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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精选(九篇)

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

第1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增强,并购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业界人士的重视。在并购决策过程中,定价决策已成为整个决策过程中的重要步骤,而定价决策制定的关键就是进行价值评估。

自从1958年莫迪里亚尼-米勒(modigliani—miller)首次将企业的价值表述为股权价值和债权价值之和以来,理论界关于对企业价值的研究就从来没有停止过。现阶段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已从单纯的账面价值评估发展到应用期权理论进行评估,并且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日益与相关学科结合起来,多学科的交叉运用使价值评估理论的实践性更加突出。这些理论都在并购战场上指导着众多企业的并购活动,同时也受到并购实践的检验。并购理论与实践的相互指导与检验,使并购的理论更加符合实践的需要,同时也使得并购行为更加理性。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关于产权交易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基于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基于比较乘数的评估方法、基于现金流量的评估方法和基于期权理论的评估方法。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将现金流量折现法作为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标准方法。在西方国家的产权交易活动中,有80%以上的企业采用这一方法。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并购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传统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而实物期权法以其能够对企业产权交易所具有的不确定性进行计量而受到人们的重视,逐渐被应用到产权交易投资决策中。

1、基于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价值基础法是通过评价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估价来确定其价值的方法。运用该方法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资产估价标准。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评估标准主要有账面价值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斯提杰克(devstrickek,1983)在他的研究中,对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采用的是单项资产评估加和法确定资产价值,基础数据来源于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或者原始成本等。

资产价值基础法通过评估公司的资产决定公司的价值,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所运用的数据基本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它的优势在于采用了较客观的价值类型,但由于严重缺乏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前瞻性,无法准确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该方法从静态的角度出发,不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演变与现金的时间价值;也不考虑那些能影响价值的因素,如行业当前状况、人力资源或组织问题,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等不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情况。企业的价值应包括企业资产价值和企业增值机会价值两部分。该方法只能对有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而无法对不确定状况所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

2、基于比较乘数的评估方法

比较乘数法是利用参照公司的价值参数评估被评估公司的相应参数,从而进一步计算被评估公司价值的一种方法。与资产负债表法不同,这种方法建立在公司收入状况的基础之上,通过公司的利润规模,销售收入或其他指标来寻求公司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市盈率法、市值/面值比例法和红利价值法等。

现金流贴现法和比较法均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强调被估算对象的未来获利能力。其中,比较法运用现有会计利润与相关的各种会计指标之间的比率(常见的指标如市盈率,通过与同类企业对比来确定企业价值)。这种方法在一些英联邦国家应用比较普遍。但是,运用比较乘数法需要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体系和上市公司的数量有较高的要求。

3、基于现金流量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irvingfisher)的资本价值论。1906年费雪出版了《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一书,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现在主流的价值评估理论是以1934年美国投资理论家本杰明格雷厄拇所创造的价值分析方法为基础的。1958年,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发表了《资本成本、公司理财与投资理论》,认为企业价值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投资决策,在均衡状态下企业的市场价值等于按其与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对预期收益进行折现的资本化价值。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和米勒(miller)首次将不确定性引入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创立了现代价值评估理论。

现金流贴现法最符合经济学原理,是理论上最为成熟的评估方法。它采用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指标,排除了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因此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基本方法,受到欧美等国价值评估人员的青睐。关于企业价值的评估,由美国经济学家汤姆。科普兰等著的《价值评估》一书,是迄今为止研究企业价值较为全面系统的著作,被称为麦肯锡公司价值评估的精髓,书中由于作者认为价值等于企业未来现金流的贴现,而对现金流贴现法推崇备至。

但是没有一种方法是完美无缺的,现金流量贴现法也不例外。在应用现金流量贴现法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最主要的两个局限是该类方法忽略了并购决策的灵活性所具有的价值,同时认为并购具有可逆性。现金流量折现法能准确反映项目价值的重要前提是投资具有可逆性,即终止或放弃研发项目是无任何成本的,已完成的项目投资能完全收回或得到补偿。而实际上,如果投资项目失败,前期的资本投入不仅不能够完全收回,其中的大部分还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沉没成本,具有不可逆性。传统的npv法假定投资是可逆的、不可延迟的,认为决策者只能被动地拒绝或接受投资方案而不能能动地利用资产和机会,忽略了投资决策中蕴涵的上述各种机会及其价值,因而会造成对投资方案总体价值的低估,进而会把更有价值的方案忽略掉而错过更好的投资机会。

4、基于价值创造的评估方法

1991年思特(stewart)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概念,由总部设在纽约的思腾思特(stern&stewart)咨询公司将该方法引入价值评估领域(eva商标由stern&stewart公司注册持有)。根据思腾思特咨询公司的解释,经济附加值表示的是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经济附加值法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为基础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曾在欧美国家风靡一时,一度成为像高盛、jp摩根等著名投资银行分析企业价值的基本工具之一。

但是经济附加值本身也有一些局限性。例如由jamesdodd和shiminchen对1983-1992年间的566家公司经营业绩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了股票报酬与eva的相关性,但是两者关系并不象eva倡导者所说的那样完美,并且不能证明eva在解释股票报酬变化方面比其他的指标能提供更多的信息。经济附加值概念至今没有成形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一套公认的可供操作的方法体系因此它的应用和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5、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估方法

现实经济生活中不确定性的广泛存在使基于未来现金流预测的传统折现方法面临严峻挑战。对不确定性价值进行评估是当前实践中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直到20世纪90代初期,对不确定性价值的评估终于取得了一些进展。迪克西特(dixit)与平迪克(pindyck)指出,企业价值应该是由经营资产价值与投资机会的价值两部分组成,他们从投资的角度分别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迪克西特指出若投资项目的价值是不确定的,立即投资丧失了等待选择权,存在着期权的选择问题。平迪克在连续时间模型下研究了投资的时间选择性对投资机会和投资决策的影响,认为同一建设项目在不同时间投资,其价值是不同的,并且是不确定的,而投资支出是不随时间变化的常数。另外,梅耶斯教授也指出标准折现方法经常低估灵活性投资价值,并最先提出了实物期权定价思想,认为人们可以参照金融期权定价的方法对企业战略的灵活性进行定价。

实物期权定价有两个估价法则,其一是不确定性越高,实物期权价值越大,这是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与传统定价方法最大的不同点,实物期权定价方法是对传统定价方法的修正。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认为企业的投资具有柔性,因此在对目标企业进行定价时考虑到了延迟期权投资等一系列的投资选择权给企业带来的价值,这样开拓了投资企业的决策视野,有利于投资企业把握投资机会。实物期权定价方法的另一个定价法则是期权创造价值,但需要代价。由于期权具有价值,因此在实际决策中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度量。在对目标企业估计过程中可以把核心问题归结为期权定价问题来处理,即归结为确定期权价值的6个因素:执行价格、现货价格、到期时间、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和红利(股息)分析计算。将实物期权的概念应用于产权交易定价,有利于促使投资方发掘目标企业的价值,也促使投资方的管理者加强产权交易后的管理,努力实现它的“嵌入式”的期权价值,从而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实物期权定价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该方法单方面考虑自身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衡量,而忽略了目标企业以及竞争对手对企业出价后做出的反应,因而只是一个理论上理想的估价模型。实际上,交易价格的最终确定需要投资企业和目标企业之间进行讨价还价,以及其他竞争者的威胁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等。因此,在确定对目标企业的收购价格时,除了要考虑并购活动给交易双方带来的协同效应外,还要考虑双方之间讨价还价,这就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定价过程进行博弈分析。

同时,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因为很多变化是可以预测的。一些决策对过去的历史数据依赖性较强,或者决策时,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大部分已经消失,即投资的结果已经是很明朗了,实物期权分析也改变不了其结果,这时只需用回归分析或贴现法就可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结果。存在显著的不确定性时,很多决策则陷入了信息不完全,却需要立即做出选择的境地,这时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可以决策提供帮助。

第2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 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c)-0219-02

在我国日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股份制公司逐步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受日常经济活动不断变化的影响,股份制公司自身价值也随着市场经济的波动不断变化,具体体现在股份制公司股权价值的变动,进而如何对股权价值进行有效衡量成为一个现实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该文正是对股权价值的有效衡量提出实践中的差异性解决方案,通过对股权评估方法及不同股权类型在实际价值评估过程不同运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适用不同股权类型,以便合理、准确展示股权价值。

1 股权价值评估存在的广泛性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系中,经济体制形式以公司制企业为主,公司制企业最大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最具活力大型经济体形式。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自身特点产生大量股权价值评估。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人或认股人在公司出资、认股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和参加股东大会参入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出资、认股后,股东的出资和认股款除公司破产清算外是不能抽回的,但股东可从公司分红,参加股东大会参入被投资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带来利益,因此股权是有价值的,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并且是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变化,股权价值是随之不断变化的。与购买时(或出资时)相比,价值既可能变小,也可能变成0;价值也可能变大,甚至大很多倍。股东虽然不能抽回出资和认股款,但其股权可以转让,也可以出资,也可能因经济纠纷被查封用股权抵债,因此就产生了大量的股权价值评估。

