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精选(九篇)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

第1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2008年,曾有全国人大代表谈到靠“三八、六一、九九”如何建设新农村的问题,认为三八、六一、九九不可能成为新农村建设当中的主力军,农村必须想办法留住人才。那么高投入、低回报、自然和市场风险高的农业,要如何留住人才呢?

    农业产业想要留住人才,首先要实现农业的强大以及要获得与工业相当的收入和利润,使人才看到农业的发展空间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可能性。但是,一直为大家推崇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它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农业发展必须强调农民是主体,而不是政府、企业家等投资管理者。同时,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也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是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农业经济的主要方式,土地流转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实现大规模的集聚。所以,与农业产业化相比,农业企业化经营是更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2002年,日本着名经济学家、日中经济协会首席经济顾问小岛丽逸在访问中国时指出,结合日本发展农业的经验和教训,走农业企业化之路,是提高中国农业产业实力的切实可行的重要举措和主要途径。因此,农业企业化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企业化的内涵及意义

    农业企业化的定义。最早开始农业企业化研究的是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戴维斯(John H. Davis)和其助手戈尔德伯格(Ray A. Goldberg)(John H. Davis,1957)。他们在“Policy Implications of Vertical Integration in United States Agriculture”和“A concept of agribusiness”中首次提到“农业一体化”(Agricultural Integration)这个说法,同时把它的载体称为“农业综合企业”或“农业综合经营”(Agribusiness)。在中国,经济学家张培刚在40年代指出:一个国家,即使农业与工业占据同样重要的地位与优势,但只要它的运输和动力等基础产业已经现代化,就说明它的农业已经“企业化”了。

    2003年,李达球在总结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农业企业化作为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主要问题的一个发展策略,是根据市场经济特定的规则运行的。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着力于使农民从小生产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从而改变农业单一、分散的传统小农经营方式,使其更具规范性和组织性。

    农业企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对比。2007年,梁贤等经济学家对农业企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关系做了深刻的对比,农业企业化组织程度较高,它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农业产业化和农业企业化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以企业经营为核心,属于中观经济范畴。两者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是企业或政府,大多都有政府的介入,它关注的是产业的联系,是由二、三产业由外向内带动农业发展的模式。而农业企业化是以农户为主要经营主体的,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它由内向外带动企业获得整体联结的利益,即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发展。与产业化相比,农业企业化的市场化程度更高。因此,农业企业化不光是产业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更是未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替代战略,是我国农村的第三步改革。

    农业企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

    2005年,郭振宗,杨学成指出,国际上,目前农业微观主体的企业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经营行为的企业化,另一个是组织形式的企业化。而在我国,农业企业化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企业化经营农户;具备一定企业特征的农业准企业;农业企业。

    企业化经营农户。在我国,企业化经营农户在农业微观主体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由于他们本身不具备大规模的劳动资料和土地,只能保证农产品的基本供给,所以根本无法与具备正规组织形式的其他企业化模式相比,只能另辟蹊径,着力于经营行为的企业化,以这种方式来达到传统农户向企业化经营农户逐渐转变的目的。

    农业准企业。第二种农业企业化形式是具备一定企业特征及组织形式的农业准企业。它包括:一是具有一定生产要素,具备一定经营能力的农业大户。二是农户联合经营以及合作经营组织。这两者的基础都是家庭承包经营。其中,农户联合经营是集合多家农户,通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承包权的分离,多家农户共同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模式。合作经营组织更为正规,它是以土地、劳力等各种要素在组织中入股,进行生产经营的农业合作组织。三是不同于合作经营组织的紧密型“公司+农户”模式,它是在农业公司中,各农户进行生产要素的入股,从而结成的一种一体化组织。四是农民合作社。我国的农民合作社办有实体,组织化程度较高,能够为农民提供各种自助性服务,已经成为初具企业属性的准企业模式。

    农业企业。农业企业类型中,一种是农业公司。指在农村地区提供农业产、加、销等一条龙服务的企业。其二是家庭农场。它的基本单位虽然是单一家庭农户,但这些农户已经形成了具备一定组织规模的农业经营实体,它们可以很好地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运用现代管理方式,进行产、加、销等经营活动。另外,目前存在的民营农庄也是农业企业的一种。

    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问题与管理创新

    虽然我国很多农村,如山东、安徽等地,已经成功实现了农业企业化经营,但还是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农业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的管理问题。下面,笔者将针对农业企业化管理的创新提出一些建议。

