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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之我见精选(九篇)

教育公平之我见

第1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教育基尼系数度量教育公平

相信大家对基尼系数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它是国际通用的衡量国家(或地区)收入分配状况或社会财富占有公平性的经济发展指标。如果把基尼系数引入教育领域中,是不是也可以度量教育的公平性呢?有很多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是澳大利亚教育研究委员会主要成员迈克尔·西特,他从入学机会角度,使用入学率指标估算基尼系数,并把它作为评价教育公平性的一个指标;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特维尔则从教育投入角度,使用教育经费投资指标估算基尼系数。然而,入学率并不能反映人力资本存量,大量的教育投入经费也不一定都能转变成更高质量的教育产出。1998年,世界银行政策研究中心统计学家洛佩兹、托马斯和王彦提出了使用教育成就测算基尼系数。这里所说的教育成就是衡量教育水平的一个存量指标,具体指人群在不同教育阶段的受教育年限与该阶段的人数的乘积。乘积越大,表明教育成就越大,也说明教育的水平越高。依据教育成就测算的基尼系数就是教育基尼系数。教育基尼系数是度量教育公平性的一个良好的指标。

洛伦茨曲线反映教育基尼系数

教育基尼系数的大小可以由教育洛伦茨曲线估算出来。我们先来认识一下教育洛伦茨曲线。按照各组别教育年限由小到大排序,以人口累计百分比为横轴,教育成就累计百分比为纵轴,可得到教育洛伦茨曲线。若人口累计百分比等于教育成就累计百分比,则教育洛伦茨曲线是平面直角坐标下第一象限的对角线,称之为绝对平均线,它表示教育成就绝对平均(见图1)。一般情况下,教育洛伦茨曲线是位于绝对平均线和横轴之间的一条曲线,曲线与绝对平均线之间差距越大,表明教育越不公平。

教育基尼系数可以使用教育洛伦茨曲线的面积计算出来。具体方法是使用实际的教育洛伦茨曲线和绝对平均线之间的面积除以横轴和绝对平均线之间的面积。教育基尼系数类似于收入基尼系数,也是一个介于0到1的比例值,教育基尼系数越小,表明教育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越不均匀。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教育洛伦茨曲线与横轴的交点不在原点处,而是在横轴上表示文盲率大小的坐标点处,这是教育洛伦茨曲线相对于收入洛伦茨曲线的一个改进。

教育基尼系数在实践中的运用

应该如何使用教育基尼系数来分析各个国家的教育公平性呢?有个典型易懂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它的具体运用。在对教育基尼系数的研究中,托马斯等人提到了印度和韩国1960年至1990年的教育基尼系数的变化对比(见图2)。通过解读,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教育基尼系数在实际运用中的方便有效性。

众所周知,印度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如韩国,那么它的教育公平性和韩国相比结果又如何呢?通过对两国教育基尼系数的计算,我们发现印度的教育基尼系数由1960年的0.79下降到1990年的0.69,而韩国的下降更为显著,由1960年的0.55下降至1990年的0.22。教育洛伦茨曲线与横轴的交点表示文盲率。由曲线可以看出,印度的文盲率由1960年的70%多下降至1990年的50%左右,而韩国的文盲率则由40%多下降至10%左右。由此可见,韩国教育在原先就比较领先的基础上发展地更加迅速,而印度无论是教育发展的水平还是速度,都落后于韩国。此外,印度的教育洛伦茨曲线相比韩国更加陡峭,其1960年相比1990年更加陡峭。在1960年,印度教育程度较高的10%的人口接受了全国总教育成就的60%,而此时甚至存在70%左右的人处于文盲阶段。曲线深刻地表现了印度1960年的教育不公平程度。对于韩国来说,经过多年发展,它的教育洛伦茨曲线变得更加平缓,更加贴近绝对平均线,各个教育阶段几乎均匀分配了教育成就。总之在这三十年中,虽然两国的教育公平程度都有所提高,但显然韩国教育发展比印度更快更好。

教育基尼系数是万能的吗

教育基尼系数可以全面地衡量教育公平吗?当然不是!教育基尼系数是针对教育成就方面的一种公平性分析,它更侧重于宏观地对国家现有人力资本的受教育程度的公平性做整体描述,却不能测量当前学生接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性,包括各种教育资源分布与人口分布的匹配性,如学校分布、重点学校分布、教育经费分配、教育师资力量分配等的均等性。所以如果要分析教育资源等其他方面的公平性的话,应该另作考虑。

与基尼系数有关的另一个问题也需要解释:标准差就可以衡量差异,为什么还要使用基尼系数呢?因为,通过教育洛伦茨曲线计算出来的教育基尼系数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各个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情况,而对于标准差而言,即使两个国家得出的标准差是一样的,也不能够保证其内部的差异是相同的。例如,A国和B国的教育成就标准差相同,但是A国的主要差异可能集中于小学,其他阶段差异小,而B国的主要差异可能集中于高中,其他阶段差异较小。如果使用教育洛伦茨曲线就可以看到两个国家在不同教育阶段的差异。在实际应用中,标准差可以用以表示绝对差异,教育基尼系数可以用来表示相对差异,二者综合考虑可以更全面地分析教育公平性。

教育基尼系数也有其重要的政策意义。教育基尼系数是测度教育公平性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测算一个国家的教育基尼系数,可以衡量这个国家的教育发展状况,有利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例如,通过研究教育洛伦茨曲线我们发现:教育入学率的提高可以减少文盲率,使得曲线在横轴上的坐标点向左平移,从而降低了教育基尼系数,提高了教育公平性。因此政府继续加大教育的普及性对促进教育公平将有显著影响。

第2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关键词:教育公平 和谐教育 和谐校园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在维护公益色彩的条件下走向均衡发展、全面发展。这表明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将进入更高层次、更为公平、更为全面的新的发展阶段,即和谐教育阶段。和谐教育是在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取向的推动与影响下应运而生的。

十七大报告还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教育公平有法律上的保障。但在现阶段,我国教育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报告中说的“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政府对教育投入”等一系列论述就是要解决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

如何实现教育和谐?我认为:要实现教育和谐,最最重要的是要推行公平的和谐教育。前者是因,后者是果。我觉得,所谓推行公平的和谐教育,即是给所有受教育者提供一个公平的和谐的校园天地,提供一个公平的和谐的学习环境与成长环境,提供了一个让所有青少年都能通过教育来改变自己命运和前途的成功之路。只有推行这样的和谐教育,进而才能实现教育和谐与社会在教育方面的和谐。实行和谐教育,这应该是一项关系到民生国运的重大举措,也就是说,它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更关系到我们国家未来的繁荣昌盛。应该说,实现这个目标,既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问题。对此,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只有推行公平的和谐教育,才能造就和谐校园。如果全国的中小学学校都成为了和谐校园,那么,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与社会都和谐了,中国也就实现了教育和谐。

公平、公正对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它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权利。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早就提倡过“各种教育之职业皆须视为平等”的理论,极力提倡平民教育和义务教育,这些很有创见的理论,至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是很遗憾的。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实现全面平等公正,谈何容易。但是,中国有着众多的爱国志士,从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到近代教育家陶行知,再到南开大学校长、爱国教育家张伯苓……他们无一不是躬行“教育救国”的楷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我们周围仍活跃着许许多多这样的人,他们无怨无悔地用自己的行动为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而燃烧着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并勉力秉承升华公平、公正、大爱的教育理念,这是我们教育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的价值取向。

教育的不和谐,在全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并且积极向农村和西部倾斜, 但贫困生上学难、薄弱校更薄弱,好学校集中了更多家境好的孩子,这是一个不争的实事。择校风虽不能说是愈演愈烈,但“要想孩子上重点,先交几万赞助款”的现象还是或明或暗、改头换面、巧列名目、随处可见,“择校费,择校费,含着家长多少泪”……这些社会新谚语道出了家长们内心的酸楚。资料显示,有的地方择校费“1分值千金”,甚至是“1分价万金”。为了孩子的未来,富人家长愿意“购买”更好的教育,贫困家长只能望洋兴叹。如今的家长如是说:“过去孩子有书读就行了,可现在,上不好小学就上不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就找不到好工作。” 这虽不能说是千真万确,但却折射出教育的不公平,道出了老百姓对当前教育不公平、教育不和谐不满之心声。

同是学校,千差万别。基础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突出表现为我国大城市和发达地区上档次的学校的基础教育发展状况非常好,而在一些落后地区和大部分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状况却非常差,有的地方几乎到了不能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任务的程度,即便同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也千差万别,不可同日而语。 大城市之间的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性别差距等等,令人焦虑不安。一项最新调查凸显了教育领域种种新的不公平现象:越来越多家庭背景好的孩子集中在优质学校,享受优质教育;在重点中学的校园里,相对城市学生而言,贫困的农家子弟的身影越来越少……

高考录取中的种种不公平尤显教育的不公平,进而尤显今天的教育的不和谐。在今天,从广义上说,“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还远远没有兑现。由于省市地域的不同,使无数家境贫困的青少年学生“靠书包翻身”的美梦几乎破灭,而那些学习成绩平平、思想行为一般的孩子由于出生地的绝对优势,或不惜重金搞“赞助”,却进入了大学的天堂,有的还漂洋过海读中学、读大学……

教育公平欠缺源自何处?我们都知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度、就业机会公平度和受教育公平度是发展公平的三大指标之一,更是衡量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

从全国范围看,据说社会公平实现程度最高的依次是江苏、江西、上海。这一结果也许并不能说明一切,却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受教育公平度在不同省市有高有低,这在全国更不是一盘和谐的棋。 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农村学校无论在财政投入的比例、办学条件、教师待遇、师资水平、师生比例都远远低于城市,有资料说农村每个学生的平均教育经费比城市少60%至80%。我国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方都在农村,文盲人口也主要集中在农村,文盲率是城市的2倍以上。贫困地区人才需求量大,但学生经济条件差,又缺少网络学习条件,一些基层学习点难以维持生存。

教育发展的最大问题是要看到问题的客观存在。我觉得:承认问题的存在与解决问题同等重要。

那么,如何通过实行公平教育来实现教育和谐呢?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应该说是极难极难的。

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是关键、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的先进理念。要将广大人民群众引向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增加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是重中之重。只有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才有可能让他们充分分享受到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用今天时尚的话来说,就是让人人都真正能够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的权利。

其次,使受教育者都共享同等机会同样优质的教育,应该为大多数人提供这种好的教育。政府部门应确定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在不断保障教育经费充裕、稳定的同时,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提升和改善教育品质,确保教育公平。

再次,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都可以进入当地的公办学校读书;公办中小学要尽快成为吸收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主渠道。

最后,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不仅是宪法、法律所体现的一种价值观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一种基本指导思想。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行为。

中国教育如要彻底改变当前这种不公平状况,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教育公平的实现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与参与,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实施“兜底”关怀。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有句名言:“让我们记住,公平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这是极有见地、极有眼光的精辟之论。我们认为,只有当社会最底层的公民享受到公平教育的阳光,呼吸到公平教育的新鲜空气,让受教育权利公平、受教育机会公平、分配公平、政策公平在他们身上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教育公平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基本公正才能真正实现。如此的和谐教育,自然会带来全社会教育的和谐。

我认为,教育起点的公平是指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都有进入各级正规学校学习的机会。

在保障受教育的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的同时,我们才有可能整体地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因为教育结果的公平最终是体现在学生学业成就上的实质性公平,即学生取得学业成功并被社会所接纳的机会均等方面。质量是促进教育结果公平的有力保障,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学校的中心是教学,教学质量是关键,教育的公平则是保证。当前,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有的已经发展到令人咋舌的程度,客观地说,其中与教育的不公平和教育的不和谐不无关系。

这里,与教育公平联系在一起的是教育公正,教育公正的问题是我们国家近几年才逐渐认识到的。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石。对于国家来说,教育是否公正会影响未来的国民素质,影响国家的发展和前途;对于个人来说,教育公正是社会底层可能实现向上流动的基本保障,教育是否公正会影响为来的青少年的一生,影响到他们在未来社会阶层中所处的位置,并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和谐与进步。

