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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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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的意义

第1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绩效评估 理论研究

[分类号]G253

应该重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研究

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广泛和深入,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发展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美国,OCLC、OhioLINK、RLIN等全球性或地区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自建成以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活动。英国则以国家计划为指导,以竞争与合作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和实施了一系列信息资源共享项目,如e―Lib,SCHR(Specialised Col-lections for Humanities Researchers)计划等;澳大利亚也实施了PANDORA(Preserving and Accessing NetworkedDocumentary Resources of Australia)计划等。在我国已陆续建设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CSDL)、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等国家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一些区域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也相继建立并得到发展。国家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投入逐年加大,而与此同时,各级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的效果和效率、系统建设和维护的投入产出、系统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用户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满意度等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问题也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

毫无疑问,开展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研究,对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健康、协调发展,避免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重复建设和盲目投入,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息资源配置机制,建立以用户需求和服务为导向的信息资源保障体系,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而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信息资源共享活动评价的研究。近年来的研究多集中于对特定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和活动的绩效评估。2003年,OCLC启动了馆藏图书比较评估(Comparative Collection As- sessment for Books)研究项目,旨在对馆藏图书利用绩效进行调研,并为推动馆际互借制定相应的策略。澳大利亚通过对近十年全国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等开展绩效评估,为数字环境下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和运行机制改革提供参考。Lars E Leon等学者的研究则力图通过实施馆际互借的常规绩效评估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国内学者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研究,主要涉及对信息资源共享进行成本分析、对馆际互借、联机检索和网络检索等信息资源共享的不同模式进行的社会收益成本分析、对信息资源共享效度评价的研究、对信息资源共享评估机制的研究、对区域性信息资源共享评估的研究等。目前迫切需要的是从技术、经济、制度、人文等多角度,从微观、宏观等多层次对我国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运行绩效评估问题进行研究,构建一个既符合数字环境下信息资源共享规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本专题汇集的4篇文章,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献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研究”课题成果。文章探讨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概念、意义、理论依据,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若干原则;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评估的要素,提出了确定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要素的主要方法;根据不同评估方法的应用特征,论证其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评估的适用性问题;在分析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要素、确定评估指标选取原则的基础上,设计了评估指标体系并讨论了指标内涵。当然这些还只是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问题进行的初步研究,后续的研究我们仍在进行中。

自20世纪60-70年代OCLC、OhioLINK、RLIN开展了全球性或地区性的卓有成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都相继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发展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也建设了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国家科学数字图书馆(CSDL)、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等国家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一些区域性的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也相继建立并得到发展。随着国家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投入逐年加大,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的效果和效率、系统建设与维护的投入产出、系统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用户获取和利用文献资源的满意度等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1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概念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是集文献信息采集协调合作、馆藏文献数字化与数据库建设、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整合、联机合作编目、联机公共检索服务、馆际互借与电子全文传递服务、虚拟参考咨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集成系统。图书馆联盟则是这种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目前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绩效,从字面上理解,“绩”是指业绩,侧重效果,“效”是指效率、效益,侧重过程。“绩效”则是对两者的综合,就是指完成工作的效率与效能。

对于绩效评估的定义,由于视角不同,国内外学者说法不一,但是不管如何表达,绩效评估的本质是一样的。所谓绩效评估,是指运用数理统计、运筹学原理和特定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项目在一定经营期间的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做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由于绩效是从过程与效果两方面进行评估,因而可以从行为与结果两方面来定义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①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有效性,以及用户使用满意度;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对其设定共享目标的贡献和实现程度。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定义为:根据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有效性和运作效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做出客观、公正与准确的评判及分析。

2 国内外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研究进展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国外十分重视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1998-2000年,欧盟图书馆信息通讯计划(Telematics for Libraries)中的图书馆绩效评价质量管理系统EQUINOX项目启动,目的是寻求一种适应新的网络数字环境的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并为图书馆管理人员开发一种绩效评估与质量管理的集成工具。美国研究图书馆联盟(ARL)开发的ARL统计和测度计划(ARL statistic and MeasurementProgram)中的电子计量项目(E-Metrics Project,2000―2003年),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成员馆关于电子信息资源和服务的调查、统计,研发电子信息资源及服务的统计标准和绩效评价指标。启动于2002年3月的网络电子资源在线使用统计项目COUNTER(Counting Online Usage of Networked Electronic Resources),目的在于设立在线电子资源统计标准,促进在线使用的统计记录和交换以一种稳定、协调一致的方式进行。2003-2004年,OCLC启动了馆藏图书比较评估(Com-parative Collection Assessment for Books)研究项目,旨在对馆藏图书及其馆际互借的利用绩效进行调研,并为推动馆藏发展和馆际互借服务制定相应的实施策略。除此之外还有如美国著名地区性图书馆联盟OhioLink、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投资的JUBILEE项目(JISC User Behavior in Information Seeking),国际图书馆联盟协会(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Library Con-sortia,IOCLC)等都做了一系列绩效评估的调查研究。

在我国,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也随着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发展开始受到重视。有学者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践调研,从技术设施、使用、成本、服务及用户满意度5个方面来构建适合中国目前数字馆藏服务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其中共包含12项绩效指标;有的学者从图书馆联盟绩效评价人手,提出以信息资源共享率、信息输出、输入率和信息资源贡献率作为评价和改进资源共享工作的几个主要的评价指标。有的则按照有用性、可靠性、有效性、准确性、实用性、比较性原则提出联盟评价两级指标体系。有的学者以上海科技文献共享系统为例,提出了将文献资源的可知晓性、可获得性和获取便利性应作为文献资源共享评价指标,并探讨了如何建立合理的评估机制。然而在实践层面,我国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

3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必要性

3.1有助于客观准确掌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的绩效状况,制定优化的绩效提高策略

通过评估可以获得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整体及各环节运行的客观、准确的数据,通过系统本身在不同阶段绩效的纵向对比、现实绩效与目标水平的对比以及各项评估内容之间的对比分析,可以整体、客观、科学地审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的绩效,明确优势,发现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最优化的绩效提高策略。

3.2有助于系统成员了解系统运行绩效,调动其参与共享活动的积极性

任何参与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成员,都会十分关注其所参加的本机构所参与的资源共建共享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收益,是否降低了信息资源建设的成本,在多大程度上丰富了本机构的信息资源,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满足用户信息需求的能力,为本馆带来了多少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等。通过绩效评估,成员单位可以获得这些问题的科学、量化的数据,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3.3有助于国家和社会了解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状况,增加对系统建设的投入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有赖于国家和社会的投入。作为投入主体,国家和社会必然关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决定是继续增加投入,还是减少乃至停止投入。通过绩效评估,国家和社会可以更加清楚和准确地了解信息资源共享带来的

显著效益,从而增加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建设的投入,同时也会使投资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4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支撑理论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工程,然而它也需要有理论的指导。系统科学理论、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理论、信息资源配置理论等都为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4.1系统科学理论

系统论认为,系统就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部分(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就是这样一个由相互联系的不同类型的信息机构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

系统的整体性原则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其核心是,系统的整体功能不等于要素功能的简单迭加。这一原则对于信息资源系统绩效评估指导意义在于,应该着眼于对系统整体功能,如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效率、资源保障能力、资源利用情况以及用户满意度等要素的全面评价,而不能局限于单个要素或子系统的绩效评估。从目前的文献调查来看,芬兰的FinELib项目,就是对图书馆联盟绩效进行整体性评估较好的实例。

系统的联系性原则是系统方法的又一重要原则,它是指系统要素之间、系统和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其中各个部分的组成状况及相互联系就构成了系统的结构。系统的联系性原则对于信息资源系统绩效评估的意义,首先,表现为在设立指标体系之前,应该全面分析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的内部和外界影响因素,以保证指标体系设立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其次,在指标体系设立时,应该具体分析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设立的层次性等;同时也表现在应该根据具体的评价指标,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综合应用各种评估方法。

4.2利益相关者理论

1963年,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明确的理论概念由斯坦福研究所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领域,企业绩效评价是整个理论的核心。

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相关者主要涉及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本身、参与建设的成员馆和用户。因此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绩效评估就要从系统本身的运行情况、用户、成员馆三者角度出发。对于系统本身来说,主要的“利益要求”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成本与收益、信息资源共享效率。用户的“利益要求”主要是指共享系统为用户所带来的服务的便利性,用户信息需求的满足;成员馆的“利益要求”主要是指共享系统为成员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资源采集和服务上便利。在绩效评估中应该围绕这些相关者的利益要求来进行评估。