    留住人才,培养农村企业家。长期以来农村的教育基础薄弱,加上年轻以及高素质的人才外流严重,使得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水准的农业企业家严重不足,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农业企业化发展的困难。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已形成的多家种田大户和正在兴起的各类农业企业,大部分因为缺乏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才而制约其更好地发展。经营者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高低,已成为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否能够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留住人才,培养优秀的农村企业家迫在眉睫。

    管理学研究表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与人力资本密切相关。正如拿破仑所说,领头人是狮子,他的队伍就是狮群,领头的是绵羊,其队伍就是羊群。可见,企业家在农业企业化经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业企业化是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过程,同样,农业企业家这一领头人也必须具备优秀的经营头脑和创新意识。

    农业企业家的培养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因此,留住和引入大学生、专科生等高素质人才,以及留住那些在外工作多年,有一定经验和市场意识的外出务工者是当前较为可行的方法。

    加强质量监督,实现“品牌”管理。目前,我国农副产品普遍存在农药污染、化肥污染、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问题,面对农产品全球化的趋势,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现品牌效应,是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山东“寿光”的蔬菜,正是因为“绿色有机”的高质量监督,才形成了目前远销国内外的品牌效应。

    农业企业化经营过程中,必须用现代企业标准化经营和品牌化经营来加快企业化进程。具体方法是,首先要采用国际认证体系把好农产品的质量关。与此同时,还要借助名牌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培育开发出高附加值、高效益优良的名牌农产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培养专业人才,完善营销网络管理。2011年4月,全国物价特别是蔬菜等价格飞涨,但是山东却出现了0.1元白菜无人收购,“菜农”上吊自杀的现象。强烈的对比之下,说明了农户的市场信息匮乏,农产品的营销网络有限的问题,而营销恰恰在农业企业化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营销网络的构建和管理是其核心和关键。

第2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体制创新――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剥离企业社会职能

吉林农垦经过多年管理体制改革,现今属于行业指导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规模较小,管理体制面临很多矛盾和问题,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未得以解决。

1.农垦体制不清。农垦行业是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遗留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农场从生产方式上看相同于乡(镇)农村,不同于工业企业,从管理角度上看相同于工业企业又不同于乡(镇),农场场部似政似企,又不是一级政府,政府与垦区双管,权责不清,企业管理体制模糊、不顺;在落实社会保障等政策时,很难与城里产业工人相同对待,国家给工业企业优惠政策享受不到,给农村优惠政策也享受不到;企业核心资产,即国有农业生产用地,属性不清晰,承包关系不明确,职工子女(非职工)与职工同价承包土地,造成企业资产流失。

2.市场主体活力不强。农场各自为政,经济实力不足,难以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吉林农垦分布在全省多个县(区),导致场与场之间各自独立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行政管理企业的弊端没有根本消除,管理僵化。多数企业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运行,企业本身的行政化倾向没有根本扭转。

3.社会事业发展权责不明。吉林省农垦企业管理体制经多次变动,表面上多部门管理,而实际上很少有哪个部门真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了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特别是涉及财政拨款、计划项目投资、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农村电网改造、道路、水资源利用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等具体问题时,享受不到应该得到的政策支持;企业办社会问题突出,负担沉重。

4.企业经济困难,发展后劲不足。企业收入的85%来自非经营收入,而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且转移支付自2005年确定的标准至今未作调整,转移支付过低,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国有经济受行政干预过大,市场主体意识淡薄,所有制结构调整没有实质性突破。企业经济效益不佳,多数企业长期亏损,发展后劲不足。

5.用人机制不活。农垦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封闭的小系统,部分企业还没有引入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不仅系统内人员出不来,外面人才也难以吸纳。

面对发展新常态,吉林农垦管理体制未来的发展方向是集团化、股份化、产业化,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农垦事业发展。组建农垦企业集团,在确保农垦管理机构牌子和人员编制情况下,把现在的垦区进行公司集团化改革,组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以此激发活力、创新发展。集团化是农垦发挥规模优势,适应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当前,吉林农垦企业大而全和小而分散的组织结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积极打造产业专业化的企业集团,有效整合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获得较高的规模效益,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实施农场公司化改造,农场公司化改造是垦区集团化的微观基础。没有农场行政化色彩的消除,没有农场真正实现企业化运营,就没有垦区的真正集团化。其次,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经济功能的提升。改革国有农场社会职能,绝对不仅仅是社会职能属地化以及属地化以后经费何来,这只是“瘦身”的办法,更重要的是要“强身”。“强身健体”,就是要增强农场经营能力,强化经济功能。最后,生产要素配置的载体是经营主体。无论是开展资本运作,推行土地资产化、资本化,还是建立新型用工制度,都需要由经营主体来自主实现。人财物这些要素要盘活,必须要有农场这个经营主体。经营是农垦改革发展的永恒主题,无论是集团化垦区还是非集团化垦区,都需要高水平地经营农业。解决农垦的民生欠账和历史遗留问题,治本之策是建立完善的经营体系,提高发展的整体质量和规模效益。