2 股权价值评估方法适用差异性

在我国较早的股权价值评估主要是存在与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国有资产评估中。目前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形式多样,中国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在2011年12月30日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股权价值既可以采用成本法评估,也可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各种方法的选取和采用,主要根据被评估股权对象及相关背景资料搜集情况。目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根据对象适用而有所不同,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2.1 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权价值评估

应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和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确定控股股权价值或有重大影响股权价值,进而对于非控股小股东股权一般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而对于股权投资发生时间不长,被投资企业资产账实基本相符,则可先根据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2.2 上市股份公司的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

可根据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或评估基准日前N天收盘均价确定评估值,对其中控股股权或大股东股权可按一般流通股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求出评估值,对于限制流通股可根据限制期及股权数量、性质按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或前N天收盘价均价进行限制流通、大宗交易等因素调整得到评估值。

3 股权价值评估实务问题解析

中评协在2011年12月30日且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是股权价值评估操作的主要规范依据。根据应用《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体会,股权价值评估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股权价值评估注意事宜

(1)股权价值评估中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时,应谨慎区分被投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被投资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全部负债价值。

应注意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权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一般地,控股股东股权价值=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控股股东权益比例+控股权溢价;少数股东股权价值=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少数股东权益折价。

(2)对控股股权或有重大影响的股权(股权20%以上或不足20%但为最大股东)的评估,一般先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价值来确定所要评估的控股股权或有重大影响的股权价值。特别是控股股权价值评估,必须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而不能只根据投资的原账面价值而不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确定出股权价值。股权评估常出现的错误是在对被投资企业整体评估中,不对长期投资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分析,不对其中的控股股权的被投资企业再单独出具评估报告,甚至错误的将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100%股权时,把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合并报表进行评估。

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时,既可以采用成本法(基础加和法)、收益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对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作为唯一的评估方法,一般应再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且必须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所选用的方法及选取理由。在对被投资企业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时,应注意对形成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分析,需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3.2 收益法评估的适用情况

(1)收益法适用前提

首先,用收益法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时,应区分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收益法评估的价值只是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溢余资产价值。

其次,在用收益法评估时,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界定和剥离相对较重要。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资产,也就是为企业持续运营中不需要的资产,溢余资产一般包括冗余现金、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已解禁上市公司原始股等都可界定为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一般包括投资性房产、长期股权投资、预计负债、闲置的房屋、土地及设备、在建工程、押金、代垫款、应付工程款、保证金、未支付的借款利息等,但上述项目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资产与经营相关的应该在收益预测中考虑,而不应该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这就要在具体的评估工作当中认真分析。

最后,这些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评估等同于单项资产的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应该注意的是资产已界定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其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在收益法评估经营性资产价值时收益预测中也应该剔除,否则容易出现重复计算的问题,或虚增或虚减了评估结果。

(2)具体评估方法

应用收益法评估股权价值时,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收益法评估中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间(未来收益折现法用到)、资本化率或折现率的确定和选出是评估结论准确可靠的关键。

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利等口径表示,评估过程中应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收益口径。运用收益法进行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获取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且充分考虑并分析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和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收集被评估企业涉及交易、收入、支出、投资等业务合法性和未来预测可靠性的证据充分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概率及其影响,不能采取不合理的假设。收益期间应当根据评估的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以及评估的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并恰当考虑预测期后的收益情况及相关终值的计算。资本化率或折现率的合理确定应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确保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实践中,折现率一般采用无风险收益率+风险系数或贷款利率。这里应注意,当评估基准日利率水平较低时,往往折现率太低, 评估出的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价值虚高。

当被投资企业具有多种经营业务、涉及多种行业时,采用收益法评估股权被投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时,应当针对各种业务类型分别进行分析,被投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Aij/(1+Rj)n+Mj/(1+Rj)n;Aij为第j种经营的第i年的收益;Rj为第j种经营的年收益率;N为企业有N种经营业务。i=1、2、3……n;j=1、2、3……N;Mj为第j种经营n年后资产余值。

3.3 市场法评估的适用情况

股权评估中涉及的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法也是常用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选择同行业或类似行业规模基本相同,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通过交易股价计算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EBIT、EBITDA或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比例 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将上述乘数应用到被评估企业的分析参数中,并根据对比公司与股权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及风险进行系数调整,从而得到委估股权涉及的被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再由此确定委估股权的价值。

市场法中的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评估关键是恰当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的企业进行比较。对参考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其与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

3.4 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的比较

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和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应选用不同的指标且指标口径应一致。即全部资本(股权+债权)、企业的销售收入、息税前利润(EBIT)、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以及总资产都是全部资产口径的,选择的比率乘数、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也应口径一致,如折现率应是选择各指标对应的收益率指标。而评估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应选择净收益(利润)、净资产股权资本口径指标,一般的折现率也是选择口径一直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3.5 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

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可以根据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来确定评估值,但这里必须注意,近几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确定股权交易价格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特别是股权为超过总股权1%的解禁股,按我国证券交易规则,必须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解禁股。2008年6月30日前82宗大宗交易,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价格比正常市场交易价格低0.14%~15.96%,平均低3.47%左右,因此对大宗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收盘价×(1-i),i为大宗交易折扣系数,根据市场情况一般掌握在0%~15%左右,i是根据公开股票市场不同时期是变化的,评估时可根据市场统计数据确定。目前许多大股东股权转让一般按基准日前20日或30日收盘均价×(1-i),i同样根据市场情况在0%~15%中选出。若为司法鉴定中执行阶段的股权价值评估,还应在特殊事项说明中说明评估值的确定方法,使用时应按使用日前一日的收盘价或前20~30日收盘均价及折扣系数进行调整。如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16.24%的股权14032.41万股转让给其他公司就是按基准日前30日收盘价均价的90%转让的(需报证监会批准)。

3.6 限制流通股价值评估

对于限制流通股评估,我国证券市场上原股改限制流通股基本在2006年-2009年已股改完,目前只有极少原股改限制流通股,多数为定向发行限制流通股新发行原始限制流通股,一般限售锁定期为1-5年,对于限售股若有明确的限制期限,限制流通股股票股权评估值=同股份公司流通股评估基准日收盘价×(1-i1)×(1-i2), i1为限制流通折扣率,可根据市场比较或期权确定(参考中国资产评估2011第四期P19W股份公司限制流通股评估案例);i2为大宗交易平台交易价格折扣率,当股权量少于1%,i2取0。

3.7 非上市的非流通股价值评估

对于非上市的非流通股权除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评估外,当然也可采用市场法,当委估股权的被投资公司有近期交易的股权,可以将被投资企业近期交易的股权进行适当调整得到委估股权价值。如某公司持有某银行的2000万股股权,2008年12月购买,购买成本1.30元/股,2011年4月要进行抵押贷款,通过查被投资单位―某银行有关财务资料及股本情况和分红情况,该股权不到全部股本的1%,且购买后只分红一次40万元,因被投资的某银行在扩张发展阶段,经营收益较好但分红较少,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又不是控股和重大影响股东股权,不必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但该银行2011年12月曾增发过股,估价为1.50元/股,故可采用市场法,经查被投资银行2011年12月和2011年3月会计报表账实基本相符,通过比较调整委估股权每股评估值=1.5+(1.5-1.3)÷2×〔(12-8)÷12〕=1.54(元)。

综上所述,股权价值评估需要按照股权性质进行分类,区分控股股权、有重大影响股权、小股东权益、是否上市公司股权、是否有限公司股权、是否流通股、是否限制流通股权等情况,充分调研被投资企业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以便合理、准确展示股权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2012年7月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年11月28日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第3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风险投资就是投资者要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项目中,在项目成功的运作中获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在进行风险投资之前,最重要的就是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筛选,具体的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程序包括:

1.价值评估前的信息收集

风险投资家要对项目进行价值评估首先是要进行信息的收集,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2.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单一的评估方法都有其局限性,因此投资者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评估,并且要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根据企业的现金流以及市场预期,选择适当的折现率,以降低评估方法本身的缺陷所造成的风险。

3.折现率的选择

被投资者普遍接受的折现率为内部收益率,然而内部收益率会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以及不同的投资阶段而有所不同,因此投资者在选用折现率时要结合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分析。

二、实物期权在风险投资项目评估中的应用价值

风险投资的评估方法有很多种,实物期权方法可以减少对投资项目价值的错误估计风险,并且还可以为项目的投资和退出选择恰当的时机,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的激励风险投资家,使得投资项目的价值最大化。从具体的实物期权方法分析过程来看,这种方法可以很好的揭示影响项目价值的各种因素以及所造成影响的程度,为价值评估和管理行为提供了依据。