4.3成本一效益理论

成本一收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是通过权衡收益与成本来评价公共项目可行性的一种系统经济分析方法,是实现决策管理的良好工具。在这里可以将成本一收益分析应用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中,从经济角度来评估资源共享系统。

绩效评估的一个方面就是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的效益问题。经济学上的效益指的是投入和产出之比,比率越大,效益就越高。效益观念的本质就是用有限的投入带来尽可能大的产出。信息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其共享系统同样存在成本效益的问题。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生产成本主要指系统建设投入的经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创造的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直接效益是指信息资源共享系统运行所产生的直接效果,即提供了哪些可供利用的资源与服务以及资源服务的使用情况。主要通过这些方面表现出来: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文献保障率、信息资源的可获取性、信息资源的利用率等。而间接效益是用户在使用信息资源和成员馆提供信息服务时所表现出的间接效果。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主要是指通过共建共享带来的开支节省、人力物力资源购置成本的减少等。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主要是指资源得到更多用户的有效使用,人们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等,促进了成员馆工作效率的提升、工作质量的提高、成长与竞争力的加速等。根据以上分析,将成本效益分析法应用到绩效评估中是可行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评估系统的成本与效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4.4信息资源配置理论

资源配置理论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在给定的生产技术和消费者偏好下,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于各种产品的生产,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要。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信息资源,因为信息资源与其他传统资源一样,同属于经济资源的范畴,具有作为生产要素的人类需求性、稀缺性等经济学特征。

在进行信息资源共享的过程中,能否合理配置各种有限的资源至关重要,配置得当,信息资源的效用可以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共享,配置不当,信息资源就会被限制和浪费,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用。因此,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利用信息资源配置的相关理论是有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在信息资源配置理论中,普遍应用“帕雷托最优”来衡量信息资源共享单位之间通过组织协调而实现的经济效益。经济学意义上的“帕雷托最优”是指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无论做如何改变都不可能同时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其他人不受损。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有三个基本的条件:生产的有效性,指不可能再找到另外一种生产方式增加一部分信息产品的产量而又不减少其他信息产品的产量,即信息生产的产出/投入最大化;各种产品比例的有效性,即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偏好;交换的有效性,即市场中不存在交易障碍,产品的分配与交换是充分的。

“帕雷托最优”原理同样适用于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信息资源配置中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只有各图书馆、文献服务机构大力加强信息资源建设,才能保障资源共享,但是这样是不是能充分保证资源共享的效率呢?在信息资源建设中,信息资源的简单相加并非意味着信息资源总量的增加,资源的重复建设只能是增加了成本投入,却并没有增加共享效率。只有合理的文献资源协作采集方式以及资源建设结构,才能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优化的资源。所以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中,要注重从资源建设方面来考察信息资源的配置效率。关于产品的有效性,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主要体现在要根据用户需求来进行资源建设和提供服务,否则都是无用功。在绩效评估中,也需要针对用户的信息需求进行调研。关于交换的有效性,主要涉及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提供资源的可获得性、服务的便利性以及为用户提供的利用平台是否方便使用,是否易于用户接受等,在绩效评估中这方面也需要体现。

在信息资源配置中,虽然“帕雷托最优”是一个几乎无法满足的理想状态,但是信资源共建共享单位和部门之间可以通过评估、反馈来不断改善,实现“帕雷托改进”,以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的经济效率。

5 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绩效评估的原则

5.1科学性原则

首先,科学性体现在评估方案与具体的评估方法要合理,能真实客观地反应评估对象的情况。其次,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也应贯彻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各指标的制定是对评估内容的一种抽象描述,要简练、符合客观实际。同时各个指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能模糊含蓄,要做出具体的、科学的规定。再次,统计指标的原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具有可行性,所以数据采集的方法和途径也要具备科学性。

5.2可行性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最终是要应用到评估过程当中的,所以除了具备科学性外,还要具有可行性。具体来讲就是:首先,相关的部门都要求能快捷方便地使用,所以要求评估指标体系在保证评估指标全面、客观的情况下,评估指标尽量简化,不能太繁琐,突出重点,各评估指标之间的各项指标都要有明确的含义和内容,相互之间逻辑关系要清楚;其次,评估指标所需要的数据要方便采集,易于量化。统计方法也要明确,易于操作。

5.3系统优化原则

系统优化原则要求指标体系要从整个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出发,兼顾共享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环节中涉及到的各因素。同时还要统筹整体与要素,要素与要素,整体与环境适应的关系,最终要统一到追求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的最优化上。同时系统优化原则还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结构方面,从综合绩效评估出发,依据各系统的具体特点,系统优化指标体系。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也可以体现系统优化的原则,那就是综合考虑绩效评估的内容,比较各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准确分析评估方法对评估内容的适用性,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第2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文献资源建设 信息资源建设 网络资源建设

自图书馆学诞生以来,国内对于其用语表述就一直在变化,直至当前,信息资源建设这项工作的概念依旧混乱,有的部门称其为文献资源建设,有的单位称其为馆藏建设,也有行业界称其为信息资源建设。这种混乱状况的存在,不仅会导致人们思维观念的分歧,同时也不利于专业术语的规范,更不利于学科理论的研究,从而影响行业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而,建立完善信息资源建设理论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文献资源建设的历史发展

文献资源建设理论诞生于80年代,当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浪潮的袭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国内对于文献资料的需求不断增大,面对日新月异的图书出版市场,我国的藏书建设已远远落后经济建设的发展,而且,当各界在意识到文献资料的重要战略资源意义之后,国内便迅速诞生了文献资源以及文献资料建设这一历史性的概念。可以说,文献资料建设是藏书建设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在突出文献收藏的这一概念的同时,也树立了资源特色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得益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90年代我国正式联入因特网,面对着海量的电子信息,全球资源共享这一突破性理念得以实现,而图书馆的藏书建设也悄然发生着改变,即由单一的物理馆藏转变为物理馆藏+虚拟馆藏。所谓虚拟馆藏,它不仅包括海量的电子图书出版物、各种学术刊物、政府及商业界的数据库以及海内外图书情报机构的信息资源。由此可见,虚拟馆藏建设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因此,利用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各类数据库,提供网上服务,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开发建立虚拟馆藏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时代赋予它的重要使命,但是,由于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文献资源建设理论并没有涵盖这一方面的内容,它所强调的依旧是充分占有文献资源,而文献资源建设理论则是重点强调信息资源建设的整体意识,因而,在信息化的今天,文献资源建设理论的局限性愈发明显,由于涵盖不了当前信息资源建设理论的内容,对于丰富和发展其的呼声愈发强烈。

二、信息资源建设理论的诞生

在90年代中期,文献资源建设理论的局限性逐渐凸显,我国的学者就陆续提出要将文献资源建设深化为信息资源建设的理论观点,不少理论工作者也对其进行了研究,如:张久珍就在《论信息资源建设》一书中揭示了文献资源建设理论的局限性,并着重讲解了信息资源建设理论的现实意义。其实早在图书馆界提出用文献资源建设概念取代藏书建设概念之时,情报学界就已经开始着手于信息资源建设等一类问题,而随着国外信息资源管理理论以及互联网的引进,我国的信息机构就将其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但是不同于图书馆界的概念,情报学界对于信息资源建设的定义主要是指网络信息资源,也就是数据库的建设,而不是图书馆界的文献资源建设。1997年4月28日国家科学发展委员会了《国家科委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强调,数据库建设是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由此可见,情报学界和图书馆界对于信息资源建设的定义是不同的,但是由于网络大环境的影响,图书馆工作与情报工作联系越来越密切,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对于图书馆界与情报学界关于信息资源建设的不同定义是可以加以整合的。

三、信息资源建设的学术定义

要想研究信息资源建设,首先必须弄懂信息资源的定义,但如何给信息资源进行定义,目前学术界众说纷纭,但是我们综合国内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将其归纳整理为四大类型:

(一)宽泛型

这一类学者的观点认为信息资源的概念是非常宽泛的,包括了信息、技术、设备、人才等信息活动中的各种要素。

(二)狭窄型

这一类学者认为信息资源就是文献资源或者数据库。

(三)折中型

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信息资源建设既有广义又有狭义之分,广义的含义即宽泛型的定义,而狭义的含义则是指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过处理后整理有序的大量有用信息的整合。