教育公正更多地强调在制度上保障教育公平。没有制度的保障,一切所谓的公平、正义都无从谈起。我们首先在制度层面上保障教育公正:一方面,政策上向弱势群体进行倾斜,加大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降低学费,使那些富裕地方的贫困生和穷地方的穷孩子都能够读得起书。在这方面,近年来,国家虽然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了中小学9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但是高中教育使不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难遂心愿。文革前虽是“有成分论,但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使得不少阶级成分高的孩子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但不可否认的是,就是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无数的贫困家庭的子女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今天的许多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及无数个奋斗在今天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岗位上的各种各类的人才,就是见证。胡锦涛同志在2007年元旦视察河北一所农村小学时,对小学教师们深情地说:“你们的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将改变许多农村孩子的人生和命运。”真是高瞻远瞩、意义深刻。如果国家不从真正意义上实行公平教育,千千万万的穷孩子的命运和前途是难以改变的。这是一个不争的实事。如今,封建社会里那种“早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历史现象,在今天倒反而成了难以逾越的现实,这是令人深思的。

第3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一、教育平等权及其内容

教育平等权即受教育的平等权,或称“教育方面的平等权”。教育平等权作为一项权利,有人权与公民权的双重属性。作为人权,它的价值依据是人的尊严与人的价值,规范依据是国际人权法;作为公民权利,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平等权的权利主体是公民,特别是作为青少年的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以及国家授权的实施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学校)。教育平等权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双重属性的权利。作为消极的权利,权利主体有权要求国家及其国家授权的主体(以下简称国家)承担不作为义务:不得制定任何在教育方面的歧视性规定,不得有歧视性的决定或判决;作为积极权利,公民有权要求国家积极作为,为教育平等权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

教育平等权是十分重要的权利。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有深刻的论述。马克思将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作为“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强调“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平等制约的”。他们同时强调教育是关乎人类未来的大事。可见教育平等权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是何等的重要。早在1866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领导的工人阶级政党争取的政治目标之一。www.133229.coM

受教育的平等权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对于权利主体,它的作用表现在:首先,教育平等权是公民人格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对于处在社会低层的人士;其次,教育平等权为参与未来的社会竞争提供可能。现代知识型社会中知识是竞争能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受教育的歧视必然使公民无法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使表面上向他敞开的机会失去意义。教育平等权对于社会也是同样重要的:只有平等的教育才能培养良好的公民,教育平等权有利于社会的团结,防止社会分裂。经验证明,歧视的教育将养成公民对社会的不信任甚至是仇视心理,对于社会和谐极其不利。

教育平等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由于受教育需要经济支撑,早期人们从来没有将受教育作为权利来认识,更不用说作为一项平等权来认识。受教育作为权利在19世纪才开始流行,马克思恩格斯在推动受教育的权利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以教育对于工人阶级的重要性为基点来论证教育是一项需要政府保障的权利。[4]平等权向教育权的扩展更要晚得多。西方早期实行赤裸裸的等级教育。

教育平等权这一概念的广泛使用则要到二战以后。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及平等观念,1946年3月国际教育局第九届大会上,列入议程的就有“中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这是最早的世界性的教育平等权规定。与其他人权一样,明确将教育平等作为基本人权的是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宣言确立了人人平等原则并将教育确立为一项基本人权,为教育平等权的确立提供了国际法依据。[6]1960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法国巴黎召开第11届会议,会议通过了两个关于教育平等权的联合国文件:《取缔教育歧视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in education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1届全会,1960年12月14日(巴黎) ;《反对教育歧视建议》recommendat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in education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一次全会,1960年12月14日(巴黎)。1966年,联合国通过了效力更高的、现今作为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文件的两个人权公约,两个公约都重申了人的平等与人的尊严这一终极价值,特别是其中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规定教育权利的条款(第13条、14条)中贯彻了反对教育歧视的原则。1990年联合国召开世界全民教育大会通过《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满足基本学习需要》world declaration on education for all: meeting basic learning needs (1990年3月5日—9日,泰国),宣言第三条重申了反对教育歧视。至此,教育平等权作为一项国际法保障的权利已经十分明确。

我国的国内立法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但是其基本精神是与上述国际法的规定是一致的。我国1954宪法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文革宪法(1975)“革”去平等的内容,1978宪法这方面的规定与文革宪法相同,平等的教育权自然是无从谈起。现行宪法恢复了1954宪法的规定,于33条规定了平等权,46条规定了受教育权。平等权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概念,它对于宪法所规定的权利都有规范意义,教育权毫无疑问在平等权的涵盖之下。宪法平等权与教育权的结合产生了一个重要的权利:教育平等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一系列教育方面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以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这些法律为教育平等权提供了保障。[7]

教育平等权有丰富的内容。教育平等权是种种平等权的一种,它的价值根基是人格尊严,反对任何在教育方面的歧视性对待,这首先就包括教育内容方面的平等;其次是机会均等;再次是享受国家提供的平等的教育设施。教育平等权作为一项可诉的权利,它的审查标准是是否构成歧视。

二、教育内容的平等

教育内容平等权指公民有权接受相同内容的教育,不得对不同的人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教育内容的平等权最早出现在《世界人权宣言》(1948)第26条中关于教育目的的规定中。[8]1960年的《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教育一语“指一切种类和一切级别的教育,并包括受教育的机会、教育的标准和素质、以及教育的条件在内。”,其中的教育“素质”就包含了教育内容的含义。《反对教育歧视建议》则进一步将“教育”一词明确为“各种形式及各种层次的教育,包括入学,教育的标准和质量以及教育的条件。”

教育内容的平等当然是相对的,不过起码在作为基础性教育的初等与中等教育阶段教育内容必须平等的。教育内容的平等最迟为人们认识到。早期人们以人的身份确定受教育的内容,其后是按智力决定受教育的内容。国家举办不同教育目的的学校,通过考试学生进入不同的学校学习不同的内容。在英国就相应出现了三种中学: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英国在1970年代才取消这种建制,建立“综合学校”。消除课程设置上的等级。198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明确规定全国统一课程:基础课程为数学、英语和科学;其它基础课目是历史、地理、工艺学、音乐、艺术和体育等。[9]相同的内容当然还包括不同对象的不同对待,例如,如果国家为民族学生提供本民族特殊要求的教育,则对不同的民族应当平等地提供(如果需要的话)。

在这方面,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职业中学与普通中学的分类,这样的分类构成对职业中学学生的歧视,没有为他们提供与普通中学学生相同内容的教育。另外,在高中阶段过早地分班,对分班的学生实行差别教育:文科、理科分班,特别是将学生分为“参加高考”与“不参加高考”两类分而教之的方法构成对不参加高考的学生的歧视。

三、机会均等

机会均等是教育平等权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它禁止的是依据不合理的标准对人进行分类,而后依据人的不同分类提供不同的机会,或者给予某些人优惠,或者对某些人不提供机会。《世界人权宣言》26条规定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高等教育如此,其他阶段的教育更应当如此。

依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反对教育歧视建议》及《世界全民教育宣言》的规定,以下做法构成歧视: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经济条件或出生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特惠,其目的或效果为取消或损害教育上的待遇平等,特别是:(甲)禁止任何人或任何一群人接受任何种类或任何级别的教育;(乙)限制任何人或任何一群人只能接受低标准的教育;(丙)对某些人或某群人设立或维持分开的教育制度或学校,但本公约第二条的规定不在此限; (丁)对任何人或任何一群人加以违反人类尊严的条件。[10]《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第三条特别禁止几种歧视性规定:(1)在学费和给予学生奖学金或其它方式的协助以及前往外国研究所必要的许可和便利等事项上,除了以成绩或需要为基础外,不容许公共当局对不同国民作不同的待遇;(2)在公共当局所给予学校的任何形式的协助上,不容许任何纯粹以学生属于某一特殊团体这个原因为基础而定的限制或特惠;(3)对在其领土内居住的外国国民,给予与本国国民一样的受教育机会。依据相关国际人权法和我国上开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教育机会平等权具体化以下四项权利。

1、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这一权利提出两项要求:

首先,进入高校唯一的标准是分数,不得考虑分数以外的因素,否则可能因不合理的“限制或特惠”而构成歧视。文化大革命中,我国高等教育入学实行“推荐”制度,以所谓的“政治思想”作为主要标准,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歧视。恢复高考以来,“推荐”制度被否定,这是一大进步,但是,还是留下了一些尾巴:少量的推荐生仍然存在,别的人要考试,某些人可以不考试,这构成对其他人的歧视。还有一种分数“优惠”的做法,某些学生可以提高分数,这无疑也构成对其他人的歧视。

其次,高考分数线应当同一,否则构成地区歧视。不知始于何时,我们实行了一种“分数歧视”制度:不同地区的考生的分数线不同,同样进入北大或清华,北京考生的成绩与“外地”考生的分数相差悬殊。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它的考生本身受到的教育就比其他地方要好,如果要有“不平等”规定,应当规定本地考生的录取成绩高于外地考生才是合理的。现在的规定构成双重歧视:在享受平等的教育条件上的歧视和违反机会均等的歧视。这一歧视性规定的得利者是那些有权的或有钱的主:他们可以凭权力或金钱将户口迁向对他们最有利的地方,或者即使没有当地户口,他们可以凭特殊的政策享受这一“优惠”。[11]这一政策引发了多年无法解决的高考移民问题。原先向大城市移,现在,人们将目光转向如海南省这样边远的地区。[12]

当然,分数面前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应当有所“不平等”,但是不平等的规定应当对弱者有利,并对所有人有利。例如,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就是合适的,因为少数民族考生存在许多不利条件,为在机会平等的基础考虑“事实平等”,因此需要对少数民族考生作必要的优惠。当然,这种优惠应当是“适度”的。

2、外来民与本地人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这一制度是建立在对不同人的身份认可并据此享有不同的权利之上的,这一制度本身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也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宣示的基本宗旨,侵犯人的尊严。这一制度涉及多方面的歧视,所谓“民工子女”入学问题首当其冲。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当为当地所有居民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这一方面的同等待遇要求:不得以本地与外地的户籍为标准,只能以居住地为标准决定学生就读学校;当然,更不能设立专门的“等外”学校:民工学校,设立这样的学校本身就是歧视。这一方面,我们已经作了一些努力,但是仍很不够。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规定,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就学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上海市规定农民工子女在就学问题上享受同等待遇。[13]武汉市教育局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可凭暂住证办理一定手续后,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或经审批设立的简易学校就读(还是歧视)。[14]这一权利主要禁止下述行为(1)以人的户籍为标准而不是以居住地为标准统一划片就读;(2)民工子女只能进简易的、专为他们设立的学校。(3)禁止对民工子女收取所谓“赞助费”,天下岂有专门要穷人“赞助”的道理?

