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职业农民培育精选(九篇)

职业农民培育

第1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1.职业农民培育的定位

所谓职业农民,就是农民在阶层分化消亡的过程中,那些自愿把经营农业生产作为一种职业,并具有一定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农民。职业农民是观念新的农民,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职业农民是有目标的农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农民是有知识的农民,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农民是有道德的农民,具有较高的文明素质;职业农民是有组织的农民,具有较高的民主法制素质。而现阶段,在农村作为生产关键要素之一的农业劳动力素质明显不适应这种形势变化。据调查,目前务农劳动力文化水平仍然偏低,其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超过55%,初中文化不足40%,高中文化不足5%,大专以上仅占0.2%,参加过专门职业技能培训的不足10%。务农劳动力素质不高,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等投入过高、产出较低,农业竞争力不强。所以培育职业农民尤为重要,那么怎样定位职业农民呢?从以下几点分析:

1.1 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尽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

1.2 提升农业的吸引力 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尽快使农业生产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同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使传统农业变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吸引有志青年投身农业,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

1.3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对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培育现代农业“接班人”。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1.4加大对职业农民的政策支持 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认证制度,发放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分级建立职业农民数据库。对经过认证的职业农民,定期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着力提高科技素质、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和贷款支持。抓紧研究制定对职业农民专项扶持政策,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

2.如何培育职业农民

2.1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只有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营造职业农民存在和生存的法律环境。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农民土地流转机制对工商资本或承包大户的雇工农业不具备可持续性。主要原因:一是高地租难以保证粮食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雇工的高成本增加了农业经营者的风险。因此,必须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使之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形成。

2.2充分的社会尊重 农业如何增加对农民的吸引力,除了收入的原因,农民社会地位低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的重要原因。因此给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需要综合措施,首先是经济收入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要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政府的扶持得以实现;其次是生活环境的改善,要推动城乡一体化,把公共服务延伸到乡村,使农民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建设美丽乡村。

2.3系统的学习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难以自然形成,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专门的教育培养,这是由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和责任所决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接受全面系统的农业教育,而不是片面的专题教育或零散的技术培训。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职业农民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为职业农民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有效的培训与教育服务。可以优先培育50岁左右的承包大户和专业户,他们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营经验,对农业、农村有深厚的感情,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把他们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利于农业文化传承,也有利于农业后继者的培养。

2.4城乡人才双向流动 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城市市民的同时,也要鼓励城镇人才到农村经营农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实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创造有利条件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农村彻底融入城镇,可以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提供空间;只有鼓励和支持致力于从事农业的人才到农村创业,农业才能获得健康发展。

3.重点选择培养对象和普及培训相结合

第2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关键词:现代农业;职业农民;培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江苏职业农民教育模式与培训机制研究》(课题编号:B-b/2013/03/0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29日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这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的,同时还指出“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这是中央首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了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人力资源支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大力培养职业农民的要求,反映了国家不断深化对培养职业农民的认识。现代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其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在此背景下就要求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要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而当前我国农民素质低下、兼业化较为普遍,推进农民职业化、培养职业农民已被广泛关注。

一、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

职业农民是从职业划分视角将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将农业作为产业经营,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获取报酬,追求利润最大化。目前,职业农民主要包括经营型、技术型和生产型的职业化农民。现代农业不仅是农民谋生的手段,更主要的是追求最大化的利润,其生产要素超越了单纯依靠种子时期发展到需要资本和人的科学素养,且发展实质是用先进科学技术及现代物质装备改造传统农业,而这一过程要求农民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农村各项公共服务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市场细分使得农业职业进一步细化,产生新的职业岗位群体,这些岗位都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高素质农民方能胜任。另外,从农民需求视角看,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激发了农民追求新技术、运用新科技的热情。长期以来,在农村采取的遇事培训和单项技术的短期培训这种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而农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于农村的意愿较低,供求矛盾加剧。由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求培育职业农民,同时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途径。

二、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制度缺失及障碍

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重要区别,就在于职业农民将农业当成致富发展的产业;而传统农民则更多地把农业生产当作维持基本生存的手段。从理论上讲,农民要成为一种职业,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这种职业可以自由流动,并且能够充分就业。要想使职业农民成为农村的主流职业,需要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作为制度保障,但实践过程中发现,现有制度有所缺失且运行中存在桎梏。

(一)现行农地制度不利于职业农民的培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虽然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却不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的经营。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农民这一职业很难获得与工业及第三产业相等的社会平均收益。自发、无序的农地流转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城市化背景下农民更急于摆脱农村生活,广大的农村农业生产者无法有序地进行规模化的培训,加大了职业农民培育的难度。

(二)目前的职业教育体制不适宜职业农民培育。一是职业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匀,这也是我国总体教育资源非均衡的一个表现,即城市集中大量的优质资源,而在乡村的教育资源是稀缺的;二是涉农高校及职业院校数量不断减少,结构布局不合理,农科专业不断弱化,离农现象日趋严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后,教育的产业化导致农业高校弱化了农业教育和为农服务的功能;职业院校为适应市场需求,农业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也倾向于非农产业;应试教育体制使得农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幅度缩减;三是教学内容与农民实际需求不匹配。当前农村职业教育无法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重理论、轻技能,更忽视知识的运用,没有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结构开设相应专业,导致农村职业教育不适应农村的实际需求;四是服务于农民的师资队伍数量较少,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更是严重不足。目前,在岗农民尤其需要接受培训,而基层农技人员由于信息闭塞、沿用传统的培训方法,同时又缺乏接受新知识、参加继续教育的机会,农业新兴的知识和技术难以在农村很快地推广和运用;五是针对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明显少于基础教育,在职业教育领域对农业农民的投入更是不足,农业类的高校、职业院校与同区域的其他学校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及职责缺位。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培训、师资投入等,而当前我国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更多的是关于经济发展、科技人才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对农民的职业准入制度尚未完善,对其道德建设也缺乏相应的措施。地方政府对职业农民培育没有充分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缺乏监督和约束制度。

三、职业院校对培育职业农民的地位与作用

职业农民是一个总体概念,针对农民群体不同层次的需求,政府应统筹规划职业农民的教育,借鉴职业教育中分层教学的理念对职业农民进行分类、分层培训。培育职业农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职业教育的宗旨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在现代农业建设背景下,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培育职业农民过程中发挥主阵地的作用,成为培养职业农民的最重要的主体。当前,依靠生源大战维持自身发展的策略已难以使职业院校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势,只有适应社会需求重新定位,才能在教育产业化过程中有立足之地。职业院校对培育职业农民有着先天的优势:

(一)可实施职业农民分层、分类教学。人才培养是有层次结构的,学术研究型的人才在广袤的农村适应性欠佳,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是制约当前农村发展的瓶颈,这就彰显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资源相对于数量众多的农民而言也是稀缺的,因此对职业农民教育也需要分层分类进行。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适需技能型人才,农业生产也是技术型的工作,职业院校有着科研教学的优势,通过探索农业生产技术复杂程度,以此为基础研究不同类别职业农民岗位职责和职级标准,为国家职业农民的科学合理分类提供参考,同时职业院校有条件也有能力成为国家实施职业农民分类教育培训的主阵地。

