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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化农业全文(5篇)

生态化农业

第1篇:生态化农业范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业生态化;生态农业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其发展质量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而农业生态化方面的困境尤为突出,如何协调农业生态化与新型城镇化成为我国各地方政府必须思考的问题。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却还未引起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推进农业生态化建设,有必要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困境与出路进行深入分析,从而为各地方政府推进农业生态化建设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一、我国农业生态化建设历程分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对农业生态化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制定出了长远的发展目标。从整体层面看,我国农业生态化发展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其一,研究、探索与实践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业生态化这一概念被引入到我国,受到了国家领导、相关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在此之后,国家生态环保协会也针对农业生态化发展召开了专门会议,会议不但确立了农业生态化发展的新方向,而且部署了相关研究和实验项目。至八十年代末期,我国农业生态化试点已遍布全国,农业生态化工程的类型也呈多元化发展,部分乡村走在了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前列,受到了联合国农业环保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其二,增加试点、拓宽试点范围阶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农业生态化发展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在1993年,我国农业生态化试点数量就已突破两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对农业生态化发展的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大,不仅投入了大量资金,还建立起了一系列的配套工程和保障体系。不仅如此,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大量农业生态化发展示范区,并对下一阶段的农业生态化发展方向、目标和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同时提出了全面推广农业生态化的指导思想。其三,不断进步、长远发展阶段。2004年,我国政府在一号文件中再次强调大力推进农业生态化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农业与环保并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从2010年至今,国家农业部门始终致力于农业生态化示范区的建立和发展,意在带动更多农业落后地区实现共同发展。从整体层面看,围绕农业和环保为主题的农业生态化示范区已初具规模,与之息息相关的农业资源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也已初见成效。首先,我国已极建立起了以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为单位的四位一体农业环保体系,并为农业环境监测、农业污染治理和监督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次,在农耕地金属污染与塑料污染方面,我国已经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农田普查工作,同时治理和改善了大量的污染区域,建立起了农业清洁生产的示范工程;最后,我国政府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全国范围内的农业污染源进行全面监控,并建立起了多个农业污染防治示范区,同时评选出了多个农业生态化政府化示范区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困境

(一)法律规制体系不健全第一,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生态化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未能明确农业生态化建设的具体范畴,没有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现状制定相关法律细则,也没有借助农业补偿制度为生态化发展提供全面支持。第二,部分执法部门对农业生态化保护法律的执行力度不足,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足,同时对各执法主体关系协调不利,缺乏农业相关部门协同制度,导致农业生态化发展迟缓。第三,部分地方政府缺乏科学完善的农业生态化法律监督管理体系,未能实现监督管理部门的全区域覆盖,现存的监管管理部门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监督管理部门缺乏对农业生产一线的深入调查与监督,未能将农业生态化发展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

(二)政府治理力度不足第一,部分地方政府缺乏科学完善的土地制度,未能借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手段加强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工作;未能将农业用地责任落实到个人,对滥用土地行为的惩治力度不足;未能在审批用地时全面考虑环境影响,也没有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土地征用的生态影响问题进行全面评估。第二,部分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引导相关责任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也未能面向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足够的经费、政策以及人员支持。第三,部分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生态观和环境观,导致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足,这也是影响农业生态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第四,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妥善处理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未能通过就业指导引导农民树立起科学、全面且深入的生态保护观念,也未能鼓励农民利用家乡优质资源自主创业,难以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的协同发展。

(三)生态农业发展缓慢第一,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现代农业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对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农业生态化发展进行有效鼓励,未能建立起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生态化的经济转移机制,难以借助生态农业推动农业生态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第二,部分地方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建立和发展的推动力度不足,未能以农业生态化环境和农民实际利益为共同出发点,从而难以借助生态农业实现农业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第三,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农业、环保部门忽视了绿色农业科技的发展,未能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生态保护项目,同时对绿色农业科技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难以借助生态农业推动我国农业生态化的整体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建设出路

(一)健全法律规制体系第一,地方政府及相关农业部门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生态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地方政府及相关农业部门应积极推进农业生态化的立法工作,明确农业生态化建设的具体范畴,制定科学、明确的农业生态化建设方法、规范相关奖罚措施,保障法律条例能够全面覆盖农业生态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国家及相关农业、环保部门在制定农业生态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时,应全面调查、深入研究农业生态化发展的现状,努力制定出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不仅如此,在立法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及相关农业部门还应始终秉承生态保护原则,努力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业科学的共同发展。第二,地方政府应引导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一方面,地方执法部门应严格规范相关人员的执法行为,引导他们明确自身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从而全面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不仅如此,地方政府还应鼓励各地方积极建立执法监督部门,全面监督每名执法者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不履行职责、滥用权力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努力协调好各执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各执法主体之间产生摩擦时,地方农业及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农业生态化发展的相关法律解决问题,同时全面了解各主体的诉求,努力实现它们的协调与统一。在遇到超出农业生态化部门权限以外的问题时,地方政府一定要积极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从生态农业整体布局的层面考虑问题,从而使问题得到科学且全面的解决。第三,地方政府应积极构建科学完善的农业生态化法律监督体系,实现对农业生态化法律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具体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地方政府应组织建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农业生态化法律的监督工作,不仅要保障每个市、县、镇都要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还要为这一部门配备足够的人手,从而全面保证监督工作的质量;其二,地方政府应引导农业生态化监督部门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全面了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各类问题,全面调查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补贴的落实情况,同时还要将农业生态化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借助多元化的考评手段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其三,国家应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化建设法律监管部门,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同时还要在各区域建立监督网点,使农民参与到相关监管工作中,赋予他们足够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强化政府治理力度第一,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科学完善的土地制度,提升土地审批程序的严格程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法规、制度等形式实现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工作。对此,区域土地主管部门一是要努力实现农业用地的规范化,严格控制城镇化发展可征用土地的范围和数量,尽量避免城镇建设滥用土地的情况出现;二是要把农业用地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个人,并与他们签订农业用地保护责任书,同时制定严格的惩罚手段,对滥用土地、保护土地不当的责任人予以严惩,从而全面保障农业用地的平衡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努力提升城镇化用地审批的严格程度,首先,在审批城镇用地时,地方政府应全面考虑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对于环境治理、保护益处大的用地,地方政府可赋予其优先审批权;其次,地方政府应选聘相关专业人士对土地征用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在土地征用初期就对相关用地单位提出要求,努力将城镇、工业用地的环境污染降至最低。第二,地方政府应完善新型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城镇的建立和发展。生态城镇是指将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态化发展有机结合,在城镇建设中始终以生态保护为核心要求,尽量减少新型城镇化建设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和压力,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发展。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在新型城镇规划和建设初期,地方政府应引导相负责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并做出合理的建设规划,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其生态功能,从而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的和谐统一;其次,在新型城镇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资金、政策和其他投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要聘请相关专家,让他们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意见,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从而完善生态城镇建设的基础工作。例如,东营市董集镇从2013年起,大力推进总投资7.9亿元的杨庙社区建设工程,2016年年底前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南展区11个村1535户4792人的搬迁改造任务,实现传统落后农村向生态城镇的转变。第三,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宣传力度。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业生态化发展的宣传能够引导农民树立起正确的资源观、生态观和环境观,提升他们对保护生态、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视程度,从而实现对大众整体生态意识的提升。其一,地方农业和环保部门应深入农民群众,全面开展土地使用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丰富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环保知识的同时,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其二,各区域应从生态环保专业人士中选出农业生态化发展监督员,定期到中小学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讲座,使他们从小就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其三,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对在农业生态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向农民解读改善农业生态化环境、高产、高收的成功案例,使农民切实体会到农业生态化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从而全面调动起农民深入参与农业生态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地方政府应做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农业用地被征用,农村剩余到动力数量也随之增加。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如何妥善安置好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地方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地方政府应从就业指导入手,引导农民树立起科学、全面且深入的生态保护观念,鼓励他们在务工过程中,对相关工作的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还应鼓励农民利用家乡优质生态资源自主创业,帮助他们建立符合地方生态发展要求的农业发展模式,帮助农民提高农业收益的同时,也能实现对地方农业生态化建设的推动。

