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产减值范文

资产减值精选(九篇)

资产减值

第1篇:资产减值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资产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利润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现状

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旧准则的确有很大改进,但其中仍然存在许多的不足,资产组划分标准不明晰,资产减值确认和计量难度大,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不够全面,外部监管难度大等,导致可操作性不强。又加之上市公司自身的动机,导致上市公司乘机可行,利用资产减值准备中存在的这些漏洞,滥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

二、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

由于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准则界定模糊,并具较大灵活性,所以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等在某些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挑起了制造利润的大梁,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法宝。具体表现如下:

(一)少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本意是促使上市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纠正过去或有损失计提不足导致的“利润泡沫”,夯实期末资产的真实价值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但该项规定对“微利”特别是“避亏”类上市公司,则生死攸关。该类公司濒临亏损的边缘,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期间费用大幅增加,若再据实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其结果肯定会造成当期的全面亏损。只有该提的减值准备不提或少提,才能避免当期的净亏损而逃过“生死大劫”。

(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大洗澡”,即集中在某一年度巨额计提利润,造成当年巨亏,来年可轻装上阵,不提或少提减值准备,为来年扭亏做准备,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三)当期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期间少确认成本费用以增加利润

当期利润稳健了,以后期间利润却并不稳健。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成本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比如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减少,在折旧率、折旧方法、残值率不变的条件下,以后各期因折旧额减少而使得利润额增加。这种盈余管理无需通过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三、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内外成因

(一)内因:企业自身动机所致

上市公司往往负有为所属集团或其控股公司向市场筹集资金的任务,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健全,而获得上市资格也并不容易。因此,作为资源稀缺的上市公司在整个集团乃至某个地区就显得珍贵了,而为了避免由于连年亏损造成资源的丧失,公司进行违规操作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初次发行股票或配股都规定了一系列必备条件,企业为了发行新股或配股也有利用减值准备进行财务包装的动机。此外,在一些地方,由于“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存在,这也是企业内部产生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动机之一。还有当今企业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技术再完美,也同样容易被管理层绕过,而使资产减值沦为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工具。

(二)外因:相关规定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所致

1.资产组的划分较难确定

新准则对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由于在确认资产组时要考虑企业内部管理中诸如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等因素。当企业有较多产品,较多生产线时,较难确定资产组;对于多元化经营的企业,确定资产组则更加困难。由于对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资产组的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应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因此,企业很可能利用资产组的划分来操纵资产减值准备和经营业绩。

2.各项资产减值确认标准不一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有不同的类型,包括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永久性标准是指当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公允价值,并且能够判断该状况是永久的时候确认减值损失。运用这种标准主要是认为暂时性资产减值损失有可能很快得以恢复,从而不必预先提取减值准备加以确认;但要求管理层估计资产减值损失是否永久是超出管理人员判断能力的,要求他们以确定性去预测未来事项是过于苛刻。可能性标准是指在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足额收回时确认减值损失。这一标准在运用时选用的确认和计量基础可能不一致。经济性标准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公允价值时即确认减值损失,类似于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在这种原则下要求对资产进行不断的减值评估。然而这一标准预先假定每一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是可获得的。从目前来看使用最多的是永久性标准和可能性标准,采用这两种标准确认资产减值准备不可避免的缺陷是会涉及较多的人为判断因素,因为判断一项资产是否存在永久性或可能性减值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企业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从而一定程度上操纵公司的利润。

3.对于资产减值准备计量的规定也不具体

一是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上述两种方法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还是有较大的难度。表现在一方面我国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各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公允价值取得有难度,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也由于预计现金净流量、资产使用年限和折现率比较难确定而使用较少;另一方面现阶段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企业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后,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发生价值贬值时,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技术评估机构才能认定。

二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复杂性,导致其规定也不具体。新会计准则是按照资产种类进行减值准备计提,相应规定了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从业人员职业判断来进行。一个大型企业可能要涉及十多种资产的减值测试,包括基本的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各种投资减值准备等和其他特殊的如无期限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减值测试、总部资产减值测试等。这对会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是否能及时、合理地得出减值测试结果,这些都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可能。

4.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受到环境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从而使准备金的提取缺乏一定的资料基础。即使上市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是否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也难以衡量。

5.外部监管难度大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允性难以衡量。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净现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应收款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依据相关的估计数据确定“可变现净值”,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更具有不确定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客观地讲,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抑制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效绩考评体系

