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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对策精选(九篇)

食品安全问题对策

第1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 存在问题 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政府部门也加大了对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力度,食品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还会对消费者的心理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引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

一、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1.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现状

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大,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出现。2003年的金华敌敌畏火腿事件、杭州的毒海带事件;2004年的陈化粮事件、阜阳的劣质奶粉事件;2005年的肯德基奥尔良烤翅、可比克薯条、雀巢奶粉等事件;2006年的大闸蟹、瘦肉精猪肉、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蛆虫柑橘、甲醛银鱼等事件;2010年的南京小龙虾事件,2011年的双汇瘦肉精猪肉、催熟芒果、上海染色馒头、万能牛肉膏等事件。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在一定的程度上会引起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食品安全涉及到农产品的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的生产、农产品的加工、销售渠道等一系列的环节,这些环节中,农产品的生产环节污染最为严重,像双汇瘦肉精猪肉。据有关部门调查发现87%的人认为问题食品是由于不法个人和食品生产企业利益熏心造成。这也反映出农产品的加工环节也是产生问题食品的环节,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问题食品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像阜阳的奶粉事件。通过对食品安全事件研究发现,传统食品也开始出现问题,像2001年的重庆市“毛发水”酱油事件,这些事件的时有发生,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得不到保证,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问题食品产生的原因

2.1我国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从近些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一旦出现安全事件,大多数是监管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部署相关部门工作分工、职责以及工作步骤。但是这种采取事后应急的处理办法已经不能解决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问题,公众对政府的高效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期望也很难满足。

2.2我国食品监管对出现问题食品的企业或个人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对于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的处罚力度还有待加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处罚的威慑力明显不够,西方发达国家对违法企业的处罚会使其倾家荡产。

2.3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标准、认证体系、检测体系还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几十部,例如,《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兽药管理条例》、《刑法》、两高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及各部委相继出台的规章等。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数量较多,但条款相对分散、调整范围较窄,例如,《食品卫生法》没有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管理。另外还存在着不同的法律对于同一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有着很大差别。

我国有关食品还缺少食品安全标准,有的食品标准还没有与国际接轨,我的食品标准较乱,标准间还存在着层次不清、交叉现象。制定权威、科学、统一的食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安全标准、认证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会出现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分头执法的现象发生。食品监管的分头管理主要是指食品和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农业部门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食品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

2.4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人的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食品卫生监督人员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很多,但是高素质人员总量不多,甚至出现有些地方严重缺乏,特别是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督人员更是缺乏,这就会导致监督力度削弱,对于一些食品安全的技术性问题处理过于简单。

二、对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解决建议

1.加大对制假贩假的企业和个人处罚力度,对采用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减税政策

国家要对一些为社会提供优质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减税政策,对于违法的企业经营者加大惩罚力度,打击他们的提供问题食品的积极性。对于采用高新技术的食品生产企业要鼓励和支持技术和设备的引进,采取减税的政策,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2.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要不定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使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宣传使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通过开展主题报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食品安全。

3.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检测体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

对于我国现有的食品法律法规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助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要加快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标准、质量标准的建设,通过法律行政干预手段来规范政府、企业以及中介结构的行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协调,降低食品监管成本。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之间要明确权责,进行合理分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和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远.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分析及其对策[J]. 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9).

第2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对策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关系到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方面引发的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为掌握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为社会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本文从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生物、化学污染、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违法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生物、化学污染

1.1.1生物毒素的污染由于食物保存不善,导致发霉变质,尤其是花生、玉米等一旦发霉,其黄曲霉菌的污染[1-3],是致癌物质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些肉类变质后,多是由于肉毒杆菌导致的,其毒素危害性十分严重,很少量的毒素就可以致死,另外,在夏天,食物也很容易变质,食物的不卫生,导致大肠杆菌的感染,很容易引起腹泻、呕吐等。

1.1.2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的源头污染目前各种农作物几乎没有不打农药的,而且打农药的次数十分频繁,残留的农药也是惊人的,另外,各种农作物也是使用化肥,很少有使用有机肥的,有的农作物应用生长调节剂,有的应用激素如,豆芽的泡制过程中应用了大量的无根豆芽生长素,有的养殖业在养殖过程中应用抗生素,激素等,人们食用后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还导致了人畜共患疾病的增加。

1.1.3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有着严重的威胁目前,我国的河流、湖泊等污染相当严重,很多污水乱排、乱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没有经过处理就流入到江河,导致水内的生物的污染和死亡,水内的鱼虾等水产品被人们食用后会带来一定的危害,有些水产品是养殖业的重要饲料,养殖的鸡、鸭、牛等吃了不卫生的食物也在体内残留,也最终进入人们的肚子里,危害了人们的健康。

1.2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原料就本污染或发霉变质等,而且生产过程中作坊不卫生,消毒不彻底,储存过程中发霉变质等也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大量使用添加剂、色素等无形中增加了不健康因素。比如近年来,查出的三聚氰胺(Melamine),奶粉,为了保证氮的含量,加入了三聚氰胺,在检查奶粉氮的含量时,的确符合要求,但是,三聚氰胺导致的很多儿童发病等。

