难以保证对法律基础教学的实效性。因此,本文从高校法律教育演进历程出发,论述当前高校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提升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的具体路径。

一、高校法律教育的演进历程

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法律基础课”正式走入高校之中,由此拉开法律教育帷幕。1995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德育之重点内容。1998年,教育部下达关于将“法律基础”纳入本科课程体系之中的要求,与高校中“思想道德与修养”“世界经济与政治”等德育教育并列。2005年,教育部正式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合并,成为各高校开展法律教育的基础教材,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的开设目的在于贯彻依法治国之根本,并将其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育”与“德育”相结合。高校法律教育是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的教育,要想针对性地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应基于系统完善的法律教育课程。在高校实际教育中往往由思政教师担任这一课程主讲教师,这类教师在不断学习或培训中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但真正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会不可避免地融入自身思想专业知识,将道德理念用于法律问题的辩驳之中,以“好、坏、对、错”评判法律问题,这显然与法理相背离,没有顾及个体的差异性与法律的规范性,法律教育的实效性有待考究。

二、高校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文化、信息、思想多元化的时代,大学生面对来自各方的思潮,其中难免存在拜金、攀比、个人私利、享乐等不良思想,因此,对大学生的教育不仅要从思想道德上予以引导,还要从法律规范上予以制约,“内化齐心,外束其身”。但是,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现象频现,其根源在于高校法律教育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法律教育犹存诸多问题。

1.教材编排失衡化

很多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法律教育所使用教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在教育比重上存在明显的失衡状况,此问题从教材编排中尤可见。该教材中共有九章内容,但仅在第七章、第八章阐述有关法律意识与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其他章节也只是对法律知识的稍作介绍。因此,纵观整本教材,其中有关法律知识的内容占据全书不到三分之一的篇幅。此外,在课程安排上,按高校中每周为该课程安排3课时算,一学期约60课时,去掉考试复习、实践探索、讲座、主题活动等内容,法律教育不到15课时。可见,在教学中法律教育比重明显偏低。

2.教材内容空洞化

在高校法律基础教材中,针对法律问题的阐述多是法律术语与相关条文的综合。例如,将《宪法》及有关地方法律法规转述于教材之上,法律和法律条文的堆砌极易造成学生对法律学习的排斥甚至厌烦,而有些需重点阐释的概念却往往一笔带过。法律法规介绍式的教学不仅未能将法律与大学生专业相关联,更未与其实际生活相联系,这种表面化教学无法达到法律教育的根本诉求。

3.师资配备单一化

由于“两课”的广泛开展,法律教育多由思政教师或政工干部担任,而非法律专业教师。纵然思政教师具备扎实的思政教育功底和多年教学经验,能通过自学和参与相关培训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但法律本就属于客观化、系统化内容,思政教育无法深入剖析法律概念与其本质,更难以用法理眼光看待事件的发展,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清华大学刘海洋曾用硫酸伤熊,在案件之后,他说仅在大学一年级学习法律基础,接触到了民法与刑法,但并不清楚用化学试剂烧伤动物是否违法。这种对犯罪毫无意识的思想令人担忧,从其背后也应看到当前法律教育的浅显。因此,仅仅依靠思政教师难以有效提升法律教育实效。

三、高校法律教育改革路向

1.改革定位:法律通识教育

1986年,“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使高校法律教育以独立化身份得以存在。在“依法治国”“德育治国”观念的影响下,法律基础开始与思政理论相结合,但在这种融合态势下法律基础教育出现了范围不广、深度不足、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大学生未从根本上掌握基础法律要领,法律意识未能得到有效提升。应以通识教育定位高校法律教育,针对法学以外的学生开展针对性法律教育,使法律教育得以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稳固扎实大学生法律基础的同时,拓展大学生认知面。此外,在高校法律通识教育理念下,可消除法律教育的功利性色彩,有效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

