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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

第1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xx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

  赤壁市信息需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第2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快速处理本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减少和降低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由于质量、卫生、包装等问题导致损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突发事件。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快速反应。

1.5适用范围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本省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地市局)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领导及其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效方案和措施;

(3)调动整合本系统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协调、适时通报和总体保障机制。

2.2工作机构

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局食品监管处承担日常工作,食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省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各地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相应地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辖区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本行政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3安全评估机构

省局组织专家,成立食品安全评估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是否需要风险预警以及预警级别的建议。

检验机构对应急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预测预警

3.1获悉途径

(1)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

(2)媒体曝光;

(3)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报告或举报投诉。

3.2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系统有效畅通运行。

(2)地市局应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整理、登记、上报等工作。联络员名单需报省局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需及时报告省局更新,并做好相关记录。

3.3评估定级

省局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评估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是否需要风险预警以及预警级别的具体意见。

3.4预警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的范围及危险程度进行分级预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共分四级:

(1)一般事件预警(Ⅳ级)

一般事件指:无明显危害,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可能存在潜在威胁,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2)较大事件预警(Ш级)

较大事件指:存在明显危害,在某个地级以上市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直接损害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重大事件预警(Ⅱ级)

重大事件指:危害严重,在某个地级以上市内,已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并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死亡病例10例以上,有可能进一步扩散到其他地级以上市,已超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地方政府处置能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4)特别严重事件预警(I级)

特别严重事件指: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大部分地区造成严重危害,并可能进一步扩散到其他省份或国家,已超出省局及省政府处置能力水平,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3.5预警颜色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级别:一般(Ⅳ级)、较大(Ш级)、重大(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6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波及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3.7预警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评估小组对突发事件分析评估的结果,对预警是否和预警的定级*具体意见,上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征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局向社会预警。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以下简称《反应预案》),应由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的预警,按《反应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应急措施

4.1获悉信息及现场控制

地市局获取信息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在两小时内进入现场核实信息以及做好现场控制,减少信息传达期间内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4.2信息报告

事发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事发地质监局)应在掌握准确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一级质监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并由地市局向省局报告;重大的、情况紧急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直接向省局报告,省局即时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向省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4.3现场调查

事发地质监局在接到上级指示后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达事件发生的生产加工企业现场协助调查,及时收集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发生重大事件或特别重大事件的,省局将派出工作组,对事件的处理进行现场指挥和督导。

4.4执法处理

(1)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

(2)对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实施查封、扣押并进行抽样检验;

(3)对涉嫌有毒食品,责令生产者全部收回,并通报食品安全委员会,收回全部涉嫌有毒食品,跟踪处理不合格产品,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查清有问题食品的主要原辅料来源。

对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食品实行召回制度,对生产加工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必要时向地方政府建议予以取缔。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5事后监测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各地市局应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本辖区的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有关生产加工企业数量、规模、生产条件、原辅料来源、产品销售区域等信息,并及时向省局上报调查结果。

(2)对涉嫌有问题的食品进行监测检验,比对试验;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掌握安全状况。

(3)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生产的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监督检验。

5总结分析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完毕后,事发地地市局要及时做好分析和总结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鉴定结论、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上报省局、当地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省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事故原因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6信息

省局统一向社会预警通报及风险信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相关信息。

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统一由省局对外,未经许可,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

依据《反应预案》,应由国家质检总局的预警通报、风险信息、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按《反应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7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缓解、消除后,省局应及时向社会预警解除信息。

8工作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不得懈怠。

(1)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协调保障、技术支持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3)加大监管力度,预防类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9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件发生地质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

(2)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援和调查的;

(3)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第3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构筑应急管理的防护屏障,确保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流程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等,确保各级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食品方面组织人员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在市、乡二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原手册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着重突出预案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操作手册的制定和修改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食品、药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预警工作。我局着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隐患分析情况,通过媒体适时预警信息。20**年6月份,我局根据北京查获的假药生产团伙通过电话购物、快递公司送货案件,及时预警通告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的药品;分别在7月份、国庆中秋节前与卫生部门共同了“高温季节谨防食物中毒”、“国庆中秋黄金周餐饮食品安全预警”等预警通告,卫生部门还开通了餐饮食品安全短信平台。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将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春节、“五一”、儿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前,组织人员到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等进行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并牵头开展“暗察暗访”活动。我市副市长张勇海多次带队开展节前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检查和景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业主限时抓好整改,相关部门、科室及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举办讲座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能积极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第4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本区各类突发药品(含医疗器械和药包材,下同)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药品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品管理办法》、《精神类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事件认定与分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1)造成人员伤害(亡)的突发性药品不良事件;