据统计,中国现有流动人口(主要是农民工)约1.2亿。其中,进城农民工学龄子女700万,小学入学率为90%,初中入学率仅为20%。农民工子女失学问题严重,且有逐年增加趋势。

3、不同身份的人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不能依据其父母所从事的职业、所属团体、思想信仰来决定学生就读学校。这一方面的歧视在改革开放之前普遍存在,当时所谓的“成分”是决定能否升入高一级学校特别是大学的重要因素。一直到现在,我们许多表格上还有“家庭出身”一栏。应当指出,这样的表格本身就构成歧视。现在这一问题在规范上只在少数地方存在,更多的是以权力的形式存在。有权或有钱的孩子进入好的学校是公开的秘密。不过,这样做现在已经不合法。但是在少数落后地方还是明目张胆地存在。例如,2005年6月20日,河北省东光县实验小学和实验小学学前班贴出这样的招生简章:“招生对象——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理由是为了严格控制班容量。

4、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

在男女教育平等权方面,我国有了相当的进步,特别是规范性地歧视妇女的现象已经基本不存在。现在的问题是在执行规范时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女性的现象。有些学校或明或暗地设立了不同的分数线,以少收女生。例如,北大在2005年的小语种招生过程中,男女生设置了不同的分数线,文理科女生分数线分别比男生高出8分和17分。[17]吉林大学在招生时“随时找理由,随时找借口录取男生,淘汰女生”,甚至有时为了招到男生不惜降低录取分数线。《对外经贸大学2005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录取具体办法》规定,除了笔试和面试以外,北京以外地区每个专业男女生分别排队录取;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也实行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官方的理由为:缓解该院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而这是经过北京市和教育部学生司批准的。[18]这一现象在小学升初中时就存在。2005年7月,南京外国语学校小长初中的分数线为男生97.5分,女生98分。男生女生的入学比例是1:1.[19] 应当指出,上述做法不仅违反了上述教育平等的规范,也违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联合国大会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34/180号决议通过),公约于1981年9月3日对我生效,是我国有效的法律。在这方面,我国香港的做法值得学习。[

四、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第四条规定缔约国承担拟订、发展和实施一种国家政策,促进教育上的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特别是:“(甲)使初级教育免费并具有义务性质;使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使高等教育根据个人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保证人人遵守法定的入学义务;(乙)保证同一级的所有公立学校的教育标准都相等,并保证与所提供的教育的素质有关的条件也都相等;(丙)对那些未受到或未完成初级教育的人的教育以及他们根据个人成绩继续接受的教育,以适当方法加以鼓励和推进;(丁)提供师资训练,无所歧视。”这就是,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均衡地配置教育资源,以使公民能(大体上)平等享受教育资源。这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

发达国家公立中小学基本上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无论你搬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了固定的住所,就可以到当地的学区委员会申请子女入学。学区内任何公立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所属学区内的孩子入学,孩子也不能选择学区之外的学校入学。美国全国10万余所中小学中,3/4为公立学校,容纳了近90%的学生。公立中小学不仅免学费,也免杂费、教材费。除此之外,低收入家庭儿童还享有联邦政府的资助和“儿童营养计划”提供的免费早餐和午餐。[21]韩国从1970年开始推行“教育贫穷化”政策,撤销一批名门学校,实行初中升学面试。他的中小学基本上是公立,老师无论在汉城还是在乡下教书薪水都是一个样,全国统一。日本在改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方面三管齐下:拨款一视同仁,教师定期流动,校长定期流动。中央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转移支付比例,从而确保义务教育对于贫富地区的儿童一视同仁。日本中央政府直接负担教职人员的人头费,消除不同学校教师待遇的差异。上述两方面的规定使得即使在边远落后的乡村,中小学的师资条件和硬件设施都能达到规范化;有些仅有几个学生的学校,也建有体育馆、游泳池,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的老师和设备一应俱全。日本的法律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校长任期两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

按照相关国际法文件的规定,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应当

1、减少地区间在义务教育设施方面的差距,特别是为落后地区提供义务教育最低限度标准的设施,首先是充裕的校舍与合格的师资。现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与东部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校舍严重不足,危房多年无法解决。老师待遇太低加上拖欠现象严重,导致一些学校师资质量低下,甚至没有起码的师资。问题严重的是,在一些地区,教育投资的绝对量还在减少。2003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熊光林代表说,巴中市年均减少教育投资约2亿元。

2、改变城乡二元教育资源配置体制

我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教育资源配置体制,在城市事实上较早实行了义务教育,而在农村,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普及起码的义务教育。在一些农村,农民的子弟仍然因贫困而无法接受起码的教育,处于向城市转移的那些“新一代工人”的子弟,则由于他们父辈的“农民身份”而不能接受与他的城市同伴相同的教育。上述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其实都是农村,在中西部地区农村,由于经济落后与城乡二元资源配置体系,使农民子弟的教育平等权受到双重歧视的侵害。

3、取消“重点学校”,实行教育资源的平衡配置

中国的学校一律采取“重点制”: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还有所谓的“实验”小学,这是“重点”的变种。取消重点首先在小学开始。但是重点小学随即变成了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又分为区级的、市级的。最近,说是重点中学要取消,还没有取消呢,就要评“五星级中学”,既然有五星,就会有四、三、二、一星,这就将学校分成了五等。一个学校的班级有重点、非重点之分。重点非重点取消了,又出来了各种“特色班”、双语班、强化班,真是五花八门,其用意都是一个,要将学校(班组)分成等级,以不平等地投入教育资源。这些都侵犯了教育平等权。还有更邪乎的,最近某省一所学校竟然按学生缴纳的费用多少,决定学生所穿校服的颜色,钱多的穿红色,钱少的穿蓝色。这就不仅是教育平等权问题,而且构成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犯。

为实现教育资源平衡配置的目标,一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例如,徐州的“无差别教育”。2004年,徐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学校交流、促进城乡教育共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5项措施推进“无差别教育”,缩小城乡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27]所谓“无差别”包括:(1)学校基础设施“无差别”;(2)学校资金投入“无差别”;(3)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每年暑期,在一定范围内对所属中、小学教师和校领导按适当比例进行随机调整,确保每所中、小学师资和校领导的配备大体平衡。

再如,广东省的“均衡投入政策”。广东省政府下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意见》规定政府对所有学校均衡投入,到2007年,现行的“省、市、区一级”这样的学校等级标准将被“规范化学校”所取代。《实施意见》提出,到2007年,珠三角地区和其它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将达到8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50%;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和其它大中城市规范化学校达标率将达到100%,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力争达到80%.这意味着,5年后广东发达地区将消灭义务教育学校差别,政府对所有学校的投入一碗水端平,没有所谓“好校”和“差校”之分。

五、结论

教育平等权是基本人权,也是我国宪法保障的重要权利。教育平等权的基本内容是教育内容的平等、入学机会平等和平等地享有教育资源。教育平等权对于公民来说极端重要,它决定一个公民的品格及其在未来的社会地位;教育平等权对于社会同样十分重要,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我国在这方面已经作出了重要努力,但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应当承认,以上开国际法文件观照、以我国宪法规定来看,我们仍然存在巨大的差距,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这一努力首先是立法,要对教育平等权给予立法上明确化,取消歧视性规定,对于明目张胆的歧视应当绳之以法。其次,要通过人大立法,规定教育投资比例,提高中央出资比例,特别是加大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教育投资比例,实行中小学教师为“国家雇员”的制度,其工资由国库和地方政府共同开支,且其工资收入应当不低于社会中等收入水平等等。只要真正贯彻“再苦不能苦教育”的精神,我相信这一问题是能够解决的。

(作者致谢:感谢丘晓磊和郭新梅同学为我翻译相关国际法文件。)

[1]马克思说:“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9页,

[2]恩格斯《集权和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第 394页。

[3]马克思说,工人“阶级的未来,从而也是人类的未来,完全取决于正在成长的工人一代的教育。”儿童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17页。

[4]马克思在论证教育对于工人阶级的重要性后说:“儿童和少年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他们自己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因此社会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教育:“只有通过国家政权施行的普遍法律才能办到。”卡尔·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17页。

[5]在这方面,老牌自由主义的英国教育史是有典型意义的。工业革命以前,英国实行赤裸裸的等级教育;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英国实行所谓依智力区分的教育,出身高贵的人受“学术教育”,出身低贱的人受大众教育, 20世纪初,根据学生阶级出身定教育的政策受到质疑,出现了著名的“11岁考试”,由考试决定接受何种中学教育。这一方法表面看很合理,其实,考试的结果不是由学生天赋决定,更多的是金钱决定:它取决于学生此前接受的教育水平,而这是由支付能力所决定的。参阅吴华清、曾守锤《教育平等与英国教育发展》《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一期。

[6] 虽然《世界人权宣言》只具有非强行法的性质,但是由于它所宣示的价值为文明国家所共识,所以具有极大的规范效力。现今,它已经成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一部分。

[7] 当然,与宪法相比,这些法律保障的重在教育权而不是教育平等权,且平等在有的法律中根本没有提及。而在现代国家,教育权主要是一个平等问题。

[8]该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9]参阅吴华清、曾守锤《教育平等与英国教育发展》《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一期。

[10] 参阅《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第一条。

[11]早在2000年,《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里就已经规定,北京的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内的某些人的子女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以后逐渐延伸到其他的一些产业。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事局等部门联合推出的《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2005)规定,金融高管的子女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而我们的主管官员却振振有词地说这“不涉及到特权的问题”。参阅《评论:金融高管子女来京高考不涉及特权》人民网.cn,2005年2月18日。

[12] 2005年,海南省教育厅为了减少大量外省高考移民对本省考生的冲击,派出6路调查组赴全国各地了解情况,并锁定数百名在原籍和海南进行了“重复报名”的考生,取消其在海南的考试资格,以达到对“移民潮”发出警示信号的作用。而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在经过了复杂的多方“博弈”之后,海南省在最后时刻取消了“封堵令”,承认了这些考生在海南的考试资格。参阅蔡方华《海南高考移民事件引发的思考》《北京青年报》2005年6月6日。

[13]参阅《文汇报》2003年12月18日报道。

[14]据《扬子晚报》2004年2月15日报道。

[15]见四川新闻网 2003年3月17日。

[16] 见徐斌彬《我们对不起党和全国人民》,《南方周末》2005年7月7日。

[17] 见人民网edu.people.com.cn,2005年8月31日。

[18]郭高中、沈亮《“我的大学”北京大学——性别歧视,男女生设不同分数线》《瞭望东方周刊》2005年2005年08月29日.cn

[19] 参阅《扬子晚报》2005年7月8日。

[20] 香港小学升中学的原“升中派位系统”是实行男女分开派位的。采取三项男女分别处理的措施。在1978年以前,香港小学升中学必须参加中、英、数三门主课的公开考试,依其成绩及志愿获派政府津贴的中学学位。这造成了学校对其它科目的忽视,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1978年9月实行改革,在新制度内,学生的升学派位次序,由两项考试和一项随机编号决定。两项考试一为校内试(含五下和六年级三个学期,考试科目为所有学习的科目,但是中、英、数三门占的比重大),一为全港的“能力试”。问题就来了。能力试的成绩不对具体的考生有意义,只对学校有意义,用来修正本校学生的校内试成绩。学校的能力试成绩男女分开计分。这就是第一个分别处理措施。第二个措施是,将学生按成绩分为五个段,各段随机编号,而这又是男女分开编的,但男女在各段的比例相等,这就是所谓男女“奖牌相等”。第三是男女混合的学校,其男女学生相等。这一系列男女分别处理的措施构成了对女生的歧视。因为校内试成绩女生优于男生,而能力试成绩则男生优于女生,而能力试的成绩却对不同的群体生效,结果是男女生相同的分数结果不一样,男生能进好的学校,这构成了性别歧视。为此,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向法院控告教育置违反《性别歧视法》。2001年法院作出裁决,宣告违反此制违反《性别歧视法》。(参阅候杰泰 《香港中学派位的性别歧视诉讼――法律、教育及教育测量上争论》《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第20期,2001/秋)。

[21]许桐珲等《国外均衡义务教育的形成》 《南方周末》2005年12月1日。

[22]资料见许桐珲等《国外均衡义务教育的形成》《南方周末》2005年12月1日和合肥报业网

[23]在2005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程苏代表说,在乐都县,直到现在仍有70%的山区采用复式教学;民和县有的学校只能用塑料布搭个简单的棚子,支几张旧桌凳上课;有的学校连这样的棚子也搭不起,只好蓝天当屋顶,大地作桌凳;湟中县土门关乡初中每班平均72.3人,明年学生数还将增加;一些学校两名学生挤一张床、5名学生挤两张床、十几名学生睡通铺,甚至在拼起来的课桌上搭铺的情况比比皆是;互助县一所中学甚至发明了3层架床;在一些条件更为恶劣的学校,学校只提供床架,床板还需要学生从自己家里带;有些学校则连床架也没有,只好搬石头、砖块来支床板。《青海代表展示中小学危房照片 金人庆当场指认“豆腐渣”》《中国青年报》2005年3月6日报道。

[24] 2004年,云南省有中小学危房574.57万平方米,危房率高达13.2%.虽然每年排除8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但每年同时大量新增危房,2004全省中小学新增危房近300万平方米。见(《云南教育简报》第62期[2005年]云南教育网.cn)2002年底,四川绵阳市中小学校舍危房占3.8%(见绵阳教育信息网 2004年7月6日)。据统计,20世纪末全国中小学还有危房约1 300万平方米。(见新教室网)到2002年底,全国中小学危房比率还有7.6%.(见《教育部:我国义务教育取得新进展情况》教育网)

[25]在新疆泽普县偏远的地方,许多干了20年、25年的代课老师,每月工资仅为200—280元(见《新疆经济报》2006年月25日报道)。甘肃省渭源有600余名乡村代课教师每月仅拿着40元到80元不等的工资,每月拿40元工资的又占了代课教师的70%。(参阅《县委书记上书教育部:70%代课教师有工资40元》《南方周末》2005年11月3日。)就是如此低的工资还时常被拖欠。据中国教育工会1999年上半年调查,中国有2/3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拖欠教师工资,目前已累计拖欠100多亿元。即便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广东省,也曾经在1996年至1999年间共拖欠教师工资6.4亿元。这造成了农村学校师资总体素质不高,公办教师人心思走。.