(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培育我国职业农民。比较教育是教育研究的重要方法,职业农民的培训在国际化视野下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日趋成熟的模式,国外先进经验的共同特征体现在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对农业经营资格有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稀缺的农业资源集中在高素质农民手中,保证物尽其用。同时,重视保护符合条件的农民权益,在各项政策方面给予优惠以充分调动农民的务农积极性,在职业农民培训方面政府承担主要出资人,多方合作满足需求,这些对培育我国职业农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职业院校可利用自身理论研究优势对国际经验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实际探讨适应国内进行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的有效路径。

(三)研究影响职业农民培育的多种因素。对职业农民的培育既涉及教育领域,又是社会问题同时还要考虑经济因素,因此,对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属于综合交叉学科的内容。当前国内关于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而研究者有各自的专业背景,在研究的视角切入点以及研究的范式和范围都存在差异,缺乏从不同学科、对不同影响因素的整合研究。职业院校需综合研究影响职业农民培育的多元影响因素,并将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促进职业农民培育事业的发展。

(四)职业农民教育的研究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在国家农业发展新形势下衍生了职业农民培育,职业院校可以充分利用资源综合研究职业农民培育的规律和特点,尤其在培育目标的转化、形成影响的因素、教学内容的确定、考核认证办法等方面开展研究,超越农民概念将其与其他职业资格的培训相等同创新培训方法。

四、完善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

控制理论告诉人们在完成事情过程中,由于受客观环境影响,事情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偏离预期期望,为了让受控对象向既定目标发展需要实施过程控制。职业农民培育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达到目标,也需要进行过程控制。

(一)健全土地制度,创造培育职业农民的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农地流转制度的规范化有助于培育专业化职业农民。稳定的承包经营权可进一步明晰土地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机制,在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过程中耕地通过依法流转逐步集中到种地专业大户手中,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为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化职业农民创造可能。

(二)完善劳动力市场,规范职业农民资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人才评价制度逐渐进行国际化运作,在许多行业都陆续实施职业准入制度。现代农业生产已不仅面临自然风险,更要经历市场风险,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农业生产领域的从业人员也应该与其他技术型工作一样实行资格认证。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对职业农民资格都有了全面的认证制度,我国在现代农业建设的背景下也应该尽快实施从业资格职业准入制度。

(三)发展职业教育,保证职业农民的过程培训。培训职业农民是职业教育的应尽职责,也是其必尽职责。这就需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将传统“靠天收”的农民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或者转移劳动力成为城市居民。首先,应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离农导致农业劳动人口出现结构性矛盾,农业部门和教育部门应紧密合作,在全国试点建立示范性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就地提升农民技能,解决其就业。改革现有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灵活有效的体系和机制,以建立和完善面向不同层次农民的教育培训体系。同时,应针对不同区域经济特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有针对性地培养各层次农业职业化人才。其次,加大对农民教育的资金投入扶持农民的职业教育。由于农村经济状况相对城市较差且农民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借鉴国际经验,应该实行稳定的财政补贴制度。

(四)加大政策支持,保证职业农民培训的连续性。农业产业化体系融入职业农民角色后,已经引发了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巨大变革。以美国为例,占比较少的职业农民承担了养活一国人的使命。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农业从业人员的职前、职中及职后教育培训,还注重梯队式的培养后备人才,形成了完整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在韩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出现农村青年人数急剧减少,尤其是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的现象,韩国先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农民后继者的利益。这些经验都可以成为我国职业农民培养的有益借鉴,保证职业农民培育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慧,连玉红,张引莲.我国农业内部的农民职业化问题[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

第3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关键词:乡村振兴;高职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

人才对于提升中国农村整体的发展水平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高职院校应该担当起培养人才的重担,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强大的人力资源引领和智力支持。高职院校是当前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的优质学校类型,其教学目标更具有针对性,更强调对专门技能的训练,因此,高职院校是为社会培训农村专业技能人才的主要阵地。所以高职院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时需要找准自身的发展位置,明确乡村振兴战略所提出的各项条件,才可以更好地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帮助农民提升创业技能水平。

1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

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行可以高效地缩短城市内部经济发展的差异,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要求,对农业、乡村、农民经济的蓬勃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必须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和特点,紧跟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这是突破当前农业人才开发难点的重要步骤。高职院校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是可以提升农村农业文化教育水准、提高农民的学习意识和创新能力,从而推动农村人力资源存量的累积,帮助农村农民顺利地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可以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改善农业劳动者就业质量。通过高职院校的培养,完成传统农业劳动者到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使其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具有更强的竞争性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国农村市场经济的稳定性。

2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现状

要完善农村人才结构,必须要在政策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上下功夫。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团队带动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提高农村农民职业素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是高职院校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2.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结构不均衡

首先,培育对象选择范围狭窄。高职院校在培养对象的选取上,虽然具有“择优选择”“以点带面”的优点,但是针对广大普通农民所进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却没有普及。长期下去,势必会导致农民发展不均衡问题的进一步加剧。其次,教育对象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求教育对象必须具有相应的农业专业知识基础,受教育程度与个人文化素质高低的影响,高职院校完成传统农业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困难重重。最后,培养的对象以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偏多,而在专门技能型及专门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上则严重不足。这种培育结构不均衡的现象,违背了乡村振兴战略中对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的需求,会导致高职院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方面的成效不显著。总之,如果缺乏一定的教育经历和文化水平,就很难完成从传统农村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

2.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单一

生产技术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在组织培训工作时的重点培养类型,培训内容虽然能够适应广大农户的需要并被农民接受,但却远不能满足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所必须的社会知识系统。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生态、乡风、治理与生活五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点要求中得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是包括科技、人文、生态建设等多方面知识的结构复杂、多元的综合体系。因此高职院校必须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特点和目标入手,来组织农民的培育工作。

2.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手段和方式单一

目前的培养手段与方法都还不灵活,也相对片面,无法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元化的需要。部分高职院校只对固定的基础课程实施了严格的专业训练,在培养过程中采用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培训形式上主要以新农村农业领军人物的培训和示范性培养为重心,主要面向农业领军型人物和农村基层领导者开展的核心培训,教学方法上也大多采用讲座、研讨会、参观等单一型方法,但现代新型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和开放式教学方法还没有充分运用在农民培育工作当中,而远程教育,小班课堂和实战训练的教学形式还没有充分普及,这些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进度。

2.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队伍结构亟待调整优化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师资结构也亟需进一步调整。一是培养师资流动性较强,多是兼职的、从学校以外聘请的短期性师资,无法连续固定的时间对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培育。同时为适应培养需要,培训师资的能力门槛也逐步下降,部分师资甚至自己也不具备足够的农业实践经验,所掌握的农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也达不到正常培养标准,与学员素质之间出现了断崖式差距,使得传统农民培育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部分师资虽然具备了扎实的农业基础知识,但在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充分考虑受训学员的现实状况,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无法实现因需施教;三是有着丰厚实践经验的老师,由于从未进行过体系的理论训练,无法形成书面的规范性指导,也无法把丰厚实践经验的理论知识系统地、条理清晰地讲授给学生。

