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建设专项规划精选(九篇)

建设专项规划

第1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 排水专项规划、管网覆盖率低、老城带新区

中图分类号:S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安陆市规划背景

1.1规划背景

安陆市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市区内有护国河、海子河、毛河、府河从安陆市中部穿过。目前老城区现状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较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污水处理率较低,水环境污染状况较为严峻。城市经济发展与排水设施建设滞后矛盾较为突出。同时,李店开发区、城东开发区等地区开发在即,安陆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即将上马,迫切需要对原有排水规划进行修编来指导项目建设。

本次专项规划服务面积为32.57km2,主要完善老城核心区内的排水系统,构建城北居住区、城南工业区、城东物流工业区、城东新型工业区、李店经济开发区。

1.2规划目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现状排水系统基础上,以优化城市排水系统、提高排水管网覆盖率、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具体指标包含污水工程和雨水工程。

1.2.1污水工程

近期(2010年):污水处理率70%,达到国家对该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要求;区内河渠均达到城市一般景观水体要求;在上游河段水质达标前提下,护国河、海子河段分别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Ⅴ类标准。

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率90%;中心城区内府河解放山坝前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规划达地表水二类水体标准;府河解放山坝后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规划达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海子河、护国河、蒿桥河、长港四条水渠为城区雨水受纳水体,同时兼作景观用水,规划不得低于地表水五类水体标准。

1.2.2雨水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水系及现状排水设施,明渠与暗涵相结合,将地区内雨水就近排入现状水体,确保规划区域内按设计标准不产生内涝渍水。

1.3排水工程现状及问题

1.3.1排水工程现状

安陆市城区现为雨污合流制的排水体系,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随地形就近排入附近的护国河和海子河,最终纳污水体为府河。目前安陆市中心城区已形成两个排水系统,分别是海子河排水系统、护国河排水系统。城区两条河渠主要接纳中心城区绝大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最终汇入府河。

海子河排水系统主要接纳老城区的排水;护国河排水系统主要接纳新城区的排水。两条排水河渠由南向北排列,排水方向均由东至西。由于区域内尚无一座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至府河。

解放大道现状有两排d800合流管道,收集两侧雨、污水后,排入府河。碧路上有一排现状d800合流管道,收集两侧雨、污水后排入府河。在各已建成的道路上均布置了合流管道,收集雨、污水后排入护国河与海子河,最终排入府河。新开发区及未开发地区排水管网基本处于发展初期,区域排水处于原始排放阶段,通过现状排水渠汇入护国河及海子河,最终排入府河。

1.3.2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根据安陆市排水系统现状调查情况,现排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排水系统规划年代较早,新建城区普遍缺乏相应的排水专业规划指导,排水系统设施建设不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2) 城市污水处理率低,大量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区内河冲,致使护国河、海子河等河水体污染比较严重,对水系也造成一定污染。

(3) 排水体制较为混乱。老城区基本为雨污合流制,部分新建城区和工业区也仅敷设雨水管或是内外部管网排水体制不一致,污水接入雨水管网。

(4) 由于受地下水位高、地质条件差及洪水高水位影响,存在地下水渗入和洪水倒灌进截污管网现象,增大了污水处理工作难度。

(5) 排水管网雨水排除不畅,部分地区渍水严重。城区排水干管大部分都在原有河冲位置进行明渠改暗涵,管涵线形曲折、流程较长,水流断面及水力坡度偏小,同时,由于受洪水顶托、河道淤塞及出水口处污水截流堰或闸影响,排水管网排水不通畅。另外城区部分地区地势较低,特别是“汉丹铁路桥下”地段渍水情况严重。

2.排水体制及节流倍数

2.1排水体制的选择

从现状来看,安陆市现有排水体制除新建李店开发区外都为雨污合流制,若近期将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为分流制,则难度很大,需要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要求。尤其是对于老城片区,建筑密度大,改造时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大面积破马路、拆迁,施工很复杂,工程投资大,不现实。因此,安陆市老城片近期仍维持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不变,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当旧城区改造时,部分区域的排水体制可随城市改造由合流制逐步过渡为分流制。建筑密集、街道拥挤的城市中心区难以改造,仍维持截流式合流制。而对于其他片区,包括城西、城南、城北、及李店开发区均应严格采用分流制。

2.2截流倍数的确定

随着城市建设的进行,合流管道的比例会逐渐降低,经治理后,雨、污分流的排水管道将实行分流,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河道,只在部分合流管渠设截流管。沈阳、武汉、苏州、上海等地的经验,n0值采用1~3较为合适。

由于安陆市年降雨量丰富,从建设施工难度及资金筹集等因素考虑,本次规划不推荐采用较高的截污倍数,同时考虑老城片区雨季时合流水均流入护国河、海子河网,另外考虑到府河目前水污染状况,规划建议取值为1。其具体原因如下:

