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社会行政管理全文(5篇)

社会行政管理

第1篇: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信息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技术,其对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既有机遇又会产生一定的挑战,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有效调整好信息社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其一,信息社会使得政府行政管理更加趋于复杂化。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势必会给社会的发展引进新的设备和理念,这就需要广大工作者适度调整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甚至需要多种工作方式协同发展,给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复杂性。此外,社会发展的信息化使得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之间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使得行政管理环境更加开放、复杂,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逐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能力,以应对不断复杂的信息社会。其二,信息社会要求政府行政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式发生改变。不断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使得大量的信息处理和传输工具开始涌现,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信息的快速传播,加之不断复杂化的行政管理环境。这就需要国家政府能够增强自身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高效应对新形势下的社会信息。

二、信息社会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性

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不断复杂化,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程序更加繁琐和复杂,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交叉重叠现象普遍存在,各项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缺乏默契的配合,导致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2.国家政府在化解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足

在信息社会的发展形势下,国家在文化、经济领域高速发展的条件下,需要国家政府更加综合的行政管理,而且各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发生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当政府在处置社会冲突事件时,由于政府一些行政管理工作者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往往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因此,相关政府行政管理工作领导者要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预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3.政府面临信息安全方面的监督难题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和信息技术得到了高速的发展,难免会使我国政府在面临大量复杂信息时产生一种犹豫的心理,极有可能会造成在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影响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结果。一方面,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实现各类信息全面联接的同时,也涌现了大量的不良信息,势必会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民众很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情绪,将会给社会造成必要的严重后果。

三、完善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对策

目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相关部门领导应该加紧对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培养工作。

1.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众对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能够尽最大程度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使广大公民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政府工作信息,有助于社会各界有效利用国家政策,为社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维护信息安全,遏制信息滥用

信息安全问题是现代信息社会中的重点研究问题,各类信息在产生、传播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虚假、不良等信息。人们对于信息处理和通信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高,而且某些重要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者需要在工作岗位上各司其职,重视在处理信息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避免发生信息的滥用问题。

四、结语

第2篇: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1.1我国传统社会生产方式的分析

地理环境对生产方式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人类社会越往前追溯,地理环境的影响作用就越大。从人类文明的起点来看,地理环境对于生产方式的选择具有决定作用。我国传统社会中,由于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形成了自给自足、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缺乏有效的对外贸易,社会财富只能进行内不循环,因而使得社会总财富总是处于相对有限的状态,而有限的社会总财富总是在政府集团、豪强集团和劳动阶级之间进行分配。豪强集团通过土地兼并、垄断资源经营等,不断地进行着社会财富的积累,而劳动阶级始终处于基本生活线附近,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此时作为政府集团的统治阶级就要从中调和社会矛盾,因而就要掌握更多的权力。所以说,中国传统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方式,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提供了客观的要求。

1.2中西行政管理路径选择原因对比分析

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古罗马在选择国家发展道路和国家管理方式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在原始部落时代,社会发展就有两种不同的发展倾向,一种是部落联盟中各成员是之间相互平等的,共同参与决定部落联盟事务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是民主倾向;另一种是部落中联盟成员地位不同,其中一个或是几个在经济或是军事上处于核心地位,于是处于领导地位,手中掌握着权力,自行处理联盟中的行政事务,这是专制的倾向。在西方文明发展史上,由奴隶制原始社会向城邦文明社会的过渡,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希腊、罗马以及地中海沿岸的国家具有优越的海上优势,为其海上交通和海上贸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因此,欧洲国家就有条件大规模地进行游牧活动、商业航海和海外殖民活动。随着这些活动向外扩展,西方国家纷纷在本国之外建立起新的殖民地,旧的民族体系被打破,其内部关系不再是天然的血缘关系,而是政治关系,从而政治性的国家统治代替了血缘性的氏族管理,原部落成员在新的行政机构中地位平等。像希腊城邦,公民可以通过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等机构直接参与城邦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同时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形成了以财产关系为纽带的赤裸裸的奴隶主与奴隶的剥削关系,形成了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在国家机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要靠多数人参政来加强其国家的管理职能,所以说西方国家更倾向于选择民主制的国家。而中国文明则是华夏先民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在生产力和生产工具还极其落后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自然环境选择在黄河流域的土地上进行耕种,在这块土地上生产出当时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从而为进入国家积累了物质财富。在中国早期国家产生的初期,社会分工不发达,农制度。在稳定的小农经济结构之下,血缘宗法观念得以保存,不像西方因游牧、商业航海、海外殖民等因素的作用下而削弱。在华夏、东夷和苗蛮等三大城邦联盟间的战争,最后华夏族联盟取得胜利,从而为“家天下”的王朝产生奠定了基础。在商周时期推行的分封制,对后来的君主专制和大一统的局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过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争霸斗争,最终,秦国选择以商鞅变法为基础,以法家韩非的君主专制思想为指导,吞并六国,完成大一统。至此,为我国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模式奠定了基调。这是适合中华民族发展的合乎逻辑自然的选择。