调整农场经营管理格局,明确农场的职能定位。农场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农场,也不能再保留原来各自为政的经营管理模式,要成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内部的实业公司,其职能也要相应调整。要根据企业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科学实行职工身份置换,实行劳动力重组,激励企业内部机制,引进内部竞争机制,改革用工制度,按照“身份必须置换,成本必须降低,稳定必须确保”的要求,激活企业内部机制,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积极性,既要保持稳定,又要充满活力,进而实现企业实力增强,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走产业化之路。产业化是强化产业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充分发挥农垦生产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使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联系起来,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农业规模效益,同时通过企业带动地方分散农户,促进农民增收。要在垦区内选择基础好的农场重点发展,整合区域资源,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动产业化发展。要充分对东部山区的人参产业、中部平原地区的水稻、玉米产业、西部地区的畜牧产业进行整合,打造专业化企业集团,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优势农产品区域格局。

第3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一、总体要求

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要坚持方便农民购买、服务现代农业的宗旨,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大力提升传统流通业态,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着力构建覆盖全省农村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提升农资商品总体质量水平,加快形成规范、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到2010年,力争全省农资连锁门店总数达到2000家,实现乡镇有农资连锁店、主要农业村有农资连锁分销店;农资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省农资销售额的比重达到80%左右;培育2—3家核心竞争力强、跨地区发展、连锁门店数在200家以上、销售额超5亿元的知名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和一批信誉好、品种全、价格平、质量优的连锁店;培育若干个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受农民欢迎的农资连锁经营品牌。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培育发展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选择若干家经营规范、质量可靠、规模较大的农资生产、流通企业作为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省级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的认定等相关工作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供销社系统要充分利用农资经营优势,盘活现有资产,建立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经营企业和覆盖全省农村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从*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供销社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通过全资、控股、参股、加盟等多种方式跨区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农资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设农资商品配送中心、仓储和直营门店等项目所需用地,由当地政府在省切块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按国家政策统筹安排。鼓励省级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整合、重组市、县(市、区)农资经营企业及乡村农资商店,通过加盟等形式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并同等享受各级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规模较小的连锁经营企业和单个门店加入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三)积极推进规范连锁和集中配送。鼓励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统一采购、配送、管理、价格、标识、核算和服务,并能对连锁门店实行有效管理的直营连锁经营方式;支持其发展建立在统一配送基础上的加盟连锁经营。支持省级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在各县(市、区)建立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物流设施,为直营、加盟连锁经营点以及其他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农资商店提供配送服务,提高农资商品统一配送率。

(四)支持企业依法拓宽经营范围。鼓励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等经营服务。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及其下属连锁经营网点可以凭种子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后开展种子经营。鼓励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资金、网络、物流设施等资源,开展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五)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破地方、部门保护和区域垄断经营,促进农资市场大流通。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资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有关农资经营企业要依法建立经营档案,规范经营行为。各级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改进执法检查方法,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着重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垄断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农资商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六)简化证照办理程序。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对农资经营前置审批事项依法进行清理,简化和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全资、控股企业)新建配送中心、新开连锁门店,可持加盖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或其全资、控股企业确认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其他个人需加盟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开设乡村农资连锁店的,可持与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或其全资、控股企业签订的《加盟协议书》及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全资、控股企业)出具的愿意承担经营责任的承诺书,直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开展农资经营。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属连锁配送中心、直营门店、加盟门店经营与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相同范围、品种的农资商品,可由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统一到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规模较小、产品危险性较低、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要求建设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在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承诺承担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由安全评估机构在对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开展安全评价时,以检查表的形式对该龙头企业下属所有连锁经营网点的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并在统一办理许可证时,将附有检查确认表的安全评估报告提交有关安全监管部门。