三、实物期权法在风险投资决策评估中的缺陷和建议

1.实物期权法的缺陷。

实物期权法作为风险投资过程中的一种战略分析思想,不仅是对传统方法的创新,更是一种突破。但是实物期权方法在作为资产定价方法和投资决策方法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有本质的区别,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不能使用金融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由于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不具有非连续性和不可交易性,因此不得使用无风险套利均衡定价原理;

(2)实物期权的某些输入变量不容易被确定,例如波动率等难以观察或处理,而且实物期权没有像金融期权那样成熟的交易市场,另外实物期权比较容易随着时间变化给其时间应用操作带来很大的影响;

(3)复合期权的价值不易被确定,由于复合期权是由多个实物期权结合而成的,所以在确定价值时受多个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增加了确定价值的不易程度;

2.风险投资运作中应用实物期权方法的建议

在风险投资的过程中,理论上实物期权方法可以作为一种科学全面的评估方法,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使用这种方法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对于实物期权方法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项目的筛选阶段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分析,在项目的评估谈判阶段可以用这种方法决策。实物期权方法在项目筛选过程中的应用在于它可以识别项目全部的潜在价值,是对投资项目价值的一种初步判断;实物期权方法应用于评估阶段是要系统的定量分析评估项目的价值,是对所投资项目的全方位评估和深入理解。实物期权不仅可以帮助投资者合理的安排投资的比例,也可以使投资者正确判断投资退出的时机问题。具体来说,遇到以下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应用实物期权的方法进行投资分析:

(1)涉及的投资数额量巨大;

(2)投资项目未来收益不确定性较强;

(3)实物期权的标的在产能够清楚的识别;

(4)有可比较的类似投资项目存在;

(5)投资项目不需要快速做出评估决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项目投资时,选定运用实物期权方法来进行评估决策后,要重点关注实物期权标的资产的识别以及对影响定价的变量要进行合理的估计和预测。对于非关键性环节的工作,比如复杂的计算过程,投资者可以合理的利用计算机来完成计算过程,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投资者的负担,也可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

四、结语

第4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方法选择和创新

伴随高新技术的发展,各类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崛起,高新技术企业备受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并在产权交易、企业并购、风险投资、证券市场上市、企业经营决策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把握知识经济时代的特征,科学认识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内涵、特点以及评估方法,将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思路

在借鉴选择适合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时,我们须先理清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即具体的评估内容、标准和特征。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评估内容,一般从管理产品、市场、等几个方面来进行。

(1)管理

管理指企业家及其他管理成员的特征与能力。无论是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选择,还是上市股票的表现看,管理都是最重要的。出色的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核:一是风险投资家希望所投资的企业能有一个持续的增长;二是除了具有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外,还要能够推销成功而赚钱;三是管理层要后继有人;此外,管理层有能力领导公司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管理者个人须具备如下性格特征和综合能力:诚实正直、勤劳刻苦、灵活变通,对业务有通盘的理解,观点客观现实,有远见,开放,有良好的过往声誉与业绩,有争取成功的强烈愿望,有领导才能,有发现和评估潜在问题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经验等。

(2)产品

风险投资所涉及的高新技术产品,一般会从以下因素考虑选择与否:一是新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二是新产品必须能在两三年内推向市场;三是新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四是新产品必须能被市场接受;五是新产品抵抗经济周期能力强。

(3)市场

风险资本家要求合适的产品出现在合适的市场,以保证投资项目能带来显著的收入增长机会,从而实现高投资回投率,主要有一些常见的考核因素:一是新产品能够创造一个新市场;二是产品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三是市场足够大,并且产品能迅速增加市场份额;四是如果只是常规市场,新技术必须能明显地减低成本;五是在头三年中竞争威胁不大。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及价值构成

目前对企业价值的界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账面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公允市场价值;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内在价值。尽管存在以上几种对企业价值的不同理解,并且每种观点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企业价值的内涵,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三、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其价值的评估表现出与一般企业价值的评估不一样的特性。一般来说,企业价值评估的着眼点在于企业未来的整体获利能力,而对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分析一般基于企业的现状和历史业绩,评估人员以此为基础对企业未来的收益进行预测。但是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一些特点使得这个过程并不十分顺利。

1、企业经营历史短,历史财务数据有限

在对一般企业的评估中,评估人员往往利用企业过去的数据来测算和评估当前以及未来的数据,比如估算企业的风险系数值,评估者大多是采用该企业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估计值。此外,在评估中很多其他的数据也是要根据历史数据的平均值来判断的,如每年的经营成本,营运资本增加值以及管理费用等。即使有的分析者不采用历史数据来估算未来的增长值,但是算出来的期望增长值,也要和历史数据比较。

2、高新技术企业价值中无形资产价值比例大

高新技术企业的魅力在于它的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诀、商标权、品牌,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投资机会等。无形资产的数量与质量关系着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小决定着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大小。无形资产的评价是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难题。

四、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创新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价值内涵特征,分析每种方法的特质和适用性,是正确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与选择。

(1)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按照企业重建的思想,根据在评估时点再建一个与被评估企业完全相同或具有相同生产经营能力及获利能力的载体(企业)所需要的合理投资额作为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2)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或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在市场上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或交易为参照基础,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从而推算出被评估企业市场价值的评估方法。

(3)收益法。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指根据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估算其未来预期收益,并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现为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使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1企业预期的未来收益能够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计量;2与企业获得的预期收益相关联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来表示。

第5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目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期权估价法,这四种方法各有其适用的前提条件。价值评估目标企业都有其特有的性质和运作模式,本文结合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及我国资本市场的条件,试选择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方法。

【关键词】

商业银行;价值评估;资本市场

根据有效市场理论,股票价格完全反映了企业信息,股票市场具有价值评估功能,任何偏离都会被套利者发现,套利行为通过调整供求关系使股票价格与价值趋于一致。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容易受政府干预,资本市场反映信息效率低下,股票价格不能充分的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并且我国银行股在沪市总市值中占比约为三分之一,银行板块是大盘的权重板块。银行股若被高估,若没有正确认清这个现实,投资者可能盲目追涨,进而引致股市泡沫,对投资者财富的保值升值造成巨大的风险;若银行股被证明低估,则说明股市具有上调的推力,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股市可以达到个人财富的升值。因此判断银行股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价位区间,直接关系到对银行类股票的投资策略的制定。

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

1.1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减去评估目标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造成的贬值额而得到评估目标对象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的理论基础是被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潜在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在投资对象不是全新的情况下,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即: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得到企业价值。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主要表现在:重置成本法中的人为因素较少,资产容易清查,通过会计帐薄和实地盘查结合,可以较准确地确定资产的数量;重置成本法中的成新率较易判断,可以参考折旧年限。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商誉等。成本法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资产价值后加和而成,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如此计算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及单个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因此该方法适用范围有限,主要用于目标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

1.2 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对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在活跃的公开市场的条件下,并且公开市场上要有具有可比性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可比较资产要在功能上、所在的市场环境等方面与评估目标具有可比性。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参照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系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克服了现金流贴现法存在的对输入参数的过度依赖;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现金流的贴现法需要的参数很难得到;此外,该方法和理论都直观简单,便于操作。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在于:一是能与企业进行比较的类似企业不易寻找,企业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每个企业都存在不同的特性,除了所处行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外,还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无形因素的存在。能否找到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往往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有效市场的依赖性,该方法的运用要基于“交易市场是有效的”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如果市场整体上对无论对参照企业的价值或者目标企业的价值高估或低估,市场比较法将失灵。

1.3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被评估对象将来的收益通过一定折现率进行折现来确定评估目标价值的评估方法。用收益法对评估目标对象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评估目标将来的收益值、可获得将来收益的持续时间及合适的折现率这三方面的因素。

企业价值的具体评估根据评估目的的不同,对不同口径的收益做出选择,如股权现金流量、净利润、息前利润、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息前净利润等的选择。根据其不同口径的收益额,收益法可分为股利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现金流贴现法、EVA 法等。

股利贴现法的不足之处在于,难以用于评估不支付股利或支付低股利的股票,股利支付率不稳定,则每年的股利支付额较税后利润额难以预测。

贴现会计收益的方法的优点在于会计信息较易取得,操作简单。会计收益法的缺点在于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且企业的收益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会计程序进行确定,而且可能由于企业管理者的利益而被更改,使得利用会计收益得到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可能与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有偏差。

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估价模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一是明确了企业价值与资产的使用效果之间的关系,考虑了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二是能适用于那些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或财务杠杆比率被调整的公司。但是现金流贴现方法的应用前提条件是企业将来具有正的现金流量。