3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路径

3.1转变观念,建立科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观

科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观,对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积极先进而科学的农民培育观,对高职院校的农村农民培育工作具有正面带动的效果,而消极错误的农民培育观对高职院校农民人才培育工作具有负面阻碍的影响。所以,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人才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逐步摸索出符合当前国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观。首先,扩大培育视角,确立了“大职业培育观”。乡村振兴战略,是包含政治、经济、人文、生态等几个领域多方面的全局性战略。将培训范围由单纯的农业生产技术训练,拓展至涵盖了多种内容如:农业生产技术、道德、生态意识、法治观念等具体综合素养的培育,这也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标准。高职院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时,必须重新确立强大职业农民培育观念,以更为开阔的视角来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其次,吸引多元化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观。合理人才观影响着高职院校对于人员的培养、考察、引进等多方位的人才管理培育工作。高职院校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时候,首先要始终铭记新型职业农民才是乡村振兴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将所有可能发展的受培养的农民学生都吸收到培养团队当中,以公平的眼光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受教育培养的农民,力争培育出一大批生产经营型、专门技术型与专业服务性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于农村建设及农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并努力将其打造成新一代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村高新技术应用的普及与推广者。最后,顺应时展趋势,逐步建立了终身教育的培育观。社会网络发展飞速,这就需要广大农民具备更高的文化素养和更多的技术,单靠一种技能很难应对竞争加剧的现代社会。所以,高职院校要建立终身教育的培育观。一方面转变以往农村群众过于重视教育功利性的观点,一方面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形成了终身学习的价值观。另外,高职院校建立农村长效化教育追踪服务制度,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对象进行培训后的追踪辅导,并通过建设农村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搭建农村线上追踪服务平台,以有效地解决农民学员在农村生产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3.2针对不同的农民群体,优化培育内容

为了满足现代化农村发展需要,为新型职业农民所制定的基本培育内容必须全面涵盖农村实际需要,除必要的农业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教育、农村农业管理人员教育、市场动态培训外,还必须包括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文化教育,以及政策与法规培训等基本教学内容。一是培育内容符合农村需要。培育内容覆盖基础技能、核心技能以及适应社会交流的技能。首先,培育内容与农业基本技能相匹配,有助于增强农民对新型农村文化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与接受。其次,培育内容必须与农户的核心专业技能相匹配,并针对实际职业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以帮助农民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有机融合发展。最后,培育内容与农户的社会交流技能相匹配,涉及新事物新技能如电商和网络技术等,除此以外,作为农民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交流能力与团队合作才能也是其中的重要培育内容。二是培育内容必须符合本地资源。因为各个区域的农业产业都有着各种不同特征属性。造成各地农业发展存在独特性的因素,主要是受自然环境条件不同、地域差别和季节变化等自然因素及生产市场、人为因素和农业生产组织结构等社会因素的综合影响。所以,必须对全国各地的农业发展问题开展全方位研究,并加以全面和细致地总结,以创造适应各地农业发展趋势的新思维,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内涵,寻求处理农业发展问题的新方法,并合理运用农业生态资源,提供符合各地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

3.3创新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下,高职院校的教育方式是相对单调刻板的,但身处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年代,高职院校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中要紧跟时代潮流,通过智能手机、电脑等教学工具,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积极革新农民培育方法,增加教学灵活度,并充分调动起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例如可把教学地点选定在果园,与此同时利用网络技术,现场连线种植技术比较领先的公司,合作来共同完成远程教育;农户可通过一边听老师的讲解,一边在种植地内进行实训任务,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这些方法都极大地提高了农户对参加培训的兴趣和主动性。

3.4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课程实用化

高职院校应当把握区域农村农业领域发展的相关状况和要求,据此提出培养目标,构建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职业岗位需求的职业技术基础知识、社会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的多层次课程体系,同时变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方法。课程设置要坚持实践性原则,紧密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按照现实的农业需求设计课程,重新取舍教学门类和教学内容,逐步重构课程内容,使课程的设置更加适应地方农业实际发展需求。逐步淘汰过时的技术,有选择地把适应地方农业生活经济发展需求的新技术吸纳到课程当中,并适时调整课程,以保证教学工作时时保持“源头活水”。

3.5创新人才引进与激励制度,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团队建设

农民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成效如何,与培训教师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很重要的关系。为保障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新人才引进与激励制度、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当务之急。首先,梯队培养、外部人才引进教师队伍。通过招聘农业学校的兼职教师,及高学历的涉农专业技术人员,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补充,提升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的质量。其次,加强与本地企业合作,实现共赢。为培养符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求的人才,高职院校可以和本地公司共同协作,通过让涉农专业教师在基地、对口公司定期进行挂职锻炼,以实现对师资的全面培养。最后,严格考核制度。为了确保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的成效,高职院校应当设置严格的教师考评制度,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评。在考评中业绩最优秀的教师将获得在评优、评职称等工作方面的优先权,并期望借此来督促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知识水平,加强对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村整体素质水平,对进行更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意义重大。高职院校一定要主动担当起这种社会责任和农村教育任务,在教学实践中加以优化充实,全面提高农村农业生产能力,全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深入发展,为国家实施乡村振兴发展这一宏伟的战略助力。

参考文献:

[1]康亚华,许文静,尹秋莲.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路径研究[J].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0,29(2):89-94.

[2]林靖.地市高职院校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路径建构研究———基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个案[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19):226-227.

第4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变革路径;保障措施

作者简介:郝天聪(1989-),男,山东汶上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学;章志平(1967-),男,江西南昌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5)10-0033-04

面向人人,面向社会,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价值追求。然而,长期以来,农民一直被排拒在中等职业教育之外。在终身教育理念之下,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在人生的每一阶段接受教育。为此,构建一种全新的“非学校化”的中等职业教育制度就成为当务之急。恰如伊万・伊利奇所言,我们必须将目前对于各种新型学校的探索,转变为对那些在制度上与学校截然相背的教育渠道的探索,即探索能够增加每个人的机遇的各种教育网络(educational webs),这种机遇使人生的每一阶段都成为学习、共享及互助的阶段[1]。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培养方案》)的出台,正是对“非学校化”中等职业教育制度的探索,它有别于传统的学校职业教育制度,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的方式,为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敞开了大门。近年来,中等职业教育本身也面临发展的困境,生源严重不足,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民学员有利于解除自身的发展困境。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国亟需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这为中等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可见,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乃双赢之策。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这样就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探索自身变革的路径,以及国家政府为其提供制度政策保障,从而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园地。

