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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机关单位清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召开的全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园长卢翠青、书记卢小君为组长,副园长朱晓辉,李时英为副组长,财务室丁娟、陈燕和教师代表吴瑞峰、张宇箭为组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一、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年6月18日)。我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统一思想,认清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治理小金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财经秩序,保増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自查自纠(截至**年6月18日)。我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6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教育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群众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我单位的捐赠收入等都全部存进入财政预算外专户。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我单位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了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五)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幼儿园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园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责任教育和政治大局意识,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单位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机关单位清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按照叶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4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叶党办〔2014〕3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应生、徐怀远和党组成员汪锐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 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2013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委副书记刘爱武同志讲话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4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 、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第2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市总工会下属基层工会直属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社会团体及下属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3.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截至2012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截至2012年9月底)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2年10月20日)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对本组织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向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签字确认,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机关有关协会报市总财务部,各基层工会技协报市技协办)。

(三)重点检查(截至2012年11月中旬)

我会将于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请各相关组织狠抓落实,做好迎检准备。请各检查组于11月15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2年12月中旬)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方面,要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纠正到位;另一方面,要针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处理、处罚、处分标准和尺度,依纪依法处理“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市总对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相关组织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将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和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对在自查和抽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专项治理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抽调干部专人负责专项治理日常机构工作,认真抓好本单位组织“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特别注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阶段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市本级为5%),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3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行风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此次行风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我们认真抓好了学习贯彻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大会动员、广泛宣传发动、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八个环节;自查自纠阶段,我们认真抓好了制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大会再动员、发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召开自查自纠座谈会和大会、梳理问题认真整改、严格检查验收七个环节;集中评议阶段,我们认真抓好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行评组调研总评,行评代表质询和评议、领导点评和现场测评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整改阶段,我们认真抓好了制定《整改督办表》、建章立制、制度汇编、组织行评代表检查四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全面指导了各县市广播电视局行风评议工作。

在这次行风评议中,我局还从市人大、市政协、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工商界人士以及服务对象中聘请了名行风监督员。

四个阶段全局共召开动员大会次,参加市局动员大会累计近人次以上,参加市直广播电视二级单位动员会累计达到人次以上,全系统共在各新闻媒体上播发行评宣传报道多篇。市局编发简报期,各二级单位编发简报多期。全系统共写出个人思想汇报和自查自纠汇报余篇,全系统共发放调查问卷份,走访单位个,走访个人人次,收集整理意见条。市局和直属单位共修订完善和新建立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多份所有的整,改意见全部得到落实,自查自纠的问题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市局党委在认真抓好市直广播电视系统行评工作的同时,还专门多次听取了社会各界对县市广电局的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进行了指导,共发督办文件份,传真份,并组建调查专班下县市进行了督办,有力的指导了县市局的行评工作。在两级行评办的领导下,各县市广播电视局均被确定为行评合格单位。

根据行评代表总评、市四大家领导点评、市行评办社会调查测评以及对个县市广电局总评的结果,我局被确定为行风评议合格单位。

二、行风评议工作的主要特点

我局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主要有一下特点:

(一)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

、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这次行风评议我们确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工作实际,围绕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全系统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切实解决本系统、本行业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行风评议,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加强,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得到明显遏制,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促进全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推动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有明确的目标。我们确立的项目标是:一是通过行风评议,使广播电视更进一步地发挥好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更进一步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更进一步地把握好正确地舆论导向,营造一个有利于荆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二是通过行风评议,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更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妨碍发展广播电视的思想观念,改革不适应形势的管理方式,推进广播电视快速健康发展,发挥好广播电视传播信息的功能,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通过行风评议,找出本单位在行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认真整改,从根本上纠正和消除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和服务态度冷漠,工作责任心差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达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四是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各级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和完善赏罚分明的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广播电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推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五是通过行风评议和认真整改,促进全局的文明创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形成全力以赴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氛围。

、有明确的工作重点。我们确立的工作重点是:一是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即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和规定。二是转变作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情况。克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特别是言而无信、履约率低、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四是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五是求真务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保纠,以评保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促进部门总体水平的提高。六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网络服务等情况。严格执行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三项学教活动”,坚持新闻宣传和广告经营活动分开,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现象的发生,净化声屏荧屏+面,加强网络建设与服务,保证全市人民收听收看到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并提出了着重从三个主要方面开展行评工作的要求。即虚心听取社会群众和评议代表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以自查自纠为手段,以评促纠;以全面整改为契机,以评促建。