企业运用各种手段进行会计报表粉饰的内在动因主要来自于外界对其经营业绩的考评要求。为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效绩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起来,改变以往只重视结果(如利润),而不重视考察形成结果的程序和过程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目前操纵利润的严重问题,并有助于引导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加快相关具体准则的制定,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鉴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风的实际情况,不妨在短时间内对资产减值进行硬性规定,即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具体化。例如:规定一定的计提比例,对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制定客观标准,定期公布具有代表性资产的市场价格,全面详细地介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的标准及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会计处理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这种做法使会计信息丧失了一部分真实性。但是从实际看来,它将有效制止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造假,在短时间内是利大于弊的。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比较具体和全面,操作性较强。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的会计规范。

(三)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许多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实施存在着抵触情绪,企业少计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还存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已停用若干年的设备价值还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盈利能力指标核算的现象。甚至还有人认为,可以用计提折旧来代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而,转变这些不正确的认识也是当务之急。

(四)完善内部计提减值的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互相监督制度。资产管理部门要以生产技术部门报送的资产使用和维护情况作为依据,拟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比例和数额,并对有关资产的市场价值做出估计、对已提减值准备是否核销做出判断;财务部门对这些资料从会计角度做分析,并对减值准备从价值角度进行测算。测算出的数据只有经过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作为提取减值的依据,从而确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第二,建立减值准备内部审计制度。资产减值准备先由审计部进行审计,报董事会批准;对财务报告有重要影响的减值准备由监事会审计,报股东大会批准,保证整个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过程得到监事会充分的监督;同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

第三,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为正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会计人员应遵循会计职业行为规范,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五)制定独立的审计准则,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应当审计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为了规范资产减值审计,应尽快制定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的操纵。

(六)提高资产减值信息的透明度,加大市场监督

尽管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变更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应予说明,但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计提(转回)、不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均未作详细披露。因此,监管部门对披露信息不足的公司,应责令其完善对该信息的披露。如导致资产减值发生的具体原因及其对资产减值服务能力的影响、资产的可收回价值、确认的减值损失依据、资产减值冲回的原因及金额、资产减值变更对本期利润的影响比例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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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晓河.资产减值新规定能否堵住利润操纵漏洞[N].券时报,2006.

第2篇:资产减值范文

资产减值有三种确认标准:①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与永久减值进行判断。②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③可能性标准,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与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

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未明确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差。由于不同资产的性质及价值的变化有着不同的规律,因此应对不同种类资产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例如:短期投资与委托贷款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企业一般不会长期持有,采用永久性或可能性标准确认其减值没有实际意义,所以可以用某一时点的价值为标准来衡量,即采用经济性标准。而对存货、固定资产宜采用永久性标准。因为会计人员对此类资产一般相对容易区分暂时性或永久性减值,此类资产一般数量大、品种多,由于采用永久性标准不需要确认大多数资产的暂时性减值,因而大大减少了需要确认减值的资产数量和种类,减少了工作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而长期投资在一段时间内其价值变动较大,信息使用者对其关注的已不是历史成本或现时价值,而是其未来的获利能力,只有发生价值变动性大的投资才会影响收益,由于不易判断其属于永久性还是暂时性减值,宜采用可能性标准。但考虑到我国目前会计人员职业素质较低,各种资产相关信息不充分,在确定减值标准时可侧重于经济性标准,待时机成熟后,再进一步确定各项资产减值标准。

二、资产减值的计量

第3篇:资产减值范文

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损失

 

一、资产减值及相关原则概述

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的或者加以控制的资源。资产减值的本质是资产的现时经济利益预期低于原记账时对未来经济利益的评估值,在会计上体现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历史成本,这种差异源于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根据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要求,当资产发生减值时,财务会计应当正确反映资产的减值,其实质是对减值资产按减值后的现行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当企业的未来可预期经济利益高于账面成本时,记录为一笔资产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会计相关的会计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资产减值会计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如今,通货膨胀的存在增加了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会计是针对现有的环境和条件提出来的,是基于历史成本计价模式的重大突破;二是资产减值会计是对稳健原则的应用,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滋生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经营风险的不断增大,就需要更加广泛深刻的运用稳健原则,稳健性原则要求企业正确地反映风险,以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资产减值会计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