1.3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目前在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中,流通领域是个薄弱的环节,仓储、储运、货柜达不到标准[4],致使许多出厂合格的产品,在流通环节变成不合格,甚至成为腐败变质的食品。同时,由于管理不善,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店堂出售。

1.4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①生产者素质较低、卫生意识淡薄、规范操作能力差等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重生产轻卫生、弄虚作假、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③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

1.5卫生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①以科学为基础的立法及执法模式未完全建立,执法力度需要加大。②基础监督、检验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③食品卫生执法与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效率低下。④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策

2.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2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研究制订配套性、系统性、先进性、实用性均较强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全面提升国家的食品安全的标准化水平。还要不断提高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3加大执法力度,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法律部门要做好监督,杜绝检查工作的腐败行为,检查部门要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进行督查,对查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厉处罚。

2.4引进先进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检查能力[5]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大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检查能力,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在食物检查方面全面,精细。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生物、化学污染、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违法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6],因此,要加强对全民宣传教育,提高对食品安全的意识,要进一步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惩。

参考文献

[1]吴永宁.现代食品安全科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2]范小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现状及应对措施[J/OL].沈阳农村经济信息网,2004.3.

[3]ANZIC Influenza Investigators,Webb SA.Pattil(a)V Critical care services and 2009 H1N1 influenza in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2009(20):44.

[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食品安全法(草案)[Z].2008.

第3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对策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 “三鹿奶粉”、“双汇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深刻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严重问题。对于食品安全,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一种状况,比方说一旦发现问题或怀疑某一种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后,很难找到相关的主管部门,涉及到食品安全的部门众多,甚至公安都会介入,谁都可以管但往往是谁都管不了,食品安全应该由谁来管或者怎样才能管好?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公民对社会和政府的信赖问题,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民心所向。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外乎两方面:一是某些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和守法意识。二是相关监管仍有待完善。(1)、企业逐利不顾责任 。食品要经过多个生产环节,如果某个环节的企业缺乏道德,不负责任,就可能产生安全隐患。总理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企业家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指出,“不诚信问题,是一个非常突出情况,非常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各级质检部门,查办了大量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几乎每一个案件,都有生产者故意违法违规的问题”。(2)、多头管理有待改进。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目前中国采用分段监管,涉及卫生、农林、粮食、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由于在监管体系中,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并存,职能交叉和管理空缺等问题依然存在。这种多头管理之下,一旦出现问题,容易推诿责任。但在美国虽然是多头管理,但他们分界清晰‘例如肉品管理,从生产到销售,全归农业部管。我国之所以接连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与目前这种自上而下的多头监管方式不利于发动消费者的力量监督食品质量有关,也与违法成本较低有关。

(二)、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1. 食品法律法规阖待完善 我国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但其所监管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作了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恰恰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因此造成监管盲区,诸多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经多年探索,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进步,但如何有效地落实需要更多的法律支持。 2. 监管模式职责不清仅以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出来的豆芽为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归农业部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归卫生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但现实中,农业部门认为是一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应该归质监部门管,流通环节出了问题,应该归工商部门;质监和工商部门认为豆芽是豆子发的,是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为什么这么多部门管不住一棵小小的豆芽?食品安全如何监管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 3. 食品质量标准存在先天缺陷我国食品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4级构成,总共近几千项。虽然数量众多,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①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相当一部分低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近期曝光的我国乳品生产企业其企业标准单位菌落数是国外的几十倍就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②我国食品产品的行业标准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部委制定,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③标准的评估修订未及时跟进,有的标准竟然超过十余年都不修订,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对策

第4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我国民众对中国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急剧下降,也影响到了部分公司的品牌效应和商品利润。近年来,两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还是食品安全,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标准问题。与西方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对于食品安全规定的标准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的,不但比较少,而且要求较低。在农产品方面,现国际一共公布了二千五百多种化学污染物质,而我国仅仅颁布了六十二项,各种化学物质随着我们平时吃的肉和菜类进入我们的身体,出现问题的概率大大提升,源头就是有害的,就算其他的过程再规整,规章制度再全面也只是徒劳。

生产者问题。现在很多企业都把经济利润放在首位,完全不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当回事,诚信缺失非常严重,没有企业文化的建设。没有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利用各种各样的化学污染物来生产食品从而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甚至一些已经变质,应该被丢掉的食物都可以通过再加工让其重新回到市场,进入食物链,实在可恶。

监管者方面。对于监管制度,现我国还制定的不够完善和严格,虽然一些相应的法律已经制定,如《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但是和发达国家比起来还是不够看。有关食品安全的个个部门职能重叠,造成很多事情很多部门都想管,但是正所谓三个和尚没水喝,结果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人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加之对于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查力度很低,往往就是砀鲂问剑有个过场。就好像以前在半山腰打劫的山匪一样,悠闲散漫,好吃懒做,交钱不杀。