(2)涉及全国范围或跨地区的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案件或质量事件;

(3)媒体(包括网络)报道或跟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药品案件或事件;

(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市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在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发生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包材。

1.5工作原则

1.5.1突发药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要坚持常备不懈、依法处置的原则。

1.5.2区政府负责市政府规定由区(县)政府处理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和指挥,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药品安全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5.3各有关单位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搞好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区食药监分局是本区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承担本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常态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本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2)组织开展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教育、培训;

(3)负责对本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现场抽样并及时送检。

(4)对疑似不安全药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检。

2.3.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2.3.2.1一旦发生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区政府根据区食药监分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施对本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领导确定,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应急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需要确定。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在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应急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2.2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2)负责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统一事件的相关信息。

2.3.2.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事件调查组、事件处置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信息组,各专业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行动。

(略)

2.3.3成员单位职责

(略)

2.4专家机构

区食药监分局可根据需要建立区突发药品安全事件专家库,在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从区专家库或协调市专家库,从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突发药品安全事件专家委员会。具体职责是: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提出政策咨询和建议;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报告与通报

3.1.1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组织调查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区食药监分局按上述时限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1.2应急处置工作的动态情况应每天2次报告区委宣传部或新闻组(如设置)。

3.1.3信息报告应明确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各阶段报告和报告时限要求等。

3.1.4涉及港、澳、台地区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1.5责任报告单位

(1)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2)区食药监分局及相关部门。

3.1.6责任报告人

(1)区食药监分局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

(3)患者及其家属、任何知情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预警级别及

3.2.1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突发药品安全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区食药监分局根据事态情况和相关部门的检测信息,按其运作规程对预警级别适时进行。预警信息包括:药品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3.2.3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4.2应急响应

4.2.1分级响应

本市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重大和一般药品安全事件。

(1)Ⅰ级、Ⅱ级响应

(略)

(2)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略)

4.2.2当药品安全事件发展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或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逐级上报,建议提升预警和响应等级;对事件危害已经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也应逐级报请上级部门,建议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消预警。

4.3应急结束

突发药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结束,应急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终止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各级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项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1.2补偿

造成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或补偿。

5.2调查与评估

区食药监分局会同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对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5.3总结报告

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经费保障

第5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旗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体系。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4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我旗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旗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近年来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但是,近年来,全国和我盟也曾经发生多次较大的食物中毒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各类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在我旗也时有出现,全旗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旗范围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各类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2.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立指挥部,总指挥由旗政府分管副旗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旗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经贸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旗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分管领导组成。

负责研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命令;全面协调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1.2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局,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建立和管理全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镇、苏木(街道)迅速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及时汇总、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2组织体系框架

指挥部下设事件处理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等应急处理部门。

2.2.1事故处理组设在旗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卫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监督所职能科室、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人员组成。其职责为: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医疗救护提供依据;查明中毒食品的来源、去向,并作出处理。

2.2.2医疗救护组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分管医疗的副局长任组长,旗人民医院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分管院长及业务骨干组成。其职责为: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2.2.3后勤保障组设在旗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财政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交通局等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经费和应急物资购买的费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组织应急处理药品、器械和相关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

2.2.4警戒保卫组设在旗公安局,组长由旗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局治安、内保、交警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以及财政、公安、民政、交通、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武警、企事业单位,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工作。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诊治病人的各级医疗机构以及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以最快通讯方式逐级报告卫生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旗卫生局立即启动事件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初步核实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旗委、政府报告。

3.2预警

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发生事故的单位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卫生局是我旗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受理单位,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处置发生在我旗的常规食品安全事故,作为我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响应队伍。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托《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及反馈。

3.4预警级别及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内容如下:

一级(红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50人以上。

二级(橙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30人以上、50人以下。

三级(黄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人数2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虽无死亡病例报告,但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自治区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

四级(蓝色):一次中毒事故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中毒,但无死亡病例;中毒人数少于10人,但引起中毒的原因尚未查明,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人数仍在增加。

预警级别由市卫生局提出建议,报旗政府批准同意,由卫生局负责。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Ⅳ级响应:

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Ⅳ级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内容。

卫生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疑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上报旗委、政府。

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卫生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到现场调查核实,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确认。并立即上报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临时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

3、公安、民政、工商、质监、镇、苏木(街道)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可疑食品查处和人员安置工作。

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卫生局根据事故处理需要调集技术、人员、物资,并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动员所有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召集工商、公安、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具体措施。

3、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遣专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各有关部门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和中毒人员的救护工作。

2、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专家指导处理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三种类型按照规定时限向政府、卫生局报告。若事故涉及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由旗卫生局逐级上报国家卫生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开展应急工作。