(四)信息本体型

此类学者观点认为,信息资源主要是指人类开发和组织的信息的大综合。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虽然各种说法都有可取之处,但信息本体型的定义是最为合适的,经过综合整理,我们可以认为,信息资源就是经过人类的采集、开发以及组织后的各种有用媒介信息的有机结合,即信息资源建设既包括文献资源,同时也包括电子信息资源。

四、信息资源建设的理论体系

研究了信息资源建设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信息资源建设就是人类对各种无序的媒介信息的有机整合、开发、组织的活动,而所得的成果就是信息资源。网络环境下的信息资源包括文献资源建设、数据库的建设以及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相比于文献资源,信息资源建设活动要宽泛与复杂的多,因而,只有将文献资源建设同数据库建设、网络信息资源建设有机结合,才是信息资源建设的根本要义。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信息资源建设同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图书馆藏建设是包含关系,信息资源建设在第一层,其次是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最后则是图书馆藏建设,但是,这三者都有其独特的重要性,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每一层都是不可分割的。

图书馆学是一个富有活力的有机理论的综合学术,因而它必须是不断完善、丰富与发展的。从“藏书建设”到“文献资源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到现在的“信息资源建设”也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转变,我们界内专家学者以及广大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尊重历史发展的规律,积极探索研究人类信息传播领域的变化,为更好的推动信息资源建设的发展而更加努力。

参考文献:

[1] 程焕文,潘燕桃.信息资源共享[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7)

第3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政治课教学 网络信息资源 应用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进,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教师的关注和重视。网络信息资源因其特有的特点,在各种课程资源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如何将网络信息资源合理应用到政治课教学中去,赋予政治课教学新的活力,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成为广大政治教师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网络信息资源的含义和主要特点

1.网络信息资源的含义。

网络信息资源是通过网络可以传播、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的总和。具体说来,就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记录,以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各种形式表现,在计算机硬盘、光盘和各种网络通讯介质中存储,并通过网络通信在计算机终端再现出来的信息资源。

2.网络信息资源的主要特点。

(1)形式多样。网络信息资源有文字、图像、动画、音频、视频、软件和数据库等多种表现形式,直观、形象、生动。

(2)内容丰富。网络信息资源数量庞大,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而且不断更新,具有无限性,几乎所有的政治课教学内容都能找到相应的资源。

(3)时效性强。网络信息资源更新快,紧密联系社会现实,时效性强,符合政治课“理论联系实际”的学科教学要求。

(4)收集便捷。网络信息资源收集便捷,且具有海量储存、传递、接收的特点。

(5)应用自主。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情况在课堂教学中灵活应用网络信息资源,也可提供网址让学生上网学习或下载资源学习,资源应用的自主性强。

(6)良莠不齐。由于网络管理机制、控制机制等不完善,各种虚假信息、劣质信息充斥网络,使本来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真伪并存,这在客观上也给我们有效应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在政治课教学中应用网络信息资源的意义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心理学告诉我们,对学习内容的兴趣是学习的强大内驱力。政治课是一门时代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脱离时展和学生践行的土壤,就只能成为毫无生气的一潭死水。网络信息资源鲜活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学生求活、求新的心理,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如我在上七年级《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一课时,上网下载了歌曲《走进新时代》视频,在导入时播放,很好地渲染了课堂气氛,然后又适时提问歌词中“站起来”指什么?“富起来”又是指什么?让学生思考,使学生在优美动听的旋律中积极思考、交流,从而感受到了社会主义祖国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巨大成就,很自然地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和爱党教育,增强了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2.有利于创设情境,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加深理解。

夸美纽斯在《大教育论》中说:“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教师要善于创设情境,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观察和分析社会现象,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能力和素质。网络信息资源中的文字、图像、动画、音频、视频等资源,具有很强的直观性,用之创设生活化情境,可以使学生身临其境,帮助学生理解所学内容,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3.有利于改变课堂教学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新课程理论认为,教学活动的实质是交往,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活动的双向互动过程。政治课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终身发展的基本素质,这就要求教师学会有效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新鲜、生动、多样的网络信息资源,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对生活、对社会和对人生的思考,使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大胆发言,众生争鸣,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去。同时,教师也可指导学生直接利用网络或从网络上下载资料开展探究学习、合作学习。这样,课堂就能真正成为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学生就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4.有利于丰富教学内容,密切联系学生实际和社会实际。

政治课的生命力在于理论联系实际。中学生思想活跃、思维敏捷,对新事物、新观点特别感兴趣,但教材资料存在固有的滞后性,不可能呈现最新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而网络信息资源更新快,正确加以利用可以使政治课教学内容更有时代性、更有吸引力。如在执教八年级《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时,我展示了一组在汶川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感人照片,牢牢地吸引了学生,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三、在政治课教学中应用网络信息资源的注意问题

1.认真筛选,选好网络信息资源。

网络信息资源纷繁复杂,且良莠不齐、真伪并存,教师要明确运用目的,合理筛选,确保所用的网络信息资源科学正确,针对性强,给学生以启发、教育。要坚决反对“拿来主义”的态度和信手拈来使用的做法,避免把与教学无关、没有教育价值甚至有悖于道德和法律要求的资源引入课堂,误导学生。此外,教师也要注意对资源进行必要的加工,使之更符合需要、更有效。

2.合理应用,用好网络信息资源。

首先,要做到适时应用,遵循“需用则用”的原则和学生认知规律,从教学和学生的实际出发,讲究应用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找准最佳时机,有的放矢,适时而用。其次,要做到适量应用,把握好“度”,不求多而求精,反对多多益善、想用就用的“滥用主义”。最后,要做到适当应用,充分用好网络信息资源,努力达到预期效果,防止“为用而用”的形式主义情况出现。

3.兼顾教材和网络,合理选用教材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

无论教材资源还是网络信息资源,最终都是为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服务的。尽管网络信息资源具有诸多优势,但教材资源不是一无是处的。因此,我们在应用网络信息资源优化教学时,不能全盘否定教材资源,而是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选用,适当取舍,兼顾教材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以最佳结合方式达成教学目标。

4.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网络信息资源应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一方面,教师要用好网络信息资源,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解决问题,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最终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另一方面,教师要让学生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主动思考和交流,在积极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中掌握知识,培养能力,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参考文献:

第4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信息公平 本体论 信息权利 信息资源 利益平衡

[分类号]G201

1 引 言

信息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是当前信息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公民的社会和政治参与有关的实践问题。从目前研究来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对“信息公平”的研讨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

关于信息鸿沟问题。与信息技术革命及发展相伴生的信息分化的急剧凸显,加之社会信息鸿沟及其所导致的信息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使得“信息鸿沟”、“知识沟壑”、“数字鸿沟”等现象与话语开始引起公众的关注与重视。

关于信息资源不均衡问题。信息鸿沟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就是信息资源不均衡,该研究主要集中在各主体对信息资源的占有、传播、利用和对信息技术的掌握与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区域分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关于信息权利失衡问题。随着对信息不公现象的细致了解和深入研究,人们将信息不公的实质归结为主体间信息权利的不平等/失衡,并认为各方主体在对信息权利的分配、占有、表达、保障与救济等方面所形成的不均衡态势导致信息公平的产生与恶化。

关于信息公平价值的深层次讨论问题。如信息公平与多文化社会中信息伦理的建构,“以信息公平为视角,将人与人、人与社会信息环境的关系,在人文、社会领域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探讨”,等等。

关于信息公平保障问题。信息不公的多重表象,注定了“维护与保障信息公平”是一个带有学理色彩和实践特质的复杂性议题。因而,从事研究与实践的人们以经济、政治、社会等多视角对这一议题展开论证与探索,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完善信息法律制度,等等。

实现与保障信息公平对维系人类社会存在和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价值与深远意义,本文通过建立信息公平研究的本体论图式,一则有利于深化对信息公平内涵架构的多元认知;二则为信息公平理论的方法论建构提供价值与认识依据。