(三)全面发展生态农业第一,地方政府应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现代农业制度。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此,各地方政府应在稳定农业用地关系的基础上改革土地制度,加快土地流转的速度,努力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发展。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应从宏观层面加强农业生态化建设的管理工作,鼓励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带动农业生态化建设,建立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生态化的经济转移机制,优化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提高地方的农业收益。第二,地方政府应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指以保护农业生态化环境、提高农业收益为出发点,结合物质循环、再生原理,实现农业废物排放的减少和农业资源使用效率的提升。这种经济模式不仅能够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发展营造和谐的氛围,还能全面控制农业污染,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具体模式可分为以下两种:其一,农业循环模式。这种模式一般会在比较大的区域范围内实施,地方政府应结合地方土地资源、生态条件、气候条件等产业链节点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循环模式,努力借助生态农业实现农业生态化建设带动经济发展。例如,徐州市官山镇徐州市近年来积极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招引规模化生态循环产业项目融入兴业富民实践中,走上了龙头企业引领、农业循环经济与生态资源开发并驾发展的快车道,形成了自身的“官山模式。其二,能源利用模式。这种模式涉及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工作,地方政府可通过建立乡、村及个人沼气池的方式处理农业废弃物,减少农业垃圾排放的同时,提高农业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能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第三,地方政府及相关农业、环保部门应积极推进绿色农业科技的发展。一方面,地方政府及农业、环保部门应树立正确的农业科技价值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始终坚持农业生态化建设,坚决制止牺牲生态环境而实现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全力扶持既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又能实现经济发展的科学技术,从而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强绿色农业科技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对此,地方政府一是要加大对绿色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其发展建立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同时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努力在全国各地建立起符合地方特色的农业科学技术精英团队;二是要鼓励农民与相关专家共同开展农业技术科研项目,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推动农业生态化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同时,提高农业资源的使用效率,借助生态农业推动我国农业生态化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艳成.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机制[J].求实,2016(8):57-61.

[2]骆世明.农业生态转型态势与中国生态农业建设路径[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7,25(1):1-7.

第2篇:生态化农业范文

生产作为实现消费的手段,其决策具有重要的工具性意义。当前,小农农业生产决策社会化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在选择何种生产结构方面,社会化小农更注重对农产品生产风险、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物流水平、农产品生产成本等过往信息经验的分析,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种植经验简单安排生产结构;二是社会化小农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货币,满足社会化生活需要,这也意味着社会化小农生产决策的基本前提是货币最大化,也即如何在短时间、低成本条件下获取最大化的货币量,储蓄剩余货币而非投资或全部消费是社会化小农一种常态化的理财行为;三是社会化小农具有较强独立做决策的特征,这表现为单一农民便能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与销售,并且这种多面手的发生率高达80%以上,显著异于大中型农户以及传统小农农户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二、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生态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为一体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13-14],与可持续农业基本目标一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不仅取决于农业技术革新、充足的物质资本投入,更在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农民主体的质量。社会化小农作为一种常态,仍然是我国农业基本生产单位,也是构成生态农业发展系统的细胞单元。社会化小农的生产作业方式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与食品安全,对我国生态农业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对社会化小农的实地调研发现,当前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薄弱

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主要是指投入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物质资源的循环与再利用,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15]。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支撑生态农业持续发展的技术基础。调查显示,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意识较为薄弱,且掌握的农业可持续利用技术也较为落后。土地作为人类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基础,其基本内容涵盖稳定或增加土地的有效耕种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质量等方面。约八成的社会化小农认为土地可持续利用技术与传统小农传承的土地循环利用相同,约六成的社会化小农认为现代农业科技可以取代土地可持续利用。显然,社会化小农在思想上淡化了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并且由于过于迷信现代农业科技,滋生出了更令人担心的念头:即现代农业科技不仅能显著提升土地资源的产出率,还能大幅削减土地资源的维护成本。实际上,社会化小农对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的理解的偏差,并不完全是因为该技术的供给不足造成的,与社会化小农自身的活力不够、能力不强有直接关系。调查统计显示,社会化小农平均年龄46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5年,平均从事农业生产年限为29年,人均耕地1.8亩。更进一步的调研发现,由于社会化小农抛弃了传统小农的循环耕种技术,先进的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也因缺乏有效激励而不曾导入其中,以至于大部分社会化小农耕种的土地自然肥力下降,且有效耕种面积也在逐年缩减。社会化小农坦言,过去种植一年的蔬菜所需要的肥力要明显小于来年的肥力,并且种植面积也因为肥力下降、水土流失、土壤板结等而逐渐缩减。值得一提的是,仍有一小部分较为年长的社会化小农不仅沿袭了传统小农农业资源再利用技术,还创新了可持续利用技术,大幅改善了农地生态环境,也提升了土地的产出水平。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特性,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缺位,这也是农户有效耕种面积逐年缩减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粗放式生产仍占主流

