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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精选(九篇)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

第1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20xx年4月12日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要求各地律师协会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找准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中找准位置,引导广大律师开拓业务思路,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服务党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创新。意见要求各地律师协会要引导广大律师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律师行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开创新形势下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这是对律师行业管理创新和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课题。这里,结合对社会管理创新相关文件的学习,就律师行业自身的管理创新与律师如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两个方面的问题,谈点肤浅的认识和想法。

一、律师行业自身的管理创新是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保障

律师协会是两新组织,要想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引导律师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律师协会自身要转变观念,不断探索与改革,寓管理于服务,努力推进律师行业自身的管理创新。近年来,在市司法局领导下,市律师协会按照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协会民主管理、自律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推进律师业规范管理,相继制定了律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会长值班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律师投诉违纪处理办法等一批行业规则,将律协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促进了全市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但是,从党、政府和社会群众对律师行业的要求以及律师行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来说,律师行业的管理创新,仍然任务艰巨,思想观念有待转变,相关认识有待提高。

(一)律师协会职能定位的再认识

《律师法》规定了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法》从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协会是“律师之家”的着眼点规定了律师协会的职能,内容比较具体,但按照社会发展情况和律师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来说,《律师法》关于律师协会的这一职能定位是有待于提炼和丰富。

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自治性组织,其职能归纳起来说应该体现为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一是提高律师执业水平;二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化解律师执业难题;四是引导律师执业开展。律师协会这四项基本职能,应该是律师协会存在的价值所在,也是评价律协工作成效的四个方面,更是律师协会职能发挥的“四个车轮”。律师协会工作的开展和安排,律师行业管理创新与制度设计,均应围绕发挥律师协会的四项基本功能展开。

(二)改进律师行业管理方式

律师协会以发挥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来引领决定工作目标和内容,其工作方式应该是按照来自律师行业的民意以及来自社会对律师业的需求,寓管理于服务,通过办理一件一件实事、好事,来谋划和推进律师行业的发展。具体:

1、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就是适应社会对律师服务质量和层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学习与培训,或整合人才资源,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

2、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包括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与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两方面。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做法,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制定律师执业操作指引,制定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规则、扶持帮带年轻律师指导意见、内部分配指导意见等,指导和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使律师行业始终健康发展。

3、化解律师执业难题。律师执业难题包括“三难”(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的老大难问题,也包括律师行业发展遇到的更深层次的难题,如律师社会责任的公益性公共性无偿性特征与律师职业市场性之间的矛盾;如青年律师成长需要培养与扶持过程的客观规律性,与律师行业目前无相关良好扶持机制和资金保障的矛盾;如律师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需要,与目前律师行业资源要素分化细化的矛盾,等等。针对这些关系行业发展的难题,律师协会需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找出化解难题的路径和方法。

4、引导律师执业开展。律师执业开展需要依靠法律服务市场的调节,但因法律服务市场不完善,市场传导调节作用往往失灵和滞后。律师执业开展,更需要在律师协会不断整合资源进行平台建设的前提下,改变服务方式,组团提供服务, 主动提供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组织和引导律师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引导律师改进执业理念,转变工作方法,实现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以完善年度评价考核机制作为工作抓手

律师协会围绕职能展开工作,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一个重要的工作抓手就是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建立完善的年度评价考核机制。在律师协会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进行不断规范与引导的基础上,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进行年度考核,既是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行行业管理规范与行业指导意见情况的检验,也是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一种评价,可以起到事前风向标、事中指挥棒、事后校正器的作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建立全面和完善的年度评价考核机制,是律师行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主动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是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法

律师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保障人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一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民族复兴不可或缺的力量。律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越来越得到党、政府和社会认同。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其内涵也在不断充实和丰富。

(一)律师发挥职能作用路径的再认识

修订通过的《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一规定包含了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个含义与国际上关于律师是自由职业者的定义接轨;其二,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个含义要求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反映了律师职业的司法性、社会性。然而,就对律师的地位作用的定位而言,《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位就是前者,即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后面的那三个“维护”并不是对律师职业群体社会地位的界定,而是前者定位衍生的要求。《律师法》对律师的定位,局限于律师是提供专业服务的自由职业者的认识,对律师发挥职能作用的路径也局限地设定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这样的定位是有欠缺的。

随着社会发展,律师的服务范围已经从单一的诉讼业务延伸到为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无论是国家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金融创新,还是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无论是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事务,还是国际贸易、涉外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等,都是律师发挥职能作用的舞台。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体现在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提供、社会矛盾化解等多方面,如仍局限于“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会束缚了律师社会功能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也直接影响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评价和职能定位。

可以说,随着律师业的发展,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内涵已经得到了丰富和充实。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新特点,律师法关于律师的定义有待修正。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律师职责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有两条路径:一条是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条是主动通过接受政府购买、政府补贴以及无偿提供方式向社会提供。其中,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律师一般是被挑选、被聘请的情形;而通过接受政府购买、政府补贴以及无偿提供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的,则要求主动贴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法治建设,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社会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法律服务以公共服务供给形式积极主动供给。