2 信息公平本体论的理论指向

本体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它通常被界定为“关于存在的学说”、“关于存在的一般理论”,或是研究世界本原与存在依据的学说。一般而言,本体论作为重要的理论体系基石存在于每一个研究体系之中。“信息公平”的本体论是关于“信息公平存在”的科学,或是关于“信息公平之存在作为存在的科学”。其研究对象为信息公平如何存在,以何种方式、原则、标准存在等问题。法学家张文显指出,本体论决不是什么纯粹思维的反思工具,也不是为了仅仅追求理论形式的完美,而是体现某种精神独创性的哲学思维过程及其理论表现。因而,本文将信息公平本体论的理论指向界定为:①信息公平的内涵架构,即信息公平是如何存在和如何表现的;②认知和实现信息公平的基本原则。

3 信息公平的理论内涵

3.1 关于“信息公平”的若干表达

时下,许多专家、学者从各自研究视角、立场对“信息公平”进行了学理上的定义或描述。诸如,美国有学者认为信息公平是描述“信息在个人、群体、地区、类别(性别、种族等)以及其他社会单元之间的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即人们在生活中都有机会获得之于他们至关重要的或有意义的信息”。蒋永福先生认为:“信息公平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分配过程中所体现的平衡和对等状态”。莫惠认为信息公平是每个信息主体在获取和分配信息资源的过程中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是社会公平价值在信息领域的延伸和体现。肖希明先生认为信息公平主要是指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社会成员,都能够自由平等地获取各种信息,包括公平地享有社会文化资源、文明成果和知识信息。笔者曾认为信息公平是指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及物质条件下,处于信息活动中的人们以公平、正义、平等理念为价值尺度来反映社会主体间信息关系的平衡状态的价值/话语表述。

3.2 信息公平内涵的学理阐释

在一定意义上,信息公平理论架构及其价值取向和运作范式既是文化传统和时代精神的高度凝聚,又是社会变迁的民主化、制度化产物。因此,受社会情境规度,信息公平的内涵唯有在多元语境中才能被揭示或被表征。

3.2.1 信息公平是什么 信息公平在多元语境中呈现着多维面相,如视它为一种价值理想、一种意识表达、一种思维模式、一种关系样态、一种制度理念或是一种伦理规范,等等。

价值维度。在某种程度上,信息社会在地位和权力的这个方面,是按信息富者、信息强者统治的逻辑发展的,是以信息精英居优先原则为基础的一个新的社会秩序的汇集。这使得“信息贫富与强弱的位差”趋于常态,但在客观上“信息分化”过大,导致了信息不公的出现。信息公平观念正是在此种社会态势中形成,它是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有的内在需要或价值诉求,也体现了人们对信息资源价值的普遍性重视与肯定。作为一种价值,信息公平是人类公平、正义、平等思想在信息活动领域中的反映,是关涉全社会领域的基本价值和重要理念,更是实现信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实际中,信息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倡扬价值而存在,大多情形下表现为一种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只有当其被融解于具体制度中,即有权利保障或制度依托时,才可能转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此外,信息公平还作为一种价值评价结果,是我们每个人在信息活动中对自身所处的情境与遭遇的事件的“描述”与“理解”。

意识维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马克思语)信息公平是信息社会个体或群体为了“理解”自己的情境而形成的,作为一种意识建构而“真实的存在”。它是处于信息活动中的人们,彼此间意识、行为互动的“创造产物”。根据行为哲学理论,主体间客观上存在着相互的社会比较,就必然会在主体思想、心理上产生公平或是不公平的问题。在意识建构意义上,“信息公平”的重要社会功能不在于它到底指称了什么客观事实或客观条件,而在于它以话语行事的方式促使人们对当前社会存在的“理解”,即促使人们将“信息公平”的理念/思想纳入个体或群体意识中,并在实践中建构他们所理解的”信息公平”社会。

制度维度。信息公平是一种理想,也是一种影响社会政策或制度设计的理论”’。在实际中,纯粹意义上的信息获取的平等是不可能的,而信息获取机会的公平却是可以实现的。信息公平往往是通过信息权

利、信息义务以及相关责任的规定体现出来的。申言之,信息公平主要是从信息主体间关系的维度,以一定的伦理、制度规范以及原则规制人们信息活动的范围和方式,使其与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信息义务联系起来,在遵循机会均等和信息利益均衡等原则的基础上,实现某种“应然”的秩序。信息公平一般表现为对所有人接受信息的权利和机会的基本平等与对个体信息能力发展差异性的尊重,并要求每个人都应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并获得同等的社会认可与尊重。如信息公平强调图书馆提供信息/知识服务的平等性,强调政府、图书馆在决策和组织推行过程中应履行或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关系维度。从信息社会学角度看,在信息活动中,由于受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等的影响,使得信息资源分布不平衡、信息主体间信息权利的不平等对待以及对信息基础设施的获取与利用差距日益加大,导致信息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形成了各种信息不公现象。以此,信息公平可视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体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合理地分配信息利益和责任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状态。正如蒋永福先生指出,信息权力与信息权利的某种平衡状态,即信息权力不限制、不剥夺信息权利的状态;信息垄断(信息独享)与信息共享之间的某种平衡状态;信息强者与信息弱者之间、信息富者与信息穷者之间的和谐相处,也就是信息分化的不严重或信息歧视的不存在。于是,他将信息公平的实质归结为信息权利的平等。

伦理维度。信息公平是生态发展观在信息文化(活动)领域的理念或表达,是科学发展观在信息域中的一种衍生形态。这里“生态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指向是“信息主体间关系的和谐”、“信息资源共享与循环利用”以及“信息利益均衡状态的可持续”。因而,信息公平作为一种信息伦理的内在道德诉求,体现着对信息社会人们的主体性的认可与尊重,以及对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支持,同时,也彰显了人与人、人与信息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伦理精神。

3.2.2 信息公平有什么 从上,可将信息公平的基本内容概括为:

公共信息资源的公平配置。它主要有三层含义:①人人获取公共信息的机会均等,即保证不同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之间在公共信息资源获取上的公平;②人人在信息活动中享有同等的尊重,且有尊严地获取自己所需的公共信息;③政府、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之间在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建设上的公平对待。

信息权利的合理配置与表达以及有效的信息权利救济。信息公平的实现程度依托于民主法治的建设,并直接/间接地反映在社会主体信息权利的表达方式及程度上。因此,信息公平与民主法治的实现过程具有内在的价值耦合。

主体信息素质的公平教育和对信息弱势/贫困群体的信息与知识援助。这一内容主要是信息公平对社会主体的信息能力方面的要求。其一,实施信息素质的公平教育与培养,它关涉信息主体在信息活动中的现实位势与客观境遇,即信息位势的强与弱、信息状态的富与贫。其二,由于信息条件的复杂性,使得社会主体间必然存在一定的“信息差”,但当“合理/可容许位差”成为“信息鸿沟”或“知识沟壑”之时,便是“态势”恶化,形成“信息不公”。在这种情势下,出于“人道”、“和谐”、“生态发展”意义上的“信息公平观”考虑,政府以及社会组织就需要对信息贫弱群体施以必要的信息/知识援助,在某种意义上,信息/知识已经成为消减“信息沟壑”、“信息两极分化”等的最强有力手段。

至此,我们可从“价值”与“资源”两个层面审视“信息公平”内涵,前者是基于对“信息公平”的价值认知角度,把握“公平”本身的深层多维面相;后者是关注与把握“信息公平”在诸“资源”领域的应然样态,即对信息资源、物质资源、权力与权利资源、教育资源以及其他制度性资源等的分配与再分配的公平考量与制度选择。

4 信息公平的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每一原则都是在一定条件(历史的、现实的或是预设的状态)下的社会生活与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的富有指导性、稳定性的价值标准。有学者指出信息公平标准本身是根据社会关系的现实合理性与历史性相统一的原则来判断的。确认或评价信息公平应遵循差别性原则、历史性与客观性原则以及合理性原则。诚然,梳理和厘定信息公平基本原则,离不开对信息公平多元内涵和“基本原则”本身的认知和把握。所谓“基本原则”,一是在理论意义上,对信息公平价值体系中核心价值的确立,以及对信息公平内涵进行界度划定;二是在实践层面对促进与保障信息公平实现起到理论支撑与价值指导之作用。因此,本文认为信息公平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4.1 “人是目的”原则