农业粗放式生产的本质是农业生产要素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产出,主要表现为农药、化肥、水资源等的不合理施用,是一种投入产出率较低且不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与生态农业发展理念格格不入。但在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粗放式农业生产不仅没有被集约型生产所替代,反而成为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的主流模式。对社会化小农进行深度访谈后发现,大部分社会化小农偏好于粗放式生产的原因为:一是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高于非农就业。如前所述,社会化小农生产过程、生产决策高度社会化,这也使得其在选择从事农业还是非农就业过程中充满了博弈。成本与收益的动态关联关系构成社会化小农选择就业结构的基本准则。对于地处城镇边缘的社会化小农而言,农业区位优势较为明显、非农就业优势较弱,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与非农就业之间往往是难于抉择的,但是由于农民生活态度的转变以及农业生产的艰苦与危险,也倒逼社会化小农尽可能选择少投入工时于农业生产;对于地处偏远的社会化小农而言,农产品区位劣势较为明显,农业生产机会成本显著高于非农就业,大部分社会化小农选择离乡不离土非农就业,留守农村的社会化小农的农业劳动参与率显著下降,人均实际耕地大幅提升,他们不得不选择粗放式农业生产模式。二是基于社会化小农专业化分工后“规模”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小农家庭内部的分工较传统小农有显著的不同,最突出的特色在于,农户内部的每一个农业劳动力都能成为独立的农业生产者。调查显示,约有五成的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由一人完成,其中约有六成的是由女方独立完成农业生产,男方则多从事劳动工资高的非农就业或者农产品物流等职业。在这种家庭专业化分工背景下,一户拥有的土地实际由一人承包耕作,农村人地矛盾的痼疾基本得到了根治,农地“规模化”也给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拿蔬菜除草、防虫、浇灌来讲,单一社会化小农要管理三亩以上的土地,他们必须选用更为高效的除草剂、杀虫剂,采用更为彻底的浇灌,而不是精耕细作。三是现代农业技术为“农业新式粗放式”生产提供了便利。现代农业技术的兴起,不仅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社会化小农选择更为灵活的生产方式提供了可能。过去蔬菜种植无休止、繁杂的除草工作,而今只需要一袋高剂量除草剂就解决;过去面临旱季时的人工浇灌,而今只需要一台小功率水泵就近或就地取地下水,一顿田间式的灌溉即可;过去虫灾泛滥引致大量人工投入治虫,而今从菜苗到蔬菜下架都有价格较低的高倍农药,蔬菜几乎见不到一个虫洞。从种子选择到菜苗孕育,再到蔬菜采摘,整个农业生产都融合了现代农业科技,一些社会化小农甚至自诩已达到农业现代化。但是,社会化小农对农药的使用量、化肥的施用量、水资源利用等的科学合理性并没有理性的认识,常常凭借主观感觉,以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显然,这种粗放式生产与生态农业发展要求相去甚远。这也是农业已经演变为立体交叉污染最为严重的产业的主要原因。

(三)农产品安全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性差

生态农业就是要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上,生产出品质较高、品种多样、产量较大的农产品。农产品安全生产是生态农业的基本要义之一,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内在一致性。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进行,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作用于生态农业的发展。然而,社会化小农对农业生产安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远远不及他们对整个农业生产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一言蔽之,社会化小农农业生产的强逐利性是造成农产品品质较低、品种单一等农业不可持续性问题的罪魁祸首,究其缘由有三:第一,农业生产在社会化小农家庭中的经济地位被削弱。长期以来,农业经营一直充当农户生计中坚的角色,是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社会化小农时期,非农就业机会的可得性增强,农业经营的工资性收入常常难以覆盖其教育、医疗、娱乐等投资与消费需求,农业经营的核心经济地位逐渐被较高工资水平的非农就业所替代,成为化解剩余劳动力、弥补农户家庭生活消费不足、维系养老等的副业。实际上,退守农业的社会化小农多因年龄过大、技能较低、健康状况不佳等缘由被非农产业所隔离。农业经营的弱经济地位以及农民之间财富攀比的升级,使得社会化小农更关注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淡化了甚至无暇顾及对农产品安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第二,农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且农产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缺失。农业安全生产是农产品品质的保障,事关人们饮食健康与生命安全。然而,一些社会化小农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顾道德良知,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农产品直接投放市场。访谈得知这样的事例,有小农获知某农产品市场价格较高,但该农产品种植还未成熟,便买催化剂强行将未熟的农产品催熟并投向市场;还有小农为了抢农产品市场价格,认为只要吃不死人就算安全,将喷过杀虫农药的农产品未按规定间隔期便采摘直接投放市场。由于农产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极度缺失,特别是针对那些“对手交易”游荡在城镇大街小巷的农产品商贩缺乏必要的监管,消费者自身也因难于甄别农产品的品质而误买问题农产品。尽管这些做法并未产生显性恶劣的影响,但是这种慢慢侵蚀社会化小农社会良知、损害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行为,已然给生态农业发展敲响了警钟。第三,粗放式农业生产给农田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社会化小农化肥、农药等高投入,不仅造成了农药残留超标、土壤板结、土地自然肥力下降等恶果,对农产品品质及多样性、农田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兼业家禽养殖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小农,既没有科学处理家禽粪便,也没有有效掌握养殖与种植之间的循环利用技术,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使得原本脆弱不堪的农田生态自然环境更加难以为继。

三、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出路

生态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进步、惠农支农政策,更离不开社会化小农强力推进。社会化小农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出路在于:

(一)加强生态农业科技革新

科技创新被誉为推动生产方式转变的引擎,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生态农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尽管官方权威公布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到50%[16],但是,对于社会化小农而言,除了种子的改良值得称道外,其他农业科技成果并不为奇。生态农业发展不仅要满足社会化小农基本的经济利益诉求,更应注重生态农业科技的革新,这包括生态农业发展观念革新、生态农业种植养殖技术革新以及农田生态系统保护革新三个方面,具体而言:生态农业发展观念革新。首先,要帮助社会化小农建立正确的农业资源观,即要有资源的循环利用与不可再生资源保护的意识。农业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等,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对可以循环利用的农业资源要注重其循环利用节点间的衔接,使其发挥更大地的功效;对不可再生的农业资源要适可而止、有序采用,注重对其实施保护。其次,要摒弃舍本逐末的农业生产观。农业生产既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也有明显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对于整个农业生态环境而言,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是附加于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上的额外收益。若社会化小农只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势必会形成一种杀鸡取卵的急功近利之风,也是得不偿失的生产行为。最后,建立科学的生态农业生产作业模式。高投入的农业生产模式固然可以节省人工,但是却不利于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倡导集约型农业生产,借助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加强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耦合,改善农业生产内外部环境,提升农业生产率与综合产出效益。生态农业种植养殖技术革新。根据社会化小农人力资本分布特点,结合农产品市场状况,针对农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由农业科研院所牵头,加大对生态农业种植养殖实用技术的攻关,为社会化小农提供一批可得性强、可操性好、经济与生态效益兼顾的技术方案。针对处于城镇边缘以及城中村的社会化小农而言,生态农业种植养殖技术的供给更要关注瞬息万变的农产品市场和潜在的农产品需求信号,发挥农业区位优势,有效利用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带来的发展机遇,可以为社会化小农提供层次分明、品种多样的农业种养殖技术,以及农产品物流技术、农产品储藏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等实用性技术;针对处于较为偏远于城镇的社会化小农而言,更应立足当地农田生态环境实际,发挥生态农业规模生产之优势,准确定位其生态农业社会分工,合理布局生态农业产业,为社会化小农提供战略性强、易学好用的生态农业发展技术,如生态旅游业相关技术、生态农业种养殖技术,着重帮助其打造特色品牌,延伸生态农业产业价值链。农田生态系统保护革新。当前,我国生态农业执行的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措施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退耕还林制度、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水土保护技术、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制度、土壤污染修复制度等,基本覆盖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范畴,但是各个制度之间的耦合性和执行力较差,难以发挥制度支撑生态农业发展的导向与保障作用。革新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体系,就是要在农田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农田的利用规划,借助生态农业科技放大农田生态环境正外部效应,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最为关键是联接社会化小农农业能手与农业科技人员,引导社会化小农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规模。

(二)进一步挖掘制度“改革红利”

进一步挖掘制度“改革红利”是深化农村社会体制改革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扎实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改善社会化小农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要针对社会化小农的特点,从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农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农业生产过程制度创新包括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就产前而言,建立生态农业发展常态化普及宣传制度,强化社会化小农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其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的自信心与自觉性。需要指出的是,建立生态农业资金扶持与奖励制度也是产前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此制度。就产中而言,建立农业高级技师、农业实用人才与农技人才等生态农业专家指导帮扶制度,让社会化小农从“干中学”中提升农业生产实用技能,实时解决社会化小农生态农业的技术难题,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就产后而言,建立农产品市场分析与预测制度,为社会化小农总结与交流生态农业经验提供终端平台,并为生产规划提供必要依据,同时建立农田种养殖新技术制度,供社会化小农制定新一轮生产规划参考。完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性,具有污染性的农业生态环境则具有显著的负外部性,二者都将引起农业生产帕累托效率发生偏离。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消除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实现帕累托最优。坚持公平与可持续原则,以“谁受益、谁补偿、社会收益政府补偿”为基准[17],尽快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对社会化小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者以及其他主体实施资金、实物、技术、政策性以及项目补偿,有效保证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对于那些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肆意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无视农业生产公德的社会化小农,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作为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典型,形成相互监督、控制的生态农业文化氛围。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价格调控制度,有利于调动社会化小农推进生态农业积极性。农产品安全与多样性业已成为人们对生态农业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也为社会化小农农业收入的实现提供了契机。农产品销售是社会化小农农业收入的重要的通道。建立灵活多样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不仅有助于社会化小农提升农产品销售绩效,也是契合社会化小农农产品销售特点的内在要求。针对社会化小农对手交易、批量销售与摊位销售并存的局面,可以尝试建立与“绿色食品”、“低碳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制度相协调的属地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也即根据社会化小农属地设立一种地方性、范围性的农产品质量内部监督与认证制度,这对于社会化小农农产品品牌的构建亦有显著的促进意义。在农产品价格调控制度方面,以保证地区生物多样性、打造属地农产品品牌以及尊重社会化小农劳动价值为原则,对农产品市场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规制制度,以此带动社会化小农自觉发展生态农业。此外,还亟需探索一套由政府支持、社会化小农自组织发起的生态农业服务体系。社会化小农特别是具备相当规模的农业能手,如果缺少或者不依赖自组织的生态农业服务体系的支撑,仅靠政府输血式的扶持,既会扭曲生态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抑制社会化小农创新创业积极性,社会化小农生态农业经营也很难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三)加快改造社会化小农