(二)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做法

1、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建设。在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和社会组织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引导律师主动参与政府管理决策、企业依法运营、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实践活动,增强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律师队伍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2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关键词: 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认识;新法治观念/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内容提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法治进程以及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行政法治的角度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首先,应当从思想上深化认识;其次,应当通过更新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新法治观念;最后,应当通过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此基础之上,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这也是我国深化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民主化建设,发展新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传统上,人们把社会管理仅仅视为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政治管理职能、文化管理职能并列的一种行政职能。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现已增进了对于社会管理的认知,逐渐接受并践行广义的社会管理概念,将其视为既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也是社会自治体、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范畴,也即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复合体。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三项重点工作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影响,须要认真认识和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深化认识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前提 (一)研究解决社会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从过去实行收容遣送制度,对“社会盲流”简单粗暴地进行防范、堵截、驱赶,以至于2003年发生孙志刚案件,突出暴露了收容遣送制度的严重弊端,终于引起高层重视,到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力图体现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实行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从只有管理、管制,到先服务、后管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可以说,这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管理开始发生了很多变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相对而言,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虽然有所进步,但是仍然可以说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盲区;一些特殊人群得不到有效帮教管理,可能成为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事件的急先锋;对个别人借用非政府组织(NGO)名义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有效的制约措施不足;互联网的兴起、新兴媒体的壮大,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可能的平台,而必要的法律规范和机制尚未相应跟进。对此,亟需加以认真研究、深刻认识、妥善解决,社会服务管理能够及时跟进、有效应对。 (二)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宏观背景 人们逐渐深化认识并开始着力推进的社会管理创新,其背景因素是什么?对此,笔者以为可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加以认识: 1、我国经过30多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等方面已经作了很多努力,也收到了相当的成效。在进一步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推动转型发展的当下,努力推动政社分开(也即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更为科学、民主和协调的关系)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人们需要重新思考政府组织是什么、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社会组织是什么、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者之间的角色、职责、活动的界线在哪里?如果对于这些问题认识不正确、不清晰,就会像多年前在吉林某地发生的简单地将消防救火这一传统的公共产品超前纳入行政事务民营化项目那样,引发巨大争议和现实混乱,反而会阻滞从传统政府管理向现代社会管理转变的进程。 2、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管理改革的逐步推行,我国的公共管理模式,正由传统的政府一元行政管理结构,逐步转向社会多元公共治理结构;正由单纯的管理、管制、维持秩序,逐步转向引导、指导、提供服务;正由大包大揽、包打天下的大政府,逐步转向职能范围适度、组织规模适中的中政府。 3、人们对于社会管理的认识,正由过去那种将其单纯视为政府职能的狭义的社会管理概念,转向广义的社会管理概念,也就是将其视为既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范畴,也是社会组织、社会自治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范畴,是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复合体。当然,其中有一个相对的发展变化趋势,就是作为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会逐渐退缩、淡出、精细化,作为社会职能的社会管 理会逐渐扩展、强化、活跃化。此消彼涨、一进一退的动态变化的结果,有可能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社、政民关系,民众能够获得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 4、由于不断的改革发展,我国正逐渐具备实行现代社会管理所需的资源条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巨大的增量改革成果使得我国逐渐改善了动员国家和社会资源提升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客观条件。因此,2011年修改我国宪法时,就专门通过一条修正案(第23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宪法的社会保障条款为推进社会管理、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最高位阶的法律保障与合法性、正当性依据。 (三)正确辨析社会管理的若干重大问题 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辨析、妥善解决关于社会管理的若干重大问题: 1、要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与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的关系。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管理创新与其他两项重点工作之间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社会管理创新能够提供改革和发展的新资源、新元素、新动力,改善社会管理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改善执法状况,而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更好的条件。 2、要正确认识现代社会管理的角色定位、相互关系和特有功能。它既不同于宏观的国家管理、传统的政府管理,也不同于私权利管理性质的企业管理、个人事务管理,它是介于国家公权力管理与公民(企业)的私权利管理之间的社会私权利管理、社会权力管理,是介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之间的中观管理形态。因此,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管理创新、企业管理创新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由此形成的新型社会管理方式具有动员、整合、调整、协调等多种社会功能。 3、要正确认识提出“社会管理创新”这一重大命题的目标。这一目标,简言之就是:建设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同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体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社会管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各级政法机关要转变思想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对加强社会管理,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各级党委和政府不仅要有原则要求,更要作出规划、定出目标,细化措施、务求突破。 4、要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价值。社会管理创新不能是作秀,其出发点和归宿点在于通过社会管理创新来形成新型的社会管理、公共治理格局。因此,只能在法治底线原则基础上通过社会管理的理论、机制和方法创新,运用新理论、新机制、新方法,来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和质量。如果只是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府丢掉包袱、减轻责任、休闲度日的一个捷径,就会犯方向性的错误,而且还会事与愿违,越“创新”越被动。 5、要正确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法治界限。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时候,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时候,有没有一些原则来约束它的行为?或者说有没有一定的行为界限?我认为是有的。创立新制度、建立新机制、采用新方法,也涉及到一些基本的要求和规则,总体上概括为:(1)对于公民来说,属于选择性、赋权(权利)性、授益性的创新举措和制度规范可以宽松一点;(2)对于公民来说,属于禁止性、限权(权利)性、损益性的创新举措和制度规范则应非常谨慎和严格对待之;(3)创新举措和制度规范的出发点、目的性必须正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私益与公益、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的兼顾平衡,尽可能体现帕累托改进,降低成本,减少伤害;(4)创新举措和制度规范的社会效果应有助于贴近其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几条原则,凡是改革创新举措与之符合者就应坚持实行,不符合者就应改正或摒弃。否则,改革创新变了味,偏离了正确方向,民众反映强烈,政府形象受损,社会组织自毁。换言之,行政管理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界限应当且可以划出几条原则,最关键的是看这项改革创新的出发点、目的性和实际效果如何,而且对于不同功用的制度和方法创新可以采取不同的认同度、容忍度和支持度。 二、树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新法治观念 人们的观念就是人们的眼镜。戴什么眼镜就看到什么世界。具有不同的法治观念, 对于客观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会有不同的法制实践效果。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新进程中,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治观念,以新的眼光来观察社会和认识自己,否则难免在行动上发生重大偏差。这是摆在政府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摆在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摆在一切社会有识之士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要树立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尊重人格的观念 无论在何地,也无论人们如何争论,“人权”都无疑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性权利的内涵,如果在宪法和法律中加以确立,都具有相当的先进性。经过艰难曲折的漫长发展过程,2011年3月,我国现行《宪法》终于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其中,突出地强调了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重点是规范行政权力)这一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地宣示了我国宪法的人权关怀。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公务人员增强人权观念,慎用手中权力,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过程中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利、政治权利、精神与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以及获得救济的权利。前些年,成都、广州等地曾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布曾有盗窃前科人员的照片、简历等详细资料,来警示顾客、乘客防范盗窃侵害,如此“好心好意、积极行政”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就引发很大争议,人们置疑这种做法是否以人为本,是否有利于曾有违法犯罪前科者改邪归正,是否越权处罚、滥用处罚、重复处罚,是否有损害人格尊严的嫌疑。 (二)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政府权力有限的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种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下位的其他一切狭义或广义的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抵触则无效。公务人员应做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模范。 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是能够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这就要求公务人员必须具备权力界限的意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注意上下左右不越界。前些年,曾有个别地方党委和政府超越职权出台包含“赦免民营企业家原罪”内容的红头文件,一些地方政府首长责令当地人民法院采取不予立案、强迫原告撤诉等措施来配合政府搞土地开发、强制拆迁,许多地方出现假借公共利益之名压价征收征用、变相剥夺农民土地,以及由行政首长个人直接批出土地,赤裸裸地与民争利的做法。这就摆错了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位置,弄错了行政首长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大大损害了政府形象,这主要就是缺乏法治主义观念特别是权力界限意识所致。 (三)要树立行政民主、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观念 社会管理也是一项调整改善的政府职能,履行这一职能的过程需要顺应行政民主这一世界潮流。行政民主强调行政过程中的平等相处和选择自由,呼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要求为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自主管理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诸环节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政民主的要求和规范。