消费者方面。现在我国很多国民还可谓是民智未开,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食品的辨认能力还有待提高,不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国家出台的各种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鲜有人问津。另外,消费者群体大多是普通的百姓,无法从食品包装袋上的有关信息还判断食品是否有害,也不可能掌握太多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

面对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只有抓住要害,对症下药,才能够合理有效的进行解决。

追溯根源。如果从根本上出了问题,那么做再多的事情也讲于事无补。所以,从根源上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所有的食品都规定一个质量标准,根据制定的标准来进行生产,并且制定相应的考察技术,来考察进行食品生产的场所是否安全,生产出的农业产品是否优质可以供人们安全食用。

建立诚信体系。国家应该和国外一样制定一个专门与诚信有关的体系,就食品行业来说,一旦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可以再次在这个行业经营,也不允许被其他企业收购,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提升企业的道德,让生产者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及加工。

提升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首先,针对很多部门职能重叠所出现的多龙治水问题,我认为应该适当削减一些部门,好让大家明确职能范围,分工明确,都有事可做;政府部门大多都是白天执法,但是生产企业一般都在晚上进行违法行为,所以应该确定明确的轮班制度,好让执法监督全天二十四小时无死角;在抽查方面,负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该更加系统的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对食品有一定的辨认能力,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寻找食品抽检而不是企业和商家送来的样品,让食品抽检不在流于形式;建立民众举报监督体制,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将会大大提升执法部门的效率。

第5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哈尔滨;监管对策;权责不清

一、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食品安全就是民生大事,作为黑龙江省省会的哈尔滨市多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成效显著。目前哈尔滨市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十分到位,各部门的抽检方式多种多样,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类食品。但目前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有部分地区监管程序缺失、监管对象重复、监管过程出现空缺等问题,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区域的监督执法还停留在最为原始的人力实地监查,这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作为哈尔滨市四大经济产业支柱的食品产业,无论是在生产、运输还是消费的过程中都要时刻注意质检的问题,目前哈尔滨有几家检测机构,可对如农药、添加剂、有害物质等进行检测,这使得监管结果成效显著。但与之相对的各种各样的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的检测系统还不完善,机构的数量仍是供不应求,专业的检测人员与检测方法还没有完全引进。[1]例如,我们所熟知的“地沟油”现象,在一些消费环节中常常出现,据调查,大学生及白领工作人员通常会选择午餐订外卖,而网络平台上的商家注册并没有很严格的监管标准,一些小作坊的食品生产环境远不及安全标准,但其监察困难,流动性大。对于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程度标准,哈尔滨市有明确规定,但在监管过程中,参照物不确定,常常导致监管标准不一、结果具有差异性。另一方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使用添加剂,既可以使食品“食之有味”,又不影响身体健康。但随着科技的发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与之前大有不同,例如方便面中所含添加剂、增色剂的标准与之前不同,但哈尔滨市目前并没有更新标准新的检测标准。尤其在果蔬品类中这种监管标准落后的现象十分明显,随着害虫的耐药性增强,农药的使用量日益增加,由于这种现象极为普遍,所以在检查的时候自成标准,严重超标于国家标准规定。目前,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情况较好,但随着时展,仍有些许不足之处需加以改正。

二、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分段监管权责边界不明

食品的流通包括众多环节,哈尔滨市作为农业大省,自然是粮食生产的主要区域,目前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过程的监管采取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区域送检方式,在这之后,精加工的环节就要由流通环节的工商局和质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来接管监察。这种监管手段表面上看是比较连贯的,但实际上会造成连接空档的问题,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会有追责的过程,而后期造成问题的部门大都会推诿责任,致使权责不清。[2]对于权责不清的问题,在日常监管中十分明显,例如,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会有暴力执法或过度执法的情况出现,但工商部门也会有执勤人员对商贩进行检查,这种执法重叠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有经济利益的管理对象,各部门都会积极争取,而对于偏远地区或流动摊贩、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甚至是缺失。分段监管的管理模式容易造成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监管重复,或是无效监管。[3]现在,监管部门内的技术人才较少,信息更新速度慢,部门之间闭门造车,不进行信息共享,使得监管效率大大降低,当然,这个问题不仅仅存在哈尔滨市,只是结合哈市食品产业政策及发展现状来说,分段监管的劣势被放大出来。

(二)检测部门专业程度低

哈尔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依照的是现行国标,标准复杂,检测程序与采样对象规定不明确,这使得本来就缺乏专业人才的哈尔滨市政府部门,在检测水平上慢慢停滞不前。目前食品安全检测有多个部门进行送检,作业重叠和留白经常发生。由于现行检测机构数量较少,基于市场调节理论,竞争压力相对较少,部门的专业化程度比较低,且无论是从资源配置还是人员素质来说,哈尔滨市检测部门的水平还是有待提高。西方发达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极为重视,以美国为例,检测机构众多,政府授权的部门需通过考核才能继续执行政府的下放权力,这也使得其技术水平日益精进。相比于国内的一线城市来说,哈尔滨市的检测部门也略有不足,这不仅仅是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工作效率上。哈尔滨市的检测系统更新极为缓慢,数据及技术引进少,对新出现的污染源测定方法缺失。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时候,会追究相应的执法部门责任,而不会从检测本身找原因,这无形中放低了对检测专业水平的要求。对于一些不方便送检的食品,检测部门需要进行实地检测,而进行这项工作的执法人员涉及各个行业,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人员连一些基础的检验标准都不熟悉,且各部门间并不进行信息交流,这大大降低了检测的效率。