(1)规划片区内部河网及外部府河等水体对环境敏感性较强。

(2)安陆市气候属于温和多雨。年平均降雨量1067mm,历年最大降雨量1722.8mm,历年最小降雨量652.9mm;截流倍数不宜取太大。

(3)老城片区环境卫生状况较好,并且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文明程度、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将逐步提高,因此城市地面积存的污染物也将逐年减少,截流倍数的取值可相对小一些。

(4)截流倍数取大了,就增加了污水处理的难度;截流倍数取小了,同样不利于保证河流的水质要求。

(5)规划区域内由于存在渗漏水、洪潮最高水位时部分水流进入污水系统,相当于增大了干管污水量。

因此,本次规划取截留倍数为1(即n0=1)。

3.排水工程规划

3.1污水工程规划

3.1.1污水量预测

依据《安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中心城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0%计,综合给水污水定额取630L/人・d。本工程服务范围内的安陆市老城区、城北居住区、城南工业区、城东物流工业区、城东新型工业区、李店经济开发区、河西新区总面积,本地区2020年预测总污水量为12.39×104m3/d。

3.1.2污水系统布局方案

依据汉丹铁路改线与保留方案,本次规划设计分别提出李店经济区污水干管系统、城东新型工业区污水干管系统、城北居住区污水干管系统、老城核心区合流系统、城东物流综合区污水系统、城南工业区污水系统、河西新区污水系统以及府河边截污干管系统共8大系统。

各个系统根据片区划分从服务面积、服务人口、污水量进行规划,充分考虑系统所在片区的高程、路况及地质状况。确定了污水主干管的走向、管径、布置位置以及最终的收纳水体或污水处理厂。

各规划片区生活污水量按人口密度确定相应面积比流量,工业污水量按工业用地面积确定面积比流量,规划片区建设用地面积及污水流量见下表:

3.2雨水工程规划

近几年来,安陆市加强了城市雨污水排水工程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区的排水状况,但现有的排水系统仍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护国河和海子河年久失修,河道淤塞,河岸护砌损毁严重,导致暴雨时城区渍水较重,海子河排水区域以上大片的低洼区形成渍水。同时由于大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污染了解放山水库以下水体,而解放山水库作为城区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已受到威胁。

3.2.1规划标准

(1) 城区排水标准采用安陆市暴雨强度公式:

地区参数:167A1=680,C=0.81,b=0,n=0.44

公式参数:q-设计暴雨强度(L/s・ha),P-一般地区设计重现期(1年),t-降雨历时(min) 立交桥下设计重现期为2~5年。地面径流系数:规划区域综合径流系数0.6。

(2) 防洪标准

规划府河及配建的堤防、闸口、排渍泵站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执行。规划在府河西侧由长港入府河口至解放山水库坝下预留一条泄洪通道,保证超标洪水安全下泄。规划在采砂厂附近建一座橡皮坝,保证坝下城市生活区范围内有一定的蓄水,以形成良好的景观。城郊排渍标准为二十年一遇一日降雨一日排完。

3.2.2雨水管涵工程

根据以上雨水分区,依据雨水就近入河,尽可能减少管道埋深原则,分别在现状(及规划道路)上布置雨水干管,就近排入护国河、海子河及府河。对老城区合流制区域,局部增加雨水管道,满足排水要求。依据安陆市地势与现状河流分布以及老城区合流排水状况,共分为八个排水区域。根据各个区域的面积、暴雨强度及径流系数确定流量。

第2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因此,依据学院“产教融合,校企一体”的办学理念,按照深度融入区域产业,“立足鹰潭,面向江西,服务长珠闽”的办学思路,以学前教育特色专业建设为契机,以校企(园)合作为依托,完善“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行)业融入”的合作办学机制体制。为了将本院打造成区域幼师培养基地,将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成江西省特色专业,引领地区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进行了以下发展规划。

一、专业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依托幼教职业集团,通过深化“政府主导、学院主体、行业融入”的合作办学机制体制,完善“二对接、三融合、四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基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素质核心、能力本位的“双轮驱动”的专业课程体系,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批集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建立系统、科学、高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校企(园)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把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成为鹰潭、江西到长珠闽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幼教人才培养摇篮,实现专业建设的示范效益,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效益,以及社会服务的辐射效益。