例如,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座谈会、论证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听证会和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理由,行政相对人评议行政机关与行政首长,采取具有协商性和可选择性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软灵活的方式实施行政管理,越来越多的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等等。 对于公众参与行政管理过程、成为行政助手的法治发展意义,现在还没有被普遍、深刻地认识到,因此出现过许多教训。例如,广州市曾经推行过一项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也即公安机关号召和鼓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照片来参与、协助交通安全管理,就引起了巨大争议,遭受了本可避免的挫折。这项行政执法新举措出台前,广州市公安局也经过了专门调研,经过认真研究、慎重决策,还正式颁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告》加以实施,想以此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发动市民协助搞好交通管理。这项活动开展后取得积极效果,在广大驾驶员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20多条试行路段遵守交通法律规定的比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在该活动推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于市民提供的“违章照片”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合格的予以采用,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不采用,还要取消其“职业拍车族”的资格。但是,当地人民法院运用审判权将 “鼓励市民拍摄违章照片”的探索行为否定后,广州市公安机关顶不住各方面压力,最终只好将这项活动暂停实施。同时他们也深感委屈,认为这不过是一种非强制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奖励的组合行为,给予奖励是为了补偿拍摄者的成本;而且并不是市民提供的所有照片都会被采用,公安机关还要进行审查,看它们是否符合证据“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符合证据“三性”的才转为可定案证据加以采用。总之,由于行政执法机关顶不住压力,使得此项符合党的群众路线,也符合当今行政民主化的世界潮流的行政管理新举措——鼓励市民参与交通行政管理的新举措——涉及行政指导行为和行政奖励行为——就此夭折,还落下"朝令夕改、不讲诚信"的负面评价,个中教训深刻。 既然出现了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民主管理做法,那就需要相应地树立多元化、多样化、多依据治理的观念。这些社会管理行为的规范,主要体现为下面的法规范和软法规范(当下的学术共识认为虚线以上部分属于法规范): 公共管理规范体系的宝塔型结构(另有相应位阶的法律解释、军事法规范及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含自治、单行条例和特行区法规)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各类软法,包括法律原则、国家政策、社会公德、单位规范、当地习惯) (四)要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的观念 由管制型、秩序型、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是一场静悄悄的深刻变革。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俨然是企业、市场、社会的主宰者,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关系,以行政计划、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单方意志和手段来实施行政管理、维持行政秩序,成为行政管理的基本模式。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自治,就成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治理规范的重大课题。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顺应由管理行政、秩序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这一时代潮流,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积极为公民提供信息、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这也同我们国家、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致的。 在此背景下,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方针。2011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正式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第一次写入执政党的重要指导文件中。一年后的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涵和任务予以强调。2008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学习时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他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服务型政府体现了我国人民主权国家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行政价值观,有助于“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显然,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如何面对、理解、回应、推进这一政治与行政改革创新的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法治保障,已成为一个重大的 现实课题。而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入手,正是人们选择的一个理性、可靠、高效的进路。 (五)要树立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观念 政府应是最讲诚信的组织机构,政府机关的行为应有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不能朝秦暮楚、随意改变;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征用财产、调整政策、改变行为,例如政府机关收回其多次颁发的许可证照,也应按照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公平补偿(公平补偿是一种运用或贴近市场机制的、得到公正评价的补偿原则)。因为行政相对人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按照政府机关的意愿去行动,难免付出一定代价,而且会形成一种信赖利益,这应当受到政府机关的尊重和保护,一旦受损,应予补救,此谓诚信。此外,社会主体也要讲诚信。官民要互信。 (六)要树立接受监督、责任到位、权利救济的观念 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责任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倾向,必须加以有效监督和约束。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以及上级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内部监督,通过监督来判明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领导人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就是官员问责的典型案例,是行政权力受到监督、努力建设责任政府的具体表现。不言而喻,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还必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纠正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行政管理工作难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后有法律救济渠道,包括行政申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但其运行状况尚不尽如人意。因而拓展和完善救济渠道,树立权利救济和善待行政原告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权利救济的实践来看,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后,仍有一位名叫孙文流的农民工被受雇企业老板殴打致残后却未能得到及时的社会救助(只身从河南爬行半年回山东家乡的沿途也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救助),而且此类典型案例一再发生,表明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特别是社会救助机制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和实施不到位的问题。公务人员对此应有正确认识和积极态度。 (七)要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法治发展观 现在人们都在思考和提问:我国用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能够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吗?能够建立起法治国家吗?这犹如“能否不依靠粘附、靠壁等外力帮助而在平整的桌面上将鸡蛋完好地竖立起来”的问题一样,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回答,否则极易犯主观、片面、简单化和缺乏信心的毛病。能否建立起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当作如是观,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实现宪政目标、行政法治目标,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问题,犹如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市场导向改革能否成功”的问题一样,人们应当持有信心。为此,需要对我国行政法治渐进发展进程有全面认识和正确态度。笔者以为,树立在科学认识基础上的坚定信心并作出不懈努力,不但对于解决上述问题,而且对于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切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等等问题,对于诸如此类的历史任务和难题,也许都有启发意义和推动作用。 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法治发展观,在学会横向对比的同时也学会纵向对比,才能更全面、更清楚地看到事物发展的完整进程,保持乐观进取精神。如果我们不能深刻认知一种事物发展的起点、经历和现状(例如一种行政现象演进过程),就难以把握它的将来,那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肯定是非常不利的。 三、通过机制创新方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重点解决好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 要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特别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对于社会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一罚了之、一关了之、一禁了之的做法加以处理,而应当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法治原则下妥善处理。 > (二)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 预防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事件,预防个人极端事件,预防黑恶势力犯罪,都须要抓住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这个关键。要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要妥善解决就学、职业培训问题。 (三)解决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问题 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把这些地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方。 (四)解决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支持与合作问题 在当前的国际国内环境下,社会组织(包括NGO、NPO)在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中可以成为一支非常重要的积极力量,但如果缺乏有效监管,也可能会带来某些负面效应,成为消极因素;同时,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也需要政府和民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帮助,政府机关与社会组织应有共同的目标,应当成为伙伴。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支持与合作,要从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做起,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五)解决好互联网的建设与管理问题 必须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互联网不仅是新技术、新媒体,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路径、新平台,更是新的意识形态阵地。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更好地建设管理互联网。要注重研究互联网这种独特的社会形态、虚拟环境,了解掌握其内在规律和规则,在此基础上加强管理,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并形成合力,从而实现有效管理、提供行政服务的目标。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从长远看,堵不是上策,需要注重疏导。 笔者认为,在深入转型发展的当下,公民社会管理者还应在以下方面作出探索努力:(1)探索城镇社区、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载体、新方法;(2)政府机关要正确认知和积极运用柔性管理手段,有助于形成刚柔相济的社会管理机制;(3)通过立法建制来进一步丰富和规范社会管理的管理行为依据体系;(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和培训、演练制度建设;(5)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积极有效推进市民社会、社会共同体建设;(6)在社会和基层自治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管理机关和管理者,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一切社会有识之士,应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改善社会管理环境,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作出积极贡献。这也是我国深化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民主化建设,发展新行政法制和新行政法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注释: 苏州市下属的太仓市,2009年以来推动政社互动(由代表社会力量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协议适当承担行政事务管理职责)的改革尝试,就有助于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实现新型社会管理方式具有的动员、整合、调整、协调等多种社会功能,代表了基层政府治理的发展方向。消息来源:太仓法治政府网2010.07.12.20:36访问。 浙江省乐清市政府机关曾巧立名目将拍卖不久的客运三轮车的经营牌照又一次收回,经改换名目提高价格后再拍卖出去获取巨资,这种公然不讲诚信、豪夺民利的做法,引起广泛的社会批评。相比之下,湖北省武汉市以“赎买政策”的方式收回“麻木”(正三轮客运摩托车的别称)的人性化做法,就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珠海市斗门区从2005年开始实行“十户联保”制度,效果显著:保平安,保稳定,保就业,保普法,保宣教,保禁赌禁毒,保群防群治,保计划生育,等等。这是农村的社会自治创新的一个积极实例。 这里所说的柔性行政管理方式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资助(扶助、补助),政府采购,行政经营,公共设施建设(开发)与提供服务,以及在狭义行政指导范畴之外的非拘束性行政计划和规划。这是目前许多地方和行政领域(如工商、城管、公安等行政管理)正在积极探索的。