(七)实行统一纳税。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在省内跨市、县域经营的,凡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直营门店,报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批准后,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实行统一纳税后,所属地区间财政利益按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省内跨区域连锁经营统一核算企业税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浙财预字〔2005〕2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业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优化路径;解决措施

农业是国家发展的根本,所谓“农业不牢,地动山摇”,胜利召开后中央对农业工作高度重视,我国农业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农业企业或农企)在目前情况下还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明确权责、管理科学,实行科学经营。农业企业规范的经济行为都依据先进的财务管理,尤其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规范与完善农业企业财务管理对于其适应提出的“新时代”的要求至关重要。

一、农业企业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财务管理的特殊性

农企会计是典型的行业会计,从事农林牧渔业及以其为依据的农工商综合经营,所以在生产运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等相较于其他行业有其自身特点:

(一)主要特点。

1.土地及相应基础资源是农业生产的第一生产资料。2.农业生产有其季节和地域属性,导致农业企业的生产时间与生产周期可能会受影响。3.企业生产中相当一部分阶段性产品可以作为劳动资料进行转化,部分产品可作为资源循环投入生产。4.农业的各个细分领域之间存在相互借力的关系,从而要求企业管理上要实行多方面经营、全方位发展的经营思路。5.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农民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突出特征。

1.财会涉及内容繁多。农业企业经营由于多元而涉及多种产品,因此要求财务管理不能仅局限于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更要贴近各自行业的特点,单独核算各自行业的费用成本与经营收益并列出各种非生产性的开支。2.管理机制复杂。农企采用多种经营与双层经营结合的体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依托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搭建了统一生产运营的生产服务组织等,由此带来了财务管理机制的复杂性。3.核算方法多种多样。现有情况农企生产组织过于分散,经营管理自由度大,导致会计核算方法也是灵活多样的。

二、农企财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农企财务管理主要包含3个方面,即筹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和分配管理,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企业的壮大,财务管理工作在以上3个方面不断加强,但仍有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目前农企的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制度》及农业相关方面的会计准则比较起来有缺陷的地方比较多,尤其是“营改增”的税务改革背景下,农业企业在执行财政部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方面有不到位的地方,会计信息和核算质量无法保证。一些农业企业管理基础不到位且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加之财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甚至一部分不具备从业资质,例如会计分工不清,会计和出纳一人包揽,从而造成账目出错、账物不符,还有的企业固定资产核查、会计原始记录凭证、定额管理等基础管理缺失或虽有制度规定但也形同虚设,以至于有的企业成为管理“三无”——无收支计划、无正规审批手续、无领报制度,财务管理成为空谈。

(二)财务管理与经营目标脱轨。

财务管理工作中重点是加强内部管理、精细化会计核算和严控成本,是进行财务反馈、监管、决策三项工作之基础。在企业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制定方面均需要根据精准的财务数据进行制定,同时在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掌控时财务数据也是重要的指标。

(三)监管缺位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由于监管问题使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信息失真。一方面,由于农企的生产经营受自然原因影响导致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很难进行有效控制和全程监管,这也导致会计计量与记录无法完全准确。另一方面农业小微企业中主要是农户、家庭农场等,其完全自主占有与自由支配上交完承包任务后剩余的部分,而反映生产活动会计信息的准确与否对该类群体并没有利害关系,导致无法制约。

(四)没有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案。

很多农业企业没有施行财务电算化并且没有按照国家会计法规要求设置账户、核算公司经营状况,同时会计报表没有真实反映企业一定生产周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得管理层无法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并进行科学决策,甚至出现根据领导意愿做假账的情况。

(五)成本意识弱化和成本管理欠缺。

成本是财务管理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现在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对于可控成本没有认真对待,不可控成本更是居高不下,还有一些农企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能合理确定资金结构,或盲目上新或重复引进,导致资金规模过大或投资周期过长,造成流动资金严重不足或负债率过高。

三、农业企业财务管理提升对策

(一)提高财务人员专业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农企的财务管理正经历由传统的记、算、查账的报账阶段到经营前预算、经营中监控、经营后回馈并督促改进的闭环管理过程,把财务工作“镶嵌”到生产运营各环节中,人、财、物、资源、信息等各方面要深入融合到财务的预估、分析、决策、预算、平衡、控制的各项职能中,这就需要企业拥有一批“德艺双馨”的财会人员。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在不断的培训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培训过后财务人员都要接受考核,只有考核通过了才能回到岗位上继续工作。[2]严格财务制度、遵循企业价值规律是不断创造农企财务管理新境界和实现经济效益永续增长的根本。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报销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成本分析制度、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同时要规范各种财务行为,保证财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实施。[3]