2.启示

2.1当代中国行政管理路径的选择

要符合唯物史观在当代,我国是一个地域广袤、民族众多、政治经济文化水平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我国为了维护祖国统一、团结各族人民、加快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平衡发展,于是选择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而我国在行政管理上深受传统行政管理地影响,在思想上,儒家的伦理思想成为封建统治者支配民众思想的工具,“三纲五常”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标准。在这样独断专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公民没有受到民主文化的熏陶,在缺乏民主观念的文化氛围中,就难以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所以中国行政管理在民主化进程中,要把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直接抛弃历史选择民主是不可取的,并且民主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猝然形成的。因此,我国行政管理民主化应该走一条循序渐进的道路。

2.2当代中国行政要转变管理职能

第3篇: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关键词:秦汉;简牍;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制度

从出土的秦汉简牍看,秦汉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制度,在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等律令中均有较为严密的社会治安行政法规,依法规定了社会治安行政管理机构及官吏的职责、以购赏制度和失职处罚制度为代表的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以及对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的处罚制度,保障秦汉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一、规定了社会治安行政管理专门机构和官吏的职责

简牍所见秦汉中央行政最高长官丞相、御史大夫,地方行政长官郡守、县令长、乡啬夫都有责任维护地方治安。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管理治安的专门机构,中央太尉主管全国军政,也负责全国的治安稳定;郡都尉主管军队,兼管一郡治安,指导各县警察机构“亭”的工作,还设有贼捕掾,主管抓捕盗贼;县尉虽是武职,但主要任务是捕盗贼,设有游徼负责巡逻,维护地方治安;乡也有游徼,负责一乡社会治安;亭,设有亭啬夫、亭长、亭校长、求盗、害盗等,维护社会治安。主管治安的各级官吏,负责社会的稳定,并对其违法失职行为进行严惩。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规定:“捕赀罪,即端以剑及兵刃刺杀之,可(何)论?杀之,完为城旦;伤之,耐为隶臣。”[1]122严禁治安官吏杀伤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捕律》规定:“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就是上级机关不得调用“求盗”从事非本职的工作。《捕律》规定了抓捕到轻、重罪人的各等奖金,以及追捕罪人的组织方式、奖惩办法。例如,地方郡县发生“群盗杀伤人、贼杀伤人、强盗”,县令、县尉要及时组织警力追捕,如果不能捕得,要判戍边两年的处罚。