4.3.2扩大应急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难以控制、中毒人数仍在不断增加时,由卫生局向旗政府提出提高响应级别的建议,并作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4.4指挥与协调

各有关部门根据旗政府的指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事故处理工作。为增强应急处置决策的科学性,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小组。

4.5新闻报道

新闻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具体内容由卫生局负责审核,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把关,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

4.6应急结束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处理工作结束后,本次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物资征集、交通工具征用补偿、污染物收集处置、现场清理消毒、人员劳务等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方案,经后勤保障组审核,由财政部门结合财政实力予以拨付。

5.2社会救济

民政部门根据各有关镇苏木(街道)政府上报的救济申请,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划拨。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物品、资金的发放,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5.3保险

保险机构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赔付手续。

5.4调查和总结

卫生监督所要做好事件调查的有关总结工作,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卫生局根据调查处理意见,做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参加的应急事件处理队伍,确保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紧急封锁现场。

6.2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局负责组建一支由医疗单位人员参加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力求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6.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卫生局的预算,保障常规应急物资、医疗器械、药品、试剂和人员培训等所需经费。

6.4物资保障:由卫生局牵头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指挥部的意见,负责维护应急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旗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局)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人员牢记值班报告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卫生局应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健康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各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基本知识培训。

7.2培训

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情况通报,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的最基本知识及法律知识,卫生监督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的各级人员要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第6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一、实施对象和目标        1.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2.在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之前,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3.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要做到对安全事故和疫情的紧急响应,对可能的食品中毒者和感染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安全事故和疫情作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安全后勤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消毒小组、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2.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 成员:**) 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人:** 成员:** ** 班主任) 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 成员:** ) 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小组(负责人:** 成员:** ) 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小组(负责人:** 成员:

** **) 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餐厅、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负责人:** 成员:**) 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3.具体职责:

** 负责全面工作。

**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领导陪餐制度》,督促领导陪餐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向组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督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 协调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食堂满意度的调查。

** 负责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 负责安排班主任餐厅值班,定岗定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 监督食堂食材采购及加工、烹饪操作流程范,监督食品留样工作,负责查验食堂食材采购的有关证件或票据,负责食堂厨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向组长和副组长上报。

** 负责学校伙房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索票索证并建立台帐,负责制定食品加工、烹饪的操作规范,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

** ** 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晨午晚检和体温测量;

负责进入操作间人员的登记、测温和问询,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

负责炊具、餐具的洗消工作;

负责餐厅、后厨的卫生、消杀和开窗通风工作;

负责仓库的安全工作。

班主任 负责教育本班学生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餐、少交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负责学生的晨午晚检工作;

负责因病缺勤学生的病情追踪;

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 负责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 ** 负责环境消杀工作。

** 负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

** 负责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4.日常工作由**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一)突发疫情

1.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学校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所有学生立即停止就餐,并戴好口罩。

2. 除疑似病例外,其他学生带好口罩,人与人间隔1.5米的距离,在教师的引导下有序迅速离开餐厅。

3. 校医应立即引导病例由学校疑似病例专用通道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将有关情况报给应急处置组,由应急处置组进行核查,并逐级报给学校防控小组组长、教体局、疾控中心等部门。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4.配合疾控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入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5.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安全后勤保障小组、医疗保障小组、消毒小组、宣传和心理疏导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6.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二)其他突发事件

1.如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属地教育、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置。

2.如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后,立即自动按照学校相应预案实施相应突发事例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及时处置学校内的突发事件。

3.我校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伤员救治组等,在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工作。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通过学校开设的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板报、网络、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学校的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二)预防措施

 1.制度建设及实施

 (1)责任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管理人,其他成员为具体责任人。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疑似疫情报告制度:班主任、教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按照流程报告(现场值班员立即报告吴建盈和校医,随后依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组长和副组长向教育局进行汇报,必要时要市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3)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

对食品卫生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5)严格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餐厅,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后厨。因工作需要进后厨的,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并做好记录。

(6)食堂的检查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组员每天对食堂进货、存储、加工、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7)食堂每餐实行陪餐和留样制度,陪餐领导每餐提前30分钟就餐,各班组按要求做好留样。

2.预防措施:

(1)加强对食堂水源的管理,食堂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自来水。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能进入餐厅或操作间,食堂内部建立保卫制度、安全自查制度和消毒制度。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操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无证或证件过期不能上岗,健康证须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

(5)食堂提倡师生在学校就餐,严禁叫外卖,禁止校外熟食进校。

(6)李保国老师负责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日常检查。

(7)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身边的同学的身体情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9)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

(10)有疫情发生,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活动,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

(11)学校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寝室等地方要保洁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窗户必经常打开并定期消毒。