(二)端正财务管理理念,财务分析工作精准化。

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营资金安全的保障,财务管理与企业其他管理活动相互配合才能解决如何平衡研发投入、短期盈利指标和长期规划发展等问题,应注重平衡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的关系并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及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等具体环节,把经营目标转化为管理标准,否则单纯从财务部门角度的短期“增收节支”对经营目标的实现将百害而无一益。通常采用比较分析法和因素分析法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为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有关多方了解企业过去、评价现在、预测未来提供信息或依据。[4]

(三)加强外部监管,规范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农业企业存在的严重财务问题就是会计报表失真,为有效防范此类情况进而提高会计报表质量,重要的是加强外在会计监督,规范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为此应建立起“三监合一、三审分离”的机制,即依法实行报表审计制度,同时做好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企业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分离。[5]其中,农企应内设审计机构,内、外部审计兼顾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从现在来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首先应以信息化为主,通过信息技术改善企业基础工作,实现规范化基础财务工作,为提高企业财务办理水平打下基础。[6]

(四)完善审批程序、做好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财务管理重点是企业资金管理,做好审批程序、把资金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1.农企应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审批制度,要求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并按时将企业的收支情况汇总反馈给各有关部门。2.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拒绝体外循环应将一切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而对于支出则要求各部门依照部门预算和经费指标编制年、月资金支出预算表并严格执行。3.建立资金底限保障制度,在确保生产运营活动必需资金同步也要保障资金的安全,建立资金日清月结制度。

(五)进行预算规划管理,强化监管职能。

预算管理是把控企业各种经费开支、保证企业财务平衡、实现业绩指标的重要手段,主要从两方面着手:1.将全部收支纳入统一预算管理以反映企业收支全貌,严控预算外支出并重点加强企业收入和建设预算,同等程度重视支出预算与项目建设预算收入的情况。2.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为指标层层分解,精准到企业部门及各个生产运营环节,把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员工薪酬和个人发展等挂钩。

(六)提升企业资产管理能力,调整财务构成。

企业资产管理包括两方面核心内容:投融资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首先,为解决流动资金匮乏的问题就需要企业打造做好信用建设工作,融资渠道多元化。在企业融资管理中应按照三个原则办事:合理预测资金的需求数,科学限定融资规模,合理选择资金来源;其次,农业企业应率先明晰科学的计价方法,建立管控企业固定资产的内部体系。此外,还应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资金来源和对资金运用进行有效配置以达成资金发挥作用效果,确定科学的固定和流动资金的所占比例,加强对库存产品和各类账款的有效管理。财务管理对于农企的发展尤为重要,要注重企业的资金需求和筹措、资本结构、股息策略等,梳理好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这两个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持续的努力让财务管理更好的为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参考文献

[1]李觉.关于加强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考[J],中国经贸,2009(8):85-86.

[2]罗平.浅析企业财务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8).

[3]张硕,蒋云凤.浅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时代金融,2012(9).

[4]张瑞香.浅谈企业成长期的财务管理[J],.科技资讯,2010(30).

第5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国内需求、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邮政企业加强与农技部门合作,利用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完善经营机制,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8号),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切实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审批制度,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国家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力争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村邮站的建设。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并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商务部、邮政局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网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计划单列市邮政企业可直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五)加强规划引导工作。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目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各地区要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动。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邮政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四、有关要求

第6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关键词:责任会计;农业企业;管理方式;客观必要性

一、前言

现代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只是以营利为主,还必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各界关注,企业对责、权、利的权衡更是企业新面临的难题,对于农业企业来说,种植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放心安全食品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业特殊性更要求农业企业改革内部管理方式,实行责任会计,改变长期以来责任不清的状况,提高产品质,做到权责统一。

二、农业企业实施责任会计的客观必要性

1.农业企业推行责任会计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更加面临严重威胁,在全球资源环境危机背景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而现代农业企业更是以资源和环境为生存依托,从事农、林、牧、渔业种养植及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现代营销模式,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是推动农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不竭动力。同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资源永续发展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工作要点。

2.农业企业推行责任会计是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突出体现

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的责任,农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具有一般公司的普遍性特征,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农产品的绿色安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和土质生产能力,种植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安全健康食品是农业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农业企业的道德底线。而责任会计吸收了现代人本管理理念和现代行为科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激发企业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企业贡献,奉献自身的社会价值。