第3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政府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政府改革不到位、政府改革滞后相关。“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已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和在此

基础上的社会稳定无论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是建设和谐社会,都对政府转型提出了相当迫切的要求。因此,“十一五”时期,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出来,成为深化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一、新时期中国政府管理创新的内容与意义

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政府管理主要包括战略管理、政策管理、资源管理和项目管理。与之相对应,我们认为,政府管理创新能力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战略规划能力、公共政策能力、资源管理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因此,中国政府管理创新也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战略规划能力。战略规划能力是指管理者和组织者通过思考,在衡量影响组织未来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为组织创设目标、前进方向、焦点和一致性的能力。战略规划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政府等公共部门长远的生存与发展,影响到公共部门能否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取得更大的绩效,甚至还影响到公共部门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公正性。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受到渐进模式的影响,习惯于“摸着石头过河”,习惯于解决眼前的问题,以至于无暇顾及政府部门的应有任务、方向及战略,导致了在很多重要的领导领域没有公共目标或者方向模糊不清,只顾短期利益,不顾长期利益,根本经不起竞争的考验。另一方面,已有的战略规划往往缺乏整体的思考,长期、中期和短期战略之间,整体和局部战略之间缺少有机整合,由此导致政府部门内部职能不明,协调不灵,彼此无法适应,从而丧失互补性。

2、公共政策能力。公共政策能力是指政府部门在战略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管理创新行动方案的能力。公共政策能力不强,缺乏操作性,是我国许多政府部门的通病。这表现在:政府部门缺乏根据自身实际来制定的领导者,战略规划制定出来以后,领导者往往出于尽早看到战略实施效果的迫切愿望而匆匆上马,甚至认为制定实施计划是在浪费时间或延误战机;一些政府部门好大喜功,不结合自身资源状况来制定政策,不切实际,根本无法分步实施;公共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的方法,往往凭借管理者的主观臆断和历史经验,而很少运用科学的量化的标准。

3、资源管理能力。资源管理能力是指政府部门获取、配置并有效使用管理创新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的能力。每个公共组织至少都应该拥有四种可能实现预期目标的硬性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技术资源,除此之外,还应该拥有必要的软性资源,包括信息、制度以及公众的认同和支持等。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的资源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但仍然有待提升。突出表现在:虽然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在不断增长,但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中央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不断上升;政府部门普遍缺乏具有战略思维的管理者,人力资源的知识、素质、能力、结构比例都与管理创新的要求格格不入;政府的体制、组织结构,制度设计与管理创新的要求不匹配。

4、项目管理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是指将战略规划具体执行的能力,是将理想的目标转化为可见的现实的能力,项目管理是从企业管理和工程管理借鉴的概念,它在政府部门中被证明同样能提高绩效。项目管理在我国政府部门中的运用处于起步的原始阶段,项目管理能力也相对十分低下,在项目的实施中,政府部门对于时间、成本、收益、风险的关注甚少,项目管理极其不规范:

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之际,研究中国政府管理创新这一课题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样也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

1、突破传统公共行政学中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范式,将政治与管理整合起来,传统的公共行政学遵从威尔逊和古德诺开辟的范式,认为政治和行政是两个相互分离的领域。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传统由于自身的缺陷,不断受到理论的批判和现实的挑战,正逐步走向整合。政府的管理创新研究,将管理看作一个全面的过程,它要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系统地考虑组织的长期目标和未来远景,将组织的使命、价值、目标相结合,将战略制定与绩效管理、绩效评估和责任机制结合起来,强调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它克服了传统公共行政被动消极的执行命令的弊端,关注行政的政治性,强调行政在战略制定上的优势和重要性,将政治和行政看作必然联系的环节。