经济增加值法(EVA)考虑了资本的机会成本,企业资本获得的收益必须超过由其他风险相同的资本资金需求者提供的报酬率,只有这样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才会增值,股价上涨。经济增加值法较好的解释了价值创造的驱动力所在。但是计算 EVA 时,需要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传统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对会计中的某些项目加以调整。思腾思特公司列出了160 多项可能需要调整的会计项目,其中对科目的选择、调整的幅度因公司、行业而异,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评价者的主观判断。

1.4 期权估值法

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如账面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等都忽略了企业管理者通过灵活地把握各种投资机会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增值。任何企业由于其拥有一定的资源,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拥有一些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好比企业拥有的一个买方期权,企业的投资机会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企业行使投资机会的期权价值,如果忽略了这部分期权价值将会造成和企业真实价值间的偏差。所以我们将企业价值按两部分来评估:一部分按照现金流量折现方法计算现有业务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把未来投资机会看作是一个买方期权来计算业务的投资扩张价值;这两部分价值的和即为企业的价值。

期权价值评估法评估考虑了目标企业所具有的各种投资机会的价值,利用期权理论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中的不足。但这种方法操作较为困难,因此,实践中很少单独采用该方法得到最终结果,而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考虑期权的价值后,加以调整得出评估值。

2 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分析

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收入特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形成其资金来源的业务。负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同业拆借等其他短期借款业务和发行金融债券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指经营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形成的资产获得收益的业务,是商业银行收益的主要来源。贷款和证券投资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商业银行也开展一些信托、咨询、租赁等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收入主要包括:来自于贷款、证券和出售基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服务费用等非利息收入。

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特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非常高,并且其中固定资产占的比率非常低,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之所以具有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因为银行的负债业务并非是单纯的筹资,它本身能创造价值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由于商业银行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很低,所以商业银行的折旧费用很低,但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为其资产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由于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证卷的价值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国家调控、利率变化、汇率变化等,所以商业银行的资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特点:商业银行从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那里借入资金,再将其贷给居民、公司和政府。由于借款人不能还款以及利率的变化,银行面临两种基本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当这些风险未能妥善管理,或存款人认为银行没有妥善地管理风险时,银行必须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对存款人取款。因此,银行面临的另一基本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另外,利率下降时,贷款人重新安排贷款,银行将面临提前偿付风险。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商业银行也要承担汇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因此保持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及三者的协调统一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方针。

银行内在的脆弱性:由于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商业银行内在脆弱性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整个行业、以及国家的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当一家商业银行出现倒闭,则会出现挤兑和信心的丧失,进而出现连锁反应危及到其他的商业银行。一个国家的经济出现危机,也会影响到大众对本国银行业的信心。由于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投资者的信心将直接影响到银行业的存亡,所以商业银行需要维持比普通企业更高的信誉来解决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信心不对称的问题。同时也由于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高于个别成本,造成外部负效应,所以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银行业都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一旦银行业面对危机时,国家都会做为最后贷款人对银行业进行外部救助。

商誉对银行的重要性:商誉最初出现在企业收购中,当收购价格大于该企业净资产价值时,其中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这部分溢价便是“商誉”。商誉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商誉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反映的所有无形资产之和。可以将银行的商誉分为:银行信誉、银行客户资源、银行制度资源和银行人力资源。商业银行是经济中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专业机构,这决定了维护和提高银行信誉始终是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信誉对商业银行来说不仅仅是经营中的副产品,同时还具有生产要素的性质,它的作用渗透到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如果银行丧失了信誉,会导致银行经营上的存款流失,财务困境,甚至发生挤兑。

3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特点选择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根据银行业的特点,将模型的适用性与银行类公司的特点联系起来,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类公司股票估值的最佳模型。主要理由如下:

3.1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它无法体现和反映对企业价值有决定作用的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商誉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作用。银行的信誉、银行的客户资源、银行的制度资源和银行的人力资源都是决定银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商誉评估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整体价值的准确性。由于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局限性在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尤其突出,因此成本法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

3.2市场法虽然简单,但是参数过于简易,就意味着把大量相关的因素放在一个参数中,因此很难区分具体因素变化对模型的影响;另一方面市场法的运用有两大局限性:一是对健全有效的资本市场的依赖性;二是需要具有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作为参照企业。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策和重大消息在股市中仍起着主导作用,不能达到市场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所有有关、可用信息的有效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所以笔者认为市场法对我国银行类股票的价值评估的适用性不足。

3.3期权价值评估法考虑了企业将来的投资机会,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但是这中操作方法较为困难,我国商业银行将来的投资机会不好预测,因此笔者认为在对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不宜采用期权价值评估方法。

3.4收益法是指通过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收益法通过折现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来估测企业价值。企业作为持续经营性资产,收益法比较真实地模拟了企业在未来经营中收益的实现途径和过程,因此,它是四种评估方法中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方法。

在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由于以利润为基础的净利润贴现法中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运用现金流贴现方法。现金流贴现股价法不仅涉及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还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将企业价值与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联系起来,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的特征出发,同时考虑各估价法的适用性,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法目前最适合对我国银行股的估值。

【参考文献】

[1]斯蒂芬A.罗斯、伦道夫W.威斯特菲尔德、杰弗利F.杰富.《公司理财》247页,机械工业出版社.

[2]兹微.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33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写《资产评估》405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王玉国.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估值模型选择的研究,北京化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6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 实物期权;公司价值评估;不确定性

1 引言

公司价值的评估由于其评估过程复杂性、评估项目多样性和评估环境易变性,难以使用单一的模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因此成为长期以来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目前,已有中外学者建立了多种公司价值的评估模型,这些模型的立足点各不相同,得出的结论也并不一致。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们赋予公司不同的意义,以不同的价值体系作为衡量标准。例如: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司的价值表现为公司能为投资者带来的投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公司的现金分红,可能是公司股权的转售价值,也可能是该公司为投资者拥有的其他公司带来的协同效应,因此投资者更加注重公司在其投资期内的价值;对于并购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将处于相同竞争地位的公司排挤出市场可以获得的利润增加值,因此并购者更加注重公司所在行业的同类公司价值;对于破产者来说,公司价值表现为现有资本的变现值,它往往低于公司的真实价值。不同角度的评估对应不同的评估模型,具体分类见表1。

2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与模型发展综述

公司价值评估理论最早发展于西方主流经济思想对各类资产的价值评估,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艾尔文·费雪提出的资本价值理论。1906 年费雪在《资本与收入的性质》中完整论述了资本与收入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奠定了基石。1907年,费雪在《利息率》中分析了利息率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并且进一步研究了资本收入和资本价值的关系,初步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资本价值评估框架。1938 年,威廉姆斯(john burr williams) 在博士论文《投资价值理论》中首次提出了折现现金流量的概念, 开创了内在价值论的先河,从此折现现金流量法(dcf)得以广泛应用。威廉姆斯的重要贡献表现在: 一是给出了股利折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这是许多衍生的现值评估模型的基础;二是把股利看作现金流量。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和米勒不仅对公司价值和价值评估方法做出确切的定义,而且还阐述了投资、融资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

但是,由于资本价值评估思想与实践脱节,很难应用于实践之中,受到公司产权交易实践的极大挑战。早期评估理论虽然开拓性地指出未来收入的折现是价值的基础,但是表述并不严谨。首先,未来收入的概念模糊。在会计计量和会计登录中,当期收入反映的是会计年度的收入而不是资本收入在整个存续期的实际分布。其次,将利息率作为折现率存在明显不足。利息率作为折现率体现了对资金时间成本的计量,但是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仅仅考虑对当期消费推迟的补偿而不考虑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性的补偿,等于遗漏了需要补偿的主要方面。因此,1952 年,哈里·马克维茨(harry markowitz)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管理理论,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约翰·林特纳(john lintner)与简·莫辛(jan mossin)将其发展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模型包含了风险分类和风险测度的重要思想,是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一个突破性发展。capm 模型在理论界得到高度评价,但是就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而言,该理论假定风险是外生变量,在缺少完善市场的情况下,评估过程无法进行。而缺少市场评价的非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和单一投资项目的风险测度实际上都是模拟市场评价的推算,缺乏可信度。1956 年,美国学者沃尔特(j.e.walter)尝试把公司价值与公司盈利、股利发放比率、再投资收益率以及市场基准收益率联系起来,提出相应的价值评估公式。沃尔特将盈利看作公司价值之源,将再投资收益率超过市场基准收益率看作是公司价值成长之本。1958 年,莫迪格利安尼(modigliani) 和米勒(miller)发表了《资本成本、公司理财与投资理论》,对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次系统地将不确定性引入到公司价值评估理论体系之中,精辟论述了公司价值与公司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创立了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1961 年,米勒和莫迪格利安尼发表了《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格》,对股利政策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mm 股利无关论。认为在完全市场的假设下公司的价值与股利政策无关。1963 年,他们对mm定理的适用性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存在公司所得税状态下的公司估价模型,为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入20 世纪70 年代,出现了由经济货币化向经济金融化过渡的趋势。投资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获利水平不是取决于公司在以往时期里所获得的收益,而是取决于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可能获得的收益(现金流量),“购买股票就是购买公司的未来”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公司价值并不仅仅是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 而是按贡献原则与变现原则混合产生的公司价值。1982 年,美国人stern 与stewart 合伙成立思腾思特(stern & steward) 财务咨询公司,随后推出反映公司资本成本和资本效益的经济附加值( eva) 指标。eva方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为基础,表示的是一个公司扣除资本成本后的资本收益。