信息公平是人的一种文化观,是肯定人,尊重人,服务人的价值观,是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的的实践理念。人们从事各项信息活动总是围绕“人――信息――环境”的关系图式拓展延伸的,其核心始终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即在信息环境中,信息为人所控制、所服务、为人创造价值,信息主体间只有实现价值融洽、利益均衡,才能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前文诸多定义指出,信息公平是信息主体间在获取和分配信息资源过程中所形成信息利益关系上所处于的均衡状态。由此,人们是以“人是目的”这一逻辑思维和价值预设对信息公平内涵进行阐释的,进言之,“人是目的”作为信息公平价值出发点,是建构其理论内涵和制度体系构架的理论基石。同时,“人是目的”作为一项信息公平的基本原则,它体证了信息公平内涵的核心价值,也是实现信息公平的实践指导性原则。诚如它要求能够解决公共政策实践中存在的各种可能的实质公平与公平观念之间的冲突。在学理上,它有多种衍生表达,如人权优先原则、信息自由原则,等等。

4.2 “正义之平等”原则

正义之平等是公平的基本尺度。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正义之平等”原则是指正义框架下的平等理念在信息活动领域的价值反映与理论延伸,同时,也是对正义与平等在信息公平价值体系中核心地位的确认。申言之,该原则有三层含义:①这里的“正义”作为信息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或价值框架,它体现为公众得其应得的信息资源(形式正义)和法律具体规设的信息权利(实质正义)。由此,可将信息公平理解为社会制度对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主体对信息权利的正当表达,且这种“配置/表达”要照顾社会信息活动中的“少数人”,即对贫弱群体的信息利益给予有效的制度化保障。②在此正义框架下。人们在信息活动中的制度规程上要体现“信息面前人人平等”,即保证信息主体资格的平等和信息主体间所受标准/规则的同等。置于权利话语中,它指向的是信息权利的平等,即人人享有平等的信息权利。在公平关系中,信息权利的平等不仅仅是对人的主体性的认可与尊重问题,而且是一个影响到公平关系中的其他各要素的问题。因为它不但直接关系到建构信息公平关系的方

式,而且关系到维持公平关系的方式。所以,信息权利的平等是实现信息公平的首要条件。③正义之平等是践行信息公平过程中的根本价值判断依据。信息公平的存在和实现无不依赖于人们的社会信息实践活动。信息公平正是在社会实践中具体展开的,一方面。它要求社会的发展水平及其所提供的相应条件,如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程的推进,等等;另一方面,在具体信息公平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与冲突都需要诉诸于现实制度的价值选择与利益平衡。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信息公平是程序正义的价值基础,公正程序是实现信息公平的制度保障。

4.3 利益平衡原则

利益乎衡作为信息公平内涵与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人们在信息活动中要合理配置信息资源与制度性资源,恰当平衡信息主体间的信息利益。若信息资源或信息权利配置不合理,会造成信息利益分配上的失衡,利益矛盾与信息不公便随之产生。信息利益平衡是一种信息公平状态,更是一种正义制度框架下的信息主体间关系的现实反映与公平价值的判断依据。法学家耶林指出:“认识所涉及的利益、评价这些利益各自的分量、在正义的天平上对它们进行衡量,以便根据某种社会标准来确保其间最为重要的利益的优先地位,最终达到利益的平衡”。在信息公平的法制层面上,利益平衡原则往往表现在对权利平衡与权利限制方面,在此意义上,“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和“人权优先原则”也是信息利益平衡原则的具体化表现。

5 结 语

综上,信息公平本体认知图式可描述为“多元内涵――主要表现――基本原则”,由此得出以下结论:

不同国家地域、不同社会阶层对信息公平及其标准的理解都有着一定的差异,人们所处的信息活动中存在所谓的“信息公平悖论”。另外,此“悖论”还表现在对多元境遇中信息公平与信息效率的价值判断与制度选择等方面。在一定意义上,它可表述为:在达到一种信息公平状态的同时,也伴之另一种信息不公现象的出现。实现信息公平的过程,就是不断革新、不断发展的过程,这是因为信息公平本身就是一种处于矛盾之中的均衡状态。人类在追求公平、正义等价值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阐释公平之内涵,并创造出新的公平标准,在各社会主体的竞争博弈过程中,其价值诉求又走向一种新的均衡。

与信息经济时展相适应的信息公平理论,必须立足于现代社会生活,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新精神,并充分表达信息公平所代表的社会主体的合理的、正当的信息利益需求。

信息公平作为信息社会人们求索的基本价值,应是信息及相关制度性资源分配的价值基础。在这个意义上,维护信息公平成为信息时代国家与民主政府的重要责任,一方面,它体证了人们在信息活动领域对公平、正义、平等理念的现实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它折射出民主政治进程中公共权力正当性的价值承载与制度选择,如倡导“阳光下的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完善信息权利救济制度等,这些都印证了这样一种目的,即“不仅要让信息公平实现,而且要让信息公平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参考文献:

第5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档案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发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档案信息资源的控制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将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应用到其中,从而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这样不仅可以保障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还满足了用户的资源需求。不过,从当前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这就对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有着严重的影响,为此我们就要采用相应的开发策略来对其进行处理,满足现代化社会信息建设的相关要求。

1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量也在逐渐的提升,这就促进了我国档案管理行业的发展。然而,虽然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档案工作创造了许多的机遇,但是同时也带了许多巨大的挑战,因此在当前我国档案行业发展中,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理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满足了用户的信息需求,还促进了我国档案事业的建设。

2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我们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前期的准备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使得档案信息管理的效果得到有效的保障。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所包含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加强征集,丰富馆藏,提高软硬件建设

我们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过程中,主要是从档案信息结构和其管理技术这两个方面来对其进行准备的。其中,对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结构的合理性掌控是很重要的,它不仅是档案信息管理的基础,还有利于档案信息数据的收集,从而满足现代化档案事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而且在当前我国档案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也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到其中,这就使得在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就要将相关软件系统应用到其中,进而实现档案信息的标准化管理。

2.2 培养一批过硬的档案信息开发人才

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选取和培养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使得档案管理效果得到有效的保障,还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发展。通常情况下,我们在对开发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除了对其自身的专业能力进行严格的要求以外,还要对其综合素质进行培养,使其在档案信息开发当中,对其相关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改进。

3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途径

(1)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对自身在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还要对当前国内外档案行业发展的形势进行判断,严格安装政府部门的相关对策,来对其进行相应的控制管理,促进我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 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研是一项有较高层次的信息开发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热点问题,开发有针对性的档案信息,编印有针对性的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更好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3) 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档案馆的馆藏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档案信息未被系统地、深层次地开发利用。深层次地开发,就是深入研究这些经济活动方面的档案史料,根据研究成果写成报告或论文,提供给有关方面作参考。

(4) 加强档案“上网工程”,实施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使档案信息的传输不受时空限制,且传输速度快,传输范围广,从而使档案利用方式变封闭为开放,变单向为互动,实施档案“上网工程”能更好地宣传、展示馆藏档案,有利于实现档案信息馆际联网和档案信息的共享。

(5) 寻找档案工作在信息社会中的合理定位,创建档案信息服务业。档案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社会信息服务工作,随着信息技术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档案信息也不断由静态向动态发展,成为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因此档案工作者要树立档案信息服务产业意识,面向经济,面向社会,创建档案信息服务实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 实现档案、图书、情报一体化管理,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信息系统。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来看,信息服务社会化是一个整体工程,档案、图书、情报等工作都是整个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组成部分。档案部门与图书馆、情报所、博物馆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走联合开发之路,更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 档案资源信息的开发策略

4.1 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

良好的开发,必定会带来更好的利用。①开发成果要适应时代要求,保持与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同步性。当社会出现一个新动向,或者是政府了一个新文件新公告等其他类似情况,或可以吸引公众或政府眼球的事件,那么档案的开发就要跟随这些事件的发生而开展。②开发要保障利用的易得与畅通。档案信息开发出来并不是让它束之高阁,而是要将档案开发成果在社会上公布与流通,所以就要通过各种传播手段,各种可以让利用者最容易得到档案信息开发成果的手段,将开发成果传递到利用者手中。

4.2 开发时充分考虑利用者的需求

在开发的最初,档案的开发人员必定要根据利用者的需求来确定开发的范围及开发程度。如果利用者对此问题十分关注,那么开发成果就要更为详细与周全,开发所用的资料也要更为充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与利用者的联系,并将开发的进度反映给利用者,调查利用者对所开发的内容是不是依旧关注,还需要做哪些改进,以便使开发更贴近利用者的需求。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当前各级档案部门要抓住机遇,加大档案征集工作力度,努力丰富馆藏,培养一批档案信息开发人才,加快档案“上网”工程,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努力创造档案信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档案事业在新时期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全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必由之路。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我国档案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满足了用户的信息需求,还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而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也将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开发策略应用到其中,从而使得档案信息开发的效益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满足了现代化社会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参考文献