二、完善了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

简牍所见秦汉以依法规定的治安奖惩制度,主要表现在购赏制度和失职处罚制度。一是购赏制度,凡是告发、举报、捕获违反治安规定的犯罪分子,就给予奖赏,以调动人们维护治安的积极性。例如: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载:甲告乙贼伤人,问乙贼杀人,非伤殹(也),甲当购,购几可(何)?当购二两。捕亡完城旦,购几可(何)?当购二两。夫、妻、子五人共盗,皆当刑城旦,今中〈甲〉尽捕告之,问甲当购几可(何)?人购二两。夫、妻、子十人共盗,当刑城旦,亡,今甲捕得其八人,问甲当购几可(何)?当购人二两。[1]124“购”就是购赏,即悬赏奖励的意思。这条法律是规定对告发杀人犯,告发、捕获犯有相当于城旦以上刑罚的罪犯,不仅可以领取黄金二两的奖金,还可以获得罪犯随身携带的所有财产。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捕律》规定:□亡人、略妻、略卖人、强奸、伪写印者弃市罪一人,购金十两。刑城旦舂罪,购金四两。完城二两。诇告罪人,吏捕得之,半购诇者。[2]27能产捕群盗一人若斩二人,(拜)爵一级。其斩一人若爵过大夫及不当(拜)爵者,皆购之如律。所捕、斩虽后会□□论,行其购赏。斩群盗,必有以信之,乃行其赏。捕从诸侯来为间者一人,(拜)爵一级,有(又)购二万钱。不当(拜)爵者,级赐万钱,有(又)行其购。[2]29这条律文不仅规定了捕获到各类逃犯和斩杀各种类型的盗贼所得的奖金,即购赏的条件,还规定了捕获到各类逃犯和斩杀各种类型的盗贼不能够获得购赏的条件。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盗律》规定:劫人、谋劫人求钱财,虽未得若未劫,皆磔之;罪其妻子,以为城旦舂。其妻子当坐者偏(徧)捕,若告吏,吏捕得之,皆除坐者罪。诸当坐劫人以论者,其前有罪隶臣妾以上,及奴婢,毋坐为民;为民者亦勿坐。相与谋劫人、劫人,而能颇捕其与,若告吏,吏捕颇得之,除告者罪,有(又)购钱人五万。所捕告得者多,以人数购之。[2]18这条律令是对告发抢劫钱财盗贼的奖赏规定。对违反治安规定的犯罪分子不告发、不举报、不捕获或捕获不力的人,要依法严惩,并追究官吏对所辖区内有盗贼的责任,鼓励人们制止治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二年律令•捕律》规定:县道官在所辖之内发生盗贼,各级官吏不及时上报县廷,因此而没有抓获盗贼,“皆以鞫狱故纵论之”;若士吏、求盗部者及令、丞、尉“弗觉智”(知)要节级论罪,“士吏、求盗皆以卒戍边二岁,令、丞、尉罚金各四两”;若能“先觉智”及“自劾”可免除刑罚。一年当中在所辖之内发生盗贼三次以上,而令、丞、尉并不知情,就是“不胜任”,要免除职务。《二年律令•捕律》规定:发及斗杀人而不得,官啬夫、士吏、吏部主者,罚金各二两,尉、尉史各一两;而斩、捕、得、不得、所杀伤及臧(赃)物数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丞相、御史。[2]29这条律令规定,在所辖部内发生盗贼和出现斗杀伤人而没有被抓捕归案,官啬夫、士吏、吏部主者、尉、尉史等官吏都要受到处罚。《二年律令•捕律》规定:与盗贼遇而去北,及力足以追逮捕之[而][官]□□□□□[逗]留畏耎弗敢就将爵一络,<级>,免之,毋爵者戍边二岁;[而][罚][其][所][将][吏][徙][以][卒][戍][边][各][一][岁]。兴吏徒追盗贼,已受令而逋,以畏耎论之。[2]28这条律文规定与盗贼相遇而逃跑的官吏,以及应有足够的能力追捕到盗贼,而因逗留、害怕而不敢与之搏斗,要剥夺官吏的爵位并免除职务,对士兵要处罚戍守边塞一年。官吏已接到追捕盗贼的命令而逃跑的,按临阵畏惧罪论处。

三、制定了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制度

(一)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

1.杀人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二年律令•贼律》中的“贼”指谋反、谋叛和杀人,包括伤人,主要有故杀、谋杀、斗杀、戏杀等类型,根据不同的杀人性质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贼律》规定:贼杀人、斗而杀人,弃市。其过失及戏而杀人,赎死;伤人,除。谋贼杀、伤人,未杀,黥为城旦舂。贼杀人,及与谋者,皆弃市。未杀,黥为城旦舂。斗伤人,而以伤辜二旬中死,为杀人。贼伤人,及自贼伤以避事者,皆黥为城旦舂。谋贼杀、伤人,与贼同法。斗而以釰及金铁锐、锤、椎伤人,皆完为城旦舂。其非用此物而人,折枳、齿、指,胅体,断(决)鼻耳者,耐。其毋伤也,下爵殴上爵,罚金四两。殴同死<列>以下,罚金二两;其有疻痏及□,罚金四两。[2]11-12就是故意杀人、斗而杀人都要处以弃市,过失和戏而杀人可以免除死罪;谋杀者及与谋者一律处以弃市,谋杀人未遂,也要处以黥为城旦舂;斗而用凶器伤害人,完为城旦舂,损毁器官者处以耐刑。下级殴打上级的,罚金四两。对“欧<殴>詈”,就是殴打谩骂,根据不同性质给予处罚,丈夫殴打妻子、父亲殴打儿子、上级殴打下级、主人殴打仆人,下级殴打上级、妻子殴打丈夫、儿子殴打父亲等要给予不同的处罚形式,显现出维护封建礼制的意图。2.诬告罪: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官府弄虚作假告发,蓄意陷害他人的行为。诬告罪强调主观故意的因素,对此要实行反坐。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告律》规定:“诬告人以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反其罪。”就是对告发罪犯若不以实,造成死罪的要处以“黥为城旦舂”的刑罚,其他的各以其罪反坐。“告不审及有罪先自告”,就是所控告内容不正确、但非故意和自己主动报告犯罪者,“各减其罪一等”。但对“杀伤大父母、父母,及奴婢杀伤主、主父母妻子,自告者皆不得减”,以下告上者,“勿听,而弃告者市”。