(二)做到了“三个到位”。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了“八个结合”的要求

、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认识到位。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和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专题会议,全面研究我市广播电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并制定了行评工作《实施方案》。月日,我们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的行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迅速贯彻动员大会精神,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层层进行动员。月日,我们对自查自纠工作又进行了专门动员,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进行了再动员。月日,市广播电视局进行集中评议,各单位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对照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大会质询的问题,各单位进行了整改。全局上下办共专题宣传栏、印发行风评议专题简报多+。在《荆州日报》、《荆州晚报》、《荆州广播电视报》等媒体上刊发宣传文章多篇,在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和荆州电视台《午间直播室》栏目进行了次直播专门宣传。月日,在沙隆达广场举办了以“交流进步”为主题的与市民面对面交流活动。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实行“一票否决”,落实责任,领导到位。我局成立了局党委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局党委全体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为行评领导小组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局党委对行风评议每个阶段都专门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行风评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广电局主要负责人均为职责范围内行风评议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承办。在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分头抓,工作专班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局面。局党委还强化了责任追究制,明确指出这次行风评议的结果要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哪个单位、科室出现影响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时要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问题严重,影响重大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各县市局的考核,也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

三是建立检查考核体系,严格验收和考核,措施到位。我们把自查自纠和全面整改阶段作为行评工作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果的重要阶段。对召开各层次座谈会、上门走访、发调查问卷、明查暗访、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建章立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了检查考核体系。

、坚持了“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行风评议全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代表反映和群众投诉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查处的问题不分清是非不放过;对违纪违法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突出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从新闻宣传、工作作风、广告、网络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条主要内容和项具体工作步骤和要求。明确了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部门不能转入下一阶段,要按照工作要求补课。在整改阶段从制定《整改计划表》、建章立制到汇编成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整个工作做到了一步一个脚印,按计划实施、力求实效、不走过场。

、坚持“八个结合”的要求。即与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号文件和市宣传思想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相结合。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联系当前广播电视面临的新形式、新问题和转变职能的工作要求,从适应新变化、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业绩,打造荆州广电新形象出发,在致力于解决广电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上要有新突破,在广电发展上要有新成就,在工作作风上要有新转变,在广电管理上要有新提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把整改与广播电视改革、创新、转变职能相结合,取得突破。与“三项学教活动”和落实“三贴近”相结合,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多制作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和栏目。与贯彻执行广电总局号令,治理整顿广播电视制作和播出机构制作、播出违规广告和乱播滥放问题相结合,规范广播电视机构违规播出行为,不断美化“声屏”。与推动县乡联网和光纤入户工作相结合,取得新进展;与我市全面推行广播电视数字化工程相结合,年内开播数字电视;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开展思想教育,把整改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与广播电视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落实我市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目标;与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相结合。将行评工作和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做到了既突出了重点,又相互促进,较好地克服了“两张皮”、“单打一”的现象。

(三)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社会各界、敞开大门查问题,整改工作基本落实

局党委和行评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自查工作,局行评领导小组成员先后深入到科室、基层单位指导自查工作,召开自查汇报会,工作专班加强督办,全局自查工作得到了平衡发展。在自查中,采取了开门纳谏、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查找出了广播电视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通过《荆州日报》、《荆州广播电视报》发放问卷近万份,对中心城区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居民、个体业主等社会各界发放问卷调查万多份。在对回收的多份问卷调查汇总后的情况来看,认为广电系统整体形象好或一般的占%,认为整体形象差的占%。我局和局直单位先后走访了企事业单位、社区的观众、听众和市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以及武警部队等有关部门,其中走访企事业单位多人次,走访小区听众和观众多人次,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先后参加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自查座谈会达到多人次。从机关科室到基层部门,从领导干部到职工,每个人都写出了自查思想汇报。大家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差问题、找差距、定自纠目标。市局和各单位认真听取了行评代表经过广泛深入细,致调查研究后的意见,都做到了及时反馈。在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全局上下发扬了亮出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解剖自纠不怕痛。触及思想不怕严的精神,深刻剖析了我局在行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原因。对照行风评议几个方面的标准,市局和直属单位都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梳理,查找出了在新闻宣传、工作作风、广告、网络服务、行业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做到了以查促纠,以纠促管,以纠促建,把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行评收到实效。