第6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分析了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实现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对策。

资源共享是指图书馆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和图书馆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各种合作或协作关系,利用各种方法共同利用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的全部活动。共建是共享的物质基础,没有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就没有资源保障。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决定了未来图书馆的发展趋势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资源共建共享的理念在图书馆早已深入人心,从最初的"图书-情报一体化",到目前正在构建的各级"文献保障体系",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了较快发展,其中心思想和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达到信息资源的共识、共建与共享。

目前,高校图书馆面对资源不断增多、在校学生增加、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紧张、有效的文献信息资源闲置与短缺两个极端并存的现实,使得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需要更为迫切。然而目前还存在很多制约高校图书馆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问题,探索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当前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全局观念,资源共享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在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思想的影响下,人们仍然习惯于以馆藏多少作为评价图书馆的等级标准,共享意识淡薄,缺乏全局观念,保守主义、形式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严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2、僵化滞后的管理体制限制了共建共享的发展空间

管理体制的滞后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管理体制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关键因素,起着统筹规划、全面协调的作用。图书馆的管理决定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活动能力、规模、形式和效益,一个图书馆的性质任务、规章制度、馆藏特色、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也极大地影响着其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的水准。我国高校图书馆的管理体制一直存在整体事业与分散管理的矛盾,由于缺乏宏观管理,没有权威性的协调机构进行统一的规划和领导,各自为政,欠缺协作意识,文献信息资源共享较差,造成资源的分散无序和重复浪费,有效的文献信息资源闲置与短缺两个极端并存的局面。高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一个松散的组织机构,没有权威性,很难调动各高校图书馆,因此整体效益难以发挥。

3、缺乏相应的标准化制度加以保证和管理

目前各图书馆之间的数据不能有效的衔接,网络交流受到严重的限制。作为共享文献资源的主要检索手段的联合目录,其编制的数量少,及时性差,利用计算机编制联合目录尚未进入实质运行,信息资源共享必须明确通过标准化作业制度引导、推动和保障。

4、馆员素质普遍偏低,阻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进展。

馆员的专业水平和思想理念的滞后也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员应具备"专家型"素质,他们除担负传统的图书馆业务工作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馆藏资源和网络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去伪存真,有效地抵制信息垃圾,以健康有序的全方位信息资源满足用户。但在我国高校图书馆,由于历史的原因,工作人员素质普遍存在着学历偏低、专业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而新的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比较严重地阻碍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进展。

5、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局限性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有不断发展的过程,目前的一些技术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计算机及其配件市场比较混杂,升级换代频繁,给信息技术工作者的选择带来困难;通信线路传输速率低,尤其是在传递多媒体信息时更显能力不足。集成管理系统缺乏标准化,如在多平台技术方面,多数未采用C/S技术,客户端的应用程序不支持字符终端;在网络功能上,多数未采用Z39.50协议、HyperLink技术。各高校图书馆发展不平衡,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

6、信息安全和版权问题也制约着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一步发展

网络安全问题是高校图书馆网络建设的一个重要保证。目前由于保密技术的不完善,网络传播的随意性、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犯罪等使网络安全变得更加严峻和复杂,而且由于目前尚无完备的网络信息资源保护法,鉴于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的考虑,许多图书馆不愿意或不敢将全部的信息资源网络化。如何在网络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之间寻找一个结合点是一个需解决的问题。

二、实现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对策

1、更新观念,增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意识

共建共享是一个整体概念,是"建"和"享"与共,权利与义务统一,各高校图书馆应该克服和彻底摒弃信息资源共享的保守主义、形式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撇开门户之见,同心协力,共建共享。资源共享应建立在共建的基础上,每个高校图书馆都应从全局出发,无论规模大小,都要成为文献的"输出馆",都要根据协议与承诺,承担有计划地进行特色数字化建设的任务并向共享网络提供自己的储藏资源,都有分担建设和运行管理各项费用的义务,都拥有共享网络中各馆资源的权利。

2、建立协调机构,制定共享机制

资源共建共享是一个多方合作工程,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该机构负责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筹备策划、资源的配置调度、工程的分工协同、义务的承担、权利的分配等。这一机构应有一定的权威性,最好能得到政府的有关支持,这是实现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保障。

由于各高校图书馆办馆规模大小不一,资金投入不均衡,对共享系统的贡献及需求有着较大差异,要使各馆携手合作,就必须建立合理的共建共享机制。通过制定相关的细则条例,实行内部协调、外部补偿的方式平衡各方利益,从而建立起良性的利益动力机制。

3、加强业务工作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

标准化与规范化是网络化与资源共享化的必备条件,没有标准化与规范化,资源共享就失去了保障。业务工作标准化与规范化体系包括目录格式、数据库建设、文献传递的方式和方法、硬件设备建设等。各高校图书馆应重视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和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来实施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以保证信息和系统能够良好地相互兼容、识别和传递,特别是要重视书目数据库和特色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它直接影响到书目共知和数据库服务的效果。

4、建立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法律保障体系

完备的法制建设是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行动指南。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一个需要多行业参与和协作的系统工作,为了协调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和职责,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以确保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即将出台的我国《图书馆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必需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社会地位、经费保障、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总体布局等做出明确规定,必需对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如版权保护、文献复制、传递、编目、检索、互借等,制定统一运作的标准规范;必需高起点、创造性地预测可能会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解决途径及办法。保证广大用户能够充分利用公共信息,以能够承受的价格及时、平等、公平地分享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益处。

5、普及使用新技术。

各高校图书馆应积极普及使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缩微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光盘技术、网络通讯技术及计算机应用等新技术,引进适应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需求的现代技术设备及掌握该技术的人才,图书情报工作人员及其他广大科技人员应结合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和制作,加强图书馆局域网、广域网及Internet网等系统工作人员高级技能的培训普及和深层次继续教育,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6、加快高校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进程

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各样数字化信息资源大量涌现和广泛应用,给真正意义上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创造了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实现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内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图书馆的数字化、网络化是一个必要条件。所以,建立高校图书馆共建共享体系,必需加快高校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仅需要我们不断改善高校图书馆的网络环境,建立海量存储系统,装备高端服务器,建立自己的Web网站,同时要引进先进的数字图书馆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图书馆的异构检索平台,要根据本校本地区信息需求不断引进新的电子资源,要采用标准的规范的元数据进行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组织描述,建立基于Web的各种特色数据库,加快高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步伐。

综上所述,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技术的进步等而逐渐成为必然并不断成熟的,这是今后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的发展方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李珊:网络环境下区域性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的构想[J]. 冶金信息导刊,2006,(1)。

[2]刘亚春: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J].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6,(6)。

第7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信息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栾 婕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规划研究室副处长。研究方向为信息化规划、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信息资源产业研究、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等。

对信息的开发利用伴随着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相传的“结绳记事”以及“烽火台”的运用就是人类早期探索信息符号化和信息长距离快速传递的成功尝试。但是,只有在最近几十年,人们才逐步认识到信息的重要作用,将信息看做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信息的资源性

“资源”是重要的经济范畴。就经济学意义而言,所谓“资源”是指可以用来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自然存在物,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石油资源、人力资源等。有用性、稀缺性、可开发性以及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价值等属性都是资源性的具体表现。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已具备了“资源”的各种属性,因此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社会资源。

(一)有用性

信息的有用性体现在认知和实践两个层面。从认知层面上讲,信息可以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把握事物的状况和发展趋势;从实践层面上讲,信息可以影响主体的行为从而改变客观事物。

信息的有用性主要表现有: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信息能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使各种要素更为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更大的直接效益。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物化于产品之中,提高产品本身的功能和效用,信息含量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信息还可以作为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适时地各种经济动态信息、预测信息、决策信息可以引导宏观、微观经济的运行。信息在人们学习、娱乐等日常生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稀缺性

信息也具有稀缺性,即对具体的使用者来说,有用信息总是稀缺的:一方面,有用信息必须从大量纷繁复杂的信息中提取,由于信息开发的费用限制和及时使用的时间限制,人们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另一方面,从实践的角度讲,一条有用信息被应用之后,该信息的效应或价值就可能发生变化,对其他使用者而言这条信息的效用就可能减少。