3.农业企业推行责任会计是现代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要与国际财会报告准则趋同的背景下,传统会计核算方法已不再适合现代多元企业模式发展的需要,单纯的财务会计只能进行简单的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方面的核算而不能明确区分经济责任,不能正确评估各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不能协助企业制定责任、利润、监督为一体的管理机制。然而对于现代农业企业来说,新型生产经营方式正逐渐引入现代农业企业,为推动农业企业发展,满足我国农业大国的粮食需求。责任会计的管理模式更应加入到生产经营中,从而无形的推动农业企业增产、增收、增效益。

4.农业企业推行责任会计是强化内部经济管理责任制的必要条件

经济责任制指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层层落实到职能部门及职工个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管理制度。农业企业不都是中小企业,大型上市农业企业强化内部经济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会计更加尤其重要。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责任制不仅能积极的拉动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增长,而且还能让职工享有经济权力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经济效果帮助公司实现最优效益。同时,经济责任制的实质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纪律,实现有效经济秩序的最有效途径。

三、推行责任会计的建设性意见

1.农业企业应增强责任会计管理意识

现代农业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且对责任会计的认识和了解程度较少,在农业企业中成功运用并有效实施的更是微乎其微。大多数农业企业主要关注传统粗放型生产方式向集约型生产方式转变,而忽视了对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改变。其实,有效的现代管理方式才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为加快责任会计的推广应用,贯彻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在现有的方式下,更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责任会计的宣传介绍,扫除相关知识上的障碍。同时,鼓励农业企业将责任会计应用到本单位管理实践中并进行创新,打造一套真正符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的新型经营管理模式。

2.农业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立责任指标

经济责任指标的制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因此,农业企业设立责任指标更要以农业生产经营的地域性、周期性、季节性等特点相适应,并保证其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与其生产经营目标相一致,农业企业还应将责任指标根据各个部门的职能工作特点充分分配到各部门和职工个人,使资源有效利用,增加劳动效率,减少成本,增加效益。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也要把握整体,做到宏观、微观利益相结合,长远、当前利益相协调,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相一致。

3.农业企业应将利润同责任化管理联系起来运用

利润管理同责任化管理联系运用是把农业企业经营的目的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相结合,帮助企业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更大的利润。利润管理同责任化管理结合与传统管理方式不同,它使农业企业责任化管理更加突出对社会的贡献。农业企业在种植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同时,更要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在绿色食品供不应求的市场,农业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更取得了颇高的利润。因此,产品品质决定了商品的价值,企业责任推动企业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王凯.浅析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研究[J].会计师,2010(04).

第7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一、土地向集中统一经营转型

国有农场创建之初采用土地集中统一经营的生产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这种生产方式逐渐僵化和失去活力,甚至造成农场普遍性的长期亏损。改革开放后,农垦参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国有农场推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结束大面积亏损的同时,部分农场将全部土地包给职工经营,农场的生产经营职能迅速退化,利润主要来源于收取土地承包费(租金)。国有农场这种“土地承包制”造成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打散了国有农场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的耕种收、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二是农场区域内产出的农产品所有权不是农场的,而是家庭农场或租地农民的。不生产经营产品的农场,从根本上淡化了企业属性,农场的销售额仅是统计口径意义上的,利润实质是支出节余。随着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大力推广,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所辖农场适时总结和推广“三大一化”和“三统一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这是农垦显著区别于农村的先进大农业生产方式。2010年开始,条山农场率先将承包土地的职工向劳动密集型果园转移,并出台政策保障转型后的职工收入不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低则农场补差价,高则归职工所有。收回的土地按照“大条田、大农机、大产业、水肥一体化”标准,由农场农业公司种植全程机械化的订单加工马铃薯,或由种子公司发展全程机械化的玉米制种产业。随着土地承包制向土地集中统一经营的转型,条山农场形成了林果、马铃薯和制种玉米三大支柱产业,成功转型为利润上千万元的农业企业。转移到果园岗位就业的职工在农场技术统一指导、销售统一协调下,实现收入翻番。2012年开始,黄羊河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将职工承包的土地以两倍多的承包价收回,由农场食品公司、种子公司发展全程机械化、易加工的甜糯玉米和制种玉米,由项目团队种植全程机械化的订单加工马铃薯,农场实现了销售收入、利润翻番,并成为甘肃农垦利润最高的农业企业。黑土洼农场、金昌农场等土地资源丰富的农场在向土地集中统一经营模式转型过程中,经营利润也迈上千万元台阶。在收回承包地统一经营、向“三大一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型过程中,甘肃农垦切实保障职工收入不降低,坚持土地集中连片,发展易于全程机械化、易加工的产业。如今,甘肃农垦70%的耕地实现了全程机械化、规模化的大农业生产方式。