而这之后发展起来的期权定价理论为公司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所谓期权,是赋予其持有者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时间以前,按照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项资产的权利的契约。伴随着20 世纪90 年代的新经济浪潮,经济金融化、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迅速发展,公司价值评估技术也面临着新挑战。如何对潜在的、尚未列入规划的公司价值增加值进行合理的估价,成为公司价值评估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受b-s模型的启发,myers (1977) 最早提出与金融期权相对应的概念——实物期权(real option),开始将期权思想和方法应用于金融市场以外的实物资产投资与管理领域。沿用实物期权的思想,迪克西特(dixit) 与平迪克(pindyck) 指出,公司价值应该是由经营资产价值与投资机会的价值两部分组成。平迪克(pindyck ,1988) 在连续时间模型下研究了投资的时间选择性对投资机会和投资决策的影响,分析了投资项目的价值独立于投资支出时的决策问题,指出项目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决策者倾向于延迟投资以获取更多的信息。迪克西特(dixit,1997)指出,若投资项目的价值是不确定的,立即投资丧失了等待选择权,存在着投资机会成本问题。timothy a.luehrman(1998)认为,一个投资项目的现金流所创造的利润应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增长机会的选择。这种增长机会可以被看作是实物资产的看涨期权,这一期权的执行价格是获得这项资产的未来投资,到期时期权的价值依赖于资产未来价值和投资者是否执行这一期权,即投资者拥有一种权利,可以一定的价格取得或出售一项实物资产。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非金融) 资产领域的延伸,在高新技术公司、网络公司迅猛发展,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即时选择非常重要的情况下,期权估价技术显示出了独到的作用。与一般公司相比,高科技公司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们具备及时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同时也具备充分利用机遇的实力。要么不成功,丧失初始投资,要么获得巨大成功,获得极高的报酬率,这种状况与期权定价所适用的条件非常吻合。运用实物期权方法对高科技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那么这种潜在的、但随时可能变成现实的获利机遇就会构成公司价值的一部分,即期权总价值中的“时间价值”。 3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相对于其他评估模型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根据上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可以导出不同的公司价值理论,对应的各种模型都存在其优势和弊端,在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司所处的环境和估值目的性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模型。具体来说,在并购公司时,对于公司价值的评估多采用与市场对照的方法,通过将其他相似的公司市值进行直接或间接调整后作为收购公司价值评估依据的方法,给出一个相对公平的评估流程;在清算公司时,则更多地注重公司内可变现资产的价值,对于一些无形资产和未来收益忽略不计;在投资公司时,由于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战略不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和利润流形式也不相同,因此衡量是否应该对一家公司进行投资以及对投资回报率的估计都建立在采用何种角度和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估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并购的价值也可使用公司投资的估价模型进行计算。

在表1中,列出了多种适用于投资期的模型,其中的资产估价模型,是以公司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一种沉没成本,与公司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不大,仅对于公司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而且会计政策的弹性使得管理层很容易操纵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这种模型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将一个公司有机整体割裂开来,对某项资产脱离出整体单独评价,其成本价格和它给公司整体带来的边际收益相差甚远。因此,这种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价值,充其量只能作为价值参照,提供评估价值的底线。

经济增加值法从计算上来说更进了一步,然而在运用时也存在着一个两难问题, 那就是eva指标一旦建立就不能随意更改,但是公司的经营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用不变的指标对变化的公司进行评估,很容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另外,eva法在一定程度上仍依赖于收入实现和费用的确定,很难识别报表中的虚假成分。

相对的,基于现金流量模型则较为适用于公司经营项目有着稳定的现金流,风险小,资产变现能力强的公司。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可能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例如市盈率模型,在证券市场上有的股票特别是高科技股的市盈率相当高,用市盈率法来判断,这些公司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它们的价值区域。因此,这种方法只是一种粗略算法,不可泛用。

基于相同原理构造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公司价值评估中虽然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是仍然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公司价值的动态变化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映。公司时刻处于变动的经营环境中,内外部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公司价值的波动,使公司价值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而这种变化反映在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就会呈现出一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情况。但是目前广泛运用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上没有考虑这种情况,而是将公司的价值固定在某一时点,看作是静态的。尤其是对于影响公司价值的财务杠杆、资本成本、现金流量等参数的波动没有进行考虑,对于现金流量的预测是依赖一种线性关系,对于资本成本的确定是基于目前的资本结构和市场盈利状况, 对于参数的变化没有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因此,它不适用于当前不产生现金流,近期内也不会产生现金流,但却有潜力创造价值的公司。例如对于初创期的公司,该类公司的现金流量往往表现为负值,但这些公司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优势,如人才优势、资源优势等,它们往往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且未来的潜在增值能力也很强,遗憾的是依靠目前的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无法正确反映其潜在价值。

实物期权模型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问题。将一个公司的投资项目理解为若干个实物期权的组合,为我们利用现代期权理论来正确估算投资项目的价值提供了可能性。实物期权可用于对投资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及对市场盈利机会的发掘。公司投资是一项具有不确定性特征的投资活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会产生很大影响。将实物期权理论运用到投资中,解释投资的现象和本质,运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投资的价值,对投资方在恰当的时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以及对投资后的公司进行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为科学合理地评估这种价值,引入实物期权的概念:首先,投资的目的在于赢得其在未来获取巨大收益的机会,而不是期望当前就盈利,因此公司进行投资决策时,着重考虑的是投资行为将为其带来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获取先进技术以及进入新业务领域的权利。公司做出投资决策时,就拥有了看涨期权,有可能在将来获得由投资带来的巨大收益。其次,投资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的风险如协同效应、市场前景等都将对投资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大,用收益的期望值代替收益产生的误差越大,则实物期权的价值就越大。第三,投资后的投资机会不一定会马上消失,它可以延迟。公司可在一定时期内等待观察,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决定最佳的投资时间,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减小投资风险。第四,投资决策是很灵活的。由于实物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因此期权持有者可以灵活地选择在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下行使权利,也可以在不利于自己的条件下选择放弃行权。在延迟期内投资方可在被投资方形势不佳的情况下中止投资,从而减少损失;在投资后的经营期内,投资方也可以选择出售被投资公司。实物期权对公司投资战略的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司实施投资可能是执行期权的行为,也可能是创造期权的行为。然而,投资公司不同于普通的投资,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有其自身的特点。目标公司的价值除了自身的公平价值以外,还应该包括目标公司对于投资公司的附加价值。

下面根据dixit,pindyck(1994)在《investment under uncertainty》一书中提出的对实物期权应用于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构造模型(见表2)。

dp(t)=α1p(t)dt+σ1p(t)dz1(t)(1)

di(t)=α2i(t)dt+σ2i(t)dz2(t)(2)

该模型不仅考虑了投资面对的不确定性对价格的影响,而且将其对成本的影响也纳入考虑范围。由于变动的相互影响,二维的绝对变动必须降低到一维的相对变动,因此根据式(1)~式(3)可得式(4)。其中p作为投资的自由边界,代表了项目的投资价值等于等待价值的边界值,其直观意义见图1。在数学上p这个斜率值有着标准的期权价值乘数含义。当风险增加时,p增加,等待的区域增加,投资的区域减小。这样,该模型很好地将市场风险、公司未来价值、投资可行性联系起来,给出量化的解析解,成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工具,尤其适合评估高风险公司的价值。

4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局限性和相关操作建议

虽然期权定价模型是公司定价研究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突破,但也有其局限性。期权定价公式包含着较为严格的假设条件,如标的资产收益率服从维纳过程,其方差在期权有效期内保持不变等。但现实中公司的投资项目收益特征难以完全符合该假设条件,尤其是在对标的资产收益率方差的测定上。另外在公司价值评估中包含有多种期权,如等待期权、可转换期权等,若要使评估出的价值更为精确,只有全面考虑各种期权,这无疑增加了应用难度。