(三)可开发性

如同其他资源一样,信息在利用前也需有一系列的开发过程,比如: 要进行观测、调查、采集以获得原始信息,要进行汇总、整理、筛选、分类、分析等加工,有的还需要进行智力创意活动,以得到与需求相适应的信息产品; 另外还要通过一定的传输手段送至需求者的手中。只有经过加工开发才能提高信息的有用程度或利用效率。

(四)成本投入

在信息的开发过程中,作为开发者要支付各项开发费用(需求者自己进行开发也是如此)。这说明信息开发需要各种其他要素的投入,需要成本。因此,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信息的开发是一个生产过程。由于信息的时效性,以及需要维护、补充和更新等原因,已开发的信息资源还要不断地投入,因此,信息开发是一个持续的生产过程。

(五)价值和使用价值

同物质产品一样,已经开发的信息也凝结着抽象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因而信息除具有使用价值(包括其效用或其带来的效益)外,还具有价值或劳动价值。信息的价值决定了需求者必须有偿使用开发者所提供的信息产品。

现代资源观

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普及,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绩,但是与一些先进国家相比,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观念、管理、机制、投入等方面的现实原因。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观念方面的原因,即对“信息”作为“资源”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

我们在2002年参加“信息资源利用与信息安全”课题研究时提出了“现代资源观”问题,以期概括对信息资源的一些基本观点,概括信息资源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一)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资源观

人们对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有观念问题。这里提出的“资源观”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资源”的总的看法和态度,包括对不同资源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对资源体系构成的看法、开发资源的态度和方式,以及利用资源的途径和方法等。人们的行为可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一定的“资源观”支配。

在不同的生产力阶段,由于资源体系不同,人们的“资源观”也会有所不同。在农业社会人们认为土地和牲畜非常重要,如果那时有“资源”概念,人们肯定认为只有土地和牲畜等才是资源。在工业社会人们对资源的理解和认识才得到拓展。从这一意义上说,农业社会有农业社会的“资源观”,工业社会有工业社会的“资源观”。因此,人类对资源的认识是随着历史发展而变化的。在不同的生产力阶段人们有着不同的“资源观”。

(二)“现代资源观”的内涵

所谓“现代资源观”,主要是想体现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赖以支撑的资源体系的主要特征,体现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信息资源的地位,体现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所应采取的态度。

“现代资源观”的内涵大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信息资源是现代社会资源体系中的重要资源,它与其他物质能量资源一起构成支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体系,在现代资源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 作为劳动对象或劳动条件,信息资源是生产要素,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 信息资源对其他资源起到节约、替代、拓展、创新等巨大作用。信息资源的开发程度和利用水平决定了人们对其他资源的开发程度和利用水平。

4.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信息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5. 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信息资源充分开发利用的前提,也是其他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条件。

6. 以信息资源为劳动对象的信息加工、生产和服务的广义信息资源产业将成为现代社会最庞大的产业。

7. 如同对待其他资源那样,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综合管理及统筹规划,要像对待其他资源那样加大全社会对信息资源开发的投入。

8. 现代资源观应该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现代资源观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8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的相关技术,从而在细节上完善统一检索平台,真正为读者提供一站式的检索平台。

关键词:语义网;元数据;知识服务

近几年来,高校图书馆的馆藏资源有了迅猛的发展,包括数字资源和纸质资源都增长迅速,为了能让读者更好地了解图书馆的馆藏资源,让馆藏资源更好地为读者服务,各高校图书馆纷纷建立自己的统一检索平台,把相关馆藏资源进行整合,试图让不熟悉图书馆馆藏资源的读者只要通过统一检索平台就能方便地利用好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同时也提高了数据库的利用率,但各高校在建设统一检索平台及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和困惑。例如:

(1)当前社会的信息量呈几何级数增长,跨专业和跨学科的信息量也增长迅速,这对高校图书馆元数据的归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过载现象造成了高校图书馆元数据整理的难度。

(2)各高校图书馆都在建设统一检索平台,在这个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对各数据库的元数据进行有效整合。统一检索平台建设的关键在于是否支持读者输入的关键词的有效联想,例如:读者输入“金融法”关键词,统一检索平台是否能将此关键词进行分解,从词的内涵和外延入手,联想出与金融法领域相关的信息,并能反馈出读者所需要的信息。或者是否能从人工输入改成运用语义网技术,通过一次输入“金融法”关键词,让计算机自动识别出读者的意图,然后通过计算机智能的手段来加以识别,这样也就解决了读者查不全和查不准的问题。或者统一检索平台能对读者注册信息进行智能分析,那么读者完成登录后,计算机即可将读者的身份信息进行分析,将读者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偏好与读者输入的关键词进行合并检索,以便让每一位读者都能迅速检索到所需要的信息,但这一切的实现都离不开语义网的应用以及元数据的整理。通过基于语义网的元数据整理,有助于统一检索平台更加人性化地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也能更有效地将图书馆的馆藏资源揭示给读者,让读者更充分地利用好图书馆的相关资源。

(3)在高校图书馆中,元数据的统一规范有助于实现图书馆联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很难想象如果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证系统)不将各图书馆的编目数据进行规范,那么机构知识库将如何实现,或许只能是“空中楼阁”。

(4)信息载体形式日益复杂,信息检索的方式也向多样化发展,而简单的元数据已经无法描述数据的多样化特征,也要求对图书馆元数据进行扩展,以满足信息检索的需要。

鉴于以上问题,如果要全面描述数据的特征则需要引入语义网相关技术,对图书馆元数据进行扩展,才能满足读者对信息检索多样性的需求,为图书馆真正应用语义网奠定基础,那么图书馆如何运用语义网真正改善统一检索平台的性能,则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1 语义网相关概念简介

互联网之父Tim Berners-Lee首次提出了语义网[1](Semantic Web)的概念、技术路线和基本思想,并给出了定义。目前语义 网用到的技术主要是3种:XML,RDF和Ontology。 (1)XML[2](eXtensible Marked Language,即可扩展标记语言)可以让信息提供者根据需要,自行定义标记及属性名,从而使XML文件的结构可以复杂到任意程度。它具有良好的数据存储格式和可扩展性、高度结构化以及便于网络传输等优点,再加上其特有的NS机制及XML Schema所支持的多种

数据类型与校验机制,使其成为语义网的关键技术之一。 (2)RDF[3]是W3C组织推荐使用的用来描述资源及其之间关系的语言规范,具有简单、易扩展、开放性、易交换和易综合等特点。值得注意的是,RDF只定义了资源的描述方式,却没有定义用哪些数据描述资源。RDF由3个部分组成:RDF Data Model,RDF Schema和RDF Syntax。

(3)Ontology[4](本体或本体论),原本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用于研究客观世界本质。目前Ontology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包括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远程教育、电子商务、智能检索、数据挖掘等在内的诸多领域。它是一份正式定义名词之间关系的文档或文件。一般Web上的Ontology包括分类和一套推理规则。分类,用于定义对象的类别及其之间的关系;推理规则,则提供进一步的功能,完成语义网的关键目标即“机器可理解”。本体的最终目标是“精确地表示那些隐含(或不明确的)信息”。

2 语义网在法律信息资源统一检索方面的应用

语义网应用于信息检索的关键在于将图书馆有关馆藏资源进行整理,将原来处于“信息孤岛”的文献用学科分类串连起来,从而形成以知识单元为基础的语义网,从对文献信息的描述转向对知识的描述,显性知识整合体现了图书馆知识组织由表及里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学科语义网,只有这样,才能完善图书馆的统一检索平台。下面以法律信息检索为例来详细介绍语义网在法律信息检索方面的应用。

2.1法律信息资源元数据模型的定义

首先要从操作互联、表示互联、内容互联3个层次来对法律信息进行语义标注,建立法律信息资源的多维语义共享模型。其平台的基本模型图如图1所示。

然后运用以上模型建立法律资源信息描述,资源信息描述包括资源的外在元信息描述以及资源内容描述,从而初步形成法律资源信息在不同知识协作过程中的结构关系,即协作上下文关系描述。法律信息资源包括法律公文(含司法文书)、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案例、判例、司法证据以及相关的声音、视频、图像等多媒体资料,根据DC元数据标准,我们定义了法律信息资源表示规范本体LIRSI(Legal Information Resource Standard on the Internet),其中法律信息资源元数据定义见表1。