二、经营向供应链管理模式转型

部分农垦企业(包括农场和二三产企业)主要以承包式经营模式经营管理企业,对外承包以合同为约束,对内承包以薪酬考核为约束。这种经营模式阻碍着农垦企业现代生产经营机制的建立,也是农垦企业难以提高市场竞争力、难以做大做强的主要原因。承包式经营模式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普遍采用以利润为关键指标的考核方法,将经营利润指标层层分解至二级、三级、四级企业,导致产品生产经营职能层层下移,分散了企业资源,经营管理职能被大幅度压缩和弱化,很难向外发展,也难以融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二是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必然会造成企业内部利益分配不均、短期行为以及急功近利等问题。借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经验,集团公司适时提出了“发展百亿元集团、打造一流现代农业企业”的奋斗目标。依据对标管理原则,要求农场公司努力向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六个标准看齐,并按供应链管理模式划分企业内部资源。向现代企业的六个标准看齐,一是阳光透明的集中统一采购;二是流水线式的大生产(对农业企业则是全程机械化种植、工厂化养殖等);三是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准时制生产;四是智能化、标准化、全自动流水线式的仓储物流;五是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六是专业化的大营销格局。按供应链管理模式划分企业内部资源。对主要采用承包式经营模式的企业,要严格按照采购、生产加工和销售三个供应链环节划分企业内部资源,合理设置企业组织架构,强化企业本部经济调控手段,强化市场营销职能,整合销售资源,形成大采购、大营销格局;对从事种植生产加工的专业化项目团队或分子公司,以产品质量、产量和成本进行考核,强化专业技术和工匠精神。

三、企业向市场营销型转型

第8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信用*”为目标,以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目的,通过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培养诚信意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农资信用体系。

二、建设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通过建立农资监管监督网、农资信用信息网和建立农资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制度、农民利益受损补偿制度,达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合格率98%以上,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建立面95%以上,主要农资产品合格率95%以上,由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基本杜绝,实现我县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依法诚信,农资监管监督切实有效,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建设内容

(一)创建信息平台,在*数字农业网(网址:*)建立农资企业信息库和信息网,通过数字农业网,可找查农资经营单位的有关信息。

(二)督促和指导农资企业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管理、经营档案、优质服务和承诺制度。

(三)建立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企业自律与市场监管、扶优扶强与打击惩处相结合的机制。

(四)凡在我县从事种子(食用菌)、农药、肥料、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被列入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范围。

(五)建立农资放心店的配送模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取放心店经营方式建设农资放心店。农资商品统一由商品准入达标、示范单位集中配送。从而形成一个农资进出把关严格、流通线路清晰、内在质量保证的农资主渠道和农资进货渠道可靠、销售行为合法规范、农民购买方便放心的农资零售网络,把放心农资送到农民家门口。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农资监管监督网。切实有效的监管监督是农资市场规范有序的重要保障,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管监督网络是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是部门监管。县农业、经贸、林业、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物价、财政、供销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的监管,同时要加强部门配合,必要时开展联合检查的执法。二是镇乡街道协管。聘请镇乡(街道)农技人员为农资协管员,利用他们与农资经营使用者和广大农民接触频繁的优势,传递农资监管相关信息,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行业自律。指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农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约、协会章程,自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保证整体利益,抵制、阻止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四是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曝光假、劣农资的典型案件。聘请镇村干部、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大户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农资质量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充分运用农资信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有效监管农资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农资信用信息网。利用*县数字农业网,建立一个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网络,搭建包含全部农资企业信用档案的动态信息库,集聚分散在各部门的农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及时向公众农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农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人员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农资执法检查动态、质量抽检结果及有关的种子审定号、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等,使农资信用监管信息上下相通、左右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三)建立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制度。指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农资行业协会,制订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制订、实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产品进出检验制度、产品保管制度等,实现从采购、生产、贮藏、销售等各环节都有规范制度保证;建立农资质量可追溯机制,生产企业重点推行ISO系列认证,经营企业重点建立进销台帐,推行“二票一卡”(农资商品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制度。