社会化小农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主体,其人力资本水平决定了生态农业发展的成败。建国以来,我国农民凭借节约和勤劳的工作创造了农业生产奇迹,但是仅凭这一点不足以克服农业的落后性,也难以实现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为了生产丰富的、高品质的农产品,必须采用激励的方法加快社会化小农改造进程,使得这种改造成为社会化小农人力资本水平提升的途径。根据杨晓锋提出的人力资本结构三维分析框架[18],结合我国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与生态农业发展的基本理念,社会化小农改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在体力资本提升方面,以体魄健康为主要改造目标。首先,由村委会发起,社会化小农先进典型引领,以树立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为主要目标,以茶话会、歌舞会、综艺节目、生活广播等为主要形式,推行健康新生活运动,为社会化小农提供可得性强、可信度高的喜闻乐见的养生“长寿秘方”。其次,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惠及面更广、更深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家庭常见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切实做到体检防病、及时治病、高效医病,对那些困难社会化小农给予更强的物质资助和人文关怀。最后,以社会化小农生产安全与防护为前提,建立科学的生态农业作业行为示范体系,对一些体力耗损大的农业工作,应建议由机械或精壮男性完成;对一些高危农业作业,应征询专业农技人员、农业能手的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一些反生活作息规律的农业工作,应采取交替轮换的方式,并给予及时修复方案。凡此种种,均可形成必要的行为规范。在智能资本提升方面,以增强专门技能与综合知识为主要改造目标。首先,建立生态农业种植养殖技能咨询与培训中心,不定期组织和动员社会化小农了解、学习和掌握一批生态农业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并由中心提供专门的帮扶服务,强化对相关技能与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其次,定期生态农业创新创业项目,通过政府、企业与科研院所等政策、资金、科技等要素的引入,鼓励社会化小农投身于创新创业大潮中,促进社会化小农从农业多面手向创新创业能手转变,更好地践行生态农业观。再者,建立以农村留守精英为主体的“师徒化”人力资本培养模式,保证各类“绝活”、“绝学”永续传承[19],也可降低社会化小农人力资本的开发成本。最后,借高等教育改革契机,针对社会化小农人力资本分布特点,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化小农与生态农业协调发展的办学路子,放开一批具有农业特色、人文色彩浓郁的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化小农提供上大学接触了解知识、终身学习的机会和平台。在道德资本提升方面,以培育文化涵养高、品性信誉好、价值取向端正的新型居民为主要改造目标。超越国家法律的天然的道德准则体系与公共价值机制的存在是法治国家得以顺利运转的前提与关键,道德市场良性运转离不开社会主体的道德资本投资。社会化小农脱胎于传统小农,烙有传统小农文化背景下的道德准则,如各扫门前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伪道德。因此,用崇高的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作为改造社会化小农道德的载体,以正规教育与社会教化提升社会化小农的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素养,并且,建立不唯经济效率上、不唯道德上,以个人、家庭、企业和其他组织为主体的层级道德考评体系与道德惩戒制度[20],促进社会化小农道德资本投资机制的良性运作。

四、结束语

第3篇:生态化农业范文

关键词:生态农业;生态农产品;农业保险支持;产业集群化

一、背景

2020年,湖南提出“三高四新”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湖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在农产品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等方面均居于全国前列,为推动湖南生态农产品高质量发展,通过农业保险支持湖南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打造湖南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壮大湖南生态农业,使湖南生态农产品可以销售到全国各地乃至世界范围,增加农户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快农产品的提质集群建设,树立绿色安全优质的“乡食”品牌形象,创新湖南农业保险是推动湖南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是提高湖南生态农业竞争力的需要。

二、湖南生态农业及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湖南特色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情况概述。截至2018年,湖南省的畜禽、粮食、蔬菜、茶叶、水果、水产、油茶、中药材、油菜、楠竹等十大产业已成为其主导产业。各地级县市也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地方特色规模产业,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农业生产基地。湖南省共有3.9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与湖南省十大主导产业有关,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产业606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4万家,在24个县市区启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提升了农业全产业链效益。

(二)湖南农业保险普及情况概述。图1选取2010~2019年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保险赔付数据,从中可以看出,2010~2019年间保费收入稳定增长,农户的投保意识有所增强;保险赔付总额虽有所波动,但总体呈上升趋势,更多农户从中受益,农户所承受的风险更少,有利于农户扩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群化的发展;保险赔付率在0.5~0.8之间上下波动,且近几年波动幅度放缓,波动幅度稳定在0.5~0.7之间,波动幅度的稳定,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健全完善农业保险的险种与保费的厘定。

三、农业保险支持湖南省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的必要性

(一)农业保险有助于防范农业风险。农业风险,大致可分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1、自然风险。从图2可知,2010~2019年湖南省受灾总面积为15,905.47千公顷,成灾总面积为9,246.56千公顷,成灾总面积约占总受灾面积的58.13%,说明湖南省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大,成灾率较高,自然风险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性极大。虽然湖南受灾面积与成灾面积近年来有下降趋势,但湖南位于季风气候区,随着全球气温升高,季风较为不稳定,容易发生危害较大的自然风险,对于湖南农业发展存在挑战。(图2,数据来源于湖南统计局)2、市场风险。对于农户而言,农产品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收入,从图3可知,2000~2020年我国农产品的生产价格指数波动是较大的,其中最高的年份2020年指数为115,最低的年份2017年指数为96.46,说明农户的收入不稳定。如果与CPI指数相比,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波动更大。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符合市场规律,但是波动大时,一方面对农业从事者有风险;另一方面对消费者也不利,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有影响。而农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产品生产价格的稳定,让农户收入更加稳定,保障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图3,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

(二)农业保险有助于扩大生态农业生产规模。农业风险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影响巨大,如果不加以合理规避或转移,对于普通从事农业的生产者来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难以承担的。而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农业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将农业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稳定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形成农业规模经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

四、农业保险支持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定价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保费厘定不合理,阻碍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的进程。农业产品主要受自然与经济两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国家,湖南省每年约有14%的耕地面积受灾。耕地受灾比例居高不下,农户承担风险较高,不愿扩大产业规模,使得农户与下游企业的联系不够紧密,减缓了生态农业相关企业的发展,无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阻碍了产业集群化进程。农业保险的价格主要受相关标的物的风险损失数据影响,但我国在农产品风险损失率表的制定方面,仍留有许多空白,从而导致各保险公司对相应农产品风险评估不够准确,影响农业保险产品费率的厘定,提高了农户的生产成本。

(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利用效率不高,阻碍生态农业产业链汇聚,无法扩大发展实力。湖南省素来是农业大省,为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尽力弥补农户因灾害和意外产生的损失,中央财政部和湖南省财政厅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对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表1)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除2010年外,湖南省每年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上的财政拨款高达10亿元以上,且农业保险补贴总量呈递增趋势,政府财政压力较大。虽然每年都有巨额补贴,但湖南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精确性不高,农业保险补贴无法准确补贴到位,同时农业保险监管力度不足,致使出现“套用农业保险补贴”“移用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等乱象,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生态农业产业链难以汇聚,致使湖南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难以形成。

(三)农业保险普及程度不足,高素质农业劳动力紧缺,农户投保意识偏弱,不利于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主要促进以下两个方面的发展:一是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提高农业保险的市场有效需求;二是增加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各种险种的有效供给。在我国,农业保险面临保险产品费率高,赔付比例较大的难题。农业保险产品费率较高使部分农户无法接受,不愿购买。另外,从事农业活动的高素质人才较少,阻碍了农业保险对大众的普及,不利于农业风险的分担,阻碍了生态农业产业规模的发展,不利于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而购买了相应保险产品的农户多为灾害高发地,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较高,影响保险公司自身利润。因此,保险公司会选择提高保险价格或撤销保险险种。保费价格的提高和农业保险险种的减少,进一步影响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接受程度。