一、现实之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正在经历历史性的变化,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造成农村的“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为73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继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以来,又增加了2.46个百分点;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894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比上年增长1.7%,农民工每年仍在以100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青壮年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以及农业收入占农村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仍在下降。农业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素质的青壮年劳动力的减少,造成农村劳动力由富余变为结构性短缺,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给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带来巨大隐患。农业部调查显示,我国农业劳动力年龄集中在40岁以上,占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高达75.9%,平均年龄接近50岁,部分地区甚至达到55岁以上。而且,从农林院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大多不愿意到农村就业,由于农林院校的生源主要来自农村,他们迫切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不想再重复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摆脱“农民”身份的欲望更加强烈,与回归“农门”相比,踏入“龙门”,在城市扎根生活显然更有吸引力。据调查,农业高校涉农专业的毕业生到县城就业的占到4.4%,到乡镇就业的仅占1.1%,到村里就业的则寥寥无几;农业中等职业学校弃农现象很严重,农业中等职业学校中涉农专业学生只占学生总数的20%左右[2]。农业专门人才的流失,导致农业陷入后继无人的窘境。长此以往,“今后谁来种田”问题绝不是杞人忧天。

目前,与工业化和城镇化相比,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仍然较低。2013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6957亿元,增长4.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0%,无论是增加值、增长速度,还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都远远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农业的现代化而言,农民的现代化是关键所在,农民现代化的过程是人力资本提升的过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然而,目前农村的人力资源结构不甚合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近五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由于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大都是有文化的年轻人,留在农村的农业从业人员素质有逐步降低的趋势,其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3]。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产业化已经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农业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4]。农业产业化实现的关键是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这就对劳动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当前过低的劳动力素质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经阶段,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农村的人力资源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在此背景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所言,只有加快培养一代新型职业农民,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农民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高,农业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粮食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才能推进现代农业转型,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5]。鉴于此,必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双赢之策: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为了拓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路径,壮大我国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4年教育部、农业部联合了《培养方案》,此举标志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向广大农民敞开了大门。把中职教育的优势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当前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和职业教育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的任务[6]。因此,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双赢之策,无论是对于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还是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发展阶段上分析,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现代农业强调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配置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较高的人力资源水平。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必须依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提高人力资源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正如西奥多・舒尔茨在《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一书中所言,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水平对构筑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强农民的自力更生能力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民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刺激,将会点石成金[7]。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不同于传统的农民技能培训,要依据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严格按照其培养目标进行培养。要培育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8]。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农民培训的支持力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培训不等于教育,培训往往只注重农业生产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社会服务、市场营销、经营管理、职业道德等综合领域的教育培养,缺乏系统性与针对性,难以有效改变农民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相比而言,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更加具有优势,学习体系也更加开放、灵活、互通,它可以从观念、道德、技术和能力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强调“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与行业、企业存在密切的联系,无论是师资队伍、实训设备、教学场所,还是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质量都有保障,而且可以针对不同层次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提供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服务。为了培育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系统性、专业性、实效性的优势,进而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近年来,我国的职业教育获得长足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在数量规模、师资力量、基础设施、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数据显示,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在2006年-2008年呈上升趋势,2009年起有所回落,2012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仍有12663所,但招生数已经从2010年高峰时的868.14万人下降到754.13万人。一系列数据折射出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存困境。生源严重不足,造成中等职业学校的“产能过剩”,亟需扩大招生对象。生源不足体现在:一方面由于大学扩招,适龄人口下降,高等教育逐渐走向大众化,有限的生源大多被普通教育吸引过去;另一方面由于中等职业学校自身定位不准,存在“唯学生生源论”的现象,这是生源不足的主要原因。在“唯学生生源论”的指导之下,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仅限于初、高中毕业生,并逐渐形成一种生源定式,将大批渴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民拒之门外。尽管国家政策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对农民实施注册入学,但现实中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并未真正大量招录农民学员。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对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与强烈的需求,他们渴望通过接受教育来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却由于针对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保障体系不健全,加之受年龄、时间、场所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以说,《培养方案》的出台为中等职业教育变革指明了新方向。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重新定位,扩大招生对象,将农民纳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正如学者程伟所言,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市场和国家发展形势的需要,因为社会的认可是职业院校的生命支柱和立身之本,职业教育社区化发展成为必然的选择,职业院校有能力也有责任承担起国家培育职业农民大军的责任与使命[9]。此外,在学习型社会中,现代职业教育已经不再局限于正规的学校教育,而更加强调终身学习体系的建构,相应的职业教育的对象也更加广泛了。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允许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正是终身学习理念的重要体现。总之,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可以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而且可以破除中等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困境。

三、培育之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路径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虽然在《培养方案》颁布以后,中等职业学校已经向广大农民敞开了大门,但是由于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同于普通的学校职业教育,而且目前仍然缺乏健全的保障体系,所以,由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既需要学校自身以更为开放的心态,更为开阔的视角做出变革,也需要国家政府为中等职业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项光荣的事业提供制度政策层面的保障。只有在这种“里应外合”之下,才能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园地,从而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大批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中等职业教育既不同于普通的学校职业教育,也不同于社会上的职业培训。在培育过程中,中等职业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内涵建设,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师资队伍、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变革,以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目标。

其一,教育内容的变革。中等职业学校传统的教育内容是根据学校职业教育的特点设计的,难以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规格。所以,必须严格依据《培养方案》变革教育内容。《培养方案》规定,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经济管理等五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包含若干专业方向。同时,《培养方案》规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在实施过程中,中等职业学校应该紧密结合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学校资源优势等变革教育内容。在专业设置上,中等职业学校应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本地区农业的优势资源、产业、项目,根据需求状况,设置不同规模的专业类别,切不可“平均主义”,不然可能造成某些专业“供不应求”,而另一些专业却“供过于求”。还要考虑到学校本身的优势所在,开发特色农业相关专业,从而为农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课程设置上,根据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调整课程内容,适当增加农业产前和产后课程内容,也允许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实际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课程。综合考虑地区农业产业状况,并依据《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变革教育内容,才能培育出真正服务于地区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

其二,教育方式的变革。在教育方式上,中等职业学校也应该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依据农业产业的特点,结合国内外农民职业教育经验,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中心,以农学结合为原则变革传统的教育方式。《培养方案》规定,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应该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育方式,理论教学采取课堂教学与远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而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专业实习、技能实训和岗位实践等多种教学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组织方式。由于农民在学习的同时,还要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应该采取灵活机动的授课形式,根据农时季节特点安排教学,农忙时通过实践教学指导生产,农闲时则集中安排理论教学。而且,由于农民居住地一般比较分散,集中到同一个场所学习比较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多采取远程教学、送教下乡等方式为农民提供便利的教育服务。另外,由于农民的文化基础比较差,如果采取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显然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应该强调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加强与现代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产业部门的联系,引导农民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其三,师资队伍的变革。由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对象是在职的和潜在的农民,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学生,他们是带着问题来学习的特殊群体,这就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必须加快师资队伍的变革。根据《培养方案》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要注重吸纳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和“土专家”参与教学,聘请有关机构专家做兼职教师,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对农民有感情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此,应该加强师资队伍的针对性建设:一是立足自身师资队伍,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一批既精通职业教育规律,又掌握实践操作技能的专业带头人;二是通过政策吸引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兼职教师;三是加快培养一支既懂生产,又熟悉政策法规,能指导合作社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四是健全与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师资队伍的良好机制[10]。师资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提供更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

其四,考核评价的变革。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的特殊性,对其进行的考核评价不同于普通职业学校的学生,所以,中等职业学校应该加速考核评价方式的变革,探索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目标的多样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培养方案》规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和实践成果考核。过程性考核是对农民的学习过程做出测评,终结性考核是对一门课程的结业考试,实践成果考核是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生产经营技能和实践成果的综合测评。同时,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学分制,学分由课程学分和认定学分构成,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2720学时,修满170学分即可毕业,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课程学分是农民通过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学习获得的学分,认定学分的范畴涉及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能、从业经历等方面。由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殊性,中等职业学校在培育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实践成果的考核,以此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技能素质。另外,对于学分的认定要更加灵活,充分考虑农民职业教育的特点,允许农民以生产技能、学习培训经历等折抵学分,使农民接受的培训与系统的综合性职业素质教育相结合,从而实现学分与学时的对接,达到全方位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知识、技能与素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伊万・伊利奇.非学校化社会[M].吴康宁,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2:2.