2.具体目标。(1)创新“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融入”三位一体的合作办学机制体制。组建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深化学院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院与幼儿园合作关系,在定向、订单培养上有较大的突破。(2)深化“二对接、三融合、四证书”人才培养模式。依托“校内园、校外园”教学实训中心和基地。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建设好课程标准,推进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实现教学资源共享。(3)加强教学、管理、科研服务团队建设。制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培养计划,通过互派互培、外引内培、名校访学进修等途径,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的教师队伍。(4)优化实习实训基地。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依托幼教职业集团、学院创业园,校企(园)共同打造一批集教、学、研、创于一体的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训基地。(5)提高社会服务能力。贴近市场需求,面向社会,开展幼师培训、幼教咨询、儿童文化传播等社会服务,形成覆盖当地、辐射全省和长闽地区的幼儿师资培养培训服务体系。

二、建设思路

1.完善一个模式。由鹰潭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组建由学院、鹰潭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合作单位的幼教机构等组成的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主要负责订单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资源开发,共同打造教学资源平台、人才资源平台和实习实训平台,创新校企(园)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完善“二对接、三融合、四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模式“新”。通过“技能实训―见习―项目模拟实训―顶岗实习”“四环交互”的学训交替、实境育人的实践教学环节,构建合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与理论教学体系相结合的全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和以考查学生能力为核心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形成在学程上全线贯通,空间上全方位拓展,内容和课程上全面整合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特色。

2.构建一个体系。围绕《幼儿教师职业标准》,按照“一个方向、双线并行、三种能力、四步推进”的课程建设思路,构建基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的素质核心、能力本位“双轮驱动”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

3.打造一个基地。通过学院、幼儿园、政府合作办学机制体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建设,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把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成为鹰潭、江西、长珠闽地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幼教人才基地。

4.实现一个引领。通过“全方位”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实践,加强对学生吃苦耐劳、有爱心的核心品质培养,使其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职业道德观和幼儿教育观;通过第二课堂、早晚自习、社团活动、校内外实践活动、专业技能展示与演出,全面提升学生“说、做、弹、唱、跳、画、保、教”的专业技能,形成人才培养质量特色。通过建设,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建设成为特色品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到“优”。

三、建设内容

1.对接行业,创新“政府主导、学院主体、行业融入”三位一体合作办学体制机制。

2.三方联动,进一步完善“二对接、三融合、四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

3.对接岗位,构建基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过程的素质核心、能力本位的“双轮驱动”项目化的专业课程体系。

4.多种途径,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师资队伍。

5.校企(园)合作,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教、学、研、就业的实习实训基地。

6.强化管理,建立系统、科学、高效的精细化教学管理制度。

第3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宜昌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主要从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继产业发展、农民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6个方面入手,探索一条可持续、可推广之路。

“项目、资金”双创新

从调查的4个县(市)区的林业、财政等多个部门来看,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科学规划,加强配合,强化监管,狠抓项目建设实施,确保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首先从强化项目管理上来讲。

把好项目建设源头关口。对进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招标的单位、个人,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严格进行资质验证、审查,看是否具备施工资格、是否有资质证书,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有诚信度,为确保基本口粮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把好了第一道关口。

项目推行合同制。五峰县、宜都市对所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界定项目建设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内容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标准、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进度、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

加强项目建设中的监管。宜都市、当阳市从林业局、农业局、扶贫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相关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织专班,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划的内容进行施工,项目建设参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规定期限完成建设内容等。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法律的责任。

项目完工后进行绩效考评。当阳市、宜都市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项目完成数量、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对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项目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以此作为项目完工结算工程款的主要依据。

其次不断创新资金管理方式。为了不断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的财政部门狠抓了资金的管理,制定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日常的管理中,主要体现在 “四制管理”。

一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即将所有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资金拨付直达建设单位或个人账户。

二是资金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签字后,按财政部门规定程序办理。宜都市财政局为了减少资金流通环节,确保资金的安全,还探索了网上资金拨付。即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且各项财务手续完备,财政局直接在网上拨付资金,资金直达建设单位(个人)账户。

三是跟踪审计。每个项目竣工后,当阳市、五峰县、宜都市的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织专班,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发挥了的效益。

四是项目公示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单个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联合对项目资金实行了项目公开公示制。即在项目所在地将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困难犹存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工程的实施,对于统筹项目区的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项目建设批复存在滞后,项目的选择立项有待进一步的科学举证,资金的安排有待集中等。

项目的审批比较滞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有着它的特殊性,但其项目的审批比较滞后,项目的审批与项目建设不同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时效性较强,如果错过了项目实施的最佳季节,项目建设就可能难以如期完成。比如补植补造,它的最好建设时间是冬天和第2年的春天。