五、农业保险支持湖南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措施

(一)加快大数据等新科技运用,实行费率动态调整制度,促进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政府牵头引导建立统一的生态农产品受灾数据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科技,制定统一农产品风险损失率表,为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生态农产品风险评估数据,同时为保险公司设计相关农业保险产品厘定费率时提供相关依据,提高了保险公司对生态农产品的保费进行定价的效率。农业保险科学定价,可以帮助农户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减轻生态农业的发展成本,加快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的进程。同时,农业保险实行费率动态调整制度,允许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一方面对以盈利为主的保险公司起到保本盈利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投保农户的支出与风险保障收益相匹配。确保农业保险对生态农业的风险转移是可持续性,使得生态农业在集群化的过程中风险得以转移。

(二)完善生态农业保险补贴制度,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力度,推动生态农业产业集聚。农业保险兼具市场与政府双重属性,是一种带有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既需要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也需要发挥政府调控职能。在新形势下,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农业保险补贴的精确性已迫在眉睫,第一,整合生态农业保险补贴信息,建立完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第二,推动保险补贴偏向有一定规模经营农户,推动农户更大规模的生产,催生出湖南生态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生态农产品品牌;第三,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补贴监管机制,提高农业保险补贴的资金利用效率,推动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向生态农业领域倾向,促进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

(三)“融资+保险”的模式,提高生态农业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加快产业集群化进程,政府减轻保险公司税收压力。一是为提高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可以对农户实行差异化管理,将农户分为生态农业的农户与非生态农业的农户,例如为参加农业保险的生态农业的农户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帮助其开通新的销售通道,打开生态农产品市场,增加收入,增强农户投保意识,提高农户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农户素质教育,加快农业保险在农户之间的普及程度;二是农业风险作为一种高风险、许多商业保险不愿承接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开展农业保险的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既能增加农业保险险种,又能减轻商业保险公司的资金压力。即:一方面能缓解商业保险公司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又能确保更多保险资金涌入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

六、总结

农业保险支持可以促进湖南生态农业产业集群化,加快生态农产品的提质集群建设,提高湖南生态农产品的竞争力,扩大湖南生态农产品市场,增加生态农业企业效益,形成生态农业规模经济。同时,农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稳定农户收入,巩固湖南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打造湖南生态农业核心竞争力高地。

参考文献:

[1]胡伟益.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思考[J].中国保险,2021(07).

[2]李丹,魏帅.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探究———基于财政补贴、市场竞争、产品管理视角[J].经济纵横,2021(01).

[3]叶朝晖.关于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思考[J].金融研究,2018(12).

[4]张峭,王克,李越,等.我国农业保险风险保障:现状、问题和建议[J].保险研究,2019(10).

第4篇:生态化农业范文

1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指以市场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生态资源合理开发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生态休闲农业产业链中的领军企业为核心,通过一体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真正发挥生态休闲农业的规模经济和产业集群效应。

1.1“农业、农村、农民”经济改革的战略转型

“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三农”)问题一直是农业经济改革中的重要议题。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农业基本上仍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尚未形成规模经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全面来袭,传统的农业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有效应对国外集约型农业的挑战、加快产业转型、提高农业经济竞争力已成为当今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严峻事实。于此同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引进科学农业技术,部分农业经济强县实现了连续丰收,大大扭转了农产品短缺的市场局面,从总体上包括粮食在内的大多数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已进入充裕阶段,这既反映了农村经济建设的卓越成果,但也带来市场的供需失衡,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预测和规模运作,农民的收入不能得到稳定保证,因此,创新农业经营组织,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旋律;另一方面,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征收之后释放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如何解决和稳定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也是“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由此,只有实行农业产业战略转型、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次及长远问题,而生态休闲农业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为农业生产与经营形式的战略转型指明了方向。生态休闲农业一方面可将单纯生产性农业向较高附加值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实现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发挥产业集群效益,另一方面可借助原农业生产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的内涵和外延,发展集农业种植、生产、加工与休闲、游览、科普推广、农产品展示、销售、农家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农业形态,为农业注入了新鲜活力,可以为区域农业、农村、农民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

1.2社会休闲需求增长的市场推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带薪休假制度的推行等外部利好,社会消费结构已由生存型和温饱型转向发展型和享受性,从国外内休闲旅游的人数和收益的增长数据可以看出,市场对休闲产业的需求空前暴涨,并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享有天然生态资源的生态休闲农业来说,自然而然成为都市人们休闲旅游的首选,这也为我国的生态休闲农业旅游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生态休闲农业不仅是满足人们休闲生活需求的途径之一,更是一种综合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创新产业类型,只有借助于产业发展思路才能真正提升区域休闲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提高人们对休闲产业的市场满意度。

1.3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生态休闲农业是在生态环境资源合理开发的基础上,将农业和旅游有机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可以为农业、农村、农民带来丰厚经济收入,然而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全国各地不顾当地生态环境条件,纷纷上马休闲农业旅游项目,造成盲目开发,缺乏整体规划,集约化程度低,项目重复,人工痕迹明显,景区垃圾遍地,环境遭到破环,竞争力弱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与生态休闲农业的本质要求相违背。因此,促使生态休闲农业实施产业化发展是实现“三农”经济改革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综合性农业产业跨越的必然之路。

2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2.1市场需求潜力分析

从生态休闲农业的主要客源分析,一般以城市居民为主,这其中既包括向往自然风光、体验人文风情的年轻白领阶层、三口之家、退休老人,也包括满足培训、拓展训练等工作需求的单位团体等。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有30%的人愿意到郊外体验生后,有50%的人有去郊外旅游的意愿,生态休闲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调节人与自然的平衡,实现城市和乡村和谐共存的发展,而且能让更多人了解和重视农业的生态绿化功能,提升农业科学化发展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截止2013年末,我国城镇人口近7.4亿人,城镇化率达53.73%。城镇人口的日益增多及城市群空间分布密度加大让更多的城市人需要在工作之余舒缓心情,释放压力,这为生态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客源市场,同时对生态农产品的热衷消费也成为农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2产业资源供给分析