(三)监管过程缺乏全程性

首先,哈尔滨市有许多的流动摊位,且夜市、早市文化由来已久,经常可见的是,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的执法工作人员会进行实地检查,但往往这个时候,食品安全的问题已经形成,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危害事件的发生原因。其次,监管的种类太单一,对于再加工的食品,执法人员不会对源头的食品生产地或原料进行追检,只是会检验成品。各个部门的工作形式大抵如此。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将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列入到了法律条文中,[4]监管必须溯源,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不仅仅是一方的责任。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哈尔滨市的明星食品:哈尔滨红肠,目前市面上哈红肠的销量十分可观,许多不法商贩会生产假冒伪劣的产品,但政府部门对这种严重影响哈市食品安全形象的现象基本是置之不理,即使有一些抽检,也只是在成品中进行取样,并没有追责到上游供应源。政府部门对于食品的安全监管太片面,没有形成完整的循环式链条,许多信息监管过程都被忽略,[5]导致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权限

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是提高监管效率的关键。有关部门的监察范围在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不能够将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化,在监管对象冗杂的哈尔滨市,监管力量相较之下比率较低,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权限,可以使相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精准监管,后期的追责体系也较好建立。例如,欧美发达国家的完美追责系统就是建立在明确的监管职责上的,各主体职责范围明显、承担的压力较大,对绩效也能纪实考评。哈尔滨市区县众多,监管主体不光要在区域上进行精准划分,更要在流通过程上加以规划、分解,主体的监管力量集中是对监管对象的负责。对于因为重复监管造成的资源浪费,通过明确权限,可以很大程度上的解决问题,在明确监管职责的过程中,不光要界定监管范畴,更要明确监管衔接处的方式、方法,以及出现问题后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这样系统的建立主体权限界定标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目前监管混乱的情况。

(二)增强检测部门绩效管理力度

对于现阶段哈尔滨市检测人才的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应加大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不仅仅在检测数量上进行考核,更应在监测质量上大力监督。引进专业的技术和人才,是增强工作效率的直接方法。对于经费的利用,不应只提供给实验室的内部检测人员,更应下发更大的福利与权力给一线的市场监测人员,只有在源头把控到位才会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并且问题的及早发现,对于民众也是负责的表现。一般来说,配合绩效管理机制的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也应与其共生,这是对于监管全过程的一个整体把控与预估,对于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测,比较多种方案的可行性,得出最优的监管方案。构建风险评估机制,须有独立部门的专业人才操作,这其中尤其需要检测部门的专业人员提出建议。在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处理消极怠工者,谨小慎微,对于发现的不稳定数据要进行严密监测,且检测标准要实时更新,与国家、国际接轨。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的安全监测是直接关乎民生的重要环节,不仅要重速度,更要重质量。在加大对检测部门的投资过程中,还要提高整体检测人员的素质,从思想上重视检测环节的作用。

(三)加强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的应用

对于监管出现重复、留白的情况来说,主要原因是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不流畅。电子政务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继承了互联网大数据丰富的优势,同时在政府内部范围内可以规划、总结各部门工作路线及进程。目前,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对于电子政务的理解仅停留在录入、调取的阶段,殊不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将各部门信息实时传递、整合、分析,最后自动输出的过程恰恰是传统政务模式所代替不了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开设专门的系统,共内部人员上传、下载信息,另外,对于面向社会的公开平台,也应重视起来,群众的反馈渠道应更加系统,证据的检举、处理的效果应清晰地呈现在电子信息平台上。[6]对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政务电子化尤为重要。从食物的生产源头开始,其生长环境、生产用途、粗加工、运输、精加工、销售以及使用后情况都是需要监管部门获取详细信息的,而这在分段监管的模式下,更具难度,信息的衔接尤为重要,在不丢失数据、不重复监管的前提下,在做好信息的全面搜集是传统监管方式做不到的,所以,利用电子政务,可以有效减轻各部门的工作压力,大幅度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蒋慧.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29(6).

[2]黄飞,吴岳福,赵裕广.哈尔滨市食药监局:牢记使命担重任恪尽职守保食安[J].食品安全导刊,2017(29).

[3]侯庆山,叶朝辉.黑龙江省食安办等十九部门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J].食品安全导刊,2016(17).

[4]马英娟.走出多部门监管的困境———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合作[J].清华法学,2015,9(3).