2、超越传统公共行政学仅仅重视中低层管理的局限,将政府部门高层管理与中低层管理融合起来。传统的政府部门是按照韦伯式官僚制组织特点建构起来的,强调层级节制的等级秩序,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是组织结构的依据。在这种等级金字塔的组织中,管理的高层和中低层严格按照金字塔层级进行缓慢的信息沟通和命令传达,有权作出决策的是位于顶端的上级,下级的任务是执行。这种缺乏整合的组织形式,不仅会带来信息的扭曲、行动的缓慢、决策的滞后、效率的低下,还会造成中下层人员缺乏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激励。政府的管理创新则强调组织所有成员对于组织目标、使命和愿景的参与,强调高层和中低层之间的沟通和整合。

3、摒弃传统公共行政学仅仅重视内部科层组织的弊端,将内部管理与外部环境联系起来。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将组织看作一个静态和封闭的系统,研究的重点集中于组织的内部结构上:他们关注组织如何分工、如何建立层级节制的等级秩序、如何制定严密的法令规章和工作标准,而忽视了组织与外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忽视了公共行政的社会环境、文化背景、意识形态等因素。政府的管理创新,不仅关注组织内部的资源和结构,环境分析同样是一个研究重点:创新管理认为任何组织都不是孤立的,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处于与环境的持续相互作用之中,外部环境是组织实施创新战略的依据和基础:政府创新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内外整合的过程。

二、新时期中国政府管理创新能力的提升途径

1、培育政治领导人的企业家精神,激发其成就需求,发挥其政治远见和管理经验优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实践。管理创新是一种前人所未经历的开创性事业,为此,政府必须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实施人才资源国内培养和国际引进相结合的战略,致力于培养政府管理者的创新思维和能力。政府部门管理者,尤其是政治领导人,既要紧密结合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又要着眼现实、未来和世界的发展潮流,积极开展战略研究,方能在实际的管理与领导活动中提高自己战略思维的素质与创新能力。

2、强化知识分子与政府之间的联合,重视知识精英在政府管理创新中的作用。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国家的头脑。这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有参与管理的能力,他们比一般的底层民众站得高、看得远、想得透,有更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另一方面他们有参与管理的热情,他们以得天独厚的文化修养和精神素质,以超越自身的济世胸怀和宽阔视野,对社会政治生活有强烈的责任感。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知识精英的作用,高层管理者中间出现了不少高学历背景甚至海外学历背景的人才,各层级的参谋部门也开始引进知识精英。目前,要进一步强化知识精英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激发整个知识分子群体的参政议政意识,呼吁他们抛弃政治冷漠的态度。其次,政府要建立开放、自由、多样、有保障、制度化的渠道,鼓励更多的知识精英学以致用,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最后,对于体制内知识精英的各种建设性的建议和决策要真正的采纳,而不是流于形式,装点门面。

3、扩大公民参与,培养和借鉴民间的创新力量。对于提升政府管理创新来说,公民参与的意义在于,可提供创新所需要的智慧、知识以及信息。公民参与可以集中民众智慧,吸收不同领域知识,并为政府管理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从而提升政府管理创新能力。因此,首先,政府要加强与公民的对话,通过与不同利益、政策观点的公民进行讨论和协商谈判,政府不仅可以获取群体智慧,还有利于增强共识感和责任感,实现公共利益。其次,政府要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就是在充分遵循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对公民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实际操作,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使公民参与经常化、制度化。最后,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承认公众在公共管理运行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公民参与。

4、改革传统公共管理垄断模式的弊端,适当引入政府间竞争,形成政府管理创新的外在激励与内在动力机制。竞争机制的缺失正是政府部门诸多弊端的症结所在。对于提升政府部门的管理创新能力来说,市场竞争机制的最大作用在于为政府提供一种外在激励,促使政府考虑竞争激烈的外在环境,进而转化为一种内在的动力,不断的创新,提升管理能力。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方国家的普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克服政府失灵的办法。我国也开始大量借鉴西方“企业化”政府改革的一些成功经验,引入竞争机制。但是,由于政府管理创新的公共性,我们一方面要利用现代化的治理工具,不断改进政府的运作模式,改进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最终实现一种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要注重在公共战略中的有序竞争,引入竞争的配套措施,建立公共责任制,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并精心管理,为所有的竞争者创造平等的竞技场。

第4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党的十强调,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总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为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确立了航向。任何一个省市,任何一个地区,其管理与服务的对象都是人民,脱离了这一主题,其管理就不复存在。所谓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这个道理。伟大领袖一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辟总结,概述了社会管理的精髓。十,融合了几代领导人的智慧和汗水,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一切社会的管理创新都必须围绕这一目标,脱离这一目标,就会失败。

二、整合力量,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强大合力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探索与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订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格局与现实需求的差距日益凸显。另外,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空前的社会变革,必然带来诸多矛盾和问题,这对已经形成的社会管理格局带来新的考验。如何整合管理资源,顺应历史潮流,在新时期让试验区管理体系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达到管理目的呢?在党委的领导下,政府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各种力量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强大合力,才会强力推进社会管理,才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比如:管理措施的缺失与多变性,管理方法的单一性,政府服务的不到位,等等,都造成了政府管理的被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总是不尽如人意。在基层,各社会团体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尚未充分发挥,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即使根据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参与进来,出工不出力、参与和稀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公众参与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试验区的发展需要一股强大的合力着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推进民主与法治,是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

推进民主制度建设,就应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一个地方而言,就是通过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达进共识,形成合力。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分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要推进民主制作度的建设,就应着力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既节省了管理成本,又充分调动了人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如果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构,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的协同作用,就能进一步收拢民心,增强凝聚力,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的有机结合,逐步消除部分群众仇富仇官心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真正形成上下一心,整体联动,共同为试验区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干部是关键

首先,干部队伍应有较强的纯洁性,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干部才具有公信力。十提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没有干部的清正,就不可能有政府的清廉和政治的清明。干部不懂遵纪守法,干部不能遵纪守法,干部的清正从何而来?有后台的干部不愿遵纪守法,不学无术的干部不懂遵纪守法,这样的干部成了害群之马,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失去群众的好感,没有公信力的干部,要推进社会管理,谈何容易?无异于痴人说梦,缘木求鱼。其次,干部队伍应有较强的责任心。每一名干部,如果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社会管理创新就很难有成功的希望。今天的干部就应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让利于民,以民为本,真正体现政府服务于民的职能。要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全身心投入工作,将自己的精力倾注于试验区的社会管理,与全区人民一起奏响试验区的和谐乐章,真正凸显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关键力量。五、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是保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需要许多相应的制度约束、规范,引导各种组织、各个团体和庞大的社会人群释放正能量。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还有很多,如: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制度,制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