生态休闲农业产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各地丰富的生态资源,包括地域风貌、人文环境、特色农业文化等,我国地域辽阔,拥有独特的地形风貌,且南北各有差异特色珍贵的农业景观,并且各地的民族还仍保留着自己的风土民情、乡土文化、农耕生活,加上我国农产品种类丰富,在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求以外能够挖掘更多的市场价值,这些产业资源都为生态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物质基础。随着人们休闲需求的不断开发,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运作体制的不断创新,生态休闲农业将不仅仅是一种旅游娱乐的方式,更是一种市场化消费时尚体验,能够给社会大众和农业经营者带来更多的价值。

3对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建议

3.1合理选择产业化发展模式

对国内外已有的一些农业产业化运作模式进行整理和分析后发现,就国外而言,一般有专业协会模式,即是由社会团体牵头,将分散的农场或农户依靠市场开拓和技术、信息服务等环节联结起来,形成利益分享、相互依赖的社会化生产和销售服务体系;或农业企业模式,即是由一些专业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建立大规模联合发展农业公司,形成产供销垂直一体化企业;或是合同制模式,即是由一些私人企业与农场主签订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经济责任和利益;或是合作社模式,即是由小、中农户自由加入,全体社员共同协商处理事务,在生产、交易中统一决策行动,共享农业加工增值收益。就国内而言,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主要有“4+2”模式,4即是指“市场+企业+基地+农户”,2即是指“研发中心+培训中心”,其中,市场是导向,企业是桥梁,基地是基础,农户是关键,而研发是核心,培训是手段,或是“企业+农户”模式,即是社会化企业与农户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结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围绕一种重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建立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连基地,基地带农户,或是“中介组织+农户”模式,即是以中介组织为依托,创办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运销企业,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此外,我国还有“专业批发市场+农户”的模式。由于当前我国在生态休闲农业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市场化运作薄弱、专业指导人才匮乏,因此在借鉴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并结合未来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模式创新方向,我国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模式可以采取农业企业和“4+2”综合模式,一方面优选社会化企业,与当地农户们合作成立一个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研发技术、制定市场营销策略、经营培训等,而另一方面农户则提供土地资源、劳动力以及特色文化资源、生态农产品等。由于农户既是被管理者,也是公司股东之一,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下,必然会与企业共同积极合理地发挥资源优势,推动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例如目前全国知名的“多利”品牌,便是上海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北京等全国10多个省份的当地农场、农户进行产业战略合作的行业先锋。一方面多利农业公司以绿色有机农业和生态休闲农业为核心,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超市直销等营销方式宣传自身品牌特色,吸引潜在客户,并在有机农庄园区基地开发一系列特色休闲项目;同时在绿色农产品加工和销售过程中自组车队,与优质冷链服务商结成合作同盟,从绿色农产品生产源头直至最终客户的整个过程加强控制,构建绿色农产品的高效供应链运作体系。而另一方面各地农场(如北京大兴留民营生态农场)则利用十余年有机认证的基地和丰富的有机种植经验,结合多利农业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优势,先进的蔬菜加工、包装、冷链配送系统及物联网、互联网的深层次应用,为市场提供品质优异的有机农产品。多利农业公司联合农场产业化运作生态休闲农业的这一经营理念和模式必将推动我国生态休闲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3.2统筹协调产业链利益相关方

根据分析,传统农业产业化发展只是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对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是产业链的上下游直接延长,而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是或不仅仅是产业链的简单延长,它不仅具有传统农业产业化的所有功能,同时还具有观光、体验、休闲等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功能的实现都依赖于农业生产。所以,生态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离不开产业链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协作,具体来说,就是要从全局出发,既要综合考虑产业链上下游中的农业资料供应商、休闲农业园区、(种植和经营)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销售商、消费者(游客和农产品购买者)等,又要考虑旅游公司、冷链服务商、有机食品餐饮服务商等并行利益相关者,进行一体化管理。

3.3积极储备和建立产业化发展人才库

在生态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中,人才是必不可少的中坚力量,只有拥有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才能为产业化运作的实施和深度开发带来新鲜理念和创新途径,因此,为保证生态休闲农业发展有足够高质量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需要积极储备和建立产业化发展人才库,具体来说,一方面是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确切掌握解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人力资源需求,为各部门建立系统、真实的人力资源现状数据库提供决策依据。并为从业人员的培训、招聘信息及时公布提供可靠依据与高质量服务;另一方面是通过以中职、高职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设立与生态休闲农业发展相关的对口专业,逐步建立生态休闲农业专业人才的培养链条,并构建人才开发、考评和激励机制,形成系统开发、层次鲜明、重点突出的人才培养机制。

3.4积极发挥政府在产业化发展的主导作用

第5篇:生态化农业范文

关键词:产业振兴;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策略

集群化发展是解决农业生态旅游无序发展、低效竞争等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充分利用农村产业资源,扩大农业生态旅游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必然方向。但目前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面临金融支持缺乏、科技支撑不足和协同发展不力等问题。因此,研究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资源优势到产业优势: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的价值意义

(一)细化产业分工,重构产业价值链

集群化发展是指农业生态旅游业通过整合旅游项目、经营人才和旅游市场等多元要素,借助产业集聚平台为游客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嵌入区域内相关产业链,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业价值链的全面增值。一方面,以产业集聚为基础,细化分工,扩大产业价值链。目前游客需求日益多元化,农业生态旅游业的产业分工更加细致。通过集群化发展,使不同农业生态旅游企业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出发,选择自身有竞争力、有较大市场优势的项目进行重点发展,进一步确定和巩固了市场优势。另一方面,以产业集聚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重构产业价值链。区域内农业生态旅游企业及项目要以产业集聚发展为指引,依托集聚平台共享优势资源,通过剥离自身非核心或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环节,推动产业各环节与经营业态互相融合、协同发展,重构农业生态旅游业价值链。

(二)优化产业经营,提升产业竞争力

集群化发展不仅扩大了农业生态旅游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也凝聚了乡村发展的优势资源,加快乡村产业振兴进程。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将实现从单一项目节点到生态旅游产业链条的全面升级。一是在集群化统一调度及管理下,通过构建紧密协作的产业链,根据农业生态旅游市场的具体变化,实时调整产业发展战略,最大程度共享市场资源、把控市场风险。二是从价值链重构、产业链重建出发,充分把握集群化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发挥市场规模效应和竞争要求,倒逼相关主体提升旅游项目品质、服务水平,丰富农业生态旅游业产业形态,增强产业凝聚力。三是通过建设利益联结紧密、经营业态活跃、特色优势鲜明的全产业链,不断探寻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方向,拓宽产业增值增效空间。通过共同挖掘以“风俗”“风味”为内核的乡村文化资源,协同建设具有“风情”“风物”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化解集群化发展的资源共享、产业共建的现实困境,提升农业生态旅游的竞争力。