(12)学校有关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疫情的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食品安全及疫情预防应急预案责任人:吴建盈 **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0年2月28日 发生疫情突发事件 就餐学生紧急疏散顺序 1.如发生突发事件,所有餐厅值班教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学校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所有学生立即停止就餐,并戴好口罩。

3.除疑似病例外,其他学生人与人间隔1.5米的距离,在教师的引导下有序迅速离开餐厅。

4.校医应立即引导病例由学校疑似病例专用通道,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将有关情况报给应急处置组,由应急处置组进行核查,并逐级报给学校防控小组组长、教体局、疾控中心等部门。经校医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市人民医院诊治。

发生其他突发事件 就餐学生紧急疏散顺序 1.如发生突发事件,所有餐厅值班教师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所有学生立即停止就餐,并戴好口罩。人与人间隔1.5米的距离,在教师的引导下有序迅速离开餐厅。

3.餐厅值班教师将有关情况报给应急处置组,由应急处置组进行核查,并逐级报给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教体局等部门。

**市第一高级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部分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第7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网络安全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01-0052-07

公共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现今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造成的损失巨大,公共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党和政府对于新时期下的公共安全问题也高度重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我国要“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规划针对公共安全体系的四个构成部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也做出了具体、明确的总体性安排。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门对“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开辟了1小节进行了论述和规定,并在原有四个构成部分的基础上,新提出了“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指出要“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近年来,面对复杂的全球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内社会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内部环境,河南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应对挑战,克服困难,锐意进取,深化改革,在食品药品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保持了社会公共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为河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河南省公共安全形势现状分析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河南省各级政府注重以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和法治化,河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一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2013年8月,河南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签署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协议。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签署的第一份省部合作的协议,为促进河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起到了合作共建的示范带动作用。2013年12月省政府颁布了《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14―2016年)》,规划提出了未来三年内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九大建设任务和七大重点任务并规范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明确提出了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1]。2014年3月,河南省政府颁布了《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为核心,实施意见的颁布,进一步推进了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改革,河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加大了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13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布了《河南省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办法》,加强了对餐饮摊贩经营的管理。实施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目前已经评选出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7个,为其他市县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201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开发了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制定了《河南省餐饮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方案》,11月份电子监管系统将在全省正式启动运行,预计在2015年3月份将实现所有监管业务工作网上办理并建立完整的餐饮监管业务数据库,全省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是积极整顿食品、药品市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市场的各种违法乱纪活动。2013年5―9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了“打四非”专项行动。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突击检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7万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28家次,经营企业近6万家次,立案791起,查扣违法保健食品11.8万盒,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行业违法违规频发的势头[2]。还对网络上的制造和贩卖假药的行为进行了打击,共查处违规网站13个。同时还主动出击,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假药和假医疗器械的打击工作,2013年全省立案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140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1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6起,刑拘462人,批捕126人。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努力创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为确保河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目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安全监管机构全部成立,并全部列入行政编制;全省18个省辖市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全省158个县(市、区),其中138个县(市、区)设置有执法机构。1 63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管办,所有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执法队伍达到4 800多人,省、市、县、乡、村、企六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已粗具规模,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3]。

二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制度建设。2010年10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施行,新条例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了安全生产的制度体系;严格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河南还先后出台了《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构建起了一个符合河南安全生产实际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有效开展执法监察提供了法制保障。

近年来,河南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水平得到逐年提高,事故数、死亡人数和煤矿死亡率等指标都在逐年递减(见表1)。2014年上半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56%和25.36%;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同比下降明显;工矿商贸、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四大行业(领域)中,伤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都在30%以上,最多下降66.6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都在25%以上,最多下降80%[4]。上半年河南大部分地区生产安全形势稳定,有5个省辖市和6个省直管县(市)没有发生工矿商贸伤亡事故[4]。

(三)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稳定

河南省的社会治安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民众的好评,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形势持续平稳。据最新数据,2014年上半年,河南省公众安全感指数为90.83%。

一是严密防范妥善处理,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整体稳定。逐步完善了平安河南建设体制机制。2011年出台了《平安河南建设(2011―2015 年)》,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平安”工作格局,全省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工作方面,时时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积极推广“义马经验”和“渑池模式”,确保河南环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在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建立起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部建立了综治工作重心,集中受理和调解矛盾纠纷[5]。真正致力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源头。

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始终坚持以法律为根本的遵循,依法办案,依法审案,贯彻“打防结合、以打开路、筑牢防线、注重实效”的科学打防观,树立“打防犯罪是主业、命案攻坚是龙头”的理念,注重办案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河南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成效显著,刑事立案数量近年来不断下降(见下图),命案侦破综合成绩更是实现“九连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成绩、打防刑事犯罪综合成绩连续七年全国领先[6]。