[2]郭智奇.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J].中国农业教育,2011(1):7.

[3]张祺午.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破困前行[J].职业技术教育,2013(24):66.

[4]李秉龙.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36.

[5]韩长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J].农村工作通讯,2013(24):18.

[6]袁媛.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中职教育新路径[N].农民日报,2014-05-07.

[7]Schultz,T. Transforming Traditional Agriculture[M].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334.

[8]卫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须回答三个问题[N].工人日报,2014-05-08.

第5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实用人才;培育

中图分类号: F323.6;G72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2.005

现代农业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对人为因素进行严格控制,提升农民的综合素养,深化农业基础知识,通过现代农业科技技术的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这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最终目的。但如何培育愿意种地、会种地以及种好地的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农村实用人才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

新型职业农民是从事现代化农村经济建设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主体和人才,也是当代农民科技致富的代表。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线人才,对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面貌有着积极影响。农民群体的文化水平较低,且不能在短时间内就快速提高农业知识以及专业技能,就需要进行培训工作,才能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很多青壮年因为农业生产经济收益低便外出打工。留守农村多数为老人及妇女,因此,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因其知识水平较低,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对此,需要注重农业劳动者的培育工作,提升我国的农业竞争力。

2 新型职业农民及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方法

2.1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及新型职业农民教育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对土地资源的集中管理,并就现有资源进行经营模式转变和经营规模扩大,提高农业土地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才能保证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部分农民的素质提升。当前我国农村中高素质的劳动力向外输送,新生劳动力不愿意承担劳务,为此需要从政策层面进行改变。一方面,需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和留的统筹引导工作,留下部分劳动力,并将其培育成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农业后继者的培养,不断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信息,并提供农业企业注册、教育培训、职业发展规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多重服务。

职业教育是让教育对象获得有关职业以及生产劳动所需的职业知识、技能,需要就职业能力的培养制定完善的培训体系,提升某个方面的职业技能,使得农民不仅具备基础、系统的农业知识技能,而且具有农业方面的宽广事业、综合管理能力、优良的职业道德以及成型经营意识等。农民职业培训需要注重农民一项或者是多项技术的培训,短期培训多是一项技能的培训,而长期培训多是综合技能的培训。短期与长期培训的培训对象有很大差异,且目标设置、培训内容和课堂安排等均有所不同,为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对象以及培育程度的不同采用适宜的培训方式,使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提高。

2.2严格标准,加强认定管理

严格培训标准。依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的实施,各地区需要成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新型农业农民任职资格评审及培育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地区的实际发展现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方法。认定管理办法中需要明确各项认定标准,从而起到积极引导和示范作用,热情服务群众、产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且经济效益较好的农民,可申请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就认定程度来说,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再经过相关部门的材料筛选之后上报给乡(镇)政府的认定管理部门,由主管部门对最终上报材料以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加强考核管理。需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并加强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对于已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依据当地的管理条例对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记录,如产业发展和经营情况,经济效益情况以及日常参与培训教育情况等,均收录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中。该系统实行实名认证制,并可在线跟踪,自动淘汰。另外,对于考核不通过的需要加强培训,若连续三年考核不通过则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也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或有违规行为的农民,需予以查处和清退。

2.3优先准入,完善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需出台新型职业农民的惠民政策,设置一定的奖励资金,也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于已经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人予以相应的资金或者是物化补贴。新增涉农补贴中对新型职业农业有优惠政策,大力倡导农户适当扩大经营范围,并扶持新型r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此外,需探索新型农业的补贴政策,满足农民需求。另外,需要针对农民购机实施优惠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对于符合准入机制的新型职业农民,政府需支持其独立申报以及自主实施的涉农项目,形成项目带动产业的良好发展形势,并积极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问题。

3结语

农村实用人才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技术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紧紧围绕着“三农”中心开展,将服务农业产业发展作为了第一要务,对于当前农业发展形势需求,要坚持采用职业教育理念,理论结合实践培养实用人才,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参考文献

[1]袁华杨.新形势下做好安顺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15(11):170-171.

第6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首先必须明确培育对象,要明确培育对象需要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由于农业规模小,比较效益低,一大批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农民相继转移到城镇和二、三产业就业,农村务农的农民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中,大多数是兼业农民。兼业农民的重要特征就是没有把农业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难免出现对农业生产疏于管理,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现象。同兼业农民相比,职业农民更愿意接受新技术,更在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单位产出,从而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职业农民有如下特点:一是务农为主,而且务农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大多从事效益较高的产业如规模化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设施农业以及特色农业等。还有一部分是专门从事农业服务业。三是向社会提供商品农产品较多。尽管职业农民所占比重不高,但单个职业农民向市场出售农产品数量多。四是稳定。职业农民收入相对较高,一般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其转移意愿不强,相对比较稳定。五是职业农民技术水平一般较高,且接受农业科技培训意愿较强。在类型上可以划分三类,一是生产经营大户,如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农民经纪人等;二是农村发展带头人,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产业化企业领办人等;三是技能服务人才,如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园艺工等。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承接者和使用主体,是未来现代农业建设的根本支撑,是解决“谁来种地”以及“怎样种地”问题的核心和关键。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主要应该是初中程度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农民、返乡的创业农民、有志于在农村创业等新生劳动力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和退伍军人等。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是造就有文化、有道德、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的新型职业农民。

“有文化”,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具有先进的科学发展理念,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有道德”,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还要掌握党的农村政策,遵纪守法,讲究诚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确保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无危害。

“懂技术”,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系统掌握发展现代农业及农业专业生产的技术和技能,能够独立解决农业生产上的常见问题,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善经营、会管理”,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营销能力,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经营,具有规模经营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优势,能够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经营效益和报酬最大化。

“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热爱农村和农业,志愿留在农村、扎根农村,在农村有用武之地,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发挥自己的才干,成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有用之才。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环节

(一)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和关键环节。首先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教育,使其达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其次要搞好认证后的培训,加强继续教育。

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特征是高素质,要达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仅靠短期的一事一训的农民培训是不够的,因为农民培训是以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重点进行全面系统的农业职业素质教育,这种教育不仅限于农业生产领域,还涉及到农产品营销、农产品储存与加工等,培养内容应包括农业科技教育、农业发展理念教育、市场经营与合作社管理教育、农耕文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至少是农业中专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仅是辅助环节。