二、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常遇到的问题

1.上市公司财务预测能力较低

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对于现金流量预测缺乏经验,预测的可靠性低,证监会曾先后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提供3年至10年期的盈利预测,结果都不理想,结果只能把盈利预测列入自愿披露的信息,究其原因主要体现上市公司的财务预测能力偏低。

2.弄虚作假层出不穷

在中国证券市场取得重大发展的十多年中,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屡屡出现论文格式模板。2001年,爆发了银广夏、麦科特等多家上市公司造假案。在每一份虚假财务报告的背后,都附带着一份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

3.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低,操作能力受到局限,缺乏洞悉市场信息的能力,对于错综复杂的资产减值问题,一些会计人员有心无力,这就影响了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实施的效率资产减值损失,也让我们必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达到要求。

4.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

现在大多数上市公为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这使得所有者缺位,对经营者的约束力小,企业形成不了一个健全的监管约束经营者的机制,会增加经营者为获取自身的利益而利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盈余操纵的机率。

5.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合理

上市公司受其利益的驱动性,通常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新的利润操纵手段以逃避市场的监管,从而达到上市、“保牌”、“摘帽”、“扭亏增盈”和增发配股等多重性目的,且在相关信息披露时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和内容予以披露,利用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及其他减值准备的计提操纵利润。

(二)上市公司资产减值问题的原因分析

1.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

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在经济发展程度不足以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信息系统,便不能取得具有实际意义的预期未来收益信息。这使会计人员在考虑资产减值的因素时,不能获取可观的估计数据。而且在多变的当今环境下,公司的运作,经营状况不稳定,偶发性因素较多,因而在市场上要获得准确的信息仍需时日。

2.外部审计监督力度不够

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外部审计监督的主要力量,它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力度还不够,这主要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不健全,会计师聘用、轮换制度尚不完善,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资产减值损失,我国还缺少给予注册会计师支撑的专业审计准则。造成我国独立审计报告失真的原因很多,其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外部审计制度的固有缺陷,是造成审计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

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匮乏,而低学历或无学历的会计人员还占有相当大的比率,有的甚至没有受过专门的会计教育。虽然他们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新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实施,一些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实际工作的需要。有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强,对政策法规的运用和业务处理不够准确,导致业务处理的估计、判断偏差较大,会计信息失真。另外,我国会计专业教育对会计道德教育重视不够,对一些会计人员的营私舞弊行为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还有些会计人员不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法制观念淡薄论文格式模板。

4.上市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

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明显的缺陷。一是在授权审批控制时没有做到按资产减值准备额的大小进行分级审批和审核;二是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中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工作没做好,有时原始数据的提供、计算和审核都是同一批人完成;三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中的审计监督弱化,真实有效的信息并未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而是为了上市公司自身利益进行编制。

5.会计政策选择权的运用不合理及减值准备披露的透明度不够

很多企业并没有正确运用《企业会计制度》赋予的会计选择权资产减值损失,而是将其视作了利润操纵的机会,往往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违背了资产减值会计相关规定的初衷,造成了股票市场资源的不良配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高,也没有在改变会计方法和原则时详细披露其改变对利润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资产减值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

有效的信息和价格市场是顺利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重要保障,它可以使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健全和发展我国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就必须健全和发展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等,进一步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报价系统,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公正合理的信息,使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具可操作性,提高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性。

(二)强化外部监督作用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公司年度报表中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具有鉴证作用。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该评价资产减值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检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批准程序;比较前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与本期实际发生数;复核资产减值准备的正确性;评价资产减值准备披露的充分性。在审计工作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只有加强外部监督才能更好的规范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

(三)增强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应结合资产减值规范规定的计量标准,正确确定资产减值的数额,并及时通过会计记录反映在会计报表上,使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企业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做出正确决策,这都要求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综合能力,会计人员应自觉、自动去学习、思考、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来适应会计变革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提高会计职业判断水平资产减值的分析和判断的过程中更多注人了会计人员的主观因素。这需要会计人员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主动性资产减值损失,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上岗要求、后续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

(四)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需要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来行使决策、管理等权利,承担责任,相互监督和约束,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是很重要的环节论文格式模板。加强所有者的控制权,真正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变股权过于集中的局面,形成国有股权适当分散持有、国有股权人间有效竞争、相互制衡的国有股持股结构。通过激烈竞争的外部市场,形成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外部监督,使其因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去监督和约束经理人,这样能提高上市公司动作的自律性和自觉性,还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加强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信息披露和减少人为因素