(四)覆盖全省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防范体系初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近年来,河南省积极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动员协调各部门成功应对了各类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一是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行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覆盖全省的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河南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了省级与地方两个层面,上下统一、层级分明、职责明确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分为五个层次,省政府是最高的行政领导机构,省以下各个省辖市都建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县级政府也成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的相关责任机构,乡镇和街道办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到人,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也将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立章建制。三是建立了一支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民兵预备役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专家队伍在参与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指挥、善后工作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决策咨询作用[7]。四是持续进行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制度建设。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深入基层、学校、社区宣讲、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防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控等等相关知识,不仅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而且有效提高了民众防灾避险、自救互助的能力。

(五)网络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网络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网民的增速也是惊人的,从2007年的517万人增加到2013年底5 803万人,六年间人数增加了11倍多。随着河南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网民人数的急剧增加,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河南2003年成立了互联网应急中心,有了自己的网络安全应急组织,但由于成立时间较晚,网络安全管理相对滞后。2008年3月,制定了《河南省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之后,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和国家对网络安全的日益重视,河南省在网络安全文化建设、技术手段建设和网络安全合作平台方面都逐步有了长足的进步。河南省互联网应急中心从2009年开始,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的网站上逐月《河南省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通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和全面的网络安全监管机制。

从整体上看,河南省网络安全状况长期处于中级或者中下级水平,受到的恶意攻击、新发现的安全漏洞也逐年增多。不过河南对互联网安全的监管和监控也在实践中日益成熟,监管水平稳步提高。从2014年已的1―10月份的《河南省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通报》来看,河南接收到的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数量都逐步有所减少,省内感染恶意代码的主机绝对数量、被篡改网站数量、新发现信息系统安全漏洞数量、感染飞客蠕虫病毒的主机数量等都有所减少(见表2和表3)[8]。2013年,河南共处理、关闭各类违规网站198个。

二、河南省公共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食品安全方面,现在很多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都是比较小的企业甚至是小作坊,在制作和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安全隐患很多,违规违法现象也比较严重。在药品安全方面,医疗企业小、散、弱的局面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药品流通环节过多,经营费用偏高,导致低价药品无利可图,难以为继,市场的恶性竞争频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不足,药品创新度低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环境比较薄弱。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很多企业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还很淡薄;审评、审批与监督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还不到位。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细化的、有针对性的、具可操作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高效的行政监管体系和应急事件处置体系没有建立;科学、客观、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建立;中立客观具有权威性,能够掌控舆论主动权的信息体系没有建立。

(三)治理社会治安防控问题的对策建议

1.注重搜集情报信息,建设反应灵敏、快速预警的信息和指挥调度系统。要成立高效灵敏的信息处理中心,建立信息资料的分类、整合、分析、比对、串并、反馈等处理程序,为有关办案人员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报资料,为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和信息。同时,要加大对指挥中心的科技投入,建构110、120、119三合一平台,实现各种警力的统一指挥,形成刑警、派出所、巡警等侦查破案和社会控制警力的联勤互动警务模式,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

2.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社会多元参与水平。在具体做法上,治安管理部门可以积极引入社会化、职业化的组织、管理手段,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倡导建立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站、调委会、物业管理站五位一体的社区治安管理和警民联动工作机制,可以尝试从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中选聘人员组建巡逻队伍,全方位加强社区和街面治安防控能力。

3.重点侦办重特大案件,积极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重特大案件危害大、社会影响打,应该始终作为侦办的重中之重,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首先要积极侦办大案、要案,加大对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案件的打击工作,多破案,努力提高破案率。其次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防止黑恶势力滋生抬头。

(四)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1.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相关部门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各预案,在制定预案的时候要注意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要加强对应急预案进行管理,逐步规范编制、修订和施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另一方面应更加重视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培训与演练,真正达到检验预案效果、锻炼应急队伍、磨合机制和宣传教育的目的,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2.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与引导。深入开展普及相关应急救援、医疗急救等方面的知识的活动。建立健全个人心理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个人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3.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将非政府组织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非政府组织具有非地域化、专业化与资源化的优势,是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能更广泛地发动社会力量,集中专业人士参与调查研究,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提出有效的应急建议,在监督政府行为、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河南应将非政府组织吸纳到应急管理体系之中,以争取到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支持。

(五)治理网络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机制。首先,针对网络安全多头管理的问题,要建立跨部门的网络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网络安全监管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营运企业、互联网增值服务机构、行业组织、普通网民等等各个方面,要做好网络安全的监管,就必须要协调各方资源,建立跨部门的联动机制。其次,要建立一支常规的、专业化的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队伍。网络安全监管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专业问题要专业化处理。网络安全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因此建立一支专业化、多领域的网络安全监管、应急响应队伍就显得十分必要且势在必行。