说起农业中专以上的学历教育,人们往往想到大中专职业院校的涉农职业教育。但是,大中专职业院校的涉农职业教育不能适应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需要。一方面,涉农职业教育,目前主要培养的是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的学生很少回到农村。况且涉农职业教育目前存在一些严重问题,突出表现为招生难,没有考入大学的农村学生多数想学习一种技能到城市打工,脱离“农门”,不愿参加涉农专业学习,教育规模受到严重限制,很难对职业农民开展教育培养;另一方面,新型职业农民是在职在岗的务农农民,需要在家发展产业,虽然具有强烈的接受系统教育的愿望和需求,但不具备接受脱产教育的条件,不可能离开家到职业院校进行系统学习。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创新农民职业教育制度,采取最适合的教育机制。在办学模式与学习方式上,必须贴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便农民学习,让农民不离家门、不离土地、不影响生产生活,就可以系统学习中职课程;在教学安排上,要选择适合于农民生产生活节奏的灵活的教学计划安排方式,坚持农学结合;在学时要求上,课堂教学每周要有集中学习的时间,每学年要保证一定的学时,3年内要保证学时总数;在教学计划安排上,要打破教材编排上的顺序,教学要与动植物的生长周期同步,并引入必要的专业理论;在教学内容和专业课程设计上要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在学历学制上,一般是中专学历学制2~3年,可实行弹性学制。同时,应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监督,注重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进行统筹督导管理,确保教育质量和成效。

(二)认定管理

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环节。新型职业农民只有通过认定,才能赋予其权利和业务,使其更好地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待遇,承担起社会责任。新型职业农民应有执业证书,就像教师有教师证、会计有会计证一样,应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需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要建立认定标准体系,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确立认定主体、认定机构和认定责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应包括文化程度、思想道德、接受农民教育培训情况等。认定标准包括生产规模、比较效益和收入、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等,要分产业、分区域、分生产力水平进行确定,具体讲应符合五方面内容。一是思想道德符合要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道德;二是文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接受过系统的农民教育培训,一般要获得农业中专文凭;三是技能水平能够适合发展规模经营和服务的需要;四是经营产业规模要大、比较效益和收入水平要高;五是示范带动作用要强。认定规模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条件不能放宽,也不能太窄。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应由县级政府委托农业部门或一个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按照条件、标准进行认定。认定后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科学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还要根据持证职业农民的从业年限和个人业绩实行证书晋级制度,获得的证书级别越高获得的优惠就越多。

(三)政策扶持

政策扶持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手段。通过政策扶持,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推动力和良好环境。只有对新型职业农民落实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才能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才能更好地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扶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培育方面的支持,二是扶持其产业发展,三是提供社会保障。政府应拿出资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定期免费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针对职业农民的产业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制定扶持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稳定的制度。农业各部门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把职业农民获证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紧密挂钩,新增的农业补贴优先向获证职业农民倾斜,在承担农业项目、土地流转、基础投入、金融信贷、税费减免、信息服务、加工营销推广等方面使获证农民享受优先权并给予最大的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获证职业农民创业项目优先给予财政补助和贷款支持。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等评优表先方面要优先考虑获证的职业农民。

四、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一)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体系

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有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上下形成体系。最佳方案是充分发挥农广校五级办学体系的优势,加强全国农广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因为,农广校具有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理解农民办学优势,具有把农民职业教育办到基层去的丰富经验,最适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机制。虽然有的地方农广校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但他们积极创新办学模式深入乡村尽力为农民服务,农广校已成为当地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扛起了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大旗。因此,要重点依托各级农广校,整合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农民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管理体系,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投入保障机制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政府不仅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公共财政也应当加大投入并保持逐年增长,确保职业农民教育的优先发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应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覆盖面,把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的中专学历教育尽快纳入国家助学体系,让可能在土地上摸爬滚打一辈子的职业农民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更好地促进职业农民的培养。

在政策方面,政府要从根本上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服务问题和补贴扶持问题,使新型职业农民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有收入,过上体面的生活,真正提高农村、农业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

第7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首先,我想从宏观层面来谈一谈为什么进行此次调研。

其一,众所周知,我国正进入“四化同步”(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新时期,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农业转型是否成功,农业产业结构能否优化,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有农民实现了自身的华丽转身,现代农业的发展才会有根本的保障。

其二,“农民荒”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外出务工成为转移农民工、新市民,农民兼业化、老龄化、农村空心化趋势日趋明显,“农民荒”现象愈演愈烈,“谁来种地”“如何种地”成为现实而紧迫的重大问题。就在人们惊呼“民工荒”“用工荒”并且尚难找到根本性解决策略之际,在人们积极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之时,“农民荒”危机却悄然出现了。毫无疑问,“农民荒”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有着高度的相关性;但是,如果我们对此问题作深层思考就会发现,“农民荒”与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有着密切的关联性。

那么,如何在“民工荒”产生的同时,解决新型城镇化以及现代农业发展背景下的“农民荒”问题呢?广大学者有一个大致相同的认识:通过职业教育与培训路径培育多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是纡解“农民荒”危机的关键。也就是说,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作为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从业者,是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队伍的必由之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支撑,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力量。

其三,进入21世纪,我国连续颁发的十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三农”发展一方面有着“强大推动力”“持续牵引力”“巨大带动力”“强劲驱动力”和“不竭源动力”;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和“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因此,必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问题。早在2013年,在山东考察时就指出,要适时调整农业技术进步路线,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同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由此不难看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实现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的一个关键。当然,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需要各个渠道协同开展工作。职业教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具有人才培养的优势,也能够起到独特的作用。

另外,2014年农业部决定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试点县由100个增加到300个;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由3个增加到13个。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比较全面地了解江苏省留守农民及其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现状,探寻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人力资本积累与提升的有效措施,我们课题组一行13人,于201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在江苏的苏南(苏州、无锡)、苏中(南通、泰州)、苏北(宿迁、淮安)等地,先后考察职业学校、社区教育中心等16所(个),召开由各级教育局领导、职业院校校长、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农民等参加的座谈会9个,参加人数98人。与此同时,为了更加客观、科学地反映江苏各地开展留守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现状,了解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课题组专门设计了两套问卷:一是“农民职业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农民问卷)”,调查农民学员1070人;“农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调查(管理者问卷)”,调查管理者286人。

本次调研,一是通过对江苏农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的调查,有助于对江苏农民人力资本的“得”与“失”、“存量”与“增量”等做出基本判断,探寻导致农民人力资本缺失的原因。二是促使人们进一步厘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培训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促进基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职业教育培训支持体系的构建与创新。这有利于促进农民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提升。三是有助于探寻更具典型性以及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与经验。四是通过实证考察,对职业教育培训支持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议,有助于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一种新的参考视角。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任务和职责为职业学校带来了什么?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政府、涉农企业、职业院校及有关培训机构协同进行,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职业教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其任务和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职业教育必须主动调整自身定位,积极拓展功能。毫无疑问,农村职业教育应该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当前农村职业学校一方面开设涉农专业,为第一产业培养所需要的种植、养殖等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培养二、三产业人才。由于轻农思想以及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服务第一产业的专业不够景气等原因,农村职校大多还没有能够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职业学校必须主动、积极调整自己的办学定位,以前瞻性的思维,积极运筹开设服务现代农业的专业,以适应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家庭农场主、骨干农民、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多种类型专业作业团队领头人的需要。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土地加速流转后规模农业的出现,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将愈加强烈,农村职业学校必须审时度势,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为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人才。