在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我局从八个方面开展了工作:()认真整改,让群众满意。在行评期间,我局共接到举报电话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其中属于反映广告问题的件,反映网络服务的件。我们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都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必落实。针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广告问题,局党委表明了态度:“不惜牺牲一切利益,把不合格的广告砍下来”;针对网络服务问题,新近投入了近多万进行网络线路改造。()严肃查处,惩前毖后。先后查处了八岭广播电视站违规设置小前端的问题;电台个别编辑和主持人没按规定进入播音室导致节目播出延时的问题;电视台个别播控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在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过程中切播时间不当插播广告的问题等。()深入一线,督办落实。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局直各单位基层部门、各县市局和基层广电站逐项督办,直到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狠抓落实。针对自查自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宣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重申广告播放纪律的通知》,出台了《有线电视维护管理服务制度》、《持证上岗服务承诺制度》等。()规范管理,改善服务。对照自查出来的问题,局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措施,电视台在采、编、播方面制定了“三环节三把关”的具体方案;网络公司对外作出了“小修不超过小时,大修不超过小时”的承诺;电台推出了“节目要素”管理办法。()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自查自纠中,我们切实按照广电总局号令,从严治理广告经营行为,经过整改,局直各媒体单位广告总量下降,编排比较合理,内容逐步净化,管理日趋规范。()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全系统以自查自纠为契机,采取了走出门看,送出去学,迎进门讲,请进来教以及深入开展“三项学教”、“三优一满意”和业务大练兵等活动,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总体部署,全面整改。局党委专门召开了专题会,全面部署了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了由局行评领导小组成员各自分片包干的整改专班,对整改目标逐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每一个责任项目的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分步实施。整改责任制的建立,有效地加大了整改的落实力度,使整改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通过最后行评代表的检查来看,广电系统各单位均达到了整改合格的要求。

三、行风评议工作的主要成效

随着行风评议推向深入,行风建设在广电系统已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广电系统的干部职工深深体会到:抓行风建设不是影响了工作,而是大大促进了工作,民主评议行风是荆州广电事业、产业协调发展的助推器。从宏观上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宣传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喉舌”意识、阵地意识、大局意识、导向意识进一步增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发展的重大举措、积极成果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的鲜活场景,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促进了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坚持以发展广电产业为重点,做好县市区资源整合这篇大文章,实现“两年乡镇通光纤,五年村村通有线”的目标,大力推进网络化、数字化进程,使事业和产业日益做大做强,城市信息化功能日愈提升,不仅实现了量的突破,而且即将实现质的飞跃。

三是行业作风明显好转,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行评以来,全局共涌现出大量好人好事,收到感谢信封。如:在全市举行的义务献血活动中,我局职工积极踊跃,献血人数超计划%;荆州电视台职工魏来属于特殊血型,接到市中心血站求救电话后,在小时以内连续献血两次;荆州电视报职工邹东庭接到一司机投诉在指定地点停车但是多次被无辜拍照的情况后,他次义务往返交警部门,义务帮助解决问题。这些好人好事,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广电队伍精神面貌、行风作风的变化。

四、行风建设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虽然,我系统在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行风建设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我们还需加倍努力。要借这次行评工作的东风,把我市的广电工作推向新台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巩固行评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扎实、创新地开展工作,我们一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深化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系统的作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引向深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教育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作风建设和行风工作的重要性,把搞好行风建设当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部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另外,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熟知广电政策法规,掌握广电业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行风建设工作的透明度。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和广电自身媒体优势,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宣传我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我系统开展行风工作情况;继续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保持畅的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的长期监督;

三是建设长效机制,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行评工作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向社会承诺,推出一批便民措施。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加强对重点问题、重要部门、重要工作环节和对外服务窗口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研究,具体指导,认真解决,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持续运行;加强对行风问题的投诉查处和督办,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做到每件投诉有结果,以增强整个行风建设的力度。

第4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5日前)

各级各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做好思想动员、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2年6月底前)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写《“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12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全市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刊、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要逐级上报,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12年11月底前)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级各部门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18号)下发之后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

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请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支持治理工作。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举报制度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做好协调配合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指导作用,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目标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有关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工作督导

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工作督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要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下级和所属单位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5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在20*年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公共服务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6-8月)

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六查、六纠、六建”开展自查自咎。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对照国家及省确定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消费者举报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严重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公共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公共服务行业要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公共服务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各公共服务行业要建立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网点要有专(兼)职投诉处理人员。要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去年在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权益的问题,以及建立和完善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和制度建设要进行回头看,看问题是否解决、措施是否得力、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三)监督检查阶段(9-10月)

城管局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帮助各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情况汇总阶段(11月)