第5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2012年11月10-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哲学研究中心与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管理哲学创新论坛”在南宁召开,来自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会议开幕式由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谢舜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哲学院院长郝立新教授致辞。本次会议围绕以下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

一、管理创新:理念、方法与实证研究

社会管理的创新离不开管理理念、方法的创新,多位学者从制度构建、法制保障、意识形态中结构功能主义等角度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解读。

海南师范大学裴广一副教授认为,应当从东西方管理思想与哲学思想交叉的视域梳理管理思想史的发展脉络,着力打造强大的企业组织和公民社会,并以此为基础努力探索建立稳定有序、公平正义、幸福和谐的新的实践发展路径。中国人民大学李萍教授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入手,深入分析了创新与管理创新、社会演进与社会管理创新等的关系,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在于进行合理、有效的社会建设。我国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在于为社团组织和公民个体的社会参与、自发社会管理活动开放空间。山东大学刘陆鹏教授以构建法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体制为题,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社会管理有两项基本任务:一是促进发展,二是保持社会稳定。强调了以法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苏州大学周可真教授从中央集权管理模式阻碍市民社会形成反思郡县制的合理性,并认为唯有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里,市民阶层“各得自私,各得自利”的自由经济理想才是可能实现的。中国人民大学彭新武教授指出,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中国社会新时期的发展战略,其内涵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和微观经济制度的创新层面,而需要一种全方位的社会制度的变革和观念的革新,以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提升社会自组织能力。黑龙江大学陈辉教授从社会管理机制选择角度,认为应当从日常生活的本质和对“中国特色”领会的基础上,理性地探索和完善不同社会管理主体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路径,并选择适宜的社会管理机制。

二、社会管理创新与文化

社会管理的创新离不开文化的支撑,文化的共识背景可为管理创新提供有力论证。中国人民大学刘敬鲁教授采用科恩和阿拉托所“重建”的“社会三分法”模型,讨论了公民社会价值理念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与限度。他警示道,在探究社会管理创新中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理论,要结合我国实情。复旦大学袁闯教授力图从传统思想资源中寻找现代领导价值和方法论。他提出,“节为而治”是农业时代的领导价值,其精髓包含对自然、社会规律性的尊重以及对各类个体自由发展的尊重,新时代领导者不仅要吸收其精髓,将自己摆在更为客观的位置上,而且要将“节而为治”作为一种领导价值来应对社会的复杂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唐敏擎结合本职工作,从社会组织角度论证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基于民间组织的社会管理观。黑龙江大学教军章教授基于公共制度管理论述公民文化建构,认为公共制度具有管理功能,要进行一种价值框架的整体设计,以实现公共制度所蕴含的文化整合能力从而对公民文化建设产生规约性影响。上海交通大学唐兴霖教授根据田野调查的实例,分析了乡村治理的创新,并提出创新不仅是提出新思路,更要注重发展和延续,走综合一体化的治理之路。广西大学蒙绍荣教授从整体主义环境哲学视角分析了生态管理创新,认为只有在管理理念、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等方面人手进行创新,我国生态管理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多位学者分别从“六SHI”角度、道德调控等层面论证了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文化建设问题。

三、中国社会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如何认识我国现存的实际状况,不仅存在学科视角上的差别,也有分析方法的不同,所以,对中国社会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认识是一个开放性的领域。中央党校毛卫平教授认为,加强社会管理是我们今天面临的重大课题,要搞好社会管理,要认清管理与执政的关系,要根植于执政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着力推进既符合国情又有利于民生的执政理念改革。北京师范大学唐伟教授强调要立足中国实际,促成自身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实现中国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朱书刚教授认为,经济和社会转型发展依赖于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管理的完善,需要顺应转型发展趋势,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东北大学陈德权副教授的发言立意于我国网络监管的现实困境与哲学解读,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解决路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汝绪华副教授以湖南永州唐慧事件为例,分析了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政府执行力与舆论话语权问题,并认为尊重舆论与坚守法治应当统一。广西大学蒋永甫教授指出,化解必须结合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型发展,从现代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两个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论研究和事件探索,实现行政向亲民生发展路向的改变。

四、中外社会管理思想的借鉴价值

管理创新离不开指导性、引导性思想理论的借鉴与传承,中西方的优秀传统文化对现当代的社会管理具有借鉴价值。目前学者们主要着力于中国传统管理智慧的研究,对西方社会管理思想的讨论不够深入,这也部分折射出目前国内学界关于社会管理的研究还主要是对策性的、应急性的,仍然缺少有力、系统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第6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探究 论创新型人才管理的基本原则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班组管理的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论中职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基本原则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论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及社会价值 论中外合作办学实践中的基本原则与教学创新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 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论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论小学语文作业设计的基本原则 论保守主义的基本原则 论防卫限度的基本原则 论竞技参赛的基本原则 论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 论民法的基本原则及适用 论实施家庭德育的基本原则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3年9月10日访问;《政治与法律》专门发表范进学教授等学者的一组文章,集中讨论“法治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参见《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4期。

[2]参见杨建顺:《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第102页。

[3]参见杨建顺:《行政法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第104页。

[4]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

[5]参见王利明:《厘清“法治”的基本内涵》,载求是理论网,http:///zz/fzjs/201301/t20130128_208681.htm,2013年9月8日访问。

[6]武步云:《人本法学的哲学探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3页。

[7]中国网,http:///article/default.asp?id=3887,2013年9月8日访问。

[8]参见黄舒芃:《“功能最适”原则下司法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的区分——德国功能法论述取向(funktionell-rechtlicherAnsatz)之问题与解套》,载《政大法律评论》第91期,2006年,第105页。但这一主张存在如何判断功能最适机关结构具体标准的缺陷,参见同上第126-127页。

[9]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参见应松年:《社会管理创新引论》,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6期,第6页。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

[11]杨建顺:《行政立法过程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载法制网,http://.cn/fxy/content/2007-05/17/content_619105.htm,2013年9月8日访问。