在准则中尽量采用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的方法,将有助于减少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差异,减少资产减值确认与计量的人为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主观上有目的的操纵利润行为。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应该尽可能明确资减值会计政策的选择权,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更先进、更科学,严格限制可能导致会计信息模糊和失真的处理方法,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资产减值损失,加强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信息披露。

结束语

由于新准则有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减值迹象要求明确,以及计提的减值不得转回等特点,所以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和会计信息都有重要影响。不得转回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现状,也是我国在赋予企业资产减值会计选择权的谨慎性体现,但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仍存在许多问题。影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有关问题,不仅仅是准则因素,更重要的是制度因素。因此,要上市公司真实地计提资产减值,一方面是技术问题,有赖于公允价值的研究;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者的诚信问题,这就有赖于整个社会、企业和广大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只有把主观和客观相结合,不断的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规范和完善资产减值会计。

参考文献

[1]苏澜.典当企业2010年将执行新会计准则[N].商务时报,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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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莉.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的实证研究.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4]例茜.上市公司资产减值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7年。

第4篇:资产减值范文

【关键词】新资产减值准则 公允价值 资产组 商誉

一、新资产减值准则引入的新概念和方法

新资产减值准则是对原有的资产减值规范的一次创新,提出了自己的概念框架和处理方法,也充分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新准则引入的几个概念

1.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即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量为依据。与此同时,还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处置的决策方式(如是继续持有还是对外销售等)。几项资产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另外,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2.总部资产。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3.商誉。商誉是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它反映了因并购而产生的“超额整合价值”,应该通过账面价值来反映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新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如果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就要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商誉。

(二)资产组(资产组组合)、总部资产及商誉减值的处理方法

1.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减值。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和可以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应按照资产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总部资产减值。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某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3.商誉减值。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应当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该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资产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这里的“账面价值”包括分摊的总部资产和商誉。损失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以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资产的账面价值: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应用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注意事项

新资产减值准则中一些创新性思维对原执行的资产减值规范和观念形成一定的冲击。对此,笔者认为,企业在运用新资产减值准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解读新资产减值准则,注意认识新旧准则的差异

新旧资产减值准则存在着诸多不同,针对资产减值业务,相关人员应在认真学习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基础上,避免惯性思维的引导,从而不当地运用会计准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例如,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该准则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对于准则特别规定的资产(如存货、应收账款、金融资产等)则适用其特别规定。又如,新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一旦计提减值准备就不得在以后期间转回,这与以往的会计制度是截然不同的,旧会计制度准许在资产减值迹象消除后在原来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恢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由于能力和水平的差异,在分析判断过程中不免要受到会计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市场环境要求。此外,内部审计更应该以谨慎的态度计划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新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事项,应督促相关会计部门贯彻执行。对于新资产减值准则下产生的会计信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正确认识,避免运用过时的信息处理方式做出决策。

(三)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审计监督

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存在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因此,必须通过外部审计,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风险,从而规范资产减值会计处理。鉴于此,应强化中介机构特别是审计师职责,并完善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由于审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所以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如有必要应当利用专家工作,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

三、结语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在认真分析我国国情和国际会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先导性。因此,企业应当积极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5篇:资产减值范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

(1)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若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则难以操作。而总部资产基于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独立产生现金流入,且其账面价值又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的显著特性,同样难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上述情形需要结合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此外,如果资产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影响,应当按照企业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

资产组(包括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照下列顺序分摊相应减值损失: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其他各项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相应抵减其账面价值。抵减后各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二次分摊。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一致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部分,将该部分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总部资产账面价值部分)与可收回金额。对于相关总部资产难以按照合理、一致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包括所测试资产组与可按照合理、一致基础将该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其上部分以及未能分摊总部资产部分。再比较所认定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和未能分摊总部资产账面价值部分)与可收回金额。

上述资产账面价值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2)计算公式如下: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比例=各资产组加权账面价值÷各资产组加权账面价值之和×100%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至各资产组金额=总部资产账面价值×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比例

已分摊总部资产账面价值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各资产组账面价值+总部资产账面价值分摊至各资产组金额

各资产组减值损失=已分摊总部资产账面价值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一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某资产组或总部资产减值损失分摊比例=某资产组账面价值或分摊至该资产组总部资产账面价值÷某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分摊至该资产组总部账面价值之和×100%