二是必须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要,开展有效的职业教育培训。要为现代农业发展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职业学校就必须研究农民的需求,也就是说,要研究现代农业发展到底需要怎样的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应该具有怎样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职业技能结构,农民最希望获得哪些内容的培训,他们最欢迎怎样的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如何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适时开展有关培训,等等。值得关注的是,农村职业学校一方面要和农业部门等协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需求的预测,包括需求的数量、类型等等;另一方面要依据不同职业农民的岗位特点进行职业分析,从而设计出科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三是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能。目前,江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出现了多种模式,如太仓的“W+双向双行”教育成长型模式、江阴“农业工人培育”产业依托型模式、昆山巴城“幸福方舟”活动促进型模式、扬州郭村“基地+农户”项目推动型模式、南京固城“园区+公司+农户”园区带动型模式、仪征“塔尖人才引领”能人示范型模式等,这些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有益参考。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根据各地现代农业发展特点、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校企合作情况等,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办学模式的改造与创新,特别是要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积极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育。也就是根据新生代农民的现实情况和特点,开发和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如网络课堂、微课等,以及手机客户端如微信、飞信、短信等,将现实课堂和虚拟课堂衔接整合;要打造基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的空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利用村村建立远程教育网络平台优势,组织实施“远教培训富民工程”,实现远程教育、科技培训和信息咨询一体化,降低农民教育培训成本。

三、为我省培养数以万计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应做好哪些调整和准备?

首先,必须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要精准定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和来源。什么样的人是新型职业农民现实的培养培训的对象?哪些人又是新型职业农民潜在的培育对象和来源?这些都必须明确。我认为,就留守农民而言,尽管其整体素质不够高,但其中不乏一些有一定知识基础,特别是有一定前瞻性和“眼界”的农业种田能手和生产经营承包大户。将这一群体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象几乎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会产生积极的外溢效应,吸引更多外流轻农倾向群体转而积极投身于职业农民的行列。另一类很重要的培育对象是新生代农民。新生代农民是解决我国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关键,然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遇到的主要困惑和尴尬是,这些青年人虽然大多数生长在农村,但对农业生产不熟悉、没兴趣,大多数无意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另外,由于城乡差距的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性的改观以及人们就业观念和发展理念的更新,回流农民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这些返乡农民工也是可能的、潜在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群体,就是大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这是人们寄予很高期望的未来职业农民群体。可以推测,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特别是涉农专业大学生将成为新生代农民的重要来源。大学生是潜在的培育对象,只要国家相关政策体系完善,这一群体的人才将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来源。

其次,必须遵循农民意愿和依据产业发展需求,实行分类分型培育。根据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从产前、产中、产后及整个产业链契合关系的视角考虑。我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包括:一是农业生产经营型人才,主要包括农企老板、农业合作社社长、家庭农场主等;二是专业技能型人才,主要包括种、养殖能手;三是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包括诸如农村信息员、农民经纪人、农机手、植保员、贩销大户等。

再次,必须根据农民特点,选择和提供适宜的培训内容与方式。一方面培训内容必须符合农民需要。农民参加培训的目的决定着其对培训内容的需求。根据课题组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了解到的情况,现代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内容的需求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一是必须设置多种专业以供选择,满足农民从事种植、养殖各业及向其他行业转移的需求;二是必须增加投入少、见效快、收益高的项目技术培训;三是必须对农民培训内容分层次,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分类指导;四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科学育苗、合理施肥和适时治虫等。另外,茶叶栽培、水草种植、螃蟹饲养、蔬菜栽培、大棚搭建与维护等都是现阶段农民喜闻乐见的培训题材。另一方面,培训组织形式要方便农民。要改变目前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如规定一些职业培训项目必须到市、区一级进行培训、考核,这些做法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对农民的培训要尽可能做到培训进村。调研显示,在培训方式和农民喜欢的授课者中,现场教学者(占45.7%)、农业专家(占48.13%)和农民骨干(占33.83%)最受农民欢迎。有培训者提出开设“四合一”课堂,就是整合课堂教学、生产实践指导、科研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四种教学手段共同为同一门课程的教学服务。与此同时,要重视发挥现代媒介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网上学习正受到农民越来越多的推崇。

另外,培训时间要契合农业生产特点。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民一般只有在农闲的时候才有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而且每次培训的时间不宜太长。

第8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一、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大统筹力度,形成“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行业配合、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国家应加强农民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市、县区政府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由农业、人社、教育、发改、财政、土地、科技和涉农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日常业务由市、县(区)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工作互动、平台互通、载体互融、资源共享的培训平台。

(二)健全完善体系,构建“一主多元”的培训网络

农广校是组织完整、体系健全、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经验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队伍,要切实抓好《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地位,改善基本条件,完善教育教学手段,夯实实训条件。要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管理、产业导向、需求牵引”的原则,重点依托各级农广校,整合农民教育培训资源,以农广校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加快建立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三)拓宽多元投入渠道,落实经费保障

国家财政用于教育投入的经费,应当向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倾斜。落实农广校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财政预算经费,优先安排农民教育培训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争取将农广校农民中专教育纳入免学费及国家助学政策。同时,为了促进产业、经济与教育的结合,涉农专业免学费及国家助学政策的组织部门应由教育部门变为农业部门,至少应由教育部门和农业部门共同实施。

(四)优化教育模式,创新培训载体

培育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产业是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空间和培育载体。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要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明确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明确培训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可分为现实型和潜在型,现实型新型职业农民是目前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服务的职业群体,如种养大户、农业工人、农村经纪人等,是现阶段培育的主要对象。潜在型职业农民是有可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等职业农民的后代,即农业后继者,以及农村务农青年;愿意从事农业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下岗工人、城镇居民等。要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征与差异,按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农业生产经营系统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分层分类因人施教。

2. 优化培训内容。要以服务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为指向来设置专业、优化培训内容。同时,按照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要求,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不仅是知识技能的传授,还要有职业道德的培养;不仅使受教育者有业,更要让受教育者主体性乐业和设计性创业。因此,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安排应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各领域,并涉及现念、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塑造,主要为作物生产、动物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等专业技术知识,市场营销、土地规划、财务管理、农耕文化、现代农业文化等管理、经济、法律、投资方面知识。

3. 创新培训载体。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和特点,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扎实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专家课堂”、“趣味课堂”一体化建设,采取课堂讲授与示范基地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专家面授和媒体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针对现实型和潜在型不同群体,灵活选择培训形式,对不具备脱产学习条件的农业企业负责人、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以产业基地为纽带、以企业为依托开展定点培训;对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以强村大社为阵地,进村入门,送教上门。对农业后继者、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具备脱产学习条件的群体以涉农职业院校为主开展校园式集中培训。要坚持教育先行,培训常在,建立职业农民跟踪回访培训服务机制,为职业农民不断学习和提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