[12]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出版,载中国文明网,http:///hxd/content/2008-12/16/content_11508.htm,2013年9月8日访问。

本文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Y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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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科学普及;社会科学素养;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C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2)04-0043-06

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政府官员到广大民众社会管理观念的转变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这就有赖于以提高全民社会科学素养为己任的社会科学普及作支撑。

一、社会管理创新对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在需求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完善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即在社会管理中,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和改进,建构新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以实现新的社会管理目标。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始终建立在各个社会领域管理活动持续创新的基础之上,社会管理创新的频度越高、幅度越大,社会进步的速度就越快。

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系统,要确保其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对社会管理的完善和发展发挥推动和促进作用,实现社会管理的高水平,无论是为了保证政府决策科学化还是激发民众参与的热情,都需要有科学理论和先进思想引领方向,需要以开阔的视野和胸怀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方法,需要培育运筹帷幄驾驭社会事务的能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具体任务是:“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1]在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管理体系中,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政府、社会组织、公民自治等无论哪个层面的创新,都与作为管理者个体的思维活动和管理能力密切相关,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贡献程度,取决于自身的素养,尤其是社会科学素养水平。因为具有高水平社会科学素养的个人是形成科学决策、高水平的组织、优化的社会制度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

从发达国家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来看,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呈迅猛增长的态势。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思想库研究项目的最新研究报告,[2]目前世界上有5465家思想库,其中1777家在美国。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发达、最繁荣的思想库市场,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思想库发展模式。美国思想库作为生产舆论和思想的工厂,其目标受众是政府决策者和社会公众。近20多年来,随着思想库的蓬勃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全球化,美国思想库逐渐加强传播其研究成果的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影响舆论和政策。通过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在为政府提供新的思想和教育公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的生存环境改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就业难、教育发展不均等、社会保障水平低、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越来越多。这些问题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影响了社会稳定,也给社会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我国的发展现实告诉我们:自然科学技术越发展,经济改革成就越大,对社会科学的期待就越高。因为社会是一个各个领域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整体,科学技术和物质领域发展所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不可能单纯依靠其自身来解决,必须有社会科学的参与。而且,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人的主体作用越大,对人们认识社会规律的自觉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求越高。

第8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闻媒体 社会管理 参与方式

一、媒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社会管理是应用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主要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目的是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①在我国,“社会管理”的概念大体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社会管理创新相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而言,是一项全新的重大议题,需要国家管理部门、社会中间力量和人民群众在协作中共同推进。新闻媒体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必然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之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另外,社会管理创新议题也能为新闻媒体报道提供一个全新的空间和视角。②对于政府而言,在媒介化时代要想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善待媒体、善用媒体。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特别是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容易产生网络集群,滋生非理性,也可能误导舆论,引发网络舆情危机,这些都给传统的社会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东地区的“阿拉伯之春”运动,还是国内的“启东”、“杨达才表哥门”、“保钓游行”事件中,微博、博客等新媒体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新闻媒体只有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才能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为维系社会稳定出力。

二、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1、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创新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稳定,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必要的阐释和分析来引导舆论。媒体的作用,就是让信息有序、有效流动,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和社会舆论。2012年9月11日,日本宣布以20亿购买国有化消息的出现,激起了国内民众的游行示威高潮,公民通过游行和抵制日货等方式表达爱国情结。9月15日,各地再次纷纷爆发保钓游行。但在这些反日活动中,少数人借机大肆毁坏同胞的财物,将游行变成了“打、砸、烧”,趁机发泄心中不满,将爱国情结引入歧途。

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就可以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持社会稳定。比如《北京青年报》在9月15日发表了本社评论《爱国热情不能与戾气同行》,主要观点就是提出爱国是一种美好的情操,也是一种有边界的行为,表达爱国热情不能悖逆公序良俗,更不能脱离法制轨道,否则就会亲者痛、仇者快。很多媒体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在这种舆论引导的作用下,公众开始冷静思考,也呼吁理国,反对行为。媒体在这一事件中为良好有序的社会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2、沟通协调,搭建信息反馈平台

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新闻媒体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社会各方信息沟通的平台,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在《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拉斯维尔指出大众传播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就是“协调社会”。所以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还能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除了事实性的新闻报道,媒体还能为公众提供意见表达平台和信息反馈平台,比如《南方周末》的“自由谈”和人民网的“强国论坛”等。政府、公众等社会各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自由沟通、发表意见。媒体能够充分运用自身各种资源,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沟通,及时传递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要信息,发挥好“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这些年,政府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越来越多,比如政府在出台一项政策之前,可能会在网上征集网友意见,动员社会大众的智慧和力量,这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搭建了公众信息反馈平台。人民群众通过这一平台,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去,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与生俱来的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社会管理体系,需要对社会管理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社会管理主体有不当行为发生时,媒体的监督可以迅速形成舆论压力,及时纠正其不当行为,并在社会上形成警示,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同时,新闻媒体也能为公众提供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活动的平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过程中,新闻媒体特别是各级党报通过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能,保障人民的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这是他们发挥作用的重要空间。在2009年的邓玉娇自卫杀人案、孙志刚案以及最近的多起微博反腐事件中,新闻媒体都积极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应该积极为普通群众提供信息帮助和舆论监督的平台。在舆论监督过程中,越逼近真相,难度越大。在“全民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谣言止于真相,媒体的力量在于公开。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媒体失语,只能放大公众的疑惑与不满情绪,甚至造成社会动荡。所以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新闻媒体应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三、媒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

1、满足受众信息需求,真实反映社会变动情况

新闻媒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应该建立在充分满足受众信息需求的基础之上。伴随着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谣言四起。而谣言止于真相,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这是公众的权利,更是媒体的义务。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重要的一点就是用理性精神的传播克服自发舆论中的非理性因素。③

另外,媒体满足受众信息需求,及时传播事实真相,可以增进媒体、政府和公众间的互信,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者甚至谣言散布者,此时媒体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制止谣言的责任,还原事实真相,满足受众信息需求,为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提供有利的舆论环境。④比如2011年3月,由于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泄漏事故,在中国大陆引发了一场“抢盐”风波,广播、电视、报纸等及时公布权威信息,表明盐储备量充足,并连续多日对食盐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对“盐荒”谣言进行了否定,以消除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同时,用科学依据表明碘盐并不能防辐射,平息了抢盐风波,稳定了民心。