鉴于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这种局限性,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实物期权理论不是适应于所有的投资项目。首先,期权定价理论是建立在可以运用标的资产和无风险借贷资产构造等价资产组合的前提之上的。对于上市股票的期权,这一点是成立的。但当标的资产是没有交易的实物时,期权定价理论成立的条件并不充分,这意味着风险中性原理对许多实物资产来说是不合适的。其次,期权定价模型的另一个假设条件是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是连续的,即没有价格突变。但是针对多数公司投资项目而言,这个条件并不满足。如果这个假设条件与实际不符,则模型将会低估公司并购项目的真实价值。因此,具有以下特点的投资项目应用实物期权理论更有意义,即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的未来收入很大;具有可观的盈利空间;并购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并且预期可得到一些信息,如市场需求、竞争者行为等以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

第二,缺乏实物期权定价所需的价格信息。公司投资中实物期权的非交易性必然导致价格信息的缺乏。我们无法直接通过市场获得应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所需的输入信息,如标的资产的价格及波动性,而且不像金融期权那样可以用期权市场的实际价格信息检验定价结果的合理性。

第三,存在其他影响公司投资实物期权价值的因素。实物期权不完全等同于标准的金融期权,它还有着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既需要定性分析又需要定量分析,而且其中一些定量指标的估计是比较困难和复杂的,其估计的准确性也会直接影响决策的正确与否。

第四,实物期权的概念尚不普及,评价结果不为人们所接受。实物期权的概念毕竟是在20 世纪80 年代以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它的研究和讨论更多的还局限于学术界,实践中的应用还很有限。很多投资公司的决策者对此都不熟悉甚至一无所知,实物期权的模型就更加难以理解,因此用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估算出的投资项目价值往往让他们难以接受,这也限制了实物期权方法的应用。和所有理论模型一样,基于实物期权的评估模型在实际应用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因为理论模型中参数的假设条件都比较严格,而公司投资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业务,在此过程中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假设条件。我国对实物期权在公司投资价值评估中的应用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述问题还有待探索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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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徐茜.公司价值评估模型的比较与选择[j].中国乡镇企业,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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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邹朋飞,谢凤鸣,尹筑嘉. 运用black-scholes期权评估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j]. 金融与经济,2005(1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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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black,and m scholes. 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 corporate liabilities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 1973,81(3):637 - 654.

第7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确认,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会计上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定量。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我国评估市场起步时间较短,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关键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虽然制定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财政部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规范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行为和方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缺少完善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办法,健全配套的相应制度,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2.建立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

目前,许多资产评估是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大量与评估相关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建立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是必要的。建议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向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3.规范公允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笔者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禁止公司自己出具评估报告,对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公司应给予一定程度处罚。建立有效的专业监督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实行监督。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可通过信息公示、独立机构审计等方式接受投资者或专业机构的监督。其次,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框架下进行的资产评估,必然会受到会计使用公允价值程度的影响,受会计制度约束。因此,要求评估师对会计准则有比较透彻的研究,因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所以,必需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最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评估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进行严格检验,杜绝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4.明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和评估对象

明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的针对性或适用性。评估师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当这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时才可以采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运用市场法评估时,应当收集足够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案例,选用交易案例时应当关注案例的可比性,重点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交易情况及租约条件。具体讲运用市场法的调整因素主要包括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容积率、使用年期、面积、具置、经营业态和所带租约等条件。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应着重注意评估对象资产范围与租金收入内涵的匹配,租金收入与成本项目的匹配,合理确定净收益,应当根据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收益期限;收益法所适用的折现率应当合理,应当反映评估基准日类似地区同类投资性房地产平均回报水平和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

5.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应有其相应独立性,并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诚信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影响重大。在实务中香港、台湾上市公司需要在大陆的子公司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大陆的某些机构或个人反而不认可自己方面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这就涉及到我们的评估机构对内对外诚信问题。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评估从业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广泛搜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实际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最终得出经得起推敲的评估结果。独立性是资产评估服务的基本特征。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恪守中立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公正执业,保证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保持客观和公正。

6.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估价平台

要想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推广意义重大。加速市场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限定规则。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由以上数据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多数均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因此资产评估机构是否能提供公正的评估价格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国家应逐步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督,比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与企业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通过互相监督,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7.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公允价值模式更多依赖于职业人员的分析判断,所以计量准确程度取决于职业人员的专业水平。由于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不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效果。因此,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呼唤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包括加强会计职业素质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逐渐引入,一方面需要不断加深与拓展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内容,尽快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鼓励他们汲取新的相关专业知识,培养他们的公允价值观念,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有经验的国外专家提供培训支持,帮助我国会计人员和监管人员实施具体操作;另一方面会计职业道德是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内在支撑。企业在加强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时还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培养会计人员保持职业良知,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滥用资产负债表,防止为他人所用;只有将客观公允原则转化为会计从业者的基本理念,才能保证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自我约束,不出偏差。

参考文献

[1]王文芳.浅析新形势下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J].财税纵横,2009(3).

第8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1)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2)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二是被兼并企业结束时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 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长期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目。在年终进行财务核算时,兼并企业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应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应当扣除按规定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用转增资本(或股本)。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三、企业改制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发生的增减值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在接到评估确认通知后,应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造,1997年7月1日以后,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扣除未来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值准备,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按照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在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公司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等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资产评估净增值准备,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将该“资本公积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待评估资产增值价值实现后,该转入的“其他资本公积”方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贷记“股本”科目。对于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理论上讲,应当在各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费用时分别项目处理。但由于在股份制改组时,资产评估是将资产增值和减值相抵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按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只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的,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另一种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应区别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

四、因清产核资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93)财会字80号]文件规定:企业主要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经过验收核实,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重估后如为增值,按固定资产原值增值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的增加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清产核资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计上不确认收益,评估增值的部分可计提折旧。

此外还有向银行贷款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财会二字[1995]25号文件规定,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因向银行贷款,由贷款银行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重估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只能作为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的依据,不属于法定重估业务,企业不得自行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参考文献:

第9篇: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范文

    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快速发展,2009年沪深两市参与并购的上市公司总数及交易资产总量均创下了历史记录。在公司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价值评估的准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易是否能够完成,而在目标公司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用更是重中之重,是目标公司价值评估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年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受并购企业或目标企业之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从理论层面来看,或者说从我国现行的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来看,在评估业务中需要遵循这样两个逻辑:其一,评估时应首先明确评估目的,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而价值类型又决定着具体操作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也即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会对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且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还需要针对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竞争情况和被估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根据现实情况可以搜集到的材料最终确定评估方法。其二,并购时收购方主要看中的是目标公司或其资产能够为公司带来的未来价值,如果从这种角度讲,在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中应该首选收益法。那么,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的价值评估方法选用时是否受到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实务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否与评估理论有效的契合?如果实务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没有受到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等的显著影响,原因何在?我国现行并购中是否较多的应用收益法来进行价值评估?鉴于此,本文针对上市公司2009年并购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行研究,以期能够描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现状,进而对其进行剖析。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国内外学者对企业价值评估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亦做过较为系统的研究。梳理国外关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文献可以发现,1938年威廉姆斯博士在《投资价值理论》一文中提出的现金流价值评估模型是以后很多折现法估值模型的衍生基础。1953年威斯顿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公司价值评估的表格方法。1958年Modigliani和Miller教授阐述的MM定理以及1965年William Sharpe 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CAPM)模型等为现代公司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以后几十年,国外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方法不断完善。20世纪80年代,蒂姆·科勒、马克·戈德哈特、戴维·维塞尔斯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麦肯锡价值评估模型即现金流折现模型。Gebhardt,Lee and Swanminathan(2001)和Chenetal(2003)认为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估计创业企业的价值时,由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可以对股价模型的内在假设进行修正,从而导致模型参数设定有所变化。布瑞德福特·康纳尔(2002)系统介绍了现金流量折现法理论,并用福特公司作为实例具体介绍了该方法的实际应用。阿斯沃斯·达莫达让(2005)阐述了在新经济环境中高科技公司等非传统行业的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研究了如何用现金流量贴现法来估计技术性公司的价值,此外还讨论了运用相对价值评估法和实物期权法评估技术性公司的可行性和适用性。Phillip R. Daves、Michael C. Ehrhardt、Ronald E. Shrieves在《Corporate Valuation: A Guide for Managers and Investors》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评估框架,从实践角度阐述了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具体介绍了如何预测未来财务报表和公司未来自由现金流的方法。除去上述研究主流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文献,还有一些文献研究其他评估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如EVA价值评估法和期权法等。