第6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三鹿奶粉事件 食品安全 质量监管

2008年9月11日,经卫生部揭露,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经核查,事件起因是不法分子在收购原奶时非法添加三聚氰胺,而企业在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时并没有进行有效的针对性检测,导致含有超浓度的三聚氰胺奶制品流入市场。该事件直接造成29.4万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住院52019人,重症154人,并有6例患儿死亡,该事件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同时也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食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相对比较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了以各项法律法规为基础,多个监管部门相协调,共同监管的格局。然而,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逐渐暴露出该体系的诸多不足。

1、法律、法规不健全

1.1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法律法规更新较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曾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参考借鉴的主要法律之一,从1995年颁布起,近十五年没有更新过,很多条款已远不适宜当今形势的需要。而于2009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过程也相当漫长。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够、法律威慑力不强也是当前的一个明显现状。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可以说很大程度上也归咎于对事故的处罚力度不足。

1.2 产品免检制度的缺陷。食品的生产是个动态的过程,免检并不能保证每批产品的质量一定合格,而企业一旦获得免检这个国家信誉担保,反而会对其自觉控制产品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监管机制的不健全

2.1 安全监管当前主要采用的是分段管理的模式,造成部分部门独立执法、封闭执法、部门之间的衔接性差。监管部门各自为政,或争夺监管权,或互相推诿监管责任,造成监管不利。如“三鹿奶粉事件”中奶站的管理和鲜奶的收购运输就存在相应的问题。

2.2 食品监管存在信息不畅、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由于分段监管,产品在某个环节的监管信息不能有效的传递到下一个环节,很容易造成重复检测。浪费人力、物力。

2.3 各监管部门协调性不强,联动机制不能有效运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却缺乏有效的协调部门和协调机制。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前的监管机制中,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责,但由于其明显的“重药品轻食品”的机构人员设置,以及其不具备法律上的执法主体和职责,让一个部局级单位协调另外三个部级单位,在执行时就会缺乏权威性,协调效果大打折扣。

3、检验能力和质量标准体系的不健全

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力量分散、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共享。各种检测室、监测站分布在卫生、质检、农业、工商等多个部门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封闭,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质量标准体系普遍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整体呈现“少、旧、低”的趋势。如我国农药限量标准仅制定了137种,而日本新执行的肯定列表制度仅“暂定限量标准”规定的农药就有734种,两者之间相差了5倍之多,致使我国出口到日本的食品要比国内多检测5倍的内容,对我国的企业造成很大压力[1]。这一现状直接导致了质量标准不能很好的与国际执行标准接轨。我国食品行业仍大多执行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只有14.63%,严重制约了食品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2]。

二、建议及对策

食品安全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应当作为我国政治经济发展中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和生命权。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三鹿奶粉事件”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的成熟管理办法,对现行的监管体系进行重大改革,修订法律,理顺管理,明确职责,建立一套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应加快其修订完善的步伐, 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也应尽快制定并力求与国际标准接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更好的保驾护航。同时国家需专门设有全面系统收集和整理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在各种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检测网络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并对安全进行评估和风险检测,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强调企业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的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自身的检验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积极推行HACCP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利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3、加大食品市场的惩戒、监管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除了行业自律之外,有关部门还要联合进行行政执法,从各个环节(包括源头、生产、流通、销售等)控制食品的污染,发现问题一定要加大惩戒力度。食品行业很多,其中农产品和畜牧业等初级产品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到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人和企业要加大打击力度和惩罚。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市场退出机制,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检验机构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

行政监管的执行和落实依据检验机构的检验,所以各地的检验机构要根据社会发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原有能力的基础上加大检验机构能力的建设,切实把检验结构做大做全,将检验能力做专做精,将食品检验中出现的新难点、新问题组织骨干力量进行攻关。同时,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追究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不力造成重大严重后果的,轻则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重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小结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实施。 《食品安全法》作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内最重要、最根本的法律,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将食品的监管由“卫生”上升到“ 安全”,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进步,引入风险监测与评估、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大惩罚力度和企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成熟理念,这些都将为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仅一部《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整合监管职责, 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有效监管,防止食品安全问题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第7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愿因;建议

中图分类号:R155.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96-02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与成因分析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见之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有30多起,平均每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几件,如苏丹红鸭蛋、孔雀绿鱼虾、假牛肉、三聚氰胺奶粉、甲醛奶糖、带花黄瓜、爆炸西瓜、地沟油、染色花椒、墨汁石蜡红薯粉、瘦肉精、假牛肉、河南南阳毒韭菜、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沈阳毒豆芽、宜昌毒生姜、合肥染色蛋糕、北京影院米花桶含荧光增白剂、海南的毒缸豆、广州市场“染色紫菜”、台湾塑化刘有毒食品、漂白大米、面粉增白剂、下水道小龙虾、双氧水凤爪、避孕药养黄鳝、激素染色草莓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出现三个特点:一是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手法越来越陷隐蔽,从食品外部走向内部、从物理走向化学。