部分项目实施较为困难。目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是省级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等有关部门下达计划,县(市)按照省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再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计划走的是自上而下的路子。由于省级有关农口部门对一个地方需要建什么项目?需要搞什么事情不一定全面了解,为此,分解下达给地方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计划不一定科学、可行,出现了一厢情愿的问题,有的甚至出现好心办坏事的现象。例如:生态移民搬迁,省扶贫办下给五峰县2008年的生态移民任务是17户、57人,但尽管五峰县作了诸多努力,居住在退耕还林区的林区不愿搬迁,到2010年,该市实际生态移民户只有8户、28人,分别占省下达计划的47%、48%。

项目分布零星、分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是多个部门依据省有关部门下达任务计划再拿出规划、方案,然后报省发改委审批、备案。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项目规模小、且比较零星、分散,可谓星星点点。

项目一年一审批不利于统筹规划。目前,省发改委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对巩固耕退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要求是:按照总体设计,一年一报计划一年一实施。这样以来,项目区有关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当年的项目规划、申报上,不利于项目区按照省下达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分轻重缓急实施。

保障可持续性

科学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哪些项目需要建设?哪些事情需要做?老百姓和基层干部最具有发言权。在今后的巩固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规划上,应该走自下而上的路子,建立自下而上的项目申报机制,避免一厢情愿或者事与愿违的事情。

推行项目三年一编制。推行项目三年一编制有利于项目区的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的农业发展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实施,使项目建设的时间、内容更具有灵活性。比如,项目区的县(市)区根据3年建设规划任务,用一年的时间,突击性的对补植补造进行建设,明年对基本口粮田建设进行实施,不需要今年搞一点、明年再搞一点、后年还需要再搞一点的“马拉松”的做法。

加快项目的审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时效性强,错过了农时是需要等待下年。为此,项目的审批部门要减少审批程序,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办公的方式,对下级申报的巩固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要突击审查、及时批复,便于项目区的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科学实施。

第4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同意后,必须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同时执行好以下两项制度:

1、规划公示制度:各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在施工现场对规划及建筑方案按规定进行公示一周,征求群众意见,在无特殊情况下方可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聘请1—2名社会监督员对建设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2、会同验线制度: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委托放线定位后,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民监督员等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二、严格实施附带拆迁

实施项目建设时,有附带拆迁内容的项目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工程放线前,核定拆迁的内容必须全部拆除到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特殊情况需部分保留用作临时施工现场管理用房的,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期限内保留使用。

3、规划验收之前,附带拆迁建筑(包括施工管理用房)必须全部拆迁到位,不服从管理的,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按法律程序执行,所涉及的经费一律由建设单位承担。拆迁未到位前,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三、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依法综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通过规划、消防、质监、绿化等相关部门的单项验收。

2、工程项目实行由建设局统一组织的综合管理检查制度,任何建设单位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3、综合检查通过后,建设工程才能投入使用,相关职能部门才能为之办理相关后续手续。未经综合检查或综合检查不达标,以及政府规费、土地出让金等没有结清的项目,任何部门不得为之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四、加强附带征地建设费、规费征缴管理

所有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及时按规定缴纳附带征地建设费和有关规费。

(一)附带征地建设费:根据规划建设条件和溧政发149号文件规定,除行政、事业单位及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外,有附带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按下列规定实施:

1、附带征地费:按附带征地实际应付金额,由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一次性向市国土局交清。

2、市政附带建设费:按附带建设的用地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一次性向市建设局交清。

3、绿化附带建设费:按附带建设的用地面积160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次性向市城管局交清。

4、附带建设费分别汇入市财政市政建设、绿化建设专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各自性质专款专用。

(二)政府五项规费:根据《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五项规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白蚁防治费)征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政府五项规费”的征收范围、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2、“政府五项规费”由各征收单位分别委托后,由市规划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统一征收,“政府五项规费”没有结清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政府五项规费”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各自性质专款专用。

4、规划局在“政府五项规费”时应按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票收缴,做到应收尽收,有关规费减免按规定执行。

5、手续费由财政局按政策规定与规划局结算。

6、除行政、事业单位及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外,规费一般不予减免。

第5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重要性;质量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5) 153-0048-02

配网工程具有工序繁琐、分项多等特点,实际的配网工程建设施工往往只从分项管理入手,忽视了工程整体上的规划与管理。事实证明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占据关键地位,它关系到配网工程整体上的建设水平、施工质量,甚至影响到工程施工成本、建设进度等。因此,只有做好前期规划,强化前期各项工作的妥善安排,才能为后期的建设施工打好基础,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打造出高质量、高水平的配网工程。

1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的重要性

配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系统又专业的电力工程项目,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时间与技术,而且也需要专业化的规划与管理。从配网工程整体建设施工来看,从前期立项、设计、施工到后期竣工检验,其中前期规划至关重要,其直接关系到工程整体投资,其影响程度达到70%以上。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之所以如此重要,是由前期规划工作的内容、性质等决定的。配网工程前期规划是从大局出发,通过分析各种因素、考虑各项条件来论证配网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科学性,这其中包括配网工程项目的构想与提出,实践调研、数据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基于调研数据来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等,工程项目方案初步形成后还需要经历各方论证分析,细致深入地论证工程项目投资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关系,预期效益的预测等。此外,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还涵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招投标审核、施工图纸审核等,要密切围绕“安全供电、服务客户、保证效益”这三大核心开展后期各项工作。