(三)深化产业协同,实现产业共赢

集群化发展具有满足大众农业生态旅游消费诉求、引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优势,通过以产业链理论为基础,树立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从完善金融支持、引入智慧科技和深化协同等多个维度推动集群化发展,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共赢。第一,践行价值体思维,促进农业生态旅游企业按照协作关系形成产业联盟。通过保持农业生态旅游企业的原有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协调运行,实现企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的同向共赢。第二,践行共同体理念,促进区位优势互补、发展要素共享,全面提升农业生态旅游的集聚效应。通过构建农业生态旅游共同体,共享区域内农业生态旅游品牌,拓宽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空间。第三,通过践行联合体理念,促进品牌共创、利益共享,孕育农业生态旅游发展新生态。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与康养、休闲体育和文化等多个产业融合发展,形成由龙头旅游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等多方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生态旅游联合体,助力乡村产业经济跨界发展、跨域获利。

二、从产业延伸到跨界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策略

(一)聚势:依托智慧技术,推动“科技赋能”

运用智慧科技,孕育创新活力、智慧驱动的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发展形态。为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发展,要融入智慧旅游发展趋势,强化智慧科技支撑力度,提升智慧科技应用范围与服务效能。一是要发挥智慧旅游的智能优势,为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建设提供智慧手段。通过利用AI、VR技术和大数据,完善服务设施及智能化旅游设备,更新区域内农业生态旅游信息,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打造基于云端的智慧乡村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不同旅游景区、经营企业与游客智慧对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二是要发挥智慧旅游的营销优势,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共享营销资源。通过发挥数据分析和云计算优势,建立智慧营销矩阵,对区域内游客需求、用户行为进行数据收集、挖掘分析,帮助相关旅游企业及项目共享优势营销资源,实现精准营销、联动营销。三是要积极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机遇,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建设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要加大乡村旅游智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等智慧传播媒介展示农业生态旅游项目的特色优势,利用“想去乡游”、携程旅行等APP扩大旅游项目知名度,通过区域共建共享“数字文旅”新品牌,建设区域内多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园。

(二)聚力:优化金融服务,夯实“资本动能”

增强金融赋能,夯实智慧风控、多元信贷的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发展基础。推动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需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融资增信创新,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分散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与外部冲击。首先,建立风险共担、多元融资机制,妥善化解集群发展的金融风险。当前,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集聚发展风险较高,超出了多数金融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较难获取信贷资金支持,影响了集群化发展。因此,要出台金融扶持政策,制定多类型的金融服务方案,精准研判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的金融风险,加大风控指导力度,鼓励区域内相关企业抱团协作,共同抵御集聚风险。其次,建立针对性明显、金融支持灵活的服务机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的金融环境。通过成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开发面向农业生态旅游的金融信贷产品,向相关优质旅游项目及企业提供发展扶持资金、股权质押贷款服务,助力农业生态旅游产业链整合。最后,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助力集群化发展。通过引进银行、保险及信托机构,发行相关债券,开发金融保险产品,为集群发展提供专门金融服务,实现产业集聚与资金链有效对接。要发挥财政资金在化解风险、资金兜底与财政贴息等领域优势,吸引相关企业及旅游项目加入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建设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三)聚群:完善集群体系,构建“产业联盟”

完善多元协同,孕育大小共存、强弱互补的农业生态旅游发展集群。面对产业振兴的时代任务,农业生态旅游业要以深度协作为导向,通过搭建合作发展平台,强化产业集群效应,建设多方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农业生态旅游业从传统“零星散布”向“集群发展”升级。其一,要构建高效协同、合理分工的农业生态旅游集群体系。通过深化旅游业与其他产业一体联动,建设旅游业与地方产业融合平台,妥善解决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的产品困境与服务瓶颈。要营造农业生态旅游导向下乡村产业发展的全新形态,通过依据集群产业的比较优势,强化集群发展的核心业态,编制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网络,持续带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二,要坚持以产业优势资源为发展依托,综合区域游客接待容量,细化目标游客群体,丰富旅游项目业态,深度挖掘目标客群的多元消费需求,充分释放旅游项目的体验、参与优势,实现从“农业旅游节点”到“旅游体验链”的升级。其三,要构建优势互补、差异发展的农业生态旅游集群。通过明确生态旅游集聚发展重点,激发集聚发展活力,引导相关旅游企业、项目景点有序竞争、差异发展,实现项目及产品开发与大众需求的高度匹配。要重视完善优势互补体系,通过提升区域内农业生态旅游集群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获取农业生态旅游集群发展新动能。

(四)聚变:丰富产品体系,发挥“品牌效应”

立足集聚效应,孕育强品牌、大产业的农业生态旅游产品及服务项目。优质的农业生态旅游产品及完善的旅游配套是满足集聚化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适应旅游消费业态迭代升级的关键路径。为充分释放农业生态旅游业消费潜力,要孕育优质旅游产品,完善基础配套项目,有效带动乡村产业发展。首先,要凸显地域特色,突出品质优势,孕育农业生态旅游龙头产品。要以特色、品质为基础,通过找准农业生态旅游项目的内容调性,推动区域内经营主体强强联合,壮大产业链条。要重视挖掘市场消费需求,突出产品特征,打造精品质、有创意的旅游项目,引发消费者的记忆共鸣。其次,要延伸产业链条,突破产业边界,构建农业生态旅游业的网状价值链。通过把握游客偏好,发挥“旅游+”的融合优势,积极盘活区域内闲置旅游资源,向其他产业跨界发展,形成以农业生态旅游业为核心,以区域优质资源为载体的多元化产业格局,持续扩大农业生态旅游的集聚效应。最后,要突出服务导向,完善配套项目,优化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业态。要结合区域服务规模与游客承载容量,合理配置公共交通、住宿饮食等多种配套服务,通过将文化创意、智慧营销和娱乐休闲等理念注入农业生态旅游业集群化发展,持续保持乡村产业经济发展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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