(二)惩罚侵扰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

简牍所见秦汉法律规定在日常生活和社交中必须遵守行为规范,否则要追究刑事责任。1.“不仁乡里”,就是社会中的不稳定分子。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规定,对“不仁邑里者”即社会中的不稳定分子,要将他们管束起来,强制劳作,如果私自释放的,要罚作劳役。2.失火罪。一是官府失火,造成财物损失。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内史杂》规定:“有实官高其垣墙。它垣属焉者,独高其置刍廥及仓茅盖者。令人勿(近)舍。非其官人殹(也),毋敢舍焉。善宿卫,闭门辄靡其旁火,慎守唯敬(儆)。有不从令而亡、有败、失火,官吏有重罪,大啬夫、丞任之。”[1]64就是官府修建粮仓要远离居民,并在四周建立围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关仓门时要灭掉火种,夜间还要守卫和警戒。防卫不严,造成“失火,官吏有重罪,大啬夫、丞任之”。其他库府亦应注意防火。《秦律十八种•内史杂》规定:“毋敢以火入臧(藏)府、书府中。吏已收臧(藏),官啬夫及吏夜更行官。毋火,乃闭门户。令令史循其廷府。节(即)新为吏舍,毋依臧(藏)府、书府。”[1]64“藏府”是财物库房,“书府”是文书档案库,都是防火的重要部门,主管官吏夜间要巡视检查,灭火关门,即使新建官吏的住处也不能在府库的旁边。二是百姓失火,烧到公共设施,要追究责任。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规定:“「舍公官(馆),旞火燔其舍,虽有公器,勿责。」今舍公官(馆),旞火燔其叚(假)乘车马,当负不当出?当出之。”[1]130住宿官办招待所,如果失火、馆内公物烧毁不追究责任,若烧毁假借政府的车马要依法赔偿。“旞火延燔里门,当赀一盾;其邑邦门,赀一甲。”[1]130杆上的旗子着火,烧及里门和城门都要依法处罚。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对故意放火罪规定:“贼燔城、官府及县官积(聚),弃市。燔寺舍、民室屋庐舍、积(聚),黥为城旦舂。其失火延燔之,罚金四两,责(债)所燔。乡部、官啬夫、吏主者弗得,罚金各二两。”[2]8就是盗贼放火烧城邑、官府、政府的仓库和粮仓都要处以弃市的极刑。故意焚烧民舍、百姓房屋、田间房屋及仓廪之属,要处以黥为城旦舂。如果失火烧毁房屋,处罚金四两并赔偿房屋。乡部、官啬夫、吏主者等主管官吏没有抓到罪犯,要追究责任,分别处罚金二两。3.盗窃罪。盗窃罪是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秦汉律中分为强盗、窃盗、恐猲盗、监临部主自盗、受贿盗等种类,根据盗窃的数量给以惩治,特别强调官吏对其辖区内出现盗贼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严厉处罚盗贼。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对盗窃罪的规定:“「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可(何)谓「驾(加)罪」?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超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求盗比此。”[2]93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盗律》规定:“盗臧(赃)直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不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2]16就是根据盗贼偷盗的东西折成钱的数量多少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最高的处以“黥为城旦舂”,最低也是“罚金一两”。二是规定了盗贼的种类。《盗律》所见主要有五种。谋盗:“谋遣人盗,若教人可盗所,人即以其言□□□□□及知人盗与分,皆与盗同法。”[2]16“主守盗”:简文中称为“盗所主”“盗所主守”“吏盗”,就是利用主管领导的职权盗取国家财物的犯罪行为,用现在的话说是“贪污”。“群盗”:“盗五人以上相与功盗为群盗”[2]17;“智人为群盗而通(饮)食馈遗之,与同罪;弗智,黥为城旦舂。其能自捕若斩之,除其罪,有赏如捕斩”[2]17。“恐猲人”盗:以告发犯罪为手段的胁迫,就是通过恐吓罪犯而取其财物,“恐猲人以求钱财,盗杀伤人”的犯罪行为也按照盗律论处。如果冒充官吏盗窃,“桥(矫)相以为吏、自以为吏以盗”,要加重处罚,处以“磔”刑。对于抢劫罪施以重罚。“抢劫”盗:“劫人、谋劫人求钱财,虽未得若未劫,皆磔之。”[2]17即使抢劫未能成功,也要处以“磔”刑。4.逃亡罪。主要有官吏、人民、刑徒、罪人、役人逃亡。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亡律》规定:“吏民亡,盈卒岁,耐;不盈卒岁,(系)城旦舂。”就是规定官吏、百姓逃亡满一年的处以耐刑,公士以上有爵位的人逃亡处以在官府服役的刑罚,如果是“给逋事”,就是为官府服役事的人逃亡,逃亡的天数加上应该服徭役的天数满一年,也处以耐刑。“城旦舂亡,黥。复城旦舂。鬼薪白[粲]也,皆笞百。隶臣妾、收人亡,盈卒岁,(系)城旦舂六岁;不盈卒岁,(系)三岁。自出殹,笞百。其去(系)三岁亡,(系)六岁;去(系)六岁亡,完为城旦舂。”“匿罪人,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与同罪。”[2]30-31这就是规定,如果是刑徒城旦舂逃亡,捕获后处以黥刑,再次服城旦舂;鬼薪白[粲]逃亡捕获后处以笞打一百;隶臣妾、收人逃亡根据判刑的年数处刑。藏匿死刑罪犯的判“黥为城旦舂”,藏匿其他的罪犯者按罪犯本人罪行大小惩处。