2.改革网络管理体制,构建符合省情的网络管理模式。网络管理的方式手段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虚拟社会管理应多方参与,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缺一不可。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网络管理模式;更好的规范网络行为,建立理性、规范的网络秩序。

3.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工作,实现虚拟社会管理的高科技化。网络安全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科学有效的实施管理就要直面问题,开展深入研究。首先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网络安全管理的技术手段;其次要积极参考和引进外省和外国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装备,借鉴和运用外省和外国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管理手段,以切实提高河南的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犯罪打击能力。要大力推进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技防体系建设,堵塞网络安全漏洞。

参考文献:

[1] 杨晓娜.河南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年建成信息平台[N].郑州晚报.2014-02-12.

[2] 马艳梅.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保障饮食用药安全[EB/OL].中国新闻网,2014-01-24.

[3]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体制建设情况的报告[EB/OL].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11-05-19.

[4] 谭勇.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转好[N].河南日报,2014-07-31.

[5] 刘俊锋,何永刚,焦艳.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N].河南法制报,2010-11-20.

[6] 郭洪昌.2013年河南年鉴[K].郑州:河南年鉴出版社,2013.

[7] 李伟.河南省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防控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8] 河南省互联网应急中心.河南省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通报[EB/OL].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2015-05-14.

[9] 甄贞.流动人口犯罪得重视了[N].检察日报,2012-03-12.

[10] 2013 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EB/OL].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3-12-19.

Study on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c Security in Henan Province

ZHANG Kan

(He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Institute for Social Development,Zhengzhou 450002,China)

第8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目的与原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委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是规范委内各科室、代管机构和委属机构的基本程式。预案坚持集中决策、统一指挥,反应快速、运行有序、分工负责、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国防法》、《防震减灾法》、《价格法》、《传染病防治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发展和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应急工作范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工作包括:

1、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做好经济领域突发或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阶段应急措施的制定;

2、重点做好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情况监测预报;

3、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恐怖事件时,协调重要物资的应急生产、应急采购(进口)和应急调运等;

4、监控粮食、棉花、药品、医疗器械和重要物资等国家应急储备资源,必要时提出动用国家、省或市储备建议并按国家、省或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提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状态恢复阶段经济社会政策建议。

第四条应急预案体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主要规定应急状态下协调经济运行、重要物资供应和恢复阶段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基本程序等基础性内容,是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制定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支撑性程序文件,对特殊工作要求分别做出具体规定。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组织机构

作为市应急指挥体系组成部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应急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科室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局,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六条职责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预警、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各阶段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集中决策、统一指挥的快速高效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指令,领导全委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对各职能科室的各类预测预警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和评价,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并报告市政府,根据市政府决策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机制的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紧急状态时经济运行管理的建议;综合管理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生产储备、社会储备;提出煤、电、油、气、运及粮食、棉花、药品和国家、省、市应急储备重要物资及重要原材料的应急调度措施建议;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协调和集中采购(包括紧急进口);建设并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与调度系统网络;负责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和相关信息报送。

各专项工作组职责: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和应急工作需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分工负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市场价格监管、经济政策调控、产业政策协调、新闻等有关专项应急工作。

第七条应急机制运转原则

一、资源共享。为适应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时间、类型、程度和范围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对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管理的相关资源要及时沟通情况,保证应急调用及时有效。

二、分工协作和效率优先。在现有机构和职责基础上,按照应急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应急分工协作关系,实现应急工作与现有科室职能分工的有机结合,体现分工负责特点和效率优先原则,发挥全委应急协调整体优势。

三、协同配合。在全市应急体制中,参与事项积极沟通配合。建立应急预案联系制度和应急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与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县(区)和重点企业的信息传递渠道以及预案备案制度,开展交流和培训。

第三章监测预警机制

第八条监测预警信息

完善各类经济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宏观经济、市场价格、经济运行动态(煤电油气运)等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

一、报告内容。监测预警范围内的异常现象、异常原因初步分析,动态趋势判断(消失、持续、扩大),预防措施建议。应急状态时的监测预警重点报告事件原因、主要过程、已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有关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当前事态受控制程度和发展态势预测,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二、报告程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科室按分管领域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测预警情况、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有关重要信息。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及重点企业等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可以直接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关于异常情况报告或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一步分析判断,评估措施建议并协调落实;继续跟踪动向,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提出预防处置的有关措施建议。领导小组根据监测预警报告以及办公室的建议,综合判定事态性质和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出预警信息,采取预防缓解措施。