[26]见四川新闻网 2003年3月17日。

[27] 《徐州推进城乡无差别教育》《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日。

[28]徐鸣《大力推行“无差别教育” 致力实现公民教育平等 》《中国青年报》2004年2月25日

第4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关键词]幼儿教师 日常教学评价行为 公平

一、问题的提出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教师要关注每一位幼儿的发展,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幼儿,要“尊重幼儿的发展水平、已有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用适当的方式给予帮助和指导,使每一位幼儿都能感受到安全,愉快和成功。”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不同的幼儿具有不同的个性,生活习惯及家庭背景,教师对每位幼儿的认知和评价不同,①导致有的教师在评价上易形成“由表及里”式的偏见、“先人为主”式的偏见、“以点盖面”式的偏见,即“晕轮效应”和“由此及彼”式的偏见,如社会刻板现象,经验的逻辑推理。②这就造成了并非每一位幼儿教师都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幼儿的现状,这种现状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构成了威胁。

二、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及公平的内涵

(一)幼儿教师日常评价行为的的内涵

何谓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日常教学评价行为又称非正式评价行为,即教师在与学生的日常教学的接触、互动过程中, 以观察(包括直接或间接的观察) 和交流为主要方式, 不断地了解学生, 进而在有意或无意之间形成对学生的某种看法和判断的一种评价方式。它是相对于正式评价而言的一种评价方式,在评价的思想与理念、方式与方法、内容与条件等方面都与一般的正式评价有很大不同。③对此,叶平枝女士也曾提及:在以往的的评价研究中,研究者比较重视对评价方式,如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发展性评价、档案评价等的探讨,此类评价把对教学信息的收集、判断和监控作为关注的焦点,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全面系统实施的宏观评价活动。除去此类专门、正式的评价活动,我们在幼儿园日常教学活动中还目睹到大量即时、主观、模糊的评价行为,这些评价行为对幼儿的影响同样是不可轻视的,因此近年来开始受到研究者的普遍关注,被称为“教学活动中教师评价行为”“非正式评价”“即时评价”或“口头评价”等。与正式评价相比,这种评价关注“人”,关注“生命”,与教学有机融合,教师的评价行为既是教学语言,也是与学生互动的方式。④鉴于此种评价的特殊性,她认为将其命名为“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更适合运用于幼儿园教学活动的开展过程之中。

(二)公平的内涵

在论及幼儿教师如何使自己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时,我们有必要对公平做一个界定。一般而言,公平一词不独立成文,它往往与一定的学科领域相结合,搁其于教育学上,我们谈教育公平;搁其于经济学上,我们论经济公平;搁其于政治学上,我们谈政治公平;搁其于伦理学上,我们又会提伦理公平。教学评价行为,不言而喻,其应归属于教育领域,即有关教育中的公平。顾明远在《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说到实现教育公平,并不是平均主义,并不是人人都一样,用一个模型来塑造人才,而是为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内容可以不同。⑤在此文,笔者将公平界定为幼儿教师以一种合理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幼儿,以一颗开发的,包容的心对待每一个幼儿。

三、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的失衡现象

幼儿的心理发展表明,幼儿尚处于自我意识形成阶段,其形成主要依赖于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幼儿教师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无疑扮演着影响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角色。但由于不同的幼儿具有不同的个性,他们的认知发展水平不同,他们的生活习惯不同,他们的家庭背景不同,这就导致我们有的幼儿教师在评价幼儿上产生了心里杆杠失衡的现象。其表现如下:

(一)晕轮效应

晕轮效应是指主体对别人知觉上的一种偏差倾向。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主要品质、特征形成或好或坏的印象后,就会影响她对这个人的言语行为的一切认知与评价,造成以偏概全、“一俊遮百丑”或“一坏俱坏”的主观倾向,就像刮风之前月亮周围的圆晕一样。在幼儿园中,不乏有这样的老师。他们在与幼儿交往的过程中,会因为对幼儿的某种表现产生强烈的好或坏的印象,从而掩盖其他表现,造成认知上的晕轮效应。晕轮效应不仅影响教师对幼儿的态度和看法,还会造成其对幼儿行为和情感上的厚此薄彼、期望不公。⑥

(二)逻辑误差

在对两个没有必然联系的属性评价时,由于对其中某一属性的肯定而产生对另一属性肯定的评价。⑦比如,某小朋友在教师眼里“乖巧”、“可爱”、“聪明”又“有善”,那么当这一小朋友跟别的小朋友发生争执、打架时,通常情况下,教师会先质问其他小朋友是谁挑起事端,而不认为是该小朋友惹起的。从而造成了教师日常评价行为不公的或不合理的现象。

(三)刻板印象

即教师评价幼儿时,易受某些心理定势的支配。刻板印象指的是人们对某一类人或事物产生的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是我们在认识他人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受刻板印象影响的教师,其会在头脑中形成关于某一类幼儿的固定印象。如教师有时会有意无意地就将幼儿归入某一类别,并依据自己头脑里已有的关于这类幼儿的固定形象来判断其个性 。男幼儿,教师总会认为其调皮、不听话;对女幼儿,则会认为其乖巧、安静。对来自郊区、农村的幼儿,会认为其老实稳妥,但灵活性差,胆子小,怕生;对市里的幼儿会认为其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活泼,大胆。⑧这些刻板印象导致教师对幼儿作出了不公的甚至是不正确的评价。

(四)情绪效应

主要指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时常受情绪的影响。幼儿教师由于工作繁琐,压力较大,加之社会地位不尽人意,工资待遇低,这使得很大一部分幼儿教师情绪低落,没有工作热情。幼儿教师负面的情绪教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其对幼儿评价的失衡,从而对幼儿做出了有悖于常理的评价。

(五)附和权威的心理

在评价幼儿时,有些老师在心里原本已有自己的更符合幼儿行为的判定观点,但当了解到领导或自己认为的“权威人士”的意见和态度与自己的看法不一致时,哪怕明知领导或“权威人士”的意见并不十分正确,也要违心地使自己的评价结论与他们的意见一致起来。⑨这同样是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失衡的表现。

(六)求全心理

教师有时凭借自己的地位和权力,用过高求全的眼光去衡量幼儿,甚至把能力较突出的幼儿预想得十全十美。在求全心理支配下,教师更多地看到的是幼儿的缺点和毛病。因为求全求完美,在老师眼里幼儿就会降格,优秀幼儿变成了一般幼儿,一般幼儿在老师看来就是后进儿,⑩这既是评价行为失衡的表现,又是评价行为不合理的表现。

四、幼儿教师如何使自己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个孩子都同时拥有九种智能,因而每个孩子都具有可塑性,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与否关键还在于教师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评价孩子并如何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评价行为变为激励孩子不断成长的动力。鉴于上述对幼儿教师日常评价行为失衡现象的分析,笔者认为幼儿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改善自己的评价行为,使其体现公平性,以更好地发挥其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

(一)树立科学的评价观

幼儿教师要努力克服晕轮效应、逻辑误差、刻板印象、情绪效应、附和权威心理及求全心理的心理评价误差,促使自己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首先就得树立平等意识观。这就要求我们的幼儿教师在评价幼儿时一定要一视同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幼儿的性别、年龄、家庭出生以及智力、性格、兴趣等方面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其次,要树立尊重的意识观。这就要求教师一方面要尊重每个幼儿的独特性,把幼儿当作独立自主、自由的人来看待,另一方面要承认幼儿发展之间的差异性,把幼儿看作丰富、具体的人来对待。再次,要树立宽容的意识观。这就要求教师把幼儿视为发展中的人,认识到幼儿在成长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肯定会伴随着诸多的偏差。幼儿教师的评价不在于肯定学生好的一面, 否定差的一面,而在于帮助幼儿发现问题,纠正错误,[11]促使他们在现有的基础上身心得以更健康地成长。

(二)充分了解幼儿

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是幼儿教师在了解幼儿的基础上有意或无意之间形成的对幼儿某种看法和判断的评价方式。而事实上,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中的偏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幼儿教师还没有完全了解幼儿,评价之前获得的信息不充分所导致的。可以说,了解幼儿是幼儿教师进行日常教学评价的前提条件。要了解幼儿,幼儿教师要做到: 一是在心理上拉近与幼儿的距离。人与人最大的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距离, 而是心理上的距离。只有与幼儿进行近距离的接触,真正地融入幼儿的心理世界,教师才能看到幼儿身上的细微变化,才能了解到幼儿内心深处的所感、所思和所想,也才能对幼儿作出公平、正确及合理的评价。二是在情感上消除与学生的隔膜。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放下“权威者”的姿态,淡化“审判者”的身份, 亲近幼儿,了解幼儿的需要,关心幼儿的成长。三是在行动上观察幼儿。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要求幼儿教师一方面要通过长期细致的观察,依据足够的信息找出幼儿典型、稳定的行为表现,另一方面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去挖掘一些容易被忽略而实际上很有价值的事件。⑿以此让我们幼儿教师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

(三)开展自我反思

反思,一般是指行为主体立足于自我之外,批判地考察自己的行为及其情感的能力。布鲁纳认为反思是教师成长的起点。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是居于下意识或潜意识层面的,是以低层次的评价为主,他们在进行评价活动的时候一般没有目的性,随意性强,这样也就很容易受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评价行为的失衡。所以,这就需要幼儿教师用审视、批判的眼光对自身所使用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反思。幼儿教师的反思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学会在教学实践中进行自我反思。通过与情境的对话,敏锐地感受评价过程中存在的偏见,仔细分析,查找根源,寻求对策,并督促自己在以后的教学评价中进行改进,使之日臻完善。第二,学会在理论学习中进行自我反思。理论是行动的“指南”,⒀只有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而后以新的,更为正确的理论思想为镜,我们对幼儿的评价才会更理性,更公平,我们才会更加的完美。

[注释]

①郝萍瑞.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幼儿[J].早期教育,2008,(03):44-45.

②③⑾⑿⒀姚林群.非正式教学评价中的评价偏见及其克服策略[J].当代教育科学,2007,(9):38-39.

④叶平枝.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学前教育研究,2010,(06):19-23.

⑤顾明远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2008,(04):7-9.