(三)惩治妨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简牍所见秦汉法律规定对诈伪、非法渡关津、、夜无故入人家、奸非等故意妨碍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破坏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诈伪罪就是欺骗伪造、谋取钱财及非法获益的行为,主要有伪写官文书印、诈传及篡改皇帝诏书、诈假得官、诈袭官爵、证不言情、译人诈伪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规定:伪写皇帝信玺、皇帝行玺、要(腰)斩以匀(徇)。伪写彻侯印,弃市;小官印,完为城旦舂。挢(矫)制,害者,弃市;不害,罚金四两。诸上书及有言也而谩,完为城旦舂。其误不审,罚金四两。为伪书者,黥为城旦舂。诸(诈)增减券书,及为书故(诈)弗副,其以避负偿,若受赏赐财物,皆坐臧(赃)为盗。其以避论,及所不当【得为】,以所避罪罪之。所避毋罪名,罪名不盈四两,及毋避也,皆罚金四两。毁封,以它完封印印之,耐为隶臣妾。□□而误多少其实,及误脱字,罚金一两。误,其事可行者,勿论。[2]9-10这些律文规定,私刻皇帝、彻侯和官用印章要判处刑罚;诈传皇帝诏书、制作假文书、给皇帝上书有误,从中谋取利益,严重危害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也要依法惩处。《二年律令•贼律》规定:“证不言请”就是证词虚伪的假证,“译讯人为诈伪”就是翻译审讯记录造假,由此造成“出入罪人者”,即审判结果有误的,判处“死罪,黥为城旦舂;它各以其所出入罪反罪之”。《二年律令•爵律》规定:“诸(诈)伪自爵、爵免、免人者,皆黥为城旦舂。吏智而行者,与同罪。”[2]62就是诈袭官爵罪要处以黥为城旦舂刑。《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博戏相夺钱财,若为平者,夺爵各一级,戍二岁。”[2]33抢夺钱财的要夺一级爵位,处以戍边两年的徒刑。《二年律令•杂律》规定:“同产相与奸,若取以为妻,及所取皆弃市。其强与奸,除所强。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奸论之。强与人奸者,府以为宫隶臣。强略人以为妻及助者,斩左止以为城旦。”[2]34这就是说,强奸他人处以宫刑,成为受过宫刑的官奴;与他人妻子通奸,男女双方都处以“完为城旦舂”,如果是官吏与他人妻子通奸,以强奸罪论处。

[参考文献]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第4篇: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专业;社会需求;课程设计