各单位要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于11月初报报城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管局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今年能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目标所涉及内容有新的明显阶段性成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的治理方案,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5月18日之前将治理方案和承办人联系方式报城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及时向城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经验做法,并分别于5、8、10月下旬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要把纠兼并举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在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的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剖析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性原因,以改革创新的方法深化公共服务行业内部管理,制定解决影响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完善制度,建立从源头上治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第6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局各中心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银行帐户清理规范办法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主要以各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几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他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编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9年5月)

局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09年6月20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中心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统一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09年6月20至10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09年11月中旬)

各中心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局各中心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发钱、打击报复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金生

组员:张桥生汤跃怀饶日梅刘书忠郑健

游林生梁建英吕德高王雪珍肖端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端莲担任。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通过全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将纪〔2009〕8号文件规定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奖励。(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局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第7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8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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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个人学转促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园区根据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及园区的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园区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现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了自查。

一、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自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以来,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每个工作人员都坚持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们及时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同时严明机关干部工作纪律。

二是广集意见,将开门纳谏作为自省自查的重要手段。为使园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敞开心扉纳谏言。通过下基层走访和向各企业印发征求意见表(在征求意见表中不仅设计了满意度评价栏,而且分政务值守、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大局观念、服务质量、廉洁从政六个方面设计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栏)两种方式,共走访基层党员、领导和干部、群众60余人次,发放意见征求表50余份,收回38份,回收率达80﹪,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多条。

二、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习不够,学习标准不高。尽管反复强调加强学习,但我们有些干部的学习态度仍然不够积极,研究思考的能力差,难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有的工作标准偏低,满足于以往的做法和基本的要求,简单应付缺乏精益求精、干则干好的精神。这实质上是敬业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不强的表现。

2、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部分人员只顾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缺少创新意识,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执行力还不够强,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表面,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3、工作中缺乏竞争氛围。少数同志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平平,不犯错误,总认为过的去就行,单位也没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纠正这些思想和行为,造成这些人缺乏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的精神,业务水平不高,办事效率底下,影响整个机关的效能。

4、工作上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平时除必要的检查工作外,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较少,应多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基层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针对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直接面对问题,以最大的勇气和决心真查真抓真改真提高。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充分认识这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和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对出现的工作不力、办事效率低下、纪律松垮、管理不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要有得力的解决措施和明显成效,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2、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要从园区的全局出发,抓住重点,找准问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切实做好整改,认真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抓实抓好,使我单位面貌发生新的变化。

3、统一部署、加强协调。要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工作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4、注重宣传、强化督察。要切实加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工作。工作人员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各自的活动进展情况,确保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这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主题实践活动,我们将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执行力,真正使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提升我单位的整体形象,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督我们的工作。

2017个人学转促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通过学转促学习教育机会,我向领导、同事征求意见,自身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我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

存在问题:

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导致存在被动、应付式的学习现象,无法深入学习理论精髓,甚至把学习当成负担,摆形式、走过场。

2、安于现状,缺乏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锐气不足,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工作思路不成熟,工作方法有所欠缺,缺少敢闯敢担当的精神。

3、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对群众感情冷淡,干部走访贫困户时与群众交流不够深刻,没有起到帮扶作用;不主动下基层了解民情,工作不能很好地与实际相结合。

4、个人生活中,艰苦奋斗思想不牢,偶尔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有时存在利己主义思想,在名与利、得与失等问题上,不能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

整改措施:

1、学习上,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党章和系列讲话,熟知党章及党员组织纪律,活动准则;二是增强自己政治敏锐性,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学习规定,按时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三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敢于创新。四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第9篇: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影响国家和单位资金安全管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推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小金库”问题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结合推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彻底取缔“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对象和范围

(一)专项治理对象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专项治理范围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6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形式包括:

1、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隐瞒土地出让收入、赞助费、国有资产、资源出租收入等设立“小金库”;

5、私设经营实体产生收益设立“小金库”;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8、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9、其他违规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0年8月20日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部分进行:

(一)自查自纠(2020年7月23前)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020年7月23日前报区财政局(联系人:XX,电话:XX)。

(二)对历年来检查发现的设立“小金库”问题开展“回

头看”(2020年7月31日前)

区财政部门对历年来检查发现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有关人员处理、问责是否到位;违规资金是否上缴国库;账务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完善制度是否到位。

(三)迎接重点检查(2020年8月20日前)

按照市财政局重点检查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迎检的准备、衔接和协调工作。市财政局重点检查对象是:

1、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零报告”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2、以前年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4、自查自纠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四)整改总结(2020年8月30日前)

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区财政局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对全区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要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