第5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论文摘要] 全球化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价值追求面临着诸如国际化与本土化、继承与创新等多方面的挑战。其中,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是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难题,成为近年来教育研究热点。本文对有关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研究,并对处理二者关系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公平与效率是高等教育追求的两大目标,是教育史上永恒的话题。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一直是高等教育面临的两难抉择。笔者基于“中国知网”五种数据库通过梳理文献发现,谈论焦点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及对二者关系的处理方面。 

一、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的回顾 

对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学术界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视角进行了研究。 

1.基于理论视角的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学术界主要有三种意见: 

一是对立说。此意见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存在着一种非此即彼的交替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存在着资源需求冲突。提高高等教育公平水平,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能够平等地获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必然要求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而提高高等教育效率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当前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公平与效率就表现出明显的矛盾冲突;二是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存在着资源配置方式的冲突。一定时期,政府和社会所能提供的高等教育投入是有限的。按照公平的一般原则,应不分类型、层次、地区地在各种高等教育机构间平均分配高等教育资源,以使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都能平等地占有高等教育资源。但这样资源配置,又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因得不到必要的重点支持而失去快速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而水平较低的高等教育机构却因“公平”而得到长期“保护”。按照效率一般原则,在资源配置上应加大向优质教育机构的政策倾斜,但这又进一步拉大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获得资源能力的差距,形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现象。 

二是统一说。此意见认为,效率和公平在本质上是统一一致的。效率提高有助于机会增加从而促进公平实现,社会公平也有助于提高效率,当人们亲身感受到公平后就会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关心他人互相帮助,从而会产生巨大的效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终价值追求是公平,通过效率不断提高以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 

三是分立说。此意见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是一种复杂的非线性关系。追求公平并不必然牺牲效率,追求效率也并不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公平与效率发生矛盾原因多由人们认识上的误区造成。高等教育领域公平与效率并非一对矛盾,其一,讨论层面不同。高等教育领域中公平主要是在社会学层面上谈,而高等教育效率主要是在经济学层面上谈;其二,影响因素来源不一。影响高等教育效率因素主要来自高校内部,而影响高等教育公平的因素则主要来自高等教育外部。 

笔者认为,在理解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时不应简单视为对立关系,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理解: 

(1)高等教育公平是高等教育效率的方向与目的。提高高等教育效率,目的在于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需求,同时社会主义教育改革必须坚持公平原则。高等教育公平作为发展社会主义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为高等教育效率提高指明了方向,也是高等教育效率的目的。 

(2)高等教育效率是高等教育公平的前提和手段。教育是纯公共产品的理念导致教育由政府垄断供给,而财政不足必然出现教育供求资源配置失衡。从“教育服务产品”来看,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一个人接受教育必然排斥他人接受教育。 

2.基于实践视角的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从实践角度即实践中如何处理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关系,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一些学者指出,在教育资源有限条件下效率与公平矛盾是存在的。经济与社会转型时期,对改革与发展问题一般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加快改革与发展步伐。“优先”也应当“适度”,首先,要“兼顾”而不是不顾,效率优先要兼顾公平。其次,要根据进程及时调整政策。政策调整不仅是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而且是为了寻求更高层次上公平。 

第二,公平优先论。一些学者认为,无论从实施《教育法》依法办教育角度出发,还是基于社会公平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平等发展这一教育的基本目标,实现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公平应始终是我们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时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 

第三,效率与公平的兼顾论。这种观点认为,只要政策导向正确调节有利,就能够使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产生共生效应,达到二者兼顾目的,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得以共生,存在着三个主要基本条件:一是市场成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机制;二是政府成为促进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共生助推装置;三是高等学校自我规范成为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共生的重要条件。 

第四,分层认识论。有的学者将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问题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在不同层面上分别对处理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关系进行探讨。宏观层面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以国家整体教育事业为背景,将高等教育置于整个教育事业中,探讨有限资源在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等之间的分配问题。即高等教育应该占有多少资源是公平的,是符合整个教育事业有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效率与公平”在宏观层面上,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中观层面的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以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为背景,针对高等教育领域内而言,所指问题主要涉及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如何利用和配置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们对于高等教育需求,才符合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效率与公平”在中观层面上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微观层面的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不再涉及教育资源配置,而是具体到高校的管理教学过程。在微观层面“公平优先”是应该的选择,而效率是兼顾还是同时达到高效有赖于学校具体改革方法和管理以及教学技术。 

上述观点可看到,对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学者们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教育追求的是高层次公平和效率,只要效率不要公平或只要公平不要效率都不是社会主义。当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发生矛盾时,为实现公平而置效率于不顾或为追求效率而牺牲公平都是不可行的,在处理二者关系时,我们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相应政策。

二、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研究中的不足 

通过对近年来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文献总结,笔者发现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存在如下方面的一些不足: 

1.实证研究不够 

在研究方法上理论探讨多于实证研究,实证研究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问题,若不知道我国高等教育效率和公平现状,提出的观点又怎能有说服力?对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问题需要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理论探讨,但是作为一个现实问题理论探讨需要以实证研究为依托,这样提出的观点才经得起推敲。 

2.研究未能充分体现高等教育特点 

探讨高等教育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需要从高等教育中具体问题出发,而且研究重点应放在如何实现高等教育效率和公平。 

3.高等教育效率研究不足 

在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中,关注公平问题较多,而对高等教育效率问题关注研究不够,要重视研究和提高高等教育效率问题。因为一方面,我们是“穷国办大教育”;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有着巨大需求,对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功能有着强烈呼唤。加强效率研究用有限教育资源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创造更多成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研究过分偏向经济学视角 

关于高等教育公平和效率相互关系,在高等教育领域内争议颇多,原因是大家关注的侧重点不同,但最重要原因,还是对公平和效率两个术语内涵的不同理解甚至是误读,笼统地谈公平和效率不可能有个确定的内涵。高等教育公平应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同样其效率也应包括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因此,只有从经济和社会两个维度对公平和效率进行考察,才能澄清两者关系不能偏废其一。 

5.把握二者关系时过分强调绝对性 

高等教育公平只能是一种相对公平,但多数研究对二者都侧重于绝对性,因此导致二者完全对立。事实上,因为高等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很大程度上不再是公共教育资源,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是一种弱相关关系。 

三、总结 

目前,在教育领域中,公平与效率问题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不论是探讨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本身,还是探讨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现状,最终目的都是要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在处理二者关系时,以下方面值得注意: 

1.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公平与效率问题上,我们更应重视统一的方面力求缓和矛盾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不是简单对立关系,二者处于一种动态均衡状态,我们应用联系、发展、辩证观点来分析认识二者关系,并把这种复杂关系作为制定教育政策制度的合理性支柱和现实基础,同时,从影响二者诸多因素出发动员社会各届多角度、多途径促进教育公平和效率的实现。 

2.与经济领域不同,教育领域中公平与效率有其自身特殊性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面向每一个儿童,教育机会应是一种“赠予性机会”,义务教育演变成追求效率的阶段是完全背离义务教育宗旨。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应坚持公平第一的价值标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由于中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资源不足,教育机会是要靠个体自身努力和能力争取来竞争性机会,也就是说,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至少应并重,这样才能保证教育事业健康、有序、高效、和谐发展。 

3.义务教育效率对高等教育效率影响不容忽视 

初等教育是高等教育基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尤其是基础性、普通性和理论性教育,具有周期长特点社会功能具有明显迟效性。办教育绝不能急功近利,追求立竿见影是不符合教育社会功能的特点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没有义务教育的效率就没有高等教育的效率,也没有整个教育的效率。 

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学者们的观点都有其道理,也都有其产生的背景制度作基础。我国在处理二者关系时,要结合实际,特别是在当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前提下,我们要处理好它们的关系,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德广,张兴.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思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7-13. 

[2]李朝晖.论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j].江苏高教,2003,(3). 

第6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关键词] 二孩政策;微博;生育二孩观念;学前教育收费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92

[中图分类号] G6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6)13- 0166- 05

0 引 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逐渐出现生源荒、人口红利锐减等现象。为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标志着我国人口政策进入新的时期。近年来,幼儿学费在家庭支出中的比例不断增加,进而引发“入园贵”等社会热点问题。此次二孩政策的放开,能否引起家长生育观念的转变?学前教育收费问题是否为当前家长生育二孩的制约因素?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二孩政策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次从微博热词角度汇总社会公众意见,在研究二孩政策后通过网络媒体的传导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出家长生育二孩的制约因素及其解决路径。

1 案例选择

本文选取2015年10月29日新出台的全面实行二孩政策案例作为调研对象,基于该案例对目前的生育政策存在以下几点研究焦点。其一,以往民众对于二胎政策的实施的期待度高低;其二,二胎政策出台实施过程中公共资源包括学前教育等辅助角色是否能够应付人口增长的需求;其三,在网络媒体上民众对于二胎政策出台的反应和质疑;其四,政府作为公共角色对于民众质疑所做出的公开解答;其五,案例背景与学前教育存在相关性,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学前教育等相关社会公共资源的质量提升和成本降低。

2 提出假设

H1:生育政策通过媒体和意见领袖传导至社会公众。

H2:媒体和意见领袖的言论会引导舆论导向。

H3:二孩政策放开后大部分家长的生育观念没有转变。

H4:学前教育收费与成本问题是制约生育二孩观念转变的主要因素。

3 数据筛选及定义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新浪微博官方主页,其原因主要是目前官方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信息传输,根据CNNIC所的《2015年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 89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8.8%,较2014年底提升了0.9个百分点。其中,在网络媒体中深受官网和用户青睐的社交媒体莫过于微博,根据官方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6月,在我国6.68亿网民中就有2.04亿在使用微博,其使用率高达30.6%,手机端的微博使用率也达到了27.3%。从2013年开始,搜狐、网易、腾讯等公司对微博投入力度陆续减少,微博市场内部品牌竞争格局已经明朗,用户逐渐向新浪微博迁移和集中。

此外,微博中既有代表广大的普通群众的普通用户,也有代表各类媒体新闻等公众号的官方微博,还设置有实行微博认证的意见领袖。也就是说,微博所涵盖的用户渗透于社会各界,其可成为本文研究所运用的有效数据库。文本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研究变量、变量定义和数据来源,如表1。

4 案例描述

2015年10月29日19点09分,央广网和中国广播网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详细内容,其中令人关注的焦点是该会上通过了全面实行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完善人口发展和促进人口均衡。10月29日晚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等媒体开始转载该项计划生育政策的改革,网民也不断在各类网站上活跃起来,纷纷评论或是点赞以表达自己对于该项改革的观点,并对人口结构完整化和生育、如何调配社会公共资源和教育成本支出等方面提出了质疑,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改革落实制度和教育环境的配备,60%以上的人对此存在疑问。对此,总理在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回应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时表示将会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相关法规的推进,落实二孩政策的计划。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杜洁也表示应该在政策的基础之上调配好社会公共资源,在落实二胎生育政策时,应该基于不影响家庭生活情况和内部成员职业计划的基础之上。二孩政策的执行依旧需要相关的医疗设施、教育设施、婴幼儿食品等各方面的相互帮扶,该项政策改革需要政府相关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协调统一。

5 媒体数据分析

5.1 二孩政策信息传导机制:媒体、公众和意见领袖关注程度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的焦点主要着重于二孩政策信息的传导机制,即对媒体、公众和意见领袖关注程度之间的关系分析以探讨该信息如何在这三者之间进行传递。根据事件的发生时间,2015年10月29日19点09分公开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信息。本文选取了事件发生以后近10天的媒体关注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媒体、公众和意见领袖的关注程度如表2所示。根据表2所反映的数据,我们分别绘制了媒体与公众关注度关系的折线图和意见领袖与公众关注度关系的折线图。

根据以上所得出的图表数据可以看出公众关注、意见领袖关注和媒体关注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媒体关注对公众关注具有较强的影响作用,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众关注的同步波动。如图1,10月29日二孩政策刚刚出台,媒体开始纷纷报道该政策改革方案,由于信息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首天关注的人数并不是非常多,但是随后的几天中,公众关注的人数随着媒体播报的增加也在不断地上升过程中。媒体关注在第二天的关注度达到了本研究阶段的峰值,公众关注也在第二天达到了峰值的水平。媒体关注在第四天下降至较低的水准,此时公众关注也下降至其较低的水准。但是11月2日公众的关注度处于急速上升的状态,达到了1 009条之多,相反,媒体关注度则是没有明显变化。据信息显示,当日上海市卫计委表示将出台相关政策衔接办法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同日,人口学专家易富贤预测在11月2日前后会有较为具体的计划生育政策改革信号的。研究界人士和相关政府组织的言语和行动会对公众的媒体关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由图1所反映的关注度曲线对比可知信息传播及时性强,媒体关注和公众关注基本处于同步的波动水平。由此可见,生育政策通过媒体和意见领袖传导至社会公众,与H1相符。

第二,根据经过数据处理显示,意见领袖的关注度对公众关注度具有显著正相关性,而媒体对公众的关注度影响程度相对较弱。公众关注度和意见领袖的关注度在第二天同时达到了关注高峰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下降但仍处于平稳波动阶段。对比两者关注度数量之间的曲线可以看出公众关注度和意见领袖关注度基本保持同步状态,因此,意见领袖所发表的言论对公众也会产生引导作用。