某资产组或总部资产分摊减值损失=某资产组减值损失×某资产组或总部资产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单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单项资产某年未来现金流量×某年复利现值系数

单项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单项资产公允价值一处置费用一处置税金

二、资产组减值实例分析

[例]博科公司3条生产线L、M、N,均能产生独立于其他生产线现金流入,故被确认为3个资产组。2008年末公司经营所处地技术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减值迹象,需进行减值测试(以下条件数据均为2008年末时点数)。L、M、N账面价值分别为4200、6300和4200万元(含商誉2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别为4年、8年和4年。L、M、N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分别为3812、6090、3570万元,而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分别为3700、5980和3600万元。

博科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由总部负责,总部资产包括1栋办公大楼和1个研发中心,账面价值分别为2000、900万元。办公大楼账面价值可在合理、一致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根据各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年限加权平均计算比例分摊),而研发中心则难以按上述基础分摊。包括办公大楼、研发中心在内最小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4800万元。

生产线N包括O、P、Q三台设备。设备0账面价值10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为928万元,未来4年现金流量分别为180、225、278和300万元,年折现率8%。设备P初始成本2200万元,已使用1年,尚可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1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设备P、Q均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要求:计算确定各资产组和总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计算确定生产线N所包括单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解析过程如下:

(1)分摊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净额之中较高者,则资产组L可收回金额=3812万元(3812>3700);资产组M可收回金额=6090万元(6090>5980);资产组N可收回金额=3600万元(3600>3570)。超级秘书网

(3)计提资产组减值损失。

(4)确定计提减值损失后账面价值。

资产组L账面价值=4200-719=3481(万元)

资产组M账面价值=6300-1184=5116(万元)

资产组N账面价值=4200-913=3287(万元)

总部资产办公大楼账面价值=2000-69-226-87=1618(万元)

含研发中心在内最小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3481+5116+3287+1618+900=14402(万元)

因含研发中心在内最小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1480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总额14402万元,判断该资产组组合未发生减值,则不必进一步确认减值损失。

综上,生产线L、M、N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19、1184、913万元,总部资产中办公大楼资产减值损失382万元,研发中心未发生减值。

第6篇:资产减值范文

新《资产减值》中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与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有关,比如生产线或者管理区域等。资产组的认定,充实了资产减值判断的多元思维,使资产减值会计更科学、更完整。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资产组的运用,对资产评估带来了一些启发,有利于充实资产评估的思维方式。在采用成本加和法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时,如果某项单项资产的市场价格难以单独调查,且该单项资产对企业现金流入的贡献难以单独预测时,就无法准确地对该项单项资产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新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组的认定方法,将能够共同带来现金流入的多项单项资产,组合成为一个资产组,这个资产组相当于局部获利体,也可看成是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对这个资产组进行合并评估,通过对这个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入进行分析和预测,采用收益现值法计算得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资产组的在资产评估中的引入和运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成本加和法的缺点。在成本加和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过程中,人为地将共同发生作用共同带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合分拆为按实物形态体现的单项资产,然后对这些单项资产进行分别评估,在这些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不易单独获取时,这些单项资产的评估值准确性就要面临考验。而资产组在资产评估中的引入和运用,可以有效地解决资产组合的分拆评估准确性问题,是成本加和法评估向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过度。

二、资产减值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这里导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同时还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些对资产评估都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思考。

三、减值准备转回限制带来的影响

新《资产减值》准则列举了七种迹象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标准。这七种迹象是指: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等。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如果存在上述的迹象,就需要认定相应的减值。资产减值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为了规避某些可能发生的通过资产减值计提和转回来恶意操纵利润的现象,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不包括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生物资产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而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反映一项资产在使用或出售方面的潜在服务能力,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有所提高,从提供资产真实价值量度的角度考虑,资产减值是应该允许恢复的(对于商誉减值损失则不允许转回),企业应认定那些引起资产潜在服务能力提高的估计改变。