    (二)国内文献 对比而言,国内许多学者也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研究者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体系及具体方法都进行了一些研究。一部分学者对企业家之评估的方法体系进行了研究,汪平(2000)从财务视角探讨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方法,对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傅依、张平(2001)借鉴国外价值评估模式的思路,建立了企业经营战略分析、会计分析、财务分析、前景预测到具体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框架。李麟、李骥(2001),陆敏(2002),李光明(2005),武勇、刘曼琴(2005),刘捷、王世宏(2006),赵建华(2007),王志华、王跃(2010),赵坤、朱戎(2010)等从理论上系统总结了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各种方法,并对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做出了较充分的理论分析。还有一些学者针对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具体的评估方法适用性进行了研究,王莹莹(2004)研究了根据不同动因对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影响。王建中等(2004)、邓秀英、颜永平(2007)等进行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价模型评估值与各企业市场价值的比较,验证了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适用性。顾银宽等(2004)分析了EVA贴现估价法的理论模型,探讨了其在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吕学梁、王连华(2005)对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论述并分析该方法在实例中的应用,分析结果表明实物期权方法能够正确评价企业的价值。谭文(2009)对基于价值链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研究,对各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和比较,提出应运用价值链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史静(2009)对基于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企业价值评估进行了研究,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对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价值和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分析,认为现金流量折现法能够较精确地评估企业价值。曹中(2009)在研究收益法核心思路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收益法的缺陷并对收益方法的度量方法进行了更深入地讨论并构建以下模型:企业当期实现的价值=企业当期资本的投入+资本当期实现的增值。黄静,王菊(2009)对传统企业评估方法和实务期权定价法进行了比较,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实物期权理论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领域及其局限性。张宏霞、陈泉(2010)认为可以期权法对高科技创新企业进行估价。

    从上述中西方文献发现,现阶段评估界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越来越丰富,但主要还是集中在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尤其是较少有研究运用数据来分析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行业 等因素对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影响。本文则结合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价值评估方法选用时是否受到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实务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是否和评估理论能够有效契合,实务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没有受到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等的显著影响。

    三、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现状分析

    (一)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研究是以从CSMAR数据库和巨潮咨询网站上搜集的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内上市公司发生的140笔上市公司并购相关交易所发生的评估事件作为样本。选取样本的标准为:评估报告披露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委托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上市公司;评估目的为收购、转让股权或收购资产;已披露评估报告和交易公告。本文以2009年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评估事件为样本,选取可能对评估方法的选用有影响的几个因素进行重点描述统计。描述的因素主要包括评估目的、评估价值类型、目标企业所属行业以及评估方法的具体选用状况。

    (二)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统计 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统计:(1)上市公司并购总体概况。据CSMAR数据库统计,2009年度深证上市公司中共69家上市公司发生并购交易,涉及140宗资产评估以及交易,2009年发生并购交易的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从发生并购业务的上市公司所属行业来看,房地产行业是2009年并购交易规模最大的行业。交易额占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交易总额的31.33%,该行业也是并购业务发生宗数最多的行业,2009年共发生21宗交易,占并购交易宗数的15%,由此可见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房地产企业是资本市场中并购的积极参与者。电力行业发生的并购交易宗数比例也较高,交易规模最大、产业整合和升级力度较强。(2)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统计。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和最终结果选用的评估方法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第一,从评估时选择的评估方法来看,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交易评估方法仍是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结合为主。同时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案例共83宗,占评估案例总数的59.3%;单独使用成本法的有46宗,占评估案例总数的32.9%,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的原因大都是认为收益法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或评估对象为企业一部分资产;单独使用收益法的有9宗,占评估案例总数的6.4%;没有一例评估单独使用了市场法,140宗交易中一共只有两宗交易在评估时使用到市场法。其中一笔交易同时使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但最终还是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目标公司的评估值。另外一宗交易是使用了成本法与市场法,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成本法的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值。第二,从评估最终结果的选用来看,很少有并购交易采取对评估时选用的不同评估方法产生的评估值进行综合来确认最终的价值,绝大多数并购交易都是选用了某一具体的评估方法。在评估结果选用方面,成本法占据了最主要的地位,共117宗,占评估案例总数的83.6%,其原因可能是源于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不高,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运用并不成熟,成本法较其他两种方法资料收集容易,使成本法运用比例较高。在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的案例中,收益法的使用所占比例不高,多数情况下只作为辅助方法使用,最终结果选用收益法共22宗,占评估案例总数的15.7%。140宗交易中有一宗交易综合了成本法和收益法的结果,并将最终结果定为成本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其原因是由于该交易被估公司属于发电供气企业,有一定的垄断性,评估人员考虑到成本法对其评估无法体现出垄断的优势,同时对目标公司的未来收益预测又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选择了将两种方法取算术平均来确定评估价值。从结果来看,没有并购交易选用市场法作为目标公司的评估值。(3)分行业评估方法选用。将深证上市公司发生的140笔并购中评估时选用的方法和结果选用的方法进行统计,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成本法占据了最主要的地位,很多行业所有评估项目最终都是选择了成本法的评估结果,只有塑料制品行业较多的选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总的来说,行业对于评估方法选择上的影响在实践中并不突出。从发生并购交易较多的房地产行业来看,大都以无法准确预测被并购公司未来收益为理由选择了成本法,且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价值,只有2宗交易选用了收益法的结果,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的评估报告给出的理由是该公司已经获得了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有了项目初步的建设规划开发进度时间表及成本收入预算等,而且收购方及转让方主要关注的是其在参与被并购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间从被并购公司可能获取的收益。(4)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选用。理论上资产评估目的会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并且对价值类型和价值评估方法产生影响。价值类型会在整体上对资产评估对象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作用,从而对评估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价值类型确定的情况下,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只要能够获得满足价值类型结果的方法都可视为可行,在实际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条件和确定的价值类型合理选择有效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因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公司并购中采用的评估方法,故选取的2009年度深圳上市公司69家上市公司140宗并购交易进行研究,其评估目的及其选用的评估方法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2009年深圳上市公司并购主要是以股权收购、股权转让、资产收购为主,股权变动、股权受让、股权投资、吸收合并所占比例较少。从其选用的评估方法来看,资产收购选用成本法居多,而股权收购和股权转让选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结合的方式比较多,且股权收购中选择成本法和收益法结合方式的比例远大于股权转让方式。而从评估结果选用的方法来看,资产收购中选择收益法的比例较高,股权转让中选择收益法的比例高于股权收购中选用收益法的比例。可以看出,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就总体而言,还只选择成本法作为评估结果的交易案例较多,收益法应用比例较低。从(表5)价值类型表可以看出,虽然(表4)中列示2009年深圳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目的不同,但其选择的价值类型无差异,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除一宗是清 算价值以外,其余全部选用市场价值,评估目的对价值类型的影响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因并购交易价值类型较为单一,没有发现不同价值类型对价值评估方法产生影响。(5)企业性质与评估方法选用。从(表6)可以看出,企业性质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并无明显影响。在有国有持股和无国有持股的企业中,成本法的使用比例都超过了80%,占主要地位。

    

    

    

    (三)企业并购评估方法选择与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且在第三十八条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但从2009年并购实践来看,无论是在评估方法选用和评估结果选用的评估值来看,均存在成本法应用比例较高,而收益法和市场法应用比例较低,尤其是在评估结果选用的评估值来看,市场法的应用比例极低,而这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对评估方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就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中选用的评估方法来看,成本法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市场法应用比例极低。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并购价值评估中尚有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并引起注意:

    (1)评估方法选择存在的问题分析。由上述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评估方法选择存在如下问题:第一,价值类型单一,影响了评估方法的选择,且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之间的拟合程度有待提高。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规定:“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按照国际评估准则和《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美国)以及国外有关资产评估论著,价值类型又可分为典型市场价值和非典型市场价值,其中非典型市场价值又可以分为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格、保险价值等。理论上而言,从企业并购情况来看,价值类型应更多体现为市场价值或投资价值,且当并购是以获取目标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为主要目的时,则价值类型应为投资价值;当并购是以获取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资源为主要目的时,且存在可比市场的公平市价,双方比较容易寻找参照物,并购价值的评估价值类型可以体现为市场价值。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评估样本中,只有一例使用了清算价值,其余全部使用的是市场价值类型,无一例选择投资价值。应该说,从国内外并购趋势来看,战略性并购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潜在购买者看中的是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是目标企业被并购后能否与原企业产生协同效应、能否实现并购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对于战略性并购来说投资价值更能体现出并购公司的要求。此外,在控股股权转让的情况下,股权受让人通常已有明确的投资目标,选择投资价值更加合理。但从并购实际中选择的价值类型来看,与理论上的预期并不一致。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长期以来,市场价值是被普遍接受的价值形式,抑或是评估师出于对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无法准确把握或较难评估的角度考虑,因此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并购中单一选用市场价值作为价值类型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不能合理反映特定评估目的且影响了评估方法的选用。本文认为,在并购中应该更多的使用投资价值类型,以正确体现公司价值。而且在投资价值类型的前提下,在评估过程中应该考虑目标公司被并购后,对并购公司获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从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配合来看,选择市场价值类型似乎应较多的选用市场法来进行评估,但用2009年并购样本来看,虽然在选择价值类型中绝大多数样本均选择了市场价值类型,但在具体选用的评估方法来看,在评估时33%的样本选用了成本法,59%的样本同时选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选择市场法的样本只有2家,且还均是和其他评估方法同时运用,从评估结果选用的评估值来看,117宗样本选择以成本法的评估值作为最终结果,占总样本的83.6%,更是体现了选择市场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之间的不完全匹配。第二,选择性的使用评估方法,且评估方法选择理由不充分。理论上而言,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但从2009年深证上市公司并购样本来看,无论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还是在评估结果选用的评估值来看,存在的现状是成本法应用比例较高,市场法应用比例极低,虽然其原因可能是源于参照物等可比数据的缺乏,或者是被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可比性和个体差异很难确定,抑或是交易案例和交易时间、市场条件等很难比较等导致市场法较难运用,且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也存在着评估师选择性的使用评估方法的问题。且从样本总体来看,尽管采取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在评估结果上具有趋同性,但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出的结果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在本文研究的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样本中同时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的评估案例共83宗,在这83宗评估中,成本法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平均值为25.86%。其中差异超过100%的共5宗,最高差异率达232.96%。评估方法及其评估值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评估师最终到底选择以哪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值会对并购交易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应该说,现有评估中尚存在有时评估师在客户的要求下选择对客户最有利的一种方法,利用不同评估方法可能产生的差异来从专业角度为客户要求的评估结果找出“恰当”理由,从而人为地造成了资产大幅增值等问题。在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的案例中,作为最适合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法的使用所占比例不高,多数 情况下只作为辅助方法使用。评估报告中多以公司近年收益状况不佳、受金融危机影响等为理由,没有使用收益法对公司进行评估或最终没有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其理由有些牵强,国外有很多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案例。且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来看,虽然其确实对一些行业的经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旅游业、航空业等,导致这些行业中的企业近年收益低于正常时期,甚至出现亏损,从而不太适合收益法来评估企业价值。但也有很多行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且近几年收益良好,这种笼统地将金融危机作为不使用收益法的理由,以免去对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测等过程,表明评估方法的选择理由有时并不充分。且即便是近两年收益不佳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采用对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进行合理预测而采用收益法,从此角度来看,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中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并不充分。第三,对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因素考虑不足。在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师应该重视行业研究和分析。公司价值要放到环境中去考察,而最主要的环境是其所处的行业。处在不同行业的两个公司假设所有数据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为行业不同,其资产构成与结构特点也会不同,公司价值一定是不同的。公司所处行业是影响评估方法选择的重要因素。但由上文按行业统计的评估方法选择情况可以看出,几乎各个行业中都是以成本法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在评估方法选择上并没有明显的行业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评估过程中对行业特征的忽视。以电力行业为例,2009年我国电力企业上市公司的估值主要采用了成本法。但成本法不能反映企业未来的营利能力,对于获利能力较强企业的价值不能很好反映,且电力行业是垄断行业,其具有的“特许经营权”等价值并不会在成本法中体现,因而可以说价值评估方法未充分体现公司价值。在评估实践中,应该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和以无形资产为主的行业,如高新技术行业,收益法应当占据主要地位。

    (2)评估方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同样在评估方法运用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成本法运用时未考虑资产的配合效率。被并购公司整体价值并不等于其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和,即1+1并不一定等于2,且在很多情形下可以说整体资产的价值应该大于单项资产的价值加和。就2009年公司并购整体来看,评估公司在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对于其中许多重要资产的估值,也大量采用了现金流折现法,特别是在对无形资产、矿权、房地产评估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课题组,2010),但可能还是存在着对资产整合价值考虑不足的问题。若在收益法受到各种因素限制,如被并购公司刚成立,未来收益无法确定只能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评估人员也应考虑被并购公司中各项资产之间配合的优劣,考虑资产组合能够带来的价值。对配合效率低的资产进行相应减值,对配合效率高的资产应考虑相关因素进行相应增值。根据具体并购的评估目的,评估人员还应该考虑到资产负债表中未列出的对并购企业有价值的资产,如企业的管理、客户资源、所在行业前景等。第二,忽略了控股权与非控股权、流动性大小对企业价值折价和溢价的影响。在并购活动中,很多情况下只是收购公司部分股权。企业里拥有控股权的股东享受一些非控股股东享受不到的很有价值的权利。如果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涉及控股股权,评估师应该判断和评价在各种具体情况下控股的因素是否存在以及控股的程度,并考虑这些因素对于控股价值的影响,也即应该考虑控股权溢价问题。股权流动性的大小也会对其价值产生影响,流动性高的股权和缺乏流动性的股权的价值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在评估实践中,因为控股权溢价和股权流动性对价值的影响很难确定导致评估师很少考虑控股权、流动性大小对折价溢价的影响。第三,以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所占比例过高。在本文所研究的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评估样本中,有70%的交易是以评估值定价。应该说,资产评估价值只是为资产评估委托者提供的参考意见,是买卖双方交易的底价,并不是实际成交价。评估价值体现的是资产的客观价值与内在价值,是资产交易活动定价的主要参考,最终的成交价应由资产买卖双方通过谈判确定。国际评估界通过对大量评估与资产交易实例的统计分析表明,评估值与实际交易价间的偏差一般在15%左右(郭苧锶等,2003)。我国以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的比例过高,评估价值与交易价格的不一致问题没有充分显露出来。这种直接将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的行为一方面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不能真正体现企业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也为评估机构和交易企业勾结埋下伏笔(苏平,2010)。

    四、并购资产评估方法选择与运用的建议

    (一)各种评估方法综合运用 任何一种评估方法都具有使用条件和局限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在综合使用多种评估方法的情况下,对各种评估方法得到结果的差异进行合理分析,选择对企业价值考虑最全面并具有足够客观依据的合理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值。对于多种评估方法产生的过高与过低的评估结果应在分析原因后采用合理方法合理确定最终评估值,或者是在应用某一评估方法时,如运用收益法时,对确定的未来收益、折现率以及收益年限等,可以采用敏感性分析来使得确定的评估值更为合理。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实现评估值在最大限度上反映评估对象的真实价值。

    (二)评估价值类型多元化 在公司并购中应该根据并购原因不同选择不同的价值类型。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应根据评估目的和具体并购竞争环境等情况,选择更适合的评估价值类型,而不是笼统地使用市场价值这一种价值类型。《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规定:“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并购的动因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并购对象将来产生的预期投资价值与现有市场价值之间的差异,所以并购中在选择价值类型时,应考虑并购对象在并购后的战略、规划等因素以及对未来的判断采用合适的价值类型。当被并购企 业按原有企管战略持续经营条件下评估时,较适合用市场价值。当被并购企业将按兼并方企管战略发展并会产生特定的协同效应时,应使用投资价值,许多战略并购应该适合使用投资价值类型,评估价值类型多元化将使评估结果更加与具体评估目的相匹配,并对评估方法的选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选用投资价值作为价值类型无疑可以增加收益法的应用比例等,并为并购交易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价值。

    (三)提高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影响评估结论的关键性因素,这就需要评估人员在评估方法选择与运用中以及具体评估方法中评估参数的确定时进行职业判断。因此评估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才能更准确地进行估值。在评估时,评估人员应综合分析评估对象所处的地区经济状况、行业环境、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其自身经营状况等,并结合其自身经验对评估方法进行选择,选择的理由要充分合理,不能随意选择评估方法或刻意选择对客户最有利的结果。作为最适于战略性并购的收益法,在我国的实际运用中仍存在很多难点,如未来收益的确定、企业未来运营情况合理预测、贴现率的预测等,这都需要评估人员通过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理论,来不断提高收益法的运用水平。

    (四)吸收国外先进理论,并结合国内实情进行研究 上市公司并购起源于西方,我国并购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迅猛,随着并购实务的迅猛增加,并购价值评估的理念和方法也应更新以和世界同步。应积极加强国际交流,认真学习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不断更新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在价值评估时充分反映每一企业的特殊性,兼顾企业的有形与无形资产,管理团队、人员资源,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等会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因素,并结合我国市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价值评估方法。近些年,国内外学者对并购价值评估方法做了很多研究。比如在收益法方面,有人提出预测现金流可以尝试设立几种情景,分别赋概率值(戴书松,2009),从而使预测结果更加合理。还有学者提出了采用收益法评估在建企业,可以将企业完成全部在建工程的缺口资金设定为虚拟借款(赵强,2008)。这些新思路都非常值得我国评估界借鉴参考。当然,西方的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是基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而我国的市场状况与西方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对适合我国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研究还有待发展,特别是规范评估实践应用的研究,评估理论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如何结合我国实际状况将新的评估理念、评估方法运用于评估实践中等等。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