基于以上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内容与特征的分析能够看出,配网工程前期规划是对配网工程整体建设的规划、预算、分析,它从整体上决定着整个配网工程的建设方向、施工进程、投资规划等,只有做好前期的规划与安排,才能为后期工作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然而,从目前来看,更多的电力建设企业却往往忽视了工程前期规划工作环节,简单地认为配网工程多为单项投资项目.工期较短、资金分散投资、建设项目相对零散,所以无需进行前期统一规划,弱化了前期的规划与管理,导致一些重要工作被忽视,例如:没能明确工程所在地的归属者、地质勘察不到位、配网线路方向规划不合理等在前期得不到有效处理,由于未能做好前期勘察与规划,导致图纸设计偏离工程实际,无法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后期出现施工变更现象,增加了工程项目建设成本,也延误了施工工期,都为配网工程建设施工带来困难。

由此可见,要想从头至尾打造出一个高效益的配网工程项目,就必须先做好前期规划,从整体上对配网工程建设进行规划、建设与布局,这样才能为后期施工打好基础。

2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工作质量提升策略

2.1 创建多方联动机制

为了保证配网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在实际立项前,应该积极调动各方力量,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再到设计单位,要进行集中商讨、组织论证,共同抵达施工现场,预测制定工程建设方案,通过统一的实地勘察、调研等工作来分析设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确保最终形成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都能满足各方利益,符合现实条件,赢得各方的支持,经过这种多方集体商讨、统一探究的方式,能够形成多方联动机制,防止单方立项带来的后期矛盾和问题。

2.2 重视前期勘察与调研

配网工程前期勘察是工程设计、施工的基础,只有做好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地貌特征、周围社会环境、公共设施等的实地勘察与调研,才能为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现实的数据资料、信息资料、测试资料等,这样所编制的方案才能有效考虑成本因素、地质因素、配网后期维修等因素,才能确保工程量计算、造价预测等都更为精准、科学。

2.3 加强设计方案审核监督

配网工程前期规划过程中,必须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的严格审核与重点监督,其中设计图的审核尤为关键,要选派实力、专业的设计院,组织高级专家进行集中审核,从设计图中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安全性、组织的规范性等方向出发来积极优化并完善设计方案。要对其中投资较大、工序相对复杂的环节进行重点审核与监督,在确保设计合理性的基础上控制成本。

2.4 严抓招投标工作

秉承“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围绕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招标,面向市场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来优选实力单位,最终选出综合实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水平优、经验丰富的单位,为高质量配网工程的打造奠定基础。

2.5 加强前期专项基金管理

配网工程建设施工,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建设前,必须明确各个项目前期费用,通过科学的预测、估算等来分析投资数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也要对配网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效果、建设规模等都做出全面的预测与评价,对于可行性高、预期回报高的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并对应投入专项资金,为工程项目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支持各个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开展。

2.6 加强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对于配网工程来说,从工程设计到施工再到监理都需要专业技术知识,这其中人才力量是关键。因此,工程前期必须加大对项目人员的管理与安排力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配网工程项目正式建设之前.电力建设企业必须加大人员管理力度,通过组织专业化、系统化、科学的配网工程施工培训,来培养一批专业化人员,能够掌握配网工程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行业内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并推动这些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与使用。

电力建设单位要做好人力资源的科学规划与安排,形成分项工程责任制,每一个分立工程项目设置一名负责人,全面彻底负责该施工项目的建设质量与进度,形成有条理、有秩序的人员分配与规划。

同时,配网工程建设也要迎合社会总体发展,本着环保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推广新技术,达到节能降耗的施工目标,最终形成高效、安全、经济、生态化的配网工程,保证配网工程质量。

第6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1、城乡总体规划:总规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于三月初完成,于3月6日经邢台市规划专家评审会初步通过,与会专家对《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方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已于5月11日完成了30天的公示,同时由省规划院、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及北京分院三方联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方案进行了梳理,期间我单位还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及乡镇对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截止目前,规划方案已基本完成,正在由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全院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评审完成后报市局审批。

2、发展战略及中心概念规划:《县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及中心城总体概念规划》由北京新都市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已在2月份完成规划成果。

3、控详规:覆盖除核心区以外的40多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列入编制计划,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审批完成后,将加快启动编制工作。