第九条异常情况判断和响应

本预案重点对涉及经济运行调节,应急生产组织,重要储备动用,价格干预和价格紧急措施实施等应急情况做出程序规定。特定异常情况在相关预案中另行具体规定。不可预见异常情况及时补充提出。

一、粮食、主要副食品供应方面:粮食、主要副食品(含食用油、肉、蛋、禽等)供应紧张或出现市场异常波动,涉及数个县(区),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购买或粮食、主要副食品脱销等事件的处置,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省粮食应急预案》、《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煤电油气运方面:煤电油气运突发性供应困难,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受到明显影响的情况,按《省煤电油气运调度协调应急预案》执行。

三、市场价格方面:当粮食、药品、化肥等重要商品(与群众生活及生产密切相关对价格异常波动具有重要影响的消费品)个别品种价格在短时间内发生突发性大幅度上涨,可能对群众特别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情况,按照《省粮食应急预案》、《省药品储备工作预案》、《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加强监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药用品方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医药用品提出紧急需求的情况,按照《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省药品储备工作预案》执行。

五、物资储备方面: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

件,以及初级产品、成品油料等物资严重短缺或过剩时,按照《省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执行。

其他方面的异常情况识别原则,根据需要和单项预案内容及时补充提出。

第四章应急响应程序

第十条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响应状态设为两种模式:一是一级警戒应急响应(全市应急状态)。适用于达到严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未得到有效控制,或者突发性、破坏性很强,严重威胁多个县(区)甚至全市范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县(区)或有关部门应急措施已难于控制事态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全市性应急措施(启动总体预案或专项预案),成立统一指挥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即动员全部力量,采取多种综合及专项应急措施。实施一级警戒应急状态时,启动全部应急指挥系统,并视需要增加新的专项工作组。二是二级警戒应急响应(预警准备状态)。适用于较重程度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启动条件为: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已对个别地方产生较大影响,扩散态势尚不明朗,县(区)或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启动县区预案或部门预案);领导小组根据有关县(区)或部门报告或监测预警信息,研究认为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在市委、市政府做出明确决定前,需要办公室有关成员加强监测预警分析,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应要求采取配合支援措施或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形。实施二级警戒应急响应状态时,主要启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项成员。

第十一条应急指挥工作流程

应急协调领导小组遵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组织执行交办的重大应急任务;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出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重要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向市应急办提供有关背景资料,包括灾害或事态情况,预测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提交相关预案及对策建议等。根据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办公和通讯系统,实施24小时值班,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必要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建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应急物资以及煤炭、电力、油料等紧急调运(调度)。根据需要组织重要物资应急生产和集中采购(包括进口),办理有关费用的预算、结算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令,结合具体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的特点,按照快速、有序、准确高效的要求,分别做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专项任务落实工作。迅速编制储备物资或商品调用方案,落实品种、规格、数量和具体单位;迅速明确市场价格监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派出检查或执法队伍,依法果断处理价格违法事件;迅速分析突发事件对宏观经济以及重点产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提出财政、税收、价格、投资、贸易以及产业政策、运行调节等不同层面的调控措施建议;提出群众特别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群应急生活保障政策建议。各有关科室必须及时把握和报告专项工作进展动态,保证全委应急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和应急保障任务如期完成。

第十二条重点专项工作

一、新闻。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委办公室负责新闻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并协助有关科室提出新闻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接受采访或信息。

二、交通运输协调。在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应急工作对运输的紧急要求,交通运输专项成员负责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在规定时限内运抵目的地。

三、市场价格监管。市场价格监管成员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提出价格管理政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其他专项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要求有关科室参加或组建专项工作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中的特定工作。

第五章应急工作保障

第十三条应急信息、技术与法律保障

建立应急指挥调度计算机网络平台,整合、衔接现有监测、预警及储备管理等系统,形成精干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科室结合应急工作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相关重点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收集、跟踪动态信息。建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工作专家数据库,为各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支撑。

第十四条应急资金与后勤支持保障

将应急工作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应急措施研究,编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教育培训、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应急调度系统建设等。应急响应期间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费用不足,按实际需要额向财政部门申请特别应急专项经费(在紧急情况下,有的企业为服从国家应急需要,经济上受到损失后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应急响应期间应确保所需物资供应,保证所发生的储备、采购(进口)、征用、补偿和赔偿等费用及时到位。特别紧急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可行使紧急征用权。

第十五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应急工作中擅离岗位、、失职渎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及时做好应急指挥相关后勤支持保障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名词术语