无论是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还是将资产减值转回,都是为了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但新《资产减值》准则可能是基于我国经济环境、会计水平、监管模式和运用风险等因素的考虑,而禁止对根据历史上的状况计提的减值进行转回,可以说这种禁止是针对可能存在的恶意操纵利润的屏障,但实际上如果历史上计提减值的资产状况在现时已发生重大变化时,禁止转回将使得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已计提的减值禁止转回对评估过程的影响,不能受历史上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限制,应对历史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过程进行重新分析和调查,如果历史上形成减值的因素和原因已发生变化,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可收回价值已得到提升,则应该根据现有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估算。也就是说,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虽然某项资产账面计提了减值,但可能现时减值因素已不复存在,那么评估时就应根据现时的状况确定公允价值,以体现资产的真正价值。

总之,新准则《资产减值》不仅是对会计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范,对资产评估行业也给与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广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

参考文献:

[1]钱保国:资产评估方法与精选案例[M]

[2]王亚卓莫桂莉:新会计准则变化点及案例说明[M]

[3][J]付建辉金社田:浅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M].会计之友,2006年第31期

第7篇:资产减值范文

资产减值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资产负债观要求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如实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负债全面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因此,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将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准则的规范范围

《资产减值》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下列非流动资产(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2)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3)固定资产;(4)生产性生物资产;(5)探明矿区权益等;(6)无形资产;(7)商誉。

而其他一些资产的减值则在其他相应的准则中进行规范,如:(1)存货的减值,(2)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4)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5)金融资产的减值。

由于这些资产的减值分别在不同的准则中进行规范,其减值迹象的判断和减值金额的确定与《资产减值》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笔者认为,有条件的企业有必要根据企业本身资产的实际情况制订较为详细的《资产减值操作手册》,对企业所有资产的减值进行详细规定(如:减值迹象的判断、减值金额的确定和资产组的认定等内容)并进行案例说明,从而方便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规范和准确地操作。

资产减值:重要的盈余管理手段

资产减值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前,一些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针对目前我国不少上市公司以盈余操纵为目的,随意计提和转回准备,粉饰报表而修订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大部分非流动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据调查,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转回减值准备比例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盈余管理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

当然,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以前期间计提的这些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这些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可予以转出。此外,《资产减值》准则对于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例外情况,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被低估。

不可否认的是,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存在着较多的人为判断因素,如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包括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折现率的确定等)都大量依赖于会计人员的判断,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有着较大的影响。由于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性态、使用状态和使用价值知之较少。因此,注册会计师、会计监管机构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也就缺乏权威性。

此外,《资产减值》准则提出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在现实工作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难以进行。新准则针对这些单项资产难以独立确认未来现金流量的问题,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提供了更为科学、可行的确认可收回金额的方式。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确定的核心是,以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是否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人为依据。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对于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只是进行了这样原则性的规定,因此企业对于资产组的认定拥有较大的判断和选择空间,不同企业对资产组的认定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资产组的认定来影响资产组中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举例

(一)资产组的认定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是在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因此,资产组的认定十分重要。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资产组概念的理解和应用将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1)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而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2)资产组的划分缺乏详细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等问题;(3)我国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

(二)资产组减值举例

一般来讲,资产组减值测试大致可以分为下面5个步骤:(1)认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2)确定资产组的账面金额;(3)计算并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4)比较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确认减值损失;(5)将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分配至各资产。

例题 某公司拥有一条机电设备生产线,该生产线由M型、N型、J型、w型四部机器构成,其初始成本分别为8 000 000元、5 000 000元、6 000 000

元和1 000 000元。这四部机器的使用年限均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以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设这四部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能够产生独立的现金流量,因此,公司将该生产线确定为一个资产组。2007年该生产线所生产的机电设备有替代产品上市,到年底导致公司机电设备销路锐减45%,因此,公司于年末对该条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

2007年12月31日M型、N型、J型、W型四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 000 000元、1 250 000元、1 500 000元和250 000元。M型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600 000元,N型、J型、W型三部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5年。经估计其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 500 000元。由于公司无法估计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为可收回金额。由于2007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总额为5 000 000元,而其可收回金额为3 500 000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经发生了减值,公司应当确认减值损失1 5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四部机器中。由于M型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 600 000元,因此,M型机器分摊了资产组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1 600 000元。

根据上述计算和分摊结果,构成整个机电设备生产线的M型、N型、J型、W型四部机器应当分别确认减值损失:400 000元、458 340元、550 000元和91 660元。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M型机器400 000

――N型机器458 340

――J型机器

550 000

――W型机器

9l 66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M型机器400 000

――N型机器458 340

――J型机器

550 000

第8篇:资产减值范文

关键词:资产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资产减值迹象

资产减值,是指企业的资产发生市场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新《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规范刚刚出台,本文拟对企业资产减值核算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企业资产减值的范围问题