4、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城市核心区位置西至凤凰街,东至月城路,北至安宁大街,规划总面积约112公顷。核心区的城市设计在上次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凤凰大市场等北部新区拟建项目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完成。

5、28项专项规划:2月份县政府城交科组织召开了专项规划编制调度会,根据职责分工,将28项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发到县直各单位,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编制。目前我局负责的城市绿地系统、通信、综合交通、城市出入口景观、管线综合、公共设施布局等6项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设计任务书,交警、人防、住建等部门也已经开始调研资料,其他大部分单位也已基本联系了设计单位。

6、城区违法违规建设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章建筑40处,下达停工通知书40份,制止违建行为22起,拆除违章建筑18处,拆除违建面积1547.6平方米,拆除围墙95米。下一步,将继续分批次重点整治已列入拆除计划的49处违章建筑,全面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保障城市规划得以严格落实。

二、十项重点工程

1、北段城市节点

高速路口广场等四个城市节点沿北伸段设计建设,计划总投资2070万元,占地面积约70700平方米。昨日,江苏鸣泰集团已经结合北京新都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设计的概念规划,完成了初步的详细方案设计。初步方案审核通过,现鸣泰集团正在加紧设计详细施工图。同时,我局已经基本完成了项目地块的测量放线工作,下一步将根据方案设计协调北部新区、换马店镇政府租地事宜,加快城市节点建设。

2、学院

该项目规划选址初步确定在新308线南侧,东侧,安宁街北侧。目前地勘招标工作也已完成。学院联系了四家设计单位,于5月20日分别向学院提供了初步设计方案,由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设计单位为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并确定了初步方案。现正在进行征地工作,并已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立项申报。预计在征地工作完成后可马上进行地勘,11月底之前确定一期工程的全部设计,12月份一期工程可开工建设。

第7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城镇规划专业 人才培养 改革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C-0126-02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国家对城镇规划人才的需求日渐扩大,城镇规划专业得以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地方性院校均设立了城镇规划专业以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而这些院校大都是地方本科类院校,主要为大中型城市的城镇建设输送专业人才。现阶段国家城镇建设的重点已经转向中小城镇,大部分的中小城镇面临着快速发展的机遇,但是这些中小城镇中熟悉城镇规划业务的人才却非常缺乏,这就给高职城镇规划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市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深化,城镇规划作为城乡建设的重要环节,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合理培养城镇规划专业人才成为当前众多地方院校的重点研究课题。本文以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从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系统等方面,对城镇规划专业进行系统的探索,根据就业的需求特点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础条件

(一)实训基地条件。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新形势下的教学改革极为重视,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对基础课、专业课的改革,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学院具有研究所需的实训基地,如城镇规划设计室、建筑模型设计与制作室及园林系园林研究所、广西森态规划设计院等校办经济实体,学院的整体规划工作也可作为实习内容,同时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合作,这些都为研究的实施打好了基础。

(二)教师专业能力条件。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视“双师”素质专职队伍的建设,在政策上落实“双师津贴”,并通过“以老带新”、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掌握岗位技能要求,参与企业的规划项目,了解企业技术发展,提升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加快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成员有专门从事本门课教学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开展过项目教学研究工作,有较好研究基础;有多年进行实践教学,具有较高实际操作能力的实验教师,可从事专题研究工作。

(三)社会实践条件。根据企业需求条件,对在校学习的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通过综合实训择优推荐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现学生与企业的零距离接触,为将来的就业铺设道路。并且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学习和短期见习实习,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城镇规划体制,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选派骨干教师到企业学习并管理学生,及时掌握企业当前的技术信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

二、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如果以简化的公式表示,即目标+过程与方式(教学内容和课程+管理和评估制度+教学方式和方法)。通过对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专业教师能力提升、学生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本文提出“项目为引领,主线为特征,规划为基础,作品为目标”的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项目引领。按“专业+企业+项目”的育人理念,突出专业项目的实践功能。项目以城镇规划专业核心课程、综合实训、业务项目为主要,形成并打造专业项目实训库。如建筑模型、山水模型、规划作品效果模型等,保证规划资料的项目化。首次将专业实践教学与学院产业企业进行融合,建设“专业+企业+项目”的实践训练方式,凸现了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基于工作流程的特点。

(二)主线为特征。为突出城镇规划专业的培养特色,主线是指城镇规划理念、方法两条能力主线的培养与强化。包括规划数据的采集、处理、输出和规划软件应用能力,如设计软件(天正建筑、PS、SU等)的用,以及城镇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行业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应用等。

(三)规划为基础。专业技能采取以真实规划项目为导向的培养理念,规划需要理论需要操作,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评。本专业教学研究正是突出了规划作为基础的目标,在规划理论、规划方法、规划手段、规划方式等诸多方面开展教学。