第三,新浪微博公众的关注方式主要集中在中度关注即转引媒体报道,中度关注数量在关注时期中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由第一天的8 655条直降至第四天的359条,此后便呈现较平稳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波动。简单关注和深度关注在关注第一天表现出滞后的现象,同时于关注期第二天达到高峰,随后关注度也不断降低,在第四天达到了平稳波动的状态。对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发现:①意见领袖大部分都属于“深度关注”的范畴;②少部分公众直接发表个人看法,大部分转引意见领袖发表的“深度关注”微博来阐述个人观点。由此可以看出意见领袖对于公众关注起到了引导和参考作用,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众关注,这也验证了H2。

综上所述,我国二孩政策的网络信息传导机制基本形成。首先,我国卫计委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信息被各家媒体和意见领袖捕获,媒体快速地将该信息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呈现在网络媒体上,意见领袖在播报的基础上对该政策改革进行分析和解读并将其传递给公众,公众在此基础上通过点赞、转发和评论等手段对二孩政策的改革进行讨论,此意见呼声为人口政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5.2 “二孩政策”后关于家长生育观念的微博热词抽取

在研究网络信息传导机制整体格局之后,需要进一步证明信息中介对公众关注的信息需求的影响,进而对政策改革提出优化方案。为了证明该论点,我们在删除部分无关的评论基础上取得了9 713条原始数据,据此对新浪微博上的媒体信息之后的公众评论进行筛选和总结。

公众评论中对于是否生育二孩所持态度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同意、不同意和中立态度。由于中立态度的支撑原因都是根据同意和不同意态度的分别举证原因的综合,此原因在以上两种观点中已可以反映,所以删除该观点的支撑原因,减少数据重复所产生的误差。

综合来看,同意的占比为29.30%,不同意的占比为70.70%,公众多数的生育态度集中在不同意上,与H3相符。

在同意的观点中,老龄化问题加剧成为了重点的关注内容,其微博条数达到了1 328条之多,占总数的13.67%。这说明人口结构改变所面临的问题造成了人们对于调整人口结构方法的深思。少子化现象严重、减轻未来的赡养压力和刺激教育等基础建设投资紧随其后,占比分别为7.02%、5.26%和3.35%。根据2010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18,排除部分漏报因素所产生的误差,调整之后的生育率也在1.4附近,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维持人口正常更替需要的总和生育率2.1的水平,中国进入超少子化社会,这对于整个国家的人口结构完整和未来赡养压力减轻都具有极大的挑战。鼓励放开生育二孩政策有利于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分担赡养压力和刺激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都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而在不同意的观点中,生育成本上升的关注内容在整体的关注度中遥遥领先,约为老龄化问题关注程度的三倍之多,占整体的44.53%。由此可以看出生育成本在大幅度上升,引发人们对此担忧和热议。但由于生育成本的概念较为宽泛,涵盖内容较多,后文我们将其进行细化分解,深入探究生育成本中哪一个细节部分引发微博公众对于生育二孩的担忧与生育二孩政策的主要制约因素。其后,对于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时间精力耗费过大和社会养老体系完善的也占有较大的比例,分别为14.74%、8.13%和3.29%。

5.3 学前教育收费与成本问题成为家长生育二孩的制约因素

从表3中可以看出生育费用占44.53%,即生育费用是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重点阻力所在。我们将微博关注中的生育费用进行详细的概括、分类和汇总,发现在4 325条生育费用上升的微博中,有30.03%的微博表示学前教育费用过高以至于难以承受二孩带来的生育压力,这也成为生育费用中比重最大的阻力部分。紧随其后的是怀孕时的营养费用、产前及生产费用和7岁至大学毕业的教育费用,其占比均大于10%,分别为13.26%、11.25%和10.25%。剩余的学前其他费用、7岁至大学毕业的教育其他经费、生活费、产后及月子费用和学前日常用品费用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学前教育收费与成本问题已经成为家长生育二孩的制约因素,这也验证了H4。

目前我国幼儿学费定价一般遵循原则为“成本决定收费价格”,许多地区办园成本的被迫提升造成了当前“入园贵”的局面。幼儿学费作为一种社会公众产品,其成本主要由政府、社会公众、幼儿园、幼儿家长四部分分担。其中,根据我国国情,政府大约分担 50%,家庭分担 25%~35%,幼儿园分担 10%~15%,社会分担 10%~15%。

(1)以政府分担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模式是目前发达国家所倡导的方式,其分担比重基本在40%左右。而由于我国政府对于学前教育拨款投入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数不足1.5%,使得其他方成本分担压力较大。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虽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但是,到目前为止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未在其预算中单列,并且也没有相应的经费使用法律与法规的出现来完善长期以来财政对于学前教育“可投可不投,有钱多投,没钱少投”的不规范行为。从长期的视角而言,我国仍应倡导以政府分担为主导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模式,并在不同的地方采取不一样的分担比例。例如在东部地区分担30%左右,而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和贫困山区适当提高其分担比例。

(2)幼儿家长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主要以学前教育学费形式出现。但更多的家长反映出目前“入园难,入园贵”的现状,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角度也可以看出受教育者的成本分担所占比例过大。学费的标准应当按照幼儿园的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来设定,在确定受教育者分担比例时,不同体制的幼儿园应规定不同的成本分担比例。并且生均学费的成本分摊在25%以下为最佳,最多不得超过35%,否则将会导致幼儿园家长幼儿学费压力过重的现象,从而制约了二孩政策顺利实施。

(3)随着我国生育政策不断放开,我国幼儿人数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上升,致使幼儿园不得不利用更多的资金投资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及教学设备,而财政拨款等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这使得资金收支不平衡,幼儿园也分担一定比例的成本。然而,幼儿园作为营业性质的企业而言,其根本目标是盈利,财政资金的拨付缺乏,导致其没有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的投资能力。二孩的放开将对幼儿园产生一定的冲击力,各方面的设施建设没有资金的支持只能降低幼儿的教育质量。因此,幼儿家长更是不放心将幼儿托付给幼儿园进行照料和教育,这也将成为生育二孩的严重制约因素。

(4)社会分担主要包括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直接接受的捐赠和资助。教育费附加这一部分每年相对稳定,难以在短期内有所改变;而直接接受捐赠虽然长期来看数量有所波动,但是由于其占比较小,对于解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问题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6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二孩政策”的案例分析,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政府能够通过网络媒体将信息传导至公众,而后公众也通过网络媒体将反馈意见传导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从而形成生育政策的传导机制。在“二孩政策”的案例中我们发现,政府将信息通过媒体传导到公众和意见领袖之间,媒体可以引领公众的关注视角,而意见领袖在媒体的第一时间将政策解释与分析,从而引导公众对政策的解读;而后,公众对于政策的看法通过转发、点赞和评论等方式对信息加以反馈,此过程既降低信息传播的成本,又方便政府收集民众对于“二孩政策”的反馈信息。

第二,“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大部分家长的生育观念仍旧没有改变,微博数据显示近半数的公众仍旧持有不同意放开二孩的态度,这对于政府推行二孩政策存在一定的阻碍作用。深究其根,公众对于“入园贵,入园难”的关注度主要集中在生育费用尤其是学前教育费用上,其将成为“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阻力。我们应该从幼儿园、幼儿家长、政府和社会公众四个分担主体角度切入分析学前教育成本分担问题,以减轻目前的“入园难,入园贵”方面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放开“二孩政策”做铺垫。

为了尽快转变家长生育二孩观念转变,推动二孩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应当加大学前教育预算支出,扩大幼儿学费成本分担比例,减少家庭学费支付的压力。政府应当承担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近40%左右,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地区的差异化对教育经费拨款也产生一定的差异化。例如,可以将各地区或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分为不同的层级,随恩格尔系数的增大层级增大,政府应给予层级较大的学前教育经费补助优惠条件与较高的成本分担比例,而对于恩格尔系数处于层级较低的地区或家庭给予较低的成本分担。

第二,促进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出台,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基本要求,防止非法挪用经费等教育腐败问题的发生。应尽快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使用准则,列明学前教育经费使用去处与使用的比例,防止滥用经费、非法挪用经费和经费使用随意性的问题的出现。此外,应该配备学前教育的监察机制,对所管辖的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实行突击性检查,除了检查其经费使用情况以外,仍应检查幼儿园的宿舍、食堂等硬件设备以及教师师资等软实力,对于在此表现得相对较差的幼儿园根据处罚制度予以罚款等,情节较为严重的予以取缔。

第三,建议政府出台生育配套激励政策。面对目前近半数人不同意生育二胎的情况,政府除了应做好疏通交流等工作以外,还可以采取某些激励政策。如规定年龄内生育二孩可部分免除学前教育学杂费用或直接进行奖补措施。此配套政策不仅消除了二孩政策实施的主要阻力,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入园贵”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李祥. 基于微博平台的事件趋势分析及预测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5(1):108.

[2]张曾莲. 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6):51-52.

第7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关键词:高考;制度改革;积极意义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New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Abstract: As one of the major intiatives of the central comprehensive reform,the view of the state on the enrollment system officially released on September 4th. This is the most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reform of examination and enrollment system since the resumption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There are many bright points in the reform.It has positive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education equality,have a comprehensive study of the students ,and improve the students’ autonomy .It also has many problems,we need to continue to improve in practice,so as to promote the reform of China’s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 positive significance

近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新一轮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的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个性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在全面了解《意见》的内容上,辩证地看待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能够切实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缓解学生压力,破解“一考定终身”制度的措施,我们要加以推广;而那些还存在异议的措施,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思考与实践,不断改进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促进我国高考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一、高考制度改革的要点

此次改革的重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考试科目设置及成绩统计上,高考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高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2、试题选用上,将在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3、志愿的填报要等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

4、在招生制度方面,在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5、2015年将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6、2014年,上海、浙江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将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可以看出,此次高考改革在促进教育公平、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二、高考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

(一)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基础性公平,教育公平的实现和扩大对于促进整个社会公平程度的提高、保障人的发展的起点公平、消除知识鸿沟以迎接知识社会的挑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公平主要包括: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与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过程投入的均等;教育结果的均等;受教育者主观体会的公平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有具备基本教育公平的公共政策,才能实现教育资源以及其他因素的公平分配,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意见》中对于加分政策的修改、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卷的省份等措施都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在我国,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弥补高考招生的某些缺陷,其目的在于为高校选拔有专长的优秀人才并对弱势群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促进社会公平和鼓励个性发展。但是出现的一些高考加分丑闻,使得这一政策逐渐异化,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性。我国高考加分政策存在很多问题,像体育生、特长生等的培养,需要很多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本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对于农村孩子尤其是经济状况不好的孩子来说,很少有机会参加类似培训,很难获得此类加分政策的照顾,这样就进一步加大了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扩大教育的不平等。同时加分政策的监督机制不完全,各地加分项目、政策都不一致,造成加分政策的不平等。那么,取消体育生、特长生的加分政策,就增加了乡镇地区学生们的竞争力,同时解决高考加分政策的不平等,扩大教育公平。

2015年起,增加全国统一卷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着教育公平。之前实行地方省份命题,主要是为了扩大地方自,同时分散命题安全风险。但是各地方高考试卷出题水平参差不齐,各地也会按照各自的录取计划和当地考生成绩划线,对其他地方的考生来说相对不公平。增加全国统一卷的使用,用同一张试卷对考生进行测评,用同一条分数线进行录取,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向教育公平迈近了一步。

(二)将全面考察学生的整体素质,包括知识结构与能力的考察

现行的文理分科制度还存在很多弊端:文理分科不利于整体学习和综合发展,不利于学生文理科知识素养的平衡发展 。文理分科实际上是导致人才培养水平下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导致了我国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分离 。高考不分文理科,就促进了学生们不再严重偏科,全面掌握文理科知识。各个学科之间的基础都是相辅相成的,学习各个学科的思维方式,也为素质教育打下了基础。同时,如今的很多新兴学科都是交叉的,需要文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这就要求高中文理不分科,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高考除了要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同时还要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多元录取机制。这也激励考生除了提高学业成绩以外,加强自己综合素质的提高,破解高分低能的状态。