二、认定管理制度

只有通过认定才能确认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更好地扶持新型职业农民,才能使宝贵的土地资源由高素质的农民经营。认定管理要建立激励、制约、保障机制,明确认定条件和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还要形成等级能上能下、资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办法。现阶段,认定条件和标准要保证有人愿意当新型职业农民的一个基本效益为参数,再按照从业年龄、接受教育培训程度、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带动农户数等划定标准。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要测算不同产业的合理生产经营规模,以高于同期农民工的平均收入水平,提出该产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专业技能型与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以来自农业生产与农业生产服务的年收入高于当地从事非农简单劳动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认定主体应由政府负责、农业部门实施、委托专门机构具体承办,从现有条件和工作情况看,委托各地农广校承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较为适宜。

第9篇:职业农民培育范文

关键词: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评价标准;实效性;农民需求

推进党的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总目标,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和人才。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是实现总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以农民为突破口,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国家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2012年以来,多次下文部署,积极落实[1]。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经过多年的发展,各方面已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具体体现在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信息化管理、规范程度明显增强,已构建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平台,对分层培训、培训内容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农民为中心,送教下乡的理念深入人心,对省级培训体系制度建设、工作环节及学员满意度进行全面的考核[2]。但实践中仍普遍反映,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是主要的限制因素。调查结果表明,影响农民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是教学内容、培训方式不完全符合他们的需求,针对性、时效性不强[3-6]。成人参加培训的目的就是实用有效[7]。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农办科〔2019〕26号)要求,农民教育培训启动3年提质增效活动,但用来评估基层教育培训满足需求的情况及实效性的指标还比较少,导致很难通过评价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王守聪[8]认为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和认定改革是农民职业教育制度成败的核心和关键,是今后农民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重点探索方向。笔者旨在梳理多年来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标准方面的实践探索,尤其是教育培训效果指标,结合其他职业教育的标准,分析相关的指标,为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的评价体系做参考。

1农民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

该研究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是指针对正从业的农民及从事农业相关者所开展的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相关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的学习[8-9]。目前主要包括职业培训、非全日制成人中职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模式总体上是以政府为主体,由政府制定规划,提供政策、资金、落实任务,组织农广校、农业院校、推广等部门来实施,如“百万中专生计划”“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程”等项目。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出现了劳动力短缺,面临着“谁来种地”的严峻局势,同时又处于农业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中,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目标是培养一批能适应现代化农业需要,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具体讲,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让农民增收,获取稳定足够的职业收入,进而激发出发展的内生动力,逐步改变乡村面貌,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1]。但我国从业农民普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2018年21个省份41岁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占比在65%以上,初中学历约占55%[10]。农民受教育程度与其收入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性[11-13],要提高农民收入,首先是通过教育培训来提高从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江苏新型职业农民中90%以上受访者表示愿意也需要参加培训,70%基层教育培训管理者却反映培训最大的困难是农民缺乏培训意愿[3]。影响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的主要因素除了培训内容、方式不适合以外,还有时间、地点、个人学习困难等限制因素[3-14]。他们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当前生产问题、提高技能,其次是学到新知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增加收入。培训内容一般首选贴近实际的特色种养实用技术、病害安全防控技术;其次是经营管理知识、市场信息、国家土地流转、惠农政策等[1,3,14-15],不同层次的农民对培训内容需求重点有差异[1],农民较欢迎农业专家、农民骨干浅显易懂地授课;80%农民希望采用现场教学、田间指导、生产观摩或讨论学习等方式;77.9%农民愿意接受7d以内的短期培训,70%以上农民希望在就近田间地头、农业企业或合作社接受培训[3]。

2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及应用

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评价主体首先来自教育行政部门,通常采用全日制中职教育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学校办学水平或一个区域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指标包含发展规模、职业教育资源水平(专职教师数量、校舍、图书、设备等)、管理办学机制、教育成效、服务地方经济的水平等。非全日制农民成人职业教育在教育资源水平方面远远低于全日制的要求,今后相当长时间也不可能完全按照同一标准来进行投入,但要持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也必须保证相应教育资源的投入,如专职教师数量、农业技术人员、教学场所及设备、实训基地等。部分教育成效的指标仍可沿用,如获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比例、毕业率、就业对口率、毕业生满意度等指标。发展规模最好不用绝对人数,采用参加职业教育人数占本地在岗农民的比例,这样可避免地方差异的影响。对农民培训评价的研究应用也在不断发展中。以往从培训人数、经费规范使用等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随后的研究者陆续尝试构建多层次的指标来衡量各省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2003年的研究中[16],研究者从供给方、需求方、国家投入及政策4个方面选取了23个指标,如供方指标体系中增设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指标,它们对保证农民教育培训质量必不可少的。培训效果指标中仅采用了农民人均收入。在2008年评价各省农民职业教育水平的研究中[17],从教育条件、教育对象、教育效果3个方面设置了13个指标,教育效果方面除了培训人数,还采用了劳动生产率、农机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化肥产出率等农业生产水平指标,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人均收入、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更适合中长期宏观区域的农民职业教育水平评价,在基层农民培训中应用较困难,虽然农民教育培训的最终目标确实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但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转化为生产力同样带有滞后性,会受到多种条件的影响。2014年以来,农业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了省级绩效考核[2],考核体系包含工作组织、实施过程、工作效果、加分扣分项4个方面22个指标,该体系注重过程评价,有利于督促引导农民培育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培训、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效果方面包含了学员满意度、信息宣传、信息化程度等指标,农民对培训的组织、授课教师、教学内容按5分制打分,让农民参与评价,重视农民的满意度评价是一个进步,但所打分数一般较高,如需确切获取农民对培训实效的意见仍有待改进。

在一些省份的总结报告中,尝试使用经济效益指标来评价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如河北省认为规模扩大、产量提高、品质提升、收入增加[18]、合作社增加数、涌现的致富带头人数[19]等指标更适合衡量农民中职教育的实效。在农民培训效果的调研中[20],还尝试采用了技术提升、经营能力、素质及就业竞争力增强等指标,有些访谈学员还谈到自己学到了专业知识,掌握了相关技能,开始参与种养合作项目、开发旅游活动等[14],前面已论述,经济指标不适合短期基层农民教育培训的评价。根据农民的需求及感受,是否可讨论设置农民对培训所学知识、技能的应用程度这一指标,让农民、用人单位进行评价。德国采用证书来衡量农民职业教育的成效。由行业协会组织考试,证书起到职业准入、衡量职业水平的作用[21]。我国农民参加培训工作后往往也会获得各种培训证书,还可以考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江苏省还尝试发放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农民职称证书[22]等。调查中,农民认为证书便于就业或获得优惠政策[20],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聘用、确定薪酬时也希望借助技能鉴定证书。用证书来衡量农民职业教育的成效应是未来的趋势,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1+X)融合作为我国今后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目前我国农业培训证书虽然承担的功能还比较弱,但随着证书制度的完善,有待作为今后农民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之一。

3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