(四)作品为目标。学生的教学成果,亦即可视化成果就是规划作品。核心课程、综合实训及项目业务均以作品形式体现,反映了专业培养的项目特征。作品是整个规划作品,是综合性项目作品,彰显的是学生的综合工作能力。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走校企合作的道路,认真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采取多样化、灵活化的培养模式。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根据城镇规划专业的特点和社会对高职高专人才在知识、能力的要求,对广西多家规划设计公司进行调研。调查分析表明,城镇规划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具有多样性,人才学历结构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其中,基层城镇规划设计人员、绘图员、测量员、一般设计人员等从事设计、管理一线等岗位对专业人才需求量最大,学历要求为高职生和本科生。调查分析结果为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提供了重要依据。新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更符合人才需求。原人才培养方案过多地按照学科型人才培养进行编制,偏离了社会对高职高专人才规格的要求,新方案按照典型的城镇规划专业工作过程进行编制,符合现阶段企业对城镇规划人才的新要求。

(二)理论与实践的整合。按理论教学部分和项目教学部分安排教学内容,理论课程包括城镇规划管理与法规、城镇地理与经济等,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城镇基础设施规划的理论部分;项目教学部分结合相关理论的学习以实际规划项目或者课程设计的形式开展。本着“实用、够用”原则,削减理论教学时数,重组后的课程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践教学,更加强调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而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体现了本学院的专业特色。开设“城镇绿地规划”核心课程,重在培养学生对各种绿地系统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合理的规划,在专业素质拓展课程开设“观赏园艺”课程,凸显本专业学生在绿地规划中的优势。

(三)教学文件标准的编制。编制了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考核标准等相关材料,制定了城镇规划专业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以教学质量各环节质量标准作为评价依据,对教师教学质量及学生学习效果实施评价,从而使人才培养有更加明晰的评判标准,达到“知理论、强技能、会设计、善表达、懂实施、能管理”的职业岗位技能要求。另外,还编制了1.5万字的实训指导书,任务书严格按课程整体设计的宗旨组织实施,所有内容都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强化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学生通过实训任务的实施,能掌握城镇居住区规划、校园规划、新农村规划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方式的多元化。教学中提倡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勤于思考、发散性思维等为主的学习方法的培养。突出过程与模块评价,结合课堂提问、实践操作测试、课后作业、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并注重平时采分。强调课程结束后综合评价,结合一个个实际工作任务的实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注重考核学生所拥有的综合职业能力及水平。理论课程的考核根据需要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考核办法,如课堂闭卷考试、口试等。实践教学根据训练目标,采用我国职业技能鉴定的方法进行技能鉴定结合实际工作能力表现的综合评定方法。

四、创新点

(一)实践项目创新。课题在充分的社会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城镇规划专业人培养流程,首次将专业实践教学与学院产业企业进行融合,建设“专业+企业+项目”的实践训练方式,凸F了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基于工作流程的特点。

(二)对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方法的创新。课题开展本专业学生综合能力评价,初步形成以任务流程的项目式综合评价框架,该框架融入了学院校办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同时按实践项目的任务、流程、完成质量等构建评价指标,综合全面地评价人才培养水平。在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同时也用该方法评价主课教师,实现了专业教育教学的“双向评价”。

(三)结合学校和地方特色和优势,以特色求发展。与广西区内同类院校城镇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相比,本成果凸显了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理念,如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城镇规划专业突出了广西城镇建设中的建筑设计,本院的城镇规划专业学生则着重突出景观绿化规划。

(四)以实践能力培养为突破,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加强城镇规划专业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构建校内仿真实训环境,探索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新路径。人才培养融知识培养、能力培养和素质培养为一体,在不断强化知识培养的同时,更加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经过努力,逐步形成了“课程训练、自主训练和自我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教学体系。

总之,本文构建的两大基础课程群形成了复合型人才的基本知识结构,三个实践教学基地的强化训练使学生将多学科知识有机融合,内化为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之间紧密配合、相互补充、相互渗透,构成科学合理的教学链,使现代制造业多学科交叉的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落到实处;突出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高职教育理念,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平.中国城镇化发展速率和制度创新之路[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6(5)

[2]汪海波.我国现阶段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及其重大意义[J].经济学动态,2012(9)

[3]魏少峰.高职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以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速铁路工程及维护技术专业为例[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