实际工作中,企业几乎所有的资产都存在减值(或贬值)现象。企业资产减值应该分为三类:一是流动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在发生时,企业将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当资产减值迹象消失或资产价值回升时,企业可以把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原路冲回;二是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分为正常价格波动和永久性减值。前者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核算,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升值时,反方向核算,计入当期损益;后者属于永久性减值,这部分减值计提时连同以前已经入账的升值部分一并计入当期损益,以后确属价值回升,回升部分的价值也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三是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减值。这类资产减值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内容,这类资产减值一经发生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二、资产减值测算中的可回收金额问题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资产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三个确定方法。一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三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大于零。实际工作中,企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主要通过前两者确定,只要它们两者中有一个方法计算的金额大于其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不作为资产减值。若两者计算方法确定的金额都小于其账面价值,按其最高者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资产升值处理问题

(一)流动资产升值的会计处理

流动资产的升值包括单独核算资产减值的流动资产升值和进行明细核算资产减值的流动资产升值两种情况。前者一旦升值,应在已经计提减值数额范围内核算,冲回原来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数额,超过已经计提资产减值的部分不作会计处理,直到流动资产转让处置或消失时进行会计处理。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等。后者一旦升值,既可在已经计提减值数额范围内冲回原来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数额,也可对超过已经计提资产减值的部分继续进行会计处理,资产因升值产生的溢价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等。

(二)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升值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有减值就有升值。非流动资产升值不论是在原非流动资产减值数额范围内,还是已经超过非流动资产初始投资成本的升值,其升值数额一律计入“资本公积”账户,不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之所以这样规范,主要原因在于防止企业利用资产的涨跌价格来操纵损益,粉饰业绩,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三)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升值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的资产有减值同样也有升值。但是,非流动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模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资产减值不再转回。因此,按实际成本计量的非流动资产的升值一律不作会计处理。

四、涉及总部资产的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整个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研发中心等长期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形成独立的现金流量,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企业在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前述有关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处理。

【例】M公司有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A、B、C等三项不同固定资产组成,账户余额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该三项固定资产均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它们同属一个资产组)。2006年因市场上有替代产品,致使以该资产组生产的产品销路锐减40%。所以,应进行减值测试,2006年末,A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5万元,B固定资产和C固定资产无法合理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也无法算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整条生产线尚可使用5年。

上例中,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即按5年的折现率测算该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假设为60万元为其可收回金额。

分析:由上例资料中已知,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则发生减值40万元。抵减后,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三者中最高者:一是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二是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三是零。

第一次分摊:A固定资产应分摊=20%×40=8万元,由于A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应低于其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5万元,则只能分摊5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则A固定资产应分摊=15万元,B固定资产应分摊=30%×40=12万元,C固定资产应分摊=50%×40=20万元。

第二次分摊:B固定资产应分摊=37.5%×3=1.125万元(+第一次分摊);C固定资产应分摊=62.5%×3=1.875万元(+第一次分摊)。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A:5

—B:1.3125

—C:2.187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5

—B:1.3125

—C:2.1875

五、商誉减值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商誉,是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形成的。其商誉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控股合并情况下,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该差额是指合并报表中应列示的商誉;二是吸收合并情况下,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以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按照购买方核算的企业合并存在合并差额的情况下,企业合并准则中要求首先要对企业合并成本及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在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确认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以后,剩余部分构成商誉。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每一会计年度末,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在提取以后,不能转回。

参考文献:

第9篇:资产减值范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盈余管理

一、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变革要点

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界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其改革要点如下:

第一,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等概念。新准则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引进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第二条)。如果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第二,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的要求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二是明确“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第四条)。

第三,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变革将对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进行有效遏制,旨在减少利润操纵行为,改善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的公平性。

第四,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新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只要有活跃市场,只要有公平价值,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强调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账务处理。

第五,会计核算上的区别要点。旧准则体系计提8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科目等,而新准则体系要求统一计入单独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损益类科目)。旧准则体系资产减值准备类科目,有“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8大科目。而新准则体系改变为15个科目,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变革动因