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1、政府规则失灵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产。由于政府的定位不当,导致规则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如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滞后、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乏协调性和连续性、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社会监督和问题处理机制缺位,食品安全领域的管理出现真空状态,食品安全质量普遍降低,这些都说明食品的安全生产和政府规则失灵有着紧密的关系。

2、攻利主义和食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功利主义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行为的结果。在我国,功利主义表现为对社会财富增加的强烈渴望,对经济发展的极度推进,这些虽然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化发展,但是也使得诚信观念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受到重大冲击。

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把实证主义功利化,把经验归结为行动的效果,把知识归结为行动的工具,把真理归结为效用、或行动的成功。尽管实用主义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多可借鉴的地方,但是也有其局限性,实用主义往往会在价值观念上返客为主,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出现桎梏。

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多达十几部,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它出台早,要求标准低,由于现实情况的飞速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对待严重的食品问题,已经不能有效地规范,合理的操作。

4、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行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明确,食品监管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而且职能交叉,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信息交流,有时甚至相互掣肘。第二,执法机构建设还不适应严峻的管理形势。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等矛盾比较突出。

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检测机构不健全。从2011年开始,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从总体上来看,各个地方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还不完善。第二,对已有的监测机构建设重视不够。关键是检测技术检验设备和资金不足,致使食品检测一直处于步履艰难的状态。

5、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食品市场上,部分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淡薄、唯利是图、不注重食品质量。无视消费者的健康,致使消费者在对有可能伤害到自身健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购买行为。还有一部分生产单位在获得证书后,往往会给安全标准“打折”,生产低成本、低质量的产品。这样,消费者难以察觉食品的质量而可能造成伤害。

6、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地方保护主义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第一,地方保护阻碍了全国统一、公平、规范、有序市场的建立。这种不公平的经济体制必然会加剧无序竞争,破坏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第二,地方保护危害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市场信息失真、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农田到餐桌”监管、加强食品检测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建立良好的质量信息传递机制,有助于解决食品质量的市场失灵。我国食品生产者大多文化素质低,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较长,致使信息管理难发挥作用。政府要提供公共信息,使公众拥有完全充分的信息以便权衡利益风险进行选择。及时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质量抽检结果,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并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测。建立各类食品营养信息数据库,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食品系统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经济和技术等层面上共同推进。经济手段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分散经营的主体组织起来加强质量控制,实行标准化生产,实行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经济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厂商的风险成本,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

3、建立顺畅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网络。在实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理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食品的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

第8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吉林白城 137000

[摘要] 本文在分析广义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相应对策,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群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

关键词 ] 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R71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8(a)-0040-02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类的健康与社会和谐发展。中国媒体屡屡曝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和事件,如“地沟油”、“毒奶粉”等,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与此同时带来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是监督管理员必须解决的问题。餐饮是否安全和能否购买到安全食品已经成为了消费者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1我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对策

1.1食品原料来源和严格检查问题与对策

农作物种植中,化肥农药使用不当,许多农民为了增产提高收益、避免虫害,而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其严格超标。家禽饲养中,为了避免牲畜生病或者使其快速生长,注射激素等药品,导致了食品不安全。用污染了的水浇灌农作物或者饲养牲畜,致使许多重金属残留在动植物体内。另一方面,食品来源的检查并不严格,不安全的原料流入到工厂进一步加工。

所以,要规范食品来源,严格控制化学物品使用。对食品的来源要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食品的制作原料符合标准。要规范农民种植,控制化学药品的使用,并由相关的专家进行指点,利用共享先进的技术等优势,在保证增产的同时保障食品来源安全。国家要加大治理水污染的力度,同时要禁止在水污染严重地区种植农作物或饲养牲畜,禁止使用有害的饲料喂养牲畜。对激素等药品的检测要严格,对超标食品要坚决禁止。

1.2食品加工中添加剂的滥用和监管

在食品加工中,生产者为了保持食品美观、口感以及表面的质量,吸引消费者购买,从而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乃至相关化学物品,严重的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适用范围,严重违背当今社会提倡的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的理念。有的生产者为了使食品存放的时间延长,大量使用对消费者身体有害的防腐剂,不仅使食品的质量有所下降,更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或者为了节省成本,从而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使用劣质原料或假冒原料,完全不顾食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

避免食品添加剂的滥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用量,更好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要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对于食品添加剂等化学物品的使用要严格监管,监督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与使用,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坚决抵制屡犯不改的企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使用劣质原料的企业,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处罚,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