2.2 法律信息资源内容本体建设

法律信息资源内容本体建设按照学科分类进行组织和辨识,学科知识点间的关系主要有子类(或称为“被包含”)关系和父类(或称为“包含”)关系两种。从面向对象的角度讲,以前仅是单重继承,现在出现了多重继承关系,但学科内容间的二元分类关系仍然是子类或父类关系。因此,在结合语义查询的法律信息检索中,为了获取准确全面的资源信息,必须对这些不同的关系进行考虑,设计相应语义检索策略。在这里主要采用了我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5],同时结合中图分类法第五版等 分类规范进行综合。

2.3 法律信息资源来源介绍

法律信息资源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图书馆购买的专业法律数据库,另一类为利用探测工具搜集到的与法律信息有关的网络资源。这些资源可以通过元数据语义定义后,被科学合理地组织,成为统一检索平台的稳定的资源来源。

2.4 法律信息资源介绍

在搜集完法律信息资源并进行元数据语义定义后,首先利用映射工具建立其信息资源和元数据表示层的映射关系,利用本体标注工具,参照领域本体,对信息资源进行语义标注,并自动生成相应的映射和标注.xml文档,随后利用此文档信息,对资源库的操作接口进行Web服务封装,并到统一检索平台的目录服务器上,从而完成了法律信息资源的。

3 结束语

图书馆建设统一检索平台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全面了解馆藏资源,能够一站式地通过统一检索平台查询到资料,而以往的检索平台由于只是基于关键词的有关检索技术,不能很好地适应读者查全和查准的需要。如果在基于语义网的平台上则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读者通过输入关键词,系统将对关键词进行分析,由于在检索平台中元数据都运用到语义网的RDF技术以及本体技术,能将图书馆馆藏资源更好地展示给读者,有助于读者更直接地获取有关信息资源,并且语义网技术的引入有助于统一检索平台的查全需求,从而为进一步查准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 周静怡,黄国彬.2007-2008年国外语义网研究与应用进展[J].图书馆建设,2008(1):19-23.

[2] Miller P.Web 2.0:Building the New Library[EB/OL].[2008-11-04].www.ariadne.c.uk/issue45/miller/.

[3] 邱均平,苏金燕.国内信息资源管理研究综述[J].图书馆论坛,2007(6):56-60.

第9篇:信息资源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大数据 政务数据资源 法律

数据作为一种战略性基础资源,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层面,英美日等西方国家都制定了大数据产业的专项政策。社会层面,掌握数据资源、拥有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已经成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国数据资源最大的拥有者为政府,各级政府掌握着包括入口、企业法人和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信息资源,以及衍生出的市场监管、医疗卫生、交通、金融、教育等海量数据信息。因此,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成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刚要》,明确要在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2016年,国务院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机制。但是,当前信息保护机制缺失,个人信息普遍泄露,政务数据资源的对外开放迫切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制。

一、政务数据资源的定义范畴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将政务信息资源定义为: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标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同时,还规定“凡不列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按照上述定义和规定,当前政务数据资源范围涵盖了政府部门和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所掌握的各类数据信息、文档材料等,在政务机关内部共享采用最大限度原则,即“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度,要求各政务部门按照职责,编制、维护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因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成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实际依据。实践操作中,各地方政府机关(如上海)采取了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务信息系统预算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凡使用政府财政预算建设、维护的信息化系统,都纳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避免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不完整或遗漏。

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

有别于数据资源在政务部门之间的共享,政务数据资源对外开放则面临更多问题和限制。在法律范畴内,政务数据资源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存在较多类似,也容易混淆。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使得广大群众尤其是行政管理对象,及时了解、掌握行政管理程序和结果,设定的行政法律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公开、由行政相对人申请而被动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信息本身,侧重于信息内容,呈现信息个体属性。政务数据资源的范畴要大于政府信息,它是基于政府信息而形成的海量的数据。政务数据资源区别于信息公开的个体性,侧重量化数据信息,体现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数据处理方式,让社会了解、运用相关资源。

三、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原则

美国作为公共数据开放的推动者,在其《开放数据原则》规定“开放数据是可以免于许可限制的,即不会受专利、商标、版权或是商业秘密的限制,但是数据要有合理的安全、权限和隐私限制”。这确立了美国基于信息安全、权限划分和隐私保护基础的开放导向原则。

对于我国来说,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是基于政府信息资源利用的量化数据开放,因此我国数据资源开放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以数据开发利用为目的的原则。此原则突出政府数据资源开放的目的及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在此原则下,应当排除公民个人的数据使用。公民个人如需获得相关数据信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获得。第二,应当建立严格的隐私保护审查标准和保护机制。目前我国尚缺乏个人隐私统一标准,政务信息数据大都基于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采集行程,其中涉及大量的公民身份信息、生活信息。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当对所涉及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标准体系和机制。第三,严格的使用权限划分。按照政务数据资源使用目的,遵循最低限度原则,对政务数据资源使用给予严格的限制,严格禁止使用目的以外的使用。

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条件

按照所属的使用目的、隐私保护、权限划分等原则,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对象应当有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首先,要符合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技术标准要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是量化数据的开放使用。其开放对象应当按照政务数据资源提供部门要求,采取符合条件的技术标准,还应当具备相应数据资源的分析、处理能力。其次,要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条件。按照我国现有的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对象应当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以确保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使用,进一步保护个人隐私。第三,要建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产品审查、备案机制。根据“使用目的”原则,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权限也限于使用目的。因此,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对象应当就其利用相应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形成的产品提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五、政务数据资源使用的法定限制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目的在于开发利用,其开发利用必须受相应法定条件的限制。第一,禁止第三方使用规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使用部门对从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只能按照明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该规定虽然是对政务数据资源在政务部门间共享使用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政务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者仅可以在其目的范围内对获取的数据资源进行“一次性”开发,对外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经备案的产品形式,不得将获得的数据资源再次或变相提供给第三方。第二,告知同意原则。数据的采集和使用需征得用户的同意,这在大数据隐私保护方面已是共识,但是由哪一方履行告知同意义务尚不清晰。鉴于政务数据资源是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在其数据采集阶段鉴于公共管理属性,无需对相对人另行告知承诺。对于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由于其获得的是海量数据资源,对单一信息的告知承诺实现存在难度。在采用“去标识化”等隐私保护措施基础上,附加权限限制、连带惩罚措施等,可以豁免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者的告知同义义务。对于政务数据资源最终用户,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开发产品与公民直接发生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属(下转第页)(上接第页)于简单的民事关系,不再具有海量数据的特性,因此应当承担告知同意义务。第三,数据审查义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等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规则,但无法排除数据的不完整性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于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者和最终用户的获益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数据审查、校核义务。一方面有义务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必要的对比、校核;另一方面有义务告知数据涉及方,其数据采集来源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数据涉及方有权利对具体数据产品提出异议。

六、数据资源使用的法律监管

政务数据资源开发使用是基于行政管理而进一步开展的民事活动行为。整个过程涉及行政、民事法律内容,应当从行政、民事甚至刑事等多方面进行法律约束。行政法律方面,政务数据资源提供部门有义务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数据资源使用方、数据资源涉及的公民个人对于有疑义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信息,可以提请数据资源提供部门予以改正。符合开放条件的数据资源使用方,有权公平、合理、非歧视的获得相应数据资源,排除不公平的数据垄断行为。数据资源使用方应当受到网络安全、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多重行政监管。民事法律制度是目前大数据领域可采用主要法律措置。公民个人对政务数据资源使用方因数据资料瑕疵、未经授权的使用等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要求予以赔偿,在此过程中,政务数据资源使用方应当附有必要的举证责任。对由于政务数据资源使用方原因,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的情形,公民个人可以按照民事侵权方式进行诉讼,在此过程中政务数据资源使用方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刑事法律方面,我国目前在大数据领域刑事保护方面尚为不足。尤其是对于大量公民隐私泄露、盗卖数据信息资源等行为,迫切需要通过刑事司法保护,这也需要我们加快大数据刑事立法,完善相关刑事法律制度,对侵犯公民隐私、盗卖数据信息等恶性违法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政务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作为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同时,只有完备有效的法律制度才能保障政务数据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合理利用。此过程中,需要结合相应原则,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规则,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各环节的法律规制和约束。

(作者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作者简介:蔡朋朋(1981―),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4级民商法学研究生在读。]

参考文献

[1] 张晓娟,王文强.中美政府数据开放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政策法规研究[J].理论与探索,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