2.教育内容:调整教材编排

法律教育是针对法学以外的学生开展的教学,因此,法律教育不能完全按照法学教育模式与教育内容开展,不能盲目追求过宽范围的知识体系,而忽略法律教育教材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及课时的统筹协调性。应针对法学以外大学生特点及法律学习要求,在法律教材的编写上,舍去专业性、枯燥化概念,融法律分析方法于其中,让学生学会以法律视角看待问题,以法律方法诠释生活。在教材内容编排上,可从西方法治理论、中国法治之路、中国宪法常识、诉讼法常识等领域进行。从西方法治理论的教育中,让学生明确西方法治的发展背景,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兴趣;从中国法治之路的教育中,引领学生明确中国法治进程与法制问题,以法治视角看待中国社会中的各类问题;从宪法常识的教育中,对宪法条款及政治学、政党制度、选举法等有初步认知;从诉讼法常识的教育中,带领学生掌握基本的诉讼程序。笔者认为,在法律教育上,应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培养计划配备相应的教学资源与优质的师资力量。譬如,可将法律基础单列为选修课,吸引学生学习法律。

3.教育保障:专业化师资

法律教育是一门集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为一体的学科,法律体系宽泛而复杂,其中涉及的内容繁杂,未经专业法律教育的人难以以法律视角分析各种问题。因此,为提高法律教学实效性必须从师资力量着手,组建有深厚法律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领路人。首先,教师要不断加强对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以深厚的知识基础教育学生,以完善的法律素养引领学生。其次,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为学生创设法律情境,增强学生对法律问题的理解,教会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再者,教师应与时俱进学会更为多元的教学方法,如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律教学,使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还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交互性、信息共享等优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况,解决大学生遇到的问题,增强大学生运用法律常识看待、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结语

高校法律教育是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的基本手段,高校开展法律教育过程中,应树立现代化教育理念,准确定位高校法律教育发展方向,适时调整教材内容、教育课时,优化法律教育师资力量,引导教师运用多样化教学方法开展教学。不强行要求借助法律教育打造法律专才,而是以法律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素养,在通识教育理念下使大学生在面对各种事情时得以用法律的眼光看待问题,以法律的思维处理问题,帮助现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助力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作者:王庆昱

高校法律教育篇2

高校是为社会输送人才的重要场所,教育的质量会对人才的培养质量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法律教育在高校的实施能够为合格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条件。在当前,我国高校中普遍开展了法律课程,但是取得的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依然十分淡薄。而教师在教学中也只是运用说教方式,课堂中的学习氛围较为枯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差,法律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提升高校在法制教学中的实效性十分必要。

一、法律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主要注重学生的长远发展,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主要教学目标,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素养,对学生的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法律教育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践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因此法律教育的实施在高校中的实施十分必要,而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改革的实施,使学生的学习内容得到丰富,促进其在学习中实效性的提升。在高校中,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是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适应岗位的需要,为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利益与财富。而法律的学习能够为学生提供行为规范,使学生的日常行为更具合理性、方向性,在当前社会发展状况下,法律已经渗透在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法律教育在高校的实施十分必要。

二、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的影响要素

(一)社会历史原因的影响。在当前高校教学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法律教育实效性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历史原因的影响,而其主要体现在人们法律信仰的缺乏和文化发展的严重不足。公民文化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文化的质量会对社会法制水平有重要影响,而公民文化主要是从主要是从思想环境与社会制度中产生,并且和民主政治文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公民的法律信念是在长期的实践和学习中形成,是对法律的一种崇拜感和信服感。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经历的历史较长,封建社会距今结束也仅仅是一百多年的时间,传统理念深入人心,同时传统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也对人们有重要影响,要想使这种现状得到有效改变,就需要做好法律教育工作。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共鸣的思想意识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扭转,但是人们对权利的渴望仍然十分巨大,有着权大于法的思想。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信仰,为高校法律教育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幅员辽阔,社会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而高校在进行法律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有较好社会环境作为支持,在这种状况下才能使教学质量得到保证,学生的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就高校的法律教育来讲,其实效性和道德环境之间有较大联系,道德环境的好坏会对学生三观的形成造成最直接的影响,而不好的道德环境,则严重影响法律教育的正常开展。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渐推进,我国涌入了越来越多的外来思想,传统的思想理念正遭受严重冲击,在外来思想中,除了一部分优秀思想之外,也存在着大量的腐朽思想,这严重阻碍了高校法律教育的有效开展。同时我国的法律环境中也有很多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立法与执法上,立法与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和社会发展存在脱节,腐败现象严重,人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证,人们对我国的法制化建设逐渐失去了信心,影响了法制建设的整体进程,同时因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施带来了不良影响,学生在学习法律时的积极性不高。