(三)提高学生选择的自主性,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特长

高考成绩除了语数外三科外,其他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这样可以增强学生的选择性,学生可以扬长避短,选择自己喜欢的科目,根据自己的特长以及今后的专业发展,进行学校和专业的选择。在现行的制度下,高中进行文理分科,很多学生都是被动地在学习,典型地偏向文科或者理科的人还是很少的,这就减少了学生们的选择,降低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同时,英语可以考两次,也破解了一考定终身,增加学生们的考试机会。这些都可以使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发展自己的优势学科,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三、高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增加学生的压力

新的改革措施不分文理科,虽然可以推进素质教育,但是另一方面确实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学生们没有文科理科之分,就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门学业水平考试。因为每一门科目的学业测试只有一次机会,那么如果学生们在高一的学业测试不太理想,会使他们对今后的考试准备更加用功,压力更大。英语考试虽然有两次机会,但是学生们会使自己的成绩达到满意的程度,会不断考试,增加学业负担。再者,除了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以外,要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全国统一考试后,要继续为自主招生做准备,这也加重了学生们的心理压力。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难以确定

《意见》中指出除了高考分数以外,诸如价值观、创新精神、批判性思维、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等对于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的综合素质都可以进入大学招生录取的环节,并且可能成为大学更为看重的录取依据。为了对学生的选拔更加科学化,加入了与综合素质的评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的标准如何确定?从政策实践上来说,国家提出要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有多年,各地在多年的实施和探索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很多做法,取得一些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对“综合素质“的理解异中见同,综合素质评价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定位模糊,其配套技术与制度不足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讨。

(三)录取招生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首先取消体育生、特长生的加分政策,虽然能够体现教育公平,但是这一政策的实施确实对一部分学生是不利的。当初设置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加分政策,目的是促进体育和艺术等领域的发展,丰富大学生的多样性,给有特长的学生上大学的机会。如今取消这一政策,使得之前一直为此努力奋斗的学生不知所措,没有给考生们一个缓冲的时间,对这些特长生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在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上,没有解决其存在的根本问题。我国当初实行自主招生制度,旨在赋予高校自,不拘一格选人才。但是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的自主招生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自主招生与统招的目的和功能重叠,高校办学目标和对生源的要求不清,学生评价和选拔手段落后,自主招生的异化以及自主招生带来的教育不公平6。《意见》中指出,申请自主招生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才能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并且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自主招生就是为了避免统考带来的弊端而实行的,为一些偏才、怪才能考上大学提供了渠道,但是新改革要让申请自主招生的学生先参加高考,达到高校要求才能进行高校的考核。那么在自主招生中就很难招到类似“科学天才”这样的学生,就磨灭了自主招生的意义。再者,将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考试之后,如果是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学生独立进行录取,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这样就能实现考试招生分离,既扩大学生选择权,又扩大学校的招生自,真正解决自主招生的问题;但是如果只是学生参加学校面试,填报该学校的志愿,学校再将学生分数、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相结合进行录取,那 么这样的改革还是没有突破原先的局限,意义还是有限的。同时,把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考试后,会加长高考周期,还需要再做调整。

(四)学生的自主选择与高校人才选拔之间存在矛盾

在现行的文理分科制度下,高校能够根据专业性质选择文科类学生还是理科类学生,或者两者均可。但是,在取消文理分科的情况下,一方面学生们会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者特长选择其他三门学业测试科目,例如学生在物理、地理、生物上有优势,但是高校更加关注考生的物理和化学,就导致学生在选择上与高校的需要之间产生矛盾;另一方面,考生会考虑到专业的就业形势,从而发展热门专业需要考核的学业成绩,进一步促进了冷门专业更加冷门,甚至无人问津,这些都使学生的选择与高校的选拔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矛盾。

总之,最新颁布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还是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的,也是我国在高考改革上跨出的一大步,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此次高考制度改革仍然会带来一些现实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试点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将改革中积极的意义扩展,避免此次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我国高考制度的科学性,完善高考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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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高凌飚.课程与教学质量监控[J].教育研究,2004(8)

第8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论文摘 要:教育公平性问题是现今社会一大热点问题,究其原因是各种各样,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却是教育政策的不合理。如何将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进行合理的改造是促使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

一、教育政策与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性问题是现在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一大主要原因就是教育政策的不合理。

(一)教育政策的内涵。教育政策的概念与公共政策概念的多样性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综合国内外对教育政策研究的情况来看,目前,学术界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存在着多个认识角度。有将教育政策分为动态教育政策和静态教育政策。其中动态教育政策是从教育政策的决策、执行过程来看待教育政策;静态教育政策是把教育政策当作一种行动准则的文本形式。有从政策包括范围的角度,将教育政策分为广义的教育政策和狭义的教育政策,广义的教育政策包括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狭义的教育政策指的是介于教育方针与教育法规之间的一种教育规范。

(二)教育公平的内涵。教育公平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我国古代孔子就曾提出“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的观点,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教育思想中也都包含了教育公平理念,随着教育理论的发展,西方学者从未间断过对教育公平内涵的界定,其中比较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霍普金斯大学教授科尔曼所作的《科尔曼报告》,科尔曼认为教育公平主要包含四层含义:一是向人们提供达到某一规定水平的免费教育;二是为所有儿童,不论社会背景如何,提供普通课程:三是为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提供进入同样学校的机会;四是在同一特点地区范围内教育机会一律平等。

而我国学者对教育公平问题所做的诠释用很多种,综合起来看主要是:教育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人类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平等与受教育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

(三)教育政策与教育公平关系。通过对教育政策和教育公平内涵的界定,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很多联系。我把这些联系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具有核心价值相联的关系。教育政策的核心价值是公平与效率,而教育公平则成为了教育政策核心价值所追求的基础。第二,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教育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权威性的分配,而教育公平则是公民能够自由平等地分享当时、当地公共教育资源的状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教育政策作为一种手段,促使公民能自由平等的分享公共教育资源这个目的的达成。

二、我国中学教育公平问题现状

(一)重点中学政策造成校际间差距。重点中学建设就意味着教育投入上的倾斜性政策,“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学校”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一贯政策,这一政策对于集中有限教育资源,确保优秀人才的培养,的确起到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但它也造成了当前重点校与非重点校的巨大差距。重点校建设政策所导致的教育公平问题也越来越尖锐地凸显出来。重点学校政策在我国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时代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当今我国教育资源经过长期发展,已经远远不是当年那种情况了,重点学校政策再实施下去其消极作用就已经原形毕露了。

(二)城乡间教育经费与师资的差距。教育的城乡差距是教育差距的核心,缩小教育差距的关键在于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从生均教育经费的城乡差异来看。2001年,我国城镇小学生均经费平均为1484元,农村为798元,城镇是农村的1.86倍。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城镇平均为1955元,农村为1014元,城镇是农村的1.93倍。从教师水平的城乡差距来看,2005年全国小学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城市78.01%、县镇67.17%、农村47.49%,农村比城市低31个百分点;全国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城市62.44%、县镇34.5%、农村24.34%,农村比城市低38个百分点。 转贴于  (三)教育地区差距。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制约我国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不均衡发展的首要因素。因此,影响我国教育地区差距的主要因素就是教育经费投入的不平衡。教育经费的地区差距,首先表现人均教育经费的差距。2001年,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东部地区的平均值为619元,中部地区为264元,西部地区为282元。人均教育经费前3位分别是上海(1160元)、北京(1105元)和天津(722元),后3位分别是贵州(176元)、安徽(197元)和河南(203元)。由此可见,东部、中部、西部之间的教育经费差距是如此之大。那么教育水平的差距也不言而喻了。

三、解决中学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路径

(一)教育政策制定程序化。教育政策制定程序化是为了限制个人的恣意和专断。与教育政策执行及总结相比,教育政策制定所涉“公平性”更加明显。教育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应该具备一个合理的程序。在这一程序中,关键要做的是征求意见工作。建立普通公众、民间中介机构和政策研究组织参与决策、监督决策的制度,实行教育决策听证制度,最大化地关注、采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真正体现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品格。

(二)将“公平”理念贯穿到教育政策执行全过程。公平是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与规则,教育政策是公平在社会领域、教育领域的具体化。公平性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教育政策来实现的。

政策文件所规定的公平性利益格局一般是原则性的规定,政策执行的实践操作才是对利益的最直接分配。

(三)将“教育公平”纳入教育政策评估指标。政策评估既是一个事实判断的过程,也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因此,政策评估既要设立价值标准,也需设立事实标准。价值标准建立在伦理、道德、文化、利益、政治、社会的价值取向基础上,它在政策评估活动中的应用,旨在确定一项社会政策在价值上所造成的影响。以往的教育政策评估较多重视的是政策效率、政策效能、政策绩效、政策回应的充分性、政策执行力等事实判断,而缺少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等价值标准。教育在维护社会公平、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中有着重大作用,因而将“公平”作为教育政策评估指标,既是教育政策评估应有之义,又是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之时代所需。

参考文献

[1]翁文艳.教育公平与学校选择制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页。

第9篇:教育公平之我见范文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月21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问题进行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向未来,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深刻地指出:“世界都在谈„中国崛起‟,我认为中国崛起的标志是人才、是教育”。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要求我们必须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

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排部署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会上,赵乐际书记、赵正永省长,教育部林惠菁部长助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颁布了我省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政策。这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力度大、措施实,对我省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未来十年陕西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之中。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和《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和头等大事。

一、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领导同志讲话的主要精神

省委书记赵乐际在讲话中指出,教育兴则陕西兴、教育强则陕西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工作,切实解决问题。他强调,要确保我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必须抓好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决策机制,落实制度规范,切实做到在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突出教育发展,在调整经济布局时优先考虑教育;在资金投入上优先安排教育,保证财政支持向教育倾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促进更多社会服务向教育延伸、发展要素向教育集聚;二要贯彻素质教育主题,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为要,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三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投向教育,突出教育的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困难而辍学;继续实施蛋奶工程,使孩子们从小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健康成长。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师资、设备、校舍等建设,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提高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四要注重提高教育质量,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把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基本标准,协调好教育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走教育内涵式发展路子,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赵乐际书记强调,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在于改革开放。要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制度障碍:一要理顺教育管理体制,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二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育观念,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自主自立、自

我成才;三要健全办学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办学兴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方位对外开放。

赵乐际书记指出,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加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一要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努力解决当前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关心教育,深入研究教育,探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推动教育教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教育战线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协调合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三是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地位,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维护合法权益,关心身心健康,千方百计地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升人格魅力和学识水平,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

者和引路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要以一流的业绩赢得教师、学生、家长的信任和支持。

赵正永省长在讲话中强调,教育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强省必先强教。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确保陕西教育大省地位不动摇、推进教育强省战略不动摇、实现教育富民目标不动摇。

赵正永省长指出,教育是百年大计,是利当前、谋长远、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财政将尽可能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以优先投入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2011年,省财政计划新增教育经费24.8亿元,比2010年投入增加48.2%;新增基础教育经费5.8亿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实现城乡一体、标准统一,逐年提高,到“十二五”末达到初中1000元、小学800元。每年安排学前教育经费2亿元,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等。在省财政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省上将根据国家的要求,明确各市、县的投入任务,各地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投入按时足额到位。

赵正永省长指出,教育要发展,动力在改革。当前要着力解决好7个突出问题:一要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二要加快建立改进考试评价制度和评价标

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三要加强社会教育机构的整合与管理,使职业教育和各类培训教育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有利于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的教育教学和社会环境;四要加强高等教育的分类管理和指导,加大对“985”、“211”学校和省属教学研究类大学的支持力度,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五要重视和加强特殊群体的教育,特别要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残孩子的上学问题,让他们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享受党和政府的关爱,享受社会进步的阳光;六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七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赵正永强调,强教必强师,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校长、教师、高校辅导员、教育行政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林惠菁代表教育部对我省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改善,改革深入推进,质量稳步提高,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和可喜成绩。教育部希望陕西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开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王侠副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好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分类指导,因时因地制宜,鼓励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朱静芝副省长在会上指出,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要抓普及,二要抓均衡,三要抓提升,四要抓改革,五要抓投入,六要抓领导,七要抓监管,全力以赴发展好教育事业。