1.3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及其对策

从食物来源、加工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但相关部门对这些现象并没有严格监管。我国缺乏详细的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没有相应的详细而严格的要求,使许多生产者钻法律漏洞,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对于食品不安全的现象打击力度不够,也使得该种现象出现了“禁而不止”的局面。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制订相应的法律制度。要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所监管的范围扩大化,应全面覆盖从食品的来源到食品的销售直至餐桌的整个过程。其次,加强监督力度,避免出现生产者为获取利益最大化而滥用化学肥料,肆意使用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现象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检测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的检测技术,及时有效的检测不安全食品,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要赋予消费者对于食品监督的相关权利,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的完善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我国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监管机构多头管理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多部门分段管理,存在管理机构众多、管理混乱的现象。我国尚未成立专门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管理餐饮业食品安全的部门,每个部门管理相应的环节,多个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完成监管食品安全。我国专门设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辅助其他部门实行监督管理,但多头监管的模式非常容易出现管理重复的现象,而且不同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矛盾,可能会引发执法混乱,甚或出现了执法冲突的情况,严重干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政府监管部门职能的发挥。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监管部门一直以责任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为指导,食品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多个部门争相抢夺利益;如果食品监管不力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互相推诿,极力撇清自己的责任。

2.2标准体系落后且不全面

当前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滞后性和片面性。①我国现行的餐饮业食品标准体系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差。在这些繁杂的标准体系面前,小餐饮业往往不知所措,出现食品安全监督人员越多,监管效果越不明显的现象;②我国的现行标准处于较低水平,与国际存在一定的差距;③由于尚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不同标准之间难以统一。餐饮业食品标准可以被划分为四个级别,不同监管部门分别针对不同的级别来执行,每一个监管部门所参考的标准不一样,并且只认可自己采用的标准,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2.3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

我国检验条件并没有达到较高水平,我国只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来检验检测餐饮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餐饮企业已经完全掌握了卫生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形式、程序以及时间,所以在定期检查之前提前做好准备,检查之后就立刻回到老样子,不能充分发挥定期检查应有的作用。监管人员的人数限制,定期抽查的频率很低,难以保证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所以,国家一定要保证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充足资金,加强定期检查的力度,提高不定期抽查的频率,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相对健全的检验检测体系。

3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3.1明确划分各监管机构的职责

要建立起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体制,有与之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部门明确各自的权力与职责,不同部门之间各自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提高监管效率,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不同部门之间还要协调合作,这样才能保证顺利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2健全餐饮业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①当前从事餐饮业的人员素质水平相对较低,要对其培训一些检测食品安全的简便技术。②由于餐饮业的食品消费具有即时性的特征,所以很难在产品的最后阶段进行检验,如果餐饮企业的条件允许,可以安装一些监控装备,有利于监管部门全程监控餐饮企业制作食品的过程,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的餐饮企业大规模安装监控装备,建立起餐饮业监控网络体系,推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③重点研究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加大资金投入。为检测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增强他们的检测技术,不同监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共享的信息,拥有先进检测技术的地区要帮助落后地区提高检测技术,最终建立起完善的餐饮业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3.3建立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系

①要想建立起餐饮业食品安全长效管理体系一定要重视培训监管人员,同时还要制定有效的考核机制,每隔一定周期就要对卫生监督员实行考核,以便促进卫生监督人员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另外,卫生监督人员在参与卫生评审工作之前,首先要确保该人员顺利通过了考核,如果没有通过考核,则没有参与评审的资格。为了便于卫生监督员更好地理解培训内容,可以采用直观的培训方法,只有选择恰当的培方法,才能提高培训效果。②工商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新办证的单位,只有确定新办证单位达到国家各项要求之后才能发放许可证。卫生监督部门不能只重视日常卫生监督,也不能只关注预防性监督,一定要同时注重这两方面的监督。③要及时总结卫生整顿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提高管理过程中的法制化程度,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这样才能保证餐饮企业食品生产达到国家的卫生标准,提高卫生监督的实际效果。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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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食品安全问题对策范文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食品方面主要体现在动物性食品占食品的比重提高和动物性食品无污染、无残留、无公害等方面。当前消费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成为时尚。国家鼓励发展养殖场、养殖小区或养殖大户生产无公害畜禽产品。目前全国有存栏牛(肉牛、奶牛)11.6亿头,羊6.8亿只,蛋鸡和肉鸡150亿只。生猪和肉牛存栏中。农户、小规模、分散养殖占2/3。肉羊的家庭式、小规模、分散式养殖占60%,奶牛和蛋鸡占40%。我国在养殖业方面,家庭式、小规模、分散的方式将长期占有较大的比例。加强农村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重视,只有从源头治理人手,采取综合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

1 动物性食品安全影响因素

(1)主观因素是生产者、经营者的趋利性。如使用禁用药品促畜禽生长和治疗动物疫病,霉变饲料饲养牲畜,运输畜禽使用镇静剂,泔水不按规定消毒就利用等:非主观因素是生产者、经营者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如利用含有农药残的饲料,没有执行休药期规定,在受污染的地方饲养动物(水源污染和饲料污染)等。

(2)从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因素分为有机因素、无机因素,有机因素包括致病菌的存在、有机农药残留、生物毒素残留等;无机因素包括重金属残留、无机农药残留、工业污染等。

(3)从来源上看:饮水、兽药、饲料、添加剂、动物疾病、环境污染、农药污染、工艺设计不合理、加工及运输销售过程等都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4)从重视程度来看,对能造成急性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各级都很重视。如2006年9月。上海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300多人中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年年底,非法使用化学染料苏丹红而引发了“红心鸭蛋”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严厉打击。但是对积累性的慢性中毒的危害重视不够,研究较少。