(三)教育定位的影响。法律教育在高校中的实施,对于学生未来的思想行为、发展质量有重要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下,高校教育中的教育理念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定偏差,教育定位有失精准,对于教育的整体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在多数高校的教育教学中,主要是以市场的实际需求为中心,对于德育教育不够重视,在专业教育中对于法律教育不够重视,而是将就业作为高校发展的重要指标,这种状况的出现不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高校在教育过程中,教育理念政治化严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水平不高,高校的领导对于法律课程的开展也不够重视,法律教育需要建立在思想教育之上,这种状况的出现导致了学生法律意识严重不足,因此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做好对教育的定位,实现教育理念的转变,注重法律教育的实施,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法律教育内容缺乏科学性。在当前的高校法律教育中,在内容上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以致学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法律教育的水平也难以得到提升。而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首先,教师在教学中主要以说教为主,在进行法律教育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现,但是在实际讲授过程中,教师一般是运用说教的方式,缺少实践活动,学生在学习中经常会产生枯燥、乏味的情绪,对于学习的内容无法产生亲切感,在实际工作中也缺乏广泛的运用。在教材中出现的内容也不是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情况,而是具体的理论知识。同时高校这门课程设计的时间一般是一学期,学生在短时间内难以进行有效学习,对法律学习内容的兴趣也不大。其次,在学习中,教师不能在教学中做好法律学习内容与课时之间的调整。教材中的内容十分丰富,教学的时间却有限,因此在教学中的质量就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教师在实际授课的过程中速度较快,学生对知识的掌握难以达到全面。

(五)教学方法缺乏科学性。在进行法律教学时,高校教师多数会运用传统教学模式,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讲授,课堂中的学习氛围较为难以得到活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而学生在实际学习中经常会产生枯燥、乏味的情绪,这种状况的出现不利于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的提升。同时教师在教学中和学生的交流与互动也较少,只是自顾自地讲授,缺乏对学生的科学引导,学生对法律的认识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三、提升高校在法律教育中有效性的主要策略

(一)考虑社会现实情况。在教育界,对于法律教育的定位一直没有统一的说法和标准,而高校在实际教育中应该将教学内容与社会的实际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法律教育应该以国情为基础,职业化、精英化的教育目标并不能和我国高校中的法律教育相适应。在实际法律教育中,应该将学术作为基础,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思想道德情操的培养,使得学生在学习中形成一定的法律信仰,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且逐渐提升在法律学习中的实践能力。

(二)构建良好社会环境。高校法律教育中实效性的提升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保证,使学生认识到形成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首先,需要实现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使法制社会的实现有足够的保障。其次,需要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尽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最后,要加强对法制内容的宣传,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当遇到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我国的法制社会不断得到发展。

(三)注重法律信仰教育。在高校中,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当学生在学习完法律知识并且形成一定认知之后,就会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指导,实现知行统一,而在此过程中需要运用受众意识的影响,而受众意识中包含了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教育的实施对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虽然学生在形成法律信仰过程中会受到不同因素的作用,但是教育的实施不仅是对文化的讲授和传承,其主要作用在于教育基础上的创新。由于高校教育中的主要受众群体是学生,让学生形成法律信仰的重要条件便是对学生实行法律教育,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合成体,当学生意识到权利时,才能有对法律的需求,在遇到问题时寻求法律的帮助,以防事态的恶化。同时在法律教育中也需要注重对学生法律情感的培养。由于高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思想观念还不够成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所以,应该加强对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使学生学会有效抵制外界不良事物的诱惑。

(四)优化课堂内容。在高校的法律教学中,一般设置的课时不多,但是教学内容却较为丰富,同时法律教育多数在思想教育中体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涉及了宪法、民法、劳动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由于内容较为繁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对于内容的学习较为肤浅,深入了解存在一定困难,法律教育中的实效性难以得到充分提升。因此教师在进行法律教学过程中就需要对内容进行合理选择,教学内容不应该仅限于教材中,而是应该尽量选择和学生实际生活贴近的内容,加强学生的法律认识,使学生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教师也需要对学生的专业进行细致分析,针对学生在进入社会中,在职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讲授,使学生在今后工作中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并且使学生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了解如何履行义务。