2、设置议题,引导舆论

议程设置的基本思想最初来自美国新闻工作者沃特·李普曼。1972年和1976年,美国传播学者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对1968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传播媒介的选举报道对选民的影响进行了调查分析,他们的研究标志着议程设置理论的诞生。他们认为,大众传媒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大众传播可能无法影响人们怎么想,却可以影响人们去想什么。⑤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介议程设置对舆论引导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正在增强,这是媒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

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所以新闻媒体还应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能力。2012年12月,由于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的一条关于因购买切糕引起的群体斗殴事件的微博,“切糕党”的话题引发了大量关注,大量网友以调侃的方式参与到讨论中,比如,有网友说:宁愿坐在切糕车上哭,也不愿坐在宝马车里笑。为了防止民族冲突情绪的滋生,媒体及时设置许多新的热点话题来转移公众注意力,及时引导了社会舆论,维持了社会稳定。

3、关注民生,维护公众利益

关注民生,维护公众切身利益也是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民生问题是解决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问题。近年来,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诉求渠道不畅通,人民群众尤其是底层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时常受到侵害,群体性突发事件越来越多,要解决上述问题,媒体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影响,打通堵塞,拓宽管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⑥媒体应践行“群众至上”理念,实实在在做好民生服务,为民众谋福利。近年来,我国主流媒体和各级地方媒体都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相继开辟各具特色的节目、专栏或专版,直面社会现实,反映百姓心声,维护公众利益。并拓宽诉求通道,建立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和负面情绪,有效地搭建起党和政府与基层人民群众沟通协调的新平台。这些都是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

结语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共意见平台,作为政府和民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在媒介化时代,我们要为社会的永续发展营造和谐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比如引导舆论,维持社会稳定;沟通协调,搭建信息反馈平台;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新闻媒体也应该以合适的方式或手段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去,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实现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①熊仕顺,《电视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关系辨析》[J].《东南传播》,2011(10):1

②周瑜,《新闻媒体如何助力社会管理创新——来自两会代表委员的解读》[J].《中国记者》,2011(4):42

③蒋勇,《从谣“盐”事件看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J].《新闻实践》,2011(5):24

④杨珊珊,《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J].《新闻爱好者》,2011(10):156

⑤张建平、胡琦,《媒体参与社会管理的四个着力点》[J].《中国广播》,2011(8):47

⑥王霞,《创新社会管理的媒体责任》[J].《传媒观察》,2010(12):23

第9篇: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 文化教育 文化管理

文化与社会管理的关系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产品综合。①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B·泰勒给文化下的定义有广泛的影响,他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社会成员之一所获得的各种能力和习惯。②文化是人类代代相传的整个社会生活的结晶,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是按照一定的文化逻辑来建构的。比如不同文化环境造就不同的饮食习惯。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构成了人类的社会结构,因此离开文化讲社会管理就会流于空洞,社会管理实际上就是文化管理。

社会管理是对整个社会系统的调控或者是对社会关系、社会服务、社会生活等某一子系统的管理。③社会系统包括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等,并且皆有其客观独立性,但离开了文化以及文化的意义,它们都是不能维系的。它们都包含着礼仪、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文化内容。例如社会关系,包含的并不只是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更多是文化关系,如果离开了文化,离开了文化的意义,社会关系就不能维系,而且将变得没有意义。社会关系又是人的关系,因此从本质上说,社会管理是人的管理。人具有先天道德本性,不断追求信仰信念、道德精神、美好存在以及理想世界,可以说人是先天道德本性的存在者,也是道德、精神、信念、信仰的追求者。而人的这种存在,是文化问题,也是文化教化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管理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管理,因此社会关系管理是不能离开文化和伦理道德的。中国自古圣人治国平天下,就是以仁义礼智之教进行社会管理。司马云杰认为,“社会管理,治国平天下,是不能离开国家民族文化价值体系与历史内在目的论的。”④因此,从本质上说社会管理就是怎么样适应国家民族文化价值体系,顺应其历史内在目的论的管理。

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无论是从广义还是从狭义而言,社会管理的目的,都是通过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来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社会管理可以说是一项目的性极强的活动。管理主体所预期的社会状态,决定着社会管理活动的方向与性质,并具体地体现为一定的管理社会目标。虽然社会目标按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可划分为许多不同子类,而且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对于不同的管理者来说,其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是所有社会管理的一般的、普遍的追求目标则是一致的,即保证社会活动、社会生活、社会关系协调有序的发展,整个社会系统处于良性运行状态,实现社会发展效果的最优化。

文化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就精神文化而言,它内含于社会其他要素及其相互作用之中。一般认为,文化的主要功能是规范、整合、教化、沟通、认知、传承、凝聚和娱乐。国家的历史变革和社会进步,离不开文化的引导与推动。社会管理也同样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离不开文化的引导与推动。

进行社会管理,需要根据社会历史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外部世界是不断变化的,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进行创新,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又有其不变的东西,首先国家民族的根本文化精神是不变的;其次人心人性是不变的。社会的本质是由这些不变的东西决定的。因此在制定社会管理政策时,不能把眼光只盯着那些变的东西,应更多地关注和研究人心人性、国家民族根本的文化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决定着国家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客观环境在不断变动,如果只根据不断变动的外部世界去制定社会管理政策,会出现刚刚制定出来或者还没来得及完全制定出来,世界早已不是政策制定时的那个样子了。所以,进行社会管理,必须从文化战略上去考虑,要紧紧抓住人心人性和文化精神这些最为根本不变的东西,才是实现社会管理目的的关键。

利用文化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社会文化的规制和引导。社会管理需要依靠引领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我们要想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社会管理体系,简单照搬西方国家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是不行的,而是必须深入研究文化教育和文化管理。

利用文化教育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文化教育是利用文化内容有目的地影响人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文化教育是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途径。

提供正确的价值教育导向,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社会管理应该围绕人的需求展开,在任何社会,人们在思想和行动上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需要形成统一的价值目标、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系。这就需要通过文化教育不断增加社会管理中的人文关怀,才能形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实现社会对人的权益的尊重、对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认、对人的生存状况和发展潜能的关注。在社会管理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促使人民群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并最终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由于我国社会价值取向目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所以社会管理创新需确立正确的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充分发挥文化教育的价值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