专业课程的内在实质是指各高校以国家高等教育目标所设置的系统化、理论化的各种相互联系的学科及相关教学实践活动,是一种有计划、有准备的学生学习活动,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构建成熟的知识文化结构、参与社会实践而获得丰富经验;值得强调的是,对高校专业课程的设置直接关乎到高校对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及实现程度。到就目前情形看来,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对各高校的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又受限于高校专业课程繁多,管理起来十分困难,倘若对专业课程的设置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求,将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就业方向,也不能达到国家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1]。因此,在此种形势下,必须优化高校专业课程设置结构,构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等三方协调发展的专业课程体系。基于此,本文就针对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问题,分析影响该课程设置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

一、社会需求对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影响

专业课程是连接高校与社会两者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课程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两者之间的交流情况。研究发现,大学教育一经25年时间,基本实现一次教学课程目标变革,其目的在于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因此,有关设置行政管理专业的高校一直立志于对该专业课程的改革。在社会需求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要求高校对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导向,在尊重教育基本原则的条件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针对不同需求类型进行个性化、针对化课程设置,加快国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理论型转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

二、当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基本情况

就现阶段说来,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就业情形十分紧张,致使该现状出现的因素有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课程设置的结构不够科学,学生只注重其专业课程,往往忽视对选修课程的学习,且专业课程门类较少,学生可选择性不高;二是受专业教师知识背景的影响,同样的课程教学目标,经各教师不同的解读与改造,由于每位教师所形成的课程观不一致,导致教学内容呈现差异化发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看,教师知识背景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学校对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对人才培养的质量[2]。三是课程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化,为了全面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各高校将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主要内容转向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培养目标,但由于过分重视对学生专业操作技能的培养,盲目灌输“市场理念”,进而导致部分学生学习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就业,而忽视学习过程的内在价值。因此,学生往往为了谋求一个好的职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投入技能操作性的学习,而忽视那些基础性的理论知识。

三、优化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有效措施

1.不断优化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比重。各高校的课程体系基本是由选修性课程与专业性课程、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所构成,课程与课程之间科学合理的比重是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以保障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合理地提高选修课程的比重,适当增添选修课程数目,拓宽学生知识面[3]。其二,平衡定量与定性之间的课程比例,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学习目标明确,且教学过程中定性课程较多,定量课程较少;因此,应当适当加强对学生定量课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处理能力[4]。除此之外,还要适当调整行政管理专业理论性课程与实践性课程的比重,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性课程活动较少,因此,应当适当提高学生实践性课程的门数、学时,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升。2.调整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结构。调整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结构,要求加强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在原有课程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与时俱进地增添、删减、更改课程内容,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3.不断促进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实用性。课程设置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适应社会市场发展需求的综合应用型人才,在此条件下,这就要求高校将人才需求变化纳入课程设置过程中,为课程结构进行调整或变革时,要充分考虑课程的实用性,加强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提升,真正地做到学以致用。

四、结语

总而言之,针对目前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结构不够科学、课程设置尽显功利化、市场化,和受专业教师知识背景影响等问题的解决,只要不断促进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实用性,优化课程体系,调整课程设置结构,加强与其他科目之间的联系,则能够起到优化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作用,使之在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的前提条件下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需要,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综合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元,魏范青,杨雪英.跨学科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6(9):50-53.

[2]郭媛媛.浅析我国现今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J].统计与管理,2016(8):183-184.

[3]邵成.行政管理课程模块化教学体系设计研究[J].青年时代,2016(17):127-128.

第5篇:社会行政管理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一路一带”战略构想的制定实施,必然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上述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下面是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提出的一些完善建设的意见,具体有以下几点:

1.1精兵简政,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针对我国一些行政单位机构重叠,只能雷同的问题,需要不断的精兵检政,将一些类型相似进行合并,或者实行合署办公;而对于一些重点部门需要保留强化,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提高其办事效率,转变政府职能。

1.2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对于经济的管理由原先的直接调控转变为间接宏观调控,将原先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转向为以经济、法律手段以及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手段,更加突出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以建设一个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法律环境以及管理环境。在政府调控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准备,将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自身的调控有机的结合起来,以确保经济发展的平稳。

1.3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

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各项行政体制,以巩固发展改革的成果。首先需要加强对于行政管理的立法,做到严格执法、带头立法、并依法行政,促进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建立规范化的办公制度和办公程序,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3]。

1.4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监督机制

政府机关需要制定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时地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政府干部“社会公仆”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公正廉洁行政。社会媒体可以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过程的监督,以强化对政府机关的监督管理。

2.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