第一,首先,旧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内容的不够完善和较差的可操作性是该项准则变革的根本动因。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现行会计制度虽然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致使企业之间也缺乏可比性。而新的会计准则对计提时间作了明确说明,明确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二是为了计算确定资产减值损失,现行会计制度及旧会计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对未来现金流量的计量方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计算现值时折现率的选取没有规定明确的标准,企业计算有关指标时难以掌握,因而可操作性差,存在较大的调节空间。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使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三是现有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按单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但是企业的长期资产往往没有销售市价,只有使用价值,单项资产一般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这导致单项资产无法确定可收回金额,实务中对于这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可操作性不强。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等概念,相关规定克服了现行会计制度的缺陷,增强了实务的可操作性。四是在减值迹象判断上,与原《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相比,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也更具有操作性。

新准则明确了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

准则还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并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第二,我国会计实务中,大量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任意操纵利润,扰乱退市机制等现象是该项准则变革的现实动因。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一是少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实例分析:TCL通讯于2003年3月29日了一则《关于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问题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显示了TCL通讯2000年虚增利润4,952万元的情况。其中包括少计坏账准备4,392万元,少计存货跌价准备2,813万元,少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685万元。TCL对此事件仅解释为会计处理不当、会计估计不当以及会计信息传递不及时、不真实等原因造成的。而有关专业人员却有不同看法,1999年TCL通讯亏损17,984万元,如果2000年继续亏损,则将被ST;企业管理当局正是为了不被ST,才少提当年应提的资产减值准备4,392万元,这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来操纵盈余的一种情形。

二是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进行bigbath。实例分析:ST鲁银在2002年度报告中显示每股收益-1.07,亏损额高达2.65亿元。实际上鲁银投资2002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分别比2002年增长了24%和40%,但由于在期末对应收账款、委托贷款、对外投资等资产计提了高达1亿元资产减值准备,使得公司管理费用剧增,才是是导致公司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公司这所以这么做是基于2002年扭亏无望,通过计提资产减值进行bigbath,为来年盈利做秘密准备。

三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利润,粉饰业绩。实例分析:ST幸福是一个连续亏损三年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2002年4月30日起被暂停上市,2002年半年年报宣布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62.62万元,从而恢复上市,而之后的三季度却显示公司亏损1,369.85万元。ST幸福的业绩在短短时间内何以产生如此大的变化,经分析,该公司是在2001年扭亏无望的情况,干脆多提减值准备1,812万元,进行“大洗澡”,然后在2002年半年报中冲回减值准备,才使公司扭亏为盈,得以重新恢复上市资格。

实证结果发现减值前亏损的公司存在以转回和计提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亏损,另一方面是为了进行大洗澡(bigbath);同时有较弱的证据说明减值前盈利的公司也存在以转回和计提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一方面是为了平滑利润,另一方面是为了达到盈余增长。

研究结论指出允许转回资产可能有利于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但同时也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渠道,在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情况下,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是现实的选择,有利于防止公司滥用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调节利润,从而揭示了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政策涵义。

第三,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使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加入全球一体化进程,是该项准则变革的必然动因。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蓬勃兴起,会计信息所发挥作用的环境也在发生着重大的改变。比如中国正在快速融入全球经济,无论在出口、海外生产、海外融资、并购、反倾销等方面都体现了国际化特征,这就要求尽可能采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会计标准。

新准则中资产减值相关内容也必然受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趋势影响,比如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中对公允价值的充分使用;比如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现有会计制度没有涉及商誉的减值问题,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企业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这与国际的处理方法基本趋同。

三、新“资产减值”准则变革的后果展望

由于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转回。引起了会计界的诸多猜测,比如会不会在上市公司引起2006年的资产减值冲回的“赶集”现象。原因是因为一些利用大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统统转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秘密准备”或“隐藏利润”将永远费用化了,所以这些公司2006年的利润将产生较大的波动。

笔者认为,虽然从主观上分析上有此可能性,但前提是若要大额冲回减值准备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表明原资产减值准备的适当性和现在转回的合理性。而且,财政部在新准则推行的关键时刻,势必会认识到该问题的存在,并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由于新准则在本年度内才开始实施,故没有相关的案例和数据给予实证研究,我们只是展望,新“资产减值”准则将在特定的国情和历史时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在会计准则改革的历史长河中,它也只是个片段和瞬间,会在新的形势中继续完善和不断发展!

总之,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我国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环境日趋规范,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使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和完善有了必要的环境和广阔的空间。同样,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也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步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