第8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流程

由于该项工程的复杂性,在全面启动前,成立专门项目工作组,对这项工程进行系统分解,按具体流程开展工作。调查。对整个徐汇区保障性住房的分布情况,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建设要求,调查基础资料,收集保障性住房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的规划资料。这是一项相当繁琐而具体的工作,调查清楚,方能对下阶段设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对成本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聘请一家专业的规划设计单位,联合制定了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大市政配套咨询报告工作机制、时间计划、工作要点及编制框架等。还根据项目的要求分别向水、电、煤、通信和排水(雨水、污水)等专业管理单位征询意见,并根据具体意见分别委托相关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规划设计。这项工作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征询。根据专业设计单位的初稿及反馈情况,联合所聘请的专业规划单位开始编制整个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大市政配套规划文本,并分别向徐汇区建交委、房管局、规划局、市政水务署和绿化管理署等政府管理部门征求意见。评审。根据征询意见,各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正式规划设计稿,分别组织评审。根据各专业的评审情况,组织编写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大市政配套的初步正式规划文本,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及具有可实施性的要求进行编制。形成正式的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大市政配套规划文本向规划部门报批。分步实施。一旦各项规划落地,还有分步实施的过程,这是最终体现整个项目成果的阶段,当然也是时间跨度最大、难度最高的阶段。

徐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

针对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市政配套的规划,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重点需要关注的是道路和排水工程的建设。供电、通信是由专业单位实施,而道路、排水工程则由项目管理公司来实施(供水、供气则结合项目一并实施)。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做好管理工作。经验表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决定了项目周期内80%的费用,初步设计决定了工程的80%的投资。加强项目的前期规划与设计管理,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来说是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提和保障。为此,对于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市政配套的项目建设管理,结合基地建设的实际,从以下2个方面进行重点管理。重点关注项目前期管理。做好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管理,并结合每个审批阶段,办理好从项目选址到建设规划许可的全部证照,确保项目建设程序的完整。认真抓好项目的施工管理。按照“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风险控制”为主的控制原则,对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成本测算管理

徐汇区保障性住房市政配套规划涉及了许多专业,是一项系统而建设量相当大的项目。根据管理原则,需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详细而具体的成本测算,还需从近期、中期及远期进行分别考虑,特别是近期,哪些项目必须配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进行项目立项启动工作。成本测算的精细程度,对项目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成本测算做到详细而完善,才能对整个项目进行控制。经过各个专业设计和专家评审,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

第9篇:建设专项规划范文

陕西省环评实施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修编)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和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听取公众意见,保证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影响基础数据库、地方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修编)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范围如下: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防洪、治涝、灌溉规划和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

(三)农业发展规划;

(四)商品林造林规划和森林公园开发建设规划;

(五)能源重点专项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煤炭发展规划和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

(六)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七)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

第七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修编)专项规划时,应当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项规划范围如下:

(一)工业各行业规划;

(二)种植业发展规划、渔业发展规划、乡镇企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草原建设利用规划;

(三)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规划、流域水电规划;

(四)流域、区域涉及江河、湖泊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和供水等专项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五)省级内河航运规划、省道网及市级交通规划、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集装箱中心站布点规划、地方铁路建设规划;

(六)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七)旅游区的发展总体规划;

(八)矿产资源、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

第八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修编)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者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在设区的市已有相应规划并且已经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

第九条 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其区域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款所称的开发区,是指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农业示范区。

第十条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之前,应当征求审批规划的人民政府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审批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未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得审批。

第十一条 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本省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技术规范,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草案,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由其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草案,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审查;开发区区域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审批。

第十三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部门自收到专项规划和开发区区域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书面审查意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该专项规划和开发区区域开发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及调整建议;

(三)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评价结论的基本评价;

(四)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专项规划和开发区区域开发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作出的总体评价及改进建议。

审查意见应当如实、客观地记录审查小组成员意见,并由审查小组成员签字。

第十四条 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行业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人数不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五条 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说明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需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规划编制部门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部门应当在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查意见提交规划审批机关。

第十七条 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实施单位应当同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有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九条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以下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十条 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项规划和开发区区域开发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其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区域功能和规划要求的,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建设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前,应当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审查小组专家的组成,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依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及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

(二)符合产业政策;

(三)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建设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有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

(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规范要求;

(六)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八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二十九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已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已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在进入建设阶段后,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审批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已经批准的施工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在其建设过程中应当进行环境监理。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

环境监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建成使用后,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进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 公众参与

第三十三条 下列规划和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当征求公众意见,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一)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

(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三)应当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四)可能产生恶臭、异味、油烟、噪声或者其他污染,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四条 规划编制部门、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当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编制部门、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并采用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五条 征求公众意见可采取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举办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中应当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第三十六条 规划编制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审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附具对所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或者未采纳的说明。

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在其政府网站和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的有关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划编制部门、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其提出的意见未采纳且未附具说明的,或者认为说明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向负责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负责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规划编制机关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

(二)规划审批机关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予以批准的;

(三)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不应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批准的;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的权限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办理采矿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或者责令停止建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

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二、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三、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