(五)拓宽法律教育的途径。高校在实施法律教育的过程中,为了使法律教育内容深入学生心中,可以拓宽法律教育的途径。首先,举办法律文化活动。在开展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开展法律讲座、法律研讨、模拟法庭以及法律竞赛等。其次,开展社会实践。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范围可以不仅局限在校园中,可以走出校园进行调查,掌握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诉求和实际掌握法律的情况,促进学生自身法律素养与使命感的提升。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可以选择到机关单位进行参观,了解法律的实际实施情况,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巩固,逐渐实现法律素养的提升。除此之外,教师也可以组织学生到法院中进行旁听,感受到法律的严谨性、强制性与有效性,运用正确的方式对法律进行评价。最后,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实际上大学生对法律有不同的需求,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从学习、实习、日常生活以及就业方面展开法律服务和咨询。

四、结语

总之,高校法律教育的实施对学生的整体发展有重要影响,针对在教学中出现的实效性不高的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应该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实施有效的解决策略,促进法律教育中有效性的提升,使学生在学习中逐渐建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提升法律素养,在遇到问题时,合理运用法律解决,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刘邵波 单位:湘潭广播电视大学

高校法律教育篇3

引言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但普通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也是较为普遍的问题,所以高校法律教育近几年可谓是广受关注,可是就法律教育实效性来分析的话,很多高校所关注的都是教学内容设计,忽视了学生教学体验,再加上法律教育实践期间传统教学模式为主要教学方式,这促使学生法律意识学习情况并不理想,再加上法律教育内容大多是长篇的理论,这也大大降低了学生学习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自然十分淡薄,学生在今后就业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因此而出现问题,处在这种环境下,要想提升法律教育效果自然需要把握好其实效性影响因素,而本文也是就此展开了如下探讨:

一、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的影响要素

(一)社会历史因素

现如今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都十分淡薄,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影响因素之一就包含了社会历史因素,其主要是以公民文化发育不足、法律信仰缺失等情况为主。公民文化水平可谓是法律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公民文化素质与水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律建设书批改。公民文化通常是指经济社会制度、思想文化环境等多项内容中衍生出来的一种文化形态。法律信仰则是与社会主体与法律接触,并且在经过一段时间学习之后逐渐产生的一种情感信念,或者是说对于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崇拜以及信服感。我国封建历史时期本就十分的长,结束封建社会的时间也相对较短,尚德远刑这一传统理念更是深入人心,传统中国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臣民文化意识,这种环境下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自然会受到影响。

(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在高校法律教育实践期间,假设社会道德环境并不理想的话,会直接对大学生三观形成造成影响,这明显不利于法律教育工作的实施,特别是处在新形势下,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也变得越发的频繁,其他国家文化思想与价值观也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代大学生,这对于我国高校法律教育教学而言也会造成不良影响。除此之外,纵观我国整个社会法律环境的话,也有一些问题,像是立法不够完善、执法存在问题、司法腐败情况依然存在等等,群众合法权益无法得以保障,这种情况下群众对于我国法制建设工作自然也就失去了信心,高校法律教育工作处在这一社会环境下自然无法保障其实效性。

(三)高校教育定位

高校自身法律教育定位会直接对学生思想与行为造成影响。受整个市场经济环境因素所影响,高等教育工作在开展的时候存在着一些问题,高等教育价值观也有出现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教育定位不够准确,不利于我国高校整体教育实效性提升。很多高校在开展教育工作的时候,都存在着重视智育轻视德育的教学现状,法律教育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高校中的实施效果自然也就无法保障;另外,学校在发展的时候也将学生就业率作为教育质量高低评价唯一标准,可是对于法律教育却不够重视,毕竟就业率才是高校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处在这种定位下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也会受到影响。

(四)高校法律教育内容

高校法律教育内容同样也是开展法律教育工作会对实效性造成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就现如今高校法律教育内容来分析的话,其明显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也直接影响了课程实施效果。首先,教师在法律教育教学实践期间,整个教学说教色彩十分浓厚,纵观我国法律教育内容,大多数都是包含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中,可是这一课程内容理论性还是为主,所以教师在教学的时候经常意识采用灌输式理论式讲解,而单纯的理论讲解对于学生而言是很难产生学习兴趣的,甚至还会因此而感觉法律的枯燥,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法律知识把握。其次,该课程教材之中的知识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现象,而属于一种理论化的知识,这种情况下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自然也就流于表面,不利于联系实际生活应用于分析。最后,因为课时安排较少,而法律教育内容又十分的多且繁杂,这种情况下教师很难处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教学实效性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五)教学方法