一、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冲击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正常秩序,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市的经济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三、本预案所称紧急状态,是指突发公共事件及其连锁反应在社会经济领域突然产生的大范围急剧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已经或极有可能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持续紊乱,危及经济社会安全,必须由政府采取非常规措施迅速消除、抑制、缓解全社会所遭受的破坏性影响,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的情形。

第十七条与县(区)应急预案的关系

县(区)有关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辖区经济领域应急预案时,可以参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应急预案,明确衔接关系,完善相关应急机制。

第9篇: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范文

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健康和饮食安全有直接关联,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也是存在的,对民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因此,政府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危机管理,对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管理

食品是人们进食、生存的根本,所以食品安全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有重大的意义。因而,食品安全的保障,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重要责任。但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仍具有一定的潜在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的就是突然发生的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病害事件等,这种情况的发生没有预见性,且事件发生存在事件发展、影响的不可估量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性。面对这种影响面广泛的突发危机,政府必须加大对危机管理的重视。

1危机管理的内涵

在食品安全中发生的危机事件,就是指相关部门或企业在没有任何准备及应对下突然发生的严重性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危机的发生包括预警期、爆发期、缓解期和善后期四个发展时段。政府对危机管理有预案,在危机预警期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政府可通过监测预警,利用信息搜集和分析技术,加强对事件的了解、性质的分析,尽量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进行预控预防,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事件危害;危机爆发期是事件急剧发展并不断扩展时期,政府需采取应急处理,无论因哪种因素引发的危机事件,此时的处理必须以将事件危害尽最大能力降低到最低为主,及时建立处理小组,专人指挥,开启信息平台,并有效地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危机事件的缓解期,此时事件已经处于焦灼状态,相关部门必须应急对待并控制社会影响;危机事件的善后期,事件基本得到解决,这是政府及相关管理者及时应对的结果,同时需要进行社会秩序的逐渐恢复,并需要曝光相关危机事件的事实及涉事者,还需由专家组对危机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利弊并总结经验。

2危机事件案例分析

政府虽然有相关危机管理制度,但监测预警期即事件初始阶段是很难被发现的,而很多事情的发生在潜在时没有给予扼杀,一旦爆发则会不可预估,只有在危机事件爆发后给予补救。譬如“三鹿奶粉”事件,没有在事件爆发最佳时间给予处理,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但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给予了应急处理,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危机进行了解决。在此事件中看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反应、态度,非常重视并严格处置了危害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在此危机事件中,政府及时建立以卫生部、国家质检、当地及相关部门的监察小组;对涉事婴幼儿开通了免费救治通道;立即对各市场销售奶粉进行整体、全面的检查,一旦检测不合格必须给予处理;同时对奶粉污染源进行彻查,包括养殖场、原料奶收购、婴幼儿奶粉生产等所涉及的程序及渠道;立即对国家相关乳品业的监管制度、企业生产制度等进行完善和修正;最后在彻查实情后,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违法涉事人员等进行严厉惩处,给受害方一个交代,同时也有效稳定了社会秩序。

3危机事件的解决对策

3.1建立有效的食品危机预防机制

首先,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其次,建立并完备食品安全风险测评制度,加强预警处理制度的高效性;再者,对企业的生产、应用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企业的道德、责任、社会认知和法律意识等进行严格传教和监管,并创建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信用机制,督促企业的生产要规范、严格;最后,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科学技术,增加相关技术投入资金,加强生产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3.2建立危机事件快速应急方案

人们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没有预知性的,也无法阻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所以在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后必须要面对。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则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方案,减量减轻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危害。首先,应该及时成立危机事件处理组织,设专人负责;然后,置身事件发生现场搜集相关资料和信心;对产生危机的因素进行探查、分析;综合评估,判定问题所在并制定解决策略;具体操作,严格落实。

3.3创建食品危机国际合作机制

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在不断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中,不单单需要我国及相关地区解决突发事件,还需要国际的合作,建立共同机制,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加入世贸组织后,危机事件的发生、发展,信息的传播及影响均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当事件涉及外部效应后,则加重了事件的危害性质。因此,需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对危机事件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涉和处理,同时交流感想。

3.4妥当处理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给予有效平定之后,还需进行危机管理的善后工作。事件的暂时平息不能完全表示事件已经彻底解决,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政府及相关事件管理人员仍需对一些负面影响进行处理,避免因此再次造成危机事件的突发。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积极对事件涉及人员及事件事实内容进行有理有据的公布,并给予相应惩罚,对表现好的人员给予奖赏,同时总结此次事件给予的警示,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最后极力做好安抚工作,使危机状态恢复平静。

作者:柴丹 单位: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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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喜才,张利庠.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构建与对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0,16(7):58-62.

[3]王彦东,李云,桑启源.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再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09,16(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