(5)从动物性食品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来说,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了动物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较完善的标准体系,主要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有机食品生产标准。标准的普及仍面临很多问题。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户分散经营,管理难度大。山区人口密度为130人/km2,平原地区200人/km2。根据全省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精神,600-900人安排1名防疫员,每个人要管理5-7km2。出栏猪牛羊1000头(只)以上。1个乡镇3万-6万人,每个乡镇现只有2名检疫人员。由于实行了检疫申报制度,依法规产地检疫应临栏检疫,但目前部分村还没有通公路,乡镇也没有配备基本的交通工具,做到临栏检疫是极困难的。

(2)兽药、饲料添加剂管理难。现每个县配备了1名兽药管理员。农村户均养猪一般1-10头,由于药价及治疗费用随物价不断提高。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后,强化了动物防疫工作,但对治疗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兽药质量不稳定,为保证治疗效果,普遍存在超量用药或人药兽用;二是没有休药期意识,特别是对能出栏(笼)的畜禽,如打一针治不好,就立即出售,规避风险;三是农民自己治疗现象普遍存在,缺少必要的诊治技术,滥用抗生素等,不能做到因病施药;四是为了追求快生长和高效益,配合饲料逐步普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混乱。只要生长快,不管药物生产厂家及药物组成,随便加大使用量,且没有休药期意识;五是兽药饲料销售商,为增加销售量、增加收入。误导农民。

(3)管理手段。现保障畜产品安全的主要手段有:一是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二是推广可溯源标识制度,大户要建立生产档案;三是组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及有机食品的认证:四是对兽药经营户实行许可证制度;五是建立无规定疫病区。这些手段对大中城市的管理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溯源制度落实不到位,认证面窄,管理不严,无规定疫病区现主要是试点。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目前仍较为突出。

(4)宣传工作不深入。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检疫申报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布了禁用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及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目录,还制订了一系列标准。较为系统的有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标准,绿色畜产品认证标准,有机畜产品的认证标准等。虽然法规具有强制性,标准也有强制性的,但在具体实施中,操作难度很大。如现在依据《畜牧法》,实行了可溯源的动物标识制度,一般农户建立免疫档案,大户要建立规范的生产档案,但由于工作量大,人员不足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配套设备没有普及,地域差异大、畜禽流动范围大等原因,实际执行效果并不是很好。

(5)检测手段不全。州、县一级现没有药物及微生物的检测能力,检疫也仅凭外观与经验,测一测体温,看看淋巴结等基本手段。无能力测定药残(包括定性与定量),畜禽生产原料及畜禽产品定期抽样机制也没有。无公害畜产品主要是建立在企业或单位自律的基础上的。

(6)经费不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也曝光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特别是大中城市,投入很大,从人员、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都有保障,但在农村存在投入严重不足、工作抓不实等问题。

3 主要控制措施

农村养殖业分散经营,畜产品的销售主要依赖中间组织,环节多,可控性差,而交通、通讯条件逐年改善,更增加了工作难度,在人力、物力、设施设备受限的情况下,要从组织上及制度上杜绝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宣传,依法管理。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树立依法生产、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风气。还要宣传重大动物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宣传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注重食品安全的危害性,宣传动物性食品全生产管理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事迹;要发动群众敢于曝光大案要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如网络、电视、办讲座、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传单、张贴法规、流动车宣传;采用动画、农民参与,结合当地实情组织宣传队伍。宣传还要从中小学生人手,建立长效机制,全民共建食品安全生产体系,禁用药品、禁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清单要张贴在饲料生产、经营户显眼位置,张贴在养殖大户、小区及养殖场的显要位置,作为经营场地必要条件之一。

(2)加强培训,实行准入制。要对养殖小区、养殖场、养殖大户、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者、畜牧兽医工作者分别 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考核,合格的才准许从业。提高其依法经营意识,要知法、懂法,使之成为宣传法规义务员。

(3)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建议州、县动物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属实有奖、逢举必查、查必有果、结果公示,保护举报人的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管理。

(4)增强畜禽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国家在规模养殖方面采取的政策是:政府引导、积极扶持、规范建设、强化管理,来逐步加快我国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的建设步伐。要鼓励、扶持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养殖规模场的发展。降低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与管理成本,支持养殖合作组织的发展。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加T厂参与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给予财政支持。从生产源头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要建立优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设置市场准入机制。将项目建设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有机结合。

(5)加强饲料原料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农药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管理,饲料生产要按无公害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休药期。二是推广无公害生产方式;三是禁止利用未达标排放工业污水用于农业灌溉,禁止用工业污染土地种植饲料作物;四是加强饲料仓贮管理,禁止用剧毒农药杀虫、灭鼠,注意通风降温,防饲料发霉变质;五是建立污染区监控机制,对污染区饲料生产实行监控,定期抽测,发现农药残超标,立即禁止用于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