(四)建立农民利益受损补偿制度。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办法,健全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和农业损失评估组织。二要加强调解工作。各级农业部门、消费者协会是因农资产品质量所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主要调解者,应确定专人加强调查、协商和处理工作。三要加强法律援助。在调解、督促无效的同时,及时通过消费者协会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讼,或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开展农资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农业局作为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检查等执法行动;县经贸局负责农资放心店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指导;县工商局负责各农资企业工商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农资企业注册登记和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县质监局负责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农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县林业局负责相关农资产品的信用管理;县安监局负责农资的安全生产管理;县物价局负责农资的价格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农资执法监管提供资金保障;县供销社负责做好行业自律。县农业局、工商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农资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包括农资从业人员技术培训、许可审批、农资企业年度审核制度等。

第9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牵动农村发展全局,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和区域发展,有利于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无法对接的矛盾,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农业经营体制进一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大创新,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十五”期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销企业发展到654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8.7亿元,其中部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8家、市级14家,带动农户16万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343家,吸收和带动农户8万户。但同时也存在着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出口创汇额少、转化增值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经营机制,努力开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中介联结、农民参与、政策扶持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末,全市围绕粮油、蔬菜、畜牧、林果、花卉等主导产业,发展优质专用粮基地*0万亩、优质蔬菜80万亩、名优花卉1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4万亩、畜类700万头(只)、禽类1亿只;年销售收入超过*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15家,过*亿元的3家,过50亿元的1家,其中,进入部级、省级、市级重点行列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家、12家、30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4000家;建设高标准农业产业化生产示范基地50个,农产品原料基地采购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比例达到30%以上;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认证30个;建立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或专业市场5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70%以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年均增加收入1500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推进农村经济专业化。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重点抓好粮食、蔬菜、畜牧、林果、花卉等优势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不断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增强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的能力。

2、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尽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高的精深产品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附加值。以资本运营为纽带,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培育形成遍布全市各地、涉及各主导产业、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上中下游加工企业配套、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集群。

3、培育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形成由各类主体创办领办、服务于各产业各环节、活跃于各区域范围、提供各种服务项目、通过各种形式联结广大农户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网络。

4、建立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形成比较优势明显、质量管理规范、满足不同层次龙头企业需求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质量推广体系,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工艺要求引入农户。严格生产规程、产地环境和质量监测,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努力打造食品安全体系。每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

5、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在农副产品集中产区,继续完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改造农村集贸市场,形成中心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相互联接、互为补充的市场网络。扶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挖掘本地市场销售潜力,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上努力寻求突破。逐步构建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期间,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有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有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有现代化的营销网络,有省级以上著名产品品牌”等“五有”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枣庄市级龙头企业30强活动,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管工作。启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在现有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每年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5--*个,每个基地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3—5万元。开展利益联结机制试点工作,每年选择5个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较好、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试点,在贴息扶持上予以重点倾斜。凡枣庄市级以上财政给予贴息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在贴息政策上不重复扶持。

(二)鼓励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专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产品购销大户,以及农产品加工经销实体等,通过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专业合作和联合,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信贷资金和产品加工、贮藏、运销等系列化服务。*”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选择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家,予以重点扶持。

(三)启动管理人才培训工程。重视和加强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建设,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每年有计划地选择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厂长、经理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或组织到国外进行短期培训。同时对农业产业化专业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具体的统计、检测、财会等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四)大力发展名优农产品。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国家工商局或国外权威部门,对名、优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部委主办和省政府主办的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畅销产品、著名商标,每个奖励1万元;获得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五)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扶持发展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或产业化组织。*”期间,凡我市具备自营进出口权的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直接出口农产品或加工农产品。对年度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财政每年给予2--5万元奖励。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全市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有关部门在审批进出口配额与发放许可证方面要向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倾斜,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优先实行出口退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以多种形式组建自己的技术开发机构,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技改项目,予以优先立项,重点支持。

(六)制定落实配套政策。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所需的农用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租赁、承包,只办土地登记,不办审批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对于部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上级财政有资金支持的,市财政要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对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良种产业化工程,要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资金有机衔接,统筹安排。

四、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为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财政、水务、林业、畜牧、经管、开发办、果树中心、供销社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滕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镇街都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落实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驻点制度,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开拓市场等。要深入领会国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借鉴其他地市发展经验,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新路子。