几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对我省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殷切期望,集中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 奋力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二、《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实施意见》是今后1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蓝图。其编制工作是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赵乐际书记、赵正永省长亲自抓大问题、定大思路、做大决策。整个编制工作历时1年多,先后召开会议30多次,形成调研报告40多万字,征求意见建议3000多条,经过了15次大的修改,是我省动员人力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研究问题最深、社会参与度最高的一次教育研究和决策。《实施意见》的制定,把新时期陕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上升为全省的发展战略决策。我理解,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重大决策主要基于“四个迫切需要”:

一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西部强省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全球性科技革命蓬勃发展,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特别是一些战略高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知识和创新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谁占领了教育、科技的制高点,谁就占领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世界银行的调查研究显示:劳动力受教育的平均年限每增加1年,创造的GDP可增加9%。我国学者对制造企业的分析表明,职工受教育年限每提高1年,劳动生产率会提高17%。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在积极谋划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将其作为抢占国际竞争有利位置的重要举措。美国把教育视为立国之本,德国把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作为长期战略,日本把高层次人才培养延伸到义务教育阶段,这些都有效地提高了国民文化素质,增强了科技优势,保持了经济领先。从国内看,许多发达省份积极吸纳优质教育资源,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赢得了竞争优势,实现了率先发展。从我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看,“十一五”期间,我省GDP年均增长14%以上,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科教事业的加快发展,得益于人才和科技创新贡献率不断提高。未来十年是陕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向中等发达省份、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攻坚时期,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安国际大都市、关中创新发展、陕北持续发展、陕南循环发展迫切要求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这

为陕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环境和机遇。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赵正永多次指出,陕西未来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我省作为欠发达省份,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抓住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步伐、保持长期平稳较快增长,才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后来居上。

二是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教育期盼的迫切需要。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随着知识、技能的价值越来越充分显现,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渴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完善和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关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突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群众生活的日益丰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个性化教育的需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省统计局“2010年陕西万户居民新年新愿望”调查结果显示,38.6%的受访群众希望增加收入,10.2%希望增加就业,普遍希望得到社会更多公平待遇、活得更加体面更为尊严。特别是在我省人均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的发展阶段,群众提升自身素质、改变人生命运的愿望更加强烈。增收需要能力,就业要靠技能,归根结底依赖各级各类教育。我们只有准确把握教育发展规律,满足人民新愿望,顺应群众新需求,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才能加快富民强省步伐,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促进

社会和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保持陕西科教优势,建设教育强省的迫切需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以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为主要内容的西部强省奋斗目标,科教强是实现经济强、文化强的坚实基础。我省是全国重要的高等教育基地,高等学校107所、在校大学生120多万人,有3所“985工程”高校、8所“211工程”高校,民办院校数量和规模名列全国前茅。中央领导多次指出,陕西最大的优势就是科教优势。但与兄弟省(直辖市、自治区)相比,我们在教育规模、经费、人才、国际化等方面,面临着“前甩后追”的压力。如果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稍有放缓,就会被前面的省份甩得更远、被后面的省份赶上或超过,丧失我们的教育优势。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各省市都在积极谋划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将其作为抢占区域竞争有利位置的重要举措。我省要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思考,就必须科学谋划教育的改革发展,加快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薄弱环节,补齐自身短板,努力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推动陕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

高质量为核心,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办学水平,全省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率先在西部实现“两基”目标,高等教育活力增强、民办高校规模扩大,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培养能力明显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教育事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事业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尚未全面落实,经费投入和办学活力依然不足等。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共计16章50条,另有5项附录,约21500字。概括为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主题,重点工作任务,改革创新,保障措施以及附录等六大部分。体现了立足省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体现了与法律法规相衔接,与人才、科技规划相协调的原则。社会各界对《实施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这是一份紧扣国家纲要、遵循教育规律、汇集各方智慧、反映群众需求、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行动指南。文本分别于2010年

12月20日在《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8日在《陕西日报》全文刊发,相关内容大家已经比较熟悉。《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为《实施意见》的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工作始终都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2010年8月6日,省委书记赵乐际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实施意见》及召开我省教育工作会议的专题汇报,明确要求集中精力制定好我省《实施意见》,提出了“吃透省情、找准问题、突出重点、制定措施、适度超前”的原则。省政府成立了我省编制《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赵正永省长任组长、省委王侠副书记和省政府朱静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级12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小组由朱静芝副省长任组长。省长赵正永、省委副书记王侠、副省长朱静芝主持召开相关会议14次,对《实施意见》从框架到内容、从目标到措施,进行了细致缜密的研究,作了大量的协调和沟通。赵正永省长对《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逐章逐节、逐字逐句地进行了反复修改。省人大、省政协对制定《实施意见》给予了具体指导。省级相关部门多次对《实施意见》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省委、省政府还就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和分类指导、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重要问题,出台了5个配套文件。《实施意见》文本和配套

文件不仅统筹考虑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量力而行,又体现了尽力而为、适度超前的精神。

第二、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2009年4月,省教育厅就着手开展前期调研、分析测算等工作,成立了素质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宏观教育研究、教育发展保障条件及机制研究、教育规模需求预测等8个研究课题组,分别召开了市、县(区)教育局长座谈会,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座谈会、研讨会30多次,听取意见、征询建议,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文本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汇集全省智慧、凝聚各方共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专门召开十余次专题会议进行修改。期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还多次邀请教育部领导、国家规划纲要编制起草小组专家来陕,做有关解读和辅导报告,指导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编制工作。2010年11月2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随后经省委同意,并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第三、着力解决重点问题,关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了抓贯彻、抓落实、抓实效的特点,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真抓实干的务实精神。

《实施意见》瞄准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宏伟目

标,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学前教育基础薄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模式单一、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偏弱、师资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体制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提出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支持办好民办教育等教育发展的重大任务,并就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保障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对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明确了投入水平的刚性目标,规定了各类教育经费投入的标准,新增了教育资金管理的具体举措,将市、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促进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教育投入;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在治理“择校”方面,强调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实行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

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提出既要切实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又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截止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已经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与国家规划纲要及其他省份的规划纲要相比,我省的《实施意见》有8个大的创新之处:一是采用《实施意见》体例,突出操作性;二是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三是硬件软件两手抓,多措并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五是加强分类指导,巩固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六是将民办教育单列一章,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七是加强教育科研,提高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八是制定了10项重点工程项目和10项改革试点项目,加快教育强省的建设步伐。

四、关于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战略

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战略是《实施意见》的总纲,系统阐释了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战略目标、战略主题。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省发展需要。大力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以促进人的终身发展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发展原则即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布局和均衡,以建设教育强县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采取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教育发展策略,形成定位科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教育发展格局。四是坚持依法治教。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战略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为“一建成、两率先、一进入”,即“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其中,“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相辅相成,是建设创新型陕西、提高综合实

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是加快我省现代化进程和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重要导向。

在此基础上,《实施意见》对我省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一是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二是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三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实现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四是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综合实力保持全国优势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显著提高。五是建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9年。

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点是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思路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五、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精神,明确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8项主要任务,

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进行了具体谋划,丰富和完善了有陕西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

这一体系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继续强调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任务。二是突出了终身教育理念,首次对学前教育、继续教育进行了系统规划,从而构建了以国民教育为主体、覆盖人一生的终身教育体系。三是将民办教育单列一章,提出要支持办好民办教育,一方面是支持做强,一方面是依法管理,努力保持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这一体系的主要内容: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教育水平,重点推进均衡发展,消除辍学现象,夯实教育公平的基础。三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提升我省新增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四是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五是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鼓励高校办出特色,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六是发展继续教育,通过建立学分转换、完善自学考试、办好开放大学等制度措施,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七是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明确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

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民族聚居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八是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明确支持做强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提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持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这里,我重点说明五个问题。

第一、确立了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实施意见》第2章提出:到2020年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我们概括为“一建成、两率先、一进入”,这是今后10年我们要为之奋斗的目标。教育强省是一个相对概念,核心指标包括人均国民收入、全民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投入等3个因素。从国际上看,教育发达国家,人均GDP下限2万美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0%,人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各类教育毛入学率95%,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5%以上;教育较发达国家,人均GDP下限1.7万美元,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0%,人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各类教育毛入学率75%,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4%以上。我省到2020年,按照“翻两番”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1.3万美元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其他各类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13.22年,公共教育支出占GDP 的比例在4%以上。在编制《实施意见》时大家反复讨论,根据教育发达国家和较发达国家的数据分析,对照上海、江苏、山东、湖南等教育发达省份的指标,以及教育可

以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适度超前发展的实际,到2020年,我省建成教育强省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第二、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和开端,也是我省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当前,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很高,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入园难、入园贵,管理不规范,教育资源少,教师素质参差不齐,要求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我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就是把学前教育摆在了重要的战略地位,进行了全方位的谋划和部署,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发展目标上,提出到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全省每个县(区)城建成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其中今年将新建、改扩建35所县城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和40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解决6万幼儿入园问题。在办园体制上,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在工作思路上,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兴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级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

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等政策措施。在工作重点上,提出要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考虑到学前教育普及难点在农村,设计了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编制了2011—201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第三、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目前,中小学生特别是城市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已经超过了少年儿童的承受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提高教学难度,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频次和难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引导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配合学校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按照上述原则,教育厅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学生课业负担重”这一顽症。希望各地市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

第四、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实施意见》强调,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义务教育重大投资项目,提高农村寄宿学生义务教

育保障水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力求从制度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第五、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十五”以来,我省高等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迅速发展,省属高校和公办高中在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同时,也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国有资产,但由于财政投入较少,基础建设主要依赖贷款。《实施意见》提出,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按照“政府学校共担、多种措施并举”的思路,逐步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

六、教育改革创新

《实施意见》强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各项改革,既把改革创新的思想贯穿全文,又集中提出加强教育改革创新,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有关教育改革创新,我着重讲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加强教育与社会、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密切合作,形成灵活开放、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探索适合每个学生发展、促进人人成才的育人模式。把培育创新精神贯穿到各级各类人才培养之中,创新和改进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由发展空间和学习选择机

会。探索高中阶段、高校拔尖创新学生和特殊才能学生培养方式。

二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建立 “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三是推动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四是完善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改革片面应试教育模式。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中考、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制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全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监测评估报告。

五是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国际交流水平。

七、保障措施

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要顺利推进,必须有强大的保障能

力作支撑。《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作了整体设计。

一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贯通、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大高校教师创新能力培养培训力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和“省考县选”的进人机制。实行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的定期登记制度。建立教师职业良性退出机制。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向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倾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是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实施意见》分别从投入政策、经费标准、资金管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与现有政策和标准等相比较,主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新增了一系列增加教育投入的特殊政策,明确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刚性目标。如“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从2011年起,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益金等政

府性基金收入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新建小区收取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费用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等,有了这些硬性规定的落实,方可保证全省各级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达到国家核定比例。对各类教育经费投入标准做出了规定,便于量化考核。为落实各级投入责任,提出了不同阶段的经费投入水平。如“到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2010年分别为350元、55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于初中标准;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水平,到2012年达到全国地方院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具体目标的提出,便于各级政府分年度逐步落实。同时,继续实行非义务教育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教育公平。新增教育资金管理的具体举措。如“将市、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建立学校年度审计制度。”这些具体措施的落实,将促进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教育投入,各类教育经费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经费支出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2个平台建设:即综合电子政务管理平台和教学科研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教

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完善教育资源研究、规划、开发、应用体系。探索形成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的体制和机制。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动教育观念、教学方式、管理模式变革与创新。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教育督导和监督问责。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加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四是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监察和审计。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把执政为民、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五是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

《实施意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专门设计了10项重点工程项目和10个改革试点项目。10个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是:(1)学前教育推进工程。(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3)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工程。(4)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5)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6)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与教学改革工程。(7)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8)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9)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10)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10项改革试点项目分别是:(1)理顺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改革。(2)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3)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方法和途径改革。(4)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5)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6)成人高等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机制改革。(7)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8)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改革。(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10)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这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