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影响要素之一本就包含了教学方法这一点,传统教学方法提倡的是教师讲解、学生被动接受,整个课堂氛围十分沉闷,学生思维、学习积极性都无法有效活跃。例如,很多教师在高校法律教育期间,是以理论灌输为主,学生学起来十分的枯燥乏味,课堂上的互动交流机会也少之又少,大多是教师的独角戏,这种情况下学生法律意识自然无法有效形成。

二、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提升策略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了解到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影响要是多方面的,而要想有效应对这些因素造成的实效性不足,教师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构建良好社会环境

要想真正提升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为高校学生打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首要任务,毕竟上述分析中有提到社会环境对于教育实效会造成直接影响,所以在开展高校法律教育工作之前,强化社会环境建设尤其重要。在这一过程中,首先,相关部门需要立足于我国国情与实际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为法治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其次,还需要不断强化会法人员执法意识,真正有效维护我国法律权威,尽量降低违法事件的发生,而且还能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最后,相关部门还需要做好法律相关知识的廱与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对于法律的认识,让其在遇到问题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法律社会环境得以优化,而高校法律教育实效也能因此而得到提升。

(二)优化法律教育课程内容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有提到法律教育内容也是法律教育实效性影响要素之一,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工作虽然课时较短,可是教学内容却较多,而且大多数法律教育知识点都是依附于思想教育体系之中。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其涉及的教学内容十分的多且繁杂,像是宪法、行政法、劳动法、民法、经济法等等,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存在较高难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也是流于表面,无法深化学生理解和认知,这种情况下法律教育实效性无法有效提升。为了改进这一问题,高校法律教育工作在开展的时候,可以合理调整教学内容,不能只是局限于教材来为学生讲解,还需要将法律教育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联系在一起来讲解,这能进一步强化学生对于法律课程内容的认识,还能有效指导学生学会应用所学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提升法律教育实效性。

(三)教学方式改进与优化

教学方法是否合理是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提升与否的关键,所以及时创新与优化高校教育方法十分重要:

1.案例教学法。教师在开展法律教育工作的时候,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有效创新方法,相较于其他方式其能够有效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让整个法律课堂知识因此而变得越发的生动,同时还能进一步去强化学生对于抽象法律知识的认知。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立足于案例来透视社会现象,学生也可以在案例分析与讨论中与教师形成良好的互动与思考,有效为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打好基础。例如,教师在为学生讲述经济法相关内容的时候,即可在教学课堂上充分利用显示生活中的经济法违法案例来为学生讲解,这样学生就能在案例讨论中形成有效认知。

2.情境教学法。有效的情境同样也是课程教学得以优化的关键,教师在高校法律教育教学实践期间,要想有效提升课程实效性,情境教学法同样也可以是有效优化教学的重要方法,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围绕着法律要点来为学生创设出具体的情境,以情境体验的方式来深化学生认知、降低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难度。相较于传统教学模式而言,情境教学课堂上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者,成了问题情境的分析、法律知识的探究者,从而真正提高法律教育效果。例如,教师可以在法律知识讲解完之后为学生创设相应的教学情境,要求学生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来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以及要如何解决,这样就能有效深化学生理解,真正提升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

3.实践教学法。教师在开展法律教育工作的时候要想提升其实效性,教师在法律教育期间不能只是关注理论知识教育,还需要关注法律实践,利用实践教学法来进一步提高学生法律应用能力。例如,教师可以在法律教育教学实践期间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来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这样学生就能在被告、原告、律师、审判员等角色扮演中熟悉法律并且应用法律,从而真正有效提高学生法律知识认可度为学生法律知识掌握提供良好环境,最大程度优化高校法律教育教学。为此,一定要准确认识到实践教学法的价值,在课程实践期间充分利用实践教学法来鼓励学生发展与进步,真正提升课程实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法律教育作为新时代重要内容,其会直接对大学生今后工作以及生活造成影响,教师在对高校学生展开教育的时候,一定要准确认识到法律教育价值,科学使用恰当的教学方式来把握学生存在的问题,然后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案,让学生法律学习兴趣得以有效提升,这样学生才能在今后就业与工作中遵纪守法,充分行业与社会中发挥出自身价值,同时有效提高学生法律水平及意识。

参考文献:

[1]曲宁.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改革探索[J].法制博览,2021(10):181-182.

[2]肖翠婷.法律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融合模式研究[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21,34(1):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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